散伙饭_1200字
那天,Mr张给我们说了一些毕业吃“散伙饭”的相关事宜。初三刚开始时,Mr张就对我们说过毕业了要吃一顿“散伙饭”,这是他带的班历来的规矩。当时我听到“散伙饭”这么个新鲜的词组时,笑了。可现在,这个词让我心情十分复杂。
记得刚上初中时,知道自己被分在Mr张的班,有点担心,因为听姐姐说他十分可怕。的确,发脾气不说,每天下午很晚放学后还要绕操场跑步。回家向父母抱怨,父母说这三年熬过去就好了。那时的我笑笑说还早呢。真的,那是觉得毕业遥遥无期。
初一,初二,我就这么过着。Mr张的规矩也越来越多,什么不穿裙子,不准戴手链,不准散着头发等等。每天下雨的跑步也从最初的3圈逐渐增加到5圈,6圈,7圈,8圈,除了下雨和考试,从未停止过。每次看到好看的裙子却因为Mr张老古董的规矩而不能买时,我都盼望快些毕业,心里总想着等到毕业了就什么都可以做了。
到了初三上期,说真的我也没觉得我现在是毕业班的学生了,依旧是懒懒散散地学习着。老师反复告诫说现在是人生的转折点了,我还是没感到什么压力,导致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患上类似于痴呆的毛病了。
初三下期,真的是关键的一学期了。我仍旧没觉得时间紧迫,反而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觉得时间似流沙,正从我指缝缓缓漏过。有次模拟中考,我考的不理想,但也没对我造成什么影响。老师说我们这班上除了少数几个人,其他全没压力,同学们也说觉得我们不像是初三的学生。
我有时想不读普高了,就去上个卫校或者职中什么的,没有压力。高中三年令我很恐惧。但我绝对不会被允许这么做,我自己也不相信我会这么做。
直到放温书假的前一个星期,再加上Mr。张说的“散伙饭”这个词,才让我觉得真的没几天了。有次去姑姑家玩,在成都读大学的姐姐打电话回来,听说我在她家上网,她让我接电话问我怎么快要中考了还上网,又问我准备的怎样。我回答说没什么准备。我心是虚的。姑姑接过电话说你现在知道该好好学习啦?其实我现在已经有这种觉悟了,初一初二不该就那么混过去的。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时光既已潺湲流走,就不可能再涓涓流回。
我现在的心情是既想毕业,又怕毕业,一是不想上高中,二是不想离开现在的同学们。父母开玩笑说还有XX天就可以离开Mr。张咯,可现在的我却不能像那时一样说还早了。我告诉爸爸Mr。张的“散伙饭”这个词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爸爸说这还没什么,毕业了大家都还在这里。大学毕业了才真的是各奔东西,找都找不到。也对,现在的小小分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唉,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复习,去迎接即将到来的中考,然后再好好吃一顿夹杂着笑与泪的“散伙饭”。
写于最后一堂化学课上
不知算做什么成分的补充:
记得之前做过一个梦,梦见我和朋友们互相调侃。醒来后我偷偷地去翻外婆的《周公解梦》,上面写着:梦见和朋友开玩笑,会与朋友分离。
还挺准的。
由于考试没及时发到网上,等我想起这篇文章时,散伙饭已经吃过了,我也已经毕业了。那么,我就对各位同学说一声:不管你想不想毕业,这次是真的要分开了。会不会后悔当初没有好好学习呀?有没有觉得自己该对朋友好一点哪?现在是真切地体会到了光阴似箭了吧。既然会叹惋,那就好好珍惜吧,一切。
老师不在谁做主
“哦耶!老师不来了!”班级中发出一声欢呼。怎么回事?原来是老师临时被调去开会,又没有老师来代课。于是,班级便成了我们的天下。
老师前脚刚踏出班级,同学们就开始窃窃私语。平日里最皮的龚洛宇立刻跳了起来,在班级里窜来窜去;而王语涵则调过头去,欺负起后排的人来。一时间,笑声、说话声、尖叫声交杂盘旋在班级里,就像一锅沸水,闹腾极了。
瞧,那个龚洛宇一会儿在地上打起了滚,一会儿在地上装死,一会儿又和别人说起了话,时不时还拍着桌子哈哈大笑。而班长则在安静地写作业,根本不问班级“政事”。好在还有一个很负责任的纪律委。她大喊一声安静,可没人搭理她。没办法,“擒贼先擒王”,她大声指责龚洛宇,龚洛宇无辜地望着她,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纪律委说一句,他就“哦”一句,脸皮厚得堪比城墙。王语涵则欺负人欺负得十分带劲,开始在人家本子上写写画画。再看其他同学,几个男生三五成群,唾沫横飞地谈论着游戏,也有几个同学埋头苦学,似乎不受外界影响。
这时,自愿充当“侦察兵”的龚洛宇突然急速从门口窜回座位,顺手把门一关,嘴里大喊:“老师来了!”这一句话不亚于平地一声惊雷,吓得离开座位的同学大惊失色,急忙归位,拿着一支笔装模作样地写了几个字。回头说话的同学把头一缩,迅速转了回去。果然,几秒钟后,后门传来老师的笑声:“你们一个个可以啊!我一走就闹成这种样子。说话的自己起立,不要想侥幸逃掉,我可是有录音的。”说完,还不忘晃一晃手中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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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 1200字 _1200字良言,往往都是别人给予你的善意提醒或者是言语上的鼓励。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虽然说有些话语听起来没有那么好听,但它可以让我受益终身。这件事还要回到我九岁的那年暑假。“遇到困难你就退缩,你还相当男子汉呢?就你,也配?”一句记忆犹新的话,这句话在我九岁时。姐姐放暑假回家,之前我一直都很期待姐姐回来的,因为平时一放假几乎没人陪我一起玩,这次姐姐回来了,我可算有机会让她陪我出去玩了。可是这次出去玩,可让我认识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姐姐。这一天太阳公公一大早的就开启了工作模式,我也没有睡懒觉,可又不知道假期里干点什么呢?这时我突然想起过年时爸爸送我的那双轮滑鞋,我一溜烟的从床上跳了下来,拿起轮滑鞋就跑到姐姐的屋子把她拽了起来,姐姐似乎被我这个“不速来客”吓到了,没好气的跟我说:“大清早的,干嘛呀,我还没睡醒呢!”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非要姐姐带我去练习,姐姐也没办法只好起床,洗漱好后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就陪我来到了离家不远的公园里。可能是由于早期凉爽,空气清新的缘故吧,很多人都在广场上进行晨练。姐姐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不耐烦地对我说:“臭小子,赶紧换上鞋子,我陪你练,一会该热了,天一热,我可就回家了。”这回的我没有犹豫,三下五除二就换好了,可能是由于兴奋,不会滑的我一下子站了起来,可接下来迎接我的就是一个大屁蹲。我一看姐姐没有来扶我,便对姐姐大吼道:“姐,你们看到我摔了呀,你怎么还不过来扶我一下?我不学了!,”姐姐似乎被我这句话激怒了,刚刚还是睡眼稀松的眼睛一下子瞪的特别大,直冲冲的向我走来。我也被姐姐反常的举动吓到了,没等姐姐过来就扶着旁边的杆子站了起来。姐姐来到我面前指着我说:“想学也是你,不想学也是你,你闹着玩呢?你就这点出息呀!”我被姐姐的话吓到了,姐姐之前没有和我发过脾气,这次看来是真生气了。我不敢回话,只是默默地看着姐姐。可这时的姐姐收起了她的脾气,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学习任何一个新的事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困难,你要是连这点勇气都没有,以后遇到事后,你只有退缩与失败。做事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像你这样只会三天捕鱼,两天晒网。”姐姐的教诲,引起了我的反思:是啊!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要继续学习滑轮。我迅速的收起了我的娇气,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姐姐在一旁教导我:“腰要伸直,身体往前倾斜45度,双手放在身后。”我照着姐姐说的做。渐渐地,我越来越娴熟。10米,50米,100米......后来我穿上滑轮鞋就像踩着风火轮似的,飞快向前“飞”去。这时,姐姐的嘴角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是呀,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姐姐的这句良言至今仍萦绕在我的耳边,如今的我即将面临小升初,我相信在这个春暖花开,我还会把这句曾经激励过我的良言继续下去。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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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底饭_500字每天中午,妈妈总爱吃锅底饭,有时拌着热汤泡饭,还一连吃两三碗呢。长期以来,妈妈一直都是这样。锅底饭真的这么好吃么,渐渐长大的我一直想弄个明白。今天放中学,我一回到家,就兴冲冲地直奔厨房去盛饭,却被妈妈劝阻。“子龙,电饭锅烫人!”妈妈抢过饭勺推着我说,“赶快坐到桌旁,妈妈给你盛饭!”她的动作真麻利,很快,妈妈盛给了我第一碗饭,接着给爸爸盛饭,最后给自己盛上一碗略黄的锅底饭。看着爸爸不停地刨着白米饭,妈妈也端起饭碗吃了起来。我心想,今天妈妈为什么不让我盛饭,难道锅底饭真的有那么好吃?吃着吃着,我心生一计:“妈妈,番茄蛋汤快没啦!”趁着妈妈去厨房盛汤之际,我赶紧端起妈妈的碗,刨了一大口饭,嚼着嚼着,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哇,那饭不仅有点儿硬,还有点儿焦糊味!“子龙,快……快放下!”盛汤的妈妈还是发现了我,赶忙说,“你怎么抢着吃妈妈的饭呢!”“妈妈,这饭怎么能吃?赶紧倒掉!”我立即站起了身子。妈妈赶紧拉住了我,紧贴着她身旁坐下,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妈妈吃惯了,这饭还有点营养,怎么能浪费?你要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不少贫困地区人吃不上这饭呢!”说完,妈妈端起碗刨了两口饭,就着韭菜炒辣椒,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看着妈妈那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又能说些什么呢。为了让我和爸爸吃香喷喷的白米饭,妈妈还一直吃着那略黄的锅底饭,她这种习惯不知道到什么时候才能改变呢。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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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饭之交远远的我就看见了他胸牌上的班级,那是入学前就全年级公认的“差班”,而我却身处在有着优良传统和光辉历史的一个“好班”就像婆罗门见到了普陀罗一般,我带着一分高傲走向了他。无奈我手中还托着餐盘,全食堂也就他身边有这么一个空位了。我又收敛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清了清嗓子。“同学,请问你身边有人吗?”他摇摇头算是回应。饭华,我端盘欲走,他开口了:“你好,我叫小A。”我一惊:“我叫张再琦,明天见。”“明天见。”但走出食堂门时我还默念着最好别见。怎奈我路痴,开学第二天还在校园里迷了路,使我从食堂 后门摸进来,买好饭时又已是人满为患了。没想到的,就在昨天的座位,我看见小A在对我招手。“我帮你留了座位。”他又主动开了腔。“可真谢谢你呀!”我的话匣也打开了,一顿饭的功夫,我便发现他和我志趣相投,从星际迷行到歌剧魅影,我们无话不谈,从那天起,我们成了饭饭之交。在走廊中偶尔也会碰面,最多不过几句寒喧,可一到那张饭桌上,我们便如故人重逢般无话不谈。那大桌子也见证了我们的友谊,无奈上了初三,到了分部食堂供应量有限,班级得回班就餐,我便与我的“饭饭之交”久别了。所谓“饭饭之交”,没了饭也就谈不上什么“交”了,见了面,招呼之后再无别的了。和同班同学在一起就餐虽热闹,讨论的话题却再也没有与小A谈的那些那样轻松了,多是什么升学,考试之类,还有人趁饭桌时光玩公关,以求保作业、答案和没发的试卷。面对这种情况,我也只能叹息“我的饭饭之交”一去不回啦!下半学年,错时的班级对调,我们开始后吃饭了。那一天,我刚走进食堂就看见小A在对着我招手,我又惊又喜,他居然争着我和他一起吃饭!我开始试图找回以前那欢快的感觉,可没想到的是,他说“你是英语课代表,能帮我弄到下周的练习卷吗》?我想提前做。”我心中一震,这着是小A吗?这还是我曾级的“饭饭之交”吗?向周围看看,我所在的多已是初三的分部食堂,分部就是迎接考试的地方,是环境改变了我们呀!又一想,何处不会有这样的环境呢?将来还会有高中、大学……真正偷走小A的还是颗追逐利益的心呀!这颗心让无数人的“饭饭之交”变为“凡凡之交”最后成为“犯犯之交”。坐在饭桌对面的虽是一个人,却俨然不是同一颗心。或许“餐桌上的腐败”就是这么来的吧!9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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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饭某日大清晨,急促的电话铃声惊扰了我的睡梦。揉着惺松的睡眼,我不耐烦地拿起电话,是小姨。“快告诉你妈,外婆的腿摔断了……”电话那头是急促而焦虑的声音。“外婆的腿摔断了?”我真不敢相信,我忙起身告诉睡梦中的爸妈。他们匆匆去了医院,临走前丢下一句话:“如果中午我们回来晚了,你就把饭做上。”中午,爸妈拎了一大撂菜回来。刚进门,爸就累得瘫坐在沙发上,我忙跑去厨房询问情况,妈一边摘菜一边告诉我,外婆不小心滑倒,造成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她老人家有心脏病不能做手术,只能将筷子粗细的钢钉打入脚踝处拉扯内骨,并用铁架固定。我惊讶地张了张嘴,妈扭过身瞅瞅我,眼睛红红地说:“你爸和你大伯忙了一上午,抬着你外婆拍片,挺累的,今天中午你去给外公外婆送饭。”“我?”指指自己,又看看外面,屋外的大火球恨不得把人给吞了,我不禁皱了皱眉头。“对,是你,反正你在家也是闲着。”妈继续忙着手里的活儿说。中午,刚走出家门,汗水便顺着脸颊往下淌。七月的骄阳似火,烤得我快要窒息,想腾出一只手来,却左手是汤,右手是饭,叫人左右为难,心里不禁犯了嘀咕,以前看人家往医院送饭可不是这个样子,好像挺轻松的!今天轮到我了,感觉却不一样,心里想着赶快完成“任务”了事,于是我大步流星向医院奔去……走进病房,外婆痛苦地瘫在病床上,高悬在铁架上的左腿肿得发亮,外公闷在一旁抽烟。见我来了,外婆强装出笑容:“麻烦你了,这大热天的……”外公见我大汗淋漓,忙拿来擦脸毛巾。我顾不上擦汗,俯下身要给外婆喂饭。外婆的嘴抽搐着,然后用力抿了抿,突然握紧我的手,嘴里喃喃地说:“可……可把你们害苦了!”我的手在颤抖,心也在擅抖。面对这样的老人——我的外婆,妈妈的妈妈,她自己正受着煎熬,却还要惦记着别人。我为自己脸红,脸红的不能面对他们的目光,找了个借口,我逃也似的跑回了家。那之后,爸爸说外面天气太热,没有再让我送饭,而是自己每天端起饭盒往医院赶。那个七月也似乎故意与我们作对,气温一日日高升,路边的树木干枯地可以一把火点着。脚踩着柏油大马路,热气透过鞋底袭来,似乎可以把人融化。爸爸每天却依然如故,一日两次,来来去去,尽着儿子的责任,担着人父的担子。外婆的病房天天人来人往,房间里的空气闷热,大妈便买来了多用插头和新电扇,于是房间里凉风习习,空气清爽,从盛夏进入了秋天;外婆的腿部风湿,怕受凉,不能扇电扇,妈妈便精心为外婆缝制了“护套”,那里便从冬天进入到了春天;外婆久卧病床,颈背部透气差,小姨跑遍商场买来了冰枕与水垫,于是外婆全身同此凉热,四体如春;外婆的左脚被钢钉、铁架固定着,长期不动将会造成脚神经麻木、坏死,于是不论白天还是夜晚,总有人坐在外婆的床前为外婆按摩,就像日月更替一样守恒。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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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饭“下课!”随着老师的一声令下,蓄势了很久的同学们火箭发射般地冲出教室,接着整栋教学楼就像地震了一样,咚咚咚直响。这就像一场电影一样,并且每天还要在我们的学校上演两次,它就是城北实验初中“巨型灾难片”之《抢饭》。故事是这样的:据说在遥远的食堂山上,有一种神奇的饭,是各路江湖人士梦寐以求的宝物。它只有在正午和傍晚时才会出现。每到此时,会天色异变,地面剧烈抖动,侠士们要开始行动了,只见一大波红色军队像野兽迁徙似的迅速袭来,并且逐渐扩大,他们之间展了开激烈的斗争,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想独吞那件宝物,军队经过之处,一片狼藉。眼看着,食堂山近了,大家都顾不得打杀了,纷纷挤了进去……(完)预知后事如何,请看下节精彩。(二)抢饭,真带劲“咕咕—”肚子向我发出不满的信号,我有气无力地用一只手撑着脑袋,两眼无神地看着黑板。老师在讲台上绘声绘色地讲课,而我的思绪早已不在那里:好饿啊,等一下吃什么好呢?是土豆烧排骨、面条、还是番茄炒蛋呢?算了,我三样都要!不知道为什么,不论是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课还是每次发呆沉浸在想象中,只要每天快到饭点,我总能回过神来。这不,我小心翼翼地提起衣袖,先左顾右盼一下,再安心地看看时间:啊,最后一分钟了!我慢慢地伸出“罪恶”的小手,目标就是书包里的勺子!老师时常会回过头,每次我都胆战心惊,后来我就做贼心虚地在老师回过头时装作很认真地点头,好像在告诉老师:老师,我没有做其他事,我是个好宝宝!万事俱备,只欠下课!我手拿勺子,双腿悄悄向外移动,准备下课的百米冲刺。“叮铃铃”这无疑是天籁之音,本应一下子冲出门,却发现老师丝毫没有下课的意思,只见他不慌不忙地将门关上—“啪!”啊,我的心碎了一地。“啊,快跑啊!”“走喽!”安静的教学楼顿时人声鼎沸!我更是像热锅上的蚂蚁,心里那个急啊!我开始躁动不安,左瞅瞅,右看看,板凳上仿佛有千万根刺,一刻也不想坐了。“好了,这道题就是这样。下课!”“老师,再见!”—我迅速起身,门口却早已被几个“飞毛腿”堵上,好不容易挤出门,我被惊到了:原来早做准备的不止我一个啊!自然是不顾任何形象地狂奔着:头发跑乱了,没事儿,等一下梳理好;校牌被颠到后背上了,没事儿,等一下弄回来;鞋带掉了,等一下再系……可是老天偏偏给我开了一个玩笑,左脚正中鞋带,一个趔趄,只见装勺子的铁盒在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啪!”清脆的落地声仿佛让整个世界就此静止。众目睽睽之下,我来了个侧身前扑,幸好后面的阿飞眼疾脚快,从我腿边跳了过去。我红着脸快速捡起铁盒,顾不了淑女形象,像弹簧一样迅速跳起,又汇入茫茫的抢饭大军!我本芊芊弱女子,气喘吁吁冲到食堂,却偏偏还遇见三十级台阶,按按肚子,瞬间,洪荒之力爆发,双拳一握,牙齿一咬,两眼一瞪,疯狂地冲了上去……热腾腾的饭菜端上餐桌,终于还是没能抢到心爱的“土豆烧排骨”,但我却吃得很香,这可是自己全力拼搏,抢到的战利品啊!或许,这就是我要的生活,抢饭,真带劲!全力奔跑,未必胜利,但那又何妨?只要我们拼尽全力,就还是会有回报的果实。明天,不又重新开始了吗?是的,明天……又重新开始了……12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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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饭华光中学 202班 关倩盈海浪或许可以冲荡珊瑚;时间或许可以冲淡记忆;但是,世间万物永远冲蚀不了爱的灵魂……——题记在一间充满着罪恶、无情的监狱里,在一所阴森、恐怖的监狱里,在一个四面都是坚实的高墙,阳光难以透入的监狱里,有的人在沉思自己所做的一切;有的人在忏悔自己所做的一切;有的人在指责自己所做的一切;有的人在低声哭诉着自己所做的一切……在其中一间的囚室里,一个30岁未出头的男人坐在了又硬又冰冷的石床上。那个男人脸色发黄,身体虚弱,嘴唇也略显发白。他犯了一个无法弥补的死罪,而且他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该是他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天了。他静静地坐在床上,弯着腰,驼着背。他环视了囚室里的3面高高的冰冷的墙,再望了望他左手边的坚硬的铁门,又把目光向那个小小的但还照进一丝光芒的窗户,看了数秒,最后把头低下来。他,在沉思,在忏悔,在指责自己,在低声哭泣,在等待着死神的来临……这时,一个50多岁倒像70多岁的老女人由监狱大门经过监狱走到一只往里走。老女人捧着一盒刚煮好不久的热饭,买着沉重的步伐一只往里走。脚步声在寂静的监狱里显得异常响亮。那男人抬头一看,只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比自己更加瘦小、更为虚弱的老女人。他的目光一只注视着那个老女人。老女人走到那男人的囚门前,停下了脚步。那男人惊讶地站起来,跑到囚门处,双手握着铁门的2根门柄。窗户透过的一丝光线照到了老女人的身上。顿时,那男人发现她的脖子上有一个独特的胎记。他惊住了:他眼前的这个满脸皱纹、披头散发、面如土色的老女人竟然是他的母亲啊!几天前还是春光满面的母亲到底去哪了?如果不是那胎记,还真的认不出呢!两人互相深深地凝视了对方几分钟。那男人看得出,他母亲的头发早已变白了,在母亲浓厚的眉毛下。一双本来水灵灵的眼睛失去了光泽,只剩下善良的接近迟钝的柔光,只剩下一双深陷的眼睛,眼角上已镶上密密的皱纹。那男人颤抖地说:“妈!几天不见怎么变得如此憔悴啊?!”老女人伤心地回答道:“儿子啊!一听到你坐了牢,判了死刑,我一下子昏迷了过去,几天几夜都睡不好吃不下啊……”说完便低声抽泣。那男人听后再次大惊,流着眼泪对老女人说:“妈!我不孝,我对不起你,让你受那么大的痛苦,我错了!”说完,那男人跪在地上痛哭。老女人也随即跪在了地上,她抓住了那男人的手大哭道:“不!是我不对!我没教好你!让你铸成今天的大错,断送了你的一生啊!……”那男人把手伸出囚门,老女人把手伸进囚门,虽然他们隔着一扇铁门,但两人依然拥抱着……一直拥抱着……过来许久,两人才舍得放下手。老女人把饭拿在手上对那男人说:“儿子啊!今天我来是送饭给你的。这时我最后一次送饭给你了。这也是我最后一次亲手做饭给你了,你盛热吃吧!吃完好走啊!以后就没机会了。如果有来世,你要做我的好儿子啊,我一定会教好你的!最后一次做饭给你了,最后一次送饭给你了,你要吃完它呀!……“说完老女人侧过身去抹眼泪。那男人捧着热气腾腾的香喷喷的饭,一大口一大口地吃了起来。他一边吃一边流眼泪,泪水顺着脸往饭盒落下,可他依然在不停地说道:“好吃好吃!”……爱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母子之间的爱,足以把千丈冰劈开;他们母子之间的爱,足以把万座山隔开;但他们母子之间的爱,是世间万物永远也分不开的…。.烈火或许可以烧尽弱小的野草;春风或许可以拂去心灵的微尘;但时间万物却永远冲蚀不了爱的灵魂……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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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期末征文]南瓜饭让我想起他_1200字转眼间,一个蝉鸣的季节又快过了,南瓜也“回家”了,繁茂的地里呈现出丰收过后的萧条景象。远处,炊烟袅袅,空气中氤氲着南瓜饭的香气。熟悉的清香在鼻尖萦绕,思绪的闸门无声的叩开。。。。。。曾几何时,我也正在外婆家的土灶旁等着吃南瓜饭。为我做南瓜饭的是很爱我的外公,他每年都会早早的在地里种上些许南瓜,等到我去的时候,就把南瓜收回家。那时候,外婆家还没有天然气灶,只能用很老的土灶。灶旁堆着半壁干柴,就只剩下大概半平方米坐着烧火的地方。外公就从比自己还高半个人的柴堆中钻出,绕到灶的另外一边揭开锅盖,掺水、下米、放南瓜。再侧着身子,弯下腰,挤进那垒得接近两米高的柴堆中烧火。半干的木柴在灶里“噼里啪啦”的响个不停,有时还会“嘣”的一声炸裂开来,吓得我一怔,半秒过后,外公和我总是莫名的一起发出一阵笑声。虽然已是秋天,但夏季的余热还未完全散尽,在火堆旁就算是光坐着,也仍能感受到一股热气炙烤着脸颊,何况外公还需要盯着火,往里添柴。锅盖下沸腾的水“咕嘟咕嘟”的响着,诱人的甜香由淡至浓的溢出来。趴在桌上半梦半醒的我迷迷糊糊地往里看,只见一堆灰烬在黑暗里闪烁,外公嘴上的香烟一明一灭。外公见我微微睁眼,便起身,掀开锅盖,把南瓜饭盛在碗里。我呢,紧紧跟着外公,从厨房到饭厅,接过碗便狼吞虎咽,引得外公频频发笑。一碗热气腾腾、色香味俱全的南瓜饭,在秋风萧瑟、天气渐凉的日子里,让人唇齿留香,饱在身上,暖在心里。天际的一片彩云飘过,夕阳投下它耀人却又温和的光,在稀疏的枝条上穿行着,直到在树冠东侧点上几点零零碎碎的影子。思绪悄然转回,南瓜饭的香气还若隐若现的在鼻子边缭绕。我以为,一切都会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可是我忘了时间是残酷的,“天长地久”之后是“有尽时”。外公患了肺癌,虽然只是中期,但却无法手术。本就瘦小的他,病后更是瘦的皮包骨头,花白的头发渐渐接近全白,眼神没有往日那么有神采。他长时间半躺在病床上,手脚麻木得厉害,还劝慰我们,让我们不要伤心,但我听到这些,心里更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似的。外公在最后的日子里总是和我们聊天,记不清具体是那一天,外公和我说话的时候突然谈到了南瓜饭,感叹了一句:“以后我就不能给你做南瓜饭咯!”我不知该怎么回答,急忙转过身去,因为我害怕我的眼泪忍不住留下来了。。。。。。可惜,外公还是走了。那个吃南瓜饭的季节,他走得很安详。“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外公去世一年多了,午夜梦回时,却从来不曾梦见外公,也不知道外公在天堂过得可还好吗?清风徐来,南瓜饭的香味渐渐散去。可我在这个南瓜熟透的季节,再也吃不到外公亲手烹制的南瓜饭了。。。。。。初二:潇云倾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文章内容新颖,流畅连贯,自然通达,细节描写颇具匠心,极富功底;边叙事边抒情,结尾处集中表达情感,既照应开头又总结全文,首尾连贯,一气呵成。美中不足的是,文章对场景与气氛的刻画并没有完全的尽善尽美,有些小遗憾。作者可以在周围景物的描写上多下些功夫,渲染一种吸引人眼球的气氛,加油~点评老师:苏璐璐12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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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_1200字流水潺潺,冲不掉古城印记岁月悠悠,带不走文化身影长安与苏州,一个有瓦殿宫阁象征千年古都的庄严;一个有亭台轩榭代表东方园林的典雅。繁华似锦的都市伴着它们辉煌的文化经历千年风雨的洗礼,一路摇曳走过,关于它们的记忆没有被时间风化。时间是不使文化的记忆风化的。就如我们能记得希腊神话,罗马法,了解丝绸之路在东西方交流中的重要意义。会吟咏唐诗、宋词,偶尔翻阅下元曲,拿本小说看看,看累了后讨论下玛雅人的金字塔。同样我们不会忘记古老的东方大地上有这样两个城市以及它们代表的文化,一个风格是雄浑豪放,一个特色为缠绵婉约。长安古道,意马迟迟,春松华茂的景象也象征着它的未来是一片欣欣向荣。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更名后,西安已成为中国西北方的经济、交通和文化中心。但隆隆的马达声和满天弥漫的烟尘没有湮没它原有的庄重。秦兵马俑、西安碑林等文化古迹每年都吸引成千上万的中外游客。游人在赞不绝口之时也唤醒了一些关于长安尘封千年的记忆,这十一朝古都处处充斥着雄劲与严整。辛弃疾和他的词可以作这种文化的代表。他虽生在泉城济南这个温柔和顺的城市,但是毫不失北方热血男儿的英雄气概。策马沙场,他壮怀激烈;舰阁楼船,他睿智奔放。“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让人不由忆起他“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无论何时,何地他总是想着驱除鞑虏,还我中原。名为弃疾,但心病难除。长安是他的寄托,楼兰他总在牵挂。好男儿却难守家国,他写下自我讽喻词。即使垂暮之年也时时吟唱:“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如果说长安是豪放派的居民点,那么苏州应该是婉约派的归宿了。“前几天,澳大利亚又在庆祝他们的200周年,与此同时,我们的苏州却悄悄度过自己2005岁的生日。”余秋雨先生在《白发苏州》中这样写道。苏州像一个内敛、娇嗔的女子,隽秀且柔情,从不张扬什么。其实也大可不必,三吴都会,锦绣之城,世界水城的典范和东方园林的代表,拿出哪一样不让世人称赞不已?李煜可以为这座称为“东方威尼斯”的城市做形象代言。他的词是亲切自然,灵动清晰的。正如苏州城里流淌的水道和园林中棱角分明,柔和典雅的线条。曾想李煜他就应该坐着乌蓬船,唱着苏州评弹在烟波浩淼的太湖上游赏。可这样又会有谁会歌出“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的惆怅。大概是老天特意安排,千年后让戴望舒作一首《雨巷》与李煜遥相呼应。可能也只有这被成为“人间天堂”的苏州市才能融合古代与现代完美的婉约意想。也不能说长安与苏州所代表的文化风格完全迥异。因为苏州也存有“卧薪尝胆,百二秦关终属楚”的坚定信念和目标,长安也刻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缠绵情思与誓言。只是相对来说,它们更适合哪种文化的缩影而已。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没有撕掉中华文化发展史上记录它们的纸页。还知道昭君墓在西安,千里之外苏州有个叫桃花庵地方住过明代才子唐伯虎。时光荏苒,关于古城的记忆不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岁月流淌,仍有一种讲述文化的声音在晴空中回荡。12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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