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畏的腿
长途汽车在经过道口时遇上了歹徒。
那个歹徒的脾气很怪,他抢了十几个包后并不离去,而是狂傲地冲乘客们说:“你们都是一群胆小鬼!”被抢的乘客惭愧地低下头。事实上,当他们看到歹徒满脸横肉、眼露凶光时,他们都怯懦了,有人甚至主动把包送了上去。
歹徒晃晃雪亮的匕首,冲乘客们喊:“都下车!下去!”
乘客们一个一个往车下走,最后,连司机也被赶了下去。
歹徒站在大家面前,不住地吼着:“真是胆小鬼,一群胆小鬼!都给我蹲下!” 乘客们开始一个一个地往下蹲。歹徒目光一转,发现一个人一直笔直地站着。那是个身形瘦小的中年男人。歹徒奔到他面前,吼道:“蹲下!”
那人嘴角一撇,一副不屑与歹徒说话的样子。
“气死我了!”歹徒将匕首在那人眼前划了几下,而那人连眼皮都没眨。歹徒挥着钵大的拳头,朝那人头顶砸去。但是,那人神色如常。
拳头悬在了半空。歹徒说:“你装什么装?你是不是知道斗不过我,索性不和我斗?”教学资那人淡淡一笑,说:“你真以为我没有胆量吗?”口气中充满了嘲弄。
歹徒暴跳如雷,脸上青筋突突直蹦,吼道:“我身材比你魁梧,我不会和你比摔跤的。你说,你有什么可比的方式?只要你能证明比我有胆量,我不但饶了你,还丢下这些皮包,从此再不抢劫!”
歹徒的声音像打雷一样,轰轰直响。
这时,远处开来一列火车。那人目光一亮,突然跨上几步,把一条左腿横在轨道上,朝歹徒说:“来吧,和我一样做。”
列车轰鸣着逐渐逼近,歹徒脸色苍白,瞳孔张大,缩小,张大,又缩小。终于,脑袋垂了下来。他以前自以为胆量过人,甚至多次在光天化日下作案,原来遇到的都是一些懦弱者,现在他才知道,这世上还有比他胆量大的人。
“你胜了。”歹徒软软地说。
那人淡淡一笑,收回左腿。
等列车呼呼地开过去,歹徒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将抢来的皮包都归还了乘客,临走,还丢下了那把匕首。
“我会重新做人的!”走出很远了,歹徒突然举着双臂,大声叫着。
长途汽车继续启动了。
车上,乘客们不住地关心起那人的腿,并向那人道谢,纷纷赞扬他的胆量。
那人站在车门前,对乘客们说,我让你们看一样东西。说着,他挽起了自己的左裤筒。乘客们大惊,原来,那是一条假肢。
乘客们都哈哈大笑起来,脸色开始明朗,有人甚至拍拍他的肩,说:“你小子,怪不得胆子这么大。”教
那人淡淡一笑,下车而去。
事实上,他自己知道,几年前,在刚才的出事地点,也出现了刚才的一幕,他也是选择了那种方式,将一个狂傲不可一世的歹徒震慑住了。
只是那次,他的左腿是真腿。
无病余孽
小李同学在《有病呻吟》里这样写道:“有的时候,我会颤抖,因为我发觉人类特别地凶狠残暴,远远胜过凶狠的狮子、老虎,它们只有在饿慌的情况下,在被招惹的时候,才会去招惹人,哪里会像人类一样为了满足口腹、金钱、好奇、虚荣、五花八门的欲望,去伤害无辜的动物,倒卖熊掌、虎骨、象牙、貂皮……”
我看着这些,面容冷清。
小李同学问:“难道他们不知道熊只有两只掌,虎只有一架骨,象只有两颗牙,而貂只有一张皮?”
我心中苦笑。
不知道?
怎会不知道?
我年龄尚小时一直待在乡间。我喜欢蹲在清澈的小塘边看小蝌蚪找妈妈,我会静静地趴在散发着淡淡泥土清香的窗台上看蚂蚁搬我故意遗落的饼干渣,我会悄悄地站在树下看燕子如何一点一点地衔来枝叶、泥巴在树丫上搭巢建家……那时的我会想:如此美好!
一切都改变于那天的狗肉火锅。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咽下了两三块——狗肉。
是的,不知情。虽然我后来还是知道了,因为我发现,我的那些可爱的玩伴中,少了一位。
尽管不是火锅的质量问题,但我还是吐了,吐了很久。
成长过程中,有时也会看到这类场景:杀鸡、杀猪……诸如此类,颇多。以不胜枚举来形容,真的不过。
现在想来,当时意外撞上防盗窗后我的白色衬衫上开出朵朵刺眼的梅花,我的双手沾染了那么多属于我自己的鲜红,我有些发红有些模糊的视线里居然还能大约看到路边那个玩滑板的孩子脸上的惊悚的、像是见到了怪物一样的表情,我却还能冷静应对,还善后得近乎完美(不完美是因为留下了伤疤),是不是还要托这些场景的功劳?我想,还真可能是。
我还能说什么呢?
所以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不说。
电视上有时会看到某某皮制品的广告,这总会让我想起政治老师曾在课堂上给我们看的一个视频——关于屠宰场的。我们看到动物被剥下外皮、象被敲掉牙齿……音响中尖利沙哑的嘶吼声并没有因为老师的刻意调小而模糊不清,相反,那将成为我们内心深处最不会被遗忘的声音。可是那些人,他们的双手拖拽着那动物的后肢,他们的脸色模糊不清,我却能从中大概分辨出几分麻木的寒意,当粗长而厚重的木棒被那双棕黑的手紧握着挥动着一次又一次地向那分明已是血肉模糊的双腿砸去,嘶鸣和沉重的钝击声一次又一次地有节奏地响起,但是我们在座的人不会有谁认为这是美妙的音乐。教室中开始有低低的啜泣声。一些女生已经小声地哭了起来,有好心的同学递过去面巾纸,可是那些人的暴行并不会因为我们的悲伤与同情而停止!我还惋惜这些动物的生命如此逝去的方式,我还惋惜那些人们曾经拥有的美好与纯洁已然是不复存在,我还为那些动物感到不值——
他们本应华丽美妙的生命,最后终结在了一群心无兽善的人手里(这里没有表示对兽的贬义)。
小李同学说:“爸爸对我的这篇文章简评曰:有病。大概是吧,若是我真的有病,哪敢问这污浊的人间会有几人与我同病呢?”
我想对小李同学说:我一定会尽力向这“有病”的方向发展的。我们一起努力,总会让大家都“患”上这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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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无畏1949年,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人民的欢呼声诞生了。然而,在欢呼和喜悦的背后,是一个个为国捐躯的英雄战士;是他们用生命换来了中国。他们精忠报国的精神,是我们值得学习的,也是他们英勇为国献身的大无畏,才换得今天和平富强的中国。自古以来,中国存在着许许多多的民族英雄,古有郑成功、岳飞、文天祥、戚继光,今有刘胡兰、邓世昌、杨靖宇……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换取祖国的美好明天。而今,我们之所以能够过上和平安稳的生活,全都归功于那那些为国献身的英雄。有一种使命,叫守护,有一种精神,叫无谓生死。有一种豪情,叫精忠报国。中国的诞生实属不易,他经历了许多苦难,在抗日战争中,残忍的日本人,伤害我们的人民,国家当国家有难时,有一些人,他们誓死保卫中国。面对日军残忍的手段他们心中没有畏惧,有的,只是日军勤奋祖国的满腔愤怒。英雄不分先后,不分年龄大小,也许那些先烈们中有老人,也许有青少年。国家有难,他们奋不顾身,有自己瘦弱的肩膀为战友,为家人撑起一片天。但是,士兵也有家,有亲人,有父母。当他们在战场上与敌人厮杀时,远方也会有守在家中日夜担忧的父母、兄弟姐妹。“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在那个战乱的年代,能收到一封家书,简直是万金难抵军人也是人,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在国难当头的时候,也只能舍小家为大家。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中学生学习。而今,中国是一个和平的大国也许你会问,和平年代还会有为国光荣牺牲的烈士英雄吗?当然,2016年,河南一栋民宅突发大火,面对一千度的火焰,没有犹豫,没有退缩,用生命助人火海逃生。租住在一楼的王锋三次冲入火海救人二十多位邻居无一伤亡,二他却几乎烧成了炭人为此他奉献了自己的生命。难道只有在战争中牺牲的烈士才称得上英雄吗?并不是,在现在这个和平年代,再如此次危机的情况下,不顾自己安危,救出了所有人,在我认为这也是个英雄。他的无畏,无私拯救了二十多条生命。而当今社会也需要这种精神,作为新一代的接班人,我们应给牢记他们的英雄事迹,当国家有难时,我们决不退缩,当国家有难时,我们决不畏惧,当国家有难时,我们冲锋陷阵。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少年志,则国志。我们应给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因为他们都是先烈们有殷红的鲜血挥洒出来的。牢记英雄迹,弘扬英雄神。9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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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者无畏一只麻雀的重量,有一根细树枝就能撑住,而一只苍鹰的躯体,却需一座大山来承接。青蛙吃蚊子,老虎吃山羊。同样是人心,可是心的容量却不同,有的可以装下五湖四海,有的只能盛载一己悲欢。有的人被别人无意撞了一下本不痛不痒,却会花上半天时间去大吵大嚷,得理也不让人;有的人血洒疆场浑身疤痕累累,却无怨无悔一生,从不对人谈起。有的人对国家对故乡对他人没有一点建树和好处,却要在待遇上锱铢必较,不放过每一次名利与好处;有的人为祖国创造出累累业绩,到老连党员也不是,也从不说亏喊屈。花大量时间在名利场上投机钻营的人们,没有工夫发明创造;花一生心血在实验室里埋头科学研究的人们,没有时问去八面玲珑。而许多机遇和好处却给了前者,许多困惑与不平就留给了后者。一段时空里的人事,不能做永远的注释;几个人的评语,不能做终生的定论。时间最公正,历史最无情。时间会自己选择是非功过,历史会自己评说价值意义。前者只看眼下,后者盯着未来。前者活在目前,后者活在永远。时间说:当一个人具备了丰厚的知识和独特的生存技能时,就无需华丽的服饰包装躯体,无需用精美的打扮来引入注目,这个人就是穿着最普通的油渍斑斑的工作服上街,也会泰然自若,仪态大方,有许多人对其投去青睐的目光;相反,当一个人在他人心目中还是毫无建树、没有成就的浮浪子弟时,即使他西装革履,油头粉面,也只会显得矫情、滑稽、轻浮、可笑,没有人会为其心悦诚服。历史说:当一个人志在一己利害时,他就只能在每一次上下级职务变动时,上蹿下跳,竭尽表现自己之能事,以获得一官半职,甚至不惜出卖灵魂与人格;当一个人胸怀中选定了阔远的雄奇壮志时,他就会面对别人在官场上的左右逢源,同事在职务上的连连升迁心波不起视若无睹,这个人会继续默默去做他认定了的工作.开掘他已抉择定了的事业。时间淘汰前者留下后者,历史珍爱后者蔑视前者。人之形体的美丑,是随着行为的美丑而自美自丑:容貌的妍媸,是随着成就的大小而或妍或媸。而行为和气质,又来自一个人一生的存在意义和价值。为一己活着的人,形体再美也无人喝彩;为大众活着的人,形体再丑,也会有人为其欢呼。当一个人活得宠辱不惊、笑对成败、苦乐能容、物我两忘时,这个人就有了盛得下天下的大心境。这个人肯定在形体上有了无数伤痕,在心壁上结着厚厚的老茧。这个志不在小的人也就可以赋其天下大任,让其去做天下之乐与天下之忧的大事了。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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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不若无畏_议论文常言道,人应有敬畏之心。尤其是在教育愈发被重视的今天,不少家长开始教导孩子有所畏惧。敬畏生命,敬畏尊长……而在我看来,与其“畏东畏西”,不若心怀无畏。诚然,敬畏在社会中发挥着不容忽视(不容小觑)的积极作用。从小教导孩子敬畏生命,可以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珍视自己、他人的生命,珍惜自己人生的分秒与点滴;教导孩子敬畏尊长,可以助孩子养成孝顺、谦虚的美德;教导孩子敬畏规则,可以让孩子在立足于社会时不至于被“毒打”得头破血流……敬畏式教育仿佛能在很大程度上给孩子创造一个顺遂的未来,给社会培养其需要的“人材”,给我们国家一个按既定轨迹前行的推力。然而,敬畏也并非完美。敬畏在很多时候往往与约束和桎梏联系起来。确实,当我们满心敬畏,上至天地神灵,下至草木土石都成了我们敬畏的对象时,那恐怕才是最值得畏惧之事。当我们不分对象而敬畏时,我们便是(成了)没有思考的机器,当我们只一味敬畏而不敢心怀质疑时,我们便失去了理智。试想一条法律出炉全国上下都只知对规则需敬畏,而不敢提出“出格”之论,法律如何完善?如果这样,“创新”这一词何来存在必要?反正我们该敬畏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怎能“胡乱变动”?我们需知,我们早已生活在了一个新的时代,有多少事物正在以我们难以估量的速度发展?如果我们只知道敬畏而不敢做出“出格越轨”之事,我们如何去探索那些未知的领域?而我们的国家又如何在敬畏的退缩、保守中奔向复兴之路?因而我们要大呼:我们不再需要只敬畏的“装在套子里的人”,我们需要心怀无畏、敢于打破敬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们作为年轻一代,作为国家的筑造者,我们更应明确这一点:心怀无畏。我们生活在一个丰富多彩、多元化开放的时代,这给我们冲破桎梏创造了条件。我们要摈弃不该有的敬畏,敬畏该敬畏的东西,比如生命、自然和自己的双手。我们更要心怀无畏,去勇敢大胆地质疑那些不合理(不合乎情理)的东西;去大胆地想象那些看似“荒谬”之物;再大胆地探索那些未知的无人之境。年轻人,该热血沸腾、敢为人先,要避免少年老成地把自己圈在敬畏之中,要有无畏传统、敢于创新之姿态!只有我们年轻人敢于挑战“螃蟹肉”,才能有更好的未来。我相信,中国美好而远大的前程,不在无畏者缩手缩脚的樊笼里,而在我们年轻人无畏荆棘的无畏之心中。9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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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洒脱,终成无畏青春如干柴,需要激情去点燃,然后迸发出一瞬间的光与热;青春似烈火,在狂风骤雨中摇曳成最美的火花;青春如淡酒,待年青的伙伴们细细品味,感受它的刺激和后劲。韶华易逝,青春短暂,放任洒脱,终成无畏。说起我的青春,平淡如水,但又少不了幼稚和胡闹。从小家人很少管我,并不是我太淘气,而是我太规矩听话。也许是基因遗留问题,我如父亲一般老实,但骨子里又有着像母亲一般的傲劲,就注定了我不平凡的青春和从不服输的精神。在那段美好的时光里,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擦出了灿烂的火花。小丽是我最好的朋友,有着和我完全相反的性格,她狂傲不羁,活泼开朗,喜爱运动,是小伙伴中的头,她带给我灰白的生活以色彩。她总是带着我一起玩耍,一起胡闹,一起逃课偷偷溜到小山上捉迷藏,一起被老师发现后天真无邪地狂笑。她让我觉得青春有了活力。岁月静好。有此一朋友足矣但谁又能料想,很多年后我们分道扬镳,她去了另一个城市追逐梦想,而我则继续做着乖乖女的梦,上了本地的重点初中,过着所有同学一样的生活,被学习,作业束缚,却苦苦挣扎着想要摆脱那层夺去我们欢乐的茧。在初中,学习和生活并不那么如人意。我的成绩一直排在最后,没有从前的那种优越感,从学霸退成为学渣。更令我难过的是,我再也没遇到一个真正的朋友,与是我一直我行我素,独来独往,寂寞,孤独和一份深沉的苍凉常是我密切的伴侣。缘何命运把我推到此处。在高中苦苦奋斗,摸爬滚打一年,还是毫无所获,在这个学霸相争,高手如云的世界里,我一直处于食物链最低端。所有的挣扎终成无谓。青春,对此时的我来说不知意味着什么。青春的痕迹从不曾降临在我身上。周围的同学脸色都长起了青春痘,女同学开始爱美,男同学开始耍帅,逐渐有了“男神”“女神”的称呼。而我个子不长,脑子不长,似乎还是一副小学生模样。于是,我开始羡慕那些女神们的世界,做起了少女梦。但梦想没有就此止步,青春的哨角并没有戛然而止。骚扰不停的是成绩,它就像夺命剪,时时催促着我前行。只有努力走下去的人才能笑到最后。我被青春追赶着,没日没夜地学习。只要有梦,何谓孤独,我不在乎别人看我的眼光,就算最后一切成空又怎样。放任洒脱终成无谓。我不知到自己的梦想在何方,但我充满着希望。青春需要梦想,梦想在远方。在每一个晨光熹微的清晨,踏着希望起航,收获的是一生的灿烂。青年人应壮志满怀,蓄势待发,只等待列车的来到,出发再出发。放任洒脱,终成无畏。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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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鸡腿新年终于到了!新年的那一天,我们打算去肯德基痛快的吃上一顿。肯德基快餐店里,浓郁的炸鸡香味弥漫了整间屋子。人们三五成群的走进店里,有爷爷奶奶带着孙儿孙女的,有学生三三两两结伴而来的,也有潇洒的年轻一族,他们或围坐,或并桌,各自占据一方天地,享受着美味佳肴!“咔!”门又被推响,走进来一家三口——一对年轻的夫妇带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三人衣着朴素,衣服的样式早已过时了。他们皮肤略黑,脸上还带着点儿灰色——显然是外地打工者。妈妈留着长发,只用橡皮筋简单地在脑后扎着。父子俩的头发枯涩、凌乱,像两蓬秋日的干草。他们用紧张而又迟疑的目光四处张望,随即来到一张有两个空座位的桌子前,低着头,似在轻声询问。那着的两个年轻小姐冷冷地说:“有人了!”夫妇两又开始用目光巡视,再一次询问,又再一次遭到拒绝······最后,三人只好走到柱子旁边。妈妈拉着小男孩的手,靠在柱子上,爸爸却离开了。一会儿,爸爸手上端着一个托盘回来了。托盘里的东西并不丰富,甚至相当寒碜:一张纸巾,一个盒子——盒子里面只有一个美味诱人的炸鸡腿。妈妈小心翼翼的拿起纸巾,在鸡腿根部绕了几圈又慢慢拿到嘴边,轻轻地吹了几下,才把冒着热气的鸡腿递给那个小男孩。小男孩看了一下妈妈,接过鸡腿,狼吞虎咽地啃了两口。突然停住了,把鸡腿送到妈妈嘴边,两只眼睛不停地眨着,好像在说:“妈妈,您吃一口吧!”妈妈轻轻地摇了一下头。小南把手缩了回去,又把鸡腿送到了爸爸的嘴边。爸爸微微地笑了笑,也轻轻推开了他的手。小男孩看了看爸爸妈妈,又津津有味地啃起来。在爸爸妈妈的目光下,一只鸡腿很快被啃完了。小男孩啃得那么干净,似乎想把骨头也吞下去。他又舔了几下,才意犹未尽的把光溜溜的骨头放进盒子。妈妈抽出纸巾,帮小男孩抹抹嘴、擦擦手。爸爸端着盘子,走到垃圾箱旁,把盒子扔了,又走到服务台前,把盒子还给了服务员。一家三口手牵手,轻轻推开门,消失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那短暂的一幕刻在我的心上。每当面对着丰富的菜肴大快朵颐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那一家三口。虽然只是一只鸡腿,却充满无穷的爱意。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莫过于此。贫贱也好,富贵也好,都只是短暂的,只有这种爱意才温暖的陪伴你一生。900字 四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