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年春衫应无恙
我时常看着梧桐在那一片球场上画下随风晃动的斑驳,几片叶子在他们风华正茂时便跳着舞旋转而下.夕阳总是长着长长的手指,悄然间就把我缠绵搂住.我躺在风的温泉里,一季节做背景,一次又一次地反复咀嚼着,冷暖交织喜忧参半的长久得到和瞬间失去.直到浅红的夕阳不辞而别地溜到天的那一边,直到草莓味的空气被遥远处的海风揉散……
那些被称之为背景的风景,本不该是为了渲染某种气氛,衬托某种心情而活着的.是我点缀了风景,还是风景把我烘托,对此我不得而知.我像是游着游着就忘记了吐泡泡的小鱼,碎裂了呼吸,也遗落了家的经纬.
记得两年前的夏天,遇见一个笑的时候嘴角有栀子花盛开的女生,她习惯穿白的衬衫,弹棕的吉他.天空像是童话故事里女巫的魔掌一样,翻手为昼,覆手为夜。转瞬即逝的流星划过她同样转瞬即逝的年少,刻录下的些许印记,被哪只手哪支笔轻轻谱写成歌.于是她闪着星一般的眼眸,唱着——懵懂的岁月中,只收藏了简单的想念。背后是似有若无的微风柔柔地捧起她细碎的发,在额前落寞地嬉戏。
着实喜爱这浅浅的,暖暖的调调。只用一把吉他,便可娓娓道来,和青春有关的,可以从第一天的饿凌晨讲叙到第二天午夜,流着泪微笑的往事。倘若说王菲的歌是给穿梭过墓地劫后余生者的宽慰,朴树的歌是应孤独之邀而纪实一种年少的轻狂和铅华洗尽后的淡然。那么许飞,便在用澄澈的眼神和细腻的弦,为年复一年流浪他乡的孩子们,日复一日地邮寄着沉甸甸的,故乡的召唤。
“你是内在的海洋,你是深邃的灵魂。在你明澈的眼眸中,人生绝不会照出阴沉的面目。成堆的云雾,灼热的,冰冷的,狂乱的日子,纷纷扰扰,无法安宁的日子,见了你都逃避了,惟有你常在。”这是罗曼罗兰用笔为音乐而唱的赞歌。我仿佛看到音符与文字闹哄哄地抱成一团。任何人在他们面前,无异于麦田里傻傻站立着的无关紧要的稻草人。
有一尺寸叫距离。现实和理想,永远都只是隔岸的泅渡者。你来我往,互换的也只是此岸和彼岸。那天在上遇到震,他把昵称改成了“MVP狂妄”,还说,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到故乡……曾经不止一次想为震写下点什么,或是走过去对他说点什么。可每每备好了稿纸,拿起了笔,却像是突然间失声一般。无从梳理汹涌而至的话语,所以只好让每一滴思绪的雨水回流到心底。他曾给我看过一本篮球杂志上的一小段文字——就这样把短暂且并不闪耀的青春,心甘情愿地奉献给你。我懂,这是他在篮球在梦想面前的誓言。而在那间压抑的教室里,我忘记了多少次眼睁睁看着他被一条叫无奈的毒蛇缠住,却又只能远远观望他的无助似雪飞翔。世人原谅瓦格涅和张爱玲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和震。
我已跌跌撞撞和时光相伴走过了十几个三百六十五天,在某个转角重逢了谁,又遗落了谁,终究还是自己做了自己的旅伴。曾经种种,宛如一朵没有明确花期的百合,在青黄不接的季节里,轰轰烈烈地盛开,平平凡凡地生长,冷冷清清地凋谢。比昙花短暂,比青春漫长。风把流年一页一页吹起,我掐指细数生命里繁华与荒芜多少次的相吸相斥。末了便是盛开上瘾了的寂寞,繁殖出大片风里的罂粟。
真的很羡慕那些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古人。他们竟然能把和自己的心绪打理得如此井井有条,绝缘一切世俗的尘埃,让自己的内心不至于那么纠结。我忙着成长,忙着遗忘,忙着一如既往地为心寻觅一个天堂。在轮回里辗转而过多少个春秋冬夏,却似乎只在一个转身间,才读懂古人是以怎样的风景为背景,在纸上刻下了“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物事人非。
记忆的空船满载着繁华驶向虚无。到底要秒针奔波画下多少圆圈,我,抑或是我们,才会明白,到底是什么,白了少年头。许飞依然在唱——在某一天,回到从前,让他们都出现。
原谅我穿衣服只钟情于简单的白,原谅我写文字只放任感觉在流浪。毕竟没有哪一个谁,能像科幻电影一样,拔出一把闪着彩色光的剑,轻轻一下,就斩断了之前之后所有的时光。也许一切原本都很单纯。震说过,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到故乡。对于他,我再相信不过了。
我最崇拜的人
记得小时候您曾问过我,:“妮,你最崇拜谁”?我毫不犹豫的说出来,你。那时候你,挠挠头,憨憨的笑了。等我长大了,又问我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我毫不犹豫的说:“李易峰,帅帅的”亲爱的爸爸,也许您有些失落,就笑着说女儿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然后就默默地出去了,看着您苍老的背影,心里酸酸的,其实在我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主要的位置是留给您的。
记得小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当然小孩是比较爱玩的,同时玩是小孩的天性。小时候和姐姐生气自己一个人收拾着自己的衣服就去奶奶家了,奶奶一个人住着,自己做饭,可是人老了,身体上出现多种问题,所以经常生病,前几天生一场大病,卧病在床我天天回家吃饭然后晚上睡在奶奶家,天天顺便给奶奶送饭。
以前奶奶身体很好,农活都是她一个人干,她抚养了三代孩子,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奶奶倒下了,一家人的主心骨,爸爸和伯伯轮流不分昼夜照顾,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生离死别,感觉距离很遥远,那时候也特别喜欢出去玩,特别讨厌听老人唠叨,一唠叨我的玩的时间就被无聊给侵占。
听着奶奶在呻吟被病痛折磨的睡不着觉,每天晚上都要和我说话,自己困的不行,就又搬回了自己家,看着奶奶的眼神我还是走了。看着爸爸和伯伯每天轮流守在床前,每天喂奶奶吃饭,喝水,平时给奶奶擦身体爸爸和伯伯也是慢慢憔悴,也没人管我太多我就更是自由自在。终于有一天奶奶还是走了,看着父亲目光呆滞,精神恍惚,像突然失去精神支柱似的,我当时还小不知道什么是永远的离开,只知道,奶奶不再唠叨我了,也见不到她了,每次去奶奶家也没人给我珍贵的好吃的了。慢慢长大了,我才知道,拥有的不知道珍惜,等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过……
父亲消瘦的脸庞,让我渐渐懂得了孝道,从古书的孝道中我寻得了,卧冰求鲤,的报恩之情,同时您的行为也深深影响我的一生改变我的一生,您是我心中最无法替代的偶像记得小时候您曾问过我,:“妮,你最崇拜谁”?我毫不犹豫的说出来,你。那时候你,挠挠头,憨憨的笑了。等我长大了,又问我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我毫不犹豫的说:“李易峰,帅帅的”亲爱的爸爸,也许您有些失落,就笑着说女儿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然后就默默地出去了,看着您苍老的背影,心里酸酸的,其实在我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主要的位置是留给您的!最崇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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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年春衫应无恙那些被称之为背景的风景,本不该是为了渲染某种气氛,衬托某种心情而活着的.是我点缀了风景,还是风景把我烘托,对此我不得而知.我像是游着游着就忘记了吐泡泡的小鱼,碎裂了呼吸,也遗落了家的经纬.记得两年前的夏天,遇见一个笑的时候嘴角有栀子花盛开的女生,她习惯穿白的衬衫,弹棕的吉他.天空像是童话故事里女巫的魔掌一样,翻手为昼,覆手为夜。转瞬即逝的流星划过她同样转瞬即逝的年少,刻录下的些许印记,被哪只手哪支笔轻轻谱写成歌.于是她闪着星一般的眼眸,唱着——懵懂的岁月中,只收藏了简单的想念。背后是似有若无的微风柔柔地捧起她细碎的发,在额前落寞地嬉戏。着实喜爱这浅浅的,暖暖的调调。只用一把吉他,便可娓娓道来,和青春有关的,可以从第一天的饿凌晨讲叙到第二天午夜,流着泪微笑的往事。倘若说王菲的歌是给穿梭过墓地劫后余生者的宽慰,朴树的歌是应孤独之邀而纪实一种年少的轻狂和铅华洗尽后的淡然。那么许飞,便在用澄澈的眼神和细腻的弦,为年复一年流浪他乡的孩子们,日复一日地邮寄着沉甸甸的,故乡的召唤。“你是内在的海洋,你是深邃的灵魂。在你明澈的眼眸中,人生绝不会照出阴沉的面目。成堆的云雾,灼热的,冰冷的,狂乱的日子,纷纷扰扰,无法安宁的日子,见了你都逃避了,惟有你常在。”这是罗曼罗兰用笔为音乐而唱的赞歌。我仿佛看到音符与文字闹哄哄地抱成一团。任何人在他们面前,无异于麦田里傻傻站立着的无关紧要的稻草人。有一尺寸叫距离。现实和理想,永远都只是隔岸的泅渡者。你来我往,互换的也只是此岸和彼岸。那天在上遇到震,他把昵称改成了“MVP狂妄”,还说,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到故乡……曾经不止一次想为震写下点什么,或是走过去对他说点什么。可每每备好了稿纸,拿起了笔,却像是突然间失声一般。无从梳理汹涌而至的话语,所以只好让每一滴思绪的雨水回流到心底。他曾给我看过一本篮球杂志上的一小段文字——就这样把短暂且并不闪耀的青春,心甘情愿地奉献给你。我懂,这是他在篮球在梦想面前的誓言。而在那间压抑的教室里,我忘记了多少次眼睁睁看着他被一条叫无奈的毒蛇缠住,却又只能远远观望他的无助似雪飞翔。世人原谅瓦格涅和张爱玲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和震。我已跌跌撞撞和时光相伴走过了十几个三百六十五天,在某个转角重逢了谁,又遗落了谁,终究还是自己做了自己的旅伴。曾经种种,宛如一朵没有明确花期的百合,在青黄不接的季节里,轰轰烈烈地盛开,平平凡凡地生长,冷冷清清地凋谢。比昙花短暂,比青春漫长。风把流年一页一页吹起,我掐指细数生命里繁华与荒芜多少次的相吸相斥。末了便是盛开上瘾了的寂寞,繁殖出大片风里的罂粟。真的很羡慕那些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古人。他们竟然能把和自己的心绪打理得如此井井有条,绝缘一切世俗的尘埃,让自己的内心不至于那么纠结。我忙着成长,忙着遗忘,忙着一如既往地为心寻觅一个天堂。在轮回里辗转而过多少个春秋冬夏,却似乎只在一个转身间,才读懂古人是以怎样的风景为背景,在纸上刻下了“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物事人非。记忆的空船满载着繁华驶向虚无。到底要秒针奔波画下多少圆圈,我,抑或是我们,才会明白,到底是什么,白了少年头。许飞依然在唱——在某一天,回到从前,让他们都出现。原谅我穿衣服只钟情于简单的白,原谅我写文字只放任感觉在流浪。毕竟没有哪一个谁,能像科幻电影一样,拔出一把闪着彩色光的剑,轻轻一下,就斩断了之前之后所有的时光。也许一切原本都很单纯。震说过,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到故乡。对于他,我再相信不过了。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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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年春衫应无恙我时常看着梧桐在那一片球场上画下随风晃动的斑驳,几片叶子在他们风华正茂时便跳着舞旋而下.夕阳总是长着长长的手指,悄然间就把我缠绵搂住.我躺在风的温泉里,一季节做背景,一次又一次地反复咀嚼着,冷暖交织喜忧参半的长久得到和瞬间失去.直到浅红的夕阳不辞而别地溜到天的那一边,直到草莓味的空气被遥远处的海风揉散……那些被称之为背景的风景,本不该是为了渲染某种气氛,衬托某种心情而活着的.是我点缀了风景,还是风景把我烘托,对此我不得而知.我像是游着游着就忘记了吐泡泡的小鱼,碎裂了呼吸,也遗落了家的经纬.记得两年前的夏天,遇见一个笑的时候嘴角有栀子花盛开的女生,她习惯穿白的衬衫,弹棕的吉他.天空像是童话故事里女巫的魔掌一样,翻手为昼,覆手为夜。瞬即逝的流星划过她同样瞬即逝的年少,刻录下的些许印记,被哪只手哪支笔轻轻谱写成歌.于是她闪着星一般的眼眸,唱着——懵懂的岁月中,只收藏了简单的想念。背后是似有若无的微风柔柔地捧起她细碎的发,在额前落寞地嬉戏。着实喜爱这浅浅的,暖暖的调调。只用一把吉他,便可娓娓道来,和青春有关的,可以从第一天的饿凌晨讲叙到第二天午夜,流着泪微笑的往事。倘若说王菲的歌是给穿梭过墓地劫后余生者的宽慰,朴树的歌是应孤独之邀而纪实一种年少的轻狂和铅华洗尽后的淡然。那么许飞,便在用澄澈的眼神和细腻的弦,为年复一年流浪他乡的孩子们,日复一日地邮寄着沉甸甸的,故乡的召唤。“你是内在的海洋,你是深邃的灵魂。在你明澈的眼眸中,人生绝不会照出阴沉的面目。成堆的云雾,灼热的,冰冷的,狂乱的日子,纷纷扰扰,无法安宁的日子,见了你都逃避了,惟有你常在。”这是罗曼罗兰用笔为音乐而唱的赞歌。我仿佛看到音符与文字闹哄哄地抱成一团。任何人在他们面前,无异于麦田里傻傻站立着的无关紧要的稻草人。有一尺寸叫距离。现实和理想,永远都只是隔岸的泅渡者。你来我往,互换的也只是此岸和彼岸。那天在上遇到震,他把昵称改成了“MVP狂妄”,还说,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到故乡……曾经不止一次想为震写下点什么,或是走过去对他说点什么。可每每备好了稿纸,拿起了笔,却像是突然间失声一般。无从梳理汹涌而至的话语,所以只好让每一滴思绪的雨水回流到心底。他曾给我看过一本篮球杂志上的一小段文字——就这样把短暂且并不闪耀的青春,心甘情愿地奉献给你。我懂,这是他在篮球在梦想面前的誓言。而在那间压抑的教室里,我忘记了多少次眼睁睁看着他被一条叫无奈的毒蛇缠住,却又只能远远观望他的无助似雪飞翔。世人原谅瓦格涅和张爱玲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和震。我已跌跌撞撞和时光相伴走过了十几个三百六十五天,在某个角重逢了谁,又遗落了谁,终究还是自己做了自己的旅伴。曾经种种,宛如一朵没有明确花期的百合,在青黄不接的季节里,轰轰烈烈地盛开,平平凡凡地生长,冷冷清清地凋谢。比昙花短暂,比青春漫长。风把流年一页一页吹起,我掐指细数生命里繁华与荒芜多少次的相吸相斥。末了便是盛开上瘾了的寂寞,繁殖出大片风里的罂粟。真的很羡慕那些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古人。他们竟然能把和自己的心绪打理得如此井井有条,绝缘一切世俗的尘埃,让自己的内心不至于那么纠结。我忙着成长,忙着遗忘,忙着一如既往地为心寻觅一个天堂。在轮回里辗而过多少个春秋冬夏,却似乎只在一个身间,才读懂古人是以怎样的风景为背景,在纸上刻下了“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物事人非。记忆的空船满载着繁华驶向虚无。到底要秒针奔波画下多少圆圈,我,抑或是我们,才会明白,到底是什么,白了少年头。许飞依然在唱——在某一天,回到从前,让他们都出现。原谅我穿衣服只钟情于简单的白,原谅我写文字只放任感觉在流浪。毕竟没有哪一个谁,能像科幻电影一样,拔出一把闪着彩色光的剑,轻轻一下,就斩断了之前之后所有的时光。也许一切原本都很单纯。震说过,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到故乡。对于他,我再相信不过了。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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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又是一年元夜时。暮色茫然,他守在岸边,候着心中的人儿……暮色悄悄暗淡,月儿从眼前挂上了梢头,河岸边柳枝被第几次拂起。他提着心儿到人群中,寻觅几番。寻觅几番,依然不见人儿。几番落寞,回到这儿,继续等着,姗姗来迟的人。守望岸边,独自相酌。往事,往人,往情,往景,历历在目……“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他醉醉吟道。去年元夜时,火树银华的街市,花灯如繁星点缀,像白昼般。人群来回流动。就约在黄昏后,月儿刚露淡眉,河塘中还浮不出月影的时候。就约在这河岸边第几棵柳树下,不往人里钻。柳枝迎风招展,柳叶轻抚着她红润的脸颊。享受着两个人的热闹。今年元夜时,街市上花灯依旧,月儿依旧,柳儿也依旧,他也依旧,可去年的人呢?失约了,不来了。只留他孤单单地守在老地方。眼睁睁看着别人的热闹。独守一人的凄凉。泪湿了衣袖。“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他凄凄歌吟。初二:杨晶晶30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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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韶华(九)七色令VS百变魔女(9)紫恋?和萧疏影来到医疗室,看到许多雨居的人都痛苦地躺在床上,冒着冷汗,脸色发白,嘴唇发青,明显的中毒现象。不过还好不是很严重,也不是那么难治疗,只需吃一颗解药就行了。她仔细看了看众人的病情,拿出解药,交给医疗室里的医师和护士,吩咐他们把药分别喂给患者,然后走出医疗室,一脸凝重地对千夕说:“什么时候发现的?”千夕说:“一个小时以前。”“他们中的是一种慢性毒药,而且只需把毒种在一个人身上就能使毒性散播出去,如果是今天才发毒的话,那么……”“那么下毒时间就是昨天傍晚,而中毒最深的那一个就是毒源,对不对?”一个好听的声音插进来。紫恋?和千夕一看,惊奇地发现是寒悠雨回来了。“咦?大表哥这么快就放过你了吗?”相比之下,萧疏影更是惊讶。寒悠雨撇撇嘴,说:“我答应他以后乖乖听他的话,出门前要经过他同意……反正都是些烦人的规矩啦。”恋?扑哧一声笑了,千夕脸上也有淡淡的笑意,萧疏影更是捧腹大笑起来:“表嫂,我看你还真是遇上了克星……”“好啦,别提这些了。”寒悠雨不耐烦地摆摆手,转身朝议事厅走去。半刻钟后,所有相关的人都齐聚在议事厅里。“我刚才看过的了,中毒最深的是……瑶叶。”紫恋?淡淡地说。“这么说来,那个瑶叶就是毒源了?”上官斓雨说道。寒悠雨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说:“瑶叶?这就奇怪了,她的身手不差,警惕性很高,怎么会这么没有防备地被人下毒?”她心里顿时有了个想法。紫恋?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先不管这些了,你快把你那些莫名其妙的毒拿回萧家。”“好啦,我知道了,改天我派人过来拿。”寒悠雨慵懒地打了个呵欠,好像很累的样子。这时门外有人敲了敲门,“主人,我可不可以进来?”是瑶光。悠雨看了看其他人,说:“进来吧。”只见议事厅的门被打开,瑶光一脸焦急地走进来,问道:“主人,姐姐中毒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大概是那个人下的毒吧,放心,现在已经没事了。”千夕代替她答道。瑶光松了一口气,略带抱歉地说道:“对不起,我失礼了。”“没所谓,你先去看看瑶叶吧。”“是。”瑶光点点头,走了出去。尹浩天仔细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心中很是不解,她的表情是毫无破绽,应该不是装出来的,可是怎么觉得……他突然站起来,对其余六位伙伴说:“我们先回去再说吧。”“好。”六人都同意了。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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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应无悔青春是绚丽的,如同烟花一般,这也说明了青春是短暂的。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一去不复返,青春也一样,所以每做的一件事都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无悔的。我曾在书上看到一段话:“一月踏雪寻诗,烹茶观雪,吟诗作乐;二月寒夜寻梅,赏灯猜谜;三月闲厅对奕;四月曲池荡千,芳草欢嬉;五月韵华斗丽,芬芳满园;六月池亭赏鱼,池边竹林飒飒作响;七月菏塘采莲,泛舟湖上;八月桐荫乞巧;九月琼台赏月;十月深秋赏菊;十一月文阁刺绣;十二月围炉博古。”写的是古代女子的生活。闲适又安逸,且充满诗情画意,我想她们是幸福的吧。在一段闲暇的岁月里,与诗书琴棋相伴,相夫教子。没有“多情自古伤离别,更哪堪,冷落清秋节”的凄凄离别,也没有“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的海誓山盟。岁月只会让你成长为一个满腹经纶,风度翩翩的人,会让短暂的青春在生命的长河里留下一到绚烂的风景,被后代赞一句青春无悔。中华民族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经历了战争对她的洗礼,而无数的中华儿女为此献出了自己的青春,甚至是生命,才换来了中华民族的涅槃重生。在那样一段特殊的岁月里,与步枪子弹为伍,保家卫国。只有“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壮志,只有“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激情。时间会让你成长为一个历经沧桑,洗净铅华的人,会让你不凡的青春在历史的长河里留下苍劲的一笔,被历史赞一句青春无悔。前几天听同学说想去旅行,今天就在微博看到他们一路的风景照。只有一辆单车,一个背包就能上路。非常羡慕这种说走就走的旅行。有想法就去做,做了也不会后悔,这样的青春才无悔,才会在记忆里留下不朽的足迹,被朋友赞一句青春无悔。青春应如何度过?青春从不会迷茫退却,它只会不顾一切找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一条无悔的路。顺从内心,青春无悔。65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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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罩铁布衫她很喜欢上网,而且总是去QQ上“游荡”,所以自然就认识了很多网友,她是有BF的,但是经常上网让她觉得QQ上的LG要比现实中的BF更好,他们的城市也离得不远。渐渐地她对她的BF冷淡了,反而更喜欢那个虚幻世界里所谓的LG,她觉得和BF在一起根本就没有那种和LG在一起的感觉,终于她和她BF分手了。也正是那天,他托他姐姐从外地为他带一对情侣戒指,是想送她的,没想到他们就这样分手了——为了她网上的LG,当他姐姐兴冲冲地把那对戒指拿到他面前时,他朝他姐姐吼了句:现在用不到了!!~~那个网上的LG也曾去她的城市看过她,他们的感情更好了,她全然忘了还有一个他(BF),是的,她忘了,她只在乎她的LG。她根本没想到那时她BF是多么的痛苦,从此他变了不再谈恋爱,不再相信任何女生,他认为女人就是祸水。他们的网恋维持了2个多月,终于在她LG的QQ详细资料里,出现了一个女的名字——霞,她一看到便傻了眼,冰凉的液体从眼眶里滑落下来,她明白了,一切都结束了。。。。。。。。她失去了——爱,失去了两个男生的爱!~~她BF的话说准了,“他们不会久的!”。回忆和她BF的过去,历历在目:以前都是他送她到公交车站头看着她上车后,他才回家的。曾经他和她的事被双方家长知道了,于是她便写了封分手信给他,那是个雨天,一整天他的心情都很压抑,放学了,她没有等他,和她的同学走了,在路上,他们好象有心灵感应似的,她回过头看到了他,正冒雨跟在她们后面,她的心猛一震,她是想把手里的伞给他撑的,可是不知怎的她没有那么做,反而拉着边上的同学快步走开了,她想也许过一会儿他看不到她就会自己回家的,所以她在同学家呆了一会后就去了站头。可是眼前的一切真让她怀疑是不是在做梦,她BF正在站头等着她,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于是又转身去了同学家想让同学去跟他说,劝他回家,不要再淋雨了。过了好久,她同学回来了,她对她说:“他要你过去。”她过去了,并没有理他,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在站头等着车,他走近对她说:“为什么要分手?~”她望在早已淋得跟落汤鸡一样的他说:“我不是已经在信上说的很清楚了吗?”雨下得更大了,他竟然咳嗽了起来,他又说:“那你还喜欢我吗?”她真的狠不下心了,说:“喜欢啊~”,他的脸上没了刚才那种恐慌的神情,继续道:“那我们和好吧”,她说:“好啊~”呵呵~~好简单的对白,就这样他和她又好了,他要回家了,他爸要他放学后准时到家,在马路中间,他回过头微笑着对她喊了句:“永远都不要分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那时的笑,是真的出自心底的,那样的纯,那样的干净~世上想不到的事总是很多的,谁都不会相信,她和他和好仅仅是因为感动,可是感动毕竟只是感动是没有感情的,在公交车上她想的完全是另一个人——她网上的LG,这是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他BF对她真的很好,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可是她并不珍惜,直到他网上的LG背叛了她后,她才发现原来她是那么的傻,傻的竟然放弃了那么好的BF,她想到了去和他再一次和好,可是他BF拒绝了,是啊~换做谁都不会同意啊。过去的就让它们过去吧,从此他和她又都有了自己的故事了。他让她学会了珍惜;她让他学会了放弃~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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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罩铁布衫期望着一种快乐的来到,反而一种无名的痛苦光临你,不想面对,又无法躲避,不想机器他,但有时常在梦中想起,也许这正是一种烦恼.女孩,望着蓝天在编织未来,男孩,望着大海在挽留无数浪花;正当我们投入地去干事时,他总是悄悄地,默默地来了,闯进了我们宁静的天地.天地是清水,那就成为了污水;天地是江河,那成了泛滥之源;天地是白云,那成了遮住阳光的祸首-------烦恼.是中学时代生活的调味品,也是拿着一种青春去押赌注的欢快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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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恙无恙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理科分班考试。只剩下一科英语考试,手上捧着四本书,英语单词看得我头晕目眩,记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再重复循环地忘记。只觉得乏味,然后放下课本又觉得心有不甘。早上刚刚考完数学。只是不小心想起许多以往的回忆,中考前的两场模拟考,接连的不及格一度让我徘徊和迷茫。那也算是第一次会面对一张数学考卷时那么无力,看着满满的空白还有一道道我压根就连头绪都没有的题目,无助地期待着能有奇迹发生,然后幸运女神带来些许好运气,可是看着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我只能对着写满了“解”以及各种已知条件的考卷祈祷。小学的时候从来都不会懂那些差生为什么记不住那些简单的数学公式,为什么总是要借学霸的作业本抄答案,加减乘除几个符号又有什么难度,我只是偶尔会因为不小心的计算失误而叹息丢失的一两分,然后心安理得地再翻翻数学课本,然后思索着那些计算公式里到底有怎么样的魔力可以迷惑着别人去犯错,让别人深陷在数学题的困境中难以自拔。可是我实在不懂,直到小学毕业结束我也没有想到答案,却在多年以后初三毕业前的一个月,数学考试的考场里后知后觉。我趴在桌子上的时候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只觉得好困,昨天晚上看书看得太迟,然后渐渐沉睡过去。醒来时却是今天的数学考试,高一刚开始还没适应学习时有几次踩在及格线边缘,后来尽管没能回来曾经的状态,但至少终于在数学上分得一杯羹。昨晚读书直到十二点半,下一场化学考试的知识点始终没有记住,四本数学书的参考书怎么也看不完,最后也只能放弃,选择性地翻一翻书,然后半梦半醒的状态不安地睡去。早上醒来的时候是六点半,或许潜意识当中已经有一种默默的暗示,不能够在这个时候再沉浸于睡梦中了。可是眼皮子一直睁不开,又闭着眼睡到了快要七点,然后从床头拿着那几本还没看完的课本和参考书。骑自行车到了学校,上楼梯的时候还想着自己终于背完二倍角公式棱台棱锥的体积面积公式有点小得意,结果考试只是考了一道求圆锥体积的题目,二倍角的一点也没有考。于是三角函数我也只能放弃,根本就不会做,怎么样都算不出来。我觉得我很倒霉,于是心里想着那些没有考的数学公式,等一会儿考试结束也会迅速遗忘,然后跟其他人一起抱怨为什么考卷这么难开学分班肯定是要被发配边疆了。于是感叹着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我最后也只能无奈地去看化学书,背着有机物还有化学方程式,而不是唉声叹气哭爹求娘地听着一群人对着数学题答案然后想着自己考试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出来。看着手表,下午的英语考试还剩下半个小时,我也该去学校了。检查了一遍笔盒里是不是带了2B铅笔和黑色水性笔的替芯,小学的时候一次语文考试黑色笔芯在考前用完,于是跟同学借了蓝色水性笔,写着写着又不能用,只好又借了一只,结果淡蓝和晶蓝两种颜色组成的考卷卷面我一辈子可能都不会忘记,强迫症逼迫我以后考试都得带着许多黑色水性笔替芯,一切都要有备用物品。走出家门的时候,推着自行车,看着天空,不是那种深情仰望的45°角还目光无限澄澈,只是为了看看有没有乌云下午有没有可能下雨,不过背包里面已经装了雨伞,我也只能做到如此,雨天总是会把鞋子弄湿,可是我也只能备着一把伞,倚靠着那些我自己都不清楚有没有掌握清楚的英语单词去参加这场英语考试。我没事,一直安然无恙,只是有一点倦意。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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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望着在前方奋力厮杀的战士们,我不由得扯起一个嘲讽的笑容。此时正是小寒,天气微微含了些凉意,倒不算彻骨,却令我的身形微不可见的一颤。快要结束了呢,我撇嘴。刀光已无,血气冲天。我漫不经心的望着这一切,唔,大约是我带领的那一方胜了。毫无任何喜悦,侧身淡淡道一句‘回去’便转身离开了。将军府前。千无秋含笑望着归来的我,我看到站在府前的他,加快了脚步。近了,他向前几步将我拥入怀中,浅浅呵气,笑得愈发深沉:“染儿,你回来了。”我点点头,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应道:“是啊,没死在那里,倒是让你觉得无趣。”我后退几步挣开他的怀抱,对上他噙笑的眸子,阖阖唇:无秋,我,不会再信你了。“无秋,你不必这般委屈自己,整个将军府都晓得这个府的女主人,从未是我。”我眯着眼睛径直走进了将军府,侧眸,“可惜呢,帝君认可的将军府的女主人,是我。”是了,我,墨卿染,是将军府的挂名女主人,千无秋的挂名夫人。说来亦可笑,看千无秋对我的态度,一般人都能想起‘郎有意妾无情’这句话,但真相恰好相反。我喜欢千无秋,他却厌极我。嫁入将军府被冷落的这段时间,我时常在想,我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又喜欢他的哪一点呢,结果总是不一的。我为何会喜欢他,大概是我落水时是他把我救起的那一刻罢,虽说这件事于他而言不过是顺手,但对我来讲却是在我情窦初开的年纪里的一束光芒,就这样,喜欢上他了。而慢慢的经过我的了解,我开始喜欢他从容淡定的笑容,喜欢他温软淡雅的面具,喜欢他精湛至极的演技。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子,让我迫切的、不顾一切的想要嫁给他。我跪在帝君的殿前请求帝君准婚,却是被闯入大殿的他一巴掌扇倒在地上,我第一次见他这样不冷静,我捂着脸轻笑:“怎了?”他气急:“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好姑娘,没想到你竟然……”话未说完就被士兵拖了下去。我勾唇,继续跪在地上:“父皇请准婚,女儿是真的喜欢他。”当时的我不信以自己公主的身份与天生的姿色无法让千无秋喜欢。直到我嫁入千无秋家的那一天。大红的喜服,大红的喜烛,大红的床铺。我坐在榻上等待着千无秋。他来了,掀开了盖在我头上的纱,冷声道:“既然你的愿望已经达成,以后休要缠我。你明知我不喜欢你。”他转身想要离开,我急忙拉住他,“那你喜欢谁?”他侧身,勾唇:“你想去害她?不可能。”我强笑,眯着眼睛,“呵,原来我在你眼中,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堪的女人。”他眸色深沉,“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你不要去害她,她与你不同。”我笑了,不要去害她么,我将千无秋拉倒在榻上,他亦由着我把他拉倒在榻上。我轻轻开口:“我想要什么么?自然是你。”他点点头,衣衫一件件褪下,压在我身上。我抬眸,推开他,蹙眉:“我要的是你心甘情愿。”他不屑的冷哼一声,坐起身来把刚刚脱下的衣服穿好,笑,“永远没有那一天。”他走了,我独自一人坐在榻上,只觉大红床铺灼灼刺眼。后来我才知,他喜欢的姑娘,唤作宿墨。他早已与宿墨私定终身。而我出嫁的那天,亦是她嫁过来的那天,不过我才是千无秋明媒正娶的妻子。千无秋不喜我,故在成亲那天离开后,就再也没有来过。千无秋称病让我带兵替他打仗,我说好,我晓得他希望我带兵打仗死在战场上,所以我很努力的想要自己死在战场上。却是,从未。连上天都想叫我继续活下去,折磨千无秋。因为只要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天,宿墨就一天坐不上千无秋名正言顺的夫人。在某一日,我发现宿墨竟是敌国派来迷惑千无秋的。且宿墨武功高强,而那些武功根本不是平常人家的女子所习的防身术,是极其毒辣近乎一招致命的那种。我很怕,很怕她会去害千无秋。我破了所有冷淡的伪装,哭着去劝千无秋去求他不要喜欢宿墨,宿墨迟早会杀了他。千无秋却是恼怒的将我一把推到在地,厉声道;“疯女人!真没见过如你这般不要脸的女子,不受宠就靠无赖他人引起我的注意!”我无力的扯着他的衣袖一遍遍重复着不是的不是的,他却觉得是我精神上出了问题,让管家将我软禁起来。大约因为是冬天,我浑身都在颤抖,冷得却只有心。我想在我最好的年纪里喜欢上了千无秋,是不悔的,嫁给他,亦是不悔的。可是,我累了。千无秋将我锁在房中,安排丫头给我送饭照顾我吃药,每每我将苦涩的药物含着清水服下,都会掉一滴泪。儿时我对行医有着很大兴趣,父皇便派御医教我学医。我不才,但还是学了好多,例如千无秋现在所喂我吃的药,若是一直吃下去,不疯的人都能吃疯。原来千无秋他,就这样恨我啊。但我却心甘情愿的将每一次他送来的药物都吃下,毫无遗漏。苦涩的药汁,苦涩的泪水,我却十分想笑。呐,墨卿染,你给我醒醒吧,他不喜欢你,他想要你生不如死啊。可这既然是他想要的,我做到便是。我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千无秋。我的意识一天比一天模糊,神智开始变得不清醒,每天睡醒就喝口药,喝完就倒在榻上睡,就这样日日夜夜的重复着,昏昏沉沉的过着日子。我变成了千无秋想要我变成的样子。那日我疯疯癫癫在花园里跑跳,正巧看到千无秋拉着宿墨散步。我伸手比划着,流着口水跑到千无秋的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袖。千无秋厌恶的甩开我,我后退几步,胡乱擦擦口水,朝着千无秋再次伸出手扑过去,“千千,抱抱。”不经意间瞧见从宿墨袖中露出的匕首。我朝着千无秋飞奔过去,就在那一刻宿墨从袖中抽出匕首欲要将匕首刺入千无秋的胸口。说时迟那时快,我抱住千无秋,只感觉胸口处凉凉的,问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气。千无秋一把抱住我,急切道:“你没事吧?!”我嘶嘶地倒吸着凉气,“疼……”插在胸口处的匕首被千无秋拔下,血液汩汩流出。“千千,别抱着我,”我轻声说,“你不喜欢我,我不强求你抱我。”闻声,千无秋抱住我的那根胳膊更加用力了。“千千,我从前同你说过的,宿墨她不是好人,她一直都想杀你。”我望着千无秋苍白的脸颊,想要伸出手抚平他紧蹙着的眉,却是一点力气也没有。手直直的垂下去。我感觉自己浑身没有一点力气,阖阖唇可就是说不出话来。“染儿,你从前不唤我为千千。”千无秋小心翼翼的抱着我,就像捧着易碎的瓷器。我努力扯扯嘴角,是么,我感觉千千挺好听。千千,千千,这样唤起来亲昵,朗朗上口且不显得遥不可及。千无秋,你可知你是我一直所追逐最美好的事物?可是,就如天上的星辰,明明望着好像并不遥远,却是无法抵达触碰。一滴凉凉的东西顺着我的脸颊滑下,是泪么?我抬眸冲着千无秋粲然的笑着,“千千,有我在,那个女人伤不了你。”可是千千,我可能活不了了啊,以后,你的身边就不会有我了。“染儿,活下来!听话,活下来!你不是喜欢我么,那就不要死,你只要可以活下来,我这个人,就完完整整是你的了。”千无秋惊慌失措的样子像一个孩子,好看的眉眼中带着抹不去的悲怆。我在他怀中动动身子,找了一个勉强舒服点儿的位置。我仔细的听着千无秋的这番话,看他的表情很是严肃。是我的么?呵呵,你是晓得我根本活不下来罢。疯掉的意识奇迹般的一点点恢复,我冷笑,千无秋,走到这一地步,是你逼我的。疯掉的墨卿染看到千无秋有危险可以不顾一切跑过去救下千无秋,可醒着的墨卿染不会。我已对千无秋别无所求。可我依旧对千无秋笑着,千无秋,今生爱上你,我心甘情愿,你我大约注定是无缘,我不怪你不怨你,但愿来世莫要再相见。聚散莫怨,一切缘浅。今生孽尽,来世不见。初二:颜唯嫣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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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羞珍珠衫明成化年间,襄阳府枣阳县城大东街,有一户姓蒋的商贾人家,经常在湖广一带做买卖珍珠的生意,在当地是半天云里拍巴掌——响声很远。那一年,蒋家的老夫人得了不治重病,随夫西归,临死前,把祖传的珍珠衫,从压底的箱子里拿出来,交给年方十七的儿子蒋兴哥,嘱咐他要把家业发扬光大。蒋兴哥含泪应允,整日操劳,守孝灵前。好多媒人前来提亲,都被他一一婉拒。这其中就有城西大户王公之女三巧。这三巧娇姿艳质,风情万般,非常能干,被誉为“城西西施”,令许多公子哥垂涎三尺。但她听说兴哥忠孝仁义、仪表堂堂,非兴哥不嫁。兴哥闻听很是感激。老夫人周年之后,媒人再次前来说合,兴哥欣然与三巧成婚。新婚之夜,兴哥掀起三巧的大红盖头,把亮闪闪的珍珠衫郑重地交给三巧,正在羞怯之中的三巧接过珍珠衫,立刻感激地流下了热泪,知道这是祖传之物,一定好心收藏。小两口恩恩爱爱,笑声飞扬,日子就像抹了蜜一样甜。街坊邻里羡慕不已,真是玉人良工琢就,天生一对呀。光阴似箭,蒋兴哥一日想起父亲在世时在广东所做的生意,已三年无人料理,又想起父母生前的反复嘱咐,就不得已决别爱妻,前往打理。三巧很是通情达理,说:“夫君,自古男人以事业为重,您只管把那边的事情安排停当了再回来,家里有我在,您尽管放心。”临别时,小夫妻难舍难分,比不上十八里相送,但也让旁边站着的丫环小翠流泪。俩人约定明年房前椿树发芽之时,便是兴哥的归期。蒋兴哥归心似箭,他匆匆上路,白天骑马,晚上坐船,星夜不停,一月时间就到了广州。兴哥见生意败落,心中焦虑,四处张罗,多方应酬,加之水土不服、终日劳碌,不料得了重病,卧床不起,眼看着窗外橘子红了又谢,谢了又红。三巧在家日思夜想,看门前的椿树发了又枯,枯了又发,整日烧香拜佛,心中早已盼郎君快归、快归。兴哥一去三年,三巧可谓望穿秋水。一日,三巧在绣楼张望,突然看见一个人相貌堂堂,和兴哥走时衣着打扮一模一样,正向这边走来,三巧激动不已,连声高呼:“兴哥回来了,兴哥想死我了。”并跑步下楼迎接。那人见三巧比西施还动人,心中顿时乐开了花,彬彬有理地说:“在下徽州商人陈商,来枣阳是做大米生意的,能够见上美人一面三生有幸呀。”三巧见认错了人,羞得转身就跑。再说那陈商,他只见三巧一面,就被三巧的美貌吸引,就象丢了魂似的。念念不忘三巧。一打听,知道三巧的男人不在家多日,他就来了胆量。他重金请当地最有名的媒婆——薛婆说和。薛婆起初死活不干:“宁拆十座庙,不坏一对人。”说见陈商是白灰店里买眼药——找错了门。陈商一咬牙,舍不得娃子套不住狼,谁让我爱上了三巧呢。陈商拿出使两十银子,放在薛婆的手中,薛婆不觉动了心,推让再三,还是收下了。一日,薛婆敲开了三巧家的大门,说自家有个侄女出嫁,枕头上的针线活儿不会做,非让三巧出面。三巧不同意,薛婆就赖着不走,不觉已是日头偏西。三巧无奈,说:“只有这一次。”薛婆说:“缝了就回来。”三巧跟着薛婆来到一处住宅,突然从后厢房里冒出一个人来,抱住三巧的后腰。那人不住地说:“三巧,想死我了,只要你愿意和我好,我就是做牛做马也心甘情愿。”三巧受了惊吓,回头一看,原来是和自己夫君长得一模一样的陈商。三巧大叫,也无人答应。三巧说:“快放开我,我是有夫之人!”陈商说:“我在来枣阳的路上就听说你家男人在外面早就另起炉灶了!”三巧乱了方寸,心想,兴哥这么多年杳无音信,莫非真的像这人所说?她反复挣扎,也无济于事,后来实在动弹不得了,也只好任陈商解开自己的外衣、内衣……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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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羞珍珠衫明成化年间,襄阳府枣阳县城大东街,有一户姓蒋的商贾人家,经常在湖广一带做买卖珍珠的生意,在当地是半天云里拍巴掌——响声很远。那一年,蒋家的老夫人得了不治重病,随夫西归,临死前,把祖传的珍珠衫,从压底的箱子里拿出来,交给年方十七的儿子蒋兴哥,嘱咐他要把家业发扬光大。蒋兴哥含泪应允,整日操劳,守孝灵前。好多媒人前来提亲,都被他一一婉拒。这其中就有城西大户王公之女三巧。这三巧娇姿艳质,风情万般,非常能干,被誉为“城西西施”,令许多公子哥垂涎三尺。但她听说兴哥忠孝仁义、仪表堂堂,非兴哥不嫁。兴哥闻听很是感激。老夫人周年之后,媒人再次前来说合,兴哥欣然与三巧成婚。新婚之夜,兴哥掀起三巧的大红盖头,把亮闪闪的珍珠衫郑重地交给三巧,正在羞怯之中的三巧接过珍珠衫,立刻感激地流下了热泪,知道这是祖传之物,一定好心收藏。小两口恩恩爱爱,笑声飞扬,日子就像抹了蜜一样甜。街坊邻里羡慕不已,真是玉人良工琢就,天生一对呀。光阴似箭,蒋兴哥一日想起父亲在世时在广东所做的生意,已三年无人料理,又想起父母生前的反复嘱咐,就不得已决别爱妻,前往打理。三巧很是通情达理,说:“夫君,自古男人以事业为重,您只管把那边的事情安排停当了再回来,家里有我在,您尽管放心。”临别时,小夫妻难舍难分,比不上十八里相送,但也让旁边站着的丫环小翠流泪。俩人约定明年房前椿树发芽之时,便是兴哥的归期。蒋兴哥归心似箭,他匆匆上路,白天骑马,晚上坐船,星夜不停,一月时间就到了广州。兴哥见生意败落,心中焦虑,四处张罗,多方应酬,加之水土不服、终日劳碌,不料得了重病,卧床不起,眼看着窗外橘子红了又谢,谢了又红。三巧在家日思夜想,看门前的椿树发了又枯,枯了又发,整日烧香拜佛,心中早已盼郎君快归、快归。兴哥一去三年,三巧可谓望穿秋水。一日,三巧在绣楼张望,突然看见一个人相貌堂堂,和兴哥走时衣着打扮一模一样,正向这边走来,三巧激动不已,连声高呼:“兴哥回来了,兴哥想死我了。”并跑步下楼迎接。那人见三巧比西施还动人,心中顿时乐开了花,彬彬有理地说:“在下徽州商人陈商,来枣阳是做大米生意的,能够见上美人一面三生有幸呀。”三巧见认错了人,羞得转身就跑。再说那陈商,他只见三巧一面,就被三巧的美貌吸引,就象丢了魂似的。念念不忘三巧。一打听,知道三巧的男人不在家多日,他就来了胆量。他重金请当地最有名的媒婆——薛婆说和。薛婆起初死活不干:“宁拆十座庙,不坏一对人。”说见陈商是白灰店里买眼药——找错了门。陈商一咬牙,舍不得娃子套不住狼,谁让我爱上了三巧呢。陈商拿出使两十银子,放在薛婆的手中,薛婆不觉动了心,推让再三,还是收下了。一日,薛婆敲开了三巧家的大门,说自家有个侄女出嫁,枕头上的针线活儿不会做,非让三巧出面。三巧不同意,薛婆就赖着不走,不觉已是日头偏西。三巧无奈,说:“只有这一次。”薛婆说:“缝了就回来。”三巧跟着薛婆来到一处住宅,突然从后厢房里冒出一个人来,抱住三巧的后腰。那人不住地说:“三巧,想死我了,只要你愿意和我好,我就是做牛做马也心甘情愿。”三巧受了惊吓,回头一看,原来是和自己夫君长得一模一样的陈商。三巧大叫,也无人答应。三巧说:“快放开我,我是有夫之人!”陈商说:“我在来枣阳的路上就听说你家男人在外面早就另起炉灶了!”三巧乱了方寸,心想,兴哥这么多年杳无音信,莫非真的像这人所说?她反复挣扎,也无济于事,后来实在动弹不得了,也只好任陈商解开自己的外衣、内衣……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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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无恙否离开花城三千多个日子了,那年的春天,那年的三月底,匆匆地与花城别了!如今,又是三月末,你的影子依稀又现,你好吗?此时,起风的夜里,让我静静地想你,然后尘封记忆……--题记南方,花城,也叫羊城,羡慕已久的城市。从电影《羊城暗哨》里知道了花城的美丽,那首儿歌仿佛一直萦绕耳边:年卅晚,行花街,迎春花放满街排,朵朵红花鲜,朵朵黄花大,千朵万朵睇唔哂。阿妈笑,阿爸喜,人欢花靓乐开怀……于是记住了广州,还有广州的木棉花!当无缘于那场千人齐挤独木,万人鱼跃龙门的高考时,收拾难舍的心情,一个人,一张火车票,一个行李包,一份满心的期许,踏上开往花城的慢慢列车!人生,地不熟;心高,命如纸。那个时候呀,广州好像不欢迎外来人。一天,八小时八块钱,加班费每小时一块五!可是电话费每分钟二块!我的心呀,凉凉的,这就是广州,这就是花城?而且工厂是那样的寥寥,还有满口的听不懂的白话!天啦,我已经陷入了地狱之中!走在大街上,满眼的都是金桔,一棵三四十公分高的小树上,硕果累累,金光灿灿,还有那青枝绿叶相扶,好美的颜色!可是我的心情却是潮湿的,为自己的明天发愁。难道要退缩吗?就这样被花城拒之门外吗?深夜的街道,比白天更喧嚣了,夜市永远是都市一道靓丽的风景!俊男靓女,长发飘逸,裙衫纷飞,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是那样的清脆悦耳,仿佛夜色里空灵的音乐,世界就是他们的!一阵轻灵的音乐响起,一个磁性的声音传来:夜色蒙胧,深圳的天空下,你好吗?这里是深圳电台,这里是夜空不寂寞,我是胡晓梅,由我主持的情感夜话节目,你有什么烦恼,你有什么不开心,你有什么喜悦,都可以在这里宣泄,都可以在这里分享。这里是你的心灵家园,这里是你的情感归属,这里是你避风的港湾......胡晓梅,1992年12月22日主持深圳电台《夜空不寂寞》,磁性的声音,犀利的语言,知性的美丽,诠释着理解信任和追问,成为深圳这个移民乡村里一道甜美的心灵鸡汤!一个人最可怕的就是精神的寂寞与孤独!此时,我不正是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寂寞和孤独吗?于是,尝试着拨通了热线电话,仅有的五十元钱作为押金。很幸运,居然通了!当导播详细询问了我的情况,并问我要倾诉什么情感时,我竟然落泪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陌生人的电话里,互不相识,导播告诉我,等一下就帮我接通主持人胡晓梅的电话!你好,我是胡晓梅,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依然是那个优雅的磁性声音。于是,我酝酿了一下情绪,将自己来广州的前前后后,所思所想,以及遭受的不平等的待遇,还有家庭的情况,以及人生的彷徨,细诉着,哽咽着。胡晓梅就那样静静地听着,偶尔插上一句,当我停下的时候,二十分钟过去了!胡晓梅沉默了一会:在这个地方,你没有自己的家,空虚寂寞是必然的,你要学着去适应这个城市,它需要补充新鲜的血液,才能保持活力,才会更加美丽。在这里,生活方式,生活观念都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你必须坚强起来,寻找属于你的一片天空,否则你只有被淘汰!只有打道回府!以后的日子,起早摸黑,在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里寻找自己的归宿地,学着不抱怨这个城市的不公平,学着平衡自己的心态,学着在别人的屋檐下的生存方式,学着努力地提升自己的技能,学着把自己的汗水洒在成熟的道路上,学着一步一个脚印,缓慢却坚实地行走在异乡的马路上!一个月后的一天,一个陌生的女子电话传来:你好,我是玲,也在广州,你那天晚上的倾诉我一直在听,现在好吗?天涯,竟然有同乡!那乡音很淳朴,那乡音好温暖,给异乡的过客带来了家乡的味道!于是,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和地址,彼此熟悉着对方,彼此安暖着,也走进了彼此的生活,时光有情,岁月留意!我们相约三月的春天,在流花湖公园见面!期待的日子,总是很甜蜜,时间也很漫长,心情激动。三月的流花湖公园,那水静,那树绿,那草密,那荷叶依然碧翠如兰,小亭耸立在流水之上,眺望着远方的来客!早早地搭车,礼拜天的人流如潮,好不容易进了公园,眼前的景色还是让我仿佛走进了天堂!不愧是花城,似乎季节与广州无关,这里永远是花枝招展,百花弥漫,永远的春天!在那个小亭子我见到了那个鼓励我向上的女孩子,玲。好干净的女子!长发飘飘,一袭白裙遮身,泛着青春光泽的面容带着笑意,一双高跟鞋完美地裸露着灵巧的脚趾,好美丽的女孩!你就是过客吗?铃轻声地问道。是的,我就是过客。你是玲吗?有点害羞的样子,尽管知道我们还是老乡,可是毕竟和人家第一次见面,很拘谨。别这样,好吗?就当我是你邻居家的小妹妹好了。铃看出了我的不安,就是聊聊生活,聊聊人生,还有理想,好吗?那是怎么样的场景呀?时至今日,依然清晰如昨。就这样,我和铃在南方的天空下,在静静的溪水边,诉说着我们各自的生活,还有我们各自的理想,各自的人生,以及那份在别人城市里的寂寞和孤独,彼此试着走进对方的生活!蓝天很蓝白云很白春天很暖花儿很艳风儿很轻雨儿很柔那个风筝呀飞的很高很远那片天空呀牵伴着那根线轻轻的,一些文字涌现在我的脑海,很甜很甜。在异乡的日子里,灵魂需要安慰,心需要归宿,铃淡淡地笑着:过客,我也给你读一首我写的文字好吗?现实的枝头贫瘠与富有并存饥饿与奢华齐驱小草与玫瑰同行池荷残茎,满目萧条菊亦凋零,枝却傲立红尘冷暖淡看晨曦,晚斜夕阳与荷学雅与菊学傲静静地天马行空我惊讶地看着铃,诗意的文字,缓缓地从她口中流出,你喜欢文字是吗?我问道。偶尔也写点文字,很喜欢文字。铃笑着说,好甜的笑意!与文字有染的女子真的很可爱,可以感受文字中飘出来的那种浓浓的或者淡淡的墨香,与文字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忧伤,一起快乐,让积压的喜怒哀乐在品读和收藏中宣泄!于是,我重新认识了铃,我的异乡的老乡!花城的天空竟然是那样的美丽!文字让我们有说不完的话题,高山,流水,田园,花木,白云,蓝天,原来生活如此惬意,以前的生活只是叫日子,现在的生活才叫诗意生活!曾经有人说,遇见你,是我一生最美丽的意外;又有多少人说,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是不是就不会让记忆,带上这么多的疼痛,在流年漂洗的时光中努力的记住,又拼命的忘记!那天我们聊的很晚,暮色合围了公园的景色,也温润了三月的春天!美好的东西,总是那么不经用。比如感情,比如记忆!过客,我要离开花城了,或许我们不再有见面的机会了!三个月后的一天下午,那天下着小雨,雾蒙蒙的,如我此时的心情。看着这条短信,我还能说什么呢?祝福,除了祝福,只有默默地祝福:一路顺风,平安幸福!很多年过去了,我也离开了花城,在那个春暖花开的日子。今夜,又是一个落雨的夜晚,风止雨密,窗外的滴答声,敲碎了春夜的情怀,三月,我伫立在夜色里,听着雨,想着你:你好吗,铃……雨夜,打湿了我的记忆;文字,穿越了我的时空!花城,无恙否?让我在三月的微雨中,夜色里,静静地想你!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