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腿儿“怜巴”1200字以上

短腿儿“怜巴”

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我有一个非常忠诚的朋友,它的名字叫“怜巴”,我非常喜欢它。下面就来听听怜巴的故事吧!

怜巴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好像在说话,而且它身上还长着雪白色的长毛,摸上去是那么的光滑、柔软的好似蚕丝,白毛底下长着四条小短腿,还有一条非常引人注目地短尾巴,可爱极了。

想必我写到这儿大家就该知道怜巴是什么了吧,没错!怜巴就是一条可爱的小狗!

我和怜巴还有一段“奇缘”呐。三年前冬天的一个早晨,我正要去上学,一开门发现在门口处有一个毛绒绒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又脏又瘦的小狗。小狗见有人出来便抬抬脑袋站了起来,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这时,我看清小狗的两只眼睛烂哄哄地长着好多疵马虎(眼屎)。妈妈回屋拿来一个包子给它吃,爸爸说:“这可能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狗。”小狗叼着包子下了楼,我也就上学去了。可是中午我放学回家,在楼道口又见到它,而且还冲我摇尾巴。难道这小家伙认识我?莫非它真是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我不敢冒然收留它——万一主人找不见它,岂不着急。可是,接下来几天它一直在我家门口转悠,晚上居然就睡在我家门口的踏毯上。后来,征得爸妈的同意——我收养了它。

妈妈帮我把这小家伙彻底地清洗干净,又洒了消毒水,然后买来药给它治好眼睛。没想到这只被遗弃的“灰姑娘”,竟然是一只漂亮的“白雪公主”。妈妈说就叫它“怜巴”吧。可怜巴巴的意思。

怜巴成了我们家的新成员。它听话、可爱、还有一点点羞怯,有时家里来了它不认识的客人,它就会胆怯地依偎在我脚旁,但是过不了多一会儿,怜巴就会试着去亲近客人,这时我只要一叫它,它就会立刻乖溜溜地跑回自己的窝里。

每次有同学来我家,都会逗一逗怜巴,而怜巴也会习惯性的站起来,合拢两只前爪,向我的同学“拜候”,每每这时我都会表扬它,而它呢,似乎也能听懂我的话,并冲着我摇摇它的尾巴,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聪明。

的确,怜巴它很聪明。它不仅能听懂你的话,看懂你的手势,甚至能猜透你的心思。一次,我的橡皮找不到了,急得我四出乱翻,就是找不着。这时,一直蹲在一边看着的怜巴,突然钻进写字台下面,不一会儿又出来了,并用身子使劲蹭我的腿,我刚要发火,发现从它嘴里“吐出”一样东西——橡皮,哦,我的橡皮!我太兴奋了,“怜巴,谢谢你!难道你知道我的心思?”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决定做个实验。

我把怜巴关进卫生间,然后把一支钢笔藏进妈妈的卧室里,再让怜巴去找。我说:“怜巴,去,把我的钢笔找出来。”怜巴从卫生间里出来,一边嗅着就来到了客厅,开始四处“搜寻”;只见它哈着腰,左右嗅着就冲进妈妈的卧室,然后,跳上沙发开始抓挠靠背垫。这时我的心里有些紧张,心怦怦直跳——钢笔可就藏在靠背垫下面哪。只见怜巴越挠越用劲,嘴里还发出“哼哼唧唧”的怪声,最后,它叼起靠垫扔到地上,把嘴埋进缝隙中把钢笔叼了出来——太神了,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这的确是事实!于是,我奖励它一颗巧克力豆。

怜巴的“好处”还不止这些呢!我家楼下住着一位刘奶奶,她没有儿女,老伴也去世了,很可怜。夏天的时候,刘奶奶会坐在楼下的月台上晒晒太阳,她家就在一楼,出来进去也方便。可是后来,刘奶奶的腿有了毛病,就很少出来了。寂寞了,就打开窗户同过往的熟人打个招呼,说上两句话,每天我上学放学时,刘奶奶就会隔着窗户喊:“诺诺,上学去?••••••诺诺放学啦。”

妈妈对刘奶奶也很关照,家里做了好吃的都会给她送去一些。这天,家里包了野菜馅饺子,妈妈盛了一大盘让我给刘奶奶送去。我端着饺子带上怜巴就下楼去了刘奶奶家。刘奶奶正坐在炕上眯着眼睛打盹呐,“奶奶,妈妈让给你送饺子,”我说,“你为什么不看电视呢?”奶奶说遥控器不知搁哪儿啦,找不到了。我帮刘奶奶仔细找了也没找到,最后是怜巴从床底下找到了遥控器,只见它嘴里叼着遥控器,跳上沙发,又跳上床,把遥控器放到刘奶奶的腿上。刘奶奶高兴地抚摸着怜巴,“人老了,不中用了,还不如一条小狗。”说着,她就流下了眼泪。我的心也酸酸的。这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老是出现刘奶奶那哀伤的眼神。怎么帮帮刘奶奶呢?有了••••••

第二天,我抱上怜巴,带上它的狗粮去了刘奶奶家,“奶奶,让怜巴给你做伴吧,你可以跟它说话,它听得懂的;东西掉地上让它帮你捡。”

以后,我每天都会抱上怜巴带上狗粮来到刘奶奶的窗前••••••每天放学回来刘奶奶和怜巴都会在窗前等候着我,——那里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原来,爱,就是这么容易,只要你想去做,关心别人,自己也会得到关心;快乐,就这样简单,送别人快乐,自己就会快乐。

转眼,三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和怜巴结下深厚的“友谊”,它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也给刘奶奶带来了快乐。现在,我俩似乎都能听懂对方的“话语”,彼此开心每一天。怜巴,I love you

!

矮纸斜行闲作草

800字 高一 叙事

我自爱北国那烈烈狂风,揭起历史的尘埃,傲骨铮铮;我自爱那万绿丛中一蕊殷红,一枝独秀,留万世之芳。只是更爱如水的江南,淡静的溪流浣出的香雅女子,梆梆的摇橹小调中,婉转的细润歌喉。

总说在奔腾的江流中,不息向前的生命力使万物不由得向更远处拼搏、追求。诚然,生命于世人而言,是一场不可遏制的洪流。如果不想被拥挤的浪拍打在岸上,就必须鼓足力气,争高争劲,直至终于看到尽头,溶溶而入,那无垠的蔚蓝。然而,若看到的尽头便是尽头,那么一番搏斗之后,终究也是成了波澜不惊的大海,一如瓦尔登般平静的洋面,竟不如湖水那样澄澈透明地能映出一颗纯真的心。

在这急切不停的求索中,作为一个奔跑者,是否,错过了鼓掌者才能感悟的一份平静?

并非每一个都拥有一双媲美豹子的健腿,并非每一个梦都在遥不可及中等待追寻,亦非每次尽力狂奔的尽头,都是甘美的琼池。

遥望一位诗人,立于山之高处,低吟:“一蓑烟雨任平生。”淡淡一笑,拂去功名,静立江头,看江流而东,饮一樽清酒,与其说,他是失意之士,我更愿意相信,他是一位鼓掌者。

徘徊于江头,见明月之升,他慨然鼓掌:“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不见伤情的思恋,除却仕途的苦闷,只因苏子一有颗立于世外的心,无畏于奔腾的洪流将身带去何方,只求清风明月常存于心。观万物之变,立于不变之处,方能无羡于天地,邀飞仙同游,极宇宙之无穷。

这是苏子的旁观,以无欲心,体察万物,纵然世界瞬息间面目皆变,他依旧可以鼓起掌来,以渔虾为友,以麋鹿为朋,飘飘而去,羽化若仙。

当你不适去奔跑时,何不立于一旁,欢欣鼓掌呢?

古人云:无欲则刚。当时间凝滞,便可见追求、沿途只顾挥洒汗水的人儿,错过了,日落星辰的奇幻绮丽,遗失了雁鸟南飞的恋恋深情,更丧失了初生赤子那纯净的心。而渴求的繁华,较于失去,仅仅是毫末之乐,无欲者却往往在赞叹中寻求人生的瑰丽拼图,完成了那绝美的画卷。

我打江南走过,是一蓑烟雨的深静浸润了这画一般宁静的流水潺潺,我自平凡中成长,不追求那远远闪烁的荣光。

但求闲作碧池边的一席矮草,匐匍于大地之上,聆听鱼鸟的欢歌,为花儿的容颜,欢欣鼓掌。

高一: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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