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艰难的归程》有感
《儿童文学》这套书推荐了许多别具一格的小说。有一次,我在这本书的背面发现了一本最新推荐的小说——《艰难的归程》。我往下瞧瞧,哟,这本书的噱头可真大,看到小说的第三页就不肯放下。真有那么好看的书吗?我心中有几千个疑惑,要不,我买本看看。
可是我找了许多书店都没能找到《艰难的归程》这本可爱的书,不会像同学说的那样,一下子就抢光了?这越发的吸引了我,最后还是妈妈在广州最大的书城——广州书城帮我买到了。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心中有说不尽的快乐。这可是我喜欢的动物小说呀!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她,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我发现这本书比简介上讲的更加惊心动魄、扣人心弦。
“在乐园宠物良种场”好比旧社会的阶级统治,只有血统纯正的狗才能在那里生活,人们买狗要看它的血统,品种。在老板眼里,阿蓬(杂种)就是一个鱼目混珠的冒牌货,它只得被十三号送上热气腾腾的油锅。阿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它被纯种雷斯欺负,被十三号收养,却不明白十三号养它的目的——炖狗肉。后来,主人的行为让它明白,它开始不断的逃跑,开始憎恨人类,迫使它成为一个冷冰冰的生活机器。
小说揭露了宠物老板的贪婪,为了钱财不择手段的欺骗顾客。居然给狗的历史上添上了一只从未有过的狗“英系贝林塔”,一只杂种狗居然在贪婪的宠物老板的包装下摇身一变的成为了有着高贵血统的轻型镖犬,老板为了用成本低的狗换来巨额的钱财,买进了许多杂种狗,为的是训练成像阿蓬那样勇猛的狗。可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的贪婪最终让他的斗狗赛——好好的一盘棋,搅了个稀巴烂。
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是阿蓬带领羊群回到牧场的情景。它独战群狼,忍着饥饿,忍着伤痛,忍着瞌睡,把一群失去了主人的羊带回了家——牧场,它勇敢的与狼群搏斗,并且不惜任何代价,坚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搏斗到底。
阿蓬,它渴望自由,却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它身上有着一股忠于主人的精神。它忍受着羊群的诱惑,抵挡住了饥饿。但是另一只狗——波波,它支付的体力比阿蓬少了远远不止十倍,却被诱惑吞噬,忘记了自己的职责,而吞食了一只羊,就像文中写道的句子“难忍的饥饿,使它的眼睛也像狼一样熠熠生光”.
阿蓬非常可怜,在它的记忆和梦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自己的妈妈,在逃离“在乐园宠物良种场”之后,它被老金细心的照料,让它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人类对它的关爱,融化了它冷冰冰的心,不再是个生活机器了。
读了这本小说,我明白了,在恶劣的环境下,为了生存,会不断的发掘潜力,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潜力是源源不断的,它的源头永远也不会干涸。也许,我们总是会在不经意中发掘自己的潜力,又会在不经意中发现它。
渐渐的我感觉到手中剩余的纸张已经不多,这本书已经到了尾声,当我依依不舍地读完最后一个字时,我仍然意犹未尽。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牧玲惟妙惟肖的描写让人赞叹不已,惊心动魄的剧情引人入胜,这本书不愧是堪称看到第三页就不愿意放下的经典读物。
我的梦想
读完马丁路德金学的《我有一个梦想》之后,不禁心血沸腾。跃跃欲试。经三思只后,终于鼓起勇气提起笔写这篇文章。
我第一个梦想在今生。说实话,在小学最初的几年里,我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梦想。试一叶没有目的的小舟在生活的海洋进行着毫无目的的和意义的漫漫无期的旅程。直到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才明确我航驶的方向和目的。不怕大家笑话,我最早之说仪想当作家是为了赚钱取可观的稿费。可不知道为什么,不关我怎么刻苦的练怎么努力的写,我始终一无所获。只到临近小学毕业时,班主任送我一个《王蒙自传》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到现在,我也一直记得王蒙在封面写的那句话——“我不是为写作而写作”。我这才明白我为什么会没收获,那是因为我受金钱的蒙蔽,我写作仅为金钱,可想而知我作文的质量会如何。此后,我读初中之后。又读了文学巨匠鲁迅写的《鲁迅自传》,我这才明白文学对我们人类精神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只有文学思想的进步,才会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以对一位正直有爱国心的作家而言,抹掉以前那腐朽落后的思想,灌输先进的知识力量是他们的神圣职责。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蒸蒸日上,繁荣富强,而我们的生活才会得到改善和提高。此后,我真正明白文学意味着什么,也让我明白到底应该为什么而写作。所以,我视将来成为伟大而优秀的作家作为我的奋斗不妙,作为我的梦想。
我的另一个梦想在来世。如果有来世的话,我梦想自己来世成为一只鹰。假如我是一只鹰,我愿用眼睛描绘天空的色彩,去看看天空,去瞧瞧大海;假如我是一只鹰,我愿用歌声唱出我对天空大海喜爱,唱出大还苍山的古老,唱出大地的辽阔;假如我是一只鹰我愿用翅膀在天空中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翱翔,我愿到世界各地游玩,用翅膀奋斗每一天;假如我是一只鹰,我愿在死之前用余力去看看天空高处的堪蓝,去瞧瞧大海深处的美丽,只到我死去,也要将灵魂留给我最爱——蓝天和大海。
我有两个梦想,一个在今生,一个在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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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艰难的归程》有感时间定格在那一本书的封面上,一束阳光照耀在上面,映出啊蓬阳光自信的笑容。——题记浓浓的书香扑面而来。“牧铃”这可是我崇拜的作家哟!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书,融入到书的境界中……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狗,将被推上餐桌,在经历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牧场的“老金”接受了,成了一只牧犬,渐渐信任人类。在一次山体滑坡中主人死亡,它独自领着羊,突破狼群的重重袭击,与狼群斗智斗勇,保护羊群。曾在牧场与它朝夕相处而不改本性的“狼妹”帮助了它,最后回到牧场。放下书,书中人物浮现在眼前:阿蓬的勇敢,狼妹的危机救助,老金的善良,十三号的凶狠,老山羊的忠诚……都在我记忆深处扎了根不知是第几次,我为书中的故事所感动。是为它的执着,还是为它的面对挫折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面对着饥饿与对生存的欲望,它不得不去靠自己的努力,为自己赢得生存下来的机会。自问:摔倒了,你站得起来吗?这不正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含义所在么?只有经得起逆境考验的人,才能算是真正的强者。因为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遇到岛屿、礁石,反而会激起美丽的浪花。我曾做过一些现在想起都可笑的事:做奥数时只因太难而扔下笔,扫地时只因太累而摔下扫把,学习中只因考试不好而睡不着觉……和阿蓬比起来,我真是太渺小了,简直千差万别!花开花落,生命有绚丽和火热,也就注定有苍白和冰冷。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都伴随着掌声和赞许。面对失败,我们何不勇敢、坚强地面对,让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芬芳余下的道路。阿蓬,加油……永春县桃城中心小学五(2)班姓名:傅晨蕾指导老师:郑莹莹6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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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归程艰难的归程读后感“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磨炼,才能拥有征服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读完妈妈送我的新年礼物——《艰难的归程》后,我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艰难的归程》主要讲的是一只叫阿蓬的狗在经历了将被吃、逃脱、求生的过程,被艰难的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最后有幸逃到了牧场。在牧场,它逐渐信任起人们来,并充当了一名牧羊犬。在那里,阿蓬还和一只叫狼妹的驯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狼妹野性不改,很多次都想让阿蓬也去吃羊,但一次又一次地被阿蓬拒绝了。在一次滑坡事故中,阿蓬的主人丧命了,它带领二百多只良种羊突破狼群的围追堵截,最终回到了牧场。读着读着,我被深深地感动了。特别是当我读到“它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但它不吃一只羊,它想: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就要保护好羊群!它左扑右躲,一边保护羊群向前,一边和狼战斗。最后,它终于把狼群赶跑了!但是自己也被咬得全身都是伤,在它快要被饿晕之前,终于带领羊群回到了牧场”时,我不禁对阿蓬肃然起敬,因为它独自面对一群狼,奋勇冲杀,勇往直前。从它身上,我看到了那种“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的精神。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不仅只有阿蓬,还有爱迪生等许多伟大人物也都一样。爱迪生一生有2000多个发明创造。电灯就是其中一种,而他在发明电灯时,也经历了一千多次的失败,但他却乐观地说:“至少我知道了一千多种会导致错误的方法。”就是凭着这种“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的精神,他终于发明了电灯,也成为了一名伟大的发明家。可有多少人能像阿蓬、爱迪生一样呢?就拿我自己来说吧,记得我学英语时,刚开始觉得挺新鲜的,还能天天早起拼读英语单词;不久,觉得记单词既枯燥又乏味,慢慢地就觉得没劲儿了,便不断地叫苦连天。英语的枯燥乏味和爱迪生的遭遇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回想起这些,是多么得令人惭愧啊!读完了《艰难的归程》,书上一幕幕令人感动的情景时时浮现在我眼前。想到自己生活在如此优越的环境里,却怕苦怕累,不能发奋学习,真是太不应该了……我要感谢阿蓬,它使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9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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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艰难的归程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艰难的归程》是湖南儿童文学作家牧铃的作品,由《儿童文学》杂志典藏书库推出。这是一部惊心动魄的,完全展示动物生命魅力的动物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备受驯养员和同类欺侮的小狗——“杂种”成长为一条优秀的牧羊犬的故事。《艰难的归程》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杂种”因为是条土狗所以在“乐园宠物良种场”里受到了各种耻辱。第二部分讲的是:“杂种”因为有了一身肌肉后,成为了“乐园宠物良种场”里的狗王,又因为无趣逃到了牧场。第三部分讲的是:“杂种”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羊犬(阿蓬),后来又在牧工赵海被泥石流压死的情况下,独自带着两百多只羊突破了狼群的一条条防线,回到了牧场。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比如“杂种”和老黑狗斗智,与巨犬们斗勇,几次落入“十三号”的魔爪又机智逃脱,直至孤身斗群狼的壮举,无不是一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们会为阿蓬的机智、勇敢、忠心以及不屈不挠、不畏困难,在逆境中艰难成长为一条优秀牧羊犬的曲折故事感动;会为狼妹的狼性和人性交错揪心,为小猪皮实的不幸深感怜悯和可悲;也会痛恨宠物场老板的贪婪和十三号驯养员的冷血冷酷。你一定会爱不释手的。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四年级:朱星宇5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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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艰难的归程》《艰难的归程》是湖南儿童文学作家牧铃的作品,由《儿童文学》杂志典藏书库推出。这是一部惊心动魄的,完全展示动物生命魅力的动物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备受驯养员和同类欺侮的小狗——“杂种”成长为一条优秀的牧羊犬的故事。《艰难的归程》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杂种”因为是条土狗所以在“乐园宠物良种场”里受到了各种耻辱。第二部分讲的是:“杂种”因为有了一身肌肉后,成为了“乐园宠物良种场”里的狗王,又因为无趣逃到了牧场。第三部分讲的是:“杂种”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羊犬(阿蓬),后来又在牧工赵海被泥石流压死的情况下,独自带着两百多只羊突破了狼群的一条条防线,回到了牧场。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比如“杂种”和老黑狗斗智,与巨犬们斗勇,几次落入“十三号”的魔爪又机智逃脱,直至孤身斗群狼的壮举,无不是一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们会为阿蓬的机智、勇敢、忠心以及不屈不挠、不畏困难,在逆境中艰难成长为一条优秀牧羊犬的曲折故事感动;会为狼妹的狼性和人性交错揪心,为小猪皮实的不幸深感怜悯和可悲;也会痛恨宠物场老板的贪婪和十三号驯养员的冷血冷酷。你一定会爱不释手的。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四年级:朱星宇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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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就是胜利读《艰难的归程》有感《艰难的归程》讲述的是一只杂种狗在即将被送往餐桌之时逃走了,被大自然似乎训练成了“生存机器”,但它心中依然有一块柔软的地方。后来它被牧羊犬感化了,做了一只忠心耿耿的牧羊犬。虽然曾经被一只母狼怂恿着,要它离开牧羊犬的族群,但它不为所动。最后它与另一只牧羊犬,保护着有几百只羊的羊群,突破了几十头狼的层层包围,奇迹般地回到了原来生活的大草原。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心中有说不尽的快乐。这可是我喜欢的动物小说呀!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她,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我发现这本书比简介上讲的更加惊心动魄、扣人心弦。随着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着故事的发展跌宕起伏。读到宠物市场的老板在费尽心力地寻找“狼精”——也就是咱们的阿蓬时,动用了‘十三号’这个残忍的驯狗员,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为阿蓬捏了一把汗,幸好有惊无险,没被抓住;读到阿蓬把毒香肠叼出小猪根本无法出入的围栏,再喂给小猪吃这件事我为阿蓬的智慧所震撼;读到被狼妹怂恿背叛主人,而阿蓬不为所动这件事上,我被阿蓬的忠诚无私所折服;读到阿蓬遍体鳞伤之时,还突破几十头恶狼的层层围捕,把羊安全送至牧场这件事上,我被阿蓬的勇猛所感动。读着读着,我被阿蓬的精神给征服了,觉得他的形象在无限地放大,就连他脸上那丑陋的伤疤也是那样生动。为它的执着,也为它的面对挫折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久久的沉思:我们也要像阿蓬一样,不光在学习上,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有毅力,有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还记得在一次校运动会上,我参加了100米跑步。当广播里喊道我的名字时,我激动极了,但是,伴着激动的心情随之而来的是紧张。因为,进入决赛的都是每一组预赛中的佼佼者,实力都不容小觑。我深吸了一口气,心想:万一跑步的过程中不小心摔倒了该怎么办啊?那比赛肯定输定了,跑了最后一名,还会被同学嘲笑死的,多丢脸啊!我的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越担心,它就跳得越快,好像怀里揣了几个兔子似的。但我又转念一想,不行啊,我参加运动会就是为班级争光,多争取一些分数,我一定要尽全力啊!此时我听到了赛道两旁同学为我加油鼓励的声音,我再一次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全身心地投入到准备当中。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我站在起跑线上,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凝结住了,时间暂停在了这一秒。“准备!“裁判喊起了口号。我的心就要跳到外面来了,腿也不停地直打哆嗦,只听嘭的一声“巨”响,我和其他几位同学像箭一样飞奔了出去。我脑海中一片空白,只顾拼命地往前跑。跑到一半时,我又听见了同学的加油声。“一定要加油,你一定可以的!”我嘱咐我自己。我又咬紧了牙关,握紧了拳头,加快了脚步,以我最快的速度冲到了终点。我像奥运会冠军中的选手一样骄傲地冲破了那耀眼的红线——我赢了!耶!我真的赢了,我真的可以!我如释重放,既轻松又开心。是啊,文中不被人看好的“杂种”——阿蓬正是因为一种超人的坚强毅力而活了下来,而且活得很精彩。而我也做到了只有坚持到最后,战胜自我的人才是成功者,才是真正的胜利!只有经得起逆境考验的人,才能算是真正的强者。再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人生就会变得更卓越,因为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遇到岛屿、暗礁,反而会激起美丽的浪花。12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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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艰难的归程》有感_1000字落叶微笑着跳出了生命中最后的舞蹈,荆棘鸟一路寻找死亡前唱出了绝美的歌。极致的人生,极致的美丽,需要一种泪流满面的追求和毅然决然的义无返顾。——题记不知你有没有感受,在一个精彩的故事中,自己仿佛就是那一文不值的,最卑微的一个人物。作品叙述了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即将推上餐桌的杂种狗,在经历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进了牧场。在牧场,与牧人的接触中,渐渐对人产生了信任,并与一只充当牧羊犬的“狼妹”结为伙伴。“狼妹”多次劝它“回归自然”,但它却坚决留在牧场。在后来的一次滑坡中,主人死亡,杂种带领着羊群又回到牧场。“杂种”在一开始,是一只又胖又蠢的即将被推上餐桌的杂种,可是,为环境所迫的“谋生”正迅速调动它的潜能,使它的智力日渐发达。甚至在最后,成为唯一一只能够与狼媲美的牧羊犬。它在艰难的环境中练就了惊人的速度和意想不到的耐力。这不正是“吃得苦中苦,方位人上人”之含义所在么?不知是第几次,为书中的故事所感动。即为它的执着,也为它的面对挫折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面对着饥饿与生存,它不得不去靠自己的努力,为自己赢得生存下来的机会。自问:摔倒了,你站的起来吗?就像周杰伦的《稻香》中唱的“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跌倒了就不敢继续往前走,为什么人要这么的脆弱堕落。请你打开电视机看看多少人,在为生命努力勇敢地走下去,我们是不是该知足……”只有经得起逆境考验的人,才能算是真正的强者。再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人生就会变得更卓越,因为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遇到岛屿、暗礁,反而会激起美丽的浪花。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之路。文中的“杂种”正是因为一种超人的坚强毅力而活了下来。放弃,意味着连努力的机会都不再拥有。“杂种”的结局是美好的,平静的过着无忧无虑的牧羊犬生活,并努力使平静变得不平淡。每个人都会有成功,成功的大小却在于你经历的磨难。天下雨了,你没有带伞,那就感谢上天给了你一次在雨中狂奔的机会;刮大风了,你没有穿大衣,那就感谢上天给了你一次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机会。也许这些,都会是你成功后的一种骄傲。花开花落,生命有绚丽和火热,也就注定有苍白和冰冷。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都伴随着下花和掌声。面对失败,逃避或气急败坏,只会让事情更加糟糕,我们何不优雅面对,让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芬芳余下的道路。北京十二种初中一部初二 球球本文系作文网(zuowen.com)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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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人生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是啊,也许有人会感到奇怪,我这么小的年纪,怎么就谈到了人生?和巴金爷爷有关。其实,并不是只有大人才会有心思,也不是只有大人才能有感慨,孩子也会有许多想不开的事,我的表弟,他想,为什么人类不能到月球上去居住;人类为什么不能像鸟一样,能有一对翅膀,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为什么一天有24小时,而不能有36小时,48小时等等。而我在想,为什么我们要考试;为什么时间不能倒流,让我们多享受一下还在小学是的快乐时光,为什么人一定要经过婴儿,幼儿,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这几个人生过程呢?如果可以直接跳入青年,那该多好啊,因为如果直接是青年,那就可以不用上学校,避免许多次的考试,如果考不好,不用挨老师的骂,也不用看爸爸妈妈的脸色,有时,连零用钱都不给哦。巴金爷爷在给他家乡孩子的信中说道:“我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对我的祖国和同胞有无限的爱,我用作品表达我的这种感情。我今年87岁,今天回顾过去,说不上失败,也谈不到成功,我只是老老实实,平平凡凡地走过了这一生。我思索,我追求,我终于明白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巴金爷爷还说过一句话:“我愿意再活一次,重新学习,重新工作,让我的生命开花结果。”这时,我好奇了,为什么说生命开花结果呢?难道生命会开花吗?原来,生命开花结果的意思是:“人活着并不是为了白吃干饭,我们活着就是要给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添上一点光彩。是啊,巴金爷爷的胸怀正是宽广呀,巴金爷爷想的不是自己,而是祖国,巴金爷爷的这种崇高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巴金爷爷的一生都为祖国的科学作贡献,不求回报,所以,很受人景仰,他是令我们祖国骄傲,自豪的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我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每次,考试一考好,我就会很骄傲,目中无人,特别是考的比我差的同学,我更目空一切,所以,大多数的同学都不喜欢和我玩。记得有一次期中考试,我考了班级第一名,很高兴,下课了,不小心把同学的文具盒甩到了地下,因为我没有说对不起,而且没有把那个同学的文具盒拾起来,同学非常生气,气愤的对我说:“立刻拾起来,否则,我对你不客气。”我笑着说:“你,就凭你的成绩,你还想对我不客气,你要敢打我,我就告诉老师,看老师是帮你这个差生,还是帮我这个第一名。”那个同学气得说不出话。我也知道我做的不对,所以想要改正。我看了((巴金爷爷的一生))中,对我的启发是:不能因为取得一点小成绩,就骄傲自满,巴金爷爷一生作了许多贡献,比起巴金爷爷,我只是沧海一粟,九牛一毛而已。我一定要该掉骄傲的坏毛病,学习巴金爷爷!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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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畏艰难困苦——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小说,使我受益匪浅。书中的一幕幕使人感叹、催人进奋的情景时时出现在眼前。想想自己现在的条件如此优越,学习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而且还怕苦怕累,不能持之以恒发奋学习,真是太不应该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真正含义……读完这本书,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呼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惟一残留的东西就是四间房子里的水泥地板。每夜,那400个人就穿着给雨淋透了的和沾满了泥浆的衣服,躺在这块地上睡觉。大家都在门口拧衣服,泥水从衣服上流下来。大家都劲地咒骂着这坏天气和泥泞……”只看这几句话,就能想到他们筑路的艰苦环境,但是,这也显现了在极端艰难困苦条件下的英雄本色。在这一节中,我明白了一种精神,那就是:不畏艰难困苦,为自己的目标勇往直前。拥有这种精神的人有很多,比如说爱迪生:爱迪生一生勤奋好学,善于思考,努力工作,在75岁的时候,还每天准时到实验室签到上班,他在几十年间几乎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晚间在书房读3至5小时书,若用平常人一生的活动时间来计算,他的生命已经成倍的延长了。因此,爱迪生在79岁生日的那天,他骄傲地对人们说,自己已经是135岁的人了。爱迪生的学历极低,对人类的贡献却这么巨大,他除了有一颗好奇的心,一种亲自试验的本能,就是他具有超乎常人的艰苦工作的无穷精力和果敢精神。当有人称爱迪生是个“天才”时,他却解释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爱迪生活到了84岁,一生中的发明有1100项之多,其中最大贡献是发明留声机和自动电报机,实验并改进了白炽灯和电话。爱迪生20岁出头开始研究电灯,历时10余年,他先后选用了竹棉、石墨、钽……等等上千种不同物质作灯丝材料进行试验,时常通霄达旦,有一次他和助手们竟连续工作5昼夜。1879年爱迪生用碳丝作为白炽灯丝,并点燃40小时。我有一个目标,就是长大后在厦门大学读书,我有时遇到困难就会想:如果不克服,厦门大学我永远都进不去,这样我又充满了力量。不过有时会给自己“偷懒”,做不到坚持,做不到不畏困难。读了这本书,在将来的生活中、学习中,我一定也要有像他们一样的精神,持之以恒,不服输,面对困难不退缩,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奋斗。看了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后,我的内心有了十分巨大的震撼。我要像保尔·柯察金学习,一定要像保尔所说的“哪怕就只是拧紧一个螺丝钉,也是像遥远的伟大目标靠近一步”。我相信只要我们有着坚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所有的困难我们都会克服。迎接美丽的明天!初二:雨滴落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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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圆明园》有感如血的夕阳之下,我缓缓低诉。——题记。我是圆明园。一千零一夜中的一千零一个梦。我曾经的美丽,足以让世人惊叹“此影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现。”但,曾经即是曾经,往昔的繁荣昌盛早已化为尘土。如今,断壁残檐上,风呼呼吹过。我见证了一位位皇帝的意气风发、雄心壮志,却又不得不看着他们一天天老去。当刚刚君临天下的,年轻柔弱的咸丰帝陶醉于我美景,陶醉于自己的广大疆土时。他不知,我也不知,表面根基深厚的华夏大朝,其实早已是一棵腐木,只消外力轻轻一推,便将崩塌。那三天,我再也无法忘记,黄头发、蓝眼睛的洋人,凭着**火炮,轻而易举的打开了清朝的大门,年轻的皇帝随母亲出逃,将我弃之于不顾。我绝望的望着他们出逃的背影,人人都说“虎父无犬子”,可这年轻的皇帝,却没有一丝尊严。洋人们看着我的美丽,惊的睁大了眼。我的美丽没有使他们陶醉,却激起了他们疯狂的劫掠,他们将我怀中的珍宝一一装入自己的口袋。带不走的,他们就抱着顽童一般的心态,砸碎。我看着一件件珍宝落入肮脏的手中。我的心在滴血,可是,我自顾不暇,惨剧不停的重演。终于,当最后一件可以被挪动的东西被装进了永远填不满的口袋,他们终于停止了恶行。却又嫉妒于我那带不走的景色,妒嫉之火将我点燃,那久久不灭的大火中,我崩裂、塌隐,沉沉的叹息。大火冲天,遮住了夕阳的模样,点燃了半个天空……我恨吗?我恨那贪婪的英法联军吗?不,我不恨。我恨清朝的封建,清朝的自大,什么“泱泱大国”!?一个本占世界三分之一人口的经济大国,却在几十年之内沦为可耻的殖民地。责任,都在其他国家吗?西方国家赠送的火炮,全部弃之于仓库,落满灰尘。自以为仅凭腰刀便可打败一切。商业为古老的农耕经济注入活力,却费尽全力打压,自认为只有种地才是最本分的事,其他一切全是歪门斜道一概不提。封闭了港口,断绝了与世界的来往,自以为是天朝大国,废不着跟什么西方蛮夷沟通感情,交流经验。西方用机器代替人力,得到滚滚财源,“日不落帝国”拔地而起。机械好不容易传到中国,科学却被皇帝们认定为不可靠的玩意儿,依旧用慢腾腾的人力来做工。人们高呼着一个理由:“祖宗立下的规矩,不能改。祖宗立下的规矩,才是真理。”就这样,唯我独尊的思想中,一代大国缓缓滑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我看在眼里,痛在心上。世界不同了,时代不同了,世界在向科技迈进,我们却固执的守着自己的农耕文化,不愿学习,宁愿被世界抛弃,能行吗?如今,如血的夕阳之下,我一遍遍诉说着往昔的繁荣,我警示着人们,要懂得学习,不要让自己被尘封,被抛弃。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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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养母》有感母亲,这是多么平凡的字眼;母爱,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代诗人孟郊用这一首——《游子吟》表达了他的颂母之情。古往今来,多少仁人贤士写了多少不朽的佳作,表达了对母亲的深情厚谊。而对于养母,则是不一样的概念,从古至今,养母给我们的感觉一直是被贯以恶人的形象。而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养母》,读了之后,我感受颇深,对养母有了不一般的体会。《养母》这一篇文章的作者是杨新雨,他现任山西太原市作协主席、《都市》文学期刊副主编,他曾于2002年6月获全国首届“冰心散文奖”优秀作品奖、赵树理文学奖、北京杂文奖、太原市文艺创作特别奖等。而这一篇《养母》则是他的代表作品。《养母》这一篇课文讲的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人民百姓食不饥饱,生活非常穷困、艰难。有一些偏僻农村,甚至还出现一些百姓以树皮、草根为食物的现象,在这种生活环境及其艰难的情况下,作者杨新雨通过对养母日常生活的一些琐事,讲述了养母如何养育、呵护身为养子的杨新雨,体现了养母对亲人的无私的、忘记自我的爱。《养母》一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杨新雨这一段的描写“凡有好吃一点的东西,她是不吃的,她都留给自己的亲人,她认定的亲人自然首先是养父和我。每做好一点的饭菜,她就总爱站在一旁,亲眼看着她的亲人一点一点吃下去,这种时候可能是她感到最幸福的时候,她看着你吃,要比她自己吃要香的多”。看到对养母这一段文字的描写,我不禁感动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这是多么令人心酸的一幕,她让我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既可悲又可敬的中国妇女,她们心里装的永远只有家人,在她们的心里,自已永远排在最后一位。而文中的养母更是难能可贵,因为作者杨新雨只是这一位母亲的养子,但是她却用亲生母亲的角色给了作者最深最深的母爱,从而让我体会到了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养母都是恶人,她们也可以像亲生母亲一样可以给予孩子一颗最浓的爱子之心。就如文中的养母,她就给了作者最深的母爱,她用一颗善良的心,以一个亲生母亲的姿势,呵护、养育了作者,让作者杨新雨的童年生活在幸福的家庭之中。《养母》这一篇课文,使我感悟颇深,让我感受到了浓浓的母爱之情,这一篇文章的文字是非常朴素的,但是文字中表现出来的感情却是深深地感动人心,让人看了不禁潸然泪下。养母对家人无私、深深的爱,作者在感动之余,还表现对养母的无比怀念和赞美之情,这都是感动人心的东西,在我看来,母亲爱儿子、儿子爱母亲,世间上最可贵的东西莫过此。1000字 初中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