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不会说再见_3000字
宋初光,我终究还是为我们没有开始的故事写上了结局,亲手,写上的,再无可能。 ——十六岁的陆晓月 【寄语】十六岁,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天很蓝,风很轻,水很温柔,而那年的你,也刚好出现。 【一·新】十六岁,刚步入高一的陆晓月扎了一个马尾辫,带着紧张不安和激动,跨进了高中大门。刚到班,陆晓月发现大部分人已经做到了位置上,或独自看书,或与左邻右舍交谈。所有人脸上还未褪去的,是独属于初中的那份青涩与稚嫩。而在嘈杂的教室里,总有一个地方是净土,总有一个人很安静。只一眼,陆晓月便挪不开眼睛了。那是个很安静的男孩,拥有一张多少女生梦寐以求的无痕无痘无疤的干净脸庞。一米八几的高个子,修长的手指,还有一双被牛仔裤修饰的完美的大长腿。男孩算不上多英俊,但是有魅力,有气质。气质也可以为颜值加分。陆晓月挪动脚步,选了一个离男孩最远的位置,坐下。陆晓月心想,高二分科,如果可以,高一这一年她只想安安静静地度过,他和她,就做个陌生人好了。 如果可以,她不想和他有任何的交集。 【二·缘】 也许,这个世界最墨菲的就是墨菲定理了。第二次学月考试完,陆晓月被班主任极其幸运的分到了男孩的前面。陆晓月转身放书包时,瞥见了男孩的作业本。原来,他叫宋初光。 这天下了课,宋初光抖了抖陆晓月的椅子,陆晓月转过身挑着眉询问。宋初光身体前倾,右手托腮,说:“陆晓月,我们以后都是一个学习小组的了,你为什么这么高冷?”陆晓月张了张嘴,却又什么都没说。同桌阿琳点点头说:“是啊,晓月,你看起来不像是高冷的人啊。”陆晓月笑了笑,她总不能回答说她只是单纯的不想理宋初光吧。其余的三个人一脸期望的看着她。陆晓月瘪了瘪嘴说:“我哪里高冷了?”宋初光点了点头说:“是啊,依照你的身高,就算站在冰箱上也不能高冷。”陆晓月瞥了他一眼,宋初光耸了耸肩。下午考英语,宋初光对陆晓月说:“陆晓月,我们打个赌吧。”陆晓月说:“打什么赌?”宋初光坐到阿琳的位置上说:“陆晓月,我们赌这次的英语成绩谁高怎么样?”陆晓月偏着头问:“赌注是什么?”宋初光的眼睛在那一刻灿若星辰:“谁低谁就不吃饭,怎么样,有没有勇气赌?”陆晓月侧着身,看着他说:“赌就赌,谁怕谁?”然后,在两人的紧张中,试卷发了下来,陆晓月比宋初光高了一分。陆晓月扬了扬眉角说:“宋初光,记得你的赌注。”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一响,宋初光就像饿久了的狼,迅速的跑出教室,陆晓月在后面跺跺脚,宋初光,又把她给耍了。等到宋初光吃完晚饭回教室时,看见陆晓月坐在他的座位上。宋初光扣了扣桌面,看书的陆晓月抬起头,四目相对。“陆晓月,你干嘛坐在我的位子上?”陆晓月转过头继续看书:“我不叫陆晓月,我叫宋初光。”宋初光轻轻一笑:“那好,宋初光同学,有何贵干?”陆晓月闷闷的说:“其实也没什么,自以为是,目中无人,骄傲蛮横,猥琐不堪的宋初光同学违背承诺,违反赌约。”宋初光无奈的笑了笑,大长腿一迈,坐在桌沿上:“陆晓月,你,该不会是生气了吧?”陆晓月转头看着他:“是啊,怎么,有意见?”宋初光突然就像个孩子一样的笑了:“陆晓月,我没有违反赌约。”陆晓月挑眉看着他:“你不是去食堂了吗?就你那速度,学校不会愁有人拿不到市青赛男子短跑第一名了。”倒是宋初光,嘴角的笑容未停过:“陆晓月,我记得,我说谁低谁就不吃饭是吗?”陆晓月点点头。宋初光双肩一耸:“可我没吃饭,我吃的是面。”陆晓月闻言抿唇一笑:“是吗,那你需不需要面条鲜?”宋初光拖着腮摇摇头:“不要,味道本来就很浓了。”陆晓月看着宋初光,忽然起身,推开宋初光,坐到自己的位子上:“骗子。” 【三·初】 陆晓月趴在桌子上睡觉,对于朝六晚十二的高中生来说,课间这被剥削的几分钟尤为可贵。睡得正熟,椅子突然被人猛然一抽,陆晓月按按扑棱扑棱挑个不停的心脏,转过身,恶狠狠的说:“宋初光,你究竟想干什么?”宋初光撇了撇嘴说:“下节课是数学课,提前让你醒醒神。怎么样,是不是一下子就清醒了,要不要感谢我啊!”陆晓月瞟了一眼,眼中慢慢模糊,与记忆里的那个影子渐渐重合。陆晓月抑制住想哭的冲动。宋初光挥了挥手,说:“喂,搞什么,这样都能发呆?”陆晓月轻轻地吸了吸鼻子说:“谁发呆了,我只是在想,怎么‘感谢’你。”陆晓月特意把“感谢”二字说的咬牙切齿宋初光突然就笑了,陆晓月望着笑的花枝乱颤的某人,脸颊一热,大脑一片空白,似有礼花在绽放。宋初光看见直愣愣盯着他看的陆晓月忽然就严肃起来了:“陆晓月。”被喊了名字的陆晓月心陡然停了一拍,抬起头:“干,干嘛?”宋初光冷着脸说:“你可千万不要喜欢上我。”陆晓月眨了眨眼睛切了一声说:“神经病。”然后,转身,奔赴氢氧化钠的世界里,可她,一个字儿,也没看进去。 直到很久以后,陆晓月才明白宋初光话中的深意。他就是一个浪子,是漂泊的船,不会有停靠的岸。 高中珍贵的一节体育课,陆晓月挽着阿琳绕着跑道走。阿琳的眼神从未离开过篮球场上的某人,陆晓月知道,阿琳是在看她的男友,篮球队的前锋。好巧不巧,陆晓月一眼望见的,是控球后卫的宋初光。校服在他的身上穿出了制服的诱惑,鲜明的锁骨,投篮时偶尔露出的腹肌都让女生为之一震。陆晓月忽然放开了阿琳,告诉阿琳她去买水。陆晓月满怀心事的离开。陆晓月拿着一瓶农夫山泉,坐在小卖部旁边的长椅上,栀子花的清香驱走了闷暑。陆晓月拧开瓶盖,咕咚的喝了一口,擦嘴时触及一片湿润,自己,竟然流泪了。她知道,她之所以刚开始对宋初光避之不及,因为他像极了他,那个陆晓月永生都不会忘记的人。可是,他,终究不是他,他连他的影子都算不上。 “我想,你现在需要这个。”修长的手递来一张纸巾,陆晓月低着头说谢谢。宋初光坐在陆晓月旁边,自然的翘了二郎腿。“陆晓月,你一个大老爷们儿还学林妹妹,一哭二闹三上吊?”陆晓月抹了抹眼泪,吼了回去:“你瞎啊,本宫正值芳华,乃一名美少女是也。”宋初光的视线瞥向胸前:“啧啧,就你那胸前二两肉,谁信?”陆晓月两颊通红:“宋初光,你无耻。”起身,跑开。宋初光却低声笑了笑。 两周后,是学校一年一度的足球比赛。陆晓月所在的班级是重点班,说白了,就是一群书呆子,而陆晓月她们班首轮对上的,是一个被体训生包揽了的班。刚开始,体育委员小默说弃权,因为人凑不齐,后来老班说,咱们输球不输骨气。于是,篮球队员全都上场了,带着一种浑然天成的霸气。陆晓月拉上阿琳去小卖部买水,因为班上后勤组忘记准备水了。中场休息的时候,陆晓月一人一瓶的分发了,也许,真的是缘分,老班说一人管一位球员的水,而到陆晓月时,恰好接过的是宋初光的水。宋初光递过来时,陆晓月愣住了,恰逢裁判吹哨,宋初光一下子将水塞在了陆晓月的怀里。下半场,一个球从宋初光的侧脸飞过,砸飞了他的眼镜,宋初光并没有慌,大脑快速运转,根据物理学知识和常识,确定了眼镜掉落的范围,一个弯腰,就这一个动作,引来陆晓月旁边女生的尖叫。宋初光若无其事的捡起眼镜,戴上。 等到裁判的终止哨吹响,一切都结束了。11:2,虽败犹荣,而那两颗球,却都是宋初光一个人进的。人散了,陆晓月看见站在场中间的宋初光,什么也没想,第一个冲了出去,直直的奔向宋初光。站在宋初光面前,陆晓月轻轻的呼出一口气,递出水:“给!”宋初光挑了挑眉,拧开瓶盖,喝了三分之一。两人并肩往回走,回到教室,宋初光累瘫了坐在座位上,汗沾湿了额头。宋初光忽然抬起头说:“陆晓月,你饿不饿?”陆晓月本想说不饿,可是看到宋初光满头大汗的样子,抿抿嘴说:“我饿了。”宋初光递来饭卡说:“帮我买点面包。”陆晓月沉默的接下饭卡,转身,跑向小卖部。陆晓月拿了一袋切片面包,想了想,还是拿了一瓶酸奶。陆晓月本想用自己的饭卡,但是,她想,宋初光那么骄傲的人,一定会不开心用她的钱买他的晚餐。陆晓月看着饭卡上的照片,这是一个学期前照的。照片上的人依旧是那么高冷,却带着青涩。陆晓月摩挲着饭卡,或许,如果能够一直为他买饭,未尝不是一种快乐。“给。”陆晓月把晚餐递给了宋初光,宋初光看了一眼两手空空的陆晓月,问:“陆晓月,你不饿吗?”“啊?”愣了一会儿的陆晓月接着说,“哦,刚刚在小卖部喝了一包牛奶,你知道的,我在减肥。”宋初光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眼。陆晓月抬起头,大大方方的任其打量。只是,耳垂的微红出卖了她。“陆晓月,你耳朵怎么这么红?”陆晓月送给他一个白眼说:“被异性那么盯着,谁都会耳红的,好吗?大哥,这是常识。”而这次,宋初光的耳朵红了。 因为科技节比赛中有一项微电影制作赛,陆晓月得班委信任,成了这次微电影的总负责人,而电影名取自郭敬明的“我从单薄的青春打马而过”,自然而然却也莫名其妙的,就成了打马剧组。陆晓月对后桌的人说:“宋初光,你去当男主好不好?”宋初光摇摇头。陆晓月抽掉宋初光正在看的书:“宋初光,咱们哥俩好的什么似的,这么个小忙,你不会不帮吧?”宋初光抬起头,看着陆晓月说:“陆晓月,不是我不帮你,而是因为拍电影要上镜。”闻言,陆晓月松了一口气:“如果你是担心这个,就没必要了。毕竟你还是有点颜值的,要对自己有信心嘛。”宋初光突然微微一笑说:“我是怕,拍了电影以后,我就火了。”陆晓月只是将抽出的书狠狠地砸向宋初光:“姓宋的,你丫的一个自恋狂。”好在凭着导演江姐和他的交情,宋初光最终还是答应了参演。 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后,陆晓月揉了揉饥肠辘辘的肚子,转过身:“喂,宋初光,你有没有零食啊?”宋初光瞥了陆晓月一眼,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好丽友派。宋初光撕开了包装袋:“陆晓月,你是不是特别饿?”陆晓月点点头,然后,宋初光看着陆晓月笑了笑说:“那你就看着我吃吧。”然后的然后,陆晓月就看见宋初光当着她的面把好丽友吃掉了。要说气愤当真没有,陆晓月只觉得心里有了一种特别奇怪的感觉,痒痒的,酥酥的。 【四·别】 离期末考试还有一个月,老班突然要求换座位,首当其冲的,就是陆晓月和宋初光。他们,成了教室最远的距离。可是,让陆晓月欣慰的是,她和宋初光的感情未曾因为距离而冷淡,甚至越来越好。在一堆数不清的试卷和真题里度过的时光真的很快。眨眼,就到了快要高考的日子。因为高考要占用教室,所以要布置考室,老班说男生和女生搭档,男生搬桌子,女生搬椅子。陆晓月的桌椅是完好的,所以她安安心心的坐在座位上玩手机,宋初光从后面敲了一下陆晓月的头。陆晓月揉揉被敲痛的头,微仰着头:“宋初光,你这是干什么?”宋初光耸了耸肩说:“喂,陆晓月,你没听到老班的话吗?赶快点,你搬椅子,我搬桌子。”跟在宋初光的身后,陆晓月心中莫名的有了一丝的甜蜜。布置好了考室,回到教室,收拾好了书包,又刚好和宋初光遇见。其实不是刚好,陆晓月收拾书包时注意着宋初光的进度,所以,当宋初光收拾好了时,陆晓月边走边慌张的拉上了拉链。两个人站在教室后门口,沉默着,无话可说。陆晓月觉得能够和宋初光呆在一起,俨然是一种幸运,但是,她害怕宋初光知道自己的心意,于是左瞧瞧,右瞅瞅,伪装成为一副我在等人的样子。宋初光看着只到自己胸口的陆晓月:“你在等人吗?”“啊?哦,是的,在等一位朋友。”陆晓月慌慌张张的回答。宋初光点点头:“你能帮我拿一下衣服吗,我去下洗手间。”陆晓月点点头。看着宋初光离开的背影,又低头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属于宋初光的校服外套和他的一口袋的书,陆晓月竟然觉得内心是一阵充实。看着去而复返的宋初光,陆晓月在那一刻觉得,自己就像是宋初光的妻子,等着丈夫回家。“陆晓月,你真是不知廉耻啊。”陆晓月默默地摇了摇头。宋初光接过东西后说:“陆晓月,你刚刚说什么?”“啊?没什么,就是说你为什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宋初光翻了一个白眼:“你是猪吗?我当然只是去洗了一个手。”然后,陆晓月和宋初光肩并着肩的离开了。等到到了一楼,宋初光突然问:“陆晓月,你朋友怎么办?”陆晓月学着宋初光的样子耸了耸肩:“凉拌呗。”宋初光挑了挑眉。陆晓月摇摇头说:“好了,刚刚发短信有事先走了。”“哦~”宋初光拖长了尾音。陆晓月坚定的点点头。 路再长,也有尽头。两人在宿舍门口分别。宋初光忽然问:“陆晓月,你选文还是选理?”陆晓月瞪了他一眼:“这不废话嘛。本宫理科已废,只能读文科。”宋初光点点头,转身离去。陆晓月火烧屁股的往寝室奔去,放下书包,直接去洗漱台,拼命的用水浇自己的脸:“陆晓月,你真的是疯了,为了一个男人,撒谎不打草稿,关键是还这么理直气壮。真的是疯了。” 与其有时候说是命运抛弃了我们,还不如说,是我们,脱离了命运。 交了选科志愿表后,陆晓月突然染上了悲哀。还有七天,她和他就要说再见。熟悉的马林巴琴声响起。“喂?”“你是陆晓月吗?”手机的另一边是一个陌生的女声。“恩,是的,我是陆晓月。”“你好,我是宋初光的妈妈。” 按照约定,陆晓月坐在咖啡店等着宋初光的妈妈。不一会儿,一个年轻的女人挎着香奈儿的最新款走了进来。女人摘下墨镜,搁置一旁:“晓月啊,你不用紧张,先点餐吧。”陆晓月点点头。服务员走上来,宋阿姨点了一份七成熟的西冷牛排,陆晓月点了一份七成熟的法式红酒牛排。“晓月,阿姨叫你来也没有别的什么事,就是想让你劝劝初光。”陆晓月放下刀叉,看着宋阿姨说:“劝他什么?”“晓月,初光选的是文科。”陆晓月浑浑噩噩的回了家,她拿出手机拨给了宋初光:“宋初光,你为什么要选文科?”宋初光愣了一下,然后说:“陆晓月,我不选文科,难道你选理科啊。”陆晓月想也没想就说:“怎么可能,我不可能放弃自己的前途。”陆晓月就听见了宋初光呵呵的笑了一声,然后挂了电话。第二天,陆晓月的手机坏了,而她,弄丢了宋初光的号码。她没有那个勇气去问宋初光要。说是冷战,陆晓月并不觉得,至少,有时候,宋初光还是会和她说话。同桌阿琳笑着说:“陆晓月,你是不是喜欢宋初光啊。”陆晓月忽然呆滞,看着阿琳。阿琳笑着说:“要不要我去告诉他。”“别,别告诉他。”陆晓月没有底气的说。“为什么?”阿琳偏着头问。陆晓月望向宋初光的方向笑了笑说:“我不想影响他考试,这次考试影响分班。”阿琳恨铁不成钢的叹了口气。宋初光,我陆晓月怎么敢影响你的未来? 【五·悟】 期末考试结束,陆晓月成了倒数第三,而宋初光,仍旧是全班第二。知道成绩的那一刻,陆晓月叹了口气,还好,宋初光的成绩没有下滑的厉害,她对于自己的成绩,却是不闻不问。放暑假,陆晓月刚刚登上半个月未登的QQ,发现手机快要被刷屏了,而她第一眼,看见的,却是宋初光的消息。那是宋初光趁她发作业照的一张照片,宋初光问她,漂不漂亮。陆晓月回答你说呢。谁知道,宋初光的反应竟然如此大,他说,我说的是你,你以为……陆晓月看见这一句害怕尴尬,说,你相机是不是自带美颜?宋初光说是。我就说嘛,不过我以为什么?陆晓月问。没什么,宋初光打来这三个字。陆晓月想回什么,却发现,一片无力。陆晓月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乡下修身养性。班长发来消息告诉她,明天是聚会,问她来不来。陆晓月本想问宋初光来不来,可是害怕自己的心意被别人知晓。陆晓月问班长要来一份要去的人的名单,终于找到了宋初光那三个字。陆晓月告诉班长,这次聚会,她会去。只能赶早班车,陆晓月又害怕赶不上,订闹钟又害怕把舅舅舅妈吵醒,毕竟他们二人要上班,无奈之下,陆晓月熬了整整一个通宵,第二天,天还没亮,就洗漱干净,带着昏昏欲睡的脑袋去了汽车站。一觉未睡醒,却又一觉睡到下车。陆晓月带着欢喜和激动到了吃午饭的地点,扫了一圈,却发现,没有,宋初光那张熟悉的脸,没有出现。失望难过,像一张巨网,紧紧的裹紧了她,让她不能呼吸。强颜欢笑后,陆晓月逃离了这里。那天晚上,陆晓月哭的不能自已。那天晚上,临近一点,她想通了,却也累了。她想起以前自己最喜欢的一句话。 累了就放弃,不累就继续。 于是她打开消息框,她说,宋初光,既然你不想为我们写下结局,那么,就由我亲手写上一个结局。 宋初光,有些话,憋了很久,再不说,就没机会了。的确,我喜欢你,到现在依旧喜欢你。喜欢和你斗嘴,喜欢在你踢完球后给你递水,喜欢为你做很多很多事情。每一件,你都不知道。足球赛,后勤组忘记准备水,看见你满头大汗我拉上了阿琳去买水,其实,是怕你休息时没水喝。知道你们的衣服都在鑫哥那,于是我问鑫哥他吃不吃饭,果不其然,他说要,我便自告奋勇的帮他拿,其实,我最想,拿的是你的外套。很有心计吧,我也觉得,这样的自己好陌生。你累的不想下去吃饭,让我帮你带,可你知道吗,我也累的不想下去。我向来不会拒绝别人不太过分的要求,更何况,还是你。帮你买面包,却怕你发现我的心思,又佯装给自己买了一袋奶。还记得布置考室那天吗,你让我帮你,我很开心,能够有机会离你那么近。我很羡慕江姐,她敢做我不敢的。她敢问你有没有胆量陪她去操场散心,谁都知道,她是想向你告白,可惜,宋初光,我陆晓月从来都不是一个勇敢的人。你知道每次和你在QQ上聊天我有多忐忑吗,我怕会让你感到无聊或厌倦,我真的,不像我了。还记得我的名字在学校滚屏上滚了一周吗,我只是努力的,让自己的名字更多可能的出现在你的视野里。还记得布置完考室我们一起出门吗,哪有那么巧,不过是余光看你的速度,看你走向后门,我急急忙忙的边走边拉书包的拉链,我们就那么站在门口沉默,你突然问我等人,我说是,哪有什么人可等,不过是想和你待在一起。你不会明白你让我帮你拿东西时一瞬间的感动和心动。可是,当我问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时,你看着我不说话,我怕你看出我的意思,马上就说肤白貌美大长腿,你说是,可惜我,一项也不属于。我试着放下你,可对我来说太困难。期末考试前三天,我做了一个疯狂的举动,我用小刀一刀一刀的刻了一个“枫”,都说我傻,都问我值不值得,我没说话,只是往伤口上喷上了花露水,一瞬间,痛彻心扉。我对她们说,这样,就不会在复习课上睡觉了。我只是害怕,会有那么一天,连你也忘记。他们问我究竟喜欢你什么。是啊,我究竟喜欢你什么呢?你信不信,是缘分。 刚开学,看见你,我就下定决心要远离你,因为看见你,我就会想起那个被我辜负的男生。我最不想面对的就是你,本想高一只有一年,我不想与你有任何的瓜葛,做个陌生人多好,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班主任竟然将我调成了你的前桌,然后事态一发不可收拾。起初我本想找老班换座位,可是我怕你会没面子,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哪怕是陌生人。可是,还是没法阻止你对我的吸引。我永远跑在你的身后,有些倦了。 宋初光,我很郑重的告诉你,我,陆晓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我变得不再是自己,我也很严肃的告诉你,一直执着会变成执念,而我,不愿意执念,就这样吧。我贱够了,不打扰你了,永远都不会。宋初光,还记得那条说说吗?其实是送给你的。我一直都知道,你只是最令我心动的风景,却终究不是属于我的骑士。宋初光,再见,再也不见。写到这,陆晓月看了看时间,一点半,于是,又写了结局,有始有终,莫过于此。最后说一句,真的是最后。 晚安。 发过去,陆晓月在手机的这头,哭的不能自已。 第二天,果然看见宋初光的回复,却让陆晓月心痛的无法呼吸。 宋初光说,陆晓月,你说你喜欢我干什么,我有什么好的。 陆晓月没有回复,原来,在他的眼里,连自己的喜欢,也只是一场笑话。 【六·结】 虽然是分了班,却不是换了学校,自然避无可避的,两人还是会碰到。好几次,陆晓月看见宋初光的欲言又止,只是让自己离开的更快,她怕,再多看一眼,她的决心会被动摇。就这样,结束吧,她真的是累了。她已经有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如今,只想好好的学习。她要做一个全新的陆晓月。她说,从现在起,她就是她,是不属于任何人的她,是没有权利去喜欢任何一个人的她,是永远只属于自己的她,她,要为自己而活。 【七·伤】 宋初光,你一直都说我很坚强,也很绝情,在校园里看见你,犹如看见陌生人一样,可是,宋初光,你告诉我,难道还要我恬不知耻的上去拍拍你的肩,若无其事的说:“嗨,好兄弟,好久不见。”这样对我,是最大的嘲讽。我从不甘心只是做你的兄弟,却又不狠心向你表白心意,让自己痛苦了很久。宋初光,如果我十六岁那年,从未遇见过你,该多好。 闺蜜打来十几通电话,一个未接。我最终还是不忍她担心,编辑了一条短信。 小琬,不知道为什么你会发那样的说说,但是请你记住,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你了,你要记得,你还有我。或许我经常处于失联的状态中,哦,不对,不是或许是一定。那也请你不要难过,以为我不理你了,可能,我只想一个人静静。我们吵过闹过,也因为彼此而哭过。别人以为我活的有多光鲜亮丽,可你却知道我那颗敏感脆弱的心。我一直都在等待那个将我救赎的人,以为自己遇见了,却终究还是过客。我觉得自己很坚强,其实你我都知道那是我的伪装。如果我真的幸运,又怎么会强迫自己成为一个男生?你答应我不醉不归,可我不敢将你带入这歧途。我不再是我,是陌生的我,不再是你引以为傲的闺蜜晓月,我只是一个曝光自己伤口的孩子,只能自己一个人静静的疗伤。与你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对我来说是种解脱。每次见你们,见其他人,我都得迫使自己用笑脸迎接你们,我不能把悲伤传染给你们,那样的我,卑劣的自己都不能接受。我抽烟,酗酒,脏话满篇,谎话连天,成绩下滑,入口全班第三出口倒数第三,被班主任狠批,也恬不知耻的恣意妄为。几年后的我会活成什么样子,也许只会比现在更糟了。小琬,怎么办,我坚持不下去了,也不想要坚强了。 小琬编辑了一条让我痛哭流涕的短息。 晓月,你好好的,我们大家就好好的。你那么好,只是别人不知道,他们都是傻逼,是智障,别理他们,他们都没看到你笑的最灿烂的时候多可爱,多纯净。他们都不懂你认真起来多迷人,他们都不知道你文笔的意义,我陪你,加油啊,晓月,尽管我又要说坚强,可我多希望你能枕着我给你个依靠。我们可能都一样,只是换了个角度思考,你说想要怎么解脱?旅游吗?费上家当陪你好不好,别说那样的话了,我好伤心啊,我更希望看见再笑的你,真的很好看啊,一口牙齿很好看经常露出来啊。加油,晓月,我在,别做傻事,想到我在,会为你担心伤心,我知道你不忍心,你一直都是那么善良。所以要加油,要记得,我一直都在。 恰巧这时,好朋友文子也发来了短信。 你还知道吗,你原来是那么的自信,美好,为了宋初光你改变自己,或许你们本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但是一个转身让你遇见了他,你相信是幸运可是你也明白这不过是个错误的遇见,既然你已经爱过,痛过了就没有什么好后悔,好难过的了,他只是一场无果的美好,可是你还有接下来的路要去走去经历去绽放。 是啊,我还那么年轻,这只是一场烟花,是绽放刹那的芳华,我的未来,还那么长。 宋初光,谢谢你。从我的十六岁里,绽放刹那又咫尺天涯。愿你安好,即使和我全然无关。 陆晓月 写于2016年8月4日
美丽的白鹭洲公园
在厦门,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白鹭洲公园。白鹭洲公园这个名字是怎么得来的呢?我猜可能是因为白鹭经常在这里栖息吧。
刚一进公园大门,我就被门外的景象震住了。哇,大门真宽敞气派,连一只大象通过都不会觉得挤。门两旁的小叶榕被新勤的园丁修剪成半球体,真好看!小叶榕的叶子真绿,绿得仿佛一块块无暇的翡翠,小叶榕的叶子真密啊,密得像一把翠绿的阳伞。
再往里走,你会看见许多榕树和凤凰木围着中间的大广场,它们按一种特殊的顺序排列着。此时正是盛夏,周围树的叶子都长出来了,就好似那撑开的凉伞,许多老人坐在树下闲谈着往事,小朋友们都在广场上跑着、跳着、嬉戏追逐。广场中心种着一些矮小的灌木,整个广场树木种植都整齐有规律,视觉效果很好。
走进公园的另一头,你会看见一块空地。空地的一侧种植着凤凰木,树荫下玻璃和石头铺成的地板很有趣,走在朦胧的玻璃上闭上眼睛,让你感觉自己在腾云驾雾,就像传说中的神仙一样。一旁的筼筜湖缓缓地流着泛着微微的波纹,太阳光照射在湖面上反射出一闪一闪耀眼的白光。到了晚上,筼筜湖平静下来,倒映出高楼大厦和五颜六色的灯光,非常漂亮。我还看到了一群一群的白鹭在公园上空飞翔。
游了一天的白鹭洲公园你绝对不觉得累。因为你已经陶醉在这景色中了。啊!美丽的白鹭,美丽的白鹭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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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说再见_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因为爱你,还你自由的心。你要的溺爱我不能给,又何必,让相思情绊?前方的路需历尽艰辛,我不想,你是懦弱的雪梅。你有翅膀要展,你有愿望要飞,你的前方,阳光明媚。因为爱你,还你广阔的天空。你的人生有一万种可能,你的天空亟待补充。我不想成为自私的爱人,我不想我的爱成为你的累赘。你的天空很明亮,我不想成为乌云。你的人生,海阔天空。因为爱你,还你无悔的青春。光阴荏苒,人生又有多少韶华能拼?此时的你血气方刚,此时的你拥有无穷的力量。我不能羁绊你的缰,你需要大步向前,让梦想狂放。因为爱你,还你诗情画意。你的性情烂漫,你的感情细腻。人生的剧本,本来就不是苦燥的唯一。你的人生,需要狂放不羁。做你喜欢做的事情,告诉你,你可以成为自己的奇迹。因为爱你,还你无尽的哭泣。路还很遥远,且布满荆棘,你有你独特的宣泄。还你自由的泪水,累了,苦了,让泪水溶解伤悲。相信你,你有坚强的心坚强的灵魂。因为爱你,不得不选择离分。当晓阳突破了阴云,当黄鹂歌唱着青春。告诉你,天亮了,我该走了。亲相信我,我是爱你的,只是此刻需要将你放飞,让你去追梦。给未燃的人生一次辉煌的机会。天亮了,再见了。济南历城第一中学高二:李茂欣5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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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说再见苏轼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古人也曾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既然离别是在所难免的,那么我们要怎样去面对它呢?古人曾有折柳送别之举,用以表达自己对友人的依依惜别,往往带有浓厚的感伤色彩。有人曾说:“放弃该放弃的,是明智。”时间总在前进,我们不过是人生旅途上一个匆匆的过客。对于我们,现在与未来才是我们最应该把握的东西。因此,我们要学会说再见,跟所有我们该放弃的说再见。一味的伤心沉湎过去,就等于在浪费未来的时间。时间不等我们去挥霍,只等我们去把握。再见,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说出口的。但它却天天在我们身边上演。人的成长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就像蚕茧要蜕变成美丽的蝴蝶的过程。那么,请勇敢地说出“再见”吧,拿出蚕蜕变成蝶的勇气,每一次的再见,都预示着我们向蝶又靠近了一步。因此,要学会说再见,需要莫大的勇气。“人之相交,俯仰之世。”时光流逝,弹指一挥间。过去犯的错已不能在挽救了,可未来的日子还可以把握。只要对未来充满信心,拥有坚定的信念。过去对于我们,也就容易放下了。因此,要学会说再见,需要对未来充满信心。过去的记忆,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财富。可一味的坐吃山空,只会令我们的记忆被杂碎不堪。因此,我们应该对过去说再见,将它们装在行囊,用它们去创造更多财富。因此,要学会说再见,还需要正确的价值观。总之,人生旅途需要离别,离别不需要折柳的伤感,也不需要荆轲饮酒的悲壮。只需一句轻轻的再见。要学会说再见,又需要我们的勇气,新年与正确的价值观。学会说再见,做个明智、畅游人生旅途的人。55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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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说再见奇仍旧很关爱我,哥哥、爸妈也很爱我,在他们的关爱织成的网中,我很幸福很幸福,有时我很担心他们给的爱我偿还不了,因为不知道哪一瞬我就会和他们说再见了,我真的很舍不得,但是我又那么脆弱,死神轻轻一挥手我就会随他而去。有时我真希望他们都不爱我,这样我死了也不会给他们留下太多遗憾伤心,我真的不想伤害他们,他们都是我最爱的人。我在日记中写下:希望奇不要太爱我,假如有一天我死去了,希望有另一个女孩陪他,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我希望哥哥在日完成学业,找到自己爱的女人,幸福快乐一辈子,或许我不能当他的伴娘了,但我想哥哥知道我很爱他,有他保护我我很幸福。还有,希望爸爸妈妈健健康康的,有你没陪伴的日子我很快乐。你们的养育之恩我无法报答了,但我还是祝你们天天快乐。早上我觉着头晕晕的还很胸闷,我艰难的呼吸着,踉踉跄跄的推开哥哥的房门。哥哥惊恐的扶住我,我感到他在我身边那么安全。清晨的第一道光打开了我的眼睛,我看见焦急的爸爸、流泪的妈妈、皱眉的哥哥。我听到蓝风铃撞击的声音伴着花开,那么美妙,淡淡的花香填满了我的胸膛。水晶球的咒语,哥哥的笑萦绕在我耳际。妈妈的吻,爸爸的怀,那么温暖,那么温馨。空气甜的像蜜,我贪婪的嗅着,每一次呼吸都那么甜蜜。然后,我微笑着闭上眼睛,再过两天我就18岁了,就成年了,就不会让父母操心了,永远不会了。爸爸妈妈读到这里或许我们该说再见了,谢谢你们收养了我,我很幸福,至少有你们爱着,我就满足了。我知道我是让你们心疼的小孩,我真坏,让你们担心了这么久,或许,也该让你们解放了。我想让你们知道我永远爱你们,请相信,我很幸福,谢谢你们给了我最温暖的爱,谢谢你们。如果我离开了,不要伤心,我是带着微笑离开的,因为有你们,我很幸福……再过两天我就18岁了,成年了,其实我多想自己是个健康的孩子啊,这样会给父母带来更多的快乐。18岁了,我想我该独立了,然后陪父母快乐生活……哥!你的仙人掌真的很坚强,但是,我怕我没有他坚强,好怕啊,或许那一天我就会离开这个世界,请你不要伤心,我永远爱你,你永远是我最棒最帅的哥哥。只是遗憾不能参加你的婚礼了,但我祝福你永远快乐,永远幸福……奇!对不起,还来不及告诉你让你不要太喜欢我了,我要离开了,去很温暖的地方。但相信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很快乐,我永远祝福你。当你看见绚烂的花开时,记住一定要微笑,我会看的见的。就让我们共同拥有的美好化成微笑陪你走一生,无论我在那儿我都会开心的……即使有一天我死去了我也不会难过,此生有你们陪伴我就时最幸福的。我看见了善良,我体味到了爱,这就足够了。我希望你们不要为我的离开哭泣,像樱花一样的凋败并不悲哀,因为樱花凋败的同时得到了更多的爱。因此,我选择微笑离开,讲笑永远留给你们,请相信,我不曾伤心过我很幸福。因此,我微笑着对你们说:我爱你们——再见——(完)10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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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_3000字引子你,踢蹬着你那四只无力的爪子,闭着眼睛,本能地寻找着你母亲的奶头,好不容易寻找到了,一含住就畅饮起来……你是一只的狼崽,在你的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二,你是最特别的一只,你的毛是银白色的,但这也就意味着你是一只狼,一只勇敢的狼,这是命中注定……第一章遭到首领的厌恶不知何时,你已经张开了你那海蓝色的眼睛,像海洋,像天空……可惜不会有狼注意你的眼睛。你的母亲紫罗兰欣喜地舔着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当目光落到你的毛发上的时候,眼中透露出恐惧,但还是轻轻的舔了你一下,你的兄弟姐妹中有棕色,有灰色的,但仅有你是白色的。狼很迷信,特别是哈克狼群,他们认为白色的狼是遭诅咒的,会给狼群带来厄运。是时候带狼崽们去见首领了。母亲想。你的母亲领着你和兄弟姐妹从山洞走出来,直径走向首领哈克。当看到狼崽时,哈克平日的威严一扫而光,变得像位慈爱的父亲。狼崽们屁颠屁颠地向狼王跑去,争先恐后地蹭着哈克。“呦一一”哈克高兴的叫着。哈克一个一个的嗅着狼崽,当哈克见到你时,深邃的目光变得惊恐,变得凶恶,恶狠狠的朝你咆哮,张开血盆大口凶神恶煞的朝你咬去,你本能的躲开,发出奶声奶气的呜咽。这很委屈,你天生就长这样,不能怪你呀!首领怎么变的那么快呀!刚才还很温柔,现在就……你天真的想着。“嗷呜一一”母亲仗着自己是狼群里狼王最受宠爱的母狼,凄惨地为你求饶着。狼王轻蔑地呼了一口气,转身就走……第二章你的兄弟姐妹你的母亲生下了5只小狼崽,最小的也是最脆弱的小公狼一生下来就死了,剩下4只小狼崽。老大是公狼,因为是棕红色的,所以叫烈风。你是老二(公),你是银白色的,你的母亲给你起了个名字叫银魂。老三是母狼,是棕色的,叫月冥。幺女是灰色的,叫茉莉……第三章真正的亲狼你长大了,不再是那只嗷嗷待育的小奶狼,你的哥哥烈风已经跨入大公狼的队伍,你也差不多了。若不是身上那身银白色的皮毛,你会成为哈克狼群中最受欢迎最英俊最高大的公狼,可惜小母狼一见你就惊恐的躲开,“嗷嗷!”你别过来,我可不想倒霉!求求你了。你失望极了,心里很难受,狼也会伤心,你几乎快流泪了,不不,你不该流泪的……你知道你白色的皮毛被认为是遭到诅咒的,你一靠近哈克,狼王就会狠狠的张嘴朝你咬去,如果没有咬到的话,老狼王就会用尖利的爪子厌恶推开你,然后一甩蓬松的大尾巴扬长而去,每次都是虚惊一场,只是被咬掉一丛毛。公狼嘲讽你,母狼厌恶你,没有一只狼愿意靠近你……除了母亲、哥哥烈风和妹妹茉莉。就连月冥也不喜欢你这个哥哥,不愿靠近你。但每次你被咬,带着失望回家后,母亲总是温柔地舔着你的伤口,哥哥也舔你的额头和耳朵表示安慰,妹妹用柔软脆弱的耳朵蹭你结实高大健壮温暖的身躯,嘴里发出“呜呜一一”的声音,那一刻,你觉得你有一种错觉:你成为了世上最幸福的狼……第四章敬爱的母亲……去世------永远存在的伟大的母爱你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母亲离开你的那一天。那一次狩猎,母亲被该死的驯鹿那致命的蹄子踢中了,很不幸,正中心脏……你忘不了:曾经对你那么温柔,从不嫌弃你白色皮毛的母亲现在无力地躺在地上,眼神那么恋恋不舍、含情脉脉,母亲直直地望着你,那眼神让你心碎,让你心痛……良久,母亲本无力睁开的眼睛睁的大大的,你知道,它走了……你舔着母亲的眼皮,不想母亲死不瞑目,然而,这个表情变成了永恒,母爱的证明,那是永恒般的刹那,母亲临死前还担心你身上那白色皮毛给你带来的麻烦……你不停的用温暖的舌头舔着母亲早已冰冷的身体,良久,你抬起头望着繁星满天的天空,哀嗥起来,刺耳难叫,悲痛凄凉:母亲啊母亲,请您安心地走吧!别再担心您的儿子,我长大了!安息吧!您扭曲的身体和死不瞑目的表情已经说出了您的内心,说明了母爱,也证明了一切!您的儿子已无所畏惧!但我永远是您的小狼!无论何时呵地!作为您的儿子我真自豪!啊!母亲母亲!你该安息!……第五章致逝去的母爱你准备守着母亲的遗体一夜,你抬头望着惨白的月亮,月光洒落在你和母亲身上,你的白毛似乎闪闪发光,那你没注意这些,你还沉浸在失去母亲的悲痛中,母亲的身体也散发出母性的光怀与母爱的光芒。你开始举起长长的吻,你绝望地闭上蓝色的双眼,对月亮呜咽般地哀嚎起来,直至冰冷的夜露湿透了你的毛发:母亲!请安心地走吧!请安静的去那没有病痛的天堂!我也不知道是否已经接受了您离去的事实!但失去您的痛却将我永远地在震惊里,您甘甜的乳计仍在我舌尖,我又想起您温暖的胸膛,紧紧将我搂在怀里,当你躺在您的怀里,多有安全感,没有危险,没有伤痛,没有冰冷,什么也不用担心,您永远不会背叛我,您的心跳还在我的脑海、胸口、心中回响!多么想再让您温柔地舔舔我的耳朵,可惜也许没机会了,这一别是永别吗?不!我们还会相见!在天堂相遇……母亲!到那时候我们在天堂的小路上肩并肩的散步、小跑好吗……母亲!再见!-----致逝去的母爱第六章老哈克下台,大公狼疾风成为新狼王今天,等待时机等待了很久的大公狼疾风成为了新狼酋。那只野心勃勃又狡猾的大公狼在大家饱餐了一顿鹿肉后,在草地上休息,毫无警戒心的时候,突然跳出来向老狼王宣战,老狼王双目圆瞪,震惊极了。虽说它早就做好了下台的准备,它知道它老了,老子连毛发都失去了光泽,力量正从它的爪掌缝、利齿间流去,但是这突如其来的挑战还是让它不知所措。哈克瞪着一双疑惑的双眼,仅愣了几秒就狼狈的向深山跑去。疾风的肌肉很发达,透露出雄性的魅力,而且这家伙还在生命的巅峰时期,凭着他这一把老骨头是不可能跟他硬拼的。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与其窝囊的在群里当个谁都能欺负的最低贱的草狼,还不如到深山中去过当孤狼的生活。哈克想。“呦呦一一嗬一一”疾风欢呼着。众狼也跟着嗥起来。狼们一个接一个的向新狼王躺下,露出暴露脖颈,以示对新狼王的信赖与臣服,接着新狼王会舔舔它们的脖颈,这是狼族中新一代狼王产生后一定会举行的古老仪式。你虽然不服气,但是还是完成了仪式。说实话,你不喜欢这家伙,你与其他公狼一样,从小就立志想当狼王,所以你极不服气。远处传来几声悲哀的嚎叫,你知道那是老哈克的叫声,他的好生活到此结束了……第七章短命的疾风!你真是越来越讨厌在疾风狼群(哦,现在疾风成为狼王,所以哈克狼群也要改名为疾风狼群了)的生活了,你最讨厌的是那个短命的疾风!一说起他来你就来气,每次想起他你就要咬牙切齿地用尖利的爪子磨起地面来,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马上冲出去咬它个灵魂出窍。每次你发怒的时候,总会吓到从地下小心翼翼探出头来的地鼠,地鼠一见你那庞大的身躯,吓得马上一头钻进地洞里面去……这家伙真是让你反胃作呕。哈克还是狼王的时候,他对狼王阿谀奉承,唯恐马屁拍的不够好,狼的眼白面积很大,瞳孔很小,转起眼珠就几乎只剩眼白了,这家伙拍马屁时翻起白眼,头埋进爪子底下,顺从的趴在地上,不停的露出最容易攻击到的、脆弱的颈侧的动脉血管,让狼王舔他的动脉血管,表示对他的臣服,直到狼王不耐烦的悻悻地甩几下尾巴,他才退去。原来这阴险狡诈的家伙早有计划!现在他都变成另一副样子了!让你不得不怀疑他到底是不是同一只狼!现在它高傲得像位王子,如果有狼见到他走来没来得及或是慢了一点躲开让路,那就不得了了,他马上气得七窍生烟,好像被掘了祖坟一样生气,哦不不不,在狼族里没这一说法的,应该说是比明目张胆、天光化日下被抢了鲜嫩的羚羊肉,被侵犯了尊严,被鄙视,还生气,毛都直直竖了起来,“炸毛”了,身体好像膨胀了一倍,变成了一只巨狼,凶狠的朝那只狼咆哮。“嗷!”你的眼睛出问题了吗!没看见尊敬神圣的狼王,朝你走来吗?你竟然不懂得让道?!不想在我的狼群里待下去了吗!这家伙竟然会一直大吼骂到那只倒霉的狼瑟瑟发抖后,用尖牙利齿狠狠的咬那只狼几口后才解气,气呼呼的离去。那只倒霉的狼身上出现好几个血洞,谁让疾风是狼王呢,倒霉的狼愣头愣脑的站着,委屈的就像一只玩游戏玩输了的一只狼崽,天哪,比咬冤家咬仇狼还狠哪!不不不,咬仇狼他一定会更狠!听到那些夸张的形容词,你生气的都快“冒烟”了。你都为那些倒霉的狼打抱不平。如果有狼召集狼来打败那只该死的疾风的话,你一定自告奋勇去咬到他尾巴夹在两腿间,咬得他连狼爹都不认得!都说狼们都随狼王,狼王怎么样,他的子民就会怎么样,狼王跟他的子民的性格是一模一样的。疾风刚当上狼王就这样残暴,当久了还怎么了得,如果狼都这样残酷、凶残……伟大的天狼星啊,你真是不敢往下想了……第八章底线你再也受不了了,残忍的恶狼疾风挑战了他的极限,触犯了你的底线。这天,一只黄毛的公狼(姑且叫他黄毛公狼,传说中的狼里的路狼甲)见到了这一幕,准确的说是你和黄毛公狼看到:那只奴性十足、最低级的欧米茄努努竟蹑手蹑脚、贼兮兮地来到疾风身前,它“垂涎欲滴”,这家伙天生就有一种怪病,嘴巴永远合不上,那恶心的口涎永远在他嘴巴里,欲滴却未滴。努努的尾巴顺从地紧紧夹在两腿间(实际上这低等的东西每天都是这个状态),“谦卑”地露出动脉血管,嘴几乎全埋在泥土里面了,你甚至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呼吸的。良久,等到狼王不屑的瞥了他一眼后,表示默认他靠近,他才把嘴从泥土里抬起来,继续“卑微”地舔着狼王的毛发,家伙虽然长得丑陋,但也是有智商的,他想通过讨好狼王来提升自己在群里的地位,他实在是太低级了。谁知道,他的舌头刚碰到狼王,狼王却火冒三丈,受惊的跳了起来,好像遇到了什么不可思议,不得了的事情。“嗷!”我默认你靠近,也没有默认你可以给我舔毛啊!你这低级的东西还想给我舔毛,你配吗?!你是不想活了吗?!疾风开始张开大嘴朝他咬去,努努整只狼都愣了,眼睛瞪得很圆,这是自然反应啊,等他反应过来,已经被心狠毒辣的狼王连皮带肉咬下一大块,努努下意识地跳开,哀号着,呜咽着像一一只小狼般求饶,疾风却没有半点怜悯和同情,简直连一点反应也没有,明明大狼不记小狼过,但疾风这是往死里咬啊!你不是那种婆婆妈妈,感情脆弱的狼,你跟这种狼根本不沾边,你是被疾风气的,肌肉紧绷着,仿佛随时冲出去和短命的疾风拼命,争个你死我活,但理智还是控制住自己了……你的底线是:谁也不能伤害你的亲狼。“让路事件”你忍了,努努的事你忍了,你忍了一次再一次,这次你再也不能忍了,疾风根本不讲理嘛!你再也不能让疾风这样嚣张下去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收拾完努努的疾风(你实在是不愿再用狼王来称呼他了,他不配当狼王!狼族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这么残暴的狼王!)还在生气,却突然感觉到有点饿,好像刚才的生气让他消瘦了。他突然看见烈风正准备把刚刚捕到的肉少得可怜的野兔给他的妹妹也是你妹妹茉莉吃,突然,不懂得怜香惜玉的疾风猛的撞翻了很强壮的没有他强壮的烈风,一下子把野兔抢了过来,看都没看烈风和茉莉一眼就狼吞虎咽起来,茉莉眼睁睁的看着肉本来就少的野兔被他吃着,眼神透露出悲伤,希望能分一杯羹,当野兔被吃得干干净净,一滴血也不剩的时候,茉莉朝天哀嚎一声后竟饿昏过去了(距离上一次狩猎已经好长时间了,茉莉身子虚弱,根本就抢不到多少肉,仅仅勉强吃了几口,烈风才抓了一只野兔给他的妹妹,可惜又被疾风抢走了……)。刚好看见这一幕的你再也忍无可忍了,一下子“飞”了出去,像离弦的箭,像脱缰的野马……一个白色的“闪电球”狠狠地撞在还沉浸在野兔的美味中的疾风强壮的身躯上,疾风没防备,被撞出好远。那是你。“咳咳!”疾风被飞扬的沙土呛到,不停的咳嗽。他终于缓过来,但你不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和时间,又咬了他一口。他晃了晃头,像是要把脑子里其他的事情都抛出去,他终于看见了……看见了努气冲冲,眼睛冒火,摆出攻击的姿势的你……大战一触即发,他飞奔过来,用坚硬的狼头打你一记漂亮的右勾拳,你咬它一口,他抓你一下,实力不分上下……极久极久,你和他身上都伤痕累累,你却准备停战了,即使打败他又怎样呢……就算你当上狼王又怎么样呢,整个狼群的狼都厌恶你,不知情的狼可能还以为你是个不自量力、鸡蛋碰石头的傻狼……你喘着气和他对视良久……终于停战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夜幕快降临了,夕阳西下,好一副美景。“呦呦”你柔声叫着,示意妹妹跟上你,不知道什么原因,疾风并没有因为你无理的条件而驱逐你,是你自己要离开的,你在这里生活不下去了,你要离群出走了,即使这是你出生也是成长的地方……身后传来哥哥烈风连绵不断的叫声,叫声里含有挽留的意思,你的心中涌起一阵暖流,是的,狼也会感动,但你去意已决……你踏着暮色,向远方走去……第九章开始流浪生活一一偶遇哈克『曾经的荣誉』〖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岁月带走了曾经的美好回忆〗远方传来的哥哥的嚎叫的声音越来越小,你甚至没有回头,直到你灵敏的耳朵再也听不见……但那叫声已让你刻骨铭心,它在山谷中回响,在你心中回响……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洒落在你苍白的脸上,你的脚步愈加愈坚定起来……这已是你带着茉莉在深山流浪的第五天。你万万没想到,没想到你会遇到老哈克,他竟然还活着……那位曾经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经当上狼王很久的狼。但关于狼王的一切,那曾经的荣誉,早已变为回忆,甚至再次当上狼王的希望早已破灭,化为泡影,现在代替他的已是那只暴戾的疾风……杂乱不堪的皮毛,瘦得皮包骨头,骨瘦如柴,眼神里充满绝望和悲痛欲绝,如此沧桑的容貌,不是哈克,是何狼?那你迟迟不肯确信这眼前的一切,毕竟这来的太突然了,你没想到会再次遇见他一一哈克。那两腿动物的口中流传着一句话: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而狼却很不屑这一句话,狼更多的时候还是相信自己的耳朵和鼻子。现在你宁愿相信你的鼻子,气味是动物的身份证嘛。你开始耸动鼻子,作嗅闻状,让鼻子帮你确认真假。现在你终于相信了,千真万确,你眼前的这一匹狼就是老哈克。你愣头愣脑地打量着老哈克,他现在已经完全失去那副昔日狼王该有的样子了,和之前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你望着这只不知让你感动还是讨厌的狼,突然,你竟恍恍惚惚地从它身上看到了母亲的影子,你甩甩头,提醒自己:都过去了……看到你好像很开心似的,哈克竟然朝你摇了两下尾巴,“呦呦一一”他兴高采烈的朝你叫了两声,不知是向你打招呼,还是乞求食物。你脑子里一片空白,这一只狼曾经是最看不起你的啊……你有点纠葛,不知要不要回应他。“嗷一一”最后你还是出于“礼貌”(或许狼与狼之间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东西)回答他了。它就像一只狼崽突然变得活蹦乱跳……你倒吸一口冷气,目瞪口呆,这一点也不像哈克啊,所以他当狼王的时候……你轻叹一口气,是的,狼也会叹气,时间都过去那么久了,他也会变,变了很多……他竟像一个叫花子一般、厚脸皮的要起食物来了。你蓝色的瞳孔里透露出惊讶和震惊,你看到他灰色的眸子有一丝无助……你终于受不了了,转身就走,再也瞧不起他了,你歧视他,一只狼,一只当过狼王的公狼,一只孤僻而高傲的狼,不应该这么死皮赖脸的祈求食物,虽然你知道,这都是被生活逼的……要想生存下去,就得不惜一切代价……第十章坎坷的流浪生涯一一勇斗蟒蛇『与死神擦肩而过』(一)〖当死神靠近你,你就靠近死亡,但死亡并不是狼生的结束,它只是生涯的完成。〗你蜷着腿,身子缩成一团,突然,你睁开布满血丝的双眼,现在还是黎明破晓前的黑暗,你朝妹妹的方向望了望,可惜看不见,茉莉应该睡得很好吧,但你却不是,你几乎每次睡觉都辗转反侧,你又将头转回来,轻叹了一口气,回想往事:自打离开狼群后,你们每顿都吃不饱,最多混个半饥半饱。今天睡觉前,你听到那发狗瘟(狼最讨厌的是喜欢吃两腿动物嗟来之食而成为两腿动物“行尸走肉”的奴隶一一狗,他们没有自由,狼认为它们看到主人后那副尾巴摇得像螺旋桨一样,甜腻赋的样子非常恶心,让狼反胃,所以这句话也变成了狼最狠的脏话)的猫头鹰不停发出怪声,让本来就阴森的山洞增加了几分恐怖的气氛,弄的狼心惶惶的。而你现在还没到清晨,在狼嗥还没有打破黎明的宁静时,就醒了,这实在是反常,你甚至都预测到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饥肠辘辘的你带着茉莉出去打猎了,或许是你今天的运气不好,你连只兔子都没看见。你心烦意乱,这也就更嗅不到猎物的味道了,你几乎在不停的兜圈,茉莉也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你在河边喝水时,你通过清澈的河水,看见了自己的样子,已经过了那么久了啊……你已从那只嗷嗷待哺、懵懂无知、不懂事的小奶狼,为了一只高大英俊、成熟而老练的大公狼了……妹妹的惊嗥声打断了你的思绪,把你从幻想中拉回现实,你飞奔出去,你已经失去了母亲,你不愿再失去妹妹……它,弯曲着脖子,眼睛闪着凶光,“咝一一”发出恐怖的声音,快速吐出鲜红的蛇芯子,那两个尖利的牙齿似乎泛着冷光……你的妹妹看见它就像躲避瘟神一样躲避它,猛地跳了起来,双方紧张的对峙着……你怔怔地看着它,吓出一舌头冷汗,你甚至听到了死神的召唤,它就是可怕的恶魔!不,是面目狰狞的死神!你的第一反应不是逃跑,而是去面对,如果你逃跑的话,那你就不是一只驰骋猎场大公狼,而是一只兔子!悲欢离合,你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了,你早已磨练出一颗独立坚强冰冷勇敢的狼心……你冷冷的望着它,你露出一口锋利、让草食动物不寒而栗的狼牙,“噜一一”从喉咙发出一连串刻毒的诅咒声,龇牙咧嘴地朝它咆哮,你的目光从来没有那么冰冷,你奔向它,准备进行一场厮杀……它弓着脖子的,身体呈S型,它的身体柔软而有韧性,突然,它冷不防的闪电般、旋风般的冲过来……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发狗瘟的!它一上来就使用它的绝招一一死亡缠绕!它用长长的身体把你五花大绑起来,你想从它死亡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来不及了!像突然念了魔咒似的,骤然,缠紧了!你的心顿时冷凉了半截。不!你要活下去!“活下去”在你心中回荡,你终于爆发出生命垂危、危在旦夕时的惊狼的力量。你死死地咬住蛇脖子,再也不松口!它越缠越紧,你也越咬越深,现在就靠你的毅力和耐力了。你头晕眼花,仿佛看不清东西了,你的眼前发黑,脑子一片空白,这,是要死了吗……终于,蟒蛇突然像一根烂草绳一样突然脱落下来,你也像坨烂泥巴一样瘫软下来,但是与蟒蛇不同的是,你,还活着。活着就好啊!你知道,你刚才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与死神擦肩而过了,但死神究竟没有夺走你的生命,或许上天觉得你这条性命还是有价值的,你差点就死了。你浑身发软,无力的躺在地上,猛喘着,咧嘴吐出舌头……你与茉莉风卷残云般地吃下,哦不,是吞下(怪不得有狼吞虎咽这个词,狼吃东西的速度比虎还快,排在虎的前面)鲜美的蟒蛇肉,你们很少能吃到这么饱。血腥味有可能会引来其他更强大的肉食动物,快点把食物吞进肚子里才是最安全的方法。这条短命的蟒蛇已经成为你的口中餐腹中食了。你感到疲惫,但同时也感到深深的满足感。你和妹妹小憩一会儿后,就准备回山洞了……偏偏在回山洞的路上发生了一件让你忧心如焚的事情:那是一片灌木丛。天有不测风云,密密的灌木丛下面有着两腿动物放下的捕兽夹。你听见茉莉的哀嚎声后,马上飞奔过去,不管你多么累(心好累)。你赫然的见到了被捕兽夹夹住左前爪的妹妹,你抽动耳朵,听见远处两腿动物的吆喝声和他们的奴隶的狂吠声,翕动鼻翼,你闻到它们的味道。你急切的让妹妹停止嚎叫,妹妹的哀嚎声戛然而止。你焦躁不安的在原处兜圈,有几次都想咬下去,但是还是狠不下心来。一条狼命重要还是一只爪子重要,这恐怕是傻狼都会做的选择题。那吆喝声越来越近,你咬着牙,闭上眼睛,狠下心咬下去……你与妹妹飞奔回山洞,一开始妹妹还不习惯用三只爪子来跑步,后来就好一点了。两腿动物现在才赶到,看见并没有猎物,气恼得跺脚:“发酒瘟的!劳资刚才还听见狼叫声,狡猾的狼!咬掉爪子就给老子跑了!不!这怎么可能是狼!明明是狐狸精!简直就是狼精狼妖狼魔狼仙狼神狼圣狼鬼!”你竭尽全力的跑着,任由两腿动物满腔怒火地侮辱你、骂你……初三:左言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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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母校_3000字前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六年的小学生活、六年的求学之路留下的回忆在这首歌响起之际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也许是因为离别的痛,我哭了。但没有离别的痛苦,哪来欢聚的喜悦呢?花开了,又落了;小树抽出了嫩芽,到了秋天又落叶纷飞......我们在这里度过了童年的六个春秋。刚踏入校园的我们,天真可爱还害羞。经过六年知识的洗礼,我们成熟、自然,已经融入了这个”家“。无奈,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不久,我们就要彻底的离开这个熟悉而温暖的”家“了。再见了,母校。感谢您,把七彩的世界编织进我们的梦里。初进校园,一切的一切在我们看来都只是简单的两个字——新奇。崭新的课本,宽阔的教室,青青的草坪,高大的教学楼都让我们赞叹不已。无知的我们如今冷静、沉稳。语句间流露出的不是稚气,是魅力。在我们第一次翻开课本,听老师讲课的那一刻,心灵在智慧的海洋里尽情遨游,知识的海浪一浪一浪的充实着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第一次戴上红领巾庄重地宣誓时,那抹鲜红立即就映入了我们的眼帘,让我们肃然起敬,让我们心潮澎湃;在我们领到第一张属于自己的奖状的那一刻,也第一次体会到了成功的喜悦,心里像灌了蜜那般甜.....母校毫不吝啬地给予了我们那么多的第一次,让我们本平淡无味的生活激起了一圈又一圈幸福的涟漪。再见了,母校。感谢您,给了我们第二个母亲——老师。老师让我们从懵懂少年走到学富五车,让我们走向未来的天际。也许,很多同学都想不到:老师密密麻麻的教案写了一本又一本,老师用心批改作业到深夜不止是为了尽一个教师本身的责任,老师为我们的学习绞尽脑汁,老师为我们的成长操碎了心......当我们犯下错而不承认时,老师为我们的表现满面愁容,循循善诱让我们主动改正;我们疑惑了,老师为给我们一个正确答案而苦苦钻研,得到答案又为我们百般详细讲解;我们出事了,老师为了我们东奔西走、寝食难安。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们那受伤的心灵又有了阳光般的温暖;课堂上,老师为我们精彩的发言频频微笑着点头;课间,老师又像个孩子般笑容满面地参与我们的游戏;出游时,每到一个景点老师都要细心地清点人数,生怕落下了谁......我们每天上下课的简单与复杂,一字一句都凝结着老师无穷尽的心血。六年间,我们不仅学会了加减乘除,更是学会了思维的方式;我们不仅学会了细心做题,更学会了认真检查、布局工整;我们不但学会了独立思考,更学会了团队合作可贵的精神......是老师带着我们用顽强的毅力敲开知识的大门;是老师引导我们永不疲倦的地攀爬智慧的高峰;是老师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人生伟大的内涵。再见了,母校。感谢您,让我们这么多本陌生的人有缘相遇、相识、相知。我们在同一片天地下学习,共同进步,偶尔也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翻脸,我们还会和好,可时间已经在倒流了。我们之间有太多太多稀奇的故事,太真挚的友谊。六年里的朝朝暮暮,六年里的朝夕相处,回忆起来都是那么甜蜜。六年间,我们哭过、笑过、气愤过。还记得篮球场上啦啦队的我们摇晃着彩带奋力呼喊的忘情投入吗?还记得社会课上的我们听到清朝政府腐败无能,中国人被称之为“东亚病夫”时的气愤吗?还记得我们在教室里埋头苦干而全然不顾额头上流下的汗水吗?还记得开联欢会时我们纵情大笑不顾一切时的脸庞吗?侧耳倾听,仿佛又听到了教室里传来琅琅的书声,听到了我们那爽朗的笑声;漫步在校园间,仿佛又看到了我们孜孜不倦求学的足迹,看到了我们追逐已放飞的梦想的旅程......再见了,母校。感谢您,给了我们放飞梦想的平台。花团锦簇的花坛、生机勃勃的树丛,在春夏相交之际,花香四溢、蝴蝶纷飞,给予我们每一天飘逸的甜美;崭新的小型广场、宽敞的礼堂、器械齐全的塑胶运动场、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美丽而现代化的校园环境让我们没有理由不为母校感到骄傲、自豪。校园,是一片童话般绮丽的风景;校园,是我们一万次也看不够的风景;校园,是我们共同创造的靓丽风景。我们踏入熟悉的校园,我们沐浴着灿烂而暖融融的春光,我们徜徉在无尽的书海,犹如晨光中即将起飞的雄鹰,扑扇着我们那渐渐丰满的羽翼。舞台上婉转动听的歌声、灵动妙曼的舞姿、悠扬动听而煽动人心的民乐,讲台上声情并茂的演说、流畅纯熟的英语,跑道上矫健挺拔的身影、赛场上大汗淋漓的英姿,走廊上栩栩如生的画卷、课堂上精彩响亮的发言、作业本上细心娟秀的字迹......一个个自信、可爱的笑容在蓝天白云间飘荡,一个个稚嫩的心灵在您铺垫的天空中尽情翱翔......再见了,母校。感谢您,把我们从无知引向成熟,从急躁引向沉稳。如今,这一切的一切就快要离我们而远去。哪怕心中有千般痛、万般不舍,也无能为力。六年了,时间稍纵即逝又如同白驹过隙,那么匆忙......再见了,我最最亲爱的、最最熟悉的、最最感激的母校......六年级:张頔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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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说_3000字初识九月的天似乎总是那么的蓝,只不过,那一年的天更蓝。周围的一切都是陌生的环境,似乎这种陌生更加孤寂,有人群的嘈杂,却没有疯闹的朋友,一切都是一个崭新的开始。教室前躬身讲课的老师早已随着课铃的出现而消失在远方。人群开始嘈杂,几位初识不久便能玩到一块的孩子做着一切可以出现的恶作剧,似乎是一种漫长的享受,他,就是其中的一位。她,正静静的坐在书桌前,或是与初识的同学聊一聊天,或是低头看一看书本,唯一值得与众不同的是,那一副笑脸始终给人以温暖和阳光,那一头短发,被阳光散漫,洒落在每一个角落,虽然短发的女孩子多多少少有一点像男孩子,不过她却被映衬的更加具有迷人的风姿。说到第一次邂逅,那还是一个上午,依旧还是一个课间,他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新方法,开始玩弄起女孩子的鞋带,前几个孩子忍气吞声了,他看上去得意洋洋,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最终,他瞄准了她。她很恼火,不过脸上还是带有微笑,而言辞却没有刚才那样的温和,用近乎命令的口气让他把自己的鞋带系上,否则就告诉老师,他很失措,虽然天生带有一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尽头,可是终归还是尊敬老师的。于是,他的眉毛轻轻一挑,弯腰给她系鞋带,周围的同学见到此景,没有不惊叹的,他抬头望了一下她,却发现她也在看着自己,望着她甜美的笑容,他的内心似乎有什么被触动了,而她,内心中却若隐若现的闪烁着奇妙的情感。窗外,天依旧蓝,只不过在他们的心灵,那片天更蓝。云拂过,带走一丝清风。一章他很喜欢打篮球,高个和长腿一直是他的优势,再加之上天赋予的天分,小小的场上总是会有他投中的一瞬,而且还伴随着来自场外的尖叫声。虽然他总是那样的顽皮,不过却似乎成了他的加分点,反倒更能吸引女生的目光。自从那天无意中见到她后,他的内心再一次浮出了一面似曾相识的画面,男孩和女孩,星夜下,沙滩边,苦苦寻找着七十六年一次的哈雷彗星,女孩依偎在男孩身边,内心充满着对未来两人无限的向往,可惜随着年龄的推移,性格的不符,再加之时间和空间的转换,最终成了一段破碎的记忆。前几天,看到她,心中再次涌起初识时的心情,和那时好像,带着点杂糅和甜蜜,好似另一个她。那次后,她的内心浮起了异样的感受,那时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自己怎么了,她常常这样问自己,或许这就是成长吧,她这么想,虽说这样,却还是在他打篮球的时候忍不住去看一看他,哪怕只是远远的观望。班上的谣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变得平淡,而感情却没有因此而褪去,生活依旧再继续,直到有一天,一位同学打破了僵局。她是从朋友那里听到的,一开始她还不信,但后来亲口听到那位同学说后,她信了,因为那位同学是他的哥们,她开始迷茫,内心开始矫揉,不知所措的感觉,假如这是真的,我是不是也和他有一样的感觉。她的生活在那之前很平淡,父母日出晚归,无暇顾及她的琐事,但在这之后,这种平淡被打破了,虽然但对未来一无所知,也不太懂得爱情的含义,但是她很勇敢,敢于迎接新的生活。她决意了,窗外繁星闪烁,星在私语。二章因为一厢情愿,他们很快走到了一起。话说回来,他的朋友是受他支托传播的,本是只想试探试探她的反应,却没想到迎来了这样的结果。他的内心甜甜的却极为受用,对于他而言,过去内心上的空白即将会填补,另一篇又要开始。于是,周末的影院里多了两个人的身影,甜品店里多了两个人的位置,最后连管理餐厅的经历都注意到了这对年轻的情侣,不过,他没有去打破他们的幸福,反正留下的都是金钱,何必要去惹恼他们呢。他开始牵上她的手,她没有反抗,因为她知道这只是通往甜蜜最初的环节而已,向未来向往的爱情的美好让她无暇顾及这些细节,为了理想,她甘愿舍弃掉现在。有时会在湖畔看到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如同当年那幅画面一样的甜蜜,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准会以为是同两个人,他常说,我们未来一定会很美好,我们到时候会结婚,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会......。她总是再听,没有半句言语,不过,却将身体更加贴近他的怀里,他感受她的体温,内心一片光明。班上的谣言又随着这一切而起,不过这一次不应该被定为谣言。起因是他的朋友发现了他时间的缩短,进而发现了他们的关系。班上的同学开始大呼小叫,不过当事人却没有什么反应,现实无需解释。不知道是谁告诉了老师,老师想的很开,只是把这个归为她几十年教学生涯中最淡的一抹罢了,凭借着多年的经验,老师清楚的知道这种事情不能找家长,殊不知,却更加加固了他们的关系。如往常一样,她找来了这两个孩子谈话,可谓语重心长,希望他们能自省,可是她却忽略了他们之间关系的牢固,他们的感情非但没有随那番话而变淡,反而却日益加深,最后,在校园里,也能随处可见他们的身影。他们常在一起说我爱你,但是,直到另一件事再次打破了僵局。三章渐渐的,当爱情的甜蜜期褪去后,煎熬在等着他们。他很受女孩子喜欢,她一开始没有怎么在意,但后来发现了另一个女孩在他手机相册里的出现,她很惊慌,就如当时一般不知所措,她知道他还是爱她,但是,她害怕,有一天,梦会醒。她犹豫了很久,终究没有挑明,她依然还像以前那样对他,但是他对她越来越淡,她感到不安,她无法想象失去他后的日子。可是现实终归是现实,就像理想也是理想一般,这是她未曾料到的。终于有一天,她在给他的留言上写道,我爱你,但你爱谁?即使这样,男孩也无动于衷,她开始料到,或许那一天终将会到来。她等不下去了,一个阳光很足的下午,她对他提出了分手,她本以为他会淡淡的听完,然后答应,可他却没有,他很着急,竭力的想要挽回这段感情。那几天,他没有去理其他的女生。可她,不信,害怕,恐惧。或许彼此真的需要时间,她这么想的。恰逢一位挚友邀请她去巴黎参加一个会议,为期30天,她想一想,也就答应了。她走的那天前她告诉了他,他哭着求她不要走,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流泪,她也哭了,但是她还是走了,我们彼此都需要时间,好好考虑一下吧。这是她走前的最后一句话,然后她冲进了安检口,掩面上了飞机。窗外,浮云擦过飞机,巴黎,正在等着她。四章巴黎就像一个迷宫,大大小小的街巷,吸引着无数的人,而她,却无暇顾及,内心的失落掩盖了眼前的一切。难道爱情真的没有忠贞吗?她这样想,后来,她逐渐冷静下来,开始接着有规律的生活。地球的那边,他很懊恼,也很自责,那几天,他很少搭理女生,甚至于是那位女生,但是后来,他也冷静下来,开始自己的生活。似乎故事到这来就结束了,但是结局却不同。他们都没有放下彼此,第十六天的时候,他们开始互相想念彼此,他开始改正自己的缺点,不去过量的和其他异性交往,但是他真的做不到不去和她们任何人交往。她也一样,那几天,她想,爱情和喜欢是不同的,我可以迁就他一点,但绝不能太多。MSN打开了他们的心门,使他们重归于好,只不过,这次的分别,未来不会再有,因为,他们已经懂得了爱情的含义,那就是:包容,信任,忠贞。她回来的那天故意没有告诉他,因为想给他一个惊喜,刚出安检,她的眼眶湿润了,面前,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你,还好吗?END……后记:我为什么要写这个,因为遇到了一些人,一些事,让我开始膜拜这种感情,再加之自身的一些经历,后半部分完成的较为仓促,实在是时间局限,希望你们明白它的含义,然后,去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初三:J.D FZX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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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再见肥典说:“朋友就是要有难同当的,现在一方有难,我们怎能袖手旁观?”F君说:“我经验足,可以让你少走弯路。”丢丢说:“拒绝帮助是不道德的。”皓崇说:“我会帮你拟定一份详尽的计划书,让你每一步都有据可查,减少失误。”木乾说:“大家都这么说,你还是从了吧。”在没有征得本人的同意下,他们擅自成立了“泡妞行动统一指挥委员会”。皓崇任委员长,F君任副委员长,为了叙述方便,简称“泡统委”。换回的代价是我将无偿为大家打一个学期的开水。我无可奈何,觉得自己真的成了炮筒(泡统)。这行吗?皓崇头发卷曲皮肤白皙像个外星人,这样的人做委员长我能放心吗?F君呢?帅得倒是可以,只是昏得也可以,经常因为起床时间太晚穿着拖鞋就去上课,走错教室更是常有的事情,一次坐到美女如云的外语系教室里听了半节课才发现不是“自己人”,弄得我们羡慕不已。游泳课忘记带泳裤还借我的穿……由于过于懒散,我们也懒得叫他的全名,以“范”字汉语拼音开头第一个字母F来简称他。这种丢三落四的人做指导?还有木乾,很少和女孩子说话;丢丢这个绰号较为独特,有待考证……完全没有我思考的余地,“泡统委”已经发布了第一条指导性意见:欲泡韩嫣,先泡计算机!5第一次进入图书馆。这是一个清凉的世界。清爽的女生,沁人的书香。弗朗西丝·培根说:读一切好的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就是来高人堆里聊天的。计科系的阅览室在二楼左手边,我找个空位先把书包放下,拿出阅览证递给管理员,然后便奔向那浩瀚无垠的书海(其实也就是七八个搁满书的架子而已)。这是一次发现之旅。目的:迅速掌握计算机的各种专业名词,成为韩嫣面前的computerexpert。目标:通俗易懂的全面入门书籍。我快速地搜索,忽然目光停下了——我看见一本书的书脊上赫然印着“傻瓜入门丛书”。呵呵,以傻瓜为对象编写的书还会看不懂吗?偶很快把它借了出来,离开图书馆回宿舍的路上,我紧紧地抱着它,仿佛看见一个高尚的人在和我谈话,在他的循循善诱之下,一个expert冉冉升起……两天后的公开课上,我和韩嫣聚首了。我的脑袋里满满地装载着“傻瓜系列”里的教义,现在要做的不过是把它倒进另一个脑瓜里。智慧的火花不时从我的嘴里蹦出来,声情并茂的修饰让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脸上洋溢着信任和满足的笑容。从IBM的几个工匠在小作坊里打造的计算器,到美国国防部的ARPANET互联网络,再到比尔·盖茨在自己创办的公司里被新来的秘书当做小孩,总之,越玄乎越好。你一定看出来了,对于门外汉而言,务虚比务实更管事。况且,我知道这种故事一定最吸引女孩子的,我希望通过讲故事的形式淡化她对计算机操作方面的关注(比如打字),同时尽量拖延时间争取补充更多的计算机知识。不出所料,她的确被深深地吸引了,甚至忘记了听我讲故事的初衷。两节课很快就完,还不容我擦去嘴边的唾沫。“太精彩啦,还想听呢。”韩嫣眨巴眨巴眼睛。“是吗?”我得寸进尺,“要不我请你一块儿吃饭,接着讲?”她似乎识破了我的小伎俩,说道:“不了,我还有事。”也许感觉到我有些失望,又补充一句:“下次好不好?”我的结论是:她对我有好感,但是仅仅限于好感。不过,这个结论无法浇灭我熊熊燃烧的爱情火焰,我相信,这是黎明前的沉寂,是蛰伏的幼鸟就要起飞。马克·吐温说:不要放弃你的幻想,当幻想没有以后,你还可生存,但虽生犹死。6计算机的学习继续。仅用了一个星期,我牢牢地记住一本600页1/16大开本的几乎每一个要点。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潜能是巨大的,有时甚至可以超出你的想像。这也启发并鼓舞我在以后的考试当中用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效率来换取我认为是最大的成果。还有一个成果:计算机这个由各种晶体管和电路板拼凑起来的家伙还挺有意思的,我喜欢。这期间“泡统委”也没有闲着,副委员长亲自挂帅成立“特勤组”,负责侦察韩嫣的一举一动,行动的代号为007(据说大家都希望做詹姆斯·邦德那样的间谍)。这天中午,轮值的丢丢突然从女生楼一路小跑地回到宿舍,推门进来时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道:“不……坏了坏了……出事了……”“急什么啊?”我们几个正在打“锄大地”呢,被他搅和了,“有事慢慢说嘛。”“你就节哀吧!”丢丢怜悯地看着我,相当不忍。“啊?!她有男朋友啦?”“是啊,看见一个高高帅帅的男人和她走在一起,神态亲昵,目前正向食堂方向运动!”“是吗?”我不紧不慢地回答,右手捏着的那张牌顺势出了下去,“大地!”“啧啧!!~~”其他人都为我这张大牌发出大小不一的惊叹。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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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再见我以一种对你情感不明的固执,告诉你那些过往与曾经。——题记按动鼠标的那一刹那,我就明白,一切,都要结束了。21点38分33秒,你回复我。是,你离开了我。尽管你用尽各种委婉的话语说我们还会再见,但,我们心里都清楚,再见,怕是再也不见。我抑制住颤抖的心,岔开这个话题。你说,如果我们还能再见,就去看海,你说你想生活在海边,死了就投进海里。这样的话,我听你说了无数遍。或许,大海般碧蓝的生活是你梦寐以求的吧。每次我都答应你,像一个听话的孩子。这一次,我揭穿了你看似如此不堪一击的童话。对不起,我已经无法再装得那么纯洁。你说我长大了,但是你,懂我。人要学会生活。谢谢。可是电脑对面的你,懂得我刚经历的一场情感的翻江倒海么?就在你说要离开之后。对不起,我没努力,都怪我。我答应过你要和你一起考到那所高中,开始我们第十年的友谊……多么美好的童话破碎了。“已经结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我清楚的知道三年的分离,将会带来多大的变革。即使相会了,也隔了时间的篱墙,再无话讲。多少悲哀。不知道你是否相信命运的转轮?它始终在红尘俗世之中旋转,没有人可以改变它上面的刻痕。那些已然发生亦或是未发生的分离,邂逅,早已在茫茫时空中便注定了,我们始终,还是需要按照时光的掌纹来走过今后漫长的岁月。或许,我们早已被逼迫过早成长。回头走过的崎岖,才会发觉,那些碎片,那些泪水,不仅仅使我们两个的,还有太多,太多需要我们去接受,去背负的。回想,都是我抱着一肚子的苦水向你倾述,而你总是细心的听着,发出轻轻的一声叹气。你的每一个细节我都看在眼里,大概,我又是这样傻傻的了。我喜欢和你一起去逛街,看你精细的挑选商品,时不时会询问我的意见,虽然都没什么用,放我在一边看看这个漂不漂亮……我喜欢挽着你的手臂,用腻到恶心的语调对你撒娇,粘着你不放。直到你无可奈何,直到你忍到不能再忍,一甩手臂大吼“热死啦!”,而我在一边幸福而满足地偷笑。这些时光多少易碎。当心灵处于一种极限时,即使有一根脆弱的蛛丝也会满怀希望的攀爬,即使它在你微薄的希望下断裂,即使它给予你的每一个希望都是妄想,但却依旧要如此真切的感受它。就像我从来没想过,那样的日子终要离去,放肆地挥霍。当发现它已经浅淡的像空气中游离的难以捉摸的水汽一般时,却再也不敢靠近,仅留着回忆带来的痛苦。我骗我自己,那些幸福都不是你该拥有的,以此来掩饰失去。在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什么没有代价就可以轻易取得的事物,即使有,那也不过是一场庞大的幻觉。生命本身就是一场庞大的幻觉。我们终究,还只能够围绕着自己的星宿孤寂地与自己的影子翩跹舞蹈。你知道吗,就算你照亮了我前方的路,可是刚才走过的路又是一片漆黑,这种黑暗几乎将我吞噬。我仅仅是个脆弱天真的孩子,孩子惧怕成长,而我惧怕孤寂,惧怕失去拥有的一切,因为我还不具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于是我仅能够恐惧一切现实带给我的伤害。那怕你只站在货架的另一侧,我都会担心你是否离开。我是如此害怕迷路,在刺眼的霓虹灯和巨幅广告牌下,那一条条街一个个商店是多么复杂,以至于我不敢离开你半步,不允许你离开我半步。说是忘了,到最后终究是什么都没有。而我终将要离开你,走向无边无际的黑暗,就在这单薄的分秒之后。从此以后,再无相会,恍若一条永远没有尽头的旅途。我该如何告诉你,我亲爱的你,那些过往与曾经?PleasecallmeDeaRforever……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