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珠传说续集之魔法少女奇幻之旅
弹珠传说续集之魔法少女奇幻之旅
新人物介绍
狄野萝灵:风之城的二公主,魔界统治者
冷酷,执着,不爱说话,不善于表达内心,不懂得感情,叛逆心理超强,嗅觉灵敏,爱思考,勇敢,能从各个方面分析问题,勇于尝试,遇事沉着冷静,且能歌善舞
代表色:淡紫色
狄野萝兰:风之城的大公主
温柔,富有同情心,热情,乐观,稳重,经常面带微笑,看起来十分可爱,十分吸引男生,但真正发起火来是非常可怕的。机智勇敢,遇事冷静思考,喜欢为别人着想,喜欢分享,平易近人,拥有宽广的胸襟,善解人意,能说会道。
代表色:蓝绿色
狄野萝莉:风之城的三公主
坚强,乐观,开朗,骄傲,坦率,冲动,暴力,最喜欢恶作剧,被称为“恶搞女超人”,警惕性高。乐于助人,富有正义感,勇敢
代表色:橘黄色
白龙:狄野萝灵的守护师
坦率,潇洒,话不多却是个热心的人,喜欢耍酷,一切都听从主人的安排,是个忠臣的“宠物”哦
代表色:银色
白灵:狄野萝灵的守护师
喜欢行侠仗义,好动,勇敢,性子急
代表色:墨绿色
杰克森·罗曼尔:风之城的王子,萝灵的大哥,冥界统治者
最喜欢搞破坏,制造伤害
杰克森·哥尔德:风之城的王子,萝灵的二哥
杰克森·埃里克:风之城的王子,萝灵的三哥
杰克森·奥德利:风之城的王子,萝灵的四哥
杰克森·艾利奥:风之城的王子,萝灵的五哥
玛格丽达:萝灵母亲的情敌
内容简介
当两个冰块,两个笨蛋,两个傻瓜相互碰撞在一起,同一个屋檐下的他们,会发生什么样的奇妙故事呢?面对众多妖魔鬼怪的威胁,他们,又会如何应付呢?
第一章:邂逅——独一无二的冰山美人
第二章:鄙视——世间的花美男
第三章:怜悯——忠臣的敌人
第四章:再见——“我”的未婚夫
第五章:惊奇——恐怖的追杀者
第六章:惊叹——查拉美的抉择
第七章:感动——永远的守护
第八章:跨越——神秘的桃花村
第九章:震撼——萝灵的秘密
第十章:愤怒——卑鄙的情敌
第十一章:绝望——恶魔的背叛
第十二章:了结——千年之恨
第一章
在一个深褐色的星球上,住着这样一群“生物”,他们整天悠闲自在,内心却十分黑暗。他们不把任何比自己弱小的生命放在眼里,一不高兴就,杀生,用他们强大的魔力来发泄心情。所以,千万不要惹怒了他们,否则······
“完成了吗?”幽怨的声音,在一间昏暗的屋子里显得分外恐怖
天气十分晴朗,也颇有几分闷热,知了在太阳公公的烘烤下不停地吱吱鸣响。
“啊,吃的好饱啊——”,美美地饱餐一顿之后,小枫懒懒散散地靠在了椅子上,双手横放着,摆成了一个“一”字。
“嗯,戈多,你的厨艺越来越棒了!”哈吉老师也不顾形象的在嘴角还留有半根面条之际夸奖戈多大叔,丝毫没有顾及在他身边已经堆成一座山似的盘子和碗。
戈多大叔:挠挠头,笑着说道:“哈哈,哪里哪里。”
“呃,哈吉老师······”小眉很无语地看着哈吉老师那圆鼓鼓的肚子,和她想象中的一样:打完仗,和查拉美告别后,第一,回面馆;第二,填饱肚子。
······
多杰克这扑克脸对此一点反应都没有,只顾扒饭。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场关乎生死的决斗还未结束。
是他的错觉吗?嗯,但愿是错觉。
饭后,小枫急急忙忙地向戈多大叔炫耀功劳:“大叔,你猜猜,我们今天干了什么好事?”
“呃,什么事啊,看你这么兴奋。”
“我们打败鬼伯爵啦!”(几乎要跳起来了)
“什么,鬼伯爵,被,打败了?”戈多大叔兴奋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真的,大叔,锁风金鹏充分吸收了弹珠权杖和弹珠戒指的力量,彻底把鬼伯爵送上了西天。”这时,雷火也在一旁凑热闹。
“哈哈哈,你们这些小鬼啊,终于承担起了保护地球的责任。”哈吉老师也为五位弹珠战士感到骄傲。
“唉,看来我真的是老了啊,不过看到你们都打了胜仗,我也可以安心了。”戈多大叔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吊在半空的那颗心也终于受到重力落了下来。
“对了小枫,你的那身装备好酷啊,什么时候我也有装备就好了。”雷火这家伙也来凑热闹了。
初二:天空之姬神久夜
快乐,其实很简单
我想,每个人都应该读过书,不管你是对读书充满渴望,还是对读书满怀厌恶。我爱读书,书因我而疯狂,我因书而快乐。
我爱读书,因为我认为读书是快乐的。想让读书这项原本艰难的任务变得富有活力、拥有激情,我想,我们应该对读书有一个崭新的认识,反客为主,把任务变成游戏。在这个与众不同的游戏中,我们很快就可以进入到书的世界里,体会每本书的含义,领会其中的道理,还可以在自己的文章中把各本书中的好词好句、写作手法加以运用,给自己的文章添辉加彩,这就是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回报。在游戏中,我们对读书的理解会发生改变,因此,我认为读书是多么令人快乐!
我爱读书,因为我认为读书是快乐的。当你好不容易才得到一本你牵肠挂肚、魂牵梦绕的好书时,你是不是会快乐得语无伦次、手舞足蹈。这,说明了你爱书,也爱读书。我们为什么会爱读书呢?那是因为,读书能让我们感到快乐。我在读《堂·吉珂德》这本世界名著时,总是被主人翁---堂·吉珂德的所作所为逗得捧腹大笑,连在一旁埋头工作的妈妈也被我发自内心的欢笑所感染,被堂·吉珂德那古怪、滑稽的行动所征服,竟同我抢起了书看。在所有事情里,我认为读书是最让人快乐、引人入迷的。如果你对书、对读书有了思念、有了热爱,那么,你一定会认为,读书原来是如此快乐。
读书,的确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情,是奇妙的书和疯狂的读书造就了快乐的我。
指导教师: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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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森林之旅“我叫雅雅,你呢?”雅雅说。“恩,我叫安裴斯,请多多指教。”安裴斯说。“那我们出发吧。”小茜笑着说。“好,走吧。”“哇,好像鲜花谷一样呐!”“是啊是啊,很香呢。”“是谁啊?怎么洒了这么多鲜花啊?”“那是谁,那么小。”雅雅跑到前面抓住那小东西。“啊!你是雅雅!!!”那小东西说。”“怎么了?”雅雅问。“我是爱蕾丝,你的守护神。”爱蕾丝说。“我也有,守护神?”雅雅问。“那当然,你和小茜是戴琦丝女神规定的守护者,需要有守护神。”爱蕾丝说。“我是花与天的力量,安裴斯是树与地的力量,我们现在要去历险了,戴琦丝女神说我们要打败邪恶势力。”“那、黑暗势力怎么对抗呢?”雅雅问。“你们必须学会魔法。”一直没有说话的安裴斯说。“啊!魔法!!”雅雅和小茜同时叫道。“首先,我们学习天之魔法,恩…那个动物,你学说话。”爱蕾丝一本正经的说。“天…之魔法,怎么弄啊啊!!”小茜问。“摁…学飞行,怎么样。”安裴斯提议。“好啊,不错的建议,小茜、雅雅,你们怎么想的?”爱蕾丝说。“随便啦,不过,学那个有什么用?”小倩问。“是提高防御的吧”雅雅说。“恩,是,那我们现在开始学习吧。”3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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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奇幻之旅上午九点正,他们与两位大人离开了熟悉的故乡——顺德。开着汽车。开始了新一轮的探险。经过几天的长途跋涉,他们终于来到目的地——新疆。这时,两位大人对他们说:“你们就自己去探险吧!”他们来到塔里木河,他们被这称为世界第五大内陆河给惊呆了。它自西向东蜿蜒于塔里木盆地北部。在维吾尔族语里,意为“无缀之马”和“田地、种田”。据资料显示,号称“无缀之马”的塔里木河流淌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北缘,河道经常改道,河道曲折,汊流众多,芦苇水草丛生,浩浩荡荡地形成了一片“水上迷宫”的景象。看到这里,他们已迫不及待地想去探险。纵横交错的河流,使他们步步为营,如稍不注意,他们将有可能摔倒。两旁的胡杨林浓荫蔽日,形成天然的绿色长廊,沃野千里。“啊!”队长循声望去,原来是苏楚婷顾着看旁边的胡杨林,差点就摔下来了。到达终点铁千里克大西海子库时,大家不由得喊了一声:“好累呀!”搭起帐篷,终于可以休息了。躺在深山老林里,大家心头笼罩着一股莫名其妙的害怕。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他们,生活在温室里的他们,如今住在深山老林里,真有点不习惯。“呜——。”一声狼嚎打破了夜的宁静。女孩子们尖叫起来,男孩子马上示意要安静。没有声音了,可心跳声依然有节奏的在响,而且声音越来越大,“砰砰、、、、、、”身上顿时毛骨悚然,起了鸡皮疙瘩。两个女孩子手握手,以此来壮胆,但始终害怕有狼来袭。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就不得安宁、、、、、、就这样,他们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晚上、、、、、、第二天,他们又踏上探险的路程。他们来到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城北的五彩湾。在这里形成的极厚煤层,几经沧桑,暴露的煤层燃烧殆尽,在雷电和阳光的作用下,就形成了光怪陆离的自然景观。五彩湾犹如一幅色彩纷呈的现代派画像。一座高达数米的五彩山冈端立其间,整个造型如同一个身着彩衣,面东而视的冷静美人;其旁另有一峰,稍矮,也酷似少女,和其浑然一色,相依相偎,就像渴盼远归的亲人。此起彼伏的地貌是探险的路上更增添一份惊心,他们早已踏上探险的路了。每走一步,他们都得小心翼翼,都得停一停。忽然,卢永豪被脚下的泥沙滑了一下,猛然间失去平衡,就在千钧一发的瞬间,王政钧猛地拉住卢永豪的手,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卢永豪拉了上来。大家叹了一口气,异口同声地说:“好险呀!”他们用身上仅有的钱,回到市区。这时的他们早已筋疲力尽了,肚子愤怒地打起了抗议鼓。走进一家饭店,他们迫不及待地点上了食物,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食物已被他们吃得一干二净。不知不觉中,他们迷迷糊糊的登上了公车,在汽车上酣然入睡了、、、、、、来到终点站时已是早晨。他们发现自己身处于喀纳斯湖。大家经过一翻协议,定下了各自的标志,苏楚婷是“*”,王政钧是“口”,卢永豪是“•”,队长则是“#”。那碧波荡漾、平静如镜的喀纳斯湖像磁铁般吸引着他们;那绿树成荫的山林也吸引着他们。这时大家都想在湖上撑木伐。细心的卢永豪意外地发现湖旁的树干。大家齐心协力,把几根几根的树干并排,用绳子绑扎实,又做了两根木桨。把木伐推进水里。乘上亲手做的木伐,真的别有一番情味。忽然,水面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鱼鳍,“会是传说中的‘湖怪’吗?”队长这一番话,女孩顿时慌了起来,起了鸡皮疙瘩,脚都惊得颤动起来,男孩子一幅镇静的模样,心里却像揣着一只兔子,传出“砰砰”的心跳声,大家都怕“水怪”会把他们拖入水中,他们会成为它的口中之物。猛得一下,苏楚婷失去平衡,滑入水中,队长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拉住了她的手,可力道不够,队长也扑进水里。眼看被水冲得越来越远,鬼细伶精的王政钧急忙向两位女队员抛去了备用的绳子,队长一把抓住了,可一滑手,绳子又掉了,“抓紧,抓准、、、、、、”队长心里拼命祈祷,终于抓紧了,忙拉住苏楚婷,木伐上的男孩子也使出全身的力气,要把水中的女孩子拉上木伐去。细心的卢永豪发现了水面上的动静——此起彼伏的波浪,连忙喊到:“刚游走的‘水怪’又游回来了!快拉呀,王政钧!”听到这一番话,两位男队员拼命地拉,终于把在水中的女队员拉上了木伐。在这时“水怪”已近在咫尺了,王政钧掏出口袋中的石头,往“水怪”那边扔去,卢永豪与队长拼命划木伐,“要到岸上了,再加把劲!”队长这么一说,卢永豪更起劲了,终于,他们安全的到岸上了。忽然,“水怪”露出了它那庞大的身体,向他们喷去了水花,王政钧用身上最后一块石头,猛得向“水怪”的头部砸去,“水怪”的身体徐徐地向下沉入水底、、、、、、浑身湿透的他们管不了多少,拼命往山头里奔去,生怕水怪上岸,把他们逮住了。不知不觉中,队长与苏楚婷慢了脚步,却发现不见了卢永豪与王政钧,他们心急如焚,拼命往山头里喊,却听不见男孩子们的回声。“走失了,走失了。”她们垂头丧气地说着。一下子,队长想起身上的手机,拿出来时,却发现刚才落水时把手机弄坏了。“怎么办,怎么办、、、、、、”苏楚婷急得喃喃自语,却束手无策。这时,苏楚婷想到了各自的标志,“我们可以用身上的小刀在沿途的树上刻上自己的标志,以防被卢永豪他们发现啦!”苏楚婷说。说干就干。她们掏出小刀刻起图标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她们已经刻了半个山头,依然听不到卢永豪他们的音讯。正要在下一棵树上刻时,她们意外地发现了卢永豪的标记,再看看其它树上,啊,也有相同的标记。她们随即沿着标记寻找下去。“看,前面有两个熟悉的身影,会是他们吗?”队长说到。“卢永豪,王政钧。”前面的两个身影回过来了,“啊,真是他们。”队长与苏楚婷连忙欢呼着跑了过去,与他们相逢了。可他们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等他们醒来,发现自己身处于维吾尔族人的屋子里。当好客的维吾尔族人看到他们醒来后,叽里呱啦地说起了他们听不懂的维吾尔族语,他们面面相觑。一位维吾尔族人忽然说起了汉语:“你们从哪里来?为什么晕倒在山头里?“、、、、、、听完我们的讲述,会说汉语的维吾尔族人深有感慨,答应明天送他们回家,梦幻探险小队的队员顿时欢呼雀跃、、、、、、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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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少年奇幻之旅那个男孩名叫圣狄雅各。日落时分他领着一群羊抵达了一座废弃的教堂。教堂圉顶看起来在很久前就已经塌落了,而曾经是更衣室(注1)的地方,如今却磐立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他决定在此过夜。看着羊儿一一跳进门后,男孩在毁圯的门上横竖着一些木板,以防羊儿走失。这附近并没有狼,但若有羊只脱队,他可得花上一整天去找回来。他用夹克掸了掸地面,然后躺下来,头枕着一本才刚读完的书。该开始阅读厚点儿的书了,可以读久一点,而且当起枕头来也比较舒服些,他对自己说。当他醒过来时,天色仍昏暗。仰头从半毁的屋顶望去,星星仍闪烁着。真想再多睡一会儿,他想着。一个星期前他曾作过同一个梦,同样也是在结束前醒来。他起身,拿起曲柄拐杖,开始叫醒哪些仍昏寐着的羊。他注意到,只要他一醒来,大多数的羊只也会开始骚动。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将他和这些羊连系在一起。过去的两年来,他领着这些羊走过乡间各地,寻找牧草和水。“它们对我太熟悉了,连我的作息也知道。”他喃喃自语,继而思索了半晌,明白事情也可能正好相反,是他开始习惯了它们的作息。不过,仍然有些羊只需要多花点时间才唤得醒。男孩用牧羊拐杖戳戳它们,一只接着一只,并唤着每头羊的名字。他一直相信它们听得懂他的话,因此他有时会把书上读到的精采片段,朗诵给它们听,或者告诉它们身为一个流浪牧羊人的孤寂与快乐。还有些时候他会对着它们评论刚才经过的村落和所看见的事物。但在过去的这两天来,他仅对它们说着同一件事:那个女孩,那个商人的女儿。她就住在四天后他们将会经过的村落。他曾去过那个村子一次,就在去年。那个商人经营一家干货行,而且坚持要亲眼盯着羊只剃毛,以免被骗。有个朋友介绍男孩去这家商店,所以男孩就带着他的羊群去那里。“我有羊毛要卖。”男孩告诉商人。商店里正好在忙着,于是商人要求男孩等到下午。男孩就席地坐在商店门口的阶梯上,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来读。“我不知道牧羊人也识字。”背后有个女孩的声音说。她有着典型安达鲁西亚(注2)地区女孩的长相,飘垂的黑发,以及略似摩尔人(注3)的眼睛。“噢,通常我在羊群身上学到的东西比书里头的更多。”他回答。在楼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们聊了许多事。她自我介绍是商人的女儿,并谈起村落里的生活过得几乎一成不变。牧羊人则告诉她有关安达鲁西亚乡野的种种,还有其他他曾路过的村镇所发生的新鲜事。能跟羊以外的对象聊天,真是个满愉快的改变。“你怎么学会读书的?”那女孩提了个问题。“跟其他人一样,”男孩说,“从学校里。”“你既然能念书,怎么还会来当个牧羊人?”女孩永远不会了解的。他含糊地带过一个理由,回避掉她的问题,并接著述说起旅途上发生的种种故事,而她明亮的、有着摩尔血统的眼睛则睁着大大的,既害怕又惊奇。当时光飞逝,男孩倏地发现自己竟盼望那一天永远不要结束、她的父亲永远忙碌着,让他等上三天。他领悟到自己正体验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想在同一个地方长久生活下去。和那个有着乌鸦般黑发的女孩生活在一起,日子不再相同。然而商人终究还是出现了,要男孩开始剃羊毛。他付了羊毛的钱,并请男孩明年能再来。如今只剩下四天他又可以到达那个村庄了。他觉得兴奋,又同时不安着:说不定那个女孩早就忘记了他。来她家卖羊毛的流浪牧羊人一定不少。“没关系,”他对他的羊说。“我在其他地方也认得别的女孩。”但他心里明白,其实大有关系。牧羊人就像船员或旅行推销员一样,终究会在某个村庄里遇见某个人,让他们忘了四处游荡的生活多么无忧无虑。太阳正西坠,牧羊人催促他的羊群向着夕阳的方向前进。它们永远不需要做决定,他想,也许这正是它们总是紧紧依随着我的原因。羊儿只关心食物和水。它们的日子一成不变,在日升日落之间无止境地延续着。它们既不读书,也不懂男孩所告诉它们的远方城市的种种。只要男孩能继续在安达鲁西亚地区找到最好的牧草,它们就会顺从地跟着他。它们满足于食物和水,也慷慨地以它们的毛回报,甚至有时还奉献出它们的肉。男孩心想,如果今天我变成一个魔鬼,决定宰了这些羊,一只又一只地宰,它们也要等到大部分羊只都被杀以后才会知道。只因为我能带它们到鲜美的草地去,它们就信赖我,而忘了如何运用自己的本能生存下去。男孩被自己的思绪吓了一跳。也许是那间长着无花果树的教堂在作怪吧?它害他重复作同一个梦,又使得他对自己忠实的伙伴心生不满。他拿起前夜晚餐剩下的酒,啜饮了一口,并拉紧身上的夹克。等几个小时以后,太阳升到地平线时,气温就会过暖,他将无法再领着羊群横越草原。在这种季节里,大多数西班牙人都会昏睡着度过夏日。高温会一直持续到夜晚,让他不得不一直拎着夹克。但只要一想到必须依赖这件夹克度过夜间的寒冷,他又不敢嫌那件夹克重了。我们必须随时因嬴改变,所以,那件夹克所带来的重量和温暖,都同样是值得高兴的事,他想。那件夹克的存在一个目的,就像男孩自己。他的存在目的就是旅行,而在经过了两年的旅行后,他认得安达鲁西亚地区的多数城市。等再见到那个女孩时,他打算对她解释为什么一个平凡的牧羊人能够识字读书。他的父母期望他成为神父,这将会为他那平凡的农人家庭带来莫大的荣耀。他们家一向为食物和水而勤奋工作,就像他的羊一样。于是他就去学拉丁文、西班牙文,还有神学。可是男孩从小就渴望去认识这世界。对他来说,这比了解上帝和人类的原罪更重要。有一个下午当他回家时终于鼓足勇气告诉他父亲,他不想当神父,只想去旅行。“儿子啊,全世界的人都来过这个地方,”他父亲说,“来寻找新的事物,然而当他们离去的时候,基本上还是跟来时同一个人。他们爬上高山去看过城堡,最后还是觉得过去的比眼前的好。他们或许是金头发,或许有着黑皮肤,但他们大致跟这里的人差不多。”“但我很想去看看他们住的城市和城堡。”儿子解释。“那些人看了我们的地方以后说,他们很想永远住在这里。”父亲继续说。“我却希望能认识他们住的地方,知道他们怎么过活。”儿子说。“那些人都有足够的钱供他们旅行,”他父亲说:“而像我们这种人里,只有牧羊人才能到处旅行。”“那么我就去当牧羊人。”他父亲不再多说什么了。隔天父亲交给儿子一个装了三枚西班牙古金币的钱袋。“这是我有一天在田里发现的,本来是想当作遗产留给你的,现在你就拿它们去买牲畜吧。尽管向原野去吧,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的土地最肥,我们的女人最美。”他祝福他的儿子。男孩在父亲的眼底看得出父亲其实也渴望去旅行--尽管他因为数十年来睡在同一张床上,并且天天为着水和食粮而奋斗,使得他不得不深埋了这渴望,但渴望依旧存在。地平线上透染着红光,然后朝阳陡然跳出。男孩望着旭日,回想起他和父亲之间的对话。他为自己觉得高兴;他已经看过不少城堡,也遇见过许多女人(但没一个对他有意义)。拥有一件夹克、一本书(还可以拿它来交换其他书),以及一群羊。最重要的是,他每天都可以实践梦想。一旦他看够了安达鲁西亚地区,还可以卖掉羊群出海去。等到他对海洋也开始厌倦的时候,应该就已经看过了更多城堡、更多女人,也过够了开心的日子了。他凝视着那轮红日想道,我继续待在神学院里也不会发现上帝的。每次他都尽可能挑陌生的路走,所以他虽然数度行径这地区,却从未在这座颓圯的教堂过夜。这世界是如此广大无尽,有时他就任随他的羊漫走,然后再从中去挖掘出有趣的事。问题是羊儿从没发现它们正在走一条新路,也感觉不到季节的变化。它们只关心食物和水。也许我们都是一样的,男孩忖思着,即便我也是一样。自从遇见了那个商人女儿之后,我便不再想起其他的女人。他望着太阳,估计中午前应该可以到达台里发。他可以在那里换一本厚点儿的书、把酒瓶添满、把胡须刮刮,再把头发理一理。再见到那女孩之前,他必须把自己打理一下;也许已有其他牧羊人抢先一步追求她了,说不定还是位拥有更多羊只的牧羊人,但他不愿去设想这种可能性。生活在希望中,生活才显得更有趣,他想道,再次注视太阳的位置,并加快脚程。他忽然想起,台里发有一个老女人会解梦。老女人引着男孩进入屋后侧的一间房里;房内摆着桌子、两张椅子,以及耶稣圣心像,隔着一片彩色珠帘可以看见她的起居室。老女人坐着,并叫男孩也坐下。然后握着他的双手,安静地祷告。老女人祷告的样子很像吉普赛人。男孩在路上曾遇见过吉普赛人;他们也旅行,只是不带羊群罢了。听说吉普赛人靠着欺骗维生,又有人说吉普赛人专和魔鬼打交道、并拐骗小孩到他们的帐篷里做奴隶。年幼时的他怕死了吉普赛人,如今当这个吉普赛女人握住他手的时候,那份恐惧感又回来了。可是她墙上挂着耶稣圣心像,男孩想着,一面极力稳住心头,不让手颤抖,他可不想让那个吉普赛女人看出他的恐惧。他暗自默诵了一遍天父经。“真有趣,”那女人说,她的眼光始终没离开过男孩的手,说完后陷入长长的沉默。男孩紧张起来,手开始颤抖,那女人也感觉到了。男孩迅速抽开手。“我不是来让你看手相的。”他说,开始后悔自己来这里。他考虑一下,是不是干脆给她钱快快抽身比较好,对于这个占据他太多心思的梦境已经不想再知道什么了。“你来是希望我能帮你解梦,”那女人说,“梦是上帝的语言。当他用我们的语言说话时,我能够解释,可是当他用心的语言对你说话时,只有你自己才能了解。不过,我还是可以给你建议,并收取润金。”另一个骗人的把戏,男孩想,但他还是决定试试看。牧羊人总不放过任何与狼、干旱搏斗的机会,这样的生活才会更刺激。“我作了两次相同的梦,”他说,“梦见我和我的羊群来到一个草原上,一个小孩出现和我的羊群们玩耍。我一向不喜欢别人这样做,因为羊儿怕生,不过小孩子好像就是有这种能力,可以和动物玩而不惊吓到他们。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动物能分辨人类的年龄。”“多说一点你的梦。”女人说:“我必须回去煮东西,而显然你并没有太多钱,我不能给你太多时间。”“那个小孩继续和我的羊群戏耍了好一阵子,”男孩有点沮丧地继续说,“突然,那个小孩拉着我的双手,带我去到金字塔那里。”他停顿了一会,看看那女人知不知道金字塔在哪里。不过她没说什么。“然后,在金字塔那里……”他慢慢说那三个字,好让那个女人能够听明白,“那个小孩对我说:‘如果你能来这里,就会发现宝藏。’正当他要指出宝藏的位置时,我却醒了过来。两次梦都是这样。”女人沉默许多,然后又握起他的手仔细研究。“我现在先不收你任何费用,”她说,“不过,如果你发现了那宝藏,我要十分之一。”男孩松口气大笑--这样他就不必为了一个藏宝梦而损失他微薄的财产。“好吧,为我解梦。”他说。“首先你要发誓,将来你所得宝藏的十分之一归我,以报答我对你说的话。”牧羊人发誓他一定会这样做。老妇人要他对着耶稣圣心像再发誓一遍。然后她说:“按照世俗的说法,这是一个梦,我能够解释它,可是这个梦非常难解。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你必须分给我一部分宝藏。我的解释是:你必须到埃及的金字塔去。我从没听过这些金字塔,但是,如果确实有个小孩带你去看了这些金字塔,它们一定真的存在。在那里你将会发现宝藏,成为富翁。”男孩很惊讶,接着一阵气闷。这种话谁不会说嘛!不过他接着又记起来,他并不需要付钱给老妇人。“我不是浪费时间来听你说这些的。”他说。“我说了,你的梦比较难解。最寻常的事物往往最不平常,只有智者才能洞悉。因为我不是智者,所以我还学了其他的技艺,例如看手相。”“好吧,那我怎么去到埃及呢?”“我只负责解梦。我可不知道怎么实现梦境。这就是为什么我还必须依赖我女儿照料三餐。”“如果我不去埃及呢?”“那我就拿不到我的酬劳了。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然后妇人叫男孩离开,说她已经浪费太多时间在他身上了。男孩不免觉得很失望;他决定再也不相信梦了。他想起来还有一大堆事该做呢;去市场吃点东西、换一本比较厚的书。做完这些事以后他在广场的一张板凳上坐下来,试饮新买的酒。这天天气很热,而酒让人精神振奋。他把羊群寄放在城门一位朋友的牛舍里。他在这城里认识不少朋友。这是旅行吸引他的一点--既可以认识很多新朋友,又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在这些人身上。当你每天和同一群人打交道时,它们也会变成你生命当中的一部分了,就像当年他在神学院的情形一样。他们会要求你改变自己来迁就他们,如果你不是他们所期望的样子,他们就会不高兴。绝大多数人似乎都很清楚别人该怎么过活,却对自己的一无所知。他决定等太阳落山后,再赶牲口上路,穿过草原。三天后,他就能和那个商人的女儿见面了。他开始读起那本新换来的书。第一页描述一场葬礼,书中角色的名字都非常难念。如果有一天他写一本书,一定每次只介绍一个角色出场,这样读者才不会忙着记名字,他想道。等他好不容易专注心神的时候,开始觉得这本书还不错;那场葬礼是在一个下雪的日子,嗯,他喜欢因下雪而带来的冰冷气氛。他继续读着,一个老人在他身旁坐下来,和他搭讪。“那些人在做什么?”老人指指广场上的一群人。“工作。”男孩冷淡地回答,极力表现出他正专心看书。事实上,他脑中正幻象着在商人女儿面前剃羊毛的情形,这样她就会认为他很有本事,能完成一些困难的事。他已经想像这一幕想了好多遍了,每一次那个女孩都用着迷的眼神,听他解释羊毛必须从背后往前剃。他同时还想好了,在解释剃羊毛技术的同时,还要不经意地提起几家有趣的商店。这些商店都是他从书里读来的,不过,他会把它们说得像是他的亲身经历。她绝不会发觉真相的,因为她不识字。耳际,老人还在努力和他攀谈。老人说自己又累又渴,不知道可不可以喝一口男孩的酒。男孩把酒瓶递过去,暗自希望老人别再打扰他了。可是老人依旧聒噪不停,他问男孩正读着什么书。男孩真想用粗鲁的行动来吓走他,好比说移到另一张凳子去坐。不过,男孩的父亲一向教导他要尊敬长辈。所以他就拿起书让老人自己看。他这么做有两个用意,一来他自己也不太确定书名该怎么念;二来,如果老人不会念,说不定就会因此羞愧得自行移到别张凳子去坐了。“嗯……”老人把书拿过去,左看右看,好像那是个奇怪的东西,然后说:“这本书很重要,不过毒起来会令人厌烦。”男孩吓了一跳。没想到老人识字,而且他早就读过这本书了。如果这本书真像老人说的令人厌烦,也许他该趁还来得及的时候,赶快去换另一本书。“这本书了无新意,就跟世界上其他大多数的书一样,”老人继续说着,“光只会描述人们对自己命运的不由自主,甚至还以世界上最大的谎话来作结尾。”“什么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在全然的惊讶下,男孩脱口问。“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我就不会这样。”男孩说,“别人希望我当一个神父,我却决定做个牧羊人。”“那好多了!”老人说,“因为你真的很喜欢旅行。”“他知道我在想什么!”男孩忖道。在这同时,老人翻阅著书页,似乎无意把书还给他。男孩注意到老人的衣服很奇怪,有点像阿拉伯人。在这一带地方来说,穿着阿拉伯服装的人并不稀奇。非洲距离台里发很近,只要乘船渡过窄窄的海峡,几个小时就到了非洲。这座城里常可以看见阿拉伯人,或者正在做买卖、或者正在进行一天数次奇怪礼拜。“你打哪儿来的?”男孩问。“从好几个地方来的。”“没有人会从好几个地方来。”男孩说。“就以我来说,我是个牧羊人,去过许多地方,但我只来自一个地方--一个靠近某个古老城堡的城市,那是我出生的地方。”“好吧,那我们不妨说我出生在撒冷。”男孩不清楚撒冷在哪里,不过他也不想追问,以免显得自己太无知。他盯着广场上的人群看了好一会,那些人来来去去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撒冷最近还好吗?”他问,试图找到一些线索。“还不就是那样。”仍无线索。不过他知道撒冷不是位于安达鲁西亚地区,缶则他一定会听过这个地方。“你在撒冷是做什么的?”他继续。“我在撒冷是做什么的?”老人大笑。“我是撒冷之王。(注5)”人类就爱说些奇怪的事,男孩心想。有时候羊群远比人类好相处,因为它们不会说话。更好的是与书独处。书只会在你愿意听的时候,才会说些奇幻的故事。可是,当你和人交谈的时候,他们就会说些让你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的话题。“我叫麦基洗德。”老人说,“你有几只羊?”“够多了,”男孩说,看得出老人想了解他的背景。“喔,那我就没办法帮你忙,如果你觉得你已经有了够多的羊。”男孩心头升起一股怒火。他可没要人帮忙!是那个老人自己跑来讨了一口酒喝,也是老人先开口聊起来的。“把书还给我。”男孩说。“我必须走了,去带我的羊上路。”“给我十分之一的羊,”老人说,“我就告诉你该怎么找到宝藏。”男孩想起他的梦,霎时这一切再明白不过了。那个女人虽然没跟他收钱,可是这个老人--大概是她丈夫吧--却用另一种方式想叫他拿出更多钱来交换情报,去找一处根本不存在的宝藏。这老人大概也是个吉普赛人吧!但男孩还来不及说什么,老人就靠过来,拿起一根木条,在广场的沙地上开始写字。有个东西从他的胸部射出来,带着强烈炫目的光芒,使得男孩有一瞬间看不见任何东西。然后,老人迅速用斗篷盖住了他刚刚写的东西,动作敏捷得不像他那年纪该有的。当视觉恢复正常时,男孩却能清楚地读出老人刚才在沙地上写下的字。就在这个小城市的广场沙地上,男孩看见了他父母的名字、那间他就读了一段时日的神学院名称。他还看见了那个商人女儿的名字--他本来根本不知道的;他甚至还看见了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我是撒冷之王。”那老人曾这么说。“为什么一位国王会来跟一个牧羊人说话?”男孩问,带着敬畏和羞惭。“有几个原因。不过最重要的是你已经发现了你的天命。”男孩不懂什么是“天命”。“那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在那时候,每件事都清晰不昧,每件事都有可能。他们不会害怕作梦,也不畏惧去渴望生命中任何会发生的事物。然而,随着岁月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会说服人们,让他们相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命。”男孩受到强烈的震撼,不过他还是想知道那股“神秘的力量”是什么。当他告诉商人女儿这件事时,她将会多么感兴趣啊!“这股力量看似负面,实则引导你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能淬练你的精神、砥砺你的愿力,因为这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真理;不管你是谁,也不论那是什么,只要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就放手去做,因为渴望是源自于天地之心;因为那就是你来到这世间的任务。”“即使你所渴望的只不过是去旅行?或者是和一位布料商人的女儿结婚?”“基本是去寻宝。天地之心是依赖着人们的幸福,或者不幸、嫉妒、猜忌而滋长。完成自己的天命,是每个人一生唯一的职责。万物都有为一。而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两人接着沉默了一会,观看着广场上的人群移动。最后老人先开口。“你为什么会想要当个牧羊人?”“因为我想要旅行。”老人指着广场一角,那里有一位面包师傅正站在自家商店橱窗边,老人说,“在他年幼时,他也渴望去旅行,但他决定先买间面包店,攒些钱在身边。这样,等到他年老时,就有能力到埃及去生活一个月。他从来不明白,人类在生命的任何一个阶段其实都有能力去完成他们的梦想。”“他实在应该去当牧羊人的。”男孩说。“他曾经想过,”老人说,“不过,面包师傅的地位比牧羊人要来得高。面包师傅有自己的房屋,而牧羊人却只能睡在野外。每个父母都比较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嫁给面包师傅,而不是牧羊人。”男孩感觉心咚地跳了一下,想起商人的女儿。在她镇上也一定有个面包师傅。老人继续说道:“到头来,别人怎么想就会变得比自己的天命重要。”老人再度翻著书页,并似乎打算要从翻到的那一页读起。过了好半晌后,男孩突然问老人,“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因为你想要完成自己的天命,也因为你正好处在一个想要放弃它的时刻。”“而你总是会在这个时刻出现吗?”“不一定是像这种方式,但我总是会出现,也许是以这种面貌,也许是另一种。有时我甚至是以解答或者灵感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而在另外一些重要时刻,我则扮演着促使事情更顺利进行得触媒。我还做过许多其他的事,不过多半热门并不知道那些事情是我做的。”老人提起在一个星期前,他以一块石头的形貌出现在一个矿工眼前。那矿工放弃一切,就只为了挖掘翡翠。他已经在一条河里挖了五年,检视了成千块矿石,只为了能挖掘出一块翡翠。他几乎要放弃了--而其实他只要再挖掘一块矿石,仅仅再一块就好了,他就会发现他所要找的翡翠。因为那矿工放弃了所有的一切去完成他的天命,所以老人就决定要促成他的愿望。他把自己变成一块石头,滚到矿工脚边。积压了五年的怒气和摧折感,使得矿工抓起石头往旁边掷去。在用力过猛之下,石头竟击落了另一块矿石。矿石裂开,露出有始以来最美丽的翡翠。“从很小的时候人们就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着,”老人说,语气中带着某种尖刻。“也许这也正是人们会那么快放弃它的缘故。很遗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男孩想起老人曾提到宝藏的事。“宝藏要靠流水的力量冲刷才能露出来,但也正是同一个力量把宝藏埋在底下。”老人说,“如果你想要找到你的宝藏,就必须给我十分之一的羊。”“如果我付给你宝藏的十分之一呢?”老人露出不屑的表情。“如果你一开始就去承诺你根本还未拥有的东西,你就会失去勇往直前的欲望。”男孩告诉老人,他已经答应要把宝藏的十分之一付给那位解梦的吉普赛女人。“吉普赛人很擅长这个。”老人叹口气,“不过这样也好,你就会学会了生命中的每一件事都必须付出代价的。这正是光之武士(注6)试图要告诉人们的。”老人把书递还给男孩。“明天这个时间,你把牲畜中的十分之一交给我,然后我会教你怎么去找你的宝藏。午安!”老人消失在广场的某个角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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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珠续集第五集 终极娜美星人当贝罗悟斯欧饭将七星邪恶额头上的邪恶珠拨掉后,情况发生了大变化,七星邪恶能源居然变成了巨大的邪恶九头龙,把贝罗悟斯欧饭发出的极速神龟冲击波打掉了。并且贝罗悟斯欧饭最终也因为能量不足而变回了悟空等人,他们的命运将会如何呢?在冥界,魔童和阎王看到了情况的恶劣,于是魔童请求阎王批准他回去娜美星。但是阎王叹道:“很抱歉,以我的力量是没办法将你送到娜美星的。。。”短笛听了之后急忙问阎王:“为什么?凭你的力量应该是可以办得到的呀。”阎王叹道:“以前孙悟空来到地狱的时候我也没办法把他送回地球,只不过你和天笛用超能力把孙悟空送地球的。”“说得也是,对了。。。,阎王,你可不可以叫娜美星的人用龙珠把我送回去?”“我试下吧。”阎王说“娜美星上的人们啊。。。。”“啊,是阎王。”大长老应道,“请问有什么事吗?”“呃,是这样的,呃,各位长老们,快拿出你们手中的龙珠吧,!”大长老说完,娜美星上的长老们立刻将准备好的龙珠拿出来,然后大长老向神龙珠呼唤道:“******,神龙出来吧!”立刻,一条巨大的神龙出现了,然后,大长老向神龙呼唤道“请让短笛回到娜美星吧!”神龙加答道“没问题,立刻就照办!”说完,立刻就出现在大家面前,短笛见到大长老后说:“情况很紧急,情在你们当中挑选两个最历害的娜美星人跟我同去。”“呃,短笛啊,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娜美星人能比你更历害了,所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好吧,只好试一试了。”于是大长老叫两个战斗式的娜美星人,他们一个叫尼克,一个叫胡古。短笛对尼克和胡古说:“好啦,开始同化吧,一定要争取多点时间”说完,三个人就开始同化了,同化完毕后,一个新的战土诞生了,这就是终极娜美克星人短笛!“短笛啊,时间不多了,快去撒亚星吧!”“嗯。”说完短笛就飞快地朝撒亚星飞去。这时在撒亚星上的邪恶九头龙正在四处破坏。正当邪恶九头龙准备氢撒亚星炸毁时,短笛出现了,邪恶九头龙看见有人站在它面前,立刻恶狠狠地问短笛“你是谁?”“我是来收拾你的,我就是终极娜美星人----短笛!”“咦,短笛,嘿嘿嘿嘿!”“它究竟想干什么样!”“嘿嘿嘿嘿!”看着邪恶九头龙突然从口中吐出几十个小邪恶九头龙来,并向短笛逼进。短笛疑惑起来,为会么它会用沙兽的招术?“嘿嘿嘿嘿!是不是觉得很惊讶呢?”邪恶九头龙用恐怖的声音说。”我为什么要惊讶呢?这点小怪物我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可解决掉的!”一下子,数只小邪恶九头怪一起向短笛迎面扑来,短笛发出一个气,十只小邪恶九头龙就已经被炸得尸骨无存,这时,从短笛背后又扑来二十来只小邪恶九头龙来,只见短笛以极快的速度在瞬间把二十来只小邪恶九头龙解决掉了。“哦,接下来尝尝这个吧。”说着邪恶九头龙变成了九条巨大并带满邪气,把短笛包围起来,然后邪恶九头龙又长出九条龙头来,接着两只爪子一合,就把短笛缠住了,短笛使劲掐脱,但九条巨龙死缠着不放。这时,孙悟空渐渐恢复知觉,挣开半只眼来,他看见短笛被九条巨龙紧紧缠着,以为自已出现了幻觉,但用气一感觉,觉得短笛的气十分强大,甚至比自已强大好几倍,心想,短笛会么会发出这么历害的气。但想到短笛被巨龙缠着,立时作尽全身最后的一丝力气射出一个气,打中了其中一条巨龙,短笛趁着这一机会,使劲全力挣脱了出来,并使出了“连环击”手里立有两个气,然后不停地射向那九条巨龙,射了数十个气,终于把那九条巨龙解决了。“嘿嘿嘿,接下来尝尝这招吧!嘿嘿嘿!”邪恶九头龙的每条龙头都喷出一些黑色气体,把整个撒亚星笼罩着。忽然传来一声惨叫,原来短笛在黑暗中被邪恶九头龙狠狠地打了一拳,然后悟空听到一阵爆炸声,是短笛被邪恶九头龙用气打到地上了。这时悟空感觉到短笛的气正在慢慢地减弱。这时孙悟空又听到邪恶九头龙说:“好了,这个星球我玩厌了,我不想再玩了,但我要先把这里的的人折磨死再把这个星球毁灭!”说完只听到几个人的惨叫声和邪恶九头龙的奸笑声,这时,孙悟空的愤怒已经到了极点,他愤怒地大吼一声,“呀!!!!”他立刻变成了超级撒亚人三,接着变成了一个全身金色和金色长发的超级猿猴!他一边吼叫着,一边用强劲有力的拳头击打着大地,大家都被这巨大的吼声惊醒了,特南克斯挣开眼来,问被惊醒的悟天,悟饭,欧布及吉在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看,那不就是孙悟空变的猿猴吗?”欧布说。“嗯,但爸爸这次变身怎么跟以前的那次不一样叫呢?再说,现在也看不到任何圆形的星体啊·”“可能这次变身孙悟空可以象以前那样变身呢!”由于悟空极度愤怒,令他变成了一只凶猛无比的大猿猴,接下来又会怎样呢?”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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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之少女又是一个雨天,最近的雨下的次数真的很频繁,还走在街上的人们往往被淋个猝不及防,纷纷狼狈的前去避雨。幸好现在只是小雨,落在身上软绵绵轻飘飘的,不是那么繁复。“天空,悲鸣了呢……”翼在旁边开口了。这是很少见的,翼平时就是个很沉默的女生,不爱多言。“是啊。”我装作一本正经的在旁边附和。记得她原来说过,自己很喜欢淋雨,上次回宿舍的时候下了一场中雨,我和如歌借用同一把公主伞,而翼则一个人畅淋在暮色中,不愿撑伞。她很少有这么尽情的时候。和她反之,我很讨厌下雨,喜欢雪天。雪很白,很纯净,我很喜欢,雪后的世界,无垠的,无暇的。能够净化这个污秽的世界。然而直到我看到汽车飞驰过它泥泞的身躯那一刻才明白,原来雪也是不洁的,就像人们伪善的心一样。如是的,我便什么季节也不喜欢了,且痛恨夏季。那是个符合花痴们做梦的季节,如歌也是。我们不是什么脱俗之人,既然身在尘世,又怎能不惹尘埃,只是有人不愿接受,有人甘愿堕落罢了。如歌是个天真的女生,相信在雨天哭泣就会一辈子得不到幸福,相信和他在摩天轮顶端接吻就会白头偕老。从某种程度来讲,我很羡慕她这份缺根筋的性格。“刹那,下雨了耶!哈哈!”都这么大了,还像个孩子似的兴奋地伸出手去接那些细小的雨滴。我不耐烦的拉了拉她的衣服,把她拽了进来。“刹那,就走到这吧,上课要迟到了,你的师父不是很严吗。”翼冷冷的带了一句就走了,我把伞给如歌,嘱咐她一定要举着伞回去。她傻傻的笑笑便跑开了,我拿出双节棍,走近道馆。说来你也不信,我是练双节棍的,当然也只是个半吊子。最近入门十二式快学完了,师父打算让我们在这一章结束后进行一次比试,胜的人可继续学习,不然继续从初级的练习开始。我的第八式练得不好,本来嘛,名字起得也玄乎:翻山越岭。真是很复杂的一套动作,与其说不熟练,倒不如说是因为常被打到脑袋导致智力下降而掌握不好。雪花盖顶和威震八方我都能练得很好,偏偏卡在第八式。从此我刹那决定,8是我的不吉利数字。下课后已是5点多,天空灰黑的像个病怏怏的人,哭丧着脸。就是那么一瞬间,我目光凝住,聚焦般集合在一抹白色中。那是一个女孩,神迹般的存在,身着一袭若白的连裙。在灰色的背景衬托下,那抹白色显得太脆弱。玛瑙般玉黑的纤发飘渺的太不真实,在风中摇曳。她始终背对着站在高台上,神秘而诡异。那个高台,是为了方便师傅们修热水管子而见的梯子,上面布满斑斑锈迹,估计老有年头,和周围茵茵绿草的景象显得格格不入,但却是我们平常最爱的地方。别看外表高高的很危险,实则大有趣味。在高台的那一方寸上,我们或坐或躺在热水管上,或挂在它的扶杆,还敢徒步在管子上行走,并作出各种系数难度不低的动作(那意思就是说很玄能把老奶奶吓出心脏病的危险动作)。这一行为常常引来路人,特别是爷爷奶奶辈的唏嘘,我们也不少听到他们在下面指手画脚。说是不危险,你信吗?我原来从上面跳到车棚下的时候就磕肿过嘴,可我仍不觉得危险,于是我由此诊断确实磕出病来了,这就能说明为什么事后我的嘴根本什么事儿也没有——转移到脑子里了。不要思想开差了,再来说说那个女孩,我真是没出息啊,居然还流出了口水,正想爬上去和她打个招呼,才发现那人早就不见了。于是那天我愣了好久,寻思着世上有没有超能力的事儿啊,知道妈妈拿着菜刀冲着我耳朵河东狮吼“开饭了还不去傻愣着干嘛”我才精神失常的走回去。此后,常能看到那个女孩站在那里,而且时间都是我上完散打课这段。而且只要她一出现,绝对下雨,这点我敢拿你头担保。于是一天上课我忍不住问在旁边天马行空的如歌,谁知这一叫吓得她手中的钢笔水一下撒到我身后的墙上。旁边不觉有男生在起哄:“啧啧,刹那看看你身后,三只蟹在爬。”于是那天我们被罚写五百字的检查。一周后的散打课,师父公布了对大名单,我——唯一的一个弱女子,竟要和一个虎背熊腰的男生对大,看着他“友好”的朝我笑了笑,我不自觉咽了口唾沫,心里很想无奈的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下了课,我习惯性的望向高台,女孩儿还在,奇怪的是似乎只有我能够看到。其他人都陆陆续续走了,灰蒙蒙的天很配合的落下泪水,我举起伞,又瞥了一眼,女孩又不见了,我很白痴的觉得她好像很熟,熟悉的陌生。此后几天,我的心情郁闷到极点,如歌怎么鼓励都不行,翼就更不要指望了。对大前一天的午后,风儿意外的很和煦,阳光懒懒的照着,高台周围一片暖意。我坐在高台上,低头看着车棚里酣睡的猫儿们。突然,眼神错愕,吓得我差点掉下去——看见了,看见了!那个穿白裙子的女孩!她要上来了吗?我蹭的站起来,头撞到了扶手上,眼前白光一闪,只晃了几下,便站稳,却没看见她上来,而是径直朝我下面那片小小的草园走去。我走下去,远远的看着她,不再上前一步。她似乎有种力量,让人无法靠近,不忍打扰她。我看见她俯身蹲下,裙子栀子花瓣散开,伸出白皙的手开始扒草地。末了,把一个什么东西埋了进去。然后在仔细的盖上,埋好,最后起身,那么一张绝伦的脸庞就这么突兀的映入眼帘。我大脑却突然短路。一瞬间,我有一瞬间的恍惚,在那刹那。她长发轻轻的飘着,一双黑曜石般神秘漆黑的眸子淡淡的看着我,然后瞥足一笑,离去。我莞尔。眼神不再波澜,渐渐平静,走到这片新翻的土地,拨开,是一个铁盒子。拿出来,里面装着一张许愿瓶,写的是我刚学双节棍时的梦想。是啊,过去和未来,时光交错。“过去”的我,在这时许下愿望,然后朝着这个目标不断努力,希望未来可以实现。现在,到了“未来”的我圆梦的时候了。我该为我的过去做个羁绊了!第二天的比赛如歌她们也来加油了,最后我成功的失败了,光荣败北,并很很糗让她们目睹了我被打倒的英姿。她们都说,我的武技简直不堪入目。然而,我还是笑了——就在那天。那天,我拨开光影斑驳的叶子,阳光稀疏的洒在脸上,古老的巨石阵指引,我看到希望存在的方向……那个女孩就是过去的我。那是我长发飘飘,现在是短发飞扬。在时光定格的刹那,我才懂得。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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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之魔法双子(十)我开始提前体验你不在时的飞翔,才发现,你是我另一半的翅膀。——摘自栾意儿的《意儿心语》双子回到家吃完饭后,急急忙忙赶到了逃街。虽是第二次到这里,但却觉得是那么熟悉。这条街随时随地都可以上演一场《小城异事》,絮状的云丝在漫无目的地停靠在小巷上方,双子站在巷口,两只手不自禁的牵在了一起,经过这条孤僻的小巷,总是感到隐隐的不安,和一段不愿触碰的回忆曾寄宿于此。小巷不长,不一会儿到了“逃所”,店里传来阵阵草莓的鲜香。两个人走进小屋子,萍姨坐在吧台上,端着淡蓝色的茶杯朝着她们笑,说:“你们来了,可以工作了。”“嗯。”给双子们安排的工作无非是些打扫工作室,打扫小点的小活,当然,她们两个如果想去做蛋糕也可以。“吉儿,帮我拎水啊!好重!”意儿从卫生间打了一桶水,缓缓地拖着出来。“啊,我来啦。”吉儿放下手中的抹布,飞速赶过去,脚底突然一滑,径直冲向刚刚拎着水从卫生间出来的意儿,当然,接下来的事不用说也知道。满满一桶水涌出木桶,泼在了两个人身上,衣服、头发湿了,地板上的水还在流动。“栾吉儿~你没事脚底打滑干吗?”“那不是你刚刚把地拖了一遍吗?要不是你拖地,才不会这样哩。”“不跟你说了,快拿拖布,地板要受潮了。”吉儿从水中爬出来去拿抹布,意儿把木桶拾起来,站起来,拧衣服上的水,这时,又有一件突如其来的事件,吉儿刚刚拿着拖布从吧台出来,当即被摔了一跤,拖布不偏不正的搭在意儿的头发上。“OH~天哪!我的头发!!”意儿叫天叫地,怒视着吉儿。吉儿爬起来,“砰”又摔倒了,站起来的时候全身上下湿透了,屁股火辣辣的疼。萍姨在楼上听到了声响,走下来一瞧,意儿头上缠着拖布条,全身上下湿透了,吉儿捂着屁股站在那里,头发还在滴水,地板上深色的地方都是水,木桶立在意儿脚边。“发生什么事了?”昨天傍晚看到的那个少年也从楼上走下来,看着这狼狈的场面,撇下眉毛,问道。“呃,萍姨,我们不是故意的,那个,就是我想打水拖地,没想到会这样,呵呵。”意儿不好意思地站在那里傻笑。“没关系,协儿,你下去收拾一下。吉儿意儿,你们两个的衣服湿透了,今天先回去休息吧,明天再来吧。”萍姨说完转身准备离开。“萍姨,你是不是把我们两个人解雇了?”吉儿小声地问。“不会,没关系,今天先回去休息一下吧。”“那我们走了。再见萍姨,还有谢谢你帮我们收拾。”吉儿还不忘对少年说声谢谢。“不用,我叫凌协,以后大家常见面,不用这样。”少年微微一笑。“嗯,再见。”双子走到门口,撞上了昨天来买蛋糕的女人。双子和女人相视一笑,便马上离开了。“吉儿,今天真的好?濉!币舛?W偶氖炙怠“那不都是你吗?对了,你的头发好脏啊。”“我彻底没脸走回家了……”“没关系,你没脸,我借你一张。”吉儿嬉笑着说。“你就知道戏弄我。”意儿无奈地说。“意儿,你没有发现吗?我们来到这个城市,怎么会遇到那么多特别的事?”“哪有什么特别的事啊?”“我却感觉好像这一切都和我们有关联。”“我虽然稍微感觉到了,但是没有什么大问题吧。”“但愿咱俩安然度过这‘逃跑生活’。”“有我栾意儿在,一切风波都会过去的。”“切~你保护我?你能把您自己照顾好就谢天谢地谢女娲了。”凉飕飕的风穿过吉儿和意儿的衣衫,很舒服,衣服也在风的作用下渐渐干了,回到家后才两点三十三。孟婆婆出去买菜了,吉儿和意儿换下衣服洗完头后闲着没事,突然想去那个小花园去看看。“吉儿,去小花园看看吧。”“我害怕死老鼠。”“没事啦~死老鼠有什么可怕的。”“好,我就舍命陪公主。”吉儿在意儿的强拉硬拽下终于踏进了那个葬有小白一家的后花园。花园里灿动着大片的向日葵,向日葵一周种着一圈玫瑰,栅栏旁分别种着三色堇、百合、蒲公英,篱笆上爬满绿油油的爬山虎。风掠过的沙沙声,有点微妙的凉意,尤其是看到墙边的一个小秋千更是有一丝“几树惊秋“之意。“孟婆婆的花园真的很漂亮啊!”吉儿感叹道。“嗯。”“那个,意儿,你流口水做什么?”“我在想向日葵成熟后,做成的五香瓜子。”“呃,多么美的景色被你的一句话给毁掉了。”“人家想的很实在嘛。”“走,陪我去秋千那里待一会。”“好。”吉儿和意儿来到秋千前,上面隐约有刻痕,吉儿和意儿相互对视了一下,低下头一看,那些痕迹好面熟,三岁那年好像在什么地方刻过。不过她俩还是不以为是,背靠背的倚在秋千上,风浮动着吉儿和意儿纯黑的发丝,胸前的小玉坠也“叮当”作响。不一会儿,两双眼睛疲倦地闭上了。天使累了,孤独的后花园孤独的秋千上是一个童话的开始,在睁开眼睛的时候结束。天使的风铃唱起了摇篮曲,一个孤老的身影站在窗边望着这一切,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伴随着阵阵罪孽感弥漫在血液里,弥漫在浅秋的空气中。九月2009/8/4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