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
秋色如水,星光洒满天河。月下,一个身影于小径间徘徊,轻轻的,悄然无息……他微眨双眸,晶亮而有神,短发齐竖,闪曳点点微光,可爱中不乏几分俊秀。一阵幽芳袭来,伴随声声凄婉的莺啼,他不觉加快了脚步,向远方迈进……他是谁?
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夜,当时钟敲响8时的一刻,一声响彻云霄的啼哭声中,我……一个赤裸裸的小生命降临于世……
我,淡淡的,面对生活,我坦然,我乐观。我爱在春光下涂涂画画,谱一支小曲,或是作一首小诗;我爱随手捧起一本小书,贪婪吸吮知识的甘霖;我爱手牵风筝,在和煦春风中放飞童年之翼,目送其愈飞愈远,愈飞愈高;端坐于钢琴前,十指如伶俐的小鹿,于黑白相间的丛林中欢蹦乱跳,释放内心的寂寥,心醉神往,尽情徜徉于音乐的殿堂……
我是一个快乐的人,我爱笑,那是一种不拘一格的笑,那是一种酣畅淋漓的笑,一种敞开心扉的笑。我不为一时的失败而自暴自弃,不为短暂的挫折而泯灭内心的执着。曾几何时,为学会骑自行车,我惨遭了多少次痛苦“折磨”。但,从哪儿跌倒,就必须从哪儿站起,只要坦然看待挫折,理想终会开花,桃李终将结出甜果。无论结果如何,我始终坚持不懈地走着,走着。终于,我成功了!那一刻,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我仰天纵情欢歌,心中感到前所未有的快感,心在跳,热血在沸腾……
我就是我!我有我天真,我有我烂漫,我阳光,我快乐,我歌唱,我洒脱。啊,我是一只快乐的小小雏雀,飞过渺茫,飞过愁伤,飞向朝阳升起的地方!
远方
远方。我的双眼凝视着窗外遥远而又陌生的地方。
远方?远方在哪个方向?
远方,有时在阳台的对面。
在那些落寞的日子里,似乎只有阳台可以安抚我那颗失落的心。悄悄的走上尘封已旧的阳台,映入眼帘的是生机盎然的绿苔满地的延伸着。看到那些为生命而不懈奋斗的微不足道的小东西,我觉得,和我一样大叹人生无望的人都可以到上面走走,呼吸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新鲜空气。
阳台,顾名思义,阳光的舞台。相信那些写出“阳光会跳舞”等美妙句子的同龄人也都喜欢到阳台上转悠转悠——没有真实体验过即便是编造谎言也会漏洞百出。
喜欢阳台,所以喜欢阳光。看着天空中的白云千方百计的想要堵住女娲当年尚未补完的裂缝,而阳光又总是在白云下面的那片土地上游走自如,我想,我能看到阳光得意的表情。可能,正因为这样的缘故,雨水才会降临人间吧!因此,每当有雨的日子,我总是会望向天空最深沉的地方。
沐浴着阳台上的阳光,我喜欢倚在墙角听风的吟唱。阳台上的风来自遥远的地方。可能是几千公里外的海滨城市,也可能是太平洋那边的异国他乡。与地面上的风相比,它就是学识渊博、见多识广的流浪诗人;地面上的风,充其量只是乡间拖着鼻涕、咿呀学语的村童。
流浪诗人有着放荡不羁,流浪诗人有着诗情画意,流浪诗人有着蓝色忧郁。因此,我才喜欢站在阳台上听风最真切地吟唱。
阳台上的风,有时学着粗犷的汉子向遥远的黄土高坡歇斯底里地扯着嗓门,恍惚中让我听到了豪爽的“信天游”在那片泥尘飞扬的黄土高坡上恣意飘扬。
阳台上的风,有时也会学着歇在山枝上的小夜莺唱唱小夜曲,那低吟浅唱的声音奔着奔着就到了东南方的海滨。把怕黑的大海哄睡以后,它有带着细细的沙子,奔向更远的地方。顺着风的脚印传来的,是海浪在酣睡中甜甜的呓语。
听着海浪的呼噜声,数着风渐行渐远的脚印,沉醉的我也渐渐看不到远方,看不清方向。白云终于堵住天空的裂缝,顽皮的阳光安静下来。一切都安静下来了。
漆黑的夜中,我一步一步摸索着,找到了传说中的天堂……
远方,远方究竟在哪一个方向?
有时候,远方在阳台的对面。有时候,它会在其他地方。有时候,它会很远很远。有时候,它可能很近很近。世上没有任何一种方向标可以指出它的方向,也没有任何一把尺子可以丈量它的距离。
——远方,在心所挂念的那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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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大大的眼睛,乌黑的头发,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这就是我—小可儿。我有一个缺点:爱哭。谁要是惹到我,我的眼睛就像没关紧的水龙头,眼泪哗哗地流个不停。唉!其实我也不想当一个娇里娇气的女孩儿,可不知道是为什么,我老是克制不住自己。我还是一个骄傲的女孩儿:为什么我的成绩老是一上一下,那都是因为骄傲呗。我每次考试的成绩,要是画成折线图呀,恐怕要成一个个的“w”喽!你们不要以为我是一个满身缺点的人哦!我这叫“丑话说在前头”。我有一大优势:有恒心。那天,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剥花生。开始我们觉得是一种乐趣,开心地剥着。剥了半盘后,朋友便不想剥了,我的朋友五看电视去了,只剩下我一人孤零零地在那儿慢慢地剥着,觉得没意思了,本不想剥的,但又想起妈妈经常对我说的话—“做事情要有始有终,要有恒心!”最后,我坚持下来了,终于满满的一盘花生呈现在我面前!这不仅仅是对我一个小小的考验,还是对我恒心的考验。终于,我看到了我的大海,看到了我的成果,我好高兴!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女生!点评:1.文章介绍“我”自己,除了对外貌进行描述外,还讲了自身的特点,既有有点也有缺点。结构完整,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详略得当。2.文章首先是本着“丑话说在前头”的原则,很客观地做了自我检讨,将自己爱哭也爱骄傲的特点生动形象地揭露出来,又通过一件具体的事来体现出自己有始有终、有恒心的优点。3.语言诙谐幽默,比喻形象夸张,基调轻松欢快。5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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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我是一个勤劳、可爱的小女生。我有着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能说会道的嘴巴,和一对勤劳的双手。吃完饭,我自告奋勇:“妈!今天的碗我来洗!”“我家宝贝长大了,知道体谅妈妈了!”妈妈顿时喜笑颜开。我撸起袖子,把碗小心翼翼地叠放起来,碰到水池里,轻轻打开水龙头,可因为水太猛,打在碗上再反弹,全喷洒到我身上,我迅速把水调小,细心地把碗上的污渍大概冲洗一遍,再倒上一点洗洁精,把所有的碗全都仔仔细细地抹了一遍,每个角落都不放过,最脏的地方我能洗上好几分钟,不抹干净决不罢休!最后,我用清水慢慢把碗上的洗洁精冲洗干净,直到可以当镜子照,再一个一个放到架子上,看着一排整齐洁净的碗筷,我心里充满了成就感。秋天,外婆家的桂花树开满了金色小花,妈妈准备采些桂花留着泡水喝。我一听,脸上立刻挂上灿烂的笑容,拿来梯子,迅速围上围裙,挎上篮子,戴上帽子,一切准备就绪,我把桂花一团一团轻轻地摘下来,放进篮子,像保护婴儿一样小心翼翼地呵护着,生怕弄瘪了。我一直重复的做着这一串动作,速度越来越快,动作越来越熟练,不一会儿,一篮子已经满满的了!满篮子的桂花似乎个个朝我张开笑脸,好像在说:“小姑娘,我一定会让你喝上香甜的桂花茶的!”这就是一个勤劳、做事细心的我。你们喜欢我吗?5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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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俗话说:不吃饭则饥,不读书则愚。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所以我经常书不离手。如果你看到一个剪着西瓜头,抿着小嘴吧,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并且正在津津有味看书的小女孩。不用猜,那就是我。因为我太爱看书,大家就送我一个雅号“小书虫”。记得有一天,我正沉浸在书中的故事情节里难以自拔之时。妈妈把一盆带壳的毛豆塞到了我怀里:“帮忙剥毛豆,待会我烧菜要用。”我无奈地看看书,又看看毛豆。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我先把书摆在身前的桌上,再把毛豆盆放书前。左边放一个碗用来装剥好的毛豆,右边放垃圾袋。这样我既能剥毛豆,又不会耽误看书了。哈哈,我真是太佩服自己了。于是,我眼睛盯着书,手里开始剥毛豆,剥好了毛豆粒放碗里,毛豆壳扔垃圾袋里。我又可以美滋滋地畅游在故事的世界了。“呀,你这是剥毛豆呢还是丢毛豆呢?”不知过了多久,妈妈的一声惊呼唤回了我的注意力。我不解地往碗里一看,顿时惊呆了。只见碗里除了剥好的毛豆粒,居然还混合了好多毛豆壳。再往右边垃圾袋看去,不出所料里面正躺着许多毛豆粒。看来是自己太专注书,所以手都不听使唤了。唉,免不了又被妈妈好一顿骂。瞧,这就是我,一个为了看书经常闹笑话的人。但是我不怕闹笑话,因为比起看书,其它的事对于我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这么爱看书的我,有谁能比得过吗?5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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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我是一个自信、幽默、活泼快乐的小男孩,有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浓浓的眉毛,炯炯有神大而亮的眼睛,眉清目秀的瓜子脸和一张不大的嘴巴。我今年10岁了,喜欢读书,捧上一本书就爱不释手,而且一读就是三四遍。我读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古今中外的优秀童话故事和中国历史以及世界历史。我还获得了学校的“读书之星”称号!我非常喜欢美食,妈妈说我是“小馋猫”!我却想当个“美食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本人对这句话可是万分赞同。今年夏天,天气很炎热,却一滴雨也没有下,妈妈给我买了一根冰激凌,回到家里,我又拿来薯片和可乐,飞快地来到电视机前面,打开电视,一边品尝着美食,一边专心致志的观看着好玩又有趣的电视节目,那感觉配一个字——爽!暑假里,我和好朋友一起去自助烧烤。我们把羊肉切好,用竹签串起来,放到烧烤架上,在烧烤炉里点燃木炭。过了一会儿,羊肉渐渐地变成咖啡色,烤串撒上一点孜然,发出一阵阵香味,在我们面前飘荡着。我感觉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在看身边的朋友,他也被香气诱惑了。羊肉串还没等烤熟,我们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羊肉串全部吃光了!吃完了之后,却想着羊肉串熟了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呢?什么味道呀?可是羊肉串已经吃完了,肉也没了,不能再重做羊肉串了……这就是我,一个自信、幽默、活泼快乐的小男孩!5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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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我是一个乐观向上,热情开朗、调皮可爱、乐于助人的小女孩!我身高一米五,有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一张圆圆的脸蛋像十月里熟透的苹果,还一对大大的耳朵和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面还有一张樱桃小口,怎么样,我可爱吗?我的爱好广泛,如书法,画画、体育、英语等方面我都能露一手,每次美术课上我都能画一幅很美的画!记得5岁时参加广州第六届青少年绘画大赛获二等奖!2015年获全国中小学生绘画大赛二等奖!2016年获全国中小学生绘画大赛三等奖!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国画!每次班里漂亮的板报都是我和另外一个同学出的!她是全班画画最好的,我是全班画画第二名,因为她妈妈从小就开始学画画,现在是一名服装设计师,所以在她妈妈的言传身教下她是全班画画最好的!我也希望等我长大当一名服装设计师!而我的梦想是做一名画家,画祖国的大好河山!我的缺点很多做什么事情都慢吞吞的,如起床、写作业,上课开小差。下课追跑!这些不好的毛病我会努力改掉!英语是我最喜欢的课程,英语成绩每次都还可以!2014年和2015年参加希望之星口语大赛分别获得铜牌和银牌!我希望的金牌却从来没有出现过!为了美好的明天我会继续努力,继续加油!我是暴琪钰,这就是我!5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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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镜子里的男孩,一头短短的毛寸,一对浅淡的眉毛,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一个稍大的鼻子,一张微厚的嘴唇和一副不太整齐的牙齿。虽然他的五官单独拎出来,好像都长得不太让人满意,但是这些部件在他的脸上各就各位后,整体看上去,他还算个帅气的男孩子。他喜欢玩,曾迷恋过《王者荣耀》之类的网络游戏,被父母以“玩物丧志”的理由给卸载掉了。不过,他也觉得在这个游戏中把“荆轲”塑造成女性角色,确实会让小朋友对历史人物产生许多误解,所以他果断地跟它断绝了关系。当然,这些游戏中也有他父母备受推崇的,比如《三国杀》。这是一款牌类游戏,玩家有自己的身份,还要扮演一名三国时期的人物。这款游戏不仅能认识许多三国人物,还能学到不少历史典故。比如,游戏中有一张锦囊牌叫做“乐不思蜀”,是跟蜀后主刘禅有关。话说蜀国被魏灭后,蜀后主刘禅被迁居到魏国的都城洛阳。一次宴会上,司马昭当着刘禅的面故意安排表演蜀地的歌舞,刘禅随从人员想到灭亡的故国,都非常难过,刘禅却对司马昭说:“此间乐,不思蜀。”还真是扶不起的阿斗。就这样,他喜欢上三国,延伸到喜欢历史。最近他正在读《汤小团漫游中国历史系列》,正在和汤小团、唐菲菲相会西楚霸王呢。大家猜到他是谁了吗?对呀,这就是我——李雨泽,一个喜欢看书,喜欢历史的九岁男孩。5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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