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_3000字
我出生在一千五百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据说那一天日月无光,只有黎明时分天际的一颗小星闪烁着史无前例的耀眼光芒,射穿浓厚的阴云。所以我的名字就叫做晨星,我还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叫做晨光。
雪山,这是我所居住的地方,一片荒芜,终年被苍白冷酷的冰雪覆盖着,连寻找食物都很困难。父亲常常要飞到很远的地方去捕食,巨象、雪羚、熊、杜鹿等等,各种各样的动物,还有迷失在茫茫雪原中的人类和马匹,都成为我们的食物。它们的鲜血都是红色的,流到地面上鲜红一片,如同熊熊燃烧的烈火,而我的血却不是这样的,父亲的妹妹的也不是,我们的鲜血是淡蓝色的,如广阔的天空如雪原上千年不化的坚冰。人类管我们叫龙,冰龙,野蛮残忍的巨兽,冷酷无情的死亡天使,雪山中隐藏的恶神。
我曾经还吃掉过一只同类。依然记得那天,那条瘦小的龙倒在父亲坚韧的利爪下,倒在我的眼前。他轻轻地喘息,作着最后的挣扎。那双望向我的眼睛,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清晰无比,晶莹的瞳仁,充满了绝望,充满了忧伤,充满了无助。
“晨星,杀了他!”父亲这样对我说。
“可是,可是……”我下不了手,那时候的我是软弱的无知的。
“他必须死,因为我们要生存下去。不要有任何顾虑,力量就是一切,怜悯只会让你丢掉性命!”父亲在怒吼,低沉沙哑却是那么有力那么冰冷,双眼中充满了杀气。
“弱肉强食,这是世界上唯一的准则。如果你不想死,就必须狠狠地咬断他的喉咙!如果你不想死,就必须变得强大变得残忍!如果你不想死,就必定会有无数人在你眼前倒下!只有踏着无数尸骨挺立的,才能生存在这儿!”我可以看得到父亲脸上那前所未有的严肃表情,“现在,只有两个选择,生或者死,你选哪一个?”
于是,我选择了活下来,活了很久很久,直到今天。传说刚出生的龙只是幼龙,过三百年就变成了巨蛟,再过三百年成为魔龙,再三百年为龙神。我活了一千五百年,我毫不怀疑自己是一条最出色的龙,拥有最强大的力量,最坚韧的意志,最顽强的生命力。
父亲经常告诉我龙族是世上最强大的存在,而我们冰龙则是各种龙类中最高贵的一族,可惜数量稀少。所以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的,可以放弃我们的生命,但决不能放弃我族孤傲千年的风骨,决不能放弃我们最接近于神的血统,决不能放弃龙族之皇的尊严。即使死也不能低下我们高傲的头,那些人有低等的人类使唤,任由一族踏上自己的身体,以保全自己性命的,是我族中的败类!
父亲会指着远方的天际说,在西边很远的地方,有许多与我们不同的龙类。有的喷火,沉睡在炎热的火山;有的吐毒,狡诈地混迹于人群;有的带雷,永远翱翔在无边的天空。在东边也有一种龙,他们没有翅膀却能飞翔,掌管云雨,全身金黄。我从没有见过那些父亲口中的龙类,或许父亲也没有见过,我们注定是孤独的,永远守卫在这片冰之大陆,几万年不变的宿命。
我在这片大陆上伫立了一千五百年,比我的父亲活得更久,但这究竟有何意义?我始终不能摆脱那既定的命运,或许漫长的生命也是一种束缚,一种无可抗拒的灵魂的束缚。其实死亡并非生命的对立面,而是生命的一部分,没有死亡的生命才是不完整的。
记得在我六百岁的生日那天,一群人类闯进了雪山,他们看到我们,咆哮着扑了上来,他们要取我们的性命。我们用利爪让他们知道什么是自不量力,什么是生命的脆弱,我们用与生俱来的强大力量维护龙族不败的神话。
然而,我们失算了,他们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弱小,无数闪电和火焰伴随着锋利的剑刃朝我们袭来,还有一道道划破天际的流星落在大地上引起的剧烈爆炸。连大地也在震颤,这不是人类所能拥有的力量。
“星碎神陨,最高等级的黑魔法!”父亲惊叹,“世上能够做到的只有三个人!”而我们眼前的青年男子便是其中之一,缓缓的轻轻的,举手投足间万物灰飞烟灭。
那简直是一场浩劫,空前的灾难。广阔的雪原成为了苍白的坟场,尸骨铺满了地面,鲜血潺潺地流淌,然后被寒冷的风一吹,凝结成朱红色的冰。最后的敌人,只有一个,超强的少年,深蓝色的长发,幽黑的玄铁古剑,告诉我们他是来自天界的使者,他是天界的主人,神的儿子,世上最强的人,他手中的是神器,号称支撑着整个世界的神兵。
父亲用生命与他缠斗着,但依然因为伤势过重而无力地倒在了寒冷的地面上。那把剑,散发着巨大能量的剑,朝我刺了过来,我已没有能量反抗了。
血,狂涌而出的淡蓝色鲜血,但不是我的。挡在我的面前的是我的妹妹,她替我承受了致命的一击,生与死之间,她在那一刻选择了后者。她倒在我的怀里,一颗颗泪珠滴落在血泊中,而脸上竟露出了一缕笑容,然后在冰冷的风中渐渐模糊。
剑锋停在我的额头前,我看到面前的敌人似乎被什么所触动,僵硬的脸上,肌肉有一丝明显的颤抖。然后他收回剑,转过身想要离开:“圣印……我只要找到我想要的东西,其他的……今天我放过你!”
但是我怎么能让他就这样轻易地离开?他杀死了,杀死了我最心爱的妹妹啊!他不知道“斩草就要除根”,但我知道如何复仇!趁他不注意的一瞬间,我疯狂地扑上去,将利爪深深地刺进了他的胸口,捏碎他的心脏。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僵死在他的脸上,然后剑从他的手中滑落,身子也跟着倒下去,他死了。
我用爪子将他的尸体撕个粉碎,大声地咆哮:“可恶的人类,愚蠢的低等生物,我要杀光你们,为我的至亲报仇!杀杀杀!”
父亲的伤势很重,他在临死前将我带到雪上谷中的一块巨石前,石头上有一个七彩的印记在黑暗中隐隐散发出纯净的光芒。
“这是圣印!”父亲一字一句地说,“孩子,你看到了吗?我族,巨龙之王族,在此冰封千年的极地所世代守护的圣印。在这世界上一共有七个圣印,分别代表力量、光明、邪恶、驰骋、飞翔、火焰、冰冻,齐集七个圣印的勇士就能成为真正的神,拥有永生不死的生命和无穷的力量。”
“这是最后的圣印,阻止一切人类窃取它的力量是神给我们的圣职。你是我们冰龙一族最后的传人,你要永远在这里守护它,永远,永远!这是我唯一的请求,答应我!”
“是……”我看到一个欣慰的笑容出现在父亲的脸上,而且永远不再逝去,他的灵魂将会永远快乐。
于是,我等待,在这冰雪天地中默默地守护,如同已死去的父亲一般,毫不犹豫地将踏入雪山的入侵者格杀,独自一人等待某一天死亡的到来。
蓝发、长剑,修长的手优雅地握紧剑柄,和九百年前的男子是何等的相似。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的敌人令我脑海中的无数回忆一幕幕再现。我怒吼,聚集能量,无情地攻击……
剑,长剑终于刺进了我的胸口,鲜血在流淌,我的生命即将结束了吧!一千五百年的生命,或许早该结束的。我终于摆脱了,被高高在上的神所玩弄的宿命。我获得了,灵魂的自由。
意识开始模糊,身体倒在我的亲人长眠的大地上。努力地睁开眼睛,开到了我死前最后的一幕:那男子争一步步的走向那面石壁,石头上的圣印的光芒前所未有地耀眼。无数战士跟在那青年的身后,他们在高喊:“英雄,英雄!屠龙的英雄!即将成为神的英雄!我们的骄傲……”
龙龙龙远古的恶龙永远沉睡在极地的龙或许只是神的工具玩物
你为什么而疯狂你为什么而冷酷你为什么而流血你为什么而高傲
英雄英雄天界的英雄人类的骄傲万民的信仰或许只是强盗恶神
你为什么而战斗你为什么而挥剑你为什么而永生你为什么而屠龙
计算正确我没做到
寒假期末考试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了,但是我对这次考试的成绩很不满意,因为通过这次寒假期末考试,我发现了在日常学习中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点,其中计算题型的考题错的最多。
通过对这次考试的总结,使我认识到如果想让计算题做对必须要做到以下这三点:一是要看想清楚计算符号。二是要做竖式题时一定注意该进位时一定进位。第三是做完题时必须要验算,如果有错的就会马上被发现,这样才能保证这道题是对的。
如果在考试中能做到这三点,我想我的考试成绩会再上一个台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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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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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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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_3000字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高三:我是12332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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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_3000字“你该醒了吧”孟婆轻叹道“如此这般执着,是为何?”为何?他为国为家负了她几世,请难了,总要有个终结(一)落花纷飞,谁的绝色风华停驻眼眸情深不寿,谁的痴迷守护化为尘埃千疮百孔,谁的一片深情黯然逝去梦醒时分,唯留陌上新桑无依徘徊一曲听罢,飞花漫天,莫道衣襟随风,只念拈花一笑,一纸情长,情落笔尖,缱绻。他抬手将毛笔搁置砚边,捻起一纸书信,招手一只信鸽,半晌,披甲离去,空留一室墨香。她一身素衣,眉目间望穿秋水,信手颔眉,愿君安好,盼君归来。窗外雨声潺潺,窗内孤灯一盏,落寞思念,伤了雨疼了花,静跪佛前,悄拾取,佛陀泪。坐看烟雨江南,怎堪惆成愁。从袖中摸出淋湿的信,沿着褶皱的折痕将一纸展开。待看清纸上的字,她怔住,素手微抖,无暇顾及滑落的书信,随即起身,压抑着轻咳,一步踉跄,摔在案边,两行清泪,一滴嫣红。”呵呵,子衍,你终是负了我罢……“无知年幼时,他说,等我……她等过了青涩懵懂,他,未归。家父叛国时,他说,等我……她等过了晦涩芳华,他,未归。如今,天下康定时,他依旧说,等我,可她已无力可等,无心可等。常年的颠沛流离,几经辗转,她本就虚弱的身子更是落下病根,她想等,这病冽之躯又能撑多久……窗外淅沥的雨丝何时夹杂了莹白,成了雪。她摊手推开沉重的木门,”咳咳。。"她紧了紧衣襟,向院子走去。雪落千里,素衣隐之。这场大雪,终会将红尘埋没,此生将尽,何须等。纷纷扬扬……雪过,再寻,天地间早已没了她的身影,唯有一支被青丝缠绕着的红棠钗掩在雪下,隐隐约约,看不真切。自古红颜多薄命,情痴皆成病,雪冷旧地,泪洒清风。他归来,已是暮春,破旧的木门打开,红棠依旧,青石桌椅依旧,只是,那倚窗独坐的女子,去了何方。凝眸,寒烟蓑草,残阳如血,滴墨成殇,佳人逝去,一地阑珊。彭女俏兮音如鹂,闲行幽步赏闲庭。十年数载同窗度,错把伊人芳心负。这一世,他为国,为家,负了她------------------------------------------------“负一世情,欠一世债”孟婆将手中的汤递过去“情痴痴情,人痴情,任情痴。。"他接过,一饮而尽。------------------------------------------------(二)斜日处,空烟无掩花千树,谁人怜顾,尽付山雾。巍巍叠翠望来路,堪堪韶华都相负,红颜未老,奈何天妒。时隔五年,城楼的破败沧桑被青瓦的气息掩埋,百姓们的安居乐业彰显这番世外桃源,对于那场浩劫,没有污迹,都被抹去,却处处有着她的存在。那是,她年幼,纯真。她说,”以后,我们也开个酒楼,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有钱花。。"她掰着小指可爱的模样,扯扯他的衣角“好不好嘛”他拂拂衣角,仿若她的指温犹在。楼上六间雅居,大厅八张桌椅,风格依旧,只是原本的琴台处多了一位年轻儒生摇头晃脑,尽显夫子风采。“当年,这夜城,战火硝烟连年不尽,如今的祥和就要从一个传奇人物说起……"当初,这里的确战火不休,百姓身处水深火热,难得安宁。她的到来,挽救一城百姓,成就一方传奇。她的蜕变,清晰明显……衣带划出优美的弧线,止剑,落下,回眸”待天下大同,我与你并肩,可好?“笑靥如花,衣袂飘飞,漫天血色,竟也不差唯美。他愣怔片刻,默然不语,只是,他的眼中,从此便多了一个妙影。他任她在夜城独留,转赴沙场,只为她一句携手半老的约定。这一去,便是数年,她日夜不眠,翘首等待。然,当他归来,夜城外一片废墟,腥气缭绕,他的戾气,伴随着他的心慌带来无尽毁灭。他亲眼看见她惨死刀下,却来不及阻止。为了她,他不惜以卑劣手段在一夜之间,让夜城血流成河。他记得,他说他喜爱琴箫重奏。她倾尽一年,终得其意。可惜,伊人不再。他记得,他说他不喜喧闹,愿独善其身。她为他独挡一面,纤手沾染鲜血无数,从白衣到罗刹,从多情到麻木,从淡然到冷漠。可惜,她做的这一切,他从不知晓。他记得,她说,为何世人都惧怕于你。他笑而不语,世人?从不曾是他的分内之事,何必在意。他记得,她说,武学我已精炼于心,为什么仍不可以陪在你身边。他只字未语,因为在乎,他不舍,不愿,他是一个禁区,人人得以避而远之,在乎她,所以不愿连累她。他记得,她说,若有一天,江湖与你为敌,我定屠灭江湖,哪怕血浸大地,血染三尺。艳丽的殷红顺着剑刃滴落在地上,他的疑惑,她变成这般模样,他却没有丝毫反感。那一刀,轻易的抹去了她与他的联系,呼吸中止的一刻,她满含笑意,未语,他却懂得。她是说,我做到了这一点,却无法再陪你走下去。知否,时光荏苒带不去的惆知否,君子如玉吟不尽的曲知否,天涯海角散不去的誓知否,佳人苦待盼不尽的期何以心惆,何以吟曲何以散誓,何以盼期终是痴梦一场,待到北花开遍,谁又待我如痴。这一世,他不为国,不为家,不负她,却是她弃她----------------------------------------------------------------”你还要继续么“”我说过,要许她一世“他跨上轮回”无论多少次“---------------------------------------------------------------(三)烟水云长,落衣逝成伤待雪落红梅,嗅尽暗香何苦愁碎了柔肠不复君王的孤芳自赏半生福禄安康望明月,冷月寒窗谁人可知,十年终成痴玉盏跌破,浊酒倾榼既然那人已逝你不知我在这世上又有什么可相思苦作情痴尤记那年那人眉心的一点朱砂痣娆魅让我孤独了一世”陛下……!陛下“太监奸细的嗓音回荡在冷冷的长月殿,惊恐,不安侍卫宫女终是被招了来,还有皇后余氏。皇后蹙着眉进了内殿,却只见,那雕花的案上,正伏着一个男子,眉眼清冷,身下却压着一张纸。“朕无心朝政,执念心系之人已深,今天下安康,浮生亦宁……我终是受不住了,便让我,寻她去罢……”皇后的手中紧紧的攥着那张墨迹未干的纸,愈念下去便愈是失神,终于看着那之上熟悉的字迹,有些癫狂的笑了。“受不住了……寻她去罢……呵呵,好一个痴情帝王!”皇后冷笑一声便狠狠的将那纸撕碎,看着案上那尚且有余温的尸体,目光不定。“寻她……陛下,你好狠的心呐,既然如此……”她忽的狞笑一声,“来人!传我懿旨,端妃生前品行不淑,于三日后择骨鞭尸,永世不得葬入陵寝!”她疯魔般抚上那男子的脸庞,靠近其耳畔轻声道,“寻她……陛下,您就死了这条心吧!元新历127年冬,帝崩,皇后余氏大怒,令鞭尸端妃慕氏。元新历128年春,帝葬,众妃殉葬,皇后余氏独掌大权,自封太后。华元历1年夏,新帝登基,封号华元,改国号华元。华元历4年秋,太子诞,名安康。华元历17年冬,太后余氏暴毙于寿康宫,举国哀悼。华元历18年春,太后余氏大葬,合葬先帝。华元历23年秋,慕氏一族起兵逼宫,华元帝殁。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千古帝王,当真会如此情痴?!你年少意气风发,你说坐拥江山如画;你曾为我拱手天涯,你说江山不及美人俏;剑鸣嘶哑泪如雨下,沙场曾落倾城牵挂;我十里红妆迎你寒月悲笳,许江南烟雨血染天涯;我唤君声声喑哑,你刀光剑影何处为家龙袍金钗半生繁华,风起旌旗浅酣天涯。这一世,他以国为先,在最后的生命里,没有她的故事,他曾与她相伴,却令她死不安宁,想必,也终是他负了她。---------------------------------------------------三世了,他轻叹一声走上奈何桥。孟婆上前拦住他,”你负了她三世。“”又如何“他毫不犹豫。三世,情最伤人,最易辜负。今生不能共白发,奈何桥头等来生。---------------------------------------------------(四)“听说,当今圣上前些日子亲封的临王要剃度出家”“真的?”“我家那口子在宫里当差,准没错儿……"远处,套缰绳的白衣女子动作一滞……他,要出家?不会的,他说要等我的,不会食言的。女子扯过缰绳,策马飞奔而去。佛堂中,灰衣男子眉目肃穆,静跪蒲团,发丝披散肩头。身前,一名小和尚托着放有剃刀的盘子,面露出出家人不应有的为难,“王爷,师傅说您有尘缘未了,不适合剃度,还是……"男子声线不高,却异常坚决,“该了的都已了,望大师成全!”一旁身披袈裟的老者沉默半晌,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也罢,一切随缘吧”待青丝落地,老者倏然出声:“王爷,放下了么?”放下了么?发一落地,早就没了回头路,谈何放不放下。“佛本禅心,禅心向善,王爷尘缘岂是说断就断,老衲法号无尘,便随了老衲,赐名无生罢”“弟……"他正欲开口,便被一个声音打断。“子衍……。"她方才赶到,原本的庆幸在看到那一地乌发时,瞬间化为乌有”你……。。""施主,贫僧法号无生“无生?是要和她做个了断么。”你,为何要食言““阿弥陀佛”他双手合十“施主,红尘中七情六欲牵绊繁杂,莫要被扰了心神”起身便离去。“本无承诺,何来食言”……偌大的佛堂寂静万分,她心中的苦涩难以言表,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孟婆汤,断不了他的前尘,一次次的饮下,只是让伤痛更清晰。寻了她一生又一生,负了她一世又一世……他,累了。这一生,他不为国,不为家,不为她。梦无寄,思亦难,今生相望两相怜。红尘佛坛遥万丈,独伴孤灯一川烟。(五)孟婆看遍了红尘,终是不解“你这,又是何苦”“为何?只因我们本应无缘”无缘何必两相缠。“那你还去么”“去,如何;不去,又如何”孟婆不得其意,抬头欲问,早已空无一人,独留余音回荡在桥边。一袭青衫一席酒,怎换得半日酬一处繁华一触伤,怎消得半世愁一池秋水一尺纱,怎留得半生仇一抹残香一漠然,怎尤得半点踌一世浮夸一世空,怎堪得半晌惆这几世,他或为国,或为家,不曾为她。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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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_3000字林月明醒了,但他视线一片模糊,大大小小的小光点,五颜六色,如霓虹灯般将他的眼睛照的刺痛无比,交织的光影杂乱不堪,不停摇动。他使劲揉了揉疲惫的双眼,努力使目光凝聚一点,这才仔细地观察所在之地。很明显,这屋子非常明亮,阳光透着半开的窗户洒进屋内,隐约看见窗外翠绿竹林。而他躺在榻上,在他前面则摆着小案几,上面仅有几个竹简,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那,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除了几、案、榻,一个木橱以及一木箱。然而这些都没什么,让林月明吃惊的是在这房间还有一人,一位坐着轮椅在门边默默思考的女子。这女子穿着淡紫罗裳裙,侧对着林月明,虽说仅窥得半面,却也看得出面孔细腻白暂,又长有一双丹凤眼,愁眉不展,细长微翘的琼鼻,粉嫩紧抿的红唇。林月明怔了怔,瞧了三四眼才醒悟,脸红了起来,见那女子仍未注意,林月明只得装做咳嗽,出了两声才将那女子唤醒。那女子闻声果真向林月明望去,这一看她不打紧,但林月明好不容易平复下的脸又噌的红似苹果。还有这等女子?年约二十三四,似比林月明大了四五岁,桃腮杏脸,如琬似花,淡淡峨眉,又显得清新脱俗。那双明亮纯澈的双眼,如此的聪慧灵气,睿智玲珑。林月明足足看了半晌,才察觉那女子也在看着自己,顿时低下了头。那女子笑了笑,柔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林月明刚想回答,话到嘴边才觉不对,反问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又在这里?还有……我记得昏睡前有一批人欲将捕我,他们呢?”女子自行转着轮椅缓缓走向榻边,道:“小家伙的问题不少,这里处于一片封闭的山谷,安全得很,而我是这儿的主人,你可以叫我司徒……至于你为何在这,是我恰巧路过,不忍见你被人追杀,好心救了你一命。”“既是如此,在下林月明,万分感激阁下救了我。”林月明略略惊诧地看着司徒的双脚,又道:“你的脚……”“我的双脚生下就如此,不能站立,你无需在意。”司徒微微一笑,推着轮椅走至案几,拿起几上的竹简卷开道,像是陈述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不知为何,林月明望着司徒完美无瑕的笑意,心中竟莫名的一痛,却未有多想。顿时同情这美丽女子起来,虽有惊世容颜,却只能守着一把小小的轮椅,天生双腿残疾,这女子究竟有着何种的过去?上天总见不了完美之人。“那些欲绑架我的人……是谁派来?”林月明细细回想昏迷前之事,越觉蹊跷,按说他来到这世上,除与陈玄有过交集,决不会与别人结下梁子,又怎会被一路追赶?“看剑法那些人似都是出自兵家,而我也很奇怪你的这身古怪打扮……于是我先前便遣人四处查探你的背景,你猜我查到了什么?”司徒嘴角升起一抹莫名笑意,放下竹简,意味深长地盯着林月明。那明亮清澈的凤眼,秀而不妖,仿若看透了一切,神姿如此风华绝代,巧笑婥妁。涉世未深的林月明哪曾被如此佳人认真瞧过,顿时张口结舌,手足无措起来。林月明莫名其妙的穿越到这朝代这事无论如何都是不能交代的!这秘密甚至连陈玄都没有告知。一来林月明怕被人视作疯子,二来也怕为此多生事端……故此隐瞒。“很奇怪,我在你身上翻不出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物件,又派人在那村落以及方圆百里挨家寻问有人失踪否,竟无一户有人失踪。”司徒说到这就打住,似笑非笑看着林月明。“你简直就像凭空出现……我真的很好奇,你居住何地?你这身发型服饰,据我所知,大秦、楼兰、乌孙、月氏、羌、匈奴、东胡……并无一国与你穿着相似。”司徒说道。林月明冷汗涔涔,正思绪着如何编个借口应付,不料听得司徒又说:“你若实在不想说,我也不勉强,不过我这可不收留不明来历之人。”林月明当下起身,拱手道:“你既救了我,本就无以为报,在下哪还好意思打扰,我这便离去。”林月明正欲离开,又听见身后女子似乎叹了一口气:“如果是昨日,我或许高兴你做的决定,可惜你现在是真不能走了。”林月明转身看着那女子问道:“这是为什么?”不料正好对上司徒明亮幽窃的眼睛,她的眼睛竟是如此的深邃美丽,林月明心中一跳,头不自主地转向别处。“陈玄,是你什么人?”司徒并没有回答,却冷不丁问出一个令林月明未料到的问题。林月明诧异万分,开始思寻着自己与陈玄的关系这女子如何得之。司徒微微一耸,嘴角含笑:“你不必如此看我……实际上,我今早才得到消息,兵家似乎对你被救走之事恼羞成怒,放出消息,说你清楚陈玄下落,并将画像公布于众,大秦各家势力纷纷搜查你的下落,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我若此刻放你走……谁知你出去被擒会不会将我招供,兵家之强大,我可受不起。你且在这住下,等过一阵子风头过了再出去吧。”林月明虽有几分不愿,却别无他法,这名叫司徒的女子虽说神秘美丽,但似乎对他并无歹意。“这……”林月明迟疑道,“这里莫非只有你我二人吗?我若住下只怕会给你带来不便……”司徒摇头道:“无碍,这儿除我外还有一婢女负责照顾我起居,不过先前我有事已将她遣出去了,你就住这间屋子吧。”说罢,司徒转着轮椅便走出了屋子。林月明也随着司徒出去,一出屋子,放眼望去,这才发现屋外的景色甚是美丽宜人。林月明身后四五座竹屋,藏身于一大片竹林之中。竹海清雅秀丽,翠色欲滴,挺拔屹立,林月明身处竹林,呼吸着竹香空气,只觉得神清气爽,似进入云海深处,妙不可言,连身上的疲倦与伤痛也隐隐消失了。竹林东西南三面皆是高山陡峭,将这一片浓绿的竹海包围,仅有一山谷口可容进出。不远处一山水汨汨从山顶流下,鱼虾浅嬉,溪边青草郁郁葱葱,树木争高,鸟语花香,碧蓝如洗的天空将这一切笼罩着,万物生辉。正如: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这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啊!”林月明由衷叹道。司徒停下了轮椅,转头问道:“世外桃源?那是哪里,为何我没听过?”风儿吹过,一缕发丝挡住了司徒的眼睛,司徒用手轻轻一拨,澈清的眸子充满了好奇。林月明一呆,心想桃花源记似乎是东晋陶渊明所作,秦汉时期哪来的世外桃源这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呃……世外桃源是我家乡那边的一景,忘了你们这边没有。”司徒微微一笑并没有多语,转着轮椅继续前行。两人欲走到谷口,司徒提醒林月明道:“谷口你莫看普通,实际其中处处有杀机,我命人在其中设了不少陷阱暗器,若冒然进出,一个不小心便会葬命。”此时两人已行至青草碧天处,芳草萋萋,晴川历历。林月明笑道:“怪不得你敢孤身一人居住此地,原来有一手……不过你既留我在这,就不怕我图谋不轨么?”司徒也笑了,似半开玩笑道:“你也可以试试。”瞧着司徒的笑容,心中莫名的那一痛愈发强烈,林月明叹了一口气:“司徒……你笑得真好看,可为什么你眉间总是锁着?”司徒俏脸上的笑意微微一僵,抬头看着林月明,米黄色的阳光照着林月明略带稚气的侧脸上却又显得那么的耐看,不知怎地,林月明的话似一语中的,司徒心跳仿若漏了一拍。司徒随即冷着脸,道:“好了!这儿看也看了,没什么事别乱闯谷口,小心死无葬身之地!”道完这话以后,竟未言一语,徒留林月明一人在那尴尬的看着风景。林月明郁闷不己,心想自己刚刚说错了什么?好不容易到中午,而司徒早已回到自己的房间了,大门紧闭,林月明也看不见里面是何模样,只得一人在谷中四处游荡。此时谷中忽进一男装女子,面容冷淡,身形高挑,谷口陷阱似一一清楚,驾轻就熟,轻松便走入谷内,一进谷中便奔向司徒房间。被林月明正好看见,心道:这女子为何如此面熟,她不就是昨日于兵家手中救我的那女子吗?以她那高超剑法难道竟为司徒婢女?林月明对司徒的身份又多了一点好奇。过了一会,林月明才见那男装女子推着司徒的轮椅缓缓走出。炎阳正中,老早就到晌午了,林月明才想起昨日今日似乎并未进食,虽以服下龙元,有强身健体,洗筋易髓之效,可他毕竟凡人俗胎,五脏庙早已饥肠辘辘呱呱作响,有心想上前寻问自己温饱问题却又拉不下这面,只好呆呆在那,愁眉苦脸。那司徒似是看出林月明的窘迫,低低吩咐了男装女子一声,只见男装女子从屋里拿出了食盘,里面皆是竹笋,青菜,米饭等。那女子走到林月明前,将食盘赠与林月明道:“我名唤青奴,你直呼名讳便可,饭菜都在厨房中,你若饿了可自行去拿。”林月明一喜,道完谢当场坐下便大口吃了起来,虽说难看,饥饿之下哪管得了那么多。青奴虽说性子冷漠,不喜说话,但见得林月明吃相粗俗,又在主人面前,冷冷斥了一句:“要吃回屋去,外人面前尚如此粗鄙不堪,成何体统?”林月明心中一气,暗想你主人都没插话你这婢子倒指点了,笑道:“有人心中有花,他瞧着一根草,它就是花,而有些人心中只有草,就是鲜花在他面前那人都当作杂草。”司徒听得林月明这话,初听并不在意,可细细品味之下觉得越发玄妙,心想这人表面虽一副放荡不羁,说起话来也有几分歪理。青奴冷眉倒竖,正欲发作。“青奴。”司徒唤了一声。青奴见主子发话,瞪了一眼林月明,默不作声地退到司徒后面。林月明见青奴忍让,自也不好意思再说,朝司徒尴尬一笑,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吃去了。“主人,这小子分明没安好心,依属下看倒不如一剑结果了这混蛋。”青奴愤道。司徒笑道:“怎么,青奴你平时可不是这样说话的。”青奴麦黑的秀脸上微红,道:“主人,你留他在这,当真行吗?”司徒想了一下,说:“这人服下龙元,他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诱饵,若在一个恰当的时机放出,以他身上的精血,那人说不定也会上钩。”青奴默然不语,也不知想些什么。高三:许嘉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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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_3000字这里有一座装满我灵魂的岛屿。从华西出来,闷热的天气迅速让汗水挂满我的脸颊,黏糊糊的令人难受。搭乘地铁,享受了几分钟的冷气后又被太阳晒了个满脸通红。对于黑皮肤的我来说,是不怕晒黑的。回到家,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书房,阳光里的可爱粒子在我的书桌上轻轻跳动,打开空调,开始了我的漫长乏味的码字游戏。前几日在读三毛的文章,突然想写作的冲动涌上大脑,但脑海里却闪过无数个透露着黑暗气息的词,让我打了个寒颤,我似乎听到“Rookwood”邪恶的召唤。这座我曾经想去闲逛的澳大利亚最大的墓地,正被人类迅速的遗忘,毁灭。我想去,但我不想死。至少,我所向往的生命最后的栖息地要么在西藏,要么在香格里拉。唯有从雪域高原传来的天籁和石卡雪山之巅的寒气,才能将我的灵魂安放。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找寻另一个天堂。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道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朴树的歌声在我的耳畔萦绕。悠长。悠长。伟大的人各有各的伟大,平凡的人各有各的平凡。在生命的路上,我们幻想,我们热血,我们肆无忌惮。远处的象牙塔是我们的目的地,只是在我们追寻的路上,它离我们越来越远,成为遥不可及的梦。耳边响起树叶窸窸窣窣的声音,在光和影交织的世界,我们活在一棵粗壮的百年老树上。我们是叶。我们彼此摩擦,吸允着老树的汁。春花,秋月,夏日,冬雪。老树的年轮逐年增加,树叶的生命反复轮回。如此平凡渺小的一点绿,点缀着城市枯乏的生活,给无情的路人一个重重的巴掌。他们是如此的平凡,平凡而伟大。骤然间刮起狂风,打的窗户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乌云随之而来,将天空染成灰色,我小小的心也被染成了灰色。大雨霫霫,将空气中的闷热粒子打得遍体鳞伤。书桌上摆放着几天前送来的《中国日报》,铺满尘埃,给了我狠狠的一个耳光。当初的我信心满满,相信自己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将这些英文报纸看完,只是当它每周定时漂洋过海来到我的身边,我的自信爆破了。它终究只是我心血来潮的产物。对于我这种词汇量少得可怜却又巴不得背下整本牛津词典的人来说,真是莫大的悲哀。杯子里的速溶咖啡依然氤氲着薄薄的雾气。没有星巴克,没有摩卡,没有高贵。它唯一有的就是让我提起精神。也不知道高三时我会喝掉多少杯咖啡,至少它们应该和我做过的试卷成正比。旅行前的第三个夜晚,我在房间里翻箱倒柜的找地图。对于路痴而言,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拿着地图找不着北;对于文盲而言,更大的痛苦莫过于找着北了却看不懂地图。我属于前者。我的理想栖息地要有古镇有青石板路,亦或是极具民族气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只是有钱人高贵的显示,或是像金茂大厦这种傲气地享受着各种荣誉的高楼,殊不知,某日阳光透过地平线洒下光辉时,一座出自人类伟大之手的更高大厦正接受着新的洗礼。近日夜里,长难眠,总是想起过去旅行的画面。还是喜欢那句话:要么读书,要么旅行,心灵和身体总有一样在路上。相机里存放着这么多年来的照片。我希望在世界末日后来自遥远星系的外星人能捡到它,然后我的灵魂可以在另一个星系生根,发芽,开花。他的光影。你的歌。我的岛屿。高二:张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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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_3000字我们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我们一起欢歌笑语我们一起撕心裂肺可是,换来的是无情的分离亲爱的,我舍不得我们一起转过的操场我舍不得我们一起淋过雨的天地我舍不得我们依偎在一起睡午觉的课桌我舍不得我们一起打羽毛球的那片空地我舍不得我们一起停驻过的商店我舍不得我们一起喜欢过的那个男孩我舍不得我们的点点滴滴舍不得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真的舍不得,舍不得高二:付佳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5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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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_3000字青春或许是五彩的,但谁能够保证不会有晦暗的黑色和放空的白色。青春或许是不羁的,我们敢爱,敢恨,敢于做出一些让人现在觉得疯狂的事,但是又有谁会来责备我们呢?青春或许是执拗的,有时候我们会突然地为了那么一点点小小的事而斤斤计较,却没有任何的缘由。有时候我们偶尔也会钻钻牛角尖,可能我们的选择并不是对的却仍是坚持。青春或许是甜蜜的,我们是一棵不起眼的树,但因为遇到了一个人,在他的友情里,我们满树繁花。青春或许是无悔的,谁都不必失落,适合自己的人生就是最好的人生,每个星星都各有各的方向,各有各的色彩,就像我们谁也不曾辜负自己的青春。青春或许是……没有谁能给出一个关于青春的正确答案,没有谁能够判断我们的青春是否正确,因为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什么样的青春才是我们想要真正适合我们的,就好比我想要的青春是需要浓郁燥烈的色彩来装饰,像烈日的阳光,像深海里的暗潮,或明朗或阴郁,都是那样强烈,不准青春留白,所以心情欢畅,高兴了可以大声笑,难过了可以大声地哭,欢喜的事就要放手去追求,不顾旁人异样的眼光。但青春无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未来的道路依旧绵长遥远,依旧那么光怪陆离。高二:彭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5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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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_3000字1、荼蘼花开--末路之美…开到荼蘼花事了,尘烟过,知多少?荼蘼是夏天的最后一种花,开到荼蘼了,便没有退路,也不能继续美丽了。多么绝望与颓废的两个文字。荼蘼花开代表女子的青春已成过去。荼蘼花开,表示感情的终结。爱到荼靡,意蕴生命中最灿烂、最繁华或最刻骨铭心的爱即将失去。2、彼岸花--曼珠沙华,彼岸花开,花开彼岸,花开无叶,叶生无花,想念相惜却不得相见,独自彼岸路。彼岸花,恶魔的温柔。传说中自愿投入地狱的花朵,被众魔遣回,但仍徘徊于黄泉路上,众魔不忍,遂同意让她开在此路上,给离开人界的魂们一个指引与安慰。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过去的故事是我还了上一个轮回欠下的记忆,当再也不欠什么的时候,她会把手中碗里的水一饮而尽,接着走进了轮回门,就犹如一句话:“如果你选择了遗忘,说明在内心爱过...”3、昙花--月下美人,昙花一现,只为韦驮。昙花又叫韦驮花。韦驮花很特别,总是选在黎明时分朝露初凝的那一刻才绽放。传说昙花是一个花神,她每天都开花,四季都很灿烂,她爱上了一个每天为她锄草的小伙子,后来玉帝知道了这件事情,就大发雷霆,要拆散鸳鸯。玉帝把花神贬为一生只能开一瞬间的花,不让她再和情郎相见,还把那个小伙子送去灵柩山出家,赐名韦驮,让他忘记前尘,忘记花神。可是花神却忘不了那个年轻的小伙子,她知道每年暮春时分,韦驼尊者都会上山采春露,为佛祖煎茶,就选在那个时候开花!希望能见韦驮尊者一面,就一次,一次就够了!遗憾的是,春去春来,花开花谢,韦驮还是不认得她!4、月桂树--悲伤的桂冠,埋葬的阿波罗的爱。太阳神阿波罗爱上了达芙妮,他跪在达芙妮的面前,向她倾诉衷情,阿波罗的手刚接触到达芙妮的身体,达芙妮就开始变为月桂树。阿波罗望着达芙妮变成的月桂树,无可奈何,他只能采摘几片树叶,编成花冠戴在头上,自慰自怜。月桂树飘香,那夜风恋月光,颜色金黄阿波罗的光芒,却比不上达芙妮的勇敢,没有一种爱可以在自由之上。5向日葵--转日莲,更无柳絮因风起,惟有葵花向日倾。克丽泰是一位水泽仙女。一天,她在树林里遇见了正在狩猎的太阳神阿波罗,她深深为这位俊美的神所着迷,疯狂地爱上了他。可是,阿波罗连正眼也不瞧她一下就走了。克丽泰热切地盼望有一天阿波罗能对她说说话,但她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于是她只能每天注视着天空,看着阿波罗驾着金碧辉煌的日车划过天空。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阿波罗的行程,直到他下山。每天每天,她就这样呆坐着,头发散乱,面容憔悴。一到日出,她便望向太阳。后来,众神怜悯她,把她变成一大朵金黄色的向日葵。她的脸儿变成了花盘,永远向着太阳,每日追随他,向他诉说她永远不变的恋情。阿波罗永远都不知道有个傻瓜曾给过完完整整的爱。6、双生花--残酷而美丽,用最深刻的伤害来表达最深刻的爱。传说中黑暗里一种洁白美丽的花朵,味道潮湿芬芳但是充满迷惑.在一枝梗子上互相爱,却也互相争抢,斗争不止.用最深刻的伤害来表达最深刻的爱,直至死亡.甚至愿意杀死对方.因为任何一方死亡的时候,另一方也悄然腐烂。双生花,一株二艳,竞相绽放。最后,一朵妖艳夺人,一朵枯败凋零。这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命运,或许它和它都不想,只是在那日日夜夜的缠绕间,不经意的一种结局,世间万物,就是这么残酷。7、蒲公英--停不了的爱,据说“谁能找到紫色的蒲公英谁就能得到完美的爱情。”提灯笼,掌灯笼,聘姑娘,扛箱笼,噗!”蒲公英的茸毛像蚂蚁国的小不点儿的降落伞,在使劲吹的一阵人工暴风里悬空飘舞一阵子,就四下里飞散开,不见了。请记得,忍耐的坚强和朴素的纯美。须知你们是从被践踏、被蹂躏里,勇敢地生活下来的。今后再遭践踏、再遭蹂躏,还得勇敢的生活下去,却不要再尝那已经尝过的苦难吧!8、红玫瑰那热情奔放的外表下包含着的是坚贞不渝的爱传说爱神阿芙罗狄蒂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神,连众神之王宙斯都爱上了她。可是,阿芙罗狄蒂拒绝了宙斯的爱。宙斯转爱为恨,强迫阿芙罗狄蒂与最丑陋的火神赫菲斯托斯结了婚。阿芙罗狄蒂痛苦极了,她已暗暗地爱上了美少年阿多尼斯神。可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一天,阿多尼斯出外打猎被野猪咬伤了脚上的动脉,血流不止,倒在了地上。倒地时他发出了一声长长的惨叫:“阿芙罗狄蒂——"听到情人悲惨的呼唤,阿芙罗狄蒂飞奔着去营救他。森林里的石块和荆棘划破了她的脚和手,鲜血滴了一路。然而等她赶到阿多尼斯身边时,他已经流尽了鲜血,她终究未能救活自己的心上人。阿芙罗狄蒂放声大哭,随着她的哭声,一路上滴下她鲜血的地方,都开出了一丛丛鲜红欲滴的美丽的红玫瑰。从此,红玫瑰就成为了坚贞不渝的爱情的象征。鲜血染红的道路,铺了一条通向天堂的路,那天堂,是用爱和生命搭建而成,我对你的爱,坚贞不渝..9水仙—自恋深深爱上自己的倒影。拿斯索斯(Narcissus)是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见过他的少女,无不深深地爱上他。然而,拿斯索斯性格高傲,没有一位女子能得到他的爱。湖,对拿斯索斯来说,是陌生的。拿斯索斯走过去,坐在湖边,正想伸手去摸一摸湖水,试试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谁知当他定睛在平滑如镜的湖面时,看见一张完美的面孔,不禁惊为天人,拿斯索斯心想:这美人是谁呢?真漂亮呀。凝望了一会儿,他发觉,当他向水中的美人挥手,水中的美人也向他挥手;当他向水中的美人微笑,水中的美人也向他微笑;但当他伸手去触摸那美人,那美人便立刻消失了;当他把手缩回来,不一会儿,那美人又再出现,并情深款款地看着他,拿斯索斯当然不知道浮现湖面的其实就是自己的倒影。他竟然深深地爱上了自己的倒影。为了不愿失去湖中的人儿,他日夜守护在湖边。最后,拿斯索斯因为迷恋自己的倒影,枯坐死在湖边。爱神怜惜拿斯索斯,把他化成水仙花,盛开在有水的地方,让他永远看着自己的倒影。10、紫藤--为情而生,无爱而亡,醉人的恋情,依依的思念。藤花有个古老而美丽的传说:有一个美丽的女孩想要一段情缘,于是她每天祈求天上的红衣月老能成全。终于红衣月老被女孩的虔诚感动了,在她的梦中对她说:“在春天到来的时候,在后山的小树林里,她会遇到一个白衣男子,那就是她想要的的情缘。”女孩在等待的时候不小心草丛里的蛇咬伤了脚踝,心里害怕极了。这时,白衣男子出现了,他上前用嘴帮她吸出了脚踝上被蛇咬过的毒血,女孩从此便深深地爱上了他。可是白衣男子家境贫寒,他们的婚事遭到了女方父母的反对。最终二个相爱的人双双跳崖徇情。在他们徇情的悬崖边上长出了一棵树,那树上居然缠着一棵藤,并开出朵朵花坠,紫中带蓝,灿若云霞。后人称那藤上开出的花为紫藤花,紫藤花需缠树而生,独自不能存活,便有人说那女孩就是紫藤的化身,树就是白衣男子的化身,紫藤为情而生,无爱而亡。11.虞美人血液浸染的爱三军散尽旌旗倒玉帐佳人坐中老香魂夜逐剑光飞轻血化为原上草当年,西楚霸王困于垓下,兵孤粮尽,四面楚歌。虞姬拔剑自刎,鲜血落地,化为鲜艳的花朵,此花便是虞美人。虞美人在古代寓意着生离死别、悲歌。也有英雄惜英雄之意。辛弃疾有诗曰:“不肯过江东,玉帐匆匆。只今草木忆英雄。”亦有英雄惜英雄之意,清代有人以虞姬口吻占诗曰:“君王意气江东,妾何堪入汉宫。碧血化为江上草,花开更比杜鹃红。虞美人,一位美好的女子,一朵粲然的的花,或许已不再是一朵花,而是那个女子的精魂。12、铃兰它守侯是风中星星若有若无的叹息如果你不能从夜风中捕捉轻如星星叹息的铃兰幽香,又如何能循香而至来到铃兰绽放的山谷?如果你不是倾心守护,怎能刚好在铃兰时光走到它身边?铃兰的守候只为最有心的人,铃兰随风轻扣的乐声只有最爱它的人才能听见。为了获得真爱,铃兰在寂寞山谷等待自己春天的到来……铃兰花只伴着五月的春风开放,她的花语是幸福再来(returnofhappiness)乌克兰有个美丽的传说,说是很久以前有一位美丽的姑娘,痴心等待远征的爱人,思念的泪水滴落在林间草地,变成那芳馨四溢的铃兰。也有人说那是白雪公主断了的珍珠项链洒落的珠子,还有人说那是7个小矮人的小小灯笼。还有一个传说是一个叫“琅得什”(俄文中铃兰的音)的少年,为了他的爱人“维丝娜”(俄文中春天的意思)离他而去而伤心欲绝,少年的泪水变成了白色的花朵,而少年破碎的心流出的鲜血变成了铃兰艳红的浆果。13、桔梗永恒不变的爱从前,某个村子里住着一位叫桔梗的少女,桔梗没有父母,独自一人住在家里。然而,有个天天找桔梗的少年说:“桔梗啊,我长大了,我要跟你结婚”,“我长大了也要跟你结婚”。两人就这样约好了。几年后,桔梗长成了漂亮的小姐,少年也长成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两人成了一对恋人。但是,小伙子为了捕鱼,不得不乘大船去很远的地方。“好伤心,没有你,我都不能活”。桔梗流着眼泪说到。“桔梗啊!一定要等我,我一定会回来的”,终于到了小伙子离开的那一天。“记得一定要回来,我等着你,再见”,少年向着大海出发了,越来越远,桔梗不停的流泪。可是,爱着桔梗的小伙子,过了十年也没回来,桔梗越看大海越伤心。因此,决定暂时去庙里“师傅,请教我平息心法”。“南无阿弥陀佛,想知道这些就要先把心空起来才行,不要被心里的姻缘所纠缠”。桔梗决心那么做,但是,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小伙子,所以少女总是总是跑去海边,就这样过了几十年,桔梗已经成了老人,看着大海的桔梗,想起总是不回来的青年,留下了眼泪。“祈求上苍,让我心爱的他一定要回来”。这时,神灵现身了:“桔梗啊,你不是到现在为止都忍过来了吗?”。“神灵,我想忘了他,但忘不了。”“啧啧!你苦等难受,可是,现在要放弃那份思念”山神灵先生说道。“神灵,不管怎样,我的心不变啊”“呵呵,忘记吧”神灵特别担心桔梗“神灵,我忍不住一直孤独”“不是让你放弃那份思念了吗?我要给你定下不能忘掉青年的罪。”桔梗的眼睛慢慢的闭上,身体变成了花。后来,人们就把那朵花叫做桔梗花了,桔梗花看着大海寻找着少年..14、雏菊隐藏心中的爱,何时能述..罗马神话里她是由森林的精灵维利吉斯转变来的。当维利吉斯和恋人正在开开心心地玩耍时,却被果树园的神发现了,于是她就在被追赶中变成了雏菊。也许正因为如此,纯情自古以来,雏菊就被用来占卜恋情。藉着一片一片剥下来的花瓣,在心中默念,爱我,不爱我。直到最后一片花瓣剥落,我们或许才有勇气去监守那份藏在心中的爱。15、石榴花世人都说你老气,可只有智者才知道你才是成熟的美,朴实无华的生活方式才是真正懂得发现生活美的人。蒨罗绉薄剪薰风,已自花明蒂亦同。不肯染时轻着色,却将密绿护深红芙蕾雅(Freya),北欧神话中美与爱之神,涅尔德的女儿;夏日化身奥都尔(Odur)的妻子;内心充斥着儿女情长缠绵的爱,同时也伴随着战士们英勇无畏的精神。曾领导着,勇敢的女武神瓦尔基里们,在硝烟弥漫战场上,挑选人类世界的英灵,将其安置在瑟斯瑞尼尔大宫。随着时间的流逝,奥都尔(Odur)渐渐厌倦了和芙蕾雅(Freya)一起的生活,独自离开居处,再也没有回来。从此之后,芙蕾雅(Freya)一人孤独地守在家中,伤心落泪;她的泪水滴在石上,石为之软,滴在泥中,深入地下化为金沙,滴在海里,则化为透明的琥珀。经过了无数个日夜,仍不见奥都尔(Odur)回来,芙蕾雅(Freya)最终独自出门寻找;她走遍了世界各处,伤心的眼泪伴随着她寻找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因此世界各处地下都有黄金。后来,终于在阳光照耀的南方安石榴树下,芙蕾雅(Freya)找到了奥都尔(Odur),那时芙蕾雅(Freya)的快乐就像新娘一样,无比的甜蜜。16、樱花绚烂的生命,却活的短暂。相传,以前樱花只有白色的,英勇的武士选择了在心爱的樱花树下剖腹。因为当一个武士认为自己达到了人生的辉煌,就会选择结束自己生命。所以樱花树下血流成河,从此樱花开出了红色的……樱花的花瓣越红,说明树下的亡魂就越多。樱花在樱花城中,静静的绽放了数月,每天都看到很多情侣在樱花树下,聊天,谈心,樱花的花瓣渐渐的飘落下来,美及了。所以,樱花就成为了爱情的象征。但是,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得到爱情,得到幸福,樱花树上的妖精(樱の花)也一样,她看到别人是那么的幸福,自己也想得到,就独自离开了樱花树。樱花的花瓣仍然在飘落,樱の花在人群中,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她找了好久好久,当她想放弃而回到樱花树上时,他出现了,他开始为她带来快乐,他开始照顾她,他们一起聊天到深夜。这才得知他是从遥远的国家,因船迷失了方向而来到了这里,樱の花听了,知道,他一定会走的,一定会回到自己的国家。樱の花为了珍惜这段时光,她每天都和他相遇在樱花树下,天天聊天……但是,好时光总是短暂的,他要离开了,他来和樱の花道别了。樱の花虽然早有准备,可还是禁不起这个打击,她背对着他,只说了一个字“哦”。他走了,在茫茫的海上,走了。樱の花一个人在樱花树下,哭泣着,樱花的花瓣为了安慰她,而飘落下来,微风吹过,满地的花瓣飘了起来,樱の花的心碎了,她哭了几天几夜,最终决定了,她是该回去的时候了。她看着樱花树,想到:我是樱花的妖精,我最终是樱花树上的一片花瓣,最终是只能看着别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自己是不会得到幸福的……就这样,她消失了,有人说,她回到了树上,有人说,她因为过度的失落,而化为花瓣,随着风一起去寻找他了……几年后,他回来了,他竟然回来了,他来到当初约定的地方,寻找着她,一直都没有找到,他失落了。原来,他回来是为了告诉她,他已经爱上了她。当他听到村里人在流传的传说时,他知道一切都晚了,他在樱花树下发誓,希望所以有情人能忠诚眷属,不要再有谁像自己一样错过了……这次,他再也没离开樱花城了,他还在不断的寻找着她的身影,直到死去…………几百年过去了,樱花仍然在绽放着,许多的情侣为了这个传说而来到这里,见证自己的幸福。不知道是命运的安排,还是……樱の花转世投胎成为了世人,她来到樱花树下,总觉得这里似成相识。风突然刮了起来,花瓣瞬间吹过,她的帽子被吹走了,被一名男子接到了,是他,他也来了,这一次,他们一定不会再错过了……17、桃花十里桃林,是你迷了我的眼,还是我乱了你的心。崔护是唐朝的一介书生他于一年的清明时节去郊外踏青在一农舍旁偶遇一美貌少女此时少女的面颊被院中盛开的桃花映衬得分外娇艳。崔护向这位少女要了一碗水喝才恋恋不舍地离去过后却久久不能忘怀少女的美丽容颜。第二年清明崔护又来到少女所住农舍却只见桃花不见美人原来少女竟因思念他抑郁而逝了崔护大痛。有位仙人感于此让那少女复活了成全了一桩美好姻缘。桃花遂成了这动人爱情的见证.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无论在何处,我始终在这桃林,等着你。初三:张兆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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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_3000字一个人漫步在海滩上侧对着无边际的海洋迎接将要到来的阳光海面上开始金波荡漾自由的开始不能由束缚结尾昨天的悲伤不能抹去今天的辉煌不能抗拒就让我们在梦乡中漫步沙滩接受阳光的沐浴接受大海的洗礼…初三:马晓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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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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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龙抬头吃什么_3000字二月二龙抬头这一天,吃什么呢?下面请看查字典优秀网为您带来的精彩讲述:普通人家在这一天要吃面条、春饼、爆玉米花、猪头肉等,不同地域有不同的吃食,但大都与龙有关,普遍把食品名称加上“龙”的头衔,如吃水饺叫吃“龙耳”;吃春饼叫吃“龙鳞”;吃面条叫吃“龙须”;吃米饭叫吃“龙子”;吃馄饨叫吃“龙眼”。二月初二吃爆米花有传说。相传武则天当了皇帝,玉帝便下令三年内不许向人间降雨。但司掌天河的玉龙不忍百姓受灾挨饿,偷偷降了一场大雨,玉帝得知后,将司掌天河的玉龙打下天宫,压在一座大山下面。山下还立了一块碑,上写道:“龙王降雨犯天规,当受人间千秋罪。要想重登凌霄阁,除非金豆开花时。”人们为了拯救龙王,到处寻找开花的金豆。到了第二年二月初二这一天,人们正在翻晒金黄的玉米种子时,猛然想起,这玉米就像金豆,炒开了花,不就是金豆开花吗?于是家家户户爆玉米花,并在院里设案焚香,供上“开花的金豆”,专让龙王和玉帝看见。龙王知道这是百姓在救它,就大声向玉帝喊道:“金豆开花了,放我出去!”玉帝一看人间家家户户院里金豆花开放,只好传谕,召龙王回到天庭,继续给人间兴云布雨。从此以后,民间形成了习俗,每到二月初二这一天,人们就爆玉米花,也有炒黄豆的。吃春饼叫做“吃龙鳞”是很形象的,一个比手掌大的春饼就像一片龙鳞。春饼有韧性,内卷很多菜。如酱肉、肘子、熏鸡、酱鸭等,用刀切成细丝,配几种家常炒菜如肉丝炒韭芽、肉丝炒菠菜、醋烹绿豆芽、素炒粉丝、摊鸡蛋等,一起卷进春饼里,蘸着细葱丝和淋上香油的面酱吃,真是鲜香爽口。吃春饼时,全家围坐一起,把烙好的春饼放在蒸锅里,随吃随拿,热热乎乎,欢欢乐乐。农历二月二吃芥菜饭是温州民间广为流传的习俗,并有“吃了芥菜饭不生疥疮”的说法。旧时,老百姓生活贫困,卫生意识淡薄,再加上缺医少药,皮肤病(如疥疮)患者多,且易传染。芥菜含有大量的叶绿素及维生素C,经常食用富含叶绿素及维生素C的蔬菜,能提高自身免疫能力,增强抵抗力,对人的皮肤有好处。故有“吃了芥菜饭不生疥疮”的说法。据说,这个习俗还有一段有趣的传说。一天,乾隆皇帝微服察访民情,到浙南一农户家中,发现一名饱读诗书的青年张某因家境贫困,无法进京赴考,只得在家苦读诗书。张某热情好客,请乾隆皇帝吃顿便饭。正当准备做饭时,张某发现米缸里的米不够吃,又没菜肴。张某临机一动,计上心来。叫其妻先准备开火,自己从后门出去到菜园里剥来一把碧绿幼嫩的芥菜,加点佐料,煮成一锅绿中夹白的芥菜饭。乾隆皇帝平时吃惯了山珍海味,生猛海鲜,且时至晌午,早已饥肠辘辘,一闻到这芳香扑鼻的芥菜饭,食欲大增,吃得津津有味,并赞不绝口,连问这绿里夹白的饭是怎么做的。张妻答道:“这叫芥菜饭,吃了不会生疥疮。”二月初二吃猪头肉也有说法。自古以来,供奉祭神总要用猪牛羊三牲,后来简化为三牲之头,猪头即其中之一。另据宋代的“仇池笔记”记录的一个故事:王中令平定巴蜀之后,甚感饥饿,于是闯入一乡村小庙,却遇上了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和尚,王中令大怒,欲斩之,哪知和尚全无惧色,王中令很奇怪,转而向他讨食,不多时和尚献上了一盘“蒸猪头”并为此赋诗曰:“嘴长毛短浅含膘,久向山中食药苗。蒸时已将蕉叶裹,熟时兼用杏桨浇。红鲜雅称金盘汀,熟软真堪玉箸挑。若无毛根来比并,毡根自合吃藤条。”王中令吃着蒸猪头,听着风趣别致的“猪头诗”甚是高兴,于是,封那和尚为“紫衣法师”。看起来猪头还真是一道佳肴呢,而且也是转危为安平步青云的吉祥标志。如今就有一道名菜叫做“扒猪脸”,经过选料、清洗、喷烤、洗泡、酱制等十二道步骤,历经十多个小时的烹饪,才能端上餐桌。“扒猪脸”有三种,一是原汁原味吃;二是蘸酱汁吃;三是卷煎饼吃。每一种吃法都有不同的滋味。“扒猪脸”肥而不腻、肉骨分离、糯香可口,给现代人带来了美容、健脑的效果。“二月二”吃现代“扒猪脸”,回味古代的餐饮历史,真是一种当代与历史交融的完美体验。原来二月二还有这么多吃的风俗。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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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不屠龙(五)(六)_3000字五、落难的公主公主被龙掳走了!这个晴天霹雳让国王差点中风,王后则在看到公主窗下的龙脚印时直接昏了过去。整个王宫像开了锅一样,人们急得团团转,皇家卫队已整装待发,随时听候指令前去搭救公主,国王发布诏令,能救回公主的勇士不仅可以娶公主为妻,还会得到一块广阔肥沃的封地作为奖赏。诺亚王子也快马加鞭地连夜赶回,风尘仆仆地冲进王宫,说:“父王,我去把妹妹救回来!”这件事他也有责任,只是没想到薇拉会玩火烧身,再说罗奇山上已经很多年没有龙的踪迹了啊!英勇的王子赶去营救公主,路上暂且不提,先说薇拉这边。她晕头胀脑地被雪莉掳走,只听到耳边呼呼的风声,头很晕,如果不是胃里空空,她恐怕早吐了出来。薇拉费力地拨开被子,探头往外看,先是被一颗巨大的龙头吓得尖叫,然后发现自己距离地面差不多有几百米的距离、下方全是尖锐的岩石时,又发出第二声尖叫。“闭嘴!”雪莉下意识地想抬手捂耳朵,差点把薇拉丢出去,她低下头,威胁道:“你再叫我就要喷火了哦~”这句威胁很够分量,害怕变成一条烤鱼的薇拉乖乖地闭上嘴,心惊胆颤地四下张望,发现这条红龙正抱着她飞,掠过纵横起伏的山脉,朝山顶浓雾笼罩的城堡飞去。父王不是说龙已经被杀死了吗?!薇拉不敢乱动,也不敢朝下看,只好把视线定在这个恐怖的大家伙身上。如果不是声音一模一样,打死她也不相信这条恶形恶状的喷火龙就是刚才闯进她房间的少女。“你要带我去哪里?”薇拉按住噗嗵乱跳的胸口,强作镇定地问。“迷雾城堡。”红龙用“明知故问”的眼神瞥了她一眼,把被子裹紧了一些,免得把娇贵的公主殿下冻感冒。薇拉低呼一声,大眼睛盈满泪水,颤声问:“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哦!这个故作可怜的惹祸精轻而易举地让她心*!红龙扭过脸去不看她,心里默默地为恶龙祈祷。亲爱的哥哥,希望你会对这个天使外表的小恶魔感到惊喜……事实上,她亲爱的哥哥——恶龙奥兰多在看到薇拉的时候,只有惊,没有喜。“见鬼,你把她弄来干什么?!”在乏味的飞行中睡着的薇拉被震耳欲聋的怒吼声惊醒,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被丢在墙角,烛光映出两道人影,那个背对着她的男人正是把她吵醒的罪魁祸首。“她给我们找了那么多麻烦,总要稍稍回报一下。”这是雪莉的声音。薇拉*眼睛,朝正在争执的兄妹俩看过去。老天,他可真高!从背影看高壮得像一座山,连这间气势恢宏的宫室都因为他的存在而显得逼仄起来,他的吼声更是大得像打雷:“那也没必要把麻烦的源头弄过来啊!你还嫌不够麻烦吗?”在说绕口令吗?麻烦的源头好像是指她殿下,薇拉拍拍胸口,整理了一下头发,慢慢站起身来,彬彬有礼地开口:“请问……”剑拔弩张的兄妹俩齐刷刷朝她转过身来,薇拉的心脏差点从嗓子眼里跳出来——那个男人不仅身材魁梧,长相也很吓人。他逆着光,所以她看不清他的五官,不过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庞和凌厉迫人的气势就够让她脚*,薇拉后退一步靠在墙上,未说完的话和口水一起吞了下去,头皮一阵阵发麻。瞧瞧她得罪了什么人!竟然公开放话要恶龙的心脏,现在可好,本尊来找她秋后算账了,怎么办?她会不会被切成八段放到锅里煮……薇拉在脑中构思出一幕幕公主受难图,把自己煽动得泫然欲泣,然后用泪盈盈的眼睛看着对方,一副“你要吼叫我就哭给你看哦”的委屈相。奥兰多当然没有对她吼,事实上他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怎么会有这么美丽的小东西?像一朵带着晨露的百合,清澈透明,楚楚可怜,神态娇柔荏弱,一副被吓坏了的模样,让人觉得在她面前大声说话都是一种罪过。她一双秋水凝波的眼眸映出他的身影,一向豪迈不羁、粗枝大叶的恶龙奥兰多竟然觉得拘促起来,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想寒暄几句打消她的恐惧,又搜遍枯肠也找不到合适的开场白。雪莉冷眼旁观,无奈地叹了口气——她还没数到三,奥兰多就沦陷了。“薇拉公主,这位就是我哥哥奥兰多。”关键时刻还得她出来救场,雪莉站在恶龙和公主之间,摊开双手,“也就是你想要的心脏的主人。”“不!我不相信!”薇拉捧着面颊摇头,发出柔弱的低呼:“你一点都不像个坏人……呃……坏龙。”这一记马屁拍得好!奥兰多冷峻的脸庞绽开笑容,低头看着尊贵的公主,柔声问:“你是约翰国王的女儿?”约翰是她爸爸的名字,就是多年前的屠龙(未遂)勇士,薇拉一颗心提了起来,战战兢兢地点头。老实说她也很好奇这头龙为什么还活着,她的父王可没有吹牛皮的习惯。奥兰多笑意更深,眼中流露出几分赞赏,说:“欢迎来到迷雾城堡,薇拉殿下,我们会好好招待你的。”最后一句似乎别有深意,薇拉听得心惊肉跳,惶然看着他,这回不是装的,是真的害怕到发抖——天啊啊她虽然有不少坏心眼和恶趣味可是从小到大都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千万不要让她在花样的年华就凄惨地香消玉殒死无葬身之地……奥兰多纳闷地皱起眉,不明白为什么在自己主动示好之后,她反而更害怕了,一副随时会昏过去的样子。雪莉在一旁掩口偷笑,在小公主吓破胆之前再一次出声:“奥兰多性格直爽,不会拐着弯子骂人,你照字面意思理解就可以了。”原来如此,薇拉松了一口气,对奥兰多屈膝一礼,羞涩地笑了:“谢谢您,奥兰多先生。”大个子被她的笑容迷得找不着北,只会摸着脑袋呵呵傻笑。薇拉抬头打量他,在放下恐惧之后觉得他的容貌要顺眼多了,不是像诺亚那样俊美白皙的贵公子模样,而是粗犷豪迈、充满男子气概的俊朗脸庞,和雪莉肖似的浓眉大眼,高而挺的鼻梁,刚毅的薄唇,不经意散发出的霸气和骄傲让别人明白他不是好惹的,不过他的声音却很好听——在不吼叫的时候——低沉中略带沙哑,仿佛陈年美酒一般醇厚,催人欲醉。他的笑容也很真诚,眼中是毫不掩饰的赞美,反而让习惯了倾慕视线的薇拉脸颊发热,心跳也开始加快。雪白的脸颊一抹绯红像映在雪地上的晚霞,奥兰多失神地看着她,突然注意到她穿着单薄的睡衣,这才后知后觉地吼叫着要雪莉带她去客房休息,不要让他们的客人冻死。薇拉并不觉得冷,在面对两头龙的时候,就算他们不喷火也会使气温提高,不过她还是乖乖地跟着雪莉走了,原因之一是她太困倦了,没力气维持皇家风度,原因之二则是她不喜欢在奥兰多面前时那种怪异的感觉,他的笑容会让她思绪混乱,一点也不像平时那样气定神闲。六、旧账总要重翻一觉睡到天觉,薇拉精神饱满地起床梳洗,发现床边放着一套白色衣裙,篷起的裙摆笼下层层叠叠的薄纱,璀璨的珍珠点缀其间,衣袖和领口皆饰以华丽的花边,让她不由得惊讶在恶龙的城堡里竟然有这么精致而女性化的东西。当然,雪莉是女人没错,但是薇拉敢打赌她对蕾丝之类的东西一定敬谢不敏。在房间里磨蹭了很久,把自己打扮得光彩照人之后,薇拉走出卧室,在城堡里闲晃。这座城堡年代久远,比她爸爸的王宫还要大,高大严谨,巍峨壮观,没有任何华而不实的花哨装饰,朴素而宏伟。由于建在山顶上的关系,清晨的雾气迷迷蒙蒙地飘散进来,整条长廊白雾涌动,顽皮地追逐着人的脚步,让人油然生出置身仙境的感觉。薇拉站在一根石柱旁边,深吸了一口凉润清新的空气,绽开满足的笑容。好久没有这样畅快地享受未被污染的空气了,比起王宫里无处不在的薰香和花香,她更爱这种不带任何杂质的天然味道。有几只小鸟拍着翅膀从她面前掠过,无忧无虑地唱着歌,薇拉身体前倾,朝它们伸出手去。一只鸟儿停在她手上,歪着头看她,啄了啄自己的羽毛,又飞开去追赶同伴,薇拉目送它远去,不知不觉将身体探得更远,纤细的身影几乎要融化在浓浓的雾气中。“小心!”低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奥兰多伸手将她揽了回来,提醒道:“下面是万丈深渊。”“咦?”薇拉扶着栏杆往下看,除了一片缭绕的云海之外什么也看不到,她转过身,微笑着点头:“早安,奥兰多先生。”奥兰多松开环着她腰的手臂,卷起一股旋风朝下挥去,狂风驱散了云雾,薇拉定睛一看,不由得低呼一声,吓出一身冷汗。原来城堡的这一面墙下是光滑如镜的悬崖峭壁,高不可攀,底下的溪谷只能看到窄窄一线,如果她刚才不小心掉下去,这个高度够让她背完一首十四行诗才落地安息。“薇拉公主?”奥兰多浅笑着看她,薇拉这才意识到自己正抓着他的衣服,身为公主这真是太失体统了,她脸红红地把手背到身后去,不自觉地想要后退,结果差一点再度把奥兰多吓得灵魂出窍,长手一伸把她搂回来,叹息道:“薇拉公主,容我再次提醒,身后是悬崖。”为了自己的心脏着想,还是快些带她离开这里为好,奥兰多这回没有放开她,自然而然地揽着公主的纤腰穿过长廊,说:“早餐时间到了,雪莉也在等你呢。”“谢谢。”薇拉没有甩开他的手臂,一直被带到餐室,连她自己都奇怪为什么会对这家伙如此宽容,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出于得罪人的一方对被得罪一方的心虚及愧疚——破天荒地,她竟然对自己恶作剧之下的被害者产生了愧疚。早餐很丰盛,薇拉注意到这座城堡很冷清,一路过来也没见到侍从,她优雅地摊开餐巾,忍不住问:“这里只有你们兄妹两个吗?”“是啊,没人敢*闯恶龙的家,除了最近那些想获得某位美人芳心的勇士们。”雪莉意有所指地回答,让薇拉心底的疑问再度浮上来,她将目光转向奥兰多,轻声问:“奥兰多先生,您认识我父王吗?”奥兰多表情有些不自在,迟疑了片刻,点点头,薇拉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声音好无辜的:“如果这个话题让你不快……”“没有,他在难为情而已。”雪莉打断她的话,解释道:“以前奥兰多是一头嚣张蛮横、无恶不作的龙,自从被国王打得半死之后就幡然醒悟,开始修身养性,变得安分守己了。”“我很敬重国王陛下。”奥兰多严肃认真地澄清她的误解,“是他让我获得了新生。”听起来好感人哦!薇拉一手托腮,说:“原来如此,那么当时父王手下留情了?”“他在我这里开了一个洞。”奥兰多在胸前比划了一下,那位置离心脏不到一寸,“然后我因为受伤太重进入休眠状态,国王陛下就离开了。”幸好他没把他埋起来,他才能在漫长的沉眠中渐渐恢复。原来是这样,父王一定以为恶龙被杀死了,否则他一定会再补一剑的,不过这丝毫不妨碍他的英明神武,身为继承人之一的薇拉不禁有些得意,笑到一半,突然意识到被害者就坐在她面前,她不笑了,装出惋惜的表情,说:“真是抱歉,我对过去发生的事情深表遗憾。”她毕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把恶龙刺激得恼羞成怒对她一点好处也没有,所以薇拉忍痛放弃给他伤口上撒盐的乐趣,眼中充满歉意,说:“我打扰了你们平静的生活,请原谅我。”她还没有蠢到故意去挑战比她强大许多的存在,这一次真是大大地失策,现在被抢到恶龙的城堡,她除了道歉,还能怎么办?“还好啦,反正上来挑战的都是一群饭桶,我和哥哥很容易就把他们打跑了。”雪莉摇着手指,笑吟吟地看着薇拉,说:“看到你,我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会那样自不量力了。”正说着,外面远远地传来奇怪的鸟鸣声,奥兰多站起身来,说:“是报讯鸟,又有人到达山顶了。”“我去,你留下。”雪莉踢了他一脚,示意他留下来陪薇拉,然后取过佩剑冲出城堡。薇拉低下头,神*地揪扯着餐巾,声如蚊吟地说:“对不起,我没想到会给你们添这么大的麻烦。”“没、没关系。”奥兰多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薇拉在心里暗暗做了个鬼脸,抬头看他,说:“如果我知道奥兰多先生还活着,绝对不会提出那样不近情理的要求。”虽然说敢吃恶龙的豆腐就要有付出代价的觉悟,但是她真的没想到这家伙还有命找她算账啊~“我知道。”奥兰多绽开一个迷人的微笑,绕过餐桌来到她身边,“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公主,不会伤害任何人。”善良?她回以一笑,没将不悦的表情流露。这家伙难道又是一个被她的外表迷惑的笨蛋吗?原本以为他会与众不同……薇拉!停止这种异想天开的念头!他只是一头远离人世太久以至于脑袋生锈的蠢龙而已!薇拉命令自己不要放太多心思在奥兰多身上,可是这太难了,他坦诚、热情、充满魅力,如果出现在社交界一定会被名媛淑女们包围的。“薇拉。”这是他第一次直接叫她的名字,声音低柔得让人心脏颤抖:“雪莉*自把你掳来这里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我会尽快将你安全送回。”薇拉天真地眨眨眼睛,问:“如果我不想回去呢?”“什么?”奥兰多惊讶地望着她,薇拉甜甜地一笑:“这里很可爱,我还不想回去。”六年级:兰若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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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病_30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米特小镇略微脱离相聚不远的路加城,有自己的社区政府和服务中心。米特镇中心偏东方有一处小教堂,奶油棕色的外墙漆由于长久未复修而有些剥落。教堂住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他叫法厄同,古希腊神话中的太阳之子。他不留着胡须,却微笑得迷人。他每日在教堂祈祷、教唱诗班少得可怜的女孩念祷告祈福的歌。“神是如此的爱着我们…“when i look back,use Garden is a dream to me.It was beautiful,surpassingly beautiful,enchantingly beautiful;and now it is lost and i shall not see it any more.(当我回首往事,伊甸园于我就好像一个梦,那是一个美丽的梦,美丽得超凡绝伦,美得令人销魂;可现在,梦境已经消失,我再也不会看见它了。)[夏娃日记]”哦,是的。法厄同笑着纠正孩子们如鹿一般奔走的音,又低下头去弹钢琴。我或许需要小提琴,以后,或者将来。法厄同想。与此同时,法厄同的小儿子正抱着膝盖坐在小教堂后的台阶上。他叫特洛亚。忽然一阵风吹过,他抬头,看到暮色也同浅色披风,从天边的太阳滑落到梧桐树的臂膀上。忽然的,他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狡猾的缝,然后拍着手蹦蹦跳跳地进了磨坊。“妈妈,我明白父亲需要什么了!你听我说……”“哦……亲爱的特洛亚,你可要同我保证,要把这个惊喜保密,明白吗?”母亲微笑着放下手中的黄豆,用手轻轻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晚上,特洛亚抱着这样一个美好的梦睡下了。他梦到在父亲圣洗日的时候父亲的微笑,略微的勾起嘴角……真迷人。第二天醒来时,父亲已经敲过晨钟。“好孩子,该去上学了。”“不,父亲,我不愿意上学。我宁愿在教堂后面背成段的圣经。”“可以回来以后再背的,孩子,你现在需要上学。”特洛亚宁愿一个人,因为他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在光明中,若被孤立,就会畏惧黑暗。如果一开始就是在黑暗中,就不会丝毫留恋光明。特洛亚说,学校就是光明的地方。即使光明,是并不一定舒服的。不、不是的。法厄同的神职使他的生命一团糟。在米特镇,没有人相信上帝的存在,信上帝不过是大城市里有钱人与极穷人挥霍乞讨的地方--法厄同是不被需要的啊。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父亲不受到欢迎,那么他的孩子也注定是懦夫。在这样一个小镇。而那些唱诗的姑娘,也是穷孩子,她们又爱唱歌。其中一个穿墨绿色长裙的姑娘就是如此,她爱唱歌,爱舞蹈。她同特洛亚一般的年纪,名字是法厄同取的,苏拉。她的眸子是墨绿色的,微笑时美丽得如同湖面荡漾开的涟漪。她棕色的微卷的长发有时绑着蝴蝶结,在她舞蹈的时候它也会跳动着,就好像是苏拉赐予了它生命,也带着它飞舞。苏拉,她爱着的是法厄同。没办法不爱的。“导师,我的一切都是你所给的……包括名字。所以,我爱你。”她说。“你还太小了,明白吗?”法厄同摇头,拍拍苏拉的肩膀,“你只有十五岁,同我的儿子特洛亚一般的大。”法厄同又笑了,他低头似乎是询问着:“小苏拉,你明白的。”苏拉的初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在米特小镇的暮钟声里化成了风,飞走了。特洛亚坐在教堂的台阶下,他听到了。于是他很快告诉了别人。因为父亲是母亲的,不能被苏拉抢走,不是吗。如特洛亚所预料的,这种话在小镇总是传得最快的。“小苏拉爱上了法厄同。”“不,法厄同一定是不忠了。不定苏拉是他的女儿……我倒是要瞧瞧!”“法厄同就是那个微笑迷人教士啊,他怎么会这样做?”“哦!真是米特镇最可耻的事情!”……特洛亚没有想到,父亲是因为他而被镇长关起来,要求反省。而苏拉整日坐在钢琴旁哭泣。当她出来买面包时,身旁的人如同躲避瘟疫一样躲开她。当她走到路口,又被小孩子们扯着墨绿色的长裙,脱下她的黑色布鞋。(注:少女失去鞋,在德国包括很多欧洲国家中意味不贞。)特洛亚没有上学,只是远远地跟着苏拉。“请、请给我一份面包。我…”苏拉踮着脚尖举起手中的硬币。“喔!这不是小苏拉么?”老克姆达眯眼看着女孩摸摸下巴,“不如你跟着我好了,那个穷教士又无法给你最好的面包和牛肉……你说呢?”“你胡说!我没……”苏拉瞪大了湖水一样绿色的眼睛。“那你这个裙子是如何破的?你的鞋子又是被哪位偷去了的?哈哈!别告诉我是你半夜剪碎了它们!”老克姆达的手伸向了苏拉的肩膀,揉了两下,“面包算送给你好了小苏拉!”苏拉拍掉了面包,后退两步,然后跑开了。她一定哭了。特洛亚摇头。对不起,苏拉。对不起。特洛亚带着面包去镇长那里去看望父亲,父亲原本就消瘦,又更加瘦了。“父亲,对不起。”“傻孩子,说什么呢!”法厄同温柔宽和地微笑,“愿主宽恕,你说对吗?”特洛亚从镇长那儿回来,他温习了功课后又去看母亲,母亲正在织着袜子。“母亲,冬天快来了。”“嗯,所以衣服需要多一些、袜子要厚一些。”“如果,一针织错了,又该怎么办?”“哦…我们拆开他们,然后重新织好,不是吗?”“可是…如果无法重新来呢?母亲,如果是说错的话语,如果是犯罪了……怎么办?”特洛亚头埋得很低。母亲笑着放下手中的针,然后说:“可以要求上帝宽恕你,人都是会错的。很多错误都会很快被人们忘记,只要真心忏悔,会得到神的原谅的。”特洛亚点头,他告别了母亲,带着剩下的牛奶和面包去了教堂的钢琴房。她依旧在哭,光着脚丫,裙子如同被泥浆汲过一般。“苏拉,不哭了,好吗?”苏拉立刻从角落跳起,躲到钢琴后面。她擦干了眼泪,然后站出来。“谢谢你,特洛亚……你是好人。”特洛亚觉得心里堵得慌,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苏拉。第二天,特洛亚到学校,学校的一个男孩子沮丧着脸说家里的猪死了。特洛亚哼了一声,他知道那个男孩子就是老克姆达的宝贝儿子,心中替苏拉开心了一下。放学后,特洛亚再去看苏拉,她正在钢琴房里跳着舞。法国德彪西的[moon light]回荡在钢琴房中,苏拉旋转着圈,微微抬着下巴。特洛亚第一次发觉苏拉是这么漂亮,她灵巧得如同舞精灵,骄傲又自如。“苏拉……”特洛亚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多余又平凡。特洛亚摇头,跑回了磨坊。第三天,特洛亚垂着头打着哈欠上学去,母亲依旧织着袜子。“哦,小特洛亚,因为你的提醒我才发现袜子出了线头呢!亲爱的,路上要小心。”“特洛亚,你明白么,今天不用上学了!老克姆拉的猪病死了,老克姆达和小克姆达都急得发高烧呢!”多德从教室走出来。“哦…为什么又不用上学了呢?”“因为大城市里面来人参观咱们特米镇,校长被要求让老师们做向导。”“唔…这样啊。”第四天,一群民兵踹开了教堂的门。“喂,米特镇出了瘟疫,要被封镇,你们若是有病的呆在家里别出来惹麻烦。”“啊!瘟疫!…我的父亲呢?那么我的父亲呢?”特洛亚急忙跑过去。“滚远些,不要靠近。”民兵踹开特洛亚,“你那个犯禁忌父亲,或许就呆在牢狱里面不能出来了吧。要明白,学校学生们的剩菜里分给老克姆拉的猪饲料也有部分被偷卖给了镇长的狱卒……老克姆拉的猪死干净了,又换了老克姆拉一家!那老头平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民兵类似发牢骚,又再次踹远特洛亚,“你同你父亲,不定会把晦气带给我…滚远些!”民兵走了,特洛亚揉了揉摔疼的胳膊和屁股,苏拉从钢琴房的房门后面跑出来扶起他。“没事吧,特洛亚?”“你让开,不要靠我这么近!”特洛亚瞥开头,又想了想,“还是谢谢你了苏拉,我只是在担心我父亲。”“会没事的…法厄同会没事的。”苏拉安慰着,“因为他是好人,不会死的。”“嗯,我明白。”第五天,已经有二十个人出现了高烧的症状了,父亲依旧没有消息。第六天,镇长逃跑了,父亲回来了,带着迷人的微笑。第七天,教堂内挤满了祈祷的人,他们或者躺着,或者站着。第八天,米特镇已经死亡超过二百人。他们做了共同的梦,自己变成疫病患者,高烧、舌根溃烂、流口水、皮肤鳞片状脱落……第九天。“相信神是爱你们的…“愿神指引我们救赎之路“愿神启发我们美好品德“愿神使我们恒于正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耶和华手握光电乘云万千“命各星宿运行燃亮漆黑高天“他使火山吐焰,拿融岩作炎剑“划割出山河只手分开海与天“他将光阴锻炼成无穷尽的线“从那空间滑行从未有起点终点“我们是神的儿女,踏着现实,仰望希望……”第十天,疫情开始减退。特洛亚和苏拉提着水和面包奔跑着送给别人。依旧封镇,不允许医生和商人进入,不允许镇内病人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镇的人……”“哦,他们是妖怪!”“没错!上帝怎么可能存在呢!不过是法厄同的诡计罢了。”“全镇的人,即使是博士们也没有这个救人的能耐!是他们让我们无辜的亲人死亡的!”“对!烧了法厄同!”窗外,特洛亚的面包篮掉在地上。他顾不得捡起,跑回了教堂。第十二天。“亲爱的特洛亚,你明白的,是他们的善良觉醒了,所以才会得到上帝的救赎啊!又如何会伤害你与母亲呢?”法厄同微笑着,左手抱着苏拉母亲赠予的小提琴弓,右手替它揉上松香。“父亲!”特洛亚跺起脚,“你为什么要相信他们!为什么要救他们!他们非但不会感谢,还会杀了你啊父亲!”“小特洛亚,你还太小了,是啊,所以你才不能明白。”法厄同将提琴置在左下巴,轻轻勾起右手的弓。他闭着眼睛,微笑着。一如的迷人。第十三天。法厄同被人们绑在城门的未达河旁。“法厄同,你还有什么需要说的么!”“恶魔!善良慈悲的米特镇人将同意你死前最后一个愿望。”“你的夫人与小小情妇……”一阵讥笑,“我们同意你选择一个!哈哈!感谢我们吧!”“苏拉?”法厄同皱眉问道。“嗯,法厄同,我在。”苏拉低头,绿色的眼睛满是忧伤。“苏拉,你一直喜爱小提琴的声音。”法厄同轻轻点头,“你母亲在生下你时去世,她便是优秀的小提琴手。”“苏拉,我今天要为你拉你母亲最擅长的[梦幻],你要认真的听。”法厄同低头解开了绳锁,解开背上的白色布包。他取出小提琴,闭上眼睛。如若我拥有法力,我愿意记录下那一幕,记住法厄同的琴声和苏拉的旋转。但是,善良的你们要明白,琴声只能感动有灵魂的人。米特镇的人们不耐烦地打断了独奏,他们举起火把,扬言要烧了这个恶魔。“宽恕你们……愿主,宽恕你们!”法厄同睁开眼睛,眼泪留了下来。[完][后记]第十五日。特洛亚、母亲,法厄同以及苏拉。他在一条木船上,任船漂流。哦,今天是法厄同的生日,母亲送给他一副手套。“虽然说,本意是织袜子……”“亲爱的,我喜欢。”法厄同微笑着看着她。“你明白吗法厄同,我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苏拉咬着下嘴唇摇头叹气。“小苏拉,”法厄同笑着说,“你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小孩子身上的奶香让我想到这是上帝的花房。”其实,这是一部悲剧小说。传教士由于流言被无知的野蛮人关进囚笼,而当灾难降临,那些人信仰传教士,依赖着他。然而,当灾难过去后他们重新甚至更加虐待传教士。最终他们在河边乘船离开了米特镇。事实上,本来是想让米特镇在他们逃跑后被外镇的人民烧掉的。毕竟有过瘟疫的小镇,在没有提供任何医生的前提下一定还是存在问题的。可是,我觉得太残忍了。毕竟用火烧了那么多生命==其实,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瘟疫。[落林笔至]南通市第一中学高二:陶欣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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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葬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故事梗概:姐姐从小喜欢海,她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姐姐与姐夫结婚前几天大吵了一架,然后勾出姐夫以前的很多感情纠葛。。。我在CD店里遇见的少年,暗恋的姐夫,出车祸而死的姐姐……【一】我我是一个人来的,海浪拍打着礁石,海风润湿了我的双眼,浩瀚无言的海,还有成群的海鸥。姐,我来看你了。我轻声说。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姐的样子——长发,会笑的眼睛,总是喜欢穿素色衣服。我俯下身把海水拍在脸上,仿佛是我姐在抚摸我。我沿着海滩一直走一直走,远处有个人影,渐渐的,凸显轮廓。【二】姐姐从小就喜欢海,她常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让她的灵魂在海里,与海共存。那个时候姐姐很疯狂,她不仅收集海的照片、看关于海的电视,而且一直计划的要到海边去玩,去听听海浪的声音,踩在沙滩上,和小螃蟹捉迷藏。我姐比我大七岁,她为人善良谦逊,从来不喜与人吵,凡事也总是让着我。24岁的时候姐交了一个男朋友,我叫他姐夫。到了差不多的时候,两家人家长都说结婚了好了,那就结婚吧。但是就在要结婚的前几天,他们大吵了一架。那晚我没有睡着,耳朵贴着墙,听我姐和姐夫在隔壁吵架。姐夫说:“痕,你要相信我,我和她真的没什么……”“凭什么相信你?姐姐有些自嘲的语气。难道我相信你的还不够么?”姐夫沉默。姐姐说:“姜,我们都要结婚了,你就不能和她断了来往?”“你也知道,我对她是有愧疚的……现在,我只是见了她一面而已,并无其他……”“好,既然你那么想见她,那你现在就去见吧。”姐姐冰冷的语言。姐姐是爱他的,因为爱的刻骨,所以才那么在乎。我听见姐夫走了。走之前,他说“痕,等你冷静下来了,我再来找你。”然后是关门的声音,和姐夫有些沉重的脚步。姐姐房间里的灯,长久都开着。我瞄了眼时钟,十二点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作祟,我居然想去找我姐夫,一种很强烈的冲动。没多犹豫,穿了鞋子,披了衣服就去找我姐夫了。我并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去我们经常喝冷饮的店里——店早已打烊,我又去麻辣烫的铺子,他也不在,我走了好几家店,才从一家咖啡店的外面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我走到里面。“姐夫。”我叫他。“你怎么来了?”他的语气,似在批评。“我只是想来看看你。”“都这么晚了,快回去。”他的语气,没有表情。“乖,听话。”我却是坐下了。“知道你心情不好,姐夫,向我倾诉吧,保证保密。”……许久,他帮我叫了一杯牛奶,我不依,我说要咖啡,他说“小孩子喝咖啡不好。”他啜了口咖啡:“二丫头,你应该是听见我和你姐吵架了吧……她说的那个女的,是我认识你姐之前的女朋友,那个时候,也是我一时冲动吧,她怀孕了,本来怀孕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学校里却是传的沸沸扬扬的……迫于无奈,学校把他开除了。”他一口把整杯咖啡灌下。我盯着姐夫,这个老实的好人,他必然不会在大学时做那样的事,他必定是隐瞒了什么,或者,是被人诬陷?我没有继续胡思乱想下去。“昨天,那个女的说她肚子疼的厉害,可能是之前人流留下的后遗症。于是我陪她去看病。在医院,却被看感冒的你姐打个正着,于是……”“去哄哄我姐吧。”我也有些沮丧了“她心很软,哄哄她就没事了。”“会的”他说。一连几天我姐夫都对我姐言听计从,他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在我和我姐夫的劝说下,姐姐才终于消了气。【三】大学的时候姐夫是当之无愧的的校草,班里很多女生都暗恋他,但是他一个都不喜欢,直到他遇见了苏寻。苏寻是那种瘦长又不失气质的女人,她和姜同是轮滑社的社员,冰雪聪明的她一开始就装作不会溜冰,让姜去扶她,有时候甚至故意跌在姜的怀里,一来二去,姜对她也有了感觉。这之后两个人隔三差五的约会,一起出去玩,参加社团活动,一起去陌生的地方散步。但是苏寻的父母并不同意她和姜在一起,姜在苏寻家帮着洗盘子的时候母亲把苏寻拉到了房间里,说这样的穷小子她也敢要?母亲又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苏寻听不下去了,到了外面拉起姜的手就走。后来,苏寻迫于无奈和姜提出了分手,那天姜好和苏寻两个人在包厢里喝酒,姜先是不解地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分手!”接着猛灌啤酒,苏寻坐的离姜很远,扭过头默默地哭。后来的事姜都不知道了。直到两个月后苏寻过来找姜,满脸焦急。她说,她怀孕了。她说了那次酒醉后发生的事。姜默默地接受了,他陪苏寻去医院,其实并不是姜让苏寻怀孕的,他们分手之后,苏寻又找了个男朋友……姜却一直蒙在鼓里。【四】我是在CD店遇见他的,宋陌。只是因为一同等了刘惜君的专辑《贝壳风铃》。“你拿吧。”看见另一双手,他礼貌地退出了。“不……还是你拿着吧,过几天,就应该会进货了。”我谦和地笑笑。“其实刘惜君很多歌我都很喜欢,尤其是这首《贝壳风铃》,甜美的嗓音,人又漂亮。”宋陌付了钱,和我边走边聊。“诶,你有去过海边么?”未等对方回答,便又开口“MV里的海边,超美的……”“有两三年没去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才第一次遇见宋陌,但是脑子里却又像存了他无数的影像,他的眼神,有种说话不出来的柔和,忍不住把心里所有的秘密都像他倾吐。“其实,我一直都想去海边。”我似是喃喃。到了分岔路口,他说“周芷,很高兴遇见你,我走啦。”他把CD塞进我手里,“BAYBAY。”“诶?”我想跑过去换给他,可他的背影像风,一下子就飘出了我的视线。【五】姐夫与前女友分手也有两年了,他的哥们都劝他再找一个,他却摆摆手“这种东西,强强求不来的,看缘分。”谁知道,缘分真的被他遇着了。姐夫和我姐的相遇纯属偶然,一群人在KTV里唱歌,我姐的歌声优美,一连唱了好几首,是当之无愧的麦霸。一下子就吸引了姐夫。打听到我姐在学校附近的KFC打工的时候,姐夫也去打工了,姐夫为人老实,也不是特别聪明,他只会帮我姐端端菜、拖拖地、有送外卖的话他也帮着去送。关怀备至是必须的,感冒了去看她,给她送饭。因为帮我姐买学习资料而跑遍整个镇。慢慢地,我姐也喜欢上了这个温柔妥帖的男子。他什么都会——会做一桌子美味的菜、会处理伤口、会逗人开心,吵架了也必定是他先让步。当然,我姐跟我姐夫也有吵架的时候,那个时候姐夫会打我姐的电话,我姐问“干嘛?”他只是用疼爱的口气说“我想听听看,你还在生气么?”“没了没了。”姐姐不耐烦地说。“那给我笑一个。”“不笑。”最后姐夫逗的我姐笑了。他们顺利地和解。当然也闹过分手,记得闹得最僵的一次是我姐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晚上我姐把手机开机,满满的都是姐夫的短信,47条!类似于“不要分手了好么。”“你回来。”我姐当场就被感动了。后来又和好如初。【六】周六书店里有小四《幻城》的签名售书活动,我被人群拥着往前挤,现场热情洋溢的气氛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周芷!周芷!”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拿了书挤出来。“呼,人真够多的,差点没被挤死。”“周芷,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他挠挠脑袋“接下来我要去麦香村,不知道能否请你喝一杯?”“额……当然可以。”宋陌给我点了一杯哈密瓜奶茶,一上来我就哧溜溜地吸掉大半杯。“渴。”我抱歉地对他笑笑。“对了,你给我讲讲海边的故事吧,你什么时候去过来着,两三年前?”“恩,那个时候我阿姨他们在青岛做生意,于是我也去那里玩了,海水很清,海边的沙子踩上去感觉很棒。”之后宋陌执意送我回家,我没有推辞。路上宋陌一直讲话,讲很多有趣的事,我笑点很低,被他逗地差点岔气。“其实。”他望着我“你笑起来挺漂亮的。”我被他说的很不好意思,匆匆地摆手告辞。【七】记得姐夫刚来见我父母的时候,我还是很排斥的,姐夫话少,吃饭时基本是你问我答的形式。“姐,你怎么会看上他。”我不解地撇撇嘴。“以后你就知道他的好了。”她莞尔一笑。以后凡是姐夫在我家,我都会使唤他,买零食啦、修电脑啦、修电风扇啦,各种维修他都会,甚至家里的保险丝烧坏了他也会换,完完全全像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了。当然,姐夫对我姐更是好的没话说,每次的菜里都是我姐爱吃的菜,不让我姐洗碗炒菜,我姐说一他绝不敢说二。后来我也渐渐接纳这个男人了。周六,姐工作,姐夫就会开摩托车,驾着摩托车带我到外面兜风。风里,他的声音故意很大。去吃什么,二丫头。他和别人一样,叫我小二,或者二丫头。其实我不喜欢那个称呼,根本不喜欢。去喝冷饮。我大声回答他。秋天诶。他的语气,开始迟疑。不,我就要吃。现在的我怀疑,那时候我任性到不像十七岁。我总是问我姐夫很蠢的问题,比如说,姐夫,你很爱我姐么?是。有多爱。很多。会一辈子在一起么?是。现在才明白,所有的话,都是空话。承诺无论多重,都会褪色。我低头吃刨冰。秋天里吃刨冰果然是个正确的选择,很爽,冰到我的舌头泛白。关键是有姐夫心疼的看着我。姐夫总是爱指责我,和我顶嘴。他老是以一个长者的身份,说,二丫头,你怎么又只考了刚及格,二丫头,你怎么没参加作文赛,二丫头……让我觉得,他比我妈还啰嗦。可是我就是喜欢这种啰嗦,你说我多奇怪。如果哪一天他不骂我,我就像全身痒痒了般难受。姐夫厨艺很棒,总是他料理厨艺,我和我姐就一起下象棋。我姐总是让我,她知道我输了,又会发脾气的。我总是在十分钟内,赢我姐,然后她一脸的怏怏,说,下次,下次一定赢你。姐夫的厨艺很棒。尤其是清蒸鱼。在之前,我是不吃鱼的,小时候被鱼刺卡过喉咙。可是姐夫逼我。不,是食诱我,他的清蒸鱼,百米内就能闻到芳香。往往我在楼上写作业,闻到一缕缕的清香,就知道姐夫的鱼出锅了。有时候甚至还没出锅,我就缠着他要鱼吃。他点我的鼻头,小馋猫。姐夫总是给我买很多零食,虽然嘴上他说多吃零食不好,但他还是应我的要求,给我买薯片,果冻,牛奶。再吃下去,没有人会喜欢你的。他总是这么说。有你和我姐养我啊。我吸下一个果冻。想得美。你一笑。我的生日,总是你精心策划,请同学,布置,买蛋糕,你弄得井井有条。这样的姐夫,怎能让人不喜欢。【八】“宋陌,你带我去哪儿?”“去了就知道了。”是画展,与“海有关的画展,各种海的姿态展现在我面前:汹涌的、平静的、低沉的……一一在我面前浮现。我不禁惊叹画家精妙的画笔,居然可以把大海描绘的如此生动,写实。这个时候我的电话突π地响了,我笑着接起,越听脸色越凝重“好的好的,我马上过来。”“我姐出车祸了,我得去医院看她。”我撂下这句话便走。“姐姐!姐姐!她怎么了……”我几乎是喊出来的,我的泪止不住了,全家人一脸焦急的的在急诊室外。“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姐夫,他开着轿车载我姐去婚纱店,却不料,左边一辆大卡车飞来……他昏迷了,而姐姐,受了重伤……“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打他,似乎在宣泄心中的不满。是,我恨他。亮起的急诊灯似乎在暗示“凶多吉少”。“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全家人人失声痛哭起来,姐姐脸上、额上都是血,可她还是那么美,我的姐姐,从小让着我的姐姐……姐姐走了,永远地走了。我哭了整整两天,往事一幕幕不断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想念我的姐姐,想念夜晚帮我泡热水袋,帮我削苹果的姐姐……姐姐葬了,是海葬。父母也知道我姐深爱着海,知道她喜欢海葬,于是把她的骨灰撒向了大海。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愈来愈沉默……我与宋陌联系越来越少了,他打电话来,我挂掉,他来找我,我躲着不见……也很少见到姜了。中考如期而至,我状态不好。果然,我只考进了职高。我在班里独来独往,不怎么说话,也不爱笑,有男生追我,我从来不予搭理。我什么都不想了。姐,我只是想去看看你。一个凄清的周末,我一个人买了去海边的车票,独自踏上征途。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