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
450字
初三
状物
在动物园里,我见到了一匹狼。
那是一匹老狼,因为他耳朵下,出现了一从银草。但犀利的眼睛,是那么的锐利。就像托尔斯泰一样,一个伟大的领导者。把族人领向辉煌的顶峰,自己却被时光和命运埋没。
看他神圣不可侵犯的庄严气势,他应该也是狼族的一位伟大的领导者吧!
他魁梧的身姿,刚劲的步伐,庞大的气势,犀利的眼神……无不向我们诉说着他年轻时的英勇,无谓。
他在属于他的领地转了一圈,所有的狼都战战兢兢,那种精神上的威摄。也是他光辉的见证。然后,在中央的草地上坐了下来,我拿起相机,留下了那永恒神圣的一刻。
不论是人还是是狼,亦或是其他的族群,都有一个神圣的领导者,他们领着自己的族人,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暴风雨。就像眼前的这位,就像“最美坟墓”里的那位……
后来,我又来探望那尊敬的领导者,却未发现那个魁梧的身影。我问动物园园长,他说,他昨天去见“腾格里“了。我震惊了,来到了狼的坟墓,很简陋,却很神圣。他,就是狼族的托尔斯泰吧!曾经叱咤风云,最后却无声无息的死去。是啊,他光秃秃的最后的家,确实很美。我把那张照片洗了出来,经过园长同意,贴在了他屋前的小小大理石碑上。他是一位英雄,家自然也是英雄之家。
很美的坟墓,很美……
初三:晏明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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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我是一只狼。在这被雪填充得无以复加的大平原上,我孑然一身,深一脚浅一脚挣扎着走着,没有方向,没有家。我停了下来,低下头舔舔前爪上的伤口,就是这条腿,就是这条被子弹打穿的腿使得我–––––他们未来的狼王,被他们弃于荒原。三天了,已经三天多了,我的狼群,你们过得怎么样?不禁又抬起头来,看着苍茫的天空,心里无端地涌起一阵悲哀。我依稀还记得狼王––––我的父王,在宣布要让我––––这个狼群里以前最强壮的勇士和现在最大的包袱,独自留在雪地里时,沧桑的眼神中那层一闪而过的忧伤和不变的刚毅。没错,这就是我们狼群永恒的法规,大自然中的弱肉强食使得我们不得不采取抛弃弱者这一残忍但是必须的方式来维持我们的实力。一直以来,我都是以此为荣的,这是我们痛到深处的冷酷与坚毅。所以在我目送狼群远去的时候,心里竟俨然氤氲开了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感与烈士的骄傲。可是我看见,一直都沉默着的母后在即将离我远去的时候,轻轻却又凝重地回过头来,哀伤的眼睛中噙满了眼泪。我在心碎的刹那执拗地别过脸去,然后就拖着这条伤腿挣扎着离开了。二辽阔。悠远。沉寂。孤单。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都没有找到食物。现在的我,力已竭尽。晶莹得残忍的雪花仍在肆意坠落,仿佛要将一切吞噬掉。我感到了来自死亡的恐惧……不!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我……我感到自己被一片黑色的浓雾包围,继而便什么也不知道了。三我没想到自己还会再次醒来。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黄昏,雪也停了。太阳已经坠下去了,云彩却依然金碧辉煌如同掩映出的宫殿,美得让人心醉。如果不是来自腿部的剧痛以及被血染红了一大片的雪地,我还以为自己身处天堂。我感到自己像呆在黏液中一样,头像是要炸裂了,每一次的迈步都带给我如处刀山的剧痛。可是我却又开始奔跑。我的狼群,你在哪儿?我知道自己快不行了,让我再看你一眼,好吗?四又一阵撕裂般的剧痛袭来,我“扑通”一下子栽在了雪地里。鲜血从伤口中不断地喷涌出来,把雪地染得一片鲜红。我听到自己沉重、急促的呼吸,我的生命好像正在被一个巨大的球一点一点地吸走。我,就要这样死去吗?不行,不行……我还没有看到我的狼群,那个只属于我的、永恒的家与天下。可是……我就要死了……我要死了……再见了,我的父王、我的母后,我的……我的天下……眼前出现了一片血红色的雾霭,我慢慢地闭上眼睛……五夜幕降临。雪又开始飘了,仿佛要将荒原上一切的善良与罪恶掩埋。在这个世界上,有一只狼正在被悄悄地怀念与遗忘……远处,响起了狼的嗥叫……1000字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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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个夜晚, 一只母狼带着一只半大小狼崽,在莽莽丛林中奔来跑去,寻找猎物。忽然,它闻到地上有狗的味道,就低头一看,让它大吃一惊,原来是一只小狗崽,母狼心中大喜,心想,可以让小狗崽差不多长到半大就可以把它吃了,好久都没有吃狗肉了。就把小狗收养了起来。狼妈妈意外的收获有了这只小狗,母狼增加了不少累赘,每天捕的猎物要加倍,因为这只狗已经断奶了。一天晚上,母狼领着小狗和小狼,走到悬崖边上,站稳了身子,发出了一声哀怨的嚎叫,哀怨它怎么会养这个累赘,半大小狼也跟着发出稚嫩的嚎叫。小狗傻了,它大概只听过狗叫,没听过狼嚎吧。正在母狼为狼嚎叫的独门绝技而自豪时,小狗叫了:“汪汪,汪,嗷呜……”母狼和小狼呆了。母狼最先反应过来,又嚎叫了一遍,小狗果然把前面的“汪”给删掉了,变成了“嗷呜……”成了标准的狼嚎了。狗开始慢慢地变为狼,由学习狼的嚎叫开始。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从这以后,母狼就一直把精力灌输于这只会狼嚎的小狗身上,本来它打算把自己生命的一大半时间用在那只半大小狼身上,想把它培养成一头出类拔萃的狼,但是它现在改变主意了,它要把这只狗,培养成一条“狼”王!只见半大狼崽都快成年了,狗崽也变成了半大狗崽,但是狗崽比狼崽长得大多了,半大狼崽“弱狼”的名字由此得来。岁月流逝,母狼渐渐老去,两只不同的动物幼仔都已经成年,身高已经赛过母狼了。一天早上,母狼带着已经成年的狗和弱狼朝狼群走去。母狼对狗说:“听着,你要参加狼王比赛,你现在的名字叫狼之王。你趁狼王不注意,赶快把它杀了,知道吗?"”、“知道了”狼之王答道。它们偷偷靠近狼王,等它们距离狼王三四米的时候,狼之王腾空一跃,扑倒狼王,一下子把狼王的喉咙咬断了。狼群惊讶了一下,随即是欢呼声。“一条狗竟然能当上狼王!”弱狼这样想。一条狗竟然能当上狼王,是进步还是退化?第二天,母狼到狼群里去看狼之王的狼王当的怎么样了。没想到它刚一见到狼之王,就被狼之王扑倒了。“你死前还要对那只破狼说些什么吗?”于是,母狼扭过头来对弱狼大喊:“你一定要改名为复仇之火,杀死狼之王,替我复仇!”话音刚落,狼之王就切断了母狼的喉咙。晚上,复仇之火来到当年它的母亲嚎过的地方,抬起尖吻,发出如泣如诉的嚎叫。正当复仇之火嚎叫的时候,狼之王突然在背后出现了。“六亲不认的家伙!”复仇之火骂道。“六亲不认又怎么啦?这是养母应该做的。”狼之王不以为然地说。“你不知道你的养母为了你当上狼王而放弃了自己儿女当狼王的机会吗?”“那又怎么啦?”复仇之火彻底被激怒了,它以闪电般的速度扑倒狼之王,并咬断其喉咙,然后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悬崖。月光下,悬崖上,躺着一具大白狗的尸体,没有一只动物为它悲伤,只有一只睡不着的四脚蛇,不耐烦地在这只大白狗的身上爬来爬去。结尾含蓄。12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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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成功”是一个耀眼的字眼,无时无刻地闪耀着金光。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有成功也有失败,而必须要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后,才有可能获取成功的喜悦。所以说成功是难得可贵的,成功的滋味也是与众不同的。庆幸的是,我也曾尝到过成功的滋味。回想起小学六年级的一次校运会,我参加了400米。我的体育在班上根本不值一提,别说是400米,就连200米跑下来也是气喘吁吁。但因为参加了比赛,就不能让老师和同学们失望。比赛前的3个星期,我每天都抓紧时间练习。那段日子酷热难耐,别人也许在房间里开着空调吃着雪糕,而我却在宽阔的操场上奔跑着。慢慢地,我已经能把跑下400米了。慢慢地,我的成绩从1′31″,变成了1′25″,再变成了1′19″,不断地向前递减着。有时候我累得趴倒在地上,但仍旧艰难地爬起来继续跑,因为我明白:如果不咬牙继续练习,那先前的努力就全部白费了。终于,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我站在起跑线上,满怀信心地等待着裁判的发令枪声响起。伴着“嘭”的一声,我如野马脱缰般向前冲去。此时在我前面有6个人,我奋力冲刺,忘记了周遭的一切,心中只坚定这一个信念——超过他们。渐渐地,我前面只剩下4个人了。再渐渐地,只剩下2个、1个了。接近终点时,我使劲全身的力气超过了唯一一个在我前边的人。冲过终点线时,我的身子仿佛已经不受我的控制了,向一旁倾斜着摔倒在地,我仰面大喊道:“我成功了!”成功的滋味是如此的甜蜜,但成功的来临只有先苦后甜。你只有经得住失败的磨砺,坚持不懈,才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6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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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在一片森林里,有一只凶狠的狼,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狼看见一只小兔子,心想:我现在我饿着呢,要不把这只兔子吃了算了,整好能填饱我的肚子。想着想着,狼迫不及待地向小兔子猛扑上去。多亏小兔子机灵,赶紧跑了。这时有一个猎人来了,看见有一只狼,于是猎人赶紧拿着枪,向狼打去,结果猎人把狼的眼睛打瞎了。狼模模糊糊地来到了一棵大树下,心想:如果有一位医生给自己治病就好了,但是它现在什么也看不见了,还怎么找医生呢?这时有一只狐狸从大树下经过,看见狼在大树下躺着,问道:狼兄弟,你是不是受伤了,用不用我来帮帮忙呀?狼听到这时狐狸地声音,心想:狐狸这么狡猾,它怎么能班好事呢?还是让别人来帮我吧。于是狼忍着伤痛对狐狸说:“我没事。”于是狼等着等着,看见了松鼠、小猴、小兔……可是它们只是撇了狼一眼,就走了。就是没有一个小动物来帮狼。这时,狼才明白:坏人是没有好下场的,所以我们要多做好事,不要把别人想到那么的坏。最后狼给死了。4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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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啪----" 一声枪响 在林中回荡一道银白色的光闪过了冰冷的枪口发出的火光狼,以矫健的身手窜入了草丛中。但是,猎人激怒了神秘的狼群。。。狼群的首领---穆萨,是一只勇猛的雪狼,他曾于人类战斗过,他脸上的一道伤疤,就是他荣誉的象征。他的部下都是曾与"人"这个邪恶的生物战斗过的英雄,它们骁勇而毫不畏惧这种恐怖的种族----人。猎人在草丛中寻觅,却找不到狼的踪影,然而,狼就在他的身后。这群狼,是战斗阅历极其丰富的狼群,团结不用说,就算是作战都不用拟定计划,狼群里从没定规纪,却从没发生过过失。猎人小心翼翼地走着,脸上没有表情,只是板着脸,轻悄悄地走着。穆萨在他身后的草丛里望着,那充满仇恨的眼神,让人看了都不觉一惊,那眼中仇恨的怒火--正燃烧着。"在月光的掩映下,树林散发出一种阴森的味道。云慢慢地飘来,遮住了月亮,这片森林更显幽深。猎人有些害怕了,但狼是不会让他离开的。突然,猎人绊了一跤,这对猎人只是一不小心,但,这却让猎人到了死神的手下。穆萨看准时机,双腿用力一登,他在空中张开四肢,他身上矫健的肌肉在朦胧的月色下显得圆滑,也显出它饱经沙场的力量。他张开嘴,露出了他锋利的牙齿,在林中像刀锋一般寒光闪闪。他扑到了猎人的背上,但只咬了猎人的脖子一口,并没有咬住不放,因为它有很丰富的阅历,知道应怎样做。他的部下也冲了上去。。。当然,猎人没有机会翻身了。虽然这次没有太多配合,但他们得到了一顿晚宴。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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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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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天,一只狼正在为了它的午餐发愁,它的肚子饿得咕咕的叫着,它一边走,一边绞尽脑汁地想办法。突然,狼发现了一张羊皮,它顿时有了主意:如果我披着羊皮趁牧羊人不注意叼走一只羊,那我的午餐就有着落了。于是,狼混进羊圈,一直等,等到牧羊恩进屋吃饭的时候,狼挑了一只又肥又大的羊, 把它叼走了。吃完后,狼舔了舔嘴唇,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想:“要是我再叼一只羊。那我的晚餐不也解决了吗?”狼再次披上羊皮,回到了羊圈。狼已经确定了目标,正欲下手时,牧羊人来检查羊群了,狼只好放弃。可是,它一不小心露出了灰色的尾巴,牧羊人发现了它,开枪把狼打死了。这只狼就是因为太贪心才丢了性命,所以,我们做事千万不要贪心,否则是得不到好下场的。一天小白兔出去采蘑菇,它走进森林看见了许多又大又香的蘑菇。小白兔拿了一个大蘑菇,闻了闻说:“真香啊!”小白兔的话被饥饿的大灰狼听见了,大灰狼自言自语的说:“小白兔,你是我的了! 嘿嘿……” 趁小白兔不注意,大灰狼突然冲上去,把小白兔一口吞了下去!然后,大灰狼在地上睡着了……一只老黄牛从旁边经过,看见大灰狼躺在地上,也看见了大灰狼的肚子鼓鼓的,心想:“它一定吃了一只可爱的小动物。”老黄牛回家拿了一把大剪刀,一下子把大灰狼的肚子剪开了。小白兔得救了!小白兔和老黄牛拿了很多石头放进大灰狼的肚子里,然后用针一缝就走开了。大灰狼醒了,觉得肚子好大,它想:“估计是还没消化好。”大灰狼突然想喝水,就去了河边,结果刚弯下腰,就一头栽进水里淹死了!有一天早上,小白兔出门去拔罗卜。忽然,小白兔眨眨眼睛,看见森有只大灰狼,大灰狼想吃掉小白兔。小白兔跑呀跑,大灰狼在后面追着小白兔,大灰狼一边跑一边大喊:“不要跑!我的早餐!”小白兔跑了回家,大灰狼进不了小白兔的家。后来大灰狼想到一个办法。首先,把小白兔锁在家里,然后,再爬上屋顶,从烟囱进去,大灰狼进去了小白兔的家,小白兔看见大灰狼进来了,就赶忙往门口跑去,但是门打不开。大灰狼说:“我的早餐,你逃不掉了!”小白兔大声喊:“妈妈,救命啊!”但是,妈妈听不到,因为妈妈在很远很远的山坡上割草。最后,大灰狼把小白兔吃掉了。大灰狼狡猾地说:“我明天要吃小白兔的妈妈。篇四:狼和狮子[250字] 杨晨昊_从前,有一头小羊脱离了羊群,这头离群的小羊遇到了一头凶恶的狼,小羊吓得浑身发抖,说:“求求你,求求你,不要吃我……”狼才不听小羊的话呢,一口就把它咬死了。狼叼着小羊准备回家,半路上,狼遇见了一头狮子,狮子看到了狼嘴里叼着一头小羊,就问:“喂,这小羊是哪里来的?”狼说:“这是一头迷路的小羊,还好让我给遇到了它,我就把它咬死了。”狮子听后,说:“我可是百兽之王,还不快把小羊献给我?”狼说:“这怎么行?我家里的孩子还饿着肚子呢。”狮子根本不听狼的理由,从狼的嘴里把小羊给抢走了。狼气得浑身发抖,这时又来了一只大象,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大象,说:“大象,你来评评理,狮子太不讲理了,明明知道那只小羊是我的晚饭,可是它还是抢走了。”大象说:“那你咬死小羊时,讲理了吗?”狼听了,后来灰溜溜地回去了。有一天,兔子老师带同学们一起大战大狼。同学们走着走着,兔子老师就发现了:“小蝴蝶哭了、小鹿想逃跑、三只老鼠已经无影无踪。”兔子老师一把把它们抓住了,这时,波波熊说:“我们到了。”大家小心地走,生怕惊动了狼。波波熊说:“动手吧!”它们打死了一只、一只、又一只。但打到第四只的时候,都被抓走了,只有波波熊逃了出来。兔子老师说:“要来救我们呀!”“我知道”, 波波熊快速地回答。过了一会儿,从牢房的窗户外有一根绳子扔了进来。原来是波波熊回来了。出了牢房之后,狼就来了过来。狼跑得越来越快,突然,“嘭”的一声巨响,其中一只狼说“我们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胡说,是熊。”另一只狼回答说。熊决战中,有两只狼死了,有一只逃回去报信了,狼们听了有这事,纷纷逃走了。大家高兴地说:“我们胜利了。”点评: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景物描写传神逼真,遣词造句贴切得体,景随情生,情景交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恰似一幅生动传情的写生画。全文节奏明快,语言清新,始终洋溢着诙谐与风趣,读来其乐无穷。1200字以上 初三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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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我是一匹狼,来自草原的狼。看我那双灵敏的耳朵,炯炯有神的眼睛,再加上那尖利的牙齿,你一定会毛骨悚然吧!再看我那全身灰色的毛皮,长长的尾巴,你一定很喜欢吧。在高高的崖顶之上,一匹狼正在嚎叫,一轮明月映照着,相信大家都看过,但我不能表演给你们看,因为今天没有月亮。四周死一般的寂静,偶而一阵风吹过,碎碎作响,而我则在等待,等待晨的来临……今天,我实在饿得不行了,跑进一户人家里,咬死了一只快要亡的羊,把它拖了出来。这时一个小姑娘大声喊叫,我竭力拖了出去。小姑娘的妈妈来了说:“你看,狼是世界上最凶残的动物,今后一定不要做像狼一样的人。”说着把一个鸡腿塞到她的手中,心里还为刚才的一番教导而沾沾自喜呢?我躲着,我好想冲出去与她辩论,为什么你们人类可以随意捕杀,而我只杀了一只羊,你们凭什么来指责我?又一阵风吹过,心里的不平已达到了极点,不知当初为什么要离开狼群,是不想残害生命吗?狼群族长曾对我说过:“我们的任务是捕杀动物,人的任务也是捕杀动物,所以我们和人是平等的,如果违反这一条,我们便变为低等了。”那时我不信。在一次捕杀鹿群的任务中,我逃离了队伍,独自一狼在这荒山野岭过着,从不轻易捕杀猎物。为何天如此不公?我已不想等待黎明,我迈开脚步,跳上了崖顶,随着风的感觉徐徐坠落,一声狼鸣惊天动地。血,流了一地,那是叛逆的血花。5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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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夜色如纱,给大地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记录惨淡的月光透了过来,在睡梦中的我,猛然惊醒。耳畔,弥漫着悠久的嗥叫,狼,这种不为人所知的生物,在夜幕的笼罩下。狼,在人们的口碑中是众人皆知的坏名声,是人们心中的凶残动物,一系列的成语∶“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把它打得措手不及,在无知的人们的谣言中,曾经辉煌过的狼衰落了,在谣言中,狼败了,一个国家是否也会重蹈覆辙。五千多年前,炎黄子孙们在狼的鼓舞下,创立了华夏文明,在周朝,狼成为国家的象征,成为人们的精神,由此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国家,而往后来,春秋战国时期,便是狼最强大的时期,但终究,强大的动物也有衰退的时候,再往后来,龙取代了狼的位置,列为九五之尊,曾经狼的精神—勇猛顽强,坚韧不拔被彻底的遗忘了!好在元朝,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将狼的力量发挥到淋漓尽致,是国家充满了狼性,最终,亚欧大陆一半的沃土成为他口中之食。但如果狼性变成了羊性,就会像清朝一样,是中国倒退几百年,五千年的沧桑哟,在人们的无知与谣言中,龙永远与狼相争,但中国需要实际,而不是理想中的龙,狼,神秘莫测的狼,它是国家的精神支柱啊!我渴望中的狼!睡梦中的我似乎又听到了粗犷的声音,在朦胧中,一匹苍狼在天际引颈高嗥,一个全新的世界,似乎被甘霖冲刷了千年的尘埃,一股强烈的气息几乎使我窒息。啊!这就是狼的力量吧!山东济南商河县实验中学初三:逆时针记忆5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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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很久以前,有一只狼,它生活在大森林的狼群里。他稍微有些特别,在幼年时期,它就梦想着有朝一日,具备有豹的速度,以及狮子的力量,然后,成为百兽之王。也许他永远不能实现他的这个梦想,因为他只是一只狼,天生的狼。但它却执着的追求日复一日地练习速度和力量,它所确定的猎物,往往是比较顽强且难缠的对手,以此来挑战自己的极限。狼永远不能达到豹的快如风,狮子的烈如火,正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强大的力量需要健壮而厚重的肌肉,而这正是速度所忌讳的(正是如此,狮子比豹跑得慢)。这只特别的狼,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或者是不相信,它一如既往,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着,奋斗着,就像夸父逐日,追求它心中的太阳。时刻不忘锻炼,使它的速度,它的力量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但它明白狮子的力量永不止这些,而豹的速度更要比它快上数倍。因此,它还是没放松锻炼,为它心中的那个梦想。它日复一日地练习奔跑,捕猎,直至它看到狮子搏击野牛的英姿及豹子追击斑马的速度,它深为折服,也看到了自己与它们的差距。它知道,那是狼所不能达到的境界。最终,它放弃了。虽然,它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是,由于它那数以千计的练习的日子里,它的速度早已凌驾于大森林里大部分的动物之上,其力量也很少能与之匹敌。它的一生也许再也不会有冻饿之虞了。它的力量及速度,是狼群里普通狼所望尘莫及的。这些狼都不明白它们的这一位族人为什么会这么强大,也许只有这只特别的狼知道。狼群里唯它独尊,它号令群狼,成为了史上最年轻,最强大的狼王。夜色降临,狼王登上山头,狡黠的眼里燃烧着不灭的斗志。它在皎洁的月亮照映下,一声长嗥,似乎标志着新一代狼王的诞生。这是这只狼成为狼王之路,其实我们人也一样,只要坚持心中的理想,坚持不懈的努力,即使达不到目标,但也一定有所收获。努力是成功所必要的,但有时候,目标更为重要。7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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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第一章失女丧子一只母狼占据了一个石洞,它生下了一雌一雄两只幼狼。因为食物充足,所以两只狼崽长得出奇的健壮。母狼叫米布丁,毛色是狼群内罕见的深褐色,像加了巧克力的布丁,面目清秀,在狼群里算是美丽的了。它的两只狼崽,雌狼崽给起名叫“甜风”,甜风与米布丁的毛色很像,只是略比它的毛色浅一些,也还是浅褐色。腹部是纯白的,像牛奶布丁一样。大部分毛色都遗传了米布丁,只有一个地方遗传了公狼黑夜,在咖啡的脖子下面可以看见一道清晰的奶白色的点儿那就是遗传公狼黑夜的,看上去很可爱。公狼崽起名叫“茶勒儿”,茶乐儿毛色是墨绿色的,当然,它米布丁没有墨绿色的基因,它是遗传公狼黑夜的,大公狼黑夜的毛色是白色加墨绿色的。茶勒儿比甜风遇事要沉稳,不像咖啡玩的时候特别爱动,遇见天敌时都吓得不敢动弹了。母狼的伴侣大公狼黑夜实在是个不错的伴侣,一万条公狼中只有一条的好伴侣。黑夜凶猛,身材高大,捕捉猎物的技巧远远超出了普通公狼的技巧,所以每天都满载而货,顿顿(也就是一天三餐)有雪兔、肥田鼠、小野猪吃。不说顿顿都吃,就是五天内有一餐是这样的上等佳肴,达到那样程度的公狼,也算是才华超众了。米布丁比其他的普通母狼更远离食物的忧愁,其他的母狼要不是公狼太草,吃不到啥东西,就是公狼不顾家,自己去享乐子,导致母狼和狼崽都饿死。而且黑夜不仅能力强大,而且特别顾家,不管多艰苦都不会扔下母狼幼狼不管。大公狼捕猎去了,留下它在洞里带狼崽。两只小狼崽营养好,长的比其他小狼崽都大个,在这样丰裕的家庭,狼崽不说成活率是百分之百,至少也有百分之八十了。食物充足,巢穴安全,被伤害的可能性极小,以石洞为中心,前后左右一百多米内都不会发生危险。狼崽已经三个月大了,越来越管不过来了。米布丁轻轻舔着咖啡的毛,它往外忘了一眼,这是是万里晴空。小狼崽也想玩玩了,甜风和茶勒儿发出叫声,意思是:“带我们玩玩嘛,我们闷了!”米布丁放它们出去了,这四周简单的很,根本遮掩不住猛兽,并且这一片地,也是绝对安全的。前后左右一百米内都是米布丁的地盘,这无疑是保险的。甜风和茶勒儿疯了般地跑出去,阳光刺激它们玩的更激烈了。追蝴蝶,钻荆棘林,这是最好玩的游戏了。母狼米布丁守在石洞门口,朝它们叫道:“呦呦!——呦呦!”“别跑远了!有危险就往石洞里跑!“两只狼崽哪里有在听它的话,只是应付性的回应了几声。米布丁以为万无一失了,进石洞睡觉了。但是,它忽略了来着天空的威胁。两只小狼崽正在追逐打闹玩的开心呢,哪里知道有危险在向它们靠近。这是一只大鹰,它肚子实在很瘪,不难看出这是只出门为雏鹰找食物的母鹰。母鹰确实很饿了,它和它的一窝雏鹰都饿了1、2天了,恐怕再不吃东西就一命呜呼了。母鹰看见下面的两只小狼崽,唔,太好了!有东西吃了!虽然狼肉不怎么可口,不过饿的时候什么都觉得好吃!母鹰眼中闪出了饥饿的光芒,看见了希望一般。这时米布丁还侧卧在石洞旁边,还在熟睡。母鹰仔细看了看,除了两只小狼崽外,还有一只在睡觉了母狼呢。母鹰吓得魂飞魄散,要说在母狼眼皮底下掏狼崽子,说不好连性命也得搭上呢,值得冒这个险吗?唉,还是去别的地方捕猎吧。母鹰忽然停止了脚,咦?这母狼不可能没发现它的呀,怎么还一动不动?唔,原来那只母狼真在睡觉啊!这可真是天赐良机!两只小狼崽说什么也只是些毫无反抗力任其宰割的肉堆呢,它们就是及时嚎叫提醒了母狼,母狼离这里还有好几十米呢!母鹰想好了。直接扑了上去,“你们这些小肉团,快去见阎王吧!”甜风和茶勒儿吓得魂飞魄散,拼命往母狼身边跑,可惜,母鹰已经叼住了它们。大大的动静惊动了母狼,米布丁见两只可怜的小狼崽被垂在空中,理智阻止了母狼撕碎母鹰的欲望,假如这时它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母鹰扑闪着翅膀飞走了,自己连鹰毛都抓不着两根,狼崽还是会落入鹰口。这样它的狼崽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米布丁转身叼起石洞内吃不完的田鼠尸体,走出洞内,扔下死田鼠,踩在脚下,“呦呦——”,“我把这个给你,放下我的小狼崽,好吗?”母鹰望着米布丁脚下的肥胖的死田鼠,咽了咽唾沫,准备交换了。但是,它又一想,可恶的母狼那么狡猾可能待它下去叼田鼠的时候,就原形毕露,一口咬断它的喉咙呢!不行不行,太冒险了,它还有雏鹰呢,它死了,雏鹰怎么办?母鹰叫了两声,表示不愿意交换。米布丁焦急地叫了两声“呦呦——呦呦!”“你把狼崽给我!你可以下来交谈,你摁住狼崽,我摁住田鼠,你绝对少不了你的田鼠的,狼肉不好吃,田鼠才鲜嫩呢!我们同时松开爪子,谁也少不了谁的!”母鹰望着田鼠,又不住地咽唾沫了,它准备下去了,这个交易不错,要是母狼有攻击倾向,它就立马把狼崽一只只咬死来肮骂它,凌辱它,气得它干瞪眼,你把我咬死你也不要活的好!母鹰想,不可能有拿自己的狼崽引诱一只大鹰的母狼,母狼个个都护崽,不会出现那样以狼崽做套儿的事情。母鹰飞了下去,与母狼远隔80米对望,母狼轻轻一推,田鼠在中间,母鹰飞去咬住田鼠。唔,你要的东西得到了,把狼崽给我吧。母鹰扔下狼崽,像远方飞去。狼崽们吓得哆嗦,忙窜进米布丁的怀里,唔,狼崽没事儿,只是受了点惊吓。米布丁长长叹了口气。米布丁朝叼着田鼠的母鹰愤怒地吼叫了一声。母鹰已经得到了田鼠,就不必为狼崽怎么样了,朝雏鹰巢穴里飞去。雏鹰见嘴里的田鼠,欢叫起来,几只雏鹰马上吃起来,生命垂危的雏鹰吃下点东西,虚脱变成了精神,逃脱了死亡的威胁。(二)公狼黑夜回来了,嘴里是一只肥香樟,香樟的味道好极了,米布丁挺喜欢这股可口的味道,尤其是香樟血,滚烫滚烫的,激起狼的食欲。米布丁伸出嘴,伏在香樟的身上,准备动口。这只香樟还在动,还没有完全断气,不过过不了十几分钟自然而然地它就会一命呜呼了。米布丁停住了嘴巴,它冒出个点子来,狼崽长那么大,还从没有杀吃过活物呢,趁这只香樟还没断气,叫狼崽练练本事吧。米布丁把香樟全身搜查过了,咬断指甲,敲掉牙齿,没有什么可以威胁到这样的小狼崽的生命的部位了。米布丁让甜风和茶勒儿上去。甜风看见可口的香樟,想也,没想就激动地扑上去,甜风以为这只是堆任其宰割的肉了。香樟虽然受了大伤,但是没有完全地死绝,自身还具有攻击力。见小狼崽甜风竟然不把它放在眼里,气的猛然一击,说到底,这只香樟以前的时候不是草包,即使被抓住了也不是懦夫。一脚把甜风蹬出老远,甜风的头重重磕在石头上。甜风呜呜地啜泣着,但不一会儿就站了起来,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该死的香樟,我要咬死你!”甜风威严地一叫,然后快速窜到香樟身边,没头没脑地一口下去。香樟被咬痛了,但是小狼崽甜风没有咬到它的致命处,这样的咬伤最多是痛楚的,但造不出什么大威胁。香樟依旧蓄满了力气,朝甜风踢去。可惜这次,甜风吸取了失败的教训,猛地窜到香樟头上,一阵猛咬。咬的香樟原地打滚。茶勒儿也上了,和甜风一样一个一口一个一口地毫无章法地胡乱撕咬,还不知道香樟的致命处。虽然香樟被咬的都不是致命处,但是它忍受不了随之而来的痛楚,在加上之前的重伤,倒地一命呜呼了。甜风和茶勒儿还在撕咬,都在一个地方咬,不大一会儿,那个地方就涌起一阵鲜血来。三个月大的小狼崽还不能直接吃肉,要吃母狼反喂出来的肉块,它们等待米布丁给它们反喂。米布丁很满意,一边吃着可口的香樟肉,喝着鲜美的香樟血,一边反喂两只立功的狼崽。(三)小狼满半岁多几天了,两只狼崽耐不住寂寞了,它们想去更远的地方玩。母狼米布丁告诫过它们,不能自己跑去外面,外面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两只毫无防备的柔弱狼崽不到几分钟可能就没命了。但是很快它们就忘了个干干净净。“趁两只大狼都出门捕食,赶紧溜出去吧!”甜风怂恿茶勒儿一起出去玩。“唔,那可不错,我好久以前都想出去了!”茶勒儿兴冲冲地跟在甜风屁股后面走。两只小狼出了洞。要是母狼米布丁知道这件事的话,一定会吓倒的。小狼要满7个月多才能同大狼出去练习扑咬打斗,自己都不能单独出窝,那要到1岁半才能单独出去。但是一岁半多的狼都已经算是大狼了。甜风和茶勒儿只有6个月半,这样出窝太冒险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什么动物给咬死呢。甜风和茶勒儿兴冲冲地跑了出去。真巧,有一只被猛兽咬伤还未咽气大约2岁多的小鹿崽。马鹿羚羊是狼最爱吃的食物,肉是最鲜嫩的,血滚烫滚烫而咸腥,这次可真是给它们捡了个大便宜。两只狼崽冲上去,对这柔弱的小鹿崽胡咬一通。鹿崽本身都没多大力气,当然抵不过狼,再加上被其他猛兽的伤害,不一会儿就倒地身亡了。甜风和茶勒儿尝到了狼生中的第一顿大餐,这只鹿崽就是给它们的开学奖品。不管怎么说,两只小狼还是吃不完那么多的食物,它们准备拖回洞里。虽然说是小鹿崽,但是自身的重量可比甜风和茶勒儿重得多呢。终于拖回了石洞,两只狼崽把它隐藏在石洞的一个角落,饿了随时拿它当小点心吃,反正它已经死了,就是一堆可口的肉了。甜风和茶勒儿静静等待两只大狼回来夸奖它们并给予奖品。过了不知多久,米布丁和黑夜回来了,很可惜这次猎杀失败了,两只狼的嘴里没有任何东西。两只小狼不甘心,在米布丁和黑夜身上拱来拱去,可惜一点食物的香味都没有。米布丁忽然发现墙角的一堆鹿肉,奇怪地问黑夜和狼崽。“哦,那是我们捡到的小鹿,不错吧!”米布丁欣喜极了,两只大狼就伏在小鹿崽上面狠狠撕咬。(三)两只小狼似乎在那一天就感觉出门就是件免费捡好东西的事儿呢。果然,过不了多久,两只小狼又欢天喜地地出窝了。这时候它们7个月了。唔,今天真不错,一只挣扎着不能站起来的雪兔躺在地上,似乎在等着两只狼崽去捡呢。甜风和茶勒儿露出贪婪的神色,不由分说地扑上去吃起来。大自然不可能一直把福气降临给它们。一只野豺正追逐这只被它咬的快死的雪兔呢,看见两个傻乎乎的小狼正在吃它的猎物,“哈,该死的小崽子,吃了我的肉就让我吃你的肉了!”野豺扑上去,一口咬断了两只狼崽的脖颈……夜晚啊,凄惨的狼嚎在黑漆漆的天空绽放了一声又一声,米布丁酸楚,含泪叫了一个晚上。都怪它自己被食物逗的眉开眼笑,却忽视了狼崽的安全,要是它制止狼崽出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祸了……第二章,另寻新欢米布丁悲痛欲绝,它无法承受丧子的无限痛苦。甜风,是那样可爱啊,以前在它回洞的时候总会扑在它身上闹一会儿,以前觉得很烦,总是把它推开来。可是现在,它多么渴望甜风的打闹啊,可惜过去并没有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茶勒儿啊,也是这样讨人爱啊。黑夜大公狼回来了,给它带来了一只白狐,扔在它脚下,让它进食。这白狐在以往是多么可贵的罕见人参啊,可是,现在再好吃的食物也失去了诱人的香味,变得枯燥不堪。米布丁蹦出个念头来,忘掉悲痛吧,再生几只小狼崽!说干就干,配偶也要重新换过,它长得这么好,不愁没有公狼要,它虽然生过一窝狼崽,可还没有老呢!它才3岁半呢!按人类的年龄来说,它现在才二十八九岁呢。米布丁朝黑夜狠狠咆哮了一声,意思是“滚吧,我不在需要你了,你离我远一点吧!”黑夜理解了这话的意思,脸神变得迷惑不解,当它正发呆的时候,米布丁上去推了它一把,并在它身上撕下几撮毛来。黑夜的脸神由迷惑变得悲伤,低下头走出了洞……米布丁开始了寻偶计划。(二)米布丁今天发现了,原来啊,以前黑夜给它的结婚礼物和平时高等的食物都是虚的啊。黑夜竟然是只狗!它根本抓不了那些动物,都是人所赐的哇,当然绝非一般。可米布丁后悔极了,它在一开始就错了,不应该和这样一只低贱的狗交配的,狼和狗交配,这是什么道理?米布丁这样的狼种如此高贵,怎么可以用狗来玷污呢?米布丁多想在黑夜离开洞穴前,一口咬住它的脖子,让它付出惨痛的代价。黑夜只是只狗,即使它的品种多么好也和狼的实力是无与伦比的,它是绝对对付不了一头健壮的狼的。米布丁真该跳上去咬断它的喉咙,要不是之前以为它是只狼,米布丁会为欺骗的爱情而好好复仇的。米布丁狠得咬牙,它就这样放过了它青春的贱狗!要是知道那两只小狼狗获得的遗传基因是那只贱狗的话,才犯不着为它们死去而痛哭一晚呢!它们是被欺骗来而出世的野崽子!活该死去,这个世界本来就不需要它们出生!米布丁越骂越想哭,感觉一点儿也不愤怒了,反而很惋惜两只明明是杂种的小狼狗的死去。是呢,虽然它们的血统令米布丁不满意,但是也毕竟有米布丁它的基因,也是米布丁它的亲骨肉,怎么说它们的死也是让它难过的啊!现在赶紧找一个吧,过去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米布丁这段时间经常光顾森林,没有任何小崽的拖累,不用给它们也分一份吃的,光自己独享,生活压力一点儿也不大。虽说不是像之前那样过的那样好,顿顿美食,但也是说很不错的了。米布丁还不老,容貌还很不错,自然引来了一群追求者。唔,总共五六条大公狼,都在米布丁面前迫不及待的展示技术和力量。米布丁很没兴趣观看这无聊的炫耀和勾引。米布丁已经在某个方面看透了它们,它们只是些既不聪明又不能干的二愣子,米布丁没必要去接纳一头只会多添一张吃饭的嘴的傻帽儿。要说打斗啊,这些追求者只怕只是虚张声势,捕食技巧与扑咬力量连母狼都比不过的窝囊废啊。唔,终于有一天啊,它心目中的公狼出现了。这是一只毛色黑灰,胸前有一撮白毛的狼,外貌称得上端正潇洒。在考验它的种种考核都通过了后,米布丁接纳它为新郎了。那只名叫黑雾的公狼送给它的新婚礼品是一只成年鹿,要说这只鹿是多么来之不易啊,只有在婚配时才能得到的礼物啊,公狼为此可能要付出性命。第三章白毛小狼崽迷雾和要饭儿不久,米布丁就生下了两只纯狼种的小狼崽。米布丁轻轻舔着一只狼崽的脊背。其中一只毛色遗传了黑雾,全身黑毛,胸前不长不短有一撮白毛,这只狼崽给起名迷雾,是只母狼崽哇。另一只是公狼崽,起名要饭儿,因为一出生都是乱蓬蓬的,尾巴是垂下的,摆动不起来,一点儿活力都没有。在生它的时候,因为米布丁不小心撞到了肚子,才导致它是这个样子的。米布丁既不心疼也不悲伤,反正迷雾是多么令它骄傲啊,这只狼崽竟然上天不给它留情面,那就是它自己的事了,听天由命吧,少一个小要饭的也没什么涉及的,反而少了一张吃饭的嘴呢,省了饭钱!米布丁从不为这件事伤脑筋,它还有一只狼崽呢,那只不中用哇,这只接替。要饭儿要就是成为和其它那些公狼一样的二愣子呢,和它米布丁没半点瓜葛。(二)米布丁和黑雾出去打猎,留下两只狼崽。此时是冬天,食物短缺,食肉兽连点儿猎物的皮毛都不落下,吃的干干净净。两只大狼捕猎才勉强凑到儿点吃的,冬天吃草的都睡觉去了,吃肉的最苦,啥也吃不到。米布丁往前一探,原来是一只母狼獾,米布丁叹了口气。狼獾是不好惹的,就算两只狼拼死一搏,把母狼獾给咬死了,狼獾的肉是又干又硬的,血液无法让狼得到充分的营养。米布丁正准备走开,忽看见了狼獾嘴里的长毛猫,想到了一个主意。我们可以不吃狼獾肉,但长毛猫的肉质不同于狼獾,肉鲜嫩而有口感。看得出来,那长毛猫起码有七十多斤呢。唔,要是得到了一半的长毛猫的肉,省着点儿吃,都够它们一家吃三四天了。虽然之后还要找食物,但是有吃的比空腹便便要好得多。这三四天再坚持多捕猎,找到一只雪兔都可以再撑个几天。可是,米布丁忽然咽了一口唾沫。和狼獾抢食不亚于和阎王爷周旋,这该怎么办?狼獾的体格可顶的上两头从小营养良好的的大狼啊!米布丁想了一会儿,还是朝狼獾走去。毕竟,和死神赌一把,两只小狼崽和米布丁、黑雾已经饿了2天了,再不吃东西,就要受到死神的洗礼了。赌一把!抢不到就给母狼獾吃掉,抢到就活活拯救4条生命!……那一夜,母狼米布丁和它的狼崽终于渡过了难关。(三)两只小狼到了6个月,迷雾越长越大,狼吻越来越长,已经感觉到会比米布丁长得更好看了。要饭儿虽然外貌难看,但脑筋也不是太揪,扑咬还是可以帮米布丁一点儿忙,赶开猎物让米布丁更好的下手。米布丁轻哼了一声,总算没白吃饭,要饭儿你不干活就别想吃饭了。米布丁要求的是,要饭儿到了6个月,就必须每天要抓着点儿什么东西献给米布丁、迷雾、黑雾这些上级,才有饭吃。并且,那些给它要饭儿的饭啊,都是不如它捕捉来的猎物的剩皮屑。米布丁不允许要饭儿私自偷吃猎物,如果发现将给予它血的惩罚。可怜的要饭儿6个月就要自己出门,超出了小狼所能承受的范围。要饭儿瘦骨伶仃的,和高大的小狼迷雾比起来真的是太强烈了。米布丁带着两只小狼猎食。这次出去捕捉野猪,野猪的脑袋是木头做的,只有蛮力,对付野猪最好的办法就是敏捷和耐心。两只小狼立马站不住脚了,蠢蠢欲动。迷雾去捉蝴蝶去了,这里看看那里看看。米布丁不以为然,仍继续专心致志地等待愚蠢的野猪。威胁在于防不胜防。一只邪恶的蟒蛇一口叼住了迷雾,快的米布丁来不及翻译。米布丁大惊失色,迷雾可是它的杰作,最优秀的血统!它怎么舍得让它的宝贝葬身蛇腹呢!迷雾成功救下了,可是要饭儿永远回不来了。蟒蛇咬死要饭儿吃了。要饭儿死了没关系,还有迷雾。米布丁叹了口气。迷雾跑到要饭儿的血泊中喝粘稠的血浆。第四章迷雾迷雾长大了,2岁了。迷雾变得不敢让米布丁相信的暴躁。米布丁无法忘记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狼才怎么会如此忘恩负义地对待它呢!米布丁永远忘不了迷雾那天突然狼性勃发从它的腿上狠狠咬了一口,它落荒而逃的样子。米布丁懊悔极了,或许从一开始就不能和黑雾这样狼性旺大的公狼交配,也不能是黑夜这样懦弱的公狗。唉,后悔已经晚了,米布丁气愤啊,平白无故把亲生母亲的洞穴抢走你算什么东西迷雾!米布丁真想从回去一口咬断迷雾的喉咙,可是它没那个胆子。迷雾是只年轻力壮、情窦初开、美貌柔情的母狼,而它确是一匹容貌难看又丑陋的老狼,回去无疑是送死,米布丁可不想白白去死。唉,罢罢罢,母亲不和女儿计较,大不了再找一匹年轻力壮的好公狼再次交配,忘记迷雾这个绝情的不孝之子,一切都等于画上了句号。但是,唉。这也是不可能的了。米布丁必须从以前回到现实,它已经六岁了,相当于人类的四十八岁了。它的容貌不在是以前那样年轻美貌,照照湖水,它心都要碎了,这哪是它呀,一匹丑母狼,老妖怪。怎么可能想以前一样要多好公狼就要多好的公狼呢,自己那么丑,给它无条件配个年轻力壮的大公狼它自己都会感觉不配、卑微。简直就是牛粪插在鲜花上。相反,迷雾那个绝情女儿越长越美,身前身后都会围着四五匹大公狼。米布丁不仅愤怒也很嫉妒,也造就了米布丁的难堪。米布丁有时候还会卑微的想。还有叫米布丁更愤怒不可容忍的,以前和一岁半大的迷雾一起走在狼群里总会听见一些令它恼怒的议论声。“哟,那个老母狼来了。“那母狼是屎渣渣,那个迷雾是一朵花。”米布丁叹了口气,没想到它做的一切都是虚假的……米布丁踏着暮色走进慢慢消失的夕阳中……五年级:雪狐三叶草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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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理应是图腾。狼,一种凶狠的动物。狼对什么都凶狠。对猎物凶狠,对敌人凶狠,对自己更凶狠。小狼就是因为太“狠”才会“自杀”,才会死去。不仅是小狼,所有的狼若是被铁夹夹住,如果还能保全性命的话,猎人是很难得到什么的,所以猎人埋铁夹一般都是把两只夹埋在一起,于是狼便无法逃脱了。狼的凶狠远不及有些人的凶残。但大多数人,甚至和“凶”字都搭不上边,而且低等而愚昧。狼吃羊,竟会有不少羊傻乎乎地围观,就像鲁迅笔下,日本人杀中国人一样,不少愚昧的人竟去围观,伸长了脖子,丑态毕露,似乎事不关己,甚至是幸灾乐祸。这就是鲁迅所说的“畜性”。人畜性太多,狼性太少,真该跟狼学学狼性,学学真正的“凶狠”了。。真正对人类有用的,是“狠”,而不是“残”。狼的“狠”来源于智慧。狼是世界上最好的军师。但最好的军师里只有更好的才有生存的资格。于是狼成了世界上最最好的军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真正遵守这句话的是动物,这是自然的原则。自然是顶级军师的训练营。狼是自然中最有智慧的。可这“智慧”,似乎并不是指智商,不然主宰地球的绝对是狼。所以,“智慧”指的是经验。与生俱来的经验,世代相传的经验。所以未受到教育的小狼也如此富有智慧。狼教子,是传授经验。游牧民族学狼,也是学习那神奇的经验,那珍贵的生存之道。但是,在自然界,生存就是打仗,兵法就是生存之道。可大多数的汉人,从古至今一直攻读着自己摸索了几百年的经验的结晶,却对自然,对狼摸索了至少上万年的经验“兵书”却熟视无睹,甚至排斥它,仇视它。经验多了就能顶替高智商,一小群狼略施小计,这点经验少说也顶得上十个诸葛亮。可以说,天才诸葛亮懂得的,狼不可能不懂;天才诸葛亮不懂的,狼起码懂一部分。就因为这样,一群游牧的“狼”略施小计,就足以使中原百万大军全军覆没。在中原人眼中,“狼”,比“狠”还要多狠那么“一点”。不止一点。中原最恐怖的情景,是“狼烟”直上,烽火连天;最有威力的一句话,是‘狼来了“。狼,一种智慧的动物。狼的智慧使它们神秘。享受盛宴之前,为什么一定要给长生天腾格里发一封“感谢信”?为什么一定要举行神秘的祭祀仪式?为什么发给天神的信号会是个诡异而绝对标准的圆?为什么狼总喜欢讲尖吻直指苍穹,望月长嚎?……这神秘的现象竟也是与生俱来。受狼的影响,牧民打猎时的信号,也是在空中画一个圆。圆?是不是狼也热爱圆满?可事实上,不仅是狼,所有动物,都过不惯、过不了圆满的生活。也许是因为月亮是圆的?古人尚且不明白,狼怎么在数万年前就知道了?……狼,一种来自上天的动物。狼的世界像极了武侠的世界,因为它们有太多的神秘。只是在这个世界里,少的是人性的吊诡,多的是情与义;杀戮、争夺则是共通。母狼为了小狼,竟装出了一场“护崽大战”。狼可以为了孩子去做一切……狼,理应是全人类的图腾、精神支柱。狼的优秀品质实在太多。而告诉我这些的,是小狼。1200字 高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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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冬日里,一个森林中,皑皑的白雪为森林穿上了一个白纱衣,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座悬崖顶端,两只绿绿的的眼睛在崖顶闪闪发光,目光是那么的冷淡,毫无感情可言。而那双眼睛的主人,就是——狼!狼,大多数生活在深山老林之中,凶猛异常,是一中肉食动物,主要以其他动物为食,偶尔也会吃点植物。狼,他们基本都过着群居生活,狩猎时总是三五成群的,这主要取决于狼的个子较小,体型不怎么庞大。但话虽这么说,可狼在捕猎时的凶猛于毅力恐怕没有什么动物能与之匹敌:他在捕猎时就如同饿虎扑食一般凶猛,迅速,有力。但老虎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十不如狼的,它输是输在了精神上,而不是体型或狩猎技巧上。狼也是所有动物中最有种的,他敢于向比自己打几倍的动物发起单个攻击。进攻时,他就像见了仇人似的,之生死于度外,不顾一切的进攻。倘若战败,他也不会就此罢修,一定会紧紧地跟着它,寻找它的破绽。就如同一位武术大师正在与和自己实力仅在伯仲之间的对手过招时一般,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只等对手松懈,露出破绽,给予致命一击。他有着比大师更坚定更强的恒心于毅力:他会跟着那对手至少一个星期。狼,你别看他冷漠武强是个冷血动物。可事物总有两面性。它不但是一个狩猎大师,同时也是一位精打细算的“家庭主妇”:它每次捕到猎物,茹毛饮血之后,不会将猎物抛弃,让豺狗等食腐动物来消灭。他绝对会挖个坑或找个隐秘的地方将猎物藏起来,待到找不到猎物时再吃。我爱狼,爱它的凶猛异常,爱它的多能全面,爱他的用于挑战!!600字 初中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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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一谈起狼,大家一定会想起眼冒绿光、茹毛饮血、生性残忍、吃人肉不吐骨头的狼来。就是在童话中,狼的名声也早已被人们贬得一文不值,想吃小红帽的大灰狼,想吃三只小猪的大笨狼……久而久之,许多人“谈狼色变”。其实,狼侵略人的次数远远要比人侵略狼的次数少得多。狼的优点很多,冷静、勇敢、不退缩、不放弃等等,最重要的一点是它们对生活充满信心。沈石溪笔下的残狼灰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灰满生来就是一只三条腿的狼,在一次捕措中,它又失去了一条腿,但它没有放弃,而是与一只健全的狼合作,组成合体狼,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摘夺了狼王的桂冠。在人们的印象中,善良是鹿的专利,而残暴似乎是狼的代名词,我给你讲个故事,也许你就会如梦初醒。在云南一家动物园里,管理员每天打扫笼子时都要把鹿赶到角落才敢进去,也就是说,管理员十分警惕与自己相处了五年的鹿,这是用血换来的代价。一只鹿小的时候,管理员对它百般呵护,晚上还把它搂在怀里睡。可是有一天,那头鹿却恩将仇报,用两只大角在管理员的肩膀上刺下了深深的伤痕。这就是“善良的鹿”的所作所为。而被人们定义为“残暴的狼”却更通人性。有一次,一只母狼生了三只可爱的狼崽,可都意外夭折。母狼伤心地抱住儿子的尸体哭了一天又一天,管理员怕这样会生蛆,就趁着夜色把狼崽扔了。母狼知道后对管理员又撕又咬,可这都是假动作,发泄完心中的委屈与悲伤后,又在那儿默默地流眼泪。记得沈石溪说过,如果从字面上分析,“娘”的意思就是优良的女人,那么“狼”的意思应该就是优良的动物了,让我们也给狼一片爱心吧!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一完小五年级:马驰65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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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当我看完电视剧《我是一只北方的狼》后,对狼原来的看法彻底消失了,它给了留下了深思。这是一个狼的家庭,有两个小狼崽,小狼还没有捕食能力,于是这个家庭一切食物、一切负担都挑在了公狼身上:公狼要到外面到处去寻觅食物,天很冷,食物很难找。好不容易发现了一只小兔子,也要先喂给小狼吃,但,这还不够,终于又捉到两只小兔子,本来想留一只兔子给自己吃的时候,却被母狼抢去给小狼吃……这留给人们的深思,它们真如人们想的那样贪婪、狡猾、凶猛、狠毒吗?它们真的是一无是处吗?不过它们吃那些人们认为弱小的兔子、小牛或者病牛等等罢了,而且他们也需要付出力气,付出艰辛,它们的付出远远不比专吃现成的食物的兔子、牛、羊等等还少。狼过的是上顿不接下顿的日子,它们也是被生活所逼的啊!狼本来就是肉食动物,只能吃那些小动物,而兔子、牛、羊等起码不用像狼那样去觅食,如果草也是动物,那么兔子、牛、羊等不也要四处去追那些草吗?不也成了专吃弱小的动物吗?这个生态系统中,狼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没有理由说狼是坏蛋。400字 初一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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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身形瘦削的狼,他慢慢的行走于冷峻的荒原,孤独的瘦影依旧孤苦无依。一言不发,脸上写满漠然与冷淡。一轮明月高傲的悬挂在深邃而漆黑的夜空之上,显得不可亲近,身边没有一盏星陪伴着它。漫天飞卷的没有色彩的北风在狼的身边哀嚎,刺破了它的耳膜,显得无比凄厉,犹如绝望妇人最后哀怨的呼号一般令人心惊胆战,不寒而栗,仿佛要刺穿人的心灵和灵魂。那风无休止的猛烈而不遗余力的吹拂着静默无语的大地,似乎要吞噬一切。狼突然想追上风,他看了一眼洁白而又麻木不仁毫无表情的月,又望向前方。不可知的飘渺前方,深深地诱惑着他。他快速的奔跑起来,刚劲有力,犹如黑色的闪电,穿越挡在他前方的风,把它毫不留情的甩到了后方。他迅捷的越过低矮的山丘,趟过冰凉刺骨的河水,把他们远远地丢弃在他踩过的足迹上。他的心猛烈的充满热情的跳跃着,仿佛要激动地跳出他的胸膛。血液如同滚烫的岩浆似的快速奔流,在血管中膨胀和冲撞,疯狂的涌入了它同样滚烫的心。他大口大口的艰难的喘着粗气,却不想轻易停止下来。因为奔跑才是他真正的灵魂,他完整的生命。那月依然倾斜它的柔和的光芒,只是依旧麻木不仁,不动声色,似乎在做无声的讥笑与嘲讽。狼可不管这一套,依然如锋利的箭一般掠过那无边无界的冷寂荒原。终于,他到达了一片温暖的土地上,他看到了近处波澜不惊而没有心思的大海,海浪轻柔的涌向沙滩,又悄悄的退回。在海的尽头,一轮闪耀着淡黄色光芒的暖日正在冉冉升起。550字 初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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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大家几乎都见过狼狗,狼和狼狗只是毛色不同。狼狗的毛是黄黑相间的,但狼的毛是像死神的使者那样乌黑、光亮,这也衬托出它那如同冰一样的腹部的毛。狼面容冷酷、凶残。眼睛里闪烁着绿光,一口尖牙如同不化的冰做成。狼共有四十二颗牙齿,其中四颗是犬牙。狼的四肢强壮而有力,每只爪子如同铁铸成,一只前脚上长有五只爪子,一只后脚长有四只爪子。狼在冬天组成一群、一群的狼群,夏天时就会解散。一群狼由一匹身强体壮的大公狼率领,一群大约有20——30匹狼组成,一群狼一顿大约可以吃1——-2头成年野牛。一群狼的狩猎成功率大约是10%,如果1——-2匹狼,狩猎成功率大约是2%——-5%。狼的主要食物有:各种羊、野牛、兔子、各种鹿。有时也会吃昆虫、老鼠、野果等。狼喜欢吃野生和家养的有蹄类动物。狼也是爱吃肉的杂食动物。狼一直被人们偏见,以为只有狡猾、凶狠、这两种性格,但如果你去找一些有关狼的资料来读,你会发现狼还有善良这种性格。狼之所以被称为“地之精灵”是因为它有矫健的身体和聪明的头脑。所以,不一定所有的动物都是坏的。只要我们不对动物产生偏见,其实每个动物都有善良的一面。4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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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大家好,我是一只来自草原的狼,接下来,就让我带你看看我是怎么捕猎的吧!在夏天,猎物很多,所以我们是单独行动的。我们的猎物只要有兔子、羊、鹿等动物。我经常躲在灌木丛中,等猎物一来,便冲上去咬住它们的喉咙,之后,即使猎物逃跑,它不一会便会流血过多而休克。这样,我就可以饱餐一顿了。可是,到了冬天,捕猎就难多了。因为到了冬天,植物都枯死了,所以食草动物大部分都迁移到别处过冬。而我们又不能离开我们自己的巢穴,因此我们狼群就会聚集在一起,共同度过寒冬。而且我们非常团结,因此我们不大会去惹大型动物,保护大家安全。即使有危险,我们也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伙伴,也不会忘记任何一只狼。不像有些人,说说要同甘共苦,但对方有危险时,却自己逃跑。但是为了整个狼群都不会饿肚子,我们不得不把注意力集中在牛这样还没迁移的大型动物上,牛的力气很大,很可能把我们顶伤,所以我们会上演“车轮战”。我们几只狼赶着牛跑,我们跑累了我的同伴来接替我们。直到牛累了我们一拥而上,把牛咬死,这样,我们狼群就有的吃了。但我们吃也有讲究:狼王先吃,它会把牛的心,肝等味道最好的先吃掉,之后再按我们狼群中的地位先后进食。听了这么多,你一定更了解我了。这就是我,一只生活在草原的狼。浙江杭州上城区时代小学六年级:陈世琮45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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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草原的夜晚,苍月悬在天边。寒冷獠冽的风吹着月光流动,杀戮吞噬的梦开始蔓延。孤傲的身影在草的浪涛中隐现,幽邃的眼带着写的颜色。他,是圣灵堕落的心。——题记夜,无法沉睡;夜,这是我所喜爱的时刻。带来兴奋的快感,唤起嗜血的欲望,死神在远方招唤,指引着方向,死亡的气息吸引着目光。电闪中,美丽诡异的身躯一闪即逝;电闪中,敏锐的目光锁定了血的颜色;电闪中,风与电划过一双深邃充满邪恶的眼。血在心中开始潮涌,开始沸腾。杀戮的欲望充满了每一个细胞,在每一寸肌肤上蔓延。张开嗜血的獠牙冲向死之希望。血,温暖而甜美;红色,浸染了我的世界;血,带着诱惑不断喷发;血,如此妖娆的美丽,好似一朵火红绽放的玫瑰,那般肆意,那般妩媚。温暖了我的生命,带着娇艳与芳香。死亡降临,电闪中,孤寂的身影一闪即逝,离开温暖抛弃的残骸。带着灵魂走到死神身旁。生命中只有死亡,冷漠与灵魂相伴,风中我四处张望。阳光开始重新照耀大地,我躲身于黑暗,期盼天空再次暗淡,期盼永恒的黑暗,重新带来血的温暖与芬芳,带来甜美的死亡。让灵魂的重奏再一次响起,再一次亲热天堂!我,一只饥饿的狼,在黑暗里等待月光重临大地,等待风带来血香,等待着死亡。45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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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复反反复复反反复复吩咐五年级:qq秀450字 五年级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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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说起喜欢的动物,有人会喜欢憨厚的熊猫,也有人偏爱机灵的猴子,而我最喜欢的是为生存不惜一切代价,时刻准备得到自由的狼。狼的身体大约有两米长,毛色半灰半黄,头上的毛微铁青色,像一个面具罩在头上。四爪内侧有白毛;虽然瘦但充满爆发力,尾尖上有一点黑毛,不像狗的尾巴可以立起来,左右摇摆讨好人。似乎狼天生就是自由而孤傲的斗士,在它的行动里绝无讨好和谄媚的意思,只有一个核心理念:战斗!而狼的一双眼睛,是体现这个理念的最大证据。狼的眼睛,不像狗那样呆呆的,除了憨没有别的,他的眼睛里充斥着肃杀之气,诗人望而生畏。狼的吃相,是体现为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的性格的有力证据。由于被圈养在动物园里,狼的伙食自然有保障,可他的吃相仍十分凶狠可怕:一个游人往笼子里扔了一段火腿肠,只见狼后腿一蹬,身子腾空而起,一口吞下空中的火腿肠,优美地落地。我在笼外看呆了,真是“狼以食为天”呀!狼的“时刻准备得到自由”的理念更体现在狼在笼子里跑步的时候。狼跑步时,跑一会儿就会来一个扑咬,露出锋利的大牙,似乎正为了以后获得自由而训练呢!狼真是可敬可畏的动物呀!六年级:1483200461450字 六年级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