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
睡意朦胧间,一层烟雾席卷卧室。我努力睁开了双眼,忽然间觉得世界变大了许多。
正准备揉一揉眼睛,想看看是否出现了幻觉,脸边的触感却毛绒绒的,像被千万根羽毛轻柔的拂过。猛地撤回手臂,却发现自己的手是只狗爪子。
“梅茜,你一定不知道我看见谁了!”我扭头看向发出声音的那只狗子——黑背。向他奔了过去,由于还不熟悉狗的姿势,奔跑中途,我的大耳朵便不停地上下拍打着,身体也有些摇晃,像奔跑在独木桥上。
还没等我站稳,黑背便跑到我身后推搡着我,还一边兴奋又急切地说:“我在广场看到欢欢了,她可指名要见你,你还不快跑?”我愣了愣,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黑背继续裹挟着走向广场。
到了广场附近,在一大堆泰迪方阵中,我瞅到了一亩金黄,快速奔去,果然见欢欢卧在地上。只是她的毛皮已经黯淡无光,尽管它的主人用上一切办法竭力打扮她。她看到我后,眼中闪现出一丝亮光,挣扎着站起来,略带调侃地说着:“梅茜,我好像真的不行了,我……大概要走了。”说完便是一阵喘息。我的眼前忽然一阵朦胧,像雪碧中升上来的气泡,晶莹又脆弱。
我努力抑制住住内心的酸楚。
“那你的主人怎么办?”“他……他有姐姐陪着。”“但那个女人可伤害过你呀!”“没关系,我知道,她很爱主人。而我同时深知,我也爱主人,我希望他快乐,希望他有人陪伴。”我带着哭腔的声音与她喘息的声音不断地交织着。忽然,我沉默了,空气也寂静了下来。
欢欢活动活动已经不大有知觉的腿,最后看了我一眼,声音更加微弱“我要走了,以后就看不见你和主人了呢,现在我没有遗憾了。”随着声音越来越细小,她渐行渐远,却刻进了心里。
我深深地看了欢欢一眼,转身向家的方向奔去,摇晃着身体,拍打着耳朵,一头冲进老爹的怀中,“老爹,我将来要挣大钱,不叼肉丸,给你叼妹子。”
老爹,我只能陪你的十几年,并不长,但我会每天打字,挣大钱,在最后的时光中,倾尽所有,叼个妹子给你。你不必感谢我,你要感谢我在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次遇见。
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
清晨,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指尖摩挲在纸页上,根鸟漫步在米溪的情景再次浮现在我的眼前。
阳光明媚,微风拂动人们的衣袖,而此时,根鸟正在有条不紊地料理着大院的事情。回想当初,根鸟勤快地背米,汗珠见证了他的辛勤劳作,烈日注视着他的劳动成果。他,正由稚嫩逐渐走向成熟。
不久前,他被重用,却导致其他人被解聘。他于心不忍,再三求情,有人问他:“为什么要为这些人着想呢?”“因为他们也有家人,也需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家糊口。”多么简朴的话语,却蕴含着无穷的哲理。是他,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宽容,要给对方留有余地。康百万之所以富可敌国,是因为他生活节俭,教育子孙凡事不要赶尽杀绝。如果没有这种家风,富贵又能延续几代呢?
现在,他却要离开米溪,离开这个曾经让他陶醉其中的地方。因为他明白,温暖只能消磨他的意志,唯有寒冷,才能磨砺他的刚强。他不能因为这个让他无法自拔的地方,放弃自己一直追逐的梦想。如今,他明白了这个道理,也预示着他必将离开。他是在清晨离开的,在众人的挽留中离开的,同时也是在米溪还没有苏醒的时候离开的……
泪水打湿了纸页,根鸟的身影却依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因为他,仿佛让我看到了未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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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静谧的午后,当人们都进入梦乡,我坐在窗前,借助这午后斜射入的一缕阳光,拿起了静静躺在床前的那本《摆渡人》。桌上一杯热茶,散发着浓郁的清香,和手中的书香味一起环绕在我的鼻尖。翻开它,一页一页,将我带进了那个无边无际的平原上。我再一次看到了那两个熟悉的身影。广阔的平原上,一个孤零零的小破屋中走出了两个身影:崔斯坦和迪伦。向前望去,再没有下一个安全屋了,远远地可以看见一道屏障像一把利刀将平原切成两半,屏障后面,便是天堂,也是这道竖直的墙,切断了一个又一个摆渡人和死者的联系。我紧紧地跟在他俩的后面。今天的平原路很平静,而两人之间也是出奇的平静。我看见了崔斯坦脸上凝重的表情,这表情仿佛一座大山压在他的心口,他多想和迪伦说几句话啊,却不知从何开口;另一边,迪伦的心情却轻快地很,小调一直在她的嘴中轻轻哼着,这天真的姑娘,坚信崔斯坦可以和她一起离开。两人都走得很慢,漫长的路途却经不起时间的折磨,我们终究还是到了那屏障前。我清楚地看到了,这个曾经冷酷、坚强的男孩眼中的泪花再也止不住得落下了,滚烫的泪花一滴又一滴,撒在这浩大的平原间。“你先过去吧,我随后就到”崔斯坦抹抹脸上的泪,对迪伦笑着。当她走过那与天齐高的墙后,崔斯坦扭过了头,他的笑脸仿佛被扭曲了一般,留下的只有屏障那边迪伦充满期望的眼神。他忍不住向后看了一眼,满脸的无奈冲击着迪伦的内心,她知道,他不回来了。泪花中模模糊糊看到的,只剩下他的背影了。茶香依旧慢慢飘散,茶水却已经冰凉。我和崔斯坦齐肩坐在平原上。“这样做真的好么?”他笑了,那是种痛苦的笑,嘴上的笑容盖不住满脸的忧愁。“我们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许这样做是错误的。”他忍不住向后再次瞟了一眼,看见的是迪伦无助的身影。“也许这样会给她带来伤害,但也只有这样,她的未来才会更美好,在天堂里。”他的眼神慢慢坚定起来,我的心在这一望无际的平原中震撼着。他落魄地走了,去继续完成他那无边无尽的摆渡工作。远远的,一个低着头的身影,在平原上种下了一朵又一朵的泪花。最后一口茶也浸润在口中时,我向窗外望去,远远地好像能看到那片平原。现实的残酷,永远都在为你的幸福搭起一个个桥梁。接受这残酷,才能让它们变成通往幸福彼岸的大路。他们的出现,使我清楚地看到了现实与未来,这也许会改变我的一生,这本书,也将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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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夜深了,我躺在床上,翻阅着那本早已被皱了的《水浒传》。太阳悄悄地从西山落下,皎洁的明月悄悄爬上夜空,在不知不觉中,我搂着书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当我再次睁开眼时,眼前的一切,好是在哪里见过似的。只见有一个酒家的旗帜上写着“三碗不过岗”这几个大字。我恍然大悟,哦,我原来是来到了武松打虎的景阳冈。过了一会儿,从旁边直接走来了一个虎背熊腰的大个青年,我想那一定是武松了吧!我紧跟着他走了很远,直到他走到了一个小房子时,他却停了下来。就趁这个工夫,我追了上去,说:“这里有一条大虫,我劝你还是绕道走吧。听说当初有几十个人都在这里被杀害了。”却不想只听他斩钉截铁地说道:“不行,我一定将这只大虫捉住,若不除此祸害,就会有更多的人受害。”说完他便走向了那个树林。看着那路边的草丛,可能随时都能跳出一条大白虫来。皎洁的月光照耀在那幽静的小路上。微风吹着树边草丛,沙沙作响。整个森林中,只有我们二人的脚步声。在那树丛里,我仿佛看到了一个身影,我便有一次警告他:“赶紧走吧,你看那树丛里沙沙的响声。定然是那只大白虫来了吧。”他并不理会,只是全神贯注的盯着树丛,忽然,一阵狂风吹过,从树丛里跳出来了一只大虫。看见此状,我便似猴子一般窜到了一棵树上。来观看这一场好戏。谁知,那大白虫正和武松战斗时,逃过武松的铁拳忽地朝我冲过来。我心中一慌便从那树上跌落下来。等我睁开眼时,发觉自己竟然滚到了床底下。心里还在一直感叹道武松可真是艺高人胆大。6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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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生命中有许许多多的遇见,其中不乏触动心灵的瞬间,可我最重要的遇见却是一本极普通的书,几乎人人皆知。儿时,我一味的沉迷于奥特曼,认为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抱着它细细品读。后来在爷爷的带领下我又迷恋上了抗日电视剧,每天做梦都想当一个抗日英雄。再后来,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妈妈就给我买了本《西游记》,就这样,我遭遇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从幼儿园到小学,我在妈妈孜孜不倦的教导和姐姐朗朗的读书声中,便认识了不少字。自从妈妈买了《西游记》,我就像着了魔似的,疯读,狂读,遇到不认识的字,就去查字典。那段时间里,我甚至吃饭时也不愿丢掉他,以至于到了后来,上课也开始偷偷摸摸地读。因为书中那个刚正不阿、威武不屈、顶天立地的美猴王,深深吸引了我。读着读着,便仿佛身临其境,好像亲眼目睹了他手持如意金箍棒,脚踏筋斗云,带着那坚不可摧的气势前去大闹天宫,但又自负地跳进如来佛的掌心中,反而被镇压在那五指山下五百年。孙悟空终被唐僧救出,同去西天取经,在取经路上,师徒两人变成了师徒四人,他们在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终于参透了人世间的七情六欲,磨平了身上的锐气,变得更加沉稳老练,修成正果。此书是我正式读过的第一本书,也是我读过的所有书中,最重要的一本,它就像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盏明灯,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5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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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清晨,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指尖摩挲在纸页上,根鸟漫步在米溪的情景再次浮现在我的眼前。阳光明媚,微风拂动人们的衣袖,而此时,根鸟正在有条不紊地料理着大院的事情。回想当初,根鸟勤快地背米,汗珠见证了他的辛勤劳作,烈日注视着他的劳动成果。他,正由稚嫩逐渐走向成熟。不久前,他被重用,却导致其他人被解聘。他于心不忍,再三求情,有人问他:“为什么要为这些人着想呢?”“因为他们也有家人,也需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家糊口。”多么简朴的话语,却蕴含着无穷的哲理。是他,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宽容,要给对方留有余地。康百万之所以富可敌国,是因为他生活节俭,教育子孙凡事不要赶尽杀绝。如果没有这种家风,富贵又能延续几代呢?现在,他却要离开米溪,离开这个曾经让他陶醉其中的地方。因为他明白,温暖只能消磨他的意志,唯有寒冷,才能磨砺他的刚强。他不能因为这个让他无法自拔的地方,放弃自己一直追逐的梦想。如今,他明白了这个道理,也预示着他必将离开。他是在清晨离开的,在众人的挽留中离开的,同时也是在米溪还没有苏醒的时候离开的……泪水打湿了纸页,根鸟的身影却依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因为他,仿佛让我看到了未来的自己。5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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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夏之夜,一个男孩在家中守着他的65英寸的电视,凝神观看。昏黄的灯光刻在了他的脸上,手耷拉在沙发上,脚翘在茶几上,那淡蓝的瞳孔中透出了深邃的目光,却也有一丝遗憾。而仔细一看这不是乔么?我走向前去,问:“你爸去哪了?今天不是你的生日么?”他的盯着电视,没有直视我:“大概是出去了,他从不在意我,就算今天是我的生日。”说完,他扭动了肥胖的身体,将仓鼠笼下面铺的一张张令人心动的五十英镑掏了出来,向在一旁的管家爷爷扔去,管家又丢给仆人,仆人将它丢进垃圾桶里。我在一旁目睹了整个过程,不禁为之动容。我从口袋里抽出了一张报纸,指着报纸上的乔开着一级方程式赛车,你家真的有一百亿英镑么?他搔了搔头发,报纸总是夸大的,最多只有八十亿,并且是长大了才能继承其中的一大部分。而我惊讶的表情,引得他偷笑起来。收起了惊讶,我又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要给那两个小霸王钱呢?”我的话仿佛触动了他心中的一个痛处,他扭过头来,瞪了我一眼,面红耳赤的向我喊着:“你知道什么,我是为了我唯一的朋友——鲍勃,尽管他很穷。如果我不给他们钱,鲍勃就要活在痛苦之中。难道你不知道么,你所作所为只会去践踏他的尊严。”他的声音小了许多:“哦,抱歉,我当时没有想如此之多,我只是存粹的想让他过得更好一些。”“你的苦心可以让人理解,但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既然你知道他的家里穷,就帮助他,将你家中的一千,一万分之一的钱给他就能然他花上一辈子,反观你却带这幅纯金眼镜,手上戴着几十万的手表,看着120英寸的电视就没有去帮助他。”听了我的话,他羞愧地底下了头,眼泪流在脸上,也留在他的心里。“哦,谢谢你。”他用一种极低的声音说道。记住,能力越大,责任便越大。我来到门口,周围的一切都褪去了华丽,我将《钱堆里的男孩》这本书轻轻地合上。这一次相遇也许是我们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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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二十年前,为了谋生,我曾经开过一段时间的出租车。我上的是夜班,许多素不相识的乘客上了车,坐在我的后面,开始给我讲述他们的生活。有些人的生活令我吃惊,有些人的生活令我肃然起敬,有些人的生活令我欢笑、流泪,但最感动我的,是在8月的一个夜晚乘车的一位老奶奶。那晚,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从小镇一个安静区域的一幢砖制四层公寓打来的。这让我以为,我要去接的是一个参加派对的人,或者要到工厂上早班的工人。当我到达那里时,除了一楼的窗户单独亮着一盏灯外,楼里漆黑一片。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司机会按一两下喇叭,等一小会儿,然后开走。凌晨2∶30,对于司机来说,一个黑暗的建筑物有太多坏的可能。但我见过很多贫穷之人,他们把出租车作为唯一的交通工具。除非嗅到真实的危险气息,我总是走到门口去找一找乘客。也许有乘客需要我的帮助呢,我总是这么想。而且,我不是想做一个热心的好司机吗?因此,我走到门前,敲响了门。“等一下。”一个虚弱、苍老的声音传出来。接着,我听到在地板上拖什么东西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门开了。一个八十多岁的瘦小老人站在我的面前。她穿着印花裙、戴着一顶有面纱的筒状女帽,就像你在服装店或者上世纪40年代的电影中看到的那种装束。在她身旁,是一个小尼龙手提箱,我刚刚听到的就是她在地板上拖动提箱的声音。房子看上去像多年没有人住的样子,所有的家具上面都罩着床单,墙上没有时钟和任何装饰物,厨房里没有餐具,在角落里,摆着一个装满照片和玻璃器具的纸盒箱。“你能帮我把包放到车上去吗?”她说,“我想单独呆一会儿。然后,你能回来帮助我吗?我不是很有力气。”我把提箱放到车上,回来搀扶老人。她挽着我的手臂,我们慢慢朝车走。她不停地感谢我的好意。“没什么。”我告诉她,“我只是想以我母亲希望获得的服务方式来对待我的乘客。”“哦,你是一个多么好的孩子啊。”她说。她的称赞和感谢几乎令人尴尬。当我们坐进车里后,她递给我一个地址,问道:“你能从市中心穿过吗?”“那样就绕路了。”我回答。“哦,没关系。”她说,“我不着急。我马上要去的地方是临终关怀医院。”我从后视镜里看着她,她的眼睛闪闪发光。“我没有任何家人了。”她继续说道,“医生说我应该去那里。他说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轻轻地伸出手,关掉了计价表。“你想要我走哪条路线?”我问。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们穿过了整个城市。她指给我看她曾经做过电梯操作员的大楼、她与丈夫刚结婚时居住的社区。她叫我把车开到一个家具商店的门前,她说那里过去是一个舞厅,当她是年轻女孩时在里面跳过舞。有时,她会叫我在一个特别的大楼或者街角处开慢一点儿,然后她不再说一句话,只是出神地凝视黑夜。当第一道曙光透出地平线时,她突然说:“我累了,现在我们走吧。”我们默默地向她交给我的地址驶去。那是一幢低矮的楼房,就像一个小疗养院,门廊下有一条车道。当我们停车时,有两个护理员马上走了出来。没有等我下车,他们便打开车门,把老人搀扶了下去。他们殷勤又热心,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他们一定在等她,也许在我们离开她家前,她就给他们打了电话。我打开后备箱,取出小提箱,送到门口。此时老人已经坐到了轮椅上。“我该付你多少钱?”她问,把手伸进她的钱包取钱。“不必了。”我说。“你得谋生呀。”她说。“还有其他乘客呢。”我回答。未加任何思索,我弯下腰给了她一个拥抱。她紧紧地抱住我。“你给了一位老人一段开心的时刻。”她说,“谢谢你。”没有再说什么。我又用力握了握她的手,然后走进了淡淡的晨光中。在我身后,我听到门关上了,那是一个人的人生之门关闭的声音。那天,没有搭载任何其他乘客,我漫无目的地开着车,陷入沉思。整整一天,我几乎说不出话来。我们总是习惯地认为,生活中最重要的时刻是那些辉煌璀璨的大时刻——获得成功与荣誉,抓住了改变生活的机会,遇到赏识自己的人,等等,但其实还有一些被人们视之为微不足道的时刻,它们同样分外美丽,且能让灵魂如花朵绽放般舒展开来。当老奶奶感谢我给了她一段开心的时刻时,我知道我做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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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最美的遇见夏雨,我生命中最美的遇见。你的一颦一蹙,一言一语,都铭刻我心。天空,风云突变,好似一张掉进染缸里的布,瞬间染黑。闪电,以天空为底,上演着霸王别姬的凄美,惊天地泣鬼神的诀别。雷声,震耳欲聋的,是那安塞腰鼓激情与豪迈的诠释。地上,狂风呼啸,柳条舞动,杨叶飘落,那是你生命乐章的前奏。熙熙攘攘的人群,逐渐安静下来,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哗,哗……豆大的珠帘从天空垂下,夏雨,你淡淡香,素素装,千万条银丝,荡漾在半空中,迷迷漫漫的轻纱,水晶的晶莹洗涤着鳞次栉比的建筑,江水中,你激起圈圈涟漪,好似昙花一现的优雅;在琉璃瓦上,你敲打一声声清脆,宛如散落在青瓷中的翡翠。这就是你,带着澄澈的心,带着灵魂的纯洁,像天堂来的天使降临人间。你的纯净是我生命中最美的遇见。在有你的日子里漫步,伸出手,感觉你,冰冷炫目的美丽,你的脆弱并不是软弱无能,而是一种疼惜与爱怜。“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即使很少有人懂你,大彻大悟的理解你的洒脱,你的放纵,你的狂野,你的热情,你也一视同仁把你所有的甘露平分给每一个人,净化人们的思想。你的温婉包容是我生命中最美的遇见。你轻轻的走了,正如你轻轻的来,你挥一挥衣袖,化作一弯虹桥,斑斓。阳光,金灿灿的洒下。无尽的遐想中你的洒脱,你的放纵,你的狂野,你的热情,你的纯净,你的温婉,你的包容一一浮现。夏雨,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遇见。5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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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的生命因你而开始,您的爱从不会停止!您不仅给予了我生命,还是我成长的引路人。在我幼儿时期,幼小、娇嫩的我在您的怀抱中牙牙学语;在您那温暖双手的拥护下蹒跚学步,直至学会奔跑。在学前时,您让我提前感受数字的奥妙,文字的神力,拼音的妙趣。在我儿童时期,您教我诚实守信,努力学习。不要“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还让我记住“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有一天,内心装满“玩”的我突然玩性大发,丢下手头令人烦恼的作业,像一支离弦的箭一般向门外冲去,迫不及待地想要脱离作业的苦海找小伙伴们去玩耍。可我突然感到背后有一股巨大的阻力和极大的凶气。我猛回头一看,原来是您气势汹汹地拽住了我。您带着一脸的严肃不我拉回书房,按在把登上,指着还未完成的作业。Oh,no。您是在示意我必须完成作业才能玩。面对您的严肃,我只好带着满心的不情愿去埋头投身于作业的苦海。“岁月如斯夫,不舍昼夜”。我开始步入了青少年时期。而在您的脸上已被时光刀留下了条条伤痕,的那您始终不忘对我的教诲。青春期的到来使我内心的欢笑花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小时候的我遇到什么挫折都毫不在意,每天总是在欢声笑语的气雾笼罩中度过。可现在的我每每遇到挫折都会把自己关起来,低声抽噎。内心变得玻璃般脆弱,不再向昔日一样豁达开朗了。而这时您总会说:“成长的道路上遇到挫折是难免的。要像雄鹰一样展翅高飞,搏击长空;要向海燕一样,如闪电般在暴风雨中高傲地飞翔。记住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是母亲的话语激励着我迎难而上,逆风飞翔,绝不轻言放弃,战胜挫折。十三年来您的爱从未停止,而且从不会停止!谢谢您——我的母亲。您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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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母亲”一个含义多么深的字眼,一个多么神圣的字眼,一个多么沉重的字眼,母爱,如同一把伞,让我的心灵即使受到暴风雨也依然完好。但我呱呱坠地之时,便开始沐浴在母爱的阳光雨露。那时我还小不懂的关爱他人,记得有一次我坐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位年轻的阿姨,她的肚子大大的,我问妈妈:“妈妈,她是吃太多饭了吗?肚子那么大!妈妈却耐心的和我说:“不是的,是因为那个阿姨的肚子里怀了小宝宝,你要不要上游个位置给她呀?”少不经事的我毫不讲理地说:“不要,我站着会累的!”妈妈语重心长的说:“要学会关爱别人,来吧!孩子,虽然我嘴上这么说,但是我却很听妈妈的话,起身把位置让给了孕妇阿姨,公交车上很挤,我被挤成一团,就好像罐头里紧贴的沙丁鱼,找不到一丝缝隙因为站的很难受,我摇摆着脑袋,就是此时,一旁的叔叔也给我让了位置,我高兴的跑过去坐了下来。我的妈妈虽然不博学,但是却教会了我“爱与被爱”,“关怀与关爱”,“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的道理。在一年级的时候,我不会认错,有一次错拿了同学的铅笔,失主着急的说:“谁拿了我的铅笔,赶紧还给我,要不然我一定告诉老师!”不知道是谁告诉她的,她便在我的书包里找到了她自己的铅笔,并把我拉去了老师的办公室,老师就把我骂了一顿!回到家后,我和妈妈诉苦,说:“妈妈,你说同学们会不会讨厌我?会不会再也不和我玩了?老师会不会也不喜欢我了?”然而妈妈却和蔼的说:“没事,只要你知错能改,去和同学们说声对不起,改正这个犯下的错误,就还是好孩子!同学们,老师们也还是会和你玩,还是会喜欢你!”因此妈妈的教育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风雨来临,挫折来临,苦难来临,不用怕,因为一定会有母爱为我们支撑起一片艳阳天。妈——我感谢您,感谢您那无私的爱,您的爱伴我学习,伴我生活,伴我成长,伴我一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每当我想起这句诗句时,便会想起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母亲。750字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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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命中重要的人一位老人,弯着腰,拄着拐棍……他就是我的太爷,就是这样的一位老人给了我太多,无论是零食,还是情感。在我模糊的记忆中,每天早上必做的一件事是跑到太爷的屋子里拿一些吃的,尽管有的时候吃饱了,我也会去那儿走一圈。屋子里凉凉的,那里只有一个老年电视机,一张掉了漆的桌子,有一个火炕,炕上放在叠得如方块般的被褥。太爷说自己老了,配不上新东西,新的东西就留给孩子吧。但在这一个小屋子里,我没有感到一丝凉意,而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那温暖充满了我的心房,在那里,我的心没有一丝的不安,是平静的,是柔的,是软的,是快乐的,是满足的,是幸福的。小时候的我爱吃牛舌饼,太爷也便会把所有的牛舌饼都给我,太爷一口也舍不得吃,我每次去发现太爷屋里的旧方桌上牛舌饼总是会有。我听奶奶说;“是客人给他的,而他总是对家里说,要留给我的。太爷啊,您知道吗?您留住的不仅是牛舌饼,还有孙儿爱您的心。记得我小时候是个特别爱哭的孩子,哭起来地动山摇。小伙伴们为了看笑话,于是每天都故意欺负我,把我弄哭。每次回家我都是闷闷不乐,然后跑到太爷的屋子里,钻进太爷的怀里尽情地哭。太爷总是轻轻的抚摸着我的头说:“孩子哭吧,哭出来就不委屈了。”每当太爷说完,我的心就会慢慢平静下来,那时太爷就像我的守护神一样,让我心生安宁。我是个爱玩人,而母亲不愿意让我出去玩,所以每逢休息日,我一定会把家里所有能拆的玩具全拆了,然后在努力把这些玩具装回去,每当这时太爷便会看着我,不说话。到实在装不上的时候,他便会和我一起装,我的休息日大多是是在拆装玩具的娱乐中度过,而陪伴我的人便是太爷。如今,太爷已经离开我了,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我不知道去哪里哭诉,我不知道谁陪我玩,于是,从此,我变了,我不再吃牛舌饼了。我不再笑,我不再拆装玩具,因为这一切只属于我和太爷。太爷,我童年的记忆里满满的都是您,您给予了我说不尽的爱。您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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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遇见了最美的你_750字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遇见了最美的你——题记忆.初我会每天晚上,一边散步,一边打电话和你聊天,每天上课也会给你传小纸条,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话那么多,好像永远也说不完,委屈,秘密什么的都会跟你说,没带饭盒也会跟你共用饭盒,这是什么?我想这就是所谓的闺蜜罢了。当初,每天必不可少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你,现在还好吗?看.录翻翻你给我的相片,留过的言,写过的同学录,都是同学录罢了,唯一不同的是:一张是2013年的,一张是现在的,你的字还是那么工整,梦想还是那么伟大------设计师或环游世界,格言还是:我的世界里没有“不可能”,你还是喜欢叫我亲,童还有姿,你喜欢的颜色还是天蓝,谢谢你,没忘记我们的十年之约。毕业后,我们不在同一所学校,可还是用写信的方式来维持我们的关系,因为我怕哪天我们在街上遇到会如同陌生人般擦肩而过,我问过你:毕业后,我们不会在同一所学校了,关系还会像现在这么好吗?你说会,因为我们是GM(闺蜜)嘛。我看着你笑了,尽管问过你,可我还是怕。“以后,你转校了,一定要回来看我”“好,你要我什么时候回”“年年都回”“嗯”“到了那边要给我写信哦”“以后,我们要一起考四中和一中哦”“好”“亲,让我们大步向前,追逐我俩心中各自的梦想”“我相信,在这之后还有无数次的留言”“我俩手执素笔,你来一封,我回一封,细细品味,我俩那如胶似漆的友谊,生活中的点滴。”“十年之约,永远在我心中茁壮成长”呐,谢谢你,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遇见你最美的你。就这样,我们像一场倾盆大雨,落在一起又各自离去,但无论我们身在何方,都会记得我们为何出发,为何奋斗,我们在那所学校的传奇,在那个考场的专注,在那所学校的奋斗,会随着记忆逐渐清晰。也许,我不会甜言蜜语,也许,我们闹过矛盾,打过架,可这些将伴随着记忆渐渐消失。——后记初二:浅兮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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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最美好的遇见不读书的人只能活一次,读书可以经历一千种人生。我视读书为人生中最美好的遇见。记得第一次遇见书,是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那次,妈妈回家给我买了一本幼儿启蒙书,当时我第一眼就被它漂亮的封面吸引了。从此便一头扎进了书里,再也走不出来。记得有一次,还因此闹了个笑话呢!那次我从书中看到了关于一群熊孩子学鸟飞的故事,我也想试验一下。我先把家里的东西编成两个鸟翅膀,正准备“起飞”时,被爸爸瞧见了,我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小时候,我还特别喜欢看童话书。可怜的白雪公主,英俊的王子,恶毒的王后,无不深深牵动着我的心。长大了,我喜欢看美丽的有关自然风景的书。我用心感受着一滴滴落雨的清脆,一朵朵花绽放的绚丽,一片片叶子生长的强劲,一声声虫鸣的辽远。清新,静寂,这些景,这些物留在我的心中挥之不去。现在,我喜欢看各类经典名著。读鲁迅的《朝花夕拾》,我用心品味那些离我们久远的童年故事;读梁晓生的《慈母情深》和史铁生《秋天的怀念》,我用心感受着亲情的美好;读杨振宁的《邓稼先》和端木蕻良《土地的誓言》,我用心体会着那份深厚的爱国情怀。我在书中畅游游,我在书中感动!我生活在一个小县城,县城原来只有一个新华书店,几年前在温泉路新建了一个图书馆,办了借书证,就可以在图书馆里借阅。去年暑假,妈妈在图书馆为我办了一个借书证。在图书馆,我常常一待便是两三个小时,直到管理员催促快走时,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第二天又接着去看。后来,管理员一见到我,就笑着说:“真是个‘小书迷’呀!”这世上有些事就像一场不知名的花开,粗心的人会只嗅到花香,有心的人却会驻足欣赏,记住它的样子。书就是开在我人生路上的这些芳香的花。书,我人生最美好的遇见,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要努力向上,才能更加美好!一页一页的纸,像白蝶似的飞呀飞。我将在漫漫人生路上,继续与书的美好相遇。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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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的遇见这是株普通的银杏树,它安静地矗立在校园的一隅,最近却成了风靡全校的网红树。于是,你可以在同学们的口中屡屡听到谈论此树的声音。这个深秋与它相遇诚然是我们最诗意的遇见……一位才华横溢的老师是此举的最初倡导者,渐渐地同学们口口相传,纷纷赶去在树枝上挂上长长的红丝带,在丝带的一头系上写满文字的枯叶子,很快这棵树被装点成了校园里的许愿树。每到课间休息,它就引得大批的同学在此驻足:大家若有所思地抬头仰望着一片片书写了祝福的叶子,口中读着读着似乎暖意和感动之情沁润全身;同学们簇拥着结伴而来,拿起笔写下自己内心的独白,抑或是将梦想植根于飘扬的红丝带上。同学们小心翼翼地书写着,这带有仪式感的行为瞬间见证了久违的友情,字里行间触动心灵,让同窗情谊得到升华,让感动和爱心在丝带摆动中传递着,凝结成力量。似乎,这深秋的寒风也无法吹灭彼此内心温暖的小火苗,这一切浑然天成,不是诗意又是什么呢?虽然上周的一夜冷雨吹落了一树的金黄,但雨过天晴后的许愿树依然独以它的红丝带和金色树叶在光秃秃的枝丫间脱颖而出。在叶子橙黄的暖色衬托下,阳光透过红色的丝带,树影和丝带交相辉映,仿佛整株树都笼罩在光晕中。秋风瑟瑟,红丝带裹挟着身金黄微微摆动,好似将树叶短暂的生命以更诗意的方式延展开来,也给深秋的校园增添了一抹浓得化不开的诗情画意。校园的许愿树把小小的感动放大成无穷的正能量。时光荏苒,三年的高中校园生活步履匆匆,但许愿树给我们带来满满的祝福和感动却是永恒的。无论每位莘莘学子在学习上和生活中遇到何等困难,都有许愿树这位校园最贴心的倾听者与我们分享,并在每次遇见中汲取到安慰与鼓励,这难道不是本年度校园里最诗意的遇见吗?生活中有很多次遇见,也许下个转角的遇见波澜不惊,但一定会有最诗意的一次遇见,它必定能触动你的心灵深处,让你相信这个世界总有诗和远方。750字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