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福尔摩斯”面前
大多数人都看过柯南道尔的着作《福尔摩斯探索集》,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智慧非凡。不过,我要说的这位“福尔摩斯”其实是我的妈妈,我做什么都逃不过她的法眼。
案例一:在家时,妈妈不让我看电视,可是我却按捺不住电视的诱惑。于是乎我在妈妈出门不久后打开电视,等听到脚步声后关上,自认为不会被发现。某日,妈妈回来后一摸电视,说道:“电视怎么‘发烧’了?你又看电视了吧?”呃,被发现了。
案例二:为总结案例一,所以又出此下策。看电视时,把电风扇对着电视“呼呼”地吹,这样电视就不会‘发烧了’。结果,某日妈妈回来问道:“宝贝,写作业了没?”我说:“写了。”妈妈走到书桌前一摸椅子,说:“你至少两个小时没碰椅子了,一点热度也没有。说,是不是又看电视了?”于是,二战告败。
案例三: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新对策:我妈四点半下班,所以我在四点四十的时候打电话询问她还有多久到家,再按时关掉电视,坐到椅子上,作奋笔疾书状,日日如法炮制,屡试不爽。妈妈一直都没有发现。某日,我打电话问妈妈还有多久到家,妈妈说:“宝贝啊,路上堵车了,还要两个小时才能到家。”于是我非常开心,匆匆挂了电话,继续看电视。然而不出十分钟,妈妈便闯了进来,抓个正着。于是,我又失败了。再没想出什么好法子,只好在这位大侦探面前甘拜下风,好好学习了……
在这个大侦探——“福尔摩斯”面前,我这个“犯罪嫌疑人”永远那么弱智,马脚毕露。她总是能看出蛛丝马迹,我总是会忘这忘那,唉……
初一:吴思琪
鲜花送给我妈妈
今天是“三八”劳动妇女节,我和哥哥约好了各自送一份礼物给妈妈。
妈妈为了我们这个家操劳了半辈子,头发都花白了,眼睛也戴上了老花镜,可每天还象上满发条的闹钟,不停的着。特别是这几年,哥哥念大学,我念小学。为了供我们俩念书,妈妈除了做好本单位工作外,还兼职了其它工作,白天在单位里忙,晚上、星期天又在忙其它工作。每天还要买菜、做饭、搞卫生,还要辅导我做作业,所以在妈妈的日历里,没有什么节、假日。
今天这个节日我要给妈妈一个惊喜。给她一份什么礼物呢?买支钢笔?还是送上几句祝福的语言?我想来想去,终于想到了送一束小野花。于是,我来到了长满许多小野花的郊外。我精心挑选了几朵红色的、黄色的、白色的小花,再摘上些好看的小草。一束精美的花束就扎好了。
晚上,我和哥哥不约而同的把鲜花送到了妈妈手上。虽然我的花不起眼,没有哥哥的那么漂亮,但这也代表着我对妈妈的祝福。在妈妈的眼里,我看得出妈妈更喜欢我的花。妈妈看着我们俩,脸上笑开了花,而我们心里也乐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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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家的“福尔摩斯”我爱我家的“福尔摩斯”我的爸爸他长着一张让人看了害怕的脸,他朋友的朋友曾经说他是安全局的,我的同学想到我家玩也说怕看见我爸不敢来,我爸爸听了微微一笑。其实我爸爸他心肠好,做事有责任心妈妈常说他是工作狂,对朋友不管什么事都是那么的上心。我很欣赏我爸爸他虽然不高但他非常的伟大。我家的“福尔摩斯”非我爸爸莫属。我爸爸可神了,我做的不管什么坏事好事他都知道。就像我爸爸有“千里眼`顺风耳”似的我爸爸他每天早上上班都要到晚上才回来从没有星期天,这样我也有做坏事的机会因为我很不自觉也不怕妈妈。假期的一天,我家的“福尔摩斯”刚出门去公司上班,我便丢下作业不做,偷偷地按开电视机的开关,尽情地欣赏电视节目,真是大饱眼福了。看完以后,我又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机,并把电源插头放回了老地方,还照着原样为电视机拉下了“帘子” ……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了一口气。谁知我家的“福尔摩斯” 一回家,便随手摸了摸电视机的“屁股”,随后质问我道:你又看电视了吧?”我一本正经的说:“没有哇!”“噢,那电视机怎么浑身热乎乎的呢?”听他这么一说,我被吓得只好一五一十的老实交代了。多少次我的不自觉都被我家的“福尔摩斯”撤穿,爸爸常给我说儿子做事要认真,要有责任心这样才会做把事做好,你不用撒谎你拉屎拉尿只要你尾巴一翘我都知道。我家的“福尔摩斯”有聪明过人的头脑,唉我真的服了我家的“福尔摩斯”了。5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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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仔细观察 善于思考━━读《福尔摩斯》有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5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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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后感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五年级:黑夜里的一颗星5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