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里情丝1200字以上

雨里情丝

1200字以上 一年级 议论文

窗外雨绵绵地下着,条条雨丝连接着大地与苍天。苍天与大地仿佛是一对情人,那雨丝就是他们之间的情丝,剪不断,下不完,直到永远。

突然,我有点冲动,想到雨中散步,让那绵绵的雨丝弥漫我的全身,享受天地爱地洗礼。

漫步在雨中,雨丝轻拂着我,柔柔的,凉凉的,有种清新自然的感觉。在那一刻我感觉我就是天地爱的结晶,他们爱我,疼我.....

眼线望着远方,那茫茫的雨幕里,万物充满着生气,都在享受天地地滋润。有一抹白影出现在我的眼线,越来越进,就像一朵出水芙蓉一样,在雨中缓缓移动.....

那白影越来越进了,以可看出那是一个穿着白衣的少女,在雨中慢慢地走着,完全没有一丝急噪,像路人一样匆匆地奔跑,逃离这雨的世界。她好象也很爱雨,也在享受着雨地洗礼。

她越来越进了,进得可以看清她的脸。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个高而圆的鼻子,一个小巧的小嘴,一头乌黑的长发。那水汪汪的眼睛仿佛是雨中一潭秋水,清澈而充满柔情,雨水顺着长发一滴滴落下地面,长发仿佛雨中一幕黑色的瀑布,长泻而下。

在雨中她仿佛是仙女下凡,神圣而不可侵犯。然而,在那一刻我的眼睛再也离不开她了。也许她发现有一个跟她一样在雨中散步的人在看她,她回头冲我笑了笑。

那一笑如雨中的兰花,雅而不俗,美而不自怜.....

她的身影在雨中越来越模糊了,而我呆呆地望着她消失的方向.....

雨停了,我仿佛失去了什么,心头怪怪的。

在以下的日子里,我埋头在紧张地学习中,再也没有想起她来。偶尔,空闲的时候想起她时,又很快被紧张的生活给冲淡了。

直到有一天,在朋友的拉扯下,参加了一次生日晚会。

晚会设在一个不认识的同学的家里,他的家里人都去旅游了,只剩他一个,而且还有个不错的花园。

晚会里有五个女生,她也在其中。我们男生也有五人。很遗憾今晚的舞会里五个女生,我只认识主角—冷儿;男生里我也只认识拉我来的死党—老城,他俩是提对。开始是今晚的主角为我们互相介绍。

“这是碗儿”她指着一位高高,有点儿瘦的女孩。

我望了下,觉得有点名不符其实。

“这是雪晴.....”

“你们认识?”冷儿看见我冲着那位雨里的女孩点头对我说。

“不,只见过一面,彼此还不认识”我说。

“哦,她叫林雨,他叫陈风。”冷儿对我们说。

好不容易介绍完了,大家喝了点酒,然后切了蛋糕。

“接下来我们干什么呢?不如跳个舞吧!”老城建议道。

“好”

“不错”

大家都附和着,我发现只有我和她—雨没有说话。我发现她今晚好象不太高兴,好象很不喜欢这里,很烦的样子,跟那天雨中的她一点也不像。

接下来,大家选舞伴,这时我才知道他们都是一对一对的,除了我和雨。刚才那介绍是为我来的。

正当我不知所措时,他们一对一对已经开始跳舞了。他们不时地催我和雨快点下去.....

也许是酒的力量,或是众人地压迫,我走向雨。

“陪我跳支舞好吗,林小姐?”我对雨说。

雨点了点头。

随着歌声,我和雨慢慢地舞起来了。

“你好象不大开心?”我对雨说。

雨冲我笑了笑,没说什么。

“你不喜欢这样的场合,是吗?”

雨点了点头。

“那我们逃离这里。”

雨睁大着眼睛看着我,好象在欣赏一个怪物一样。

我随着歌声,慢慢地跟雨舞到了门边,趁众人不备,拉着雨逃离了舞会,一直跑到江边。我们朝身后望了望,确定没人跟来,才停下。

我们向对方相视了一会,才大笑起来。

“我们像不像是私奔!”我冲雨眨了眨眼睛说。

“你......”雨红着脸说不出话来,举起小手往我身上打。

我转身逃开了,雨就追着我打,我们就在这江边追追打打起来了.....

后来下雨了,我和雨漫步在江边的雨中。

“风,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当然,可以。那我叫你雨儿,好吗?”

雨儿点了点,对我说:“你喜欢雨吗?”

“是的,我很喜欢雨。我总觉得天地就象是一对情侣,雨就象他们那绵绵不断的情丝,那么柔,那么轻,那么富有生气。你呢,你喜欢雨吗?”

“我也很喜欢雨,我的名字就是因为这而该成‘雨’的。”

“哦,看来我们很像,来吧,让我们一起跟雨共舞吧!”

雨儿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只是用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我,望着我.....

于是,我拉着雨儿在雨中跳起舞。在雨中我们舞着,笑着.....

第二天,雨儿发了高烧,她打了电话给我。当我听到后,我马上赶到她家里—她一人在外租房睡。

看着冒着冷汗,但依然笑着的她,我真是哭笑不得。

我马上带她去看医生,然后,喂她吃粥,吃药.....

她像个小孩一样乖乖地,看我煮粥、烧水,让我喂.....

我一直看着她,看到她入睡,依然看着她.....

谁会相信俩个只见过两面的人会相爱得怎么深呢?可这却是事实。

在那以后,我们一起笑,一起哭,一起在雨中漫步,一起.....

直到有一天,我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失了一臂。

那是我记得雨儿是多么伤心,可在我面前她却不敢哭,但她那因哭而红肿的眼睛是瞒不过我的。雨儿一直倍着我,直到我痊愈。

当时我不知是怎么想的,总觉得雨儿跟着我这个残疾人是不会幸福的。那或许是我的自卑,或是因为我爱得太深.....

终于,在一个下雨的日子里,我悄悄地离开了这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生活。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对雨儿地思念丝毫未减,反而日益加深,这就是相思吧!

三年后,在一个下雨的日子里,我呆呆地望着窗外的雨,想着第一次在雨中与雨儿相见,想着与雨儿渡过的每一分每一秒。想着......

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叹息声,我回头一看,天啊,是她,是雨儿,她怎么到这里来了,她怎么.....

“你瘦了,风。”雨儿淡淡地说,但我可以感觉到她内心是多么激动。

“雨儿.....”这时我跑过去,把雨儿紧紧抱在怀里。

那一刻,我们什么也没说,因为我们都知道对方是多么爱自己,对方为自己吃了多少苦,对方为了自己流了多泪.....

雨下着,我与雨儿在雨中走着,走着.....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鲁宾逊从小就痴迷于航海,为了实现他的航海梦,他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劝解,依然出走,最终也因此让自己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再一次航海中,他被巨浪送到了荒岛上。从此,就开始了历经28年的孤岛生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造房屋、遭器具、种粮食、养动物……

克服了各种困难,在荒岛上以顽强的意志生存了下来,以勤劳的双手和超人的毅力创造了孤岛生存的奇迹。

他独自生活了多年以后,遇见了一些土人到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他从中就出了一个土人,收为自己的帮手,取名为“星期五”。他在到上生活了28年后,最后帮一名舰长制服了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了英国。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因为他拯救了船长,而船长却是一个很有钱的人,船长死后,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鲁宾逊,所以他便成了巨富。并派人到他经营过的岛上继续垦殖。

这些都充分的表现了鲁宾逊坚韧不拔的精神和不屈不挠的斗争意识,从而塑造了一个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中资产阶级的英雄化身。作者笛福曾这样点品鲁宾逊;不安于现状,用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他勇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么;他用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被食人族杀掉,舍身去救人;他勇于追求;努力获得自己想要的事物。

鲁宾逊可以被看作西方学中第一个理想化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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