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与伦比
天上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你若担心你不能飞,你有我的蝴蝶,我知道,你才是这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
——题记
我的世界,我的无与伦比,那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一切都是如斯的美好而宁静。一切事物要隔一层玻璃,才最美丽,这是小四说过的,也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但因为他是个名人,所以其他人在说的就像是引用,但这确实是我想到的,或者说是我也想到的。那么,你呢?你也有这样么?你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么?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无与伦比的美丽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你可以摘下一切伪装,回到当初那个最真的你。回想起那个夏天,因为蝉鸣而显得格外冗长,像蝉鸣拖长了的尾音,我们都不知道这个略显空怅的夏天什么时候会过去。但转眼,确实这个夏天就这么过去了,留下的不是惆怅,而是希望。
想起曾经的那个草地,小片小片的花瓣铺了一地,嗅到了星星点点的细碎的芬芳,那里的菊花开的甚是美丽。想到什么就去做吧,不要勉强自己。
我也忘了,我的世界是否安静的一片弦音,每个人眼中的世界都不一样,角度不同,想法不同,一切都不同。那么我眼中的世界,是怎样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喜欢哲学,哲学并不困难,只是每个人来自心底的智慧,如果可以,每个人都会是个哲学家,这是实话。
提起笔,又放下,沉思许久,似乎又回到了当初的那个自己,喜欢哲学,喜欢古文,喜欢跆拳道……长大了啊,是的,我长大了,不可以像个小孩子一样,在时光的最初点玩耍嬉闹,不可以有那么请彻的眼睛,但是我一直在努力的保留那颗赤子之心。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只希望可以留下些什么,给自己,给这个世界。或许,我什么都不会留下,像尘埃一样在这个世界消失不见,我不是项羽,没有他的霸业雄心,我也不是柏拉图,没有那么美好的理型世界,我更不是老子,没有他那份上善若水的心态……我只是我,一个无与伦比美丽的自己。
无与伦比的美丽
“你形容我是这个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我知道你才是这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耳边荡漾起苏打绿的《无与伦比的美丽》,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拨动了一下,那件往事浮现在眼前。
那个夏天,也是因为那场无与伦比的美丽,让我和她相遇。“你怎么回事?走路不长眼睛吗?”“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这是暑假的一个上午,我不小心撞到了一位阿姨。阿姨的声音越来越大,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正当我陷入无尽的尴尬时,耳边响起那动人的旋律,她宛如仙子一般出现,就这么华丽丽地把我带走了。一路上,我不停地给她道谢,她好像并不很在意。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时,一个身,她便不见了。
当时还在想: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儿呢?可没想到,我们会再相遇。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总会有一些新的同学加入我们。当老师在介绍新同学时,她出乎意料地站在那里。而更出乎意料的是老师竟然安排她坐在我旁边。她就这么出乎意料地和我成为了同桌。
再后来,我们成为了死党。我们每天都在一起,一起学习,一起玩。我们笑着,跑着,嚷着,闹着。原以为我们会永远这么开心地在一起,可现实不允许。她父母被调到外地工作去了,她也要跟着学。我们的友谊,是不是也该跟着逝去了?
分手时,曾经熟悉的旋律变得如此陌生。她漂亮的眼里含着泪:“小妞,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以后一定会回来看你的!记得一定要想我哦!”说完,她笑了,笑得很灿烂。而我却忍不住了,紧紧抱住她:“兰,你说过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的,你不能说话不算话!”尽管我们都很不舍,可事实还是无法改变。
她走了,去了外地的学校上学。而我,依然在这里,这个充满美好回忆的地方。我们每天都要通电话,偶尔周末的时候,她也会回来看我。她长高了,更加的漂亮了,但似乎瘦了许多,应该是压力太大吧!
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但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时间而渐渐淡化了,反而因为在一起的时间不多而更珍惜了。此时,耳边又荡漾着那熟悉的旋律,回头一看,果然是她。
我和她的友谊开始于一场意外的美丽,更是一场无与伦比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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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1979年的1月,一个小男孩呱呱地诞生在了世界上,谁也没有料到,,这个单眼皮的小孩会在很多年后成为执掌歌坛的王者,他,才28岁,音乐之帝。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孩子,但是唯独他母亲即使他尊敬的长辈,又是他信任的朋友。起初,他爱好钢琴,于是,母亲每周陪伴他去上钢琴课,后来,他觉得很辛苦,不能拥有很多与其他小朋友一样的童年。但出于对母亲的畏惧,他坚持了下来,钢琴技巧也日益炉火纯青,使他更未曾想到的是那些弹钢琴的日子,竟成为了他后来登上巅峰的重要一笔。他开始渐渐长大,开始经历叛逆期。于是,1997年9月,他的表妹替他在当地的一家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参加表演那天他演砸了,虽然未得到冠军,却受到了吴宗宪老师的青睐。出于好奇,节目做完后,便邀请他辞职后到他的音乐公司写歌。吴宗宪还专门为他配备了一件办公室,并起名为阿尔法音乐工作室,让他专心创作歌曲。在这里,他正式踏上了他的音乐之路,那时候的他,过着最简单的日子,工作室几乎就成为了他生命的全部,也是在这里他遇到了知心好友-----方文山,但让吴宗宪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他的歌总是怪怪的没有人喜欢,在这里他经历了不断被退稿的日子,也是在这里他开始想,自己未来的路应该怎样去走。。。。。。但这位不服输的年轻人知道,放弃就意识这自己炒自己的鱿鱼。于是,他努力着但看见自己被推掉的歌,他感觉像是自己的孩子被遗弃一样,虽然对自己的嗓子并没有多大信心,但他还是认真的录了DV带,这样至少不会感到内疚。一次次失败后,一直渴望在音乐方面有所造诣的他迷茫了,甚至怀疑自己的音乐之路还能走多久。也许,也恰恰是他的勇敢和执着,这才有了10天时间写出50首歌曲的他,而且每一首都被谱得漂漂亮亮,写得工工整整。面对他着惊人的速度,吴宗宪无话可说了,经过大半年的精心制作,他的第一张专辑-----《JAY》制作出来了,也正是他可贵的理想才有了让乐坛震惊得这张专辑,它一举夺得台湾流行音乐金曲奖和最佳流行音乐演唱专辑奖、最佳制作人、最佳作曲人三大奖项。他终于成功了!她终于走出了人们的视线。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个里程碑,《依然范特西》中西结合的歌曲,100万的销量小天王称号,已是他的所有。那是铺天盖地的质疑声、赞美声,可他却并没有松懈在坚持的花心思、花精力、花时间去了国外,拍了最后的战役,愿了他的英雄梦。这也是他献给母亲的礼物,这也是他献给歌迷的伟大,让所有怀疑的人都乖乖的闭上了嘴。所以有了《叶惠美》,我们看见她在笑,为他儿子骄傲。外界看他天生反骨,但其实他很传统,到现在还听妈妈的话,身上没有一张信用卡;幕前说话酷酷的、吊儿郎当的他,幕后却是对成功的极度渴望却又步步为营的艺人。经历了许多,铅华洗尽,他有些疲惫,却只是回头看看,那些过去的美好成为了过眼云烟。《头文字D》是他的第一部电影,很自然,我看到了他的努力、认真。这是一块敲门砖,敲响他的是不熟知的电影,当他微微笑的时候弹着琴,世界就亮了起来。《不能说的秘密》问世了,安静美好的少年叶湘伦在我的心中留下了长长的倒影。我记得他说过:“大家好,我是周杰伦,我会在35岁退休,导电影很累,你们没有跟错人,只要我的歌迷懂我就好。”听完后,我早已是泪流满面的对他说:“杰伦,无论你什么时候退休,我们都会一如既往的支持你。你的位置无人代替,我们歌迷爱你。”周杰伦,他是万人追捧的天王巨星,但他的背后却有付出过那样的艰辛的代价,他有执着的梦想,又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这种精神终将获得人生的嘉奖。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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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的美丽如果没有沙漠,绿洲就不会显得那么的可贵。如果没有冬季,夏日就不会显得那么的火热。——题记美丽的事物,并不是不存在,但会被我们忽略。许多人,认为财富、名气是自己心向往之的幸福,殊不知,在追求那些所谓幸福的过程中,他们遗弃了世界上最值得欣赏的,无与伦比的美丽。有这样一个故事:神灵将一种神奇的本领,赐给了一位贪得无厌的国王,这种本领叫做点金术,从此以后这位国王指尖触碰到的任何一种东西,都会变成金灿灿的黄金,一天、国王用他的手抚摸了他女儿的额头,女儿也变成了金子。于是,国王醒悟了,他意识到了,他已经失去了最宝贵的幸福,因为在他的心中,最珍贵的不是金灿灿的黄金,而是他心爱的女儿。一位作家曾经说过:幸福是一个谜,你让一千个人来回答,就会有一千种答案。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感受都有所不同。一些人认为幸福是轰轰烈烈的,他们去追求幸福,他们认为拥有奢侈的生活,才能为他们带来幸福的享受,但在他们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却忽视了人世间最平凡、最普通、最真实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能够最真切的感受到幸福的魅力,那就是盲人。虽然他们不知道外界花花绿绿的浮华世界是什么模样,他们已经失去了对一个正常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在没有光明的世界里,他们却能够感受到自己心底的那份静谧,对他们而言,这已经足够了,所以,在我们眼中最不幸的他们,恰巧是生活得最幸福的。盲人也并非没有品尝到轰轰烈烈的幸福是怎样的一种滋味,他们从未将自己身边的美丽当做儿戏,他们一直都拥有追求,在他们的心里,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引导他们走向黎明。幸福,并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也许有人不欣赏花朵的娇艳,但一定没有人欣赏落在他面前的炮弹。一些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们,丝毫不懂得珍惜自己拥有的东西,只有等到战争年代,他们失去了一切,他们曾经拥有的事物时,才会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以前一直沉浸在幸福的海洋中,而自己却从未察觉。真正的幸福需要我们去感受,追求遥远的风景,是人生中必须做的一件事,但是沿途的风景,一样的重要。去感受美丽吧!让自己能够更加幸福,酸甜苦辣就是百味的人生。去追求幸福吧!让自己飞得更高更远,让自己的人生更有意义。8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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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为JAY沉沦写在前面:JAY推出了新专辑《魔杰座》,在众杰迷千户万唤中推了出来。当众JAY迷满心欢喜的欣赏着JAY的新歌是,一些自认为资深乐评家冒了出来,大骂JAY的音乐保守陈旧,没有一点创新.而一些意志不甚坚定的杰迷立即倒戈相向加入了抨击JAY的团队并戏称JAY的《魔杰座》为《没杰作》,一时间网络中现实中骂声四起。对那些曾经和我一样喜爱JAY的朋友我只能说一句,你们并没有认真的听JAY的歌。正文和那些在JAY一出道就喜欢JAY的朋友相比,我显然没有什么资力,因为我是在2002年的时候才知道有JAY这个歌手,而到2003年才开始听JAY的,但我坚信我和那些一直支持JAY喜爱JAY的朋友一样喜欢着JAY的歌JAY的电影。许多曾经的杰迷会非常怀念JAY过去的歌,面对JAY风格的改变他们选择了“背叛”或许会有人说“萝卜白菜,个有所爱”你不能左右他们的思想及喜好。的确,我不否认,但是对于JAY我有十足的把握,一旦爱上JAY的音乐,就无法再容的下其他的歌手了。所以但凡是杰迷就一定是铁杆的歌迷,这也是为什么众杰迷被称之为过度执着狂的原因了,因此,我上面所说的话并不过分。一位朋友对我说,周杰伦一出专辑,其他歌手的专辑就一点影响力都没了。当时真得很兴奋,因为我知道有那么多的人同我一起期待着JAY的新歌。直到传辑发售的前15天JAY的专辑被盗了并很快流传在网上,当时JAY在中文网上号召不听网上流传是歌曲,那些歌并非成品,于是我忍着好奇耐心等待了几天,这时我的几个朋友都已经将新传辑的歌听的差不多了,一个朋友对我说“听来听去都是那几个调调,没有一点新意”我苦笑,说“我觉得你并没有认真的去听它”随后无语。直到几天后JAY的传辑正式发行,我终于一饱耳福,而之前说JAY歌不好听的朋友改口对JAY的歌曲啧啧称赞,我知道JAY的歌是需要慢慢品位的。而那些烂俗的流行歌曲之所以只能流行一时也正是因为它们缺少了JAY式的风格,空洞而乏味,没有一点欣赏价值。JAY的歌总是给人一种力量。在你颓靡时,悲伤时,孤寂时,激愤时,只要听到JAY的歌声就不再有那些情绪,心也会随着JAY的歌声慢慢漂向远方。在JAY的音乐里你只需专注他的音乐世界,暂且忘却这个令你悲伤、烦躁的世界,静心养伤,然后再战江湖。我很庆幸在我最孤独,最悲伤的时候遇见了JAY。我总喜欢在午夜时分听JAY,因为这个时候世界才是最安静的,我可以什么都不想,任思绪在JAY的歌声中徜徉肆恣,那个时候,我最幸福。就这样,JAY陪我度过可6年并正在进入第7年。7年中我见证着JAY的改变,或者可以说是“蜕变”。JAY在这7年中已由一个青涩的大男孩蜕变为成熟稳重的男人,还差一年就到而立之年了,与他一同改变的还有他的音乐,我记得JAY在《外婆》中说道:“我没输,不需要改变”我们一如既往的支持着他的周式风格,但也能隐隐发觉JAY在不断的自我突破,这点从JAY的中国风歌曲中可以看得出来。《菊花台》已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歌曲里描绘的那大气磅礴的场景是音乐作品中少有的颠峰之作,而后的《青花瓷》更是惊艳四座,令无数以前讨厌JAY的人刮目相看。与以往的作品相比,新专辑中少了一些阴暗和冷寂的元素多了一些温馨厉志的东西。《稻香》中有萤火虫带者你逃跑,《时光机》带你重温儿时的梦想。有JAY带着你徜徉那远去了的童年很那最温馨的家乡。我对朋友说,只要JAY还写歌,我就会一直听下去,永远为JAY沉沦。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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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无与伦比的黄昏!唱了一天的太阳满怀热情欢唱交响曲的后节,劳累了一天的人儿拖着疲惫身躯回了家,黄昏吹着风的软,抚着劳累者的脸颊,送去一丝惬意。暖风跑来抚弄我的脸,我的发。又奔向那棵静默的大树——变了!变了!树上那娇羞的小花醉红了脸,那熟睡的鲜妍花朦胧开了眼,她带着顾盼的生姿,沁人的香,迷人的笑靥,向风——传送,传送……突然,树高唱着欢乐颂,花,也投入的欢唱,云上路过的归鸟也欢呼,满山的树也动情地加入,这真是唯美的欢乐颂!唯妙的大合唱!一切的一切,都让人对她赞不绝口!一切的一切,都让人对她肃然起敬!啊,这幅美丽的画!啊,这无与伦比的黄昏!六年级:王杭燕2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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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溢于童年,无与伦比的白色温暖信步院前。才发现今天晚上的月亮,那麽亮,尽管不圆,却还是一如倾泻的光亮了我狭小的世界。亮,就知足。已是深入梦乡的时刻了。最喜欢这样一个月影摇曳,静谧宁逸的夜。属于悄悄落下的露珠,也属于我。索性坐下来。冰凉的石凳提醒我,那个狂放不羁的盛夏,已经挥手离开很久了。风过,单薄的睡衣开始抵不住这彻入心脾的冷。星星不多,零零散散的洒在凉凉的深夜里。眼前靠近我的那颗星,亮的那麽勾魂摄魄。像是不敢仰望它一般,眼泪,突然就落下了。眼前,是爷爷浅浅的笑容,轻轻的晃动,温柔的喊我的名字。爷爷离开,十几年了吧。这么多年来,从未敢坦然的去想念爷爷。怕他看见我哭。总是在脆弱的某一瞬间,脑海便浮起了爷爷那一脸沧桑的笑。那些年,和爷爷并不长的时光。而我的童年,几乎已经被我习惯的封锁在我回忆的塔中,却惟独不能抹掉,那位摩顶放踵,虚怀若谷的老人。七岁的时光里,我便要习惯着自己一个人躲避那些不屑的目光,只是当时不懂得什麽叫做不屑。只是喜欢自己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踢着石子,磨破一双又一双布鞋。那时候不喜欢爷爷。因为他总是用满茧的手抓着我过马路买我爱吃的糖饼,有时候会抓痛我,我便不开心了。觉得这个老头,太粗鲁。坐在院子的小角落玩弄手指,看着那个总是穿着件白色背心,黑黝黝的老头每天都不停地忙活。一句话不说。是的,爷爷的话是那麽少。那麽随遇而安,不会争吵,不会计较,安安静静的坐下抽烟,或者干活。尔后稍微长大了一点,我知道,要喊他爷爷。每当我极不情愿的喊他时,总会看到他眼角微微伸展的皱纹,然后背过身,听到轻轻的满心欢喜的笑。永远难忘那一次。画了一幅自以为漂亮的画,我心满意足的展平放在抽屉里,想给好久回来一次的爸爸妈妈一个惊喜。回家却发现画已经不在了,然后听到爷爷悔之不及的说,拿去烧了。犹记得当时坐在地上哭的情景。爷爷蹲下来,拉我的手。我推开他,狠狠地骂他讨厌。然后趴在地上哭的擎天振地。爷爷果真是话少,他就蹲着一语不发。后来就那么睡了吧,隐约知道是他把我抱到床上盖了被子,然后用爬满老茧的手抚我的脸。再后来,我便发现抽屉里多了一本厚厚的画册,里面好多漂亮的图画。我知道,是爷爷放进去的。跑到院子里,白背心的老人依旧在院落里一拐一拐的忙着。眼泪就落下了。爷爷又蹲下来,擦掉挂在我脸庞的泪痕。依旧扎的脸疼,依旧是汗味的白背心,依旧是一头白发,一脸皱纹,一额沧桑的老人。然后以后的时光却习惯了每天回家看到那片白色在眼睛里晃动。习惯了那双硬硬的手抓着我,为我擦泪。习惯了用脸蹭他胡子拉碴的下巴,习惯了沙哑的声音告诉我,路上注意安全。习惯了坐在他的身边看他一圈圈的吐着烟,沉默不语。习惯了看他笑时露出残缺不全和泛黄的牙齿。更习惯了,每天痛痛快快的喊一声爷爷。我闭上双眼。其实,爷爷的面庞已经不在那么清晰,却还是忽远忽近的闪动着笑容。那张布满辛酸苍老的脸庞,永远定格在了他离开的那年。爷爷走的应该很安详吧。我站在穿着白色衣服的老人旁边。不再是掂着笑容的脸……那么苍白。我知道,是他累了吧。我不知道再怎样悲伤。因为我没有哭。我只知道,也许哭了,就再也不会有那样一双手为我抹掉眼泪了……只是很傻很傻的问旁边啜泣的爸和妈,爷爷又没有怎样是不是?十几年了。不曾对任何一个人提及爷爷,也从未敢痛痛快快的想他。因为我知道,我很爱他,真的很爱。坐在冰冷的风中,一下子就泪流满面了。我很想爷爷。很想他。好想再一次听他低低沉沉的对我说话,好想在用脸蹭一下那张胡子乱七八糟的下巴。好想再被他抓着过马路买糖饼,好想再一次大喊爷爷,看他笑容可掬的脸……眼前的星星,怎麽这麽闪呢?是爷爷吧。他不希望我哭的。深夜的亮堂堂照明了我心底的忧伤,而我一直延续至今的痛,也在这如银的月光下尸骨无存。即使时光带走了那么多,可它永远都不会带走流淌在我和爷爷心中的爱与思念。那淡淡忧伤的童年里,给与我,无与伦比的温暖与美丽。闭上眼睛,仿佛一只硬硬的手掌擦掉我的泪。我真的想你了。爷爷,现在的你,可安好?无名高三:L先生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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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的爱在物理学中,光速是世界上最快的速度。可,爱的定理却完全颠覆了这种说法。在爱的定理中,爱的速度是光速无法相比的,不管你在哪里,亲人对你的思念对你的爱,不管在何时都可以让你感受到!它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到你的心中!这种速度,光速是永远不可能达到的!爱不用语言来描述,爱需要用心感受!在爱的定理中,声学是没用的。亲人把对你的爱悄悄的埋藏在心里,不需要振动,也可以发声,也可以听到亲人对你日夜的思念着这声音在心里,就如一朵花一样,悄悄的绽放,温暖就这样溢满了你的心!物理学中,人们之所以可以看到物体是因为光的反射。但在爱的定理中,没有入射线,没有反射线,更没有法线。爱不是发光体,却可以让人们看到它的存在。如果人们用双眼看见了一对母女的相拥,心中却看到了爱的存在!爱的定理中,不需要沸点。就算没有温度也可以使人的心灵沸腾。每一种液体沸腾时都有确定的温度,这个温度就是沸点,但是胸膛中的血液沸腾,不需要沸点。只要一次成功,一次打击,甚至是一句话都可以让血液沸腾!爱,不是电源,不是用电器,但爱是开关。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会出现障碍,需要一个开关为他们打开道路使他们更好的沟通,那就是爱。前面说过了爱不是发光体,爱需要心灵的感受。但爱却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的障碍,从而形成了一条路,一条沟通的道路力学永远不能用来衡量爱。如果你的女儿从高楼上坠下,你会不会为了力学的定理而不去救自己的女儿?答案是否定的,在危急关头人们心中所想的只有自己的孩子。在爱的定理中没有力学!爱不能用世界上任何语言来描绘,因为没有任何一种语言来足以描绘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因为爱是无与伦比的!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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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的爱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会有很多人向你表达很多种爱。可在这世间只有一种爱是永恒的、纯洁的,这种爱只会默默付出,不图回报。那就是母亲的爱,它无以伦比。隐约记得昨天,岁月轮回,往事浮现在眼前。时令冬季,我趴在窗台上望着外面银装素裹的美景。你悄悄地走过来,温柔地对我说:“想出去玩吗?我陪你。”你的嘴角微微上扬,那甜甜的微笑促使我穿上绒衣,与你手牵手去到那白雪纷扬的世界。我高兴地与你一路说说笑笑,又跑又跳,跑在前面的我时不时抓起一把雪扔向你,而你轻盈的步伐总会躲闪过去。我嬉笑着跑向远处的高坡,你紧紧地跟着我,生怕我“扑”进那白雪里。踉跄的我跑到坡顶,准备滑下,而你却担心的站在坡下,双手张开,稳稳地接住极速滑下的我。久时,我的双袖和手套里灌满了冰雪,你不顾寒冷摘下手套轻轻为我戴上,并掸除我衣上的雪粒,我非常暖和,而你的手冻得生红……隐约浮现的画面,回望往事,不禁湿润眼眶。也就是那天正午,你为我做了“爱心便当”,可我却顽皮淘气,又哭又闹,喊着:“不想吃饭!”你静静地从书架上取出了一本故事书,自言自语地读着。我被你甜美的声音吸引了,乖乖地坐在餐桌前,边听故事边吃饭。你看着我乖巧的样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妈妈,您知道吗?您的一举一动都在深深地感染着我。可能因为您的一个眼神,我便知道了是与非;可能因为您的一个举动,我便模仿了一个人生。我喜欢您甜甜的微笑,喜欢您温柔的话语,更喜欢您在我不知所措时给予的拥抱……人世间最可贵的就是您与我那永恒的爱,无论何时何地,我与您的心都是牵连在一起的。您的爱,无以伦比!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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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的爱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栏天空下的庇荫——题记柔和的太阳,冉冉上升。当第一缕阳光落在窗台上时,我们就该动身去县城了。因为自行车坏了,一时之间不能修理好,因此我和母亲只能乘坐公车去了。在焦急的等待中,我的耐心已经所剩无几了。母亲说:“我突然有事,你先行出发。”我说:“没事,我等您。”您却斩钉截铁的拒绝了。因为母亲的神情流露出焦急迫切,无奈之下,我妥协了。望着母亲步履蹒跚的离去,骨瘦如柴的身子在风中不断摇晃,朝阳将母亲的身影拉长。显得凄凉而孤独。忽然鼻尖一酸,泪水亲不自禁的涌出,我赶紧拭干泪水,怕被母亲发现令她担忧。车窗外,两排葱绿的行道树匆匆地往后退着。不远的小山上,散着一些不知名的野花,崎岖的上路坑坑洼洼。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那是,那是,那不就是母亲单薄瘦弱的身躯在艰难的前行。莫名地,一股液体涌上我的眼眶。一股心酸油然而生,视线渐渐模糊了,耳边传来一阵阵脚步声和喘气声。白鸽奉献给蓝天,星空奉献给长夜,而我又该拿什么奉献给你,待我无微不至的母亲?到了县城,我紧紧地握着妈妈干燥粗糙的双手。老茧却无情地布满手掌。“妈,你是爬山路来的吧?”我含着泪问。妈妈大吃一惊,瞪大了眼睛。我追问道:“是吧?”“我不是为了省些钱吗?乡下人走点路不辛苦。你看,省下的钱能买几斤橘子呢!”细细观察母亲,已白发鬓鬓,额头上也有数不胜数的皱纹。为什么您总是起早贪黑。为什么您总是设身处地为我着想。为什么我却时常辜负您。为什么我忽略了体弱多病的您。这是母亲却像个孩子般,跑到水果摊前,那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低过屋檐,低过荒野,留下的,是一串串泥土的脚印,还有我一串串晶莹的泪水。感谢那份无与伦比的爱,让大漠孤烟的苍凉演绎成长烟落日的雄壮。让海市蜃楼的虚无缥缈幻化成小桥流水的至真至纯。初三:李艳珍65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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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的爱爱是沙漠中的一泓甘泉,滋润我们干渴的心田;爱是一叶小舟,带我们勇闯狂怒的大海;爱是奔腾的骏马,带我们驰骋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爱是……堆成雪人的父爱在过冬的时候,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偏偏生病了。一到早上,小伙伴们纷纷出来堆雪人,一天中会增加好几个雪人。可是,没有一个是属于自己的。我天天扒在窗口看着,脸上尽是失望。爸爸说:“儿子,下来吧!别凉了,窗口有风。”我装着没听见,继续把目光伸向窗外。爸爸好似看穿了我的心似的,说:“是不是想出去玩?”我点了点头。“明天一定会有一个雪人属于你!”我用疑惑的眼神看了看父亲。父亲笑了笑便走了。第二天一大早,妈妈叫我起来望窗外看。我一看,在草地上站着一个巨大的雪人,上面写着:祝儿子早日康复!旁边是两只手通红的父亲。过了几天,雪人一点一点的消失了,但父亲用心堆积的爱却永远不会融化……永不变质的感恩母亲的体质很弱,又生病了。妈妈的朋友从外地给母亲带了几个又大又红的芒果。一向爱吃芒果的我抵挡着美味带给我的诱惑。我一直想把这美味留给妈妈。便把那几个芒果放入了冰箱,等着妈妈回家。几天后,妈妈回来了,我把冰箱一打开,那几个原来又大又红的芒果,已经盖上了霜,发霉了!母亲问我:“你为什么不吃?”“因为我想留给你吃。”我失落的回答妈妈。“傻孩子,妈妈不吃,这都放坏了!”妈妈皱了皱眉头笑了,说:“儿子,你长大了,知道心疼妈妈了。这几个芒果虽然坏了,但是妈妈的心里已经尝到了它的美味!还有什么比儿子的孝心更好吃的东西啊!”虽然那几个芒果坏了,但是我对母亲的感恩不变质。不善言辞的父亲用爱堆了一个雪人,那份父爱是无与伦比的;我对母亲那永不变质的感恩,也是无与伦比的。在这个世界上,有亲人对我们的关爱,也有我们对亲人的感恩。正是因为有了这无与伦比的爱,地球才那样的美,那样的清澈、迷人。6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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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的小包一个小小、小小的小包,为我装着手表。我很喜欢它,它陪伴着我已有N多年的历史了!N多年究竟是多少年呢?让我想想……5年了!它可是我的老友啊!不是在下吹牛,它——这个无与伦比的小包,实在是太可爱了!外形是一个人见人爱的超级Q版型小书包:一条橙色的小拉链紧紧的贴在书包上方,乖巧的一块金色布料,服服帖帖的趴在拉链的上,它的作用不止是挡住拉链,还为这“书包”中的宝藏添上一道厚实坚固的“防盗门”呢!真正的书包往往两侧都有一个放置矿泉水或雨伞的“宝座”,嘻嘻!告诉你,咱这小包包也不次于真正的书包,它也“长”着两个精致的小宝座呢,至于用途么?也够塞一两块小橡皮的了。这宝座的是用绿色的丝网缝制成的,丝网上边还有一道袖珍的橘红色的镶边,怎么样,够精致的吧?。书包身上的布料采用橙色的帆布,上面浅浅的印着许许多多歪东倒西的“goodlucky”字样,或许就可以给你增添许许多多的好运气哦!书包正面“脸”上有一个小口袋,可以装置一些供记录的小便签。小口袋上面印着一头白里透黄的小猪,小猪头戴一个红色的蝴蝶结,它微笑着,耳朵耷拉着,像是享受着那四周美妙的音乐呢,你看它高兴间嫩粉色的鼻子不断的向你袭来,小心它那黏乎乎的鼻子哦!。Q包有两个小型书包肩带,这两个肩带颜色是金黄色的,用粗线编织成的带状,在根部对称着用金属钉卯上,即美观又结实。小小的肩带可以按中间的按钮打开,功能是可以系在腰间的皮带上,也可以环抱在手腕上,怎么样?不错吧?挺实用吧?小包内可以放你喜爱的许多东西,比如你的手机、手表、钥匙、小手套等等,选择一个两个放进去完全不在话下。告诉你,它内存空间绝对您满意。你要不要也买一个让它成为你生活的小管家呢?65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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