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
我的奶奶,痴迷于网络,成为了新一代”网瘾奶奶”。
每天早上,总能看到奶奶在微信群里发的几条老年人之间传的各种所谓的“小道消息”。在又或者是那谣传的中医古方,食物的相生相克。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提示音,我就知道奶奶也在玩微信了。奶奶的痴迷,不知是从何时开始时。但是朦胧记得奶奶曾经教育我的场景——“不要老抱着个手机翻来翻去的,有什么好看的!”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心早飞入手机了。曾几何时,我与奶奶的身份早已调换,奶奶那双温暖却又有些沧桑的手如今也能在屏幕上飞速滑动,鼻梁上也架起了一幅老花镜,目不转镜地盯着手机,浏览着横飞的一条条消息。
还记得刚把手机给奶奶时,奶奶并没有十分的欣喜,还认为自己的老年机用的最舒服,可是,当一个个功能涌现在奶奶的眼前时,奶奶也痴迷于其中,还没几天,奶奶便基本学会了操作,奶奶也打开了这个令自己万分痴迷的软件——微信。一开始,朋友圈,却又忘记了怎么去分享文章。东补补,西拼拼,奶奶才算真正痴迷于其中。
“唉!快看,这不是那个张晓英吗?好几年没有听过她唱的戏了!手机上居然又有她!”伴随着奶奶技术的提高,奶奶也越发痴迷于其中。
有一天,因为网络的原因,家中的网断了,而奶奶与以往不同,多了几分急躁,时不时打开微信,期盼着网络早点恢复。当网络恢复的那一刻,奶奶望着一个又一个等待着自己去发掘的红点,露出了自己欣慰的笑容。
我的奶奶,痴迷于微信的“网瘾奶奶”,不愿落在时代脚步的潮流的奶奶。
我心目中的年味
我心目中的年味,是故乡酒的淳香。
飘泊在外的人,无时无刻不涌动着血脉里对故乡的惦念。这是一种无法抛却的如同落叶归根的情结。愈近年关,愈是思念故乡,这乡愁就象封存的酒越来越浓。
尽管身处霓虹都市,在魂牵梦绕中,总会想起老屋屋檐下,在阳光里晃动的一串串红冷辣椒;总会想起路边樟树籽在水泥地上被碾过的脆响;总会想起新酿苞谷酒,在夜里流出的第一滴“头子酒”……
回乡吧,回乡!
你提着重重的行囊,踏上归乡的路。你小心翼翼,轻拿轻放,行囊里是酒,是心里早已盘算好的礼物。漫长的途中,你却惦念着母亲新酿的酒。穿过小石桥,绕过篱笆墙,那熟悉的家在眼前雾濛濛。母亲从家中快步走出,怒嗔狂叫的黄狗。炒好的菜都放在蒸笼里,不一会桌面上热气腾腾,堆叠着你爱吃的各种菜。父亲提了一壶温好的酒,喝一口,暖在心头。先敬父母,千言万语,都在酒中。
饭后,家人围坐在火笼旁。火笼里柴跳动着艳红的舞蹈,发出“啪啪”的声响。你怯怯地拿出送父母的酒,“又花钱做啥”,父亲边恼边将酒收入柜子。“去看看大伯啊”,母亲喃喃地交待。难得回家,过年总是要去问候。走到大伯家门口前小路上,点燃了一挂小鞭。表哥闻声而出,接了一挂鞭。农村的习俗,客人拜年要放鞭,主人应接一挂鞭,表示迎接的意思。寂静的小院即刻热闹起来。不一会,满桌的菜肴准备妥当,我又坐在酒桌旁。伯娘端上热乎的黄酒,方圆几里,她的黄酒最好。闻着这香甜的酒,一饮而尽,顿时心脾豁然。
要走了,我又提着更重的行囊。那浓烈的苞谷酒,醇香的黄酒,清洌地杨桃酒,被家人强行塞入。年,在人们辛苦和守望中来,在乡村宽敞的堂屋前,在等待再一次耕耘的田野边,在母亲絮絮叨叨的话语里,在一家人守岁的喜悦中……一次次如约来临,流溢着平静、庄严的滋味……
你平躺在船舱,舱里氤氲着酒的浓香。
年,是一杯酒啊,一杯酿有乡音乡情的陈酿,在每个游子的血脉中缓缓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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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音乐,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总能让我不知不觉地沉浸其中,为其痴迷。或跌宕或起伏的节奏让我醉心;或悠扬或婉转的音色让我倾心;或清幽或淡雅的曲词让我迷心。心已被音乐俘虏,焉能不痴迷?何为听曲?心浸于曲,悟曲中百态!我听曲,或平心静气,或畅快淋漓,或泪如雨落,或轻笑淡然……万般意境融汇于曲,我又焉敢不痴迷?清晰记得,我对音乐的痴迷源于无数个孤单的夜。那时,我很小就已经品味了孤单。黑色的夜幕吞噬着光明,也吞噬着我心中最后的一丝坚强。“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耳畔隐约中响起一曲歌,但也在刹那,周围的风吹叶声、虫闹蛙鸣,一切都消失了,唯独留下了耳畔的这一首歌。那一刻,我痴了,彻底被音乐迷去了魂。那一瞬,有着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带着温暖为我构造了一座房子,让我在黑夜里得以安心。万物皆无声,唯留一曲生!那一夜,我的心痴迷于音乐,在心的最深处打上了音乐的烙印,我对音乐的痴迷无视了空间的束缚,穿越了时间的阻碍,随乐而生,若死,若有灵,痴迷依旧存!“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踩着单车,带着耳机,踩踏的节奏随音乐一起律动,双眼似乎随时会合上,去尽情徜徉在音乐的海洋里。因此,路人的心跳声与咒骂声我早已习惯,随之也是抛之脑后,音乐最重要!我痴迷于音乐,将它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古有人无酒不欢,今有我无曲不乐。我痴迷于音乐,心随之飞扬,人随之欢畅。“都是你的错,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激昂的节奏彰显着我内心的暴雨,我痴迷于音乐,只有它的陪伴才能舒缓我的心情。重鼓的敲击声,吉他的狂暴声,混合、分离、冲撞,宣泄着我的愤怒,似乎世间只有音乐能懂我,日久生情,我对音乐的痴迷似乎能够无上限的增长,没有极限……微微然,眼帘轻合,痴曲迷心;听曲幽幽,念雨落花,唯情悠远;寄情曲乐,忧无情雨,怜有情人,沉浸音乐,似百世轮回,体悟众生百态,故,痴更甚往,迷更超昔。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幻,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痴迷音乐,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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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常常会在朝霞似火的傍晚,轻捧书籍。晚风拂过微褶的书折,仿佛这世间仅我一人。真论起我奇妙的阅读经历,则更多的是偶然成分。小时候仅仅是喜欢听故事,后来却爱上文字间奇妙的组合。情至深处时还会咂咂嘴,抚摸着经历岁月变迁、骨骼分明的文字。分明组成一幅鲜明的画卷。在静谧的乡村晚间,伴着温柔干净的凉风,裹着身躯的每一寸,携手并入书中的世界。直到后来沉沦书籍,如同献祭一生的灵魂与羁绊。某个大雨滂沱的午后,迈着匆匆而又急切的步伐踏进家门。哥哥哭笑不得地望着浑身湿透的我。我紧紧抱着怀中的两本书,自书中涌出的丝丝热量,从指间传递,涌向心脏。踌躇紧张地低头看了看,还好,还好,滴水未沾。一路的颠簸与劳苦,似乎也随着胸口温暖的书籍烟消云散了。额头前紧贴着湿漉漉的刘海,垂下来的发丝几乎遮挡了我的视线。抓住袖口蹭蹭满是水珠的脸颊,复又小心翼翼的捧出书籍。扉页早已泛黄,似在无声沉吟它辉煌的过往。我五指张开,却只敢轻盈的用手心轻触,如轻抚吹弹可破的光滑洁面。许久后哥哥望着早已被风雨摧残了发型的我,又想起我房间床铺上摊开的书籍,长吁短叹:“简直像个疯疯癫癫的怪人!”我抱着书满足又得意的笑了起来。浮生几许,总有千千万的人努力摒弃杂念,只为寻找心中的极乐净土。王小波曾说过:一个人只拥有今生今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季羡林先生也曾每日独自在林间三个小时,伴林侣鸟。我常常会反思,或许他们才是真正痴迷于这个世界的伟人。与自己独处,热爱整个世界。这才是最高级别的痴迷了吧。仲夏夜,尤为小雨淅沥后,如洗涤世间浮尘。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品读古典书籍。又如茗茶,细呷淡淡,唇齿留香。云波流转中仿佛是一片崭新的世界。手随心动,指间略过书页,连续而无止的世界,终于为我启开一处小小而细狭的入口。虽有“美人如花隔云端”般虚无缥缈之感,但雾里看花,又是心灵的极致安逸。只见美人芊芊素手,眼波流转间嫣然一笑,天地黯然失色。我直直的望着她,目光相触间,心灵似乎跨过了万水千山。梦回大唐,侧耳倾听,属于一个时代的呢喃轻语,辗转而至。思绪回转时,手心潮潮的早已沁出汗水,长舒一口气,竟如穿越一般。摊开了书页,我抬起头。满天繁星,一颗又一颗,似散落在肩头,咫尺天涯。竟与书中的那绝美世界渐渐重合。恍惚间又望见书中的悲欢离合。头晕目眩,是真是假,是梦是幻。紧闭双眼不愿睁开,酣畅淋漓。终于低头抬起手腕,看夜色在手表指针上盘旋。沉迷间早已忘却了时间。晚风缱绻地抚过发丝,微褶的书折依然明亮。可满天繁星,只徒我一人,如痴如迷……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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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时光的沙漏,漏尽了绵延五千里的中华文明。我拂袖,却置身于美妙的古典诗词天地。当爱之深沉以至于无法用语言表达时,便只能低声吟叹,独享其中滋味。在繁华的世道,阅烟柳画桥,赏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晴日奏乐,晚暮采莲,醉意听箫,吟赏烟霞……这等安逸闲适的生活,怎能不让柳郎痴迷?淡淡余辉透过不飞的三月柳絮,泻落了一地的青石街道,跫音不响,春帷不揭,达达的马蹄是良人归来的音讯,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执着等待良人归来,只因爱得痴迷。满目苍凉的秋色常常勾起离人的愁绪,菊花酒、梧桐树、离人泪,北风、落叶、归雁……总是触动着每个人的心弦。谁又在吟唱“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有情人之间的诀别并不掺杂太多凄惨,仅有深深的痴恋,亦让人无语凝噎,柔情绵绵,肝肠寸断。仕途受挫,也只是人生无常,然而,能豁达坦然面对的又有几人?当年的苏轼泛舟赤壁,亦作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亦有感冯虚御风,遗世独立‘亦能扣弦而歌。这般豁达只因他对浩浩天地的痴迷与追求。每个人都只是沧海一粟,用短暂的生命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痴迷寰宇中的万事万物,信可乐也!对于古典诗词,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正因为有了对其之痴迷与执着,才会逐渐形成了我们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正如方文山作的《菊花台》,一首诠释了他对诗词的理解和感受的歌,与其说是歌还不如说是词。他用他那灵动的笔将情感曲线勾勒的有起有伏。于是便有了传唱甚久的经典:“梦在远方,化成一缕香,随风飘散,你的模样。花已向晚,飘落了灿烂,凋谢的世道上,命运不堪。愁莫渡江,秋心拆两半,怕你上不了岸,一辈子摇晃。”人生因为有了对某一事物的痴迷,才形成了自己的追求。并且身在其中,自得其乐!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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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于书我是宇宙英俊、潇洒、帅气的鑫哥,今年12岁,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晶莹剔透似如珍珠的眼睛,瓜子似的脸面,让人一看就分外喜欢。嘴巴一笑就像一个神魔具有特别的魅力,身材健壮,非常引人注目。很多人都说我是一个练武的好苗子,对我来说这也不算是优点吧!对我而言,我的优点是——是一个小书迷吧,而我的缺点是每次一看书把什么都忘了,连妈妈交代的任务也忘得一干二净,什么也不记得只管着看书。我是一个爱看书却很懒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毛手毛脚,这样妈妈就会让我不要干,我就只管看书去了。在我心中书就像我的宝贝,我不会让它受伤,我会把它当成朋友一样对待。记得有一次老妈让我去永康图书馆买一本关于菜谱的书,我一听兴奋得如出笼的小鸟哼着歌终于有机会去图书馆了,刚走到图书馆,我就气喘如牛,但是我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书,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图书馆,刚进图书馆,琳琅满目的书让我目不暇接,我如同发现新大陆似的。图书映入眼前,我像一只饥饿的狼,直奔过去,顿时让我手忙脚乱,目不转睛的看着书眼睛如被磁铁吸住了一般,不一会儿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一个小时过去了,二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找我才把我从书的世界给拉回来,妈妈眯了一下眼,我瞬间从书中清醒了,妈妈手指轻轻弹了一下我,笑眯眯地说:“你个小书迷,又忘记了我的任务,真拿你没办法,我红着脸,低下了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看,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一个与书为友的我,这样的我,你喜欢吗?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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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痴迷篮球我的爸爸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球迷”,无论足球还是篮球,他都很痴迷。每当有球赛,爸爸就会早早地坐在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等待球赛开播。电视开播后,爸爸一会儿把眼睛瞪得又大又圆,一会儿又皱起眉,眯成一条缝。“好球!加油!”喝彩声不时传过来。光嘴上喊加油还不够,有时还从沙发上窜起来,抬起右脚,来一个倾斜90度的精彩射门动作。他这副模样,常常逗得我和妈妈哈哈大笑。有一次妈妈炒菜,家里没油了。妈妈让爸爸去楼下的超市买油。妈妈把一切准备工作做好,“万事俱备,只差食油”了,就坐在沙发上等着爸爸回来。左等右等,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还看不到爸爸的身影。怪了,我们家到超市只有10分钟路程,早应该回来了。打电话,也没人接。妈妈就让我下去看看。我下了楼,向超市走去。路过小区广场时,我看到那里人很多。走近一看,原来这里正在举行篮球赛。我正要继续往前走,“好一个三分球,厉害!”熟悉的喝彩声传过来,顺着声音,看到了我的球迷爸爸。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篮球,满脸涨得通红,嘴里不时喊着:“快,快传球!”我来到爸爸身边,看到他两手空空,哪里有什么油哇?我喊了几声“爸爸”,他无动于衷,哼都不哼一声。我又拉拉他的衣角,他扭扭头看是我,赶紧转过头去。气得我大声问他买的油在哪,他这才露出一副醒悟的样子,拍拍头,然后不好意思地说:“我一看球赛就给忘了这事。好儿子,你跑一趟。球赛马上就结束了。”……这就是我的球迷爸爸,一看球赛,就会乐在其中,醉在其中。6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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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痴迷路记上星期,我这个“路痴”又迷路了。我走反方向整整三公里,花了近一个小时,筋疲力尽,居然什么也没得到。那是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春之江大酒店”吃饭,我很快便吃饱了,坐在那儿觉得无聊,便想先回家,妈妈也想让我锻炼一下,就把家门钥匙和手机给了我,于是我就上路了。我急于赶路,没分清东西南北就走了,我顺着大路不停地向前走。来的时候不也是朝这个方向走的吗?我想。走了十五分钟,妈妈打来电话:“儿子,到家了吗?”我不知道走错了方向,便回答:“还早呢,再过十五分吧!”说完,我就挂了。我继续蹦跳着前进,可是,我根本没看见任何一座我认识的建筑。我大声抱怨:“太远啦!都走了快半个小时了,还没到,这么远,真要命!”妈妈又打来电话:“儿子,到家了吧?”“还没呢,为什么这么远啊?”妈妈惊讶地说:“还没到家,不会吧!你是不是走反方向了?问一问周围的人,孝都怎么走。”我挂了电话,找到一位扫地的伯伯:“伯伯,孝都怎么走?”那位伯伯指了指我的身后,我顿时明白了:我走反了方向。我回拨了妈妈的电话,我说:“妈妈,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我迷路了。”妈妈听到后,急忙问:“看看周围有什么明显的建筑物。”“有座‘小龙港桥’”我答道。“你走反方向那么远啦!你上圩塘啊!”我关心的不是走了多远,而是怎么回去,我现在筋疲力尽,走回去基本上是不可能了,我心里十分着急,生怕妈妈找不到我,我回不去。这时,妈妈又说:“你在那儿别动我去接你。”我蹲在桥上,心里难受极了,我竟然白白浪费了五十多分钟。没过十分钟,妈妈便找到了我,并把我带回去了。在生活中,有无数条路可以走,只有走对了,并一直往前走,才可以成功。在走之前,一定要辨别好方向,否则,你就会“迷路”,什么也得不到。6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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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痴迷为话题的“痴迷”是学习的动力。痴迷一词是抽象的,难以形容得透彻。它就如兴趣一般,深深地吸引着人们,引领着人们走向那条“被吸引”的未知之路。痴迷使人进步。当一位音乐爱好者对音乐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他将会把大部分时间大部分心思投入到音乐当中去。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喜欢音乐,爱好音乐,对音乐有着一种探索深究的精神,从而推波助澜地是他在音乐方面有很大的进步,而这种精神的来源就是痴迷。然而,这并不是说花了多长时间,收获进步就是必然的。当贝多芬双耳失聪,面临人生最低谷时却留下了名曲。他的成功来自于长时间的专注和学习,使自己对所专攻的东西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随着熟悉程度的加深,他会慢慢得到进步,是痴迷所带动的进步。痴迷使人激发奋斗的决心。怕的不是你不会奋斗,而是没有一颗想奋斗的心。当居里夫人面对如此艰难的生活坏境时,她不畏艰难,咬牙完成学业。她有一颗勇敢奋斗的心,来源于她所痴迷的知识。当工作坏境简陋,工作辛苦,她还在实验室里不断研制,不断努力,那时因为她有一颗想要奋斗的心,而这来源于她对自身工作的痴迷。痴迷使人不断学习,不断努力,直至收获。古代书法家王羲之从小喜爱读书,喜爱书法。他那股对书法的痴迷使他每天花大部分时间来练字,书法的巅峰如何得来?那是因为他对书法的痴迷,从而不断努力的结果,收获了今人的敬慕和爱戴。然而,痴迷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用在好的方面,它能够激发人向上,用在不好的方面,就会使人堕落,贻害无穷。正确的使用“痴迷”,你会事半功倍。600字 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