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老胡同
老胡同是一个被遗忘的代名词。或许这就是他的宿命吧!
对于一个城市的认识应当从空间与时间两个维度上展开。进入城市的空间不是难事,而进入城市的时间则并不容易。因为时间始终在逃逸,我们只能看到“现在”,时间的来路和去处,则都隐在黑暗中。而所谓的“现在”,只是一个抽象概念,无法度量它的长度——是一秒钟,一分钟,还是一小时7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是抽象的、时时更换的、不稳定的,而“过去”则是永久的和具体的,像一个巨大的仓库,所有消逝的事物都将在“过去”聚集。所以,在我看来,所有的城市都是属于过去的——一分钟以前的“过去”,或者一耳年以前的“过去”。时间没有起始点,干是,我们回顾的口光可以无限延长。一座城市为我们的视线提供了奔跑的场所。视线延伸得越长,说明我们对这座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想象越是复杂和生动。空间是时间的容器,消失的时间将在城市的空间中留有痕迹。而老胡同就是这样。
有时我们常会看到有些车站是以胡同命名的,但这些名字只存在于汉语字典上或车牌上,但真正车通往哪里我们也不知道。或许是某一处高楼大厦;或许是一处饭店还是……一处废墟??我们不得而知。
在我看来,在过去胡同是人们对生活的一种态度,是体现和谐,幸福的一处“景观”。他迷宫样的走向将所有四合院连接成一座命运交叉的城堡。住在这里的不同家族的人们注定要在这里相遇,也注定“逃不出”他的“圈套”。而他的“圈套”是将人与人的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也注定一个个惊天动地的事在这里发生。在现在,胡同废墟中的一块块残砖是那一个个欢乐时刻:小孩子稚嫩的画笔,在墙上画着幼稚而充满幸福的画;邻家的老太太,拿着板凳坐在门口乘凉;“一五四,一五七,马兰花开二十八”,稚气的声音响彻云霄,传到现在的今天……当然,我还未幻想完毕,就被那大街上刺眼的大字打破了,那是一家旅馆的名字——东单。这幸存的名字显得孤孤单单,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在这繁华的大都市中,他无所适从。他自卑的低下了头,但又被迫抬起,当他感到无助时,他又被狠狠地扇了一巴掌。他无奈,但又无可奈何。他清楚,当我们循着一条胡同的名牌找到一家旅馆,那是多么可笑的事啊!但不是他的过错,他已被侵略者逐出家门,无家可归,只能在现代的街区内苟且偷生。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开发商造成的。人们说,能拆的基本已经拆完了,北京已经没什么可拆的了。的确,原本满是胡同的北京没了,有的只是有着一座座高楼大厦现代化的北京,往昔的北京没了,没了。不是说老胡同是被遗忘的吗?那为什么拆的时候没忘记老胡同呐?我想,他们没有忘,只是他们忘记了老胡同的美好,想着的是老胡同拆了之后土的的利用价值和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没有错,只是因为这社会本不该利欲熏心。
听到了吗?老胡同在呐喊:“我的家在哪,我原本可爱美丽的家!!我,不要,被遗忘。”
无锡市天一实验学校初二:张妤帆
被遗忘的蒲扇
浙江省桐乡市第一实验小学崇实园502班
吴一帆
暑假的一天,我闲着没事干,就收拾起房间来。
忽然,我在整理书柜的时候发现了藏在角落里的一把蒲扇。这把蒲扇非常特别:它是用一根根金黄色的麦杆组成的,周围缝上了一圈布。长长的把手上有两条红布条,扇风时飘来飘去的。我好像从来也没见过。
这时,妈妈正好走了过来,瞧见了我拿着蒲扇在研究,惊奇地说:“啊,原来这把蒲扇在这里藏了这么久!”“这是哪来的蒲扇?我怎么从没见过呀?”我好奇地问。“这把蒲扇是奶奶留下的。”妈妈解释说:“奶奶经常摇着扇子在小区里乘凉呢!”
妈妈拿起蒲扇,端详了一会儿,意味深长地说:“我们小时候啊,可离不开这蒲扇!夏天的晚上,家家户户都会在门前空地上铺上一张草席。大家就一边扇蒲扇,一边望着夜空数星星。这蒲扇可立下了汗马功劳。别说农民离不开它,地主要用它,连王孙公子也把扇摇呢!可是现在,它渐渐被人们淘汰,都快进非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了!”
“不错,不错!就连那玉皇大帝也要扇蒲扇呢!”一边的爸爸接过话头说了起来。“不过啊,”他话锋一,又说:“现在可不同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蒲扇已经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的乘凉工具可是层出不穷啊,电风扇、空调,品种多样,功能齐全。”
听着听着,我忍不住辩论起来:“不,不对,蒲扇也有独特的好处!它的第一个好处是节能。上个月因为台风‘莫拉克’没来,天太热,我们家用空调太多了,电风扇也常开着,电费又超支了;第二个好处是携带方便。我们总不能把空调、电风扇背在身上到处走吧。而蒲扇却可以拿在手上,走到哪里扇到哪里;第三个好处是便宜。买一台空调的钱能买几千把蒲扇。而且蒲扇可以自己制作,这把就是奶奶做的,实惠着呢!麦秆是自己种的,红布是自己家里多余的布料。”
听了我的长篇大论,爸爸妈妈笑着说:“言之有理,言之有理!”但愿人们在享受空调电扇时,也不要遗忘了蒲扇立下的汗马功劳和它的历史价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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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含羞草我是一株小草,非常害羞的小草,所以我给我取名为含羞草。我住在的是一个叫百乐园的地方,这是一个名花名草百出的园子,但不知什么时候就生长了像我这类默默无闻的小花小草,园丁从不重视我,也不会给我一点关爱,只是形式上的给我浇一些水。他的眼神里无时不刻都透出对我的蔑视和嘲讽,巴不得我马上离开这个园子。但我还是倔强地在着个园子里住了下去,因为,我要生存。含羞草是容易被人遗忘的。不管多么艰难,困苦,我还是在生长。在这个五彩缤纷的六月,我已经长大了,成型了,尽管非常瘦弱,不堪一击。但我还是长大了,我为这一点感到无比欣慰。在这个六月里,人们也纷纷来挑选他们最心仪的花和草了,我也尽量摆出和那些名花名草一样的姿势和傲气。但逊色的,终究还是被遗忘。令我难忘的是,当我身边的花草都被挑尽时,人们还是没有看我一眼,仿佛我不存在。我也希望我不存在,没有什么比突然消失更好的离开方式了。我闭着眼睛,等待着自己被园丁扔出去,再然后,就等待着死亡。令我费解的是,园丁没有把我扔出去,我还是呆在我住的那个小木盆里,呆在已经随着时间慢慢腐烂的小木盆里。原来他已经把我忘记了,但我并没有感激他对我意外的挽留。时间还是想静水般缓缓流过,园丁又引进了另一批小小的名花名草,把他们移植在温室当中。而我,这株小小的含羞草,在室外忍受着日晒雨淋,却也毫无怨言,因为我不配在温室里生活。我也渐渐习惯了园丁不给我浇水和施肥的日子,我常常是处在半饥饿状态的,所以我越长越小,越长越瘦。小木盆很可怜我,她渐渐把她自己风化了,她的身躯越化越小,到最后,只变成了一层盖在我身上的肥料。她的身躯死了,但灵魂还活着,永远。我落泪了,这是我有生一来的第一次落泪,在这之前,我总以为含羞草是不会落泪的。也正是因为有这一层肥料,我的营养状况才一天天的好起来,我长了新的叶子,肥肥胖胖的,很漂亮。我笑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笑。天空卷集着乌云,泥土里散发着一种怪味,我知道,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预兆。果不出我所料,一阵狂风后,豆大的雨点便打在我的身上,雨点越落越多,因为没有小木盆的保护,我身边的泥土大块大块地瓦解了,泥土被雨水混为泥水冲走了,我倒在了水中,根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闭上眼睛,任凭雨点打在我身上。我快要死了,我想。好像经过了几个世纪,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天啊!我愣住了,完全被眼前的事物所震惊了:阳光普照大地,辽阔无边的大草原,到处是像我这样的无名的小花小草,他们快乐的生活着,蝴蝶飞舞,小鸟鸣叫,一条清澈的小河从旁边流过。我明白了,我是被水冲到这里来的。对了,这是一个崭新的开始。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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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角落岁月的逝去,我们渐渐的成长了,但正因成长也使我们忘却一些东西。这里是一个公园,与其说公园不如说是一个杂草丛生的地方,它位于一条小路的两侧。在这里我度过里一个又一个快乐的夜晚。那是一个初夏的夜晚,你和我发现了这个“乐园”般地方。在无比欢乐的叫声中,我们在嫩绿的草丛仰望着天空,聆听着蟋蟀的叫声。天空漆黑,有无数星星在闪烁。告别之际,我们约定保守着这个秘密,并且在无数星星的见证下,很傻帽的拉了勾。一个一个夜晚,我们结伴来到这“乐园”。在这里我们抓蟋蟀、看星空、闻着小草的草香,每当遇到烦心事我就更加依恋这里,因为无尽的夜空和你的安慰,总是使我忘却一切烦渣的事情。记得有一次我和父母闹得不愉快,一怒之下便跑出家门。当我跑了很久之后,看着来往的人群和凄寒的夜空,我十分无助。我真不知道该去哪里,一阵思量之后,我不由自主的来到你家门前。我敲了敲门,你打开了门伸头看看,一见是我便将门拉开,我低着头不说话,他问道:“你怎么了?该不会又和你爸妈闹僵了吧?”我轻轻点了点头。他说:“你等会啊?”我站在门前,等了一会儿,他走了出来:“怎么吧?我们去哪?”我不做声。他站前面带头,一边走一边开导我:“你要想想你父母的难处吗?”“啊!他们先批评你的?那你也不应该说那样的话呀?”走着走着,不知不觉中我们来到了这里。此时已经是深夜了,风变得倍加凉飕飕的。我坐在冰凉的草地上,他陪着我躺在了草地上,空中的星星时隐时现,乌云遮挡住了月亮。我向他说着我的烦恼,他静静的听着。说完后,他安慰着像孩子一样的我……后来,在月光的照耀下,我和他走出了“乐园”,在路的分叉处我和他挥手告别,然后我一身轻松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正当我享受着这乐园给我带来的快乐时,一个消息打破了我的快乐生活——他要走了,要去深圳了!即将分别的伤感在我的心间弥漫开来,我无法阻止他去深圳,于是我们更珍惜现在的欢乐。然而老天好像要带走我所有与他的回忆一样——那个乐园要被建一个新的健身所。我更加不知所措,他却安慰我:“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就要走,兄弟总该给哥一个笑脸吧?你再愁眉苦脸的,我就和你绝交了!”最后他走了,在他走之前,我们又去了那个“乐园”,虽然他们说这里要建哪个什么健身所,但现在依然像以前那个模样。我们最后一次躺在那草地上,望着星空。那夜没有星星,就连北极星也藏了起来。那夜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分别之际,他终于开了口:“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等有一天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嗯”我坚强地回答,“那,我等着这一天!”真的要走了,我向他挥挥手,他笑着向我挥挥手,然后我们便分开了。那晚,我不知我是怎么回家的……第二天,本说好我去送他的,但我早早的到他家时,已经没人了,他已经在去深圳的路上了!他走了!那个乐园并没有被建造什么,也许那就是我对他的唯一回忆。如今那“乐园”真正成了杂草丛生的地方,那里已经成为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也许有一天会有两个人再次来到那里,不过,要到何时……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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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角落在一座大城市里,一栋有些破旧的别墅的的墙角,有一小块土地,它不贫瘠,但也不是很肥沃。每天,它就注视着繁华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从清晨,一直到日暮。没有人会去注意这块小小的土地,这块土地也相信,它生来就是不被人注意的。平静的日子就这么像流水般地逝去。在一个晴朗的天,这块小小的土地旁,有人栽上了一棵桂花树,每到秋天,花开时节,整个大街都是桂花那沁人心脾的芳香,那片土地上,也撒落了一阵“桂花雨”,泥土似乎也变得富有芬芳了。这时候,是这片小小的土地最快乐的时候。因为每个匆忙赶路的行人,望见这棵桂花树,总要停下来,赞叹一番。此刻,这块土地非常激动,它认为人们在观望桂花树的时候,也在看它,它天真地认为,它已经摆脱了被人遗忘的日子。即使再过一万年,它也不打算厌倦。在一个多云的天,这棵桂花树,被几把有力的铲子铲走了,这块小小的土地怎么也不敢相信,才过了几天耀眼的日子,瞬即逝。它尽力地想保护桂花树,但却无能为力,它欲哭无泪。听那几只大铲子“说”,是要把这棵桂花树移植到桂园去。这块小小的土地伤心了好几天……日子又恢复了白开水般的平淡,这片土地又开始被人遗忘。在一个万里无云的天,当这片土地正在注视过往的行人时,一只小鸟从它头顶飞过。这片土地感觉到它头顶上掉落了一粒小小的东西,它抬头一看,是一粒浅绿的种子,不知为什么,这片泥土心中有了一种冲动,它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颗种子滋润好,让它发芽!况且它也想知道这是一颗什么种子。这块土地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它动用了自己最多的水分来滋润种子;它尽可能地吸收足够的太阳光;它每天吸入足够多又足够新鲜的空气。果然,这片小小的土地上,长出了一截碧绿的嫩芽,这下,小小的土地更加充满了信心。它拼尽全力培育这颗种子。种子在慢慢长大。春去夏来,又是一个初夏,这片土地感觉自己身上重了许多,它没有抬头看,凭直觉,它知道自己成功了!一个有点炎热的中午,一个蹦蹦跳跳的小女孩经过这片小小的土地时,不禁惊喜地叫出声来:“啊,多美的一丛凤仙花呀!!”真的,一丛凤仙花鲜艳如火,在夏风中摇弋,显得格外美丽。路人经过这丛花的时候,也不住地称赞:“啊,真是太美啦,实在太美啦!!!”这片土地有一点不知所措,它有点不敢相信,真正耀眼的光圈,现在就在自己身上!小小的土地抬头仰望天空,长舒了一口气。它发现,并不浓密的云层中,闪烁着晶亮的光点,它们欢快地跳跃着,并向这片小小的土地大声诠释着一个道理:“机会来了,你要好好地把握住。让这个机会发光、扩大,哪怕你默默无闻,这个机会也会让你像金子一样灿烂,你便成功了,便不再被遗忘!”10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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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城市“是了,是又该这个时候了。”四十个年头过去了,老人似乎也已习惯了这份静谧。没有人知道他在这儿,甚至不知道有这个地方。他和她是在这里相遇的。那是几十年前,他还很年轻。一个清晨,他照旧没吃早饭便去呼吸新鲜空气。他惦记着昨晚那一场梦:在他睁开眼的一刹那,他发现自己并未躺在自己的床上,胸前是一张梧桐叶。眼前充满了绿色。有直的、斜的树干;有长的、细的枝条,还有着雨后那一份神奇的朦胧感。他走着,想着,觉得那挺荒诞。他累了,拣了处干净地儿躺了下来。仰望天空,蓝的,对了,渐渐变得绿了。那是种充满了生命力的颜色。他没有理由拒绝,那种清晨的享受将成为他的美味早餐。这时,过来一阵风,很轻,但仍感觉得到,一片梧桐叶随即飘下来,落到了他的胸前,便不动了。他忽然想起什么,拾了叶片跳将起来。没错,就是这样一片树林,就是这样一片梧桐叶。“先生,你是第一次来这儿吗?”一个姑娘出现在他眼前。“算是吧,说是两次也行。”姑娘笑了:“这里没有见过别人来。”“那你怎么会在这里?你的父母呢?”“那一遭儿一场大火把我们那儿全烧了,爸妈拼了命把我抛出来,原要再去救小妹,可是来不及了,都没了,都没了......”“那你就这样一直呆在这儿?也不出去?”“出去?到哪儿?”“外面,离开这个地方,走出去!”“那里?我不属于那里,我只是个被遗忘的城市的一个被遗忘了的人。”“一个人?就这样万籁俱寂的?”“有很好听的声音呢,树枝摇摆有声音,下雨滴有声音,还有小虫子......”“有没有音乐呢?”她没答应,或许她根本不知道什么叫音乐,或者早已把音乐遗忘。第二天,他仍旧来到这里,只是还带了把小提琴。他坚信生活是缺不得音乐的。那姑娘听得很入神,她仿佛刚刚晓得这世上还有音乐。“看来,我的耳朵今天才正式派上用场了。”一句玩笑之语,让他作下了决定。以后,他每天清晨都去那片林子,时间总大约在5:45。姑娘也天天来听。对于她来说,这便是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候。他的事很多人知道了。老人们都说这听起来像绿野中的林妖,并劝他不要再去。似乎是真的,他害怕起来,他不敢再去。几年过去了,人们都忘记了这事,没有再提起。他又一次来到这片林子,在那个位置躺了下来,期待着梧桐叶落下来,但没有;等待那姑娘的出现,但也没有。他有一丝后悔。是该相信谁呢?她真的是林妖吗?为什么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只是个孤儿?然而,后一天,他拿了小提琴来这片林子后就再没回去,他失踪了!他住了下来,每天清晨5:45他都准时拉响小提琴。是等她出现,还是在忏悔,只有他知道。住了四十年了,那年就是这天碰到她的。“是了,是又该这个时候了。”他自言一句。每年这一天,他都会这么说,只是现在他是个老人了,早已被遗忘在这个被遗忘了的城市。1000字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