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意正浓
第一次喝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只记得父亲坐在凉席上,旁边泡了一碗茶。黄黄的水,和着一碗黄黄的茶叶。我浅浅泯了一口,啊,好苦,以后再也不喝茶了。
满屋子弥漫着茶香
那一晚睡得好甜,好甜。
如今已经在初三了,经常透支着脑力。晚上一过九点便头也抬不起了。于是便想起了茶。
母亲给我买了两包茶,是极为普通、最为廉价的花茶。或许是出于一种怀念,对茶总有一种亲切感。那次喝茶,是八点半,我抓了整整一把,倒上开水,趴在桌角,闻着浓浓的茶香。
好不容易等到茶不烫了,我一口气全给喝完了。呵,这次算是亵渎了茶的苦。嘴巴喝得涩涩的。喝得困极了,倒头就睡了。
嘴角边仍旧满是茶香。
那一晚睡得甜得不一样。
后来,听化学老师说,这种现象叫作醉茶,是由于一次喝的过多而生理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不懂茶的人很容易醉茶。
当天晚上又喝起了茶。这次还郑重其事地去买了一副廉价的茶具。茶盘,茶壶,茶夹,还有一小包茶料。用茶夹夹了一小撮茶放入茶壶中,倒上满满一壶开水,等待茶温这个漫长的过程。
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
倒在茶杯中,呵,黄黄的茶。喝一小口,茶香立刻从嘴角边弥散开来。这次的味道是淡淡的苦,可也有着淡淡的香。
那次的茶着实起到了提神的效果。
茶苦,茶香,只在于你喝多少亦是怎么去喝。如果是贪香,一次喝了很多茶,喝得很急,便会醉茶了,便会昏昏地睡下了;如果能够把握着这茶香,少喝,慢喝,认真喝,那不就能细水长流,不就能喝到他真真的滋味了吗?
初三,我总觉得现在就是一段梦魔。很多很多事情都在这一年中发生。意料之中的,意料之外的。我是适应力弱的,自然也为此停留;我是不懂茶的,自然也会醉茶;我是贪香的,自然也睡下了。
每个人的适应能力都有所不同,因为我的适应能力太弱,于是已经停留了太长的时间,睡了太长的时间。本该知道不应为了这么一点事情去停留,可就是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渐渐地,渐渐地,就睡下了。这一睡,就已经是一年多了,从初二到现在。
尽管依旧是茶香,可是亵渎了认真和必要的过程。于是,便不一样了。
在这一年里,我因昏睡而荒废了太多的东西,遗失了太多的东西。以至于我现在要花好几倍的代价去弥补。正如现在是等茶温那般,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细水长流,唯有细水,才能长时流动。
曾经无数次徘徊,无数次回首,无数次惋惜,无数次停留。可现在终于做到了忘我,扔下了过去那些快乐或不快乐的年华,让他们如雾般在阳光中升华。顿时觉得,我和当初在起点一样轻松。只因没有了压在身上久久不散的阴霾,也没有了许久不懂得悲哀。想着重拾自信、快乐,忘记束缚自己的沉重的肉体,向着太阳,它果真温暖我心里的每一块冰。
我知道我应该在我最浓的时候去挥发我特有的茶香,而不是叹息和停留。就让我的浓香感染那些本身就不曾属于我的另类的香味。因为,那些美丽的花儿终究会变成落英!
终于做到了释然,因为我已经知道,此时的我,茶意正浓!
超越生死的友谊——读《西顿动物记》有感
只有再风雨中能为彼此付出生命的情感才能算是真正的友谊。
——题记
《西顿动物记》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书中每一篇文章都感人肺腑,其中有一篇令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小狼威尼的妈妈和哥哥姐姐都丧生于猎人的枪口之下,它则被卖给了酒店的老板,在酒馆的院子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这里,客人们经常那它取乐,镇上的狗也总是欺负它,只有酒馆老板的儿子吉姆可怜它、照顾它。吉姆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他和威尼一样孤单。两颗孤独的心很快就靠在了一起,他们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然而,好景不长,吉姆因病离开了人世。威尼怀着对吉姆无尽的思念,一直守在吉姆的墓前。小时候噩梦般的经历给威尼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痛,它痛恨醉汉和狗,总是忍不住攻击他们,它终究没有逃脱跟自己亲人一样的命运,也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
我闭目沉思。威尼有错吗?为什么猎人们要用尽千方百计来杀害这只比人还要重感情的狼呢?没错,我承认威尼攻击过醉汉和狗。但,那是因为他们总是伤害威尼。
我很喜欢这只重感情的小狼。它用自己的方式安慰吉姆,逗吉姆开心。吉姆死后,它没有离开这给它留下了无数悲伤的小镇和树林,而是默默地守在吉姆的墓前。这一点就算人也未必能做到呢。在吉姆生病的那一段时间里,威尼因见不到吉姆而不安。有一天,吉姆冒着会被父亲训斥的风险,乞求父亲让自己与威尼相见,见到威尼的吉姆似乎健康了许多。
我认为,一对真正的朋友不但要互帮互助,而且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对方。吉姆和威尼正是一对合格的朋友。他们没有因为长期没见到对方而将对方从记忆中抹去。
我们常说,×××和×××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可真正的朋友又有多少呢?又有多少友谊能和这超越生死的友谊相提并论呢?友谊不是一幕短暂的烟火,而是一幅真心的画卷;友谊不是一段长久的相识,而是一份交心的相和。
《西顿动物记》告诉我,友谊,就好比一条简单的线。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发生什么事情,它都会把你从沼泽地里拉出来。这线,是坚固的,除非是你亲自剪断它。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六年级:林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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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香,浓浓的意_1200字爱是什么味道?是酸,是甜,是苦,还是……爱的味道是甜的,当儿时的我还在襁褓里时,你就将所有的爱全贯注在我的身上,你总是无微不至,细心呵护地照顾我,一分一秒,无时无刻,没有离开我。享受着你的爱,伴随你的情,甜甜地入梦。那爱的多温馨,多甜蜜。爱的味道是酸的,当我、处于少年时,我依旧来凡,仍然像同龄的孩子藏着一颗叛逆的主。无知的我,对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充满好奇,可我都总是吊儿郎当的。你为了不让我养成坏习惯,惯于很多事都不答应,甚至跟我唱对台戏,而且每天唠唠叨叨地,甚至囚住我的思想如同幽囚一只小鸟,怎么飞也飞不出去。这颗叛逆的心正蠢蠢欲动。跟你来劲。你说东我就偏说西,你这样我便那样。你勃然大怒地给我火辣辣的一巴掌后,像冬天触到暖气片似的缩回手。也许你觉得自已的举动不当。你的手抖得像在弹拔一张无形的古筝。我偷偷地瞥了你一眼。你的脸像未印上颜色的纸张一样白。我摸着滚烫的手印战战战兢兢,但是眼睛盛满不服。瞬间湛凉的。心里觉得很委屈,很心酸,那爱是多酸。爱的味道是苦的,日子像雪白的面粉,毫无变化地流逝,直到我是表少年时,我已经长大了,这就意味着责任,要学会承担责任。困难我要面对,痛苦我要承受,挫折我要正视,责任我要肩负,成功我要拥有。所以,我再也不能贪图安逸,坐享其成。我必须艰苦创业,争创佳绩,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必须勇于创新,开拓前进,不能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必须向往明天,创造未来。因为我是青少年的一员。担子沉甸甸的,步伐艰难,你不再像以前那样唠叨,让人心烦,你总是对我视而不见,不会管得很严我倒是清静了许多,可我反倒觉得空虚,像过着没有味道的日子。你说的语句简单得像吐出一枚枣核,不过却耐人寻味,语中带着鼓励。但是我觉得很孤单,很无助,一路下来觉得很累,很苦,爱的味道真的是无语,无伦次是苦的吗?渐渐地,我也适应了这种日子,急促的脚步,旋转的天花板。可是平静的海面,偶尔也会波澜四起,那日我们又发生争执,我又击怒你,你又抽出你的魔掌,我平静地仰着脸,像一张半开的葵盘,在承接太阳的“思译”。可你的手像折断的翅膀盘在半空。你的目光颖视着我,这目光像柔软的蚕丝从茧中抽了出来。刹那间,我震撼了,你的形象越来越大,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清晰的你与你对我的爱一幕幕出现在我脑海里,原来爱在不言中,无形的爱胜于有形的爱,这爱更伟大。想想自已如此懵懵而又愚昧不珍惜你对我那甜的爱,反而拒之于千里,让你的心在流泪,可你却在我背后默默地支持,勉励着我,然而我又是那么麻木不仁,不过我醒悟了,你并没有淡忘我,你依旧将所有的爱贯注在我身上。你紧紧地抱着我,一股暖流直冲心中,我觉得自已是多么幸福,瞬间,金豆豆模糊了我的视野。就在此刻,我找回了自已,找回了被我遗忘在隅角的你的心和你那深情而又甜蜜的母爱。爱的味道是什么?是甜的,是猗郁的年华中盛开的骄花那淡淡的香,浓浓的意,甜甜的爱。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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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夏意浓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四季更替。告别万物复苏的春季,迎来了骄阳似火的夏天。又见那一年中最灿烂的阳光,又见那一年中最湛蓝的天空,又闻荷香缕缕,又闻蝉声阵阵。我知道,夏天来到了。又是一年夏天到,又是一年夏意浓。夏,它不像春那样温柔,也不同于秋的淡雅,更不及冬的静谧。它带给人似乎只是湿热。夏天是充满活力的,所以希望人们也一样充满活力,却不料弄巧成拙,让人变得慵懒。火辣辣的太阳高挂在天空,将炽热的阳光洒向大地,高温让人不由得泛起倦意。只要稍一离开风扇,就如同走进了一个大蒸笼里,暑气逼人,刹那间汗流浃背。这样的天气里,最惬意的,莫过于能呆在空调房里,享受一个大大的冰镇西瓜了。夏天的天气如同孙猴子的脸——说变就变。前一秒还是晴空万里、艳阳高照,后一秒就已是狂风大作、暴雨倾盆,总把走在街上的人们变成“落汤鸡”,把晒在窗外的衣服全都重新“洗刷”一遍。这时总会引起人们的不悦。可夏天却像个倔强的孩子,仍旧一如既往地为人们带来炎热和暴雨。我不免有些同情夏天,夏天其实是个自卑的孩子,自认为自己不如春姐姐、秋妹妹和冬弟弟那样优秀。为了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才出此下策——以炎热、暴雨换来那可怜的注意。不过,细细想想,夏天其实也是蛮可爱的。夏天的天很美。也许是刺眼的阳光挡住了人们的视线,让人们忽略了夏天的天空。找一个能遮住阳光的阴凉处,仰望天空,天空如同一块巨大的蓝色碧玉,蓝得纯净,蓝得神秘,蓝得令人陶醉。碧玉中镶嵌着片片洁白的云朵,有时还会渲染上一丝金光,显得弥足珍贵。夏季正是荷花开放的季节。古时就有“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等对荷花的描写。沿着池塘漫步,缕缕荷香扑鼻而来,令人不由停下脚步,俯下身,细细端详这亭亭玉立的水中之花。它如同一位穿着素雅的姑娘,只微微透露出一丝笑意。我恋荷花之美,更欣赏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尚品格。若是清晨之时,还能见到颗颗晶莹剔透的露珠,如同为荷花戴上一条闪闪发光的项链。夏天自然也少不了蝉鸣。那声音或许是对夏天炎热的抱怨,又或许是在为夏天奏乐。靠在树下的竹椅上,一边享受着淡淡的凉爽,一边聆听着“树上音乐家”们的音乐会。时而高涨热烈,时而低沉舒缓,抑扬顿挫。别有一番情趣。夏,承接着春的温暖,开启着秋的凉爽。夏天是可厌的,更是可爱的。又是一年夏天到,又是一年夏意浓。在这浓浓夏意之中,静静品味夏之可爱,不也是一种美好吗?1000字 初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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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倦春浓芳意浅【一】我知道,春天,已经来了。白的李,雪的梨,粉的桃,红的花,绿的叶,温暖的和风里,春意,愈来愈浓,愈来愈深了。站在三月的风中,那些料峭的寒意从窄窄的领口钻进身体,欲唤醒我的那些被冬日囚禁了太久的思想。我不在乎这点寒意,任凭风儿掀动春裙,伸出双手,抚摸我,撩开丝丝缕缕心绪。沐浴着风儿从远方带来的丝丝细细的雨露,彷佛宿约,我笑了……【二】街上,依然车水马龙,夜晚,依然酒绿灯红。然,我却无法融入其中,只是越发的静默,除却上课,静默得失去了说话的意愿。安静地囚在卧室,一如这些被囚得苍白安静的文字。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房子太大,房间太多,闲置的是更多的孤寂和落寞。都说季节变幻,岁月流转,那些疼痛的记忆,总有一天会慢慢黯淡,最终变成一堆时间的灰烬。而今时的风起,一树一树花开,一行一行的云雁。我竟然不能知道:从哪个角度来的风儿,才可以吹散满载的孤单和无奈?突然惊觉,纵使再努力,写下那些色彩斑斓的诗句,已经毫无意义。我所要的,不过有点近似拉马丁描绘的那样:“人世浮华,你的奢侈是你的,我只要一屋一烛、还有一只秃笔,书写性情;人群穿梭,你的忙碌是你的,我只要一空一静、还有一方蓝天,畅想桃源;前路苍苍,你的风光是你的,我只要一饭一浆、还有一寸光阴,苟延余生!”【三】也许,只有深夜,心儿才会稍事休息。窗台醒着,静候柔柔的清风安抚无聊的孤寂,台灯亮着,静候嘀嗒的夜雨抚慰新绿的美梦。更多的时候,我为自己急于渴望幸福的莽撞苦痛着,忏悔着那个试图被我忽略的重要细节:别离时,凝固在你脸上那眷恋的最后一瞥,我总是试图遗忘。却没料想,越想遗忘的事情,反而在记忆中更清晰更流畅,它窃取了我爱的热情的光芒,时时用连自己听着也陌生的声音,探询着属于自己的哀怜和惆怅。【四】感伤时,总喜欢低下头。蓦然发觉脖颈上的珍珠项链不翼而飞,寻遍每个房间,终不见,突然有些心疼,那是前年去青岛时买给自己的礼物,我喜欢脖间温润的相伴。许多美好的东西,总是丢失于不知不觉间,明白这点,我便放弃了寻找。记得有几个女伴说过,男人买首饰给女人,天经地义,自己给自己买首饰的女人是最悲哀的。我曾经那样不以为然,甚至还觉得她们太俗气太小气。今夜,才明白她们都是被宠着的幸福宝贝。回头看自己,暗自伤怀了许久,又发觉,大把大把的失落,大把大把的难过,提笔,才惊觉,欲寄无从寄,我不过是最可怜可悲的那个人。【五】花朵在夜色中怀着惶恐不安的静默,小心翼翼着意外的凋零。我亦向夜色递交悲悯的神情,袒露令人羞愧的心事,我不知缄默的嘴唇上,是否可以寻找到爱的归宿?任何生命,都有开花结果的可能。忘却自己的伤痛,我可以吗?在忙碌的春日世界,找到未曾谋面的幸福之所,我行吗?很累很倦很疲很乏了,我不再拷问幸福的意义,也不再无端地追问自己。我不想一如即往迷失方向。唯愿,风儿为花儿拂去尘埃和泪痕,但愿,蜜蜂会亲吻每朵花蕊……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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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浓的汤,浓浓的爱作文天气炎热!厨旁里,妈妈正忙碌着!高压锅里正热闹地发出”哧、哧、哧……”的声音,锅中喷出的白色烟雾仿佛蛟龙出海一样,冲向天花板。此刻,厨房里烟雾缭绕、香气四溢。这是妈妈今天特地为我准备的我最爱的美食——排骨汤。排骨汤终于上桌啦,飘逸着诱人的香味,只看一眼,就已让人垂涎三尺。只见汤面上悬浮着零零星星的葱花,深红浅红总相宜的构杞,红绿相间,仿佛一块块泛着光泽的玛瑙。汤里的东西真丰富,整整一盆子:冬瓜仿佛一只只小艇,浮在汤面上,润泽透明;被烧煮后的黑木耳,肥肥大大,很有弹性,仿佛一条条、一块块的黑绸缎。我将勺子插入盆底,奋力一舀,勺子沉甸甸的,沉睡在盆底的一根根排骨,都苏醒般渐渐浮出汤面,我忽然想到了"水落石出’这个词语,也看到了排骨的真面目。每根排骨的长相都差不多,都有一根小指粗的乳白色的骨头,一圈灰褐色的内壁,骨头中间是棕黑色的果冻似的骨髓。骨头周围的瘦肉,丝丝纹路清晰,瘦肉的周围,镶嵌着亮晶晶的肥肉,好似一块块汉白玉,又像是一块半透明的雨花石。我凑到盆边,贪婪地闻着排骨汤的香味——淡淡的葱花香,醇醇的酒香,浓浓的排骨香!终于开饭了,我瞪大眼睛,紧紧盯着排骨汤,迫不及待地抓起筷子,飞速地瞄准了一根排骨,收入自己碗中。将那根小排骨小心翼翼地放置于酱油中,将它浑身翻了个遍,排骨仿佛洗了个酱油澡。我张大嘴巴,一口将排骨塞入口中,用舌头轻轻顶着排骨的一端,骨头的另一端就从我噘着的嘴中滑出,只留下肥而不腻的鲜美的肉。嚼上去肉质是如此酥软,仿佛正咬在一块豆腐上,齿间弥漫着肉的鲜味。吃完一块,我的双眼又像探照灯一样,继续寻宝。有时能夹到有软骨的排骨,嚼上去“嘎嘣脆!”。妈妈说吃了软骨可以补钙,还可以长个子,我一听更来劲,一口气吃了好几块,满嘴是油,好不快活。妈妈又笑着说:“荤素搭配,味道更好哦!”我一听,又夹起一串颜色透明冬瓜,入口即化,微脆而丝滑,吃起来甘甜清香,满嘴油腻一扫而光。接着又夹起一块黑绸缎般的黑木耳,口感光滑柔软,质地细腻,嚼起来很有弹性。舀起一勺汤,琥珀色的光泽美丽动人,放到唇边,轻轻吹上一口,勺里的汤便漾起一圈圈小涟漪,青翠的葱花也随之高低起伏、摇曳着。吸上一口,含在嘴里,瞬间,唇齿留香,让人回味无穷……咀嚼间,抬起头看到妈妈正笑盈盈望着我,眼底好似也带着一丝满足。排骨汤,是我们家餐桌上的常备菜。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更是因为妈妈希望我能够多长个子。排骨汤浓缩着妈妈对我的爱,更寄托着妈妈对我的期待!浓浓的汤,浓浓的爱,排骨汤,我最喜欢的菜!1000字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