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我素笑看天下
世间,世人冷眼,与我何干?我自淡然一笑;以吾本心,快意恩仇,以吾本心,遨游世间,我命由我不由天!
随心所欲,无所顾忌,根本不会在乎任何人的感受!世人赞我寓我夸我将我夸到了天上去,我自坦然受之,心安理得!世人毁我骂我鄙视我,那也同样是理所当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其实每时没刻,都踩在别人的尸体上!这一刻我们踩到的或许是一位乞丐,下一刻我们或许就踩到一位帝王的遗骸上面!不管是山河还是厚土,就说全是由尸骨积累也并不为过的。生生死死,也不过就是如草木一般的岁枯岁荣,说到底,又算得了什么?总有一天你,或者我,也会躺在这下面供人踩踏!
但最重要的,是现在!现在我们无时无刻的不在踩着别人。无论他曾经是雄霸一方的霸主,曾经是功在千秋的帝王,又或者是倾国倾城的绝色,现在不也都毫无反应了吗?所以我们要在被别人踩之前,一定要站到任何人都不能够踩我们的高度!以后,
只有我们去踩别人!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
既然如此,还要缅怀什么?哪里还有什么时间去
缅怀死去的人?管它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一连踩;管它前面是王侯还是将相,一律杀;管它前面是高山还是大海,一律去!
活着,就要无悔!哪怕是做错了,也要不悔!对对错错,是是非非,又谁能说得清楚?活着,就要尽兴!活得潇潇洒洒,活的随心所欲,可谁不顺眼,踩之!谁惹了我们,伤了我们,杀之!对挡在我们面前的人,灭之!
人生在世,无论男女,只需傲对苍穹,俯瞰大地,纵横天下,披靡风云!如此!才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
铁血男儿,该笑则笑,当哭就哭,绝不矫揉造作,率意而为,世人冷眼,与我何干?
这一生,我行我素,我便要肆无忌惮!我就是要无拘无束!无论何人,都休想左右我的想法,无论何人,都休想束缚我的行为!世间毁誉。众人冷眼,与我何干?以我本心,快意恩仇,以我本心,纵横天下!只求,无愧于心,便是顶天立地!此生,足矣!
失意之时应狂笑,得意浓处应更浓!
欢笑,就要酣畅;得意,就要高歌!世事匆匆,又何必有太多顾忌?人生苦短,就要及时行乐、乘醉长歌!
失意的时候你哭,别人会鄙视所以要笑。没有一个人看,也要笑给自己听!
得意是时候你淡然,同样会有人说你得瑟,装逼!所以就是要得瑟,我不喜欢装逼,因为我要牛逼!心中得意,为何还要装作愁眉苦脸?老子嫌那太累!老子就是得意。老子就是牛叉!谁敢拿我当疯子嘲笑。要先问问自己,你有没有这个疯子的成就?没有就闭上嘴!滚你祖宗十八代婆娘的臭袜子有个洞!老子不尿你这一壶! 干我鸟事?与我何干?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锋芒毕露,刚极易折?谁要折,便来折!只要折不断,我就斩之!就是要横行天下,就是要笑看风云;就是要我行我素,就是要“去”!
我只是我,遗世而独立!
我只是我,不会为了任何,任何事而改变!
想潇洒时就潇洒,想流氓时就流氓,想装逼时就装逼,想泡妞时就泡妞;想杀人时就拔刀,想骂人时就张口!
世人皆称其纨绔,实则,这才是一个真实的人,纵情纵心纵性纵意的人!
天下人的看法,从不在乎;世间的毁誉,冷眼相看;后世的评论,统统去蛋!
统统滚一边去!从心所欲,我行我素。
我被关入了文件夹
我有了属于自己的电脑啦!这下再也不用跟爸爸、妈妈抢电脑用了,更重要的是我可以尽情地玩游戏和QQ了。
于是在电脑安装全部就序后,我不由分说马上冲入了电脑桌……
正玩得起劲,突然屏幕上出现了QQ宠物,这次的出现不像以前那么小,而是充满了整个视屏,而且还伸出了双手,示意我拥抱的样子。我不由自主地把手迎了上去,这一迎,怪事出来了,我居然把它给抱了出来。这一惊,使我明白了我的这台电脑的神奇。于是我试了试到网络上搜索了一些水果图片,结果全都可以拿出来变成真的享受。哇哈哈!我发了,下半辈子不愁吃不愁穿了!!
经过了前几次的经验,我第一个就是想到了我家的房子,因为我们家的房子太小,如果能有一幢漂亮的别墅那该多好,于是,我像吃了雄心豹子胆,偷偷地背着老爸买了一张Q币卡,充了进去,在QQ秀里为自己买了一幢别墅,然后伸出手往电脑显示别墅的位子一抓,“轰隆”一声巨响,把我给愣住了,我家房子外一瞬间就出现了一幢超豪华的高级别墅,我们一家都搬进了新房。可是好景不长,由于这幢房子我抓时没放好位置,把个大路给阻了,左邻右舍都投诉到警察局,再加上别墅没有土地证,没享受几天的待遇就拜拜了,一家人还被拘留了一个月。
一回到家,打开QQ我又异想天开了,如果能把自己在QQ硬盘里存放的照片拿出来,我不是就跟孙悟空一样会变很多个自己了吗?那一定很过隐。好奇心驱使着我一定要弄个究竟。这天,我趁爸妈都不在家,悄悄地打开了自己的照片轻轻一抓,结果真是出人意料,居然一个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我”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一见我就冷冷冰冰地对我说:“你玩电脑玩得这么久了,也该我玩玩了!”说完,不由分说就把我放入了屏幕,这样我……,我不敢想像下去,于是大呼“救命啊还没叫两声,他一皱眉关了音箱,立刻我变成了哑巴,还关了我所在位置的文件包(真是自己害自己)。
这下,我只能呆在又黑又闷的文件夹里,等自己那个外面的“我”大发慈悲了(因为我爸爸、妈妈都有自己的比我配置更好的双合电脑,他们是决对不会来动用我的电脑的)。
唉!早听老爸老妈的话就好了。用电脑好好学习,少玩游戏和QQ,就不会有这种结果了。现在只好权当孙悟空被如来佛主压在五指山下受刑500年啦!
“活……该!活活活该!……谁叫你讨贪婪……谁叫你不好好用我学习…活活活该……谁叫你……”这时电脑中的播放器传来了一首非常劲爆的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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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人生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好有坏,每个人总希望自己的人生道路能一帆风顺,而我却希望它是困难,艰辛和快乐并存的,因为历经千辛万苦后的我就会有丰富的经验,在以后的道路上就知道怎样去勇敢地克服困难。人生嘛,总是时好时坏,关键就是看你怎样去面对,有的人每当遇到困难后就轻言放弃,而有的人却能勇往直前。我想这主要就是有一种不畏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吧。一个人的一生不管有没有成就我想至少不要留下遗憾吧。留有遗憾的人生是痛苦的,等你长大后回首往事时看到曾经的遗憾,而别人却努力做好每件事,不让自己不后悔,难免会对以后的路有影响。于是,在我每天上学的路上总是在心里说:加油,对待每件事都要尽心尽力,不要后悔,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相信自己,我能行!有的人说:谁的人生是不留遗憾的呢?我想这就要看你怎样去想,有的人认为自己努力了就不会因为没有成功而后悔,而有的人则认为,自己在一方面成功了还不够,想做一个完美的人,可世上就是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因此而感到遗憾,但他们只要想一想自己已有的成就,就不会太自责,并以此而感到欣慰。所以说只要你用一个开心的心情去看待人生就不会有太多的遗憾了。笑看人生是你走完人生之路的关键,只要你用微笑去看人生,你的一生则不会平淡无味,庸庸碌碌,充满遗憾了,因而更有利于你更好地走完人生之路,所以,不要让你的人生留下遗憾,从现在开始,努力吧,认真地对待人生,用微笑看待你的人生。你的人生将会更美好,不留遗憾的人生正在等待着你!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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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人生人生就像那黑暗,迷茫的森林,太多,太多的方向,太多,太多的选择,一不小心,走错了一步,就可能掉入无敌的深渊。人生恰如那月亮,时而皎洁,时而朦胧,时而圆,时而缺,有了朦胧的地方就一定会亮,有了缺的地方就一定会圆。在皎洁和圆的背后,总会与失败和努力的汗水,只要不断发现自己的缺点,并且不断的完善,就一定会走向成功之路,我们要像雄鹰搏击长空,要像海燕挑战大海,挑战自己的极限。我总是认为,我的人生,像那没有星星的夜空,像那没有浪花的大海,像那没有树叶的大树,那样的乏味。我这才发现,我的想法是错的,太阳落下了,你还有月亮,果实落下了,你还有种子,即使你的一切都落下了,你还有坚定的信念,你还可以编织一个有一个的梦。人生,那条坎坷的小路,总有不断地磕磕绊绊,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是要看你怎样面对失败,有人会选择知难而进,用微笑去面对着一切,不管眼前有着多大的风浪,都会去克服困难,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也有人会选择放弃,放弃自己的梦想,会认为自己根本没有这个能力,屈原自己一个美好的梦。那你一定会问,我会选择是么?我会肯定的说,我会选择,继续自己的梦,尽管路上会有不断地磕磕绊绊,我也不会放弃,因为我知道,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就等于放弃了一切,你就会为你的选择而感到后悔。面对人生,要用自己的微笑去面对,不管眼前有多大的困难。微笑能使你的人生增添一丝美丽的色彩,会让那坎坷的人生,变得快乐,也会让那遮住了月亮的乌云,渐渐消失,使月亮变得更加清晰,明亮。55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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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我素(作文)半命题作文:如何避免脱离文题,我行我素写一篇“和 一起 ”的作文【题目展示】社会百态,人间万象,繁芜的生活总会诱人深思。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你是否会倍感生活的幸福;当你面对现在的时候,你是否会感到人生的迷惘;当你憧憬未来的时候,你是否会感悟到人类文明的脚步……是的!人类只有学会思考,学会感恩,世界才会变成美好天堂。这是一篇半命题作文。首先,要把空格位置补充完整。“和 一起”的空格可以填写对自己影响深刻的人物(例如:老师、家长、朋友……),空格的内容决定作文情感走向,所以不能随意而定。后面的空格应该选择与之相关事情(例如:钓鱼、散步、走过的日子、学习……),这些事要能够统领全文,意义深刻、典型,起到“文眼”的功效。【写作点拨】1、选材的针对性要强。文题是作文中心,是作文选材的基础。文题确立以后,我们就有了选材的“灯塔”。在日常生活中,相关的素材很多,这就要求我们选择的时候要有针对性,尽可能从生活中的小事入手,善于从平凡的人或事中萌生出不平凡的主题,从而使读者可以更好的感悟人生,感恩社会。切忌我行我素,说一些空洞的话语。2、文章语言要精。文章的语言要形象、生动,认真围绕主题叙述,绝不可随心所欲,把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跃然于纸上。语言的表达还关乎作文的成败。我们要把文章的主题要融在作者的语言之中,要使读者通过朗读课本来激发兴趣,产生共鸣,理解文题,继而就可以避免“脱离文题”现象。3、文章的结构要新。文题确立以后,文章结构安排就要同步制定。在这篇文章中,可以开篇点题,也可以画龙点睛,同样可以采取逐步升华的方式,让读者从阅读的文本中领悟文题的含义。【范例展示】和父母一起走过的日子邹伟达亲情像一坛陈年的佳酿,香味浓厚而持久;亲情像一盏暗夜里的灯,一路指明方向;亲情像空气,与生俱来,一直围绕在身边,我们却很少在意。亲情需要我们去感悟,更需要我们去珍惜,有时候,错过了,就不会再回来。——题记消极的人总会觉得自己被亲情拒之门外,而善于发现者却因亲情而幸福。不是亲情去寻找你,而是你去发现亲情。用心去感悟、去观察、去聆听,你会发现,父母的每一个入微动作都可能装着亲情。翻着记忆的日历,一页页,一件件往事浮出,可能有的早已模糊不清,但有的却深烙脑海。儿时,妈妈在一个下大雨的日子放下工作为我送来衣物,被我误解为多此一举,顶撞了她。记得她在冬日夜晚里叮嘱我不要着凉被我顶撞,嫌她罗嗦。记得……小学高年级时,记得母亲担心我学习而总在催促让我对她十分烦。就这样,许多亲情与我擦肩而过,没有好好珍惜。前不久的那个酷夏,我头次见妈妈流下泪水,也第一次感到了那温暖的母爱。江城不愧为“四大火炉”之一,临近初秋,仍是那么的热。与妈妈走在人行道上,她身负大包小包,而我,一路小跑,不时回头看一下她。又一次回首,突然,只见妈妈对我大喊:“小心,危险!”我猛然回头,一辆银白摩托车向我飞速驶来……“刺”一阵刺耳的声音后,我睁开眼,好险,仅差那么一点便撞上了。我心跳加速,毕竟那一刻,我在生死间徘徊。妈妈冲上来,一把搂住我,我看见她眼中,晶莹的泪珠滚动,这一刻,不知是惊吓过度,还是被妈妈的爱触动心底,我这个堂堂男儿,竟落下了泪。也许在那也是一刻起,我想,我对妈妈的爱更深了吧!幼时,第一次去网吧被老爸发现(也是最后一次)他将我痛打一顿;小学时,因不听话被爸爸罚不许吃饭被“收益”一天,事后又耐心劝导,我甚至对他产生了“恨”。而小学高年级时,我成绩突飞猛进,爸爸十分高兴,我突然发现,他对我特别关心,那是一种深沉的父爱。初中,我的拿手绝活作文一落千丈,爸爸老远去书店挑了几本好作文,又放下繁忙的工作,趁我上学前送到我手中。每逢假日,他总在电话中与我谈心,关心我的身体与学习,久而久之,爸爸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最爱的人之一。在相聚的闲余时光中,一起看电视、一起打扑克、一起去钓鱼是我们最大的快乐。偶尔父母斗嘴,我与爸爸争论,也是为我们这个家增添欢乐。一次考试中,短文是一篇关于和谐家庭的文章,我看着看着不禁回想起我的家,和父母一起走过的日子,一分也没扣。也许,是这篇文章引起了我的共鸣吧!和父母一起走过的日子,将会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我会好好收藏的。在人生的漫漫长路上,有它们、有父母,我不会孤单。去做那个善于发现者吧,去发现属于你的亲情吧,因为,有它们伴你成长,你,不会孤单!【点评】文章的标题从身边的人物入手,在贴近生活的同时,又给读者留下无限想象空间。这是一篇诉说人间亲情的散文,立意新颖,别具一格。作者通过自己细腻的生活观察,准确的洞察出父母对自己那深深地爱,也写出自己对幼年无知的懊悔,发人深省,具有广泛的教育意义。文章紧紧围绕主题展开记叙,作者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向世人讲述一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理。指导教师:康贤维1200字以上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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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当我将手中的唱月剑刺人那个人的咽喉的时侯,那个人的血沿着剑锋流下来然后从我的手腕上一滴一滴地掉下去,大理石的地面上他的血延成了为河的流水,像是我从小在江南听过看过的温柔的河。婉转凝重的流水,四散开来。我转过身,看到我娘倾国倾城的容颜,她的青丝飞扬在江南充满水气的风里,她笑着对我说,莲花,这个人叫辽溅,江南第二的杀手,现在他死在你的手上,你将接替他的位置。母亲的笑容弥漫在风里,最终变得不再清晰,像是一幅年代久远的水墨画,氦红着厚厚的水气。我叫莲花,从小在江南长大,我和我娘母子俩相依为命。说是相依为命其实我从小过着帝王般的生活,因为我娘是江南第一的杀手。她的名字叫莲奖。只是在精神上,我们是真正的相依为命。因为我从小就没有父亲。我曾经问过我娘,我说:"娘,我爹在什么地方?"我娘总会捧着我的脸,然后俯身下来吻我的眉毛,她说:“莲花,你的父亲在遥远的大漠,在一个风沙弥漫的地方,他在那里守侯着一群飞鸟,在等待着啊。”我问过我娘我父亲的容貌,她告诉我,莲花,他和你一样,星目剑眉。我从小在莲谓山庄长大,跟我长大的是我的表哥,他的名字叫星效。我们从五岁开始在莲谓山庄中学习练剑,只是他学的是正统而绚丽的华山剑法,而我,由我娘亲自教我,她告诉我我的剑法没有名字没有来历没有招数,只有目的,那就是杀人。在我年幼的时侯我总是对杀人有着恐惧,可是每次我听见娘说杀人的时侯我总会看见她的笑容,如扬花般柔媚而艳丽,每次我的恐惧都会减弱,直到最后我可以平静地听我娘对我说,莲花,你将来要成为最好的杀手。然后我笑着对我娘点头。那一年我七岁。星效总是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袍,玉树临风,气宇轩昂;白色的珠冠纶巾系住头发。而我总是黑色的长袍,头发用黑色的绳子高高束起,额前有凌乱的发丝四散飞扬。母亲告诉我,一个杀手总要尽量地内敛,否则必死。我曾经问过她,我说为什么要是黑色?她笑着对我说,莲花,你有没有看过人的血,那些在身体里流淌奔涌的鲜红的血,却会在人垂死的前一刻,变成黑色,如同纯正的金墨。星效的剑法大气而流畅,华美如同翱翔的凤凰,而我的剑法,直截了当,像一声短促的飞鸟的破鸣。可是每次我和星效比剑的时侯,我总能轻易地在十五招内将唱月剑停在他的咽喉处,然后看见他眼中的恐惧。然后我转身,就会看见我娘绝世的容颜在风中微笑如同绽开的涟漪。我第一次杀人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资格用唱月剑去杀人,因为那是我娘用的武器。我用的是一把淬有剧毒的掌中剑,狭长的剑锋呈现出碧绿色的光芒,如同江南那些日夜流淌回旋缠绕我梦境的流水,如同莲满山庄中六十六条狭长的溪涧。第一个死在我手上的人是一个二流的杀手,可是己经在江南成名三十年。告诉我说,其实那些成名的杀手在暮年的时候已经丢失了全部的光芒与锐利,奢靡的生早就断送了他们的杀手生涯,所以你可以轻易地打败他们。因为杀手如果不能杀人,只能被别人杀死。莲花,记住这句话,这是你父亲曾经说过的话,你父亲的名字叫做花汞。那个人最后就像我母亲说的那样,轻易地死在了我的手上,我用了七招就将狭长的剑锋洞穿了他的咽喉。当他的血从咽喉沿着我的剑锋缓缓流下的时候,我的母亲出现在我的背后。我问她,我可以轻易取他的性命,为什么我的剑还要淬上剧毒?娘望着地面上漫延如流水的血对我说,因为要成为天下第一的杀手,必须置对方于绝对的死地,不要给他任何反抗的机会。那个人在临死的时侯看见了我身后的母亲一—莲桨,他的眼中弥漫了无数的恐惧。他用模糊的声音问我,她是你什么人?我告诉他,她是我娘,她叫莲桨。然后我看见他诡异的笑容在脸上缓缓绽放,最终那个笑容僵死在他的脸上。母亲将唱月剑给我的时候我十五岁,她对我说我已经有资格使用唱月了。我用唱月杀死的第一个人是星效,和我一起长大的表哥,和我同样居住在莲谓山庄中的挺拔的少年。我记得我们最后一次比剑的那天是立春,娘站在流水边,扬花从天空飘落在她的头发上肩膀上,她将唱月给我,然后叫我杀死星效,她说,莲花,杀死星效,然后你就可以成为真正的杀手,因为杀手必须无情。那天白色的扬花不断飘落到我的身上,我知道江南的春天正在渐次苏醒,我站在明晃晃的水边,听着扬花落满整个江南的声音,听到黄昏,然后我去找星效,然后我一剑刺穿了他的咽喉,用的是那把唱月剑。我对星效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们来比剑,点到即止。尽管我可以轻易杀死星效,可是我还是骗了他。因为我娘告诉过我,要用一切方法置敌人于死地。星效的血绵延在我的脚边,像是火焰般的红莲开满了整个莲谓山庄。我听到头顶飞鸟的破鸣;它在叫,杀,杀,杀。1200字以上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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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佳人如画,玉盘珍馐;江山入怀,唯我独尊。他们,是万物生灵的主宰,是拥有天下的帝王。归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他建立了一个国家前所未有的尊严;他给了一个族群挺立千秋的自信;他的国号成了一个伟大民族永远的名字。他,是汉武帝刘彻。汉武帝曾年轻有为,他的性格正如他谥号中的“武”——坚毅,威严。他有着豪情壮志,设刺史,创察举,颁行“推恩令”,开通“丝绸之路”,收归盐铁、铸币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军事上,武帝亦卓有才能,调兵遣将,东并朝鲜,南吞百越,西征大宛,北击匈奴。富强,辽阔,是那时汉朝的代名词。然而,精壮的肌肉经不起岁月的侵蚀;健硕的身躯扛不起时光的无情。十六岁就权倾天下的武帝,步入暮年,变得猜忌,独断,为了“长生不死”的欲望越发信奉鬼神,成为了昏君。他先是“穷兵黩武”,后受小人蛊惑,杀死自己的儿子,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巫蛊之祸”。尽管后来将小人诛连九族,却又如何换得回爱子的性命?曾威震天下,开疆拓土的汉武帝,与其说是败在了小人手中,不如说是毁在了时间的摧残里。只有“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的千古绝唱,在诉说着武帝曾经的光辉岁月。他立于茂陵之巅,长须飘飘,仍不乏威严,只是眼中多了一丝怅然。他遥眺未央宫中鹅毛飞雪,默然,不语。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大唐,乃中华之史上最昌盛的王朝之一。唐太宗在位期间,虚心纳谏,从善如流,减省刑罚,关心发展,出现“贞观之治”的局面。太宗时期,鉴真东渡,玄奘取经,遣唐使访华,社会风气奔放,中原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相辉映。这位贤君代表,这位被各族人民尊称的“天可汗”,却亲手杀了自己的兄弟,夺得皇位。“玄武门之变”中,是李世民哥哥李建成和弟弟李元吉的死,成就了他的天下。“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这是唐太宗于除夕所作的诗词,不知他望着皇城内外一派红火时,是否还记得兄弟的惨死?但太宗毕竟瑕不掩瑜。他在位期间所作所为,为国力达到鼎盛的唐玄宗时期“开元盛世”,立下了无可比拟的功劳。长安的晚钟,衬着暮色中远方若隐若现的山峰,还有天边一丝微红的云彩,婉转,肃穆。它低唱着,盛唐的荣耀。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他,出身草根。他要过饭,睡过大街,为人放过牛,他曾只是个受尽欺凌的穷小伙。他,坚强不屈,自强不息。他参加元末起义,护国有功,驱逐鞑子,战无不胜。他雄才大略,设下计谋,最终力压其余各地起义军,当上明朝开国皇帝。元朝的成吉思汗故乡并非今日中土,所以元朝可以说是灭国之耻;但一个曾为放牛娃的朱元璋,夺回了华夏的尊严。明朝,经济发达,财力惊人,与朱元璋的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但因为年幼时太过卑微,朱元璋登基后有着近乎变态的权力欲。他为了权力,残暴无道。他修过一座酒楼,请所有开国将士们赴宴,宴至一半,朱元璋起身就走,他走到半路时,突然一声巨响,背后火光冲天……“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这是明太祖的诗作。诗中不见文采,但可见他称帝坐拥天下的豪情。他的功与过,最终化作一缕尘土,随长江奔流入海。燕子矶的夜,清风依旧,杨柳依旧,波澜依旧。“再也读不到传世的檄文,只剩下廊柱上龙飞凤舞的楹联;再也找不见慷慨的遗恨,只剩下几座既可凭吊也可休息的亭台;再也不去期待历史的震颤,只有凛然安坐着的万古湖山……”孤独,猜忌,权势,财富,美色,江山,这,便是帝王们的天下吧。我不知道,是当一个侠客,于江湖悠悠,独饮一壶浊酒好;还是成为帝王,权御天下好呢?或许,我永远都不会知道。若逢中夜月明,当帝王们凭栏而立,望着远方溶溶的月光,俯瞰万家灯火璀璨时,他们,又能否听到曾经的弟兄一起打江山时冲杀的呐喊,能否回忆起,年少时清澈的笑颜?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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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卷第一章宿命相逢而在这苍风岭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怪人,那是一个十分怪异的人,一身破烂的衣服,已经分不出是道袍还是僧衣了。这人一直就藏身在一处山洞中,不管风雨如何的侵袭,他总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不肯离去。多年了,每一个上山的打柴百姓,总是时常见到他的身影,见他时常与山中群猴戏玩,以水果充饥。刚开始大家还有些怕他,可时间久了,也没有见他怎么样,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当他不存在一般了。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只过去,也不知道多少年了,这个怪人仍然住在那里,一直不愿意离去。西蜀多山,其间隐藏无数妖魔鬼怪,百姓为了平安,所以在四处修建山神庙,以求山神保佑。多年过去了,山川神庙也渐渐多了,或许是山神发威吧,在这一两百年来,这片土地上的百姓都很少出事,大家对于山神的尊敬也就格外出奇。这一日,苍风岭下,走来一个几岁的幼童,远远看去,大约七八岁而已,长的清秀俊美,十分的讨人喜欢。一身锦衣,显得这小孩并非贫苦之家的孩子。走近一看,才发觉这小孩脸色有些阴暗,苍白中透露出一丝死灰色气息。小孩慢慢的走着,突然听到猴子的叫声,忍不住偏头一看。只见不远处有一个山洞,洞口站着一个衣着零乱的怪人,长发披肩看不清面目,但却隐隐看见一双奇亮无比的眼睛,正在打量自己。幼童微微一愣,脸上没有一丝害怕的神情,转身朝着那怪人走去。怪人看着这个小孩,眼中露出一丝叹息,似乎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小孩走近怪人,清脆的童音微微传来:“你就是那些大叔口中的怪人是吗?听说你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呆在这里吗?为什么不到我们的村子里去住呢?”小孩的眼中带着一丝好奇,静静的看着怪人。怪人微微道:“你不是这里的人,对吗?你的口音应该是京城之人,为什么来到这里?你的身体不好,恐怕是活不了多久了,为什么不呆在父母身边,多与他们相聚一会呢?”小孩明亮的大眼睛中透露出一丝惊奇,微微笑道:“你真行,一眼就看出我的生命已经不长了。这点我早就知道了,所以我并不在意。生与死不过瞬间而已,生又如何,死又如何,或许没有经历的人是不会知道的,有什么好怕的呢?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吗?”怪人看着小孩,微微皱眉道:“小小年纪,就能坦然面对生死,真是不容易。可惜你身上的病,世间恐怕没有人能够治愈。至于我是谁不重要,你是谁呢?为什么来到这里?”小孩淡然一笑道:“我叫陆云,我随父亲一起来到这里。父亲是京城的大官,我们一家世代在朝为官,代代进士出身,可谓显赫一时。这一次由于父亲不欲与别人同流合污,所以主动请辞,带着我来这西蜀求医。在京城的所有出名的大夫,我都曾经看过了,但都没有用处。后来有一位相士对我父亲说,西蜀秦川,自古以来孕育无限神奇,隐藏着无数奇人,或许他们有办法治愈我的病,所以我父亲就带着我来到了这里。我来已经一个月了,由于身体不好,所以今天才第一次出来走动。想不到就遇上了你,真是很有缘分。”怪人微微皱眉,缘分吗?或许吧。看着陆云,怪人淡淡一笑道:“你的病是没有办法治愈的,常人有三魂七魄,而你却少了一魂一魄,这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出世就是这样,先天残缺,那可是极为罕见的,几乎万年难遇。可奇怪为什么你活到现在都还没有死呢?一般人如果像你这样,那是活不到周岁就死了,就算一些生命力强的人,也最多活到三岁而已。可你现在应该已经有七八岁了,真是有些神奇。”陆云看着他,微笑道:“看来你比那些大夫要厉害些,仅仅看了我几眼就知道这么多东西,真是了不起。那你能否仔细的看看我的病,看有没有希望呢?虽然我并不在意生死,但我知道,我如果死了,父母大人都会很伤心的。”怪人微微看了看天际,沉思起来。许久,怪人才道:“我可以想办法延长你的生命,但你必须答应我,这件事情不能告诉别人,除了你父母外,不能有任何人知道。而且在往后的十年里,你必须每天来这里见我,你如果做不到,就回去吧,不要轻易答应。我不喜欢不守信用的人。”微微望着天际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轻轻的叹息,或许这样做是错的,不是吗?小孩看着怪人,微微沉声道:“好,谢谢你。我会坚持每天来这里的,并且不告诉任何人。我要好好的活下去,与天争命,让天地都知道,我陆云是不会轻易被你们击败的。”幼稚的声音里,带着坚强的勇气,他要与天一拼。怪人闻言全身一震,是啊,修真之人,哪一个不是在与天争命呢?既然遇上,或许就是注定。既然那样,那么我就与天一争,大不了九天雷劫加身而已,又不是没有见过,就当活动经骨而已,难不成苍天还能奈我何!看着陆云,怪人笑道:“好,有志气,从明天开始,我就教你一种神奇的武学,让你与天争命。十年的时间虽然短暂,但你只要努力,也是会有一定的收获的。有一点你要记住,就是不能轻易施展我传你的东西,更不能传授给别人。”小孩郑重的承诺道:“我会记得的,你放心。我其实知道你是什么人,因为曾经有人对我说起过,你们这一类的奇人异士。”怪人闻言一笑道:“小鬼头,看来你满聪明吗?那你说说我是什么人呢?说准了有奖励。”陆云微微想了一下,轻声道:“你就是常人口中的山野奇人,算命术士口中的修真之人,对不?”说完眼睛牢牢的看着怪人,眼中闪过一丝微笑。怪人看着陆云,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轻笑道:“小鬼头聪明,算你说对一半,奖励将来给你,现在给你也用不上,等你学到一点本事后,再给你也不迟。现在就到我身边来,我们好好聊聊天。”说完手一招,陆云的身体瞬间就到了怪人身边,十分怪异。暮色降临,陆云含笑的离开了那里,回家而去。回到家里,陆云的父母都爱怜的看着这个儿子,眼中满是疼惜。陆云的父亲名叫陆文宇,母亲将张华凤,都是人品绝佳的俊男美女。陆文宇笑着问道:“云儿,今天一个人走了多少地方,可看到些什么希奇的东西?”陆云看着父母。微笑道:“云儿今天遇上了一个奇人,就是村里那些大叔口中的那个怪人。今天云儿与他谈了一天,受益匪浅。他告诉我说,可以传我一种延续生命的方法,但我以后每天都必须到他那里去跟他学习,且除了父母亲外,不许告诉别人。云儿已经答应了他,明天就开始去跟他学习。你们不要担心,那位奇人正是京城中那位相士口中的修真奇人,一身本领高绝,云儿想跟他好好学习,或许可以治愈我的病。”陆文宇与妻子张华凤对望了一眼,开口道:“今天他对你说了些什么呢,能告诉我们吗?有没有关于你病的事情呢?”陆云笑道:“他说了许多事情,也提了一下我的病。他说常人有三魂七魄,而我却先天少了一魂一魄,所以这病是医不好的。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也正因为这,他才打算教我延续生命的方法,叫我明天开始就去学习。”陆文宇闻言脸色大变,神情震惊无比。张华凤看着丈夫,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间变化这么大,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真是奇怪。陆文宇微微抬头,神情惊骇的自语道:“想不到啊,真是想不到,我陆家流传百世的传说,竟然真有其事。或许这就是天意吧。云儿,明天你就去跟那位奇人学习吧,记得好好努力,我和你娘都全力支持你。不管将来如何,你都要勇敢的活去下,坚强的面对一切。”陆云看着父亲,微微点头道:“我会的,我要与天争命,你们放心吧,我不会轻易放弃的。”陆云幼小的心灵里,有着超越他年龄的成熟与坚毅,他从小病魔缠身,无数次与死神抗拒,练就了一副坚强的心志,所以他有着与常人不同的思维能力。陆文宇看着儿子,眼中露出一丝鼓励,轻轻的拍拍他的肩膀,轻声道:“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去学艺。”说完与妻子递了一个眼色,离开了陆云的小屋。夜风中,陆文宇遥望着天上的明月,轻声道:“记得陆家祖谱记载,陆家世代相传有一个神奇的传说。据说陆家的后世子孙中,会出现一个先天少一魂一魄的弟子,那将是陆家的一个无法预测的变异。他的命运谁也说不清楚,这一生充满了传奇。陆家祖训记载,如果出现这人,就一定要他回陆家的祖坟地,取出一样世间只有他能打开的东西,那东西就很可能改变他的一生命运。想不到云儿竟然就是那传说中的后人,我打算等他十八岁或者二十岁时告诉他,让他回去取出那属于他的东西。”张华凤静静的看着丈夫,轻声道:“云儿从小就聪明绝顶,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可惜身体太弱。想不到他竟然有如此的命运,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希望他这一生能够平安,我就放心了。西蜀秦川,山灵水秀,孕育无限神奇,希望在这里,可以为我儿找到一条延续生命的途径。”夜风吹起,丝丝的虫鸣声在山间响起,带着阵阵睡意,陪伴着世人进入睡梦里,慢慢的忘记那一切不愉快的事情。清晨,在悦耳的鸟语声中,陆云醒来,匆匆吃过母亲精心为他准备的早饭,就一个人出去了。张华凤站在门口,望着儿子远远而去的身影,眼中露出丝丝笑意与爱惜。什么时候他才能够长大成人,摆脱病魔,快乐一生呢?或许,没有人能说得清。时光飞逝,转身间春去秋来,一晃,十年就过去了。十年间,陆云由一个瘦弱的小孩,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少年。虽然身体还略为半薄了一点,但这十年间,陆云却再没有病过,身体总是一天比一天健壮,人也越来越聪明,学习东西快速无比。静静的立在山洞前,陆云看着这个教了自己十年武功玄功的怪人,心里对他充满了感激。在陆云的心里,他就是自己的师傅,他教会了自己无数的东西。那是常人百年都无法学会的东西,可陆云学会了。怪人看着陆云,眼中露出一丝欢喜,轻声道:“十年了,你没有让我失望。虽然时间太短暂,但你也学成了我不少的本领,很了不起。你现在有什么打算,是继续跟我学玄奇道法,还是离开这里?”陆云轻声道:“父亲告诉我一件事情,他要我现在,或是两年后,去一个地方,取回一样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打算再跟你学习两年,希望这两年能够有很大的进步,也不枉我跟你的这一段缘分。这么多年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以前做个些什么,现在能告诉我了吗?”怪人笑道:“我的身份你不用太在意,我以前干过很多事情。简单的说吧,我当过三年道士,听过三年佛,干过三年神仙,做个三年的魔,嘿嘿,仅此而已。”陆云闻言,眼神微变,眼中闪过一道奇异的光芒,微微笑道:“看来你是什么都干了,无怪这十年来,你传我的修真法门,包括了道家、佛家、儒家、魔宗、鬼宗五派绝技,真是无所不容。原来你什么都干过啊,嘿嘿,有前途。这最后两年的时间,你是不是传我一点厉害一点的,也免得将来出去,给你丢人现眼啊!”陆云的眼中含着一丝莫测高深的笑意,神情平静而隐含神秘,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怪人笑道:“这两年你想学全我的本事,恐怕别想睡觉了。就算你学全了,没有百年的修为,还也是枉然。修真不同于练武,练武十年可以小成,二十年可以大成。而修真往往是十年入门,百年小成,想要大成,就要看各人的机缘了。记得当天你猜中了我一半的身份,我曾经说过给你奖励的,现在给你也算差不多了。”说完只见怪人从怀中取出一个玉盒,慢慢的打开,顿时一股芬芳传来,十分迷人。陆云看着怪人手中的那株寸长的人形朱参,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怪人看了他一眼,微微道:“你不要小看这株人参,虽然仅仅寸长,但却有极其罕见的来历。这是我当年无意中救下的一株万年参王的本体,后来那参仙得道,为了报答我,就将本体送我,算是报答我的恩情。这株参王,是世间罕见之物,远非一般的千年人参可比。一般的千年人参与千年首乌,对于常人来说,服后可以身强体壮,延年益寿。对于练武人而言,服后可以增加三十年功力,而修真之人服用后,可以增加甲子修为,是世间少见之灵物。但我手中这株参王,对于修真之人来说,却珍贵无比,因为它是万年参王的本体,且参王已经得道飞升,所以这株参王服下后,可以增加十个甲子的修为,那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希望你服下后,两年内能够学有所成,也就不枉我们之间的这一段师徒缘分了。”说完将参王给陆云。陆云轻轻接过,看着怪人笑道:“谢谢师傅相赐,这么多年了,今天终于开口收我这个徒弟了,真是好难等啊!”说完微微一笑,神情有几分像怪人。怪人笑骂道:“你个小鬼头,得了便宜还在那里乱吼。快服下参王吧,我帮你炼化,不然以你现在的修为,没有一个月,你是别想能够醒来的。”陆云淡然一笑,盘腿而坐,慢慢的服下参王。不久只见陆云全身火红,一团烈焰熊熊燃烧,团团将陆云的身体笼罩在里面。怪人脸上带着一丝疑惑的神情,微微的看着天际,自己这样做,对吗?或许人本来就是要与天争命的,不是吗?看着陆云,怪人眼中露出一丝微笑,右手微微压在他的头顶,离他有三寸距离。只见怪人右手掌心一道五色光华流动,瞬间将陆云的身体笼罩在五色光华之中,显得十分美丽而又神奇。陆云身上的熊熊烈焰,在五色光华的笼罩下,慢慢的压缩,伸缩吐息,不时的鼓涨突起,却又被那五色光华压下去。时间慢慢的过去,陆云身上的血色火焰连续七次爆发,都被怪人那神秘的五色光华压住,最后慢慢的溶化在陆云的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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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部灵蕴山河)(一)剑打梨花何欢喜奋死拼搏救天骄公元1279年,元军攻占广州崖山,宋帝投海自杀,南宋灭亡。而这时,先帝之子杨子靖当时刚好一岁。杨子靖,字尚玄,广州崖山人。宋先帝之幼子,其母杨氏是杨过的女儿,所以他是杨康的曾孙子、杨过的外孙子,宋室之后。张含是宫中的侍卫,它在城破之际解救出了杨子靖。“快走!”张含叫道,后面紧跟着的是一群蒙古骑兵,马蹄发出的声音已经盖过了厮杀声和炮击声。张汉背上背着一个还在襁褓之中熟睡的婴儿,他就是神兵山庄世子、小王爷杨子靖,这时他还意识不到自己的命运有多幺紧急,但他是个忠臣,他知道自己背上背的这个小男孩的重要的意义,所以他马不停蹄地逃出皇宫去。“快!抓住他身上的小孩!”一群高傲的蒙古骑兵在张含的后面出现了,他们骑着健壮的蒙古马,飞快的在后面追赶。很显然,他们是受了元帝忽必烈的命令,抓住杨子靖。尘土满天飞舞,而张含已经逃出了皇城,但是,他遭到了蒙古骑兵的堵截。“下来吧,南人勇士!大宋已经被我们天帝国灭了,就不要在垂死挣扎了!”为首的那个蒙古人叫道。他叫赵立新,原来是个南宋武官,后来投降了元军,做了征西将军。张含并没有跟他说话,他拔起缠在腰间的“紫袭双龙剑”,使出一招“双龙出海”,剑气透着寒光逼人的冷气,一下子向赵立新射去。但赵立新是个武功更高的人,他双手合十,从指尖喷发出万道黑光,把“双龙”抵了出去。而这时才回过神儿的他,早已发现张含趁着自己陶醉在自己的武功的时候,使出了“神行大法”,逃之夭夭了。但却在地上,留下了“紫袭双龙剑”。远在千里之外的武当山上,来了两个人,他们就是张含和杨子靖。张含是武当派2;ng”的一声,闪电没有炸到周浩,反而把在一旁围观的史葱明炸到了。史葱明当时的脸变黑了,头发也竖了起来。他气极败坏地一头倒了下去。史悦儿和史芸儿把他抬了下去。“快走!”杨子靖命令道。史豆明背着史葱明使出轻功向上飞,史悦儿和史芸儿在杨子靖的手拉着下也一同飞了上去。屋顶破了两个大洞,而周浩不会轻功,所以没有追上去。“史公子,咱们现在该去那里了哪?”杨子靖看着史葱明,边飞边问。“恩。我想,知道赵立新江湖中人,莫过于栾剑听雨阁阁主张蒙逼了。而他是我的至交,相信他会告诉我们的。”史葱明说道。“是啊。张蒙逼是个少年豪杰,才刚刚二十二岁,就已经是栾剑听雨阁阁主了,还是江七省现任的武林盟主啊!”史豆明在一旁夸奖道。“哦,太好了!”杨子靖的脸上洋溢着欣慰的微笑。一个地宫的门打开了,走进去了一个黑衣女子。她向在座位上正坐着的一个男人说话。“嗯。周浩怎么样了?”那男人问道。“没有杀死杨子靖。”女子道。“哦,‘复活迷魂药’的药效太短了吗?”那男子问道。“不,周好的武功根本打不过杨子靖。”女子道。“下一步怎么办?赵王是不会绕过我们的。”男子道。那女子贴进了男子的耳朵旁,小声地说道:“你就放心吧。我会……”(六)听雨阁迷雾重重牛延卿篡权夺位碧色幽云,杨子靖等人来到了栾剑之山。天际之蓝,让人不绝难忘。具史豆明后来所书《仙侠洗剑录》所说:“惊蛰之日,吾等走于幽梦之域,千连之山,碧云碧水无不沁人心脾。天际万云,朝霞苍诣,雨停非止,碧水东望,雁髯山尚可比拟哉?浩浩呼兮,此为栾剑听雨之地,嶙嶙苍生,淫雨霏霏,弈断弃之渊耳……”“嘿嘿,这就是听雨阁了。”史葱明站在一块巨岩之上,向东望去,对着他们说道。“我们先休息一下吧。”史悦儿说道。“好啊,我也累了。”史芸儿附和道。“行。我们原地休息半个时辰吧。”史葱明说道。在这休息的时候,史葱明让史豆明去探路,而自己却在和史悦儿、史芸儿胡闹。半个时辰过去了,而史豆明还是没有回来。“我们先走吧,也许史豆明都到了听雨阁大厅了呢。”杨子靖说道。“好吧”。史葱明道。“可……可是”,史悦儿正要说,但被史芸儿制止了。史芸儿说道:“放心吧,二哥武功高着呢。”史悦儿放心了下来。“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擅闯我神山圣地。”山脚下的门口,站着一个小童,说道。史葱明急忙从包袱中掏出了五枚铜币,撒在地上。“是!我立即禀告师父!”那小女童说道。“这是什么意思”杨子靖指了指地上的铜板,问道。史葱明笑了笑,边挥动着他的竹扇边说道:“嘿嘿,按照听雨阁的规矩,江湖上不同等级的侠士按照不同数量的铜币以表示身份,最高七个铜币呀。”杨子靖说道:“天哪。”“师父有请。”那个刚才的小女童说道。“等等”,史葱明说道“你师父是谁?”“听雨阁潇仙派爷爷牛延卿。”小童说道。“哦,我要见你们阁主张蒙逼。”史葱明说道。“张真人三天之前仙游了。”说道这里,那女童早已泣不成声。“怪不得,我说这里怎么都披麻带孝呢。”史葱明说道。“你们也穿上孝服吧。”那小女童说道。“好的。”杨子靖说道。“呀!这个孝服怎么还是男款的啊?”史悦儿说道。“嘿嘿,”史葱明说道,“你就将就着穿吧。”整个山路的都是用石头铺成的楼梯,两旁是郁郁葱葱的树木,火辣的太阳当空照,但是雨还是下个不停。“哎,都走了两个时辰了,怎么还不到啊。”史悦儿抱怨着。“快了”,那女童说道“只剩一千三百多阶了。”杨子靖向那个女童的脸上望去,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哦,我叫宋英杰。是栾剑听雨阁潇仙派紫目宫宫主。你们呢?”那女童说道。“哦,我叫杨子靖。”杨子靖说道。“我叫史葱明。”史葱明说道。“师父,就是这几个人。”宋英杰向这坐在座位上的牛延卿说道。“嗯,你们是谁?”牛延卿说道。杨子靖等人都做了自我介绍。“呵。”牛延卿赞叹道,还一边品尝着极品的碧螺春。“上茶,上座!”牛延卿命令手下招待他们。“我们还有一个人,叫史豆明,不知道他来了没有?”杨子靖说道。史葱明听了之后,在旁边暗笑了一下,透出了邪恶的神情。“哦?还没有啊。”牛延卿说道。“嘿嘿,牛爷爷。我们这次来时想知道赵立新的有关情况的。”史葱明说道。“赵立新?谁是赵立新?”牛延卿问道。“就是那个元朝大官的那个……”杨子靖说道。“是不是那个赵王?”牛延卿说道。“对,对。”史葱明说道。“赵王的事情我怎么知道?”牛延卿说道。“赵王可是张蒙逼的至交啊。”史葱明说道。“我可从来没听师父说起过。”牛延卿说道。“不会吧。”史葱明说道。“就是,我真没有听说过。”牛延卿信誓旦旦地说。“那算了,”史葱明品了品桌子上的茶水,用嘴泯了一口,史葱明是个品茶高手,一下子就品出了茶的出处,他说道,“这是什么茶?”牛延卿迟疑了一阵,缓缓地说道:“苏州茉莉花。”史葱明笑了笑,说道:“嘿嘿,这时西湖龙井茶吧。”牛延卿突然一下惊住了,打翻了手里的茶杯。“你说!西湖龙井必须经过住在杭州的赵王的手续才可以买到,你怎么还说你不认识赵王呢?!”史葱明狠狠地说道。“我……我……不知道。”牛延卿开始抵赖。“你这厮……”杨子靖说道。他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从屋外飞来了一只带着剧毒的夺命镖,一下子就射向了牛延卿。宋英杰身手敏捷,反应灵敏。她抽出在袖间的“碧芸扇”,反手一弄,把飞在空中的镖打了下来,一头扎在了地上。上面还附着一张纸条,写道:“小心。”署名是:被你杀害的张蒙逼。“!”他是…………!(七)史葱明杀死仲兄弟众弟子大闹醒武台“你是杀害师祖的凶手?”宋英杰惊恐地怒骂道。“呵!是又怎么样?”牛延卿满不在乎地说道。“原来,你就是赵立新狗贼的同党?”史葱明说道。“哼!专业术语叫‘凌霄’逆党!”牛延卿说道。宋英杰已经气的不得了了,她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就更不用说什么“仁义道德、长幼孝蒂”的了。她再一次使起了“碧芸扇”,向牛延卿杀去。宋英杰飞身一跃,纵向牛延卿的身边。用左手上的匕首,直直地插入牛延卿的心脏。牛延卿后退了几步,铺开了“罗汉阵”,用了一招少林寺的外功拳法“九天避合”。重重的击中了宋英杰的肚子。宋英杰“嗷”地一声,倒了下去。被史芸儿和杨子靖抬了下去。这时,从窗外飞来了一个少年的影子,在牛延卿没有提防地情况之下,一剑杀死了牛延卿,站下了他的头颅。这下可把史悦儿吓坏了,昏了过去。“豆儿。”史葱明叫道。很显然,那个少年就是史豆明。“你怎么回事?”史葱明问道“没怎么。”史豆明说道。“那好。我就杀了你!”。一向不会武功的史葱明,一个重拳打死了史豆明。他又从衣服里,拿出了一个小瓶子,里面装的是“消尸粉”。他把它撒在了史豆明的身体上,顿时,史豆明的尸体和血迹都消失了。大厅只留下了牛延卿的尸体而此时的史悦儿由于昏了过去,她并没有看见史葱明刚才杀害史豆明的一幕。“喂,牛延卿怎么样了?”从外面刚走来的杨子靖走了进来,向满脸横凶的史葱明问道。“没什么。”史葱明用着很低很低的声音回答着。因为正在此时的史葱明已经不再是史葱明了,他现在受了赵王赵立新的手下,就是第五回的那个地下女子的控制了。他因为受了她的控制,杀死了史豆明,下一步,就要杀死杨子靖。又因为她是受了赵王之命,而赵王赵立新就是现在的“紫袭双龙剑”的持有人,而杨子靖却要保他的师兄和江山之仇,准备夺取“紫碧”二剑,恢复大宋天下。而赵立新,却要夺得“紫碧”二剑,称霸整个武林。所以赵立新很着急地要杀死杨子靖。他先制造了“周浩门”事件,准备杀死杨子靖。没想到却被他们逃脱了。所以他又命手下使用“巫蛊混术”,控制了史葱明,在最危急的时刻,杀死了史豆明,还要进一步杀死杨子靖,以决后患。“你怎么了?”杨子靖吃惊地问。“我。我要杀了你!“史葱明说道。史葱明空掌打在了还没有防备的杨子靖的胸部,杨子靖不禁吐了一口鲜血。但这鲜血,却更一步畅通了全身的任督二脉,使杨子靖的功力有所增强。杨子靖他拔出“流光玉女剑”,于史葱明在厅堂打斗了起来。经过了三千八百二十六个回合之后,史葱明被击败了,他被一剑而了结了自己的性命。走出了厅堂的杨子靖,身上溅满了鲜血,走向了演武场,把这一个下午的事情,告诉了在习武的弟子和长老。他们并不认识,但是弟子们还是相信了这个刚刚听说的贵客的话。“我们应该推举出新任的阁主啊。”一个叫王正海的长老说道。“好啊!”另一个叫做王正天的长老说道。“我看,就推举杨少侠吧!杨少侠是名门之后,又武功高强啊!”一个叫做王正月的长老说道。“好!”一个叫做王正地的长老说道。“只不过,按照本门规矩,还是要在醒武台上比试一比。”一个二十九代弟子说道。“好,”大长老说道,“明日午时在此处比武选出新任阁主。”第二日,醒武台。全阁的三千七百弟子都已经就做了。站在台上的是大长老和宋英杰二人。大长老名叫周易,现在也就是个刚刚三十岁的小伙子,未婚,有房有车(驴的),无不良嗜好,有意者请联系,电话:0931-7919610,他在此负责比武的裁判工作。而栾剑听雨阁第七十一代弟子兼天酃派紫玉使宋英杰,负责此次的后勤工作,也就是传说中的打杂。这次比武的双方,分别是栾剑听雨阁世子张厥郢和武当派翠芸剑法传人百翠宫阳龙使杨子靖,他们两个当中,只有胜者才可以继任信任阁主。史悦儿和史芸儿在台下嘉宾席就坐了。宋英杰过去,给了她们一些瓜子儿和两瓶“伊利优酸乳”。史悦儿和史芸儿都和她打了声招呼,但是宋英杰没有理会她们,这可把她们撅坏了。随着周易的一声哨响,低下的观众都沸腾了起来,他们高呼:“王内当,家哨点,松地”(苗语:王者万岁)。杨子靖已经做好了准备,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黄金战袍,一幅大义凛然的样子。而张厥郢却迟迟没有出来,低下的观众有点骚动。“我去看看,你先稳住他们的情绪。”周易对宋英杰说道。周易走进了世子的屋子,而仅仅过了三秒钟,周易惊惶失措地跳了出来,他大呼:“世子被人没杀了!”众弟子控制不住自己地情绪了,他们不顾宋英杰地阻拦,纷纷冲进了世子的行宫。“是他!”一个已经丧失理智的弟子说道,他指向了杨子靖。“抓住他!”另一个弟子反应了过来,说道。“就是他!他为了当上阁主,竟然……”“他……”“……”……杨子靖已经傻傻地站在了那里,他不知道该干什么。虽然人不是他杀的,但是谁会相信这个外族人呢?按照听雨阁的规矩,新任掌门只能在老掌门的儿子中比武选出,但是杨子靖已经破例了,所以有些人对他不服气。更何况出了这样的事,那些反对他的人会善罢甘休吗?他还可以活着走出听雨阁的地界吗?他才刚涉足江湖,就要身败名裂吗?……史芸儿拉着史悦儿,把傻傻呆呆的杨子靖从台上拉了回来。他(她)们三个匆匆地跑出了醒武台,奔向听雨阁的大门口。“站住!”大门口的守卫拦住了她们的去路。“打啊,靖哥哥”史芸儿说道。“不。不要这样。我如果这样出去,定会遭世人误解,还不如以死谢罪,留得一世清白。走我们回去。”杨子靖说道。“不!快走!”史芸儿说道。这时,周易等一干人已经追了上来,他们要杀死杨子靖。杨子靖说道:“人,不是,我,杀的。你们,如果,要,杀死我,那么,就杀吧。”周易道:“杨公子倒是个爽快人,那好吧。”周易说完,便要动手。这时,不会武功的史芸儿奋不顾身,挡住了刺向杨子靖的一剑,倒了下去。一般的无聊电视剧,都会在人生死之时,唠叨一大堆话。而,这个史芸儿,连一句话的时间都没有,就倒了下去。杨子靖走了上去,抽出了他的“流光玉女剑”,刺向了自己的颈部,倒在了一滩血泊之中。整个大门口,就剩下了,史悦儿一个人。她,晕了过去。杨子靖,你一点也不像一个少侠。你也许,有着侠义的性格,但是,却缺少这一个致命的优点,那就是,你为什么受到了人的陷害的原因啊!深蓝色的海,透着迷人的夜色,我飞向了你的内心。也许,只有一个人,可以解救你,他叫做……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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