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的黑色写作岁月
相信大家已经对世界名著《百年孤独》有所了解,而在这部家喻户晓的名著背后,却常常被忽略。在这个巨大的光环背后,究竟是怎样的一幅辛酸。痛苦。寂寥的画面???
1927年3月6日,马尔克斯出生在哥伦比亚加勒比的一个小镇里,由于他的父母亲忙,在十岁之前,他都和自己的外祖父生活在一起。他的外祖父是一名上校,白天就和马尔克斯去看马戏团;而他的外祖母,白天面无表情,而一到晚上,就会板着一副阴沉沉的面孔,讲那些富有恐怖色彩的小说,通常,马尔克斯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当马尔克斯只有八九岁的时候,他就疯狂的迷恋上了《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等文学作品。他也非常疯狂,在炎热的酷暑,他就一个人地在太阳底下,安静的享受着这些新奇的故事带给自己的新意……
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作为文学爱好者的马尔克斯,竟在波哥大报读了法学。
一个八月的中午,马尔克斯平静的躺在床上,当她翻开卡夫卡的《变形记》时,他惊呆了!瞬间,她惊恐地大叫了起来:怎么小说可以这样子写?天哪!我也可以…。我外婆就是这样讲故事的!!!
1948年,波哥大爆发出了一件震惊全世界的事。而正因为那件事,波哥大里的暴乱持续了三天三夜,数千人死于非命。受此影响,波哥大国立大学被迫关闭。
无奈之下,马尔克斯只好辍学回到巴兰基亚。
1950年,马尔克斯成为了当地《先驱报》的记者。他的薪水很微薄,每天只能住在一个只有30平方米的简陋的屋子里,即使这样,马尔克斯也从未放弃过——他一直在努力!!!
1954年,马尔克斯重返波哥大,在《观察家报》任职。这是哥伦比亚第二大的报纸,当然,马尔克斯所攥写的报纸,新意迭出不穷。
而正当马尔克斯的工作刚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又因为揭露海军走私而引火烧身。受此影响,一年后,马尔克斯离开了《观察家报》,沦落巴黎。
很多年过去了,马尔克斯去了很多地方,最后在墨西哥找到了份在广告公司的工作。生活过得不错。
一天,在马尔克斯开着自己的轿车在兜风时,突然想起了童年时期的写作生活,他被怔住了。良久,他把全部家当都交给他的妻子,而他自己就要独自呆在一个小房子里,完成着自己的使命。
18个月!18个月!!!
连马尔克斯都不知道他的妻子是如何维持生活的!
一开始的钱,其实很快就花光了。后来开始变卖家当,而好景也不长,不久,家里就已经没了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18个月!18个月!!!
连马尔克斯都不知道他是如何走过来的,只知道,在这段漫长的岁月里,他的新闻纸,从未被断过……
好不容易等到稿子杀青,马尔克斯也没够钱付出版费。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卖了家里面给孩子们榨果汁的榨汁机之后,才完成了他毕生的心愿……
《百年孤独》出版后的成功,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马尔克斯也赢得了魔幻现实大师的称号。
多年辛勤终于修成正果年12月,马尔克斯获得了诺贝尔提名奖,而在众多的掌声里,他的眼睛闪亮了…
在那个巨大的光环背后,有一处柔软的地方,悄悄的湿润了……
马尔康的秋
马尔康的秋天
马尔康,火苗旺盛的地方,当满山的红叶如火焰一般在阳光下飞舞的时候,秋天来了。
风中飘扬的经幡,送来秋的祝福,送来秋的情意。
马尔康的秋天和别处的秋天不一样,别的地方总是阴雨绵绵,凉风习习,可马尔康的秋天总是晴空万里,阳光普照,好似夏天还没走完。秋天的马尔康总是秋高气爽,热情洋溢,让人的心灵为之纯净,为之奔放,村寨人家的屋顶挂着一串串火红的辣椒,丰收的希望在阳光下燃烧,再看那金色的玉米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好似梦想就在那一片片金色的光芒中闪耀,那满山遍野开放的野棉花好似一朵朵洁白的云朵在山间、在溪边、在田野里漫游,像我洁白的梦想弥漫着整个山野,山上金子般的树叶如金色的梦想在飘动,火红的枫叶好像激情在燃烧。
马尔康,难舍这一季的秋,当清晨的阳光从远处斜射过来的时候,明净的空气中满是丰收的味道,当夕阳西下,马尔康,这块火苗旺盛的地方,就满溢着激情,满溢着梦想。
啊!马尔康,秋天在你的心中激荡着,飞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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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儿塑照的质询侦探,他虽然是业余的可是他可比苏格兰场的那些笨蛋要好的多。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推理和观察他可以从一根烟斗看出一个人的体型和身体情况等。他还可以从别人鞋上的泥分析出这是哪个地区的,他而且特别熟悉伦敦的街道。假如我不说他说业余的话,可能你会认为他是私人侦探。对不对啊?哈哈,开个玩笑啦他还精通剑术,拳击。他还擅长化装有一次他差点把花生给骗了。下面就给你讲一讲波西米亚丑闻案。歇洛克·福尔摩斯始终称呼她为那位女人。我很少听见他提到她时用过别的称呼。在他的心目中,她才貌超群,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这倒并不是说他对艾琳·艾德勒有什么近乎爱情的感情。因为对于他那强调理性、严谨刻板和令人钦佩、冷静沉着的头脑来说,一切情感,特别是爱情这种情感,都是格格不入的。我认为,他简直是世界上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但是作为情人,他却会把自己置于错误的地位。他从来不说温情脉脉的话,更不用说讲话时常带着讥讽和嘲笑的口吻。而观察家对于这种温柔的情话,却是赞赏的——因为它对于揭示人们的动机和行为是再好不过的东西了。但是对于一个训练有素的理论家来说,容许这种情感侵扰他自己那种细致严谨的性格,就会使他分散精力,使他所取得的全部的智力成果受到怀疑。在精密仪其中落入砂粒,或者他的高倍放大镜镜头产生了裂纹,都不会比在他这样的性格中掺入一种强烈的感情更起扰乱作用的了。然而只有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就是已故的艾琳·艾德勒,还在他那模糊的成问题的记忆之中。1波希米亚,即今之捷克。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受奥地利统治。——译者注最近很少和福尔摩斯晤面。我婚后就和他疏于往来。我的完满的幸福和第一次感到自己成为家庭的主人而产生的家庭乐趣,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可是福尔摩斯,他却豪放不羁,厌恶社会上一切繁缛的礼仪,所以依然住在我们那所贝克街的房子里,埋头于旧书堆中。他一个星期服用可卡因,另一个星期又充满了干劲,就这样交替地处于用药物引起的瞌睡状态和他自己那种热烈性格的旺盛精力状态中。正如往常一样,他仍醉心于研究犯罪行为,并用他那卓越的才能和非凡的观察力去找那些线索和打破那些难解之谜,而这些谜是官厅警察认为毫无希望解答而被放弃了的。我不时模模糊糊地听到一些关于他活动的情况:如关于他被召到敖德萨去办理特雷波夫暗杀案;关于侦破亭可马里非常怪的阿特金森兄弟惨案;以及最后关于他为荷兰皇家完成得那么微妙和出色的使命等等。这些情况,我和其他读者一样,仅仅是从报纸上读到的。除此之外,关于我的老友和伙伴的其它情况我就知道得很少了。有一天晚上——一八八八年三月二十日的晚上——我在出诊回来的途中(此时我已又开业行医),正好经过贝克街。那所房子的大门,我还记忆犹新。在我的心中,我总是把它同我所追求的东西并同在“血字的研究”一案中的神秘事件联系在一起。当我路过那大门时,我突然产生了与福尔摩斯叙谈叙谈的强烈愿望,想了解他那非凡的智力目前正倾注于什么问题。他的几间屋子,灯光雪亮。我抬头仰视,可以看见反映在窗帘上的他那瘦高条黑色侧影两次掠过。他的头低垂胸前,两手紧握在背后,迅速而又急切地在屋里踱来踱去。我深悉他的各种精神状态和生活习惯,所以对我来说,他的姿态和举止本身就显示出那是怎么一回事——他又在工作了。他一定是刚从服药后的睡梦中起身,正热衷于探索某些新问题的线索。我揿了揿电铃,然后被引到一间屋子里,而这间屋子以前有一部分是属于我的。他的态度不很热情,这种情况是少见的,但是我认为他看到我时还是高兴的。他几乎一言不发,可是目光亲切,指着一张扶手椅让我坐下,然后把他的雪茄烟盒扔了过来,并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他站在壁炉前,用他那独特的内省的神态看着我。“结婚对你很合适,”他说,“华生,我想自从我们上次见面以来,你体重增加了七磅半。”“七磅。”我回答说。“真的!我想是七磅多。华生,我想是七磅多一点。据我的观察,你又开业给人看病了吧。可是你过去没告诉过我,你打算行医。”“这你怎么知道的呢?”“这是我看出来的,是我推断出来的。否则我怎么知道你最近一直挨淋,而且有一位最笨手笨脚和粗心大意的使女的呢?”“我亲爱的福尔摩斯,”我说,“你简直太厉害了。你要是活在几世纪以前,一定会被用火刑烧死的。的确,星期四我步行到乡下去过一趟,回家时被雨淋得一塌糊涂。可是我已经换了衣服,真想象不出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至于玛丽·珍,她简直是不可救药,我的妻子已经打发她走了。但是这件事我也看不出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他自己嘻嘻地笑了起来,搓着他那双细长的神经质的手。“这些事本身很简单,”他说,“我的眼睛告诉我,在你左脚那只鞋的里侧,也就是炉火刚好照到的地方,其面上有六道几乎平行的裂痕。很明显,这些裂痕是由于有人为了去掉沾在鞋跟的泥疙瘩,粗心大意地顺着鞋跟刮泥时造成的。因此,你瞧,我就得出这样的双重推断,认为你曾经在恶劣的天气中出去过,以及你穿的皮靴上出现的特别难看的裂痕是伦敦年轻而没有经验的女佣人干的。至于你开业行医嘛,那是因为如果一位先生走进我的屋子,身上带着碘的气味,他的右手食指上有硝酸银的黑色斑点,他的大礼帽右侧面鼓起一块,表明他曾藏过他的听诊器,我要不说他是医药界的一位积极分子,那我就真够愚蠢的了。”他解释推理的过程是那么毫不费力,我不禁笑了起来。“听你讲这些推理时,”我说,“事情仿佛总是显得那么简单,几乎简单到了可笑的程度,甚至我自己也能推理,在你解释推理过程之前,我对你推理的下一步的每一情况总是感到迷惑不解。但我还是觉得我的眼力不比你的差。”“的确如此,”他点燃了一支香烟,全身舒展地倚靠在扶手椅上,回答道,“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这二者之间的区别是很清楚的。比如说,你常看到从下面大厅到这间屋子的梯级吧?”“经常看到的。”“多少次了?”“嗯,不下于几百次吧。”“那么,有多少梯级?”“多少梯级?我不知道。”“那就对啦!因为你没有观察,而只是看嘛。这恰恰是我要指出的要害所在。你瞧,我知道共有十七个梯级。因为我不但看而且观察了。顺便说说,由于你对这些小问题有兴趣,又由于你善于把我的一两个小经验记录下来,你对这个东西也许会感兴趣的。”他把一直放在他桌子上的一张粉红色的厚厚的便条纸扔了过来。“这是最近一班邮差送来的,”他说,“你大声地念念看。”这张便条没有日期,也没有签名和地址。〔便条里写道:〕“某君将于今晚平时三刻趋访,渠有至为重要之事拟与阁下相商。阁下最近为欧洲一王室出力效劳表明,委托阁下承办难于言喻之大事,足可信赖。此种传述,广播四方,我等知之甚稔。届时望勿外出。来客如戴面具,请勿介意是幸。”“这的确是件很神秘的事,”我说,“你想这是什么意思?”“我还没有可以作为论据的事实。在我们得到这些事实之前就加以推测,那是最大的错误。有人不知不觉地以事实牵强附会地来适应理论,而不是以理论来适应事实。但是现在只有这么一张便条,你看能不能从中推断出些什么来?”我仔细地检查笔迹和这张写着字的纸。“写这张条子的人大概相当有钱,”我说着,尽力模仿我伙伴的推理方法。“这种纸半个克朗买不到一叠。纸质特别结实和挺括。”“特别——正是这两个字,”福尔摩斯说,“这根本不是一张英国造的纸。你举起来向亮处照照看。”我这样做了。看到纸质纹理中有一个大“E”和一个小“g”、一个“P”以及一个“G”和一个小“t”交织在一起。“你了解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问道。“无疑,是制造者的名字,更确切地说,是他名字的交织字母。”“完全不对,‘G’和小‘t’代表的是”Gesellschaet’也就是德文‘公司’这个词。象我们‘Co.’这么一个惯用的缩写词一样。当然,‘P’代表的是‘Papier’——‘纸’。现在该轮到‘Eg’了。让我们翻一下《大陆地名词典》。“他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很厚的棕色书皮的书。”EglowEglonitz,——有了,Egria。那是在说德语的国家里——也就是在波希米亚,离卡尔斯巴德不远。‘以瓦伦斯坦卒于此地而闻名,同时也以其玻璃工厂和造纸厂林立而着称。’哈,哈,老兄,你了解这是什么意思?“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得意地喷出一大口蓝色的香烟的烟雾。“这种纸是在波希米亚制造的。”“完全正确。写这张纸条的是德国人。你是否注意到‘此种传述,广播四方,我等知之甚稔’这种句子的特殊结构?法国人或俄国人是不会这样写的。只有德国人才这样乱用动词。因此,现在有待查明的是这位用波希米亚纸写字、宁愿戴面具以掩盖他的庐山真面目的德国人到底想干些什么。——瞧,要是我没有搞错的话,他来了,他将打破我们的一切疑团。”就在他说话的时候,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和马车轮子摩擦路边镶边石的轧轧声,接着有人猛烈地拉着门铃。福尔摩斯吹了一下口哨。“听声响是两骑马,”他说。“不错,”他接着说,眼睛朝窗外瞧了一眼,“一辆可爱的小马车和一对漂亮的马,每匹值一百五十畿尼。华生,要是没有什么别的话,这个案子可有的是钱。”“我想我该走了,福尔摩斯。”“哪儿的话,医生,你就呆在这里。要是没有我自己的包斯威尔,我将不知所措。这个案子看来很有趣,错过它那就太1遗憾了。”“可是你的委托人……”“甭管他。我可能需要你的帮助,他也许同样如此。他来啦。你就坐在那张扶手椅子里,医生,好好地端详着我们吧。”我们听到一阵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声。先是在楼梯上,然后在过道上,到了门口骤然停止。接着是声音响亮和神气活现的叩门声。“请进来!”福尔摩斯说。一个人走了进来,他的身材不下于六英尺六英寸,胸部宽阔,四肢有力。他的衣着华丽。但那那富丽堂皇的装束,在英国这地方显得有点近乎庸俗。他的袖子和双排纽扣的上衣前襟的开叉处都镶着宽阔的羔皮镶边,肩上披的深蓝色大氅用腥红色的丝绸作衬里,领口别着一只用单颗火焰形的绿宝石镶嵌的饰针。加上脚上穿着一双高到小腿肚的皮靴,靴口上镶着深棕色毛皮,这就使得人们对于他整个外表粗野奢华的印象,更加深刻。他手里拿着一顶大檐帽,脸的上半部戴着一只黑色的盖过颧骨的遮护面具。显然他刚刚整理过面具,因为进屋时,他的手还停留在面具上。由脸的下半部看,他嘴唇厚而下垂,下巴又长又直,显示出一种近乎顽固的果断,象是个性格坚强的人。1包斯威尔是英国着名文学家约翰生的一名得力助手。——译者注“你收到我写的条子了吗?”他问道,声音深沉、沙哑,带着浓重的德国口音。“我告诉过你,我要来拜访你。”他轮流地瞧着我们两个人,好象拿不准跟谁说话似的。“请坐,”福尔摩斯说,“这位是我的朋友和同事——华生医生。他经常大力帮助我办案子。请问,我应该怎么称呼您?”“你可以称呼我冯·克拉姆伯爵。我是波希米亚贵族。我想这位先生——你的朋友,是位值得尊敬和十分审慎的人,我也可以把极为重要的事托付给他。否则,我宁愿跟你单独谈。”我站起身来要走,可是福尔摩斯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推回到原来的扶手椅里。“要谈两个一起谈,要就不谈,”他对来客说,“在这位先生跟前,凡是您可以跟我谈的您尽管谈好了。”伯爵耸了耸他那宽阔的肩膀说道,“那么我首先得约定你们二位在两年内绝对保密,两年后这事就无关重要了。目前说它重要得也许可以影响整个欧洲历史的进程都不过分。”“我保证遵约,”福尔摩斯答道。“我也是。”“这面具你们不在意吧,”我们这位陌生的不速之客继续说,“派我来的贵人不愿意让你们知道他派来的代理人是谁,因此我可以立刻承认我刚才所说的并不是我自己真正的称号。”“这我知道,”,福尔摩斯冷冰冰地答道。“情况十分微妙。我们必须采取一切预防措施,尽力防止使事情发展成一个大丑闻,以免使一个欧洲王族遭到严重损害。坦率地说,这件事会使伟大的奥姆斯坦家族——波希米亚世袭国王——受到牵连。”“这我也知道,”,福尔摩斯喃喃地说道,随即坐到扶手椅里,阖上了眼睛。在来客的心目中,他过去无疑是被刻画为欧洲分析问题最透彻的推理者和精力最充沛的侦探。这时我们的来客不禁对这个人倦怠的、懒洋洋的体态用一种明显的惊讶目光扫了一眼。福尔摩斯慢条斯理地重新张开双眼,不耐烦地瞧着他那身躯魁伟的委托人。“要是陛下肯屈尊将案情阐明,”他说,“那我就会更好地为您效劳。”这人从椅子里猛地站了起来,激动得无以自制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接着,他以一种绝望的姿态把脸上的面具扯掉扔到地下。“你说对了,”他喊道,“我就是国王,我为什么要隐瞒呢?”“嗯,真的吗?”福尔摩斯喃喃地说,“陛下还没开口,我就知道我是要跟卡斯尔-费尔施泰因大公、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威廉·戈特赖希·西吉斯蒙德·冯·奥姆施泰因交谈。”“但是你能理解,”我们破怪的来客又重新坐下来,用手摸了一下他那又高又白的前额说道,“你能理解我是不惯于亲自办这种事的。可是这件事是如此地微妙,以致于如果我把它告诉一个侦探,就不得不使自己任起摆布。我是为了向你征询意见才微服出行,从布拉格来此的。”“那就请谈吧,”福尔摩斯说道,随即又把眼睛阖上了。“简单地说,事情是这样的:大约五年以前,在我到华沙长期访问期间,我认识了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无疑你是很熟悉这名字的。”“医生,请你在我的资料索引中查查艾琳·艾德勒这个人,”福尔摩斯喃喃地说,眼睛睁也没睁开一下。他多年来采取这么一种办法,就是把有关许多人和事的一些材料贴上签条备查。因此,要想说出一个他不能马上提供起情况的人或事,那是岂不容易的。关于这件案子,我找到了关于她的个人经历的材料。它是夹在一个犹太法学博士和写过一起关于深海鱼类专题论文的参谋官这两份历史材料中间的。“让我瞧瞧,”福尔摩斯说,“嗯!一八五八年生于新泽西州。女低音——嗯!意大利歌剧院——嗯!华沙帝国歌剧院首席女歌手——对了!退出了歌剧舞台——哈!住在伦敦——一点不错!据我理解,陛下和这位年轻女人有牵连。您给她写过几封会使自己受连累的信,现在则急于想把那些信弄回来。”“一点不错。但是,怎么才能……”“曾经和她秘密结过婚吗?”“没有。”“没有法律文件或证明吗?”“没有。”“那我就不明白了,陛下。如果这位年轻女人想用信来达到讹诈或其他目的时,她怎么能够证明这些信是真的呢?”“有我写的字。”“呸!伪造的。”“我私人的信笺。”“偷的。”“我自己的印鉴。”“仿造的。”“我的照片。”“买的。”“我们两人都在这张照片里哩。”“噢,天哪!那就糟了。陛下的生活的确是太不检点了。”“我当时真是疯了——精神错乱。”“您已经对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当时我只不过是个王储,还很年轻。现在我也不过三十岁。”“那就必须把那张像起重新收回。”“我们已经试过,但是都失败了。”“陛下必须出钱,把照片买过来。”“她一定不卖。”“那么就偷吧。”“我们已经试过五次了。有两次我出钱雇小偷搜遍了她的房子。一次她在旅行时我们调换了她的行李。还有两次我们对她进行了拦路抢劫。可是都一无所获。”“那张像片的痕迹一点都没有?”“一丝一毫都没有。”福尔摩斯笑了,说道:“这完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但是对我来说,却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国王用责备的口气顶了他一句。“十分严重。的确如此。那她打算用这照片干些什么呢。”“把我毁掉。”“怎么个毁法?”“我即将结婚了。”“我听说了。”“我将和斯堪的纳维亚国王的二公主克洛蒂尔德·洛特曼·冯·札克斯迈宁根结婚。你可能知道他们的严格家规吧。她自己就是一个极为敏感的人。只要对我的行为有丝毫怀疑,就会使这婚事告吹。”“那么艾琳·艾德勒呢?”“威胁着要把照片送给他们。而她是会那样做的。我知道她是会那样做的。你不了解她,她的个性坚强如钢。她既有最美丽的女人的面容,又有最刚毅的男人的心。只要我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您敢肯定她还没有把照片送出去吗?”“我敢肯定。”“为什么?”“因为她说过,她要在婚约公开宣布的那一天把照片送出去。那就是下星期一。”“噢,那咱们还有三天时间,”福尔摩斯说着,打了一个呵欠。“太幸运了,因为目前我还有一两桩重要的事情要调查调查。当然。陛下暂时要待在伦敦罗?”“对。你可以在兰厄姆旅馆找到我。用的名字是冯·克拉姆伯爵。”“我将写封短信让您知道我们的进展情况。”“那太好了。我非常急于知道。”“那么,关于钱的事怎么样?”“由你全权处理。”“毫无条件吗?”“我可以告诉你,为了得到那张照片,我愿意拿我领土中的一个省来交换。”“那么眼前的费用呢?”国王从他的大氅下面拿出一个很重的羚羊起袋,把它放在桌上。“这里有三百镑金币和气百镑钞票。”他说。福尔摩斯在他笔记本的一张纸上潦潦草草地写了收条,然后递给他。“那位小姐的地址呢?”他问道。“圣约翰伍德,塞彭泰恩大街,布里翁尼府第。”福尔摩斯记了下来。“还有一个问题,”他说道,“照片是六英寸的吗?”“是的。”“那么,再见,陛下,我相信我们不久就会给您带来好消息。华生,再见,”他接着对我说,这时皇家四轮马车正向街心驶去。“我想请你明天下午三点钟来,跟你聊聊这件小事情。”二三点钟整,我到了贝克街,福尔摩斯尚未回来。据女房东说,他是在早晨刚过八点的时候出去的。尽管如此,我在壁炉旁坐下,打算不管他去多久都要等待,因为我已经对他的调查深感兴趣。虽然这案子缺乏我记录过的那两件罪案所具有的那种残忍和不可思议的特征,可是,这案子的性质及其委托人的高贵地位,却使它具有其本身应有的特色。的确,除了我的朋友正在进行调查的案子的性质外,他那种巧妙地掌握情况和敏锐而又透彻地推理的工作方式,以及那种解决最难解决的奥秘的迅速而精细的方法,很值得我去研究和学习,并且从中得到很大乐趣。他一贯取胜,这在我已是司空见惯。所以,在我的脑海里从未产生过他也有可能失败的想法。四点钟左右,屋门开了,走进来一个醉醺醺的马夫。他样子邋邋遢遢,留着络腮胡须,面红耳赤,衣衫破烂不堪。尽管我对我朋友的化装术的惊人技巧已经习以为常了,我还是要再三审视才敢肯定真的是他。他向我点头招呼一下就进了卧室。不消五分钟,他就和往常一样身穿花呢衣服,风度高雅地出现在我面前。他把手插在衣袋里,在壁炉前舒展开双腿,尽情地笑了一阵子。“噢,真的吗?”他喊道,忽然呛住了喉咙,接着又笑了起来,直到笑得软弱无力地躺在椅子上。“这是怎么回事?”“简直太有趣了。我敢说你怎么也猜不出我上午在忙什么,或者忙的结果是什么。”“我想象不出来。也许你一直在注意观察艾琳·艾德勒小姐的生活习惯,也许还观察了她的房子。”“一点不错,但是结局却相当不平常。不过我愿意把情况告诉你。我今天早晨八点稍过一点离开这里,扮成一个失业的马夫。在那些马夫中间存在着一种美好的互相同情、意气相投的感情。如果你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你就可以知道你要想知道的一切。我很快就找到了布里翁尼府第。那是一幢小巧雅致的别墅,后面有个花园。这是一幢两层楼房,面对着马路建造的。门上挂着洽伯锁。右边是宽敞的起居室,内部装饰华丽,窗户之长几乎到达地面,然而那些可笑的英国窗闩连小孩都能打开。除了从马车房的房顶可以够得着过道的窗户以外,就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了。我围绕别墅巡行了一遍,从各个角度仔细侦察,但并未发现任何令人感兴趣之处。“接着我顺着街道漫步,果然不出所料,我发现在靠着花园墙的小巷里,有一排马房。我帮助那些马夫梳洗马匹。他们酬劳我两个便士、一杯混合酒、两烟斗装得满满的板烟丝,1并且提供了许多我想知道的有关艾德勒小姐的情况。除她之外,他们还告诉我住在附近的其他六、起个人的情况,我对这些人丝毫不感兴趣,但是又不得不听下去。”1黑啤酒和烈啤酒或新陈两种啤酒各半的混合物。——译者注“艾琳·艾德勒的情况如何?”我问道。“噢,她使那一带所有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是世界上最俏丽的佳人了。在塞彭泰恩大街马房,人人都是这么说的。她过着宁静的生活,在音乐会上演唱。每天五点钟出去,七点钟回家吃晚餐。她除了演唱外,其余时间则深居简出。她只与一个男人交往,而且过从甚密。他肤色黝黑,体态英俊,很有朝气。他每天至少来看她一回,经常是两回。他是住在坦普尔的戈弗雷·诺顿先生。你懂一个作为心腹车夫的好处吗?这些马车夫为他赶车不下十几次,从塞彭泰恩大街马房送他回家,对他的事无不知晓。我听完了他们所谈的一切之后,便开始再一次在布里翁尼府第附近漫步徘徊,思考我的行动方案。“这个戈弗雷·诺顿显然是这件事的关键性人物。他是一位律师。这听起来不大妙。他们两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他不断地来看她有什么目的?她是他的委托人,他的朋友,或者是他的情妇?如果是他的委托人,她大概已经把照片交给他保存了。如果是他的情妇,那就不大会那么做。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决定我应当继续对布里翁尼府第的调查工作呢,还是把我的注意力转到那位先生在坦普尔的住宅方面。这是必须加以小心从事的要点所在,这就扩大了我调查的范围。我担心这些琐琐碎碎的细节会使你感觉厌烦,但是我必须让你看到我的一点困难,如果你要想了解情况的话。”“我正在仔细地倾听呢,”我回答道。“我心里正在权衡着利害得失的时候,忽地瞧见一辆双轮马车赶到布里翁尼府第门前,由车里跳出一位绅士。他是一位非常漂亮的男人,黑黑的,鹰钩鼻子,留着小胡子——显然就是我听说的那个人。他仿佛十万火急似的样子,大声吆喝要车夫等着他。他从替他开门的女仆面前擦身而过,显示出毫无拘束的神态。“他在屋子里逗留了大约半个小时。我透过起居室的窗户可以隐隐约约地看见他踱来踱去,挥舞双臂兴奋地谈着。至于她,我什么也没看到。他随即走了出来,好象比刚才更加急忙的样子。他在登上马车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金表,热切地看了看喊道,‘拚命快赶,先到摄政街格罗斯·汉基旅馆,然后到埃破丰尔路圣莫尼卡教堂。你要是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我就赏给你半个畿尼。’“他们一下子就走了。我正在犹豫不决是否应该紧紧尾随的当儿,忽地从小巷里来了一辆小巧雅致的四轮马车。那马车夫的上衣的扣子只有一半是扣上的,领带歪在耳边,马起挽具上所有金属箍头却都由带扣中突出来。车还没停稳,她就由大门飞奔出来一头钻进车厢。在这霎那间,我只瞥了她一眼,但已可看出她是个可爱的女人,容貌之标致足令男人倾倒。“‘约翰,去圣莫尼卡教堂,’她喊道,‘要是你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那里的话,我就赏给你半镑金币。’“华生,这是不可错过的好机会。我正权衡是应当赶上去呢,还是应当攀在车后时,恰好一辆出租马车从这街上经过。赶车人对那菲薄的车费瞧了又瞧。但我在他可能表示不干之前就跳进车里。‘圣莫尼卡教堂,’我说,‘给你半镑金币,要是你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那里的话。’那时是十一点三十五分,将要发生什么事情,那当然是很清楚的。“我的马车夫赶得飞快。我觉得我从未赶得这么快过,但那两辆马车已经比我们先行到达。在我赶到的时候,那辆出租马车和那辆四轮马车早已停在门前了,两骑马正气喘吁吁冒着热气。我付了车钱,急忙走进教堂。在那里除了我所追踪的两个人和一个身穿白色法衣、好象正在劝告他们什么似的牧师外,别无他人。他们三个人围在一起站在圣坛前。我就象偶尔浪荡到教堂里来的其他游手好闲的人一样,信步顺着两旁的通道往前走。使我感到惊异的是,忽然间在圣坛前的这三个人的脸都转过来朝着我。戈弗雷·诺顿拚命向我跑来。“谢天谢地!‘他喊道,‘有了你就行了。来!来!’“这是怎么回事?‘我问道。“来,老兄,来,只要三分钟就够了,要不然就不合法了。’“我是被半拖半拉上圣坛的。在我还没弄清楚我站在什么地方以前,我发觉我自己正喃喃地对我耳边低低的话语作出答复,为我一无所知的事作证。总的来说是帮助把未婚女子艾琳·艾德勒和单身汉戈弗雷·诺顿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一切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接着男方在我这一边对我表示感谢,女方在我那一边对我表示感谢,而牧师则在我对面向我微笑。这是我有生以来从未碰到过的最荒谬绝伦的场面。刚才我一想到这件事就禁不住大笑起来了。看来他们的结婚证明有点不够合法,牧师在没有某些证人的情况下,断然拒绝给他们证婚,幸而有我出现使得新郎不至于必须跑到大街上去找一位傧相。新娘赏给我一镑金币。我打算把它拴在表链上戴着,以纪念这次的际遇。”“这真是一件完全出乎意料的事,”我说道,“后来又怎样呢?”“咳,我觉得我的计划受到严重的威胁。看来这一对有可能立刻离开这里,因此我必须采取迅速而有力的措施。他们在教堂门口分手。他坐车回坦普尔,而她则回到她自己的住处。‘我还象平常一样,五点钟坐车到公园去,’她辞别他时说道,我就听到这些。他们各自乘车驶向不同的方向,我也离开了那里去为自己作些安排。”“是什么安排?”“一些卤牛肉和一杯啤酒,”他揿了一下电铃答道,“我一直忙得不可开交,没工夫想到吃东西,今晚我很可能还要更忙些。顺便说一句,大夫,我将需要你的合作。”“我很乐意。”“你不怕犯法吗?”“一点也不。”“也不怕万一被捕吗?”“为了一个高尚的目标,我不怕。”“噢,这目标是再高尚不过了。”“那么,我就是你所需要的人了。”“我原先就肯定我是可以依仗你的。”“可是你打算怎么办呢?”“特纳太太一端来盘子,我就向你说明。现在,”他饥肠辘辘地转向女房东拿来的简单食品,说道,“我不得不边吃边谈这件事,因为我的时间所剩无几。现在快五点钟了。我们必须在两个钟头内赶到行动地点。艾琳小姐,不,是夫人,将在起点钟驱车归来。我们必须在布里翁尼府第与她相遇。”“然后怎么样?”“这以后的事一定要让我来办。我对将要发生的事情已有所安排。现在只有一点我必须坚持的,那就是,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你都一定不要干预。你懂吗?”“难道我什么事也不管吗?”“什么事都别管。也许会有些小小的不愉快事件。你可不要介入。在我被送进屋子时,这种不愉快的事就会结束的。四、五分钟以后,起居室的窗户将会打开。你要在紧挨着打开窗户的地方守候着。”“是。”“你一定要盯着我,我总是会让你看得见的。”“是。”“我一举手——就象这样——你就把我让你扔的东西扔进屋子里去,同时,提高嗓门喊‘着火了’。你完全听清楚我的话了吗?”“完全懂了。”“那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长长的象雪茄烟模样的卷筒说道,“这是一只管子工用的普通烟火筒,两头都有盖子,可以自燃。你的任务就是专管这东西。当你高喊着火的时候,一定有许多人赶来救火。这样你就可以走到街的那一头去。我在十分钟之内和你重新会合。我希望你已经明白我所说的话了,是吗?”“我应该保持不介入的状态;靠近窗户;盯着你;一看到信号,就把这东西扔进去;然后喊着火了;并且到街的拐角那里去等你。”“完全正确。”“那你就瞧我的吧。”“这太好了。我想,也许快到我为扮演新角色作准备的时候了。”他隐没到卧室里去。过了几分钟再出来时已装扮成一个和蔼可亲而单纯朴素的新教牧师。他那顶宽大的黑帽、宽松下垂的裤子、白色的领带、富于同情心的微笑以及那种凝视的、仁慈的、好破的神态,只有约翰·里尔先生堪与比拟。福尔1摩斯不仅仅是换了装束,连他的表情、他的态度、甚至他的灵魂似乎都随着他所装扮的新角色而起了变化。当他成为一位研究罪行的专家的时候,舞台上就少了一位出色的演员,甚至会使科学界少了一位敏锐的推理家。我们离开贝克街的时候是六点一刻。我们提前十分钟到达塞彭泰恩大街。时已黄昏,我们在布里翁尼府第外面踱来踱去等屋主回来时,正好亮灯了。这所房子正如我根据福尔摩斯的简单描述所想象的那样。但是地点不象我预期的那么平静,恰恰相反,对于附近地区都很安静的一条小街来说,它十分热闹。街头拐角有一群穿得破破烂烂、抽着烟、说说笑笑的人,一个带着脚踏磨轮的磨剪子的人,两个正在同保姆调情的警卫,以及几个衣着体面、嘴里叼着雪茄烟、吊儿郎当的年轻人。“你看,”当我们在房子前面踱来踱去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他们结了婚倒使事情简单化了。那张照片现在变成双刃武器了。很可能她之怕它被戈弗雷·诺顿看见,犹如我们的委托人之怕它出现在公主跟前一样。眼前的问题是,我们到哪里去找那张照片?”1十九世纪中叶到本世纪初英国着名喜剧演员。——译者注“真的,到哪儿去找呀?”“她随身带着它的可能性是最小的。因为那是张六英寸照片,要在一件女人的衣服里轻易地藏起来,未免嫌太大了些。而且她知道国王是会拦劫和搜查她的。这类的尝试已经发生过两次了。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她是不会随身带着它的。”“那么,在哪儿呢?”“在她的银行家或者律师的手里。是有这两种可能性的。但是我却觉得哪一种可能性都不现实。女人天生就好保密,她们喜欢采取她们自己的隐藏东西的方法。她为什么要把照AE琭3交给别人呢?她对自己的监护能力是信得过的。可是一个办理实务的人可能会受到什么样间接的或政治的影响,那她就说不上来了。此外,你可别忘了她是决意要在几天之内利用这张照片的。因此一定在她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一定在她自己的屋子里。”“但是屋子已经两次被盗了。”“哼!他们不知道怎么去找。”“可你又怎么个找法?”“我根本不找。”“那又怎么办?”“我要使她把照漂亮给我看。”“那她是不会干的。”“她不能不干。我听见车轮声了。那是她坐的马车。现在要严格按照我的命令行事。”他说话时,马车两侧车灯发出的闪烁灯光顺着弯曲的街道绕过来。那是一辆漂亮的四轮小马车咯哒咯哒地驶到布里翁尼府第门前。马车刚一停下,一个流浪汉从角落里冲上前去开车门,希望赚个铜子,但是却被抱着同样想法窜在前头的另一个流浪汉挤开。于是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两个警卫站在一个流浪汉一边,而磨剪刀的则同样起劲地站在另一个流浪汉一边。这样争吵得就更厉害了。接着不知是谁先动手开打,这时这位夫人刚好下车,立刻就被卷进纠缠在一起的人群中间。这些人满面通红,扭在一起拳打棒击,野蛮地互相殴斗。福尔摩斯猛地冲入人群去保卫夫人。但是,刚到她的身边,就大喊一声,倒卧于地,脸上鲜血直流。众人见他倒地,两个警卫朝一个方向拔脚溜走,那些流浪汉朝另一个方向逃之夭夭。此时,有些衣着比较整齐、只看热闹而没有参加殴斗的人挤了进来,为夫人解围和照顾这位受伤的先生。艾琳·艾德勒——我还愿意这么称呼她——急忙跑上台阶。但是她在最高一层台阶站住了,门厅里的灯光勾划出了她的极起优美的身材的轮廓。她回头朝街道问道:“那位可怜的先生伤得厉害吗?”“他已经死啦,”几个声音一起喊道。“不,不,还活着呢,”另一声音高叫着,“但是等不到你们把他送进医院,他就会死去的。”“他是个勇敢的人,”一个女人说道,“要不是他的话,那些流浪汉早就把夫人的钱包和表抢走了。他们是一帮,而且是一帮粗暴的家伙。啊,他现在能呼吸了。”“不能让他躺在街上。我们可以把他抬进屋子里去吗,夫人?”“当然可以。把他抬到起居室里去。那儿有一张舒服的沙发。请到这边来吧。”大家缓慢而庄严地把他抬进布里翁尼府第,安置在正房里。这时我由站在靠近窗口的地方一直在看着整个事情的经过。灯都点燃了。可是窗帘没有拉上,所以我可以看到福尔摩斯是怎样被安放在长沙发上的。当时他对他扮演的角色是否感到有些内疚我不知道,但是我却知道,我自己有生以来从未比看见我所密谋反对的美人或者看到她服侍伤者的那种温雅和亲切的仪态更感到由衷的羞愧了。可是现在对福尔摩斯委托我扮演的角色半途甩手不干了,未免是一种对他最卑鄙的背叛。我硬下心肠,从我的长外套里取出烟火筒。我想,我们毕竟不是伤害这美人,我们不过是不让她伤害别人罢了。福尔摩斯靠在那张长沙发上。我看到他的动作很象一个需要空气的那种人的样子。一个女仆匆忙走过去把窗户猛地推开。就在那一霎那我看到他举起手来。根据这个信号,我把烟火筒扔进屋里去,高声喊道:“着火啦!”我的喊声刚落,全部看热闹的人,穿得体面的和穿得不那么体面的人,绅士、马夫和女仆们,也齐声尖叫起来:“着火啦!”浓烟滚滚,缭绕全室,并且从打开的窗户冒了出去。我瞥见争先恐后匆匆跑动的人影。稍过片刻,我还听到从房里传出福尔摩斯要大家放心那是一场虚惊的喊声。我急速穿过惊呼的人群,跑到街道的拐角。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我高兴地发现了我的朋友,他縜e着我的胳膊逃离喧嚣骚动的现场。在我们转到埃破韦尔路的一条安静街道以前,他有几分钟都默默地急速向前走着。“医生,你干得真漂亮,”他说道,“不可能比这更漂亮了。一切顺利。”“你弄到那张照片了吗?”“我知道在哪儿了。”“你是怎样发现的?”“这正如我和你说过的那样,是她把照漂亮给我看的。”“我还不大明白。”“我不愿意把这个说得很神秘,”他说着笑了起来,“这件事很简单。你当然看得出来在街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和咱们一伙的。他们今天晚上统统是雇来的。”“我也猜到了是这么回事。”“当两边争吵起来的时候,我手掌里有一小块湿的红颜料。我冲上前去,跌倒在地,把手赶紧捂在脸上,这就成为一个令人可怜的样子。这是一套老花招了。”“这个我也揣摩出来了。”“然后他们把我抬进去。她不得不把我弄进去。不这么办她又能怎么办?她把我放在起居室里,这正是我预料的那间屋子。那么照片就藏在这间屋子和她的卧室之间,我决定要看看到底是在哪间屋子里。他们把我放在长沙发上,我作出需要空气的动作,他们只好打开窗户,这样你的机会就来了。”“这对你有什么帮助呢?”“这太重要了。当一个女人一想到她的房子着火时,她就会本能地立刻抢救她最珍贵的东西。这种完全不可抗拒的冲动,我已经不止一次地利用过了。在达林顿顶替丑闻一案中,我利用了它,在阿恩沃思城堡案中也是如此。结了婚的女人赶紧抱起她的婴孩;没结过婚的女人首先把手伸向珠宝盒。现在我已经清楚,在这房子的东西里,对于我们当前这位夫人来说,没有比我们去追寻的那件东西更为宝贵的了。她一定会冲上前去把它抢到身边。着火的警报放得很出色。喷出的烟雾和惊呼声足以震动钢铁般的神经。她的反应妙极了。那张照片收藏在壁龛里,这个壁龛恰好位于右边铃的拉索上面的那块能挪动的嵌板后面。她在那地方只呆了片刻的时间。当她把那张照片抽出一半的时候,我一眼看到了它。当我高喊那是一场虚惊时,她又把它放回去了。她看了一下烟火筒,就奔出了屋子,此后我就没再看到她了。我站了起来,找个借口偷偷溜出那所房子。我曾犹豫是否应该试着把那张照骑马上弄到手,但是马车夫进来了。他注意地盯着我,因此要等待时机,这样似乎安全些。否则,只要有一点过分鲁莽,就会把整个事情搞糟。”“现在怎么办?”我问道。“我们的调查实际上已经完成了。明天我将同国王一块去拜访她。如果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的话,那你也去。有人会把我们引进起居室里候见那夫人;但是恐怕她出来会客时,她既找不到我们,也找不到那照片了。陛下能够亲手重新得到那张照片,一定是会非常满意的。”“那么你们什么时候去拜访她呢?”“早晨八点钟。趁她还没起床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放手干。此外,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因为结婚以后她的生活习惯可能完全变了。我必须立即给国王打个电报。”这时我们已经走到贝克街,在门口停了下来。正在他从口袋里掏钥匙的时候,有人路过这里,并打了个招呼:“晚安,福尔摩斯先生。”这时在人行道上有好几个人。可是这句问候话好象是一个个子细长、身穿长外套的年轻人匆匆走过时说的。“我以前听见过那声音,”福尔摩斯惊讶地凝视着昏暗的街道说,“可是我不知道和我打招呼的到底是谁。”三那天晚上,我在贝克街过夜。在我们早晨起来正吃烤面包、喝咖啡的时候,波希米亚国王猛地冲了进来。“你真的拿到那张照片了吗?”他两手抓住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双肩热切地看着他的脸高声喊道。“还没有。”“可是有希望吗?”“有希望。”“那么来吧。我恨不得赶快去。”“我们必须雇辆出租马车。”“不必了,我的四轮马车在外面等着呢。”“这样就更省事了。”我们走下台阶,再次动身到布里翁尼府第去。“艾琳·艾德勒已经结婚了,”福尔摩斯说道。“结婚了!什么时候?”“昨天。”“跟谁结婚?”“跟一个叫作诺顿的英国律师。”“但是她不可能爱他。”“我倒希望她爱他。”“你为什么这样呢?”“因为这样就免得陛下害怕将来发生麻烦了。如果这位女士爱她的丈夫,她就不爱陛下。如果她不爱陛下,她就没有理由会干预陛下的计划了。”“这倒是真的。可是……啊,如果她和我的身份一样就好了,她会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王后呀!”说完他又重新陷于忧郁的沉默中,一直到我们在塞彭泰恩大街停下来时都是如此。布里翁尼府第的大门敞开着。一个上年纪的妇人站在台阶上。她用一种蔑视的眼光瞧着我们从四轮马车里下来。“我想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吧?”她说道。“我是福尔摩斯,”我的伙伴诧异地、多少有些惊愕地注视着她答道。“真是!我的女主人告诉我你多半会来的。今天早晨她跟她的先生一起走了,他们乘五点十五分的火车从蔡林克罗斯到欧洲大陆去了。”“什么!”歇洛克·福尔摩斯向后打了个趔趄,懊恼和惊异得脸色发白。“你的意思是说她已经离开英国了吗?”“再也不回来了。”“还有那张照片呢?”国王嗄声嗄平地问道,“一切都完了!”“我们要看一下。”福尔摩斯推开仆人,奔进了客厅,国王和我紧跟在后面。家具四面八方乱七八糟地散摆着,架子拆了下来,抽屉拉开来了,就好象这位女士在她出奔以前匆匆忙忙地翻箱倒柜搜查过一番似的。福尔摩斯冲到铃的拉索的地方,拉开一扇小拉门,伸进手去,掏出一张照片和一封信。照片是艾琳·艾德勒本人穿着夜礼服照的。信封上写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留交本人亲收。”我的朋友把信拆开,我们三个人围着一起读这封信。写信日期是今天凌晨。信中这样写道: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你的确干得非常漂亮。你完全把我给骗过去了。直到发出火警以前,我一点也不疑心。但是随后当我发觉我已经是如何泄露了自己的秘密时,我开始思索了。几个月以前,人家就警告我要防备你了。有人说要是国王雇一位侦探的话,那一定是你。他们已经告诉我你的地址。可是尽管所有这些,你还是使我泄露了你所想要知道的秘密。甚至在我开始疑心以后,我还觉得很难相信那么一位上了年纪、和蔼可亲的牧师会怀有恶意。但是,你知道,我自己是个训练有素的女演员。男性服装对我并不生疏。我自己就常常女扮男装,并趁机利用它所带来的自由。我派约翰——马车夫——监视你,然后跑上楼,穿上我的散步便服,我下楼来的时候,你正好离开。随后,我在后面跟着你走到你家门口,这样,我肯定我真的是你这位着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感兴趣的对象了。于是,我相当冒失地祝你晚安,接着动身到坦普尔去看我的丈夫。我们俩都认为被这么一位可怕的对手盯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因此在你明天来时将发现这个窝是空的。至于那张照片,你的委托人可以放心好了。我爱一位比他强的人,而这个人也爱我。国王可以做他愿意做的事,而不必顾虑他所错待过的人会对他有什么妨碍。我保留那张照片,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这是保藏一件将能永远保护我不受他将来可能采取的任何手段损害的武器。我现在留给他一张他可能愿意收下的照片。谨此向您——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致意。艾琳·艾德勒·诺顿敬上“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噢,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当我们三个人一起念这封信时,波希米亚国王这么喊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她是多么机敏和果断吗?假如她能当王后,那她不就是一个令人钦佩的王后吗?多么可惜她和我的地位不一样!”1“从我在这位女士身上所看到的来说,她的水平的确和陛下的水平很不一样,”福尔摩斯冷淡地说道,“我很遗憾没能使陛下的事情得到一个更为成功的结局。”“亲爱的先生,这可恰恰相反,”国王说道,“再没有任何结局比这个更为成功的了。我知道她是说话算数的。那张照片现在是和它已经被烧掉那样使我感到放心了。”1此处“地位”和下面的“水平”,原文都用level一词,词意双关。——译者注“我很高兴听陛下这么说。”“我真对你感恩不尽。请告诉我怎样酬答你才好。这只戒指……”他从他的手指上脱下一只蛇形的绿宝石戒指,托在手掌上递给他。“陛下有一件我认为比这戒指甚至更有价值的东西。”福尔摩斯说道。“你只要说出来是什么东西就成。”“这张照片!”国王惊异地睁大眼睛注视着他。“艾琳的相片!”他喊道,“你要是想要的话,当然可以。”“谢谢陛下。那么这件事就算办妥了吧。我谨祝您早安。”他鞠了个躬便转身而走,对国王伸向他的手连看都不看一眼。他和我一起返回他的住处去。这就是波希米亚王国怎样受到一桩大丑闻的威胁,而福尔摩斯的杰出计划又是怎样为一个女人的聪明才智所挫败的经过。他过去对女人的聪明机智常常加以嘲笑,近来我很少听到他这样的嘲笑了。当他说到艾琳·艾德勒或提到她那张照片时,他总是用那位女人这一尊敬的称呼。六年级:寒冰影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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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克很久以前,在美丽的森林里,有一个十层楼的大宫殿,里面住着的都是美丽的蝴蝶精灵,她们都非常喜欢跳舞,只可惜她们都拥有一个丑陋又恶毒的后妈,父王拉斯克也被她杀死,可怜她们只好把舞鞋藏起来,等待深夜到来,再一展风姿……“这是什么?”狡猾的王后还是发现了小公主的舞鞋,借口对她来说就是耳边风,根本没有用,而父王又被杀死了。现在如果把父王的接班人各个都杀死的话,他就可以一统天下了!小公主因不小心被王后抓到了囚犯室,还没有将她直接杀掉,她还有逃出来的机会。但是王后每隔10分钟就派人检查一次犯人,要想逃,没有那么容易。有一天,宫殿里忽然发生了一系列古怪的事,精灵们一个个接着死去。王后非常害怕,她躲在卧室的角落,蜷缩着身子,还不停的抽搐着。公主们可不是这样,她们打算利用这个时间,把小公主救出来,但她们在途中遇到了巫婆,她们被变成了丑陋的蛤蟆。从此以后,她们就过着蛤蟆的生活。幸运的公主们被一个小男孩收留了。他把公主们养在一个漂亮的瓶子里,每天还定时喂食物给公主们。公主们就这样生活了七年,小男孩也长成了又英俊又强壮的小伙子。不过好景不长,他被人邀请去外地了,不能在家里照顾“蛤蟆们”了!小伙子走了,他把一些食物和一件礼物留在了桌子上。小伙子一走,公主们就使劲爬上桌子,把礼物打开——那是一个精美的小礼物,造型又恰巧为蝴蝶的形状,所以公主们非常开心。眼睛又一瞥,瞥见了一张小礼卡。公主们一齐读了起来:“‘亲爱的公主们,这几年我对你们这么好只是因为我的母亲所做的,做一些补偿,希望你们能过得更好!’——巫婆的儿子字”公主们知道天天和自己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七年的竟是巫婆这个仇人的儿子,非常懊恼,但又有丝丝不舍。……“啊,我知道怎样破解诅咒了!”小伙子回来了,哦!应该说是巫婆的儿子回来了!他知道了破解的方法,可这个方法只有牺牲了他自己才行。他没有说出来,只是一头冲向厨房拿出几个碗来摆在桌上。他背对着公主们,公主们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公主们把碗里那不知名的液体给咽了下了肚子,一下子就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当公主们回过神来看巫婆的儿子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去世了,公主们才知道原来是他救了她们。公主们的气在一瞬间消失了,她们设法救回巫婆的儿子,但无济于事,他已经死去了……后来公主们才知道巫婆的儿子的名字,他就叫拉斯克,跟她们父王的名字一模一样……9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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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斯星球我是一个叫林柔的雷克斯星球上的人,雷克斯星人嘛,体型和地球人差不多,但我们比他们活得时间长得多,大概在岁左右。雷克斯人的智商比地球人高得多,相貌也比地球人美丽。而我,是这里最厉害的雷克斯人,堪称完美。谁让我是林库斯,雷克斯星球主席的女儿呢!不知是怎么回事,我才13岁,就拥有博士后的知识,高级特工的经验,武功也很厉害,还有能当演员的潜质。按理说,这些东西应该学到三十岁左右,最少也就学到二十多岁。所以我现在就得执行任务,所谓任务,就是潜伏到地球,把一些可能透露我们情报的雷克斯人杀了。这可是很危险的,因为地球人一旦知道我们是来杀雷克斯人的,就会拿我们做实验。我的任务,是把一个叫凌柔的雷克斯人杀了。他们太贪婪了,想得到我们星球,所以当年战争抓去了许多雷克斯人,让我们家破人亡。13年前,我刚出生,战争就爆发了,我柔柔,吃早饭了!”哦,是爸爸,先不聊了,吃早饭了。“来咯。”我跑出房间,来到餐厅。哇,灿灿的早餐,“恩,爸爸你不错嘛,看着真有食欲,授予good早餐勋章一枚。”“真的?”“那当然喽!”“好哦!”看!我那老爸,no,是小爸爸啦,他充满童真,一点儿都不老,像一个快乐的大男孩。对了,你们没发现他很闲么?他是主席耶,应该很忙的,知道为什么吗?我来解释一下吧,一个星期后,我将离开他,很有可能在见不到对方了,所以我爸爸也就不上班了,要让我过一个快乐的星期。当我坐上飞船时,我的眼里闪着泪花,“不要哭...哭,哭了就不不好看了。”爸爸呜咽着说,“爸爸,我舍不得你。”“放心吧,我们还能,能见面”“爸爸,再见了!”但是,我坐的那艘飞船坠船了,我晕倒了。哼,要不是气流太强了,我才不会晕倒呢!等醒来后,我就来到了地球。6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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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 杰克逊“she was more like a beauty queen FORM a movie scenei said don t mind but what do you iamthe ono who will dance on the floor mean in the round"。每当听到这首"billie jean"我就会不经意想起那位流行天王——迈克尔 杰克逊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Michael Joseph Jackson,简称:MJ 1958年8月29日-2009年6月25日),是一名在世界各地极具影响力的流行音乐歌手、作曲家、作词家、舞蹈家、演员、导演、唱片制作人、慈善家、时尚引领者,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King of Pop)。他魔幻般的舞步更是让无数的明星效。仿。曾发表歌曲468首,多数曲目一经发行便席卷各国音乐排行榜冲击各榜榜首。2009年6月26日,因其私人医生莫里违规操作注射镇静剂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逝世,终年50岁。迈克尔杰克逊是世界的骄傲,也是我的偶像。我是他的狂热分子。他几乎所有歌我都听过:《Immortal》 《Blood On The Dance Floor》《Michael》《Invincible》《History》《Dangerous》《BAD》《Thriller》《Off The Wall》《Forever Michael》《Ben》《Music Me》《Got to Be There》。。。。。迈克尔已经离开我们2年了。但他是我们心中永远的流行天王。杰克逊support you forever6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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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杰克逊或许是学校生活的酸甜苦辣;或许是朋友交往的枯燥与烦闷;也或许是 同学之间的互为影响。我迷上了追“星”。我喜爱的是世界舞王和歌王年8月29日出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盖瑞市的。当时,谁也无法预知,这个黑人小男孩会在后来的岁月中创下多项记录,他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是继猫王之后,西方流行乐坛最具影响力的音乐家,其成就超越猫王。他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亿万歌迷,他拥有世界销量第一的专辑,其唱片总销量在2006年底统计正版专辑销量已超过7.5亿,被载入“吉尼斯世界大全”。2006年,吉尼斯世界纪录颁发了一个最新认证:世界历史上最成功的艺术家。这么多年来,迈克尔杰克逊已经被媒体妖魔化了,最明显的就是:他是患了的“白癜风”症,但媒体和小报却偏要说他是漂白的,原因很简单,如果报导一位超级巨星,漂白皮肤,那将是一个大卖点。迈克尔.杰克逊不是漂白的,皮肤不是衣物!如何来漂白杰克逊这种瓷白的肤色,已经失去所有的黑色素,是严重白癜风。没有人会冒着生命危险长期全身使用漂白药品,如果有这样的人,那么此人可能不是死了就是躺在病床上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迈克尔14岁后,他开始长青春痘,并进入变声期,这令很在意自己容貌的迈克尔着实忧郁。面对别人的眼光,他总是感到羞愧,当别人说:“你长得越来越像你父亲!”导致他也更加讨厌自己的父亲,希望能摆脱他。而他认为,自己和父亲最像的,就是皮肤和鼻子,完全的黑人特征。为了离开父亲,迈克尔首先炒掉了父亲当经纪人,然后开始整容,让自己和父亲完全的区别开他最终的整容是“四不象”。所以当我们赞美他,欣赏他,唾骂他的时候,也应该看到他过去阴暗的生活。6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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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马的岁月梦未曾几度冰凉过,冰凉如一只早死的雄鹰苍翠的骨骼,那种因触摸而抵达内心的触痛印证着这不是梦,是借以火把骤亮起的抬高的火焰或是灯盏,梦是以此纪念的燃烧,燃烧是梦中乘奔的迅疾的声音,是铁马与冰河两种因质地不一而仿佛燃烧起的太阳的声音。太阳的声音是海子的梦。以梦为马的岁月中,我看着这些颓丧与激情交织的诗句,苍绿色的纸页徒翻过去显得有点捉襟见肘的昂然,昂然使我看到了海子的苍绿色的脸,他沉吟仿佛嘶叫,是那种因质地不一而仿佛燃烧起的太阳的声音。他告诉我,梦是铁马,即目而见的现实便是凌于其上的冰河。他说梦中一切都翻覆闪现。因而冰河凌于铁马其上,使得铁马看起来像一匹死马,捆缚着缰绳由他以牧马者身份朝夕阳牵引,他说,我们要死在太阳的声音,有声音也好,不过太冷。太阳的声音是诗歌的声音,我喜欢那种以诗歌加冕的王座其下的锣鼓喧天。因而诗人凭着哗众取宠终于赢得了荆棘上的王座。王座之上,诗人在沉吟,沉吟仿佛嘶叫。源头处泉水干涸,仿佛母亲憔悴的乳房。海子一路出发,他的目的地亦是源头,因而他选择的是荒无人烟的出发,离开了源头处母亲憔悴乳房般的木质房子,他要寻一匹驯马,他要独走天涯,他要太阳的声音,他要诗歌的声音,他要以梦为马。以梦为马的声音让我感觉我至今仍生存着,并生存在太阳的声音下,它让我安全,让我对准太阳努力腼腆地笑。他说。说的时候想起尼采,想起了悲伤的热带(出自海子诗《尼采,你让我想起悲伤的热带》),尼采在出酒馆的时候抚马而泣仿佛热带的动物迎向沙丘。以至于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以此驳斥笛卡儿“动物是有生命的机器”,布置了一片牧歌的图景。马是唯一能托诸灵魂的倾诉与受倾诉的动物,因而它能直走太阳,它能同他一起听见太阳的声音。尼采是疯子,他坚决把艺术与音乐精神相提并论,宣扬一切悲剧性的音乐精神都有导向悲剧的艺术,以至于把宏大的狄俄尼索斯现象归之于悲剧的诞生。所以说,是某种悲剧性的音乐使他以梦为马继而导向太阳。不是莫扎特车尔尼,是诗歌。以诗为歌证明诗的本身便有问鼎悲剧性的音乐的可能,更何况他已决定为诗歌而死,他要徒手地(虽然他牵着马,以梦为马)导出这悲剧。他欣赏的不惟是太阳的声音,究其本质,他喜欢的是悲剧的声音,因而他能有这许多昂然的诗歌,这许多昂然的以诗为歌。对于悲剧的渴望再次使他以梦为马,直走天涯继而导向太阳。他在前行,前行着他体会到其同时是在后退(他的源头与他的目的地是一样),但他以梦为马,他听到了远方的太阳的声音,响着悲剧的诱惑。他的一生是寻求声音的一生。他要截断他坟墓上的木版,他要在土地下,在太阳刚强的声音其下安静而眠,以梦为马的路程却一直未曾停止过,他还在前行,他要寻求一生之真谛的声音。后来我坚信我便是那只随行于荒原的牧马,我在随行中也成了诗人。我要去寻求诗人余留的声音,与以梦为马的岁月。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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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尔布鲁克克日记赛尔——布鲁克克日记22午夜来临了。我这个八爪鱼蹑手蹑脚地跟踪着洛吉拉斯和急冻兽,打算帮他们一把。“(⊙o ⊙)啊!八爪鱼?你也来了?”急冻兽被我的脚绊到了,喔,被他们识破了!“嘻嘻~怎么啦?人家来不行啊?”我皮笑肉不笑地对他们说。“谁说不行啦?”洛吉拉斯飞到我的头顶,给我了一个“毛栗子”。“你弹的‘毛栗子’好痛啊!”我捂着头,还给他了一个海洋之心。“呸!八爪鱼,你想咸死我啊!”洛吉拉斯说。“你们终于来了,我等待你们已经很不耐烦了。”黑暗中,一轮月照耀着那一片秋水,红色赫卡特在那边等待着我们。“应该是我们等得不耐烦了,在八点钟就来了,无聊死了!”我胆子很大,一弹一跳,一弹一跳,就给他了蛮多个“毛栗子”。红色赫卡特很气愤,但是为了显示他的王者风范,所以站在那里干瞪着眼,说:“别以为我那么好欺负!”“好烦哪!海浪咆哮!”我很不耐烦,直接给他了一个下马威。“呃,呃,呃!这个道理是猛兽钻火圈,一钻就过!。”红色赫卡特很瞧不起人,不紧不慢地躲了过去。“(⊙o ⊙)啊?!再来!海浪咆哮!”我又来使一次这个招数。“呃,呃,呃!这个道理是试了也白试!”红色赫卡特再次说道。“什么?!接招!空气切裂!”洛吉拉斯沉不出气,不让我出第二招就抢先出了一招。“呃,呃,呃!这个道理是抢先的人会失败!”红色赫卡特再次躲了过去!!“喂!红色赫卡特!王者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你是谁?”我问道。因为在黑暗中,我视力极差。“是我们——沙琪玛雷琪and巴拉龟!”巴拉龟跳了下来,一个小猫着地,就把红色赫卡特的目光吸引到他的身上,“(⊙o⊙)哦!高压龟来了!”因为巴拉龟喷出的水总是含着太多的高压,我们都怀疑它的前世是不是住在海洋星超级深处呢?“嗯嗯嗯!是我是我!高压水枪!”巴拉龟连歇都没歇就进入了战斗状态。“啊哈!我菲斯利也来咯!”“还有我!绿豆沙!”菲斯利和钢牙鲨也来了。“冰之牙!”钢牙鲨一鼓作气,把红色赫卡特的血打到了一半。“哇哇哇!气死我了!”红色赫卡特想往前冲上来,但是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突然停住手脚,还是选择保持王者风范!“空间跳跃!”菲斯利保护了我们大家。“撞击!”赫卡特撞了上来,MISS!哈哈!“海浪咆哮!”我也想出出风头,哈哈!太好了,是风助我了一臂之力,让我——“布鲁克克!牛啊!把红色赫卡特打到离地面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去了!”巴拉龟大叫,我估计它现在很羡慕我吧!“嘻嘻……”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眼睛盯着地面,我本来特攻就很牛嘛!“啊!不好了!明天小莹蜂还要请我们吃饭!早上6点钟呢!”我突然一拍脑袋,光一般的速度就从大家的视线消失了。“啊啊啊!我要走了!”“我也是!”“我也是!”大家一呼而散,只有卡塔在原地留着眼泪。“呜呜呜……时空之门要关闭了……我也要跟大家说再见了……”其实我没有真正跑走,我跑到了巨型机器人的头上,看着卡塔那么可怜,我蹲了下来,之后拉着卡塔钻入了时空之门。“布鲁克克!八爪鱼!还是你好啊!”卡塔笑了,仿佛脸上绽放出来了一朵褐牡丹!10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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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湖水怪英国北部苏格兰的深山峡谷之中,座落着一个美丽而神奇的湖泊——尼斯潮。这里既不是历史悠久的著名古迹,也不是风景奇特迷人的游览佳地。然而,上百年来,它却像磁石一般吸引着无数颗猎奇者和研究者的心。每当春暮夏初,他们云集尼斯湖畔,以期待的目光,密切搜寻着微波荡漾的潮面。造成这现象的原因是因为传闻湖中藏着一个未被证实的怪兽——“尼斯潮怪兽”,关于尼斯湖怪兽最早的传闻距今已有1400多年。据查,一个名叫伦巴的英国人于545年,首次目睹了潜隐在尼斯湖中的怪兽。1880年秋天,又发生了一件尼斯湖怪兽害人之事。这个怪兽长约20米,背部灰黑,头小,状如三角,脖长,还长着一排锋利的牙齿。从那时起不断有人声称,他们在尼斯湖中看到了类似的怪兽。1933年8月,一个名叫格兰特的兽医骑着摩托车回家,当途经尼斯湖时,突然发现湖面浪涛翻滚,一头巨兽露出水面。这个巨兽有一个很大的脊背,像只大象,还有一个长长的细脖子,又像恐龙,粗糙的皮肤满是皱纹。当时,一对到此旅游的夫妇和湖岸上的修路工人也看到了这个神秘的怪物。最令人信服的目击者之一,要首推生于尼斯湖半的坎贝尔。他一直担任尼斯湖上的水上法警。他声称,自1934年以来曾18次看见过尼斯湖怪兽,他的证言使许多人深信不疑。据有关方面统计,字,叫“尼西”。英国曾组织了“尼斯湖现象调查协会”,悬营106万英确捉拿这个怪物。目前,至少有两个经验丰富的搜索认在进行工作。美国科学家赖恩斯领导的一支搜索认,在1972年的拍摄清晰地反映出这种怪兽的照片。1975年在英国科学家柯特爵士的密切协作下,在11~25米深的尼斯湖中拍摄了一些珍贵的照片。照片显示了怪兽的“阔蕾”以及尚不能判定是兽头还是兽身的形象。1982年5~8月,“尼斯湖现象调查协会”在尼斯潮深水安置了3只扇形回声探测仪,进行了1500小时的探测。根据测定,这种怪兽身长15米,正以3千米的时速在深处69~114米处潜游。这一新动态再一次激起了研究人员的浓厚兴趣。据科学家推测,地处苏格兰大峡谷之中的尼斯湖原与古海洋相连,由于地点的变动,导致它与古能是古代爬行动物一一蛇颈龙的后商,如果“尼西”真是蛇预龙的后斋。这对古生物的研究甚至对地球历史进程的认识无疑都会产生很大影响。但是,尼斯湖怪兽之迷至今仍是一个传闻,虽然有很多人坚持说他们曾经亲眼目睹过这种怪兽,但毕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住过,哪怕是尸体也好,而科学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证据。海洋完全隔绝。今天人们看到的尼期湖怪兽,很可仅在近50年来,看到这种怪兽的竟超过了3000人次。人们还给它起了个名10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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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斯冒险集初见福尔斯福尔斯·阿尔弗雷德是一个在美国小有名气的侦探,而我是一个外科大夫,同时也是福尔斯的助手。我自认识他以来我就对他有几分敬佩,但是我有时候对他又有几分无奈。我是在18世纪的加拿大出生的,我的家人是当时的富豪,由于我在10岁时误杀了我的父亲从而和我的哥哥维克多逃离家园。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和哥哥在深山老林中生活。我们曾参加了二战、美国的越南战争等。或许,有人会问我:“你是怪物吗?而我会回答:“算是吧,我似乎有一种超能力可以让我青春永驻,在我愤怒时我会从手中长出一双骨爪。”这天,我无精打采的走在纽约的街头。忽然,我灵敏的鼻子闻到了一丝丝的腐臭味,我循着味道走去发现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我愣住了。不久,我恢复神智后,我拨打了报警电话。过了15分钟五六辆警车挤进了狭窄的巷子中,其中一辆警车上的警官来询问我发现尸体的具体情况。在于警官的对话中我无意间看见了一个衣衫不整的人不慌不忙的走近了尸体。在他行走的过程中我看到他长着一张英俊的脸,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象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警。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再看看他的着装,上身穿着一件衬衣,外面套着一件夹克,穿着一条牛仔裤。这肯定是在逛街时接到案子赶过来的。经过我的百般说服,警官终于肯让我接触那腐烂的尸体了。其实我的目的不是尸体,而是那个人。我走近他说:“你叫什么?”“福尔斯·阿尔弗雷德。”他用狡猾的眼神看着我。“你是一个侦探?”我试探的问。“是的。”“我听说你可以不和人接触就可以知道别人的职业?”“是的。”“那你可以看出我是什么职业的吗?”“你是一个外科医生,对吧!”“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很惊奇福尔斯的能力,不过他应该没有看出我的超能力。他接着又说:“从你的言行、说话的口吻都证明了你是一个医生。还有,普通人不会主动要求来看这么面目狰狞的尸体的。即使会,那他也会被吓得半死。你说呢罗根?”我惊呆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为了弄清楚,我邀请他到附近的星巴克坐坐,福尔斯也爽快答应了。福尔斯很快的解决了案件,与我在星巴克聊了起来。“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的?”“你胸前挂着的牌子上清楚地刻着‘罗根’。”“对呀,当时我光顾着你的推理了,没注意到呀!”“你找我,不会就是为了查证我的推理吧?”“当然不是,我是来找你商量一件事的。”“什么事?”“我想做你的助手,行吗?”“为什么?”“你在办案时,总是你验尸、做推理,何不让我来验尸,你来推理?”“说得也对。好吧,我就先让你做我1个月的助手吧。”“我谢谢你了!”在之后的对话中,我与福尔斯交流了一些推理逻辑的事情。初一:麒麟火儿10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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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记我从小就听说过福尔摩斯,动画片里也有提起,但只知道他是一个很牛的侦探,他的作者是柯南道尔,其它的却一无所知。于是我就“勒索”老姐,帮我买一套《福尔摩斯》。老姐说,青年版的《福尔摩斯》太无聊了,所以给我买了成人版的。在去年的一天,姐姐又捧着一个包裹走过来,这个剧情太熟悉了,当初《藏地密码》《盗墓笔记》就是这么被运来的,只不过那是一个成年人扛着都很吃力的大箱子,这次却明显小得多,但看着老姐的样子,心想,真是苦了老姐了,以她的体力,这个看似不大的方方正正的包裹,已经是她的极限了,我得好好犒劳她才行。(后来发现,其实我低估她了,现在,她把比书重的多的“蛋蛋”从嘉宝一期抱到嘉宝三期也就这样)。“一座无人居住得空宅,孤零零的矗立在潮湿的花园中一条黄土小径的尽头,一名死者躺在火光摇曳的红色蜡烛下,墙上漆草的留下两个暗红色的血字——复仇……”一个《血字的研究》勾起了我的兴趣,但接下来的《四签名》有点复杂四年级的我无法理解其中的奥义,所以把书放回了书架,直到今年才拿出来。首先,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史上第一个血肉饱满,性格鲜明的人物。和普通人相比,他有着更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力,善于从一般人忽视的细节中发现线索,但同时他也具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性格弱点,喜欢卖弄,语言尖刻,案情顺利时沾沾自喜,遇到挫折时焦躁沮丧,甚至还有依赖麻醉品的不良嗜好。他时常出没于英格兰的城镇乡村,与各色人等往来交谈,寻找犯罪的蛛丝马迹,而没有案子的时候,又喜欢深居简出,把自己关在贝克街的寓所里,拉小提琴打发光阴。他和华生医生之间的友谊看似平淡如水,却往往在患难中流露真情。就是自柯南道尔开始,侦探小说写作者在构思案情的同时,也把塑造侦探的个性提高到同样重要的地位,为我们留下一个又一个鲜明、生动的“神探”形象。福尔摩斯惯用的手法,是通过对脚印、手迹、灰尘、泥巴等等细微末节的仔细观察,运用化学、药物学、解剖学、地质学等专业知识,经过缜密的推理和大胆的假设再现犯罪过程,最终揭露凶手。当他一眼看出某人的身份,或道出某人最近经历过哪些事情时,他阐述的理由总会令人心悦诚服。要知道,在19世纪下半期柯南道尔开始创作的年代,科学化的犯罪学并不存在,甚至没有一部系统的犯罪学专著可以借鉴,福尔摩斯采用的探案手法,几乎全凭柯南道尔的想象和经验归纳出来,其中有些甚至比当时官方的刑侦手段还要先进。比如,在他的第二部小说《四签名》中,曾提到使用熟石膏可以有效地保留足迹,竟与一年后出版的有史以来第一部犯罪学教科书《汉斯·克劳斯罪案调查》的结论不谋而合。对于侦探小说这种类型化的文学形式来说,柯南道尔无异为后人打开了一道取之不竭的宝库之门。这就是我的福尔摩斯记。1000字 四年级 应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