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格拉斯堡(二)_3000字
“从他说的看,他急需个捕鸟人,”佩罗尼克回答,“他说科格拉斯堡院子里的粮食和水果全被鸟吃了。” “你怎么去阻止这发生呢,我的好小伙子?”考利干询问。佩罗尼克让他看了准备好的罗网,说什么鸟都逃不掉。 “这正是我想弄清楚的,”考利干回答说,“我的苹果都被乌鸫和画眉吃光了。把你的网张开,你要是能抓住它们,我就放你走。” “公平。”佩罗尼克一边说,一边跳下马,把小马拴在一棵树上。然后他把网的一端系在苹果树干上,叫考利干抓住另一端,好让他把橛子拿出来。小矮人听从了佩罗尼克的吩咐,这时佩罗尼克却突然把套索套在小矮人的脖子上,就像他想捕捉的鸟儿一样被牢牢地抓住了。 小矮人非常愤怒,大声尖叫,想解开绳索,却越缠越紧。火焰剑已经被他放在地上,佩罗尼克也很小心,把网系在苹果树的另一边,这样他很容易采摘到苹果,爬上马,而不会受到小矮人的阻拦。至于小矮人,他就让他听天由命去了。 离开平原后,佩罗尼克和马来到了一条狭窄的山谷,山谷里长着各种香甜鲜艳的植物,在这些花的上面,有一株漂亮的鲜红色的三色堇,流露出奇怪的表情。这就是会笑的花,凡是看上它一眼的,都会忍不住笑。佩罗尼克想到已经安全来到第二个考验地,心不禁怦怦乱跳。他平静地望着那头在林子前来回走动的狮子,望着那由不断扭曲蠕动的毒蛇构成的狮鬣。 年轻人脱掉帽子,尽管他是个傻瓜,他却也知道遇到更伟大的人时,手里抓着的帽子比头上戴着的更有用。然后他在问候了狮子及其全家后,询问自己到科格拉斯堡有没有走错路。 “你到科格拉斯堡去干什么?”狮子吼了一声,露出利齿,问道。 “尊敬的大王,”佩雷尼克假装着很害怕,回答道,“我是一位女士的仆人,她是伟大的罗杰尔的朋友,派我来送些云雀,让他做饼子。” “云雀?”狮子舔着长长的胡子,叫了起来,“哎呀,我肯定有一个世纪没吃过云雀了!你有很多云雀吗?” “这只袋子里全都是。”佩罗尼克一边回答,一边打开装着羽毛和胶水的袋子,开始学云雀叫。 “太好了,”狮子流着口水,高喊道,“让我看看那些鸟!我想看看鸟儿肥不肥,配不配给我的主人享用。” “我很乐意这么做,”傻子回答,“不过我一旦打开袋子,鸟就会全飞走了。” “好吧,那就打开个缝,能让我往里看一看就行。”狮子又走近了一点,说道。 这正是佩罗尼克所希望的,他举起袋子,狮子小心地打开袋子,把头伸进去,想吃一口云雀。羽毛和胶水把它粘住了,在它挣脱之前,佩罗尼克把袋子口用绳子系紧,打上一个谁也解不开的结。然后他飞快地采下会笑的花,骑马飞速离开。 他很快就到了龙湖边,他必须从湖里游过去。小马已经习惯了这一切,毫不犹豫地跳进水里,不过龙一看到佩罗尼克,就从四面八方游过来,想把他给吃掉。 这一次,佩罗尼克把身上带着的珠子扔进水里,就像用黑麦喂鸭子一般。龙一旦吞下珠子,就会肚皮朝天,死了,这样傻子就顺利到达了湖对岸。 如今出现在眼前的是黑人守卫的那个山谷,佩罗尼克从很远就看见了那个黑人,一只脚用链子拴在入口的一块岩石上,手里拿着百发百中、击中目标后又返回其主人手中的铁球。他的脑袋上有六只眼睛,从不一齐闭上,而是轮流进行监视。此刻,六只眼睛全都睁着,这个黑人一旦瞧见了他,就会扔出铁球。佩罗尼克把小马藏在灌木丛后面,沿着一条沟往前爬,潜伏在黑人被拴住的那块岩石旁。 天很热,不一会儿,黑人就开始瞌睡起来。他的两只眼睛闭了,佩罗尼克轻声唱着歌。一刻儿工夫,第三只眼又闭上了,佩罗尼克继续唱着。第四只的眼皮沉重地垂下,然后是第五只和第六只。黑人完全睡着了。 然后傻子踮着脚,溜回小马身旁,牵着小马走在柔软的青苔上,从黑人旁边溜进了欢乐之谷。这是一个美妙的园子,你的嘴前面坠满了果实,酒泉淙淙,鲜花轻轻歌唱。再往前,桌子上摆满了食品,草地上跳舞的美女招呼他一起跳舞。 佩罗尼克听见了召唤声,不知不觉地让小马放慢了脚步。他贪婪地闻着美食的香味,抬起头,想把舞女看得更清楚些。不一会儿,他就会像其他人一样,停下脚步,迷失在这里,然而就在这时,他的头脑里却突然闪过金碗和钻石长矛。他于是从口袋里拿出哨子,大声吹起来,想淹没周围那些甜美的声音,然后又把剩下的面包和咸肉吃了,压制住对那些奇果的渴望。他双眼紧紧盯着小马的耳朵,这样他就不会看见那些舞女。 就这样,他来到了园子的尽头,科格拉斯堡已经在望,中间只隔着那条只有一个渡口的河。那位女士会像老人说的那样在渡口吗?没错,她就在那儿,穿着黑色绸缎裙子,坐在一块石头上,一张脸和摩尔妇女的颜色相同。小傻子骑马上前,更加彬彬有礼地脱下帽子,问她是否愿意过河。 “我正在等你帮助我过河,”她回答说,“走近点,我好坐在你后面。” 佩罗尼克听从了她的吩咐,伸出手帮她一把,于是她灵巧地跳到马背上。 “你知道怎么杀死魔法师吗?”他们渡河时,女士问。 “我想作为一个魔法师,他是永生的,谁都杀不死他。”佩罗尼克回答。 “劝他吃下那只苹果,他就会死。这要是还不行,我就用手触摸他,因为我是瘟神。”她回答说。 “我要是杀了他,没有钥匙,我怎么能够得到藏在地窖里的金碗和钻石长矛?”佩罗尼克反问道。 “那朵会笑的花会打开所有的门,驱散一切黑暗。”女士说道。说话期间,他们来到了对岸,朝城堡走去。 城堡的门口有个帐篷,用柱子支撑着,帐篷下面坐着一个巨人,正在晒太阳。他一看见小马驹驮着佩罗尼克和那位女士,便抬起头,叫了起来,声音像打雷一样: “啊呀,骑着我那匹十三个月大小马驹的,肯定是那个小傻瓜。” “最伟大的魔法师,您说得对。”佩罗尼克回答说。 “你是怎么抓住它的?”巨人问。 “我学了您哥哥在森林边上念过的咒语,”傻子回答,“我念道—— 小马,自由自在地奔跑觅食。 小马,飞快地奔跑,直到我们相遇。 然后它就出现了。” “那么说你认识我哥哥了?”巨人问,“告诉我他派你来干吗?” “给您带来他刚刚从摩尔人那里得到的两件礼物,”佩罗尼克回答,“快乐之果和顺从之女。您吃了这苹果,您就不会再想要别的东西,您要是让这个女人做用人,就不会想要别的女佣。” “好吧,把苹果给我,让这个女人下马来。”罗杰尔答道。傻子听从了命令,巨人刚刚咬了一口苹果,就踉跄起来,当瘟神那长长的黄手指碰到他时,他便倒地死去。 佩罗尼克把魔法师留在原地,拿着那朵会笑的花,走进了宫殿。他打开了五十道门,最后他来到一段长长的台阶前,似乎要通往地心似的。下了台阶,他来到一道既没有门闩也没有锁的门前。他举起会笑的花,门慢慢地开了,露出一个深深的洞穴,被金碗和钻石长矛映照得有如白昼。傻子冲上前,用碗上的链子把金碗挂在脖子上,再用手抓住长矛。他刚这样做,脚下的地面就晃动起来,在一阵可怕的隆隆声中,宫殿消失了,佩罗尼克发现自己正站在放牧的森林边上。 夜幕就要降临了,佩罗尼克却并没有想到要回到农舍去,而是踏上通往布列塔尼公爵的宫殿的路。当他经过云拿斯镇时,他走进了一家裁缝店,用他在科格拉斯堡的走廊里捡到的一把金币,买了一件漂亮的棕色天鹅绒服装和一匹白马。就这样,他朝着南特城走去,走向当时正受到法国人围攻的那座城市。 离城不远,佩罗尼克停下了脚步,四下张望,只见周围数英里内,到处都光秃秃的,原来敌人把每一棵树、每一棵庄稼都砍倒了。佩罗尼克尽管是傻子,但是却也明白城里的人正在挨饿。正在他惊恐地张望时,城墙上出现了一个号兵,在吹了一通号后,宣布:任何人要是能够把法国人赶走,公爵就让他做自己的继承人。 号兵在四面城墙上都吹响了号,等到他吹最后一次时,佩罗尼克骑马尽量靠近,做出了回应。 “你不用再吹了,”他说道,“我将打败敌人,解放这座城市。”他转向一个正在挥舞着刀冲过来的士兵,用那支拥有魔力的钻石长矛一刺,士兵当场倒地而亡。跟在后面的士兵大惊失色,一动也不敢动。他们的战士的盔甲从前无人能够刺穿,这一点他们敢肯定,但是他却死了,好似被一枪穿心似的。他们还没从震惊中醒过来,只听佩罗尼克大吼一声: “你们都看到了我的敌人的下场,现在再看看我能为朋友做些什么。”他弯下腰,把金碗碰到那个士兵的嘴,只见士兵又像往常一样,生机勃勃地坐了起来。然后他打马跃过壕沟,发现门已打开,放他进城,于是他便进了城门。 这样的奇迹很快就传遍了全城,让卫戍军精神为之一振,宣称愿意在这个陌生的年轻人的指挥下战斗。金碗让布列塔尼人死而复生,于是佩罗尼克就组织起一支大军,将法国人赶跑,实现了他解放这座城市的诺言。 说到金碗和钻石长矛,谁都不知道哪里去了,有人说布里亚克巫师又把它们偷走了,任何人要想拥有它们,就必须像佩罗尼克那样去寻找。
科格拉斯堡(一)_3000字
佩罗尼克是个可怜的傻子,要不是村里人好心,只要他愿意讨要时,就送给他吃的,他早就饿死了。说到床,到了晚上瞌睡时,他就会找个草堆,像蜥蜴一样掏个洞,钻进去。他尽管傻,却成天乐呵呵的,不论谁给点吃的给他,他都会千恩万谢,有时候他还会暂时驻足,给他们唱歌。佩罗尼克将云雀模仿得惟妙惟肖,人们根本分不清哪个是他的声音,哪个是鸟儿的声音。 一天,他在森林里转悠了好几个小时,等到黄昏临近时,他突然感到饿了。碰巧,那里的树木比较稀疏,他可以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小农舍。佩罗尼克径直朝农舍走去,发现农夫的妻子正站在门口,手里捧着只大碗,孩子们正在吃碗里的晚饭。 “我饿了,你能给我点吃的吗?”男孩问。 “你要是能找到什么,随便你吃。”她回答说。的确,每个人的勺子舀过之后,碗里已经没剩多少了。佩罗尼克把剩饭吃了,吃得很香,觉得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可怜的小傻瓜,”农妇低声说,“他根本不晓得自己在说些什么。我来给他切一块新面包。”她切了一块面包,佩罗尼克吃得干干净净,称只有牧师的面包师才能烤出这样的面包。这话让农夫的妻子听了很高兴,她又给了些黄油涂在面包上。就在佩罗尼克坐在门槛上吃面包时,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骑马走上前来。 “你能告诉我到科格拉斯堡怎么走吗?”骑士问道。 “到科格拉斯堡?您真的想到科格拉斯堡去?”农妇的脸变得刷白,惊叫道。 “没错,我从很远的地方来,骑了三个月的马,才来到这里。” “您为什么要到科格拉斯堡去啊?”她问。 “我正在寻找堡里的金碗和钻石长矛。”他回答说。这时佩罗尼克抬眼望了望。 “金碗和钻石长矛都是很贵重的东西。”佩罗尼克突然插嘴说。 “比这世上的所有王冠还要珍贵,”陌生人回答,“金碗不仅会给你提供你做梦也想不到的食物,而且如果用金碗喝水的话,再危险的病也能治好,如果金碗碰到死人的嘴,可以让死人复活。说到钻石长矛,它可以刺穿任何石头或金属。” “这些宝贝都是谁的?”佩罗尼克吃惊地问。 “都是城堡里一个名叫罗杰尔的魔法师的,”农妇答道,“每天他会骑马从这里经过,后边跟着一匹13个月大的小马。他总是带着长矛,谁都不敢攻击他。” “的确如此,”骑士说道,“不过他被施了魔法,在科格拉斯堡不能使用这两件宝贝。他一进入城堡,金碗和长矛就会被送进一个黑暗的地窖里,地窖只有一把钥匙可以打开。我想到那里去斗一斗那个魔法师。” “您永远也打不过他的,骑士大人。”农妇摇摇头说,“一百多个骑士曾从这所房子前经过,都抱着同样的目的,但是却没有一个能回头。” “我晓得,好心的女士,”骑士回答,“他们都不像我这样得到了隐士布拉维特的指教。” “隐士怎么对你说的?”佩罗尼克问。 “他说必须穿过一座林子,里面怪事连连,为的是吓唬我,让我迷路。之前的人都迷了路,不知身处何地,从而因为寒冷、饥饿或者疲劳而丧命。” “是吗?假如你穿过树林呢?”傻瓜问道。 “要是穿过森林,”骑士说,“我会遇到一种精灵。精灵有一根火针,碰到什么都会把它烧成灰。这个小矮人守护着一棵苹果树,我得从树上摘一个苹果。” “然后呢?”佩罗尼克问。 “我得找到会笑的花,这朵花受到一只狮子的保护,狮子的鬣全是毒蛇。我必须采到那朵花,然后找到龙湖,和手持铁球的黑人打斗。黑人的铁球百发百中,击中目标后又飞回主人手中。再后我将进入欢乐之谷,这里是克服了其他障碍之人的埋骨之地。要是能通过这个山谷,就会来到一条河边。这条河只有一个渡口,那里坐着一个黑衣女人。她将坐在我身后,与我合乘一匹马,告诉我接下来做什么。” 他停了下来,农妇摇摇头。“您永远也做不到这一切。”她说道。他却让她别忘了这些都是男人要做的事,然后顺着她指明的道路拍马而去。 农夫的妻子叹了口气,又给了佩罗尼克些吃的,然后和他道晚安。小傻瓜站起身,正要打开通往林子的大门,这时候农夫走上前来。“我需要个男孩给我放牛,”他突然说道,“原来那个逃跑了。你愿意留下来放牛吗?”佩罗尼克同意留下来。日出时,他把牛群小心地聚拢起来,把它们赶到森林边上丰茂的草地上,自己则砍了一根榛树棍,用来管束牛群。 他的任务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容易,牛群老是想往森林里跑,他刚把一头赶回来,另一头又跑了。有一头淘气的黑牛给他惹的麻烦尤其多,为了追它,佩罗尼克跑进了森林。就在这时,他听到了马蹄声,透过树叶,他看见了巨人罗杰尔正骑在马上,小马驹在后面跑着。巨人用链子把金碗挂在脖子上,手里紧握着钻石长矛,长矛像火一样闪耀。然而罗杰尔刚刚从视线里消失,小傻瓜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 同样的事发生了很多次,后来佩罗尼克已经习惯了,根本不再躲避。每一次看到魔法师,佩罗尼克想拥有金碗和长矛的欲望就强上一分。 一天傍晚,佩罗尼克正独自坐在森林的边上,这时一个白胡子的人来到他的身旁。“你想打听到科格拉斯堡的路?”小傻瓜问,这个人却回答:“我熟悉得很。” “你到过那里而魔法师却没把你杀死?”佩罗尼克叫了起来。 “噢!他不用怕我,”白胡子回答,“我是罗杰尔的哥哥,布里亚克巫师。每次我想见他时,我总是走这条路,甚至连我在穿过魔幻森林时,也会迷路,所以我就把这匹小马召唤出来带路。”他一边说,一边弯下腰,在地上踩出三个圆圈,用很低的声音念了佩罗尼克听不见的咒语。然后他又大声地说: 小马,自由自在地奔跑觅食。 小马,飞快地奔跑,直到我们相遇。 刹那间,小马出现了,跑着,跳着奔向巫师。巫师将笼头系在小马脖子上,然后跳上马背。 回到农舍后,佩罗尼克对这件事什么也没说,不过他却很清楚,要想到科格拉斯堡去,他首先必须抓住这匹识途小马。不幸的是他没听见巫师念的咒语,另外他也画不了三个圆圈,因此他要想把小马召唤出来,就必须想出别的办法来。 一整天,他一边放牧,一边使劲想如何才能把小马召唤出来。于是等到夜深人静,大家都睡熟后,他开始进行准备。想起巫师的所作所为,他修好挂在马厩一个角落里的旧笼头,搓了一根麻绳用来拴住马腿,织了一张用来捕鸟的网。然后他用一些布头粗粗地缝成一个口袋,里面装上胶水和云雀的羽毛,一串珠子,一只接骨木哨子,一片抹上咸猪油的面包。然后他来到罗杰尔、母马和小马常走的道路,把面包揉成屑,撒在路的一边。 罗杰尔一行准时出现了,佩罗尼克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焦急地观察着。母马和骑手都安全通过,拐过弯就不见了,而低着头小跑的小马却闻到了面包味,开始贪婪地舔食起来。小家伙专心致志地四下嗅着,想再吃几粒面包屑,压根就没听到佩罗尼克爬过来,直到脖子上系上了笼头,腿被绳子拴住,然后有个人骑到了自己的背上。 小马飞快地跑进森林里最荒野的一块地方,骑在马背上的人看见眼前奇怪的景色,浑身发抖。有时候前面的大地仿佛裂开一般,他看到了一个无底的深坑;有时候树木喷发出火焰,他发现自己身处火焰之中;过河的时候,河水常常涌起,要把他冲走;到了一座山脚下,巨大的石块冲着他滚过来,好像要把他和小马压碎似的。他把针织的帽子往下拉,盖住眼睛,听凭小马带他走上那条正确的路线。 终于,森林被留在了后面,他们来到了一片广袤的平原,这里的风清新而又强烈。小傻瓜大着胆子向外张望,发现除了骷髅人及其身旁的骷髅马让他直打寒战外,魔法似乎已经结束了。啊,远处那些灰不溜秋的东西又是什么?难道是狼群? 平原尽管看上去很大,不过他们没多久就穿过了平原,很快小马跑进了一座阴凉的公园,园里只有一棵苹果树,果实压弯了枝条。小精灵考利干手持让一切化成灰的火焰剑,正守卫在苹果树前面。看到佩罗尼克,他发出一声尖叫,举起了剑,男孩面不改色,只是把帽子向上推一推,不过他也小心地保持着距离。 “别吃惊,我的王子,”佩罗尼克说道,“我只是路过这里到科格拉斯堡去,伟大的罗杰尔请我去商量事情。” “请你去!”小矮人重复道,“那么您是谁?” “你知道的,我是他雇佣的新仆人。”佩罗尼克回答。 “我压根就不知道,”考利干气鼓鼓地说,“我认为你可能是个强盗。” “我真遗憾,”佩罗尼克回答,“不过我自称用人也许错了。我本是个捕鸟的人。魔法师阁下正等着我呢,他把小马都借给了我,就是让我能快点到达城堡。” 听到这些话,考利干第一次把目光投向了小马,他晓得小马是魔法师的,便开始想男孩说的是真话。打量了马匹后,他又打量起骑手来。骑手的神态是那么无辜,实际上是那么空洞,看上去根本不可能编造故事。尽管如此,小矮人仍然不敢确定,便问魔法师要捕鸟人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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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格拉斯堡(一)_3000字佩罗尼克是个可怜的傻子,要不是村里人好心,只要他愿意讨要时,就送给他吃的,他早就饿死了。说到床,到了晚上瞌睡时,他就会找个草堆,像蜥蜴一样掏个洞,钻进去。他尽管傻,却成天乐呵呵的,不论谁给点吃的给他,他都会千恩万谢,有时候他还会暂时驻足,给他们唱歌。佩罗尼克将云雀模仿得惟妙惟肖,人们根本分不清哪个是他的声音,哪个是鸟儿的声音。 一天,他在森林里转悠了好几个小时,等到黄昏临近时,他突然感到饿了。碰巧,那里的树木比较稀疏,他可以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小农舍。佩罗尼克径直朝农舍走去,发现农夫的妻子正站在门口,手里捧着只大碗,孩子们正在吃碗里的晚饭。 “我饿了,你能给我点吃的吗?”男孩问。 “你要是能找到什么,随便你吃。”她回答说。的确,每个人的勺子舀过之后,碗里已经没剩多少了。佩罗尼克把剩饭吃了,吃得很香,觉得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可怜的小傻瓜,”农妇低声说,“他根本不晓得自己在说些什么。我来给他切一块新面包。”她切了一块面包,佩罗尼克吃得干干净净,称只有牧师的面包师才能烤出这样的面包。这话让农夫的妻子听了很高兴,她又给了些黄油涂在面包上。就在佩罗尼克坐在门槛上吃面包时,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骑马走上前来。 “你能告诉我到科格拉斯堡怎么走吗?”骑士问道。 “到科格拉斯堡?您真的想到科格拉斯堡去?”农妇的脸变得刷白,惊叫道。 “没错,我从很远的地方来,骑了三个月的马,才来到这里。” “您为什么要到科格拉斯堡去啊?”她问。 “我正在寻找堡里的金碗和钻石长矛。”他回答说。这时佩罗尼克抬眼望了望。 “金碗和钻石长矛都是很贵重的东西。”佩罗尼克突然插嘴说。 “比这世上的所有王冠还要珍贵,”陌生人回答,“金碗不仅会给你提供你做梦也想不到的食物,而且如果用金碗喝水的话,再危险的病也能治好,如果金碗碰到死人的嘴,可以让死人复活。说到钻石长矛,它可以刺穿任何石头或金属。” “这些宝贝都是谁的?”佩罗尼克吃惊地问。 “都是城堡里一个名叫罗杰尔的魔法师的,”农妇答道,“每天他会骑马从这里经过,后边跟着一匹13个月大的小马。他总是带着长矛,谁都不敢攻击他。” “的确如此,”骑士说道,“不过他被施了魔法,在科格拉斯堡不能使用这两件宝贝。他一进入城堡,金碗和长矛就会被送进一个黑暗的地窖里,地窖只有一把钥匙可以打开。我想到那里去斗一斗那个魔法师。” “您永远也打不过他的,骑士大人。”农妇摇摇头说,“一百多个骑士曾从这所房子前经过,都抱着同样的目的,但是却没有一个能回头。” “我晓得,好心的女士,”骑士回答,“他们都不像我这样得到了隐士布拉维特的指教。” “隐士怎么对你说的?”佩罗尼克问。 “他说必须穿过一座林子,里面怪事连连,为的是吓唬我,让我迷路。之前的人都迷了路,不知身处何地,从而因为寒冷、饥饿或者疲劳而丧命。” “是吗?假如你穿过树林呢?”傻瓜问道。 “要是穿过森林,”骑士说,“我会遇到一种精灵。精灵有一根火针,碰到什么都会把它烧成灰。这个小矮人守护着一棵苹果树,我得从树上摘一个苹果。” “然后呢?”佩罗尼克问。 “我得找到会笑的花,这朵花受到一只狮子的保护,狮子的鬣全是毒蛇。我必须采到那朵花,然后找到龙湖,和手持铁球的黑人打斗。黑人的铁球百发百中,击中目标后又飞回主人手中。再后我将进入欢乐之谷,这里是克服了其他障碍之人的埋骨之地。要是能通过这个山谷,就会来到一条河边。这条河只有一个渡口,那里坐着一个黑衣女人。她将坐在我身后,与我合乘一匹马,告诉我接下来做什么。” 他停了下来,农妇摇摇头。“您永远也做不到这一切。”她说道。他却让她别忘了这些都是男人要做的事,然后顺着她指明的道路拍马而去。 农夫的妻子叹了口气,又给了佩罗尼克些吃的,然后和他道晚安。小傻瓜站起身,正要打开通往林子的大门,这时候农夫走上前来。“我需要个男孩给我放牛,”他突然说道,“原来那个逃跑了。你愿意留下来放牛吗?”佩罗尼克同意留下来。日出时,他把牛群小心地聚拢起来,把它们赶到森林边上丰茂的草地上,自己则砍了一根榛树棍,用来管束牛群。 他的任务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容易,牛群老是想往森林里跑,他刚把一头赶回来,另一头又跑了。有一头淘气的黑牛给他惹的麻烦尤其多,为了追它,佩罗尼克跑进了森林。就在这时,他听到了马蹄声,透过树叶,他看见了巨人罗杰尔正骑在马上,小马驹在后面跑着。巨人用链子把金碗挂在脖子上,手里紧握着钻石长矛,长矛像火一样闪耀。然而罗杰尔刚刚从视线里消失,小傻瓜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 同样的事发生了很多次,后来佩罗尼克已经习惯了,根本不再躲避。每一次看到魔法师,佩罗尼克想拥有金碗和长矛的欲望就强上一分。 一天傍晚,佩罗尼克正独自坐在森林的边上,这时一个白胡子的人来到他的身旁。“你想打听到科格拉斯堡的路?”小傻瓜问,这个人却回答:“我熟悉得很。” “你到过那里而魔法师却没把你杀死?”佩罗尼克叫了起来。 “噢!他不用怕我,”白胡子回答,“我是罗杰尔的哥哥,布里亚克巫师。每次我想见他时,我总是走这条路,甚至连我在穿过魔幻森林时,也会迷路,所以我就把这匹小马召唤出来带路。”他一边说,一边弯下腰,在地上踩出三个圆圈,用很低的声音念了佩罗尼克听不见的咒语。然后他又大声地说: 小马,自由自在地奔跑觅食。 小马,飞快地奔跑,直到我们相遇。 刹那间,小马出现了,跑着,跳着奔向巫师。巫师将笼头系在小马脖子上,然后跳上马背。 回到农舍后,佩罗尼克对这件事什么也没说,不过他却很清楚,要想到科格拉斯堡去,他首先必须抓住这匹识途小马。不幸的是他没听见巫师念的咒语,另外他也画不了三个圆圈,因此他要想把小马召唤出来,就必须想出别的办法来。 一整天,他一边放牧,一边使劲想如何才能把小马召唤出来。于是等到夜深人静,大家都睡熟后,他开始进行准备。想起巫师的所作所为,他修好挂在马厩一个角落里的旧笼头,搓了一根麻绳用来拴住马腿,织了一张用来捕鸟的网。然后他用一些布头粗粗地缝成一个口袋,里面装上胶水和云雀的羽毛,一串珠子,一只接骨木哨子,一片抹上咸猪油的面包。然后他来到罗杰尔、母马和小马常走的道路,把面包揉成屑,撒在路的一边。 罗杰尔一行准时出现了,佩罗尼克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焦急地观察着。母马和骑手都安全通过,拐过弯就不见了,而低着头小跑的小马却闻到了面包味,开始贪婪地舔食起来。小家伙专心致志地四下嗅着,想再吃几粒面包屑,压根就没听到佩罗尼克爬过来,直到脖子上系上了笼头,腿被绳子拴住,然后有个人骑到了自己的背上。 小马飞快地跑进森林里最荒野的一块地方,骑在马背上的人看见眼前奇怪的景色,浑身发抖。有时候前面的大地仿佛裂开一般,他看到了一个无底的深坑;有时候树木喷发出火焰,他发现自己身处火焰之中;过河的时候,河水常常涌起,要把他冲走;到了一座山脚下,巨大的石块冲着他滚过来,好像要把他和小马压碎似的。他把针织的帽子往下拉,盖住眼睛,听凭小马带他走上那条正确的路线。 终于,森林被留在了后面,他们来到了一片广袤的平原,这里的风清新而又强烈。小傻瓜大着胆子向外张望,发现除了骷髅人及其身旁的骷髅马让他直打寒战外,魔法似乎已经结束了。啊,远处那些灰不溜秋的东西又是什么?难道是狼群? 平原尽管看上去很大,不过他们没多久就穿过了平原,很快小马跑进了一座阴凉的公园,园里只有一棵苹果树,果实压弯了枝条。小精灵考利干手持让一切化成灰的火焰剑,正守卫在苹果树前面。看到佩罗尼克,他发出一声尖叫,举起了剑,男孩面不改色,只是把帽子向上推一推,不过他也小心地保持着距离。 “别吃惊,我的王子,”佩罗尼克说道,“我只是路过这里到科格拉斯堡去,伟大的罗杰尔请我去商量事情。” “请你去!”小矮人重复道,“那么您是谁?” “你知道的,我是他雇佣的新仆人。”佩罗尼克回答。 “我压根就不知道,”考利干气鼓鼓地说,“我认为你可能是个强盗。” “我真遗憾,”佩罗尼克回答,“不过我自称用人也许错了。我本是个捕鸟的人。魔法师阁下正等着我呢,他把小马都借给了我,就是让我能快点到达城堡。” 听到这些话,考利干第一次把目光投向了小马,他晓得小马是魔法师的,便开始想男孩说的是真话。打量了马匹后,他又打量起骑手来。骑手的神态是那么无辜,实际上是那么空洞,看上去根本不可能编造故事。尽管如此,小矮人仍然不敢确定,便问魔法师要捕鸟人干什么。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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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夫人(二)_3000字伯爵夫人很高兴见到他。她仔细打量一下欧文,说道:“鲁内德,这位骑士怎么不风尘仆仆的?” “那又有什么不好,夫人?”鲁内德回答。 “我听说就是此人让我的夫君丧了命。”伯爵夫人说。 “他要是不比您夫君强,”姑娘回答,“能要得了他的命吗?这件事,以及过去的一切,都无法补救。” “你们两个都离开,”伯爵夫人说,“我要听听大家的意见。” 于是他们两个离开。 第二天早晨,伯爵夫人在院子里召集臣民,告诉他们自己的丈夫已经去世,如今没有人来保卫她的土地。 “你们进行选择吧,”她说,“要么让你们当中某个人娶我为妻,要么让我自择新夫君,这样我的土地就不会没有主人。” 听了她的话,城里的大人物们找了个角落,进行商议,过了一会儿,领头的走上前来说已经做出决定:为了大家的和平和安全,最好是她自己挑选丈夫。这样,欧文被叫到她面前,非常高兴得到她的允婚。他们于是结了婚,领地上的人都向他效忠。 从那天起,欧文就像前任伯爵那样,开始守卫那眼泉,每一位路过的骑士都被他打败,得到的赎金被分给手下的众男爵。就这样,一晃三年过去了,欧文成为世上最受爱戴的人。 三年结束时,骑士瓜却美恰巧和亚瑟在一起,发现国王很伤心。 “大王,发生了什么事?”他问道。 “哦,瓜却美呀,我是因为欧文而伤心。我已经三年没见到他了,要是第四年还不回来,我就活不下去了。我敢肯定是克劳尔德洛的儿子基农的故事让我失去了他。要是他死了,我会亲自带着部下去为他报仇,要是他被关了起来,就去把他释放,要是他还活着,就把他带回来。” 于是亚瑟让基农作向导,带着三千名部下去寻找欧文。等亚瑟到了城堡,年轻人还在相同地方射箭,身旁还是站着穿黄衣服的人。此人一看到亚瑟,立刻向亚瑟打招呼,邀请他进城堡。他们一起走进城堡。城堡那么大,国王的三千人进去后,和进入二十人没有多大区别。 日出时,亚瑟离开城堡,让基农作向导,先找到黑人,然后来到森林覆盖的山顶,那里有那眼泉、银碗和树。 “大王,”凯说道,“让我来把泉水浇到石板上,接受可能出现的第一次冒险。” “你浇吧。”亚瑟回答。凯于是浇了水。 立刻,一切就像之前发生的一样:响雷和冰雹把亚瑟的手下杀死了一大批,然后是鸟儿唱歌,黑骑士出现。凯迎上去,打斗起来,最后被打败。然后黑骑士骑马离开,亚瑟和手下在原地宿营。 早晨,凯请求再和黑骑士斗一斗,争取打败他,亚瑟同意了。然而他又一次被打下马来,黑骑士的长枪刺穿了他的头盔,刺破皮肤,甚至伤及骨头。他灰溜溜地回到了营地。 此后,除了亚瑟本人和瓜却美,每一位骑士都战斗过了,谁都没有取胜。 “噢,让我和他打吧。”瓜却美看见亚瑟拿起武器,忙叫道。 “好吧,去和他打吧。”亚瑟回答。瓜却美在自己和战马身上披上罩袍,这样谁都认不出他来。他们打了一整天,谁也不能把对方打下马。第二天也是如此。第三天,战斗更加激烈,两人同时掉下马来,进行步战。最后,黑骑士在对手头上猛击一记,把他的头盔打落下来。 “我不知道是你,瓜却美,”黑骑士说道,“把我的剑和武器拿去吧。” “不,”瓜却美回答,“欧文,是你赢了,把我的剑拿去吧。”欧文不愿意拿。 “把你们的剑都给我,”亚瑟从背后说,“你们谁都没有打败对方。”欧文转过身,搂住亚瑟的脖子。 第二天,亚瑟下令让手下人回到来时的地方,不过欧文却阻止了他。 “大王,”他说道,“在我离开您的这三年期间,我一直在为您准备一场盛宴,因为我知道您一定会来找我的。您和部下就稍稍为我逗留些时间吧。” 于是他们来到泉伯爵夫人的城堡,休整、吃喝了三个月。分手时,亚瑟请求伯爵夫人让欧文跟他一起回不列颠住三个月。尽管很心疼,但是她还是答应了。欧文非常高兴又能和老伙伴们相聚,三年而不是三个月就像梦一般过去了。 一天,欧文正坐在乌斯克河畔的卡尔雷欧堡里吃着肉,这时一位姑娘骑马进了大厅,径直来到他面前,弯下腰,从他的手上取下戒指。 “对待叛徒和无信之人就应该这样。”她说道,拨转马头,跑出了大厅。 听到她的话,欧文想起了忘记了的往事,既伤心,又羞愧。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准备出发。黎明时,他出发了。他心情沉重,因此没有回城堡,而走进了荒山野岭,直到他的身体变得又瘦又弱,头发长得老长。野兽成了他的朋友,他就睡在野兽身边。终于,他想再重回人间,便下山来到一个山谷,在寡居的伯爵夫人土地上的一个湖边睡着了。 这时候恰巧是伯爵夫人带着一群丫鬟散步的时候。当她们看见有个人躺在湖边时,吓得直往回缩,因为此人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她们都以为他死了。等到她们克服恐惧之后,便走近一点,摸了摸,发现他还活着。于是伯爵夫人赶紧回到城堡,拿来一瓶珍贵的药膏,交给一个丫鬟。 “把在远处吃草的那匹马牵过来,”她命令,“再拿一套男装来,放在这个人的身旁,把这种药膏涂在他的心脏旁边。他要是还有命,这样就能把他救回来。他要是能动弹了,你就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看看他做些什么。” 丫鬟拿了瓶子,遵照女主人吩咐的做了。一会儿,这个人的手脚就动弹起来,然后慢慢地站起来。他一步一步往前挪,从马鞍山取下衣服,穿在身上,然后忍着痛苦爬上了马。等他骑上马后,丫鬟走上前来,招呼他。他看见她很高兴,询问眼前是谁的城堡。 “它是一个寡居的伯爵夫人的城堡,”丫鬟回答说,“丈夫给她留下了两块伯爵封地,不过她只剩下这座城堡了。有个年轻的伯爵因为她不肯嫁给他,把土地全都抢走了。” “真可怜。”欧文回答。他身体太虚,不宜多说话,便不再多说。丫鬟把他领进城堡,生了火,给他拿来吃的。他在城堡里待了三个月,受到精心照料,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英俊。 一天中午,欧文听见城堡外传来打斗的声音,便问丫鬟怎么回事。 “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伯爵,”她回答,“他带着一大帮人来抢女主人。” “请她借给我一匹马和一副盔甲。”欧文说。丫鬟告诉了女主人,伯爵夫人苦笑笑,说道:“好的,我会借给他的。尽管我不知道对他有什么用,我会借给他一匹他从未见过的马,还有盔甲和武器。也许他能防止马匹和武器落入我的敌人之手。” 马被牵了出来,欧文骑上马,后面跟着两个侍童。他们看见前面有一大帮子人在扎营。 “伯爵在哪里?”他问。侍童回答:“在队伍中,那里有四面军旗。” “在城堡门口等着我。”欧文说道。他向伯爵挑战,后者冲上前来。两人进行了一场恶斗,欧文打败了敌人,把敌人赶向城堡门,赶进大厅。 “瞧瞧您的药膏带来的报酬。”他一边让年轻的伯爵跪在伯爵夫人面前,发誓把他抢走的都还给她,一边说道。 完了之后,他就离开了,进入了沙漠。他在经过一片林子时,猛听见一声大吼。他拨开灌木丛,看见一个大土堆上,旁边是一块石头,那里有一只狮子。狮子每次想爬上土堆,石头上都会蹿出一条蛇,拦住它。欧文抽出宝剑,砍下了蛇头,继续上路。狮子跟了过来,在他身前身后戏耍,就好像是一只猎犬。狮子可比猎犬有用多了,每天晚上都会衔些木块回来生火,猎杀一头肥鹿做晚餐。 欧文升起火,将鹿剥了皮,烤一点鹿肉,剩下的都给狮子做晚餐。就在他等着把肉烤熟之时,他听见身边传来一声深深的叹息,便问: “你是谁?” “我是鲁内德。”洞里的声音回答说。洞口被灌木和绿色的爬藤挡住了,所以欧文没看见。 “你在这儿干什么?”他叫起来。 “我因为那个娶了伯爵夫人而又离开她的骑士,被关在了这个洞里。侍童们说骑士的坏话,我却说世上活着的人谁都比不上他,于是他们就把我拖到这儿,告诉我除非某一天之前,也就是明天,骑士把我从这里救出来,否则我就得丧命。他的名字叫欧文,是乌里安的儿子。可惜没有人为我送个信,告诉他我的处境,要不然我敢肯定他会来救我的。” 欧文没说话,给了姑娘一些肉,让她别泄气。然后他带着狮子,前往平原另一头的大城堡。用人们过来把他的马牵到马槽,狮子跟在后面,躺在稻草上。城堡里人人都好客而友善,但是却充满忧伤,仿佛死神要降临似的。最后,等到大家吃饱喝足了,欧文请伯爵告诉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天,”伯爵回答,“我的两个儿子在打猎时,被那边山上的一个妖怪抓住了。妖怪说我必须把女儿嫁给他,他才肯把我儿子给放了。” “这不会发生的,”欧文说,“那妖怪长得什么样?” “样子像人,个头却是个庞然大物。”伯爵回答,“我宁愿他把我儿子杀了,也不愿把女儿交出去。” 第二天一大早,城堡里的人被一阵吵闹惊醒,发现巨人带着两个小伙子过来。欧文迅速穿上盔甲,前去迎击巨人,狮子则紧跟在他身后。当这只巨兽发现巨人猛揍其主人时,便猛扑其喉咙,妖怪费了好大劲才把它赶开。 “要不是那只狮子,”巨人说道,“我不费力气就会打败你。”听到这话,欧文为不能用自己的剑打败巨人而感到羞愧,便把狮子关在城堡的一座塔里,然后回到战场。听声音,狮子知道战斗对欧文不利,因此它往上爬,一直爬到塔顶,那里有道门通往屋顶。它从塔上跳到墙上,又从墙上跳到地上,然后怒吼一声,扑到巨人身上,巨人在它的爪下丧命。 如今城堡的悲痛变成了欢乐,伯爵请求欧文暂时别离开,要为他举行宴会。欧文说他还有别的事,然后骑马回到鲁内德身边,狮子紧跟在身后。到了之后,他发现那里点着一堆大火,两个小伙子把鲁内德带出来,准备扔到火堆上。 “住手,”他冲过去,喊道,“她犯了什么错?” “她吹嘘说世上谁都比不上欧文,”他们回答,“我们把她关在一个洞里,讲好只有欧文才能救她。要是到了某一天,欧文没来救她,她就得送命。如今期限已经过去了,还不见欧文的影子。” “他的确是个好骑士,要是他晓得这个姑娘有危险,他早就来救她了,”欧文说,“求求你们,就让我来代替欧文吧。” “行啊。”他们回答,于是开始了战斗。 小伙子们打得很不错,给欧文施加了很大压力。狮子看到后,过来帮助主人。小伙子们却示意住手,说道:“老兄,讲好了我们只和您单独打斗。那只野兽比您还要难对付。” 于是欧文把狮子关进曾经关过姑娘的山洞,用石头把洞口给堵住。欧文还没有从和巨人的拼斗中缓过劲来,而伙子们又很善战,拼得比之前更猛。狮子见了,大吼一声,从石头后面冲出来,扑到两个人身上,把他们杀死。于是鲁内德终于得救了。 然后姑娘和欧文一起骑马回到了泉夫人的领地。欧文把夫人带到亚瑟的宫廷,在那里幸福地生活着,一直到老。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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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国(二)_3000字很快公主就乘着四匹马拉的马车赶来了。她问伙计,男主人是否已经醒过来,他却回答没有。“真是太糟糕了。”公主皱着眉头说,“看来一夜时间还不够他睡觉的。你告诉他如果明天不能准时来等我,他就永远也看不到我了!” 等女主人一走,金发伙计立刻把大头针从男主人的背后拔了出来。士兵一下子醒过来,他向伙计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她来过了吗?” “当然。”伙计说,“而且女主人还让我转达:如果明天早上九点你不准时等她的话,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听到这士兵觉得很内疚,可是他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就在她快要来时自己却昏睡了过去。于是他决定早早睡觉,这样第二天就可以及时起床了。他的确睡得很早。快到九点时士兵又来到花园等着公主。可恶的金发伙计又一直缠在他身边,很快他又瞅准机会,把大头针刺入士兵的背后——士兵又昏睡了过去。九点整公主乘着马车,赶来问那个伙计士兵是否已经醒了。他撒谎说:“还没呢!还在睡觉,他和昨天一样困。”“哦!哦!”公主惊呼道,“我真为他感到难过。难道昨晚他睡的时间不够吗?告诉他,他永远不会再看到我了;你将这把有我祝福的宝剑交给他。” 于是公主离开了。女主人刚走,金发伙计就把士兵身上的大头针拔了出来,士兵立即苏醒过来。他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她来过了吗?”伙计说当然来过,并且公主还留给了他一把宝剑。士兵愤怒地准备杀死金发伙计,却发现他早已不见了踪影。 现在真的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于是士兵来到人们熟睡的房间,在那儿他竟然发现了抛弃自己的两个战友。这时他记起公主曾经对他说过的:只需用木棒碰一碰他们,他们就会醒过来。所以他先用木棒唤醒了自己的战友——他们立刻站起来。在他们离开的时候,爱尔兰士兵还送给了他们许多金银珠宝。要想把那么多沉睡的人全都唤醒,士兵还真得花上很长时间。 然而公主离去的事整天萦绕在他心头。最后他终于决定出发,哪怕找遍世界也要打听到她的消息。于是士兵跨上马厩里最好的骏马出发了。整整三年,他穿过森林和荒野,却没有遇到一个人知道公主的下落。直到有一天他真的绝望了,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谁知他从剑鞘中拔出公主托金发伙计转交给他的宝剑时,发现剑上刻着什么。他仔细一看,原来上面写着:“你可以在蓝山国找到我!”这句话让士兵重新点燃了希望,他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心想一定有希望找到知道蓝山国的人。士兵漫无目标地找了很长时间,最后看到了远处的灯光。他朝灯光奔去。到了那儿,他发现光是从一间小屋里发出来的。屋里的老人听到马蹄声后,立刻出来看看是谁。发现有个骑马的陌生人,老人就问士兵为何到这里来,想到哪里去。 “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三百年了。”老人说,“除你之外,我还真没见到过其他人。” “我已经找了整整三年。”爱尔兰士兵解释,“可惜从来没有碰见知道蓝山国的人。” “进来吧,小伙子。”老人说,“今晚就住在我这里吧。我有一本书,是关于世界历史的。今天晚上就让我们翻翻,看能不能找到你说的蓝山国;如果真有这个地方,就一定可以找到。” 爱尔兰士兵留下来住了一宿,很快就天亮了。老人告诉他自己一夜没睡,但是翻遍了全书都没有找到关于蓝山国的只言片语。“不过,别灰心。”老人安慰他,“如果世界上真有这么一个地方,我的哥哥一定会知道。他住在离这儿九百英里远的地方。无论世界上发生什么事情,他都会了然于心的。”然而爱尔兰士兵叹息说,恐怕他不能再行那么远的路程了,因为自己的马儿早已精疲力竭。“那不要紧,年轻人。”老人说。“我的哨子能帮些忙。我只需吹两下,天黑前你就可以到我哥哥的住处了。” 于是老人吹起了哨子。爱尔兰士兵还没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来到了另一个老人的门前。这位老人也对他说自己已经三百年没有见过其他人了,还问他要到哪里去。 “我想找到一位能够告诉我蓝山国在哪里的人。”士兵回答。 “如果今夜你留下来住在这里就好了。”老人说。“我有本关于世界历史的书,只要真有那个地方,不用到天亮我就可以把它查出来。” 士兵留下来住了一晚,可是书中仍然没有找到关于蓝山国的只言片语。这时士兵情绪有些低落。于是老人安慰他说,自己有个住在九百英里外的哥哥,无所不知,士兵可以从他那里得到任何消息。“我会帮你的,年轻人。”老人说,“天黑前你就可以到他那里。”于是他也吹起了自己的哨子。果然爱尔兰士兵在天黑前就来到了他哥哥的住处。 老人看到士兵时也说自己已经三百年没有见到其他人了,因此非常惊讶还会有人来拜访他。 “年轻人,你要到哪里去啊?”他问。 “我想找人问问如何去蓝山国。”爱尔兰士兵回答。 “蓝山国?”老人问。 “对呀。”士兵应着。 “虽然我没有听说过这个地名,不过如果真有这个地方,我一定可以把它找出来。作为全世界鸟儿的主人,只要我吹响哨子所有的鸟都会飞到这里来。这样我就可以一只一只问它们从哪里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查出蓝山国在哪里了。” 于是老人吹响了哨子。全世界的鸟儿立刻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老人一只一只地询问它们从哪里来,可是没有一只鸟是来自蓝山国的。直到他几乎问完了所有的鸟儿,才发现漏掉了一只巨鹰。他还以为它不会来了呢。很快老人就看到天空中有个黑点向他飞过来,越飞越近,越近越黑。等到它落下来,士兵才看清楚原来它是一只巨鹰。老人等它站稳后,便责问它为何耽搁了这么长时间。 “我是迫不得已的。”它解释说,“今天我比其他伙伴们多飞了二十分钟的路程。” “那么你是从哪里飞过来的呢?”老人问它。 “从蓝山国。”巨鹰回答。 “真的!那么那里的人们在做什么呢?”老人接着问。 “他们今天正在为蓝山国公主的婚礼做准备呢!”巨鹰描述说,“整整三年她一直都拒绝任何人的提亲。直到今天她放弃了希望,不再认为把她从咒语中解救出来的士兵还会来找她。现在她不能再拖延时间了,因为她向父王许诺三年后就会出嫁。” 爱尔兰士兵终于知道,公主是为了自己才苦苦等了那么长时间,但这也于事无补,要知道他这一生都没希望赶到蓝山国了。老人发觉士兵很忧伤,就问巨鹰怎样才肯背士兵飞到蓝山国去。 “我希望得到六十头牛。”巨鹰说,“必须把它们杀死分成四份。每次我转过头去,他就要扔一份到我的嘴中。” 爱尔兰士兵和老人一听到巨鹰的要求,立刻行动出去狩猎,终于赶在天黑之前,他们打来了六十头野牛。然后他们按照巨鹰的要求把牛肉分成四份,接着老人让巨鹰落下来,以便把牛肉放在它背上。当然他们首先要找来一个十四级的梯子,这样才能爬到巨鹰背上。随后老人叫士兵爬到巨鹰背上,让他记住每次巨鹰回头时一定要把牛肉扔到它嘴中。看到士兵坐到了鹰的背上,老人便命令巨鹰出发。巨鹰立即飞向空中,每次它转过头时士兵都要准确地把一份牛肉扔到它嘴里。 谁知就在他们快要接近蓝山国边境的时候,牛肉吃完了。这样一来,巨鹰翻了一个跟斗,把士兵摔到海里。幸运的是他正好落在王宫前的海湾里,而且双脚刚好能触到地,于是他很顺利地上了岸。 他来到城堡,发现所有街道都闪耀着彩灯——公主的婚礼就要开始了。他连忙跑进所见到的第一座房子里,而这碰巧就是国王的养鸡妇住的地方。于是他问她究竟为何整个城堡如此热闹。 “公主就要违心地嫁给别人了。她每天都在期盼着为她解除咒语的士兵能够回来。” “给你一枚金币。”士兵说。“走,快带我去见她。” 老妇人带着士兵,很快就找到了公主。她立刻认出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士兵,于是他们举行了长达一年的盛大婚礼。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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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环王子(二)_3000字接着他们开始各自剥下野牛皮。不过等到斯纳缇剥完大野牛皮时,指环王子却只剥了一半。他们干完的时候,夜色也渐渐暗下来。王子觉得扛着这些牛角和两张牛皮有失自己的身份。于是斯纳缇让他把东西全放到自己背上,由它驮到王宫的城门前。 王子当然很乐意,他把所有东西都放到了大狗身上,而自己却摇摇晃晃地拎着那张小牛皮,其他东西都放在大狗背上。到了城门口,王子从大狗身上把一切东西都卸下来,然后前去拜见国王,并请求他一同来到城门下。接着王子就把牛角和牛皮都献给了国王。国王对他的勇敢行为惊讶不已,因为自己还从没遇到像他这样的勇士。国王对他所做的一切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于是国王视指环王子为自己的左右手,其他人也非常尊重他,拥立他为伟大的英雄。而倒霉的瑞德再也不能找岔子说他坏话了。不过他变得更加妒忌,决心一定要干掉指环王子。有一天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坏主意,他又来到国王面前声称有事禀报。 “又是什么馊主意?”国王问道。 瑞德回答说,自己刚刚想起了国王陛下一年前丢掉的金斗篷、金棋盘和闪光的金币。 “别让我想起那事了!”国王说。 瑞德可不管,他接着说既然指环王子无所不能,何不让他去寻找那三件宝物,并且在圣诞节之前他就必须带回这些宝物。作为奖赏,国王陛下可以许诺将公主嫁给他。 国王觉得这件事完全不适合让指环王子去做——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些宝物在哪里。可是瑞德却假装丝毫没有听到国王的解释,死皮赖脸地说个不停,最后国王只好又听从了他。于是在圣诞节来临的一个月前的某一天,国王希望指环王子能够再为自己做一件事情。 “请吩咐吧。”指环王子回答。 “希望你能够找回我的金斗篷、金棋盘和闪光的金币。这三件宝物全是一年前被盗的。如果你真能在圣诞节之前带回它们,我愿意把女儿嫁给你。” “那么,国王陛下,请问我该到哪里去找它们呢?”指环王子问道。 “这就要靠你自己了。”国王回答。“事实上我也不知道。” 指环王子一声不吭地离开了王宫,心里知道自己遇上大麻烦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觉得这也是个赢得公主的好机会。斯纳缇注意到主人不知所措,于是它劝主人不必因国王的命令而沮丧;不过他必须按照它的建议行事,否则就会遇上大麻烦的。 在他告别国王,准备出发寻找宝物的时候,斯纳缇告诉他:“现在你首先要做的就是跑遍整个街道,尽可能收集到所有的盐。”王子按照大狗的吩咐弄来所有的盐——多得他几乎都拿不动了。于是斯纳缇说:“把它们放到我的背上吧。”王子赶紧照做。然后王子跟在大狗后面出发了,直到他们来到一个陡峭的悬崖。 “我们必须从这儿爬上去。”斯纳缇说。 “这可不是在做游戏啊!”王子张大了嘴巴。 “紧紧抓住我的尾巴。”斯纳缇喊道,它就这样把王子拉到了最下面的一层。王子开始感到头晕目眩,但斯纳缇继续向第二层爬去。这一次我们的指环王子差点晕过去。等到斯纳缇终于爬上崖顶时,王子再也撑不住昏过去了。不过没多久当王子恢复知觉时,他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一个山洞。原来大狗已拖着他在平原上走了一段路程。这时已是圣诞夜了。他们走进山洞,发现上面有个窗户,透过窗户他们看到有四个巫婆靠着火堆在睡觉,火堆上挂着一口巨大的粥锅。 “现在你要把所有的盐都倒进粥锅里。”斯纳缇提示他。 指环王子照着做了。不久四个巫婆醒来,其中长相最可怕的老巫婆第一个来到锅边尝尝粥。 “这是怎么了?”她叫道。“粥怎么是咸的?我昨天明明用魔法从四个国家搞来了牛奶,现在居然是咸的,不过味道确实不错!” 其他人也都跑过来品尝,觉得粥的味道好极了。等到他们抢完粥后,老巫婆发觉自己渴得无法忍受,于是她就叫女儿赶快跑到附近的河里打些水来。 “我才不去呢!除非把闪光的金币给我。”她回答说。 “就算我渴死了,你也甭想得到它。”老巫婆说。 “那你就等死好了。”小巫婆说。 “好吧,给你。你这个臭丫头。”老巫婆愤愤地说。“赶快去,把水给我打来。” 小巫婆连忙抓住金币跑了出去。那块金币真是太耀眼了——整个平原上都闪烁着它的光芒。到了河边,她俯下身去喝了口水。于是王子和大狗从后面蹦出来,一下子把她推到了河里。 老巫婆越来越渴,埋怨自己的丫头一定拿着那枚金币到处乱跑了。于是她又命令儿子快出去为自己取些水来。 “我才不去呢!除非你把金斗篷给我。”他说。 “就算我渴死了,你也甭想得到它。”老巫婆说。 “那你就等死好了。”巫婆的儿子说。 “好吧,给你。你这个臭小子。”老巫婆愤愤地说道。“赶快去,赶紧把水给我打来。” 他披上金斗篷走出山洞时,发现自己根本无法适应它发出的耀眼金光。到了河边,他也像妹妹一样俯下身去喝水。就在这时,指环王子和斯纳缇一下子跳到他面前。他们取掉巫婆儿子身上的金斗篷,然后把他扔到了河里。 老巫婆再也忍不住口渴了,只好要求丈夫为她弄点水来。她生气了,说小家伙们一定是跑到哪里去玩了,就像她先前预料的那样;又说那些小家伙真是可恶。 “我才不去呢!除非你把金棋盘给我。”巫婆的丈夫说。 “就算我渴死了,你也甭想得到它。”老巫婆说。 “既然你这点儿面子都不给,那你就自己受着吧!”他回答。 “好吧,给你。你这个不要脸的老东西。”老巫婆愤愤说道。“赶快去,把水给我打来。” 巫婆丈夫拿着金棋盘,急忙跑到河边。正当他要低下头去喝水时,指环王子和斯纳缇冲到他身边,抢走了金棋盘并把他也扔到了河里。不过他俩再次爬上山洞时,发现巫婆的丈夫又跌跌撞撞地从河边赶回来了。于是斯纳缇立即向他扑过去,王子也赶上去帮忙。经过又一番苦斗,他俩再次制伏了他。接着他们跑到窗户边,发现老巫婆正朝着大门这边走过来。 “现在我们必须立刻冲进去,”斯纳缇说,“然后想办法制伏她。不然的话,她要是逃出去,我们可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她不但是有史以来最恶毒的巫婆,而且任何刀剑都伤不了她。所以我们必须用锅里滚烫的热粥泼到她身上,另一个人还要用烧红的烙铁刺中她。” 于是他们冲了进去。老巫婆一看到他们,就立刻问道:“王子殿下,既然你们已经来了。想必你们一定看见我的丈夫和孩子了吧?” 斯纳缇看出她企图偷袭他们,就从火堆里叼起一块烙铁,扑向老巫婆。而指环王子赶紧趁机端起沸腾的粥泼向她,最后他们终于把老巫婆杀死了。接着他们放火把老巫婆和巫婆的丈夫全都烧成灰烬。然后他们在山洞里找到了很多很多金银财宝。他们只把最值钱的财宝带到了悬崖那儿藏了起来,然后带着国王的三件宝物匆匆赶回王宫。终于在圣诞夜结束前,王子把三件宝物呈献给了国王。 国王真是欣喜若狂,看到指环王子如此聪明机智,无所不能,感到惊讶不已。于是国王比以前更加器重他,并且履行诺言把女儿许配给了他。整个圣诞节期间王宫里都在举行盛大宴会。指环王子礼貌地感谢国王,感谢这次宴会以及他的一切好意。大厅里宴会结束后,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可是,斯纳缇那天晚上却要求睡到王子的床上,而王子则应到大狗常睡的地方去过夜。指环王子没有拒绝它的要求,因为他觉得大狗应该得到更多的回报。于是斯纳缇爬到了王子的被窝里。谁知没多久,大狗又过来告诉指环王子他可以回到自己床上了。不过它告诫王子不要多管被窝里的东西。 现在看看我们倒霉的国师瑞德。他奔到大厅,向国王伸出掉了手的右胳膊,诉苦说现在可以看得出陛下未来的好女婿是什么样的人了,这一切全都是王子干的!国王听完,非常恼怒。他大声说自己将会查个水落石出。如果真是指环王子毫无理由地砍掉了国师的右手,一定会将他绞死;倘若事实不是如此,瑞德也免不了一死。 于是国王派人叫来了指环王子,并质问他为何对国师无理。多亏斯纳缇已经把夜里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王子。于是他请求国王能够和自己一起去看些东西。国王跟着王子来到他的寝室,居然在床上看到有只紧握利剑的手。 “昨夜就是这只手的主人持着利剑,钻进我的房间企图把我劈成两半。还好我及时防卫,不然早就没命了。” 国王说,既然王子是出于自卫而砍下瑞德的手,那就无可非议的了。瑞德那个家伙应该处死。于是倒霉的瑞德被绞死了,而指环王子和公主则举行了婚礼。 婚礼的第一天晚上,斯纳缇请求指环王子能让它睡在他俩的脚边。王子没有拒绝它。到了半夜,王子突然听到有人大声号叫,于是赶紧点亮灯。他发现脚边有一张丑陋的大狗皮,而床上则躺着一位英俊的王子。指环王子立即将狗皮点燃烧掉,然后摇醒床上昏迷不醒的王子。新郎就问他叫什么名字,谁知他说自己是一位国王的儿子,也叫做指环王子。小时候,他就没有了母后,父王却又娶了一个巫婆。狠毒的巫婆使用法术将他变成了狗。谁也无法破除这个咒语,除非遇上一位与他同名的王子,而且这位同名的王子必须允许他在自己婚礼的第一天晚上睡在新郎新娘脚边。他继续说:“狠毒的巫婆得知你和我同名时,就千方百计想要害死你。她还怕你帮我从这个咒语中解救出来。她就是你和侍从们一起追赶的雌鹿。她还变成在林中空地你遇到的那个有桶的老女人,还有那个我们一起在山洞里杀死的那个老巫婆。” 盛宴结束后,两个同名的王子在其他人的簇拥下,一起前往悬崖取回了所有财宝。指环王子将自己的妹妹茵吉伯格嫁给了他的同名王子,并且还把自己的王国托付给他。指环王子自己则留在了岳父的王国里。在老国王死后,他就继承了整个王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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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灰』(二)_3000字第二章育高“该死!”在偌大的育高中我竟然迷路了!都是苏瑜,说有什么事情,好像是关于她哥的,然后叫她自己一个人去找那叫凡什么的老师。我才第一天来到这个学校,我怎么知道那个凡老师是谁啊?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越往里走人就越少看起来就越是有身份的人。我干脆就不找了,看到学校里一棵只有花苞却没有盛开的桃树,小小地一跃,坐在较为空荡的一个树枝上,闭眼,休息。刚好,这里一个人都没。当苏瑾走到他的“地盘”便看到这个景象:一个身穿白色衣裙的女生坐在他的树上,闭着眼睛,浓密而又微卷的睫毛长度正适合,覆在她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这时她的眉毛微微皱了皱,红润的嘴扁了扁,似乎有什么透明的液体从那浓密的睫毛下划落,正滴在一朵尚未盛开的桃花上。然而,最令人惊讶的是当那滴泪低落在那花苞上时,那朵花竟然盛开了!苏瑾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看她的眼神黯了黯,随即脸上又泛出似笑非笑的表情,嘴唇微微勾了勾,有趣!就这样,苏瑾观察她观察了近一个多小时。当我醒来时才突然想到我竟然就这么睡着了?!我伸了个懒腰,才想到自己是在树上睡着的,该死的,来不及了。我急忙闭上了眼睛,想着,就这么摔死也挺好的,不是吗?可是我忘了,这棵树的高度不适合摔死人,只适合疼死人!没有想象中的疼痛,但却感觉好像跌在一个软绵绵的地方,难道?我已经死了?现在是在天堂里?我突然睁开了眼,看到一个人抱着我,我还沉浸在我以为自己到了天堂的想象中,睁大眼睛,好奇地问他:“咦?你是天使?可是为什么没有光环呢?难道天使是没有光环的?果然啊,谣言是不可以相信滴。”“……”当苏瑾听到她说这几句话的时候,嘴角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抽了抽,然后又恢复了往常的似笑非笑的表情:“这位同学,你还没死,这里不是什么天堂,我也不是什么天使。”“啊?哦。”刚睡醒的我似乎有些木讷,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苏瑾心中觉得很是好笑,这个女生从树上坠下的时候表情变换得极快,刚开始是惊慌,后面是从容和坦然,最后好像是想到了什么又是十分的慌张。当她在自己怀里的时候,她那一连串的问题和自言自语简直让他佩服地五体投地,不是因为她说得快,而是因为她问的内容实在是太雷人了!她竟然以为她在天堂,而自己则是那个没有光环的天使。还有她眼中的迷茫和朦胧,都让他觉得十分有趣。“你可以下来了么?”“啊?”我这时才发现我被他抱在怀里,“哦。”我慌慌张张地以不雅的姿势从他的怀里爬了下来。这时我眼中才不再迷茫,仔细地端详这位男同学,而他却也没有避开,只是用刚才同样的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我,任我打量。我只知道,他是我所见过的男生中唯一一个让我觉得神秘而又危险的人。但是,前一刻我却觉得他的眼神十分的温柔。一定是我昏了头脑,一定是。我摸了摸鼻尖,干笑了几声,“那个,同学啊,多亏你抱住。。。呃、接住我。我、我是新来的,你知道那个凡什么的老师在哪个班吗?”“凡之于。初A班班导。”“那你能带我去吗?”初段A班刚到A班门口,才知道,已经上过一节课了,而这节课已经上了一半,也就是说,我睡了一个多小时!!“咚、咚、咚。”我敲了三声,顿时,教室内的目光都从我这里扫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眼神这么复杂,好像是在感叹又像是在惊讶什么,只有苏瑜用幽怨而且戏谑的眼神看着我。我不解,看了一眼身后的苏瑾,没想到他那嘴角边的微笑竟慢慢的放大,给了我一个既温柔又含有深意的笑容。我皱了皱眉,转而又看向正被我打断的一副外表温和老师,我不好意思地鞠了一躬:“对不起,老师,打扰到您上课了。很抱歉,但是我想请您借我点时间行吗?”他点了点头。随即,苏瑾就进了教室,但不知为何他又回过头来,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就回到他的座位上了。于是我回过头来,对着老师,带着歉意对他笑了笑,“老师,您好,我是新转来的学生,我叫苏浅。今天因为不熟悉校园的地理环境,所以迷了路,希望您能谅解我。”“没关系。你跟我来吧。”教室里很是“热闹”,因为大家都对我这个新同学很是好奇,所以我成了全班同学的焦点。“她叫什么名字,你知道么?”“不知道,不过能够转来育高,一定是什么大人物。”“也对哦。看她长得蛮漂亮的嘛。”“……”“哎,哎,哎,你们知不知道这个女的叫什么?”“不知道,但是她长得好漂亮啊。”“哼!漂亮有什么用,要有权势才能被瑾少爷给看上,看她身上那皱巴巴的裙子,就知道肯定是别的地方捡来的。”我刚好听到这一句话,这时有人也似有似无地往她裙子上瞟了一眼,——!拜托,白痴小姐,你认为没钱没势我还能上这所学校么?况且,这裙子。。。我往他那个方向看了一眼,却刚好看到他嘴角的笑意,笑什么笑,我无声地埋怨,还不都是因为你!好吧,其实是我自己弄的——!却见他笑得越发放肆了。我白了他一眼,转过身去。“咳、”教师蓦地安静了下来,“正式介绍,这位是新转来的同学,苏浅。”“她也姓苏?不会这么巧吧?!她也是苏家的人?可是我没有听说过苏家有两个女儿啊!”“莫非。。。是私。。。”“闭嘴。”另一个马上捂住他的嘴。我笑容满面,“和蔼”地看着那两个同学,那两个同学顿时觉得压力山大,我的姑奶奶啊,你。。。你别笑了啊,我求你了,再笑我的鸡皮疙瘩就要掉下来了。那两个同学,从没有见过有人能笑得如此恐怖却又如此灿烂。这时,“苏浅,苏家二小姐。至于这个二小姐是怎么来的,我想我就不用和大家解释了吧!大家动动自己手头上的权势不就得到了,么?”全场一片寂静,我无声地朝他笑了笑,干得好!“好了。苏浅,现在,你想坐哪就坐哪吧。”因刚才苏瑾一开口没有人敢去邀请苏浅,苏浅没有在意,却一直往苏瑾的方向走去,张了张嘴,苏瑾,是么?苏瑾不否认,也不默认,什么时候发现的?你猜。“浅浅,坐这儿吧。”听到这个称呼我觉得我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那什么称呼?我白了他一眼,以牙还牙道,“嗯,瑾你最好了。”说完后我强忍着,幸好没吐出来。瑾?这个称呼不错,貌似她是第一个敢叫他瑾的人。这时,我觉得全班人都以一副不可思议的嘴脸看着我们,我无力的低下了头。“怎么了?浅浅。”“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些累。”“累了就休息吧。来坐我这儿来。”“嗯。”也许是因为真的是太累了,所以才顺从地走过去,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地闭上了眼。这时,老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借口说刚才到了门口,吹到了风,感冒了,这节课让同学们自由发挥。哦,还有下节课,下下节课,下下下节课。。。总之今天一天任同学们安排,苦逼的老师,要不是刚才苏瑾使了一个眼色他能逃这么快去通知其他老师今天放假么?唉!谁叫他苏家势力大呢。浅浅“浅浅。”苏瑾看我似乎睡着了,“莫非真是累了?”我睁开眼,白了他一眼,“大姐,你能不能别再叫我浅浅了。”我特意加重了浅浅这两个字。“怎么了?这个称呼不好么?浅浅。”该死的!这个苏瑾真有点欠揍的感觉。“妹妹。”这时苏瑜刚好转过来一脸暧昧的看着我们,“你和哥哥很熟么?”“不熟。”“很熟。”这时两道声音一起响起,我们对视了几秒,随即我又偏过了头。“妹妹?苏瑜。”苏瑾一脸笑意的看着我。对了,就是这个,昨天我想到又忘了的就是这个,“苏瑜,我和你是一样大的吧。论月份我应该比你大,应该是我叫你一声妹妹,你叫我一声姐姐才对。”苏瑜嘟着嘴不服气地说:“一定是我比你大。我是12月份生的,你几月份啊?”“12。”“几号?”“你先说。”“你说。”“你先说,你不先说那你就默认是我妹妹了。”我转了转眼珠。“好吧。1。”“我比你大。2。”这时苏瑜已经气的涨红了脸,“怎。。。怎么可能,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巧的事!一定是你说了谎。是不是?是不是?”我一脸虚伪的笑容,“姐姐这么诚实,我之前都没骗你,现在怎么会骗你呢?是吧?”“也对哦。”苏瑜做出一副思考状,然后又释然了。真是个没心眼的,不知为何我有点喜欢她的脾气了,毕竟如果不是因为我母亲,也许我现在也是和苏瑜一般。当然,我真的不是12月2日生的,这都是气她的,除了她还有谁会相信呢。苏瑾一脸笑意看着我们,说实话,他在对妹妹这方面还是很上心的。没有苏瑾哪来现在的苏瑜呢?“浅浅。”“嗯?”我瞥向苏瑾,我竟没意识到他现在叫我的是浅浅。“浅浅。”“怎么了?”我疑惑地看着他。“浅浅。”“……”“浅浅。”“苏瑾。你今天。不会没吃药吧?”我有转过去看向苏瑜,用眼光偷偷瞄了他一眼,“你哥不会有什么精神上的问题把?”“精神上的倒是没什么,但是,今天他好像有一些不对劲,啊,你说得对,是应该去带他看看医生了,以防万一,以防万一。”苏瑜经过深思熟虑后说。“嗯。以防。。。呃、不不不不是,你个这么健康的人怎么需要去医院那种地方呢?”看到苏瑾那威胁的眼神我退缩了,连忙改口。看到苏瑾那阴沉的脸柔和了许多我才暗暗的舒了一口气。我心里纳闷,平时吃软不吃硬的我怎么倒怕了他?初二:殊言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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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临--读《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有感_3000字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尼采暮云叆叇,谁来拨开这暮霭?谁有勇气掀起这番巨浪?谁有能力?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是一座桥梁,而非目的;人之所以可爱,是因为他是一种过渡,甚者,一种毁灭。不产生毁灭,便不存在过渡,人摒弃了过渡,也便抛弃了新生的权利,于是沉沦。人的本性便渴望毁灭,渴望新生,渴望向上,正如过渡是人的本质一样,人拥有能动的力量,向上,登临彼岸。彼岸为何物?是否值得人的登临?登临后人会怎样?旧的思维“人生来即是受体。”平庸的人如是说。他们如骆驼,强悍的负载能力使他们得以在恶劣中生存。诚然,他们活了下来,他们自认为优越于还留着痛苦面孔的人活着。但是,存在于他们真正内心的,是自我贬抑的精神,是自我折磨的内疚形象,这是甘愿承受罪恶之负担的苦魂灵,他们使自主流离,一字不落地接受着“你应当”的外在律令,满载着那律令,携着他们的苦魂灵,匆匆走进精神的沙漠。他们以社会的谎言和把戏苟活。他们为自己掘好了坟墓,只待纵身一跳。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痛苦?他们深陷于精神的泥沼中,浑然不觉,竟怡然自得。新的存在“我们要夺取自由。”有些人不甘平庸。在最寂寞的旷野中,存在一种声音。如同狮吼,单薄却深沉,时而响亮。那声音如泣如诉。他同自己战斗,同“你应当”战斗,坚定地否定过去,努力的攀登,强化自己的外衣,历练自己的意志。他苦苦寻找着更强力的武器,更高的阶段,更自由的生存空间。他曾经以为这“你应当”至神至圣,爱之;现在必在此神圣中看到了任意与狂放,他将从其爱好中夺取自由,而夺取必成为狮子。他同历史的价值律令作对,高呼“我要”。他毫不退缩,即使那律令看似牢不可破。但他精神的独立注定了他作为孤独的斗争者的历史命运。由是,他从被动变为主动,从承担变为选择,从服从变为主宰,从听命变为自由。他终将登临彼岸,而登临之后,世界又会是另一副模样。超人“要知道光凭人类无法创造新价值。”尼采有些悲观。狮子也发出一声哀叹。于是猛悍的狮子化为了婴儿。婴孩乃天真、遗忘、一种新兴。一个清白健康而自我肯定的婴孩,他被赋予了被前人否定,并被新生历史重估的价值。一个剔除罪恶,剔除责任的轮回,其根本任务即是剔除否定,剔除消极。他是无辜,是没有重负的无辜;是游戏,是自由的游戏;是肯定,是神圣的肯定,他拥有完全自由的意志和无穷的生长潜力和空间。婴孩即是超人。超人在这布满了虚无和颓废的时空中向末人布道。他要求否定一切已过时的价值准则,要求有一个强健的未来。他试图与平庸且不求上进的人作斗争,而人皆将他作异类,不屑并排挤他,妄想让他否定自己,以致沦落。超人清楚自己的历史使命,也明白自己永不会被诱化,他以登临至彼岸,一种更高的生存状态和价值环境。他已登临了人类的目标,未来的目标,人类难以企及而又必定会到达的目标,它在淘汰和遴选中达到自身,这个优越的历史终点,其时间与空间的优越性相互寄生。它表达现在的未来,也重读往昔的回复。由此,空间成为超人的主导;由此,空间降伏了时间。于是,一切皆曾存在,彼岸亦然。于大地登临“如何登临彼岸,成为超人?”平庸者如狗似的吠着。平庸者始终平庸。殊不知彼岸是又一种境界,又一种高度,这种高度不是空间性的高度,而是时间赋予空间的一个全新成果。它既不在高处也不在深处,它植根于可见的大地,植根于活生生的毫无神秘气息的人之中。而登临,则必须于大地登临,于人群中登临。平庸而无所作为者,卑微而不思进取者,消极而无所追求者,必将被历史的洪流所裹挟,所吞没。即使侥幸仍生存在这世上,也将被那空气中的尘霾折磨,苟延残喘。他们终将窒息于自我内心的巨大黑洞中,葬身于无尽的深渊!而那些坚强、健康、即将在权力意志的此刻爆发的人,他们即是力量,他们有攀登的自信和谋划人间事件的野心。他们,才是创造历史空间的中流砥柱;他们,才是促使新生的中坚力量。他们,能够望见彼岸,他们是历史价值判断的标准,而他们,必定会成为彼岸的登临者。那彼岸,扎根于大地,登临之人,明晰了大地的一切意志及表象。登临彼岸,人获得向上,获得新生。于是那雾霭即消散,历史也于这空间重生。永恒轮回“一切皆虚空,一切皆相同,一切皆曾经有过!”预言家说得有些怖人。他们仿佛是发现了真理,向世人痛苦地哀嚎。谁能肯定历史是线性的?彼岸便是另一个空间的历史,它自身发展,自身轮回,拥有自主的时空法则。彼岸于大地生根发芽,如此,则世界亦然。于是,它便不是直线式的,不是奔向一个目标的,不是有一个明确终点的,不是有起源或结局的,时间上与空间上看似存在的优先性被轮回清除。于是,圆圈取代了直线。因此,一切都陷入该轮回。万物的有限性与时间的无限性,执行结果的有限性与执行次数的无限性,力的总量的有限性与力的生成的无限性共同决定了该轮回。悲观者疾呼:“呜呼!我将登临何处?如果一切都在轮回,哪里还有一个期冀式的目标存在?哪里还有一个将来的天国或理想国存在?哪里还有一个不断生成并无限发展的目标存在?”这个孤寂之人在洞悉永恒轮回这一法则面前摔倒在地。生活中的每一种痛苦、欢乐、思想、叹息,以及一切无可言说、或大或小的事情皆会重现,任何的努力、奋发以及因此导致的上升都是徒劳的。突然发现一切都发生过了,一切都没有新意,一切都是可以预见的,一切都是轮回的。于是他变得无所欲求,安于现状。轮回的重负使得他无所事事,没有抉择,安然大睡。这是停滞!这是自我保存!这是衰败!他本是充满朝气,充满活力,具有创造性和极富裕的增长意愿。然而他被轮回压垮,变得病态。强者则大笑,他光耀四方。这光,释放并照耀,它乐观、通达、热情、无畏,并且,它肯定。他笑了,这笑,正好将悲观的预言家的悲观预言淹没,将悲观主义淹没,将悲观主义者疲惫的目光,对于生命之谜的怀疑,厌倦人生者的冷冰冰的否定淹没,正如光将乌云遣散。他自信地规划自己成为自身,规划自己成为这样的生命,渴望最终的永恒肯定和印记。超人便拥有此自信,光和欢笑便是答案。于是这同一物的永恒轮回,在克服了它的虚无性之后,便成为肯定生命的轮回,狮子向婴孩的变形也成为现实——超人诞生了。超人以向上的力量、对登临的渴望的过程得以实现。他作为一个自我肯定、潜力无限的形象粉墨登场。而形成超人的强力武器,即是不甘平庸、渴望向上,梦想登临的权力意志。终于,平庸者轮回,从中生出超人。超人再不被此轮回环环相套,他落入彼轮回,于更深刻自由的环境中轮回。此轮回中存在淘汰,而彼轮回中仅存在选择。一种求生存、求强大,求向上的意志构成了这个世界,充斥着任何阶段空间的历史中。登临!便是登临!在那些意志未被压抑的人骨子里存在。一切行动都以它为目标,人类的进步活动也在求登临的意志中生成。于是,历史被推向更高的高度,将来也向更可观的方向发展。直至瞬间的平等取代了终点的优先性,一切发展都以登临为前提。这是一场战争,但不是人屠杀人的战争,而是人,准确地说,是人类,做出的断然抉择:这是人在其自身内部做出超人对末人的战争,一场意志的战争,一场为夺取登临之地的战争。高二:刘翔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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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玛奇迹_3000字《拉玛奇迹》第一部:《梦想成真》第一章:梦想从这里起航许多年后,当拉玛一号星舰飞船的指令长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在距离地球10光年的托瑟迪恒星周围的一颗生机勃勃的海洋行星上回顾他的一生时,他总是会回想起2060年6月22日他从地球出发的那一刻。在2060年6月22日,那一天,印度仍是地球上的一个国家,马杜赖仍是印度半岛最南端的一座城。2060年6月22日,新德里时间当天上午10时整。拉玛一号星舰飞船的指令长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那坚定的话语在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市航天飞控中心的指挥控制大厅里长久地回荡着:“也许我们就连近在咫尺的小行星带都出不去,但是也许我们将会人类历史上第一批星际旅行者。但是如果我们就连试都不去试,那么我们终将一事无成。”话音刚落,零号指挥员艾伦·克莱施特大元帅就发出了一连串指令:“30分钟准备……10分钟准备……一分钟准备……10、9、8、7、6、5、4、3、2、1、0、点火、起飞!”。那一刻,大屏幕上,从位于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市航天飞控中心正南方印度洋上空的诺德一号地球同步轨道载人空间站传回来的实时监控画面开始剧烈抖动起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在无工质核聚变火箭发动机发出的强大推力的推动下缓缓地飞离了诺德一号地球同步轨道载人空间站,以越来越快的速度飞向了太阳。按照预定计划,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将执行一次近日点加速和一次长达47分钟的轨道调整。它将两次飞越水星、两次飞越金星、一次飞越地球、一次飞越火星、一次飞越木星、一次飞越土星。每次飞越天体时它都将实现一次引力加速,最终它将以每小时290万公里的惊人速度飞离太阳系。人类第一次飞向了银河!第二章:拉玛探源自从2049年10月1日发射成功新克莎5号太阳帆船和2054年5月26日发射成功核爆助推的阶梯飞行器之后,世界人民共和国最高科学院的院士们就一直在为是否应该发射载人恒星际飞船而展开激烈争论。有人主张不应该征服银河而是应该将主要经费用于向月球和火星进行大规模星际移民,但是世界人民共和国总统鲁道夫·萨特勒、世界人民共和国三军武装部队总司令艾伦·克莱施特大元帅和世界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长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坚决主张人类应该征服银河。最后,世界人民共和国总统鲁道夫·萨特勒一锤定音:“排除万难去征服银河!”。在设计载人恒星际飞船的过程中,世界人民共和国最高科学院面临了如何设计飞船结构的困难。这时,世界人民共和国最高科学院院长伊凡·伊里奇诺夫博士灵机一动:“对,就直接仿造阿瑟·克拉克《拉玛》系列科幻小说中的拉玛一号得了!”。于是,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就这样诞生了。拉玛一号星舰飞船使用无工质核聚变火箭发动机、巴萨德冲压火箭喷气发动机和曲率驱动引擎这三种动力,它还装有一副太阳帆。它可以满载2300人,最大飞行速度达到光速的一半,额定加速度每秒0。015G,最大航程可达1000光年。世界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长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自告奋勇担任了拉玛一号星舰飞船的指令长,副指令长是戴维·克里尔沃特上校。世界人民共和国最优秀的女记者曹梦婷女士成为了拉玛一号星舰飞船的随行记者。飞船上还有2300多名自愿移民到银河去的地球人。第三章:在拉玛上在拉玛一号星舰飞船上,六条功率超过1百万千瓦的激光太阳灯按照地球上的作息时间有规律地开关着。除了姿态微调时和轨道修整时开动发动机造成地面晃动之外,其他时候拉玛上的地面都很平稳。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和戴维·克里尔沃特上校每天在拉玛上圆柱海里的“纽约”岛上的地下控制中心里通过中心控制计算机驾驶拉玛。这台中心控制计算机通过一个无线传感器网络实时接收拉玛的数百万个自动传感器测量到的数据并且以此为依据对拉玛进行自动驾驶。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和戴维·克里尔沃特上校他们每天的任务只是例行查看这些数据并且通过太空无线网将这些数据在每天的例行汇报中发回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市航天飞控中心而已。拉玛一号星舰飞船的随行女记者曹梦婷女士每天也是通过这个太空无线网向地面发回她在拉玛上拍摄的直播画面的。2060年9月30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开始进行每秒百万分之一弧度的近日点转向,共需轴线方位角使其改变百万分之五弧度。这是在为之后将要进行的近日点加速做准备。2060年10月16日,拉玛一号到达近日点。此时它距离太阳表面只有370万公里。2060年10月16日格林尼治时间0时35分,近日点加速开始。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开启了它的巴萨德冲压火箭喷气发动机。拉玛强劲地吸入了近日点处炽热的太阳风,长长的火焰从拉玛的后面冒出来了。1600秒后巴萨德冲压火箭喷气发动机关机,此时拉玛已经完成了它的华丽转身并且越过了近日点。在过近日点后第二次前往水星的路上,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张开了它那一圈巨大的环形太阳帆。在太阳光压的加速下,它的速度越来越快并且飞向水星。2060年11月25日拉玛一号飞越水星,然后它飞向了金星。2060年12月29日拉玛飞越金星,长达47分钟的轨道调整即将开始。格林尼治时间凌晨1时35分,拉玛一号开启了它的曲率驱动引擎。格林尼治时间2060年12月29日凌晨2时03分,拉玛一号星舰飞船飞越金星。曹梦婷女士在直播中是这样描述的:“大家好,现在拉玛刚刚飞过金星。在变轨继续进行19分钟后拉玛将进入飞向地球的轨道。”。19分钟后,拉玛的地面平静了下来,轨道调整获得了圆满成功。现在拉玛将回到地球附近了。2061年1月24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又进行了一次轻微的轨道调整。之后,拉玛从朝向地球前面变成了朝向地球后面。这样做是为了利用地球引力进行引力加速。2061年1月29日马杜赖时间的黄昏,拉玛一号星舰飞船从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市航天飞控中心的正上空距离地球仅108万公里处飞越地球。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和戴维·克里尔沃特上校趁机将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对水星、太阳和金星的探测数据集中起来通过太空无线网发回了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市航天飞控中心的370米巨型射电望远镜。作为随行记者的曹梦婷女士也顺便使用拉玛上的无线传感器网络拍摄了从拉玛上回望地球的高清晰度画面并且通过太空无线网传回了地球。2061年3月20日,拉玛一号飞越了火星。2061年4月至5月,拉玛一号飞越了小行星带。2061年7月28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飞越了木星。拉玛上的圆柱海在木星强大引力的潮汐作用下掀起了巨大的浪头。在一阵警报声响过后,拉玛上的所有人都躲进了地下防空洞里。几个小时后警报解除,但是拉玛上的南北两个大陆和“纽约”岛都已经彻底湿透了。2061年12月25日圣诞节,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在距离土星1500万公里处飞越了土星和哈雷彗星。飞越土星时拉玛一号达到了每小时250万公里的惊人速度,潮汐警报再次响起。此后几个月,哈雷彗星一直是拉玛一号星舰飞船上最大的新闻。2062年上半年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先后穿过了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的轨道并且先后会合了科依博环带和黄道离散盘。2062年6月22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发射升空两周年纪念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脱离了日球层顶和日磁层顶从而脱离了太阳系。它终于成为了一艘真正的载人恒星际飞船。它将带着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戴维·克里尔沃特上校、随行女记者曹梦婷女士和2300多位勇敢的星际移民们一起飞向永远无法预知的将来!永远再见了,我们的老家太阳系!高三:曹宇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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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狐【二】_3000字(六)我终还是不放心,施展术法,我再次来到了书生的窗外。我的心头一惊,没有灯,书生此时不应该在读书的吗?还是,他……我慌忙地推开门,是的,是推,我幻化成人形,我只是,只是想在他的窗口,远远地看一眼,只一眼,知道他好,就好。“书生。”我先是轻轻地呼唤一声,没有人回答,我忍不住提高声音:“书生……”这一刻,我清楚的知道,我有多么着急,多么的担心他。“傻书生,你去了哪里?”我忍不住嘀咕着,狠狠地剁着脚。月光很美,柔柔的,有着一丝清冷,映照着地上的雪。我焦急的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身影,这一刻,心中只有一个声音:“我要找到他。”“傻书生,你去了哪里?你回来,我不走,我一直陪着你,做你的小白。”我在心里呼唤着,脚下不知道该去哪里寻找。我的心,乱了。“书生……”“书生……”我的呼喊在这空荡荡地雪地里传的好远,好远。来到城郊树林,远远地,我听见书生焦急地呼喊声:“小白,小白……”“书生。”我忍不住大声答应着,脚下不由得向着树林处跑去,跑了很远很远,我方才记起,此时的我还是人类的模样,书生一定不认识我。心在这一刻“扑通、扑通”跳动地厉害,暗自定了一下心神,我又变回了狐狸的样子,撒开爪子,我一下窜进了书生的怀抱里……“小白,小白。”他是喜极而泣吗?他的沮丧,他的焦虑都是为了我吗?我将小脑袋往他的怀里使劲儿拱了一下,算是对他的安慰。“书生,我回来了,我以后不走了。”我在心底对他说着。“小白,你回来了,回来了就好,我担心死了,我以为你不回来了,我……”书生有些语无伦次的说着,他的手在我的头上来回抚摸着,微微地有些暖。“走,小白,我们回家。”回家,这个词就这样一下子落在了我的心上。家,我也可以有一个家,和这个傻书生吗?这就是所谓的千年一梦吗?哪怕明知道这是个梦,但依旧愿意沉沦,依旧愿意就此万劫不复也甘之如饴。直到一年以后,我也曾再次问自己,若是知道,这便是劫,你还是愿意跟他回去吗?答案是肯定的:愿意。没有谁可以管住自己的心,人也好,妖也罢。我动心了,为了那份温暖,为了他口中的家,为了心中的那份爱。这天,书生破天荒的没有在他的油灯下看书,他就这样守着我,絮絮叨叨地,直到天边渐渐泛白,直到公鸡开始打鸣,他才闭上眼沉沉地睡去,耳畔传来了他的梦呓:“小白,回来。”我幻化成人形,坐在床边将被子轻轻地往书生的肩上挪了挪,他的手,忽然就那样猝不及防的抓住了我的手,一种温度传了过来,心砰砰地跳动着,我脸红了……我试着将手抽出来,可是只要我轻轻一动,他握得就更紧了,最后,我干脆任由他握着我的手,就那样靠着他的肩膀,悄然入睡……(七)记得曾经无意间听人类说过这样一句话:“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此时,我凝望着熟睡中的傻书生,脑海里就飘出来这么一句话。他的眉,微微地皱着,他梦到什么了吗?他的梦里会有我吗?就这样胡思乱想着,忽然看见书生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我赶紧变做小狐狸的模样,挨着他的肩头假装睡觉。“小白。”耳畔传来书生轻轻地呼唤,我继续装睡,感觉着书生的手在我的头上抚摸了一下又一下。等他转过身时,我悄然睁开眼睛,看着他的背影心头竟然涌起丝丝甜蜜。相依相伴的日子,时间总是在指尖轻易地溜走,很多次问自己,这样的相伴可以有多久?雷劫马上就快到了,而即使我躲过这场劫难,我还有三千年的岁月,可是书生呢?难道我也像母亲一样,去寻轮回的路吗?我试着离开过,可每次夜幕中,当我躲在不远的地方,听见书生那一声声地呼唤,最终没能狠下心。我记得他说的话,回家。我留恋着,眷恋着他掌心的温度,眷恋着他口中的那个家。家,其实,我也想有个家,有个可以陪伴我的他。劫,应了,无悔。这天夜里,趁着书生熟睡之际,我来到雪地里,对着月光修行起来。此时的我,早已经幻化为女子的模样,吸收了一会儿天地灵气,我精神格外的清爽。在我的身后,寒梅傲雪绽放,偶尔传来大雪压断枝头的声音,哗啦哗啦的积雪直往下落,伴随着落下的还有片片梅花瓣。好美!这样的景致,在我的岁月里也不是没有看到过,只是,这一刻的风景在我的眼中最美,或许是心境不一样吧!寒梅飘香,我衣袂轻舞,长发飘飘。莲步轻移,雪地上,我伴随着雪花起舞。积雪依旧从枝头扑扑地落着,惊了过往的风,风轻轻地绕过我的肩,浮起我长长的乌黑的发。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竟然没有发现,不知道何时,傻书生已经在一旁看了很久很久。很久,有多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看见他的刹那,我的舞步凌乱了,我的心也乱了。“书生……”我忍不住惊呼,脚下一乱,人也不由得倾倒。“姑娘,小心。”我的眼里,似乎只有眼前的这个人,忘记了术法,忘记了呼吸,眼睛就那样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任由心跳扑通扑通地向要挤出心房一般。他的手,及时地握住了我的手。好温暖,熟悉的温度,比我做狐狸的时候来的更温暖,更真实。许久,傻书生收回目光,低下头,手在衣服上反复摩挲着,结结巴巴地说:“不,不好意思,我……我……”怎么了?这个傻书生。红着脸,就像做了错事一样,说话还结结巴巴的,我还从来没有看到他这么窘迫的样子。“哈哈,哈哈。”看着书生的傻样,我笑地前俯后仰。笑了好久,我才想起此时的书生可不知道我就是他口中的小白。他脸上的红晕一直蔓延到了耳根,傻傻地看着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喂!看够了没?”看着书生的傻样,我就忍不住想捉弄他。“啊!没!不,不是,我,我……”被我一说,书生脸上的红晕更深了,结结巴巴半天也没说一句完整的话来。“你这么晚了,出来做啥?”我终是不忍,故意问着,打破了书生的尴尬。“我找我的小白。”书生说着眼中瞬间凝聚着一股忧愁。我假装不知道,询问着:“小白?”“是的,小白。一只狐狸,我的朋友,我的伙伴。”他的神色暗淡了下去:“她不见了,我好怕她再也不回来了,毕竟她不属于我。”“不。”我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她会回来的,一定会的,我陪你一起去找,好吗?”“这,姑娘。”书生犹豫了一下,说,“天色已晚,外面太冷了姑娘还是先回去吧!我自己去寻小白就好。”“傻书生!”我在心里暗骂,“有美女相陪,竟然不为所动。”“好的。”我轻声应着,看着他紧蹙的眉,我忍不住安慰着,“你的小白说不定已经回去了,你不妨先回家看看吧!”听了我的话,书生的眼中泛起一丝光彩,他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说:“姑娘说的对,我这就回去看看,小白说不定已经回到被窝了。”月光将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书生转身往茅屋的方向跑去,跑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身,又跑到了我的跟前。月光下,他呼出的白色气息,在四周飘散。“姑娘,我,我叫凌晗。”他脸上的红晕未散,气喘吁吁地说。“你好!我姓雪,名嫣然。”朱唇轻启,我想起了书生读的一本书中的一个词:浅笑嫣然。“姑娘的舞,很美,当称惊鸿。”书生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有着一丝光彩。我微微一笑,指着梅林深处道:“梅林深处,有个雪凌小筑,我就住在那里。”雪,雪嫣然。凌,凌晗。只是,此时的他怎会懂?“雪凌小筑。”书生念叨了一句,微微一笑,“谢谢姑娘,我先回去了,也许小白真的已经回家了。”看着渐渐消失在视线里的书生,我心头竟然有些嫉妒小白了,当这丝想法浮上心头的时候,我不禁好笑起来:“我就是小白,小白就是我啊!”后来,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我是小白,也是雪嫣然,但是雪嫣然却不是小白。(八)“小白。”我施展一个术法,回到了茅屋,书生的人还没有到,声音已经到了。接着,我听见屋外传来的脚步声,很急,很急。本来我想假装睡着的,可是,他这般动静,我倒不好意思装睡了。“小白,小白。”书生激动地将我抱了起来,他的脸贴着我的脸颊,我可以感觉得到他的喜悦,那份从心中流露出的失而复得的喜悦。不知道从何时起,我恋上了这个名字:小白。这天晚上,书生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关于雪嫣然的故事。故事里的雪嫣然,有着惊鸿的舞,甜美的微笑,如诗的名字,还有仙子一般的容颜。他说的时候,脸上露出着甜蜜笑容,眉毛,眼睛都在笑。我也笑了,我暗自问道,傻书生,她有你说的那么美吗?此时,我的心犹如吃了蜂蜜一般,甜蜜。此后的日子,白天我就是他身前的那只小狐狸,我开始陪着他去卖字画;油灯下,我喜欢趴在他书桌的一隅,听着他清朗的读书声,偶尔我还是会调皮的,逗逗他似乎成为了我生活的一种乐趣。当我静静沉思的时候,才恍然发现,三千年的光阴竟然不及此时的这份惬意与欢心。陪伴,竟然可以这般的温暖,哪怕我是狐狸,他是人。那么我为何修炼,我的轮回的路,又该去哪里寻找呢?夜里,冰雪开始消融,梅花也已经过了它绽放的季节,可是,我就是夜色里他眼中的最美。我的惊鸿舞,只为他起舞,一生只一次,一次为一人。谈笑间,我在书生的眼中读懂了一份情,这是在我是小白的时候所没有的。他眼中的柔情,可以融化这冰雪,可以让百花绽放,我不知道,我是醉在他的眼神里还是恋上了他的温度,但我知道,不管是小白亦或是雪嫣然,我都遇见了命里的劫。他,注定是我躲不开,逃不掉的劫。夏,雷雨阵阵。白天,还稍微好一些,入夜,雷声已经让我犹如“惊弓之鸟”。书生中午出门,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我蜷缩在被子的一角,瑟瑟发抖,眼角微微的湿润。这是心结,千年的岁月亦不曾解开的结。随着雷声阵阵,我的脑海里不断上演着父亲在我眼前灰飞烟灭的场景。冷……好冷……“小白!”一声惊呼,在我耳畔响起。紧接着,我被拥进了一个熟悉的怀抱。是书生,是书生……“书生。”我呼唤着,只是,化作狐狸的我说的话,他听不懂。看见书生,我就仿佛是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般,心忽然就落了下来,似乎屋外的雷声也已经远了。“小白,小白,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他的声音很急,说着还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额头。他的心跳得好快,好快,扑通、扑通,告诉着我,他此时有多么的紧张。很多时候,他总给我一种错觉,那就是,在他的眼中我不是一只狐狸,而是他的朋友甚至是爱人。只是,书生对于我,对于化作雪嫣然的我,态度是一样的吗?我不懂,此时的我也不想懂。我只想静静地依偎在这个温暖的怀抱,只想远离这可怕的雷声,只想,在他的怀里,一生一世……(九)我就这样,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身份”,用小白与雪嫣然的身份,陪伴着书生经过了又一个春秋,我甚至忘记了雷劫已经来临了,我只想,只想就这样守候在他的身边。哪怕,我只是一只小小的白狐;哪怕,我的舞蹈只能在黑夜里为他绽放;哪怕,我永远永远只能以狐狸的身份守候在他的身边;哪怕,守候,只有一年的光阴……这天夜里,天地仿佛震怒了。雷声就在我的耳畔响起,我知道,或许,今晚就是我与书生最后的缘分了。我从没有这般害怕过。在没有遇见书生前,我甚至期望着雷劫可以早早的到来,那样无论我是否可以躲过,我都可以去寻找父亲,去寻找母亲口中的轮回的大道了。可是,如今,我怕了,怕这份分离,怕这份撕心裂肺的不舍。泪,我的泪是苦涩的,比外面的风雨来的更猛,更急。“书生。”我轻轻地呼唤着,我用术法隔离了外面的风雨声,所以此时的他正安静的熟睡着。“书生。”我哽咽着,似乎有着千言万语,可就是无法说出口。泪,化作无声的语言,一点一点,滴落在被褥上。若可,用我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若可,散去千年修为,只求与你守候一生。雷声在屋顶炸开,我知道,我必须离开,我不可以累及书生。生与死,我都必须独自去面对。因为,我有了想要守候的人,我必须熬过这个劫,必须!我深深地看了一眼熟睡的傻书生,我不想说再见,我想说,好梦,书生。好梦!愿你的梦里,有你锦绣前程,愿你的梦里,可以有我,有我们相伴的点点滴滴……出了门我化作女子模样,一个惊雷在我的脚边炸开,我的心一惊,仿佛就快跳了出来。一路向西逃离,我来到了梅林。梅林,我依旧记得初遇他的情景,白雪皑皑,一个傻书生抱着字画被我绊倒,叫嚷着,我的字画……念及此,我竟然微微一笑,嘴里不由得唤了一声,傻书生。“轰隆——”一声惊雷在我的头顶炸开。我强自将所有的功力凝聚于全身,可饶是如此,我依旧伤的不轻,只觉得气血翻涌,一口鲜血涌了出来。还没有来得及踹口气,第二道雷已经袭来……(十)“嫣然。”谁在呼唤?好熟悉,好熟悉!我的心头忽然一惊,一个名字在我的脑海里闪过——书生。此时的他,不是在睡觉的吗?他怎么来了,他怎么来了?我反复地问着自己。“不要过来,不要……”我大声的吼了起来。“嫣然。”书生依旧不顾一切的向着我的方向跑来,一如当初,我的父亲义无反顾地为母亲挡下了雷劫一般。泪,止不住的留下,合着雨水,迷蒙了我的双眼,“书生!回去,快回去……”我的声音被雷声淹没。“不……”“不……”终于,雷劫过了,只是,书生……原来,遇见,不是劫。相守,亦不是劫。所谓的劫,是这生生的分离,是这撕心裂肺的痛。书生,书生。我轻触着他的脸颊,喃喃自语着,“你知道吗?我就是你的小白,我也是雪嫣然。我生活了三千年,而你,给了我除了父母以外最温暖的一段时光。傻书生,你怎么这么傻呢?”我的声音凝成低低地呜咽,这样的夜,没有了雷的轰鸣,谁会知道这一场生死离别。我将所有的功力,透过手掌传给了书生,可他依旧没有半点生息。晕眩的感觉一点一点向我袭来,忽然,一声长长的叹息在我的耳畔落下。“母亲。”泪再一次落下,声音里有希望、有委屈,还有一丝丝埋怨。“傻孩子,何苦啊!”母亲的声音轻轻地落在我的心头。“何苦?”我看着母亲,看着千年岁月里不曾相伴身边的母亲,我问,“母亲,父亲当年与您不是也一样吗?父亲不也一样为了你去承受着雷劫吗?”“哎……”又是一声长长地叹息落下,许久许久,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孩子,你真的想他活着,哪怕,以后的岁月,只能默默地与他相守,甚至,不能相守。”我的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愿意。”我不假思索地回答着。“母亲,救他。”我恳求着,双手使劲儿握着母亲的手。“雪儿,你要知道,即使他从此以后再也不记得你,你也愿意吗?”“愿意。”此时,我只想他好好的。哪怕,他的红尘里再也没有我;哪怕,我只能远远地观望着他的喜怒哀乐;哪怕,我再也没有办法守候在他的身边……(十一)“咦?我怎么在这里啊?”凌晗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在梅林里睡着了。“对了,昨天卖字画回来晚了,然后,就歇了歇,再然后,就睡着了,好像,还梦到了啥?”凌晗拍拍身上的尘土,自言自语着。忽然,凌晗的目光被一抹雪白的身影吸引了。“啊!好漂亮的狐狸。”凌晗叫嚷着,伸出手,将我搂在了怀里。或许,这样就很好,就很好。……又是一季雪花飞舞,寒梅飘香。这天,我忽然很想去梅林看看,看看那最初相遇的地方。再相见,他忘记了过往的所有,庆幸的是,他依旧叫我小白,依旧宠爱着叫小白的狐狸。“小白,等等我,跑慢一点……”书生在后面一边追赶着,一边叫嚷着。我正怡然的欣赏着梅花,沉浸在花香中时,一阵说话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一下窜到了梅树上。很快,我看见一个女子向着我的方向走来,书生也来了。我听见他们的交谈了,是那种相见甚欢的那种。我的心,忽然有些堵了,但转念一想,这一生,只要相伴便好,只要他好就好。“姑娘,我,我叫凌晗。”“你好!我姓雪,名嫣然。”“我们,我们是不是见过?”书生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疑惑地问。“也许吧!”姑娘微微一笑。听着他们的对话,我忽然笑了!原来,冥冥中,自有定数。小白还是小白,而嫣然已非嫣然。我,终只是他红尘的过客。不!不是过客,是红尘一梦。而他,是我的千年一梦。他醒了,而我明知是梦,却不愿意醒来。(十二)唢呐声响,十里红妆。他,要离开了。自此,天涯海角,他再也不是我的傻书生了。离开前,他想带我走,可是,我不!我躲了起来。我看见了他眼中的焦虑,只是,我想留下,在这间破茅屋里,守候着属于我的最美好的那段记忆,守候着我一个人的孤独。书生,安好!流着泪,我目送着他离开的背影。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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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格瓦拉切·格瓦拉——理想与激情的化身 耶稣是两千年前的凡人,格瓦拉是20世纪后半叶的凡人,他们皆因为穷苦人而死,死后成为穷苦人心中的“神”。 切•格瓦拉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世上一切赞美之词都不能将他形容。这位终生为理想和自由而战的人,一个以痛苦征服全世界的人,影响了整整一代青年。很少有哪位英雄能够像他一样,跨越信仰、种族、国界和文化的鸿沟,如果有的话,那一定就是他——切•格瓦拉! 切•格瓦拉是那个时代的特殊的人,是一心要摧毁卑鄙年代的英雄。切•格瓦拉是一个真正敢于为理想牺牲的人。构成他人格的两大支柱是无私和刚烈,他的一生就像烟花,刹时爆裂溅射出极为灿烂的光芒,然后化为灰烬,然而,却给人留下长久的记忆和回味。他代表着无私无畏,一往无前的精神。一直以来,他率直的天性和对人民的赤子之爱,他超人的意志和勇气,他克己的行为和为理想献身的精神,他圣徒般的容貌和完美的人格魅力,都不停地打动着这麻木冷酷的世界。 切•格瓦拉是一个浪漫的游侠诗人,一个永远战斗着的战士,一个不屈的灵魂!他是阿根廷人的骄傲,他象征着永远地抗争和战斗。如今的格瓦拉,在许多人的眼中,再不是那个瘦骨嶙峋的哮喘病人了,他成了革命、青春、激情、力量、梦想和乌托邦的代名词。在1968年的巴黎街头,他的名字“切!切!切!”成了法国学生游行时最响亮的口号;在球王马拉多纳的手臂上,他是图腾;在许多人的书房里,他的黑白肖像代表着一块精神高地…… 切•格瓦拉的一生就是一首震荡心灵的歌。真正的歌手,就是那些能打动人们的心灵的人。每个人的心中都是有歌的,所以,我们一旦听到那天才的歌声,就立即共鸣起来。切•格瓦拉的歌声便是如此,他的歌声震荡在人的心灵深处,使一切蕴藏着感情的人都抬起头来,好像望着喷薄的朝阳一样,使美丽、雄伟、坚强和高尚的精神发扬起来。特别是那些在悲惨的命运中,灵魂和肉体都受尽煎熬的人,那些在疾病和贫穷的铁砧上受尽磨难的人,他们会在歌声中得到安慰。 即使是我们自己,无论面对何种困难,切勿过于怨叹,人类中最优秀的人和我们同在。吸取格瓦拉的勇气做我们的养料吧。倘使我们太弱,就让我们沉浸在他的歌声中休息一会。我们会感到那激流一般奔涌出来的都是信念的声音。 如果我们想说出我们希望我们的革命者、我们的军人、我们的人民成为怎样的人,我们一定毫不迟疑地说:要让他们像切!如果我们要找一个模范的人、一个只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典范的人、一个属于将来的模范的人,我会衷心地说:这样一个在行动上没有一丝污点的模范就是切! ——古巴领导人、格瓦拉的亲密战友卡斯特罗 切•格瓦拉始终吸引着我。我认为,他是革命者的典范。他是一个生活俭朴的人,一个平易近人的人,一个严肃的人,从不夸夸其谈;一个严厉的人,但从不残酷专横;也是一个寻求接近他人的人,寻求把人们联合起来去求索共同真理的人。 ——何塞•万徒勒里 切温柔地看着我,好像表示感谢,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他的眼神,军人们是不会像他那样看人的。今天我只要遇见太为难的事,我就召唤他,我看着他的眼睛,他用眼神回答我,他总是帮助我。 ——一位女教师回忆当年被杀害前的切•格瓦拉 我钦佩格瓦拉,因为格瓦拉是为其信念,勇敢而又尊严地献身的。 ——美国中情局特工,下令处决切•格瓦拉的费利克斯•罗德里格斯 切•格瓦拉是我的偶像。他的思想让我崇敬,可惜我没机会认识他了,不过我认识他的孩子,这就让我感到很荣幸了。 ——马拉多纳 切•格瓦拉的真名叫埃内斯托•格瓦拉,1928年出生于阿根廷的罗萨里奥。他的母亲是西班牙贵族后裔,父亲是一个南美富有家庭的曾孙,有着西班牙和爱尔兰血统。 “切”是个惊叹词,在阿根廷是朋友或亲人间用来打招呼的用语。后来古巴人用这个绰号称呼参加他们事业的格瓦拉。卡斯特罗说:“这个名字后来出了名,成了一个象征。” 年轻时的切•格瓦拉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学医。读书时代,曾三次徒步、骑自行车或摩托车游历拉美大陆。据说,他在智利矿区一对矿工夫妇家过夜时,发现他们盖的被子根本无法御寒,就把自己随身带的被子给他们盖上。后来切回忆道:“那夜我虽然被冻得发抖,但我感到了自己是全世界被压迫者的兄弟。”与贫苦人的接触,唤起了他深沉热切的爱和良知,他决心为解放这些苦难兄弟而战斗。从医学院毕业后,切放弃了难得的从医机会,第四次踏上征途。后来又来到了危地马拉,在那里,他加入了游击队。游击队于1954年被击溃,格瓦拉又到了墨西哥。在墨西哥,他结识了流亡海外的古巴年轻律师菲德尔·卡斯特罗,两人一拍即合。1956年,切·格瓦拉、菲德尔·卡斯特罗率领一支只有79人的小游击队,从墨西哥出发,乘一条大船悄悄地在东古巴圣地亚哥的一片沼泽地登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三年的游击战争,他们****了美国政府支持的****的巴蒂斯塔军政权。1959年1月2日,格瓦拉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率领他的纵队最先雄赳赳地开进了哈瓦那城,成为不是古巴人的古巴英雄。红色古巴政权建立后,他出任全国土地改革委员会负责人,后来又担任古巴银行行长和工业部部长,为古巴经济重建呕心沥血;他也担任过总检察长,把很多巴蒂斯塔的支持者送上了绞架。 1964年,他代表古巴在联合国大会上谴责西方国家对刚果(比利时属)的干涉。三个月以后,他从古巴突然消失,秘密地率领一支古巴游击队去了刚果丛林。 在他给卡斯特罗的告别信里说:“我已经完成了把我同古巴土地上的古巴革命结合在一起的一部分职责。因此,我要向你,向同志们,向你的人民同时也是我的人民告别…… “我正式辞去我在党的领导机构中的职务和我的部长职务,放弃我的少校军衔和我的古巴国籍。从此,我和古巴不存在法律上的联系了,仅存的是另一种联系,而这种联系是不能像职务那样辞去的…… “世界的另外一些地方需要我去献出我微薄的力量。由于你担负着古巴领导的重任,我可以去做你不能去做的工作。我们分别的时候到了…… “我不要古巴负任何责任,我只是学习了古巴的榜样而已。如果我葬身异国,那么我临终时想到的将是古巴人民,特别是你。” 就这样,切放弃了权力,离开了娇妻,离开了儿女,孤身远征去了。 1966年,切又回到拉美,进入玻利维亚丛林,与来自玻利维亚、秘鲁、德国和古巴的一些血气方刚的青年一起开展游击战。那段岁月是残酷的,他们在失去古巴的支援又得不到玻利维亚共产党帮助的情况下,孤立无援地坚持战斗了一年多。后来,在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策划下,玻利维亚军队对他们进行了围剿。由于被当地农民出卖,1967年10月8日,切在玻利维亚巴列格兰德地区被俘。玻利维亚政府军和美国中央情报局未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在24小时关押后,于10月9日把他就地枪决。当时切年仅39岁,和他同时遇害的还有其他34名游击队员。 格瓦拉有这样一句诗:我踏上了一条比记忆还长的路,陪伴我的是,朝圣者的孤独! 1967年,在刽子手面前他发出了他一生中最后的慨叹:“革命,是不朽的!”他走的太早,世人还没有来得及瞻仰他的神圣,尘世的基督已经升入天堂!做人要做切这样的人 相信除非是一个麻木不仁的人,当他第一次听说切的故事时都会如我一般震撼。 切是一个无神论者,因为神也不会比他在道德上更加完美。没有人会不为他浪漫的理想主义气质所感染。他存在的意义在于永不褪色的人格光辉和坚定的理想主义信念。 最高贵的绅士,能以最不可动摇的决心来选择正义的事业;能完全抵制住最不可抗拒的诱惑;能面带微笑地承受着最沉重的压力;能以平静的心态来面对最猛烈的暴风雨;能以最无畏 的勇气来对付任何威胁和阻力;能以最坚韧的个性来捍卫对真理与美德的信仰。切•格瓦拉正是这样的人。 “骑士风骨、随时愿意救同伴于急难的精神、浪漫主义、丰富的想像力以及勇气”是他永恒的人格魅力之所在。格瓦拉的“游击战理论”在今天似乎已经不合时宜了,但他的浪漫主义人格魅力却永远感动着、激励着热血青年们,为消除人间的邪恶而奋斗。革命理想与浪漫人格的完美结合,是21世纪无数革命青年向往的理想人生境界。“格瓦拉精神”正是这一境界的典范。 没有理想主义者的世界不是完满的世界,“切”那永不磨灭的激情和永不褪色的信念,给当今世界的年轻人树起一面永不倒下的旗帜。“切”虽然离我们很远,但他的精神从未消失,正如我们离理想很远,但要实现理想的愿望从未从我们的心中消失过一样。每一个人,自从出生开始都是孤独的长跑者,无论身边有没有人扶持,这条长路仍得靠自己走完。切是不幸的,因为他的一生正如一个孤独的长跑者,孤独地追逐理想,最后孤独地失败,然而他也是幸运的,他那短暂又光辉的生命此时早已完成了他自己。我们与切相比,幸运的该是我们,有了切作为我们最强大的扶持者,还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呢?让“切”——理想与激情的化身——激励我们战无不胜,勇往直前。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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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格拉条”在故乡阜阳街头漫步,随处可见很多“ 格拉条”门店,门面不大,除有一个招牌外,其余装修很少。店铺前水泥铺地,店主在当街吊起一口大锅,锅上架着用千斤顶改制的压面机,老师傅把和得很硬的面团放进机器中,压制成粗细均匀的圆条状。这种类似于面条的面食随即落入锅内,很快在下面沸水里煮熟,然后放进冷水捞出,这就是阜阳特色的一种面食“格拉条”。在方言中,“格拉”即是搅拌的意思。相传,苏轼任颍州知府时,在阜阳东关结识了一位很有名气的文人白先生,两人谈话甚是投机,除了诗词歌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好吃会吃。一天,苏轼颇有雅兴地对白先生说,我来到颍州不到一年,已经吃遍了颍州的大小名吃,今天能不能带我吃一下从没吃过的小吃呀。于是让东坡先生在书房等候,白先生自己到村里转悠去了。不知不觉来到一家粉条作坊,白先生一拍脑袋有了。于是,白先生请作坊老板弄来上等面粉,按照粉条的加工流程做出了一种形似粉条的圆形面条,放到锅里煮熟,然后捞出放入凉水中焯一下,盛进大碗加入芝麻酱、辣椒油、豆芽、香菜、荆芥等调料,做出了一碗面食端到苏轼面前。苏轼闻之胃口大开,即问何物。白先生不知如何回答是好,便告诉苏轼用筷子挌啦挌啦(阜阳方言:搅拌的意思)后再说,苏轼说原来是“挌拉条也”,从此,“挌拉条”传遍了颍州的大街小巷。随着时间的迁移,挌拉条的名称也在你呼我喊中发生了变化,或许是为了顺口罢了,老家的店主们也统一把它唤作“格拉条”。也许是文字上的差异不同而引起的变化吧!吃“格拉条”颇显豪放、大气。来到一家摊子旁看到门前总是进来进去的人,似乎每个人手里都端着碗,似乎分不出哪是老板;哪位刚巧光临的来客?你只需吆喝一声:“大碗的,多放点麻酱和辣椒。”立即便有人回应道:“好咧,里面坐,一会儿就好”!这时,店铺师傅便会抓起事先煮熟的“格拉条”,放进滚开的锅里一烫随即盛入碗中,撒上早已备好的熟豆芽、黄瓜丝,淋上麻酱和蒜泥,加入油盐酱醋,浇上辣椒油一调,最后捏上一撮芫荽撒在上面,一碗色香味俱全的“格拉条”便做好了。“谁的大碗?!”听到问声,你会听到几个人同时回答,这个时候可不要讲风度谦让,只需走到服务员跟前接过碗就行了,但别忘了再说一句:“来碗汤”,便可坐在座位上吃了,别人也不会在意,因为这就是吃“格拉条”的规矩。“格拉条”大都做得粗长,麻酱也都很粘,这时,你需耐心地将面搅拌均匀再吃,这样吃起来才有滋有味,千万不可拉上一根慢慢吃,不然会被人笑话。吃过“搁拉条”,再喝上一碗用“格拉条”汤冲的鸡蛋茶,可谓是原汤化原食,只是现在的很多门店大都省略了这一步骤,用以卫生的塑料杯外加开水替代。偶然的一个假期,行走在千里之外的城市街道上,朋友不经意的一次转身回来激动地告诉我说:“门口卖的有格拉条!”当我带着满脸疑惑的眼神看见那块红色基调的招牌时,心里觉得无形间增加了许多似曾相识的亲切与温馨,恍然在心中叨念道:老家人真有本事!那晚我们吃得高兴,下铺的李凯和孙志强分别都吃一大碗,就连最后的一点汤也一饮而尽!一旁的我不觉哈哈大笑起来,心想一定要将这段经历写出来,让更多人知道,共同分享老家的美食与那段甜美的经历。如果你稍加留心便可看到,吃“格拉条”的食客是没有贵贱之分的,在面积不大的简陋店铺里,既有三轮车夫,又有拉架子车进城的农民,有淑女佳人,亦有西装革履的上班族,所有的食客都会不拘身份大口地吃面,一边吃一边喝着鸡蛋汤,然后用手抹一下嘴角的麻酱走人。看着蠕动嘴角儿,我抽了张崭新的稿纸平铺开来,任柔弱的笔尖随意滑动,想到遍布于全国各地大街小巷的福建沙县小吃、晶莹的千里香混沌、淮南八公山豆腐、天津狗不理包子、重庆巴将军火锅、北京烤鸭、上海生煎······一个个熟悉而又热腾着饭香的招牌,不觉又畅游在天下美食小吃的王国里!点评:语言简明扼要、言简意赅、言至意达、精炼有力、笔力尽现,寥寥数语便能传递人物的神采。叙述详细具体,细节描写生动逼真,人物个性鲜明突出,形象丰满,跃然纸上。环境描写客观真实,环境为人物的性格服务,更好地解释了人物性格形成过程中的来龙去脉。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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