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地久天长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着名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在他的笔下,一只小蟋蟀是怎么样来到纽约的呢?它来的壮大的纽约市会发生什么呢?它是怎样生活的呢?后来它又是怎样回到朝思暮想的故乡的呢?带着这些疑问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
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偶然撞见有人在野餐,便趁其不备偷偷地爬进了野餐蓝,大吃特吃,一不小心被压在了肉下,顺其自然的被“夹持”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又偶然的在人山人海的地方遇见了好心的塔克鼠、好客的亨利猫和称心如意的好主人玛利欧。幸运地它过上了无与伦比的幸福美满的生活。一天,惬意的它正用它那绝妙的音喉放声歌唱时,歌声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一大群爱好音乐的听众。因此,它开始了灿烂而辉煌的明星生活。同时,使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成为了赫赫有名、家喻户晓的音乐家。每当它被人们众星拱月般地围住时,成名的它却满心失落,情不自禁地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乡村生活。终于有一天,柴斯特通过朋友的理解和帮助,如愿以偿的回到了朝思暮想的故乡。
这本书为什么能吸引很多人的注意,且好评如潮,并一举成名?正是因为这本书充满了友爱和温情。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是高智商的人类。一个人好比一座桥梁,需要友谊的力量来支撑;一个人好比一棵成长的幼苗,需要友谊的雨水来浇灌;一个人好比一只待哺的小鸟,需要友谊的食物来喂哺。简单来说,友谊是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
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得到真正的友谊才是不容易;友谊总需要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想起和彭博轩那段日子发生的事情,我还记忆犹新。我和他幸运地被选上由学校组织的小品排演。此时的我乐不可支,兴奋过后,我全心全意的投入到角色中,老师也很赞赏。由此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可好景不长,我的喉咙沙哑了。万般无奈之下,我好不情愿地退出了演小品。第二天,得知彭博轩替代了我的角色,我怒发冲冠,神经质的认为是他抢走了我的角色,不问青红皂白就和他断绝了朋友关系。从此,我和他从结拜兄弟变成了可有可无的陌生人。可是,每一次擦肩而过,我都思绪万千。坦白说,这件事情自始至终都是我的错。但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走过来,面带微笑地向我道歉并且安慰我。此刻的我无地自容。便毫不犹豫地与他握手言和。这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奥维德说过的一句话:“正如真金要在烈火中识别一样,友谊必须在逆境里经受考验”。
友谊是在忠诚和信任中油然而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让我们一起来像柴斯特一样寻找自己真真正正的好伙伴吧!
希望
你是日出前的
第一缕阳光
你是花前的
第一缕馨香你可以打开
每一扇紧闭的心窗
你可以带给挫折
一切地希望蝴蝶将带着你
飞向四方
风儿将随着你
走遍天涯你是生命的源头
你是世界的始创
是你
给了我永生的力量!
相关推荐
-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名气与自由,哪个更重要?有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柴斯特,一次因为贪吃而蹦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离故乡康涅狄格州无比遥远的地方,至少对它而言是无比遥远的纽约。在这个高楼林立,人情淡漠的钢铁森林里,初来乍到的柴斯特却遇到了两个知心好友——老鼠塔克与猫咪亨利,以及一个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柴斯特在开始的那段时间里可以说是霉运连连,先是在睡梦中啃坏了一张在当时很值钱的两元纸币,又在宴会时不小心将玛利欧家的报摊烧了。但大家却发现它拥有无穷的音乐天赋——它可以演奏出人类的乐曲!于是一夜之间,它出名了。潮水一般的人们来到时代广场地铁站旁的报摊,聆听它演奏的《重归苏莲托》、《阿依达》和莫扎特小夜曲等。然而,出名后它却感觉不到开心,它无法完全自由的歌唱,无法忍受几百双眼睛盯着它看,并不时有人想来摸摸它,给它点食物的日子。于是,它决定回家,回到康涅格州乡下去,自由地尽情地欢唱。最终,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家。此时,它正站在事业的巅峰,它却做出归隐的决定,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在柴斯特的心中,一直有着对自由的渴望,而不是被束缚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每天为出名而努力。因此,它选择了放弃,放弃自己的名气,回到家乡,虽无荣耀,却有自由。正如它的朋友亨利猫所说:“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或许就是这部小说想告诉我们的道理。然而,若是在现在,给你一次机会,你会红得发紫,你会发财,你正在事业的顶端,你会选择归隐吗?我相信绝大部分的人会说:“不。乡间固然好,风光秀丽,空气清新。但是有钱赚吗?有别墅吗?有豪车吗?有媒体采访吗?有大批“粉丝”围着你吗?自由什么的,能当饭吃吗?快乐,既没钱又没名气怎么快乐?有才华却施展不了,与锦衣夜行有何区别?诸葛亮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若不出山,也不就是一个小小的农夫吗?”面对种种悖论,该如何选择?《时代广场的蟋蟀》写于1961年,它表现了工业时代一种返璞归真的价值理想。在这个“拜金主义”的时代,“自由”几乎已销声匿迹了。然而,快乐是能让你放下一切的。金钱与名气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快乐,只有自由,也就是做自己喜欢、想做的事才能让人感受到快乐。既然做一件事无法给你快乐,那还做它干嘛?名气与自由之间,我选择自由。900字 五年级
-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世界名著,我也看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生活在康涅秋格州乡下的草场里。一天,他因为贪吃而被带到了最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因此他遇到了男孩玛丽欧——也就是以后的爱他的主人。幸运的柴斯特还交到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柴斯特的音乐天赋让他在纽约创出了自己的一片蓝天,成了一位在当地的著名音乐家。可后来,柴斯特想念家乡,终于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乘上了回家乡的列车。猫和老鼠成了好朋友,他们互相帮助,让人感动。为什么动物可以不分天敌,一对冤家也能成为最要好的朋友,那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却只顾自己的利益。也许是因为人类是高级生物吧,不过我想“高级生物”这个称号只是某个科学家硬戴在人类头上的,我也可以说猩猩,老虎,大象……都是高级生物。友谊就是个奇怪的东西,能化敌为友,但正真的友谊也很难找到。一定要真诚得对待朋友,不能利用朋友,不然会失去身边的朋友。友谊带来了一面镜子,可以让你吾日三省吾身,也可以让你三思而后行。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它会带给你无穷的益处。玛丽欧很善良,他收留了柴斯特。当柴斯特不小心吃了2美元被妈妈发现后,玛丽欧遭到了妈妈的严厉批评,可是他还是说服她,留下了柴斯特。为了柴斯特能够快乐的生活,他忍受了许多委屈。一次,小动物们差点烧了报摊,他也没有责怪它们。当柴斯特走了后,他也表示了解。玛丽欧对动物有颗宽容的心,也一定对他人也会一样吧。我看了好几遍,觉的这本书和《夏洛的网》很像,是一本让人感动的书,我也很喜欢柴斯特。600字 五年级 叙事
-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在这个炎热而又快乐的暑假里,我读完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他是儿童文学作家。他热爱音乐,喜爱考古研究,崇拜托尔金,对生活充满热情。《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1961蟋蟀叫柴斯特,它从没想过要离开自己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然后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动人地音乐在一夜间成名,并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它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期里,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速度也飞速增长。可是柴斯特并不喜欢过明星的生活,在好友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做火车回到了康涅狄州,结束了它的明星生活。4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在一个星期天上午,我在成千上万本书中找到了最后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回到家,我就拿起读,读起来朗朗上口。我记忆中最深的是第十三章,《大出风头》。讲述了柴斯特出了名,他的歌声吸引了众多观众。起先人们不相信是真的,以为是在放唱片。柴斯特的小主人——玛利欧把笼子拿出来,这时大家恍然大悟。就这样人越聚越多,玛利欧的妈妈从没见过这么多人,就拿起一捆时报去卖,为了不打搅音乐爱好者,她小声说:“来看看有关这只蟋蟀的报道,就刊登在这!”一下子,时报就卖完了,就这样,一捆捆的时报就卖光了。柴斯特成了纽约市著名的演奏家。没过几天,柴斯特突然生病了,大家都叫他多休息几天……读完了整本书,我知道了老鼠塔克、猫咪亨利和蟋蟀柴斯特三只小动物之间的友谊。塔克大概是世界上最富裕的老鼠;亨利是唯一和老鼠交朋友的猫;柴斯特是纽约市最著名的演奏家。他们是一群好朋友。有一次柴斯特吃了半张2美元,塔克用了一生攒的钱给了柴斯特,果然是对好朋友呀!他们互相帮助;亨利从不象生活中的猫,她是与谁都交朋友的猫咪。当然还有老鼠。在生活中我也要像他们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宽容。4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自由?约束?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在苍茫无边的书海中,总能找到一本能向你源源不断地灌输知识的书本;篇篇文章中,必然能找到打开书中黄金屋的钥匙,鉴赏颜如玉的伯乐。今天我要介绍的,就是这样一本能贯彻友爱与真实的情感,理解与温情的快乐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温暖人心的书讲的是:一只普通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结果被人们从康涅狄格州的郊外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被一个热心肠的,家境十分复杂的小男孩收留。柴斯特刚来到纽约,就跟一只有着慈悲心肠的猫和一只多愁善感的老鼠成为了好朋友。那时它对陌生的地方还不太熟悉,经常闯祸。先是因为四处乱窜,半夜吃掉了主人家辛苦挣来的两块血汗钱;后来又邀请猫和老鼠在主人家的报摊里开聚会,把主人家弄得一团糟,还引发了火灾。主人的妈妈气愤之极,决定要赶走它。但是,她发现这只蟋蟀能演奏整段整段的,受人们青睐的歌曲,于是才准备让它留下来,并且为它开演奏会。主人请了一位音乐家,来为柴斯特做宣传,拉拢听众。演奏会举行的非常成功。一时间,柴斯特在纽约声名大噪,也为主人一家带来了滚滚财源。但这时,柴斯特却决定回到乡下去,过那种普通蟋蟀的自由生活。最后,在猫和老鼠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过上了那休闲自在的生活。读完这本书后,我确确实实地被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这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感动了,之间的真挚友情是人类无法比拟的。但同时我也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只蟋蟀好不容易才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好不容易才在这个城市站稳了脚跟,但它还要放弃自己的事业回到乡下去做一只普通的蟋蟀呢?实在是无可厚非,实在是异想天开!但其实,答案很简单:自由。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不快乐的话,那这样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是一些觉得出名很快乐的人所预料不到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这样的人。有的人放弃高高在上的职位,只求一味轻松,甚至还出门远行,像挣脱牢笼的鸟儿,自由自在。其实,这也理所当然,毕竟,这是由自己决定的,只要能过得自由、幸福、富足,就行了。做一个不受拘束、性格奔放的人,何乐而不为?自由的快乐和受拘束的快乐,孰乐?这都要由各人自己的决定。总而言之,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永远记住这只时代广场的蟋蟀,记住它嘹亮无比而韵味无穷的鸣叫,也会永远记住这本充满友爱与温情的呕心沥血之作。广东汕头汕头市龙湖区丹霞小学五年级:肖凌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暑假里,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由于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蟋蟀柴斯特从康涅尼格州乡下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那儿,柴斯特遇见了男孩玛利欧一家、老鼠塔克和猫亨利。柴斯特用它那天生的好嗓子在玛利欧家的报摊大出风头,受到了人们的赞赏,成为纽约有名的演奏家,并帮助主人玛利欧一家摆脱了生活的困境。可是出名后的柴斯特还是想念自己的家乡。最终,在玛利欧、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到了康涅狄格州乡下,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故事中的每个角色都极具特点,柴斯特有很强的音乐天赋,又特别向往自由;主人玛利欧热情善良……而其中,老鼠塔克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这是一只聪明又有些贪财的老鼠。但当柴斯特闯祸被禁时,它毫不吝啬地拿出了一生的积蓄,赎回了柴斯特的自由;当玛利欧一家遇到困境时,它自告奋勇帮助柴斯特筹备音乐会,使玛利欧一家过上了好日子;当柴斯特想念故乡时,它第一个提出要帮助柴斯特实现它的愿望。塔克对柴斯特的大恩大德和无私帮助深深地打动了我。读到这儿,你有没有觉得友谊很重要?是的,友情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亮丽。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想,如果我也拥有像柴斯特、玛利欧、塔克一样的友谊,那该是多么美好啊!这个故事还让我想到了一句谚语“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这句谚语告诉我们:如果大家团结合作,齐心协力,就能解决所有的困难。可不是吗?故事中的玛利欧、塔克和亨利不就帮助柴斯特回到了家乡了吗?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多交朋友,真诚地对待朋友,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这样当你遇到困难时,朋友们也会尽心尽力地帮助你的。所以,好好珍惜你和朋友们的友谊吧!对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还是1961年纽伯瑞奖银奖作品呢。我真希望大家也能看看这本书!700字 读后感
-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我再次翻开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觉得和第一次翻开差别大——自己与动物更加亲切了一些。我觉得,动物之间也有语言,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时代广场的蟋蟀》讲了一只名字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太贪吃,所以在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柴斯特在时代广场有两个朋友:老鼠塔克和一只名叫亨利的猫。在报摊工作的男孩玛利欧,是柴斯特的主人。玛利欧为了养蟋蟀去冯赛那里买了中国古代皇帝关蟋蟀的笼子。蟋蟀原来是代表好运的,可柴斯特却犯下了“梦游吃钞票”和“晚宴失火”的坏事。但他后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友情,又帮助了玛利欧一家,总算将功赎过。故事的最后,柴斯特突然怀念起了家乡,于是他告别了整个时代广场,回到了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地方。我也想成为一只像柴斯特一样的蟋蟀。不管吃掉了钱还是不小心点燃了报摊……柴斯特不会选择逃跑,而是勇敢地承认错误,并且努力改正和弥补自己的过失。他那勇于认错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要向她学习这种精神。《时代广场的蟋蟀》会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你还不快翻开书本看一看?450字 读后感
-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今天早上我打开书柜,拿出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斯特,因为太贪吃而掉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区——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寂寞的纽约,柴斯特幸运的遇到了聪明又狡猾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遇到了深爱柴特斯的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以及主人对他的真诚友情,不仅帮助了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还让自己也成为了整个纽约的演奏家。读到这里,相比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柴斯特会继续留在那里,给大家欣赏它美妙的音乐,我也是这么想的,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它思想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读完后,我深有感触的是在这个故事的结尾,柴斯特为了寻求自由和以前在家乡的那份快乐,而决定放弃名利。也告诉我,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有些人贪图财利,甚至还侵犯他人权利。这些人真卑鄙,真无耻,应该遭到社会的唾弃。柴斯特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勇于承认错误。有一次,他将一张纸币咬碎了,要是别人,一定会逃跑,而柴斯特则是主动承认错误,并想尽办法补偿。所以,我也要学习柴特斯勇于承认错误的精神。四年级:周孜洋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著名的儿童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主要讲述了蟋蟀“柴斯特”无意中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地铁站,交到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二位朋友,柴斯特的演唱使大家都很喜欢它,但它最后还是回到了老家。下面我就来摘抄一小段亨利说过的话:“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会让它感到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如果你没有了自由,受着他人的约束,即使成名了,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本书深深地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没有了自由,就算出了名,也不会快乐,所以,还是让我们快乐、自由地健康成长吧!我推荐大家都来看一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陆宇轩中山小学四(二)班2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张智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我读完这本书,深有感受。这本书的封皮上画着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我一看他们这么和谐,之间一定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所以这本书吸引了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原名乔治·赛尔登·汤普森。一天,小蟋蟀在乡下,他叫柴斯特,在集上的篮子里吃三明治。不料被三明治压住了,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小男孩玛利欧发现了它,并让它住在报摊里。在这里,它结识了聪明又大方的小老鼠塔克和憨厚老实的猫亨利,并与他们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玛利欧一直坚信蟋蟀代表好运,可并不是这样,一次把一张两块的钱给啃了,请塔克和亨利来开宴会,又把报摊烧着了。妈妈宣布必须赶走它。在关键时刻,它演奏出了妈妈喜欢的歌曲,并在纽约出了名,柴斯特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最后它与塔克和亨利告了别,塔克帮它登上了回乡下的火车。友谊是不可少的,我们珍惜友谊,不要让它从身边白白流失。指导教师 崔梅茹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读一本好书,如同在饥饿时的一顿盛宴;读一本好书,就像在沙漠中的一滴水;读一本好书,好似在你无助时的一双援手。读书不但可以让你忘了生活、工作、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还会舒展你的身心,陶冶你的情操。去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这本书漂亮的封面所吸引。随后,我就慢慢地开始去阅读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柴斯特,是一只,具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住在康涅狄格洲乡下的草场,可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然后就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却遇到了聪明的富翁塔克老鼠,优雅忠诚的亨利猫,同时还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美妙的音乐回报了贫穷的玛利欧一家,让幸运之神笼罩着玛利欧家的报摊。可当柴斯特的事业刚刚达到顶峰的时候,它却满心失落,想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被柴斯特、亨利猫、塔克老鼠它们三人的友情深深的震撼了。同时也为柴斯特感到高兴,因为它有一个深深地爱它、关心它的主人玛利欧。有时,我也会想:在故乡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拔鼠、雉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兔子的脚步。对一只蟋蟀来说,这应该比在纽约这座大城市的地铁站唱歌出名更加幸福吧。在这本书中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的老师,我的朋友们。她们不是一直也带给我快乐吗?记得四年级,我刚转来这个学校的时候,很难融入这个班级里,整天脑子里只想着放学。所以,在期中考试时,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考了全班第二十八名。天哪!我看着那鲜红的二十八,自己吓了一跳。我这是怎么了?我不断地问自己。此后我更加的自卑。班主任王老师把一切都看在了心里,耐心的找我谈心,还有意的经常提问我问题,慢慢地帮我寻找自信。而且有一天,我又交到了一个叫陈妍的好朋友,我俩无话不谈。回家吃饭时,我的嘴里从新学校怎么怎么不好,变成了新的班级怎么好,老师怎么好,陈妍怎么样。然而,命运弄人,上六年级的时候,也就是今年,校长要在学校里重新组织一个小班,是想从我们三个班里选四十名好学生进入那个班。听到这个消息,我的脑袋轰的一声,今年我的成绩依然不错肯定能进那个小班。不过,陈妍今年却失手了,考的非常一般,终究没有进那个重点班,在分手的那一天,我哭了,我怀念朝夕相处的老师、同学,怀念陈妍。不过,事实并没有那么坏,偶尔我们还能见到我们敬爱的王老师,见到原来的老同学,我和陈妍还是能偶尔见上几面。而且万分有幸的我在新的班级里又遇到了像王老师那般慈母式而又不失严厉的好老师,交到了像陈妍那样的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懂得了“朋友”看似平常的字眼,可里面却蕴含着情和义。我相信只要我们人人都能成为朋友,那我们这个地球村就会变成充满爱和温暖的家园。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
友谊地久天长如果你有个很差劲的班主任,会不会很伤心。——水冰灵一很喜欢收集花的标本,所以爱去乡村。那里有数不清的在都市没有的清秀的花,梦紫依就是其中一种。梦紫依的花朵像梅花一样长在枝上,淡紫色的,花边微微显出一丝洁白,花蕊很长,跟铃铛差不多。整个花似乎是个小喇叭,但比喇叭花要小得多,要美的多,要传神得多。今天心情很好,换了白色的T恤,牛仔裤。再配上休闲鞋,感觉很棒。看了下钟,六点半啦!!天啦!我连忙背上书包冲出家门。临走看见老爸老妈还在酣睡,佩服!!最后还是迟到一分钟,戴老师没怎麽在意,说,进来吧。下课我和依依漫步在学校的花坛,聊起了教师。她笑了一下,你觉得戴老师漂亮吗。我脑子里浮现出戴老师月牙儿弯弯的眼睛和孩子气的酒窝,回答说,挺好的。还是比较可爱。那李老师诶?依依又笑了,有点诡异。我变得好气起来,骂了声,丑八怪!我的气愤不无道理,那个李老师讲课不怎麽样,把白说成黑倒是好样。这也罢了。有一次讲错一道题让我们全班考试每人各丢六分,我气得三天不用吃饭了。一想起她我就生气。不是哦,依依说,李老师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老师。包里的化妆品多的跟星星差不多。是挺有魅力的,我讥讽了一句。上课时,教室里闹翻天了,可我旁边的学校篮球队队长宋凌杰却抱着头像木头人似的。怪他倒霉,自己老爸在找李老谈话。宋凌杰平常在学校表现不是很突出,再加上李老颠倒黑白的独家工夫,不是死人也能把说死。看他在篮球队威风的样子,这时跟囚犯简直没啥两样。过不多久,宋凌杰被叫出去了,再不多久,只听见一阵阵响亮啪啪声,所有同学都听见了。但都没大在意,听的次数多吗。一会儿,看见他一瘸一拐艰难得走了进来,艰难得坐在位子上,故意苦着脸对我说,这样下去我要被咱爸打死,替我买副棺材,到时找我爸报销。请问,棺材要什麽颜色的?在后面看书的杨筱樱不知什麽时候凑了上来。筱樱,还来泼凉水。没事儿,尽量选白色。祭祀我自己。宋凌杰说。我用书很狠拍他,这个死呆瓜,哪有这样咒自己的。别打了,我不说还不行吗?他揉揉脑袋,装做很痛苦的样子。杨筱樱感叹地说,碰上这样的老师算你倒霉了。最后加上一句,哎!天妒英才啊!安静!一声比狮子还要狮子的大吼。教室立刻恢复了平静,每个人都心惊胆战地望着那位恐怖的老师。李老的脸因愤怒而扭曲。她拿起教鞭,猛烈地敲击讲台,瞪着大家。真是声势浩大啊!你们一个个全反了是吧?反了考试怎麽不得一百啊?她边说边注视着每个人。还不是你自己给我们讲错了题,不知是哪个家伙说了一句。我听了,暗自为这句话叫好。谁说的?李老‘威严’的目光把全班扫视了一片,然而没人出声。气死你!突然,李老脸上浮出得意的表情。说到说话,我想起来了。互相检举,人数超过一半抄!现在开始检举吧!我转过脸,轻蔑地哼了声。水冰灵,我说过多少骗了,不要自以为是,不要老是用鼻子发出很难听的声音。全班的人的目光聚齐在我身上。啊……我的眼睛睁得比车轮都大。这麽小的声音,她都能……小女子佩服佩服。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友谊地久天长友谊地久天长(一)后天就是元旦节了,学校为了庆祝,准备明天下午举行元旦晚会。每个班里只选一个节目,并且,还是要有关语文方面的。我们五姐妹(既芳、艳、格、楠和我)在老师面前都很优秀。学习也是名列前茅的,老师什么也没说,就让我们自己在课余时间里找个诗歌朗诵一下。(我们五个朗诵是全校数一数二的)于是,我们什么也没说,就答应了。由于老师给我们说的很晚,所以我们没有准备,就只好在我们做的一本资料上选了一篇诗歌,朗诵下来。诗歌很短,共有六小节,刚好没人一小节,最后一节一齐朗诵。我们用的时间最短,效率最高,一节课的时间就排完了,经过老师检验,我们合格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今天上午第四节课使我们我个人郁闷死了。明明是活动课,品德老师过来,把这节课抢走了,让我们读书,我们我个人明明商量好的,用这节副课的时间把诗歌朗诵好好的整一遍,再加一些动作,把节目排的更完美些。楠过去征求老师的同意。可是老师的一句话,使我们平常最喜欢的老师顿时变成令我们讨厌的老师了。整节课,我们五个人都心不在焉似的,老师说什么,我们都听不进去。“来,这位同学,你把我提的问题给解答一下。”我站了起来,此时,脑子中一片空白,什么也不知道。幸好旁边的同学给我提示了一下,我回答到了老师提的问题,不然的话……老师似乎看出来我们五个人的心思了,在我们读书时,走到我的身边,说:“好了,你们可以下去了,看你们五个人都心不在焉的,现在怎么学也学不进去了,我知道你们的脾气,你们有时间的话,就多读读品德课本。孩子们,下去吧。”我一听到了这句话,想想,老师没有那么讨厌嘛。可是,时间只剩下八分钟就放学了。不管那么多了,先下去再说!我给那四个传一下眼神,她们就和我一起下去了。下来了一看,各个班的代表同学都下来了,就只剩我们班了。“是淅沥沥的春雨,哗啦啦的……”楠在朗诵这,不远处,(一)班看着我们的表演,还在指手画脚的((一)班是我们班的竞争对手班,一般情况下什么都是我们在他们的前面)。我们排个节目吧,她们班在旁边看,看了还不说,最后我们才知道,她们班是没有想好朗诵时的队形和动作,准备借鉴我们班的。楠说:“芳,我们先不加上动作,免得她们班学我们班的。”“哎呀,不加动作就没有意思了,况且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了……”芳皱着眉头说道“如果你现在不加动作,那我们何必当初排动作呢?!”楠听着不耐烦了,我也有些烦了,于是,我们不管芳,就开始朗诵起来了,芳看我们没加动作,就一下子做到身后的椅子上了,不仅如此,她还翘了一个二郎腿,不停地说:“你们现在动作爱加不加,我不管,大不了都退出,重选人员。”“芳,你怎么了?怎么不读了?你看,我们现在先熟悉一遍,下午再找时间排不是更快一些?如果你现在不读了,格就接着读…………(未完待续)1000字 六年级 写人
-
友谊地久天长“小皮球,圆又圆夕阳,沙坑,秋千。公园的健身坪上,一个小女孩穿着格子的连衣裙,一下一下的拍着皮球,两根细细的麻花辫也跟着一颤一颤,圆圆的小脸分外可爱。我慢慢的走近她。见到我走过来,她停了下来,抱着球,朝我甜甜一笑,脸颊微微发红,像阳光下盛开的向日葵。多美好的初遇啊···坐在回乡的火车上,看着飞速倒退的青山和田野,我托着下巴,眯着眼睛满心荡漾。已经很久没回过老家了,也很久没见过儿时的伙伴了,但印象中的小女孩确是愈发的清晰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自6岁时与她在公园里相遇,我们就成天泡在一起。用妈妈的话来说,我和她简直是一胎生的,比跟她的感情还好。想到马上就会跟她见面,我就满心雀跃,竟觉得火车开得慢起来。下了火车,看着满眼的高楼大厦,耳边都是汽车刺耳的鸣笛声,感叹着空气质量又变差了。这就是阔别已久的家乡啊,感觉有什么不同,可仔细想想,却又没什么大的变动。回到家,放下行李,便急匆匆的冲下楼顺着熟悉的路线朝她家跑去,一路上满是待会与她相见时的设想:到了她家,先要来个拥抱,再与她好好玩一次从前喜欢玩的游戏,还要再一起看动漫···可真正到了她家门前时,我却不知为何犹豫了一下,但最后却还是敲了敲门,开始紧张却又充满期待的等待。拖鞋“踏踏”的响声由远而近,她的声音从门的那边传出来:“谁?”“是我,快开门”紧接着,门开了。之前无数的设想都被推翻,眼前的女孩平刘海短发,剪着时下流行的BOBO头,白T恤牛仔裤,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原先圆圆的脸变得很尖,简直让我认不出来是她了。我站在原地,说不出话来。她愣了一下,拿出嘴里的棒棒糖,接着露出了我非常熟悉的表情:“玉婷?”从她身上,我闻到了一股甜甜的香味,她以前明明不喜欢甜食的,我想。她真的变了好多。坐在她家的沙发上,我有些局促,想要找些话题来化解这个尴尬,却丝毫没有办法。所幸她很快就念叨着要好好招待我,蹦上蹦下的为我洗苹果,端茶。做罢,她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冲我眨眼:“嘿!好久不见!”我捧着她递来的茶喝了一口。从前她并没有这么活泼,总是很害羞的样子,也不喜欢与人说话。我又想起了与她初识时的样子,她抱着球,笑得温暖而腼腆。“你变了好多啊。”为了掩饰心里一点小小的紧张,我又喝了一口茶,说出了实话。“这有什么关系。”她爽朗的笑了:“反正咱俩是朋友这件事没变啊!”我们是朋友啊!无论对方怎么变化,我们不都是朋友吗?“是啊。”注视着茶杯中自己的倒影,我仿佛想通了什么,淡淡的笑了,人总是会变的,友谊却始终如一。我很庆幸我与她并不像《故乡》里写的那样彼此隔膜,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互相牵着对方的手,一如当年。不管再怎么变化,友谊总是能地久天长。记忆中公园里的那个抱球的女孩,嘴角的微笑变得更加灿烂,她朝我伸出手来——“要一起玩吗?”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
友谊地久天长“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怀想,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友情是天堂,没有它就像地狱;友情是生命,没有它就意味着死亡。《友谊地久天长》这首歌就证明就证明了友谊,对我们所有人都那么重要。让我最刻骨铭心的友谊,莫过于我曾经的好同学、好朋友-王岩,一个阳光自信的男孩。他那充满自信的笑容,我一直都还记得。虽然他和我分离了好多年,但我还记得我和他的点点滴滴。例如,我和他是怎么成为朋友的。记得那是一节体育课上,他让我感动万分。“一千八百米长跑,限时六分钟,开始!”只见班上男生蜂拥而至,一个比一个跑的快,而我还在跑道上慢慢的耗。一千八百米,我们的操场才二百米,一共九圈啊!这对于我来说,纯粹是一种极大的挑战。“呼~呼~呼。”我吐息紊乱,上气不接下气,而这时我才跑了五圈啊。“噗”的一声,我倒坍在地。顿时,眼眶里含着泪水,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这时一双温暖手想要将我扶起,我抬起头来,只见王岩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的对我说:“嘿,小白,你没事吧?!”我哭丧着脸说:“恩,还好,就是脚踝有点疼。”话音刚落,王岩就立马帮我揉起了脚踝,边揉边说:“怎么样,还能跑吗?”“恩,还行吧。”“那我们就一起跑吧!”王岩慢慢的将我扶起,然后要我把手架着他的脖子上。我轻轻的点了一下头,随后王岩就扶着我一步一步慢慢的跑了起来。一圈、两圈、三圈,到了最后一圈时,时间已经过了五分钟三十秒了,我看时间快不够了,就焦急的对王岩说:“王岩!你快跑,时间不够了,不要管我了!”可王岩并没有回答我,而是气喘吁吁的继续扶着我跑。我怒视着王岩,再一次说道:“傻瓜!快跑啊!不要管我了,我不能拖着你不及格!”“可我不想抛弃你,大不了就不及格。”王岩这一句话,让我很是感动,心想:“谢谢你王岩,感谢你不抛弃我,就让我们这样继续跑下去。”六分钟已经到了,可我们还没有到终点。到终点以后,王岩这才将我放下,笑着对我说:“完了哦,明天要重跑了啊。”我也笑着对他说:“没关系,明天我陪你一起跑。”就这样,我们互相都笑着。从此以后,我和王岩结下深厚友谊,同甘共苦,成为了情同手足的好兄弟。可惜好景不长,因为他父母工作的原因,他被带到了美丽的新疆。虽然我们分隔两地,只相处了短暂的一年,但我们的友谊一直牵着我们,我们彼此都记得对方,相信有缘只会相机。我们一起学习过、分享过、帮助过、笑过、哭过、痛过,这是什么?这就是深厚的友谊,深深的友谊把我们的心连在了一起。一份真挚的友谊是不会有保质期的,因为他永远都不会变质,一直都保持着新鲜感。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希望大家能找到自己那份独特的友谊,因为它将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湖北武汉江岸区武汉市育才中学初一:白傲龙1000字 初一 叙事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