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绪风中舞
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工地上的灯还亮着,发出明亮的白光,和我苍白无力的心一样,很刺眼,仿佛是在疲惫的彷徨,又像是在焦急地等待,它的光足以把整个黑夜照亮。
我突然发现,这灯光很美,很美,它的周围有一圈光晕,是呈彩虹色的,淡淡的,很圆,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害怕它的美会在瞬间消失,就像烟花一样,不能成为永恒,只能成为记忆。我的思绪的潮水开始汹涌澎湃,我的心被这涌动的潮水撞得疼痛。
它,像是被透视着,又像是被忽视着,它的光渐渐地朦胧了,我看不清了,尽管我小心翼翼地将黯淡的心情坚壁起来,揣着它,捂着它,却在灯光的照耀下,毫无保留地,赤裸裸地露了出来,慢慢地向四处弥散。雨还在歪歪斜斜地下着,缠缠绵绵的,我能感受到这雨带着某中含义来到人间,来到了我这个深夜看着灯光的女孩的身边。它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芒,从黑暗的天空洒下来,溅起一片碎银,然后,它悄悄地落在我的脸上,冰冰的,凉凉的。
起风了,好冷,我犹如一片掉入漩涡的叶子,已分不清方向了,不知远方的你现在正在干什么,是否也和我一样,是否知道此时我正处于矛盾之中。也许这些都不重要,我真的很想知道你是不是正在恨我,是不是在为我的行为而深感痛心,我也很恨我自己,我的心乱如麻,此时的我真想成为一名舞蹈演员,在灯光下跳起芭蕾,就这样孤单单地跳到天亮。可是我不能,我讨厌我自己,可怜自己,鄙视自己……原来我什么都不是,我既不能让别人快乐,也无法使自己高兴,我就站在崩溃的边缘。外面越来越暗了,等被关掉了,心被冻住了,梦被带走了,希望不见了,一切无法回到从前,一切无法再重演,这个时候时间变得清晰而缓慢,我听得到风发出温柔的呓语从我指间缓缓流过,带走了我所有的自尊和骄傲,只剩下空虚的一个我。在这有着灯光和雨的夜晚,我欺骗了我自己。
午夜过后,我迷茫了,雨下了一整夜,我的痛苦溢出,就像雨水。
早上,灯,又亮了;雨,又下着,天空很暗。
在寝室里,我有一只半透明的玻璃杯,手感很细腻的那种。
今天,我看它时,却发现它有一种空洞的美,也给了我空洞的痛。
我突发奇想,给它灌满开水,我看到一团团的白雾笼罩了整个杯子,也笼罩了我,随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我退后了几步,隔着淡淡的白雾看它,很朦胧,很梦幻。
杯中的水一点一点地变凉了,如夏天转向秋天的速度,竟是如此的快,还未等我细细品味,它已沧海桑田。我用勺子装了些白糖,然后慢慢地把它倒入水中,一粒粒的糖像流星雨一样坠入杯底,撩起美丽的水波,白糖很安详地躺在杯底,沉淀着所有的甜蜜,它已飘在我目光的河上,却无法成为自由的鱼。
我没有去搅动它,而是把它放在阳台上,一缕在季节的风里奔跑的阳光射入水中,洒在了糖的上面,反射出淡黄的美。我凝视着它,它就像一枝盛放在夏夜里的童话,思绪此刻就像溢出稿纸的字句,无法定格,也许该抹去,但总找不到橡皮。
一位诗人说过:“青春的森林因痛苦而深沉,因忧郁而神秘。”这话不假。
在那样温柔的阳光照耀下,糖的周围升起浓浓的波浪,拍打着玻璃杯,被反弹回来后,化作了丝丝缕缕的碎条。这杯水变甜了,也许甜蜜是一种结局,也是一种过程。这时候的水,像一朵绚烂的梦,如一颗宁静的心,有一种落落的、娉婷的孤寂。
水彻底的凉了,就像夏天深井里的水,透心的凉。我把它倒进了另一只杯子里,而那最后一滴,我却让它滴落在我心中唯一能歌唱的弦上,每分每秒,颤抖地弹出似有若无的音符,希望它能溶解我所有的悲伤,希望它能带给我无限的喜悦……
窗外的树叶,在树枝上摇摇欲坠,但还残留着夏天的滋味,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却留不住稍纵即逝的美好。
夏天的感觉,很难再被我寻回,我现在才发现,梦想与现实之间的差别,可以说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我快不能面对所有的一切。
今天的风很大,吹起了泥沙,吹落了树叶,也吹乱了我的心绪,就像是放飞的风筝,线索不知在谁手中。我不能让它降落,因为它在自由中飞得太自由,不过它在风中太落寞。
窗外的落叶已厚厚的一叠,我用几行字来形容它的美,尽管人们总把它当作丑陋。
唇边的微笑又甜又苦,遥远如同记忆,长在梦境里的手,从曼妙里向我伸来,一只地狱的手,美好的理想总是在我梦境里完整地显现,又总是在我初醒时破碎地隐灭。
窗外依旧秋风飒爽,飘飞的灰尘遮蔽了阳光,叶子落得更多了,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这时,不知哪一棵树上有一只蝉在多嘴,那叫声凄厉而悠长,在空气中蠢蠢欲动。
琥珀色的黄昏降临时,无奈和树影在傍晚被拉得老长。今天的风好像在抄袭昨天的风,在几乎没有温度的阳光的照耀下,绝望升起了淡淡的光华,渴望已经零下三度了,也许该加温了。别人想要的美,我却不能给,这太悲哀了,我只眨了一下眼睫,所有的一切都变了,掩饰了疯狂的冷酷,在我灵魂的深处,逼出温柔又阴森的光,我想哭。
窗外又有一片叶子落下了,和叶子一起落下的,竟是我的微笑。飘逝了的暮霞,还带着一缕红丝,转瞬间又走出了我的眼帘,如有一种感觉,总是在忧伤深处,隐藏了一双无奈又彷徨的眼。时间在此刻就像泡沫,虽然没有烟火那样绚丽,却也不缺少耐人寻味的謦香。
黑幕拉开了,风还在吹,不知今夜,窗外又会有多少叶落。
平凡的良心
人身体左上方那一块小角落,藏着一颗心,藏着人世冷暖,藏着人的尊严——良知。
每一颗心都是鲜红的,只要它还跳动着。但这个用温暖的血液所灌输的心,却有时让我们寒心。
曾上网浏览新闻,看到那样的一组图片:一个年迈的老人,干枯的。只有在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什么叫瘦骨嶙峋,那层皮如纸一般包裹着那曾用来喂养儿女的乳房,曾用来顶起家庭重担的脊梁。我惊呆了!孩子哪去了?那母亲含辛茹苦抚养的孩子哪去了?妈妈正在这里受着饥饿、忍着严寒!事实是,孩子就在身边,也已是成年了许久,但身上却缺少了最基本的良知。是他的错,还是社会的错?
帕斯卡尔讲:“人的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思想使我们脱离了动物性,但只有思想却没有良知的人依旧是动物。我明白了,这是他们的错。他们应自我反省,母亲给予了他们高贵,有好好珍惜过吗?良心哪里去了?
但,闪光灯的存在,并不只为了寻找那些长满菌虫的角落。人们也在努力,努力地绽放人性的美好,绚烂生命的辉煌。我们在谴责黑暗的同时,更该赞美阳光!
平凡的良知,不因其平凡而显得默默无闻,它带给我们的是对生命的积极向上。
早晨,推开窗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落了一夜的黄叶早已不见,环卫者用扫帚实践他们对城市卫生的承诺;街道熙熙攘攘但秩序井然,交警人用指示履行他们对城市安全的责任。他们敬业,他们不辞辛劳,他们都有着一颗平凡而又闪光的良心。
良心还能托起生命的重量,有时只是始于极其细微的善意。偶然看到一档节目,一对生活在困苦村庄的夫妻,他们淳朴与敦厚的形象让人心生怜悯。这个温厚而平凡的男人放弃了落水的儿子,却托起了一旁也同在水中挣扎的邻人。这一托,失去了骨肉至亲;但也正是这一托,托起了另一人生命的重量。他没讲什么,但我们都知道他凭的、靠的就是他的良心,一颗流淌着鲜红血液的良心,一颗最为平凡而又伟大的良心。更可贵的是,他儿子跳下去也是为了救人。这先救谁后救谁的下意识选择,更证明了平凡良心的可贵。那滴泪水漫进眼角的褶皱,微红的眼眶拉扯着我的同情之心。在那极为普通的躯体中,该是怎样高贵与伟大在支撑着这个身为父亲的男人的灵魂!
还是不幸落水,还是勇敢救人,午间却听到了另一种版本。单位年终奖励出游,老板儿子落水,一个下属跳下去了,没救起;另一个又跳下去了,也没救起;最后,当地一个老乡跳下去,救起了小孩与第二个救人者。当时场面混乱,等有人想起水中还有一人时,已经晚了。结果是,老乡见义勇为受到嘉奖,另两个救人者是没能力还添乱,老板连看望都没去。哦,还有不同,一个人还活着,另一个却连事后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了。这刚刚就发生在我们周围,这也是我们生活的现状!
帕斯卡尔还曾说:“人的灵魂有两个入口:一是理智、一是意志。”理智,时刻提醒人记得,我们该有良心,我们还有良心;而意志,却在帮我们保留并支撑着平凡良知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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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舞魏晋,是一股怪异的风。风流、风韵、风神、风度、风姿、风华、风范、风骨……是对那个时代,那群傲然于众生之外的清士狂客的最好诠释。他们生活在一个后英雄的时代:他们的先辈在汉末轰轰烈烈地闹了一场,留下一个个让千百年的文人骚客伤怀、吟咏、叹息的故事。青梅煮酒、鼎足三分……英雄的故事是令人钦羡的,尤其是许许多多的英雄在一起演绎的故事。然而可悲的是,英雄相继去世了,小人们却依然在历史的舞台上跳着令人作呕的舞蹈,滑稽可笑。他们不在乱世,又不屑与小丑们为伍;他们心中自有英雄,无奈安逸的王朝不需要英雄;他们胸中有万古文章,却无处施展——他们不是阴毒狠辣的政客,也不是阿谀谄媚的奴才。他们所有的似乎只有名望,但名望更有可能给隐士带来杀身之祸。范晔如此,何晏也是如此。于是他们似乎便与世俗社会格格不入,于是就有“竹林七贤”那般狂放的举动。他们最喜欢的是朋友和酒,能相与的人不多,于是只好盈车满载地喝,放纵或是逃避。醉了,就不必再理会世俗琐碎,任思绪在无尽天宇中徜徉。“天生刘伶,以酒为名,妇人之言,切不可听!”仿佛酒是生存之第一要务,这种超拔的态度,是一种坦然。但喝酒是为了什么?阮籍大醉月余,以避司马炎的提亲,固然可说是蔑视权贵甚至是皇权,可又何尝不能说是一种畏惧?“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他任着木车游荡,走一路哭一路,陪伴他的只有酒。他是因文化的前途而茫然?那酒不过是麻痹精神的毒药。他不守礼法,收到母亲的死讯仍饮酒数升,又大口呕血,心中悲恸自不必说,但酒想来不过是他反对礼法的工具。鲁迅说,魏晋名士看似不守礼,其实恰恰是最守礼的,只是他们心中的礼与统治者所要的相去甚远。余秋雨说,真正守礼者往往去除了礼法的表象而直达规范的核心。看看嵇康训子的内容,完全是恪守着他所不屑所谓“礼法”。于是渐渐明白,他们肩上承担的,是寻找文化方向的重任,然而他们却又不愿自己的子侄背负这压力,便产生了行为的怪异,上下三个年封建历史,没有早一刻,没有晚一刻,偏偏找到了他们。他们没有逃避的权力,只能选择燃烧,让光和热抵抗着黑暗的侵蚀。于是,他们也只能默默承受着孤独,以酒为伴。嵇康打铁,阮籍长啸,拷问着自己的心灵,声振九霄。让这么一团火,烧透黑暗的笼罩,往前可能就是桃源。那么,就任这怪异地风吹吧。在风中舞动的,是在封建强权的桎梏下,挣扎、反抗的灵魂。9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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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舞扬州袁鸿是扬州第一捕快,醉香楼是扬州第一酒楼。捕快通常不会有很多钱,袁鸿在此自然不是为了喝酒,他在等一个人。半个月前,扬州府衙的库银一夜被盗。是夜大雨滂沱,又逢袁鸿外出办案,因此对方没有一丝痕迹留下。扬州知府余季震怒,只好出动全部精英封锁全城,不使赃银外流。但扬州毕竟是万金流散之地,想把那些银子花出去并非难事,于是所有捕快便乔装分散到各流银之所,寻找可疑。两天前,袁鸿的部下发现一个人:此人在库银被盗不久便在扬州出现;碰巧他又爱花钱,花很多钱;磁巧谁都不知道这钱是从哪里来的;更碰巧的是,他每次付钱都用现成的银子,即使数额再多也不用银票。这么多碰巧在一起,恐怕就不那么巧了!这个人每天傍晚都到醉香楼喝酒,所以袁鸿也来到醉香楼。袁鸿的易容术天下无双,这两日他改变音容样貌观察那人,发现两件事。第一,他不是他,而是她!尽管她的易容术也很高明,袁鸿还是一眼看了出来。其实袁鸿一开始便怀疑这人是女的,因为他从未在赌场与青楼这两个男人最爱的去处见过她。第二件事是,每次不管她吃多名贵的菜,总少不了一盘很便宜的——辣子炒辣。这两件事都不能成为证据。在没有确切的证据前,袁鸿向来都不出手。但今天,袁鸿却非出手不可,因为他有一个不得不出手的理由。第一日,袁鸿跟踪她转了大半个扬州城,见她撒出大把银子却只买些很普通的东西。最后她走出城外,警惕地看看四周,然后便像轻烟般消失——她的轻功实在太好。袁鸿的追踪术不弱,若要追捕她,未必赶不上,但若想跟踪她而不被发现,袁鸿自认做不到。于是,袁鸿派人连夜去直隶请来轻功独步天下的万里飞鸿。万里飞鸿的轻功之最是武林公认的。据说,他曾经为了观察鸟儿是怎样捕食,跟在小鸟后面半个时辰而没被小鸟发现。后来他告诉人们,那只小鸟在半个时辰吃了九百七十二只小虫,人们绝对相信这是真的。从直隶到扬州,万里飞鸿只用不到半日,所以当请他那个人还在马上往回赶时,万里飞鸿已来到袁鸿面前。昨天,袁鸿眼见万里飞鸿尾随她而去。但今天又近黄昏,万里飞鸿还没回来!许久,万里飞鸿一定是出事了!凭万里飞鸿的轻功,别人很难伤到他。除非……袁鸿不敢再想下去。万里飞鸿是被袁鸿称为朋友的人。“朋友”二字,袁鸿绝对重视!所以,袁鸿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出手。袁鸿猛地灌下一杯酒,忽然耳朵一动,听到上楼的脚步声。声声慢,声声齐,声声近。她来了!只见来人一副年轻书生打扮,眉清目秀,神采飞扬,手中纸扇轻摇,踱步向靠窗的位子走去。大多数人都喜欢靠窗的位子,因为在那里可以眺望风景,但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或许就是在那便于逃走。袁鸿不想让她逃走,但当她经过自己身边时,袁鸿并未马上出手,反而气定神闲,让她顺利走到那个位子上。因为袁鸿在数,数她的脚步。前两天,她从楼梯走到那个位子,都用二十四步。今天,她却反常地迈了二十七步。三步,对她来说实在太多!所以她一定是受了内伤!难道是因为万里飞鸿?袁鸿不再去想,因为想不出来。袁鸿要抓住她,问出来。酒楼的伙计早已熟识这位客人,对她执勤备至,不一会儿就摆上满桌海味山珍,外带一壶陈年佳酿。自然,菜里少不了一道辣子炒辣。袁鸿暗暗全身蓄势,将内力注于双掌,只待她仰颈喝酒便发出雷霆一击。她要喝酒很容易,所以袁鸿得到出手的机会也很容易。此刻,她已缓缓将酒杯送到唇边。此刻,袁鸿已如弦上之箭。但此刻,楼下突然又传来脚步声。声声急!声声乱!声声迫!她不禁微微皱眉,将端起的酒杯放下。袁鸿也只好暂时收势,静观其变。不仅他们,楼上所有客人都被这脚步声吸引,齐齐向楼梯处望去。脚步声夹杂着急促的喘气声,一人逃命似的奔上楼来。这人匆匆一瞥便冲向袁鸿旁边的空桌,临东窗而坐。直到他坐下,众人才看清此人约摸三十岁,衣着华丽却已破乱,满脸风尘中,一双三角眼却是闪闪发光。他狡黠地四下打量着,嘴角突然冒出一丝古怪的笑容。袁鸿大吃一惊,此人竟是采花大盗凌羽俊!这凌羽俊每每辣手摧花,早已恶贯满盈。但他生性狡诈而且精通缩骨功,想抓他的武林正道全都无功而返,有人甚至反而搭上性命,所以他逍遥至今。昔日袁鸿曾以缠丝手锁住他,仍被他使诈逃走,所以袁鸿对他印象极深。只是凌羽俊平日自诩风流,在危险时亦不忘造作倜傥,怎么今日如此狼狈?凌羽俊一坐下便掏出一大锭银子往桌上一拍,叫道:“两壶好酒,五盘辣子炒辣!”辣子炒辣?!袁鸿不禁皱眉。不过袁鸿的眉头马上渐渐舒展开来,伴随着又一阵脚步声。这脚步声不急不缓,似乎刻刻都在耳边,虽无节奏,却如龙翔九霄恣意而行。如此无拘无束,来人必是洒脱不羁的浪子。抬眼看,果见一年轻人信步而来,来人目如朗星,嘴角玩世不恭地翘着,虽只一袭青旧布衣,举止间却有一股潇洒之姿,英气逼人。这年轻人左手提剑,径直向凌羽俊走去,朗声笑道:“凌兄真是客气!这么快就点好酒菜,实在有劳!”说着便坐在凌羽俊对面。凌羽俊笑嘻嘻道:“追我这么久,是你有劳才对!愚兄特意叫了你最喜欢的菜,还有好酒呢!”说罢便为那年轻人斟上满满一杯,并举起自己的酒杯示意。年轻人笑道:“凌兄倒真是体贴人。不过我沈逸欠了别人的情,就一定要还的!”凌羽俊放下酒杯,失望道:“你不想欠我人情。”沈逸道:“所以我不会吃你的菜,更不会喝你的酒。”凌羽俊叹口气:“你一定要杀我?”“你说呢?”沈逸的嘴角依然翘着。“一定吗?”凌羽俊居然也笑了起来。“一定!”凌羽俊面色忽然变冷,恶狠狠地盯住沈逸,旋即他的眼睛跳了跳,露出诡异的笑容:“一定!一定是你死!”话音刚落,沈逸的身子忽地微地颤,接着便晃了起来。沈逸只觉头晕目眩,全身的力气好似散去一般,几乎连剑都握不住。眼前凌羽俊的笑容变得极度扭曲:“想不到吧?嘿嘿,你虽然不喝我的酒,却闻了我的酒香!”原来凌羽俊早已在酒里下了他的独门秘药失魂引,此药无色无味,放在酒里却能使人闻香失魂,行如梦魇。凌羽俊以此对付女人从未失手,对付男人,自然也有效。沈逸摇摇欲坠,强自用剑撑住身体,苦笑道:“怪不得你匆匆逃向这酒楼。”“哼哼”凌羽俊得意至极地看着沈逸,忽然叹道:“可惜可惜,这么好的药用在你身上真是可惜。若用在我身后那位美娇娘身上,那可就叫做‘物尽其用’了。嘿嘿……”凌羽俊指的自然是她。袁鸿并不吃惊,凭凌羽俊对女人的兴趣,发现她并不难,何况她长得的确很美。只见她却无动于凌羽俊的无礼,依旧自斟自饮。沈逸只朝她微微一瞥,便看着凌羽俊,露出满不在乎的笑容:“这药用在我身上的确浪费!因为——我仍会杀了你,并且——”他顿了顿道,“三招之内!”凌羽俊先是一惊,继而大笑起来,满脸讽刺之意。他对自己的药很有自信,谁中了此药都无法杀死自己,三招之内更不可能,简直绝不可能。沈逸只淡淡一笑,缓缓去拔剑,他很吃力,用了一会儿时间才将剑抽出。剑露青芒,凌羽俊虽然不怕,却仍不由自主后退一步。沈逸慢慢把剑向前递出,却不是指向凌羽俊,而是横在窗口,道:“第一招!”人颤,剑亦抖。凌羽俊笑得更响:“你是怕我从窗口逃走吗?哼,你连剑都拿不稳,就算我真从窗口出去,你也拦我不住!”沈逸已气喘吁吁:“你……真敢……从窗口逃走?”凌羽俊心头一颤:自己的确不敢!通过几日争斗,他不得不承认沈逸剑术之高,若不是凭借自己聪明再有缩骨功相助,恐怕自己早已死了几回。此刻沈逸虽中迷毒,但凭沈逸的剑法拼死一击,威力绝不会小。若自己果真从窗口逃走,的确难有胜算。沈逸如此做法,难道真是要诱自己上当?凌羽俊眼珠一转,笑道:“沈逸兄说的不错,我的确不敢!”不去冒险,也是凌羽俊的狡猾之处。沈逸摇头叹道:“如果你……真不从窗口逃走……那我不必再出一招……你就是个死人!”“哼!”凌羽俊冷笑,“你不必再激我了。这里的人除了你,身上都没有杀气。所以别人不会杀我,而我只要不从窗口走,你就绝无机会!”沈逸已是心神恍惚,说话也已不清:“我……有帮手,你不妨……回头看……看看那桌菜!”凌羽俊心中一震,刚要回头却又突然顿住,眼中眯出一丝冷光盯住沈逸:“我若回头,你定然偷袭!如此小计,爷爷我不知用过多少次了!”沈逸道:“放心,爷爷我也说过……只用一招……绝不……再出手!”凌羽俊大怒:“好!你把老子惹恼了,老子倒要看看!”说着飞起桌上一根筷子封住沈逸的穴道,恶狠狠道:“待会儿老子慢慢折磨死你!”沈逸仍只是笑笑。凌羽俊冷哼一声,慢慢转过头去。没有杀气,他自然放心,回头只不过会看到那个扮作男装的美人,有何可怕?于是他大胆去看。——辣子炒辣?凌羽俊一惊,刚才只专注于那美貌女子,并未留意她桌上的菜。此刻那桌菜入目,辣子炒辣在那堆名贵的菜肴中显得格外刺眼!这道菜……难道这女子……但这女子身上的确没有杀气,一丝也没有!凌羽俊正自迟疑,身后突然一声剑鸣,一股杀气直逼后背而来。凌羽俊大惊,急向左前方踏出三步,同时身体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整个身子竟在一瞬间暴缩两尺!正自想着对敌手段,却发现那股杀气徒然消失,背后再无任何动静。原来是沈逸吓唬自己!凌羽俊大怒,刚要转过身去,却听沈逸一声轻咳,一股更盛的杀气从背后袭来。凌羽俊不敢大意,身体又是疾缩两尺躲过那股杀气,但身后又突然没了动静!又是沈逸捣鬼!凌羽俊怒不可遏,突然,他意识到自己犯了个致命的错误:他已经连续用了两次缩骨功,已达身体的极限。现在那女子若要杀他,简直易如反掌,因为身体过度缩小后内力轻功都会大打折扣!凌羽俊心中不由一紧,紧接着他的脖子也一紧。一只铁手箍住了他的脖子,那只手只要再用力些许,他的脖子就会断掉!凌羽俊真气不济,立即恢复了常人的身形,这样他的脖子就被箍得更紧了,只见他的脸已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道道突起。凌羽俊侧目,却见是一个商人打扮的中年男子,刚才还坐在不远桌前,现在已然制住自己。是袁鸿,袁鸿把本要对付她的手法用在凌羽俊身上!凌羽俊不敢相信,自己明明没有感觉到任何杀气!他当然感觉不到,因为袁鸿从不想杀人,更讨厌杀人,袁鸿认为自己的职责只是抓人,只有在不得不杀的时候,袁鸿才会杀人。袁鸿从离座出手到制住凌羽俊,只在电光火石间,四座皆惊。沈逸喃喃道:“袁鸿,果然……是你!”身体再也支持不住,倒在地上。原来沈逸的剑术已达通灵之境,他的剑气可以感应到任何生灵的气息,从而知晓被感应者的内力大小,真气路数。早在沈逸刚入酒楼时便把剑气布出,将在座的每个人感应一遍。当他感应到这个中年商人体内有一阴一阳两股极强真气时,便知道这个人是袁鸿。因为当今武林,只有袁鸿一人同时将太阴、玄阳两种真气全修。沈逸深知凌羽俊缩骨功的厉害,所以逼迫凌羽俊两度运功,给袁鸿制造机会。袁鸿左手制住凌羽俊,右手往脸上一抹,露出原本刚毅的面孔,朗声向四周道:“扬州捕快袁鸿在此办案,请各位回避!”一听是袁鸿,凌羽俊大惊,已经涨红的脸色更加难看。像袁鸿这样的人,绝不会犯两次同样的错误,上次自己在袁鸿手中逃脱,这次恐怕绝无机会了。袁鸿在扬州的名声响得很,因此所有客人都起身离去。她也站起身,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袁鸿看着,眼睛突然亮了起来——那锭银子,正属于丢失的库银!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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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乱心绪一直以为自己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现在我怎么也变成这样?我不是很讨厌这种世俗的生活吗?如今似乎都已变了味。18岁的雨季却让我如此疲惫,不知从何时起自己变得这么冷冷清清,已寻不回曾经的欢言笑语。其实我很渴望自己能回到过去,那阳光明媚,青春散播的日子,不再这么拘泥。我羡慕那些和自己同龄的朋友们,他们有着焕发的青春,火样的热情,尽显光芒。我自己的心应该是火热的,是热情奔放的,只是我把它们埋藏得太深太深了,不愿意展现出来给你看,里面藏着浓厚的羞涩,不喜欢向那些所谓不熟悉的朋友轻而易举的表现出来,是怕笑话吗?还是自己本来就有种矜持?我的冷清,我的视而不见,乃至我对所有不熟悉,以及不愿意去熟悉的朋友们仍然保持沉没,恍然的态度。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过程,包含着我如此珍贵的青春年少的光景,为何让它白白的流掉?是自己真的长大了吗?有点茫然了,以前都是那么的自以为是,在那些所谓“小妹妹”眼中,我是何等的出众,懂事,甚至是她们所谓的情圣,爱情专家。有那些小辈们的称赞,我也觉得喜不胜喜,有时候挺自傲的。但在姐姐面前我却什么都不那么自以为是了,好象所以的知识,社会经验都是她教给我似的,也许是从小和她感情好,她什么都乐意告诉我,包括她的陋习,我也就在她的面前装得跟个白痴差不多。在姐姐面前我找不到做“老大”的感觉,只是乖乖的跟随其后。父母则对我是个永远不懂事的小孩子,我都18岁了,懂的事情多了,想的也多了,他们却一点也不理解我,有时候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苛责我,我和哥哥的关系很不好,经常打架,他们则是认为那是我不懂事的表现,我无语,我茫然了。真的就是不懂事吗?和哥哥的矛盾是从小就产生的,也许是因为小的时候在奶奶家里生活,奶奶对哥哥的格外偏心而引起我强烈的嫉恨心理,哥哥是家里唯一的独子,我和姐姐都是她所厌弃的女儿家,我们都渐渐长大,对感情的亲疏都有深刻的意识,也许只有当真正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想我是这样的。我的朋友不多,知心的也就那么两三个,我和她们在一起能找到快乐,轻松,放荡不羁的感觉。每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我就会对朋友诉说,然后她们就像我身边的守护天使一样安慰我,美丽又善良。对于她们,我真的很感谢,有她们的陪伴我很快乐。冷冷静静的过着平淡无奇的日子,不会因外界的因素扰乱我的思绪,不会因为你的喜怒哀乐而改变我的心情,也许在我心里找不着那份爱,自己算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吗?还是自己本身就讨厌这么活着,讨厌世界上的一切,或是自己的情感从幼稚升华到了成熟,对事物的冷静思考,对别人的评判,永远永远只有我自己的意向,我的个性很倔强,陪我活着的也包括这强烈的倔强意志。总是保持着一种满不在乎的样子,所有面前的人虽然都是那么友好,善解人意,可我永远也放不下心中那完美的虚伪面孔。其实我也很在乎的……曾经拥有过的现在失去了也算是一种获得吗?毕竟人长大了,不会再去因为那些琐事而伤心万千,心烦意乱。有句话说得很好,曾经拥有又何必在乎天长地久。是啊,我们都曾拥有过,我们不要老是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这是一种考验,是我们真正迈向成熟至为重要的一段过程。看着身边那些同龄朋友们每天都有如此灿烂的笑容,如蜜般甜美,确实是件很幸福的事,我也曾经心动过,我也曾经触摸过。但有时候又认为他们太幼稚了,整天的打闹,毫无意义,满学校,满大街……从不见他们有过伤心难过的一面,就像童年一样,无忧无虑的。可能是我自己没有发现他们内在的完美,没有发现他们脆弱的一面,我所看见的只是他们的外表,我的心,我的思想忙乱着,陷入迷茫中。也许他们总是很擅长的伪装自己,把自己悲伤难过的表情掩饰在身后,而把最耀眼,最繁华的景象给我们看,把心里的苦埋藏在心灵最深处,总是在夜阑人静时独自掉眼泪,一个人独自面对这惨白的月色,透明的心境,似乎都能感受到那深深的悲情,冰凉而又凄艳的美重重的扣环着我的心。依稀记得你熟悉的面孔,而爱却变了味……我瞬间明白了许多,不是你变了,至始至终都是我在变。你喜欢那个纯洁,善良,美丽,可爱的我,你喜欢那个曾经无知,有点傻样,单纯的我。不会爱上现在的冷清,任性,迷乱,尖刻的我。以及那段不堪回首的痛心疾首难忘,令人心痛的往事,真正意识到错误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终结。我经历了人生最艰难的时刻,收获到的也就显而易见了,从单纯的样子变得用心计去对付那个所谓幻影中的敌人,还伪装着,虚伪的单纯则是无知的表现,可能是自己不愿意去承认那现实的残酷,不愿意去接受他对我的伤害,于是,我选择了逃避,恨亦或是爱!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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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舞叶叶子,一个文静的女孩子,从一开始就成了我的同桌。而我,从小因为哥哥的感染,每天都要跟他大拼几场,从而使我成了一个活泼的女孩,也就是说如果叶子是我的同桌,而且是文静的,那我真的是倒霉到家了,我要是一分钟不让我说话那不如杀死我算了。就这样每天都要跟叶子,不,是自言自语,因为即使我对叶子说话,叶子也只是摇头,或者点头。确实是个文静的女孩啊,世间少有啊!叶子不仅文静,而且泪水多,每一次她哭,把家里的鱼缸拿来还勉强装得下。但是叶子很“懒惰”,确实对于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来说,“懒惰”这个词来形容她的确很不适合,但是打从开学一开始,她就很懒了,就连老师也常常说她,叶子怎么一个女孩子可以这么懒,当然这些话都是在课后找她说的,回来的时候就是眼圈红红的,后来我要费尽口舌才能逼她说出真相。叶子虽然是文静的,但是她的成绩却不怎么好,可以说比我还差,但少时比我好一点,好也只不过比我多一分两分。不过开学的时候坐在我们两个人前面的还有彩霞和区静野,那个时候我、彩霞和区静野一说就是说个不停,后来叶子也跟着我们一起讲话,上课也讲,下课也讲,总之我们四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说个不停,当然落得的下场也是好不到哪里去的,班主任总是时不时地用愤怒的眼神朝我们看,然后举起食指向我们说:“喂,现在正上课呢,你们怎么那么多话讲。”不一会儿所有的同学都朝我们这边看过来,批评归批评,但我们总是克制不了,总是讲话,讲个不停,好像被下了什么“讲话药”似的,安静的课堂总会有我们这个角落的唧唧喳喳的声音,引起注意的多半是叶子的笑声,叶子的笑声很奇怪,像得了哮喘病一样的笑,一开始见她笑的时候,我还真的以为她得哮喘病呢。叶子会鼓励人,就拿我英语演讲比赛的事来说吧,开始的时候我总是埋怨老师给我的资料太长了,根本消化不了,而且比赛日子眼见一天天地接近,弄得我整个人烦躁极了。这一个多星期来,叶子总是在我耳边说一些鼓励的话。记得有一次,我背着英语,这一段我可是背了几个小时了,但还是不能打印在脑子里,我一气把稿子揉成一团,奋力朝垃圾桶扔了过去,骂了几句,后来,叶子把稿子从垃圾痛里捡起来,坐到我身边说:“真的想把毅力扔掉吗?”她看着我,看到我没说话诱饵接着说:“扔掉了可是不能回来的了,知道吗?”当时我真的有点后悔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了,要是时光可以倒流的话~我回过头来看了看她,她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高兴地把稿子朝我这边递过来,说“七班的名誉就掌握在你手里了,要拿个好成绩来,不然,七班就没地方立足了。”叶子说得对,不能让别的人看扁七班,一定要为七班争个好成绩。我会心地朝她点了点头。比赛的成绩是我得了第三名,真的应该感谢她,叶子谢谢你!叶子的成绩不是很好,这也是正常的,因为每次上课的时候,她总是低着头,始终不敢抬起头,似乎黑板会把她给吃了似的,所以导致考试成绩一跌再跌,当然生为好同桌的我,当然是要伸出援助之手啦,遇到她不懂的题目总是要跟她仔细讲解,所以每次的成绩都是在75分以上,当然她也是有努力的,叶子的语文还不错,不过还是在我后面,但是她的数学就跟我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有时比我快,有时却比我慢,对于我来说,数学简直就是一门会让我烦死的科目,对于叶子来说,也许是一个有前途的科目吧。叶子跳舞很好,所以被选入了舞蹈队,代表学校参加镇比赛,是为了庆祝“六一儿童节”的到来,叶子每天都要早早地去排练,有时连课都没上,可见这次的比赛学校是很重视。当然我除了说“加油”之外,真的不知道要为她做什么了,看着她每天都是累的满头大汗来到教室上课的,是人看到都有些佩服,更不用说大热天还天天训练,但叶子却没有抱怨几句。终于比赛的时候来临了,叶子每天都在紧张的气氛中训练,正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叶子这么久的付出就是为了这一次的比赛了。下午就是比赛的时间,叶子和其他队员做了许许多多的准备,终于在舞台上展现她们优美的舞姿了,舞名叫“彩云飘过大凉山”,多美的名字,舞姿肯定很美,但是主持人宣布的结果却是“二等奖”,叶子啪的一下伏在台上痛哭了起来,其他队员眼眶也红了起来。几个月来的汗水,几个月来辛苦的付出,就得了这么个二等奖,是人都会不好受,更何况是付出的人,然而辅导老师却一个个地走了,失望地走了,连一句安慰她们的话都没有,这更使叶子伤心了。叶子早上来到学校还有些哽咽地对我说:“银币,怎么办,我害七班的名誉大跌。”看着她伤心的样子,我忍不住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没关系,这一次比赛输了,还有下一次,只要加油就行了。”叶子似乎很不甘心说:“我这几个月来,流出的汗比我喝的水还要多~~”我真的打从心里同情她。因为叶子在老师的心目中虽然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但是也是要附加上一个次“懒惰的文静女孩子”,因为每次劳动的时候叶子总是偷懒。喏,这次的大扫除可是要迎接明天各级领导来我校做检查工作的,所以这次的扫除的好坏取决于同学们是否有认真做,老师虽然认为叶子是懒惰的,但是还是不免会派任务给她做,因为工作量大,但是我们的学生只有44个,所以对比起其他班的学生人数,我们是远远不及的。叶子这次的任务是将所有窗抹干净,比起我我还要扫地拖地,同学们干得热火朝天。劳动终于在同学们的热汗中结束了。干净的教室,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所以说,七班的同学是团结的,不管做任何事,都是团结的,当然叶子也抹好窗了,顿时老师说起了话:“同学们辛苦了,但是这墙壁上的灰尘却没有除掉,明天应该不会受影响吧,好了你们都累了,回家休息吧!”同学们都疲惫地回家了,当然我也回家了,但是叶子却坐在座位上看书,又是小说,真的是变成书呆子了,于是我跟她打了声招呼后,也回家了。第二天顺利地通过了领导们的检查。班主任做了总结,突然班主任叫我们观察墙壁上有没有变化,这时,我惊呆了,昨天不是还有灰尘的吗,怎么今天就这么干净了,菩萨显灵啊?同学们顿时议论纷纷,班主任笑了,笑得意味深长,在同学们的追问下揭开了谜底,原来是叶子昨天铲干净的。顿时全班同学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原来叶子不是懒惰而是勤奋啊。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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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舞金风这几天我迷上蝴蝶就像蝴蝶迷上花一样。平时走马观蝶,我匆匆而来,它倏忽而去,擦肩而已矣。端着相机就不同了,当我在花间寻觅蝶儿的踪迹时,才发现,蝶儿的王国也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金斑蝶只在千日红等矮株花卉上盘旋,凤尾蝶则在三角梅树丛中翻飞。千日红那么密,一株挨着一株,花株又比较整齐,好不容易瞄到一二株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就盼着那金斑蝶能落上去,这样花与蝶的背景就会干净清爽些。可是,急死你,它也不去攀那高枝,偏偏爱走群众路线,专往基层钻,弄得我的画面重点不突出,真想一巴掌拍死它。你说花不解人语吧,有时又故意在你镜前表演,甚或竟落在离你镜头最近的地方,它不知道我的是单反不是傻瓜啊,对焦要时间啊。等你发现它,对好焦,它早不耐烦了,决然弃你而去。这还不算,它落下去时速度极快,脚一沾到花朵,两只翅膀立即合拢,把最美的花纹藏起来,像娇羞的新娘蒙个盖头似的,不现庐山真面目。蝴蝶不展翅,像个小卡片一样插在花上,没有一点立体感。我只好端个相机像个木偶一样在那等,手不敢离开快门按钮,眼睛不敢离开它的倩影。它又没有固定的起落时间表,一切都是随机的随意的随便的。它考验着我的应急能力、反应速度,培养着我的耐力、意志力。你要在它张开翅膀起飞未飞的一瞬间按下快门,还得轻、稳、准,否则不是给你个背影就是给你一个虚像,让你沮丧、让你失望,让你白白辛苦白白忙。金斑蝶啊,折煞我也。金斑蝶逮不住,有点无奈,好在今天三角梅上来了几只凤蝶。凤蝶比金斑蝶漂亮——柑橘凤蝶,黑白相间的花纹显得清爽靓丽;青凤蝶,黑色的前翅上镶嵌着排列有序的宝石蓝的斑点,像夜空里的星星;碧凤蝶,黑缎子一样绒绒的翅膀上洒着荧荧的墨绿色粉末,尾翅末端还嵌着或红或蓝的小钻石,简直就是巧手精工制作的微型风筝。美是美啊,但是更大的挑战来了。金斑蝶落下后,虽然两只翅膀合上了,但它比较文静,给你足够的拍摄时间。凤蝶简直就是个孙猴子,能腾云驾雾,一个筋斗能折上云霄;即便是落下,前翅也不停地扇动,像安装了永动机一样,且频率极高。它的脚步是那么地匆忙,好像分分秒秒都在奔跑,像中了魔法似的无法停止,在花间激情跳跃,在树间翩翩起舞。记得我们老家也有这种蝴蝶,在我们的心里,它是蝴蝶之王,大家管它叫“马燕”。常常一群一群地在低洼的水坑边聚会,很绅士很悠闲很自在的。我们用自制的简易网套就可以逮住它。怎么在这里,它就变得躁动不安了呢?是躁动的时代使然,还是地域的差别使然呢?现在我不想研究这个,当前最紧要的是我怎么把它定格在我的镜头里。最理想的当然就是风和日丽的闲暇日子,我能优哉游哉,蝴蝶也优哉游哉。然而世事总是不能如人愿。风和日丽时,或许我没空,或许蝴蝶没空;或者我在东它在西,或者我醒着它睡着。在美丽的金秋里,好不容易遇到姣好的太阳、俊美的蝴蝶、清凉的金风,按理说,真是拍摄的好时机。但是拍蝴蝶还不是最佳时机。只要有风,就麻烦。“和风”也是风,它吹起来的节奏、力度、方向都没有办法未卜先知。我站在三角梅树下,看着几只凤蝶在红艳艳的花瓣上跳芭蕾一样地舞着,风来了,打乱了它优雅的舞步。风是学过《孙子兵法》的,懂得“敌驻我扰”;蝴蝶也是学过《孙子兵法》的,懂得“敌进我退”。风呢?总是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蝶呢?避其锐气,屈伸有致。看着风与蝶的交锋,看着静与动的冲撞,真不知道此时是金风戏蝶,还是蝶舞金风了。我端着相机,像个渔翁,想在风与蝶的交锋中得点微利,然而谈何容易啊?蝶在飞,风在吹,花在摇,我的心脏在跳动,动中取静,那要多大的定力啊?王道不行,那就来霸道吧。反正子弹有的是,就来个枪林弹雨,横扫乾坤吧。虚也好实也好反正老师说了,你要拍花,拿出来一看就是朵花,那肯定是不行的,要似花非花,雾里看花,才有韵味。那就类推吧——我拍出来的蝴蝶人家看了不像蝴蝶,或者不像真的蝴蝶,或者像庄周迷蝶一样,亦真亦幻,哈哈,那就好了,我就不必为拍不实蝴蝶而纠结了。这样一想,本来追求与纠结的事就淡然了,释怀了。蝴蝶的生命很短暂,多则2个月,少则三五天。其实,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看绚丽多姿的蝶儿们在风中在花间翩翩起舞、追逐嬉戏,看它们尽情地释放生命中最后的美丽,任它在你身前身后,头上脚下倏忽来倏忽往,时而盘桓光影之下,时而展翅逝于天际,不就是一种物我之缘吗?何必在乎它是否凝固于自己的镜头之上呢?眼睛和心灵才是最好的镜头,最好的硬盘,它会把你珍惜的东西保留到永生永世。开启我们心灵的镜头吧,摄下所有的美好与我们的生命共存。初二:鲁叶青1200字以上 初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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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幻舞喜欢下雨的夜,不知为什么,夜里听雨总比白日里听雨更有一种空灵的感官幻美。白日里忙碌,来不及听雨,霹雳闪电一阵狂风需要快点躲避。等静下心想略赏一番的时候,雨声已退了去,依旧阳光灿烂。所以便改了心情夜晚有雨的时候,哪怕是半夜忽听得雷声或窗纱上划过一道道如同白日的光速,也要起来听上许久才可以在得入睡,习惯成了自然。夜好黑好黑,看不见雨帘的银色,只听见哗哗雨声和小哨一样的风声。窗下那颗芭蕉和月季拼命的摇动着肢体,月季花朵好像早已习惯了这样的袭击,自然的摇摆着,如街舞酒醉不停的乱摇。狂风大雨也许是在旅行实施一种考验吧!挺过去的,阳光灿烂时,它们会更美更靓。落在芭蕉叶上的玉珠叮叮当当的敲打,大概就是诗人所说的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敲击乐吧!雨落声有时便也随风真的疯狂撞击和发怒了,有时也会轻柔的犹如指尖滑过的琴声潺绵。也许是夜太黑,雨也没有了方向。在雨夜的幻想里,总有一片雨帘会悄悄的滑入心扉,走入不同的自己与另一处风景构成几幅不同的画面。所以夜听雨也有了几分美好和诗意,即空旷灵舞又梵音似如,真是好得不得了,于是场景便开始了开始。你看我也看,你会喜欢上自己更会喜欢另一个不存在的自己和那人的灯火阑珊处。飘雨的夜,悠扬的协奏曲,犹轻快到猛烈。这是风的交响如阿迪亚娜的水边,又如水莲曲神秘园划过的涟漪波澜推起的浪涌匍匐,浓郁的睡梦里依然清晰飘来了你的身影真切与钢琴曲的如痴如醉。指尖的滑动来回,飘逸的甩发,时而闭目的畅想飞过眉间的笑意和叹息。我在不远处的椰子树旁举伞凝听你弹奏的专注,瞬间这幻境的仙乐便把我拉进雨帘的舞池。光着脚板踢踏着节奏摇摆在雨中舞纱飘起,飘向你的钢琴曲,长纱拂过你的眼前不觉不知,把你的心语传递谛听凝视。为了一个沉醉遥远的曲而幻舞,醉与雨中琴曲,醉与空灵的世界。天籁的梵音神曲,只为一个无影的剧情飘逸沉醉起舞。飘雨的夜,惹来的思绪并不比春恨秋悲要少,在那种境遇里邂逅的是一种灵魂上的舞蹈,飞灵出窍与空灵的世界里,天籁变成了仙境海市,古风吹来了温软的情丝万缕,把缕缕丝弦变奏曲一舞梵歌。莲花上的雾朦胧,袅朦胧,婀娜似飞天舞出,长袖摇摆,白衣飘飘。掩面下长纱摇起一层层波涟翻卷,我不竟要惊讶舞蹈为何有这么大的魔力,我似乎被揉进了这种不愿意醒的醉影中去,霓裳曲有多醉,醉花阴就有多美。喜欢莲花仙子苏醒在花蕊的绽放里,万道金光把花瓣耀成莲台,那么美丽的人间传奇便开始了一张张动人凄美的传说。我不会写传说,但很会幻想传说里的故事,我把舞蹈的空灵向遥远的千里横笛吹去,回应的是万缕千丝的缠绕于心上,用我的舞姿醉醒一个个不醒的沉睡。莲花开了,一路莲花,长路声歌踏,那是怎样的一种美无以言表。爱上这种心情的思维和唯美,就等于莲花的心归于沉静中闭目遐思的我,也心境同一。也许我就是你前世遗落在人间的那颗莲子,寻寻觅觅只为了今生的擦肩和邂逅。可是我还来不及与你相见,你便要转身的远去,让我如何不相思如何能把你忘记,你还在回避不见曾经的昔日是那么多的情丝难去。难道你忘了,忘了你忘了今生我们都成了谁的谁,只是那一瞬间那一回眸我们便再也找不到了自己从最初识的相逢到相忘,相忘以后再也不会相逢。那颗莲子来世的时候还会眼泪不舍的飘来,投入湖中等待生命的唤醒,等待一场场无缘的际会。飘雨的夜,多么宁静又多么幻曲,安静完遐思,我依然还是要去雾里看花的流动里寻你,寻到那个雾中舞,拉着你的手旋转在雨雾中,瓣瓣红花碎落,贴在打湿了的头发衣衫上,打不湿的是两颗靠近的心,而那岁岁雨落的花瓣却在雨水里任意东西和无声的哭泣,他们在哭相识美丽的瞬间为何这样的短暂,还来不及告诉爱有多深便要掩面而去。绿肥花悴去,春尽芳菲歇,情意瞬间凉,再也不见晨曦黄昏。当无言无语正视那瞬间的温语难诉,我们只有沉醉在泪雨的丝怨里任雨丝洗涤去剪影回望的深情后别。别去慢遥遥,终于不见。飘雨继续,独舞继续,那颗心越来越远,沉醉依然,最后昏倒在雨雾里。醒来时只有飘雨的歌声,没有飘雨的现场,那雨帘已经落下了帷幕。那个幻舞里的奇遇也早已消失,摇摇头才发现一切都是幻觉的自己,幻想一种美丽是多么欣慰。为了情思有寄,为了青丝舞遇,为了缠绵相守在诗意。泣别长路歌,怨笛横眉斩。为了一个三生石畔的相许,誓言多么美多么碎,美丽的故事总让我幻想的支离破碎。喜欢凄美的传说,喜欢一个不知道是谁的你,于是你成了我多个角色的美丽,默默地在远方看着我把墨调染的五光十色,画出一个谁也不认识的最初,他们或许是墨魂魂现,那个心心相映一直都在,在你我的守望里,相约蝴蝶山谷。飘雨的夜,飘完了雨丝里的落愁,飘不完思绪的蔓延。涤荡去静心的莲曲,飘不尽红尘万千。那窗棂上的泪痕长流,那竹林里声声幽长叹,那遥远的不知何年何月是它乡,不知你在灯火阑珊处处与何久,再也难待谁可知什么雾里看花已是茶靡花事了无痕。雨声,风声,琴声依然珍藏,珍藏一幅幅不见的思绪与雨同舞,泣别与那杏花天影暗香舒缓里远去。怀念雨中的故事雨中的舞蹈,遥远的故事与记忆都泼在了水墨里。丹青水墨凤凰飞,情思永寄雨中情。待到春花烂漫时,花红柳绿再相逢。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