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米胡同里看夕阳
当我把一篇文章的最后一行字写完时,长舒了一口气。掷笔抬头的一瞬,方觉得满室生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见无限的黄昏把远处的瓦灰色楼房和近处的几排高大的杨树,装点得那么辉煌和潇洒,往日在青白的日头下所见的那黯淡,那单调,竟残雪般地散尽了。
坐在桌前,就这么把全身心浸在酽酽的黄昏里,转目镜中,见满头披垂的乌发,竟也染上了黄昏的一片幽情,无数根发丝犹如满月朗照下的一片草地,柔和而安详。
就在这时,我猛然发现了自己的发间有一根白丝,像一线雪从山崖上飞旋而下,动人心魄地飘垂着。
哦,白发!我不由在心底深深地叹息了一声。我有了第二根白发了,在我23岁的这个春天的傍晚。
第一次见着白发是在初中,14岁,被同学拔下来后,我就像扔冰棍纸一样随便地把它扔掉了,因为青春好长好长呢。
这次见着白发,是在9年之后的黄昏的天光中,我的心底里叹息复叹息,不知青春是否已驶到尽头,泪水忍不住地往外涌了。
我把白发拈在手中,想到户外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消磨一下静寂得让人忧愁的时光。
走出瓦灰色的楼房,踏过一片方形的石板地,便到了炒米胡同了。这条胡同很长,胡同两侧是土灰色或深褐色的四合院。没有炒米的香味,倒有洋槐的气息沁人心脾。
我把步子放得轻轻的、慢慢的。夕阳在要沉沦的一刻,爆发着如火的金光,整个胡同都盛满了黄昏,恍若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的长廊。一群鸽子不知听到了什么哨声,忽地从一处暗淡中飞起,或灰或白,一律都徐徐地向着天空飞去。我手上的那根白发,竟被辉映得这么光华灿烂。
我的步子放得更轻,更慢。因为我看到了在炒米胡同两侧的每一家的院门口,几乎都坐着一位老人。他们一样的表情,一样的姿势,在悄然领略、享用着迷人的夕阳。
他们的头发全都斑白了,满面的皱纹里横溢的金光,使他们的脸显得更为祥和。他们的脸上,唯有嘴角在微微抽动,大概是在咀嚼黄昏 吧。
他们那表情,真是人世间少有的平和,实在是柔和得不能再柔和,安详得不能再安详了。
我的泪水在他们的面前竟然悄然收敛了。手中拈着的白发,也不知不觉地飘到地上,就像一片零落了的秋叶,随风而逝了。
炒米胡同很长很长,黄昏在这里却很短很短。夕阳从地平线上消失后,那浓浓的光就变成了淡淡的,最后淡得融进天色,瓦灰色的楼房依旧瓦灰,洋槐的叶子恢复了浅绿。我也渐渐地融入了这一片宁静的黄昏中。
胡同两侧的老人,吃过了夕阳这个大大的金饽饽里的几丝香甜,那满头的白发似乎都能变成年青人琴上的几根柔和的弦了。
我第一次意识到,炒米胡同有太强太旺的生命在天地间存息。
而我那根雪样的白丝,跟老人们满面的黄昏比起来,不知要淡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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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胡同我家旁边有一条黑黑的胡同,以前都有路灯照着,但前几天路灯坏了,还没人来修,所以这个胡同变得阴森森的,好像有鬼会飞出来似的。晚上,妈妈叫住我说:“儿子,家里没有酱油了,你去便利店买瓶酱油。”说着把十元放进了我的手里。我有点迟疑,因为要去便利店必须要通过那条黑黑的胡同,晚上没有人,我有点害怕。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问:“你不敢呀?”为了在妈妈面前逞英雄,我装着自信地回答:“没有啊,我不怕!”说着,我走出了大门。夜色笼罩大地,外面只有零星几盏路灯照着。我继续向前走了几百米,到了那条黑黑的胡同。我停下脚步,没有再往前走。看着前面黑漆漆的胡同,好像有许多妖魔鬼怪躲在里面。我不禁打起了寒颤,心里胡乱地想着:如果我走过去,可能会被鬼捉走当做晚餐,还有可能被女巫当做奴隶,身体慢慢地被幽灵掏出来吃。可是,如果我不走就会被妈妈嘲笑:“小英雄,酱油呢?是你不敢啦?”我仿佛看到妈妈哈哈大笑的样子。想到这里,我的冷汗源源不断地冒出来。走,要被鬼吃掉;不走,被冷嘲热讽所袭击。走?不走?我的心里充满了矛盾,一边站着挥着翅膀的小天使,说:“你答应过妈妈要走,你要勇敢哦。”一边站着长着角的小恶魔,说:“走过去,你就会被吃掉。”我想了一会儿,下了决心,一定要走。慢慢地,慢慢地,我朝着黑胡同迈出了第一步。这虽然是我的一小步,但是心里的一大步。第二步,我的心里还在打鼓,第三步,我紧张地皱起了眉头,第四步,我又打了一个寒颤,第五步,一颗颗豆大的冷汗浸透了衣服,第六步……我沿着黑胡同走下去,脑子却又开始胡思乱想。我想起上次去鬼屋时,一个鬼从上面飞出来拦住路,那血红的眼睛盯着我。我又想起了电视剧里那条常常闹鬼的巷子,还有《盗墓笔记》里的塔木坨、尸蟞和僵尸,再想到新闻中提到的在黑夜里凭空消失的小孩……我越想越害怕,后悔不该走夜路。我吓得脸都白了,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唇一直在抖动着。此刻,我心里的路灯忽然亮了,它为我照明,让我变得勇敢。路灯仿佛在说:“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光明能驱赶黑暗,冲啊,向着光明冲刺吧。”我挺起胸膛,脚步变得坚定,不停地向前走着。这五百米是我最漫长的五百米,是我懂得最多的五百米,是不平常的五百米,向着光明前进,冲刺最后的一百米,我浑身充满了勇气。当我拿着酱油,高兴地走在在回来的路上。因为我不再害怕,不再胆怯,不再彷徨。向着光明冲刺,我不会被黑暗征服,变得胆小。其实,世界上并没有鬼,而是人的心里害怕才会有鬼。在以后的道路上,即使前方没有照明的路灯,你也不要害怕,只要我们心中有盏明亮的路灯,它会永远为你照明,为你指引方向。10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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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夕阳把天空染成一片紫。大朵大朵的云慢慢燃烧靠来,紫红色的云霞逐渐蔓延天际。一只洁白的鸟划过天际,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巨大的鸣叫,仿佛在诉说着它的无奈。哀鸣,响彻整个天空……这个倘大的校园。无尽的牵绊,却不知,从何说起。操场上男生们在打篮球,大汗淋漓的他们无视夕阳的颓落,那片湛蓝在他们身后渐渐消退,他们却无动于衷,因为他们不是女生。多愁善感,是女生的专有名词。操场旁边便是宿舍楼,宿舍,承载了太多属于我们的甜酸苦辣。我到现在还记得田心在洗完澡后对我说的话:“也许大柠说得对,这是唯一的办法。我和她分开,把所有人的伤害减到最低。”她的头发,脸上全是水,湿漉漉的,不知淌过多少泪。我和她对视着,她的眼圈红了,我的眼圈红了,夕阳映在她的脸上,显得格外忧伤。我知道她们的分开是为了另一对有矛盾的朋友,我相信,她们不会忘记,那段只属于我、晴天、大柠、田心,我们四个人的回忆。站在操场栏杆大喊“明天考试要顺利!”,连保安也来听我们“演讲”;跪在地上对着天上的星星许愿,我知道,最亮的那颗,一定属于我们。我们四个跑在跑道上,向宿舍奔去,我们不停地跑,仿佛前面就是天堂。她们,给了我不曾有过的快乐。不论在过去,还是在未来,也不会再找到这份真挚的友谊。四个人的笑脸,永远地刻在了这个纯真的年代。而如今,四个人并排的影子,只剩下我一个,形单只影。随着田心和大柠的离开,晴天也离开了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开,只是她转走读了,虽然白天我们还在一起,可她在也不能陪我看夕阳了。我在一本书上曾看过这么一句话:“人生的圈子就这么大,有多少人进入,就会有多少人离开。”这是否喻示着我们要学会坦然面对?生活总是充满矛盾和无奈,班里的分裂,考试的紧张,每个人都像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炸。可我却无暇理会这些,我的肩膀借给了最有需要的人,我的同桌鱼耳。她是走读生,每天早上总能看见她一脸灿烂地走过来,可现在她竟趴在我的肩膀上,声嘶力竭地哭喊着。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当时的样子,那么绝望,可我什么也帮不了她。那种失去亲人的痛彻心扉,只有她自己明白。泰戈尔说过:“我们把这个世界看错了,却反说它欺骗我们。”我送鱼儿出校门的时候太阳正在下山。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地长长的,望着鱼儿逐渐远去的背影,哀愁又涌上心头。时间的齿轮碾过一个又一个痕迹,所有的泪和痛,都成为我们成长的印记。我一个人在羊肠小道走着,夕阳倚在地平线上,光芒向远处无限蔓延。我停下来,闭上眼睛,朦胧中,前面仿佛有一群朋友,她们笑着向我跑来,阳光沐浴在她们身上,金光闪闪,我张开手,却发现怎么也触碰不到她们。我挣脱着张开眼睛,夕阳已落下了,夜,却无限地延伸着。“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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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窗外的夕阳透过那单薄的窗帘,在外面窥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或是自己的房子太乱了,地板上积了层尘埃。是否连尘埃都爱上读书了,像那个饥饿的人扑倒在面包上,赖在了书上。那些好久没被翻阅过的书籍也被阳光晒得泛黄,像似那田里的农民般,棕黄的。因为在校读书的缘故常在家里的时间也少得很,更何况是这小小的窝子,自己也省了些心思在里面。床上的被子一踏糟糕,早上起床就让它一直保持着原有的姿态躺在床上,一副懒洋洋的姿态,在夕阳的照射下,更显的它的龙钟的洋相。房子的藤椅也用上了许多年,那是奶奶那一年代的东西,算起来,它可是我的长辈。究竟是多少的岁月可以使着自然所创造出来的藤子变得脆弱?现在,它还是个强壮的老人,只是多年的沧桑怎样也抹不去,一代代人在藤椅上留下的痕迹,也就只有它记住……四堵还没有粉刷过的墙壁,怎么又显得那般苍老?它还不过是这几年才建起来的墙吗?事物啊,原来就是这个样。也不顾得书籍上是否沾着些灰尘,在夕阳的晒铺下的书,更吸引人。忽然有种神往之感,随手拿起本书,周围的尘埃在细小的空间里飞扬,伴着光形成一道道细柔的丝带般光束……我不自觉地伸手想要抓住些什么,可是,当光照在我手掌上时,早已失去了刚才的那般美丽,我是那样的贪婪啊。放下手来,光又恢复起初的自然。原来,这是一种境界。我也不再伸手去触碰她,她如此的柔弱,我又如此的粗鲁。手上的书,是个又生命的东西。我道不清她究竟是何许人也,但她又确实地存在着。密密麻麻的文字在字里行间跳跃着。还记得读这本书的种种情景……当年稚嫩的字迹还留在页面上,没想到如今,她们却成为一种历史的回忆。书啊!我多么想和你永结在一起,可我那么肤浅,恐怕自己又配不上你的深沉。窗帘间的缝隙是透出阳光的地方,为什么会如此的狭小。人生又何其不是这样。黑暗更多地吞噬着人生,而光明又只剩得那么的少。拉开窗帘,夕阳的光透过了整块玻璃窗,整间房子都通亮起来。笑了,真的笑了……尽管光明是那么的少,可不是还存在吗?哪怕只剩针头般的光明,也足以照亮前方的路,在前方不正是光的源泉吗?忽然想起顾城的话“黑暗给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在光明。”真是值得细细品嚼。夕阳时分的光早已削去了它那炫耀夺目的光彩,眺望出去的天际中,几朵云霞陪着太阳到老。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唱吟出的是丝丝的叹息……但是,我知道在世界的另一端,也许就在我在这的这个位置上的另一方,也有个人在黑夜中等待着朝阳的升起。想到这些,就不再自私了,因为大家都同样地期待着……渐渐地,夕阳消失在我的这头,却出现在他的那头。明天,我也会重新迎接我的太阳。夜幕虽然来了,但眼前的天还是那样地红亮……(家人的吆喝声,把我带回了现实世界中。不舍地会上了门,临关紧门时,通过门缝,还是亮的,便怀着股热情下楼了……)1000字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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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里的未亡人超越年代的陈旧道路到我这里来虽则梦想褪色,希望幻灭岁月集成的果实腐烂掉但我是永恒的真理,你将一再会见我在你此岸渡向彼岸的生命航程中——泰戈尔背倚夕阳,直到流浪的星光如褶皱般深浅一路,徒有皎好。无由向往一场反复酝酿的死亡。想来劫难总在最初的时候沧海桑田,越到最后越成了枉然。毕竟史铁生说死是一件最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早在之前,朋友就向我提起《不死鸟》——要是时光洪荒到只剩了回忆,一无所有的时候至少还有亡人作陪。我读过之后,预感着生命的责任与必要。多么脆弱,即使命运赐我们一世颠沛流离,惊悸之余还要咽泪装欢,偿你一亩繁花似锦。那又何苦让一阵哀戚漫出心狱,不是每个人都足矣走出苦难,并非所有的空虚都有资格找到归宿。如果不死鸟折翼的话,也是缘于最初的承诺。约定成愁。趁世间仍有滞恋,趁此身未殁。当你从西属撒哈拉辗转加那利群岛,却是用尽七年光阴,将墓志铭刻完了一半,生生的一个未亡人。命运假手诺言,要挽留一具未亡的灵魂。本想让你把宿债一笔勾销,最终岂料陌路歧途,十二年的凌迟,还是不免注定的结局。这一局棋,败在所谓的宿命。既然刻薄到这般地步,又要责怪谁无力隐忍呢?不忍,不忍,不忍又不忍,求全也罢,不过是徒劳放大生之苦楚。甚于囚死囹圄。有些沦陷是与生俱来的。一如有的人不愿在雨中打伞,甘于湿了自己,湿了心——你在窗口静望台北的天空飘雪,染白了沙漠中心的回忆。想起漫漫雨季,已经不会卷土重来。好比,岁月不过是死亡的未完成。那些往事如前尘旧叶片片凋谢,衰老的速度如此措手不及。你犹自在万箭穿心的疼痛里拾起,血泪斑斑的夕阳里有人轻轻地吟唱: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这就是那个爱笑的姑娘,曾经有过拾荒梦,曾经一个人面对来自世界的敌对。这个独自涉过十二年芜凉的女子,一个人坐拥万水千山的女子。最后是乘风而去的你。每一段归程都是起点,记得你回答时某个莫名感动的句子:“不难过,本人明天去北部,一直要跑到大西洋,没空留在马德里掉眼泪给你看。”我觉得这样欢喜的面目在荷西离去后立时苍老了许多。直到听闻你说:安东尼,我再也没有春天了,昨夜风雨来时,春天已经过去了。春天业已过去了。未完成的死亡在延续。纵然背倚夕阳也会感到疲倦不已。何况要带着折损的翎翮,任凭流光不由分说地走。总想问问你,沙漠里还有稻草人倾听骆驼的哭泣吗?那些流浪街头的作家还会再去小岛上背冰块么?我却没能得到回音。那个声音,早就断在1991年初。我原来是隔了这么长的光影——你在夕阳尽头的墓碑上,刻着一个未亡人的墓志铭。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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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帆布鞋·红塔山【梦倾年少】胡同·帆布鞋·红塔山短发飞扬,是我曾经的样子——题记胡同和死党走在回家的小路上,十分悠闲。身边熙熙攘攘的人群好似繁华街段一样嘈杂。突然,余光瞥到几个人的身影在后边,原来是初三的几个人….我没有理会他们,继续向家的方向走去。其中以个男生跑过来:"我们奇哥看上你了!"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一个又高又大的男生,靠着墙,手指尖儿中间夹着一只红塔山向这边看."成,我答应!"我说,那个男的很惊奇的看着我.我则身走开.因为他那凄美的眼神,落魄的背影,和那只幸福的红塔山,深深的烙印在我心里……那时,天挺蓝的!帆布鞋双休日,我连续火拼了两天才淘到一双和我意的彩色帆布鞋.下午上提高班时迫不及待的穿上内鞋.一路时不时低头欣赏欣赏它,美的屁颠屁颠的.到了那里,却看见了奇,我假装不认识想快步走过他面前,不想,他叫住了我:"喂,这双帆布鞋真的很好看."随后,在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我怔住了,抬起头,才发现他真的好高好高,高的我要扬起头看他……看他的同时余光也注意到:天,蔚蓝!红塔山后来,我们因为一点点小事闹崩了.随后的不久就分开了…..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靠着墙,慢慢的抽着那迷失幸福的红塔山.奇走了,宁的天空还会蔚蓝么不知道……尾记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也许每一个表情冷漠的人,内心都有深不可测的寂寞。只是有的人发泄,有的人隐忍。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一个人的日子有很多收集泪水的时光.无数次的颓废和徘徊,直到可以直接落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习惯了一个人的远行.没有牵挂,没有方向.随着年轻狂想而释放自我的彷徨.一个人的旅途并不是没有诗情画意,当然……两个人的世界会更精彩。习惯了一个人去挑狗尾草.虽然它是那样的漫山遍野.可是却独爱那股带着童年岁月的芬芳.其实也许这只是个怀念的借口,难忘的是那个曾经与我一同摘草的人……习惯了一个人玩骰盅.人生何尝不是一场赌博和命运赌,我们永远是个失败者.和生命赌,我们注定就是个天生的输家.这些其实我都不在乎.最关心的而是:和爱情赌,会是个什么结局……习惯一个人的音乐.一个人的音乐是心灵最深处地呻吟.也许只有自己才听得懂,可是却依然希望把未来的世界来打动.音符里是一份含泪的沧桑,无根的困惑,痴迷的绝望……相信吧.总会有一个人来听你的绝唱…..习惯了一个人仰望天空.这样的钢筋水泥让人约束得窒息.这样的文明远没有田野里的原始让人亲切得舒服.也许是我固执得缘故,没有家的归属,一个不完整的天空……完美的天空需要另一个人的补充!习惯了一个人的习惯……歌曲中那淡淡的忧虑响起,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1000字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