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原谅我迟到了两千年1200字以上

丞相,原谅我迟到了两千年

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自古成王败寇,历史往往都是由成功者编写的,所以史官会把历代君王最光辉的一面呈现给史书,呈现给后人。妙笔生花的史官记录的都是君王们的正义、善良和对手们的邪恶、凶残,他们甚至把缺点写成优点。所以我们了解的每位成功者都是正义与勇气的化身,都是戴着假面、遮遮掩掩的,最后成为虚伪的存在,与他们写下文字时的初衷大相径庭。魏武帝曹操在距离成功还有一步之遥时失败,终究不能归在成功者之列,当然也不能被称为失败者。正是由于他的这种特殊身份助他逃过此劫,他不必被当做成功者或失败者极力的美化或疯狂的贬低,才得以以最真实的脸庞面对历史,面对你我。我想用几行文字来还原一个真正的王者,一个真正的曹操,请允许我称呼您为曹丞相,就让我手中的笔化成椽柱丈量出您在我心中的高度。

东汉末年,乱臣当道,朝政昏暗,狼烟四起。这正是男儿施展一番报复之时,然而即使是在这样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即使是在这样一个耀眼的背景下,曹操的光芒还是无法被遮掩,当之无愧地屹立在这个年代的峰顶,当选这个年代期刊的封面人物。

当东汉这只巨龙奄奄一息时,当这个曾经纵横华夏大地三百余年的王朝风雨飘摇时,割据一方的诸侯们借镇压黄巾起义的机会,发展自己的力量,地方势力渐渐强大起来。西凉刺史董卓进京,废幼帝,立新主,操纵朝廷。汉献帝即位后,屡屡遭到播迁,需要仰仗权臣的鼻息才能生存下来。正在此时,各路豪杰齐聚洛阳城下,立志铲除残忍嗜杀、祸国殃民的奸臣董卓。我们的主角曹操曾只身一人、手持利刃夜探太师府,却被当场发现,机智的孟德只好以献刀为由,全身而退。从此以后他便回到家乡招兵买马,广纳贤才,惩奸除恶,名震四方。曹操敬才爱才,礼贤下士,礼遇每一位有能力的人,不论是敌是友。就是他的这种精神,把当时的文臣武将一一击中,像一颗巨大的恒星,当他稳居太空中时,把闯入引力范围内的行星一一捕获。这也是我敬重曹丞相的原因,只怪我生不逢时,不能为他尽一份力。我若生在你的年代,必将披盔戴甲、横刀立马做一名将军为你征战沙场;我若生在你的年代,必将羽扇纶巾、运筹帷幄做一名军师为你出谋划策。可这一切都是不可能再实现的了,所以丞相,原谅我迟到了两千年,而我现在能做到的,也只有站在岁月的另一头,努力的眺望,然后用笔描绘出你的轮廓。

除去《三国演义》这张画皮,曹操还是一名优秀的诗人、作家。曹操平定冀州后,文学的发展获得了一个相当宽松的社会文化环境,文学士人在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的同时,创作出许许多多表现时代精神,反映时代生活,展现时代风貌的文学作品,他领导了当时的文人进入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繁荣时期——建安文学时期。曹操是建安文学新局面的开创者,代表人物是曹操和他的两个儿子:曹丕和曹植合称的“三曹”,以及“建安七子”。他们吸收了汉乐府民歌之长,又不失自己的风格。曹操《蒿里行》中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表现他统一天下雄心壮志;《短歌行》中的“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表现了他博大的胸怀和对贤才的渴慕;《龟虽寿》中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表现了他虽已年迈但仍然积极进取精神。曹操还熟读兵法,对《孙子兵法》深入研究并做解,着有《孟德新书》。

曹操一生戎马,镇压黄巾,讨伐董卓。挟天子以令诸侯,发号施令;官渡大战败袁绍,雄踞北方。可正当他踌躇满志的站在长江的岸边时,他首次尝到了失败的滋味。可失败后的他很快振作起来,并勇于承认错误,并不掩盖,我喜欢这种洒脱,男人就该像他这样敢作敢当。曹操有大家风范,有宽宏的度量,他能原谅写《讨贼檄文》痛骂自己的陈琳,宽恕背叛自己的陈宫。曹操用人唯才,尊重人才,他对许攸赤脚相迎,对关羽送马拜侯。曹操也儿女情长,他曾为气走了夫人懊恼一生,也为大乔小乔铸造铜雀台。曹操恩怨分明,有仇必报,他为报父仇兴兵攻打北海孔融。他也有缺点,那就是奸诈,但是我认为那是罗贯中的笔和老百姓的嘴为他赋予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评价,同样是智慧,在曹操身上要叫奸诈、阴谋诡计;在诸葛亮身上要叫聪明、神机妙算。喜欢曹操的率真,不像刘备一样虚伪;喜欢曹操的刚毅,不像孙权一样懦弱。这无疑也注定了其他两个政权灭亡的结局。这每一个特点都逐渐丰盈了曹操的形象,易中天的评价非常准确“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派,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最后的定位是“可爱的枭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曹操,却要被民间传说和戏曲艺术塑造成“奸绝”的形象。罗贯中的笔明显尊刘贬曹,高高捧起那个虚伪、无能、妇人之仁、畏首畏尾却拥有着皇室高贵血统的刘备。然而这样的安排恰好迎合了当时儒家的正统思想,这是封建社会君主专制的产物。他们就是要告诉人们:只有皇帝才能统治天下,他们的权力是上天赋予的,即使君主无德无能,也该由其他皇族继承皇位。而作为臣子犯上作乱、谋权篡位是大逆不道的,是不会有好下场的。统治者面对自己没有能力治理好国家、百姓怨声载道的现状,他们只好禁锢人们的思想,从而方便了自己的统治。曹操就是这样被一种制度,被一本小说误解了,在这里。我要为你正名。

这就是我尊敬的曹丞相,一个真实、洒脱、有血有肉、触手可及的曹操,你在我脑海中比任何一个历史人物都清晰,好像就坐在我的对面。即使我生在两千年后,我仍然能清晰的感受到你的存在,让我不必穿越时空,就能和你一同吟诗作赋,痛饮一番。

吉林省敦化市实验中学高二:朴景麟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你是不是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觉得这个世界,好像是虚拟出来的?”

围巾,毛巾,原子笔。这已经是我这个星期第三次莫名其妙丢东西了。

“丢丢丢,就知道丢。看哪天把自己也弄丢了!”恍惚间,耳际又响起他说过的话。他总是叫我小迷糊,当然,带着宠溺的语气。

只是那已经是过去。

红中说,分手后的我总是魂不守舍,会丢东西也是很正常的事。我听了只是笑。

丢东西的确是很正常的事。就算再谨慎的人,也会有丢东西的时候,更何况是我这马大哈。可是这三样东西,却丢得实在莫名其妙。

第一件丢的,是一条围巾,去年圣诞节的礼物。据说是他一针一针打出来的。一想到一向粗神经的他笨手笨脚地打围巾的样子,我就忍不住觉得好笑又心疼。分手后我把他的的东西都扔掉了,只剩下这条围巾。

那天晚上我在自习室做六级真题。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考六级了。虽然已经是春天,但春寒往往是最要人命的,冷风吹得我直发抖。我便拿出一直放在书包暗格里的那条围巾戴了起来,手织的围巾特别紧特别暖。我想起他织围巾的样子,心又揪紧了。

也许是因为太温暖太舒服了,我竟然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周围的人都走光了,自习室也快关门了。我伸伸懒腰,打算收拾书包回宿舍继续苦战,突然发觉有点不对劲。脖子上凉飕飕的——围巾呢?

我把座位四周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别说围巾了,连条毛线都没有。

这就是我莫名其妙丢的第一件东西,第二天我用诡异的语气对红中说起这件事,结果反被她嘲笑。“你不是把他的东西都扔了吗!从来都没见过你书包里有那条围巾!你是想他想疯了吧?”

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心里很清楚地知道,那条围巾,的确是一直被我放在暗格里。

红中见我不说话,又道:“偶尔出现幻觉是正常的,别想太多。”

但是连续两次出现“幻觉”,好像就不太正常了。

周五晚学院有一个讲座,学院规定所有学生都必须准时出席。但是这种规定一般而言对我是不生效的。离讲座开始还有5分钟,我仍然义无反顾地拿着毛巾和衣服冲进了浴室。把衣服和毛巾挂好在浴室门后的挂钩后,我转身打开了热水器。热水喷涌而出,喷得我满头满脸,我忙伸出手去抓毛巾,却抓了个空。我回头一看,原本挂着毛巾的挂钩空空如也。我忙往地上看,别说毛巾了,连个线头都没有。

它也这样莫名其妙地丢了。

我看着空荡荡的浴室,还在不停滴水的花洒,一股寒意涌上心头。

那条毛巾,是我跟他一起去买的。我们两人各有一条,他的是蓝色的,我的是粉红的。我们当时说好,等到以后可以住在一起了,两条毛巾就可以重逢了。

可是现在,我又把它丢了。

红中仍然对我的经历持怀疑态度,她坚决认为,毛巾在我上次收拾宿舍的时候就被我扔掉了。

“那你觉得这么多天我都是用什么洗脸的呢?”

“鬼知道你。”

很明显她很敷衍。也许老天爷也看不过去了,于是决定为我证明,我所经历的并不是幻觉。

周六我们都没有回家,一起泡在了图书馆。我背我的六级单词,她看她的穿越小说。背到忘情之处便忍不住想要默写一遍,于是我用手捅了捅红中,口里说道“笔”。红中顺手抄起桌上的原子笔就往我手里塞。我一边看着单词书一边接着笔,结果没接稳,笔滑掉了。

在俯身捡笔之前我就有不好的预感。因为我并没有听到笔掉到地上该有的清脆的响声。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准确的,笔没有掉到地上,也没有掉到任何一个地方。

它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红中几乎把整个图书馆都要翻过来了,但别说原子笔了,连个沙子都找不到。最后她只能呆坐在椅子上,目光呆滞,口里喃喃道:“幻觉……幻觉……”

那支原子笔已经陪伴我两年了,比他陪在我身边的时间还要长。我曾用它,写下第一首情诗。

如今,它也被我弄丢了。

上天是不是嫉妒我对他的想念,所以一次又一次,把我的回忆一点点虏走。

“阿发,这一定是幻觉。”红中的眼睛红红的,她一定是被吓哭了。

红中连续几天魂不守舍,关于那支原子笔的事情她一直耿耿于怀。

为了安抚可怜的红中,我决定带她去吃她最钟爱的酸菜鱼。果然,一看到酸菜鱼她整个人便精神了起来。一直不停地夹鱼吃,话也懒得说了。

吃完饭后我们便散步走回学校。夜风有点冷,我挽着红中的手臂,仍然瑟瑟发着抖。吃完酸菜鱼的红中变得很开心,还哼起了歌。

红中唱歌很好听,我闭上了眼睛倾听。路上行人稀少,也不怕会撞到人。但才走了没几步,我就发现,红中的声音越来越小,后来几乎听不到了。

我睁开眼睛,然后看到了这辈子所见过最不可思议的现象。

我的手还保持着环状的姿势,但所挽着的却不是红中的手臂,而是空气。

红中丢了。

在弄丢了围巾、毛巾、铅笔之后,我把我最好的朋友也弄丢了。

我觉得我浑身的血液都在冷缩,凝固,一种从脚底萌发的寒意将我紧紧包围。

我想起两年前我、红中还有他一起去游乐园玩的场景。红中胆小鬼,不敢坐过山车,却被我和他硬拉着上去玩。从过山车上下来后,红中“哇”的一声就哭了。他把红中抱在怀里,轻声安慰她,而红中却依依不舍地推开了他。

我想起我和他牵着手出现在红中面前时,红中难以置信的表情,然后她就笑着走开了。后来她说我是个偏执狂,总是自以为是地追求自己认为应该追求的东西,到头来都是一场空。我知道,她指的更多的是爱情。因为他早就和我们说过他在联系出国的事情。

别人都以为我和红中会决裂,然而我们没有。我们比以前更加亲密,即使是在他离开之后,我们也确信,阿发和红中,是不会分开的。

但是我的红中,现在却被我弄丢了。

近在咫尺的学校突然变得异常遥远,好像远在天边。天色越来越黑,我漫无目的地往前走着,内心不是恐惧,不是伤心,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虚无了起来。

还有什么是不能弄丢的?

学校仿佛怎么走都走不到,我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看着黑漆漆的街道发呆。双手突然摸到了一块软软的东西。

我慢慢地把那块东西拿到眼前,然后看着它发呆。那是我的那条围巾。

我慢慢地戴上它,脖子不自觉地往里缩。手织的围巾很暖,可是我内心的寒意却有增无减。我又继续往前走。路仍然是那么漫长。一阵狂风吹来,我闭上了眼睛,然后感觉到一块东西贴在我脸上。我拿了下来,不出我所料,正是那条粉红的毛巾。

我把毛巾叠成一小块,放进口袋里。又紧了紧围巾,继续往前走。突然,脚好像踢到了一个什么东西——我捡起来一看,那支原子笔。

你们都回来了,红中也该回来了吧?

当我看到远处的那个人影时,我笑了。“红中……”我叫着红中的名字,往前跑去。那个人影逐渐清晰了起来。

我停住了脚步,那不是红中。

我突然间明白过来,我不是丢了红中,而是丢了自己。

这里也不是通往学校的路,在这条路上走,我永远也到不了学校。

这是另一个空间。所以,我才会在这里,找到我丢失的,曾心爱过的东西。

我看着他温暖而暧昧的笑容,那曾经是我最熟悉,最眷恋的表情。我跌坐在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走到我身边蹲了下来,轻抚着我的头发。一种久违的电流般的感觉突然流过心底,我不由自主地抓住了他宽大的手掌,道:“你……真的是你……”

他突然笑了起来,笑声出奇的诡异:“你怎么知道一定是我,你怎么知道我就是真实的?”

我疑惑地看着他,慢慢松开了手。

“小迷糊,你有没有想过,这一切都可能是虚假的?”

他的脸上仍然带着那诡异的笑,继续说道:“你有没有想过,那些你一直坚持追求的。你的六级证书,你对我的所谓真爱,你和红中的友谊。你一直认为的,很重要的东西,其实都是虚假的?”

“怎么可能?!”我不由自主地叫喊了出来。

“你知道庄周梦蝶的故事吧?庄子有一天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但梦醒之后发现自己还是庄子,于是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梦到庄子的蝴蝶呢,还是梦到蝴蝶的庄子。”

“那又怎样?庄子自己想太多了不行吗?”我的声音已经在颤抖,因为我对他的话,突然有了一个浅薄的认识。

难道,我们不是一直都有一种强烈的虚无感吗?经常会问自己,我是谁吗?

他的表情突然有点凄凉:“你明白了吗?也许,我们都只是宇宙间的玩物罢了。我们不过是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自以为有最美丽的羽毛,过着最有意义的生活,却不过是主人一时兴起的观赏物……”

周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和寂静,我和他都陷入了沉默。不知不觉,我们的手竟然又紧紧牵在一起。

“你还会不会离开?”我抬起头看着他。

他突然笑了起来,仿佛在笑我的看不开。然后面容渐渐模糊,消失……

我突然醒了过来,浑身冷汗。

“小迷糊,做噩梦了?”他翻了个身,轻轻拍着我的背,喃喃说道。

我下了床,走进洗漱间。镜子边挂着两条毛巾,一条蓝色的,一条粉红的。我拿下属于我的那条,洗了把脸。

他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进来,从背后环抱住我,说道:“乖,别怕,我在你身边呢。”

我从镜子里看到他温柔的脸,问道:“红中呢?好像很久没见到她了?”

他一脸疑惑:“红中?我们认识这个人吗?”

不知为什么,我脸上不自觉地,也浮现出那诡异的笑容。

六年级:花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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