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小说
暖暖的阳光,笼罩着大地,阳光里,兔子在追逐,鸟儿在飞。悠扬的箫声配合着琴声随着风,缓缓飘来。忽然之间,兔子四处奔窜,鸟儿匆匆逃离,还落下几支羽毛。箫声、琴声戛然而止。而后,刀光剑影。镜头转向另一边,一堆人紧张兮兮地坐在电视前看由金庸的武侠小说改编成的连续剧。
金庸的小说就是这么让人痴迷。那爱与恨、恩与怨的交集,正义与邪恶、平静与混乱的对抗,深深吸引了读者。因为剧中人物的人生,平静之间藏着轰轰烈烈。
桃花岛上,美丽又充满着智慧的黄蓉、憨厚又正义的郭靖,创造了一段浪漫又复杂的感情纠葛。他们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劫难,误解、中伤使他们学会了珍惜对方。他们的旅程,困难重重,但却让人羡慕。因为在危难之时,还可以被他人挂念着,是多么幸福的事。
金庸的武侠小说中,混乱的江湖背后,总是隐藏着某些真挚的感情。就如杨过与小龙女之间的感情,在种种诱惑的选择之前,他们的心中仍然还存在着对方,他们总是愿意为对方牺牲自己。小龙女愿意为杨过而放弃平静的生活,杨过也愿意为小龙女放弃许多江湖上精彩的事物,陪她回墓中。这应该是许多现代人所向往的感情吧。自己对感情的付出与收获成正比。金庸描述这段故事,也许,是他看透了人生的种种无常,因而发自内心地对追求平静与真实的一种渴望吧。
还有《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像是许许多多现代人的翻版。他夹在正义与邪恶之间,而且在任意一边都能饰演好自己的角色,不露出任何马脚。他是一个极聪明的人,在我看来是这样,因为他能处理好任何关系。他不邪不正,不偏向哪一方,不为他人的利益,只为自己,他是很自私,但他却对自己很满足,因为他不感到孤单,很快乐。
对于金庸与他的作品,我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偶尔看看,也只是作为一种消遣罢了,我不会去认真,因为已经知道了结局:一道耀眼剑光闪过,一个人躺下了,眼睛瞪得大大的。另一个手上的剑,血顺着剑端流下,剑主人潇洒地收起剑,无声地离开,悠扬的乐声再次响起……
鸢尾花的花语
鸢尾花的花语,是思念。
——题记
老家的后院里,种了一排整齐的鸢尾花。母亲喜花,可偏偏这鸢尾花难种。母亲对鸢尾花有着特殊的爱好,对此花甚好。记得母亲带我上山扫墓时,在外公的坟前放上一盆淡色的鸢尾花,母亲告诉我,鸢尾花的花语是,思念。
离开故乡五年多了,从没回家一次。记不得故乡的山山水水了,知记得,那一片片鸢尾花。
幼年有一个玩伴,生性活泼俏皮,他母亲说我俩在一起,真是一对活宝。我们都爱笑,爱玩扮家家酒,爱玩躲迷藏。奇怪的是他和妈妈一样喜欢鸢尾花。我们那时都还小,不懂什么叫花语,只觉得这花美丽。我从母亲那里偷来几粒花籽。母亲对花籽是很爱惜的,因为花籽是很难买到的。我们兴冲冲地将花籽种在了一个废弃的花园里,那可是个秘密的地方,已经挂上了“闲人免进”的牌子。他很小心地给花籽浇水。奇迹是,来年春天,籽发小芽了,五月,开花了,美丽至极!她随没有玫瑰的妖艳,没有菊花的坚韧,也没有木棉的娇小,但她很质朴、清雅、高洁。在我们心目中,她是仙。
两年后,经过她的精心照料,花已开成一片一片。只是,她要离开了,离开我了。我是难过的,是不舍的。临走前,我送它一朵鸢尾花,我说:“鸢尾花代表思念,不要忘记我!”我笑着说。八岁的我们不懂什么是离别。
两年后,我也离开,离开质朴的鸢尾花,离开可爱的家乡,离开了所有有关家乡的记忆。
五年后,我已记不清她的面孔,亦记不清故乡的面孔。不知,那片鸢尾哦有没有人发现,有没有人像我们一样,爱这一片鸢尾花。
我多么想再抱抱她,抱抱我们的鸢尾花。谁说拥抱等于拥有呢?如果能够,我希望我可以留住她,留住故乡,留住往事的记忆,那片美丽的鸢尾花。
鸢尾花的花语,是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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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小说第一章:丛林幽狐一导弹危机8月18日,墨西哥丛林。荆棘鸟潜伏在这里已经三天了,像荆棘鸟这样的军人,说好听点是个雇佣军,其实也就是个靠杀人吃饭的家伙。荆棘鸟是个狙击手,两个星期前刚来到墨西哥,他的任务很简单,找到A国国防部在墨西哥部署的导弹基地,然后把它炸成废铁。雇主给的线索很零散,所以荆棘鸟只能在原始丛林中到处寻找。三天前,荆棘鸟找到了这个地方,潜伏了下来,直觉告诉他:找到了!山谷的丛林已经被伐倒,还有大约一个营的士兵们在忙碌地拆除一架高大的起重机,吊运木头显然不需要这样的起重机,只有一个可能——起重机是用来吊运导弹的。昨天开始,增加了一个连的士兵,看起来是警卫部队,将附近的丛林搜索了好几遍,经验告诉荆棘鸟,有大鱼。一早,天空飞来一架黑鹰直升机,还有两架休伊眼镜蛇护航,荆棘鸟打起精神!大鱼来了!飞机迟迟没有降落,那些士兵们又再次搜索了丛林地带,并以基地为中心,半径四百米建起了警戒哨,荆棘鸟并不担心被发现,一队士兵从他身边不到两米的地方踩过,荆棘鸟听到了其中一个士兵不满地在嘟哝,他伪装得很好,现在他唯一思考的问题是谁将成为他的枪下游魂。弗兰克将军刚刚下飞机,整整着装,还没来得及跟基地指挥官寒暄,胸口就好像被大锤狠狠地砸了一下,血霎时染红了胸口,倒下前,残存的意识让他听到一声沉闷的枪声。“狙击手!隐蔽!”一个参谋大喊,一把将弗兰克将军的副手摁倒在地上,一个翻滚,躲到了黑鹰直升机下。荆棘鸟撇撇嘴:“躲得还真快。”警戒哨上的士兵开始行动,朝枪响的位置围过来,基地里的机枪也在拼命地喷洒子弹给自己壮胆。护航的休伊眼镜蛇胡乱地朝丛林里发射火箭弹。荆棘鸟毫发无伤,爬出阵位,消失在墨西哥茂密的丛林中。躲过了追捕,荆棘鸟拿出单兵对讲机:“找到了。完毕。”对讲机里简单地回答了一句:“回基地,完毕。”回到设在丛林中的基地已经是三天后了,基地其他人已经回来了,正在基地那个称之为酒吧的地方喝酒侃大山,不外乎都是吹嘘自己的英雄事迹,荆棘鸟抱着狙击枪静静地走进这间用原木搭建的矮小棚子里,要了杯柠檬汁,饶有兴趣地听他们互相吹嘘。“荆棘鸟!你回来了?顺手牵到点什么没有?”荆棘鸟的身后响起一声炸雷,是雷管,雷管是俄罗斯人,高大粗壮,私下大伙叫他北极熊。丛林地带的炎热气候让他很不适应,因此他常常裸露着胸膛炫耀他那一身肌肉,恩,对了,还有那茂密如丛林的胸毛。“没什么好货,顺手敲掉了一个中将而已。”荆棘鸟轻描淡写地说。“哈?中将?荆棘鸟你又吹了!上次在伊拉克,你说你杀了一个准将,第二天他就在电视上出现了,一个星期后才病死。”说话的是蚂蝗,一个来自法国的雇佣军,一个非常有浪漫气质的机枪手,每次战斗前,他都会举行一个仪式,对着他那挺心爱的M249机枪祷告:主啊,饶恕这个罪人吧。可是到了战场上,他盯上的目标没有一个能逃掉过。“那他还是死了对不对?”荆棘鸟慢悠悠地喝着杯中的柠檬汁,说:“雇主神通广大,过两天看讣告吧。”“一个来自劣等民族的人怎么可能杀得了将军。”角落里阴阳怪气地来了一句。酒吧安静下来,所有人厌恶地皱皱眉头,是三本恭一,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三本恭一从角落里踱出来,随手拿起荆棘鸟的M40狙击枪:“支那人,你在几百米开火的?作为职业军人保护将军,怎么不可能拉警戒线?你能渗透进警戒线内难道还能逃出来么?”“把你的爪子从我枪上拿开,然后滚!”荆棘鸟淡淡地回了一句。“劣等民族就是劣等民族,连说话都没礼貌。”三本恭一重重地把M40扔到了桌子上。“我从来不跟国土上升起过蘑菇云的垃圾解释。”荆棘鸟站起来。“八嘎!”三本恭一怪叫一声,抽出了随身带的倭刀。“民族争端啊,荆棘鸟,你们能不能到外头打去?我们还要喝酒呢。”土拨鼠开口了。“器械格斗?”荆棘鸟冷笑了一声,左手端起了杯子小抿了一口,没有理会土拨鼠的抗议。三本恭一怪叫着扑了过来,荆棘鸟手一扬,半杯柠檬汁飞过去迷住了三本恭一的眼睛,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荆棘鸟已经一个侧身滑步绕到了他的左侧,右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后腰抽出了匕首,很随意的朝他脖子上一戳,血顺着抽出的匕首喷到了房顶上。三本恭一扔掉了倭刀,双手捂着脖子,喉咙咕噜着,挣扎几下就蹬腿了。“毛病。”荆棘鸟嘟哝了一句,随手拿起块抹布擦干净匕首上的血,又要了杯柠檬汁。“完了?不到三秒钟,不好看。”没看到激烈PK场面的蚂蝗不满地嚷到。“对付他还要多长时间?”荆棘鸟斜了蚂蝗一眼,喝干了柠檬汁,拿起M40准备去休息。1200字以上 一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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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贝金宝贝鼓手1的妻子去了教堂。她看见有许多画像和雕刻了天使的新神坛。画布上的彩像和罩着的光环、镀金涂色的木雕像全都非常美观。他们的头发像金子和阳光一样明亮,非常美丽;不过上帝的阳光却更加地美丽。太阳落下的时候,它从树丛中射出的光更明丽、更红艳。看着上帝的面孔是很幸福的!鼓手的妻子望着红太阳陷入沉思;她想着鹳要给她送来的小宝贝。于是她心中非常高兴,她看了又看。她希望孩子从这里得到光辉,至少长得像圣坛墙上的一位天使那样。待她真的在手腕里抱着自己的孩子,并把他举向他父亲的时候,这孩子的确像教堂里的一位天使,他的头发亮得像金子似的,落日的金辉落入他的头发。“我的金宝贝,我的家财,我的太阳!”母亲说道,亲吻着他那一头发亮的卷发,她的吻像鼓手屋子里的音乐和歌声;屋子里充满了欢乐、生气,一片忙碌。鼓手敲了一阵鼓,一阵欢乐的鼓声。火警鼓声传出去:“红头发,小家伙长着红头发!相信我这层皮,别相信你母亲的话!咚隆隆!咚隆隆!”整个城市都像火警鼓一样地说着。小男孩到了教堂,受了洗礼。关于名字没有什么好说的,给他取的名字叫彼得。全城的人包括鼓在内,都把他叫做彼得,“鼓手的红头发儿子”;不过他的母亲吻着他的红头发,把他叫做金宝贝。在崎岖的道路上,在土坡上,许多人刻上了自己的名字留作纪念。“扬名,”鼓手说道,“扬名总是大事!”于是他把自己的和小儿子的名字也刻了上去。燕子来了。它们在长途旅行中看到在崖石旁、在印度斯坦庙宇的墙上刻着更耐久的字:强大的帝王的丰功伟绩,不朽的名字。它们非常古老,老得现在没有人能认出,也不知道是谁的名字。但美名远扬!无比显赫!燕子在崎岖的崖道旁筑巢,在土坡上啄出了洞。风霜雨露冲蚀了名字,鼓手和他儿子的名字也被冲掉了。“不过彼得的名字终归在那里留了一年半呢!”父亲说道。“蠢家伙!”火警鼓心中这样想,不过它只说:“咚、咚、咚!咚隆隆!”“鼓手的红头发儿子”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小男孩。他的声音很美,他会唱歌,而且唱起来就像林中的鸟儿一样,好像是什么曲子,却又什么曲子也不是。“他该参加唱诗班!”母亲说,“在教堂里唱,站在模样像他一样美的那些镀金天使的下面!”“红毛猫!”城市脑袋瓜子机灵的人说道。鼓从邻家的那些妇人那里听到的。“彼得,别回去!”街上玩耍的孩子喊道。“要是你睡在阁楼上,那么最顶层便会着火,火警鼓也会敲响。”“当心鼓槌!”彼得说道。尽管他很小,却很勇敢,他给了离他最近的那个孩子的肚子一拳,那个孩子两脚站不稳便摔倒了,其他的孩子抬腿就跑。这个城市的音乐师是一个体面而文雅的人,他是皇室掌管银器的人的儿子。他喜欢彼得,把他带回家好几个小时和自己在一起。他给他提琴并教他拉琴,就好像彼得天生十个音乐指头一样,他将来肯定不只是个鼓手,他会成为城市音乐师。“我想当兵!”彼得说道。因为他还只是一个小家伙,以为世界上最美的事是扛上一支枪,“一、二,一、二”地走,穿制服,挎腰刀。“你要学会听鼓的话!咚隆隆,来,来!”鼓说道。“是啊,他还能步步高升,踏上步当上将军!”父亲说道;“不过那得打起仗来才行!”“上帝保佑别打仗!”母亲说道。“我们又不会失掉什么!”父亲说道。“会啊,我们会失掉孩子的!”她说道。“可是他会当上将军回来的!”父亲说道。“丢了胳膊,失了腿!”母亲说道,“不行,我得让我的金宝贝完完整整的!”“咚!咚!咚!”火警鼓敲起来,所有的鼓都响起来,打起仗来了。士兵上了前线,鼓手的儿子也跟着去了:“红头发!金宝贝!”母亲哭了;父亲怀着“成名”的思想望着他;城市音乐师认为,他不应该去打仗,而应该留下在家学音乐。“红头发!”士兵们喊道,彼得笑起来。可是如果有人说:“狐狸皮!”他便咬紧嘴唇,眼睛朝广大的世界望去。他不理会这种骂人的话。这孩子十分机灵,性情勇敢,心情很好,老兵弟兄都说他是最好的“军壶”。好多好多个晚上,他不得不被雨淋露浸,浑身湿透地在露天中过夜。然而,他的心情依旧很好,他用鼓槌敲着:“咚隆!全体起床!”是啊,他显然是天生的鼓手。那是战斗中的一天。太阳还没有升起,不过已经是清晨了。空气寒冷,战斗激烈,天空中有雾,但是更浓的是火药味。子弹、炮弹在头上飞来飞去,穿过脑袋、身躯和肢体,可是,大家仍在挺进。有人跪倒下去,两穴流血,面色苍白。小鼓手还保持着自己的健康的颜色,他没有受伤。他愉快地望着团里的一只狗的脸,狗在他前面蹦蹦跳跳,非常高兴,就好像这一切都是闹着玩,子弹飞来飞去是为了给他们助兴。“前进,向前,前进!”这是传给鼓的命令,这些命令是不能收回的,不过它们可以被收回,而且这样做是很理智的。于是就有人喊:“后退!”可小鼓手敲着:“前进,向前!”他懂得这是命令,士兵必须服从鼓声。这鼓敲得很好,它对那些要退却的士兵起到了鼓励他们取胜的作用。在这场战斗中,有人丢了生命,有人断了肢体。炮弹炸得血肉横飞,伤残的士兵拖着身子来到干草堆的旁边,想离开战争几个钟头。炮弹点燃了干草堆,这些士兵大概就这样了却一生了。想这些本来于事无补,可是有人在想,即便是离这里很远的那个和平的城市里。在那边,鼓手和他的妻子在想,要知道彼得在战场上呢。“我讨厌唉声叹气!”火警鼓说道。又是战斗的日子。太阳还没有升起,却已经是早晨了。鼓手和他的妻子还在睡觉,他们可是几乎整夜未眠。他们在谈论儿子,他正在外面——“在上帝的手中”。父亲梦见战争结束了,士兵都回到了家园,彼得胸前挂着银十字勋章。可是母亲梦见她走进了教堂,看着那些画像和那些雕刻出金头发的天使;她亲爱的儿子,她的金宝贝,穿着白色的衣服站在天使中间。他们唱着美丽的歌——那种美丽的歌显然只有天使才能唱出,他和他们一起升入太阳光里,亲切地朝自己的母亲点着头。“我的金宝贝!”她喊了一声,立刻惊醒了。“上帝把他带走了!”她说道,把双手合起来,将头藏在床旁的布帷幔里哭了。“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安息?和许多人一起在那个为死者掘的大坑里吗?也许是躺在深深的沼泽水里吧!没有人知道他的坟墓!没有人为他念过上帝的圣言!”于是她的嘴唇默默地喊着上帝;她垂下头,她疲倦极了,又睡了过去。日子飞快地逝去,在人的生活里,在梦里!一天傍晚,战场上出现一道彩虹,它挂在森林边和低洼的沼泽上。民间传说中有这样的说法:彩虹能到的地方,下面埋藏着宝贝,金宝贝。这道彩虹下也躺着一个金宝贝。除了他的母亲外,没有人想着那个小鼓手,因此她梦见了他。日子飞快地过去,在人的生活中,在梦里。他的头上连一根头发——一根金发都没有受到损伤。“咚隆,咚隆!那是他!那是他!”鼓可以这样说。要是他的母亲看见他了,或者梦见他了,那她也会这样唱的。战争结束后,大家唱着歌、欢呼着,带着绿枝返回家园。团里的狗大步地在前面奔跳着,就好像要把道路搞得比平常长三倍。好多天,许多星期过去了,彼得走进了父母的屋子。他黑得像个野人,他的眼睛非常明亮,面孔像太阳光一样闪亮。母亲把他拥在怀里,吻着他的嘴、他的眼、他的红头发。她又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不像他父亲梦到的那样胸前佩着银十字勋章,但是他的四肢完整,就像母亲梦见的那样。全家欢腾,又哭又笑。彼得拥抱着那只老火警鼓。“那老家伙还在那儿!”他说道。父亲敲打了鼓一通。“就好像这儿着了大火一样!”火警鼓说道。“屋顶着了,心燃了,金宝贝!卡、卡、卡!”后来呢?是啊,后来呢?只消去问城市音乐师!“彼得比鼓出息得多了!”他说道。“彼得比我伟大多了!”这位城市音乐师是皇室掌管银器的人的儿子,可是他一辈子学到的东西,彼得半年就学会了。他身上有某种东西,很勇敢,很高尚。眼睛闪闪发光,头发也闪闪发光,——谁也无法否认。“他应该把头发染了!”邻家的老婶母说道。“警察的那位女儿染了就很好!她订婚了!”“可是,头发马上就会变得像青浮萍一样,得老染才行呢!”“她染得起的!”邻家老婶母说道,“彼得也染得起。他出入最体面的家庭,甚至去了市长那里,教洛特小姐弹钢琴!”他会弹!他能直接从他的心中弹出最美妙的、迄今还没有写在乐谱上的曲子。他在长明的夜间、也在漆黑的夜间弹奏。真叫人受不了,邻居和火警鼓都这么说。他演奏着,于是思想升华了,浮现了伟大的未来计划:成名!市长的洛特小姐坐在钢琴前,她那纤秀的手指在琴键上跳跃,声音一直传到了彼得的心里。这声音变得对彼得太有吸引力了,而且不只一次发生过。于是有一天他一下子抓住了那些纤秀的指头和那只美丽的手。他吻着她的手,朝她那双棕色的大眼望去。上帝知道他说什么,我们别人只可以猜。洛特小姐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和肩上,她一个字也没有回答他——这时正好有外人来到屋子里,是三等参事官的儿子。他长着高阔、平展的额头,头朝后仰着,好像仰到了脖子后面。彼得和他们一起坐了很久,洛特小姐温柔地望着他。那天晚间在家中,他谈到了外面的大世界,谈到了提琴中为他蕴藏的金宝贝。成名!“咚隆,咚隆,咚隆!”火警鼓说道。“彼得完全疯了!我想家里要着火了。”第二天,母亲到市场去了。“你听说新闻了没有,彼得!”她回到家的时候说道,“好消息!市长的洛特小姐和三等参事官的儿子订婚了。是昨晚的事!”“不可能!”他说道,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可是母亲说是真的。她是从理发师的妻子那里听到的,她的男人是亲自从市长嘴里听到的。彼得的脸刷的一下子全白了,他又坐了下去。“天啊,你怎么了?”母亲说道。“很好!没事儿!不要管我!”他说道,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亲爱的孩子!我的金宝贝!”母亲说道,同时哭了起来。不过火警鼓唱起来了——是内心在唱,不是大声唱:“洛特完了!洛特完了!”是啊,那首歌结束了!歌还没有完,还留下了许多歌词,最美丽的词——生命的金宝贝。“她乱蹦乱跳,高兴得快疯了!”邻家老婶说道。“全世界都应该读一读她的金宝贝写给她的那些信,听一听报纸上关于他和他提琴的事。他给她汇钱,她很需要,现在她是寡妇了。”“他给皇帝和国王演奏!”城市音乐师说道。“我没有交过那样的好运,不过他是我的学生,不会忘记他的老师的。”“父亲做过这样的梦,”母亲说道,“梦见他从战争中回来,胸前带着银十字勋章。在战争中他没有得到它。在战争中得到它看来是很难的!现在他有了骑士勋章。父亲真应该能看到这一天!”“成名了!”火警鼓说道,他出生的城市也这样说道:“鼓手的儿子,红头发彼得;他们看见过的小时候穿着木头鞋的彼得;看见当过鼓手,给舞会伴奏过的彼得;成名了!”“在给国王演奏前,他先给我们演奏过呢!”市长夫人说道。“他那时对洛特很倾心!他总是抱负远大。那时他既鲁莽又荒唐!我丈夫听说这荒唐事的时候还大笑了一阵!现在洛特是三等参事官夫人了。”那个当小鼓手时曾敲着“前进,向前!”号令、给那些要退却的人鼓起胜利的勇气的穷苦男孩子的心灵中嵌着金宝贝。在他的胸中有一个金宝贝,那是音乐的源泉。泉水潺潺流过提琴,就好像里面是一架完整的风琴,好像夏夜所有的精灵都在弦上跳舞一样。人们听到了画眉鸟的鸣叫和人类的清亮的声音;这声音欢欣地涌过一颗颗的心脏,驮着他的名字飞驰过各个国家。这是一场大火,欢欣激动的大火。“而且他非常可爱!”青春淑女们说道,连老妇人也这么说。是的,最老的那位妇人还拿来一个收藏名人头发的纪念夹,就是为了要能从那位年轻的小提琴演奏家的浓密漂亮的头发里求到一撮,那个宝贝——金宝贝。儿子走进鼓手贫寒的屋子,清秀得像一个王子,比一个国王还要幸福。他的一双眼睛十分明亮,面孔就像阳光。他把母亲拥抱在怀里。她亲吻着他热烈的嘴唇,幸福地哭泣着,和在欢乐中哭泣一样。他对屋子里的每一件旧家具都点着头;对装着茶杯和花瓶的厨柜点头,对他小时候在上面睡过觉的长凳点头。可是,他把那面老火警鼓拖到屋子中央,他对母亲和鼓说道:“父亲在今天这样的场合一定会敲一通鼓的!现在得由我来敲了!”他敲了一通鼓,鼓声轰鸣。火警鼓感到无上光荣,连它的皮都裂开了。“他干得真够漂亮的!”鼓说道,“这下子我永远地保留了对他的记忆!我觉得老婆子也会因为自己的金宝贝高兴得笑破肚皮。”这就是金宝贝的故事。1当局雇来在街上敲鼓宣布政府告示的人。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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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今年2月11日,我参观了气势如虹的金沙遗址博物馆。馆内一件件金美绝伦的文物然我体会到了古蜀文明的辉煌。下面,就请跟着我的脚步,一同参观这宏伟的画卷。金沙遗址博物馆建立在三千年前的古蜀王都的废墟之上,占地约30万平方千米,是国内一流的大型遗址博物馆。馆内有两个大型展览馆。馆内绿化面积之大,几乎囊括了整个馆区,流过并有一条人工河从馆内流过。进入陈列馆大厅后,上楼,就到了第一展厅——“远古家园”。该厅位于二层西区,面积约900平米,以大型半景画与原状大型遗迹为主,展示了金沙时期的生态环境与生活场景,极具视觉冲击力。从第一展厅出来后,继续向前走,就会来到被命名为“王都剪影”的第二展厅。此厅设在二层东区,将考古发掘的成果、复原场景等结合,勾勒出一副充满生机的古蜀王都社会剪影。位于一层东区的第三展厅,面积约1000平方米,是最大的一个展厅,此厅集中展示了玉器、金器、铜器、石器、象牙等精美文物。第四展厅被命名为“千载遗珍”,荟萃了金沙遗址最有特色的30余件精品。其中以“太阳神鸟”金饰最引人瞩目。第五展厅是最后一个展厅,也是最小的一个展厅。从金沙到广汉三星堆,从十二桥到商业街船棺,它从多个方面诠释了古蜀文明。岁月掩埋了金沙,也保存了金沙。我们相信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文明的碎片会一点点拼接;复原,金沙一定会带给我们跟多的惊喜。5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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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尔号的小说呜呜……”我害怕极了,不知道阿克希亚会怎么对我,不过阿克希亚是善良的,为什么会压住我?不料,阿克希亚用锋利的爪子要向我扑来了!“住手!”Top、|凌厉来了!我开心极了。Top、|凌厉从背包中带出了哈默!Top、|凌厉朝我笑笑,说:“我打败哈默咯!”强大的哈默已经80级了,只是一招,就秒杀了阿克希亚。他拉起我,突然,一丝火焰朝Top、|凌厉射来!我的巴鲁斯还好是水系克火系,挡住了火焰,也没受大伤,火焰的痕迹很快消失了。这时,从倒下的阿克希亚旁边走出了海盗!海盗咧着嘴狠笑,身边跟随的就是魔焰猩猩,射出火焰的魔焰猩猩!说时是快,那是是慢,魔焰猩猩向我们杀来,幸好哈默挡住了。“哼,几月没见,就有哈默了?”海盗奸笑着。“什、什么?!”我惊讶着,难道海盗和Top、|凌厉有交情?“不用你管,你也管不着!手下败将!”Top、|凌厉咬牙切齿。“呸,到底谁是手下败将!只是差那么一秒罢了,只是你的速度比我快一丁点!”海盗仿佛被激怒了!海盗从背包中放出了精灵:100级的丽莎布布、100级的鲁斯王……Top、|凌厉也放出了:100级的盖亚、100级的雷伊……两人打得火热极了,谁也不让谁,可是……云南昆明呈贡县斗南初一:肖涵400字 初一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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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angelandelf“是跟我没有关系,可她一再出言不逊,我可就不能不管了!”怡声音逐渐虚弱,是啊,跟我没有关系,多好笑!她自嘲道。逸抬起头,深邃的眸子看向怡,眼睛里那种孤寂仍旧掩饰不住。凤见自己的“男朋友”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女孩,不禁替逸说道:“我就算一再对你出言不逊,也和逸没有关系,你凭什么迁怒于他?”没有做任何回应,怡突然起身,走到逸面前,狠狠的甩了他一巴掌,转身奔出了教室。怡一路狂奔着,任由脸上的泪水肆意流着,身后的珍和?狠狠得瞪了逸一眼,转身去追怡了。而逸却呆呆的看着怡跑出去的方向久久没有动静。凤用手在逸的眼前晃了晃,逸终于回过神来。他对这凤勾起一丝微笑,凤都快高兴得疯了。她的姐妹也说:“那个怡真是不知好歹,还是你比较配得上逸。”只有逸自己才知道,他刚才那抹微笑有多冷,有多苦涩。怡脸上的泪水疯狂的流着,化的妆也渐渐淡了。等珍和?赶到的时候,不禁吃了一惊,这是怡吗?乌黑的眼眸,紫色的长发随风飘扬着,精致的脸庞,冰冷的气质。 “不用吃惊,这才是我的原貌。”怡淡淡地说。“没有,我们和你一样。”?欢快的说。怡抬起布满泪痕的脸,眼睛的充满疑惑。“我们都是化了妆的。”珍解释道。不过,珍看到怡红肿的眼睛和伤心欲绝的神情,心里不禁被什么刺了一下。怡很快的抹掉泪痕,艰难的勾起一丝微笑,说:“我已经没事了,不用为我担心。我才不会为那种人流泪。”说完,露出一个调皮的笑容,天知道她的笑容后有多少伤心,痛苦。回到教室,看着怡一脸冰霜却又若无其事的走进来(肯定是补好妆的),众人疑惑极了。怡径直走向她哥哥那儿,jack揉了揉她的头发,说:“你怎么能独自跑掉呢,害我担心这么久。”怡吐了吐舌头:“哎呀,我连这点自由也没有了吗?”他们之间惯有的撒娇,在某人眼里,却是那么的刺眼之后的几天里,他们一直在冷战,以至于全班跟着一起遭殃。那叫一个恐怖啊!!!!!!6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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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金庸小说小时候,我的父母视武侠小说为洪水猛兽,惟恐我接触它们。但事与愿违,6年级的一天,我“不幸”得到了一本《连城诀》。从此,我一发不可收拾,疯狂地阅读完了金庸先生的所有着作。一个好孩子就这样“堕落”了。长大后,除了精彩刺激的场面和险奇的剧情外,我竟读出了它独特的品位。金庸先生一定是一个独具匠心的作家。他设计的武功招各具特色,不象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一味追求招式的离奇反而写得犹如神魔小说一般。金庸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的个性也都能从他们的绝招中得以展现。如狠毒的梅超风使的就是“九阴白骨爪”这样的邪派武功,顶天立地的郭靖得到的真传不也是同样拥有阳刚之气的“降龙十八掌”吗?就连俊逸的黄药师金庸先生也给他的看家密技起了一个极妥贴的名字——“逍遥游掌”。如此绝妙的构思,可不是泛泛之辈所能想得到的。金庸先生一定是个饱读读书的学者。如果武侠小说仅仅停留在打打杀杀的境界,那他们只能成为供山野村夫消遣的读物,而金庸的小说恰恰上升了一个档次,里面诗词曲赋、乡谣民歌信手拈来,其中还穿插着许多历史事物,这对于提高我们的文化底蕴,无疑是一种无形的帮助。金庸先生一定是个情感丰富的人,如果不是用心在写作怎么会有如此多感人肺腑的情节。《连城诀》中,丁典为了救凌霜华不惜身中金波旬花剧毒而死;《神雕侠侣》里杨过与小龙女断肠崖16年之约“生死两茫茫,感天动地”还有《射雕英雄传,郭靖为救母亲竟勇闯成吉思汗大营……一篇有一篇的文章读过,一段一段的感情冲击。现在,谁还敢说武打小说腐蚀人们的心灵?后来,我让母亲上网看了百家讲坛的“孔庆东评武侠小说”,她不仅转变了自己的看法,还给我买了一套《金庸全集》,举双手双脚赞成我的阅读。现在,阅读金庸小说已然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无论现实生活如何纷繁多变,我总不忘在闲暇时分进入刀光剑影的江湖。它,已经完全融入了我的生活!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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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版爸爸去哪儿暮春三月,正是草长莺飞时节。川陕大侠郭涛带了长子郭石头,南下约战林志颖,不一日来到湖南郴州道上。郭涛放眼四下一望,但见一片山明水秀,不仅赞道:“我父子二人久居北国,所见但是戈壁黄沙,岂料江南风景,一秀至斯!”郭石头少年热血,无心观景,蹙眉道:“爹,像这样乌龟般走将下去,什么时候能寻到林志颖父子?倘若此次约战他二人不成,江湖上岂不是要说‘南志颖’将‘北郭涛’比下去了么?”郭涛闻言,原本和善的脸上如罩了一层严霜,喝道:“胡说!你初入江湖,怎地便这般性急?上一次与田亮之战,你就是太过性急,不和他比滑沙,偏要比跳水,结果被森蝶骗去了‘竹筒饭神功秘笈’,白白使她轻功大进。这次怎地又不吸取教训?”郭石头听见“森蝶”二字,心中一荡,红着脸待要辩解,忽听空中一阵清亮鹤嗥,一只蓑羽鹤振动双翅,在二人头上盘旋。郭涛知是林志颖到了,舌绽春雷,提气喝道:“在下川陕郭涛,久闻‘南志颖’清名,今日愿得一见!”话声被丹田真气催动,远远传了出去,只震得山谷鸣响。只见前方山岩后转出一个中年男子,相貌俊雅,手中白纸扇轻轻摇动,朗声长吟道:“读书如同驾小舟,篙篙撑去不停留。倘有一篙不努力,流落沙滩浅水洲!”郭石头不等他念完,喝道:“林志颖!学武之人文绉绉地作甚,看掌!”纵身扑上,左掌划个圆圈,右掌从圈中穿出,正是郭家祖传绝学“降龙十八掌”中的“亢龙有悔”。这掌法传自南宋末年大侠郭靖,郭家世代传将下来,多有增益。到了郭涛手上,又多了不少厉害的变化。林志颖只觉得劲风扑面,呼吸已然不畅,忙伸掌一挡,只振得两臂酸麻,惊道:“这陕西小鬼如此厉害!”知道林家“辟邪剑法”终究不敌郭家降龙掌,不敢恋战,转身便逃。郭涛见儿子一掌退敌,不觉哑然失笑,道:“郭某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种人齐名!”眼看儿子越追越远,担心他年轻鲁莽,中了林志颖的圈套,更何况那kimi还未现身,他的“奥特曼的蛋神功”亦十分厉害,生怕儿子吃亏,忙也拔步追了上去。正是:“万里霜烟回绿鬓,十年兵甲误苍生”!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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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嘿嘿!今天我们又来讨论小说了,《霸道公主的爱情》已经写了五章啦!还没有到签约作者,在网上搜不到的,嘿嘿!下载书旗小说,在原创那里搜索,就看到我写的文文啦!目前24人阅读,6收藏,9个赞,对于一个刚写小说没几天的我来说已经算好啦!总比没人看的好吧?昨天写了两章,今天回来一点都没有写呢!也没有存稿,那么读者们都催我了,唉!无奈,我实在想不出后面该怎么写,这不?到白云飘飘网里来找灵感了。白云飘飘网也有些类似小说的文文,嘿嘿!看来几篇,还不错哦!希望你们继续坚持写下去。我曾经打算在这里写小说的,无奈,这里没有评论区什么的,我又不知道有多少人看来我的作文,只好在书旗小说里写了。五章,三天写的,今天是第四天了,灵感都没有了,只好去看别人写的,找找灵感啦!我有一个缺点——粗心。我每次写完作文都不会检查,导致我写的小说错别字特别多,看着那些错别字。好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检查一下呢?好吧,在书旗小说里的人很多,我只是茫茫人海中的一个,我写的文文也没有多少人去看,我更得很慢,几乎别人都不知道书旗里有我这一个小作者的存在。我只能靠自由的努力,努力往上爬,让人知道我的存在。每每想到这我会不自觉嘴角上扬。“我写了好几十万字都没有得到一笔稿费。”今天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如果不得稿费的话,那我还要继续写下去么?我很纠结。“与其写小说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学习。”这句话自从我写小说以来,姐姐经常在我耳边唠叨。我仔细琢磨姐姐的话,“难道我真的不写小说了吗?可小说是我的兴趣爱好……”纠结很久,我还是打算坚持,就算没多少人看,没多少人收藏,没得稿费。我都会坚持下去。写小说是某一天心血来潮,写着写着,我发现我爱上了写小说。啊!小说,我爱你!7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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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说记得很久以前,我就在写小说了。我与小说的关系,似乎有些微妙。我喜欢写小说,偶尔没事动动笔,但是我语文不算太好。我曾经非常幼稚的灵感,便导致了我现在热爱得这般一发不可收拾了。我也有过像女孩子一样,写过玛丽苏的故事,幻想过许多苏的情节。当初,我并没有"玛丽苏"这个概念,直到后来,我才知道玛丽苏是多么不合理的事情。女孩子的小说,无非是友情,亲情的故事,看了"意林小小姐"之后,我发现少女文学虽然很好看,但是写来写去都是那些题材,没有意思。于是,我放弃了少女小说,《来自地狱的短信》是我的第一部以男生为主人公写的小说。渐渐地,我发现我喜欢上了男生为主人公的小说,但我自己并不怎么看,纯粹地想象,我作为一个女生,经常摸不透男生在想什么,反之,也是如此。我写小说,幻想男生的种种行为,男生的不同思想,但对于男性角色的性格,我拿捏的还不是很好。所以说嘛,还要继续努力。我写作时的构思,不知道和平常人一不一样,我总是喜欢把小说情节当作动画片,在脑海里播放出来,就像在看动画片一样,边看边构思,场景,人物,语言等等。每一个人物都生动细腻地刻画在了我的脑海里。晚上睡觉时,我通常在思考,下一章什么场景,什么人物,对于我来说,小说要想进入人心,必须要有强大的精神能力,也就是想象力。而我为什么会想象出这么多场景?我认为,纯属是我动画片看得多。我喜欢动漫,喜欢二次元,对于成人电视剧真的没意思。动漫里有很多有用的东西值得我去学习,去思考,写小说有时也需要动漫里的灵感。每个人的小说风格都不同。小君的小说场景描写细腻,小唯的小说剧情进展恰当,文体大方,等等。我觉得吧,写小说和现实生活联系紧密,我写小说是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与现实仅仅几步之遥。那我的小说风格呢?其实我也不清楚,我只是把心中所想描写出来,我不是旁观者,所以清不得,我需要大家的意见,如果有谁可以告诉我,我的小说风格是什么样的,我当然很感谢的,因为这是我自己所做不到的。7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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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金金亲爱的金金:您好!叫您金金不介意吧,我也给您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只好叫您金金咯!我,其实很内向,您知道吗?我有什么资格去管全班?我成绩也不是最好,我更不会管任何人,因为我觉得我没资格。我今天才明白为什么,但老师我真的做不好,因为我内向,我没有胆量去管理别的同学。但您既然给我了这个机会,我就应该好好努力,好好珍惜,尽量大胆些,管好同学们,我会的,既然您相信我,我有什么不可以相信自己的。金金我知道您是一位好老师,好老师,我喜欢您,但我很不愿意让任何人触动我的心灵,即使很轻微我也不愿意,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能么内向,不让爸爸妈妈知道我的事,我也不知道,我不愿意他们说沟通这个词,他们一问就会让我讨厌,其实我也不想这样,但我很不想很不想爸爸妈妈知道我的心灵深处的事,我喜欢那些人,说什么,我都不愿告诉他们。您让我们看《小孩不笨》这部电影,其实我不想看,我知道会触动我的心灵,我怕妈妈了解我太多,因为我觉得他们太想知道我的秘密了,我觉得太不尊重我,我为什么就不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呢?他们为什么那样做,我的日记本我不愿让他们看他们也会偷偷的看,我不愿意。我喜欢我的英语老师,我跟她说什么他们也要知道吗?我应该告诉他们吗?那样他们会觉得我就不爱他们了,是的我现在太讨厌他们了,谁叫他们不尊重我。我也希望爱他们呀?他们真的太不了解我了,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英语,多么喜欢我的英语老师。根本不明白。老师您是不是也想做心理学家呀,那您就帮帮我吧!培育我这个想做心理学家的孩子吧!我会努力向您学习的。金金我想对您说得都说了,我只希望您能喜欢我,尊重我,不要告诉爸爸妈妈我所有写的作文,我相信您是一位好老师。不知您是否还会来看我的作文。但我的心灵世界的门会随时向您开放迎接您的到来。很感谢您能给我机会,我会努力做得更好的!祝您快乐每一天!此致敬礼love you的小艾妮贝贝09年8月27日700字 一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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