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时空
——冰凌诚夏
2006年12月16日星期六
楔子
在已知的世界中,总共有着四块主体大陆。最南边的一块常年被冰雪覆盖,被称为冰封大陆,这里居住着热爱和平的雪原人,雪原人的血液十分奇怪,是一种抗低温的血液,这使得雪原人能够在温度极低、空气稀薄的环境下生存,雪原人的眉毛和胡子都很长,个子一般也都不高,成人一般在1米4到1米6之间,雪原人的平均寿命为200岁。在这块大陆,有着雪原人的王国——冰之国。冰封大陆也被称作南极洲,处在世界的最南端,生存着许多凶猛的动物和魔兽,有些魔兽天生就会冰属性魔法,一般人碰到很难应付,雪原人修炼的也是冰系魔法,雪原人有一种特殊兵种——冰狼骑士,行动敏捷,杀伤力也很大,是冰之国的主体部队。由于气候寒冷,一般人都不愿意来这块大陆,但是由于冰封大陆的冰之国有着大量的矿产资源,雪原人狩猎的动物皮毛有着很好的抗寒作用,所以,这里也有许多人前来,冰封大陆分暖季和寒季,暖季一年十二个月中只有短短四个月时间,其他时间都是寒季。
冰封大陆向北,连接着一块中等大小的大陆,这块大陆在中高纬度地区呈狭长状,一直到低纬度地区,才慢慢变大,这块大陆主体部分处于地球的赤道位置,由于处在板块之间,所以多火山地震,尤其是火山,在这块大陆上几乎处处都有,由于这块大陆常年气候炽热,降水稀少,所以,没有人类居住,被成为炽热大陆,倒是有许多怪异的火系魔兽有居住在这里,据说这块大陆深处,有成群火龙出没。
再向北,是两块连接在一起的大陆,当然,连接在一起的部分十分狭长,一块处在地球的西边,被成为西端大陆,西端大陆上有一个地方叫龙谷,生存着强大的龙族,人类中有着最强大的龙骑士,龙骑士的坐骑龙就是在龙谷里寻找龙,签订契约而诞生的,据说上古时期,这里有神龙出没。龙谷占地不是很大,龙谷南边,生存着兽人族兽人族的王国是兽人国,兽人族不会使用魔法,最为强大的部队为比蒙巨兽大军,比蒙巨兽平均身高5米左右,皮厚,拥有着强大的防御能力和超强的物理攻击能力,当然,相较龙骑士,还是差了很多,估计30多个比蒙巨兽对付一个龙骑士可能都对付不了——龙骑士会飞,也会魔法,行动也更敏捷,也有巨龙的帮助。兽人国目前还处于相对弱后的趋势,经济不发达,当然,由于兽人脑子笨,所以,要赚他们的钱很容易,因此自然也有人过来做生意——虽然兽人国强盗很多。西端大陆上还生存着许多强大的种族,这我就不再一一介绍了。
连接着西端大陆的一块大陆,是世界上最大的大陆——幻元大陆,幻元大陆比任何一个大陆都要大上好多,其中,幻元大陆东边,生存着科技发达(只是相对那时而言)的人族,人族的基本寿命为150岁人族拥有强大的龙骑士,当然,也有许多魔法师,人类的法师一般为火系、水系、土系和光系,当然,也有相对较少的冰魔法师和风魔法师,人类中仅剩下不超过10个的亡灵法师和极为稀少的黑暗法师,光魔法师数量也比较少,当然,光魔法师是最强大的。人类中的剑士也十分强大,也有少部分魔剑双修的魔剑士,人类的经济和科技是最发达的,人类的王国是幻元帝国,帝国中有许多魔法学院,。当然,人类中也有弓箭手,只是高等级的弓箭手,基本都是精灵族的。说着说着,又被扯到了精灵族的身上,精灵族自称为羽族,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天生背后就生有两面天使的翅膀,羽族认为自己是神的后裔,事实上,羽族身体里确实流着一些神族的血液,羽族生活在幻元大陆西边的一大片森林中,他们和西方神话里的精灵有点相似,他们喜欢居住在森林中,他们是自然主义者,他们的弓箭手非常强大,射程远,基本上所有羽族弓手都是百发百中,而且力度相当大,羽族射出的弓箭中还会加持一些风系魔法或者光系魔法,羽族人基本上不用剑,他们的魔法师多为光明魔法师或风系魔法师,羽族的魔法天赋相当高,当然,多为光明法师和风系法师并不代表没有其他法师,水系、火系、土系,甚至黑暗系的法师羽族照样也有,曾经羽族也出现过一位黑暗系的圣魔导师和一位亡灵大巫师,羽族有着几乎永恒的寿命,他们和西方神话里不一样的是,他们并没有长长的耳朵,和人族的长相十分相似,只是比人族来得更加清秀。羽族和人族关系还不错,有一部分羽族人在人类世界中生存。
幻元大陆西南边,有一块山地,不过都是石头山,那是矮人族居住的地方,矮人族的寿命一般在2000岁左右,矮人族喜欢居住在山洞中,当然,他们依靠自己在山洞里开凿宫殿,矮人族制造的武器十分管用,而且矮人族民风很朴实,会让你觉得很容易交往,矮人族同人类的关系也很不错。
幻元大陆上,还居住着魔族,魔族等级观念十分强,魔皇是整个魔族的统治者,魔族也并不是都和人族作对,过去的几百年间,魔族和人族之间战乱四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100年前,魔族和人族的关系缓和了许多,到现在,关系也还过得去,经常有贸易往来,魔族黑暗法师很多,魔族的王牌部队为恶魔军团,一共100人不到,却有着相当强的战斗力,魔武双修,异常强大。
好了,也不多废话了,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完美时空 第一章 锋芒初露
“……火球术大家都掌握得差不多了,我们今天小测的内容就是火球术!”老师在训练场上踱步,拿着自己的魔法杖,唾沫横飞的做自己的演讲。
我,是一个人族的孤儿,今年15岁,身高1米78,黑色的半长头发,看上去很帅气的感觉,被养父母所收养,由于那天正好下雨,所以名曰“听雨”,我的养父母也算是个贵族吧,伯爵而已,文官,至于我,现在在魔法学院读书,我比较喜欢魔武双修,我的梦想,做个超强的魔剑士。
“听雨,你来演示一下火球术!”老师指着我,对我说道。
完啦,走神了,火球术?昨天讲课的时候不小心睡着了,惨啦!我走出了队伍,满头是汗,身旁,一个高个子的男同学偷偷地笑,我瞪了他一眼。
或许是上辈子做过什么好事吧?我居然成功凝聚了火元素,我心里暗笑,对准目标,发射!
我身前的火球突然变成一道红色的闪电,放射出刺眼的光芒,轰的一声,击中了……目标旁边的一栋小房子,糟了,火球术放成爆炎术了(相较于低级的火球术,爆炎术是高级魔法,威力也大了很多,虽然我不会自己触发爆炎术,但是无意之中却能施放出远远高过自己想象的法术),那栋小房子瞬间化为灰烬,全班同学惊讶地张大了嘴。
“你到底会不会放魔法啊?”老师气愤地说,“你击中的可是校长的办公室!”
啊?校长办公室?果然,灰烬中,一个浑身被烧焦的老头艰难地爬了出来,还冒着黑烟,如果老师不事先提醒,大家准认为那是一个叫化子,看到如此滑稽之景,同学们发出阵阵爆笑,只有老师一个人尴尬地站在那里。
“是谁放的魔法?”烧焦的老人大吼,想不到,他身材如此“娇小”,吼声可不小,他一瘸一拐地走到老师面前,“炎风,是不是你教出了哪个天才学生要学习董存瑞炸碉堡了?”
全班发出一阵爆笑,我呆呆地站在原地,天,炸毁校长室,这……
“听雨,下课到我办公室来!”炎老师对我说了一句,“还有,这节课小测改为自习,大家自己好好复习昨天学习的内容!”说完,马上把校长扶往医务室……
“耶!”同学们现在可谓因祸得福,只不过这祸没出在他们身上,我碰巧又惹上了这讨厌的祸。
“嘿嘿,真是谢谢听雨‘大——魔法师’啊!你又帮我们弄了一节自习课。”那个叫刘智辉高个子男生拍了拍我的肩膀,多少有点讽刺意味地说道。
“听雨,你还真不赖啊!”一个叫若寒的漂亮女同学笑嘻嘻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帮我们争取一节自习课,还记得你上次用冰柱术用成了冰爆术,把负责教冰系魔法的冰铠老师给冻住了,最后,也迎来了一节自习课。”
“还有还有,上次在练习飞天斩(一种高等级剑士技能,我的用剑天赋不错,被特许可以学习此技能,伤害力很大)的时候,把学校的树砍倒了十几棵,最后因为你被老师叫去谈话,所以……”一个胖胖的女生说道。
“别吵啦!”我大吼一声,三颗火流星(被动魔法,拥有很强的破坏力,我此时施放的是最初级的火流星,还不能怎么样)从空中落下,撞击到地面上,地板裂开一条缝,不是很大,但能把魔法防御如此高的地面炸开裂缝,也足以证明了我的魔法修行。见到此景,同学们都安静了下来,不敢在说什么,我怒哼一声,转身走向老师的办公室,身后,传来阵阵议论……
由于是上课时间,大部分老师都去教课了,所以办公室很安静,只有少数几个老师在看报纸,见到我来,马上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有些还向我投来同情的目光,不过,仍然没有人说话。
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上午的阳光洒进办公室,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服,我干脆闭上眼,享受着这个安逸的时刻。
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是炎风老师来了,我睁开眼,见到炎风老师站在我的面前,表情十分严肃,看样子事情是很严重了,我摇摇头,微微一笑:“老师,什么事?”
“校长在教务处等你,放心,不是什么坏事!”炎风老师微微一笑,和蔼地对我说道。
“不是坏事?”我听了都想笑,“没向我所要赔偿金就已经很不错了!”
“你啊,校长说你很有天赋,只是运用方面不太得当。”炎风老师凑到我耳边,悄悄地对我说。
“天赋?”我一愣,是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自己能施放出二级的爆炎术,(魔法一共分六个等级,一级和二级被成为初级魔法,三级和四级是中级魔法,五级就是高级魔法了,至于六级,是禁咒,往往破坏力和消耗魔力是非常大的)这不也说明了自己有一定的天赋吗?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心情也轻松了许多,对炎风老师说了声谢谢,走向了教务处。
“炎风,那小子又闯了什么祸?”炎风老师身旁,一个胖胖的女战士老师问道。
“其实他也不是故意的,他不小心把校长的办公室给轰了。”炎风老师吐了吐舌头,笑了笑说道。
“什么?校长的办公室可是有魔法守护的,他用的是什么魔法?”一个男性魔法老师问道。
“爆炎术!”炎风老师答道,“二级的爆炎术。”
“不可能!”三个教魔法课的老师腾地全都站了起来,“校长可是大魔导师的水平,设下的防御屏障绝对不可能被二级魔法所破。”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一切皆有可能(李宁)!”炎风老师笑笑说,“我们的爆炎术是以火的形式发动的攻击,而听雨的攻击已经达到了化炎为光的境界,破魔能力肯定也是非常好。”
“化炎为光?”一个男性火系魔法师自言自语道,“那是何等高的境界啊!想不到,我们年段的魔武班居然出了一个天才!”
我推门走进了教务处,里面装修的十分豪华,眼前,是一个高大的男人,我抬头一看,天,是名声最不好的教务主任——刘天,他冲我友善地一笑(可为什么我从他眼中看到的是狡诈呢?),道:“校长在里面等你!”
我“嗯”了一声,顺着走道来到了一间小房间门前,敲了敲门,道:“校长,我是听雨,来找您了!”
“进来吧!”校长那浑厚的声音响起,我推开门,走进了书房,准确的说,这里不能用小房间来形容,因为这里起码有100多平方米,藏书之多,是我无法想象的,有关于中级魔法的,有关于战略的,也有关于剑术的,看得我眼花缭乱。
林风大魔导师校长坐在一旁的茶几上,冲我微微一笑,道:“随便坐吧!”
我也坐在沙发上,深吸了一口气,道:“校长有什么事情快说吧!”
校长正色道:“你还记得你是怎么施放爆炎术的么?”
我摇摇头,道:“不知道,只是意念一动,想着火系魔法,就……”
校长微笑道:“你看看这个。”说着,他右手挥了一下,书架上一本书飞了过来,我定睛一看《天赋论》?那是什么东东?校长念了一个咒语,书自动翻开了,翻到了校长想要我看的那一页,校长手指着一段文字,道:“你读读看。”
“所谓魔法天赋,指天生潜意识里就会施展魔法的能力,根据属性的不同而有所改变,其中火系天赋者,风系天赋者,土系天赋者,冰系天赋者相对较多,雷系天赋者较少,当然,光系和暗系的天赋者就更少了;所谓高级魔法天赋者,就是能在潜意识中施放比自己想象的更高级的同属性魔法,高级天赋者极为稀少;所谓神赋者,就是指具备高级天赋者的条件,而且天赋不仅仅表现在一个属性上,称之为神赋者,神赋者在几千年历史中只出现过不超过十个,而且其中七八个是羽族的,一个是魔族的,另一个则是人族的历史人物——终极圣魔导师,幻勇……”我看着书,念道。
“停!”校长道。他看了看我,微笑道:“看来我们的学校也出了一个神赋者啊!”
“什么?我是神赋者?”我听了都觉得好笑,拜托,想趁机提高自己学校的威望么?我晕。
“是的,而且你的天赋还不局限于魔法方面,还记得你上次使用的飞天斩吗?”校长微笑道,“另外,还有你上次使用的冰爆术,流云决,炎澜阵不也是?”
真不知道我是该高兴,还是该感到其他的,总之,我无法相信这时事实,神赋者,那是一个什么概念啊,全能的神赋者,那又是一个什么概念……
“我们流风学院是帝国的四大名校之一,我希望你能加入我们学院的‘幻灵组’,这样对你的修行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另外……”校长眼睛都笑眯了,用右手的大拇指搓了搓右手食指和中指,很明显,厚颜无耻的要钱手段。
“我知道,是不是因为你的校长室呢?”我被逗乐了,随口说了一句。
“哎呀,新的神赋者居然如此了解我,不错,真的不错……”校长乐呵呵的,心想:这次又赚了一笔……
于是,历史在幻日历334年12月16日又翻过崭新的一页,人类的第二个神赋者出现了,而且,还是之前神赋者都无法比拟的全能神赋者……
“姐,我回来了!”我一进家门,打了一声招呼,
就倒在了沙发上,享受着红茶沁人心脾的清香,虽然早已经转入冬季,但是我还是喜欢喝冰的红茶,感觉特爽!
“嗯,听说你小子还是神赋者嘛!”姐姐的声音从楼上传来,不一会儿,她就下来了,嘴角挂着迷人的微笑,淡蓝色的头发披在肩膀上,她慢慢地走下来,说实话,要说我姐,那可是一等一的MM,追她的人还不少,嫉妒我的人更不少。
“怎么,你已经听说了?”我惊讶消息怎么传的这么快,但也同时沉浸在欣喜之中。
“什么啊,刚才你们校长来了,说你毁了他的办公室……你知道像我们要了多少钱么?”姐姐微笑道。
“多少?”我疑惑道,想到那个老财迷,我就觉得好笑。
“爸爸决定,把你这个月还剩下的零花钱全都……嘿嘿,少说也又30来个金币(我爸给零花钱很少的,当然,这只是相对于其他贵族子弟,1金币等于100银币,等于10000铜币,10金币足够使幻元帝国帝都一个中等家庭宽裕一阵子了)哦!”姐姐坏笑道,“不过嘛,你们校长也顺便把你的事情给我们讲了哦~对了,听说你也进入了‘幻灵组’啊,那以后,我们也是队友咯!”
天,姐姐虽然才读魔法学校的四年级,但是由于天赋很好,已经达到了光系圣魔法师的水平,(魔法师分这几个等级,见习法师,初级法师,中级法师,高级法师,大法师,圣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圣魔导师)这不是在耍我吧~
“对了,校长把你和我分在一个组里,明天我们有个任务,要努力完成哦~”姐姐道。
“什么任务?”我疑惑道。
“嘿嘿,秘密!”姐姐笑道……
将感恩的心献给母亲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是个13岁的小男子汉了,不再是那个动不动就哭的小屁孩了。我再回首,是谁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我抚养长大成人?是谁一直守护在我身边,时时刻刻提醒我?又是谁在我13年的漫长岁月里给我指点迷津,叫我做个有道德有文化的人?
那就是我亲爱的母亲。母亲那样温柔、慈祥的脸庞上总有一道道皱纹,这便是她辛苦的证据。他日夜为我操心,为我劳碌,却从没抱怨过一句话。在世界上所有母亲的心里,只要孩子健康幸福,自己就很满足了。你说,我们能辜负这颗纯洁的心吗?
在我的脑海中,有一段记忆总揪着我的心不放,记得那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家并不富裕,我自己很清楚,所以从不强求妈妈给我买东西,但有一天,我的心动摇了。那天,妈妈牵着我的手到超市买东西,这些琳琅满目的物品,都让我爱不释手,但一想到自己家中的经济情况,那份喜爱的心便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在我经过衣柜屋时,看见一件漂亮的毛衣,想买下的想法便在心中萌生了。我一手紧抓住毛衣,另一手拉着妈妈的衣服。妈妈回头看了我一眼,眉头紧皱,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对我摇了摇头。站在一旁的女店员问我:“小弟弟买这件衣服吗?”我看了看毛衣,又望了望妈妈,咬紧牙摇了摇头,转身就走了。回家后,我躺在床上放声大哭。月亮躲在云层里,星星懒散地眨着眼睛,深夜里的一切是那么安静,大家都熄灯谁觉了,可朦胧的眼前还有一道微弱的灯光闪烁着。我跟着灯光来到妈妈的房间门口,看见疲惫不堪的妈妈正在灯光下织一件毛衣,一针一线织进了母亲对孩子的爱。此时,我的泪水已占据了眼眶,情不自禁地向下流徜着。第二天,我懒洋洋地爬起床,发现枕头边上放着一件用旧毛衣翻织的毛衣,一件世界上最漂亮最珍贵的毛衣,一件用爱编织而成的毛衣……母爱像四季的天气,变化无常,却不失温馨的感觉。春天般的母爱,犹如一双轻捷柔软的手,抚摸着每一个孩子,像春风拂来那样温暖,温暖中蕴藏着甜蜜的幸福;夏天般的母爱,犹如一对热情的眼睛,在人生道路上时刻用那“警钟”提醒我。像夏日的阳光那样热烈,给人积极向上的动力;秋天般的母爱,宛如和熙的秋阳,在孩子做错事后给他们“上上课”。像秋风吹过,树叶飘落那般痛苦却深藏人生哲理;冬天般的母爱,好像一位老师常给孩子出一张张“试卷”——考验,让孩子在知识的熏陶下成长。像冬天寒风下的小草,在痛苦中拼搏奋斗。我们在母亲的关怀下健康成长,我们应该学会感恩。
感恩的心,献给母亲,是她让我感受到温暖,让我在痛苦的迷宫中找到光明的出口。
感恩的心,献给母亲,是她教会了我用坚强的心灵去创造属于自己的未来。
这就是我的母亲,她就像太阳那样温暖,伟大慈祥善良是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我在这里想对您说声:我爱您,妈妈!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福观小学六年级:林天灯
相关推荐
-
完美时空2启程完成终极任务后世著作,《天下神兵利器图鉴》第二页第三行,是一把银白色的弓,闪烁着光芒,底下的注解:射日神弓,上古神兵之一,据说是远古国度中国一位神射手后羿所用得射日神弓,后,后羿亡,此弓遗失,后被风雨雪雷五人组的听雨所用,此弓很少被听雨使用,既出之,必定会有名扬一时的恶魔倒下。次日清晨,流风学院。“……第三组,听雨,雨灵,欣风,猛克,林肯。你们五个一组,组长由圣魔法师雨灵担任,副组长全能神赋者听雨,还有什么疑问吗?”校长道。我摇摇头,看了看站在我身旁的队友,第一个是姐姐,身穿蓝色敞开的魔法师袍,里面穿着一件乳白色的毛衣,右手握着一个精致的粉红色长魔法杖,她正看着左手上拿着的任务单;姐姐的身旁,是一个年龄和我相仿的女孩,据说是风系的高级魔法师,她身着白色的法师袍,黑色的长发披在肩上,手中拿着一个绿色的法杖,低着头,不知道想什么事情;接着是一个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的男孩,年龄也和我差不多,扛着一柄硕大的战斧,上身赤裸,露出结实的肌肉,想不通,大冬天不穿衣服?其实大可不必担心,幻元大陆的四季气温十分温和,冬天温度也有十来度,但不穿衣服实在有点……这个男孩是个狂战士,好像叫猛克,中级的狂战士(狂战士等级分为见习狂战士,初级战士,中级战士,高级战士,勇士,高级勇士,嗜血斗士,天覆斗士和狂神斗士,九个等级),据说狂战士的脾气都不怎么好;最后一个是一个高个子,身材消瘦的男孩,应该和姐姐一样是读四年级的,是个骑士,中级骑士(骑士等级分为见习骑士,初级骑士,中级骑士,高级骑士,灵骑士,精神骑士,狂战骑士,圣骑士就可以转职为龙骑士了,圣骑士上是神之骑士)一头金色的头发,和骑士身份极不相称的是,他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眼镜。“组长,这次的任务是什么?”猛克凑到我姐姐那里,问道。“任务?呵呵,说出来你们可别吓到!”姐姐微微一笑,说道。“什么任务?”能吓到我的东西并不多,姐姐应该是最了解我的,能把我吓倒的任务有什么呢?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大家可要听清楚了!”姐姐提高了声音,我们小组几个成员都凑了过去。“杀一条龙!”姐姐略带笑意地说道。“什么?龙?”我惊讶道,杀龙?那可不是开玩笑的,据说人类中有一种职业,叫屠龙者,他们的技术都非常高超,通过杀龙来证明自己的实力,其实这时一个非常奇怪的社会产物,和龙挂上钩的职业似乎都很威风,龙骑士或者是屠龙者,当然,屠龙者杀的都是恶龙。“龙?”其他三个组员也都瞪大了眼睛,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对啊,据说当地有一只恶龙在作怪,当地居民苦不堪言,因为我是圣魔法师,我弟弟又是全能神赋者,所以,这个任务自然就交给我们咯。”姐姐笑笑说。“那……那报酬是多少?”瘦弱的林肯问道。“报酬啊~”姐姐拉长了音,“每个人60个金币。”“60个?”全体晕倒,“一条龙300个金币?屠龙者随随便便杀一条恶龙都有一千个金币呢!”“嘿嘿,小声点,听我说嘛~”姐姐把大家召集过来,“你们想想,这头龙经常洗劫周边的小镇,听说,龙穴里可是有堆成山一样高的金币哦~”听到这个消息,另外两个男生嘴里都流出了口水……第二天,我们就启程了,由于我已经加入了“幻灵组”,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是对我们经验的提升,所以这段时间就可以不用上课。这次执行任务的地方是北边一个靠海的城市,距离十分遥远,所以,我们得尽早启程,出于省钱的目的,我们决定步行过去,我和姐姐商量后决定,因为这次报酬太少,所以,路上我们得多做一些事情,比如说赶赶强盗啊什么的。由于走大路,速度快。所以,启程后的第三天,我们就到达了第一个目的地——达尔市。“哎,累死我了!”猛克随便找了一家茶馆,就坐下了,拍拍桌子,道:“老板,上茶!”我们也坐下了,正值中午,天气有些热,苍蝇也出来活动了,这家茶馆的服务态度还算不错,没多久,我们要的红茶就上来了,看到是红茶,我就大喝了起来,口渴,劳累,冲击着我的身体,这红茶不仅是身体上的补品,同样,也是我精神上的补品。这个城市还算热闹,我打算买点东西,比如说药啊,武器防具之类的东西,就让姐姐他们先去找旅馆,我独自上路了。姐姐怕我这个小孩子被他们“杀猪”,我临走时特意嘱咐我,买东西要货比三家,看看哪家的价格便宜,质量好,就买哪家的。达尔市的繁华地带应该是市中心,我路上打听着路来到了市中心,虽然比不上帝都的繁华,但也独有一番特色,例如,这里有帝都买不到的一些烤肉串,听说是用这儿特殊的某种兔子制作的,一串才2铜币,我就买了一些,吃了几根,味道确实不错,剩下的决定带给姐姐他们尝尝。路上行人蛮多的,随便打听,就打听到一家声誉十分不错的武器店,决定去看看。“先生!”一个人突然拉住了我,我转过头,发现是一个身材矮小,浑身脏兮兮的老乞丐,他的手中拿着一把银白色的弓。“有什么事情么?”我问道,他衣着的寒酸,勾起了我的同情之心,不禁打算要施舍点钱给他。“您是要买武器么?”老头看到我回答他,十分高兴,指着手中的弓,说道,“昨天夜里有一场流星雨,您看了么?”我点点头,他继续说道:“昨天,有一块陨石正巧落在了我家的屋前,炸出了一个大坑,今天早晨,我出门,看见门口有一陨石坑,这把弓,就躺在陨石坑里,我想,它必定是上古神兵,所以就拿出来卖。”“多少钱?”我柔和地问道。“两个金币!”老人伸出两个手指头,道。“好,我买!”我也不管多少钱了,掏出两个金币,放在老人的手掌心,接过弓,背在自己的身后,离开了。我离开后,老人露出了阴险的微笑,不知心里在想什么,他疾步走到一个角落,待其中一个旁观者去看时,老人已经消失不见了,大家都说那个年轻的男孩被骗了……既然买了弓,就要配上箭,我买了一桶弓箭,背在身后,又挑了一把长剑,铠甲穿起来很笨拙,所以就懒得买了,长剑和箭,一共花了40个银币,有了属于自己的武器,感觉过去特爽,我准备回去找姐姐,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姐姐没告诉我她选择哪家旅店啊~我郁闷。“抓小偷啊!”一声犀利的叫声响起,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撞了下我的身子,飞快地跑向远方。“怎么啦?”我拉住了刚才那个喊抓小偷的人,问道。“那个人偷了我的钱袋,起码有40个金币啊!”年轻人气愤地说道,接着大吼,“谁能抓到小偷,奖赏5个金币!”一群人吼了一声“好”,就向小偷逃跑的方向追去了,我想到姐姐所说的“能赚钱就多赚点钱”,也跟着追去了。我的动作比起那些贪财人(嗯,我自己不能算贪财吧!)不知道要敏捷多少倍,不一会儿,就看见了小偷的身影,小偷已经跑出了城市(由于这里不是边疆城镇,所以没有设置城墙),向远方的森林跑去。我卸下背上的弓,搭上一支箭,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一种莫名的亲切感,箭上似乎就携带着我的精神之力,脑海中,精神形成了一个准心,我把准心对准了小偷的腿部,一松手,箭以极快的速度飞向小偷,箭上还闪烁着白色的光芒,在空中划出一条美丽的直线,直接射穿了小偷的大腿,插在了一棵大树的树干上。那小偷身子晃了晃,倒在了地上,身旁那群贪财的人看到了此种情况,欣喜不已,连忙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小偷,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卷白纱布,涂抹上药草,放在衣服口袋里,接着拿起弓,搭上箭,冲天上射了一箭。小偷知道自己完了,偷了贵族的钱,被抓住可不好办,尤其是腿上还受了伤,鲜血从大腿上流出,疼痛难忍。那群人距离小偷还有一丈之远,突然,天空中射下一支带着金光的箭,插在人群前方的土地上,那群人停止住了,没有人敢再向前踏出一步。我从人群后面走了出来,把弓背在自己的身后,那小偷见到是我,吓得不轻,连忙往后爬,怕被我抓住。“别怕!”我微微一笑,道。一个闪身,已经来到了小偷的跟前,帮他检查了一下伤口,做了简单的包扎,接着微笑着问道:“你为什么偷人家的钱呢?”年轻的小偷一愣,接着沉默了一会儿道:“因为家母得了重病,需要钱治疗,可是……”“需要多少?”我问道,我决定,帮助这个可怜人。“10个金币……”小偷低下头,道,“因为我家穷,到现在也只有4个金币,所以还差6个,所以……”我掏出自己仅剩下的7个金币,递给小偷,道:“记着,要好好的做人,这次的事情就算了,你跑得真的很快,我觉得你可以去做一些其他的职业来赚钱。”“谢谢,谢谢。”小偷抬起头,露出了笑容,看过去,这个小偷年龄和我相仿,“我叫追风,你呢?”“听雨!”我微笑道。“听雨……”围观的人发出一阵嘈杂声,“他就是那个全能神赋者听雨?”“怪不得这么厉害啊!”“他不是人族的吗?射箭怎么射的那么准?”“就是就是啊,跟精灵族,哦不,羽族的一样。”“笨,人家是全能神赋者啊!”……那丢钱包的年轻男子接过钱袋,不屑地丢下五枚金币,接着挥了挥手,两名彪形大汉冲上来抓住了小偷。我皱了皱眉,站起身,用力地把地上的金币踩了一脚,恨声道:“我劝你做人不要这么高傲!另外,这个小偷就放了吧!他也挺可怜的。”年轻男子恨声道:“哼,老子是凯恩•威尔逊男爵的儿子,老子做事,你这小子差什么嘴,滚开!”说着,指挥彪形大汉要把追风带走。长剑出鞘,白光连闪两下,两个彪形大汉腿部中剑,倒在地上,我拍拍身上的灰尘,狠狠地说道:“威尔逊男爵的儿子,哼!男爵很了不起是吗?”我丢出一块金色的令牌,道:“我就是帝都沈伯爵的儿子,全能神赋者听雨!你够厉害来挑战啊~哼!记住,今日之事,他日必将加倍回报!”势利眼的本色立刻就流露出来,表现得淋漓尽致,年轻的男爵之子突然跪下了:“哎呀,小人不知道事沈伯爵之子听雨,今天的事情……哎呀!”我一脚将他踹出了三米远,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不管众人的议论,离去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
完美完美是一种最高境界,我们渴望完美。于是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向完美靠拢。许多日子以后,我们遗憾地发现,我还是原来的我,那个有着各种各样缺点的我。我们因此而有些懊丧,自己看不起自己。我们的动机也许是好的,但我们大概忘了,无论我们多么努力,我们都是带着缺点来到这个世界,并最终带着缺点离开这个世界。所谓“超凡脱俗,尽善尽美”,作为一句平庸的广告词可能还说得过去,倘以此为人生座右铭,谁做到过?谁做得到?我们也许不该用“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来为自己的缺点开脱,我们当然还得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但是,一天到晚提心吊胆想着克服缺点,恐怕也是人生的一大缺点。毕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最主要的任务是为了创造,为了生活。完美不过是一个诱人的的梦,虽然辉煌,却难实现。300字 初二 议论文
-
完美从前,有一个打渔人到海上打渔。意外地,他捞到一颗珍珠。渔人欣喜若狂,急忙拿到珠宝商那里,问能卖多少钱。珠宝商说:“如果珍珠上没有这个黑点,价值将不可估量。”回到家后,渔人对妻子说:“我要去掉珍珠上的这个黑点,使它成为无价之宝。”说罢,他便开始尝试着刮掉黑点。妻子劝他说:“珍珠是天然形成的,难免有瑕疵。再说,世界上哪有完美的东西!”渔人不听,刮掉一层,黑点还在;再刮掉一层,黑点还在。最终,黑点被刮掉了,珍珠也不复存在了。渔人的妻子说得对,世界上哪有完美的东西。而渔人贪心,一心要得到完美,却失去了珍珠。如果他当时卖掉珍珠,仍旧可以买一个好价钱,他们可以在城里买一个大房子,过着近乎完美的幸福生活。然而,贪求完美,却仍把自己留在海边的茅屋里,过着靠打渔为生的艰苦生活。任何事物都有缺憾。而有的人要改变缺憾,却得到遗憾;有的人无视缺憾,也得到完美。贝多芬,后天失聪,却没有因此放弃,而是努力着,被后人称为“伟大的音乐家”;海伦•凯勒,先天失明,但她没有用一生的精力去追求一个完美的躯体,反之,她毕生研究文学,用笔和纸描绘出他的内心世界。他们的躯体都有缺憾,然而他们的生命都是完美的,他们明白,追却的完美,要在缺憾中寻找。如果渔夫明白这个道理,或许是上就有多了一件珍宝。是的,上帝从不把完美赐给任何人,让每个人都有一点瑕疵。我们不能过分要求生活,不能像渔人一样,在苛求完美的过程中失去美好。学会享受不完美的生活,你会得到一个完美的人生。550字 初二 议论文
-
完美有人说,要改变这世界;也有人说,要改变别人。呵,如果连自己都改变不了,那么,改变世界、改变别人,简直是无稽之谈。改变自己,从小事做起。习惯成自然。每个人都渴望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可是,怎样才是一个完美的人?完美,也可以说是无与伦比。当然,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无与伦比的,可是真正的,“无与伦比”的人又有几个?谁又能做到“鹤立鸡群”呢?寥寥无几。而那些做到“鹤立鸡群”的人,却往往是能发现自己的缺点,改正缺点,能够发扬自己的长处,学习别人的长处,有良好的习惯的人。他们总是在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越加完美。改变自己,一点也不难。虽然有句话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可我不是很同意这种说法。这句话仅仅适用于某些坏的难以改变的人。我认为,只要有决心,一定可以成功。大多数人们改变自己,都是为了让自己越加完美。很少有人希望自己变坏。我也在试着去改变自己。以前,我的脾气很暴躁,当然也有些小肚鸡肠。但那并不是我的错,我知道是什么让我变成这样。我一直在试着改变自己的情绪,当然,现在好多了,现在我至少不会再那样,现在长大了,想很小的时候一样们变得有些乖了,我也不会再为一些小事斤斤计较。我也试着去理解家人,尝试着理解他们为了什么而辛苦奔波,可是,还是失败了。但我认为,我做的够好了。我尝试着去理解很多人,而我得到的是他们的不理解。我很努力了,我很努力在做呢。在学习上,我也开始变得努力了,现在和以前对待学习的态度截然不同。以前是不想学,现在是想学,如果哪天不好好学,自己也会很难过。现在,我在各方面,当然包括我的性格,都在试着去改变,很努力。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改变自己,让自己多才多艺;改变自己,让自己得到每个人的欣赏;改变自己,让自己“鹤立鸡群”;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无与伦比。改变自己,给人生加个意义。改变自己,让自己有一个完美的未来。650字 初二 议论文
-
完美完美,是人人都向往和追求的。有的人做到了,成就了不朽;可有的人终其一生都不知道怎样才是完美,他们总是在玩美,却美得让人完全不能理解。那么,怎样才能变得完美呢?是困难,让坚强的心变得完美。“困难,让勇者无敌。”试问如果司马迁不是遭酷刑而不馁,在大辱之重挫下毅然重生,又怎能成就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又怎能成就心中的那一份完美!坚强的心因困难而被放大,困难因坚强的心而溶解,困难是成就完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想要完美的人啊,请别丢下这不太完美的困难吧!是执著,让坚持的人变得完美。“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众所周知的歌手张韶涵,她先后参加各种歌唱比赛达二十多次,最后终于得到了冠军,她以她的执著,让我们认识了那个个子不高却充满爆发力的“电影娃娃”,让我们看到了她的坚守,听到了她完美的歌声,也记下了她的执著,为了有所追求而执著,岁月虽然艰辛,却必然也是一种完美、执著,是与完美同行。是淡定,让超然的人变得完美,“生活淡如一杯茶,却有人能品出个中滋味来”,“疏影横斜水清浇,暗香浮动月黄昏”是这种超然物外的淡定,是这种平淡中的美好,让“梅妻鹤子”的林和靖于平凡当中成就完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毅然辞去彭泽令,归隐田园,高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们仿佛看到了一位悠闲的采菊人,一个淡定的陶渊明,一位超凡脱俗的完美的诗人,用他淡定的笔墨写出了完美。完美,要先完整,而后才能美,拥有完整人生经历的司马迁他做到了,完全与自然为伍的陶渊明,林和靖也做到了,他们成就了完美,也“玩”出了美,他们让我们看到了坚强,执著与淡定,也让我们明白什么才是完美。向往和追求完美的人啊!请背上困难这个行囊,穿上执著的鞋,带上淡定的心一路向完美进发吧!相信,在不远的前方,你会看到完美的绿光。650字 初二 散文
-
时空回到过去,改变未来,这是每个人都曾幻想过的事情,前提是要拥有一台时光机器。时间就像一只箭,过去是箭羽,未来是箭头,而我们现在生活的时间在箭的中间,永远都是。所以说,时间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就联系到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什么是穿梭于时空之间?超越时间,穿越空间。那穿梭时空的目的是什么?答案是:改变未来。你不可能改变过去,你只能改变未来。为什么要改变未来?答案市:将不好的未来改变为好的未来。你做的每一件微小的事情,可能未来就针对你做的这件事情而有了大的变化。根据得一位了牛痘的小女孩没有在天花肆虐的时候患上这种病的事情,一位科学家发明了预防天花的方法,挽救了上亿人的生命。其原因是什么?一个小女孩得了牛痘。其实人也许不必靠时光机器改变未来,你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了改变未来。人不应该穿梭于时空之间,那会使时间的连锁性产生变化。你只要把每一次未来改变好,就不再需要时光机器。每个人都有改变好未来的机会,但只有一次。人们也许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从而才有人虚度年华,等生命结束时才感到自己碌碌无为,想改变时间,回到过去,从新来过一次。用周星星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当时有一份好好的未来摆在我眼前,可是我没有珍惜。当失去了才感到追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500字 初三 议论文
-
完美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正因为自身的不完美,才能让我们拥有去追求完美的心。一棵参天大树,枝繁叶茂,当它听到飞禽走兽讲述它们的旅行时,它心动了,也想去旅行,但它因为没有翅膀没有腿被拒绝了。然而,最后它却用自己的方式去往世界各地。对于飞禽走兽来说,大树无疑是不完美的。即使它枝繁叶茂,可它没有腿也没有翅膀,不可能走动。而事实上,大树做到了,它结出甜美的果实,被来往的飞禽走兽吃掉后,把它的种子带去了世界各地。大树用不完美的身体完成了自己完美的旅行。确实,一个人的不完美是天生的,但不能因此而气馁,若以自己的努力,也能够造就完美的成功。高士耳是我国的科普家。在国外进行一次实验时,出现了意外,一个装有培养脑炎病毒试管破碎了,病毒侵入了他的小脑,致使他身体不能正常活动。可他并没有因为这样放弃研究。回国后他身体被感染,病情加重,不仅不能过正常的生活,连身体活动也要人帮忙。尽管如此,他还是在艰苦中完成了一百多万字的作品,备受世人欢迎。有人曾问他苦不苦,他说:“不苦,我每天都在斗争。”他,不完美,最后却造就了完美的成功,无可挑剔,他用了自己的坚持奋斗,造就了成功。廖智,一个舞蹈老师。在2008年中汶川地震中失去了双腿,失去了一岁的女儿,失去了婆婆,连丈夫也离开了她。她也绝望过,想着轻生,一度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两个月后,她终于想明白,要坚强,开始了自己的蜕变。她戴上假肢,不断练习,慢慢的站了起来,最后在耀眼的舞台上,用自己不完美的身体跳出了最精彩的舞蹈。廖智并不完美,作为一个舞者失去双腿对她来说是巨大的打击,可就在这样的绝望中,她还是用自己的方式再度站了起来。在不完美中努力追求完美。不完美也许也是一种完美。关键在于自己,别让他人的眼光阻挡了你的前进,即使不完美,也要勇敢向前,造就出自己的完美。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750字 高中 议论文
-
“完美”?秦始皇北击屡屡进犯的匈奴人,修建巍峨壮丽的长城,创制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雄图霸业;李世民大败突厥,平定边疆一带,为中华打下了广袤的疆域版图,而且开创“贞观盛世”,留下了辉煌的丰功伟绩;武则天是传奇的女人——她成就了“中华第一女皇”,开拓了“政启开元治宏贞观”,从而扬名天下;成吉思汗建立了史上最辉煌的帝国——不但跨越了欧亚大陆,而且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经济的交流!真是“德兼三皇,功高五帝”!上苍真的眷恋他们吗?创造了璀璨的事迹,但是这些功名建立在血流漂杵之上。同时他们丑恶的面容令后人触目惊心,心有余悸啊!秦始皇残酷暴虐——修建万里长城,多少家庭流离失所,多少孩子颠沛流离,多少父母痛心疾首!李世民为了肮脏的权利,杀兄弑父,强娶弟妻,此违背人类道德之行为,岂能够被世人所遗忘!武则天突破人伦与天伦的界限——改嫁他人,残杀其子,篡夺大唐之天下!成吉思汗的铁骑奸淫掳掠,残害各地子民,尸骨遍野。其恶行真是令人发指!在秦始皇创制”千古第一帝“背后,有他欲求仙丹的昏庸所映衬;在李世民开创了“贞观盛世”的背后,有他违背人性的恶行所渲染;在成吉思汗横扫欧亚大陆的背后,有他杀人如麻,草芥人命所衬托;在武则天成就“中华第一女皇”的背后,有她令人唾弃的一面而陪衬!450字 初一 议论文
-
完美晶莹的美玉也有不可避免的瑕疵;硕大的明月也会有阴影的印罩;圆润的露珠也是一碰就碎大自然的杰作尚且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之处,更何况是人制定的自然中本不存在的规章制度。这个世界不可能完美,这正是这个世界美丽的原因之一。世上有着不同的人,演绎着不同的故事。所以制定的制度在满足一些人的时候,同时就会有一些人不满。好与坏的定论,也只能看利是否大于弊,因为,这个世界不可能完美。有些人总是不愿被限制自由,总想随心所欲,然而人们所追求的绝对自由就是放纵,放纵的积累将会是毁灭。放纵自己并不是爱自己的表现,而是在逃避困难,逃避挫折,逃避现实生活。前进中总会有曲折,生活中难免有不满。很多事情我们不必不依不饶,也不必大动肝火,想想自己,不也有很多缺点吗?缺点并不可怕,关键是看你有没有改正它的行动和决心。这样看来,我们也应该给别人完善自己的机会吧!有时候我们应该问问自己,单凭一时意气,就可以改变一切吗?以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改变现行制度吗?你可以找到一个绝对自由的地方吗?如果不能,那么埋怨永远是没有用的。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怄气上,我们完全可以去主动的认识它的不足,然后尽力去改善它。一个事物在矛盾过于激化的时候自会瓦解,但在这之前我们应该学会适应,学会忍耐。忍耐不是为令是从,所以不必被解释为奴性,为生存而适应,为改变而忍耐,这是一种生存能力。500字 高三 议论文
-
完美一个总是追求完美、自以为是的家伙吸烟成性,得了病,于是作出戒烟的决定。当他看到商店里在卖很多他从来没吸过的烟,他本想一走了之的,可他转念一想:“家中没烟,戒烟怎算意志坚强!我要把这烟买来去,等有客人来,给他们吸,而我就不吸。对,这样才能显出我意志坚强!这天,刚好他的一个朋友去他家,他赶忙把一包烟拿出来,给了朋友一条,朋友点燃吸起来,回过头看,发现他正流着口水望着他,朋友立刻会意了,说:“你怎么不吸?”为了挽回面子,他对朋友说:“是因为后面桌上的鸡腿起来很好吃,我怎么不吸呢?它可是我的伙伴呢!”于是他点燃了,心想:吸一根才是意志坚强。一根吸完了,他还是抵制不住诱惑,一根接一根,认为这才是意志坚强。最后,由于吸太多烟,他倒在朋友面前死去了。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的道理很简单:追求完美常常使事物走向反面。因此,与其追求不切实际的完美,还不如脚踏实地地追求点滴的成功来实现。350字 高三 议论文
-
完美关于完美的文章(一)完美是用来追求的看了几期《非诚勿扰》节目,我发现:男嘉宾出场亮相亮灯数很多的往往都没能牵手成功,反而是那些第一轮亮相灭得很惨的男生最终抱得美人归。男嘉宾中不乏双学士的海归、事业有成的大老板、才气无与伦比的科技人士……究其原因,我想男嘉宾太过完美是其没牵手成功的原因之一。其实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个小九九,男生已是现成的钻石王老五,没有同患难的成长历程,女生们多少有些担心,怕Hord不住。所以她们宁愿选择那些青涩的男生,一起追求属于他们的完美。也许这样的婚姻才更加踏实,幸福才更长长久久。小学时的同桌大伟,调皮捣蛋是全校出了名的。那时候老师们只要一提起他,头都大。小学毕业我考上重点中学,而他只上了一所普通中学,之后就再没了他的消息。去年我们同学聚会,意外的遇见了大伟,昔日的捣蛋分子已是跨国公司的总裁,他向我们讲述了他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是他的恩师教育的结果。那时候,老师拿我也没招,一次上课她让我说说对完美的理解,我说:“谁都想完美得让人无可挑剔,我这辈子就完美不了了!”老师眼里满是赞许,说道“正因为你现在不够完美,我才有用武之地,如果你太过完美,我也就失业了。我的职责是在追求完美的路上与你们同行。我们都在追求的路上,也请大家助我一臂之力。”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在不完美中有所感悟,追寻着属于我的完美……许多年过去了,我依然不够完美。我也时常对我的员工们说着当年恩师的话,追求完美的路上我们一路同行。饥饿的人们在追求生活温饱,富裕的人们在追求生活品质,不成熟的在追求成熟,成熟的人们在追求完美……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完美是上帝赐予我们的恩惠。如果一切都是完美的,也就没有了发展空间。上帝是公平的,他不让任何事物完美,所以人们才有了追求完美的渴望。正是因为对完美的不懈追求,我们才会拥有幸福的人生。关于完美的文章(二)快乐活在当下,尽心就是完美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感觉到花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在家院的庭前种了桂花、玉兰和夜来香,到了晚上,香气随同四散,流动在家屋四周,可是这些香花都是白色的。反而那些极美丽的花卉,像兰花、玫瑰之属,就没有什么香味了。长大以后,才更发现这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凡香气极盛的花,桂花、玉兰花、夜来香、含笑花、水姜花、月桃花、百合花、栀子花、七里香,都是白色,即使有颜色也是非常素淡,而且它们开放的时候常成群结队的,热闹纷繁。那些颜色艳丽的花,则都是孤芳自赏,每一枝只开出一朵,也吝惜着香气一般,很少有香味的。“香花无色,色花不香”这真是一个惊人的发现;“素朴的花喜欢成群结队,美艳的花喜欢幽然独处”也是惊人的发现。依照植物学家的说法,白花为了吸引蜂蝶传播花粉,因此放散浓厚的芳香;美丽的花则不必如此,只要以它的颜色就能招蜂引蝶了。我们不管植物学家的说法,就单以“香花无色,色花不香”就可以给我们许多联想,并带来人生的启示。在人生里,每一个人都有其独特非凡的素质,有的香盛,有的色浓,很少很少能兼具美丽而芳香的,因此我们不必欣羡别人某些天生的的素质,而要发现自我独特的风格。当然,我们的人生多少都有缺憾,这缺憾的哲学其实简单:连最名贵的兰花,恐怕都为自己不能芳香而落泪哩!这是对待自己的方法,也是面对自己缺憾还能自在的方法。面对外在世界的时候,我们不要被艳丽的颜色所迷惑,而要进入事物的实相,有许多东西表面是非常平凡的,它的颜色也素朴,但只要我们让心平静下来,就能品察出这内部最幽深的芳香。当然,艳丽之美有时也值得赞叹,只是它适于远观,不适于沉潜。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很少能欣赏素朴的事物,却喜欢耀目的风华;但到了中年则愈来愈喜欢那些真实平凡的素质,例如选用一张桌子,青年多会注意到它的颜色与造形之美,中年人就比较注意它是紫檀木或是乌心石的材质,至于外形与色彩就在其次了。最近这些日子里,我时常有一种新的感怀,就是和一个人面对面说了许多话,仿佛一句话也没有说;可是和另一个人面对面坐着,什么话也没有说,就仿佛说了很多。人到了某一个年纪、某一个阶段,就能穿破语言、表情、动作,直接以心来相印了,也就是用素朴面对着素朴。古印度人说,人应该把中年以后的岁月全部用来自觉和思索,以便找寻自我最深处的芳香。我们可能做不到那样,不过,假如一个人到了中年,还不能从心灵自然地散出芬芳,那就象白色的玉兰或含笑,竟然没有任何香气,一样的可悲了。关于完美的文章(三)爱——完美的缺陷爱情很完美,但有太多缺陷;终成着属,郎才女貌,多少牵强词汇只是将故事诠释的美好;风筝的飘远,总有长的牵致,悲欢离合,聚聚散散;无数画面再重演着离愁人生路;分贫路口,相对的选择,不能回转的两种命运;回首泪流,嫣然定局,一切只是我们路过;你曾告诉我——要坚繦,学会接受,试着放手;你曾对我讲——忘了你,忘了你的一切,忘了曾经有你时的所有;蓝蓝的天,温暖的阳,我仰望——风带走了疑惑,也带走了思念,完美1200字以上
-
完美()【范例一:完美(议论文)】完美是个永恒的话题,似乎每个人都想追求完美,总是不知足。当人没钱的时候的时候就想要有钱,有了钱以后又想有地位,有了地位又想有名气……总是在无止境地追求着完美,什么时候才能休息片刻呢?就像那缺了一角的园,为了完美,它千辛万苦的想寻回自己缺失的那一角,在寻找那缺失那一角的时候,它停停顿顿,认识了好多朋友,一路看到了好多漂亮的景色。它过的好开心,可当它找回那缺失的那一角的时候,它终于变得完美了,可它滚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的,根本就不能再欣赏路边的美景了。于是,它毅然地扔掉了那辛辛苦苦找回来的那一角,它也不再完美,可它从不后悔,别人问它为什么不要完美了。它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完美并不是最好的,当我不完美的时候,我过的很开心!”所以,不要盲目地追求完美。还要,以前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可以说是个近乎完美的人,可他就是还缺个他心目中的好妻子。于是,他开始了,开始不畏艰难地寻找他心目中的完美的那另一半。他遇见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漂亮的,聪明的,温柔的,可就是没达到他那心中那完美的程度,总是不满意这个不满意那个。他就一直找一直地找,终于在三十年以后,他遇见了他心目中的那个完美的另一半。可惜,那个他心目中那个完美的女人也跟他一样在找她自己心目中的男人。而经过了三十年的时间的冲刷,这个好男人已经不再年轻,不再帅气,不再有强壮的身体了,他在追求完美的时候,自己却一步步的漫入了死亡,这注定是个悲惨的结局。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习那个毅然扔掉那个辛辛苦苦的找回来的那一角的圆,不一定要富有才能过的开心,平民百姓也能活的很快乐。最为经典的例子就是那个寻找新鞋子的国王的故事。故事的最后找到的那个最快乐的人是没有穿鞋子的。所以呢,我们不要盲目的追求完美,不要为了那个不存在的完美而错过了路边的那美丽的风景,不要去追求完美。完美只是个虚有的词语而已,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完美的,每个事物有好的一面就会有坏的另一面,不要追求完美,不要忘了去欣赏那路边的美景。【范例二:完美(议论文)】马路边有一棵斑驳的老树,树上有一半是枯枝。年复一年,它为人们撑起一把夏日的绿伞。老树下,寒风烈日里为“足下”服务的修鞋师傅,工具车旁立着一副拐杖;退休的老教师,每天站在斑马线边摇着小红旗,迎送着上学的孩子们;一个下岗女工,建起了家庭托老所,悉心照料着七八个孤独的老人……平平淡淡的生活,好像都有那么多缺憾,但他们乐观地编织着人生这道亮丽的风景,为“完美”作着注解。完美有时裹在寒风里,有时悬在绝壁上;有时渗在汗水里,有时凝在鲜血里;有时藏在黑暗中,有时藏在残躯里,完美是一种崇高的境界,谁也不可能轻易得到它。生活始终以其可能的残酷,雕塑着一个个“完美”的人生:它让张海迪坐在轮椅里不能站起,却给了她一双灵巧的手治愈了无数的病人;它让朱彦夫失去四肢和一只眼睛,却给他一个不屈的灵魂挑战“极限人生”;它让《红楼梦》“红”遍世界,却让它的作者卖画度日,举家食粥;它让《史记》成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却让它的作者遭受酷刑;它夺去贝多芬的听觉,却让他在钢琴上演奏出精彩的生命华章;它让放射性元素透视居里夫人那秀美的脸庞,使她很快衰老,却让她把诺贝尔奖的桂冠两次戴起;它让迫害和疾病夺走马克思的儿女,让他浪迹天涯,却让他把“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华山壁立千仞,如果按“山”的标准来评判,它不是一座完美的山。然而它的鬼斧神工的险峻之美展现无遗,并且因此而产生的那个可歌可泣的“劈山救母”的故事,形成了滋养着中华民族善良、刚强、爱心的历史长河。圆明园断壁残垣,如果按“园”的标准来衡量,它不过是一片废墟。然而它饱受蹂躏的警世之美,震撼寰宇。历史同大自然一样,以它的千疮百孔来演绎着完美的历程———世界需要和平!一弯新月挂在西天,如一把亮闪闪的镰刀,收割着离人的愁、恋人的梦。月缺月圆,只因有了“团圆”的期盼,才生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祝愿。春夏秋冬,花开花谢,剪辑出一幕幕完美的人生喜剧。努力地追求内涵的丰富、精神的健全吧,为了你能走向完美!有谁为维纳斯失去双臂而惋惜吗?没有。米洛斯的维纳斯永远是完美的!1200字以上 议论文
-
完美人们追求完美。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之一托马斯·阿奎那把完整或完美作为美的第一要素。中国有成语“十全十美”。但又有“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之说,哲人又有“完美是毒,缺陷是福“世上没有十全十美之物,“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饱含着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完美不可能达到至美的境地,事物中留有一丝瑕疵,也不能不说它不美。这是认识的辩证法。正确看待完美,才能客观地表现完美。应联系思想和生活实际,辩证思考,写成一篇有见地、有内涵的感悟之作。渴望完美,代表人们的理想和精神追求。不同时期的人类,对于“完美”的诠释会各有千秋,对于“完美”的追求会异彩纷呈。如果选写几个不同时期的人们追求完美的镜头,那么便可以诠释出“时代在变,人们追求完美的心更加强烈”的要义。完美是道路的终结,是极致也是死亡。我们永远也达不到它,这是我们的卑微和渺小。然而我们又永远在渴望它和走向它,这是我们的倔强和伟大。因为完美,不完美的我们不到最后就不停下。因为完美,不完美的我们愿意付出不完美的所有。这就是我们唯一的完美吧?所以,达利温和地诉说着他自己的真理:“不要担心完美,你永远也达不到它。”是的,我们达不到,而其实我们也不必达到。完美不在我们的眼前,它就在我们的心里。诸多不完美的我们,就是完美的母亲。完美是什么?我不敢妄加定论,这个问题应该留给哲学家或思想家。我觉得,完美应该是我们对提高生命质量的一种追求。这种追求,一旦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就立刻变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启发并推进着我们对生命更高一层的向往。有时后,完美是一面镜子,在镜子里我们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思想上的不足;有时后,完美是一束光,当我们的生活中出现狭隘的隧道时,它照引我们走出黑暗。更多时候,完美则是一种有形却又无形的意向,我们向它靠拢,它就会在我们心里绽放;我们远离了它,它就会在我们心里颓废。完美是堕落的死敌、烦恼的宿敌、残缺的天敌。我们不计较得失,只要我们努力做了,我们心中坦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追求生命中的完美,即使是残缺中走出的完美,即便仍带着残缺,也就是完美了。不是吗?人生不必刻意追求完美追求完美是的一种生命本质的流露,它是推动古往今来世界许多奋发向勇于进取的源源动力,由于它的存在,我们这个纷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整个类社会才会不断地走向现代方明。然而,智者会告诉我们,生不必去刻意追求完美,因为世界本来就没有真正的完美。完美只是们心中一种虚幻的假想,或是一个目标、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们只能在朝着这个目标追求的过程中力求把事做得更好,不断地完善自,不断地趋向完美,而永远无法达到真正完美的境界,因此从这个意义说,刻意的追求完美,是一种自我折磨,是对自已的一种无为的苛刻,其后果必然是到来大失所望,并背自卑心理的沉重包袱。完全可以设想,一个“完美”的,是一个可怜的,他永远无法体会有所追求、有所希望的美好感觉,他永远无法体会他的,带给他的某些他一直追求而得不到的东西的愉悦和欢乐。在朝着一个方向一个目标追求完美的同时,如能有勇果断地放弃他无法实现的梦想的是完整的:一个能坚强地面对诸如失去事业、失去、甚至失去亲之类的极端痛苦和悲伤的是完整的:因为,他们经历了最坏的遭遇,却功地抵御了这种冲击。如果我们能勇敢去,去原谅,为别的幸福糠慨地表达我们的欣慰,理智地珍惜环绕自己的。那么,我们的心灵就会逐渐的趋向于完美。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坐了生命的列车,开始了他的生旅途,这车也一直奔向一个“死亡”的终点。一路,你不要对美好的风景过于流连忘返,因为你还有很多的路要走,也不要对未来况忙于憧憬,因为你还在现在。一切过去都将终于现在,未来都始于现在。对我们来说,生命就是一个奇迹,一个难得的奇迹,因此们就必须学会正确把握和善待这惟一的不平凡的生,来实现各自的生命价值。这不平凡的生,不一定要多少辉煌,一个平凡的生本来就是一种不平凡,生永在追求中,你追求浅溪,他追求大海,你追求沙漠,他追求绿州,有追求就好,就像花开不是为了花谢,而是为了灿烂:涨不是为了落,而是为了势。有句话说得好:生活得最有意义的,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有些东西,总是等到它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因为他没有抓住,只又在他深感后悔不及之后,才会明白雨后的太特别珍贵。教训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地放弃手中的任何机会。这机会也许是你一生中的惟一,不会再有第二次,有时一旦抓住就有可能为你自己的永恒。所以要学会珍惜一切可以珍惜的东西。,不必要求生十全十美,其实也没有所谓的真正的完美,但要力求完美,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从珍惜一点一滴到珍惜一切,该珍惜的,相信你的生命将会不断地趋于完美。其实,我们都在追求完美,为自己也为他。所以,我们都会远远眺望着自己的又是大家的同一个方向努力,近了,再努力,犹如在无垠的旷中,感觉着有一个隐约可见的驿站的存在,你就会焕发心底的,永不停息地前进!然而有一天,当你离开那得以片刻喘息的小站,回头张望时,或许它已被无情的岁月啮食得无影无踪:亦或,那驿站根本就不存在,这不过是你的一个海市蜃楼般的意境罢了。这时,你会真真切切地知道,原来,得与失,成与败,名与利,浊与清,是与非都不重要,无非是你一生长途跋涉中的一点点的心跳而已。像一袋十足的调味品,调出了你人生的一种味道。转瞬,它就会被另一种味道替代,甚至冲击。所以,我们终于明白了,那只是一种追求,是追求完美的过程,但决不是对完美的刻意追求。也正如于丹在《庄子心得》中所说的,人心应该是自然的,不应有很多刻意的羁绊和外在的雕琢,只有这样,才不会失自我。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穿梭时空在暑假的某一天,天气好热,我在家里热的受不了,于是我出来买雪糕。在路上,我来到了一条人比较少的小路,发现一个很奇怪的人在路边呻吟着。他的服装很奇怪:头带一个有天线的帽子,身穿像机器的衣服、裤子,还有好象是高科技行的手套和鞋子、表,每个上面都有很多按钮。我上去问问他:“你好,你是谁?怎么被打成这样?又是哪里人?”他说:“φωχβθαδκαφγ……”我的妈呀,他在说什么话啊,从来没听过,也许他是精神病院的一个病人吧,怪人说怪话吧?这时我都忘记热了,更把买冰淇淋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这个“病人”再头盔按下几个钮,艰难的战起来,说:“我已经使用多功能感应头盔看到你想什么了,我不是精神病院的病人,我是5XX年后的人啊!”完了完了,我刚才说他骂他,或许他会杀了我,或引发时空大战啊,我要成千古罪人了,完了完了。“不会的,放心,很多人都这么说我,不然早开战了。”未来的人又看穿我的心,说。我喘了一口气,这下我可放心了,不会开世界大战了。这时他又倒下去了,不停呻吟。我马上找来一枝很硬的竹竿给了他,说:“快来我家养伤!不然会伤口恶化!甚至死!”“恩,我用‘隐身’,你走回家,我跟着你”。说完,他马上消失,于是我回到家,他马上现身。我把所有药拿出来,叫他自己养伤,然后休息一下。之后,他对我说:“谢谢你,我回答你刚才的问题,我叫万火明,是因为我要去XX年玩,只不过把位置弄错了,被黑社会的人打得落花流水,哎,悲惨啊!”我被他逗笑了,还吐了吐舌头,心想:“我还以为未来的防御有多高,原来,半斤八两嘛!”他又说,“谢谢你救了我,我为了报答你,我带你去我们的世界。”哇,好棒,真不知道要用什么来形容我的高兴法。我还没来得及高兴我们就传送到了5XX年后的世界,好快。我回过神看看。“哇!”我……我要晕倒了,嘴巴也不知可以装几个超级大恐龙蛋了。人天上飞,地上游,鱼天上飞,鸟再水里游泳,云彩五颜六色,还长植物哩……万火明笑着对我说:“怎么样,不错吧”我有气无力的说:“太……太……太……”我马上吓倒再地上,简直和植物人没什么两样。他帮我说:“太无敌吧。”对啊,不无敌才怪。万火明笑了。慢慢的,我习惯这里,不在吓倒了。只可惜啊,昏迷得太久了,昏迷到了吃饭的时间。我们肚子饿了,万火明幽默的说:“肚子饿了,肚子都开始打架了,走,去吃饭吧。”我笑着点点头。瞬间传送,传送到了饭店。两个机器人来到我们桌子,然后变化成电子菜单飞到我们手上。万火明笑着说:“不要客气,随便点。”我点了两道菜后发现这里竟没有价格和结帐计算器,在我心里想的是应该有的。于是我把这个问题说给万火明听。万火明有点哑口无言,还有点着急,看样子有点不对劲,我马上下位,看看其他人的电子菜单。我一看,都有我想的这两种东西了。这下我可纳闷了,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真有点不对劲。我想啊想,有一点眉目了,马上严格询问这个万火明:“万火明,你到底是什么人?快快老实交代!”他笑了笑,吃了一口他要的汉堡包,笑着说:“你还真聪明,算你答对了。我是火星总统,你知道了吧。”他笑了笑说。“你是地球人吧?”万火明笑了笑,说:“不,我是外星人。”马上把他的面具拖掉,看起来可真帅。吃惊得我把一瓶可乐全喝完了。欢乐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不知不觉要晚上了,我必须回家了,可我好舍不得走。万火明为了报答我,又为了不让我遗憾,送我了时空手表,火星通行证、随时可更新的火星电子地图,和万火明通话的通话机,以及免费证、火星人资料器。还好万火明送我了这些东西,不然我死也不会回去,要死也要死在这里。我回来了,妈妈问我:“怎么这么迟回来,晚饭也没吃,是不是去玩电脑了。”呵呵,我哪会给你说啊,哼,骗骗他吧。“我去同学家‘切磋’电脑了,吃了晚饭”。妈妈摇摇头说:“贪玩的孩子。”你怎么说也行,反正不会给你说的。回家之后,我把东西保存好,安心睡觉了。我看看星星,希望火星的万火明能好好的生活。慢慢的,我眼睛模糊了,进入了梦乡……1200字以上 小学
-
穿越时空穿越时空晚上,我躺在床上,望着深蓝色的天空和圆圆的月亮,不只怎的,突然想起动画片《哆啦A梦》里的时航机。唉!!要是我也能穿越时空就好了!我正想着,突然窗口进来一个土豆大的小人,把我吓了一跳。那个小人说:“不要怕!我是未来的小人,我叫拉拉。听说你想穿越时空?”“啊,对啊.”我结结巴巴的说道。心里想,这小东西怎么知道我的想法?“我可以实现你的愿望!”“真的吗?那太好了!”我从床上蹦下来,穿好衣服,就跟着拉拉来到时航机里。拉拉问我:“你想到什么时候去?”我想了想,“嗯,就到100年后吧!”“没问题!”眨眼间,我们就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天!这……这还是我的家乡吗?满街的高楼大厦,柏油马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干净的大理石地面……咦?街上的人们为什么穿成这个样子?都戴着硬硬的头盔,穿着防弹马甲,腰上还别着枪支和匕首。一个个活像古代打仗的士兵。“哈哈,”我忍不住笑了,“这未来的100年,怎么倒退到古代去了!这穿的是什么呀?”拉拉神情复杂的看了我一眼,叹了一口气:“唉,你自己去想吧!我先离开一会,你要有事就喊我的名字,我马上就到。”说完,拉拉就离开了。我看着拉拉离开,想起他伤感的眼神,感到莫名其妙。哎,不管啦!嗯,先问问这是哪里吧!家乡一变样,我都迷路了!我看见一个“古战士”,便上前去拉住他,没想到那人猛的挣开我的手,把腰上的枪拔出来,指着我的头。我吓的惊叫起来,结结巴巴的说:“我……我,我,我只是问……问路……”那人也不把枪放下,恶狠狠的说:“问路你为什么拉我?是不是要谋杀我?啊?你为什么不说话?你是不是想害我?说呀!”我哭笑不得,这是什么歪理呀?拉一下你就是要谋杀你呀?我也没办法解释清楚,只好大喊:“拉拉拉拉,快来呀!”话音刚落,拉拉马上就站在我肩上了,对那个人说:“她是100年前来的人,什么也不懂,她只是迷路了!”那个人才放下枪,冷冰冰的对我说:“好吧,你是100年前的人,我不和你计较。告诉你吧!我们这里天天都有凶杀案,绑架案,大街上被杀死的人太多了,所以我们才穿成这样,刚才你拉我,我们这里的人如果有人拉你,几乎就是要杀你!我们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信任、热心可言了。”说完,他叹息着走了。我愣愣的站在那里,拉拉说:“这回你知道了吧!这个世界,没有信任,人们看谁都是坏人,处处都要防范。”我摇摇头说:“幸亏我活不到100年后,生活在这里,我非自杀不可!”拉拉说:“还想去什么时候?”“去130年前吧!”“好。”我们又到了130年前,是1978年,这时候妈妈才8岁呢!街上没有汽车,空气好的不得了,全都是矮小的平房。到处都是人们聊天的声音,还有自行车铃的“铃铃”声,我的心情突然变好了。这时,一个年轻的阿姨走过来,问我:“小姑娘,你是外地人吧!来看亲属啊,是不是不认得路了?阿姨来帮你找吧!”刚才还被人吓了一次,突然听到这么亲切的话,我感动的差点哭了,激动的说:“不……不,不用了,阿姨。我自己能找到。谢谢您了!”阿姨说:“啊,那我就放心了,小心一点。”我在街上走着,突然跑来了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女孩,她对我微笑着:“你好啊,是外地的小孩吧!一瞧你穿的那么好看,就是大城市的孩子!你干什么呢?”“啊,我,我随便逛逛。”“我陪你吧!”“太好了。”于是我们一起走着,她向我介绍着这里的一切,一路上碰到了好几个路人,小女孩很有礼貌的向他们问好。那些人都问起我:“小娅,这是谁家的孩子呀?”小娅笑笑说:“是外地的,我陪她走走。”我们度过了快乐的一个下午,这个年代的人很热情,爱帮助人,我心里很温暖,要不是拉拉提醒我该回家了,我简直想不回去了!我告别了小娅,离开了那个温暖的世界,回到了2008年,回到了现在。这次穿越时空,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