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情结
刚刚看完了一篇写厦门的文章,觉得很不错。于是念一想,不如自己也写一篇关于故乡的文章,因此,此时此刻便有了我奋笔疾书的场面。
我的故乡,名叫点头。它不大,从郊外开始出发,没几分钟就到大街了;但它也不小,在这远足一天,足以让你的双脚磨出血泡,哭着回来。它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有的就是那咀嚼在嘴里的词汇:白茶、米线、梧桐树……家乡的早点各式各样:包子、锅边糊、米饭……以及钟爱的米线。
喜吃米线,是因为母亲的缘故。在整整的十四年间,母亲每天买回来的早点最多的就是米线了。而我,也在那米线中沦陷了。
在离家不远的一条街是专门摆早点的地方,每天早上,拿着几个钢蹦儿来到买米线的地方,捧着一碗热腾腾的米线穿梭在拥挤的人群中,坐在一张干净的椅子上,在冒着热气中细嚼慢咽着,听着邻座的大人们,谈天南地北。
白茶
若是说这默默无闻的小镇里还有什么算得上特产的话,那当之无愧的必然就是白茶了
在这土生土长的我对白茶有着一种莫名的感情。该是说喜爱呢,还是别的。农村的孩子,在你懂事之后就应该帮家人做事,而我,与其说做事,不如说是捣蛋。
小时候跟着爷爷奶奶去采茶,刚开始认真的采了几根,之后便渐渐地顽皮起来。把采的茶叶向天空一抛,纯真地拍着手大喊:’下茶雨咯,下茶雨咯!’
现在,每一个无聊的午后,暖洋洋的阳光撒在房间里。我抱着一杯温暖的茶缩进宽大的椅子中,一边品尝着一边看树叶儿被风吹得呼啦啦地响。那么美,那么醉。
……
此时的它,笼罩在无边无际的墨色当中。而此时的我,在这墨色中写下了我眼中的点头,此刻我最喜欢的点头。
初一:我不温暖
笔
笔者,写子画图的用具,现代汉语字典上的第一种解释。如果要说人类的历史是由什么记载传承的,毫无疑问,就是笔。
在笔还没有发明之前,人们以手为笔,以土代纸,开始在上面画几条横横杠杠,或者画出第一只鸟和第一棵树。直到有一天,祖先们发现,要记录的事实在是太多了,日期、方位、重大事件、晚餐的组成……于是,笔被发明出来了。
一说笔,与炎黄子孙魂牵梦萦千载的毛笔定然当仁不让。一方好墨,一笔狼毫,古代读书人,哪个少的了?一杆毛笔,在无数古人的指间留下厚重的茧。有人练字把屋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用墨汁浸黑了一个池塘,更有人练字写坏的笔头积了五大簏子。颜真卿的厚重庄严,王羲之的笔走龙蛇,郑板桥的以隶为楷,一杆毛笔何来如此大的魅力?经过千年的沉淀浮沉,毛笔这东西早已不再是东西了,是灵魂之所,是精神寄托,更是文化人物的象征。
一直到了现代,钢笔出现了,矛盾也就出现了。人们一边提高学习吸收新知识、新文化、新事物,一边又激昂地挥洒手中的毛笔。碰撞以时间为推进体,愈演愈烈。最后,毛笔终于败下阵来。于是有了辛亥革命,有了胡适之的白话文,有了纤小的镀金钢笔。文化斗士们陷入了迷茫与彷徨,是前进,还是保留?革新、革新,何时才能新?后来的后来,人们一狠心,将笔倾斜过来,只是手中的笔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惨战并未终结,怎么望也望不到头。
中国人奉行中庸之道,外国人爱用轻佻的羽毛笔。但西方区区百年历史岂能与我中华五千年灿烂篇章相提并论?从笔的这一小面,便看出了个所以然来。也许是我思想封建,个人总是看不上外国人的处事方式与礼貌习惯。毕竟,五千年也不是说轻盈就轻盈地起来的。扯远了,这话题太厚重,我搬不动。
笔触、笔答、笔调、笔钩、笔力、笔路、笔顺、笔体、笔下、笔战、笔债、笔走龙蛇,那么多的衍生,得花多少时间才能看透它的灵魂。
有人说,在这个键鼠时代,笔将会渐渐远离人们的视野。我不信,就凭着那白纸的等待。
笔底有数不尽的哀怨,有道不尽的沧桑,合上扉页,细细得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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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结透过树叶间隙直射下来的耀眼的阳光,像个小孩子一般调皮洒在地板上。虽是得来不易的周末,但是我却在荒废时光。靠在椅子上,手边放着一杯绿茶。闭上眼睛,仿佛年过半百的古稀老人,享受着下午的清风与暖暖的阳光。仅仅只是几分钟,自己便睁开了眼睛。因为不想让自己闲下来,继而像个精神病患者胡思乱想。因此,起身,环顾屋子四周,静悄悄的,家人并非不在家,只是在各自的房间里午睡。眼睛的余光扫过阁楼那扇小门。小门紧闭着。仿佛半个世纪以前就已经存在只是不曾被人注意。小门后面就好像与世隔绝的另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静谧的让人毛骨悚然。通往阁楼的楼梯是木制的,缓缓的脚步,一阵“咯吱咯吱”声。楼梯的扶手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灰尘,因平时少有人上去,少打扫,以至于这条楼梯以及扶手都略显陈旧。站在楼梯上,伸手去推那扇同样铺满灰尘的小门,“吱呀”一声,小门打开了。入目的是一堆凌乱不堪的旧物,我走进去,俯身拾起离自己最近的一把小伞,那是一位曾近有过别扭的好友借给我的,当时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把伞一直留在家中,直到有一次家里大扫除的时候把它放到了阁楼上。放下伞,抚了抚额头,突然间看到角落里的几个鞋盒,记得以前自己很喜欢把小东西以及一些值得纪念的东西放到鞋盒中保管。抬脚走到那个不见天日的角落里,微微倾身拿起一个沉沉的、布满蜘蛛网的鞋盒,用手背佛了一下上面的蜘蛛网,轻轻打开盒盖,入眼是一本很可爱的同学录。翻开第一页,一张微微泛黄的纸质,印刷着那名好友幼稚的言语,娟秀的字体。那时,年少一直坚信,自己最好的朋友什么都要放在第一。所以属于她的那张纸在第一页。不知名的思绪像涨潮的潮水一般涌上来。记忆充满了美好以及奋斗的汗水。只是那年,时间只是风干了我们写满字迹的试卷,却没有风干我们的记忆。那一年,虽然我们只是初三,但是我们却还是天真的有着最真最不实际的理想,不管能否实现,我们还是一样勇敢的往前冲,不管是否会撞的头破血流。执着的努力着。可以为了一道题而和小伙伴们争得面红耳赤,最后却不得不去请来老师讲解。那一年,我们都习惯了在冬天天尚朦胧的时候起床,习惯了睡眼惺忪的时候刷牙,习惯了在车站边吃早餐边等待着公车缓缓到站。习惯了在早读铃声响起的那一刹那就好像换了一个人,充满了活力。一天里最希望的就是投入床温暖的怀抱里睡的天昏地暗。那一年,我们喜欢在早已经半旧的桌子上写满字迹的奋斗宣言,喜欢在便利贴上写下自己的烦恼,喜欢在下课铃响起的同时趴在桌上安静的睡去,喜欢在操场上一起踢毽子,喜欢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在放学后围着足球场走一圈,为伤痕累累的心加油打气。初三虽不是最累的,但是记忆很美好。不枉努力。尽管我现在已经高二,却会时常怀念以前初三的美好时光,那段日子有着自己最饱满的精神,每天都充满着斗志。实在怀念。思绪突然停下来,怎么可以在不知不觉中想起以前呢?像个精神病患者一般,活在过去吗?不是的,仅是怀念罢了。念旧是一种情结——强迫症似的症状。把同学录放回盒子里,盖上,放回属于它的位置,永远不见天日的角落里。零散的阳光从小窗户里斜射进来,使满室带着晕黄的光线,像八九十年代的感觉,或许只是想在黄昏寻找一种方法回到午后。12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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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结一个优秀的男人,会让无数女人心甘情愿的付出,同样,一个优秀的女人,会有许多男人去追求,但甘心情愿付出和无怨无悔追求着的男男女女,不一定非常优秀,却有一颗真诚的心,即使得到亦或是失去,曾经努力过,为了自己倾心的人倾尽所有的真心,就算得到所有的伤心,也觉得是一种幸福,幸福就是付出,即使在别人眼里很愚昧,但在自己的生命中亦是一种无悔,即使从来都没有得到过,也是一种满足,即使那人从来没有把心思放在自己身上,至少在年轻的岁月里,没有留下遗憾。假如人生从来没有相遇,又何尝不是一种遗憾,相遇了,喜欢了,又离开了,何尝不是一种伤心,假如你从来没有心动过,人生又何尝不是一种遗憾,爱上了就是一种思念,更是一种莫名的心动,有人转身离开了,或爱,或不爱,又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是爱,是幻,是一种梦境,缠绕不息,你原本以为会陪你一辈子的那个人,一觉醒来或一转身就不见了,你会心痛,会生病,会流泪,伤感也感伤。人生无常,今天一个活蹦乱跳的人在你的眼前,可就在一转眼,一场车祸,人没了,没了就没了,对当事人来说或许有遗憾,或许是一种解脱,但对活着的人来说,是一种伤痛,是一个心结。一个女人走了,一个家庭不完整了,从此支离破碎,男人没有了妻子,孩子没有了母亲,成长的路上又有太多的辛酸和残缺,或许,人生有太多的不如意,或许人从一出生就注定有天会离去,只是有的人还没有完成自己的该做的事,就已经撒手人寰,都说人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无需留恋时间的花花草草,可又有谁真正能做到如此的洒脱呢!除了梦蝶的庄周,还有谁呢?我是一个马克思唯物主义者,接受了新世纪的理念和思想,我总觉得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努力,谁都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甚至会有该有的变化;后来,又接触了一些唯心主义的思想,以为命运就是命中注定,有一段时间,特别是当你过的不顺心的时候,会特别相信命运,相信《周易》里对玄学的解说;直到后来有人解释说,命是命中注定,是先天性的东西,是无法改变的,是静态的,而运是在不断变化的,是动态的,我才对命运又有了新的认识,我觉得在认识上对我是一种提高,不管是对待物质生活,还是情感人生。有时候认识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正确的认识和教育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8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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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我审视着同一条走廊里的几面墙。在过去的几年内,我对它们已经如此熟悉。街上依然有一些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在疯狂地发着广告杂志,路人拿来看了一眼就扔掉了,捡废纸的可高兴了,别人边发他边捡,直到袋子装不下了为之。看着满满一袋子的收获,兴高采烈地走了。这,就是我生活的小镇。小时候,我在这个小镇里干的傻事儿还真是不少。表姐去补课班补习去了,我在门外等她,可是让我干等一堂课的时间,我哪有这耐心?我走南闯北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老婆婆的家里,在她家玩儿了好长一段时间,玩儿累了,还在她家睡着了。害的老妈和阿姨、表姐找了半天才找到我。在这个镇上生活了这么多年,有一个细节是常人都没有注意到的。就是在镇上桥墩口左数第二个柱子边上有一个开关口,是冲电瓶的。很多粗心的路人在家没有把电瓶冲够,往往开车还没开到家就被迫推着车走回家了。所以,在这里装上这么一个开关来方便路人。不过,这个开关口只有细心的人才能看到呢。不过,作为一个吃货来说,镇上的美食才是我最想夸赞的。如果你想吃烧烤的话,那么恭喜你,来对地方了。镇上有不少的人摆摊卖烧烤。远远地就能闻见香味了,双手就会情不自禁地伸向口袋,掏出钱去买一串,细细地品品,真的是美味无穷呢。要说最好吃的,还是羊肉串。不放任何的调料剂,就能够烤出香喷喷的,诱人十足的羊肉来,保证原汁原味!生活在这样的小镇上是再幸福不过了的,祝愿小镇欣欣向荣,越来越繁华。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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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小镇小。小镇的人们彼此都见过几面,还都似乎沾点亲。一个小新闻,不出几分钟就传遍了小镇的各个角落。小镇古老。那残留的几垛旧城墙,被岁月的风熏黑后又爬满了绿绿的青苔绿瓦红墙的城楼依然威严地立着,尽管身上已经斑斑驳驳池水映着古楼,古楼上的铃铛在风中“叮叮当当”地唱了几百年,还有街两旁一溜的老店铺……无不记录着小镇的年轮。弯弯曲曲的小巷,路面依然是大大小小的鹅卵石铺着。春天的夜,飘着些雨路灯昏黄,鹅卵石泛着幽幽的光。偶尔有一个人走过,影子拖得老长,脚步声传得老远秋天的黄昏,满地都是金黄的落叶,和天上的夕阳,云霞汇成一片,中间缀着这么几笔瓦色。但小镇绝不落后,群山锁不住春风。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小镇又焕发出一种风貌。青年们刚穿上喇叭裤的那阵子,老人们甚是气愤,不久便容忍了,因为又出现了牛仔裤、迷你裙等等。报纸上说,大城市的老人都爱玩鸟,不久,小镇的街上马上就有老人哼着小调,提着鸟笼悠闲地走着。戴老花镜的铁匠也用上了电子配匙机……小镇变了。古楼被重新修茸,旧貌换新颜,破旧的门板翻了新,挂出了五颜六色的老字号,在门墙上涂上了色彩鲜艳的斜道子,更名为“美丽发廊”,在传统的青砖黛瓦中,不时冒出茶色玻璃之类的洋玩意……小镇古风犹存,正月十五闹元宵,端午节吃粽子,八月十五赏月……小镇的岁月在无声无息间悄悄地改变着。5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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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结(日记)07年6月9日干女和同桌要去锋子家,我打电话给你,你还在睡,问你要去不,那样我们好在车站等你,没想到我们到车站时你已经在那儿了,呵,这次你挺快的。其实也没什么,在山上转了转就又走了,我哥哥也去的,只是回来时,是我们的好朋友送你,我真想那个人是我呀!这次我并不快乐,6月10日 大雨干女和你同桌在操场淋雨,我也去了的,雨真大,可我希望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冲尽昨日神伤,和 她们一起聊得很开心,算是给我点点慰藉。晚上去对答案,其实那分数和我估计的差不多,只是和你去转了转,徘徊了几次,进教室去练习填志愿,执意送你回去,很快到家,今日无话。6月12日今天交志愿表,你说在家考虑,可是到了学校还是一样没填,感觉你有点点的虚伪了6月14日下午正式交表,你很慎重,所以很久才填好,晚上我们去海霞家,你没在,不知道为啥,也不想知道,和干女去压马路了。6月15日早上回来,离别的日子终于来了,送这个送那个,很不爽,还好送了下你,你下午来陪我,短短两小时,可真得走了,和你在一起的时间总是短暂,没你的日子长漫漫!傻西瓜,亲爱的小燕子,来日再聚!记: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如何为爱定义,有人说爱需要包容,需要理解,需要尊重。和你在一起感谢老天让我和你相遇,相知,爱只是我的自作多情,也许本来就算不得爱,只是人生途中的一阵微风,你也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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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片情结人们都说,人有见异思迁的特性,我也是,不过我最爱的零食永远都是土豆片。炭香烧烤四年级以前,我总喜欢吃炭香烧烤味的土豆片,百吃不厌,也没有试着尝试另一种味道,楼下商店的老板一见我,也总会拿出一袋炭香烧烤味的土豆片。几年了,我喜欢那味精的味道,特鲜,很好吃,当时我也无忧无虑生活着每一天,是个地地道道的快乐女孩。美滋番茄五年级,因各种原因,老妈让我转学,我不愿意。暑假,与朋友走在街上,进超市买了袋土豆片,朋友开玩笑:“你还吃土豆片,别长得像土豆呀。”打闹间,错拿了一袋番茄味土豆片。打开吃,第一片,酸酸的,最后流过一丝甜味,第二片,酸味减少了,甜味渐渐多了起来……我转学了,一开始,酸,几乎没有甜味,时间长了,我用心尝到了甜味,也用嘴尝到了甜味。纯香原味我的六年级生涯十分平淡,全身心扎入了书堆,除了作业就是考试,除了考试就是复习。终于考上了初中,才有了一丝新奇与轻松。也在六年级的某一天,奶奶买了两袋土豆片给我与妹妹,妹妹抢去了那袋“烧烤”,我只有吃纯香原味。味道淡淡的,透出一点味精的鲜与盐巴的咸,,咀嚼到最后,一股香意充满口中,很平静,不像椒香麻辣味道那么重,也许平平淡淡才是真。椒香麻辣VS浓香红烩初中生活,多姿多彩,不像小学那么压抑,我渐渐学会了充实自己,偶尔地放肆自己一下,像那椒香麻辣。辣,但不彻底,控制在那个范围,能让人接受,又好吃。初中生活,也有平静的时候,红烩,浓香,需要时间自己去慢慢斟酌与体会,才能感觉到只有烩才可以做出的浓香。去买袋土豆片吧,只要你用心,也会尝到土豆片里面的感觉。5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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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情结梅花开在那单薄的枝头,一片玫红滑落我的指尖,一股清香肆意在心房,我仿佛看见了那把锁我已久的石锁,无法解开的梅花情结。——题记去年冬天,梅花没有开。院子里冷清得很,老叔来过我家,把那棵梅花树给搬去了。院子里空荡荡的,很不是滋味。我央求着把那棵梅花树留下,结果,我只拿到了一截残枝。我弄弄那枝干,颜色还是好得很,但已无法种活了。我哭着把这截残枝种入了泥土里,虽然我知道,这是无济于事的。而后就是开学了,每天学习,做作业,又读又背。当我再次去注意那截残枝的时候,已是又一假期的来临了。我再次看见这截残枝时,我着实吓了一跳,它已经大了许多了,就像我家的电风扇那么长,那么高。我的确很震撼,根据我的推论,它是注定要死去的。可是如今,它的长势好得很!我弄弄那梅花树,挺直得很!于是,我又惊又喜地把这事儿告诉了太婆,她脸上很平静,又显得很快乐。太婆告诉我,梅花永远不会老死的。我立即提出了质疑,根据生物学的结论,根据着名人物的实践与推理,根据……那时,我有力地取得了胜利,心里很是高兴。几个月后,太婆死了。她是在梅花落下的季节里走的,太婆这辈子,最爱那院里的梅花。后来,妈妈告诉我,那截残枝是太婆种活的。我望望那棵梅花树,仿佛明白了许多,我开始后悔对太婆说梅花也会老死的话,毕竟她最爱梅花……再后来,我烧了一封信给太婆,我知道她不识字,但是梅花会告诉她的。信里好像这样写过一句话:太婆,梅花永远也不会老死,因为有位终生爱梅花的姑娘,将灵魂赠予给了梅花,当每年冬天来临,梅花都会笑!550字 六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