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百遍
最近,我们学校开展了“读书月”活动,大家纷纷带书到学校看。一到中午,大家都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以前我看书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管它三七二十一。一句话只看它三五个字就以为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所以,书中大多意思、前因后果我都不知道,就不了了之,扔在一旁得过且过。而且,我每本书只读一遍。
但是,这次老师要求做笔记,多读几遍。我仔细地照着做了几遍,书的意思渐渐清楚了。以前我没发现的东西我现在都发现了。例如,人物的动作、语言都可以体现出人物的心理活动,令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环境的描写更可以体现出人的欢乐、悲哀、忧愁、喜笑颜开……种种情绪。这一切为什么我以前没发现?难道书读多了,由兴趣,认真,到最后的精品(精细品析)可以找出这一切?
“读书百遍,其意自现”看来是真的。的确,只有书读多了,才能理解意思,开阔视野,不断增加知识。看来,我以前那套读书方法行不通。不过,我又发现了另一种读书方法——多看,仔细。真希望这能陪伴我走得更远、更远。
小龟,快跑
一天夜里,在养龟场里有一个身穿大斗篷,它的口袋里滚出几只乌龟,原来它们装办成这样是为了逃跑,这是它们第N次逃跑了,如果它们在不逃跑就会面临着取下龟壳的生命危险。
当小龟们再次逃跑的时候,突然飞进来了一只小龟,它们便按照那只“飞龟”的想法开始做一架飞机,准备再次逃跑。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每当工人们用完工具,工具就被几只小龟偷偷的拿走了。
今天,两只小龟将会面临被取下的龟壳生命危险。男主人和女主人发现了七仔和卡特(就是飞进来的那只小龟)于是它们被扔进了取壳机。但它们克服了重重困难,而且它们把取壳机给砸了。
晚上,小龟卡特向七仔说出了真相:“其实我不是什么会飞的小龟,我是马戏团的演员,我被放到了一个出场的炮弹里,可是炮口放歪了;所以我才飞了进来。”
七仔听后非常气愤,很恨卡特。然后就回房睡觉了。
第二天,七仔准备向卡特道歉,因为卡特也是无奈的。可是卡特走了。这时取壳机已经修好了,小龟们的飞机照样也做好了。小龟们都坐在飞机上脚踏着飞机的踏板。驾驶飞机的是英国飞行员的宠物龟。
飞机已经抛入轨道,这时男主人和女主人发现了飞机便把滑轮砍断了。卡特骑着自行车把男主人和女主人撞进了取壳机里。
这群可爱小龟的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七仔和卡特也成为了好朋友,它们知道了追求自由要不惜代价。
相关推荐
-
书读百遍【篇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在这个暑假里,我又把以前读过的书,重读了一遍,又有了不少的收获,大家和我一起分享吧。我认为“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并不是让我们读了一遍,又一遍,而是当你再读一遍时,因为知道故事的前因后果,这次重读要带着问题去读,去想。比如当我这次重读《三国演义》时,我就想找一个让人感动的小人物,当我读到后三国《妙计收姜维》这一节,虽然刚开始姜维出场时,没有写他多了不起,而是直接说天水一战,赵云的失败,而衬托出了姜维的智慧。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因为赵云是一个大家都喜欢的一员大将,他的勇猛和智慧不次于关羽、张飞。而第一次出来的姜维,就让赵云这样的人物感到很吃力。再接下来诸葛亮对姜维的喜欢,更加引起了我的好奇。所以细细读下来,竟然发现姜维的孝、忠、智、勇,但可惜的是生不逢时,遇到阿斗这样的无能的主人,导致最后的惨死,他真是一个的智勇兼备,文武双全的悲壮英雄啊!同学们,当你把一本书读了许多遍,你会发现,每读一遍,就会有不同的收获。“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是我们读书到思考的一个过程,也是我们读书的一种方法。这就是我在这次读书活动中的一点心得体会,也是我在这次书香班级活动的读书过程中的最大的收获。【篇二: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千字文》这本书中的知识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多彩,让我感受到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让我既增长了知识,又明白了道理。《千字文》里有许多关于做学问的语句,对我有深深的启发。“尺璧非宝,寸阴是竞。”说明古人很早就认识到光阴的可贵,“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笃初诚美,慎终宜令。”修身、求学,重视开头固然不错,但始终如一坚持到最后更是难能可贵。做学问不可以半途而废、虎头蛇尾,应该坚持不懈,最终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守真志满,逐物意移。”说的是每个人要保持善性,学习要专一,不要转移意志,甚至玩物丧志。“孤陋寡闻,愚蒙等诮。”学问浅薄,见识少,就会被别人耻笑。我们不能只读死书,还要多增长见识,多看看外面的世界,否则就会成为“井底之蛙”。《千字文》还教我们做人要有高尚的品格,要学会和别人相处。书中还有很多历史故事,增强了我对历史名人的了解。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让我们在多读、多背中享受这部经典美文带给我们的乐趣吧!【篇三:书读百遍,其义未必现作文】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告诉我们要想深入了解一本书的含义,必须要多读几遍书才可以。可事实真的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就比如说我们班的朱光辉吧!他的成绩不错吧,可是人家真的读了那么多遍地书吗?没有,他甚至仅仅读了一两遍而已,那他为什么考得那么好呢?那是因为他是认认真真看两遍的,他这一两遍,可抵得上千遍万遍呢!你们说他的成绩能不好吗?说了成绩好的,我们再来看看成绩不好的吧!就比如我的同桌倪才宝同学。他读的书可多了,可是许多都是老师逼他看的,他十分的不情愿,因此态度十分散漫,从没认认真真读过一两遍,再加上他本来天分就不怎么样,所以他读了许多遍书成绩也还是十分差的。由此可见,成绩的好坏,不仅仅取决于读书的遍数多少,而最重要的则是自己本人的心态好坏,态度十分认真的,你就是读上一两遍,也一定会有所收获,态度散漫,不认真的人,纵然你读了几百甚至几千遍都不会有太大的收获的。所以说:书读百遍,其义未必见。【篇四:书读百遍,其义自现】何谓“书读百遍,其义自现”。顾名思义,也就是一本书读多了,自然就知道了书中的一些奇妙之处,一天……我知道了“书读百遍,错字自现”。今天,我走在秋高气爽的大街上,突然听到有人再喊:“走过不要错过,海量书籍任你选,本本打八折,件件有优惠。”听到后面那几句,我心动了,停下脚步,像一只小泥鳅钻入人群中,“哇,好多书呀,也不知道有没有我最喜欢的《声声慢》”我满怀欣喜的就趴在书堆上找了起来,“哎”!我居然在这浩瀚的书海中找到这本书,付了钱后,我心满意足的回家了,到家之后,我就蹦蹦跳跳的坐在沙发上专心致志的看着书,谁知刚读了第一篇,就发现了好几个错字,比如“凄凄惨惨戚戚”的“凄”写成“妻”,“寻寻觅觅冷冷清清”的“青”……这李易安的几叠字,写的十分生动,却因为那几个错别字,败的一塌糊涂,虽然有错别字,但是我还是十分欣赏这本书,我认真地盖着每一错误,认真的呵护着书。因为这几个错别字,让我增强了辨别能力,也明白了许多人世道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从这本书中发现了一些奇妙之处,“书读百遍,其义自现”一本书读多了,自然就知道了书中的一些奇妙之处了……【篇五: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古以来,人们都很重视读书。中国有句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没错,要想获得知识,读书是最好的捷径。读书能让人感到生活充实,读书能给人灵魂的震撼和心灵的慰籍。但是,如果只囫囵吞枣,纸上谈兵,尽信书还不如无书。欲穷大地三千里界,需上高峰八百盘。知识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是要每天积累,不断进取才获来的。读书一定要能吃苦,不然怎么会“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呢?你可能会说:“你说了一大堆道理,百闻不如一见呢!”就以我为例吧,从一年级到四年级上学期,我的作文总是千篇一律,平淡无奇,别人看了都想打瞌睡。一二年级无所谓,到了三四年级,我就为此很矛盾,总是闷闷不乐,爸爸也开始察觉到我不对劲,知道了真相后,意味深长地说:“你为此着急,说明你还有上进心,现在亡羊补牢还为时未晚。”我听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爸爸接着说:“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吗?”我摇摇头。“大文豪鲁迅写的《最先与最后》里关于”叛徒‘一词’的特殊含义:指反对旧思想、揪道德的人。现在你的作文总是固定着一个框架,把你的思路,你的想象能力都钉死了,乍一看每篇作文都一个样。你有些作文初看语句通顺,还说得过去,但细看却内容空泛。如那些‘啊!某某地方真是迷人哪!’的表达方式,已经是上世纪老掉牙的东西了,保质期都过了,还可能新鲜吗?这就是你的作文一直拘泥于形式,而没有新颖突破的根源所在。要想把这个病根铲除,就要做传统的‘叛徒’,书为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就要多读书,看看别人是怎样写同一件事情的,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这样才能药到病除,才能站得高,望得远。”这一席话让我受益匪浅,茅塞顿开。打那以后,我每天大量地阅读课外书,我不怕苦,因为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成果,那是神话。渐渐地,我的作文水平有了提高,直至如今我写什么文章都得心应手,耐读耐看。我真正体会到这个道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只有尊重他人的作品,虚心学习别人文章的优点,再综合自己的思维、想象,才能“厚积而薄发”,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有就是勤练笔,光说不练假把式,百见不如一干。不过,任何事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信心,慢慢地就能发现你的水平正起着微妙的变化。当然,读书的好处肯定不止能提高作文水平,它的好处不计其数,它能让疑难的人豁然开朗,能让伤心的人破涕为笑,能让无知的人学富五车……像我现在已经看了不少书了,读书甚至读上了瘾,我终于明白了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书给了我一种从未有过却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快乐。每当我遇到困难与挫折时,就会想起保尔、海伦等形象,从而获得信心与力量,有了一种奋发图强的斗志;每当我取得好成绩时,“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就在我耳边回荡,让我脑袋清醒,不会自以为了不起;每当我失败了,心灰意冷、垂头丧气时,“失败是成功之母,挫折是成功之父”就会不断地鼓励、鞭策我,让我不从此消沉下去……人活在世上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而这种精神要从书里获取,而不是从游戏中获得。人如果没有这种精神,则无疑是一具行尸走肉,整天在无聊、空虚中度过。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即使你在金钱物质方面贫困了点,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你又是无比富有的人,读书苦,读书也福,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这种乐趣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相信:古今中外,甚至将来,“读书百遍,其意自见”这句话是帮助人们获取更多知识的重要关键。【篇六: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谁愿意参加国学知识竞赛?”一听说要背很多,许多同学都退缩了。我鼓起勇气,举起了手。“很好,你们出来一下。”我跟着徐老师到外边,很好奇。徐老师说:“你们呢,要去电脑房参加竞赛,时间是20分钟。至于资料,我来不及准备,最好自己去买到。”我一听,妈呀!还得自己去买!又转念一想,自己想打退堂鼓也来不及了。于是,一回到家,我就冲着妈妈叫:“妈妈,我要买书!”妈妈听说后,星期天就给我买来了书。我开始背了。先背哪本好呢?《诗经》吧。我翻开书,开始读起来:《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有许多字不认识,在字典的帮助下,终于读通顺了。一篇又一篇,妈妈在一边听我滔滔不绝地读着。在老师家,我依旧照背不误。可是,前几篇都还没背熟,有一些总是忘,读几遍,记起一些。有些意思我也不懂。不过,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嘛。就好比我一开始接触到一些名人写的文章,根本是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就比如说《鸟的天堂》吧。当我第一次拿到本书,真是如鱼得水,连电视也不看了,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可当我看了一段后,却发现有很多词语、句子,自己根本不理解。我并没有耐心,往后面翻一面,又看得入迷了。才一个下午,那本由散文集整理而来的书,就被我看完了一大半。吃饭的时候,爸爸说,我是条小书虫,整天捧着书看,研究书里的东西。妈妈见我无所谓,没吱声儿,便反抗了,女儿喜欢书不是挺好吗?我管自己埋头吃饭,吃完了饭继续看。看完一遍后,我又从头开始看。爸爸奇怪了,问:“你怎么看完一遍又看第二遍啊?”我头也不抬,管自己看书,嘴里说道:“有好多句子和词语我都读不懂,但是我相信,‘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嘛,我多看几遍,说不定还能靠自己理解它们呢!有些句子,读第二次的时候的感受截然不同,而且每次看说不定都能有所启发,有所感悟呢。”“呵呵,多谢夸奖,书看得多了,自然词汇量也就多了呗!”“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激励着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让自己开阔了视野,读懂了不少自己曾经不理解的句子。【篇七: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古以来,人们都很重视读书。中国有句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没错,要想获得知识,读书是最好的捷径。读书能让人感到生活充实,读书能给人灵魂的震撼和心灵的慰籍。但是,如果只囫囵吞枣,纸上谈兵,尽信书还不如无书。欲穷大地三千里界,需上高峰八百盘。知识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是要每天积累,不断进取才获来的。读书一定要能吃苦,不然怎么会“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呢?你可能会说:“你说了一大堆道理,百闻不如一见呢!”就以我为例吧,从一年级到四年级上学期,我的作文总是千篇一律,平淡无奇,别人看了都想打瞌睡。一二年级无所谓,到了三四年级,我就为此很矛盾,总是闷闷不乐,爸爸也开始察觉到我不对劲,知道了真相后,意味深长地说:“你为此着急,说明你还有上进心,现在亡羊补牢还为时未晚。”我听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爸爸接着说:“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吗?”我摇摇头。“大文豪鲁迅写的《最先与最后》里关于”叛徒‘一词’的特殊含义:指反对旧思想、揪道德的人。现在你的作文总是固定着一个框架,把你的思路,你的想象能力都钉死了,乍一看每篇作文都一个样。你有些作文初看语句通顺,还说得过去,但细看却内容空泛。如那些‘啊!某某地方真是迷人哪!’的表达方式,已经是上世纪老掉牙的东西了,保质期都过了,还可能新鲜吗?这就是你的作文一直拘泥于形式,而没有新颖突破的根源所在。要想把这个病根铲除,就要做传统的‘叛徒’,书为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就要多读书,看看别人是怎样写同一件事情的,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这样才能药到病除,才能站得高,望得远。”这一席话让我受益匪浅,茅塞顿开。打那以后,我每天大量地阅读课外书,我不怕苦,因为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成果,那是神话。渐渐地,我的作文水平有了提高,直至如今我写什么文章都得心应手,耐读耐看。我真正体会到这个道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只有尊重他人的作品,虚心学习别人文章的优点,再综合自己的思维、想象,才能“厚积而薄发”,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有就是勤练笔,光说不练假把式,百见不如一干。不过,任何事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信心,慢慢地就能发现你的水平正起着微妙的变化。当然,读书的好处肯定不止能提高作文水平,它的好处不计其数,它能让疑难的人豁然开朗,能让伤心的人破涕为笑,能让无知的人学富五车……像我现在已经看了不少书了,读书甚至读上了瘾,我终于明白了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书给了我一种从未有过却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快乐。每当我遇到困难与挫折时,就会想起保尔、海伦等形象,从而获得信心与力量,有了一种奋发图强的斗志;每当我取得好成绩时,“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就在我耳边回荡,让我脑袋清醒,不会自以为了不起;每当我失败了,心灰意冷、垂头丧气时,“失败是成功之母,挫折是成功之父”就会不断地鼓励、鞭策我,让我不从此消沉下去……人活在世上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而这种精神要从书里获取,而不是从游戏中获得。人如果没有这种精神,则无疑是一具行尸走肉,整天在无聊、空虚中度过。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即使你在金钱物质方面贫困了点,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你又是无比富有的人,读书苦,读书也福,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这种乐趣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相信:古今中外,甚至将来,“读书百遍,其意自见”这句话是帮助人们获取更多知识的重要关键。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记叙文
-
百万英镑读书笔记百万英镑读书笔记500字《百万英镑》讲了一对富人兄弟为了打赌,“我”成了他们要赌的对象。获得了一张本不属于“我”的一百万英镑,致使我从一个把被别人咬了一口并且扔到了下水道的大甜梨当作宝贝的乞丐变成了人人都知的“大阔佬”。最后“我”喜欢上了富人兄弟中弟弟的养女,回到了起点。主人公享利·亚当斯是一个聪明的人,他熟悉金钱规则,懂得利用资源,用百万英镑赢得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虽然享利·亚当斯十分渴望金钱,但还是对这份不义之财保留了警惕,享利·亚当斯还是一个善良的人,他没有想过拿这钱离开富人兄弟,去别处,他保留了对别人的尊重,处处彬彬有礼,会考虑到自己的从前。我觉得像享利·亚当斯这样的精神是可贵的,值得称赞的。主人公可能会被我们认为,他是富人兄弟中一颗能决定这盘棋输赢的最重要的棋子,是玩物。但实际不是这样的。享利·亚当斯把百万英镑的威严决定除了银行,其它人换不开。享利·亚当斯对金钱规律十分熟悉,他懂得银行可能会让他被抓。他懂得利用眼前资源,想先以百万英镑来成名,然后工作应该就好找了。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坚持和能干。这本书好象可以把我们的学习生活联系起来:一年级刚入学时就像一个乞丐,什么都不懂;二年级时获得了一张百万英镑,知识越来越多;逐渐上,逐渐上,我们毕业了,又得上初中,最后直到我们全部上完了,那张百万英镑就已经完全归你所有了。让我们一起努力,接过那张百万英镑,让它成为你的。百万英镑读书笔记500字我读了《百万英磅》。它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他先去饭店吃饭,老板开始对他很刻薄,而当他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时,老板的态度一下子180度的转弯。为什么当你变得有钱了,别人对你的态度就不一样了?然后,他又去了服装店买衣服,没人理睬他,当他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时,店员就马上是另外一副态度了。为什么有钱人就有人巴结,没有钱了就会遭人冷落呢?当他有一张百万英镑的钞票时,一个个陌生人却会像哈巴狗一样围着你转,讨好你。从这个故事中我读懂了,人们把金钱看做比世上任何事物还要重,如果一个有钱人别人都会不停地拉拢他;而相反,一个穷光蛋会被社会受到无尽的欺凌。当时的社会把钱看得太重,我觉得,人与人之间应该要公平,不管他的地位是亿万富翁,还是穷光蛋,都要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物。有的时候,钱能买到你自己最心爱的东西,但是,钱不是万能的,做人最基本的道理钱是买不到的,因此,我觉得不能把钱看得太重,不然可能你会误入歧途,分不清是与非。百万英镑读书笔记500字暑假里,我看了《百万英镑》这本书,妈妈告诉我要仔细阅读,从里面学会真诚对待别人。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叫亨利的小伙子从美国驾船漂流到伦敦,他身上没钱,本以为到伦敦之后要过穷人的生活,但这时候有两个富翁因为打赌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刚开始,他穿着破烂的去买衣服去吃饭,别人看他穿着不好就不怎么好好对他,可他拿出百万英镑的支票的时候,别人对他又十分好,免费给他做衣服,让他免费吃住,渐渐地,他成了上流社会的人,但是当有人跟他开玩笑把他的支票藏起来的时候,那些以前巴结他的人却又开始向他要起账来。经过一个月之后,亨利最终将百万英镑还给了那两个富翁。故事中,别人因为觉得亨利很有钱就对他好,没钱的时候就对他不好,认为他是个骗子,看来那些人并不是喜欢亨利,而是喜欢亨利的钱,觉得亨利很有钱都要巴结他。那些人对亨利很不真诚,并不是亨利真正的朋友。我们平时在生活中要真诚的对待别人,不要觉得别人条件好就去巴结别人,也不要因为条件差去嫌弃别人。钱也不是万能的,就像故事结尾一样,虽然亨利将百万英镑还给了那两个富翁,可他收获了更多。百万英镑读书笔记500字这一文章讲述了有四个人都是画家,可是他们的画一点也不值钱,这四个人相依为命。一天,卡尔出了一个主意,让一个人假死,在他还没有假死的时候画很多画。在他画画的时候,其余的三个人就大量的宣传他要死的消息把他说的很出名,他假死之后他的画一下子就真的出名了,这三个人去卖他的画结果大赚了一笔。我真是想不通为什么他活着的时候画没有人买,可是他死了以后他的画就出名了,难道人死了画就比活的时候值钱吗?我百思不得其解。百万英镑读书笔记500字这个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我对其中的一篇叫《竞选州长》的文章很有感受。这一文章讲述了马克吐温去竞选州长他本来是一个很好的人所以被提名去竞选州长,可是他一去竞选州长就屡次受人诬陷。他先被诬陷成伪证罪,又被诬陷成诬陷成为盗尸罪,还被诬陷成为贿赂罪和讹诈罪也因此得了伪政犯吐温、蒙大拿小偷吐温、盗尸犯吐温、酗酒狂吐温。就这样他离州长的宝座越来越远,最后马克吐温受不了这样诬陷退出了这是我懂得了现实是残酷的社会是复杂的好好的一个人就因为去竞选了州长成了伪证犯、蒙大拿小偷、盗尸犯和酗酒狂。我还对其中一篇叫《他是否还在人间》的文章不怎么理解,为什么死人必活人更容易出名。百万英镑读书笔记500字在假期中我读了《百万英镑》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亨利。亚当,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有两个富有的兄弟打赌,把一张一百万借给了一个诚实的穷人,在这时找到了亨利。亚当,并以他在一个月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他去了饭店丶服装店,两个老板都对他十分刻薄,可当他拿出一张一百万的钞票后,个个都对他十分热情,还对他说:“这点小钱,你可以无限期还。”就这样这个消息传开了,一张一百万的钞票让他成为了爵士,美国公使邀请他去一个宴会,在宴会中他认识是了一位叫波霞的女士,并和她结婚了。当一名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说:“上帝保佑了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在一些情节中,一些医生为了钱,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这些医生早已失去做医生的品德。这本书让我知道无论怎么爱钱,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基本品德:诚实。1200字以上 五年级
-
再说一遍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儿子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帮他整理了一下稍有些皱的衣服,然后对他说:“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她知道儿子贪玩,手上会乱抓东西,很容易脏。儿子听了,点点头,转身进了大门。那位母亲站在门外,又叫道:“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儿子却头也没回,再看,已经不见了。我有位姓李的朋友,结婚不久。有一次和我们在一起吃饭,还没有开始,他妻子的电话到了。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妻子在电话里要他少喝点酒,因为他有脂肪肝。他说知道了。几位都是平时难得一聚的朋友,酒瓶一开,大家高兴,喝开了。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妻子打来的,仍然是那句话,要他少喝点酒,她知道,我们几个聚到一起少不了要闹酒,她不放心。这位姓李的朋友关了手机,有些不好意思,说:“我这老婆,什么都好,就是??拢?痪浠胺?吹谷サ厮怠R膊恢?趺椿厥拢?榍八?趺疵挥姓饷?∧兀俊?BR>想起读中学时教我们历史的一位老师,他有一句口头禅,叫“再说一遍”。“我再说一遍,这个地方你们一定要注意。”“我再说一遍,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我再说一遍……”听得多了,便觉得有些烦。记得那年高考的时候,历史试卷上遇到了好几处那位老师“再说一遍”时强调的东西,我一边答卷,一边暗暗庆幸。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是那一份爱心让语言变得琐碎而缠绵,只有再说一遍,心中的那份爱才会感到妥贴,才能安稳,倘若说少了,便会觉得欠缺了什么,便不放心。5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
游遍乳山我的家乡是一个依山傍水、气候宜人、风景如画的海滨小城。这里的天是蔚蓝的,这里的地是碧绿的,这里的水清澈见底……我一直向往游览乳山的全貌,暑假的一天,爸爸要带我游遍乳山。走进美丽的森林公园——距隅山,一切都令人心旷神怡。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欣赏着小鸟与大树的交谈,聆听小草、花朵呼吸的声音,整个人完全融入了大自然。白云浮在蓝天的怀抱,瀑布向天空轻轻地挂下。小草挺直了腰身,接受阳光的沐浴;花儿绽开了笑脸,向太阳问好。我依次向它们打招呼,它们以最美丽的“笑容”与我“回应”。爸爸又驾车把我带到了素有“天下第一滩”之称的银滩。太阳照着沙滩,金灿灿地闪着光芒。走在沙滩上,抄起一把细沙,仿佛握着碾碎的珍珠。浪花轻抚着游人的腿,痒痒的,游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开心、快乐的笑容。海鸥在天空中翱翔,忠实地传递着大海的福音。我又继续游览了大乳山、黄格庄等景点。回家的路上,我仍然被欣赏到的美景所感染着,沉醉其中。目睹家乡的“仙境”,感受家乡的变化,不由得联想到,我要努力学习,让我们的家乡变得更加美好、更加繁荣,成为黄海湾边一颗璀璨的明珠!450字 五年级
-
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1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的文章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即使喝下奈何桥边那碗遗忘前世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去找到你。——题记一在新婚之夜,我突然问了丁宇这样一个问题:“阿宇,我们总有一天会老去,直至死亡。如果可以让你选择,你希望自己最终的归宿在哪里?话甫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大喜的日子问这样的问题,太煞风景了。果然,丁宇沉默了。我正想出言挽回时,丁宇却开口了。“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这样,即使要喝下奈何桥边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找到你。”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神色。然而,丁宇的话中所透出的认真与坚决,却让我感觉到一股巨大的震撼冲击着灵魂。是的,那时,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丁宇是个性格很温柔的男人。我不知是否因为这样的性格阻碍了他,至今仍然在一家公司里当着一名普通的职员。当初结婚时,很多朋友都不理解我为何会选择他,毕竟,他一个月的薪水仅及我的四分之一。然而我始终执着的认为那颗温柔的心能抚平我每日的辛劳。结婚大半年了,我们始终住在公司的一栋三层楼的小公寓里。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可我们都没有怨言,用丁宇的话说:“房子和面包总有一天会有的。”尽管我也想住进一栋漂亮的房子中,但这个物价颇高的城市让我只想先安排好每日的生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感觉到了一种悲哀。我曾经相信平淡才是爱的真实内涵,可日复一日的相同生活模式,让我开始心生厌倦。柴米油盐取代了浪漫激情,婚姻开始呈现的乏味让我对它未来的走向逐渐迷茫起来。我多么希望丁宇也能感觉到,或者这样,他会做一些改变。但丁宇却似浑然不觉,每日如常。丁宇的文笔不错,还发表过一些小文章,所以,下班后总喜欢伏在桌上写写画画的。我想让他能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却总未见成效。长久下来积累的对婚姻的迷惘和悲哀让我的心逐渐麻木和封闭起来,再也感觉不到一丝丁宇的爱。许勇就是这个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中。公司搞了一次晚会,我独坐在舞池边品着红酒,百无聊奈之际,一个中年男人邀请我跳支舞。晚上已经有很多人来向我发出过邀请,但都被我以各种理由婉拒了。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似乎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中年男性,特别是那种事业成功者特有的魅力,让我无法拒绝。乐曲声中我和他轻轻拥舞在人群中。迷幻的灯光让我一时间有些晕眩。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到:“陈冉!对吗?企划部的。”我小吃了一惊,抬眼望着他。这个男人个子不是很高,大概只有1米76左右,然而那股气势却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很奇怪是吗?如果连手下员工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怎么混啊!”他轻佻的语气却使我心中一紧,疑惑下,我张口就问:“你是……”恰在这时,一支舞曲结束了。他拥着我,附耳轻言:“我叫许勇。你是今天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说完,翩然离去,只留下我愣在那里。这个男人,就是我们公司的副总?而我,竞是今晚舞会中唯一和他共舞的人?一丝虚荣的满足悄悄爬上了我的心头。回到家里已是凌晨,推开家门,丁宇仍然在伏案疾书。见我回来,丁宇把书稿都收了,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碗面出来。“老婆,累了吧?这碗是你最吃的……”“鸡蛋肉丝面,对吗?”我打断了他的话。丁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结婚这么久,他还是像刚恋爱那会一样,经常用这个动作来表示他的不知所措。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但今天总觉得自己像做了贼似的,脱口又说:“你除了会写写字,下个鸡蛋面,你还能做什么呀?”2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的文章丁宇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有些愧疚地望着他手中那碗兀自热气腾腾的面,轻声道:“对不起,宇,我可能是太累了。”丁宇也把表情放松了,柔声问我:“那,要不就早点休息?”“嗯。”我点了点头。晚上睡觉时我头一回背对着丁宇,当他自后抱住我时,我轻轻地挣了一下。丁宇的手臂一僵,缩了回去。我没有说话,黑暗中,脑海里一直出现着许勇那浑厚而潇洒的身形。二平淡的日子有持续了一个星期。这天正好是周末。刚下班,许勇给我打来电话。我一点都不惊讶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毕竟,他是我的上司。到家时丁宇兴致盎扬地说两人一起去湖滨公园,因为从今天起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歉然说道晚上同事约着一起聚会。看得出丁宇很失望,但转而他有笑说玩开心点。皇伦饭店是本市一座很有名的四星饭店。能在这里经常出入的人非富即贵。刚到门口,就看见一身藏青色西服的许勇立在那里。我随着许勇步入大堂时,被眼前的华贵震住了。迎面正中央是一个彩色喷泉,喷泉背后的一个小圆台上,一位优雅的女琴师正弹奏着舒缓的乐曲,两边的餐桌上,尽是一些衣着高档时尚的男女。下意识望了一眼自己那已是退出流行的着装,我不禁暗生惭羞。我们在大堂一株棕榈树后的空位上坐下。这个地方视线很隐蔽,坐着可以窥见整个大堂而从外面却不容易看到里面。几杯红酒下肚,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许勇端着杯子,含笑问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只请你跳舞吗?”我不解。因为你独自坐那的样子打动了我。“我更是不解了。公司里美女如云,我想自己并算不上最出色的。“我挺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有一位这样美丽的妻子,是不会让她在这样的青春里把双手变粗糙的”。许勇话中的意思让我有些慌乱。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对你说着这种暗示性的话语,让我突然有了一丝害怕。至于到底在怕什么,在那一刻我自己也不明白。我几乎是有些挣扎地说道:“不,许总。我丈夫是个很称职的男人。”许勇竟然笑了出来:“你在自欺欺人!一个在幸福中的女人,是不该有你那样无助而茫然的眼神!它让你美丽的双眼失去了应有的神采!”在当时,这番话重重击中了我的心事,我像一个孩子般伏在桌上哭了出来。半年多来的迷惘,被这个男人轻易的揭开了。钢琴乐的旋绕中,许勇的手抚上了我的头发,耳畔,是许勇温柔的诉说:“小冉,让我来给你的生活重新注入光彩,好吗?”仿佛有一道旋涡将我吸了进去,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那晚,我没有回家。一个男人,点燃了我的激情,将我带入了那所——失乐园。三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过的如同贵族一般富奢。我总是挽着许勇,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出入各种高级社交沙龙中。这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我却依旧恍惚如梦。那晚我没有回家,丁宇并没有过多的追问。后来去了公司同事才告诉我说丁宇电话都打到她们那里了。我知道丁宇已经明白我向他撒了谎,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揭穿呢?不过我和许勇的关系是很隐秘的,而那些高级社交活动又是丁宇难以涉足的。可丁宇却比以前有了变化,回到家中只是写东西,如果我不问他什么他也免开金口。他的飘忽不定让我更生厌烦,莫名的,两人进入了冷战。丁宇每日开始独自做饭,而我则和许勇在外面把日本料理法国大菜吃了个转。只是在一次回家时,看见凌乱的厨房和桌上几根火腿肠时,我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愧疚。这天,我和许勇在一家商场里闲逛。这里面都是一些高档时装,可以说是专为许勇这类人设的。我想自己应该不在这类人中,但是原始的虚荣却被满足了。3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的文章我漫不经心浏览着两边衣架上价格高昂的服装时,许勇的脚步突然停了。我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他却没有看我,只是说道:“那个男人一直在看着你。”我顺势看去,身子一下子僵了,钉在了原地。丁宇。我一阵慌乱。这种以他的能力买不了的东西的地方是他从不涉足的,我做梦都没有了到他竟然会出现在眼前。丁宇的眼神和复杂,仿佛很多东西铰在一起,那眼神,没来由让我心一痛。我抛开许勇,奔向丁宇:“丁宇,你听我说……”丁宇转身跑了。我顿在那里,紧咬着下唇,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也不动。许勇走过来,搂着我轻笑:“好了,别看了,我送你回家!”我斜了他一眼,心里恨他还能笑的出来。就在那一瞬,我生出了一丝疲倦和后悔。我没有回答,任由他将我送到家门口。家中,丁宇正在狠命吸着一支又一支香烟。灯光中,屋里弥漫着黄昏的呛人的烟雾。只这一会时间,丁宇竟憔悴的似乎有些苍老了。我凝视着那张从相恋至今已五年的熟悉面容,眼眶有些湿润了。丁宇又狠一口烟,掐灭了烟火:“小冉,既然回来了就早点睡吧。”他的语气冷静的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涌起一股不安,问道:“你……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他摇了摇头,露出一丝无奈而凄然的笑容出来:“不用了。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要好。”我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宇,我……”丁宇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小冉,别说了。我是真的不想听了,你和他的事,我其实早知道了。”我顿时望着他,却看见嘴角那丝苦涩:“别忘了,我的好多同学都混得比我好。我一直不相信他们说的,今天却亲眼看见。你和他在一起那种快乐的样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了。”丁宇又点燃一支烟,深吸了一口,声音已有些哽咽:“小冉,我很愧疚。”我哭了了;原来,他并非心中没有想法。我说:“阿宇,我们重新开始吧,好吗?”丁宇只吸着烟,冷冷地望着我。那苍白的面容令我不敢逼视。他的沉默,给了我清晰的答复。四一周后,我和丁宇把结婚证书换成了离婚证书。走出法院的大门,我一时有些晕眩,仿佛一切都不是真的。天气晴朗,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压的厚重的乌云似乎沉甸甸地压在了心上。我们都没有说话。还是丁宇先开口:“走吧,回去把东西收拾一下,等他来接你。”我听了无话,全身却空荡荡的,有种很强烈的失落。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屋里,我便收拾着自己的衣物。我想把存折给丁宇留下,却被他拒绝了。外面,响起了急促的喇叭声。许勇来了。我步到门口,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双眼。这屋里曾那样熟悉的味道将从此陌生,而我的心情却纷乱如麻,不知从何整理。忽然,丁宇叫住我,递给我一个盒子。我询问的看者他,没有接。他的表情又现出了往日那种急促:“这……这是送给你的。就算是个纪念吧!”“谢谢!”我想打开,被他止住了。“别看了,走了再看吧。或者,永远别打开了。”我又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望了一眼窗外,天气阴沉的可怕。虽然才下午五点多,却已然如黑夜降临。悬挂的电灯莫名的摇晃起来,接着便熄灭了数秒钟。我无缘无故打了个寒噤。屋外喇叭声又响起了。灯又灭了。忽明忽暗几次后,灯泡挣扎着送来一次光明之后,彻底灭了。就在那一霎,我竟看见了丁宇脸颊上垂落的眼泪。房屋剧烈的抖动起来。一切是那么突如其来。仅仅是沉默了几秒,屋外便如炸锅般,人声鼎沸,各种杂乱无章将我的惊恐推上了极致。4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的文章天花板上的墙皮簌簌地掉了下来。房屋的抖动更剧烈了。我感到世界末日的来临。一双有力的臂膀紧紧抱住我,低沉而镇定的声音响在耳边:“小冉,别怕,我保护你出去,然后赶紧坐他的车走!”就在说话的同时,屋外依稀传来汽车发动声。丁宇护着我,摸索着打开门,我大声叫道:“许勇!许勇!”没有人回答。房屋的抖动让我已经站立不住了,许勇竟然不顾我而先行逃生更让我全身冰冷,满心都是被欺骗的绝望。“喀喇”一生巨响,几乎同一时间,我被丁宇用力推到一边。黑暗中,一个重物压在了我的腿上,剧痛下的我大叫了起来。接着便听到丁宇闷哼的一声。我的恐惧支配了所有的思维,开始语无伦次:“那个混蛋!竟然先跑掉了!混蛋!”骂了半晌又一阵剧痛袭来,反而让我从歇斯底里中清醒了过来。我试探着开始呼唤丁宇。黑暗中,丁宇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我没事。小冉,你有没有怎么样?”“我的腿被砸着了,动都动不了。”我的声音里已有了哭腔,“那个xxx蛋,居然先逃掉了,混帐东西!”丁宇没有回答,半天,叹了一口气:“现在别说这些没有用的话了。好歹我总陪着你啊。”顿了顿,他有些无奈:“看来得等到明天才有人救我们出去,我的腿也被压住了。”这种地狱般的恐怖经历我从未有过,疼痛和恐惧让我已经无法正常思考了。我觉得自己已经快崩溃了。“小冉,丁宇叫我的时候声音中仿佛有一点笑意:”还记得咱们结婚时,你问我的问题吗?““……”“你忘了?再好好想想啊。就是新婚之夜的时候。”丁宇的语气还是那么沉稳,我的心竟也安定了不少。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危急时候提到这件事,但我还是老实回答了。“你说,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登一则新闻,题目……题目就是……地震中夫妻徇情双亡?”丁宇的声线颤抖着。我一慌,焦急地问道:“丁宇,你没事吧?”在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只有他才能让我觉得安心。“我……我真的没事,你……还担心我吗?……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是长久的悄无声息。情急之下,我拼命挣扎着身子,腿上的剧痛瞬间冲击着大脑,我一下晕了过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悠然醒了过来。睁开眼,仍然是一片黑暗。恐惧如同一只巨大的魔掌抓住我的身躯,我极度无助地大声呼唤着丁宇。良久,才听到丁宇微弱的声音:“小冉,我在……在这里,你……你还好吧?”我终于痛哭出来:“阿宇,我……我怕……”“别哭,别哭啊!”丁宇有些慌张,“我……我会陪着你,你别……别哭……”听着他强做镇定的安慰我,我的心仿佛被撕了一个大口。“真的,别哭了。我……我以前不是说过,不管多……多危险,我都会在……在你身边……”丁宇的气息越来越急促。“阿宇,你别吓我,别吓我!呜……”我泣不成声。丁宇没有回答。我慌了,心头狂跳。“咳……咳……小冉,我……好想……睡……”我的泪水如泉涌般不止:“不要,阿宇,你要坚持住,千万别睡着!”“呵……呵,我……我不睡…我要陪……陪着你……到天亮……”丁宇的气息微弱地似在空起中飘荡。一团火在我胸中燃烧起来,脑海中不断出现以前我们相恋时和结婚后的场景。虽然总是那么平淡,但现在我才发觉这种平淡竟是那么真实和宝贵。我一直在自我悲哀,却不明白自己所追求的幸福就孕育在这些平凡中。而我,直到这生死交关之时才发觉。“小冉……我……好冷……,看来……我没办法……陪你了……”丁宇竟然还在自责!“不!”我用尽力气大叫:“我不许!阿宇,你说你要一直陪我的,我再也不会离开你,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你答应我啊!”黑暗中,是无尽的沉默。冰冷的空气里溢满了死亡的气息。“对……对不起,小冉,我……我失信了……”巨大的悔恨疯狂地噬咬着我的心,那种钻入骨髓的痛楚让我无出发泄,泪水却无法停止。我这才知道,这个用生命来拯救我的男人,是那样深沉地爱着我。然而,他的爱竟是用生命才让我真正明白!无尽的悲伤中丁宇似乎在自言自语,只是声气却是极其微弱。“如果……有一天……将……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你的怀中,即使……即使……喝下……孟婆汤,我……我来生……还是……还是会……找到……”任凭我如何大声呼唤,却再也听不到丁宇的任何声音。撕心裂肺的悔恨让我彻底崩溃了。冰凉透骨的寂暗里,只有我无止无尽的悲伤。不知过了多少个小时,我终于被人从残垣断壁中救了出来。眼前,是我这一生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画面。一面坍塌的墙死死压住了丁宇的大半个身子,只有左手臂和头还在外面。在丁宇的身下,一大滩血渍早已变成褐色。丁宇的脸庞仍对着我躺倒的方向,挂着笑容,似乎正准备继续安抚我的恐惧。苍白如雕刻的脸上,是一双永远也睁不开了的双眼。我的胸口犹如被万斤重锤击中,一下子扑到他的旁边,抱着他的头,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嘶喊道:“丁宇——”声音划开了废墟,却换不回永远沉睡的丁宇。周围的救护人员无不潸然泪下。五一个月后,当许勇手持鲜花出现在医院时,被我当面把花仍到了他的脸上。病床边,是一叠散落的文稿,是丁宇在工作之余写的一本《我爱我妻》,里面,记述着我们自相恋以来所有的生活点滴。我没有骂许勇,我不想让他卑劣的灵魂侮辱到我怀中的丁宇。是的,我怀中的丁宇的——骨灰盒。他说过,我的怀里是他最后的归宿。我要他下辈子还能找到我。泪水一滴一滴掉落在黑色的盒子上。那里面,是我一生唯一的记忆真情人完美的爱情总是不会有完美的结局。我一直在期待童话中那个美丽的结局,留下的却只是眼泪,长大了不在憧憬完美,也许平平凡凡的感动中也蕴藏着一种美丽,我在等等一个人把我的回忆填满……如果你觉得有点感动的话就支持一下吧!那么你一定是个好人,好人就会永远幸福的,会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谢谢!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
读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欢聚一堂,这次的主题是读书"!我认为主题下面还应加九个字: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现在我开始发言了:读书一定要用心去读,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不读书是万万不行的,因为书是智慧的结晶,是治愚的良药,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带你游览知识的海洋。书也是你忠实地朋友,你伤心时安慰你,你高兴时和你一起欢乐!总而言之,书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读书。大家加油!我想信你们!谢谢大家!五年级:万寄昆200字 五年级 演讲稿
-
读书早就决定好了不相信永远。在你出现的那一刻、誓言被打破。就这样义无反顾的相信了你。没有缘由的。就这样坚信着。抬起头、想起的就是你。傻傻的望着天。想着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可以什么都不想、就这样傻傻的牵着手。一直走。你说:“那就一直走下去”的时候、真的就这样感动了。眼睛不是饮水机。我的眼泪却不停地流。我知道、你给的熟悉感。我依赖的太深。怕失去。怕离别。怕你走的那一天我措手不及。淋雨的那一天。看到了你的不开心。第一次、发现你这么的无力。真的觉得自己好任性。让你这么担心、究竟我有什么资格?看着天上掉下来的雨、肆无忌惮。可以让我感到好安心。我知道、让你担心了。对不起、我依旧如此的任性。你的眼泪、一下子让我好自责。愧疚感。真的、想说对不起。担心失去。那种疼痛感。好真实。怕你就这样抛弃了我。因为承受不了我一次又一次的任性。突然、就好想这样赖你一辈子。对我的好。对我的温柔。都不想跟别人分享。吃醋、嫉妒。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表现出来。看到你义无反顾的打篮球、真的是嫉妒了。后来、你认错时候的难受。我又让你伤心了。真的开始讨厌自己。一次又一次的认错。还是会让你难受。是不是什么时候、你忍受不了了就会离开我的世界?然后我就像小孩迷失了方向一样开始体会到天昏地暗?没有你在的时候、真的好落寞。那天、一个人回家。好漫长的路。平时、总有我们的欢声笑语。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看路边熟悉又陌生的风景。在风中等了好久。也想了好久。我们就是两个在风中感受到寒冷的人、凑近了。抱在一起取暖。然后、习惯了彼此的味道。再也、不分开。我们、一直走下去。好不好?550字 高一 演讲稿
-
读书“书是朋友,虽然没有热情,但是非常忠实。”我一直相信这句话,但我却似懂非懂,直到我变成了一名小船长,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时才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小的时候我并不喜欢读书,我的性格更是不好,妈妈为了给改掉我这个不好的性格,便买了许多带拼音童话故事书,每天晚上都逼着我看,后来我渐渐地爱上了书,每天都会自觉地读书,一字一句的读,一遇到不会的字都会问妈妈,妈妈会认真地回答我,但有时候读错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本来应该是“狐狸忽然听到一声尖叫”结果我读成“狐狸‘葱’然听到一声尖叫”,妈妈听后捧腹大笑。小时候我看的是充满幻想气氛的童话书,他给一家人带来欢笑。渐渐的我长大了,我喜欢上作文书,因为作文贴近我的生活。我也学会了写作的方法和技巧。在阅读时我是把好词和好句和重点画出来。我吃饭时看上几眼,吃完饭也要看,甚至有时连饭都忘记了吃妈妈和爸爸称我是一个“小书虫”,可是我更觉得我是一个“小船长”。“我们的小船要出发了”,载着我的理想和好奇,我来到世界这个大的海洋遨游,我喜欢上了世界名着。我最喜欢的是《羊脂球》,它让我知道了人间的真善美,而不是自大。书总是这样,无私的为你奉献,它没有其它事物的热情奔放,但是总是一点一点的让人登上高峰。人间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藏在书中,书成为我们的良师和益友。从书中找到做人的道理,让我们的童年充满了欢笑和乐趣;从书中找到做人的方法,让同学之间更好的相处;从书中找到我们学习的资料,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吧!!朋友想成为船长,就多读书,读好书吧!55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
读书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我是六年级二班的王丹婷,冰心老人曾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书对于一个人的灵魂是多么的重要,在书这片浩瀚的海洋里,承载着我们的欢笑,我们的希望。从小到大,我也读过不少好书,冰心的《小桔灯》、高尔基的《童年》、还有曹文轩的《根鸟》等都让我如痴如醉。我又走进了书店,书本上一个奇特的小女孩吸引了我的眼球,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布满雀斑的鼻子下边是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左一块蓝布,右一块红布,那是她自己缝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颜色不同,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这个奇特的小女孩,这本奇特的书就是—《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作者是被誉为童话外婆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在她的笔下诞生了长袜子皮皮这个象征自由的女孩,她释放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林格伦成功地为全世界的孩子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年伙伴。在书中,皮皮有一个很长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皮皮总会说:“我的妈妈是天使,爸爸是黑人国国王。”可是,有谁会相信她说的话呢?在大人们看来她应该去上学,去“儿童之家”,可皮皮仍然坚持一个人独立地生活,并且,还过得很快活。她有两个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她也有两个好朋友,一只猴子和一匹马,还有一大箱的金币,这些朋友会陪伴她度过快乐、自由的每一天。当然,最重要的是,皮皮拥有无人可敌的力气,她可以轻易的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把鲨鱼抛到远处。皮皮总是快乐的,她上学时也闹了不少的笑话,这一天皮皮米和来上学了,她是骑马去上学的,她飞快的从马背上跳下来,冲进教室,同学们都受了惊。“你好,”皮皮一边喊一边推动着自己的大草帽,“我正好赶上学剩法吧?大家都笑着对皮皮说:是乘法吧!“女教师早就听说过小皮皮,对她和蔼的提问:“皮皮,七加五等于几?”皮皮说:“你不知道,我也不告诉你。”同学们赶紧纠正皮皮在学校不能对老师说“你”,要有礼貌,皮皮决定改正,女教师又提问:“皮皮八加四等于几?”皮皮说,“差不多是六十七。”女教师很无奈,便去提问杜米,她说:“如果丽萨有七个苹果,而阿尔塞克有九个苹果,他们一共有多少苹果?”皮皮抢着说:“哎呀!杜米,你同时也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如果丽萨吃的肚子痛了,阿尔塞克肚子痛得更厉害,这是谁的过错,这些苹果是他们从哪儿偷来的?”女教师再次提问阿妮卡:“古斯塔夫去野游。他去的时候有一克朗,他回来时只剩下七个厄尔,他一共花了多少钱?”皮皮高声插话说:“问得好,不过我更想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爱花钱,他买汽水没有,在他离家之前,把耳朵洗干净了吗?”怎么样?这个有趣的故事有没有吸引你呢?皮皮带给了我们不少笑声,她每天都在做自己那个“永远长不大的梦”,读这本书,我们从字里行间中都能感受到皮皮是一个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的女孩。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经常想鬼主意,也创造了接连不断的奇迹。她带着全世界儿童的梦生活着,她永远是快乐逍遥的,相信她也会带给同学们一个美丽的梦,成为同学们一个要好的小伙伴。愿同学们在皮皮的世界里找到自己的快乐,在书的海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叶扁舟,多读书,读好书!谢谢大家!六年级:王丹婷120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
读书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欢聚一堂,这次的主题是读书"!我认为主题下面还应加九个字: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现在我开始发言了:读书一定要用心去读,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不读书是万万不行的,因为书是智慧的结晶,是治愚的良药,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带你游览知识的海洋。书也是你忠实地朋友,你伤心时安慰你,你高兴时和你一起欢乐!总而言之,书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读书。大家加油!我想信你们!谢谢大家!五年级:万寄昆200字 五年级 演讲稿
-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老师也经常教诲我们;多读一些课外书对我们的成长很有帮助,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书就像宇宙一样深不可测,书是有魔力的,能像磁铁一样将人牢牢吸住。书是越读越透彻的,这一点我深有感悟,以前我看书就像完成任务似的,看过一遍就把它丢在一边不予理会了。但有一次,却改变了这个看法,当我在看《红楼梦》第二遍的时候,先前黛玉说的一句无关痛痒的话,却读出了它深层次的意义,从那以后,我一本书往往会读上好几遍。真正理解了“读书百遍,其义自现”这句话的含义。爸爸经常会给我买些书回来,我如饥似渴的看着,一遍一遍,在一本本书中我总能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还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书能把我带到一种境界,让我能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看书不能走马观花,囫囵吞枣,要百读不厌。书犹药也,善读可以治愚,我们要多看书,因为阅读是知识大门的钥匙。我们要抓紧,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350字 四年级 散文
-
《第一百个客人》读书笔记这本书在讲有一只大熊阿比和一只鳄鱼阿宝开一家餐馆,可是它们明明是开一家餐馆,却只卖披萨和甜点。开店的第一天,它们的第一个客人是一个小弟弟和一位老奶奶,可是阿比却说他们是开店以来的第一百个客人,还给他们特大号的披萨和甜点,结果老奶奶就只给小弟弟吃,她自己都不吃然后小弟弟为了要回报奶奶,所以 第二天就坐在餐馆对面数石头,一颗石头就代表一位客人,直到数到第九十九颗的时候,他就赶快走到餐馆,把门打开,他就是第一百个客人,阿比就给他特大号披萨和甜点,然后小弟弟就打电话给老奶奶,小弟弟就只给老奶奶吃,他自己都不吃,所以过了这件事之后,阿比的店以后都生意兴隆,好的不得了。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看,这本书里的阿比就说:“有时候不吃也会饱。”就像书里的阿比和他的奶奶一样,所以我觉得如果别人对你好,你也要对他好,这样你才会是一个万人迷喔!350字 初二 应用文
-
看遍世界各地我要看,我要看遍世界。面对那壮观的万里长城,面对那雄伟的故宫、庄严的天安门,我的内心激昂澎湃。我要放眼看,看那奇迹般的万里长城,如何盘旋在那连绵起伏的高山上。我要看,看那天安门,看那豪华美丽的故宫。看那挂在天安门上的毛泽东主席画像,看那被八国联军刮去金子的金狮子。我要看,我要看遍世界。看那圆明园的断壁残柱,那个代表清朝政府软弱无能的建筑,不知以前的圆明园是多么金碧辉煌啊!了解到了国破家亡,荣辱沉浮之变!阅读资料时,我看到后人模拟设计出来的圆明园图片,是那样豪华,那样壮观,仿佛看到了人间仙境。我要看,我要看遍世界。穿越时空隧道,看那建筑万里长城的工匠的辛苦和劳累。看那勤劳智慧的先人们如何建造那金碧辉煌的故宫、天安门,看那富丽堂皇的圆明园如何在八国联军的铁蹄下香消玉损。我还要看看那代表古埃及人民智慧的埃及金字塔,揭秘它那神圣而又神秘的面纱。……我还要看,看遍世界各地!350字 六年级
-
百问百答读后感今天,我看了《百问百答》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有从外星来的旺仔,有少年儿童放屁大王罗奉九,还有漫画家大叔。书中讲了在山中遇到熊如何躲避。说到熊,我想大家想到的办法应该是装死吧,那种做法是错的!科学家用人体模型做过实验,熊如果看到人装死,有可能会发起更凶猛的攻击。所以,如果在山中看到熊的话,一定要赶紧逃跑,或者用高糖分的食物来吸引熊的注意力。我再给大家讲讲第二个知识,大象和狮子战斗的话谁会赢呢?我想很多人都不知道。我来告诉你吧,大象重约八吨,皮肤坚硬,无论狮子如何攻击,都不会留下伤疤。狮子喜欢躲在草丛里,一旦有猎物出现,就会猛地扑向目标,紧紧咬住,不让它逃跑。若大象真的碰上了狮子,比赛战斗的结果有两种:如果是一对一的话,大象的胜率会高一些;如果是一只大象对一群狮子的话,结果就很难说了。书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好处,无限的知识,无限的道理。我们要好好向“书长老”学习。350字 读后感
-
让泉水流遍心田不知你是否看到过一群群鸟儿在空中飞翔?他们一刻也不停息,昨天,今天,明天,继续打这儿飞过。可是,他们为什么要如此忙碌,又将要飞去哪里呢?谁也弄不清楚,就连那些领头的鸟儿也无从知晓。生活本就如此奇特。也许你会嘲笑这些鸟儿们的无知与愚蠢,但是,难道你不觉得我们其实也仿佛是这些飞翔不息的鸟儿们吗?但我们应有自己的方向!其实,在每一只鸟儿的心中都有着一股清泉,它幽静,延绵,能够帮你找到应去的地方,可是,伴着鸟儿翅膀的张开,他们渐渐忘记了这股清泉,失去了人生的目标与追求。随惯性,他们依然前进,但也许却与自己的目的地越来越远。大贪官胡长清不正是由于失去了心中的泉水,飞离了航道,最终飞进了监狱吗?而折断了翅膀的鸟儿张海迪,却凭着自己心中顽强、执着的目标,沿着泉水的流向而比其他健康的鸟儿们飞得更高更远更快。忙碌的鸟儿们,你们是否记住了那一股清泉的流向?要知道,只有当泉水流遍了你的心田时,你才能达到理想的彼岸。350字 高一 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