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至尊母爱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无价之宝。从我有生命开始,我的出生,我的成长……一切都是那么纯洁,富有灵气!而我的母亲是让我拥有这一切的人。我的母亲也赋予了我作为人的灵魂。
母亲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让我的心灵震颤的人。她,细心的照顾我,用心的呵护我,全心的爱我。让我在婴儿时期的心灵受到了第一次洗礼:母亲最爱我。让我学会发出这世间最贴切、温馨、感人的词——“妈妈”!我的第一声呼唤虽然含糊不清,可是却换来母亲那灿烂的笑容。每一次生病,母亲总是茶不思饭不想的守护在我身旁。让我感受到病痛正在被母爱驱逐着。幸福的气氛洋溢在整个屋中。总是能在母亲慈眼神的注视下渐渐入睡。母亲的爱全部倾注到我的身上,才是今天的我健康,快乐的成长。母爱是无私的,她无私的付出,却不求回报。
正是有母亲的庇护,我才能茁壮成长。渐渐懂得了爱恨情愁,有了成熟的思想。在母爱的包围下我懂得去爱自己的母亲。我发现母亲头上已有了缕缕银丝,在我心中,我明白母亲已经不再年轻。可是母亲却是最美的,因为她头上的每根白发,都可以看出她对这个家的付出,对我的爱,还有一直以来的劳累,我都看得一清二楚。母亲的那双手是最美的手,小时候记忆中,母亲的手总是那么嫩滑,可现在这双手记录了母亲的辛苦,长满了茧。虽然没有农民的手那么粗糙,那么黑,老茧也没有那么厚,可是这双美丽的手经过长时间的洗衣、做饭、打扫等的打磨,母亲的手刚开始时几个经常被磨得地方长了脓包,然后磨破;长脓包、磨破……直到成茧。就算痛也没见过母亲抱怨。我心痛了,我为母亲心痛,我不想再让母亲那么辛苦。母亲有一个心愿:她想独自一人游遍祖国山水,但却因为我和家放弃了。不想撇下家更不想撇下我。母爱是至高无上的,她为了给我爱,放弃了所有。
明白了这一切后,母亲是我的心脏,没有母亲就没有了生命;没有了呼吸;没有了思想;没有了做人的基础。而我自己也正是有了母亲后才成为一个无价的宝,所以母爱是无与伦比的,无私的,伟大的!母爱——爱之至尊!
所以请记住:每一位母亲都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我们应该爱自己的母亲,对母亲多一点关心。这不是对你的要求,而是你的责任和义务
命运为自己坚强
在我心中总亮着一盏明灯,却总觉得可望而不可即。我甘心平庸,却不想永扎于世俗之中,我在春天播下了种子,到了秋天却一无所获。我总想把我喜欢的事情做到最好。却往往事与愿违。生活的变化无常总会使我们无法预料。正如:‘江上两条红船,寒风斜雨中你摇摆。’的意外,正如:‘如今灯下闲读红袖添香,半生浮名只是虚妄。’的彷徨,然而天再负我也不足以使我颓废,因为即使到最后我失去了全部,但我仍会拥有精彩的过程。生活中,我拥有的虽然不比别人多,也不会比别人少。每当最难过的时候,我的心会告诉我‘别再去计较目前的处境!’我的人生路就像许嵩唱的那样‘当恩怨各一半,我怎么圈揽。’打开心窗,用心圈揽,用最好的办法处理最坏的事情,不会一味的怨天尤人,认真的走下去,还结局一个微笑,即使我贫穷了一生,唯剩一头白发,但我却不枉此生追求梦想的理由,因为我渴望‘月下门童喟叹,昨夜太平长安。’的平淡太平生活。虽然天空没有我的痕迹,可我已飞过。‘想象之中,付出会有结果。’我拼搏过,可每次的结局注定失败,我想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也许会英明远扬,也许会家财万贯,也许我碌碌无为。但我们最终都会归于九泉,都得离别人间,不管怎样,我除了妈妈送给我的身体外,什么也带不走。现在,我会好好珍惜爱我的她,亲我的姑姑,疼我的家人。我会把生命的旅途装点的更加绚烂,等到我家喻户晓的时候,我会对你们说:‘因为我输过,所以我的生命在失望的同时得到了满足。’等到我成为的行尸走肉的时候,我还会对你们说:‘人生不能停歇,用孤独成就辉煌,千古风流也。’归去,又是何等的从容淡薄……
河北石家庄栾城县栾城第六中学中学初三:郭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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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崇拜捧起那本《明朝那些事》,我就想起了里面我最崇拜的一个人,他就是于谦。于谦,字廷益,明代名臣,民族英雄。少年立志,十二岁的时候,有个和尚惊奇于他的相貌,说:“这是将来救世的宰相呀。”十二岁时于谦即写下明志诗《石灰吟》。永乐十九年(1421年)成为进士。宣德初年,于谦被任命为御史。奏对的时候,他声音洪亮,语言流畅,使皇帝很用心听。朱高煦谋反失败投降后,皇帝让于谦数说他的罪行。于谦正词崭崭,声色震厉,朱高煦在这位御史的凌厉攻势下,被骂得抬不起头,趴在地上不停地发抖。这一情景给皇帝朱瞻基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认定此人必是可造之才。最令我敬佩的是他的清正廉明。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每逢朝会期间,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说:“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土产去?”于谦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我敬佩他,不仅是因为他两袖清风,还有他的刚强。他遇到有不痛快的事,总是拍着胸脯感叹说:“这一腔热血,不知会洒在哪里!”在于谦冤死后,皇帝给予他嘉奖,其实于谦并不需要皇帝的所谓嘉奖,因为这些所谓的天子似乎并没有评价于谦的资格,明英宗之前有过无数的皇帝,在他之后还会有很多,而于谦是独一无二的。这就是于谦,他一生清正廉明,两袖清风,刚正不阿,他永远都值得我至尊崇拜!5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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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崇拜我终于来到了那里,阳光下的额仑草原,弥散着比深秋更沉重的凄凉,露出雪面的每一根飘摇的草尖上,都透出苍老衰败的气息,枪下残存的天鹅早已离去,曾经勇猛喧嚣,神出鬼没的狼群也一去不复返,只留下凄清、寂静、单调的草原在那里仰望天空,思索发呆。 去蒙古草原走一趟,是我读了《狼图腾》之后的憧憬,没有想到如今真得踏上这片向往已久的大地。长河落日,大漠孤烟,我背着背包,向远处眺望,书上说到草原上有一座雕像,是一只狼仰天长嗥的动作,叫作狼图腾。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自由刚毅之魂,蒙古草原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千百年来草原民族的至尊崇拜。 我继续走着,想像着、假设着曾经在我脚下的这片土地 ,人与狼怎样激烈地战斗过。想到这里,我异常激动,渴望能够寻找到它们残余下来的气息。 千百年来,游牧和游猎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魂归腾格里时,从不留坟墓碑石,更不留地宫陵寝。蒙古人实用“天葬”,就是将尸体抛在野外,喂狼。人和狼在草原生过、活过、战过、死过。来时草原怎样,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真让想在草原上考古挖掘的后来人伤透脑筋。而这种轻于鸿毛的草原生命,却是最尊重自然和上苍的生命,是比那些重于泰山的金字塔、秦皇陵、泰姬陵等巨大陵墓的主人,更能成为后人的楷模。草原人正是通过草原狼达到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 夜里,缩在被窝中,双眼却兴奋地无法合拢,耳朵张着,奢望能听到一声狼嗥,哪怕很轻、很轻,我也会激动地彻夜不眠。突然想到蒙古人与蒙古狼的睡觉方式,我不禁失声一笑。在草原上,狼很清楚,它们随时都有可能丧命在人的枪口下,除了一对能在黑暗中视物的狼眼,能在睡觉时为它们放哨的狼耳更是法宝之一。蒙古人更是如此,即使睡觉,耳朵也时时保持警惕,不让狼有乘虚而入的机会。草原狼懂得,时间是最宝贵的,它能助你逃命,也可使你致命。所以,狼食猎物是非常迅速的,也从不浪费,但有时会把猎物剩下许多,那是它们考虑到狼群中的老弱病残者,它们无法自己捕食。狼能够把吞下肚的羊肉鼠肉,羊皮鼠皮,羊骨鼠骨,羊筋鼠筋全部消化掉,只剩下不能消化的羊毛纤维和鼠齿。狼每次进食都会把肚子撑得快胀破了才肯罢休。因为只有吃饱了才会有足够的精力躲过人类的追杀,才会给自己上足了膘,才能够靠这一身膘度过漫长的冬季。狼的目光可长远的很,它们懂得凡事皆要为自己留下后路。狼总是会替自己储藏食物。如果狼群在冬季遇到一大批黄羊,它们会先咬死一半,再将另一半赶到大泡子,冬季的大泡子早已被大雪所覆盖,黄羊掉进去不淹死也会冻死。大泡子就成了狼群的大冰箱。狼群只会去吃刚刚咬死的黄羊,而掉进大泡子中的羊,就成了它们早春的救济食品了。 站在草原上,回忆《狼图腾》的点点滴滴,我深深感受到千百年来,蒙古民族从蒙古狼那里寻找到了生命的活力,所以这被两个大国紧紧封闭在北亚高寒贫瘠内陆,人口稀少的蒙古民族,依然没有被灭绝,显然要比历史上古埃及、古巴比伦和古印度的农耕民族,更具战斗力和生命力,这难道不是狼图腾对他们的影响吗? 所以,深深感谢《狼图腾》作者姜戎先生,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读者讲述了草原狼的故事,或许这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的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小说。他打破了我们从小被贯穿的理念,千百年来,我们汉人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与偏见了,狼总以贪婪、凶残的形象出现在教科书上,给我们做反面教材。终于,姜戎先生为被蒙冤了几千年的狼翻了案。 那些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许已经消失,随之消失的还有蒙古人的至尊崇拜。那些与狼有关的故事和传说正以光的速度在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远离我们的世界,漂浮在不可知的永远里,漠视着我们的无知和愚昧。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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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至尊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故事,因为有了母爱而格外撕扯心肺,感动至深;一首糟糕得不能再糟糕得小诗,因为有了母亲而娓娓动听,萦绕耳畔。通过一次帮老姨带孩子,使我真正领悟到母爱之伟大。暑假在老姨家玩。有一天她要去天山镇(旗政府所在地)办事,让我在家帮她看刚刚会走的弟弟。一开始我还感觉很新鲜,和小弟弟玩耍的可开心了,过了一段时间,弟弟困了,把弟弟哄睡了自己看电视。可弟弟睡醒了可就不得了了,他见妈妈不在身边,就嚎啕大哭起来,怎么哄也哄不好。没办法,我只好把他抱起来,还给他讲了很多好听的故事,这回弟弟可算是笑了,我却要哭了——他尿在了我的身上。我急忙到西屋换上干衣服。再回到屋里一看,顿时傻了眼——屋子里面一片狼藉,弟弟在翻找着什么东西。他一见到我就冲了过来,抱在我身上哭个不停,还可怜巴巴地拍着自己的肚子。我已看出来他是饿了,就去给他冲奶粉。因为怕他烫着,所以给他晾了一会,可是他非但不喝,还发脾气把东西乱扔一气,我一尝,原来是太凉了。于是又给他冲了一杯,这次我有了经验,先在手腕上试了试,温度刚刚好。可是,喂了一口他又呛着了,我急忙给他拍胸捶背,想着这是为什么呢?会不会是奶瓶放的太高了,回想一下老姨都是放在大约斜上方四十五度角的位置上,于是,我按老姨的做法,还真不错,小弟弟大口大口的吮吸起来。这时老姨回来了,看见弟弟在喝奶,还夸奖我能干呢。我不好意思的笑了。但照顾弟弟这一天我整个人已经虚脱了,心里不禁感慨起来:妈妈就是这么无微不至,不辞辛劳照顾我的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十几年从来没有放弃过我,母亲好伟大。沧海桑田,世事变幻,而生命长存不息,延续至今。那是因为有一种爱从未改变,那就是母爱。她存在于整个动物界。在这种爱面前,任何华丽词语的描述都是苍白无力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尘世间一切的一切都不能与母爱之伟大相媲美。母爱永远以孩子为中心;母亲的逻辑也只是:“孩子平安健康成长就好。”孩子不论长多大,走多远,也离不开母亲的视线……8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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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的红颜至尊的牡丹武则天,以寂寞宫花白嫩细腻的手,在自己额头上印下了王者的图腾,以自己不忘的追求,把自己的名字传唱!三千弱水,大唐的天子只饮武媚娘那一瓢。武则天的冰肌雪肤与回眸一笑倾城倾国,上比貂禅下羞西施,引无数英雄折腰。而青苍的黛眉终究随岁月的流逝而泛白,扰扰的锦云终会如流水落花。四大美人中终究没有武则天的影子,她的美最后被人们遗忘,可她究竟留下了什么?留下的是乾陵东头的无字碑,留下的是青史上女人谱写的一页华灿,留下的是旖旎千古的牡丹余香。北庭都护的遗迹有武则天的影子。雄才大略的君王毅然挥剑西去,一座大唐的象征矗立在丝绸之路的这头,敞开兼容并包的浩瀚胸襟,容纳东西之精华,天地之奇光。东西方频繁交往,而武则天充满霸气的名字,也深深的镌刻在商贾的心里,在大漠鸣沙声中,在驼铃叮当声中,回荡!长安皇城的金銮殿上有武则天的影子。独具慧眼的天子开科举、行殿试、创武举,千万狄仁杰在武则天麾下孕育,千万刘仁轨在武则天手下诞生。什么“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武皇宝剑一挥,踏破祁连山可指日而待。武则天的名字如列缺霹雳,惊西域各国,他们一次又一次在心中默念,武则天,武则天,武则天!这个名字不容忘却,这个名字不能忘却!不忘的追求铸就不容忘却的地位。武则天追求的不是宫廷锦衣玉食的生活,不是须眉拜倒的容颜,所以,那些上天赋予的枝节皮囊被屏弃了,被忘却了,而她真正追求的独创,追求的女人称王的理想却使她高于貂禅嫦娥而超凡的存在,青史永垂!多少年后,提起这个超凡的女人,人们还清楚的记得那是中国第一位女皇帝,还清醒地感受到盛唐时代的牡丹余香。武则天不能被忘却,正因为她的追求,正因为她的付出,正因为她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正因为她打破了那个时代的束缚。上苑的花儿冬日齐开,那是上天对她的肯定,而那独独不展的牡丹,也正是她自己不同于世俗的象征。牡丹不开,而被我们敬奉铭刻,武则天,也如同这牡丹,如同她自命的名字“?”,高悬在大唐的上空,高悬于中华的上空,高悬于人的心中,与日月争辉,与天地齐光!8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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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龙至尊浩天一个生活于西湘村的少年,从小没有父母不过他却跟随一个很爱他很疼他的一个卖垃圾的老头。对于自己的身世浩天充满好奇,自己的父母是谁?他们卫什么不要自己?他们现在还在吗?自打他懂事以来就问过老头无数次,可老头却只字不提,只跟他说什么时机未到。这一切使浩天对于自己的身世更加充满好奇了。这层迷沙何时能揭晓呢……。身世之谜“浩天,你过来”一衣衫褴褛的老头在门口笑嘻嘻地望着正在收垃圾的浩天说道。“吗的,老头我告诉你,我不是你的奴隶不是叫我收垃圾给你煮饭给你捶背捏脚就是叫我给你这个那个。”老头听了十分不好意思摸了下胡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揭我短嘛给点面子。一白净少年听了十分不爽地走来。“浩天,你今年也有16岁了吧?”“靠,行啊老头收养我几年了你可以不知道,但你连我给你做了多少年的苦工你也不知道?”老头听了大ldquo;我这部是也确认确认吗?小子别整天老头老头的叫我,好歹我也收养你16年了吧。”浩天听了撇撇嘴十分不屑地看向老头。其实他心里知道老头对自己很好。说完老头挺直了胸膛严肃地说:“浩天今天我就告诉一些关于你身世之谜的线索,至于能不能解开我就不知道了一切靠你自己。”老头这么多年了你终于肯告诉我了?我还以为你死也不告诉我类。“谔谔,我是那种人吗?不过是你以前年纪尚小不适合告诉你而已。”浩天听了心里鄙夷道我看你就是那种人。“现在你听着:你是一对夫妇带来的,他们被仇人追杀被我所救于是将你托付给我只告诉我叫你去龙宗寻父母。来你看看。”说着老头便将玉佩交予浩天。浩天接过玉佩久久祥瑞默默不语。十多年过去了爸妈你们还好吗?孩儿不久便来找你们。过了许久浩天才从悲喜中醒悟过来。“老头你知道龙宗吗?”“蒽…知道一点,龙宗是上古门派拥有无数高手可在16年前所有门派统统将自己的门派隐匿于世中多年过去了具体在那我不知道,不过小子我告诉你,就你这样的还敢上龙宗?我看还没找到龙宗便被你干掉了。”“我操老头你别吓我现在是法治社会他们又不是黑社会杀人犯法啊!”“呵呵,黑社会?他们不仅是黑社会还是弱者的主宰。”“弱者的主宰?”浩天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喃昵着。“我一定要做强者中的主宰,爸妈等我,我会来找你们的。”浩天在心中自信地说道。初二:柳平8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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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飞雪之至尊火弓真是两个败家子啊,好想上去抢劫啊,可惜抢不过,啧啧,只有观看的份了,唉,遗憾啊!~~真在某个无耻的人在感叹时,场中情形突然转变,只见那牧师正要再发个神疗术过去,却没料到卡住了一下,看来是临近死机的边缘了,那刺客见此情景,马上一个疾风咒加到自己身上,高速移动的冲到牧师面前,手中的暗黑诅咒就要叉下去了,牧师看样子死定了,可是,情况再次逆转,牧师突然再次醒来,恢复了,可眼看仍要丧命于刺客刀下,近了,近了!刀尖距离牧师心脏只差10多厘米了,牧师见躲不过了,边躲闪边给自己加上血海无量,原血量暴增5倍,可这个法术只能持续3秒钟,冷却时间20个小时,耗尽所有的蓝!不过也够扛上这一下了,可刺客也不苯,见此情景立刻收匕,瞬发一个隐身术消失了。观看者嘴角有了一丝笑容,自言自语道:“看样子他是准备3秒后突然袭击了,挺聪明的,不过恐怕牧师也不会笨到哪去吧?不要让我失望哦!`~”果然不出我所料,3秒刚到,牧师头顶就出现了一把诡异的匕首,咦,不对,这把匕首不是暗黑诅咒!哼哼,看样子是用这把匕首吸引牧师注意力了。牧师一见匕首出现,立刻一个空手接白刃把匕首接住,只耗费了23滴血,这对牧师来说不算什么。可是,牧师一个很自然的回头却看到了一件恐怖的事,刺客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自己的身后,那把暗黑诅咒架在他项上,他这一转头,顿时,洁白的皮肤上渗出了一丝鲜血。随着伤口,一些细小的黑色毒液钻了进去。只见牧师头上一串提示减血符号:你中尸毒了,-368你被玩家墨·阴人不眨眼攻击了,-1935你中蛇毒了,-215你中鹤顶红了,-921你被玩家墨·阴人不眨眼攻击了,-5642恩,是时候来个英雄救衰神了,我拿出平时舍不得用的火羽毛箭和其配套弓飞火流荧,对准刺客的眼睛就是个最高极限-----8连射,还全是落日箭法,射完这一连串箭后,我立刻换了个普通弓箭,发了个使刺客后退用的冰史狂涛。刺客一见,愣了,还有帮手?见箭已到眼前,甩手就是一个远遁术,886!~~废话,要是再来个一样的高手,你都大伤元气了,再打?不死算好的!等看清是不是高手时,早来不及逃跑了!我不禁汗颜,这都能吓跑他,本来抱着必死的决心以及信心滴,居然没事,等下得好好的勒索勒索那个富豪,恩,就这么做,好了,去看看吧!~~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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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至尊&王子_800字楔子黑夜中,三辆跑车奔弛在路上,转了好多个弯。到一条小街里 车门打开了,出来的是三个穿着黑色夜行紧身衣的女生走了下来,用轻功飞到对面那幢楼里,飞到12楼,爬进窗户,在里面找文件,2分钟过去了,没找到 保险箱里,安安静静地躺着的文件就是她们要找的 “哎哎,这里”一个粉丝长发的女孩说道 “月,去”冰蓝色长发的女孩对紫色长发的女孩说道 紫色长发的女孩走到保险箱前,10秒钟,‘吧嗒’保险箱开了,拿出文件,飞快的,三个女生消失在楼里,用轻功飞到车旁,以最快的速度上次,飙车回到他们的别墅中,一眨眼的功夫,三辆跑车(冰蓝色、紫色、粉色)消失在黑夜中。。。 --------------------------------------分割线--------------------------------------------- 另一边,三个帅哥在书房里。。。 “轩,我们什么时候回国”亚麻色短发帅哥问道 “后天”黑色短发叫轩的帅哥简短的说道 “哦,那马上就可以回国了,欧耶!”亚麻色短发帅哥高兴得跳起来(我说亚麻色短发的男子啊,要不要这么疯?) “翼,收敛点,要不要这么高兴啊”银色短发男孩说道 “当然喽!在这里这么多天,一点都不好玩,美女好少,就算有,也没空,还不如回去了呢!。。。”翼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好了,别吵”轩面无表情的脸有点不耐烦,仔细看才能看出来 “哦,好吧,我回房了”翼说 “恩”银色短发男子说道 然后,银发男子脸色严肃的对轩说“轩,我们白天在街上的时候,有股很重的杀气,你感觉到了没?” “恩,不是一般的杀手”轩说的时候,脸色凝重 “好像不止一人,而且,很神秘,若隐若现的,有时候根本感觉不到”银发男子又说道 “恩,是的,我们要小心”轩的脸色还是很凝重 “好,我会转告翼的”银发男说道 “恩,你先回房吧!”轩说六年级:何小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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