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
我站在被遗忘的通路中,夜是寂寞的,虽然黑暗中有单纯的光点,但远远不够盖过黑暗……不是吗?在一片一片的黑暗中,那些零零散散的光点被慢慢摧残,只有偶尔的蝙蝠人生。枫叶将我的故事染色,结局已被我看透。我依身在纸上,谱写被玩弄的命运,命运已在别人手上,利用。我被命运淘汰了,确切的说是背叛了,友谊,目标,志气,童年,报复……好,那就让我创造一个悲惨世界吧!
生活是残酷的,是一场场殊死搏斗,是一个个冷漠的旅程,是一次次优胜劣汰的选拔,是一片片凋残的落叶,是一次次孤单的过渡期,是……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我便赤裸裸的来到了这世界,开始了我的生活,走上了寂寞的旅程,制造可爱的故事,留住属于我人生的精彩……一切不是那么如愿的。寂寞时便会寻找温暖,当手中风筝的线断了,宛如一阵晓风吹过,留不住痕迹的思念,我开始寻找所谓的志同道合者。我得到的友谊是一双双难以识破的撒谎的眼睛,它以完美的化身出现在面前,跟真的一样的,既然没有缘分,又何须誓言。它给我一个很真很真的誓言,是一个美的梦境吧,竟信以为真了,但却事实一个很美很美的假希望,没结局,流泪离开。它是童话般的水晶球,你越想去触摸它就越来伤害你,破碎的,却给你一个很大的幻境空间,以无限的希望,没有距离的,可梦醒了给你的是一无所有。我是月亮,是靠反射的光度生存的,没有温度,对,就是假象。就连零碎的星星也是真实的躯体,真实的温度。冷冰冰的,当友谊这个伤人的情感来到时,我便把这份不属于我的热度传递给它,自己却没了曾有的那份激情,那份冲动。直至它背叛了我,夺走了我的勇气和取回了脸上的那份开心的挂彩……又是我一人的孤寂。
生活是一个大的概念,友谊只是其中的一个装饰品和棋盘上的一颗不起眼的小棋子。生活的基调是时而苦的,时而甜的,时而酸的,时而辣的。然而它的旋律是优美而又,快,慢;刺激的,火辣辣的,悲凉凄惨的。几米说过每天都过一样的生活好无趣,但每天都过不一样的生活好可怕。是的,我并不去追求生活的刺激,只想做一个普通的人,主宰自己的人生,但是现实的残酷却不允许这样普通,这样平淡,这样美好。生活太现实而又冷酷无情了。难以忍受的,人人都怀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态度来生活,因此在遗忘的通路里,便有人们所缺的和它一起遗忘的东西与某种情感。遗忘生活的我便已被生活淘汰了,更是背叛了。
是的,背叛是可怕的,但同时也是看清对方的一种方式,至少可以还没陷得无可救药的程度时走出来,离开痛苦。但坏的即使有好的一面,付出的代价是远远不及好的的,因此我们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留住一个美丽的世界吧!即使我有一个悲惨世界,我也会尽最大努力去完善它的。
青菜炒饭
“青菜炒饭”对我来说是一种极普通的饭菜,有时我还要求在菜饭里加点咸肉或火腿肠之类的东西,使菜饭味道好吃一点,多吃了几餐就要发牢骚了:“又吃菜饭啊!”可爷爷对“青菜炒饭”却情有独钟。一次我好奇地问爷爷:“你对吃菜饭怎么这样感兴趣呀?”爷爷沉思了一会终于道出了喜欢吃“菜饭”的原因:
原来爷爷在上世纪的60年代就去西北的兰州参加军工建设了,一去就是二十多年。那时的兰州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蔬菜品种非常少,尤其到了冬天,商店里只能买到萝卜、土豆、大白菜,统称为“老三样”,一吃就是四、五个月。为了改善职工的生活,工厂千方百计的组织人员到四川、广东等地方去采购新鲜的蔬菜,可是因为路途太远,等到蔬菜运到兰州已经烂掉很多了,再加上职工人数多,每人只能尝到一点点已经变黄的蔬菜。从此,爷爷对绿色蔬菜情有独钟,十分爱惜,对能吃到一顿青菜炒饭就感到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听到这里,我明白了:只有经过艰苦生活磨练的人,才会对现在的幸福生活十分珍惜。
相似题目
-
背叛冰心说过:父爱是深沉的,你要是感受到了父爱,那就不是父爱了!我的父亲就是这样的,从小到大都对我冷冷淡淡的,老是说我不够好。等我长大了,才感受到父亲的那如山如海的爱。 儿时的我,十分健忘,丢三落四。有一次,妈妈叫我看家,她去大抢购。妈妈走后,我悠闲地打开电视机,突然,烦人的电话铃声响了。我不耐烦地接起电话。原来是她忘带钱了,叫我送一百块钱。我穿上运动鞋飞快地跑着,跑到一半感觉口袋轻多了,一摸口袋,我愣住了:丢了三十块钱!我脑子一空,眼前一黑,呆在原地不动。一回过神来第一个产生的念头就是回去找。我立刻回到大街小巷寻找钱。找了一会,不得不屈服:这分明是大海捞针啊!不可能找到,几率是百分之一啊! 我双腿像注了铅似得,怎么也迈不开步伐。好不容易走到家,就扑到沙发上哭泣。那犹如猛虎之吼的电话铃声再次朝我咆哮,我都不敢正眼去看电话了。我在恐怖的的电话铃声中浸泡着迟迟不肯去接电话,生怕妈妈骂我。正巧父亲回来了,他看见我在哭,就过来关心我:“怎么了?”我没好气地说:“哼,丢了三十 块,不用你管,离我远点儿!”委屈瞬间升级,犹如百爪挠心:我才不要你管呢!猫哭耗子——假慈悲。上次我丢了钱,你和妈妈还……我回过头来,父亲不知何时已悄然无息地走了,我的身边摆着他呕心沥血赚来的钱。我的眼睛再次湿润了,內心深处不断呐喊:爸爸我对不起你。 我恨我背叛了父亲,父亲为了养家糊口越来越衰老,他的血液每分每秒都在走向衰老。无情的岁月夺走父亲的壮年,皱纹悄然无息地爬上他的额头。我真想对父亲说:“我——爱——你!”600字 六年级 叙事
-
背叛我决定背叛那个自称人的家伙——我的主人。当我看到那个家伙,毫不留情地击碎我们狗中的英雄——我的爷爷的头颅时,我就已经明白——我们狗类永远不会是那些人类的“朋友”,而是奴隶。且不说爷爷的丰功伟绩,单是那一次舍身攻击灰熊的壮举——使它的主人死里逃生,就足可以让它享几辈子的清福。然而,仅因为年老体衰,主人就轻易地结束了它的生命——我看到了人类的虚伪与薄情。记得爷爷生前给我讲过我的远房亲戚——狼的生活:它们生活在丛林和草原之中,有着灰色的皮毛和坚定而锐利的眼神,竖立着的长耳和尾巴衬托着他们那强悍的身躯。它们不随意向别人屈服,常站在高高的山崖边长吼,那时它们如神般的威风。仰望星空,我突然回忆起狼与狗的传说——传说狼与狗本是一家。一次,因人类的大围捕,狼与狗的祖先被逼至悬崖边,结果,在他们中间,一部分跳崖,一部分则屈服于人类。那部分屈服的,演变成狗。那些跳崖的,有一小部分顽强地活了下来,这一小部分,就是今天的狼。不管有多少狗曾为自己是狗而感到荣幸,现在,面对人类的虚伪,我,想变成狼,彻底背叛我的所谓的主人。可是那天,我将我背叛的想法告诉了我的伙伴时,然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它们大多数畏畏缩缩,犹犹豫豫。经过长时间的劝导,它们才勉强答应。但这不能动摇我的决心。现在,它们都战战兢兢地站在我的身后,害怕的要命。甚至有一个说:“算了吧,我觉得咱们不行,要不回去吧,我有些害怕。”我大声说:“不行,我意已决,绝不反悔,我要成为真正的狼,真正威风的狼!”它们听了,便不再说什么了。我不禁耻笑它们的胆小,同时也恨自己怎么和这些家伙为伍。但既然来了,我也不必说什么,只想带着它们等待机会冲杀。眼下,那个家伙正拖着那屠杀了无数生灵的枪,大摇大摆地在前面走着,对于我的想法,他竟没有丝毫的察觉……好机会,我用坚定的眼光扫了扫麻木的伙伴们,奋力一跃,冲了出去。它们也纷纷跟了上来。我的血在沸腾,怒火在我的眼里和心里燃烧,我要冲上去!可是,就在我准备一下子扑上去狠狠咬住他那肥胖的脖子时,就在我准备跨出成为狼的第一步时,我突然觉得我的脖子突然被紧紧地咬住了,疼痛万分,鲜血如泉水般涌了出来……我迅速地看清了凶手——刚劝我放弃的那个家伙!很快,我原本的所有的伙伴全都扑向了我,我很快被撕扯的伤痕累累。——我知道,它们都已经背叛了我。它们的主人终于露面了,它们立即抛下我,纷纷赶到主人那里邀功:他们有的兴奋地摇着尾巴,有的激动地左右乱蹦,有的用头在主人的腿上蹭来蹭去……“主人,是我扑倒了它!”“主人,我先咬了它一口!”“主人,是我给了它致命一击!”我看了看远处的森林和茫茫雪野,再看看身边又叫又嚷又顺从的家伙们,不由得长叹一声:狗,永远变不成狼!我感觉着,我的温热的血正在把雪夜慢慢染成鲜艳的红色……1200字 四年级
-
背叛今天,我发现友情不再美好,里面也有黑暗点,纵使是六年的小学同学,今天我难得上一次“查字典作文网“,却让我发现这个黑暗点。今天早上,我去看我的同学海棠清怡有没有发新的作文,哪知道几个月没上“查字典作文网“的我发现了,海棠清怡的作文本里居然有我几个月前,写的<魔力文具店一>,我先是愕然,接着是悲愤,因为那篇作文可是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写的,是我呕心沥血之作呀,白菜她凭什么就这样把人家的辛勤劳动抢走。而且她还骗我说上传不了。我发觉自己很傻,这么容易相信人,这么容易就把自己的劳动成果送给人家。下次我再也不相信海棠清怡,这个所谓的“好朋友“了。250字 六年级 叙事
-
背叛A与B从小就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他们都因为犯罪而被关进了同一所监狱的同一个牢房。唉!待在这监狱中真是煎熬。我什么时候才能出去啊!B仰天长叹。这时,A突然跑了进来,手里挥舞着两张单子,十分兴奋:B!B!典狱长今天找我,说我们这几年在狱中表现良好,特意破例让我们去牧场做帮工,只要半年内每天坚持完成清单上的所有任务,我们就能出狱了!B自然也很高兴,第二天两人便去了牧场。B本来以为任务少,简单轻松便能完成任务,可他刚做了几天帮工,就支撑不住了。每天不仅要喂动物吃食,清理住所,把它们带去草地场放养,还要拔除农田里的杂草、帮忙 浇水与修剪植物等等,以及更多。来到这里,比在监狱里呆着还要累得多。A每天都在默默契坚持,任务单上的二十多个任务每天都能得到牧场主的签字,上面满是完成。而B十分懒惰,每次都只完成一半任务,剩下的一半则求助A帮忙完成,但也有不少任务没有完成。半年的期限终于到了,在众多牧场帮工里,A是一部分坚持下来的人员之一。在还未经同意出狱的前一个晚上,天空之中阴云遍布,而A则趴在桌子上,欣喜地看着手中的任务清单,上面满是完成,却不知危险已悄然降临。B悄悄走进房间,手里握着一把匕首,一步步逼近A,终于一刀刺了下去。当A看清杀他的人的真容后,眼中满是不相信,几口血相继喷出。杀他的人竟是原来最好的朋友B!A,对不起,可我再也受不了再回到监狱度过余生了,所以,我只能杀了你。B说完,一把夺走在A手中的清单,把A尸体和沾满鲜血的匕首投入水流急速的河中。夜里,下起了飘泼大雨,闪电的强光把B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650字
-
背叛我是带着复杂的心情来写这个东西的,以前也写过一些,不过都是狗屁文章,甚至在考试的时候还拿不到40分我开始发现没有人懂我,连我自己也不懂我自己。我反复问自己: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不过上天还是仁慈的,到我高一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志同道合、臭味相投的人。于是我们很快成了最好的兄弟,一起吃饭、一起上学,甚至同穿一条裤子。不过朋友都是拿来背叛的,好象村上春曾经说过。不管谁说的,我现在体会到了,深切的体会到了。朋友,这个代名词听起来是那么亲切,可最后伤害你的却是你最好的朋友。他背叛了我。他曾经跟我是那么要好的兄弟,是什么令他背叛了我?真是往事不堪回首……一个月前,我发现他开始疏远我,而且每天中午不回来(我们在外面租的房子),他以前不是这样的。我每次问他,他都敷衍了事。直到有一天在学校看见他和安公子在一起,我才醒悟:原来他中午不回来都是跟他在一起啊!我想不通,我跟他三年的友情难道就不比安公子吗?难道他是为了钱吗?他没钱可以跟我说,我可以借他,可以不要他还。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承认他(安公子)是比我有钱,认识的“大人物“是比我多。我想这都是他需要的吧!他常常搞些什么文学创作,不过他的作品我看过,虽然我不会写,写的也不好,可我还是读了十几年书,的作品我实在不敢恭维。我估计他也知道自己的水品,但他却千方百计的想把稿子投出去,想出名。安公子写过不少文章,并且有的还发表了,因此他结识的名家不少。是这样他才巴结那位不可一世的安公子吧!他变了,他真的变了。不再是以前单纯的他了。现在他变的精打细算起来了,变的阴险起来了。什么事都不肯吃一点亏,常常算计别人。他以前不是这样,是什么让他变化如此之大?这也倒罢了,令我十分恼火的是,他居然抢我喜欢的人,而且背着我偷偷摸摸的……就象老狼的里唱的:“爱情你只字不提“。那个女孩是我先看上的,并且我指给他看。那个女孩不漂亮,她有一头短发,一头李宇春式的短发,不过看起来很朴素很有味道''我先前说过我跟他志同道合,所以他也看上了----他没有给我说,是我自己看出来的。他喜欢就喜欢吧,我可以让给他。谁叫我们是兄弟呢!但是他事先不告诉我,偷偷的跟那个女孩交往上了。不过我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人,这种事我已经察觉出来了。但是我还是让着他,我可以把爱情让给他。可他却在那女孩面前说尽了我的坏话,让我在那个女孩面前一文不值。那个女孩看见我一脸鄙视。我终于感觉到我不可以再让着他胡来了,因为他做的太过火了。我不得不再不动声色了,如果那样的话我被他卖了我还替他数钱呢。我决定跟他摊牌,问他是选择从前的快乐,还是选择一天不归路。我决定把投出去以后就跟他彻底摊牌,如果他执意不肯回头的话那我们就一拍两散。哎 因为有了朋友,才有了背叛!1200字 高二
相关推荐
-
背叛曾经我相信,世界上是存在于真正的友情,没有任何事情会使这份情感支离破碎,最终的我才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好离谱。我的一个朋友,最信任的一个朋友,仿佛就像一颗有毒的罂粟花,竟然令我不敢靠近。曾经彼此之间的点点滴滴、此时想起只有讽刺与可笑。运动会那天、在我的记忆中永远不可磨灭,像烙印般活在我的脑海中。那天我的手机被朋友借走,无意之中他们翻到几张同班女生的照片,毕竟是青春期,一些无知的想法竟然出现于他们口中,我也只是淡淡一笑否定。而他、却把这件事告知老师,当时的我仿佛感觉到血液的停止流动,这是一件多么微不足道的事情,可它又是多么的可怕,我们之间的友谊,就是在这件小事上输得一败糊涂。他们说:我们的内心仿佛是一只因常常积满忧虑和无奈而倍感沉重的杯子,只有那些为了友情而伸给我们的双手,才愿意真诚的为我们倒空这只杯子,还它快慰和轻松。可我为什么感觉不到,反而感觉自己的内心愈加沉重,甚至到了窒息的地步。或许我们只是两个陌生的过客,终究是结不出世上那份最珍贵的友谊吧!400字 初二 写人
-
背叛?缘尽、缘散、缘无期;伤心、痛心、永无息;思念、成疾、永分离;睁眼、闭眼、泪已稀。——题记“寒蝉凄切,对亭长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自古以来,眼泪寒了多少人的心。仰望着天上的明月,睁大了双眸,泪花像水晶般凝结着。曾经走过的陌路风景,旭日阳光照耀身上,却触及尽是冰凉,脸上划过冰冷的痕迹。相顾无言,唯独泪千行。昨日好友,今夕路人?蜷缩自己,使受冷面积减少,却依然冰冷。我们的情义就这么不堪吗?不会的,希望这一切是个误会。抬头,对上你冷漠的双瞳,这一切,并非误会。小学已相识,友谊续初中。踏入书香校园的第一步,我只认识你。你和煦的笑容仿佛沁人心脾,殊不知,这只是你伪装的面具。平日里你援手的温暖,举止的优雅,一切的一切,尽是伪装?忆起过去千种,凝噎。眼前一片水纹,朦胧。星空万里,不及一点真情。月亮的圆,是在嘲笑我的无知,还是信任?眸色黯淡,友谊,就如此不堪?不信,我真的不信,往时的嘻声笑语,往日的云淡风轻,就都在此刻,烟消云散?过往,就算你心情如此低落,亦没有试过像如今这样的竭斯底里。我曾说过,就算你拿枪口对着我,枪响了,我也相信那是走火。这,是我对你的信任。而,你对我的回复,是背叛?还是另有隐情?再次撞上你闪烁着冷淡色彩的双眸,再次推翻了我的猜测,我唯一的希望。绝望,从未体验过的情感。我想,我已在绝望的边缘,只是尚未触及底线罢了。朝夕的相处不过换来冷漠的一瞥?粲然的笑容不过是你冷漠的掩饰?与你面对,相顾无言,无语凝噎,唯独泪千行。眼泪的味道,不过如此。苦涩?比得上心灵的创伤?感觉,不会在把自己的信任交予他人,这一切,只因你的冷漠、无情。独自走在幽径处,却话心里伤几何?泪,无痕。心,已伤。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只想忍住眼眶里的泪水,强忍不让其流出……初二:潘嘉禧750字 初二 散文
-
背叛若,望天空垂泪,滴落的泪珠藏的不是悲伤,亦不是忧郁,是被你背叛的心殇。还依稀记得,我们在爱琴海岸的幸福,但这一切,都随着时间与心中的积怨,随波逐流到了忘川,灵魂轮回的地方。背叛,失去幸福的原因,谁又愿意?可你,既伤了我,也伤了自己。罪,无法量及,似彼岸花妖冶无极,已逍遥至,下一个轮回之地。100字 初二 散文
-
背叛什么背叛了我们?火星文?那不是,或许是可能存在,可能不存在只是有些虚实……什么背叛了我们?民众选秀?那是,一定是背后金钱,竞争No.1只是太过可恶……背叛,背叛究竟有没有背叛是不是背叛金钱人生,没有幻离,那么你们背叛了宇宙的幻想,还是它背叛了你?100字 初二 散文
-
背叛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孩一个爱玩爱做梦的女孩我是一个梦女孩因为 梦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因为 梦里我可以忘记一切忘记 人的烦恼我是一个梦女孩梦里我是个公主一个幸福的公主一个等待着王子的 公主梦里我住在古老的城堡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梦里有我在现实中不能完成的愿望梦里我把一切不可能变成可能把一切邪恶变成美好我爱做梦150字 初二 议论文
-
背叛汪兆铭在逃离南京后,辗转日本、香港,终于在上海当上了汉奸。从此遗臭万年。这些年来,一些挺迂的人一直认为汪精卫是认识错误,即“曲线救国”,待他看来,中国打不赢日本,抵抗必然亡国,与其垂死挣扎,不如直接投降了好,减少中国的损失。于是他放弃了抵抗,投向了日寇。坦然之,我不否认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汉奸,是与他认识有关的。没有人愿意当汉奸,他想成为一个济世的英雄,未料,却成了英雄的反面,人类的败类。然而,我认为汪误入歧途源于贪梦。汪的早年,英俊多才,素有“民国美男子”之称,于南洋宣传革命,与华侨之女沈璧君相遇。此时的汪未有多念,恪守着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迂腐和节操。沈对汪一见钟情,资助汪革命经费,体贴而疯狂的追求汪,于是两人共结连理。从此汪无论选择那一条路,沈绝对站在他的身边。有妻如此,夫复何求?然而,假如沈对汪在他将走向歧途时,多进忠爱正确之言,汪也许名垂青史。汪暗杀载沣,为中国革命开路。被捕,已有慷慨就义之心。“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块,不负少年头。”这首汪的诗传诵当时,现实其无比壮志。遗憾,清廷对革命党宽大处理,致使汪未成烈士,无罪释放。出狱后,汪名声如日中天,直逼孙中山,黄兴,进了权力中心。孙中山逝世后,按理汪接任,不料蒋通过一系列手段上台,待汪从苏联回至南京,国民党内已无他一席之地。于是汪在南示之上的武汉再立一政权,自立主席,成为自造领袖。他有一个成为政治一把手的渴望。七七事变,蒋以大局为重,任汪为行政院院长,汪成为党内二号人物,似乎成全了他的领袖梦,从此宁汉合流,天下乐幸。可怕的是,汪不甘寂寞,他要不断折腾自己以显其重要。我想那一天,汪是这么想的:中国打不过日本,我投降未必是坏事,可能会救中国,我也会成为英雄;我投降真的成了坏事,伤天害理,伤残中国人民,可中间必打不败日本,等中国全部被日本征服,一改史书,我则是一个英雄。我成了一把手,我永远不会输。其实,汪判断无误,只是造化弄人,美国人、苏联人也卷入了这场战争,使得汪计划破产。可能他考虑到了所有,只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不是你的,你终得不到。800字 高一 议论文
-
背叛任何物事都是在不断的运动和发展的,如果把现在和未来视为对过去的背叛的话,那么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制造着背叛。然而,有一种东西是贯于一生、不容遗弃的,那就是青春和梦想。曾几何时,央视5套是那么的意气风发,青春激扬,伴随着《足球之夜》的推出和崛起,张斌、刘建宏、黄健翔等一代优秀主持人涌现了出来,他们充满激情又不失理性,他们谈吐优雅却毫不迂腐,他们在敢于发出自己内心声音的同时也清楚球迷们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他们总能触摸到球迷的心尖。单看每期《足球之夜》为不同专题选择的不同背景歌曲,就可以发现他们情感抒发的别样品格。阿龙森说:“无论你对社会是否忠诚,甚至你对自己是否忠诚,音乐和足球永远都是生存与否的测量方式”。他们对音乐和足球特别的敏感,仿佛那就是维系他们全部人生的生命之弦,他们把自己毫无保留的交了出来,交给了青春和梦想。不管宋世雄的声音多么完美,不管孙正平的播报技能多么扎实,他们都不属于足球,因为足球只钟情于爱它的人。足球之夜,球迷每周的节日。我们惊喜的发现电视屏幕里和我们面对的,是真正懂球,真正爱球的人。时间是把锋利的剪刀,光阴荏苒岁月变换,青春化作了碎片,拒绝长大的青年还是不可避免的长大了,他们发现成长的代价就是丢失了自我,他们失去了方向,失去了棱角,所以只能选择妥协和背叛。张斌、刘建宏勇敢的揭批国内足坛的黑幕,黄健翔在国足对卡塔尔一役指责米卢的战术,到头来或退居幕后,或内部批评,总之,他们必须长大,必须懂得成人的游戏规则。继续作高呼“皇帝并没穿衣服”的孩子是不可能了。国足对卡塔尔的那场比赛最终平了,《体坛周报》记者马德兴不失时机的讨好米卢,说米卢是故意平的,是在给阿联酋放烟雾弹,是在叫对手放松警惕。联系到《体坛周报》重金招募跟米卢关系最暧昧却对足球一知半解的女人李响作特邀记者,我觉得《体坛》比苍蝇还恶心,从此再不买《体坛》,但回过头来《足球之夜》也磨尽了昔日的锋芒。世界最高水平的俱乐部赛事欧洲冠军联赛cctv5是不转播的,你可以说espn从中作梗;中国自己的中超联赛cctv5也是不关注的,你可以说转播费没谈妥。可是你们不该在中国足球最低潮的时候,把国足无情的遗忘。看着国足小伙子奔赴东亚四强赛的背影,有说不尽的萧索凄凉,我们连围着电视机为祖国球队加油呐喊的机会都没有!天涯社区一位网友说得好:“我原来一直坚信,如果说中国足球的球迷还剩下最后一个观众的话,那无疑就是CCTV-5。现在看来不是,他们只是花马掉嘴的主儿而已。”作为付费频道,作为中国的国家体育台,你们却寒酸的连欧冠的转播权都搞不到手,纳税人的钱你们都用来干什么了呢?听说央视要大兴木土,耗资100多亿修建新楼,以便更好的转播2008北京奥运会。好大喜功的中国人为什么老叫我想起那个笑话:吃不起肉的穷人,每次出门却硬往嘴上抹油。试问,北京奥运会的面子工程就真的比12亿国民对体育节目转播的迫切需求更重要么?与对足球的背叛不同,央视5套似乎把更多的热情投入到F1、网球、高尔夫、保龄球等贵族运动上。这大概是受了那份小资色彩极浓的报纸《南方体育》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南方体育》只不过是一本时尚、感性的娱乐报刊而已,新闻和比赛本身并不是最重要的,难道央视也要办成“花花体育”台么?况且《南体》是主要面向白领阶层读者群的,这根要兼顾各界观众利益的央视截然不同,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说,F1、高尔夫还是遥远的奢侈品。奉劝央视老老实实的为老百姓制作喜闻乐见的节目,引领时尚潮流的事情还是叫别人去作吧。cctv5不但媚雅,而且媚俗。除去对网球、高尔夫这些“高雅”运动莫名其妙的热情,他们又不断的跟超级女声吸取“营养”。《天下足球》豪门周做了几期,看着那些伪球迷角逐着足球版的“幸运52”,叫人苦笑不得。各大豪门球队的足球文化在这里根本得不到体现,很难相信连最基本的足球知识都不知道的参赛选手,是通过一层层的选拔脱颖而出的。看来天下足球连超级女声都不如,人家毕竟推出了好几位颇具实力的歌手,比如李宇春、比如张靓颖、比如周笔畅。而央视的“超级球迷”的桂冠,很难换来人们发自内心的尊重,充其量叫人联想起李毅大帝和芙蓉姐姐而已。皇马把《天下足球》耍了,并没有应约参加豪门周的录制,有人说皇马不讲信用,可我说耍的好,跟亵渎足球的人有什么信用好讲的。张斌、黄健翔、刘建宏等人组成的“白衣飘飘的年代出没于央视,然而,就如同叶蓓的同名歌曲唱的:“冬等不到春春等不到秋/等不到白首/还是走吧甩一甩头/在这夜凉如水的路口/那唱歌的少年/已不在风里面”。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自己的背叛,可怕的是我们自己已经不再坚持。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
背叛诚信“有所期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早晨,他走出家门,背着书包“蹦蹦跳跳上学去了”,家中,母亲正站在窗前,目送宝贝儿子的身影消失在巷子尽头的拐弯处……母亲对他的期望有多高啊!可是他,却……他并没有去学校上课,他的成绩由原先的优+变成了现在的不及格。学校里,老师的批评;下课时,同学们的轻蔑;回到家,又面对着母亲那期待的眼睛……啊!他似乎已经触摸到了“崩溃”的边缘线,他害怕上课、他恐惧上学,他不敢去面对老师!不敢去面对同学!他甚至不敢面对他那和蔼可亲的母亲!他似乎要疯了,压力像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不敢抬头去正视过去,不敢再回到那个曾经经常活跃着他的身影的课堂,他不敢……他最终选择了逃学……他走出母亲的视线范围之后,他独自一人背着书包飞奔进了小树林里——他家里很穷,只能勉强供他一人读镇里唯一的小学,而他的妹妹却只能在家里陪着母亲耕地卖菜来换得他读书的钱!他跑到一棵“弯着腰”的小树旁,放下书包,静静地、呆呆地站在那儿,两行热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开始顺着脸颊往下流,“吧嗒、吧嗒”一滴又一滴地“坠”入土块当中。他后悔了,他感到羞愧,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逃学?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辜负母亲对他的深切希望?他不明白!他什么都不明白!他的脑中这时是一片空白……他想回家,想学校,但是他没有这么做,他哪有脸回到那个曾经属于他的地方呢?一而再,再而三的逃学,使他习以为常,渐渐地,他便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感到惭愧不已了。到最后,他已经彻彻底底地“废”了!他甚至染上了毒瘾,学会了抽烟、喝酒,而且一发而不可收拾…………他忘了诚信,从他上学的那一刻起,他和老师、同学、母亲之间就立下了约定,不管怎样,他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可是——他没做到!他已经彻彻底底地伤透了老师、同学还有母亲的心了!他选择了逃,他选择了背叛诚信!他的下一个选择又会是怎样的呢?6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
友谊的背叛在她的面前,我就像个跳梁小丑,悲哀的演绎着让她捧腹大笑的丑技。当她“欣赏”完这段可笑的丑技后,就像一个杂技看客,笑过之后,扔给你一点“钱”就走了。临走时,用她那鄙夷的眼光像你白了一眼就飘然而去。是的,她鄙视我,看不起我,就像一位高贵的贵族女人,用她那火灼的眼神瞪着屈服在她脚下的奴隶。我是她的奴隶?不,我不是!我把她当成我的好朋友,不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不让她伤心难过,甚至不知不觉地出卖了我的灵魂。可我得到了些什么?那冷面无情的表情?那鄙夷的目光?那美丽的小嘴满是诅咒?那……够了,一切的一切都够了。捂着脸抱头痛哭。凄凉的秋风,风儿撩起那几片落叶,摇摇摆摆。也许,人生真的只是一盒录象带,放完了倒过来再放,如此循环。我反复演绎着昨天和今天的事。友谊那虚伪的坚强外壳下,藏着一颗脆弱的核心。直到眼睛进了沙子,才会怨恨地在没有树的林子里游荡,天黑得让我只能碰到石子。算了吧,摇头忘记过去,收起那四分五裂的心,擦干湿漉漉的脸,扬起那封锁已久的笑容,不再为那美丽得摸不着的友谊而伤害自己。400字 初三 议论文
-
高中议论文范文《背叛》汪兆铭在逃离南京后,辗转日本、香港,终于在上海当上了汉奸。从此遗臭万年。这些年来,一些挺迂的人一直认为汪精卫是认识错误,即“曲线救国”,待他看来,中国打不赢日本,抵抗必然亡国,与其垂死挣扎,不如直接投降了好,减少中国的损失。于是他放弃了抵抗,投向了日寇。坦然之,我不否认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汉奸,是与他认识有关的。没有人愿意当汉奸,他想成为一个济世的`英雄,未料,却成了英雄的反面,人类的败类。然而,我认为汪误入歧途源于贪梦。汪的早年,英俊多才,素有“民国美男子”之称,于南洋宣传革命,与华侨之女沈璧君相遇。此时的汪未有多念,恪守着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迂腐和节操。沈对汪一见钟情,资助汪革命经费,体贴而疯狂的追求汪,于是两人共结连理。从此汪无论选择那一条路,沈绝对站在他的身边。有妻如此,夫复何求?然而,假如沈对汪在他将走向歧途时,多进忠爱正确之言,汪也许名垂青史。汪暗杀载沣,为中国革命开路。被捕,已有慷慨就义之心。“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块,不负少年头。”这首汪的诗传诵当时,现实其无比壮志。遗憾,清廷对革命党宽大处理,致使汪未成烈士,无罪释放。出狱后,汪名声如日中天,直逼孙中山,黄兴,进了权力中心。孙中山逝世后,按理汪接任,不料蒋通过一系列手段上台,待汪从苏联回至南京,******内已无他一席之地。于是汪在南示之上的武汉再立一政权,自立主席,成为自造领袖。他有一个成为政治一把手的渴望。七七事变,蒋以大局为重,任汪为行政院院长,汪成为党内二号人物,似乎成全了他的领袖梦,从此宁汉合流,天下乐幸。可怕的是,汪不甘寂寞,他要不断折腾自己以显其重要。我想那一天,汪是这么想的:中国打不过日本,我投降未必是坏事,可能会救中国,我也会成为英雄;我投降真的成了坏事,伤天害理,伤残中国人民,可中间必打不败日本,等中国全部被日本征服,一改史书,我则是一个英雄。我成了一把手,我永远不会输。其实,汪判断无误,只是造化弄人,美国人、苏联人也卷入了这场战争,使得汪计划破产。可能他考虑到了所有,只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不是你的,你终得不到。点评:说理充分透彻,立意鲜明。适当地运用对比、比较等手法,通过事物相互间的悬殊与差异,有力地佐证文章的中心。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900字 初一 议论文
-
背叛“月儿!”“墨!””七月!“墨七月缓缓的睁开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最近总是做着同样的梦。突然,他觉得不对劲,这不是自己的房间,手脚也被绑住了。尝试发动体内的灵力,却发现身上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墨七月,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啊!“熟悉的声音传来。墨七月抬头一看,没想到居然是自己唯一的朋友莫静娴,她身后还有一个更让墨七月想不到的人,居然是她的未婚夫柳源。”源——“莫静娴伸手挽住柳源的胳臂,妩媚的喊道,这是为了刺激墨七月。墨七月却一脸的风轻云淡,身为墨家家主,这桩婚事是在长老们的逼迫下同意的,她对柳源只是不反感,却没有好感,而莫静娴的背叛却是她没想到的。看他们的样子,勾搭在一起,不是一天两天了,自己居然没有发现,真是失算了。”莫静娴,我带你不薄吧。“墨七月淡淡的开口道。”墨七月,这时候就别装清高了,从小到大,我哪一点比不上你?凭什么你就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让所有人都围着你转。我要姿态有姿态,要容貌有容貌,哪一点比你差?你当上墨家家主又怎么样?你的未婚夫还不是被我抢走了?很心痛吧!“”不!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抢走了也不可惜,我还要谢谢你让我认清他的本质。“这真的是墨七月的真心话。”你......“柳源听了这话,温文尔雅的气质也装不下去了,脸变得狰狞起来。”源哥哥,别生气!“莫静娴用手在柳源的胸口顺着气,然后转身对墨七月说:”墨七月,都这时候了,还嘴硬。“莫静娴对一旁的家丁使了个眼色,那家丁拉着鞭子冷笑着走来,”啪“,鞭子毫不留情的抽在墨七月的身上,鲜血溢出,染红了白色的纱衣,墨七月愣是一声不响,只是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这对奸夫淫妇看。莫静娴两人被这眼神看得心里发毛,但还是迈着妖娆的步子走到墨七月面前,挑起她的下巴,说道:”骨头硬!我今天倒要看看是你的骨头硬,还是我的鞭子硬。继续抽。“”啪啪啪“墨七月的嘴角溢出一丝鲜血。看来自己今天是要死在这里了,但哪怕是死,也要拉着这对奸夫淫妇陪葬。无法发动攻击,只有自爆了,那就同归于尽吧!催动自己身上所有的力量。柳源意识到墨七月要自爆,脸色一变,丢下莫静娴,扭头狂奔逃离。但是他忘记了,地球的灵气几乎没有,一个女子能当上墨家这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家族的家主,其天赋与修为必然是逆天的。十三级修士自爆,方圆百里皆无活口。墨七月没有亲人,只有一个墨家,守护墨家是家主的责任,她一出生就要肩负起的责任。承担了十八年,他太累了,是时候放下了。在这个世界上,她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自爆什么的也无所谓。于是,随着一声巨响,地球上,再也不存在墨七月这个人了,而莫静娴,柳源这对狗男女也一并消失了......六年级:陆宇丹1000字 六年级
-
背叛准备好了嫁妆,往镜上一照,竟认不出我自己来——如钻石般耀眼的大眼,翘翘地柳燕眉,那小如樱桃美图樱花似的嘴巴。头上粉红花冠,金光闪闪。我的衣服看上去就上仙女的玉袍,红中带艳,粉中带炫,我的头发乌黑的发亮,很长很长,还有几条细细的小辫,我这才知道,原来我是这样的美……曾经有多少人爱过我,有多少男子向我求婚,他们的聘礼都是稀世珍奇,他们能为了我上天摘下星星……可是,我偏偏只选中了他,我深爱的他,他不像别的男子一般富贵,却也是一个有钱人,而且,他很俊,看着他我就心动,我们又是那么相爱……今天,我终于属于他了,我又怕又喜。洞房里,我静静的坐着,等着他。门好像开了,温柔的脚步来到我身旁,是他!他轻轻揭开我的喜帕,微笑着,美得惊人。他看着我,眼里流露出陌生、无谓,这是怎么了?他吻了吻我的额头,轻轻的说着:“我走了,你想我吗?”“你去哪?”“远方。”“为什么?就走了?”“是为国家作斗争。等我。”说完,他走了,走了……等我,这一句话牵绊着我,我等着我心爱的人,多少年了,他仍然没有回来,也毫无音讯……他去哪了?出了什么事?我急了!走在路上,偶然遇见了他的挚友,为什么朋友回来了?他没有回?我问了朋友。“哎……他不会回来了……”“不,他会回来的,他说了,要我等他。”“他早和那个人走了,无影无踪。”“不,我要见他,他说过要我等他的。”“哎……竟然你这么痴情,那就带你去吧……”朋友叹了一口气。足足走了2天,食物也不够了,我足足饿了两天,嘴巴也干了,好不容易到了那儿。心中一喜,终于能见到他了。他和另一个女人躺在床上深情的吻着,嘴唇与嘴唇之间的碰撞让我想吐,他走的时候,都只是吻了我的额头,他曾说要我等他,我等了这么多年,吃了这么多苦头却只换来背叛……我默默的流泪了。我想死,死得无影无踪,却因恨而活了下来;我想杀了他,了我心头之恨,却怎么也下不了手……这个该死的男人,我不值得爱!我最终还是决定消失,再也不要想起这个人,我站在海边,望着对岸,那里曾是我的家乡,而我却为了他来到这里,死在这里,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默念:我不会放过他的,就算死了,下辈子也要他的命!我流着泪,手中抱起那套嫁妆,跳了下去。……有一天我又遇见了他,那么眼熟,可是却想不起来,看着他瘦瘦的身体,满脸的皱纹,我却没有同情,却充满了厌恶,这时,我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大小姐,身上携带了匕首。不知怎么了,越看他越觉得恶心厌恶,我不顾一切的冲上去,将匕首刺进了他的心脏,他倒下……那个让我无缘无故憎恨的老人死了,心里有点痛,却觉得心旷神怡,好像少了一份累赘……也许,上辈子我与他有仇。1000字 初一 散文
-
背叛他那红得如玫瑰一样的血,正一滴一滴的往下滴。血象刀子一样,刺在了昼的心里。这时,风“沙沙”的吹起。。。。。**************二***************昼是神的儿子。20年前,大家都会亲切的叫他为昼王子。昼的父王对昼很严厉。昼从小就接受残酷的训练,那是谁都承受不了的训练。每次训练后,只有昼的妈妈来关心昼。但在昼10岁那年,他的妈妈不幸去世。昼因此在他妈妈的身边哭了许久。可在那以后,昼就再也没感受过家的温暖。因为在他妈妈死后,昼的父王对他的训练更加严厉了。从那时起,昼的心中就再也没有了亲情,只有冷漠的存在。。。。。。可在昼18岁那年,他的爸爸也因身体疲劳过度而死去。从此,昼变得更加冷酷。。。。。。**************三***************转眼又是2年过去了。昼刚满20岁,就接替了他父王的职位——神。那年的3月20日,昼率领他的军队将魔王打败,结束了神与魔两个家族550年那漫长而又血腥的战争。就在胜利的第二天,昼在魔王的宫殿前发现了魔王的儿子。他叫魅。魅被发现时的样子非常的狼狈。凌乱的头发,背上的魔王披甲已被刺破,身上有着一条条的伤痕。显然,魅在这场战争中受到了重创。昼心想,如果现在是我输了,也许我现在也是这个样子吧。昼冷酷的心里突然泛起一股怜悯之意。昼没杀魅,尽管所有的大臣都持反对意见。***************四**************之后,昼一反常态,象对待亲弟弟一样对待魅,关心魅。每年魅的生日,昼都会为他祝贺,不管那天有多忙,多累。昼教魅骑马、射箭,教他神的剑法,还传授魅只有自己家族成员才可以阅读的兵法。魅也异常臣服,在昼的呵护下长大,渐渐成长为一名骁勇战将。一转眼,20年过去了。****************五***************这天,昼正端坐在书房看书。“报!”一天兵慌忙进殿,手指着殿外道:“魅带着魔精兵朝这边杀过来了。”听后,昼以为是他的手下报错了,于是不慌不忙的走上了了望台。看到的场面使他大吃一惊。只见魅穿着老魔王生前的魔衣,骑着一匹六腿双头马,背上背着魔箭,手提血淋淋的魔刀,一脸杀气。魅的身后,是黑压压的一片魔兵。昼怒火中烧,立即召集天兵天将迎战。***************终结**************两军对阵,昼和魅对视着。昼发现,他现在已经不再认识魅了,仿佛那十几年一起的生活从来没有发生过。魅的眼神是冷冷的,“我今天是来报仇的。20年前的今天,你杀死了我父亲,并且将我们魔王家族毁灭。可惜,你心太软,发现了我竟然没杀我,还教了我许多的本事。每当想起我的父亲的死,还有我魔王家族的毁灭,我就按奈不住心中的仇恨。每当那时我就对自己说,我要报仇。于是,我开始偷偷的训练我的魔兵。还在你的军队里策反了一些天兵,今天是时候了,昼,我要杀死你!”昼缓缓地说:“你以为你和你身后这些人可以打败我和毁灭我神的家族吗?”“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打败你,我也许会死,但我不怕!我要为我的父亲还有魔王家族报仇。”说完,魅纵马向昼杀去。昼本来还想再劝劝魅,以示神的宽宏和大度,但神与魔的战争是势不两立的战争,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昼毫不忧郁的举起了剑,向魅的心刺去。魅倒在了血泊中,他那红得如玫瑰一样的血,正一滴一滴的往下滴。血象刀子一样,刺在了昼的心里。这时,风“沙沙”的吹起。。。。。。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
背叛_1200字“月儿!”“墨!””七月!“墨七月缓缓的睁开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最近总是做着同样的梦。突然,他觉得不对劲,这不是自己的房间,手脚也被绑住了。尝试发动体内的灵力,却发现身上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墨七月,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啊!“熟悉的声音传来。墨七月抬头一看,没想到居然是自己唯一的朋友莫静娴,她身后还有一个更让墨七月想不到的人,居然是她的未婚夫柳源。”源——“莫静娴伸手挽住柳源的胳臂,妩媚的喊道,这是为了刺激墨七月。墨七月却一脸的风轻云淡,身为墨家家主,这桩婚事是在长老们的逼迫下同意的,她对柳源只是不反感,却没有好感,而莫静娴的背叛却是她没想到的。看他们的样子,勾搭在一起,不是一天两天了,自己居然没有发现,真是失算了。”莫静娴,我带你不薄吧。“墨七月淡淡的开口道。”墨七月,这时候就别装清高了,从小到大,我哪一点比不上你?凭什么你就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让所有人都围着你转。我要姿态有姿态,要容貌有容貌,哪一点比你差?你当上墨家家主又怎么样?你的未婚夫还不是被我抢走了?很心痛吧!“”不!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抢走了也不可惜,我还要谢谢你让我认清他的本质。“这真的是墨七月的真心话。”你......“柳源听了这话,温文尔雅的气质也装不下去了,脸变得狰狞起来。”源哥哥,别生气!“莫静娴用手在柳源的胸口顺着气,然后转身对墨七月说:”墨七月,都这时候了,还嘴硬。“莫静娴对一旁的家丁使了个眼色,那家丁拉着鞭子冷笑着走来,”啪“,鞭子毫不留情的抽在墨七月的身上,鲜血溢出,染红了白色的纱衣,墨七月愣是一声不响,只是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这对奸夫淫妇看。莫静娴两人被这眼神看得心里发毛,但还是迈着妖娆的步子走到墨七月面前,挑起她的下巴,说道:”骨头硬!我今天倒要看看是你的骨头硬,还是我的鞭子硬。继续抽。“”啪啪啪“墨七月的嘴角溢出一丝鲜血。看来自己今天是要死在这里了,但哪怕是死,也要拉着这对奸夫淫妇陪葬。无法发动攻击,只有自爆了,那就同归于尽吧!催动自己身上所有的力量。柳源意识到墨七月要自爆,脸色一变,丢下莫静娴,扭头狂奔逃离。但是他忘记了,地球的灵气几乎没有,一个女子能当上墨家这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家族的家主,其天赋与修为必然是逆天的。十三级修士自爆,方圆百里皆无活口。墨七月没有亲人,只有一个墨家,守护墨家是家主的责任,她一出生就要肩负起的责任。承担了十八年,他太累了,是时候放下了。在这个世界上,她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自爆什么的也无所谓。于是,随着一声巨响,地球上,再也不存在墨七月这个人了,而莫静娴,柳源这对狗男女也一并消失了......六年级:陆宇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
背叛了梦想花开七岁那年,阿文幼小的心灵里对“科学家”这三个字有了一种莫名的向往。因为她知道了伟大的爱因斯坦。她常常用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观察着这个精彩的世界。她拥有和她年龄相符的好奇以及和她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她,胸怀大志,渴望长大。十岁那年,阿文疯狂地迷恋上了美术。因为她看到姐姐画的一幅画。从那一刻起,她就发誓:我要画更漂亮的画!她想比姐姐强-任何方面都比姐姐强。阿文是个好强的女孩子,但她不倔强。家中墙壁上那五花八门的图画印证了那段时间阿文对美术的痴狂她,争强好胜,逐渐长大。十三岁那年,阿文爱上了文字。她曾认真得说:“诺贝尔文学奖是为我而存在的。”“多么骄傲的心啊!多么骄傲的年龄啊!只要天真就可以做任何梦。”十七岁那年阿文说了这样一句话。花逝今年阿文十七岁了。在课本上她又一次看到了她年幼是心目中的伟人—爱因斯坦。这个让阿文爱上科学家的犹太人有着非凡的智慧。他创立了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然而,直到今天,世界上仍没有几个人能真正理解他的相对论。但阿文是一个渴望被理解的人,阿文说:“爱因斯坦是上帝的宠儿,上帝赋予了他最珍贵的礼物—智慧。而我却没有,我的性格和智商注定我不能成为一个科学家……”一颗在往下沉,因为它失去了一个叫梦想的东西。五年级的一节常识课上,阿文在画一个人物。老师发现了,但他并没有发火(因为阿文常识成绩好)反而微笑地说:“画地很漂亮,只是不要在课堂上画。”然而,老师的宽容对阿文来说却是纵容。阿文没有听话,老师一离开她又画了。结果又被发现了。老师狠狠地批评训了她一顿。阿文没有哭,可是她憎恨,憎恨美术给她带来的难堪。如今,阿文的画纸早已不知何时被夹在废书中卖掉了。画笔也不知遗弃在哪里了。唯一剩下的,也就只有记忆了。现在,阿文仍爱着文字。但她一直苦于无法驾驱文字,她的笔写不出她要表达的情感,她很苦恼。高一的阿文面临文理分班,她选择了理,因为理科专业多,将来工作好找。她第一考虑的不是她的梦想,而是她的前途。阿文说:“梦想不能当饭吃。我想挣钱,挣很多钱。因为我的家人为了我吃了太多苦,我不想让他们再吃苦了,我想让他们幸福。”有钱就会幸福了吗?阿文说:“有钱不一定会幸福,但没有钱却一定不会幸福。所以,我必须——背叛我的梦想。”梦无痕阿文就象是柔和的水,盛在什么容器里就成了什么样。她不偏激,不执着,不倔强。所以,她没有办法做到为了她的梦想而坚持不懈,也没有办法为了她的梦想而抛开一切。她的柔和注定她要失败,要对生活低头。阿文不是唯一的。因为有许多人像她一样:在梦想中徘徊,在徘徊中迷茫。在许多年后,阿文也许会想起当年的梦想。苦涩的滋味在心头泛起,那些虚度了的年轻时光就这样定格了,就像照片中的脸永远都不会改变。多么凄凉的画面。不!她不甘心。但是,现实总是很残酷……她,徘徊迷茫,不想长大。后记:蒲公英的种子在随风流浪,因为她找不到安身的土壤,梦想的土壤到底在何方?梦想的土壤到底是什么?1000字 初三 书信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