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三年_2000字
三年前,我们一个个背着自己心爱的书包,来到了新的校园。满怀憧憬的想着那些好的高中!
——题记
三年的时光真的好快,当我想拿起画笔描绘下这些片段。可是时间还没有等我准备好,就已匆匆和我们玩起了躲猫猫!三年的光阴改变了好多人。我懂得了,这个世界没有绝对,没有唯一;让我明白了,我们读书的目的更大部分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让我领悟了,有一种东西是最真,最有价值的,它不是钱,而是情,是心!
(小小的初一)
上初一了,分班了,我和他们离别了,当时心里很不是滋味。心里祈祷的但愿初二吧。当时老师分班干部。因为是按学号分的,SO我中枪了,于是当了一年的体育班委。我个人觉得体委的唯一好处就是课间操时可以领队,而我可以看见一些人,一些我思念的人!
初一时,我在小矮个夏老师的班上。当时他任教语文。他以幽默且有一点点辣春的风格教了我们一年。有一次,同学问他,老师,你老说辣春,辣春,到底什么意思啊。他红着脸说,辣春就是辣辣的春卷!(辣春是当地的方言,其原意是风骚的意思),期末,我语文挂科了。汗,老师我只能说对不起了!
(饱经风霜的初二)
又是一年,我上初二了,初二给我的感觉是,就一整年的魔鬼训练。尽管过程很苦,但是结局那是相当的漂亮。那一年无论大考还是模拟小考,我们八二是非常的辉煌的!为什么说初二是饱经风霜的呢?现在想想委屈啊,眼泪都和在眼眶了,只要轻轻一碰,顿时间就流下来了!初二时,我和班主任闹了个大矛盾,本来就是件小事,可是传言的威力是很大很大的,后来到了最后事情闹得越来越大!就在那一学期,我打破我保持很久的记录,没得到三好学生。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开始厌学了,我一到她的课,我就拿着书站在教室后排!这种耻辱对我伤害很大,犹如晴空霹雳!但是事实证明了,我并没有因此而被打倒,当时我在心里发誓,要么我大庆不学,要么我大庆就要证明给你看。初二唯一让我明白的是就是这个社会就是敷衍趋势的,人走茶凉的,谁有本事谁有权利,谁就能主宰,驾驭这个社会!所谓的公平,那只是对一些高层而言是公平的!但是,我们难道就要束手无策,坐以待毙嘛!我看不见的,我们要慢慢适应,慢慢习惯!
(大大的初三)
初二时看到初三同学们在毕业典礼上的那些豪言壮语,我无比羡慕,又不敢憧憬!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初三,我发现你就是一部比小时代还要令人感叹的电影,因为你有亲情,有遗憾,有幸福,有成功,有失败,有离别!初三,我发现你就是一部比变形金刚还要传奇的现实大片,因为你有激情,有动力,有同学之间的打打闹闹,更有班主任的汗水!6月16号是一个庄重的日子,我们踏上了中考了的战场。6月18号,我们带着我们的果实凯旋归来!就在这一刻,我们毕业了,没错,我们初中毕业了!
初三毕业那天,我依然背着三年前那个我心爱的书包走出了学校的大门。不知为何,我想哭,但是哭不出来。可能母校认为与其让学子们哭着离开不如让他们笑着面对以后的生活!
我还是不敢憧憬三年后,那趟逗比们该如何揭开那场神秘而又充满希望的面纱——高考!可能我是无法享受这种过程的了!但是,我也会努力,你们要记住大大和你共进退。我更不敢憧憬五年后的我。是成功还是失败,这还是个未知数!但是我有信心将这个含有未知数的方程给解开!
人生有多少个三年,唯独这个三年最有价值,最值得回味,留恋的!腾飞吧,一群即将放飞理想的有志青年。还有我心中的那个你!——后记
初三:吴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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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顿家宴_1200字
那是在长长的直路尽头。那是在连绵的群山脚下。那是我们长长石桌下的猫猫。还有——桌前欢声着的我们。——题记
三姨姥姥的家就在小城郊区的一座山宅里,和三姨姥爷一起小心经营着这片山;他们养了羊、鸡、鸭、狗、猫,各种小动物都挤在后院的老墙后面,一年年过去,相安无事。姨姥姥和小姨商量,每年在这山下举办一次全羊宴,邀请我们家族的所有人,今年就先打了个头。一天前接到电话,便急躁的准备一番,就踏上了进山之路。这天有一点雾霾天气,但并没有让人感觉压抑;远方的连山在雾的缭绕下,显得像仙山一样迷离又神秘,像是要进入世外桃源一样。我们到了那座红顶的房子,一切也都近在眼前了。空气出奇的清新,夹在风里的阵阵苜蓿的香气还有地上不知名的花花草草的淡香,一同飘进了我的每一个毛孔,让我感到神清气爽。路边有很多酸枣树,随便一摘就是一大把酸甜可口的野酸枣,山上还有快要成熟的栗子,一个个炫耀的挂在树上,咧着嘴不住的笑。刚刚进门,就被满屋子的人吓了一跳:有大姨姥一家、三姨姥一家、大舅姥一家、二舅姥一家和三舅姥一家,就差我们一家没有到齐了。每个老人都仔细端详着我,夸着我长高了,女大十八变;每一个小姨也在感叹着,时间竟把我塑造成现在这般清纯有活力。还有好几个小妹妹,粘着我要我带她们找猫猫,还有正在专心玩手机的上高二的姐姐,也停下手中的活计跟我打招呼。我被满满的亲情包围着,幸福的喘不过来气。开饭前,坐在桌子尽头的三姨姥爷发表了感言,也希望我们家族可以每年都来聚一回,话语虽质朴,但却充满了真情;随后开始了全羊宴。我和姨夫享用了最后两串鲜羊肉串,被后上山来的爸妈好一顿鄙视,又喝了一碗原汁原味的羊汤,吃了几口在场各位的拿手好菜,就算吃饱了。每个人看起来都是那么的高兴。真的,绝对是发自内心的高兴。饭后,小孩子们粘着妈妈吃零食追跑打闹,我则和姨夫一起逗着他小小的女儿;老人们围在桌子前,听着桌子上收音机播放的吕剧;男人们要么上山摘野山枣和栗子,要么坐在廊下畅谈人生;姐姐依旧玩着她永不离手的手机,弟弟随爸爸他们上山去了。一切都那么和谐,那么有爱。时间永远停在这一刻,该多好。可惜时间不会停下来。我们终究还是要走的。亲戚们把摘来的野果尽数送给我们,抱怨着爸妈恼人的工作;从门口送到路口,从路口送到车前,一句句说不完的“再来啊”“有空就来”,以及车子开动起来以后,走了很远还没消失的挥手。我说,我以后老了,也找这么一片山地,也要过这样恬淡闲适的生活,也要养一条叫“傻子”的狗,一只叫老咪的猫,两只一个叫“角”一只叫“嫚”的小羊。
初三:杜函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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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色(三)_2000字站在“樱色”的门口,辛思明有些失神了。漫天的粉色花瓣随风飘落,树下有个白色的身影,她努力的想看清他的脸,可是都是徒劳,就在她走向他一步时,漫天的粉色花瓣变成了血液染红了的紫荆花,一个满身伤痕的女人躺在血染的紫荆花上,一句话在耳边响起“我爱你,直至紫荆不再花开……”当她醒来时发现,原来只是一场梦,但是她的眼泪竟然流了下来。她不解,为什么会梦见这样的场景,而且还这么清晰,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当梦到那个白色的身影时,心脏彷佛要裂开一般的疼,至今自己的心还微微的泛疼。那个白色的身影是谁?为什么看不清他的脸?而且为什么会心痛?没有人为她解答。她从沉思中回神,不知道红墨寒从什么就站在她的面前,而她竟然完全不自知。“思明,你怎么这么早?现在才9点。”红墨寒抬手看了看表,成人礼要10点才开始啊!“你不也挺早?”她是因为那个梦所以睡不着,才早早来的。他这么早来干嘛?“额……刚好路过,路过,呵呵……”红墨寒脸上明显的不自然。“……”知道他不想说,辛思明也没有什么好奇心,便不再问了。“……啊!反正成人礼又没开始,不如我们去喝咖啡吧!”被辛思明看得有点心虚,红墨寒打着哈哈的说着,眼神小心的看着她。“……嗯。”辛思明看着他,明显感觉他的不自在,用“茶玉”可以轻易的看到他不安的内心,竟然这么轻易的就让人看到自己的内心,这是各色家族的大忌。“那我们走吧!”红墨寒走在前面带路,身后的辛思明看他的背影有些复杂。这个家伙,是有什么东西缠住了吧!而且应该是个什么特别难搞的东西吧!各色家族的人会被奇怪的东西缠住并不奇怪。既然他不说,应该是自己可以解决吧!辛思明也不想多管闲事的去插手。(额……在这普及一下,她所说的“奇怪的东西”。其实是他们不小心使用技能的时候殃及无辜了,然后副作用就是会让那个被施法者疯狂爱上施法者,然后那些无辜的人就变成了“奇怪的东西”了。)跟着红墨寒身后左拐右弯,走到了一家看起来挺不错的咖啡店——青柠。红墨寒推开了玻璃门走了进去,辛思明随后也走了进去。现在是上班时间,所以人还不算太多,但是当红墨寒一进门,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他的身上。果然,长得太出色还是不太好的,这是辛思明一进门的第一想法。“坐这边。”辛思明叫住了要往咖啡店中间去的红墨寒,不禁想给他个大白眼。已经这么亮眼了,他还想在咖啡店中间让人围观?辛思明挑了个角落的位置,虽然还是有人时不时的看着这边,但最起码还是保留了一些隐私。辛思明看着对面的红墨寒,从坐下来后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像个小女生似的。“不说?”面无表情的辛思明看起来有些不耐烦。“……”依然是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看了看她又低下头,又抬头又低下……“那我走了……”说罢就像真的要走一样站起来,当然,她并不是真的要走。看他那踟躇的样子,只是激励一下他,而已。果然!“等,等一下……”看到辛思明真的像要走了,马上也站了起来。红墨寒那副欲言又止又很委屈无辜的样子,说实话,让她差点就笑了出来。辛思明暏了他一眼,然后坐了下来。见辛思明坐了下来,红墨寒松了口气也坐下,他踟躇了一下,“那个……思明,我们恋爱吧!”辛思明突然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愣愣的看着眼前的红墨寒,然后空白的脑子砰出了五个字——“我、们、恋、爱、吧……”她愣了一会,很快的就回了神,只觉得他在开玩笑。“你的笑话好冷,我笑不出来。”“不是,我真……”“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两位需要点什么?”服务生打断了红墨寒的话,笑着看了看红墨寒,又看向辛思明,突然笑容一僵。“你,你是辛思明吗?”因为有些激动而显得声音有些发抖,眼睛挣得很大,仿佛是太过震惊而无法相信。辛思明看着眼前的男生,看他应该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略显苍白的皮肤配上立体的五官,身上穿着白色的衬衫和黑色长裤,微长的头发有些凌乱,显得有种凌乱的美,是属于那种清爽型的帅哥。但是,她不认识他。“……”“我叫薄影,初二我们是同班同学。你不记得了?”看辛思明用疑惑的眼神看他,他不禁有些失望。辛思明对于这个叫薄影的人完全没有印象,她无论去到哪里都是不受欢迎,被人排挤,也没有朋友什么的,所以没人记得她,她也不记得任何人。对于这个说是她的初中同学,她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去想起。“你好!”心思明向他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对于叫她一副开心得说好久不见,好想你之类的说不出来,因为她根本不记得他是谁。而且也笑不出来。“想不到会在这遇见你呢!我在这打工,有空可以来喝咖啡噢!”薄影对于在这见到她很开心,虽然她和以前一样从来都不笑,但是可以感觉到她对于自己并没有不耐烦,或者是讨厌。“……嗯。”看到眼前男生的笑容,说不出来的感到熟悉。大概以前真的认识他吧!初三:心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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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钢琴(三)_2000字那一天,熹微从学校回来。发现自己家门口站了很多的人,那些人穿着黑色的西装带着墨镜站在一个女人周围。女人大约有三四十岁,浓妆艳抹,穿着一件奢华的皮草。熹微从人群中挤了进去,看见单凌雨一身伤痕,嘴角还挂着血丝,被父母和哥哥扶着。熹微吓得连忙上前握住了单凌雨的手。还没等到熹微问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女人便开口了“单凌雨,你最好学聪明点。不要把你犯的错连累到别人。”女人说着,用眼斜看了熹微一眼。单凌雨眼中顿时充满了怒色,太阳穴突突跳起。单凌雨咬咬牙说:“你不要太过分了,这件事和她们没有关系。还有你不要忘了我手里有着你一直想要的东西。你要是把我逼急了我们谁都不好过。”虽然熹微没有听懂两个人话中的意思,但她从来没见单凌雨这样生气过,心里难免有些担心。“呵呵,单凌雨。你还真不愧是单云言的女儿,说话语气跟她一模一样”女人脸上出现一丝玩弄的笑容。妖媚的脸让熹微觉得恶心。熹微恶狠狠的瞪了那个女人一眼,说:“我不管你是谁,这是我的家,请你出去。”“哟,小女孩,你是单凌雨的朋友吧。不过你要是知道她是什么人一定不会与她做朋友的。”说着还拍拍熹微的肩。熹微甩开女人的手猛地推了女人一把,女人便往后推了几步。熹微很讨厌女人刻薄的语气,特别是诋毁单凌雨的话,她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指着女人说:“凌雨永远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你伤害她。”熹微转过身看着单凌雨坚定说:“凌雨,我会保护你的。”听了熹微的话,单凌雨的心中的雪像是得到阳光一样,冰冷的心在那一刻融化,在这个世界上她是第二个说要保护她的人。单凌雨泪眼朦胧的望着熹微心想她应该做一些什么了。女人脸上出现怒色,扬起手要打熹微。熹微害怕的闭上了眼睛,半天却发现脸上没有一点知觉,等睁开眼时看见单凌雨单手握住了女人的手臂。“我答应你,明天我就回去,好好的商量我们之间的事。你走。”冰冷的语气让女人放下了手。女人翻了一个白眼,冷哼了一声,说:“这才乖嘛。”说完便带着她的一帮人走了。单凌雨转过身向熹微的父母深深地鞠了一躬说:“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感谢你们这些日子的照顾。你们的损失我会赔偿的。”单凌雨看了熹微一眼什么也没说便向屋内走了去。熹微跟了过去,看着单凌雨娇小的背影,心被狠狠地揪了一下,说不出的痛楚。单凌雨坐在地板上把头埋深深在了膝盖里,小声的哭啼。熹微站在门前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她,就这样静静的站在他的身后,也许这是最好办法。暮色四合,房间里漆黑一片。单凌雨抹抹眼泪,慢慢地从地板上站了起来把灯打开。单凌雨坐在钢琴前面,沙着嗓子说:“熹微让我再为你弹一次钢琴吧,这将是最后一次了。”熹微的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一般,说不出话来。琴声悠悠扬扬的飘了起来。“熹微你知道吗?你是这个世界上第二个说要保护我的人。三年前的那场车祸来的非常的快,当时我只觉得天一黑,而我唯一记得的就是妈妈最后的一句话,她说她会永远的保护我。我并没有受多大的伤,妈妈却永远的离开了我。”单凌雨说到这眼泪又流了下来。“可这场车祸的主谋竟是我的爸爸,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妈妈那么的爱她。我之所以来这,全是因为躲避那个女人的追杀,因为我拿着一些他们一直想要的东西。熹微对不起,你不应该经历这些的,是我利用了你。”一滴混浊的眼泪滴在了熹微的手上,熹微立马把脸上的泪擦净。熹微看着单凌雨心想:凌雨,我不能哭,我哭了谁来保护你呢。熹微帮单凌雨收拾好行李已经凌晨两三点了,两个人躺在床上谁都不说话,可在心里都在想着对方。单凌雨走的时候熹微已经醒了,应该说一夜未眠。她没有去送单凌雨,因为她害怕她会流眼泪,她不想把离别搞的那么伤悲。单凌雨被父母送出家们的时候,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了下来,熹微在心里默想道:再见,凌雨,对不起,凌雨。熹微有一瓶粉红色的指甲油,那是她在街头小商贩买来的,原本她以为当单凌雨再让她弹钢琴时,她就可以涂上它,这样她就可以弹了。可是单凌雨走了,钢琴也走了。熹微上了一所不错的的大学,也参加了工作。当她在大城市里看见与单凌雨一样的白钢琴时她就会想起她。茫茫人海中,熹微总是在寻找一个人,她总能看见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背影,她激动的去喊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却没有向熹微想象的那样回头只留下一个孤单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每到秋天到来,枫叶泛红,熹微就会站在枫树下闭上眼睛一遍一遍的想着单凌雨曾经给熹微弹过的曲子。想到当年她因为自卑而不敢去碰钢琴,她的嘴角溢出一丝微笑,青春不就是这样吗?凌雨,你还好吗?今年的枫叶又红了诶。初三:曲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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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三年为期_500字我很讨厌写自我介绍,那好比把自己推销出去,然后文字就是说明书。但这是老师命令,不敢违抗。逆者写检讨,加上三大板。我宁可很伪装的乱吹虚一番,也不愿意违逆老师。这是高中第一次写作文,很多人想写得让老师过目不忘,为之赞叹。于是堆砌华丽的文字显示自己高超的文字功底,疏不知内容的空洞早已是文章的败笔;于是构思新颖的内容来突出自己思维的不同,却不知处心积虑早已使文章失去了它本质。初中老师告诉我,中考满分作文就是这样,必须有华丽的词藻,必须有新颖的思维。对,那的确是这样,可我们早已摘了桃子,丢了玉米。况且都不是什么好桃子,佳玉米。天拉,我差点忘了在说明书上写我理想之类的东西。关于我自己的理想,早就在父母的思想下不真实。对了,那是他们的理想,他们的理想就是我现在的所谓的理想。我想和冰雪公主里的凯西一样,放弃了哈拂的理想,去追寻自己的理想并为只奋斗,可是我不可以,我得听他们的话,认真读书等等。总结起来就是,我本身并无什么理想,你也可以笑我胸无大志。我不在乎,因为我想你也跟我差不多。接下来,介绍本人对这校园认识了,你多半以为我会以几个比喻句和一个排比句来描述。可惜呀可惜,我不才。挖掘地三尺也拼不出什么排比句。我只能很无奈的告诉你,这学校是我妈妈喜欢的,所以我也喜欢。5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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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_300字似乎就在昨日我还是那在校园中与许许多多的人们挤在一堆中急着报道的小小的人儿。在那时懵懂与单纯就是我们的代名词,对初中生活的渴望与憧憬就连自己也不清楚有多少,还有对初中生活的猜测之离谱总是让人琢磨不透、匪夷所思。现在我步入初三,就在昨日我们举行了“誓师大会”:“时间不等人,无论你准备好了没有,你别无选择,只有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这句话在我耳边久久回旋,我想之所以如此似乎是对应了我的心声吧:我没有准备好,因为在这三年中我学了多少知识、写了多少笔记、背了多少课文掰指可数;我没有准备好,因为我在这三年中我荒废了多少学业、浪费了多少时间、落下了多少课程不计其数;我没有准备好,因为我在这三年中。虽然我没有准备好,但是我别无选择。初三:玉沁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00字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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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天,属于三年二班我很怀念,怀念那个属于三年二班的夏天。怀念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怀念那段喜忧半掺的日子。一、班级联赛我喜欢足球,我的哥们儿们也都喜欢。不可否认,我们是一群疯狂的少年。每节体育课,我们都会进行一场球赛。接球、带球、过人、射门然后喝彩……真的好惬意。还记得笔记本上那首蹩足的小诗吗?我们不是豪门,但我们拥有激情。我们不是球星,但我们拥有欢乐。我们是三年二班的足球小子!二、文学社初三的日子写满了忙碌,每天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但我们仍忙中偷闲,继续着我们斑斓的梦。提笔、落笔,一页页也许并不算漂亮的文字从中性笔的钢珠中款款流出。有时觉得,嘿,人生最大的快乐莫过于此。三、晚自习的意外那节晚自习是初三第一学期的最后一节晚自习。我逃课了,是和球星、八虫一起逃的。最后在网吧被揪出,学校给我们记了大过。老班让我们写二十篇关于自己行为的思考。My god!我才明白不加糖的咖啡是什么滋味了。据说那天晚上,英语老师阿杜被我们气的吐血……嘿嘿……四、倒计时牌老班让班头作了一张倒计时牌,色彩很艳丽,却蒙着中考的阴影。看着上面的数字一天天变小,有时竟会觉得很慌。生活在题海中的生活,怎么形容呢?苦中作乐吧!也许我们疲惫的笑脸是校园里一道靓丽的风景。五、流星飞落的季节球星说他想和我一起完成一篇小说—长篇小说。因此我们的座位也换在了一起,并且停止了除学习和写小说以外的一切活动,悄无声息地进行着《流星飞落的季节》的写作。在我们决定写的那一天,离中考还剩28天。也许,属于我们俩的流星正在悄悄的划落。六、奢侈的浪漫有一段时间,我和嘉轩、沈风和球星常在晚自习结束后到操场的乒乓球台上去看星星——看那个牵挂着无数星光的苍穹;看遥远的星体漫不经心爆炸的瞬息;看流星划落天际的余晖……包子对我开玩笑说,“你丫可真会装浪漫,得单相思了?”其实看星星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或者真的是我在装浪漫而已……七、同学录时间过得太快,因为我们的动作太慢。买本同学录,一张一张的发出去,又一张一张的收回来。看着上面一个个熟悉的笔迹、一句句温馨的祝福,回想起他们的笑脸。我说,这是离别前最好的礼物。八、纸飞机的距离空堂课是我们最疯狂的快乐时光。因为Shampoo、因为大马、因为包子、因为我们的一帮“咆哮公子”。那天的空堂课上,我和球星折了许多纸飞机。在我们放飞的那一刻,我们也放飞了快乐,同学们也看到了教室阴云外的阳光。那天,倒计时牌上的数字是4。九、毕业典礼天空很晴朗,我们的心情却很阴……尾记这段日子,突然喜欢上了周董的《三年二班》,也许是因为那些落寞的怀旧情结。可是……10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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痂 第三回_2000字午饭在枝生家吃,她简单做了竹叶仔鸡焖饭。她拨开墨绿的竹叶,将它们在青盘里摆好,糯米冒着热腾腾的想起扑面而来,酊时立刻撕下一只鸡腿。“也不知道出云在家,有没有吃午饭。”珠眉则没有胃口,连筷子都未拿起来。尽管酊时说了,饭后会详细解释出云事件的来龙去脉,但现在每一秒对她来说都是煎熬,自己的丈夫到底如何了,是否还活着,仍然是个未知数。“我以为至少你应该明白……”酊时见对方闹起脾气,自己也放下筷子,“你看见的出云,只是泪珀和你的回忆,创造出来的空壳,他不是真实的人类。”“所以吃东西对他来说,完全就是奢侈。”酊时耸了耸肩,尽量把这个残酷的话题说得平淡一些。“可我碰得到他,感受得到他的鼻息,他也了解我的一切。”珠眉有些激动地倾着身子,“实际上,出云去世的消息传来后,我大病一场,虽然小时候的事,包括和出云相识的事都记得一清二楚,但这两年的记性却越来越不好。但自他突然回乡后,我的记忆就又一点点回来了,连他出丧那天,我喝了几杯热酒,都清晰地在脑子里浮现出来。”“我想……这一定就是他的力量吧,是我爱着的人的力量,让我在混沌的生活中清醒过来。”珠眉停顿一下,接着小心翼翼地开口,“所以我不觉得他是什么幻影,或是空壳。”“他就是个空壳,虽然每天和人一样吃喝拉撒,被刀子割到也会流血,但他是没有生命的。”似乎被对方激怒了,酊时冷下语气,原本柔和的目光也突然尖利起来,“你之所以会想起过去的事,只是因为出云回家,减轻了当时你失去他的痛苦,记忆也就慢慢复苏。”“再说了,看见了他的脸,回想起关于他的事,再正常不过了。”酊时一副不以为意的口气,眉头却狠狠皱下来,他瞄了一眼对面的枝生,对方也是一脸的严肃。“但……”珠眉还想反驳,才讲出一个字就被酊时打断:“那我现在就和你解释清楚。”他叹了口气,似乎忍到了极限。“如果是摔倒这类小伤结成的伤疤,是不会被泪珀挑中的。如果你身上的伤,不掺杂着人的深切情感,就算你吃下那果实,也什么都不会发生。”酊时望着珠眉的腰部,她消失的伤疤就长在那里,“所谓伤痕里带着感情,要不就是你受伤时是出于保护某样东西的目的。要不就是这伤让你差点丧命,有人倾尽全力为你祈祷,救你回来。”“珠眉的伤,是跟着出云将军出征时,为他挡箭留下的。”枝生见珠眉愣在一旁,帮她应了话。“所以啊,饱含勇气以及爱的伤疤,就被泪珀相中了。”酊时收回了目光,“伤疤,在人身上最强大,它曾经流血,被破坏,却又带着生机重新生长,将伤口覆盖。”“那也许,不是因为我帮出云挡了箭。”受伤时的回忆,在一瞬间涌进脑海,眼耳口鼻似乎都被出云的脸孔覆盖,“那时我差点丧命,大概有三个月都在昏迷,出云一边打仗,一边悉心照料我,我才能恢复健康。”“无论是哪种情况,你身上的这道伤痕,都和出云有关。”见对方逐渐接受了自己的说法,酊时重又拿起筷子,“泪珀与你的伤痕融合,变为与这伤痕记忆有关的人,自然就变成了出云。”“他真的……不是人类?”“不是。”酊时低头吃饭,喉结上下翻动,“但你算做了件好事,下个月十五日,出云会化身为行途鱼。那鱼我也只是在书上看过,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引渡者,这附近的亡灵,大概都能得到很好的轮回吧。”“难怪他回家后,都不曾开口说话。”珠眉似乎有些失望,她低垂着目光,脑子里被出云占得满满当当。她还未来得及出嫁,却再也见不到丈夫的容颜。酊时不动声色地夹了鸡肉放进珠眉碗里,似乎想要鼓励对方:“你们还能相处一阵,但要搬到有阳光的地方去。你的身体之所以不断变差,就是因为被他吸走了灵气。”枝生也拿起筷子,她微微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为什么会吸走珠眉的灵气?”话问出口,她像是豁然开朗般又加了一句,“啊……是因为阳光不够充足?”“嗯,泪珀需要阳光储存亮光,阳光是最高的选择,因为太阳的光线还有尘世间的灵气,一举两得。”酊时用手撑住下巴,“这就是为什么出云有时会在清晨离家,然后又在黄昏归来的原因,他就是单纯去晒太阳的。”他停顿一下,抬眼望着珠眉:“其实连月光,也都是泪珀的目标。他最好终日都被光线笼罩,但你家太幽暗,无论月光还是阳光都照不进去,出云得到的光亮不够,就开始吸收身边人的灵气,因为灵气在引渡川里也能发出巨大的光芒。”“我的灵气被吸走……身体才会不断变差?”“对,但不用担心。只要搬到阳光、月光都能覆盖的地方,他就不会再对你下手了。”“可是。”珠眉双手紧握在一起,表情似乎很为难,“我没有能力,搬去别的地方。”“来之前,我就料到是这种情况,所以提前在向阳坡租好了房子。”酊时舒了口气,语气温柔下来,“你和出云暂时搬来吧,正好我也要留在这里,观察他到下个月的引渡日。”“这样……可以吗?”“就搬去酊时医生那儿吧。”见珠眉还在犹豫,枝生宽慰的拍了拍她的肩,“好了,快吃饭吧,把身体养好。”她说完这句,偷偷瞄了一眼酊时,那个十九岁的少年,身上透露着某种异于常人的冷静,他露出让人安心的浅笑,笑容里却带着寂寥。初一:李妍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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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初中三年,真是人生路上最过特殊的三年。这三年中我们还带着儿童特有的天真,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挫折都能在短时间内找回自信,还带着少年的朝气,做任何事都能不知疲惫的凭着满腔热血往前冲撞,却也在时光的渲染下慢慢懂得了收敛。这三年里,无论我的大脑还是日常生活,都混杂着青涩和成熟。我像是一颗等待成熟的果实,正在经受着时间的磨练。在风雨中渐渐成长,在汗水的灌溉下渐渐走向成熟。仍旧清楚地记得幼师对洋娃娃的渴望,那种热爱直至今日也常在心头涌现,诉说着我的童心未泯。我一直在以自己已经成熟的理由拒绝着幼时的种种,却依然不舍得将曾经拥有过的事物丢弃,我地房间里至今还保持着曾经的旧物,我的生活点点滴滴都是回忆,处处彰显着我的青涩。那种青涩包围了我大半个思想。但同时我也用自己即将成熟的理由拒绝着幼时的种种,只因为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终将走向成熟,回忆往昔只会让自己终日不快乐,甚至沉浸在过往中不可自拔。这三年是新与旧的更替,对于新事物的认识已经完全打破了自己对幼时井底之蛙般的认识。这三年我正在一步步走向成熟。成熟是一段过程,不是眼睛一睁一闭一昼夜间就能实现的突破,而是一段缓慢却又极其短暂的人生旅途,每个人都得在旅途中摔上几跤。500字 初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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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我们从无知幼稚的世界里走了出来,结识了新朋友由悲伤化为兴奋,可从前的情谊呢?淡忘了吗?可你为什么会忘了我呢?三年,足以让人认识一个人。也可以,让你淡忘我有了新交。一辈子的姐妹多么荒谬、多么可笑。十年的情谊,只不过是三年就可忘记的笑话。知己,可遇而不可求你我偏偏就遇到了。我知道,你看不起我可我也看不起自己。沐沐,珍惜吧、回来吧!1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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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2000字窗台上,一盆紫罗兰正接受温暖的阳光,但这一天花开的更加艳。屋里电视传出一阵阵响声。“我看你有戏”,duang的一声,评委用力的拍下了按钮,“小伙子,你节目编排很有意思我看你有戏,手掌结实的拍在了按钮上”。电视还在放着。房间里又混杂着歌:“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咣当!哎呦我的腿,一下摔在满地的稿纸里,刮的稿纸漫天飞舞,渐渐回过神来从一堆稿纸中扒拉出一张满满的字写的规规整整,而目光却下意识的看着第一行,喃喃道:“这第一页没了题目怎么看都别扭啊”,说着,盘着腿坐了起来,随手抓来一支笔便又陷入沉思中,笔在手中转的是有模有样,可就是想不出题目,望着阳台上的紫罗兰,不时的抬头低头,笔在格内断断续续的游走,写下了什约十年。这个盘着腿转着笔走神的就是白华文,这时门铃响起,他起身去开门,一个身穿红色衣服的小伙站在门口,头上戴着帽子,上面印着苏宁易购四个字,白华文激动的看着快递员:“你可算被我盼来了”,白华文急急忙签完字抱着箱子就往里走。撕开箱子,琳琅满目的食品和日用品规规矩矩的躺在里面,他撕开一包边吃便翻,翻到箱底发现一张卡片静静的在那里,拿起卡片发现上面用繁体写的忆的回首,还附有一张纸:“即使时光过的再快,回忆再模糊,我也不会忘记你的脸庞。卡片隐隐约约出现黯淡的光,白华文的脑子里浮动着零碎的画面,白华文的大脑不停的在组装这些支离破碎的画面,越想越头疼,慢慢的闭上了眼睛,淅淅沥沥的声音在他耳边萦绕,等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竟站在大街上,雨仍然没有停打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白华文沿着街走看见一家熟悉又陌生的咖啡厅,门外的长椅还很新,长椅上放着十年前的报纸,白华文有点懵,继续往前走,四周渐渐暗下来路旁的等亮了起来。大街上空荡荡的一个路灯下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白华文慢慢靠近,白华文看着女孩觉得很亲切但又陌生,他又挪了两步,余光瞟了一眼那个男的,他顿了一下没再继续看。男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嘴唇也发白眼睛也没了神情,穿着蓝色与白色相间的医院里统一的病号服呆呆的坐在轮椅上。胸口上还挂着胸牌:“恒安医院,13号白华文”,白华文脸立马青了又盯着他看才回想起十年前的经历。当时白华文身患重病需要长期治疗,但它有一个很爱他的女朋友每天照顾他,但一天晚上他的女朋友推着他出去散步,在路灯下他女朋友说她要出国学习并他约定十年之后再相见,在女朋友走后半年内病情渐渐好转逐渐痊愈,不知什么时候床边旁的阳台上多了一盆紫罗兰,朋友告诉他这是她留下的,而白华文也成为这家医院成功典例。白华文想要寻找女朋友但想起约定便暗自静静的等待。天还下着雨,渐渐起了雾,卡片微弱的光亮在雾里泛着黄光,白华文渐渐明白是卡片引起了回忆,雾越发浓厚,路灯下的两人也逐渐模糊,只剩下白华文自己。眼角还残留着泪痕白华文渐渐苏醒,手里还攥着卡片,零食稿纸撒了满地。阳光透过玻璃斜射在那盆紫罗兰上,时光如梭,紫罗兰依旧美丽,十年如一日花开花落,紫罗兰接受着时光的洗礼不断成长,花朵一年比一年艳丽发出微弱的紫光。手机传来一阵阵声响,拨通电话是一个很要好的朋友约他一起吃饭,大街上,路过那家咖啡厅,门外的长椅历经了风雨早已不是当年的样子了,上面的紫罗兰显得格外鲜艳。他们在一家牛排店碰面,那是以前白华文和她经常去的地方,他朋友高小飞身穿一色的白西服打着领带,而白华文却穿着衬衣牛仔裤就来了,进去坐下后,高小飞点了两份七分熟的澳洲牛排和一瓶83年的拉菲红酒,白华文注意到桌子上杯子里插着一支紫罗兰,高小飞切下一块牛排咀嚼着,两人沉默一会,高小飞托起红酒在空中摇晃,杯中红色液体如血液一般。“还记得她吗”,高小飞继续摇晃着酒杯,“哪个她呀”,白华文放下刀叉擦了擦嘴,眉间有些起伏,“十年前记得吗,还记得和她说过什么吗”,高小飞托着杯子喝了一口,“嗯,但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不,十年来,她一直都陪着你,”高小飞没等他说完,白华文越听越懵,“你还记得那盆紫罗兰花吗。”“其实那就是她,当时你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当时说告诉你需要长期治疗是骗你的,她不让我告诉你是不想让你绝望,但它不相信没有办法医你,她到处奔波到处询问方法,最终她的爱感动了天地她找到了医你的办法,但必须牺牲,而她选择了牺牲,灵魂依附在这盆紫罗兰上。”高小飞喝完最后一口红酒,起身离开,只剩白华文独自坐在那,桌上的紫罗兰静静的开着,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耀眼,白华文颤颤的拿起紫罗兰缓缓走了出去。大街上,不知不觉又走到那个街道,那个路灯下,天昏暗、一抹花香、两行泪痕,十年之约,眼前逐渐模糊好像看见她......高二:王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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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2000字你用十年把自己变得透明,直到消失。我用一生,将你怀念。——题记年末祭祀祖母,回到已无人居住的老房子,离去时漆红的门经风吹雨打,褪的微微发黄。院子里冷冷清清,一堵墙,隔绝了院外的喧闹。院角那爬着金银花的竹架,一边塌掉。上面缠绕着的枯藤无力地垂到地上,变得破败。记忆中,那架金银花是在我七八岁时,祖母颠着属于她那个时代的小脚,从门前的山上折来的一支绿藤,插在墙边的泥土里,不觉中,爬满整个竹架。夏日,那面墙因有了这架藤,染上了绿意和生机。叶间吐着不大,细长的花朵。花朵新吐出的是白的,时间一长,成了金黄。黄白相间点在绿叶中,整个院子浸在花香中。祖母在架下放一把摇椅,闲暇时,半躺在上面,眯着眼,轻轻地摇着,与这一架开花的绿融成一幅画。十年后的今天,这幅画不再有,而与祖母的点滴却牢记在心中。踏青时节,微冷的春风里,当纸鸢飘起,还是小不点的我,总是跟在祖母身后,知道是到了她给我做风筝的时候。晚饭后,搬一张小桌到门厅下,借着从玻璃中投下的昏黄的光,祖母戴着老花镜,拿来一沓薄纸。抽出一张,裁成小长方形。右手持剪刀,左手拿纸,纸在剪下旋转着,轻轻地跳跃,发出沙沙的响声。不一会儿,便成了一只蝴蝶,轻薄的羽翼,纤细的触角,点上色彩,栩栩如生。当剪上几十个后,截几段细丝线,将几个蝴蝶串在一条上,最后多条结成一簇,用长线牵着,蝴蝶风筝便做好了。阳光下,抖开风筝,牵着线,逆风跑着,串串蝴蝶在身后展开,沙沙的响,半透着光,五彩缤纷。祖母倚在花架下,春日的光洒在祖母的脸上,那样柔和。她看着我,像孩子一样拍着手笑着。也许那串蝴蝶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风筝,却携着祖母的笑,一起将我的童年点缀得缤纷。那时的祖母,那样有活力,出门进门的忙活着,什么事都亲力亲为,自得其乐。而仿佛就是昨日还年轻着的祖母,不知何时开始,用上了拐杖。腿脚不再灵便的她变得很少出门,在花架下的时间长了起来。阳光好时,晒晒太阳,夜晚便在在架下乘凉。在星光下,我伏在祖母的摇椅旁。祖母手摇着蒲扇,不时轻拍着飞来的虫,压低声音,给我讲皮狐子娘(民间传说一种吃人,能变成人的花狐狸)的故事。看见我瞪大眼中的露出恐惧的神色,把蒲扇拍在腿上,发出很大的响声,微仰着头,哈哈的笑着。这时的祖母已不再插手家务,好好干自己的事。饭时,筷子夹起面前盘子里软糯,喷香的猪头肉,酌两口小酒,看着家里人围在一起,说说笑笑,一副欢喜的神情。有一日,拐杖已不能很好地支撑住她自己走上台阶,却没有一个孩子叫着祖母,从哪一边跑来,搀住她的胳膊,牵着她的手。因为她的一个个孩子,都从一点点的小孩,变成大人或大孩子,不再需要她,也不再身边,都去忙自己的一份事。那日,放假回家,看见她费力地攀着台阶一侧的水泥台,慢慢的挪着步子向上迈去。忙过去。祖母看到是我,笑了笑,一声轻叹,在搀扶下,慢慢走上台阶。刚回到屋中,她便松开我的手,仿佛有急事似的,小碎步,颤巍巍地去她的房间。忙跟过去,只见她在桌上一个个盛东西的塑料袋间翻着,终于提起几个袋子,回身塞到我手里,只见里面是祖母平日爱吃的各样零嘴。拉我坐下,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我吃,塞给她,她摆着手说是给我留的。也许祖母还沉浸在往日身边孩子的欢笑声,省下吃食,便会有几个小不点跑着叫着,抢着吃。可是如今孩子们都只是给她提来东西,便匆匆而去,很少陪她。有很多次进门,屋里昏暗,看见她陷在沙发一角,垂着头,手放在膝上,打着盹。一身青衣,屋里静悄悄的,仿佛要消失到黑暗里。那黑暗透着无边的寂寞。当祖母终于迈过九十岁门槛,生日那天,来了很多人,提着东西,人们进进出出,不时议论说老太太有福气,这么大年纪,还吃的不少,没病没灾。我仿佛被这话,迷了眼。觉得,祖母一直会在身边,却忽视了祖母耳朵不再那么灵敏,要很费劲的听;当她想要帮家里,干一些活儿时,便有人忙制止她,生怕她伤到哪里。这时候,祖母总是一脸落没,慢慢坐到一边,变得越来越安静。静到要把她忽视。最终,她用离去的方式,又让所有人注意到了她。从学校赶回的我,一身鲜红的校服,在黑与白的肃穆中格外的刺眼。换一身黑衣,走进灵堂。祖母面上覆着黄绢,依是一身青衣,静静地躺着,身旁燃着白烛。永不能忘的是,那日天降白雪,只是雪不再柔软,结成细碎的冰晶,混着冷风打在脸上,微微的疼。跪在雪地上,看着在这祖母的白色灵车离去。突然想到,年末时的夜晚,在祖母出去,许久未出门的祖母惊喜的看着路旁各种形状的彩灯,说:“我还不能死,我还要看着社会变成个什么样。”说话时眼里的色彩,如车外的明丽的灯光。可是说这话的祖母终是走了,消失在眼前。一往的安静,却让人心痛。真的像龙应台说的那样,老,是一个逐渐变消失的过程。祖母终于彻底的消失在我眼前。她走后好久,我才意识到,不再有人在春日为我剪一簇蝴蝶风筝;不再有人拍着扇子,给我讲老时候的故事;不再有人在我放学后迫不及待的给我平日留着的零食,笑眯眯的看着我吃。这些都成了回忆。回神看着面前的枯藤,拿竹架重新撑起,想春日又会慢慢变绿,过后又会用花香浸满整个院子,也许在天上的祖母也会闻到。高二:孙炳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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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2000字时光匆匆流,唯愿你会忆起我。岁月匆匆走,只愿惊醒梦中人。——题记十年究竟是什么?是书桌上泛黄的老旧日历?镜子中眼角边突然出现的细纹?还是那颗宠辱不惊的心?时光荏苒,人生短短几十年,而我也不过只走过一个十年罢了。年仅十七岁的我对这十年却仍旧迷茫,有时也会问问自己,十年的时间究竟做了什么,得到多少帮助?又剩下了什么,留下多少温情?有多少事情如今仍然历历在目,又有多少事情被深深埋藏在记忆的深处?十年只是一个旅程,有多少人在这段旅程中迷失了方向?又有多少人找回了自我?我愿意在这十年的旅程中四处行走,寻找属于我的街口,那你呢?是否愿意陪伴我?每每提起十年这个词语时,年少轻狂的我们,总是感到一份厚重,但我始终愿意忆起那些温润如玉的声音。十年前,背上小小的书包,踏进学校的大门,对于未知的一切,有着无限憧憬,对于知识的渴望,无比浓郁。春风拂柳,放学后跑到附近的小店中买一包辣条,喝着北冰洋汽水,美美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总觉得是世上最美味的东西。在晚上匆匆写完作业后,兴高采烈的跑出去与小伙伴做游戏,捉迷藏、三个字、掰掰脚抓人……永远是年少时最美的记忆,那天真的笑容,成为了记忆深处最美妙的东西。永远在憧憬着过年,一提到过年,就想到可以吃糖,穿新衣,收到好多好多的压岁钱,能够吃到热热闹闹的团圆饭,夜晚时那璀璨的烟火停不下来,把整个天空照亮的情形,喜悦的心情总是控制不住。秋风掠过发丝,坐在教室里,坐在窗户边,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沙沙作响,阳光将埋头苦读的身影拉的长长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话一遍遍在耳边回响,适者生存不适者灭亡的残忍社会法则将我们笼罩,桌子上一本本书摞在一起变成重重压力。十年寒窗苦读只为换取一张白纸,6套考试卷,如风般吹散了一个班。寒风凌冽中,比高考还残酷的适者生存的挑战一步一步的向我逼近。叮铃铃,闹钟的声音将我从甜美的睡眠中拉扯出来,穿上小西装,行走在拥挤的人群中,一步也不敢停歇,熬夜加班成了常事,深夜孤灯下埋头工作的身影,深深的烙在了心底。因为飞快的生活节奏,渐渐忽略了父母,那黑亮的头上添了多少青丝也不曾知道,一个又一个的电话竟成了埋怨父母唠叨的理由,爱人的陪伴,新的家庭的建立,却成了忽略父母的理由。十年让我得到,十年让我失去,十年教会我懂得珍惜,十年把我变得完全成熟。度过寒冬,又是春伊始。骑着单车走在上学路上,眼睛还未完全睁开;坐在窗边,呆呆的望着窗外的风景;下课铃响起后,更多的是趴在课桌上熟睡;顶着重重的黑眼圈,迷迷糊糊的在操场上一圈一圈的跑着;戴着耳机,沉迷于自己的世界,不禁扪心自问时间都去哪儿了,究竟带走了我们多少东西?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学着规划自己的未来,因为我愿意让我的每个十年都拥有更加绚丽多彩的一面,能够让未来的自己看到,让心爱的那个人记住。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的变化而已。古语云:“二十不悔,三十而立,四十而感,五十而知。”在别样的岁月里,时间会改变人的种种,那时,想必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成千上万的路口,我相信我会拥有自己的价值观而不被别人所动摇,也会渐渐懂得为人处事的态度,更总会明白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的道理。但我更坚信在撕心裂肺的哭过之后必定会再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在年少的那份无知与轻狂中多的是半跌半撞中成长起来的心智。在面对挫折的时候不再是一脸的无奈与屈服,更多的是用无限的信心拉扯我飞奔向前的那份执着。而那时所做的一切,所坚持的一切,都是为了在自己走完人生所有十年,在垂暮之年步履蹒跚的走向余生的尽头之时,能够没有一丝遗憾,潇洒的绝尘而去……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希望从几岁的懵懂到二十岁的懂得,到四十岁的珍惜到六十岁的陪伴,这一路都有你在,我便心满意足。每一个人的十年不同,每一个十年的每一天不同,而我愿意和你一起度过每一个不同的十年,让你因为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我们携手用隽永的异样十年构成我们如梦一般的人生。过后细细回想每个生命走过的十年,美好只得化作回忆,过往的苦楚也将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是无尽的回味。十年,不过是春夏秋冬不断交替;十年,不过是日出日落周而复始;十年,不过是时光滴答匆匆流去。而正是因为这是人生的十年,所以会充满喜怒哀乐;正是因为这是人生的十年,所以会有顺境逆风,成功失败;正是因为这是人生的十年,所以会有无数的回忆、遗憾与留恋。正是那十年的种种构成了我们当初拼命要追逐的人生。十年,一点一滴汇聚成了我们那火一样的青春岁月;十年,用梦想和未来,支撑着我们挑战未知的一切;十年,用初心之光将那些汗水与泪水交织的日子变成美好的回忆。人生的十年,丰富多彩;匆匆的十年,与众不同。十年之前,你是什么样?十年之后,过的还好吗?十年之中,我愿陪伴你。高二:张妍妍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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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停电的晚上_2000字人生是一艘远航的帆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遇到暗礁险滩,而危险就像隐藏在深海中的礁石,常常从天而降,令人惊慌不已。还记得那一次……“叮铃铃。”电话响起了,我拿起电话,对着话筒说:“喂,你好。请问找哪位?”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宝贝,是我——妈咪啦。”听到妈咪的声音,心里有点奇怪:在这个时候,怎么会打电话给我!难道……“宝贝,我有件事要和你说,你不要太激动”心里想:今晚怕又是一个人了。“嗯,你说吧”“宝贝女儿,今晚我要和你爹地加班。所以……嘿嘿,你懂得!”我无奈地答道:“懂,怎么不懂呢?又是我一个人在家,不是吗?”“好了,乖女儿,不要生气嘛!下次一定陪你吃饭,不要生气了喔!”“知道啦!不过,下次要记得哦!”“女儿,饭在冰箱里,拿到微波炉里热热再吃。自己一个人在家,记得小心一点。注意安全,特别是用电啊……”“好了,好了。知道了,老妈,拜拜。”“嗯,拜拜。”放下电话,整间屋子都静了。听不见老妈啰嗦的声音,特别空虚。“唉,又要加班。”我自言自语道。看着钟,快六点了。想起新闻时间快到了,马上打开电视,转到播新闻的那个频道。播了几条环境污染的新闻后,“各位居民,有个特别通知:今晚因电路维修,要停电。停电时间于9:15分,造成大家不便,请原谅。通知重复一遍……”听到这个消息,心里那阴天的天气,顿时变成了狂风暴雨。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其实外表坚强,看似什么都不怕的我,内心是很怕黑的。心里想:今晚竟然要停电。为什么偏要在父母不在的时候停电,这不会是上天对我的考验吧!如果是真的,漫漫长夜要怎么度过?夜慢慢来临了,几颗星星在空中点缀着,一闪一闪的像几个好奇的孩子眨着眼睛。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滴,滴,滴……”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匆匆吃过了饭,拿出还没看完的书,继续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瞄了瞄时钟,“哇,已经九点啦!时间过得真快。”合上书,伸了个懒腰。到柜子里找出蜡烛和打火机,再看了一眼时钟,“唉,快到停电的时间了。”压抑住内心的恐惧,我把蜡烛点燃了,小心翼翼的护着它。眼看时间快到,心里也不免有了几分着急。“时间快到了,我要快些才行”我自言自语道。十步还不到,我的卧室就在眼前。突然间,“啪”的一声灯关了,屋子里全黑了,只剩下幽幽的烛光还在亮着。一阵微风从窗外吹来,烛光扑闪了几下,我急忙用手护着它。蜡烛似乎感到了我的焦急,只是扑闪了几下,并没有熄灭。我没由来的感到了一阵害怕。我摸索着,一步步小心地拿着蜡烛靠着墙走进我的卧室。扶着门,习惯性地按下了电灯的开关。望着灯,等了一会儿,灯还是没亮,拍拍脑袋。拿出手机一看,已经九点半了。望向窗外的天空,星星害怕似的躲到云层里。此时天地间只剩下黑色,黑得美丽,也黑得吓人。这种不含杂质的黑似乎要把手中的烛光吞噬掉。走进房间,把蜡烛放到床头柜上,躺在床上。看着烛光一闪一闪地漂浮着,影子打在墙上,有几分恐怖,蛮吓人的。恐惧像一只蚂蚁,慢慢的侵蚀着我的身躯,一口一口地撕咬,咀嚼。心里只剩下一种叫害怕的情感。看着窗外的天,看着桌子上的蜡烛,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呼——呼。”“轰隆。”突然间,雷声从天际响起,一声一声闷雷在天际回荡,那么的响,仿佛要响彻云霄。风呼呼地吹着,黄豆般大小的雨点打在窗户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天空乌云密布,像被一块大黑布覆盖着。如果此时在白天,我能想象路上的行人怕是要惊慌失措的寻找避雨的地方;有伞的,匆匆地赶回家;没伞的,只能像没头苍蝇似的乱撞。车辆在道路上飞驰着,水花乱溅。我被雷声惊醒,睁开眼迷蒙地看着周围,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急忙跑去关窗,“呼”的一阵风吹来,烛光扑闪了几下,最终还是无力抵抗,熄灭了。没有了烛光点缀的卧室,像是被恶魔强而有力的攻击下无力抵抗的士兵。望着我的卧室,黑乎乎地,雨还在不停地下。我听着雷声和雨声,看着窗户上滑落的水珠和云层里闪着的金光,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个晚上。小时候的我很调皮,有一次傍晚,我去叔叔家玩。因为刚装修完,一切都是新的。那时候的我很好奇,得到了妈妈的同意后,一个人走开玩去了。我走进一个房间,里面放着杂物,发现有一些让我感兴趣的东西——积木。不用片刻,我变动手玩了起来。玩着玩着,乐不思蜀。忽然,下雨了。雷声、雨声和闪电构成了一幅诡异的画面。看到这样,我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边哭边跑去开门,心里只剩下一种念头:我要回家,回到妈妈怀里,回到那个温暖的怀抱。我急急忙忙地拧着门的锁,发现打不开。我边哭边用力地拍打着门,带着哭腔喊:“妈妈,快来开门。呜呜呜,妈妈,快来开门啊,我很害怕啊……”因为杂物室离客厅那边还蛮远的,所以他们并没有听见。我拍了很久的门,见都没有人回应我,便缩到角落里去了。嗓子因为喊得太久了,可疼了。摸着红肿的手掌,抹去满脸的泪痕,怀着深深的惧意,竟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突然,门打开了,妈妈怜惜地抱起我“不怕,乖孩子。”同样的情景,同样的我。想着想着,泪水竟然从眼里滑落。我缩到床角,抱着被子,等待雨停,等待黎明的第一束光来驱散黑夜的阴霾。眼泪纷涌而至,脑子里不由自主地想起爸爸说的话:无论在什么时候遇到困难,要先冷静下来,记住冲动是魔鬼。只有你静下来,心才会清;只有清,才会明,才不会害怕。回想起爸爸说的话,突然一个问题在我的脑海里徘徊:为什么要怕?为什么要怕黑和怕雷呢?是啊,难道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么?遇到困难,就只会害怕、退缩吗?不,我要克服它,克服怕黑和怕雷。我要让它成为我的助力,而不是阻力。睁开眼,擦干泪。再一次躺在床上,直视自己的弱点。我试着进入梦乡,试着将雷声当成鼓声,与雨声合成一首别具一格的另类安眠曲,不知不觉中竟真的睡着了。其实,危难就像一头咆哮而至的野兽,当它突然出现在你面前时,只要你沉着冷静、临危不惧,勇于挺住它头几个回合的扑腾,它就犹如一只被挤破的皮球,顿时内气泄漏、干瘪无力。人生从来没有一帆风顺,一定会经历风雨,经历挫折。或许它令你绝望,或许它令你失去坚强的信念。但只要记住风雨过后就是彩虹,挫折过后就会成功。那么你将与胜利之神相拥而欢。初一:温海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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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路(三)_2000字火渊的风带着炽热的感觉,天空飘动的白云,树林间隙飞舞着光束,宫殿在缥缈中若隐若现。“哥哥们好,我是罹琰。”他语气中没有一丝温度,让人不寒而栗。当所有人,看清罹琰身上穿的是白金铠甲时,都瞪大了眼睛。在火渊只有两个人能穿白金铠甲,一个是王另一个是下一代的王。罹琰穿着白金铠甲那他会是谁,不言而喻。“三哥你来了。”罹琰淡淡的说。昊煜不好意思的搔搔头,显然他是第一次来这里。所有人都惊讶的看着昊煜,看来昊煜是有靠山了。以后也不能小觑。罹琰刚想坐下,便被侍卫带到另一个地方。那里用天鹅绒铺席,各种宝石点缀,将阳光反射,让罹琰显得光彩照人。罹琰蹙眉,他轻轻招手。侍卫上前,他低声说:“把所有的东西撤了,我和我三哥一样。”“这?”“怎么?你有问题。”“不敢,不敢。马上撤”昊煜不解的得问罹琰:“五王子,你这是干什么?那可是宝贝!如果王这样对我,哪怕一次,我死也值了。”他呆呆的说。“别叫我五王子,我是你弟!你是三王子。”罹琰生气的说。昊煜的嘴角露出一抹苦笑:“除了你没人把我当三王子。”罹琰不说话,他明白昊煜的伤心,在火渊的这几天他看清了这些人的嘴脸,昊煜这些年活的很苦。“王到!”远处传来豪迈的声音。所有人都跪下了,除了罹琰,他依然站立。在他身旁昊煜拉了拉了罹琰铠甲,罹琰没有动。大王子晟炽烈他瞳孔一紧,罹琰腿上的铠甲瞬间变成了碎片,腿开始滴答滴答的流血,血腥味弥漫,压抑的让人窒息。“快叫巫女来。”父王喊着,昊煜则挡在罹琰与晟炽烈中间,唯恐他再伤害罹琰。不过,所有人都十分惊讶,巫女只给王治疗,王看来真的想让罹琰继承王位。只是出乎晟炽烈意料,罹琰为什么没有跪下?他明明使用的是让他下跪的幻术,他如果消除了幻术,他不可能受伤,那,这又是怎么回事?“父亲我没事。”罹琰腿上的肌肉正在快速的愈合,不一会他的伤口便被新生的肌肉所代替。冕晰战不解的看着罹琰,没有幻术他竟可以愈合的这样快。冕晰战怒气冲天,他走到晟炽烈面前,扬起手。“父亲我没事,不怪他。”罹琰走到父王面前,没再说一句话,只是与父王静静对视。“你们都回去吧,罹琰你留下。”“是。”所有人都走了,气氛压抑到了极点。“罹琰,你有幻术对吗?”罹琰不说话,他背对父王。良久静默。“是,我有幻术。”冕晰战大笑:“太好了,那你继承王位更顺利成章。”“父王,我只答应你回来,没答应你其他条件。”虽然罹琰明确告诉他,罹琰不会继承王位。可他却十分开心,并吩咐要在王宫为罹琰接风。他看到了黎明的曙光,好亮。昊煜活像一个饿死的鬼,对着一切能吃的东西。罹琰笑了,昊煜是罹琰在火渊的一个牵挂。他才是一个14岁的孩子,对世界总有美好的憧憬。“罹琰,快过来这个好吃,啊!鸡腿。”罹琰无奈的笑了。“别这样,形象!”昊煜使劲咽下吃的东西,抓了一碗酒便往下灌,辣的昊煜眼泪都出来了,罹琰终于憋不住了:“哈哈。”然后酒无情的喷在他的脸上。罹琰默默洗了脸,发誓以后再也不在昊煜吃东西的时候笑他。不然受伤的是你的脸。“我现在宣布罹琰是我的接班人,下一代的王。”话音刚落,便议论纷纷。有大臣进谏:“王这可是国家大事,怎么可以这样草率决定?再说大王子的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王三思啊!”“王,我们希望大王子和五王子有一场比试。”冕晰战青筋爆动,他紧咬牙关,双眼无声的扫视,一种骇人的威严。罹琰向前,他轻轻的说:“我同意比试,谁赢了谁当王,希望父亲同意。”冕晰战明白这是罹琰要脱离他的控制,“我不同意!火渊之王是我,我说了算,谁再说一句话,死!”罹琰失落的摆摆头,所有人都想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而罹琰似乎早就明白了高处不胜寒的无奈,他懂得隐藏自己,他会保护自己。他想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可还有可能吗?”他问自己。罹琰失落得回到宫殿,又一次失眠了。他起来爬到屋顶,琥珀的月垂在天空,皓月千里,星光隐没。孤独袭满全身,王者是不是都要忍受孤独,毕竟理解自己的人寥寥无几。既然选择了回来,那么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罹琰忽然转过头,向着黑暗的某个角落飞奔而去。罹琰怎么会没有幻术呢,他在10岁的时候便在黑雾湮霖成为蛇魔,他对毒已经如数家珍,他相信在幻术方面只有父王可以和自己相比,天下已没有毒可以伤害他。如果没有那件事,他也不会幻术尽失,他也不会沦落到被人威胁的地步。“你们怎么来了?黑雾湮霖里没出什么事吧?”“蛇魔,万蛭之穴里的毒物都被捉走了,我们几个实在没能力抵挡他,他太厉害了。”“什么?有人竟可以突破我的毒阵,那些毒物也都是人不能接触的,他是谁?他是怎么做到的?”罹琰心里充满疑惑。“他是王,他没攻破毒阵,用七祡香晕将毒物引出来,用迷香迷倒他们,将他们带回了火渊帝都洛赫。我们便跟到了这里。”他们是罹琰救下的侍卫,他们没地方去,罹琰便叫他们守护黑雾湮霖,守护他的家,守护他的牵挂。“他没发现你们吧,你们没事吧。”“没发现,我们怎么救出那些毒物?”侍卫担忧地说。“你们先隐蔽起来,这事我处理。”“我们对不起你,你救了我们,我们一点也帮不了你。”侍卫跪下说。“我们无能。”“说些什么呢,你们是我的朋友。再说父王的能力也不是我们可以想象的。你们别乱想,我自己会处理好的。昇风照顾好他们,一个也不能受伤,不然拿你是问。”他温柔低沉地说。罹琰快速来到昊煜的房间里,他轻轻的敲门,昊煜警惕得问:“你是谁?”“我是罹琰,快开门。”“怎么晚了,你来干什么。”昊煜眨眨朦胧的双眼。“什么你让我找父王,我不想死。别开玩笑了。”“你帮我拖延一下,你帮我一下。我不能看我的朋友死,我会感激你的。我求你了。”昊煜惊得一抬头,罹琰求他了,罹琰从不求人,昊煜的心一凉,罹琰是他心里得神,他的神有难他怎么可以逃呢。高一:张慧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