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与黑》有感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今夜,月圆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
中秋到了,似乎一切都来去匆匆,眼间,已是第十三个中秋了。
月光不是稀有的风景,但是月圆,却是不常见的,每年的农历八月十五,便是赏月的最好时节,那天,人们会在家里,吃着月饼,眺望着远方那浩瀚的夜空,望着圆圆的月亮,仔细寻找着嫦娥的身影。
中秋节是我国的第二大传统节日,因为那天的月亮最圆,而月圆又象征着团圆,所以,中秋节那天人们通常都会团聚在一起。那么中秋节又是怎么由来的呢?相传,远古时候天上有十日同时出现,晒得庄稼枯死,民不聊生,一个名叫后羿的英雄,他同情受苦的百姓,登上昆仑山顶,运足神力,拉开神弓,一气射下九个太阳。
后羿因此受到百姓的尊敬和爱戴,后羿娶了个美丽善良的妻子,名叫嫦娥。不少志士慕名前来投师学艺,心术不正的蓬蒙也混了进来。
一天,后羿到昆仑山访友求道,巧遇由此经过的王母娘娘,便向王母求得一包不死药。据说,服下此药,能即刻升天成仙。然而,后羿舍不得撇下妻子,只好暂时把不死药交给嫦娥珍藏。嫦娥将药藏进梳妆台的百宝匣里,不料被小人蓬蒙看见了。
三天后,后羿率众徒外出狩猎,心怀鬼胎的蓬蒙假装生病,留了下来。待后羿率众人走后不久,蓬蒙手持宝剑闯入内宅后院,威逼嫦娥交出不死药。嫦娥知道自己不是蓬蒙的对手,危急之时她身打开百宝匣,拿出不死药一口吞了下去。嫦娥吞下药,身子立时飘离地面、冲出窗口,向天上飞去。由于嫦娥牵挂着丈夫,便飞落到离人间最近的月亮上成了仙。傍晚,后羿回到家,侍女们哭诉了白天发生的事。后羿既惊又怒,抽剑去杀恶徒,蓬蒙早逃走了,后羿气得捶胸顿足,悲痛欲绝,仰望着夜空呼唤爱妻的名字,这时他惊奇地发现,今天的月亮格外皎洁明亮,而且有个晃动的身影酷似嫦娥。
后羿思念妻子,便派人到嫦娥喜爱的后花园里,摆上香案,放上她平时最爱吃的蜜食鲜果,遥祭在月宫里眷恋着自己的嫦娥。百姓们闻知嫦娥奔月成仙的消息后,纷纷在月下摆设香案,向善良的嫦娥祈求吉祥平安。
从此,中秋节拜月的风俗在民间传开了。
月,英貌依然,那样的皎洁,使我不曾想过她会改变。静谧的月,已经悄悄月悄悄地爬上了树梢,像孩子天真的脸庞,幽幽地照在树叶上,又轻轻地反射回来,把树点缀,一片片,一点点,显得十分神秘。温柔的银光一缕缕地洒在路上,像母亲的手在抚摸着;她又溜进人的心里,似春天融化的冰雪,滋润着,冰凉又轻快。她也许是来自天堂吧,她有着圣母般的美丽。
中秋的晚上,我搬了个板凳在阳台上,朝远方的天空眺望着。皎洁的月光洒满大地,圆圆的月亮,似一个大圆盘,圆盘的周围,镶嵌着一颗颗闪闪发亮的小钻石,美丽极了。
中秋的月亮,中秋的月光,给人以不一样的感觉,在我的心中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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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与黑》有感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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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荷叶与红莲》有感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的《荷叶与红莲》这篇文章,刚开始,我看到这个题目,有些疑惑不解,荷叶与红莲?不就是普普通通的荷花吗?有什么可写的,但我怀着好奇心把这篇文章继续读了下去。我细细地读着,让我越发感动。一朵刚绽放的红莲亭亭地在绿叶中立着,显得很高贵。可是,天有不测风云,雷声过后,大雨也就毫无顾忌地落了下来,而且越来越大。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那朵红莲担心,这么大的雨,它会不会因此而倒下呢?冰心奶奶继续观察,果然,那朵红莲被子弹般地雨点打得左右摇摆,我可紧张了起来。但是,当冰心奶奶再一次回头看时,却发现旁边的一个大荷叶倾侧下来,覆盖在了红莲上面,遮住了豆大的雨点。我也松了一口气,随即我又被荷叶那伟大的母爱感动了。母亲为了孩子,甘愿自己忍受痛苦。除了母亲的那份伟大的母爱,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与它相提并论?母爱,在我的心灵上刻上了深刻的洛印,使我终身难忘。我的妈妈不正是那片荷叶吗?而我是那朵红莲,妈妈不但要为我遮风挡雨,而且要关心我的学习,还要教我做人的道理……记得有一年的圣诞节前夜,我企盼着能拿到圣诞老人送的圣诞礼物,就早早地睡了。凑巧妈妈那晚上夜班,妈妈在电话里关照我:“听话的孩子都能拿到圣诞老人送给的礼物。”第二天早晨,当我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时,惊喜地发现我的圣诞礼物就在我的枕边,我一个劲地夸奖圣诞老人:您送的礼物可都是我想要的,真神啊!简直比妈妈还好!可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那个圣诞老人其实就是我的妈妈,而妈妈却矢口否认这一点。而且打那以后,每年圣诞节,我都会准时收到“圣诞老人”的礼物,我也就心安理得的收下了。其实我收下的是妈妈对我的爱。妈妈是荷叶,我是那片荷叶下的红莲,妈妈的妈妈——外婆不正是更大的一片荷叶吗?我是生活在重重荷叶保护下的红莲,应该说外婆可以好好享享清福了,可外婆那份浓浓的母爱如涓涓泉水,连绵不断。妈妈和我都是那片荷叶下的红莲,外婆不但关心着妈妈的工作、生活,而且还时时刻刻惦记着我的学习和生活,爱屋及乌,这就是伟大、无私的母爱!我读完这篇文章,我掩卷沉思:荷叶似母亲,时时关爱着自己的孩子。正是这伟大的母爱,撑起了我心中的那把伞,遮住了心中的那片乌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该用什么来回报荷叶对红莲的爱呢?唯有发奋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妈妈、外婆对我的爱。900字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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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铅笔》有感每个热爱童话的孩子都无法抗拒它的魅力,我也不例外,好像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刚刚一收到书,就一口气读完了。从现实到谎言,从愿望到欲望,男孩珉浩最终克服欲望,战胜了自己。他更在一点一滴中展现了自己的内心实力。故事中的“红铅笔”就像是一只吞噬人灵魂的血色玫瑰,虽然可以得到花的芳香,但又在一步一步地是自己走向灵魂灭亡。“红铅笔”这只带着血色的铅笔自以为能够掌控人们的行为,自以为是人们的“功臣”,自以为会使人很难分舍。但他没想到的是,孩子们还有一颗没被污染的心。“红铅笔”成了珉浩成功的“朋友”,而这种友谊是不长久的,因为这种友谊不被孩子们的心承认。孩子的心是干净的,不会随随便便被一些劣质物品所玷污。他们有自己的选择,红铅笔的帮助仅仅是一时的,虚无的,这不能代表珉浩的实力,珉浩赢得也就不实际,更会使他心虚。读了“红铅笔”,让我想入非非,在我们的生活中,正有像红铅笔这样的人。他们与其他人攀比,以为自己有点小钱就很了不起,因此四处炫耀,总以为钱可以买通所有,甚至可以利用一些人。有一些不齿之徒就上了这样的当,慢慢的被人利用。红铅笔 的自以为是最终给自己带来了惩罚。红铅笔还像现代社会的黑暗势力,当自己有难时求助于他们一次就永远也别想和他们扯清关系。如果自己勇敢的担当,采取正当的方法来帮自己解围,那么,下一个雨后的天晴就会属于你。红铅笔,这样一朵嗜血玫瑰,千万别让这样一朵玫瑰在你心里你绽放。550字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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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铅笔》有感“从真实到谎言,从愿望到欲望,从犹豫到抉择。那一刻深陷幸福,也深陷囹圄……”我轻轻地念着,感觉到这些轻飘飘地印在纸上的文字竟那样沉重地刻在我心里。和《红铅笔》中的珉浩一样,我也曾经历过心灵的抉择:考试时犹豫着该不该翻书;考差时犹豫着该不该瞒着父母;做了错事犹豫着该不该瞒过老师;不是自己做的事却被表扬犹豫着该不该告诉大家真相……有些时候,在犹豫的最后一分钟,我选择了真实;也有时候,在徘徊的最后一秒钟,我听从了谎言;有时对有时错。相信大家也经历过这些事吧。焦虑不安、手足无措,就像害羞的、无助的珉浩。但庆幸的是,我们最终都没有离真实太远,找回了自己,就像珉浩。或许我们不那么完美,不那么出色,犯过错,有过痛,但幸运的是我们没有迷失。错误,谎言,我们用自己的勇敢正视征服了它。我们不那么完美,不那么出色,犯过错,有过痛,都不重要,重要的就是真实,重拾自我。因为真实,才有希望,才有力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误,撒过谎又如何?只要肯重头再来,我们的人生一样可以像书最后的珉浩一样精彩!所以,请不要认为《狼来了》中的少年无可救药、深陷泥沼。每一个少年都有一颗朝气蓬勃的心,虽然有时它会跌跌撞撞地迷失了方向,蒙上了灰尘,但那只是暂时,只是暂时!如果再给他一次信任,就像老师温柔地劝说作弊的孩子,就像同学原谅犯错的孩子,就像父母宽容地面对撒谎的孩子,我相信只要一点点的信任,美好的种子就会成树开花!还有曾经迷失、此刻撒谎的少年们,请你也给自己一点点信任,相信自己能够走出虚假的沙漠,找到生活甘甜的清泉!不要吝惜你的信任,请相信那放羊的少年!相信他人,相信自己!也许就是那么一点点,就可以从谎言到真实,从欲望到愿望,从犹豫到抉择。那一刻没有囹圄,只有幸福……650字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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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豺》有感豺和狼本是天敌,但是出于一种伟大的母爱,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悄深。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火烧云放弃了精心挑选、忠诚伟岸的伴侣;为了觅食养活甜点心,它不顾危险闯入最危险的敌人——人类所居住的村寨,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猎取食物;平时遇到蟒蛇避让三舍,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蟒蛇展开了搏斗,即使自己的实力或许不够与抗争蟒蛇,但它只要看到一丝希望,就它咬紧牙关,下定决心,展开了一番殊死搏斗,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当甜点心掉进深井时,火烧云不惜牺牲自己漂亮的大尾巴,救出了甜点心;为了在乌雕的口下救出甜点心的三只小狼崽,火烧云被乌雕的爪子划得伤痕累累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当甜点心的生命危在旦夕时,它还是那样地毫不犹豫,和大花狗同归于尽,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其实,火烧云知道,自己并不需要保护狼崽甜点心,甜点心的生死和火烧云没有一点关系,但是它想起了狼崽对自己的依恋亲昵,对自己的依赖。在甜点心的心中,火烧云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就是自己的依靠,就是自己的避风港,这让火烧云心中对甜点心憧憬起了母亲对孩子的母爱,仿佛自己就是这母亲,保护它一切都是自己的责任。正如火烧云的感受:就像嚼一枚青橄榄,开始有点儿酸涩,续而产生回甜,心里甜津津的好舒服哟,身上的伤痛也似乎缓解了许多。“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就是伟大的母爱。550字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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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飘带狮王》有感作为一个母亲,看到自己的心肝宝贝被别的狮子无情地咬杀,会是怎样的心情?当然是悲愤。蜂腰雌狮眼睁睁地看着在雄尊雌卑的狮群中,自己辛辛苦苦捕捉到的食物却让老狮王坐享其成,眼睁睁地看见新狮王在登基仪式上将自己活蹦乱跳的小狮子咬杀了,决心要改变这种残酷的习俗。蜂腰雌狮忍受着雄性的懒惰与自私,和红飘带在一块土地贫瘠、资源匮乏、面积狭窄的葫芦荒地上生活着。忍受作为母亲的痛苦,想尽千方百计帮助红飘带改掉陋习、重获自信,打破禁忌帮助红飘带夺取王位……蜂腰雌狮历经千辛万苦,塑造了一只不歧视雌性的好雄狮——红飘带狮王。红飘带都是一只坚强无比、无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四个哥哥,可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为他做了生命的铺垫。到最后,只有瘦弱的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明白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只有强大起来了才能扞卫领地、保护妻儿。然而,结局却是悲剧的。蜂腰雌狮带着伤,虽然依依不舍,但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与自己朝夕相处两年多心爱的红飘带。蜂腰雌狮视至高无上的权利、肥沃富饶的领地、人丁兴旺的狮群、伟岸强健的雄狮红飘带为粪土,在她的眼里,雄性还是自私的,还是杀子的恶魔。她只希望有个崭新的狮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被荡涤得干干净净,没有剥削,没有欺诈,没有屠杀,没有寄生虫,没有性别歧视,没有去干年幼雄狮的陋习,没有杀死幼师以逼迫雌狮快速发情的残忍,没有走马灯似的王位更换,没有残忍的杀哉。小有所养,老有所终,狮狮平等,安居乐业,每天能与可爱的幼师生活在一起,别的算什么呢?600字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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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一直寄希望于个人拼搏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而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他二十不到,在父亲的作坊里干着苦工,住着简朴的茅草屋。而他五十左右,有着全城最富丽的花园和最漂亮的妻子。他的生活就仿佛黑色的天空,毫无绚烂的色彩;而他的生活恍若红色的艳阳,饱含激情的交错。这便是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真实缩影。纵容出身卑微,一无所有,但于连才华横溢,志向远大。由于精通拉丁文,有幸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在宁静时,他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不凡的思想可见一斑。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于连得到了市长年轻漂亮妻子的垂青。纵容于连摸索在朝不保夕的道路上,但他独一无二的精神品质却深深吸引了市长妻子德。瑞那。然而好景不长,事情败露后,于连被迫远走他乡,谋了一份私人秘书的差事。但同样的境遇又一次戏剧般的发生了,侯爵女儿的追求无形之中为于连的仕途画上了句号。窥探于连的人生,虽然如蜉蝣般短暂,但却如那划过天空的流星,短暂却绚烂。这个悲剧式的人物短短的一生中充满了悲剧的爱情,不能不说于连见风使舵,耍弄手段,但是也不能否认于连内心深处的善与愧疚。倘若他不是社会底层无助的于连,而是有着市长般显赫地位的于连,那他与德。瑞那太太的爱情绝对会让人倾羡。但他不是,矛盾在于连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他时而卑怯但又时而勇敢,他时而狡猾但内心深处又散发着诚实人的气质,他时而待人老练却又总是冒出许多新奇天真的想法。虽然于连只是一个19世纪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但是不能否认生活中处处都生活着于连,每个人都是矛盾的,渴望幸福却被烦恼困扰。幸福是红与黑至始至终一直在探讨的主题,于连没错,他只是想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只是想追求自己认定的幸福,想法很简单。但是付诸实践就注定不那么简单了,人被迫背离自己的意愿,染上了所有昔日鄙夷的品性:虚伪、造作、自负、自私林林总总。就像于连一样,用苍天赋予的才华来将其虚伪的手段发挥的淋漓尽致。虽然在一路攀升,但内心深处闪现最频繁的却是不安与担忧。但是当他鼓起勇气,毅然决然地决定面临自己内心深处的矛盾时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纵眼望去,很多人的幸福标准都是以社会和他人为标准,追求他人与社会的承认,这固然重要。但是自己的接纳也许更有必要。什么时候当做着卑微低贱的工作却能抬头挺胸地行走,当面对家中歪瓜裂枣的妻子却能眉开眼笑地呵护,当完成震古烁今的成就却依然能心如止水地工作时,想必幸福也就不远了。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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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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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平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发生关系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自杀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平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这本着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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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黑美人》有感当我第一次拿起《黑美人》时,还以为这本书是在讲述一位美丽少女的动人故事,看了以后才知道,原来书中所描写的是十九世纪英格兰地区一匹名为“黑美人”的马。“黑美人”天资聪慧,曾多次救主人于危难之中,但,仍然无法逃脱厄运。成年后,几经易主,历经磨难,最终与死神擦肩而过后重获新生,享受了人间的美好。“黑美人”是幸运的,它的幸运是其他马儿都不曾遇到过的。它的主人都很了解马,也很体谅马。他们不像那些无知的人那样,紧紧地拽着勒马僵绳,把马嚼子使劲儿扯住。它的主人懂得用心去感受动物,他们清楚地知道,马儿是有灵魂的。大自然赋予了它们生命,给予了它们与人类平等的感知。马儿也会感觉到疼痛,马儿也会懂得悲伤。但,“黑美人”也曾有一段苦难的岁月。它遇到了一个名叫“尼古拉斯。斯金纳”——一个苛刻的新主人。“黑美人”很讨厌他,它说那人凶巴巴的样子像“牛头狗”一样。由于“牛头狗”平时对车夫十分苛刻,所以车夫对马当然也是非常苛刻的。在那儿,它没有星期天可以休息,而且,当时正值酷暑。它的主人与车夫一样是硬心肠——因为那无情的鞭子会在它身上抽出血来。但它一直记着妈妈的话:“我希望你长大后不会学坏,当一匹彬彬有礼、秉性善良的好马仔。用心工作,跑的时候把脚提高了,千万别咬别人也别踢别人,即使是玩也不行。”所以即使是受到虐待、饱受煎熬,“黑美人”也平静地说:“但我仍然尽我所能,从不犹豫。”这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这是一匹好马。不知道那“牛头狗”听了会感到羞愧,还是仍然觉得为人民服务是马的宿命呢?“我的人生被无情地鞭打着,我真希望自己能像生姜一样工作的时候倒地而死,这样我就不再有痛苦了。”听了这句话,我可真痛心!!这位“善良”的主人居然把自己的马逼到了死路上,这简直没良心、完全丧失了人性!!!“黑美人”终于倒在地上了!可是却没有得到主人的一声安慰,它得到的却只有警察的一声命令和那无情地朝头上泼来的冷水。尽管这一次,让它的气管破了,但却让它意外地得到了改善。它的主人说,没有牧场去养病马,于是决定让“黑美人”休息好,给它吃好的,养起精神来,到时候把“黑美人”给卖了。后来它给一位老人和一个小孩儿买走了。最后,“黑美人”又回到了从前的家,继续了它从前的幸福生活。故事的结局是完美的,但情节中一些虐待马的情景却发人深省,让我难以忘掉。书中的故事揭露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感到痛心,他为人类对动物的不公而鸣不平。我希望所有的人都善待自然界里的有益动物,让大自然所赋予它们的生命里也留下美丽的色彩吧!也许,放走一条生命,就等于创造了更多的奇迹!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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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英雄-我读《红与黑》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于连吸引。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能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灵魂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艾。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很个性化,尤其是配上那副生动的脸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它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笑的伎俩。这个人物真正显示出他无与伦比的魅力,是他在牢中的思考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亡面前,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心灵从未真正皈依过的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到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安排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爱的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的一个能创造平等社会的人物。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风暴卷走。”像多数快要结束的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他感到孤独和痛苦了,于是又思考起所有的哲人和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一个肯承认自己伪善的人,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纳雷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他本可以苟且活下去,但他拒绝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象这个故事有个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像做阅读理解般地分析过,我不管它提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10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