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顶冠(一)_3000字
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三个女儿。两个姐姐非常骄傲,喜欢争吵,小妹妹却恰恰相反,非常优秀。三位王子前来向她们求婚,其中有两位跟年长的公主一个德行,而另一位则跟小公主一样可爱。一天,他们一起向草地尽头的一座湖走去,遇到了一个可怜的乞丐。国王什么也不愿给,大公主、二公主也不愿给,她们的心上人也不愿给,但小公主和爱人却送了些东西给他,并对他和颜悦色,这比送什么东西都强。 来到湖畔,他们看见一只小船,一只你一辈子也没见到过的那么漂亮的小船。大公主说:“我要坐上这只漂亮的船去航行。”二公主说:“我也要坐上这只漂亮的船去航行。”小公主说:“我不想坐,我怕它被施了魔法。”其他人都劝她,于是她也上了船。她父亲刚刚跟着她跳上船,甲板上就冒出一个只有七英寸高的小人儿来。他命令国王退回去。于是,所有的男士都伸手握住了剑柄,但即使那些剑只是些玩具,他们也拔不出来,因为他们的胳膊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七寸丁解开系着小船的银链子,把它扔到一边,然后对那四个男人笑了笑说道:“暂时和你女儿和你们的新娘子告别吧。你,”他对小王子说道,“不用担心。你不久就会重新见到你的新娘,你和她会过得非常幸福的。那些坏人即使赤裸着身子在金子里打滚,也不会富有的。再见吧。”船开走了,小姐们伸出双手,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啊,在一只猫舔耳朵的工夫,小船就驶过了湖面,几位可怜的男人连举手投足都做不到,更不用说去追她们了。他们眼看着七寸丁把三位公主扶下船,用一只吊篮把她们放进了一口井里。国王和王子们以前都没发现那个地方有口井。当最后一位公主从他们的视线里消失以后,几个男人发现胳膊和腿又有了力气。他们骑马绕过湖,一直跑到那口井和辘轳边才勒住缰绳。一条丝绳绕在辘轳轴上,下面吊着那只精致的白篮子。 “让我下去吧,”小王子说道,“我拼死也要找到她们。” “不,”二公主的心上人说,“让我先下去。” 大公主的心上人则说:“我的年龄最大。” 于是他们就让他先下去。他坐进篮子,他们把他放了下去。他的身影首先从他们眼里消失了,接着,在放下一百杆长的丝绳之后,井绳不再绷得紧紧的了,于是他们停住了手。他们等了两个小时,然后就吃饭去了,因为井绳上一直没有发出叫他们绞起篮子的信号。 他们派卫兵一直在那里守到第二天天亮,然后二王子被放了下去。毫无疑问,第三天,小王子也让他们把自己放了下去。他一码一码地往下降,周围一片漆黑,仿佛置身于一只盖上了锅盖的大锅里一样。最后,他远远地看见下面有一丝微弱的光线,不久,他感到自己降到了地面之上。他走出那座巨大的石灰窑,瞧啊!那里有一片树林,有碧绿的田野,草地上还有一座城堡,在这万物之上,是一片晴朗的天空。“我来到了提拿恩奥吉①,”他说,“让我去看看城堡里住的是什么样的人吧。”他往前走去,走过了田野和草坪,既没人阻拦他,也没人把他带进城堡,不过门却大开着。他走过一间又一间房间,一间比一间漂亮,最后来到一个最漂亮的房间里。房间的正中摆放着一张餐桌,餐桌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小王子饿极了,但他很有礼貌,没得到邀请他是不会去吃那些东西的。于是他在炉火边坐了下来,没等多久就听见了脚步声,七寸丁牵着小公主的手走了进来。王子和公主跑上前,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小人儿说道:“你为什么不吃这些东西呢?” “我想,先生,”王子说,“没得到邀请就吃,那是不礼貌的。” “那两个王子可没这样想,”他说,“他们都在没得到邀请的情况下擅自吃了起来。我告诉他们说他们太随便了,但他们却只对我说了些难听的话。嗯, 我想,他们现在不会觉得饿了。他们都在那里,变成了两尊漂亮的大理石像,不再是有血有肉的人了。” 他指着两尊石像说。一尊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另一尊在另一个角落里。小王子惊恐不已,但却什么也不敢说。七寸丁让王子坐在新娘和他之间,要不是看见屋角里那两个石头人,小王子本该很开心的。就这样,那一天过去了。第二天,七寸丁指着太阳对他说道:“现在,你得沿着这条路出发。今天晚上,在你又累又饿的时候,你就会在一个巨人的城堡里找到二公主,明天晚上就能找到大公主。你最好把她们带到这里来。你不必征得她们主人的同意,他们要是回到家里,多半会把可怜的公主们看成是和他们一样的血肉之躯。” 王子出发了,天哪!日落时分,当他到达第一座城堡时,他又累又饿。噢,二公主看见他好不高兴!她让他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她听见大门口传来巨人的声音,便把王子藏进一间壁橱里。巨人进来了,嗅了又嗅,说道:“我以性命担保,我闻到了鲜肉的味道。” “噢,”二公主说,“那只不过是我今天宰杀的那头小牛的味道。” “唉,唉,”他说,“晚餐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她说。 他把那头小牛吃掉了四分之三,还喝了一大瓶葡萄酒,才从餐桌旁站起来。 “我想,”吃饱喝足之后,他说,“我还是闻到一股鲜肉的味道。” “那是因为你困了,”她说,“上床睡觉去吧。” “你准备什么时候嫁给我呢?”巨人说,“你拖延得太久了。” “圣提伯之夜①。”她说。 “我真想知道到那一天还得等多久。”说完,他趴在盘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巨人吃完早饭后,出去了,于是她把小王子送到了大公主所在的那座城堡里。在那里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当巨人打起鼾来的时候,大公主叫醒王子,他们一起给马厩里的两匹战马装上马鞍,然后骑着马向旷野里跑去。马蹄踏在大门外铺路石上,蹄声惊醒了巨魔,他大步流星追了出来。他呼喊、咆哮,但他喊得越大声,那两匹马就跑得越快,破晓时,他离王子和公主只有20杆远了。小王子不达目的,是不会离开七寸丁的城堡的。于是他勒住马,把一把锋利的短刀从肩头上扔了出去,巨人和他们之间立刻长出一片浓密的森林。他们追上了前面的风,身后的风却追不上他们。最后,他们跑到了二公主所在的那座城堡附近,二公主正骑着一匹骏马,在一座高高的树篱下等候着他们。 这时候,第一个巨人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像一百头狮子一样怒吼着。不久,第二个巨人也出了城堡,于是追逐继续进行。他们的马每跃出两步,两个巨人就能跑出三步来。最后,巨人离他们只有70杆远了。于是王子再次停下来,把第二把刀抛在身后。平地不见了,一个四分之一英里深、底部积满了黑水的石坑把他们和巨人隔开了。等到两个巨人绕过石坑,追上来,小王子和两位公主已经跑到了大魔法师七寸丁的领地里了,多刺的高大树篱想让谁进堡,就会自动打开。三姐妹非常高兴,直到两位姐姐看见心上人变成了石头。就在她俩为心上人流泪的时候,七寸丁走进来,用魔杖碰了碰他们。于是他们又恢复了生机,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他们热烈地拥抱着,亲吻着。然后大家一起坐下来吃早餐,七寸丁坐在席首。 吃完早饭,他把大家带进另一个堆满了金银、钻石和绸缎的房间。一张桌子上放着三套王冠:每套都是由一顶金王冠套在一顶银王冠里,而银王冠又套在一顶铜王冠里组成的。他拿起一套王冠,把它送给大公主,拿起第二套送给二公主,第三套送给了小公主,然后说道:“你们现在都可以到那口井底去,只消摇一摇那只篮子就行了,别的什么也不用做。在上面等着你们的那些人会把你们拉上去的。不过要记住,姑娘们,你们要妥善保管好王冠,要在同一天戴着它们结婚。如果你们不在同一天举行婚礼,或者不戴着这些王冠结婚,诅咒就会接踵而来——千万要记住我说的话哦。”
独臂姑娘(二)_3000字
可怜的女孩深爱着自己的丈夫,不过此时此刻小宝贝对她来说胜过了世上的一切,只要能把儿子带在自己身边,她对任何事情都不在乎。就这样,她胳膊上抱着儿子,脖子上挂着煮饭用的一只小陶锅,离开了那个家,离开了家里那些大孔雀羽毛扇子、那些奴隶和那些象牙椅子,投入了森林的怀抱。 她向前走着,一时间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不久以后,她走累了,便坐在一棵树下休息,哄小宝贝入睡。突然,她抬起目光,看见一条蛇从灌木丛下面向自己游了过来。 “我要死了。”她对自己说道,然后静静地坐在那里,因为她已经吓得动弹不得。紧接着,那条蛇爬到了她身边。令她吃惊的是,蛇居然说起话来。 “请把您的陶锅揭开,让我爬进去。您让我免遭烈日暴晒,我就让您免遭雨淋。”她揭开了锅,让蛇爬进去,然后把锅盖盖了起来。不久,她看见另一条蛇跟着刚才前面那条爬了过来。蛇爬到她身边时,停下来说道:“您刚才看见一条小灰蛇从这里爬过去了吗?” “是的,”她回答道,“他爬得很快。” “啊,我得赶快去把他抓住。”第二条蛇回答道,然后匆匆往前爬去。 当他爬出了视野之后,锅里传出来一个声音:“请把锅盖揭开。”她揭开盖子,那条小灰蛇迅速爬到了地上。 “这下子我安全了,”他说,“请告诉我,您要到哪里去?” “我无法告诉你,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她回答道,“我只是漫无目的地在森林里游荡。” “跟我来吧,我们一起回家去。”那条蛇说道。于是女孩跟着蛇穿过森林,走过那些绿茵茵的小路,最后来到一座大湖边。他们在那里停下来休息。 “太阳真热,”那条蛇说,“您走了那么远的路。抱上你的小宝贝,在那棵大树下的水里洗个澡吧。” “好的,我就去。”她回答道,然后走进了湖里。小宝贝戏着水,咯咯地笑着,接着,他跳了一下,直接掉进了水里。他往下沉呀,沉呀,沉呀,妈妈都摸遍了整个芦苇丛,却怎么也摸不到他。 她惊慌失措地回到岸上,冲着那条蛇喊道:“我的孩子不见了!他被淹死了,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再到水里去到处摸一摸,”那条蛇说,“就连树根长在水里的那些大树之间也要摸一下。他恐怕被卡在那里了。” 她立即回到水里,用那只健全的手到处摸了起来,甚至把手指伸进那些连螃蟹都几乎躲不进去的小缝里摸了个遍。 “不,他不在这里,”她叫道,“没有了他,我可怎么活噢。”蛇没有理会,只是回答道:“把您另外那只胳膊也伸进去摸吧。” “那样做又有什么用呢?”她问道,“那只胳膊上又没有手。”不过她还是按照蛇的吩咐去做了。就在一刹那间,她那条受伤的胳膊碰到了一个圆圆的、软乎乎的东西,躺在一丛芦苇中两块石头之间。 “哦,我的宝贝,我的宝贝!”她大叫着把他抱了起来。小宝贝欢快地笑着,既没有受伤,也没有受到惊吓。 “您这一次摸到他了吗?”那条蛇问道。 “是的,噢,是的!”她回答道,“而且,啊,啊,我的手又长出来了!”她高兴得哭了。 那条蛇让她哭了一小会儿,然后说道:“现在,我们要继续上路,到我家去。我们全家都会报答您对我的恩情的。” “你让我重新长出了手,已经给了我足够的报答。”女孩回答道。蛇只是笑了笑。 “快点,太阳要落山了。”他回答道,开始快速向前爬去,姑娘几乎都赶不上他。 不久,他们来到了蛇的家。蛇不和父母一起出游时,就住在树上的房子里。蛇把自己的冒险经历以及从敌人手里逃出来的经过一一告诉了父母,让蛇爸爸和蛇妈妈对姑娘感激不尽。他们让客人躺在一张用坚韧的藤蔓编成的、悬挂在两根大树枝之间的吊床上,让她在漂泊之后,好好地休息一下,他们则帮她照看孩子,给小家伙喝椰奶,而椰奶则是他们请猴子朋友砸开椰子后获得的。他们甚至设法用尾巴缠住一些小果子,带回去给孩子的妈妈吃。孩子的妈妈如今已经安全了,心平气和,但是她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丈夫,常常想起,渴望让他看一看儿子。夜里,她时常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心里想着他在哪里。 就这样,好几周时间过去了。 王子正在干什么呢? 啊,他来到王国最遥远的边疆的时候,生起一场重病来,得到一些陌生的好心人的照料,因此国王和王后没有听到有关他的任何消息。等到他的病好了些,他便返回家,回到父亲的宫殿里。在那里,他看见一个陌生人拿着孔雀羽毛扇站在宝座后面。这个人就是妻子的哥哥。国王非常宠爱他,王子却完全蒙在鼓里。 国王和王后盯着儿子看了一会儿,仿佛不认识他似的。在生病期间,王子变得瘦削和虚弱,背驼得像老人一样。 “你们这么快就把我忘记了吗?”他问道。 听见他的说话声,他们大叫一声,向他跑了过去,然后滔滔不绝地问了一大堆问题,诸如发生什么事,为什么变成了那个样子。王子一个问题都没有回答。 “我妻子怎样了?”他说。回答他的是一阵沉寂。 后来,王后回答道:“她死了。” “死了!”他微微倒退了一步,重复道,“孩子呢?” “也死了。” 王子默默地站在那里。然后他说道:“把他们的坟墓指给我看看。” 听了这话,一直都忐忑不安的国王重新打起精神来,难道自己没有准备两座漂亮的坟墓让儿子看看,这样他就永远也猜不到他们到底把他的妻子给怎么样了吗?这几个月以来,国王和王后一直都在相互诉说着自己是多么的善良和仁慈,没有听从她哥哥的劝告把她给杀了。不过如今不知怎么的,这件事似乎并不那么肯定了。 国王领着众人来到王宫后面的那座院子。他们穿过大门,走进一座漂亮的花园里,在那里,两座精美的坟墓耸立在树下的一片草地上。王子独自走上前去,把头靠在墓碑上大哭起来。他的父亲和母亲默默地站在后面,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剧痛。是因为他们感到羞愧吧? 不久,王子转过身,从他们身旁走过,回到王宫里。他叫奴隶们给他送来丧服。整整七天,谁都看不到他。七天过后,他出去打猎,帮助父亲统治人民。只是谁都不敢对他说起他妻子和儿子。 最后,有一天,女孩想念丈夫,彻夜未眠。早上,她对她的蛇朋友说道:“你们全都对我非常好。我现在身体又好了起来,想回家去打听打听我丈夫的消息,看看他是否还在为我服丧!”听了她的话,那条蛇的心里很悲伤,但他只是说道:“是的,应该这样。去跟我爸爸和妈妈说再见吧,要是他们送您礼物的话,您只要我父亲的戒指和我母亲的首饰盒。” 于是她来到蛇爸爸蛇妈妈那里。想到要失去她,他们痛苦地哭了起来,让她能带走多少金子和宝石,就带走多少,留作纪念。女孩摇摇头,把那堆闪闪发光的东西推开了。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们,永远,”她泣不成声地说,“我只想留下那枚小小的戒指和这只旧首饰盒作纪念。” 两条蛇面面相觑,那枚戒指和那只首饰盒是他们唯一不想送给她的东西。于是,在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他们开口了。 “您为什么想要这枚戒指和这只首饰盒呢?是谁告诉您的?” “噢,谁也没有,我只是喜欢而已。”她回答道。两条老蛇摇摇头,回答道:“不会的,一定是我们的儿子告诉您的。既然他已经说了,那就只好这样了。要是您需要什么食物、衣服或者房子,就告诉这枚戒指,它会为您找到那些东西。您要是不快乐或者遇上了危险,就告诉这只首饰盒,它会使事情出现转机。”然后他们都为她祝福,完了她抱起小宝贝上了路。 她走了很长时间,最后走到了丈夫及公公居住的那座城市附近。她在一片小棕榈树林里停下了脚步,对那枚戒指说她想要座房子。 “房子准备好了,女主人。”一个奇异的细细的声音低语道,吓了她一跳。她往身后一看,看见一座用最好的木材建成的漂亮的宫殿,一排奴隶拿着大扇子在门口鞠着躬。她高高兴兴地走进屋,因为她非常累。她看见一个房间里有水果和牛奶,在饱餐一顿之后,她把小宝贝放在身边,倒在一堆软垫上睡着了。 她在这里平静地生活着,小宝贝一天天地长高、长壮,不久,他就能四处乱跑,甚至会说话了。当然,邻居们对这座这么快——快得惊人——就在城郊建起来的房子议论纷纷,还编造出了各种各样有关其主人的故事。不久,国王和儿子从战场上归来,一些故事传到了国王的耳朵里。 “棕榈树下的那座房子可不寻常,”他对王后说道,“我一定要从那位陌生的夫人那里查出些什么来。我想那根本不是位夫人,而是一伙想夺取我宝座的阴谋家。明天,我要带上儿子和首席大臣去弄个水落石出。” 第二天,太阳升起后不久,王子的妻子正站在那座房子后面的小山上。就在这时,她看见一团烟尘从那座城市里穿过。一会儿之后,她隐隐约约听见宣告国王驾到的隆隆鼓声,看见一群人向小棕榈树林走来。她的心剧烈地跳起来。她丈夫有可能在那些人当中吗?无论如何,他们肯定没有发现是她住在这里,因此她只是吩咐那枚戒指为他们准备了些食物,然后跑进屋,在自己的头上和脸上罩上一张金线织成的薄面纱,然后牵着孩子的手,走到门口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几分钟后,整个队伍走近了,她走上前,请他们进屋休息。 “非常乐意,”国王回答道,“您前面请,我们跟着您。” 他们跟着她走进一间幽暗的长屋子,屋子里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满了金杯和装满了枣子、椰子以及各种熟透了的黄色果子的篮子。国王和王子在奴隶们的侍候下,坐在软垫上,而那些大臣则站在他们身后。在那些大臣中,她认出了自己的哥哥。 “啊,我的一切不幸都是他引起的,”她自言自语道,“从一开始,他就在恨我。”然而她却不露声色,当国王问她城里都有些什么新闻的时候,她回答道:“您骑马走了那么远了,一定又饿又渴。先吃点东西,喝点水,然后我再把新闻告诉您。” “你说得有理。”国王回答道。于是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然后他说道:“夫人,我吃完了,精力也恢复了。你告诉我吧,我恳求你,你是谁,从哪里来?不过,你先坐下来吧。” 她点点头,在一张猩红色的大软垫上坐了下来,把角落里睡着了的小男孩抱过来,放在自己的膝上,然后讲起了她的生平故事来。她哥哥听了,恨不得离开那座房子,躲到森林里去,然而他的职责就是在国王头顶上摇动那把孔雀羽毛扇子,赶走苍蝇,心中很清楚:要是他试图擅离职守,就会被皇家卫兵抓起来。他必须待在原地不动,听天由命。幸运的是国王对那个故事太感兴趣了,没有注意到扇子停止了摇动,苍蝇正在他浓密的鬈发上面飞舞着。 故事在继续讲着,尽管王子的目光一刻都没有从她身上移开过,但讲故事的人却一次都没有看过王子,甚至没有透过面纱瞥上他一眼。当她讲到故事中她坐在树上哭泣的那部分时,国王的儿子再也不能自制了。 “你是我妻子。”他大叫着,向抱着熟睡的孩子的她跳了过去,“他们对我撒了谎,你根本没有死,儿子也没有!发生什么事了?他们为什么对我撒谎?在家里很安全的,你为什么要离开家?”接着,他转过身,怒不可遏地看着他父亲。 “先让我把故事讲完,到时候你就会明白了。”她掀开面纱回答道。于是,她把哥哥怎样来到王宫,控告她是个女巫,又怎样试图说服国王把她杀掉,一五一十,全都讲了出来。“他没有得逞,”她轻声地继续说道,“况且要是我一直待在宫里,就永远也遇不到那条蛇,永远也不会重新长出手来。因此,让我们把这一切忘掉,重新快快乐乐地生活吧。你瞧,我们的儿子已经长成个大男孩了。” “怎么处置你哥哥呢?”国王问道,想到在这个事件里,有人比他还要坏,他不由得感到有几分高兴。 “把他赶出这座城市。”她回答道。
相关推荐
-
三顶冠(二)_3000字于是他们非常恭敬地离开了他,手挽手地来到那口井脚下。他们头上是蔚蓝的天空和金色的阳光。一堵爬满了常青藤、高不见顶的大墙矗立在他们面前。墙壁上有个拱门,井底就在那道拱门里。最年轻的那一对走在最后,小公主对小王子说道:“我敢肯定那两位王子对你没怀好意。把王冠藏在你的斗篷下面,要是你不得已被留在了最后,就别坐到篮子里去。把一块大石头或别的什么重东西放在里面,然后看一看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们一来到那个漆黑的洞窟中,先把大公主放在篮子里,然后摇了摇篮子。大公主便徐徐升了上去。接着,那只篮子又被放了下来,把二公主吊了上去,然后上去的是三公主。她先搂住小王子的脖子,吻了吻他,然后轻声地哭了起来。最后,轮到小王子了,他没有坐到篮子里面去,而是在里面放了一块大石头。他退到一边,仔细倾听着。篮子被吊到大约20杆高的时候,突然掉了下来,石头像惊雷一样,轰的一声摔得粉碎。 唉,可怜的王子没办法,只好走回那座城堡去,他里里外外走遍了城堡,吃了最美味的食品,喝了最可口的饮料,在一张非常柔软的床上睡了觉。他在那些花园里和草坪上走了很久很久,但到处都没有见到七寸丁的影子。不到一周,他找厌倦了,为了他的真爱,他变得非常孤独。一个月快过去了,他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一天早晨,他走进那间珍宝室,注意到桌子上放着一只漂亮的鼻烟壶,他记得以前在那里不曾见到过它。他用双手拿起它,把它打开,七寸丁便从中走了出来,走到桌子上。 “我想,王子,”他说,“你对我的城堡有点厌倦了吧?” “噢!”小王子说,“要是小公主在这里,而且时常都能见到您,我就决不会觉得沉闷了。” “啊,现在,你在这里待了很久了,上面的人正在缉拿你。好好保管你新娘的王冠,每当你需要我的帮助时,就打开这只鼻烟壶。现在,到花园里去散散步,走累了就回来。” 小王子双眼盯着地面,心事重重地走在一条两侧都有树篱的沙砾路上。最后,他抬起双眼,发现自己来到了一间铁匠铺门口。那个铺子离他未婚妻的宫殿大约有一英里远,他以前经常路过那里。他身上的衣服要有多破烂就有多破烂,但他把王冠严严实实地藏在了他的旧斗篷里。 就在这时,铁匠走出来说道:“你这家伙长得又高又壮,而且要干的活又是那么多,偷懒可是件可耻的事情。你会用锤子和钳子吗?进来帮我吧,我会给你提供吃住,在该给你钱的时候还可以给你几个子儿。” “一言为定。”王子说,“我只是想找点事情做。”于是他拿起锤子,对着铁匠正在铁砧上翻动着的一根烧得通红的铁棒敲打起来,准备打造马蹄铁。 他们没干多久的活,一个裁缝就进来坐下,开始说起话来:“你们都听说了吗?在小公主找到她的心上人、戴上王冠之前,那两位公主不愿意结婚呢。在他们绞起小公主的未婚夫时,辘轳意外地被松开了之后,那口井、井绳、辘轳都不见了踪影,那个地方就像你的手掌心一样空空的。向大公主、二公主求婚的两位王子搅得心上人和国王都不得安宁,最后她们不得已,答应同他们结婚,婚礼在今天早上举行。我出于好奇,去看了一下。不用说,两位新娘的华丽服饰让我惊叹不已,她们头上都戴着三顶王冠——金的、银的、铜的,一只一只地套在了一起。小公主伤心地站在一旁,一切都准备就绪了。两位新郎走了进来,要有多傲慢就有多傲慢。正当他们走向祭坛围栏的时候,他们脚下的地板裂开了一个两码宽的大口子,他们掉了下去,掉进了墓穴中的死人和棺材堆里。噢,你听女士们的那些尖叫声!再瞧大家伙你追我赶去往下瞧的样子!教士立刻打开墓室的门,两位王子走了上来,他们那漂亮衣服上盖上了一层一英寸厚的蜘蛛网和尘土。 “于是国王说婚礼应该延期举行。‘除非小公主找到自己那三顶王冠,’他说,‘和两位姐姐一起结婚,否则这件事想都不要想。无论谁,只要能给我找来三顶跟两位姐姐的一模一样的王冠,我就把我的小女儿嫁给他为妻,要是他不想结婚,我就送给他一大笔财富,让别人跟她结婚。’” “真希望我能办到这一点,”铁匠说,“公主们回到家后,我曾仔细看过那些王冠,我认为这世上没有哪一个铁匠能把它们仿制出来。” “懦夫永远也不能赢得美女的青睐,”王子说,“你到王宫里去要四分之一磅金子、四分之一磅银子和四分之一磅铜来。用我的脑袋作抵押,借一顶王冠来做样品,我明天早上就能把他们想要的那几样东西制造出来。” “你当真吧?”铁匠说。 “那还用说,”他说,“去吧!大不了错过这个机会而已。” 长话短说,铁匠去要了四分之一磅金子、四分之一磅银子和四分之一磅铜,把它们和王冠样品给了小王子。傍晚,王子关上铁匠铺的门。邻居们都聚集在院子里,他们听见他敲啊,敲啊,敲啊,从傍晚一直敲到天亮,并不时地从窗户里扔出些金块、银块和铜块来。那些游手好闲的人你争我夺,互相咒骂,却祝愿里面的那个铁匠好运气。 好了,就在太阳快要升起来的时候,小王子打开门,拿出他的真爱给他的那三顶王冠,人们欢声雷动!铁匠请小王子跟他一起到王宫里去,小王子拒绝了。于是铁匠出发了,全城人都跟着他去了。国王看见了王冠,好不高兴! “嗯,”他对铁匠说,“你是个结了婚的人。要我为你做些什么?” “说实话,陛下,这些王冠根本就不是我造出来的。打造王冠的人是昨天给我当帮工的一个大个子。” “那么,我的女儿,你愿意嫁给造出这几顶王冠的那个人吗?” “让我先看看王冠再说吧,父王。”她说道。她仔细地察看了那些王冠,发现它们正是自己非常熟悉的那几顶,便猜到它们是心上人让人送来的,于是说:“我愿意嫁给造出这些王冠的那个人。” “好了,”国王对大王子说,“坐上我最好的马车到铁匠的铺子里去,把那位新郎带回来。”大王子不想去,他太傲慢了,但又不便拒绝。来到铁匠铺的时候,他看见小王子站在铺子门口,便招手叫他到马车边来。 “你就是打造王冠的那个家伙吗?”他问道。 “没错。”小王子说道。 “那么,”他说,“你或许应该刷刷身上的灰尘,然后坐到马车上来。国王想见你。我真可怜小公主。” 小王子坐上马车,路上,他打开鼻烟壶,七寸丁走出来,站在他腿上。 “喂,”他说,“你现在遇到什么样的麻烦了?” “大师,”小王子说,“请让我回到铁匠铺去,然后在这辆马车里满满地装上铺路石吧。”话刚一说完,他的愿望就实现了。王子坐在了铁匠铺里,拉车的马儿则觉得马车变得有些怪怪的。 马车开进了庭院,国王出于对新女婿的尊重,亲自去打开车门。他刚一转动门把手,小石子便像阵雨般倾泻到了他那斑白的头发和丝绸外衣上。他跌倒在地,石头落在了他身上。人们非常惊骇,同时还传来了几声笑声。国王擦掉额头上的血,非常恼怒地看着大王子。 “陛下,”他说,“我对这个意外事故感到非常抱歉,但我不应该受到责备。我亲眼看见那个年轻铁匠坐进了马车,而且从那以后,我们一刻也没有停留过。” “一定是你对他失礼了。去,”他对二王子说,“把那个年轻铁匠带到这里来。一定要有礼貌。” “您不用担心。”二王子答应。 有些人虽然想尽量和善一些,但总是改不了他们的坏脾气,这个新使者一点儿也不比大王子更有礼貌。当国王第二次打开马车门的时候,一阵泥雨倾泻在了他身上。 “老这样下去可不行,”他说,“狐狸永远也找不到比自己更优秀的使者。” 于是国王换了衣服,梳洗干净,来到小王子所在的那个铁匠铺,请小王子跟他乘坐同一辆马车。小王子请求国王允许他坐另一辆马车。半路上,他打开了鼻烟壶。 “大师,”他说,“现在,我希望穿戴打扮得与我的地位相称。” “你的愿望会实现的,”七寸丁说, “现在,我要跟你说再见了。你一如既往地像以前那样善良、仁慈,并且好好爱护你的妻子。这就是我要给你的全部忠告。” 说完,七寸丁消失了。马车门在院子里打开了,一身华贵的小王子走了出来。他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跑过去紧紧拥抱他的新娘。 除了另外两位王子外,人人都非常高兴。婚礼很快就举行了,他们都在同一天举行了婚礼。不久以后,那两对年长的夫妇回到各自的宫廷里去了,而最年轻的那一对则跟老国王留在了一起。他们就像你们在故事里听到的最快乐的夫妻一样,生活得非常快乐。1200字以上 初二
-
SOMEONE 一_3000字有些人,有些事,已经消逝在孩提时代。记忆已经模糊,但我们并没有遗忘,只是将这些伤痛、这些欢笑,紧紧地紧紧地埋在内心最深的地方,只是想要让它成为永恒。许树铮是一个白净的男孩,而苏辰末是一个粗犷的男孩,我是一个灰色的女孩儿,我们三个在我还没有记忆时,就相聚在温婉的江南,这个古老的小镇。那时的天空还没有被灰尘蒙蔽,那时候的河水还没有凝滞不前,那时候的田野还没有变成公路,那时候的我们还没有天各一方。一One十五年前,当我还在妈妈肚子里安然漂浮着丝毫理解不了她那颗心脏的律动时,他的妈妈苏阿姨笑着指着我妈妈的肚子问二岁的他:“辰末,你希望安阿姨肚子里的是弟弟还是妹妹呢?”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小黑蛋,他睁大亮晶晶的眼睛,露出雪白的牙齿,莞尔一笑,说:“当然是妹妹了!”还没等苏阿姨问为什么,他狡黠的大喊一声:“那我就是哥哥,可以保护妹妹了!”然后就不好意思的躲到了桌子下面。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也许在那个时候,我和他的命运之线就注定要缠绕在一起。或许每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他都在默默许愿,或许每一个旭日初升的时刻他都在憧憬,或许每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天他都幻想着妹妹的身影。也许是上苍怜爱小小的他,我是一个女孩儿,但也许又是上苍的考验,在那个世纪的最后一天,我姗姗迟来。我出生于1999年12月31日。这一天意义非凡,这是20世纪的最后一天,是这个逐渐显现出科技飞速发展的世纪的最后一天。我所记住的日子。1999年12月31日、1949年10月1日、2009年3月17日。前两个想必大家都明白,而最后一个,就是苏辰末出现在我和许树铮面前的那天。那年我10岁,许树铮12岁。那时候的我已经骄傲的以为自己的思想已经到达了同龄人无法触及的深度,我不屑和那些流着鼻涕看幼稚片的孩子们在一起玩耍。我只是紧紧的跟在许树铮的后面,有着“作文王子”之美称的许树铮,因为我爱好文学,只是我一直不肯承认那全是许树铮的影响。那段时间我总是坐在写字台上和对面的许树铮聊天,那时候我们住在乡下,住在自己家盖的三层楼房屋里面,我们两家靠的近,而我们的卧室又是正对面的,卧室外面还有露台。约摸下来,我们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一米。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苏阿姨和我妈妈是发小,他们小学、初中都在一起。只是苏阿姨去上了高中,而妈妈却随着大众的洪流没有继续学习。有如此好的感情基础,又因为两家靠的很近,所以后来大家商量这就把两家的露台延伸和在一起,从此我和许树铮两个人一起猖獗就更加疯了。那天,我正坐在许树铮的米色的写字台上选着书柜里的书看。楼下越来越响的争吵声丝毫没有影响我,我在见证了许树铮和苏阿姨的无数次矛盾之后,用许树铮的话来平息自己的好奇心:“青春期有矛盾,正常,没事儿。”那时的我是似懂非懂,现在我到了这个年龄,才领会出当年许树铮说这句话时的无奈。当时的我还是孩子,孩子是世界上最最容易寻觅到宁静的角落的。我在书海中沉醉,不知过了多久。我没有听见上楼梯的脚步声,所以当许树铮猛地拉开门并且摔上门时,我心里一惊,重心不稳从桌子上栽倒在地上,手肘火辣辣的疼。我咧开嘴,正要呜咽,却瞅到许树铮严肃的脸。他看着我我却感受不到一丝的聚焦。那一刻,一丝凉意从脚下升起,侵入我的身体,让我动弹不得。这是我才听到了门外物体撞击地砖的声音,哗啦啦的声音很是清越,很悦耳。突然,面无表情的许树铮突然抱住我小小的身躯,先是颤抖,然后是呜咽,灼热的液体滴在我的皮肤上,我看着清亮的泪珠滴在我的小小的伤口上。我开始哭起来,张大嘴巴,却只有泪无尽的流。至今我还没有清楚当初我为什么流泪。然后,门被打开了,我看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男孩。他就是苏辰末。如果问我对许树铮和苏辰末感情从何而来的话,那么对苏辰末是一见钟情,许树铮则是对他日久生情。我看到那个男孩放下手中的包,闭着眼靠在墙壁上,而许树铮走到外面的露台上,大概是在看风景吧。我突然明白了,这个男孩要和许树铮共享一个房间,不,是和我们共享一个房间!我虽然就、对这个白净的男孩有着好感,但是那时候我最喜欢的还是我黑黑的哥哥。我拉起许树铮的手就往我们家里走,回过头来去停住了。苏辰末当时的是怎样一种眼神呐!那时候卧室被他的眼神吸引呆呆的定住。现在当我从回忆里细细品味这个眼神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苏辰末的苦笑、那是他的习以为常。我蹬蹬蹬跑下楼,看见地上的碎玻璃反射着五彩的光。我拿起一块,却在玻璃后面看见了许叔叔一脸痛苦的和爸爸低声说着什么。农村就是这样,一点点小事就会闹得沸沸扬扬,引这人们前来凑热闹。何况这又是关乎血统的大事。我快步跑回家里,看见苏阿姨正瘫坐在沙发上,一手拿着纸巾,沙哑着嗓子和妈妈一起流泪。外面、里面都是人。只有许树铮的卧室比较安静了尽管那里安静的压抑。我在人堆里挤,拼命想进屋里去。而我看到的是什么?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前来安慰他们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来帮忙的。还有一部分人是专程来看热闹,眼里含着幸灾乐祸和别人在一起嚼舌头。离了童年的我现在很是平淡,平淡到对外界的花边新闻几乎是漠不关心。因为小时候的我看见了一直被认为是顶天立地的男人们像老婆婆一般嚼舌头时,我对自己的某种观念做了调整,只是后来我才明白过来我被误导了只可惜那个观念已经根深蒂固难以矫正了。我回到卧室,继续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Two离开那场关于背叛与抚养的战役已经有了天了。三天,是一个漫长的时间单位。三天,可以让一个人冷静的思考问题,一如许树铮家里那三盏彻夜不眠的灯,不过我知道还有一盏灯是永远灰色的落寞着的。三天,可以让一个人重新认识周围的人,一如我见到了冷漠的深攥住我内心恐惧的内心、还有憔悴到我十分恐惧的苏阿姨、穿着皱皱的西装的许叔叔,要知道许树铮从来都是温和宽容、苏阿姨总是高雅迷人、许叔叔总是衣着精神、神采奕奕。但他们都怎么啦?然而我更让我恐惧的人是我的爸爸妈妈。我们家与许树铮家也是颇有交情的,但是我清清楚楚的听见爸爸妈妈晚上熄灯后所说的一番话。其中当然是有对之的怜悯,但是他们说话的语调却令我感觉他们正在谈论一件事不关己的事情(当然现在我知道了这的确是事不关己),他们在谈论一个悲剧,他们是安全的躲在包厢里看客。我甚至感受到了他们对这部剧的兴趣,就像评论家对着一件事滔滔不绝的发表又长又臭的话,观众早已厌烦,但他们还是乐此不疲,想以此显示自己内功有多么深厚,但难道说话的多少和一个人的地位真的成正比吗?我家的这两位评论家兴致盎然地小声交流自己对此事的分析。他们以为我睡着了,然事实如此。但睡着了就听不见么?但有时候看客所期待的一场精彩的闹剧,结局往往让他们是失望的。我家的两位社会趋势专家的预言倒是落空了。他们以为自己很是了解自己自以为掌控在手中的他人的心思吗?只可惜大家都这样认为。三天后,外村的三瞎子因为家旁边是高铁轨道以至于被轰隆轰隆的声音折磨到受不了了毅然决定给自己家的窗户再安装一道窗户。只可惜这多此一举的事还未完成,他就摔下来,死了。于是就将大伙的注意力都转移了过去,我家的两位评论家倒是在外面找到了好几个社会趋势分析团队,评论家们聚在一起,神采奕奕、手舞足蹈,压低声音小心翼翼的四处传递火炬,可是明知道火已经到处蔓延,但是还是要装模作样的继续完成传播火炬这一神圣的任务。我们家的两位与三瞎子没有丝毫关系,于是就毫无顾虑、奋不顾身的进入团体与大家交流。景象一片和谐,人民团结。但如果真正的灾难来,谁是到还未不会是这样呢?估计是被这样的团结气氛感染,苏阿姨和许叔叔倒是回到了以往的样子。还是原来的样子,但浑身散发着的气息却不是以往的气息了。就像下雨前的沉闷感,与他们站在一起,我总有一种想要回到爸爸妈妈身边的冲动。而中华名族上下五千年,自古以来就为礼仪之邦。中国人就算是没有内在,也要装出个样子来。我压抑住心中冲动,一动不动地坐在苏阿姨身边,任自己的手被她紧紧攥在手里,轻轻颤抖着忍受着苏阿姨用一种怪异的眼神来扫视我。而许叔叔见到我仍然像以前一样,俏皮的叫一声我的名字。但是他的笑比哭要难看。而新来的男孩见到我没有丝毫的变化,似乎我只是一团空气。而我总是瞥一眼他,匆匆走过,以此来表示我自己对之的厌恶。而许树铮,将我们之间的那扇门紧紧地关住。任我如何叫喊,那扇门从来都不开。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颓废的许树铮。但我内心感到深深的疼痛,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这就是心痛,只是觉得自己很难过。是呢,许树铮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都不允许我走进他的身边安慰他。原来在他心里我就是如此微弱呀,呵呵,我还自作多情的以为自己是他心灵坚强的后盾呢!于是愤怒其实失落的我便错过了在那一期校报上他的最后一篇文章,也就错过了他最后的寄语,错过了在我童年时期与之的最后一次见面。我一直以为在房间里的是许树铮,但谁料到物是人非,在那扇门之后早已不是我的许树铮了,他已经去了万里之外的天朝首都接受高等教育了。虽然我很是失落,但是我还是认为许树铮只是一时想不开,于是那段时间我天天端个小凳子坐在门边与门那边的“许树铮”聊天。我与他分享自己竞赛落选的失落,分享自己每天早上不能和他一起去上学的气愤,分享自己收到男生小纸条时的左右为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七天,那扇门开了。但从里面走出来不是许树铮,而是苏辰末。我们面对面的站着,一时无语。那时候苏辰末13岁,已经开始发育,个子开始窜起来,我需要略微抬头才能看着他的眼睛。只不过这时候尴尬万分的我怎么敢抬头直视他呢?“他早就走了,以后别来烦我。”苏辰末冷冷的丢下一句话,进入室内重新把门紧紧地闭住。我瞪着眼睛,还没有回过神来。但又是突然地,我豁然开朗。于是眼中有热热的东西,我一把抹掉。一脚踢在门上,转身走了。后来我在校报上找到了许树铮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在旁边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的是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字体,写的是歪歪扭扭的符号也正是我创造的。回家拿出厚厚的翻译本,一字一句翻译过来。现在许树铮不在了,这本当时我一笔一划写成的翻译本,也不需要了,应为当初是给许树铮的,然而事实其实是他比我早记熟这些我一手创造的符号。从窗边直接投向露台的纸篓,但是只是啪的击倒纸篓,痛苦地躺在地上。我拉上窗帘,不去看它。有妈妈会来收拾的,而对于我的翻译本,她随意翻翻就知道这是只是童稚的产物,会毫不留情的帮我将之处理掉。许树铮被他爸爸妈妈送到北京那个大都市里去学习,叔叔阿姨自豪的表情弄得如同在北京念书就一定会有着大大的出息似的。在许树铮离开的两个星期之后,苏阿姨口称“不去照顾自己的儿子在这里做些没有意义的事。”,也去了京。许叔叔则是早出晚归拼命工作,那么这个名存实亡的家也就只剩下了不是这个家庭的苏辰末。没有许树铮和我一起闹嘴我很不习惯,没有许树铮带我去吃好吃的我也很不习惯,没有许树铮和我一起畅游书海我更不习惯。一时之间我突然全想起了许树铮的好了。在那些星光翩跹的晚上,我一个人躺在露台里独自想念着许树铮。许树铮成绩很好呢,相比就算是在首都也不弱,他可是得过好几个全国性的文学奖项来呢。不过北京人才济济,许树铮不会忘了在小乡村里还有一个我吧!想到这里,不免有几分沮丧,翻个身,盖上薄薄被子,睡一觉先。Three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因为前期竞赛落选,有没有许树铮来当我的励志师。自然意志消沉,在考试的时候也是昏昏沉沉,结果不堪入目。然而苏辰末却给了暴了个大冷门—年段十二!年段虽然才一千多个人,但是第十二也是羡煞人的。而我是从第六一直跌到了第十。两个名次对于我来说也是不轻的。苏辰末语文作文扣了一办的分数,这次的试卷也是简单,于是苏辰末的理科优势没有显现的太厉害---但是满分至少是要比别的高出一点,不过作文的分数没有简不简单的,所以他的文科劣势被爆的无处可藏。无论是在什么时候,父母永远是对我们的成绩有着无限的憧憬,一而再再而三的发掘我们的潜能。那些不愿意配合的青春期的孩子们就这样因为叛逆使自己失去了一个黄金机会。在反抗中得意洋洋的行走,谁知道是走向深渊。也许是早慧,我过早的知晓学习的重要性,所以在我还是一年级的小萝卜头的时候,就开始风里来雨里去穿梭于各个培训班之间。我现在已经依赖上了补课,尽管我每天都要睡眼朦胧的起床,尽管我每天都要抱怨一个小时车程的漫长(我们家还没有买上轿车,现在家里只有一辆中小型货车)。尽管这样,我还是无法割舍去补习。就像瘾君子那样对补课上瘾,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可以把它称为对知识的极度渴求,但是其实这是我的自卖自夸因为这是我的一种习惯而不是其他。苏辰末考了如此好的成绩许叔叔自然乐得合不上嘴,当即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为了不让一个人才被埋没,那么就让苏辰末和我一起去我所就读的培训班---金都。这个培训班孕育了无数我们市的高材生,其实只是因为它高中部只收一中和二中的学生的。我们市现在有四所高中:一中、二中、一中分校、高级中学。一中和二中是重点,当然一中是重中之重,那是大家都想进的高中,二中次之。一中分校是最差的学校,高级中学比它好一些。金都里面的费用自然也贵一点,但是我们这里虽然是农村,但不是穷山沟。于是苏辰末就与我每周六一起去上课了。我很是反感他,在潜意识里,我认定就是因为他的出现许树铮才离开的。还好我去上课都有两个同学与我一起,总算不用和苏辰末四目相对大眼瞪小眼装哑巴来的好。初二:蒋巧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一顶草帽夏天到了,我很怕晒黑,可是每天骑车行上下学,又没办法打伞,于是妈妈就在网上给我买了一顶草帽,这样子的话就能不用担心晒黑的问题了。帽子刚刚带上的那几天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很满意妈妈想出来的这个好主意,可是没过几天,这个草帽就出现质量问题了,帽子的中心位置开线了。于是妈妈就用这呢先给我缝了几针,看上去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漂亮。可是没过多久,这个帽子又一次的开线了,这次开线的部分很多,以至于妈妈再怎么缝,也修补不好了,就这样,一个一百多块钱的帽子就这么报废了,让我和妈妈很是心疼。看来以后再买东西,一点要着重看其质量才行,再有就是用的时候一定要好好保护,否则,东西很快就会坏掉的。250字 初二 叙事
-
释怀(十三)(上)_3000字“婷,我知道你恨我,这次算我求你陪陪我,好吗?”电话那一头的瑾萱哭了,雨婷的军心也开始动摇了。“雨婷,可以吗?来陪陪我。”“……”“就算我求你了,好吗”“好吧,你在哪里,我……我去。”酒吧“婷,你知道吗,我从小就喜欢他,我想得到他,结果真的如我所愿了,但我忘了,我得到了他的人,却失去了他的心。那天在舞会上,你知道我有多心痛吗?自己深爱的人就在身边,而他却目不转睛的对着别人,对我却只有厌恶,甚至连看都懒得看。”看着秋瑾萱一杯杯的喝酒,看着她的泪水像泉水一样涌出,终究还是心软了“好啦,其实你要明白不是什么东西都是可以用权利来换的,比如友情、亲情、爱情等等,都是要用心来经营的。”“雨婷,我害你那么多次你不恨我吗?”“恨啊,不过我也理解啊,无论是谁有那样的经历都会不好受的,再说了昨天我已经把我想说的都说出来了,也就不那么恨你了,再加上刚才,你和我说的那些话,我感觉我们也是可以成为朋友的。”秋瑾萱听完了雨婷的话明显很惊讶但又马上跳了起来“婷,,,对不起,我错了,你快走吧,离开这里。”“为什么这么说,你怎么了?”“不用管了,反正就是我错了,你快走吧,都有时间我在向你解释。”秋瑾萱边说边把雨婷往门外推“快走了啊,等有时间我再和你解释。”“不用了”萧不知道从哪里走到了她们的面前“你们的时间很多”“我就知道你约雨婷出来一定有事,你雇的那些人,早就被我打晕了。不过我没想到的就是你竟然有心救雨婷。”初二:刘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初二
-
?. ??(第三章)——转变_3000字(一)微风拂过一种淡然。肃然。“你叫什么。”战魂淡淡的问道,脸上没有一丝情感,除去冷淡,几乎找不到任何形容词形容他此刻的表情。“逆流。”逆流没有任何的考虑,便随口就说了出来。只是名字嘛,没什么可担心说错的。但是他的话音才刚落,就看见狼王战魂的瞳孔立刻急剧收缩了几下,冷峻的脸上也瞬间泛起一片惊讶与惊恐。他的心也紧跟着急剧收缩着,忐忑不安的窥视着战魂。完全在意料之外。没想到刚要加入群体就说错话了。不过,自己的名字怎么会使狼王这样吃惊?难道……“What?!”战魂倒吸了一口冷气:逆流!凝枫的孩子?!她…不是在几个月前就…死了吗?那他是怎样活下来的?而且,听说他的毛色不是水绿色吗?怎么会变成银灰色?或许,我认错狼了?带着这样想法的战魂接着问:“父母?”“不知道父亲的名字,但母亲叫凝枫。不过……”逆流继续忐忑不安的小声说着,还将一段完整过程的话隐了隐。在狼群中,杀死父母的罪孽比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狗行为还严重啊,他可不想往自己身上招惹麻烦。而且看着战魂现在这样吃惊,似乎,他知道他的身世……逆流默默地皱了皱眉。凝枫的名字更让战魂吃了一惊,整个狼群中可就只有一只黑母狼叫这个名字。逆流是她的幼狼没错啊,可是,可是,可是,他是怎么在危险至极的社会中生存下来的?他还只是半岁的幼狼啊,并不具备充足的防范意识,怎么可能呢?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战魂接着想。狼不可貌相,他要是“竴”,能活下来简直是小菜一碟。如果他真的是“竴”,那可必须请他入群。不是他请求加入,而是他狼王拿着面子去请。战魂看了一眼他的额际,并没有“汐”啊,是不是搞错了?“算了算了。”战魂晃了晃带着飘到九霄云外去的思绪的混沌的脑袋“先让他进入吧,也好趁机了解下他的身世。”逆流此刻心里还在忐忑不安的想着他能否入群呢。以他幼稚的思想,竟以为自己说错话而犯了大错,不太可能被接受。“你起来吧。”战魂俯视着逆流,接着说:“你可以加入了。”脸上又一次浮现出了他狼王应有的高傲与冷峻。“真的?!“逆流不太相信这时真的,自己还特意暗暗的咬了自己舌头一下,差点没疼死他(-_-b)。战魂转身走开,带着狼群离开了这片险些让他们葬身的“墓地”。但是,命运是靠自己来改变的吗?太阳的光线穿透云丝。这是一个好的征兆吗?(二)晴朗无云的苍穹将地面都映蓝了,有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逆流刚刚加入狼群就被封为狼王的助手。这时极其罕见的,逆流刚刚到了一岁,按照常理来说,这时的幼狼还要跟随在母亲的身边。貌似除了狼王的孩子,几乎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那是因为幼狼缺乏经验,不懂得如何帮助狼王,所以一般都是狼王来教幼狼,费时费力,因此这样的情况很少见。这时一个群组的巨大转变。云在天空中飘荡着。“逆流。”立在一颗岩石上的战魂轻轻的唤了一下“我和你说点事。”逆流心里一惊,赶紧跑了过去。战魂接着说:“逆流,你知道你自己的身份吗?”“我的身份?”逆流感到很奇怪,狼王怎么会跟他说这个?自己不就是普通的狼吗?还有什么身份吗?他歪着头看了看狼王的脸,没有一丝玩笑的概念,刻在脸上的只有严肃与认真。“没错,你的身份。”战魂朝他笑了笑,看见逆流更加迷惑的眼神,说道:“你果然不知道自己是‘竴’啊。不过,我也不是很确定,你之前用过什么技能吗?”逆流更是迷惑了,抬起一头雾水的脑袋,看着战魂:“我……”逆流还没说出问题,就被战魂打断了:“竴,就是一种称号,没有固定的形态,也没有感情,会使用一些超乎常人的技能,在自然界中算是无敌了。不过万物都会有自己的克星,就连竴也有。你对任何攻击都免疫,却唯独免疫不了幻汐的技能和七星阵。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所谓的竴,就让你来试试。”战魂轻轻的说道:“用意念来控制自己的形态,看看你能否改变自身的形态。其他的,在初的阶段你应该还是不能很好的掌握,对其他事物的免疫,你还要自己去琢磨。”逆流懵了,怔怔的望着战魂。又是一句催促的话语。想着自己几天前的变化,这应该就是了。逆流心想,将意念集中在自身的毛色上。果真发生了变化,银色的绒毛间开始荡漾出青蓝色,慢慢的遍布全身。战魂的嘴角微微上挑,歪着头着看着渐渐变成青蓝色的他,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三)“呵?”战魂的嘴角微微向上挑着,像是欣慰却又像是嘲讽。“现在,你明白了当初为何可以改变自己的毛色了吧,竴?”逆流惊了一下,半响,回过神来,赶快点了点头。最近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总是动不动就愣神。不过这次他是真的因为吃惊才愣神的。狼王在他面前笑着说话,这种之可在极少数,兴奋到了极点时才会浮现在他的脸上。除此之外,战魂总是一副高傲冷峻的样子,很符合他狼王的风范。杂乱的狼毛在空中舞动着。空气仿佛已凝结。残阳挂在天上,霞光万丈。“真美!”逆流不经意间撇了一眼,一不留神又开始走神。琥珀色的瞳孔中少了一份认真。血色。“逆……流?”战魂看见逆流失神,轻轻的唤了唤他的名字。一阵失重感传遍逆流全身,眼前霎那间一片漆黑。……映入眼中的是一片如茵的绿草,他睁开双眼,侧了测身子,似乎想要站起来,可是四条腿却软的像棉花。“咳……咳……”逆流不由自主的咳嗽了几声,透彻的唾液中夹杂着几丝殷红的血……战魂从不远处的草堆上跳了下来,朝着逆流走来。“这是你的‘王者血噬’的副作用,说明你已经是真正的竴了。抓紧时间练习把,你要先学会‘嗜’才能抵挡外来的攻击。”战魂叹了口气,淡淡的望着他。逆流那微微上挑的嘴角浮现了一丝血迹。他张了张嘴:“少说点吧,真正的狼王不会这样唠叨的,沉默,才是王者的风范。技能我会练习的,你不用催。”带着嗜血的红光在逆流的瞳孔中一闪而过,高傲了些。逆流奋力的撑开四肢,勉强的站了起来,离开。就是这么一道微弱的血光,使得狼王战魂惊讶的立在风中不知所措,有些凌乱。“转变已经开始了忙?这么快?你的目光,我都快不认识你了纳。”战魂自言自语到。“不过,王者的品质,你还不具备,哼哼。”下集预告:你是真正准备要转变了吗?要不要这样高冷啊啊?!(-_-b)(PS:王者血嗜在第一阶段开启,通常是使用二次澊的技能时附加开启,以示于王者思想的觉醒。副作用威力强大,叛离世间都是常见的。)(四)“咳咳……”逆流支撑着他那疲惫不堪的身体,勉强走到离金河田和异仅仅是一步之遥的界限,却再也至撑不住,倒在了金河田的,绿茵草场。清脆的草,映入他那极度无神且空虚的,略显发暗的瞳孔。如同春水一般的水绿,逐渐被如雪的银所代替。他放眼望望四周,依旧是,那样翠绿的,草色。“唔……这反噬也有点太厉害了吧……”逆流把头轻轻的抬起来,有气无力的想着。感觉黑暗火速袭来,最后的意识也耐不住,消散。在“异”界的风,吹落了一片略发枯槁的叶片,发出阵阵的响声,但却很细微,蓦然的,散发出,那“沙沙————”的声响。他的踪迹,如水一般,无声,无迹,的,寂静的路过…………“嗯?”逆流被一阵像是萧瑟的秋风刮醒。抬头望望四周,没有一丝秋景的感觉啊,哪儿来的风?“也可能是做梦吧”他这样想着,稍微蓄了蓄力气鲤鱼打挺般的从草地上月骑,身影渐渐消逝在金河田与天的交界处。他在一旁,轻微的笑着,水从四方腾起,他与水,一同消逝,无声。逆流没有发现,自己的尾尖,已经泛起了一撮抹不去的水蓝。像是那海的色彩。(五)黄昏的末尾的橙黄,与晚霞的绯红融在了一起。如果没有云,天空就像晕开的红霞,泛着如殷红般色彩的天。然而,草地却泛着一片如茵耀眼的绿。微风拂面,薄云飘散,草色晕开,却是那样的宁静,都能感觉到风的声音,煞是唯美。残锡站立立在一块不规则形状的岩石上,像是在向远处眺望着,然而他是在想事,刚刚发生的事。过了一会,他把口中已经石化的七角星型的东西放在地上。转身准备离开。他偶尔会离开雷德福,来领略下金河田的风光。银色的七角星在地上迅速扩大,四周还立起黑灰色的结界。残锡愣了一下转着头向四周看着,但什么也看不见。黑暗吞噬了一切……他感觉脸上痒丝丝的,睁眼一看,却什么也没有,记忆一片空白。他并没有在意,邪的东西见多了,都习惯了。他漫不经心的朝着远方的那片开阔地走去。那里,是金河田。而且,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会关于七星阵的技能了。淡淡的符号,浮现在他的脸上。雪色的七星,末端沾染上唯美的银色,这便是冰影的七星。漫步够了,他回到雷德福顶端,体会时光的痛苦。也许,缺氧的不能呼吸的痛,远不及他内心的伤吧?瞳孔中闪过一道冷如冰的光芒。下集预告:残锡是七星中的冰影?!怎么会是传说中的他?经常出没在山顶峰的他,与金河田平原的逆流能否相遇?提防着点吧,逆流。(冰影系七星:主要以暗系为主,冰系体能十分微弱,但还是能会一到二个冰系技能,不过这并不是冰系与暗系的结合,只是暗系技能附带的效果。)——未完待续——敬请期待第四章:偶遇。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三世香_3000字香燃,缘起。那一世,湖畔竹林,醉画素琴,我许你燃起一支三世香。而后,邻国来犯,王召集全国之力守护国土。我身披战甲走向沙场,你说,只要三世香燃不尽,你便不弃。我随王征战,在一场又一场战争中,我庆幸自己没有死去。王说,残酷的时刻既要到来。终于,血染红了战袍:王说让我们的灵魂来世守这片乐土。雷雨,狂风吹醒了一个噩梦,看见倒下去的千万卒士,凝望死去王那不甘的脸庞,我却无能为力。我怀恨回归故里,却一切不再依旧,血洒湖畔,魂绕竹林,但那支三世香却湿为灭。周边百姓说你被邻国掳走。我又将长剑佩在身,不得不继续追寻。为了一个答案,为了一个许诺,为了一个仇恨,我背离了王的荣耀,苟活下来。千言万语也道不尽路途艰险,终于驶到邻国边境,却听到邻国的王正在举行大婚,我知道这是一个复仇的好时机,再也顾不得任何,拼命驶向国都,一步一步的正在接近这个使我国破家亡仇人,今晚的月出奇的亮。我拔出随我征战多年的剑,我向上天许诺,无论明天怎样,我定要让我的佩剑喝饱仇敌的鲜血。日出,朝阳如血一般鲜红,我身扮士卒来到大婚现场,静静等待着我所能苟活的最后时刻。终于,他出现了,他不再是战场上那一个面目狰狞,残忍的王,而是一个面庞仁慈,风度翩翩的王。但这并不能阻挡我杀他的决心。正当我拔剑之时,王的新娘出来了。我永生永世都忘不了那一张面庞,是她,为什么是她。我呆住了,日夜思念的人,此时正站在我的面前却成为别人的新娘。我拔出我的佩剑。我要去杀了他们,一个是我的仇人,一个是我的爱人。但是此刻我不再是我,我背负着王的仇恨,凡是一切与仇人有关的东西,都是我必须毁灭的存在。我拔出我的剑冲向他们,但是他的士卒,他的子民拼命的保护他们。就这样我的刺杀以失败告终。我被众人拿下,押到他的身边。他问我为何刺杀他。我回道,为了死去的千万士卒,为了完成王的心愿。他说因为今日大婚不杀我,便将我关入大牢,日后处死。而她在旁边始终未说一句话,也未曾看过我一眼。就这样我在混混僵僵在被押入大牢,等待我的只有死亡。我将怀中的三世香拿出来,它却仍旧为熄灭。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难道说这是上天的戏弄。此时囚卒将我押出来。把我送上囚车,我以为我的死亡时刻到了。我不甘心,为什么她会变得如此,难道说以前的诺言都是戏言。算了,即将成为死人的我又怎么能知道其中的缘由呢?但囚车却并非将我送到刑场,而是将我送到国家边境,说他们的王特赦免我,不杀我,只是不许我在踏入这个国家半步。我知道我无法为王报仇,也无法再见到她了,或许她会过得更好…….我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走,国已破,家已亡。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突然看到这个国家在发丧,是大婚之日,王后暴毙,王下令全国守丧三月。我不相信,这不是真的。我又潜回到国都。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原来王的新娘在大婚之日突然掏出匕首要杀死王,并且要挟王释放我,就在这耽误的一瞬间,一支利箭洞穿了她的心脏。王抱起他死去的新娘,满足了她生前最后一个愿望,将我释放。这一次,我不再流泪,不再悲伤。我提起我的佩剑径直走向皇宫。王城上的士卒不断向我警示,我只顾往前走,终于惊动了王,王站在城墙上问我何必这样做。“你侵略我的国土,杀害我的兄弟,毁灭我的国家,掳走我的女人,夺走我的一切”。王问我是否非得杀他,我说是,然后他摇摇头就走了。剩下千万支箭向我射来。终于一支箭穿透我的心脏,我趴在地上,拿出那支三世香,它依旧燃着。对,它一直没有灭,想起过往的一切,一滴泪正落在三世香上,一阵青烟飞过。香灭,缘落……高三:程晓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
契三生_ _3000字楔子:如果有天涯,你在,我在;如果有海角,你亡,我亡。前世今生,你记得我,足矣。 一生琼花树,女子轻倚在树下的长椅上。“奈奈,几时了?”白色的衣角搭在椅腿上,绽放点点阴影......“回娘娘,您忘了,天上是没有时刻的。”绿色衣服的侍女捧上一盘落花,放在女子手边。“是啊......我忘了......忘了......”或许有一天,我就会把‘他’也忘了......吧......女子眼中浮现一抹惊恐。不,我不想忘了他!“奈奈,以后,称呼我的名讳吧!”我真怕......有一天,我会忘了我,忘了......‘他’......书言从长椅上坐起,拉过奈奈的手,放在膝上,一双让人惊艳的眸子希翼地望着奈奈。奈奈犹豫了片刻,终是闪烁了目光应下了。“书......书言......”“嗯!”‘他’的名字中,也带一‘书’字。景书。“书言,我们呆在这儿已经很久了,该回去了,殿下交代过...”“好。”景言交代的事,她一般不会逆了他的意。天庭虽无时刻,但昼夜也是有的,只是夜间着实没有星光。“奈奈,书房的书还剩多少了?”灯下,书言抬首。自从被喂下‘忘忆草’,她的记忆力真的已经差了太多太多,当初的过目不忘,如今已经成了过目即忘。但唯独景书,她不能忘,也不敢忘。“这是最后一本了。”他说过,等你看完这些书,我便带你离开。书言本是人界的普通女子,是那泱泱大国中最博学之人。若不是景书,想来她现在还是那人间无欲无求的书言学傅吧!“景书!”大殿的尽处,一个白衣身影伫立在那儿。手中的玉萧泛着盈盈白色。清幽,冰寒。男子眼中迅速闪过一抹柔色。“书言,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书言提起裙摆,迈出房间,伸手握住景书的手。暖暖的,像凡间的暖炉。她怕冷,非常怕。这夜间,真的太冷了。景书用另一只手脱下身上的暖裘,给书言披上。凡人的体质想在这天庭生活太难了。但是......他必须保护书言不被伤害!宁可抽去仙骨......也在所不惜!“你已经两个多月没来看我了。”躲在宽大衣袍下的书言低着头,轻轻说道。“嗯,最近很忙,再过几天,再过几天,我就带你走,我们回家。”景书反手握住书言的手,拥上她的身子,在她耳畔喃喃低语,似是情话。其实,他每晚都有偷偷来过。书言嗅着景书身上的味道,为何......会有血腥味?......再见时书言立在诛仙池边。这条路,她常借着来遛弯儿的名义来过很多次,已经清晰的记住来此的路线。因为记忆差,总走奈奈也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她拿出那半截玉萧,轻吻了吻。“景书,我要先回家了,你忙完快回,我在家等你。”有一个女人跟她说,天庭的诛仙池是唯一能让凡人下界的地方。所以,纵使她不会游泳,但这池既然是通往凡界,应是无事的。景书匆忙赶到,只来得及看到她飞扬的裙角......和池边留下的半截玉萧......“书言!......”那夜,天界太子景书在诛仙池边跪了一夜。掌中鲜血横流,染红了盈盈玉萧。诛仙池,诛仙神,三生过后三生尽。诛仙池,天神下池,轮回三生仙骨尽毁。凡人下水,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一生尽 二生清澈的池水中,女子妖娆的身影缓缓浮出水面。“公主醒了!公主醒了!”远处守望的人惊喜地向北奔去。公主醒了,魔君一定很高兴!这是哪儿?......我是谁?......什么......都不记得了......脑中一片空白......“魔君!”身边人恭敬地弯下腰,向来人行礼。来人一件墨衣加身,袖口是金丝绣起。墨色的发简单地束在脑后,风拂起几缕发丝在他的额前......他......是魔君么......?“你醒了!感觉怎么样?”翎柯足下一点,漂在水面上。盘膝坐下,和她一样的姿势。“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翎柯眼底闪过一抹讶色,随即了然。自那种地方出来,若还完好才是咄咄怪事。不过......“这样啊......那你连你的名字都不记得了么?”“脑中......一片虚无......”女子的目光茫然地望着翎柯。他笑了。“你叫翎兮,是我翎柯的妹妹,魔界的公主!”他不知这是怎么,他想对她好,将所有都给她,让她做三界中最幸福的人儿!没有理由。“其他的不要想,哥带你回宫。”三万年来,翎柯首次绽放了笑容。这一笑,天地失色。“嗯!”翎兮软软的手搭在翎柯的手上,这一瞬翎柯整颗心都被填满了。这一刻,他下定决心,保护手牵着的这个女孩儿,无论她是谁!她都是我翎柯的妹妹!翎兮沉睡的那池水,名曰:塑魔池。塑魔,塑魔,塑造新魔。无论你是人是仙是妖是鬼,统统成魔!此池霸道不逊诛仙之水。三界有池:天界诛仙,魔界塑魔,冥界轮回。华美的宫殿中,翎兮身着一袭似火红衫,墨发垂腰,巧目倩兮,美妙倩兮。“哥,兮儿今天跟舞娘姐姐们学了套新舞法,我跳给你看好不好!”翎兮偎在翎柯的怀里,小脸儿蹭着他胸前的衣襟。翎柯抬手柔了柔她的发,“好,兮儿的舞真是跳的越来越好了,想来不多时日就能比南海的三龙女还要厉害。”南海龙女,妖界龙王三女,舞技乃三界一绝。“哥哥你就会恭维我!我跳给你看!”翎兮脚下微动,似一缕红风飘出翎柯的怀抱,似血的羽衣为这冰冷的宫殿添上一笔亮色。翎柯手中端着一只杯盏,笑意自嘴角蔓延,兮儿已经在魔宫生活了三年了……这三年,魔宫不知增了多少笑声……西殿的紫玉护法,南殿的轻语护法,北殿的青川护法,无论哪一个不是爱她爱到骨子里……兮儿,是魔界的暖阳……“哥!好不好看?”女子片片落下,血红的羽衣似鸟儿收翅般再次落回身边,回眸一笑……百媚生……“好看!”殿外,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一瞬的平静。翎柯剑眉微皱,抬首:“来者何人?!”“君上!天界来犯!天界来犯!十万火急!”来人头上鲜血横流,浑身狼狈,颤抖着手递上一封血报。魔君眼底闪过一抹暗色:“细讲。”“天界自北入侵,以牺牲十二名上仙的仙格为代价,排成瞬移大法,带领十万天兵天将越过边城关,直达青城。”“呵!”翎柯冷笑,“天界……还真是大手笔……是何人领军?”“回禀君上,是天界太子,景书。”“景……书……”翎兮低声念道……为什么……听到这两个字……心,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呢……然而,一边的翎柯没有注意到妹妹异样,唇角浮起一抹邪笑。“率兵十万魔众,本君要亲自会会他!”翎柯怎么也不会想到,来人不仅仅只有天界太子,这是一场天大的阴谋,一个,天界妄图屠尽魔界的阴谋!来人还有……天帝!血骨尸山之上,翎柯睚眦欲裂……“兮儿!”那音,穿通三界……魔君疯了……以残身破体之躯,一人独杀七万天兵。天界惨败,十万天兵昂扬而来,一万天将垂颓而去,太子负伤,天帝落下半身伤残,永生不得恢复。而魔界……只是损兵四万,但魔君……不知如何……而成就这一切的人,是一位女子……生死一发,景书本应刺入魔君心口之剑,深入一女子肩头。山河刃,被刺者,受天鞭七十二,遇神诛神,遇佛诛佛,天鞭过后,刃消。那女子,就是魔界的公主——翎兮。红衣若火,美人翩翩,终是化作莹莹光火。唯一人知得,她留下的那两字。“景书……”二生过 三生虚无界,女子周身泛着淡淡的紫色流光,平躺着的头向后微仰,漂浮在虚空中。墨色的长发垂落着,徒增了一抹凄美。就这样……不知过了多少年……女子眼角落下一滴清泪……缓缓张开了双眸……我……全都想起来了……百万年前,三阶混乱。妖族,人族,魔族,鬼族,仙族,神族混成一团,各族中没有首领,没有等级,每一位都妄图称霸世界。直到……十万年前,各族中先后崛起一位英雄,一妖,一人,一魔,一仙,一神一鬼,他们法术高强,风姿卓越,耗百年时间终于统一了三界,各族选择了和平共处,各自选择适合自己生存的领域安定下来。天下,太平了。六族首领厌倦了浮华的生活,六位各自将首位传给了后代,联袂隐居于三界之外的天地,游于山水。却偶然遇到一孩童,约一岁的样子,安睡在襁褓之中。惊奇的是,这孩子,非人非仙非妖非魔非神非鬼,徘徊于三界之中有排斥于六族之外。这孩子,便是她。六位前首领收养了这个孩子,共同抚养于膝下。两万年来,六位带着孩子修仙修法,教会了她很多东西,相应的,命中注定的劫数也随之而来。“公子,请对下联。”书言折扇轻甩,女儿心男儿装却自带着丝英气。“景书自认不才,姑娘好才气。”白衣公子微微颌首,俯首认输。发丝落,却乱了一双人心。“你醒了!感觉怎么样?”魔君盘膝坐于水面,眼中是满满的关心。“你是翎兮,是我翎柯的妹妹,魔界的公主。”他将她牵于掌心,给她一世呵护。他是她的情,他是她的劫。她为他而死,她为他而亡。她为他幽幽跳下令仙神魂飞丧胆的诛仙池。她为他不顾生死挡下七十二天鞭。他是她的夫,他是她的兄。“景书,哥……你们,还好么……”少顷,女子绝美的身影便出现在仙魔战场上。“我……回来了……”紫衣似锦,而她还是他的书言,她还是他的翎兮。十年后。景书登基天帝之位。同年,魔界来贺,仙魔联姻,魔界公主下嫁天界天帝,喜结连理,三界皆欢。魔君亲手将翎兮的手放在景书手中。“兮儿……”转身而去,或许,这才是最美好的结局。景书握着女子的手,眼底是抹不尽温柔。“书言……”一生有你,我便心安。传言,魔界圣君称那女子为“翎兮”而天帝则唤她“书言”高一:白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
超级演讲(三)_3000字时间飞逝,很快全校大会的日子到了,在等待这天到来的日子里,李薇涵非常不好过,因为无论她走到哪里,所有人都会对她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有时候一些诸如这么平凡的女生也能当校花之类的话也会不小心的灌进李薇涵的耳朵,她已经快疯了。但是今天,李薇涵却神清气爽的早早起了床,她兴奋的昨晚都没怎么睡,但这一点也不影响她今天的精神面貌,因为终于等到可以让她好好报仇的时候了,没有什么比这次演讲更能大快人心了,昨天下午,李薇涵已经把杨嘉喆的演讲稿还给他了,并且叮嘱只有在演讲的时候才能打开。杨嘉喆果然没有打开,他懒得管,因为他知道里面一定没什么好东西。“唉,人生自古谁无死,自杀他杀都得死。.”演讲之前,杨嘉喆这样勉励着自己。早上八点半的阳光是充满活力的,伴随着精神抖擞的乐曲,学生们按系和班级在大操场上排好了队,等待着校长的开场演讲。很快,校长和几位领导在主席台的桌子前落座,喧嚣的操场渐渐安静了下来。主席台下面,钟晓易在准备着自己的告白信,今天的他穿了一身休闲西装,看起来比平时要精神百倍,本身就帅气凛然的他,这样一打扮显得更加优雅,帅劲十足,今天的钟晓易是抱着参加自己婚礼的态度等待着演讲的开始的,而杨嘉喆却不一样,他是抱着参加自己葬礼的态度来的。这时,校长站起来,拿着他的讲稿春风满面的朗读起来。“今天,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庆祝春天的到来,庆祝每一朵花的盛开,我们的莘莘学子怀抱着伟大的梦想来到这里,他们都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的拼搏着,不管是汗水也好,泪水也好,都是青春的结晶。希望大家珍惜来之不易的青春,把握好自己最美好的时光,下面,我们有请去年高考成绩在全市数一数二的杨嘉喆同学为我们发表演讲,让我们掌声欢迎!”话音刚落,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在这些掌声里,拍的最响的就是李薇涵,她都快把她手上的事业线生命线和爱情线拍平了。杨嘉喆慢慢悠悠地走上主席台,无比的紧张让他的四肢不听使唤的颤抖着,演讲稿在他手中仿佛是开了震动的手机。很快,台下静了下来,杨嘉喆能清晰的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声。他打开演讲稿,飞快的瞟了一眼第一段,还好,李薇涵手下留情,没有对第一段做任何的修改,于是他放心大胆的开始念了起来。“大家好,我是杨嘉喆,来到观星桥大学,我很荣幸,这是一所颇有历史的大学院校,我也知道从这所学校里走出了无数的栋梁之材,所以今天能够站在观星桥大学的主席台上,和大家分享我的心路历程,我很开心,也很荣幸。”读完第一段,杨嘉喆松了一口气,然而当他看到第二段的时候,他怔住了……时间不等人,作为令校长骄傲的人物,演讲更不能停顿,于是他只好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声的念了下去。“其实,我来到这所学校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时静蔓同学。”听到这里,校长和校领导都大眼瞪小眼的愣在了那里,底下的学生们也都愣住了,顿时陷入了空前的安静。而对于台上的杨嘉喆来说,空气仿佛冻住了,但是他不能就这样停下,就算是冻住了,他也得硬着头皮的去解冻。“此时此刻,站在这里我想对你说,时静蔓同学,我喜欢你,我爱你,你知道吗,从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了你身上的每一个细胞,你的微笑是那么的迷人,迷得我神魂颠倒,迷得我为你疯狂,迷得我上窜下跳,迷得我灵魂出窍,啊~你是多么美丽的一只小精灵,啊~你是多么清纯的一只小蜜蜂,啊~我快受不了了,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吧,我们相濡以沫,不相忘于江湖。”读完这一段,杨嘉喆已经站在崩溃的边缘了,台下的李薇涵已经笑的快跪在了地上。台上的校长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他想阻止,却又不知该怎么阻止,其他的校领导纷纷用惊诧的眼神望着他,让他无地自容。台下已经传来了稀稀疏疏的笑声和议论声,因为领导们都在,同学们还没敢大声笑出来。台下唯一一个没有一点笑容的就是钟晓易,他呆呆的站在那里,脸上的表情仿佛打上了石膏,凝住了,此时此刻他的心里只是默默的重复着一句话:“杨嘉喆,你丫告白了,我怎么办!!!”杨嘉喆擦了擦汗,把视线转移到下一段,还好,没什么异常,演讲又再度回到了正轨。校长长出了一口气,他掏出手绢颤抖着擦了擦脸上的汗。其实李薇涵本来已经把演讲稿改得面目全非了,但是改完之后她猛然间觉得会不会有点闹的太过了,毕竟对方是认识这么久的好闺蜜好哥们儿,就算打赌输了也不能这么整他,所以那天晚上她强忍着一波波袭来的困倦和有些不清醒的意识,又把很多内容都改回了原貌。然而连李薇涵自己都没有想到,当演讲进行到尾声的时候,意想不到的状况发生了。台上的杨嘉喆已经快要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了,他自己也觉得后面的内容应该不会有搞怪告白什么的发生了,于是他放心大胆的朗读着。“最后,我要感谢我们观星桥大学的陈校长,是他把我引领到了这么一所优秀的大学,让我能够获得梦想之路的开始,让我可以迈开崭新人生的第一步,然后我就跌倒了。造成手臂软组织。.挫伤。。”杨嘉喆茫然的看着手里的演讲稿。“我去!什么情况!”李薇涵猛然想起了林凡的检查报告,她的心里有个声音告诉自己:“完了,那晚自己糊里糊涂的把那份报告写在了演讲稿上。”她可怜兮兮的看着台上的杨嘉喆,祈祷着他别把后面的内容读出来。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杨嘉喆把后面的内容一股脑的读了出来。“额。医生提醒,尽量不要碰冷饮和辛辣,否则将会影响我的生理周期。.和例假的质量。.”话音刚落,全场在片刻的宁静后终于爆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啊哈哈啊哈哈”在这样的笑声中,杨嘉喆赶忙做了结束语:“我很感谢我的医生。.额。不是我是说我的校长。.”说完,他快速鞠了个躬,灰头土脸的下了台。陈校长都快哭出来了,他深吸了口气,连忙让下一个演讲者钟晓易上台救场。钟晓易是以学生会代表的名义上台的,他的脚步比杨嘉喆的更飘忽。到了台上的时候,钟晓易都快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他的脑子里是一片白茫茫的东西,原先的告白信说什么也不能念了,不然校会的舞台就会变成情敌争抢校花的狗血剧,可是他又完全没有准备另外的讲稿。没有办法,钟晓易只有现编。“额。谢。谢谢大家。我是钟晓易,我……挺喜欢这所学校,你看今天的天气是多么的阳光明媚,学校里的光线是多么的好,你再看看操场上的篮球架。”钟晓易指了指操场一边的篮球架,已经很旧的篮板上篮筐歪歪扭扭的挂着,篮网早就不见了。“篮球架。..挺好的不是吗。.你看多好啊。.还有篮球架。.”尴尬把钟晓易挤兑的胡说八道的。这回校长真的哭了出来,他拿自己的讲稿遮住了脸,另一只手堵住了一边的耳朵。“观星桥,多么好听的名字,还有,在这所大学里。我最最敬重的就是我们帅气年轻的陈校长。”说着,钟晓易转身指了指坐在一边的校长。全校的目光都被引到了这个无地自容的校长身上。钟晓易连忙尴尬的转过身继续演讲,因为他看到校长的眼睛都快瞪出血了。“额。总之我很开心能够来到观星桥大学,都高兴死了,都。开心死了。.总之。我很幸福。.谢谢再见!”说完,钟晓易跑着下了讲台。全校大会就在同学们的笑声中尴尬的结束了,校长连总结语都没说,只是站起来嘟囔了一句散会,就蹦下了主席台,似乎他觉得走那几节台阶都是耻辱。捅出这么大的篓子,杨嘉喆和钟晓易被一同请到校长室“喝茶”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你们两个这是干什么!!非得毁了这所大学你们才甘心?!是吗!!”校长大发雷霆,杨嘉喆和钟晓易低头不语。原本钟晓易是想告诉校长他的演讲是个意外,但是他本来也是要告白的,他害怕说了之后没法和校长解释那个“意外”。“杨嘉喆同学,我把你请来不是为了毁我的,也不是为了来学校搞对象的,你的任务是好好学习!将来给我们观星桥争光!你可倒好,我给你上台演讲的机会,你不光没有分享你的学习经验,倒是给我弄出了这么大一场闹剧。”校长的小眼睛已经冒出了火光。“还有你钟晓易!”说完杨嘉喆,校长又把火辣的目光移动到钟晓易身上。“校长。.我。..”钟晓易想说点什么,可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你什么?我让你准备的演讲稿呢?我愿意给你机会上台可不是看中你家那几个钱!你是学生会的尖子生,怎么今天你们俩一起给我惹祸呢?你们是串通好了吗?”校长愤怒的把桌上的一份文件甩到了地上。办公室里沉默了片刻,然后校长低低的开口道:“这次不给你们两个处分是不行了,虽然我平时挺护着你们,但这次我得给所有学生和校领导一个交代。”“咚咚咚”忽然,一阵轻轻的叩门声传了进来。“进来!”校长没好气地说道。门开了,李薇涵出现在门口。“陈校长,我是计算机系十一班的李薇涵,这次的事都是我造成的,要处分就处分我吧,求您放过杨嘉喆和他的朋友。”李薇涵的目光很是坚决。没等校长说什么,钟晓易先淡淡的开口道:“校长,这是我的一点意思。”说着,他拿出一张金色的银行卡放在校长的办公桌边,轻轻的推了一下。钟晓易接着说:“我不会太让您为难,我只希望您把处分换成别的惩罚,我愿意退出学生会,您可以对外说是您处罚我把我开除出学生会的,这样也好给所有人一个交代。”校长看了看桌子上的金卡,里面的数字一定可以满足他最近有点大的花销。“那他呢?他不是学生会的人吧,也没有其他任何的职务。”校长指了指杨嘉喆对钟晓易说道。“我想您是误会了什么,这张卡代表的仅仅是我个人,我没有在为他争取什么。”钟晓易不屑的斜了一眼一旁的杨嘉喆。杨嘉喆心里清楚,钟晓易一定是因为告白的事生他的气,也是啊,怎么会有人傻到出钱为情敌说好话呢?可是李薇涵忍不住了,她愤怒的瞪着钟晓易:“你不是他好朋友吗?你这样算什么狗屁朋友,自私的小人!”“呵,我自私?你有什么资格说我自私!你算个什么东西啊!”钟晓易也提高了音量。“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恶心!”李薇涵恨不得冲过去给钟晓易一个大嘴巴,但是这是校长室,她不能这么干。“你们闹够了没有!!”校长终于爆发了,他把手狠狠地排在桌子上,“现在所有的人都在看我们观大的笑话!你们要是再没完没了,就不只是处分这么简单!!听到了没!”“知道了。.”李薇涵和杨嘉喆异口同声地说道。“钟晓易,你先回去吧,就按你说的办。”校长刻意放低了声音。钟晓易走了之后,校长看了看杨嘉喆:“你也回去吧,记住这个处分,下次别再犯了。”“陈校长!如过您一定要处分,就请连我一起处分!”李薇涵快急出了眼泪,她知道杨嘉喆从来没有得到过处分,结果刚上大学不到一年就因为她被记过,她后悔打那个赌了。“行!那就连你一起处分!”校长的声音再次回到了高分贝:“你们给我回去好好反省去吧!”初一:妮琪艳樱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
白狐【一】_3000字(一)冬,一场大雪之后,阳光露出了迷人的笑脸。京城郊外,说是郊外不过犹如墙里墙外一般,在郊外,远远地可以听见京城里的熙熙攘攘,感受着京城里的繁华。冬日的阳光柔柔的,照在人们身上有些慵懒的味道。踏着积雪,凌晗手中抱着自己昨天晚上画的字画,向着京城的方向走去。“扑哧、扑哧……”他的身后留下的是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他低着头,暗自盘算着今天卖了字画以后,要买点啥回来。“家里米缸里又没有米了,还有油……”凌晗低着头自言自语,他紧皱着眉头,为囊中羞涩而苦恼着。忽然,他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被绊倒了,字画也随之洋洋洒洒地落了一地。“哎呀!”凌晗一声惊呼,“我的画……”话音未落,忽然感觉自己脚下软软的,心头一惊,赶紧向前迈开一步,迈得太快,一屁股摔在了雪地上。凌晗一边揉着摔痛的屁股,一边朝着拌到自己的地方看去。“狐狸,好可爱的狐狸。”一时间,凌晗忘记了疼痛,双手不由得向着白狐伸了过去。我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可恶的书生,哼,走路也不长眼睛,竟然踩到了我。可恨的是,此时我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他将我抱在了怀里。他的手有些冷,他将衣服敞开,让我靠着他胸口的地方。“砰、砰……”我听见他胸口有力的跳动,还有渐渐传来的那缕温暖,这一刻,我竟然舍不得离开,心在这一刻微微地触动了。“小家伙,怎么受伤了?”凌晗小心翼翼地将我搂在怀里,手轻轻地在我脑袋上抚摸着。狐狸的直觉告诉我,他不会伤害我。我微微闭上了眼睛,我需要休息、疗伤。(二)我是一只修炼了千年的白狐,千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冷眼看着这世间的万物。云卷云舒,冬去春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问自己,修炼千年,究竟是为了什么?爱,又是什么?曾经我只是一只依偎在父母怀抱中的孩子,享受着来自父母的宠爱,享受着他们独一无二的守候。我不知天高地厚,不懂聚散离别,直到那一天……天山上常年都是积雪,白色是我生命中的主色,也是我最喜欢的色彩,我喜欢在每一个雪花飞舞的日子,在雪地上留下我串串脚印;喜欢调皮地躲进丛林,等待着父母焦急地把我找回家;喜欢依偎在父亲的怀抱,看着满天的星空,听他讲关于修炼的故事……我曾问过父亲,为什么要修炼。父亲说,轮回,生死。轮回,我不懂。但我知道要是不好好修炼,就不可以常伴父母身边,所以,我一直很努力地修炼着。那一天夜晚,我永远也忘不了,电闪雷鸣,天地似乎都在震怒着。以至于在以后的千年岁月中,一度成为我心头永远的梦魇。夜里,山洞外的雷鸣。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有父母为我扛着。迷迷糊糊间,我感觉到父亲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一下一下,似乎有着太多的眷恋与不舍。后来,母亲也来了,为我轻轻地拢了拢被子,一言不发地坐在我的床边,许久许久,然后,离开。等父母离开后,我一咕噜从床上爬了起来,心下疑惑,这么晚了,父母这是要去哪里呢?我悄悄地跟在父母身后,不敢离得太近。大雨为闪电助威,惊雷仿佛就在我的头顶炸开,饶是我一向胆大,此时也不由得心惊起来。用了一个隔离术,将雨水阻隔起来。我听见了母亲的喝斥,君郎,你快离开,记得照顾好雪儿。怎么回事,我看见了什么?一个个惊雷都砸在了母亲的身上,我的心碎了,术法也散了,我凄厉地呼喊着,“母亲……”疯一般地向着母亲的方向扑了过去。我落在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是父亲,父亲将我搂在了怀抱中。“孩子,勇敢些,记得,我和妈妈永远爱你,很爱很爱你。”父亲说完,双手捏起一个法决,将我隔离在一个黄色的结界中。我拼命地撞击着结界,血染红了结界的边缘,可是……“不……”我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只见一道惊雷朝着母亲砸了过去,千钧一发之际,父亲将母亲牢牢地护在怀里,用尽了他一生的修为。“不……”我就这样看着父亲的身影随着雷声的落下消散在这尘世间,心底仿若被赤裸裸地割开,汩汩地流着血,眼角冰冷,一片泪痕。人们总说,妖没有情,没有泪。他们不懂,他们怎会明白,妖的情更深,泪更真。“孩子。”我是在母亲地呼唤下悠悠地苏醒过来。“母亲!”我哽咽着,扑入母亲的怀抱,“父亲,父亲……”母亲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声音中竟然没有多余的起伏,“孩子,这是劫,你父亲的劫,也是我的劫。你父亲闯了过去,独独留下了我。”我不懂,为什么父亲闯了过去,我明明看见父亲在我的眼前化作了灰烬,可是,母亲一定不会骗我。直到后来,我遇见了我生命中的劫,方才明了母亲话中的含义,有时候留下来的那个,会更加揪心,因为记忆在,美好在,孤独也在。母亲说,她要离开了,去寻父亲。我问:“母亲,父亲在哪里?”母亲的眼里闪过一抹忧伤,我看见了。母亲说:“天地间,我会去寻轮回的路,你父亲在那里等着我。”轮回的路,我在心底默念着。轮回的路,在哪里?父亲曾经说过,人死后,会去一条叫做黄泉的路,黄泉有路,路寂寂,彼岸有花,红似红。(三)千年一梦,一梦千年。我不知道,这条修炼的路,何时会是终点;我不知道,父亲是否真的会在某个地方,等着母亲去将他寻觅。我受伤了。这天夜里,我正在修炼,忽然的电闪雷鸣仿佛又回到了父亲离去时的那个夜里,雷,就是我的心魔,无论我如何修炼,终无法从那场噩梦里走出来。我犯了修炼时的大忌——分心。顾不上被功力的反噬,我强自凝聚一个术法,向着天山脚下逃去。我要逃离这可怕的雷声,哪怕耗尽生命。我似乎可以感觉到生命的流逝,雪,曾经我最喜欢的温度,可是此时,我微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躺在雪地上,心想着,或许,这是迟早的劫数。对于妖来说,不管你修炼有多高,每三千年就得经历一次雷劫,而我,我的雷劫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其实,三千年的岁月,已经够了,至少,我曾经拥有过父母的爱。对于时间的无涯,这近三千年的孤独,早已经将最初的那份天真无忧,消磨殆尽了。我,累了。昏昏沉沉间,背上的痛,让我有了短暂的清醒。微微睁开双眼,我看见一个书生狼狈地摔在雪地上,他拼命用手揉着屁股,我不由地笑了,暗骂一句,傻样。他看见我了,他眼中闪现出一抹惊喜,他想干什么?“可恶!拿开你那爪子。”我眼中几乎喷出火来,在心里暗自骂着。其实,按照我的脾气,我应该跳起来,咬他一口,然后幻化成人形,大骂他一顿,可是,如今的我伤得太重了,只能任由他将我抱了起来。他的手有些冷,我看见他眼中闪过的怜惜。他,是在心疼我吗?“喂,干什么?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呜呜!我无法幻化出人形,只能这样骂他了。可是,可是他怎么就听不懂呢?他解开了棉衣,将我贴着他的胸口,搂在了怀里。这一刻,我有了一瞬间的晕眩,这种温暖好熟悉,好熟悉,就像,就像父亲的怀抱。我不由得向着他的怀里蹭去,好想,好想,时间就这般停留下来,或者,就这样在这个怀抱里安静地睡去。……“小白,起床了,吃东西了。”“可恶,死书生,又叫我小白。你才是小白,你家里人都是小白。”我在心中恨恨地骂着,“这么好的天气,这么美妙的早晨,不是该躲在被窝吗?这么早,吵死了,要不是本姑娘受伤了,我肯定好好收拾你。”我又往被窝里挪了挪,好温暖,有着书生留下的温度。这些天相处下来,我知道书生的名字叫凌晗,孤苦一人。不过,人还是很不错,对我也好,只是,他总喜欢对着我絮絮叨叨的:“小白,起床了,饭都凉了。”“小白,来瞧瞧,我今天画的雪景好看吗?”“小白,你看看,这个画的像吗?”“小白,睡觉了,不调皮。啊!我的被子,给我留点……”“小白,我去镇上卖书画了,下午给你带好吃的,你乖乖的啊!”……(四)一盏灯,微微亮。一颗心,微微暖。“傻书生。”我在书桌前跳来跳去,微微地笑着,看着他生气的样子,我就高兴。这些日子,在书生的照料下,我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除了暂时无法幻化人形以外,我可以吃,可以跳,还可以,捉弄傻书生。我故意打翻了傻书生的砚台,墨汁迅速的在桌子上洇开。“哎呀,小白,不要闹了!我的书,我的书……”他一声惊呼。看着他手忙脚乱的傻样,我的心里乐开了花。只是,乐极生悲,光顾着笑他去了,我的小尾巴,我的脚上粘满了墨汁。可恶,我最喜欢白色的,可是,现在,呜呜……我赶紧跳到窗台处,看着笨手笨脚的书生,一时也忘记了心中的郁闷。我自己都忘记了,有多少岁月,我不曾这般开怀地笑过了。傻书生好一阵忙乱,终于将我弄的一桌狼藉给收拾好了。他看着窗台的我,向我走了过来。“怎么?生气了?我可不怕你。”我在心中暗自说着。“小白。”他的声音很好听,我一直都这样认为的。“你怎么可以这么调皮呢?”声音中竟然有着一种宠溺。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我从窗户上抱了下来。我很喜欢他的怀抱,一直都喜欢。我任由他将我抱在怀里,只听他接着说:“瞧瞧你,都变成小黑了,真不乖。”他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带着他特有的温度,语言中有着一丝宠溺。心,这一刻,暖暖的……似一块寒冰,忽然融化了。书生把我放在椅子上,我看着他熟练的烧火,烧水,然后找来了木盆。水温刚刚好,爪子上,尾巴上的墨迹一点点在水中洇开,心也在这一刻无比的柔软、甜蜜。我在水中欢乐的扑腾着,水花四溢,溅落在地上,书生的发上,衣服上,溅在他的脸上……“小白,哎……不要闹了,我的衣服,我的……”“哈哈哈……”我站在木盆里,笑得不可自抑。书生顾不上擦拭自己脸上的水迹,转身跑到床头,拿着一条毛巾就来了。“小白,不闹,不闹,天冷,会生病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我从木盆里抱了起来。水花再次溅到了他的脸上,他用手轻点着我的鼻子:“调皮。”他的动作很柔,很轻,嘴里依旧絮絮叨叨:“小白,以后不可以这么调皮,知道吗?要是再调皮,我就惩罚你,让你睡屋外去”“小白,你是不是可以听懂我说话啊!应该是的,我总觉得你在笑。““小白,你以后不离开我,好吗?”他说这话的时候,眼中有着一缕浓浓的,解不开的忧愁。他是为了我吗?为什么看着他紧皱的眉头,我会心痛?是的,痛,比自己受伤都痛,为什么?为什么……这天夜里,我睡的不安稳,梦里总会看到书生那忧郁的眼睛……(五)我生病了,心病。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我慵懒地躺在床上,琢磨着心事。“小白,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书生用手摸着我的头。“傻书生,我是狐狸,你还真把我当成人了,我是雪狐,怎么会怕冷啊!”我在心里暗自骂着,微微睁着双眼,任由他摸着我的额头,他的手有些暖,微微地触动着我。傻书生将被子往我身上挪了挪,转身向着厨房走去。其实,傻书生哪里有厨房啊,他就一间房子,吃住都在一起,着实的寒碜。看着书生在那里忙碌着,我的心头忍不住好奇,他在做啥呢?一会儿烧火,一会儿在锅里忙碌着。许久,他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小白,这是姜汤,喝了就不怕冷了。”书生对着我说。“晕死。傻书生,我是狐狸,狐狸啊!我不是人。”我忍不住再次在心里骂了起来。我将头扭到一边:“哼,什么味儿,这么难闻。”“乖,小白,来,喝了。”书生说着,用汤勺喂着我。他的眼中有着丝丝的焦虑,是为了我吗?他紧蹙的眉,焦急地唤着我的名字:“小白,喝点,不然会生病的。”他眼中的怜惜,眼中的痛,都是为了我吗?为什么,为什么看着他紧蹙的眉,我的心也会痛,我会忍不住想要将他眉宇间的忧伤抹平。“不,不,我是狐狸,我怎么可以对他动心呢?不可以,不可以……”心中有个声音反复提醒着我。我忽然想起了父亲、母亲,想起了那个电闪雷鸣的夜里,想起了母亲说过的劫。“不……”我在心里呐喊着,嗖的从床上跃起,向着屋外奔去。“小白……”身后传来书生的惊呼,那般的焦急。不知道是不是最近被书生养叼了,还是这个冬天更冷一些,亦或是我已经恋上了他的温暖。三千年了,孤独一人,我早已经不知道温暖为何物,如今,我所贪恋的不过是他的温暖罢了!“他,会找我吗?”我一边跑着,一边寻思着。“会吧!不知道傻书生找不到我,会不会伤心。”“这么冷的天,他出门时穿的多吗?会不会生病啊!”“夜深了,他大概,应该回去了吧!”心中百转千回,唯有那个傻书生的身影。我知道,我一定是病了。晃了晃脑袋,强迫着自己不去想他,可是越是这样,他就像影子一样窜了出来。我用爪子狠狠地敲了一下脑袋:“醒醒,醒醒,你是狐狸,他是人啊!”爱,有时候真的很难,就如缘分一般,有时候真的说不清楚。缘到了,就聚,你躲不开;缘散了,就离,由不得你不舍。多年以后,我细细思索着今天的事情,我会问自己,要是真的有轮回,我会后悔遇见他吗?答案是肯定的,不悔。施展一个术法,很快我回到了山洞里。如今,我的伤好的也差不多了,今夜,月色正好,照着山间的积雪,正是修炼的好时机,可是我却怎么也无法静下心来。经过这些天的修养,我已经可以幻化成人形了,第一次,我想看清楚自己的容颜,因为我知道,世界的男子大抵都喜欢美貌的女子。“他会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吗?”我忍不住暗自揣摩着,想着,我的心头不由得剧烈地跳了一下,脸上也不由得染上了红晕。“哎。”我叹息着,看了看外面,月亮已经爬上了树梢头,不知道傻书生会不会来寻我。我坐立不安了许久,耳畔总会响起那书生的声音:“小白,小白……”“啊!啊!啊……”我大叫几声,狠狠地剁了几下脚:“受不了了,受不了了,你给我走,走出我的脑海去。”----------未完持续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
给心中永不凋落的花——萨顶顶的一封信_3000字给心中永不凋落的花——萨顶顶的一封信姐:不知道你对这个称呼有什么看法,不管怎样,还望你不要介意。说句实话,以我的性格是根本不可能叫别人姐的,在我的世界里,你是第一人,当然了,我这么叫也是鼓足了很大勇气的。这封信是在我心理的驱使下写的,作为作者的我,可能不单单是顶迷,还有亲人的身份。说是写信,可是我却不知从何说起。那就让我的笔跟随着我的内心书写吧!既然是给你的信,那内容肯定就是我与你了。说到你,我要感谢自己出生在这个年代,要感谢科技与网络的逐步发展。要感谢上天让我认识你。记得那年我上四年级,六一即将到来,学校要组织学生们活动,而我则是舞蹈队员中唯一的一名男生,所选的舞蹈曲目就是姐姐你的《咚巴拉》。那时候的我还小么,不懂得如何去欣赏音乐,更不懂得如何去评价音乐,我只觉得歌唱者的声音好好听,很喜欢她的声音。显而易见,我与你的缘分源于这首音乐,初闻嗓音,便觉喜欢,这难道不也是一种缘分吗?自从喜欢上这首歌,每天走在上下学的路上,我情不自禁地便会啍唱起来,长此以往,我不免会这样想:这首歌,这位演唱者,就永远的成为了我心灵的一半,我很想知道她到底有什么强大的力量能够让我如此痴迷。那时,我很想见到你,很想看到你长什么样,漂不漂亮,可是我是农村的孩子,由于条件的限制,无法获取与你有关的消息。就这样,你便住在了我的心里,从未离去……等到我上了初中,科技发展迅速,我们乡下也有了网络,我很高兴,可以在网上寻找你的身影,倾听你的歌声。记得那时,我听到了一首歌,名为《自由行走的花》,当时的我觉得歌名不错,歌唱者唱得也很好,只是不知道是谁唱的,我便怀着好奇心去问度娘了,看到结果后,我呆住了,原来是姐姐你,难怪会有一股强大的引力,这也就,让我更加喜欢你了。后来,我便下载了你的所有歌曲,其中一首《万物生》我无比喜欢,刚开始听到的是中文版的,只觉好听,便学唱了起来,即使我唱歌很难听。再后来,听到了梵文版的,感觉又好了许多,我学会了它,记得那是我上初中的最后一节课,我们班的语文老师组织我们表演各种节目,在她翻动歌曲列表时,我的眼珠被三个刺眼的汉字定住了。不错,它便是万物生,于是,我就拿着话筒唱了一番,唱的时候,我也没管声音难听,唱完后,同学们都说好听,问歌名是什么,当时的我顿时有个成就感。于是乎,对你的感情更加深了。后来,高中生活开始进入了我的世界,我的世界便开始变得黯淡无光,毕竟是高中生,感情也深了,也更成熟了。不知什么原因,我竟然会对女生产生感情,这也许就是异性相吸的缘故吧。就这样,我从一个冷酷无情的呆小子变成了一个极富感情的暖男,我的世界开始温暖,开始明亮了起来。高中的生活挺累。我不能抽空去听你的音乐,至今,我有过两段感情经历,而这两位姑娘的性格性格差异很大,但她们都留给我的印象都很深。与初恋分别是因为我的女同桌,我为了她不受更深的伤害,痛心地提出了分手。第二个女友便是我的同桌,她学习很好,相处了也快一年的时候,我为了她将来能够有一个更加幸福的生活,也离开了她。从此,我便成了独行者,成人一个深沉的人。单身的日子里,我按耐不住寂寞的心,便想起了你,开始疯狂地听你的歌,唱你的歌。在此期间,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才是我喜欢的类型,才是我一生中最该遇到的人。渐渐地,我更加坚定了我的这个想法。从此,我的世界又开始改变,快乐无法阻挡,可能过了两个月吧,我感觉我爱上了你,爱得无法自拔。小弟我希望姐姐能够爱上我,因为我早已爱上你。也许这个“爱”字出自我口,你可能会觉得好笑,但确实是爱,不是其它。曾经,当然,不是很久前,我做梦常常梦到你,梦里的那些场景希望是真实的,可是,梦醒,一切都散了。不过,我也没什么可失落的,那虽然是梦,但足够了,也许还有人还有人根本没梦到过你呢!不知道在我想你的时候时候,你的耳有没有烧过,有没有打过喷嚏……也许会吧,毕竟你也是人……是吧?!说句心里话,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当然了,是除我父母亲人之外的,不过,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亲人,是一位能教会我很多的东西的亲人——姐姐,姐姐,这个代名词有它的涵义,是你,我的姐姐,改变了我的人生,让我找到了自己,找到了属于我自己的人生,让我做了自己,让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独一无二,让我接触到了佛,让我明白了许多,让我看透了许多,让我悟到了许多……我最亲爱的姐姐,感谢你,感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感谢你给我指引了人生的方向!你那独一无二的萨式嗓音,独一无二的演唱方式,自由自在的性格,让我感受到了自己的独一无二。你以音乐为乐,而我以书法为乐,我在书法上追求创新与自由,不受拘束。曾经的我这样幻想过,既然你是音乐人,我是书法者,何不让我留在你身边,?音乐,文字可以说是离不开的,我可以创作出顶体,与你的顶乐结合起来,才是真正的,堪称完美的顶顶艺术么!可是一切都是幻想,都只是想象,我常常这样想,既然不可能见到,老天为什么要这么安排,这不是给我的人生留下遗憾吗?!可后来我觉得这是最好的安排。若是我遇不到不好的事,这就太意外了,所以,就顺其自然吧。若是见到姐姐你本人,我想我就没有什么遗憾了。姐,你就是我心中永远的女神,有人说我喜欢你这么久了,换个吧,我说,这是能随便换的吗?!再说了,以我的性格,怎么可能呢?即使这世界上没有人爱她,可是还有我,我会永远爱下去。这种感情,不是你们平常的那种偶像情,崇拜上一阵就没有什么感觉了。我也是很专情的人啊,就因我的专情,这八年来,你一直住在我的心中,从未有人代替你的位子。我坚信:你在我心中不会离去,永远不会离去……姐,你的多重身份,嗓音及性格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尤其是多重身份,我喜欢你一手包办的做法,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一个人,不管做什么,只愿自己来弄,我总感觉跟别人一起弄,想法不一样,做出的东西不一样,不会很完美。所以我也是独自构思,独自完成。这一手包办,才完美,即使世间没有完美的人,或事,或物。网络上对你的评价,有两个字我很赞同,跟你心中所想一致,不错,就是“另类”,小弟我怎么会这么说呢,因为我感觉自己也是个另类。说实话,在别人眼中,我就是个另类,况且我父母也是这么认为的。“另类”有贬义的色彩,但我觉得它用在我们姐弟俩身上再合适不过了。顶顶姐,我一想到你,灵魂就不知飞哪去了,有时候,会想到什么就干什么,比如我DIY顶服,还弄得挺花哨,以我的性格,花衣服我是根本不会穿的,可是,不知为什么,这件衣服可以说是穿上不下身。当然了,因你失去自我控制力的是还有很多,在这我就不一一说了。夜深了,我只听见笔在纸上摩擦发出的“沙沙”声,停笔翻翻写过的,写了好多,可是连我自己都不知说了些什么。我没有什么文采,写不出优美的文章,只能跟着自己的心去随便写写,抒发内心那种最真挚的感情。也许在这个时候,我只有不怎么高的情商,而智商则为零。姐姐,弟弟我想对你说的话还很多,想跟你聊的话题也很多,这些是无法用文字表达,无法说清楚的。当然啦,感情这事一时半会也说不完,也说不清的,就让我对你的思绪停在此处,留下些遐想的空间,我认为这样才好。写了这么多,也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看到了会不会读下去,会不会读完,这一切都是个未知数,但我不会有什么情绪,只要将内心的情感抒发出来便是好的...最爱的人在最远处,最远处的人是我爱着的人,这就是距离,距离产生美,不知道这种美究竟有多美,那就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吧!最后,我祝姐姐你身体健康,能够在音乐中继续追寻自己,能够在音乐的疆域里早日休行圆满,希望你能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爱你的小顶高三:冉立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书信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