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那年_3000字
天空飘着雪,寒冷刺骨的北风狂吼着。
街道路边两旁的马路都积满了白皑皑的大雪堆,路旁两边的住户们都在自家里头张灯结彩的摆弄着丰盛的晚餐,里面的人们都穿着暖和的大棉袄,准备一家子高高兴兴的围在火炉边一起吃个团圆饭。
没错!今晚就是大年三十的除夕夜。
突然,这个美好的氛围被打破了,门外的狗吠声不停地狂吠着,声音一次比一次大,一次比一次清晰,好像在暗示着这个沉寂的镇子有陌生人的到来。我就是在这个时候从外面回来家乡碣石镇过年的,虽说是家乡,但是由于我年年在外经商,对家乡的模样已经有些暗淡模糊了。在我刚走进小镇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风呼呼的刮,雪不断的下,冬天的夜空在白茫茫的大地衬托下更加深邃幽蓝,让人感到冬夜的孤独与凄凉。
忽然,前方大约有个二十五岁的年轻人。被发徒跣的披散着头发赤脚步行,蓬乱不堪的头发上积附着一层层雪花;骨瘦如柴的身躯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外衣被寒风一阵阵吹起,整个人远远看起来显得是那么瑟瑟发抖。
一张瘦小的脸庞,栽种着一簇不很稠密的胡须,由于脸色很苍白,所以那些胡须看起来倒黑森森的,双眼里还夹带着一丝很悲哀的神色。像木刻似的站在那间充满灯火飘香住户的对面,门前的狗则凶猛的对他狂吠着,声音很大,语气也很激烈。好像在催他快点离开不要再待在这里了,而他却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上静静的望着对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他似的。
过了一会儿,有个孩子出来打开门。
那位孩子身穿一套很新的棉袄,手里上穿戴着副手套,双目炯炯有神。当他把双眼转向对面的这位年轻人时,他十分惊讶地跑进去大声说道:“父亲……咱屋外边有位乞丐长得跟咱大伯的儿子石桂哥一模一样。幸好石桂哥是去省城攻读大学去了,要不然我还以为刚刚在我眼前的那位乞丐就是咱的石桂哥哩!”
没多久,这位孩子从屋里面拉着他父亲的手步行缓慢的走出屋外来。刚跨过门槛,他的父亲便搓起双手说道:“这可恶的鬼天气,一整晚下了这么大的雪都还嫌不够,是不是想要冻死几个人才算甘心啊!”寒风夹着朵朵梅花般的雪花儿在天空中翩翩起舞而下,发出呼呼的声响。
风吹呀吹、雪飘呀飘,眼前的此情此景让人唱起了耐人寻味的歌,不知不觉中,地上的雪花又重新飞舞起来。他的父亲看到眼前的这位衣衫褴褛的青年人后,便慢步缓行的走上前去,在他的跟前停止脚步低声说语:“你……为什么还要回来?是不是嫌得这个家还不够乱啊?”
这位青年人的脸颊布满乱七八糟的黑色灰尘,厚厚的嘴唇边间夹着一丝丝血迹,大概是经受不住这狂风怒号的折磨吧!这位青年人听后脸上笑嘻嘻的说道:“我肚子很饿,给我饭吃。”
“你……还是到别处讨去吧!”随后,这位父亲便拉着他儿子的手走进屋子里去了。在要跨过自家的门槛时,他儿子猛然回头望了后面这位青年人一下,之后大门就被“砰”的一声给关上了。
整条大街,寒风萧萧,几棵枯树在寒风中摇曳着,昏暗的灯光拉长树枝晃动的影子,显得格外的诡异。住户们的房屋顶上布满了厚厚的雪堆,冷飕飕的风呼呼地刮着,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地上铺的是雪,厚厚的,软软的;有些枯木树上所盖的雪,都把树枝干压弯了腰。
气候已经不早了,我也该是时候早点回去了!不得不与这位青年人分手了。我左手拉着行李箱,肩膀上背负一个小背包,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
镇子的鞭炮声已经陆续阵阵响起了,街道两旁的住户们穿着暖和的棉袄在自家门口前放起了五颜六色的美丽烟花,各家各户的孩子们都在大路边玩起雪球、堆雪人来,嘻嘻哈哈的声音笑得无比形容。
此时此刻,天上优美的烟花、远处震耳欲聋的鞭炮、还有眼前极响的爆竹,各种各样的声音交融在一起,形成了一幅美丽的冬春交际图。也许,现在对他们来说,是人生道路中最美好的事了,等他们将来长大之后,此时此刻也只不过是他们人生旅途中的一场梦而已。因为在他们的身后之处由始至终都面临着一堵墙。
今晚的月光虽然很亮,但是在我面前的这条路却依然很暗。小巷里的路有八九条,一条连接着一条,但是通往到我家的路却只有那么一条,使我不得不在这十字路口中徘徊不定。
忽然,在我后头走来一位中年妇女喊住了我,我回过头望了过去,好像是二婶,但是又不敢确认。等她走近来时,我才一眼认出她来是我的二婶。
她好像比我以前在家的时候消瘦多了,留着平整素齐的长发,方长的脸上长出了一些很小很细的斑点。远远望去,整个人十分黯淡无光,显得有些麻木可言。身上穿着一套某种品牌比较清新的棉袄,棉袄上面覆盖着一层薄薄的雪花片儿,走起路来,多多少少都有点暖和感。
她见了我之后,高兴的说道:“山姆啊!今年怎么有空回来咱家乡碣石过年啊?这几年在外地经商混得怎样了,还顺利吧?”他边说边用奇异的眼光打量着我身上所穿的洋装服饰。
我连忙回应说:“还行!还行!”我的心里顿时多多少少都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过不了多久,刚刚在雪地里撞见到的那位青年人又出现在我的跟前,使我的内心世界顿时对这位苦命人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博大同情之心。
我随口顺便问了一下在我旁边的二婶。
她叹着气回答我说:“哎~这都是命啊!他叫石桂,是在前几年的全国高考中失意而发疯的。像这种事,咱小镇每年都有发生,只不过,他却是咱小镇有史以来最为悲惨的一位。”
后来,我又多问了一句,急切的说道“他身边还有亲人吗?发生这种事,他身边的亲人不可能不会管的。”
二婶回答我说:“前面的那户人家就是他的亲叔叔。”她的手指向了前面的那户门口种了几棵大树的人家,我照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原来是刚才拉着他孩子走进屋的那位。世上竟也有如此的人,也有如此可笑的事。
“这位发疯的考生他还有俩位亲弟弟,现在都在外头做生意经商,听说都还混得挺不错的。可是,他们都从来没有回来过这家乡看望他哥哥一眼。”说着说着,二婶的眼角居然流下了滚烫的眼泪,激动的说道:“要是他父母亲没有逝世得早的话,他也不会沦落到如此的地步。不过幸好咱附近这几年兴建了一座祖师庙,里面的管事们看他的身世挺可怜的,便每天早晨叫人给他送一两碗稀粥过去给他填饱肚子。”
聊完许久之后,二婶激动的神情便慢慢的安静下来,说道:“山姆啊!你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咱镇子里什么事都有,改天婶子再一一详细的讲给你听!”在二婶刚要走的时候,我叫她给我引一下通往回家的路,带领我走出这迷宫似的小巷子口。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回到日思梦想的老家了。在老家的门口旁昔日我亲自所栽种的小树苗,如今已长大成一棵参天大树了;门槛的旁系长出了一些乱七八糟嫩嫩的野草,随风摆动着。看到这些情景,心头难免有些寒颤涌上心头。
我放慢脚跟,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进前去,刚跨过门槛,发现母亲头发苍苍,瘦小的脸庞长出许多黑色斑点,双眼凹凸不平的坐在大厅里头的一张破旧的轮椅,好像在思念着什么。整个人远远望去,像棵枯木的老树一样;而父亲的头发变得光秃秃的,脸上长出了许多条皱纹,坐在大厅里头两眼闭目回神的听着一台十分很久的录音机里面所唱放出的曲儿。
此时此刻,我的内心感到一阵微凉,我刚出去外面创业时,父母的头发是如此的那么乌黑光亮,如今变得像位我所不认识的另外一个人。
我大踏步的走了过去,大声说道:“爸!妈!你儿子我回来了!”
母亲慢慢闭开双眼,往我身上看了看,然后十分惊喜的推着在旁边听曲的父亲,大声说:“喂!老伴!咱儿子回来了,你倒是快醒醒!”
“啊!山姆在哪?”父亲猛然站起身,朝着母亲问道:“你说咱儿子回来,那他现在哪?”
“就站在你身后旁,你听曲听疯了。”母亲似哭非笑的说道。
“这几年一个人在外地打拼事业受苦!”父亲虽然在说,眼圈却红通通的,好像在忍住泪水不让它往外流;而母亲的脸上露出笑容与泪水,我分不清母亲究竟是在笑还是在哭。能回来就好!能回来就好!父亲激动的说道:“今晚是除夕夜,咱一家子都没有好好聚聚了。”
天飘着雪,雪花落到我的手上化成了一团冷水,使我的心灵上跟到一阵寒颤。
吃完团圆饭,我陪着父母一起出来坐在院子门口看着天上所绽放五颜六色的烟花,和天空中翩翩飞舞而下的雪花。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陪他俩老坐在一起看天上的烟花雪片。
“山姆!你知道吗?你不在的这几年,咱镇子里头有户人家的儿子因高考失意而发疯。命运真是太惨了,看着都让人觉得心疼死!”母亲叹着气说道。
父亲插嘴说道:“哎~那个孩子恐怕是熬不过今年的春节的了。父母是早逝世,亲戚兄弟又是不理他,怕成为他一生的累赘。你们说!他还能去依靠谁?”
我听了之后,心中抱有不平的摇摇头说道:“世界在前进,社会在进步,而人类的本性却在重走极端化。有病!真的有病!”
过不了几天,镇子发现有人死在附近祖师庙门口的雪堆里。尸体被冻的红肿发僵,手脚冷硬,双眼流着血丝片儿凸凸的睁开着,有人去帮他合上双眼,却怎么也合不上。
后来有人去联系他的叔叔和他那几个兄弟。他叔叔冰冷的回应说道:“他又不是我的儿子,你们想怎么弄就怎弄,不要来找我!”
而他几个兄弟的电话无论怎么打都打不通,没办法!只能就此作罢了!
对,没错!死在雪堆里的这位青年人就是石桂。他死了!死的时候旁边没有一个人。
最后,由祖师庙里的几位管事们出面,把他安葬在后山附近的乱岗上。
第二天,人们照常在这条路来来往往的去给各家各户拜年,天上的雪也下得少了,风也刮得没有之前那么大了。
到了晚上,天空上的烟花也照常放起,孩子们嘻嘻哈哈的笑声也照样在空气中传播者,一切都是这么的照常。
整条小巷,都沉寂在小镇的新年快乐中闹得醉醺醺的。我也是在这下半夜中被一阵一阵的鞭炮声和烟花声给惊醒了好几次,每一次都带有无限的悲痛。
高二:山姆大叔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木门后_1000字
七月的山野,暖风吹过,野花野草互相吹捧着生命的伟大。各种奇特或者平凡的生物又开始了生命的征程,虽然在人看来,那顶多是一只脚的猎物。白云在高处飘得差不多的时候,悻悻退去放出了太阳,阳光从那样远飞速奔跑下来,冲击和束缚着每一只纷飞的蝴蝶和蝴蝶身后的阴影,花草映芳,云蜂争舞,山野也活动起来。
白色墙壁的房子,杉木门,一条条斑驳纹路,只一座小屋,兀自出现在花草间,显得与环境格格不入。可它就立在那里,如同一个从地心直直钻出来白色野兽的巨大头颅。房子没有窗户,没有灯,如果不是这扇门,它更像一个巨大惨白的棺材。风休住,野云归来,虫鸟拉扯着白天依稀遁去,天地间寂静中,木门夹杂着曲折而深沉的活板挤扭声,慢慢展开它宽大的臂弯,黑色像无神的光线一样迅速逃出,紧接着,从木门遮挡的黑色后面走出一个老妇人。穿着过时的巫婆似的皮衣和麻裤,但她并没有拿着神奇药水或者默念着奇怪咒语,她走在寂静的原野上,只是一位普通的老人。
她去寻找走丢的女儿。
黄昏逐步褪色,像一块浸泡在空气中的黑色布料慢慢失去染剂。夜风不紧不慢的吹走夕霞,同时将清朗的月盘送入天空,夏季夜晚,动人而巧妙,似乎是上帝在写一场别意的剧本。老人走到了晚上,从木门里走到木门外,从黑色走到黑夜,从孤独与失望走到彷徨与麻木,从惨惨瘆人的白骨走到宁静和谐的花海,从蝴蝶飞过的枝头走到蟋蟀私语的草甸,每一步都在与身前的空气探索,也许她不曾注意过的一粒小小时空,就是她女儿和她开的一个调皮的玩笑。她停下脚步,感受着回忆里一直感受的黑色,已经很多年了。
很久以来,她一直在担心一件事,她的女儿,其实并没有走远,只是推开那扇们进到屋子里去了。每一次推门而入,她都要犹豫很久,她仅能站在木门后那唯一能透露阳光的一隅空地,睁开未被污染的双眼,去仔细观察看起来不可思议的黑暗。木门后没有张牙舞爪的淋漓怪兽,也没有偶然触发的致命机关,更没有通往另一个世界匪夷所思的窗口,只是无尽的黑暗,还有远近分散满地的白骨残骸。一直走下去,如果要一直走下去,看不见对面的墙壁,记不得出口,记不得回头,唯一感受得到的仅有无助和绝望。骨灰,仅她在她的小屋里能看到,没有光的屋子里,除了黑色,就是骨灰。
长年的等待与寻找,加快了她衰老的速度。推开门看到无情的骨灰,又把记忆尘封的疼痛撕扯出来。十多年了,她站在门口向门后呼唤十多年了,从她认定结局的那一刻起,就不乏坚持下去的希望在绝望中滋生。她看到了在黑暗中无数堆放或者散落的白骨,却未曾看到她的女儿,哪怕是她认得的,女儿的骨灰。
高二:扶苏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
-
匆匆那年_3000字那一年,初三,炽热的青春燃起星星火苗。我是个倔强任性的女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狂妄自大,我只觉得我天生傲骨怎能认输。第一次关注黄帆是他对我的好朋友刘沫告白的时候。心里难免有些嫉妒,仅仅只是嫉妒好朋友被帅哥告白时周围那些羡慕愤恨的眼神,我也是其中一员。但我并没有像其他女孩一样议论纷纷。礼拜五终于放学回家了,我登陆手机QQ,滑动着屏幕,发现了一个很久以前添加我的朋友。命运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我措手不及。我不喜欢去猜测,直接一句你是谁。“黄帆。”“哦,是你啊,你加我干嘛?”“是我加的吗?随便找的,就加了。”“你喜欢刘沫?”“不。”“那你怎么……”“有必要说这么多吗?”“哦,随便。”“恩。”我以为自己很高冷,和黄帆比起来,我实在热情。还没缓过神来,陈易泽的消息来了。“亲爱的,放学了?”“恩,好累啊。”“累的话去休息吧,初三挺苦的,你要好好努力,这段时间我不会打扰你的。”“哦,我去休息。晚安,你也早点睡。”我迫不及待想结束这段对话,可我并不累。好久都没有游走在黑夜中,当晚的人好像特别多,我找了安静的地方坐下。那是小区里的舞池,过了八点就不再有人跳舞,一片的死水微澜。旁边座位上一束光莫名地投向我,“谁?”“我,初三二班黄帆。”“照我干嘛?有病。”“呵呵,生气啦?你是三班刘沫的朋友卢洋吧?”我点头不语。他主动走近和我坐在一起,我想移动身体,大脑的潜意识却告诉我:靠近他,靠近他。我们好近,好静。他专心玩着手机,我只静坐。手机忽然震动,我身体也跟着一颤。我慌乱地拨弄手机,我笑了。“诶,你怎么不说话?真的生气了?我不是故意用手机照你的,只是想看清你是谁,对不起。”“哈哈,离这么近还发信息,真想道歉就亲口说出来。”黄帆嘟起嘴:“对不起啊。”我和他好像自来熟似的,我竟然用手捏了捏他的脸。那晚我多高兴啊,我们住的这么近,有那么多相同的爱好。可就在这么快乐的时候,我却有一种负罪感。躺在床上,透过窗户的世界已经微微发亮,易泽的早安一开始让我兴奋,渐渐地我觉得他的早安也不过如此,我也许也只是礼貌性地回答一句“早安”。让我意外的是,黄帆也给我道早安,他说:“早安,下午你们寄宿生又要上学了,我在学校操场等你。”“你是走读生,能进校门吗?有什么事情的话现在说吧。”“那好吧。你帮我和刘沫道歉,我不喜欢她,我向她告白只是和同学打赌。实在对不起。”我有点生气,我不知道该怎么想刘沫开口。“刘沫,你喜欢黄帆吗?”“有点吧,我昨天给他发信息,我告诉他我可以和他在一起,可是他没有回短信。”我有些心虚。晚自习的时候,我一个人走在操场上,原来在伤害一个人之前,自己会这么难过。回到了宿舍,我更加难开口。一大早,我就起来了,没有等刘沫。从宿舍到教室,这段路我走了无数次,只有这次遇见黄帆。“你和她说了吗?你是不是没带手机到学校,昨晚发信息你也不回。”“我还没说。我上学不带手机。”“晚上你去我课桌里那纸条给她,纸条放在一个包里。”我加快了脚步,想甩开他。”晚自习之后,大家陆陆续续都走了,“刘沫,我还有一道题目,你先走吧,我待会就回宿舍。”看着刘沫走远了,我鬼鬼祟祟地跑到黄帆的班级,借着窗外微弱的光,我找到了他的课桌,顺手就拿了一个包。跑回了宿舍。包里有很多东西,两张纸条,一个手机,还有一些吃的。我打开其中一张纸条:手机给你玩的,就算老师没收,也是我的手机,和你没关系。今晚记得上线,我等你。零食少吃点,会长胖。我并没有上线。我也没有把纸条给刘沫。又一个晚上过去了。体育课之前我们都要换运动装,“刘沫,帮我拿下衣服。”她接过衣服,口袋里掉出了两张纸条。我一转身,她甩下衣服离开了。刘沫离开的那刻,我仿佛看到了易泽转身离去的影子。二班的体育课和我们撞上了,自由活动。刘沫应该在教室吧。我头一次想着去逃避一个人,体育室是再好不过的地方了。体育室前面就是篮球场,看着黄帆打篮球,我被他迷住了,却也泛起眼泪。黄帆一转身就看见了依偎在角落里的我。他敲敲窗户,“你怎么哭了?”“没。”“昨晚你没上线。”“恩。”我能看见他背后刘沫的衣角,我慌了。从那之后,刘沫和我再也没说过话,而我每个礼拜回家都和黄帆穿梭在繁华街市,我习惯了和他一起日夜颠倒的日子,习惯了他的朋友看到我们起哄的感觉。易泽以为我好好学习,不打扰我。学期期末,易泽来到学校找我,“我兄弟说看到你和黄帆在一起玩,每个礼拜。”“恩,是。”“离他远点,好吗?”黄帆冲上前去,“为什么要离我远点?你毕业之后,你又照顾不了她,她和我在一起很开心。”我看见易泽身后的刘沫,“你的兄弟是刘沫吗?是她说的吧?你和我的姐妹关系这么好,你相信他们,那你去找他们啊。”易泽离开了。他这一转身,带走了我们的所有,头也不回。我以为黄帆会留下,他陪我的时间也就是一整个初三。他说:“卢洋,我只要你陪我走过一个初三。”“好。”最后他也是一转身,不回头。匆匆那年,初生的炽热青春燃烧了一把叫“爱”的无明火,无法看见光明。这把火烧红了我的15岁,也不小心将我灼伤。高二:贾明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
逃避_3000字十六七岁的花季雨季,会让我们的内心发生巨大的改变,而往往来说,我们内心的是不愿意跟其他人说,那么,不如来试着将它写出来,让更多兴趣相投的小伙伴来一起阅读。我,想逃避所有的东西,不管是快乐还是悲伤的,我只想逃避。现在的我太过轻浮,太过弱小,无法给任何人承诺太多,因为我不确定我是否可以做到。我只想就现在这样安安静静的生活,不想被困于某个黑暗的困境,那么窒息压抑的黑色空间会让我喘不过气,我真的无法承受那么重的压力。我宁愿就这样,平平静静,我只想逃避,去逃避一切我所能逃避的事情。真的对不起,内心已被许许多多的事情苦扰,现在的我,不能许下诺言,我只有给你们更多现实的行动没虚幻的未来我无法控制,也控制不了。所以,就让我选择逃避,好吗?让我活在当下,逃避我能逃避的一切吧!诺言太重,许下的诺必须实现,我只有给你们现在,而无法确定的未来,只有一片空白。等着我去谱写!——紫沬(榕儿)高二:刘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00字 高二 日记
-
热病_30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米特小镇略微脱离相聚不远的路加城,有自己的社区政府和服务中心。米特镇中心偏东方有一处小教堂,奶油棕色的外墙漆由于长久未复修而有些剥落。教堂住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他叫法厄同,古希腊神话中的太阳之子。他不留着胡须,却微笑得迷人。他每日在教堂祈祷、教唱诗班少得可怜的女孩念祷告祈福的歌。“神是如此的爱着我们…“when i look back,use Garden is a dream to me.It was beautiful,surpassingly beautiful,enchantingly beautiful;and now it is lost and i shall not see it any more.(当我回首往事,伊甸园于我就好像一个梦,那是一个美丽的梦,美丽得超凡绝伦,美得令人销魂;可现在,梦境已经消失,我再也不会看见它了。)[夏娃日记]”哦,是的。法厄同笑着纠正孩子们如鹿一般奔走的音,又低下头去弹钢琴。我或许需要小提琴,以后,或者将来。法厄同想。与此同时,法厄同的小儿子正抱着膝盖坐在小教堂后的台阶上。他叫特洛亚。忽然一阵风吹过,他抬头,看到暮色也同浅色披风,从天边的太阳滑落到梧桐树的臂膀上。忽然的,他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狡猾的缝,然后拍着手蹦蹦跳跳地进了磨坊。“妈妈,我明白父亲需要什么了!你听我说……”“哦……亲爱的特洛亚,你可要同我保证,要把这个惊喜保密,明白吗?”母亲微笑着放下手中的黄豆,用手轻轻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晚上,特洛亚抱着这样一个美好的梦睡下了。他梦到在父亲圣洗日的时候父亲的微笑,略微的勾起嘴角……真迷人。第二天醒来时,父亲已经敲过晨钟。“好孩子,该去上学了。”“不,父亲,我不愿意上学。我宁愿在教堂后面背成段的圣经。”“可以回来以后再背的,孩子,你现在需要上学。”特洛亚宁愿一个人,因为他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在光明中,若被孤立,就会畏惧黑暗。如果一开始就是在黑暗中,就不会丝毫留恋光明。特洛亚说,学校就是光明的地方。即使光明,是并不一定舒服的。不、不是的。法厄同的神职使他的生命一团糟。在米特镇,没有人相信上帝的存在,信上帝不过是大城市里有钱人与极穷人挥霍乞讨的地方--法厄同是不被需要的啊。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父亲不受到欢迎,那么他的孩子也注定是懦夫。在这样一个小镇。而那些唱诗的姑娘,也是穷孩子,她们又爱唱歌。其中一个穿墨绿色长裙的姑娘就是如此,她爱唱歌,爱舞蹈。她同特洛亚一般的年纪,名字是法厄同取的,苏拉。她的眸子是墨绿色的,微笑时美丽得如同湖面荡漾开的涟漪。她棕色的微卷的长发有时绑着蝴蝶结,在她舞蹈的时候它也会跳动着,就好像是苏拉赐予了它生命,也带着它飞舞。苏拉,她爱着的是法厄同。没办法不爱的。“导师,我的一切都是你所给的……包括名字。所以,我爱你。”她说。“你还太小了,明白吗?”法厄同摇头,拍拍苏拉的肩膀,“你只有十五岁,同我的儿子特洛亚一般的大。”法厄同又笑了,他低头似乎是询问着:“小苏拉,你明白的。”苏拉的初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在米特小镇的暮钟声里化成了风,飞走了。特洛亚坐在教堂的台阶下,他听到了。于是他很快告诉了别人。因为父亲是母亲的,不能被苏拉抢走,不是吗。如特洛亚所预料的,这种话在小镇总是传得最快的。“小苏拉爱上了法厄同。”“不,法厄同一定是不忠了。不定苏拉是他的女儿……我倒是要瞧瞧!”“法厄同就是那个微笑迷人教士啊,他怎么会这样做?”“哦!真是米特镇最可耻的事情!”……特洛亚没有想到,父亲是因为他而被镇长关起来,要求反省。而苏拉整日坐在钢琴旁哭泣。当她出来买面包时,身旁的人如同躲避瘟疫一样躲开她。当她走到路口,又被小孩子们扯着墨绿色的长裙,脱下她的黑色布鞋。(注:少女失去鞋,在德国包括很多欧洲国家中意味不贞。)特洛亚没有上学,只是远远地跟着苏拉。“请、请给我一份面包。我…”苏拉踮着脚尖举起手中的硬币。“喔!这不是小苏拉么?”老克姆达眯眼看着女孩摸摸下巴,“不如你跟着我好了,那个穷教士又无法给你最好的面包和牛肉……你说呢?”“你胡说!我没……”苏拉瞪大了湖水一样绿色的眼睛。“那你这个裙子是如何破的?你的鞋子又是被哪位偷去了的?哈哈!别告诉我是你半夜剪碎了它们!”老克姆达的手伸向了苏拉的肩膀,揉了两下,“面包算送给你好了小苏拉!”苏拉拍掉了面包,后退两步,然后跑开了。她一定哭了。特洛亚摇头。对不起,苏拉。对不起。特洛亚带着面包去镇长那里去看望父亲,父亲原本就消瘦,又更加瘦了。“父亲,对不起。”“傻孩子,说什么呢!”法厄同温柔宽和地微笑,“愿主宽恕,你说对吗?”特洛亚从镇长那儿回来,他温习了功课后又去看母亲,母亲正在织着袜子。“母亲,冬天快来了。”“嗯,所以衣服需要多一些、袜子要厚一些。”“如果,一针织错了,又该怎么办?”“哦…我们拆开他们,然后重新织好,不是吗?”“可是…如果无法重新来呢?母亲,如果是说错的话语,如果是犯罪了……怎么办?”特洛亚头埋得很低。母亲笑着放下手中的针,然后说:“可以要求上帝宽恕你,人都是会错的。很多错误都会很快被人们忘记,只要真心忏悔,会得到神的原谅的。”特洛亚点头,他告别了母亲,带着剩下的牛奶和面包去了教堂的钢琴房。她依旧在哭,光着脚丫,裙子如同被泥浆汲过一般。“苏拉,不哭了,好吗?”苏拉立刻从角落跳起,躲到钢琴后面。她擦干了眼泪,然后站出来。“谢谢你,特洛亚……你是好人。”特洛亚觉得心里堵得慌,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苏拉。第二天,特洛亚到学校,学校的一个男孩子沮丧着脸说家里的猪死了。特洛亚哼了一声,他知道那个男孩子就是老克姆达的宝贝儿子,心中替苏拉开心了一下。放学后,特洛亚再去看苏拉,她正在钢琴房里跳着舞。法国德彪西的[moon light]回荡在钢琴房中,苏拉旋转着圈,微微抬着下巴。特洛亚第一次发觉苏拉是这么漂亮,她灵巧得如同舞精灵,骄傲又自如。“苏拉……”特洛亚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多余又平凡。特洛亚摇头,跑回了磨坊。第三天,特洛亚垂着头打着哈欠上学去,母亲依旧织着袜子。“哦,小特洛亚,因为你的提醒我才发现袜子出了线头呢!亲爱的,路上要小心。”“特洛亚,你明白么,今天不用上学了!老克姆拉的猪病死了,老克姆达和小克姆达都急得发高烧呢!”多德从教室走出来。“哦…为什么又不用上学了呢?”“因为大城市里面来人参观咱们特米镇,校长被要求让老师们做向导。”“唔…这样啊。”第四天,一群民兵踹开了教堂的门。“喂,米特镇出了瘟疫,要被封镇,你们若是有病的呆在家里别出来惹麻烦。”“啊!瘟疫!…我的父亲呢?那么我的父亲呢?”特洛亚急忙跑过去。“滚远些,不要靠近。”民兵踹开特洛亚,“你那个犯禁忌父亲,或许就呆在牢狱里面不能出来了吧。要明白,学校学生们的剩菜里分给老克姆拉的猪饲料也有部分被偷卖给了镇长的狱卒……老克姆拉的猪死干净了,又换了老克姆拉一家!那老头平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民兵类似发牢骚,又再次踹远特洛亚,“你同你父亲,不定会把晦气带给我…滚远些!”民兵走了,特洛亚揉了揉摔疼的胳膊和屁股,苏拉从钢琴房的房门后面跑出来扶起他。“没事吧,特洛亚?”“你让开,不要靠我这么近!”特洛亚瞥开头,又想了想,“还是谢谢你了苏拉,我只是在担心我父亲。”“会没事的…法厄同会没事的。”苏拉安慰着,“因为他是好人,不会死的。”“嗯,我明白。”第五天,已经有二十个人出现了高烧的症状了,父亲依旧没有消息。第六天,镇长逃跑了,父亲回来了,带着迷人的微笑。第七天,教堂内挤满了祈祷的人,他们或者躺着,或者站着。第八天,米特镇已经死亡超过二百人。他们做了共同的梦,自己变成疫病患者,高烧、舌根溃烂、流口水、皮肤鳞片状脱落……第九天。“相信神是爱你们的…“愿神指引我们救赎之路“愿神启发我们美好品德“愿神使我们恒于正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耶和华手握光电乘云万千“命各星宿运行燃亮漆黑高天“他使火山吐焰,拿融岩作炎剑“划割出山河只手分开海与天“他将光阴锻炼成无穷尽的线“从那空间滑行从未有起点终点“我们是神的儿女,踏着现实,仰望希望……”第十天,疫情开始减退。特洛亚和苏拉提着水和面包奔跑着送给别人。依旧封镇,不允许医生和商人进入,不允许镇内病人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镇的人……”“哦,他们是妖怪!”“没错!上帝怎么可能存在呢!不过是法厄同的诡计罢了。”“全镇的人,即使是博士们也没有这个救人的能耐!是他们让我们无辜的亲人死亡的!”“对!烧了法厄同!”窗外,特洛亚的面包篮掉在地上。他顾不得捡起,跑回了教堂。第十二天。“亲爱的特洛亚,你明白的,是他们的善良觉醒了,所以才会得到上帝的救赎啊!又如何会伤害你与母亲呢?”法厄同微笑着,左手抱着苏拉母亲赠予的小提琴弓,右手替它揉上松香。“父亲!”特洛亚跺起脚,“你为什么要相信他们!为什么要救他们!他们非但不会感谢,还会杀了你啊父亲!”“小特洛亚,你还太小了,是啊,所以你才不能明白。”法厄同将提琴置在左下巴,轻轻勾起右手的弓。他闭着眼睛,微笑着。一如的迷人。第十三天。法厄同被人们绑在城门的未达河旁。“法厄同,你还有什么需要说的么!”“恶魔!善良慈悲的米特镇人将同意你死前最后一个愿望。”“你的夫人与小小情妇……”一阵讥笑,“我们同意你选择一个!哈哈!感谢我们吧!”“苏拉?”法厄同皱眉问道。“嗯,法厄同,我在。”苏拉低头,绿色的眼睛满是忧伤。“苏拉,你一直喜爱小提琴的声音。”法厄同轻轻点头,“你母亲在生下你时去世,她便是优秀的小提琴手。”“苏拉,我今天要为你拉你母亲最擅长的[梦幻],你要认真的听。”法厄同低头解开了绳锁,解开背上的白色布包。他取出小提琴,闭上眼睛。如若我拥有法力,我愿意记录下那一幕,记住法厄同的琴声和苏拉的旋转。但是,善良的你们要明白,琴声只能感动有灵魂的人。米特镇的人们不耐烦地打断了独奏,他们举起火把,扬言要烧了这个恶魔。“宽恕你们……愿主,宽恕你们!”法厄同睁开眼睛,眼泪留了下来。[完][后记]第十五日。特洛亚、母亲,法厄同以及苏拉。他在一条木船上,任船漂流。哦,今天是法厄同的生日,母亲送给他一副手套。“虽然说,本意是织袜子……”“亲爱的,我喜欢。”法厄同微笑着看着她。“你明白吗法厄同,我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苏拉咬着下嘴唇摇头叹气。“小苏拉,”法厄同笑着说,“你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小孩子身上的奶香让我想到这是上帝的花房。”其实,这是一部悲剧小说。传教士由于流言被无知的野蛮人关进囚笼,而当灾难降临,那些人信仰传教士,依赖着他。然而,当灾难过去后他们重新甚至更加虐待传教士。最终他们在河边乘船离开了米特镇。事实上,本来是想让米特镇在他们逃跑后被外镇的人民烧掉的。毕竟有过瘟疫的小镇,在没有提供任何医生的前提下一定还是存在问题的。可是,我觉得太残忍了。毕竟用火烧了那么多生命==其实,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瘟疫。[落林笔至]南通市第一中学高二:陶欣1200字以上 高二
-
海葬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故事梗概:姐姐从小喜欢海,她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姐姐与姐夫结婚前几天大吵了一架,然后勾出姐夫以前的很多感情纠葛。。。我在CD店里遇见的少年,暗恋的姐夫,出车祸而死的姐姐……【一】我我是一个人来的,海浪拍打着礁石,海风润湿了我的双眼,浩瀚无言的海,还有成群的海鸥。姐,我来看你了。我轻声说。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姐的样子——长发,会笑的眼睛,总是喜欢穿素色衣服。我俯下身把海水拍在脸上,仿佛是我姐在抚摸我。我沿着海滩一直走一直走,远处有个人影,渐渐的,凸显轮廓。【二】姐姐从小就喜欢海,她常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让她的灵魂在海里,与海共存。那个时候姐姐很疯狂,她不仅收集海的照片、看关于海的电视,而且一直计划的要到海边去玩,去听听海浪的声音,踩在沙滩上,和小螃蟹捉迷藏。我姐比我大七岁,她为人善良谦逊,从来不喜与人吵,凡事也总是让着我。24岁的时候姐交了一个男朋友,我叫他姐夫。到了差不多的时候,两家人家长都说结婚了好了,那就结婚吧。但是就在要结婚的前几天,他们大吵了一架。那晚我没有睡着,耳朵贴着墙,听我姐和姐夫在隔壁吵架。姐夫说:“痕,你要相信我,我和她真的没什么……”“凭什么相信你?姐姐有些自嘲的语气。难道我相信你的还不够么?”姐夫沉默。姐姐说:“姜,我们都要结婚了,你就不能和她断了来往?”“你也知道,我对她是有愧疚的……现在,我只是见了她一面而已,并无其他……”“好,既然你那么想见她,那你现在就去见吧。”姐姐冰冷的语言。姐姐是爱他的,因为爱的刻骨,所以才那么在乎。我听见姐夫走了。走之前,他说“痕,等你冷静下来了,我再来找你。”然后是关门的声音,和姐夫有些沉重的脚步。姐姐房间里的灯,长久都开着。我瞄了眼时钟,十二点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作祟,我居然想去找我姐夫,一种很强烈的冲动。没多犹豫,穿了鞋子,披了衣服就去找我姐夫了。我并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去我们经常喝冷饮的店里——店早已打烊,我又去麻辣烫的铺子,他也不在,我走了好几家店,才从一家咖啡店的外面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我走到里面。“姐夫。”我叫他。“你怎么来了?”他的语气,似在批评。“我只是想来看看你。”“都这么晚了,快回去。”他的语气,没有表情。“乖,听话。”我却是坐下了。“知道你心情不好,姐夫,向我倾诉吧,保证保密。”……许久,他帮我叫了一杯牛奶,我不依,我说要咖啡,他说“小孩子喝咖啡不好。”他啜了口咖啡:“二丫头,你应该是听见我和你姐吵架了吧……她说的那个女的,是我认识你姐之前的女朋友,那个时候,也是我一时冲动吧,她怀孕了,本来怀孕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学校里却是传的沸沸扬扬的……迫于无奈,学校把他开除了。”他一口把整杯咖啡灌下。我盯着姐夫,这个老实的好人,他必然不会在大学时做那样的事,他必定是隐瞒了什么,或者,是被人诬陷?我没有继续胡思乱想下去。“昨天,那个女的说她肚子疼的厉害,可能是之前人流留下的后遗症。于是我陪她去看病。在医院,却被看感冒的你姐打个正着,于是……”“去哄哄我姐吧。”我也有些沮丧了“她心很软,哄哄她就没事了。”“会的”他说。一连几天我姐夫都对我姐言听计从,他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在我和我姐夫的劝说下,姐姐才终于消了气。【三】大学的时候姐夫是当之无愧的的校草,班里很多女生都暗恋他,但是他一个都不喜欢,直到他遇见了苏寻。苏寻是那种瘦长又不失气质的女人,她和姜同是轮滑社的社员,冰雪聪明的她一开始就装作不会溜冰,让姜去扶她,有时候甚至故意跌在姜的怀里,一来二去,姜对她也有了感觉。这之后两个人隔三差五的约会,一起出去玩,参加社团活动,一起去陌生的地方散步。但是苏寻的父母并不同意她和姜在一起,姜在苏寻家帮着洗盘子的时候母亲把苏寻拉到了房间里,说这样的穷小子她也敢要?母亲又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苏寻听不下去了,到了外面拉起姜的手就走。后来,苏寻迫于无奈和姜提出了分手,那天姜好和苏寻两个人在包厢里喝酒,姜先是不解地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分手!”接着猛灌啤酒,苏寻坐的离姜很远,扭过头默默地哭。后来的事姜都不知道了。直到两个月后苏寻过来找姜,满脸焦急。她说,她怀孕了。她说了那次酒醉后发生的事。姜默默地接受了,他陪苏寻去医院,其实并不是姜让苏寻怀孕的,他们分手之后,苏寻又找了个男朋友……姜却一直蒙在鼓里。【四】我是在CD店遇见他的,宋陌。只是因为一同等了刘惜君的专辑《贝壳风铃》。“你拿吧。”看见另一双手,他礼貌地退出了。“不……还是你拿着吧,过几天,就应该会进货了。”我谦和地笑笑。“其实刘惜君很多歌我都很喜欢,尤其是这首《贝壳风铃》,甜美的嗓音,人又漂亮。”宋陌付了钱,和我边走边聊。“诶,你有去过海边么?”未等对方回答,便又开口“MV里的海边,超美的……”“有两三年没去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才第一次遇见宋陌,但是脑子里却又像存了他无数的影像,他的眼神,有种说话不出来的柔和,忍不住把心里所有的秘密都像他倾吐。“其实,我一直都想去海边。”我似是喃喃。到了分岔路口,他说“周芷,很高兴遇见你,我走啦。”他把CD塞进我手里,“BAYBAY。”“诶?”我想跑过去换给他,可他的背影像风,一下子就飘出了我的视线。【五】姐夫与前女友分手也有两年了,他的哥们都劝他再找一个,他却摆摆手“这种东西,强强求不来的,看缘分。”谁知道,缘分真的被他遇着了。姐夫和我姐的相遇纯属偶然,一群人在KTV里唱歌,我姐的歌声优美,一连唱了好几首,是当之无愧的麦霸。一下子就吸引了姐夫。打听到我姐在学校附近的KFC打工的时候,姐夫也去打工了,姐夫为人老实,也不是特别聪明,他只会帮我姐端端菜、拖拖地、有送外卖的话他也帮着去送。关怀备至是必须的,感冒了去看她,给她送饭。因为帮我姐买学习资料而跑遍整个镇。慢慢地,我姐也喜欢上了这个温柔妥帖的男子。他什么都会——会做一桌子美味的菜、会处理伤口、会逗人开心,吵架了也必定是他先让步。当然,我姐跟我姐夫也有吵架的时候,那个时候姐夫会打我姐的电话,我姐问“干嘛?”他只是用疼爱的口气说“我想听听看,你还在生气么?”“没了没了。”姐姐不耐烦地说。“那给我笑一个。”“不笑。”最后姐夫逗的我姐笑了。他们顺利地和解。当然也闹过分手,记得闹得最僵的一次是我姐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晚上我姐把手机开机,满满的都是姐夫的短信,47条!类似于“不要分手了好么。”“你回来。”我姐当场就被感动了。后来又和好如初。【六】周六书店里有小四《幻城》的签名售书活动,我被人群拥着往前挤,现场热情洋溢的气氛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周芷!周芷!”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拿了书挤出来。“呼,人真够多的,差点没被挤死。”“周芷,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他挠挠脑袋“接下来我要去麦香村,不知道能否请你喝一杯?”“额……当然可以。”宋陌给我点了一杯哈密瓜奶茶,一上来我就哧溜溜地吸掉大半杯。“渴。”我抱歉地对他笑笑。“对了,你给我讲讲海边的故事吧,你什么时候去过来着,两三年前?”“恩,那个时候我阿姨他们在青岛做生意,于是我也去那里玩了,海水很清,海边的沙子踩上去感觉很棒。”之后宋陌执意送我回家,我没有推辞。路上宋陌一直讲话,讲很多有趣的事,我笑点很低,被他逗地差点岔气。“其实。”他望着我“你笑起来挺漂亮的。”我被他说的很不好意思,匆匆地摆手告辞。【七】记得姐夫刚来见我父母的时候,我还是很排斥的,姐夫话少,吃饭时基本是你问我答的形式。“姐,你怎么会看上他。”我不解地撇撇嘴。“以后你就知道他的好了。”她莞尔一笑。以后凡是姐夫在我家,我都会使唤他,买零食啦、修电脑啦、修电风扇啦,各种维修他都会,甚至家里的保险丝烧坏了他也会换,完完全全像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了。当然,姐夫对我姐更是好的没话说,每次的菜里都是我姐爱吃的菜,不让我姐洗碗炒菜,我姐说一他绝不敢说二。后来我也渐渐接纳这个男人了。周六,姐工作,姐夫就会开摩托车,驾着摩托车带我到外面兜风。风里,他的声音故意很大。去吃什么,二丫头。他和别人一样,叫我小二,或者二丫头。其实我不喜欢那个称呼,根本不喜欢。去喝冷饮。我大声回答他。秋天诶。他的语气,开始迟疑。不,我就要吃。现在的我怀疑,那时候我任性到不像十七岁。我总是问我姐夫很蠢的问题,比如说,姐夫,你很爱我姐么?是。有多爱。很多。会一辈子在一起么?是。现在才明白,所有的话,都是空话。承诺无论多重,都会褪色。我低头吃刨冰。秋天里吃刨冰果然是个正确的选择,很爽,冰到我的舌头泛白。关键是有姐夫心疼的看着我。姐夫总是爱指责我,和我顶嘴。他老是以一个长者的身份,说,二丫头,你怎么又只考了刚及格,二丫头,你怎么没参加作文赛,二丫头……让我觉得,他比我妈还啰嗦。可是我就是喜欢这种啰嗦,你说我多奇怪。如果哪一天他不骂我,我就像全身痒痒了般难受。姐夫厨艺很棒,总是他料理厨艺,我和我姐就一起下象棋。我姐总是让我,她知道我输了,又会发脾气的。我总是在十分钟内,赢我姐,然后她一脸的怏怏,说,下次,下次一定赢你。姐夫的厨艺很棒。尤其是清蒸鱼。在之前,我是不吃鱼的,小时候被鱼刺卡过喉咙。可是姐夫逼我。不,是食诱我,他的清蒸鱼,百米内就能闻到芳香。往往我在楼上写作业,闻到一缕缕的清香,就知道姐夫的鱼出锅了。有时候甚至还没出锅,我就缠着他要鱼吃。他点我的鼻头,小馋猫。姐夫总是给我买很多零食,虽然嘴上他说多吃零食不好,但他还是应我的要求,给我买薯片,果冻,牛奶。再吃下去,没有人会喜欢你的。他总是这么说。有你和我姐养我啊。我吸下一个果冻。想得美。你一笑。我的生日,总是你精心策划,请同学,布置,买蛋糕,你弄得井井有条。这样的姐夫,怎能让人不喜欢。【八】“宋陌,你带我去哪儿?”“去了就知道了。”是画展,与“海有关的画展,各种海的姿态展现在我面前:汹涌的、平静的、低沉的……一一在我面前浮现。我不禁惊叹画家精妙的画笔,居然可以把大海描绘的如此生动,写实。这个时候我的电话突π地响了,我笑着接起,越听脸色越凝重“好的好的,我马上过来。”“我姐出车祸了,我得去医院看她。”我撂下这句话便走。“姐姐!姐姐!她怎么了……”我几乎是喊出来的,我的泪止不住了,全家人一脸焦急的的在急诊室外。“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姐夫,他开着轿车载我姐去婚纱店,却不料,左边一辆大卡车飞来……他昏迷了,而姐姐,受了重伤……“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打他,似乎在宣泄心中的不满。是,我恨他。亮起的急诊灯似乎在暗示“凶多吉少”。“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全家人人失声痛哭起来,姐姐脸上、额上都是血,可她还是那么美,我的姐姐,从小让着我的姐姐……姐姐走了,永远地走了。我哭了整整两天,往事一幕幕不断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想念我的姐姐,想念夜晚帮我泡热水袋,帮我削苹果的姐姐……姐姐葬了,是海葬。父母也知道我姐深爱着海,知道她喜欢海葬,于是把她的骨灰撒向了大海。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愈来愈沉默……我与宋陌联系越来越少了,他打电话来,我挂掉,他来找我,我躲着不见……也很少见到姜了。中考如期而至,我状态不好。果然,我只考进了职高。我在班里独来独往,不怎么说话,也不爱笑,有男生追我,我从来不予搭理。我什么都不想了。姐,我只是想去看看你。一个凄清的周末,我一个人买了去海边的车票,独自踏上征途。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
晚霞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天已经晚了,路两旁的树叶繁密了起来,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积满水洼的泥路上,脸上不小心被几滴新鲜的雨水滴到,凉凉的。拨开灌木丛,把脚探进去,我来到了她的墓前。我抬头望了一眼天边,还好,晚霞还没有散去。我记得奶奶林淑珍跟我讲过,她是喜欢看晚霞的,至于为什么,她却没有跟我讲明。有时候林淑珍会搬把小竹凳坐在门口,呆呆地看着西面。我很好奇她到底在看什么,于是我也探出头朝东面望去,无奈除了一片毫无特色的云彩和坠落下去的夕阳外,再无其他。而林淑珍却是看的出神。随着天幕颜色的流转,她脸上的表情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有时直到天空被灰色笼罩以后,她才缓过神来,拎起了小竹凳往屋里走。林淑珍是村里出了名的大嗓门,她的话,隔了好几排房子,对面依旧听得一清二楚。林淑珍正是用这种高分贝的声音,每天喊她的孙子回家吃饭。很多时候,我和弟弟陆俊会嘲笑林淑珍走路像企鹅一样。真的,她走路两脚岔开,因为肥胖,又走得摇摇晃晃。林淑珍长着一口龅牙,说话时总是夹着一股口臭,每每见到她,我们都心生厌恶。林淑珍又在下面喊陆俊吃饭,叫了一遍又一遍。陆俊在房间里玩游戏,懒得理她,林淑珍就晃悠着她肥胖的身子挪到我弟弟的房间,“哗”地抢过他的游戏机“去不去吃饭你!”陆俊其实不怕她,但还是跟着她下楼了。每当陆俊下楼以后,不论看见什么菜,开头往往都是一句“唉,又是这些菜。”一脸无精打采。林淑珍早已经帮他盛好了饭,满满一碗压到他面前,接着问他“小囡,那你要吃什么?”“我什么也不要吃。”陆俊的语气里充满了敷衍。我正在楼上玩电脑,林淑珍喊我下去,让我给陆俊煎两个荷包蛋。我一脸无可奈何,支上锅给陆俊煎荷包蛋。陆俊对荷包蛋的要求还特别高,蛋黄一定要是生的,筷子一钉,嫩黄的蛋液要可以流出来。煎好以后陆俊下来吃饭,刷刷刷干掉一碗饭,米粒四溅也不顾,抹抹嘴巴道一声“我吃饱了。”就上楼了。我曾经见到过林淑珍追着陆俊满村子跑揪他回家吃饭的情景;还有八九点钟陆俊在小伙伴家玩硬生生把他“喝”回家的场面;或者有时候对陆俊是好话说尽,只为了求他喝下一碗感冒药。林淑珍宠孙子也是出了名的,陆俊不要吃饭,她可以走半个小时的路去镇上,给他孙子买烧卖,或者特地去路口的小饭店给他买炒面,总之是想尽各种办法让他吃下饭。对于这些,我真的无话可说。农村老太婆重男轻女,她把陆俊当宝了。冬天,林淑珍摸黑起来给陆俊熬粥,然后再艰难地爬楼梯,上来揪陆俊的左朵。也难怪,陆俊的左耳比右耳大,也许就是被林淑珍给揪大的。不知道是否都讨厌林淑珍,或许是出于各自的原因,我和陆俊总是站在同一战线上。八九月份,我和陆俊心血来潮去“偷”番薯,想烤来吃。可是不巧,那天林淑珍也闲来没事,正好在田里逛悠,我们没挖几个,就被她撞见了。她不由分说,捡了一根桑条就追过来,我和陆俊吓的飞跑起来。林淑珍晃悠悠地追在我们后面,她把桑条扔掉,跑起来。我甚至能想象的到她似跑非跑,身躯晃晃悠悠的情景,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想笑。我和陆俊急冲冲地跑到一个小伙伴家的房间,小伙伴问我们怎么了,我们气喘吁吁地答不上来。我们在小伙伴的房间里呆了很久,有听到“俊俊”和“依依”的叫唤声,我们知道林淑珍在下面叫我们,可我们就是不回去。直到天色暗了下去,肚子咕咕叫了,我才过去拉陆俊的手“走,回家吃饭去!”当我们到家的时候,林淑珍瘫坐在门前的竹椅上,看见我们到了,立马腾地站起来,我们以为她要开始骂了,谁知道她只是轻轻地说了句“饭给你们烧好了,去吃饭吧。”林淑珍的嗓子有些哑了,是那天傍晚喊的。我和陆俊却在心里骂“活该!”林淑珍哑着嗓子跟我们讲话,我们却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每当蛙声起伏,阴雨连绵的时候,我们便知道,林淑珍要去上坟了。林淑珍往往是几天前就已经准备好上坟的东西了:水果、糕点、鱼、肉、金元宝以及佛柴。林淑珍念佛柴前总是会吃素一个星期。念佛的时候林淑珍手里拿着佛柴,前面点着线香,在香烟缭绕中念“阿弥陀佛”。她从早上念到傍晚,有时都忘记了吃饭。在下着绵绵细雨的天气,我们终于去见了去世多年的爷爷。爷爷的坟是在一片很偏僻的桑树地里。踩着细软窄小的田梗一直到底,走到桑树地再探身往里,才终于见到爷爷的坟。才不过一年,坟周围的野草相比去年又茂盛了许多,一簇一簇毫无规律地生长着。林淑珍小心地在坟前的地上铺了布,然后把水果糕点一字排开,她还开了一瓶黄酒,在小盅里一一满上,对着坟冢说“老头子,嘴馋了吧,来点酒,以前你最爱喝了。”林淑珍颤颤兢兢地拿出佛柴,划了根柴火,可是雨夹杂着风,把火给熄了,她又点一根,又熄了。我和陆俊过去给她挡风,火才勉强着了。佛柴在林淑珍手里燃烧着,一点一点倾到手心,我拍了拍林淑珍的手“奶奶,放手啊!”她才楞过神,把佛柴丢到旁边。林淑珍在坟旁边呆坐了很久,像是陪着爷爷一样,我们喊她走了她也不应,只是说“再待一会,再待一会。”“总有一天,我也会死的。等我死了,你们就把我和老头子葬一块儿。这样,我也安心了。”“俊俊啊,我就盼望着你快点长大,等你长大了娶了媳妇,有了娃,我也就可以安心的走了。到时候带你娃去看看你爷爷,他一直就盼着见一面娃娃呢。”上坟回来之后。我觉得林淑珍有点神志不清了,她比以往更加啰嗦,而且全是这些“死不死”的,不吉利的话。她好像是累了,不再用大嗓门喊陆俊吃饭,也不揪着他喝药了。林淑珍开始念佛。她只吃素不吃肉,从早到晚不停地念佛,念很多佛。我问林淑珍,她为什么要念这么多佛,她不说话。后来我也不再问。林淑珍就这么念了四五年佛,她在房间里摆上观音菩萨,放上香炉插上香,跟着其他老人一起出去念佛。在这四五年里,陆俊和我迅速的成长着。他发育了,个子一下子拔高,我们都读了高中,在离家稍远的一个城市。每次回家林淑珍就放下佛,招待我们吃好吃的,不是糕,就是糖果,我们也不推辞,有就收。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身体这么好的人会一下子病危。那天回家没见到林淑珍,爸爸跟我们说“你奶奶突然晕倒在房间里了,上了医院才知道,有这么严重的病,以前都没有发觉……”我们去医院看望了林淑珍,林淑珍的脸上满是褶皱,头发也灰白凌乱,长久没有打理,她的两颗大门牙突出。病房里林淑珍还是在说话,声音虚弱虚弱到一碰就会碎“我就知道我活不久了,日子到了就是到了,逃不过命。”父母、我、弟弟,轮番守候着林淑珍,怕她真的会突然去了。可是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过。这就像林淑珍所说的。林淑珍去世是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我还靠在病床边,半梦半醒之间,就被慌乱又嘈杂的声音惊醒。我抬起头来,爸爸的眼睛潮红,声音涩涩的“依依,你奶奶,走了”。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扑上去,想去试探林淑珍的鼻息。我相信她还是有生命的,她身体这么好,前几个月还在家里念佛,笑眯眯的拿出糖果来给我吃。但是,她的早已没有鼻息了,她的身体也已经没有了热度。她再也不可能起来跟我们说话了。她真的,走了。我无力地把头垂了下去,埋在双手里,我感觉到内心忽然空了,被硬生生地挖去了什么。要火葬之前我们清理林淑珍的的遗物,我们在她床底下发现了很多很多佛,堆成了一座小山。我们想象不到,林淑珍花了她多少的时间多少心血去念这些佛。爸爸还在林淑珍的抽屉里发现了两个护身符,被手帕包裹得很好,爸爸把它拿到了我的面前。这两个护身符很是熟悉,但是我真的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这不是奶奶以前要给我们的两个护身符吗?”陆俊拿在手里细细地看。我想起来了这是林淑珍给我们念的护身符,可是,我们都嫌老土没有要。内心忽然涌起一股悔恨,我以前对林淑珍不好,总是欺负她、笑话她,其实我是想得到她的宠爱,可是她却只重视弟弟。现在仔细回想,她对我们的宠爱其实是一样的,只不多弟弟比我小所以她更加关心而已。我把平安符戴进了脖子里,小心地藏好。林淑珍被葬在了城南公墓里。在林淑珍下葬的那天我们把林淑珍这几年念的佛全部都捧了出去,装在大大的麻袋里,足足装了三大麻袋。我不知道林淑珍为爷爷念的,还是为她自己念的,不过她念佛的时候自然是好的心境,祈愿平安圆满。我们把麻袋里的佛一点点倒出来,堆成一堆,在林淑珍墓边的泥地上点燃了。火光窜起,而那“阿弥陀佛”也久久不曾弥散,火光里我似乎看见林淑珍年轻时的模样,她恢复了年轻貌美,拉着爷爷的手,沐浴在一片金灿灿的晚霞当中。后来爸爸把爷爷的尸骨也迁过来了,就葬在林淑珍旁边。看着遗照上爷爷奶奶安详的样子,我们似乎心安了。经历了人生的大波大浪,最后回归平静,而又能和当初所念的人在一起,我想林淑珍,应该是满足的吧。我望着墓前的林淑珍,照片里的她还是那么年轻,我伸出手去拭了拭她照片上的灰尘。雨后鸟鸣清脆的啼在我的上空,火红的晚霞在天空烧了起来。我不敢看天空了,我感觉到那片晚霞烧到了我喉咙里,火辣辣的,呛得我眼泪也出来了。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
***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
那年,我也曾暗恋_3000字16岁,我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重点高中。那时我是个瘦瘦高高的女孩子,穿衣服极不讲究。我的大多数衣服都是部队上的,因为姑妈在部队,所以,有很多肥大的军装,根本没有什么腰身。我也和假小子一样,和后桌的男孩儿打架,庆幸的是,学习成绩一直遥遥领先,考了第一名之后,得意了好长时间。新生报到的第一天,我抱着自己新发的书往教室走,在拐弯的地方,突然撞到一个人。正是秋天,他穿一件蓝色球衣,抱着一个篮球,高高帅帅地站在我面前。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们同时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就笑了。再然后,我的脸莫名其妙地红了。记得拐角处有一株高大的合欢树,分外地妖娆,我匆忙把掉在地上的书捡了起来,然后一路跑向了教室。他就是我撞到的那个男孩。我看到他的同时他也看到了我。我注意到,他把额前的散发往上撩了撩,那个动作非常迷人,再之后,他坐在了我的后排。我的心跳得更快了。之前和男生吵架动手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女孩子,是从他开始,我觉得自己是个女孩子了。手不知往哪里放了,心跳得那么快,手心有微潮的汗,重要的是,脸红了,同桌叫周素,她说,你怎么了?我热,我说。那时男女生根本不说话,我们班只有一个女生和男生说话,她是我们的班长。但我的心思可没在她身上,从第一天撞到他开始,我就知道,我可能坏了。所谓坏了,就是忽然之间觉得自己那么难看,裤子也肥得不像话了,腿脚也放得不是地方了,头发这样短,杂志里说男生都喜欢长头发的女生,眼睛是不是太小所有的一切全错了,而他进教室的刹那,我更是面红耳赤。如果没有记错,他进教室,13步到他的位子。而且,他喜欢用海飞丝,有淡淡的薄荷香。他哪天理了头发,哪天换了衣服,我一清二楚。从此,那个大大咧咧的人开始多愁善感,开始看李清照的词,她说,剪不断理还乱,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怎么这么对啊!学校里组织文学社,我第一个报了名。非常踊跃地投稿,比朦胧诗还朦胧,其实写的全是他,无论是写秋还是写夏,总之,全是他。他的声音那样充满磁性,他的头发那样黑,甚至他走路都与众不同。我常常跑到三楼去,那里可以望到后面的操场,他在那里打篮球或排球,不过我更喜欢看他踢足球,跑起来时非常动人,头发一飘一飘的。那件藏蓝色的球衣非常好看,好看得要命。我总是咬着自己嘴唇,偷偷想他在家的样子,也这么好看吗?那时我们都是走读生,因为家在城里,所以学校不让住宿。晚上下了自习之后,一起骑车回家,我总是习惯跟在他的后边。春天的时候,他会把那件蓝色的球衣围在腰间,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往前骑。有了他,我觉得整个路程显得那样短,和我走的还有另一个女生,她总是说我说话有点前言不搭后语,其实,我的心思不在和她说话上。不仅写诗,我还开始写日记了。在日记中,他的名字叫JQ,是他名字汉语拼音的缩写。这是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才知道的秘密,这种隐秘的快乐叫我喜悦,叫我不安,也叫我慌张。我开始偷偷学着打扮,比如偷穿母亲的高跟鞋,比如擦上淡淡的口红,其实全是为了取悦他。可他好像并不在意。在上体育课时我出了丑,高跟鞋让我摔倒了,非常尴尬,我低下头,委屈地哭了,因为耳边有男生的笑,好像还有他。真是委屈死了。可还是喜欢,甚至有点盲目了。有一天我早自习去得早,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我走向自己座位时他抬起了头。我的脸“腾”就红了,他就在我的后桌,我的后背上好像都是眼睛了。那时觉得时光不要走了才好,然后就地老天荒了,然后就海枯石烂了。那时我迷恋上看三毛和琼瑶的书,一边看一边哭,以为自己就是其中的女主角了,而男主角,我当然安排到他身上了。文理科要分班了。我绝望地想,看来,我们要分开了。那几天分外地惆怅和忧伤,高大的合欢树开了一树的花,我把它们夹在日记本中,日记本中有他的名字,分外地芬芳着。我想着想着,突然就掩面哭了起来。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和他居然分在了一个班,同时去的还有五个人,当老师念完分班结果后,我摸着自己的心脏,怕它跳出来。下课后,我去操场上跑了十圈,那样的喜悦,比中了大奖还要高兴。我们仍然在一个班,仍然不说话,可我的心里还是那样惦记着,颤动着。日记越写越厚了,心思越来越长了,但是,我却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在别人眼中,我不再是那个疯疯癫癫的丫头了,文静了,温柔了,知道要衣服穿了,学习不如以前了,偷偷开始写小说了他在我的日记中,仍然是JQ。两年之后我们要毕业了,他去了一所技校,我去了石家庄读大学。再见的时候有些男女开始说话了,但我们还是没有说,始终隔着很远的距离,甚至毕业留言我都没有找他写。因为,没有那个胆量,也许是太喜欢了吧,所以,觉得太遥远了。大学第一年开始写信寄明信片,我给他写过一封信,无非是大学里的吃喝拉撒,实在与爱情没有任何联系。薄薄的一张纸,写了撕,撕了写,最后不了了之,还是胆小,还是不敢说。明信片倒是寄了一张,选择了一张帆船图案的。蓝色的大海上漂浮着一只帆船,非常美。只写了他的地址和四个字:新年快乐。写他的名字时,我的手在发颤,心也在发抖,那是我第一次完整地写他的名字。寄出去了。寄出去能说明什么呢?他收到的这种明信片大概太多了吧,寄出去的是一张“大海”,很快也石沉大海了。然后我开始了真正的初恋。恋爱应该有的内容我都有了,写情书、约会、看电影、赌气、流眼泪和我在一起的男孩很宠爱我,我们像所有情侣一样谈着恋爱。不过有时我心里会涌起淡淡的惆怅。说不清那惆怅是为什么,那薄青瓷一样的暗恋,已经在岁月中变冷,如同冬天来了,衣裳薄了,我要把过去藏在心里才好。有同学提起他的名字时,心还是会咚咚地跳,好像失了魂。后来听说他结婚的消息,脸上寡淡了一天,好像是彻底绝望了。没理由地想发脾气,记得那是个冬天,很冷。后来我也结婚了,过着凡俗的日子和生活,慢慢就忘记了那些风花雪月的事。那几个日记本,一直锁在抽屉里,自己安慰自己说,谁年轻时没做过梦呢?自始至终,他只是我的一个梦而已。记得有一次去“国美”买摄像机,和先生一起逛着,忽然对面就走来了他,我们愣了一下,突兀地,我的脸又红了,红透了。他和我先生寒暄着,握着手,而我的手开始莫名其妙地哆嗦起来。过了些日子,老班长张罗同学聚会,天南海北的同学全回来了,他和我都去了。说实话,如果他不去,我可能就真的不去了。我们之间还是没怎么说话。直到都喝多了。有男生提议玩个游戏吧,真心话大冒险,说当年谁暗恋谁一定要说出来,大家认为对就喝酒,不对就自罚,我心里忽然紧张得不行,浑身发抖。有人说出来,大家就哄堂大笑,因为好像全是为了取笑编的。所有男生全说迷恋我们班长,怎么可能啊。于是班长就一直喝,说对说错她都喝,谁不愿意被暗恋啊。他了,他看了看我,然后说,我暗恋过她。所有人都静了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之后,有男生说,他说得对,我早觉得这小子不对劲,肯定动过人家心思。看,脸还红了,来,我们喝吧。乱哄哄的,不知怎么就把话题岔了过去。而我却微笑着看着他,问,真的吗?他笑了笑我忽然就笑了,心底里,千树万树的梨花开了。我总以为自己是多么的不知羞,这样的暗恋人家,原来,那么多人都曾经暗恋啊。其实真的应该感谢暗恋,是从暗恋开始,有了一颗蠢蠢欲动的心,有了做女孩子真好的念头,而且常常会照镜子,会自言自语,现在想起来,是那样的美又那样的纯。外面开始下雪了,我们走到窗前,我伸出手去,感觉一阵阵的凉爽和清新,他侧过脸问我,你也曾经暗恋过吗?过头去,我轻轻笑着说,那年,我也曾经暗恋过。他没有问是谁。我也没有答。我们一块伸出手去,去接那纯洁的、透明的雪绒花。那场最美丽的暗恋,就是这一片片飞舞的雪绒花吧,那么轻灵,那么美丽,却又那么忧伤。初二:鱼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
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
爱_3000字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高三:我是12332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