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花盛放出永不凋谢的花朵
流星划破天际,与岁月的长河承接递进。
看不尽的尘烟,游不尽的河。掬一捧清水,品味生命漫溯;拾一粒卵石,抚触时间的脉络。一叶卷知天下秋,寒鸦一渡冰雪舞。
感悟生命不由从连绵上浮起,从一脉一络中渗出,隐于细微。生命的长河倒映出红花绿叶飘零积雪,变迁就着畔边丝丝色泽渐渐地前行,直至荡出星星点点涟漪,吞没视线。大江东去,璀璨的生命镌刻着历史的痕迹,激荡着颗颗璀璨的珍珠。
当你明白人们活着的信念,多半是为了得到赞美,获得更多人的承认;当你发现你所承担的角色有高低之分时,你要快乐、勇敢、自珍,不要因为职业的低微而轻放自己,不要因为些微的不如意而自卑自弃,更不要因生活中出现的某种小插曲而暗淡生命。
你要怀有健康而珍惜的目光善待自己的生命,你应该用自己的热情去维护、浇灌自己的生命之花。你的信念首先要告慰自己,不要因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而私下扭曲生命的辉煌,更不能轻言放弃生命的脉搏。
生命不是苦中醇蜜,烦中取乐,不是看花绣花,不能雾中看花,游戏生命;生命是由铁到钢的锻造过程,生命是走向人生辉煌的风帆;生命需要道路如高天,智者如流云。
生命犹如过往云烟,是短暂的,也是美好的,就象一样东西走红一样,红极而白,不被看好,但红过了一段时间,又被看好。生命就是这样,当你有了,你就没有了。
在你留意生命、珍惜生命的旅程中,你会发现,当生命被生活推向极致时,往往会展现出一些从容之美,临乱世而不惊,处方舟而不躁,喜迎阴晴圆缺,笑傲风霜雨雪;你就会更明白,只有抱着一颗常人的平常之心,去看待生命,去珍惜生命,生命才会更有意义。
生命是美好的,当一个生命依恋另一个生命时,相依为命,结伴而行,会感觉到世界真的很美好,天空是那么的蓝,大地是那么的纯洁;会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自己曾经是多么孤独的漂流者,才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需要珍惜和感激,才会感到生命是那么的珍贵。
有时候觉得生命总是走得很累,迈步之前需要选择岔口,立起航向,每走一步,都需要调整步伐,追赶前列。走累了歇歇的工夫里,又忍不住回首看看生命路上的那一串串自己的脚印,与他人一比,或许弯得人心颤,浅得人心酸,或许会迷惘,或许会生出丝丝的愁怅。
生命需要用真心演绎,需要尽全力走好每一步,需要用心呵斥,那生命的道路就是美的极致,每朵花都有其独特的色彩,每颗星都有其光芒的璀灿,每缕清风都会送来凉爽,每滴甘露都会滋润原野,都会留下不朽的诗篇。
生命是一个旅程,如果能够乘兴而行,不管路途多么遥远,都是幸福而饶有风味的。
如果能够体会乘兴而行是一种奔放的生活情趣,那么尽兴而归即体现了果敢、利落、勇于放弃的生活态度,蕴着处世济身的大智慧。
生命是短暂的、无常的,没有一个人敢保证自己能够活到明天,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珍惜,学会充分利用生命的价值。
如果有一天,清晨起来,你突然想到泰山顶上看日出,沿着石阶走了很多层,清脆的鸟鸣和清新的空气已足以让你惬意万分,那么,你尽可以将你的脚步打住。站在山腰看日出一点也不逊色,展现在你眼前的未尝不会是一道绝美的风景。你没有必要将自己搞得太累,太牵强,你要做的是唱着歌下来,悠然地走好下山的路。
我们是生命的过客,辽远的天空留不下飞过的迹痕,带走的不过是些微的记忆。当我们停留在生命的指针重合的那一瞬,这些微的记忆将带我们回到降生的瞬间,夕阳的迷雾仍在搂抱着眷恋。
生命会前行在历史的脉络上,沿途拾起一枝一叶,留待回忆,世界的存在会清晰而具体;生命会走进时间的大门,让夕阳给出记忆的钥匙。那捆记忆的柴火那么静静地躺在地上,等生命去抽取沿途拾来的枝枝叶叶,在夕阳的指尖静静回忆。
追寻你的梦想,去你想去的地方,做一个你想做的人,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亦只得一次机会去做你所想做的事。
感受生命,珍爱生命,生命之花盛放出永不凋谢的花朵!
生命之韧
那一年,天大旱。夏收以后,老天爷就再也没有痛快地下过一场雨。一口一口的池塘被炙烤得快要发疯的乡亲们舀了个底朝天。
当大人焦虑不堪时,孩子却乐不可支,没有什么比得上在快要干涸的池塘里抓鱼来得有趣。山塘里的大鱼小鱼、泥鳅虾米、田螺蚌壳被我们收拾得干干净净。
一个月之后,山塘的淤泥开始硬结发白;两个月后,山塘里硬化的泥土横七竖八地裂成了无数不规则的小块片,裂缝窄的四五公分,宽的有一尺以上。
直到秋收以后,严酷的旱情才有所缓解。过年时下起了大雪,雪化后山塘里终于有了浅浅的一洼碧绿,但清清的浅水中连一只活着的虫子都看不到。
阳春三月,细雨绵绵,山坡上的雨水全注入塘中,山塘中一片浑浊。五六月间,山塘里的水澄澈清亮起来。有一天,我在池塘边溜达时,突然眼前一闪,——鱼!一串串小鱼儿在清澈的池水中游弋嬉戏。再仔细一瞧,哟,还有小虾米、小泥鳅呢!
我纳闷了:小鱼儿是从哪钻出来的?这是一口山水塘,没有别的水源呀。于是我跑回家求证大人。父亲说:“有水就有鱼。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回答等于什么也没说。
问母亲。母亲迟疑地说:“说不定是有人放养的吧?”这回答和没说差不多。
问姐姐。姐翻了半天白眼,说:“我知道了,是山上的毛毛虫变的!”这回轮到我翻白眼了。
奶奶听到了,瘪着嘴说:“那是鱼蛋蛋变的。”我说鱼蛋蛋不早就烤干了吗?奶奶说:“那鱼蛋蛋可厉害呢,三年都晒不死的。”
我仍然将信将疑。上初中时,我把这个难题送给了生物老师,生物老师挠了半天下巴,说:“可能是泥块里有存活的鱼卵吧。”
我不再追问。鱼儿一定有一种特殊的延续生命的方式,就像:哪怕是阳光无法透射的深海,也有无数的生物在畅游,抑或是千年的冰层下也有生物在潜滋暗长。
顽强、坚韧、不屈不挠,野火烧不光,干旱炙不死,洪水荡不尽,地震摧不毁……这,就是生命的本质!
很多年过去了,但那山塘中的小生灵的神秘、顽强、执著,常常让我的心房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悸动,让我时常生出一种对各种生命群体的深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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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永不凋谢的花手边放着一张自己的照片,穿着一件衬衫,一条牛仔裤,一双帆布鞋,没有发型,不以为然的笑了起来。至今还清晰的记得,那次暑假去太原游玩,临行前,爱面子的你还在为不知穿什么而头疼,后来由于家人催促,没有时间去找寻,而胡乱穿了一件 衣服匆匆而去!现在我发现,那时的你还蛮清爽。现在看来,处心积虑的搭配,往往以失败而告终,随意搭配的服装反而更像你!15岁的你是不会明白的!15岁的你,上课前买一堆零食,偷偷放在桌子里,上课时,不听课,而是和同桌边吃边小声聊天。日复一日,你时刻都在想自己,每天照这样发展下去,你人生就此完蛋,而你不以为然,心想人生还很长,我长大要干嘛干嘛,做着无谓的白日梦,开心的笑着!15岁的你很傻,当被同学排挤时,你一味的忍,还责怪自己,一切都是自己的错!15岁的你脾气很爆,和要好的朋友为某点小事争吵,最后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俩人被罚值日,之后会心一笑!15岁的你,很自不量力,经常,老师的关心,会被你当成一种笑话。然而当老师严肃问你不好好学习,以后该怎么办,那时的你,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的人生!15岁的你,很爱文字,很想把自己每天发生的事,分享给全世界的人!15岁的你,很伤感,动不动,就跟好朋友,说一些伤感,悲哀的话语,令人惆怅!15岁的你,没有坚持,做什么事,马马虎虎,三心二意,让人哭笑不得!15岁的你,很害羞,不喜欢和同龄人说话,不敢跟喜欢的人表白!15岁的你,喜欢口是心非。15岁的你爱抱怨命运,总觉得自己如此失败,是命运对自己的不公……现在的自己,很讨厌15岁的你,同时又很庆幸,了解你!有人会因为你的缺点而讨厌你,也会有人因为你的真实而喜欢你,我们不必让那些讨厌你的人喜欢你,而要努力让那些原本喜欢你的发现你!谁的青春不迷茫,这是刘同曾经说的话语,在他成名之前,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作品会如此出名,以致带所有迷茫的人走出迷茫!青春,永不凋谢的花,只要珍惜生命的每一分钟,青春不虚此行!长的是磨练,短的是人生! 未来的路,一起走!7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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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朵在凋谢花朵在凋谢。喜欢这5个字.或许有人说不喜欢,因为他们会说又要开始写伤感的文字了。不知道呢,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说些什么,但似乎没法不伤感,因为阴郁,凌乱,我又怎么挣脱得了。可是,这样的文字我能写多久。听人说:书写友情,用尽这一段时间就够了。一段时间以后,任何感情应该成为心底的沉淀物。觉得有道理,喜欢,别无其他。所以,我在这花样的年华里用力的编织故事,你喜欢也好,厌倦了也好,我不在乎,因那字里行间总有一种曾被自己感动的东西。能有这样的一个过程就很好。总在想这样一句话:“你什么时候才长大啊?”想她们是在怎样一种心情下喊出这样的话来,想她们有多焦虑,想她们的心有多痛。原来我陷在了夹缝里,写也不是,不写也不是,曾有的及将来可能有的文字真的成了我手里伤人伤己的利器。我的网络生涯跨进第三年,这样的三年,这样的青春,经历了蜕变,破茧成蝶,幸福的飞翔着,到最终却化了蛹把自己深埋进土里。而悲伤过后,我依然是那个不懂事的孩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不知道!总是在排斥吧。因为是孩子,总可以得到更多的疼爱。我就喜欢被人这样的呵护着,象个孩子,甚至说是贪婪的汲取。所以,我喜欢家人叫我梦梦。这是长辈给予的昵爱。所以,我喜欢里的朋友叫我遥遥。这是她们对我真心的疼。所以,我还喜欢丹丹和小怡叫我小傻瓜。虽然常常向她们抗议,可是我喜欢,因为知道她们爱我。这份爱在她们,在这个世界里,只对我,只属于我。还喜欢老师叫我孩子,虽然总是抗议着自己已经长大了.就叫我孩子,孩子在你面前觉得真实。但事实呢?爱真的能被平等的对待么?昨夜看了很久的书。看到这里,你们别来骂我,我不是有意要这样做的。有多夜里我是不想睡的,没有睡意,也闭不上眼睛。看了很晚的书,看作者轻轻的落笔,仿佛可以听到她淡淡诉说的声音,看他无谓的举出一个个例子,然后轻巧的写下:“爱,真不公平!”啊!心里一惊,原来真是这样。所以人们总会有爱和不爱的挣扎,所以才会出现不够爱的态度。以前也有人问,只有爱和不爱,怎么可能有不够爱呢?回答她们说是有的。总是很坦然的享受对方给予的温暖,自己却不能全心全意的对待.花朵在凋谢。我累了。所以我停下来不再说话。就让我安静的睡去。一切安然。8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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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凋谢的玫瑰花星期天下午,阳光正好,微风不躁,兰希奶奶如往常一样经过家门口小河边,一阵沁人心脾的花香迎面扑来,伴着花香一丛鲜艳的玫瑰花映入眼帘,这不是她和汤姆爷爷一起种的嘛!兰希奶奶开心地说:“哇!终于开花了!好美呀!”兰希奶奶急步上前小心翼翼地摘了九朵她认为最漂亮的玫瑰花,放到了菜篮里,高兴地提回了家。一回到家,兰希奶奶找来一个美丽的花瓶,倒了一些清澈的泉水,然后把花精心修剪了下插入瓶中,摆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黄昏时分,兰希奶奶在厨房哼着小曲准备风盛的晚餐。“谢谢你,兰希,这是你送给我的玫瑰花吗?”原来是汤姆爷爷回来了,“是呀!这还是去年我们一起种的呢。”兰希奶奶回答道。“这些小可爱太惹人喜欢了。”汤姆爷爷笑嘻嘻地说道。趁兰希奶奶不注意,汤姆爷爷回房间拿出他心爱的画笔和画板,伴着温暖的灯光,汤姆爷爷用笔尖在画板上磨出沙沙的响声……当兰希奶奶把做好的饭菜端出来的时候,汤姆爷爷微笑着说:“亲爱的兰希,这是我送给你的回礼。”九朵漂亮的玫瑰加上兰希奶奶的笑,出现在汤姆爷爷的画里,接过这份回礼,兰希奶奶笑的比玫瑰花还灿烂。“我终于拥有了世界上永不凋谢的玫瑰花。”她一边说一边给汤姆爷爷一个大大的拥抱。45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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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凋谢的季节只要给我一支笔,我能写出世间所有情结;只要给我一盏灯,就能照亮整个黑暗的世界;只要我用一滴水,就能改变所有河流的枯竭。青春——一个梦想萌发的季节,散发着许多奇思妙想的气息,甚至你可以说它是不可及,与科学的原理相悖。青春很叛逆。在学校里面很任性,在家里面很随性。也许就是在老师和家长的眼中的坏孩子给了一个这样的定义,他们逃学,上网,打架,虚度年华。你以后该怎么办?——在一个无人的夜晚,他嗜着泪水也悄悄问了问自己,我以后该怎么办?青春期里的我们是很叛逆,是很让你们失望,,但是我们更需要你们关怀的目光。虽然我们硬撑着和你们顶嘴,证明着自己的坚强,可是,却也只有自己见过受伤的摸样。枯叶蝶,我们是青春这个特殊季节里唯一的“枯叶蝶”。这是一种已灭绝的蝴蝶,特异常美丽,美丽岛人们为了得到它,而招致了绝灭。它用自己的伪装,让人们把它看得如枯叶一般平常自然,就像我们掩饰着自己的伤痕,却微笑面对别人,说明漫步在青春里的我们很享受这春暖花开。可是,后来它愈是伪装愈是惹人好奇,最后世界终于失去它的足迹。我望着秋天这随风的枯叶——也许青春就是这样悄然离去的吧!青春很努力。都说青春是最美好的东西。可是,枯叶蝶破茧成蝶之前的汗水,只有那清晨第一缕破晓照在大地上的阳光知道而已。我们的社会观、世界观、人生观不知不觉变化了。所以,突然觉得整个世界一下子陌生了,不再像小时候一伸手就能摸到阳光的简单了。然而,我们依然背负着重重压力,面对生活和学习,而且是用一支笔书写一段大人所谓的人生转折点的年华。在每一个夜里,我们依然游在书海里,当然,更渴望的还是光明,在青春这个季节里特别需要的温暖而已。我们是枯叶蝶,青春这个季节里的枯叶蝶,握着最初的梦想,抚慰最后折翼的伤的枯叶蝶。我们想在这个完美的季节里追寻那一束能沐浴我们心灵的阳光,那个可以到达快乐和梦想的天堂……如果,你们能原谅我们曾披过枯叶蝶的“衣裳”,可不可以给我们一点力量飞上梦想悸动的自由与宽广?8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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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一支永不凋谢的花日子总是像从指尖渡过的细沙,在不经意间悄然滑落。而心中的那朵花却在记忆深处永开不败……——题记友谊如歌,美妙动听;友谊如诗,意境深远;友谊如花,绚丽多姿。友谊是我生命中一支永不凋谢的月季花……一轮圆圆的月亮,从东边的天际中爬了出来,如同一盏大灯笼,把整个大地照得亮堂堂的,把树枝。幼草的影投射在小路上,花花点点,悠悠荡荡。我,坐在这个城市的公园里,望着那皎洁的月亮,回忆着另一个城市的故事……那一年的那一天,我依然还记得,当时的你,穿着一件嫩粉色的连衣裙出现在我们的教室里。长长的头发。高高的扎在你的小脑袋上,粉嘟嘟的的小脸蛋上有着一丝丝羞涩的模样,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我们,似乎在渴求一个知心的朋友……从那以后,你便成为了我们三年级三班的一员。起初的你还对我们有所顾忌,不过毕竟,那时的我们还都只是一群天真的小孩,不到一天就都打成了一片,而活泼好动的我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你最要好的朋友。或许,是我们都有同样嗜好的缘故吧,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每天一起上放学,一起偷偷的采那些大人辛辛苦苦种的花。再送给对方,一起冲着天空天真的瞳憬着那一个个美好的梦想……记得有一次,我们又计划着去采公园里那漂亮的月季花。于是,我们俩便等到吃完晚饭的时候,一起跑到公园的花坛边,准备着我们那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聪明的我拿来了一把剪刀,不到一分钟便采来了两朵粉嫩嫩的月季花送给了你,并还调皮的向你做了个比较绅士的动作,调侃的向你说到:“我对面这位漂亮的小公主,请接受王子送你的花,好吗?”那时的你的脸顿时更红了,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那样可爱。美丽,像一朵出水芙蓉在我面前悄然绽放着属于你的风采。过了好久你才缓过神来,向我做了个鬼脸。接着就一头扎进了那香喷喷的花海里去了。不知是你兴奋的过头了。忘了,还是根本没看见我拿着剪刀呢?还没等我去拽你,就听见里面一声“啊…”的惨叫声。我的心一下就提起来了,赶忙把你拉了出来,轻轻的架着你,让你坐在花坛边细心的检查着你每一处伤口。白白的手臂上,一道道鲜红的刮痕,正撅着小嘴,极力的吮吸着空气,在极大程度的忍受着那剧烈的疼痛。于是我数了数“四道啊!”我大声的叫了出来!那个数字不知怎么我到现在还依然记得,似乎就像是在我心里划了四道一样。我小心翼翼的摸着你的脑袋,充满怜爱的看着你,问你疼不疼,然后身蹲下示意让我来背你回家。可是,我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动静,一回头,你早已爬上了花坛,翘着小屁股。小心翼翼的去采那朵开得最艳的红月季。我让你赶紧下来可你偏不听,倔强的连头都不回,继续自己的工作。你一节一节的挑着茎上没有刺的部分,然后费力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花从茎上跩了下来,回过头来笑嘻嘻的冲我做了个鬼脸,像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的向我跑来,并用那满是伤痕的手把花捧在我的面前,说道:“我不要王子,我要你变成骑士永远在我身边。如果同意,请接受公主的花。”我噗的一下就笑了,可眼泪却不自觉的从脸颊上滚了下来……我紧紧地抱住了你,并在你耳边轻轻说到:“我会收下的,并将它变成一支永不凋谢的花……”那一年的那一天,我第一次感受到友谊带给我的温暖。而那朵花也从此在我生命中扎了根,并开出了一朵朵灿烂的月季花……月亮爬上了天空,银色的光芒洒满了公园。远处的树林,顶上载着耀眼的光华,烘托着那一段段美好的岁月……我的记忆再次飘回了脑海里,可属于那个城市的你却无法再回到我的身边,让我完成一个骑士要做的任务…。.守护你这个花一样的公主…。.时过境迁,虽然你我已相去遥远,但那份毫无瑕疵的情感我会放在最珍贵的地方,珍藏,永不凋谢!——后记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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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凋谢的花读《安妮日记》有感“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是整本书中,对于我来说印象最深,感受也是最深刻的一句话。这个和我们一般大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就因为生在那个年代,而过着为了逃避迫害躲藏在密室里的隐蔽生活。难道这都是命运吗?那个也不过15岁的少女,眼里尽是对盖世太保的恐惧、对这种躲躲藏藏的生活的绝望。看似稍有倦意的眼里,却依旧清澈纯净。虽然她遭遇不幸,但她依然是个被上帝宠爱的孩子。安妮依然保留着少女原有的天真想法,那种对世界的乐观。或许,对于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来说,“只要能活着,只要能见到阳光、天空,就是一种幸福”,实在是有点荒谬,我们要的远远不止这些。我从来不觉得以前的人就这么一个一个的死去很可怜,只是觉得很悲哀罢了,我体会不到那种感觉。我也不觉得现在的我们有多么的幸福,每当大人感叹现在的幸福生活时,都会被我用一句“这只不过是时代在进步”而草草带过。——这时,我还没有认真去读过这本看起来再平凡不过的《安妮日记》。如果不是因为去读过、不是因为去查过资料,我根本不认为这些话,是出自一个还不到16岁就已经离开人世的少女。她的话中透露出的是对这种生活的绝望,平淡却又真实的话语,展露的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悲惨。我知道,我永远也无法体会那种惨痛以及凄凉。日记本,随处可见。我曾经因为觉得好玩而下定决心开始写日记,但不到一个月就停止了。安妮的日记本是她13岁的礼物,她从那时就开始写日记,直到伤寒夺去她的生命为止。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生活平淡如水,家、学校两点一线,每天往往复复,还是因为安妮的生活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使她不得不把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记录下来。安妮过的是隐蔽式的生活,但她的日记中记录的却几乎是密室外发生的事。我不想知道安妮是怎么知道的,我甚至在想,如果安妮一直不去了解这些事,或许她就更会像一个普通的少女。但我清楚的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在二战时,犹太人是被排斥的,被认为是出卖耶稣的人。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尊,当你的自尊、你整个家族的自尊被别人践踏在脚下时,那种愤怒、那种不甘,那种拼了命都要和对方争个你死我活的情绪,从安妮的日记中就能感受到,但我却迟迟不能完全体会。这种痛,没有经历过,又有谁会知道,会去关心?当一名记者——这是安妮一生的志向。但这个志向,对当时的安妮来说,却是如密室外的天空一般,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安妮没有放弃,攥着手中的笔,写下她用双眼看到、双耳听到的一点一滴。在二战期间,她乐观,她坚强,她执着。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去选择放弃?哪怕只是碰到了字数多一点的题目,都曾头痛过的我,有什么理由避开“羞愧”之词。《中国达人秀》中的那个缺失了双臂的男孩,用双脚弹着钢琴,演绎着一场绮丽的华尔兹的男孩,曾经说过:“我人生中有两条路,要么,赶紧去死;要么,就精彩地活着!”我的生活,我的人生至少在现在可以说是幸福的,没有一点坎坷的。所有人都在努力,安妮在努力,那个断臂的男孩也在努力。我们四肢健全,生活在和谐的时代,受到父母近乎于百分之百的宠爱,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选择还没开始,就先放弃,轻而易举的被困难击败,遇到一丁点儿的不顺,就选择自怨自艾?我们不能这样做,更没有权利这样做!虽然努力了,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就一定会失败!愿望、理想经过自己的努力都可以实现,但安妮,这个正处于花季的少女,已经无法实现做一名记者和作家这个愿望了。虽然其中有对母亲的不满,但安妮依旧选择了竭尽全力。安妮不屈不挠,顽强的与困境作斗争,最后却被人出卖。唯一逃脱的奥图·弗兰克——安妮的父亲,传扬着女儿的日记,并编纂成书。安妮说:“我经常心情沮丧,可是从来不绝望。”安妮没办法逃离这种生活,因为身为被西欧仇视的犹太人,所以被迫接受着不平等待遇。安妮说:“我希望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安妮的日记被世人传颂,通过日记,了解到了纳粹的恐怖,安妮以不一般的方式仍然活着。安妮说:“我们不能够只是荷兰人或英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我们应当在此之外还永远是犹太人,而我们也愿意以这样的身份存在。”安妮以她的尊严,为后人留下了一种身为犹太人的不屈不挠而又乐观坚强的精神。安妮,记录下她生活的一点一滴,听起来像梦魇,但却能让人感受到那份最真挚的情感。这本书,或许该说这本日记,是陪伴着安妮成长的一件不会消逝的物品,亦是一本让读者在看了后,会突然觉得“长大了”的日记。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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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凋谢的花——读《安妮日记》有感“Icouldseethesunshineandtheskywithoutcloud,IwillneverbeunhappywhenIamliving!”——“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是整本书中,对于我来说印象最深,感受也是最深刻的一句话。这个和我们一般大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就因为生在那个年代,而过着为了逃避迫害躲藏在密室里的隐蔽生活。难道这都是命运吗?那个也不过15岁的少女,眼里尽是对盖世太保的恐惧、对这种躲躲藏藏的生活的绝望。看似稍有倦意的眼里,却依旧清澈纯净。虽然她遭遇不幸,但她依然是个被上帝宠爱的孩子。安妮依然保留着少女原有的天真想法,那种对世界的乐观。或许,对于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来说,“只要能活着,只要能见到阳光、天空,就是一种幸福”,实在是有点荒谬,我们要的远远不止这些。我从来不觉得以前的人就这么一个一个的死去很可怜,只是觉得很悲哀罢了,我体会不到那种感觉。我也不觉得现在的我们有多么的幸福,每当大人感叹现在的幸福生活时,都会被我用一句“这只不过是时代在进步”而草草带过。——这时,我还没有认真去读过这本看起来再平凡不过的《安妮日记》。如果不是因为去读过、不是因为去查过资料,我根本不认为这些话,是出自一个还不到16岁就已经离开人世的少女。她的话中透露出的是对这种生活的绝望,平淡却又真实的话语,展露的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悲惨。我知道,我永远也无法体会那种惨痛以及凄凉。日记本,随处可见。我曾经因为觉得好玩而下定决心开始写日记,但不到一个月就停止了。安妮的日记本是她13岁的礼物,她从那时就开始写日记,直到伤寒夺去她的生命为止。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生活平淡如水,家、学校两点一线,每天往往复复,还是因为安妮的生活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使她不得不把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记录下来。安妮过的是隐蔽式的生活,但她的日记中记录的却几乎是密室外发生的事。我不想知道安妮是怎么知道的,我甚至在想,如果安妮一直不去了解这些事,或许她就更会像一个普通的少女。但我清楚的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在二战时,犹太人是被排斥的,被认为是出卖耶稣的人。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尊,当你的自尊、你整个家族的自尊被别人践踏在脚下时,那种愤怒、那种不甘,那种拼了命都要和对方争个你死我活的情绪,从安妮的日记中就能感受到,但我却迟迟不能完全体会。这种痛,没有经历过,又有谁会知道,会去关心?当一名记者——这是安妮一生的志向。但这个志向,对当时的安妮来说,却是如密室外的天空一般,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安妮没有放弃,攥着手中的笔,写下她用双眼看到、双耳听到的一点一滴。在二战期间,她乐观,她坚强,她执着。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去选择放弃?哪怕只是碰到了字数多一点的题目,都曾头痛过的我,有什么理由避开“羞愧”之词。《中国达人秀》中的那个缺失了双臂的男孩,用双脚弹着钢琴,演绎着一场绮丽的华尔兹的男孩,曾经说过:“我人生中有两条路,要么,赶紧去死;要么,就精彩地活着!”我的生活,我的人生至少在现在可以说是幸福的,没有一点坎坷的。所有人都在努力,安妮在努力,那个断臂的男孩也在努力。我们四肢健全,生活在和谐的时代,受到父母近乎于百分之百的宠爱,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选择还没开始,就先放弃,轻而易举的被困难击败,遇到一丁点儿的不顺,就选择自怨自艾?我们不能这样做,更没有权利这样做!虽然努力了,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就一定会失败!愿望、理想经过自己的努力都可以实现,但安妮,这个正处于花季的少女,已经无法实现做一名记者和作家这个愿望了。虽然其中有对母亲的不满,但安妮依旧选择了竭尽全力。安妮不屈不挠,顽强的与困境作斗争,最后却被人出卖。唯一逃脱的奥图·弗兰克——安妮的父亲,传扬着女儿的日记,并编纂成书。安妮说:“我经常心情沮丧,可是从来不绝望。”安妮没办法逃离这种生活,因为身为被西欧仇视的犹太人,所以被迫接受着不平等待遇。安妮说:“我希望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安妮的日记被世人传颂,通过日记,了解到了纳粹的恐怖,安妮以不一般的方式仍然活着。安妮说:“我们不能够只是荷兰人或英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我们应当在此之外还永远是犹太人,而我们也愿意以这样的身份存在。”安妮以她的尊严,为后人留下了一种身为犹太人的不屈不挠而又乐观坚强的精神。安妮,记录下她生活的一点一滴,听起来像梦魇,但却能让人感受到那份最真挚的情感。这本书,或许该说这本日记,是陪伴着安妮成长的一件不会消逝的物品,亦是一本让读者在看了后,会突然觉得“长大了”的日记。翠苑中学文华校区初一:蓝眼睛的狐狸_V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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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感恩之花永不凋零“9。7、9。8、9。9、10!”我抬头望去,一位肩背儿童书包左右手各提一大兜菜的阿姨,正向几米外的一个小男孩儿喊着什么。“SSS,别玩沙子了,时间到了!”“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呢?”正值中午,太阳烈烈地烤着大地,炎炎下恍惚已到七月,本不怕热的自己都是小跑回院子的,可这位妈妈却直直地站在太阳地里,晒着烘着,本以为是“躁不可耐、生气不已”,但她对自己孩子说话却依旧耐心温柔。而那位小男孩儿呢,头也不回,仿佛什么也没听见,照样和其他几个孩子玩的不亦乐乎,半分想走的意思都没有!看到这儿,自己也没有多想什么,径直上楼了。可走着走着,突然又有好多话要说:那个小男孩儿,你有那么一秒想过你母亲的感受吗?赤日当头,她情愿被太阳暴晒着,你会在意她头上已有密密麻麻的汗珠了吗?你还知道她一直在为你背着书包,双手提着沉甸甸的菜吗?你是否想过她的辛劳,也许下班后她急急忙忙去买菜,又看着表匆匆而来,上气不接下气的她,只为按时接你放学?你是否有那么一丝丝关心过她,感恩过她?亦或是,你认为她的付出便是理所应当。正气恼的我,忽然想起自己,自己不就像那个男孩儿一样吗?……家人对自己的付出,慢慢地,变成了理所当然。在初一时,父母担心自己吃不惯学校的饭菜,营养跟不上,于是想尽了各种办法,最后一致认可,送饭!妈妈是三班倒,本已一个晚上没有合眼的她,还在硬撑着,不怕麻烦地做着丰富的饭菜,那时妈妈在我回家后不经意说起来,她有时站着,都有一种要睡着的感觉!现在想来,心便抽着疼,好想哭……这不,妈妈把饭做好后,爸爸接力,大老远的跑回家带上饭,又急匆匆的给我送到学校门口,他那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爸把红薯和牛奶给你放在塑料袋里了,外面又包了层毛巾,赶紧趁热吃!”我不知道这里面又包含了多少爱。可那会儿自己有时还抱怨爸爸送的晚,让自己傻傻地站在那儿多等了几分钟,也不知道,自己的良心去哪儿了?都看不到家人对自己的浓浓温情,暖暖爱意!更多的反而是生气埋怨,无理取闹,难道自己就没有一颗感恩之心吗?而现在,爸妈一直觉得来回路上接我的一个多小时,耽误了我的宝贵时间,不惜金钱和其它,在学校附近租房子,只需步行五分钟,我便能安全到家。可他们的工作单位离这儿又远了许多,中午来不及给我回家做饭,正当他们焦灼时,一个人和蔼慈祥的笑笑:“我来!”她是我的奶奶,已年近七十岁的奶奶,眼角皱纹沟沟壑壑,背渐渐佝偻的奶奶。于是,腿脚本不方便的她,每天都要爬六层楼才能到我们家,我不敢想象她走走停停,喘着大气的样子。那虽吃力却坚定的步子,透着她已把所有的爱给予了我。回想起来,有很多很多事让我们的心好温暖,可渐渐的,我们慢慢习惯家长对自己的爱,并慢慢认为这是必须的,他们所有的付出理所应当。我们不再感恩,耍着小孩子脾气,逐渐索取着他们的所有。希望我们能回头看看他们,要知道,他们本身走的已没有自己快了,却还在小跑追赶我们的背影。愿我们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哪怕就一句“谢谢你!”就足够让他们感动好久,也表达出你对他们的爱意。感恩我们的家长吧!他们正一天天的变老,我不想看到他们日日辛劳又担心自己的样子。盼望着,有一种名叫“感恩”的花,永远灿烂的开着,陪自己度过一生!……突然想说:“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我好爱,真的好爱好爱你们!”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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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凋零的花在我的心中,《哈利·波特》一直都像是一朵花,芳香四溢,纯真无邪。有时,暴风雨来势汹涌,她却昂首挺胸,迎接暴风雨对她的洗礼。风雨过后,或是花瓣凋落,或是露珠滚动。时而拨弄一下,心情竟会被她的反应所左右。而且每个人对于《哈利·波特》的那朵花都是五颜六色,各不相同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孤独的种子到怒放的花朵,自己的花也会改变。记得很久以前,年幼的我曾阅读过几篇报道,说是因为《哈利·波特》,无知幼稚的孩童们自以为是HarryPotter,从楼上自信满满地骑着扫帚跳下,结果自然是伤痕累累,乃至死亡。因为对于HarryPotter没有更多的了解,因为一些儿童的受伤,厌恶渐渐地成了HarryPotter的代名词。种子,还在黑暗的泥土中……又是一个冬夜,父亲带着我和母亲去看电影,是《哈利·波特》。我不记得我是激动还是无所谓,反正我也不在乎是什么电影。我只知道当我进入电影院时,新鲜感包围了我。进入剧院以后,我才发现其实来看电影的并不多。电影院的黑暗,观众的稀疏,自己的胡思乱想,使得我在电影放到一半时就与母亲逃回了家,留下父亲一个人看完电影。害怕又成了HarryPotter的替代词。我所记得唯一的片段只是两三个人骑着扫帚在一个大厅的餐桌上飞来飞去,也许是当晚的梦,时间的长度将梦境与现实揉合在了一起。多年后,已是“哈密瓜”的我从父亲那里得知当年的影片为《哈利·波特与密室》,Harry与DracoMalfoy的比赛则成了这一片段的填补。种子,快要破土了……一转眼,我又从幼儿园的小孩子慢慢成长为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了。2007年的暑假,正是哈5电影的上映的时期,我随着人群一起激动,却不知激动什么。当时的我,拿着一本永远打开着的杂志,永远翻到那一页——介绍HarryPotter的一页。那一页已经不知道被我翻看了多少次,但我却从来都未弄清“麻瓜”一词的含义。我自以为喜爱HarryPotter,已经是个“哈密瓜”了,殊不知,自己只是个“伪哈迷”。一天又一天,我整日都抱着那本杂志,至于什么“洛丽斯夫人”,我既看不懂,也不在乎。种子,已经发芽,而且,从土中探出了头……再一次与HarryPotter邂逅,还是那个2007年的暑假。暑假大约过去了一半,哈5上映的热潮没有前面那么厉害了,我也不再整天抱着那本有HarryPotter的介绍的杂志。我唯一的消遣方式就是坐在床上看电视。一下,两下,电视的画面最终停在CCTV6频道,播放的正是《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HarryPotter的狂潮在我小小的心灵中还未完全消失,就再次掀起。母亲一到家,我就跟在她身旁不断地讲述电影的情节,同时又一次抱起那本杂志。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天天都准时打开电视,希望再一次看到HarryPotter。我一次次地信心满满地坐在电视机前,却又一次次地失望而归。种子,慢慢地成长为芽儿,芽儿,又慢慢地成长为一根花枝了……对于《哈利·波特》的狂热之潮,几乎都是在那个三年级的暑假所掀起的。走进书店,为配合哈5的上映,书店最显眼的位置早已摆上了《哈利·波特》系列的6本书了。虽然这已经是我第二次看到了,但是因为几天前看过的电影,我还是激动不已。我赶紧拿起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同从前一样,和其他人一样,坐在走道上阅读了起来,顿时我就被那群所谓穿着奇怪服装的人给吸引住了。这时,两个人停留在书架旁,开始讨论起HarryPotter来。虽然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他们充其量只是几个“伪哈迷”。但是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他们似乎是无所不知。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专业术语”,谈论着“混血王子”,我只能钻入书中去寻求答案。母亲只为我买了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花了两天不到的时间消化这本书。从此,我就彻底被这本书给深深地吸引住了,曾经的那种厌恶此时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去了。我慢慢开始变得痴迷起这本书来:和表姐开玩笑,用的是皮皮鬼的招数;写自己的日记,慢慢变成给Harry写信……枝头的绿叶多了起来……又过去了几个月,对HarryPotter的狂热已经被学习冲淡了一些,也没有以前那么热烈了。在和父亲的一次交谈中,我了解到父亲也曾经是一个哈迷,虽然是电影迷,但这还是让我倍感亲切。终于,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父亲同意将我剩下未买的5本书一起买齐,将我在网上阅读变为捧着书本阅读。我们互相借阅书籍,讨论HarryPotter。可以说,HarryPotter将我和父亲的距离拉近了一些。因为那本《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被父亲借走至今未还,电影成了我对这本书唯一的替代。在那个四年级的寒假,我有空就上网看一段《哈》的电影,真的算是中毒不浅啊。枝头好像有一簇色彩在潜滋暗长……如今,我已经读完了《哈利·波特》的7本书籍,两年的时间与经历将我培育成了一个资深的“哈密瓜”。我在生活中找不到与我一起热爱HarryPotter的同学,便上网到百度贴吧里去寻找与我志同道合的“哈密瓜”。在那里,我认识了爱水贴子的篮子,喜爱BT的鬼鬼,年龄虽小但机灵可爱的小朵……在贴吧里,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了《哈》中对于“爱”的含义的解释。原本我只在乎情节的跌宕起伏,经过其他人的开导,我渐渐地品尝到了其中一些深刻的含义。阅读了一些同人文后,我又试着从另一个方面去了解人物,体验人物的苦衷。在一些国外网站里,我同样因为对于《哈》的热爱而找到了不少喜《哈》的外国朋友……从憎恶到好奇,从喜爱到痴迷,HarryPotter给我带来了太多的回忆;从《魔法石》的机智到《死圣》的成熟,HarryPotter给我带来了太多的快乐与悲伤;从Pref.Dumbledore到Pref.Snape,HarryPotter给我带来太多的幻想与惊讶……直到今年,我已经喜欢这本小说两年了。从那个九岁的夏天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有一天能有一只带着给我的信的猫头鹰飞进我家。在这个十一岁的夏天,我依旧没有收到那份信件。我知道,虽然我没有能够从九又四分之三进入Hogwarts,但是我从这本书中了解了Hogwarts,并在其中学习、生活。我心头的那朵花已经含苞欲放了,不知这世上还有多少像她一样——永不凋零的花呢?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