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当意,必再三易知不厌.

1个回答

  • 稍微有一点不如意,一定要三番五次改写过,从不怕麻烦.

    出自《书林纪事》

    【原文】

    文征明临写《千字文》,日以十本为率,书遂大进.平生于书,未尝苟且,或答人简札,少不当意,必再三易之不厌,故愈老而愈益精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