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网站上文件:《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通知》(琼价价管[2012]344号)规定:
实行冬夏季居民阶梯电价
夏季从4月至10月(共计7个月),冬季从11月至次年3月(共计5个月).夏季第一档月用电量220度(含)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221—360度(含),第三档月用电量在361度(含)以上;冬季第一档月用电量160度(含)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161—290度(含),第三档月用电量291度(含)以上.第一档电价标准维持现行电价不变,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每度加价0.3元.
收费为年底结算.房东加价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