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叔叔
“叮咚,叮咚……”门铃响了。
我在心里想大概是来送煤气的吧,于是心里提高了些警惕。妈妈说过,这个社会太现实,不能随便相信别人,尽管我家并不富裕。我透过猫眼,看到一张熟悉的脸。这不是明叔叔吗?
过去我家楼下有一家小店,只有一间店面,临着我那时的学校,里面杂乱无章地摆放着一些孩子们的玩意。我和一些小伙伴常去光顾。明叔叔就是店主。
说起明叔叔,我还有很多话要告诉你。明叔叔是一个40出头的中年人,他长着一头菱乱的头发,为什么说他的头发菱乱呢?因为他的一头花白发没有型地卷曲着,额头上还有点儿秃顶,可仍有几根“杂草”顽强地挺立,不由让人有些想发笑。他大抵的模样我也忘却了,只记得他常年只戴一副过时眼镜,大概是老花镜吧,因为和我爷爷的那副相似。
明叔叔与我最好,他总是笑盈盈地给我讲些趣事,我去买东西他总是极便宜地卖给我。他喜欢叫我“小不点”,因为我是孩子中最小的。明叔叔还送过我很多东西,我都很珍惜。
那时候,因为学校离家近,父母都不太管我,我也就天天和小伙伴们混在一起。三天两头翻进学校里去玩,还常常瞒着老师爬上顶楼。整个一坏小孩。久之,老师和朋友也都疏远了我。
但有一个人没有放弃我,他说我是一个好孩子。他就是明叔叔,明叔叔总是问我的各科成绩,每天放学督促我做作业。还像我的家长一样,听我背书,给我签字。我不听话时,他就用他那硬邦邦的短花白胡子“刷”我的脸,直到我求饶。终于,我又成了大家欢迎的人。明叔叔的好,我是永远说不完的。
明叔叔好像生活很苦。他有一个妻子和一正在读书的儿子。他的妻子在替人打工,而他的经济来源也只有这家简陋的小店。明叔叔从不把小玩意的价格提高,来骗我们小朋友的钱,这使得他的收入更回的微薄。便明叔叔从不流露,他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每一个孩子,他就像一个“孩子王”。对于这些,他的妻子却很不屑,总为了生计而与他争执。
我总是很想去他家玩,但印象中他好像没有家,就像一只纸船漂在水面,随时都会不小心沉下去,没有可以停泊的港湾。他也从没有提过他家,每天都是骑一辆破自行车早早地来开门营业,没人知道他家在哪儿。
明叔叔的生意并不好。日子对他好像也觉得这样不是个办法,于是开始兼职送水,那些随意堆放在角落的空水桶成了孩子的玩具,他也不生气,只楞楞地说:“年轻真好”。
其实,我并不叫他“明叔叔”,我只叫他“大不点”。因为他真的不像一位叔叔,更像我们的大朋友。爸爸妈妈受我影响,也都叫他“大不点”,从不叫他的真名,也或许是他们的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真名。他的名字大概早就在风霜中打磨成一个“喂”字了吧?
我早已离了寻时的学校,家也搬了几回,“大不点”的日子过得怎样我不知道,只是心里无法忘却他的好……
“今天真是太巧了。”我赶紧迎他进来坐。他也很诧异。“你们怎么住这儿?他的一头菱乱的头发更加乱了,几根“杂草”终于败落。唯一不变的是他那朴素的衣着。“我们搬家了。”我答道,“你是怎么回事”。
他的脸有些泛红,笑道:“我现在送煤气”。
“那阿姨在做什么?”
“我们走开了。”(意为离婚了)
???
我很不了解,“为什么?你们都这个年纪了!”
他的脸色更红了。
“她一定要走,我也没办法。”
我愈发同情他了,他的妻子一定是嫌他穷……
“好在儿子归我。”他总是这样乐观。
我很尴尬地望着他。“我还有事,先走了。”他打破了僵局。
大概他看出我那灼人的同情的目光了。我深深内疚,他并不需要同情。
不幸者只需要别人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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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很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这件事是错的,但我们还想着去做;我们明明知道这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我们还想尝试一下……或许这就是“明知道”的魅力吧。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妈妈从超市里买了一些糖果回来,这本是要奖励哥哥的,但我一看见那些花花绿绿的包装,心里就像着了魔一样,尽管我知道自己并不能吃甜的东西——因为我已经蛀牙了。趁妈妈做饭的间隙,我偷偷拆开糖果的包装,从中掏了几颗出来,接着又把它归回原样,就在我把糖果送进嘴里的时候,妈妈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两眼怒睁地瞪着我,“不是跟你说过不能吃甜的东西了吗?怎么还不听话?蛀牙了有你好受的!”其实我自己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但谁叫这些糖果的魅力太大了呢,是个小孩子都会忍不住的吧。妈妈虽然是骂了我,但还是迁就我吃了一颗,并千万叮嘱我以后都不能再吃了,但我也不敢保证,因为我“明知道”也可能会做的。其实不难发现,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人,都到处存在着“明知道”的身影。我自己就经历了太多了,所以对这三个字见怪不怪。“明知道”可能是好的。那年元旦节,学校要举行一场运动会,各式各样的项目都有,同学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参加的项目。在其他项目都选好之后,唯有长跑的那一格还是空白的——同学们都觉得长跑很累而且可能达不到目标,不知道那一刻脑海浮现了什么样的想法,我竟找到了体育委员报名。同学们都惊讶地看着我,因为我是班里体育不太好的人,连五十米都没有跑及格。我也知道自己的实力远远不如别人,但我就是想尝试一下,想突破一下自己的极限。在揽下这个任务后,我每天傍晚都会到操场上去跑步,还给自己记了时,每一次达不到目标,我就再跑几圈,直到越来越接近那个“可望不可即”的目标。元旦节那天,我准备着就快要上去了,我听见旁边的同学们有的说:“她能不能行啊?最好是不要给我们班拖后腿,不然太丢人了。”也有的说:“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要相信她,毕竟她还是我们的同学……”我知道这次我的参加有很多人不服,但我想做到最好,想向他们证明我也能实现目标。激烈的竞争开始了,选手们都一个劲儿往前跑,而我有自己的节奏,沉着地迈开了步伐。风是微凉的,奖杯是耀眼的,同学们的鼓励和质疑都是我前进的动力,就这样,我突破了自我,在最后那一刻拿到了第一名。明明知道自己的实力还不够,明明知道自己受到了很多的质疑,明明知道想得到第一名有点遥不可及,但我还是没有放弃,还想坚持下来看看结果怎么样,这也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和努力,付出还是会有回报的。“明知道”也可能是坏的。我有一个朋友,她想要给爸爸妈妈拿一些钱来买东西,可是妈妈不肯给她,于是她就萌发了一个想法,趁爸爸妈妈睡着的时候在钱包里拿了五十块。她明知道这件事是错的,是不道德的体现,而且可能会被爸爸妈妈训斥,但是为了心爱的东西,她还是做了。后来她也被爸爸妈妈恶狠狠地训斥了一顿,并减少了她好几个月的零花钱。所以有时候,明明知道这件事是错的,我们就不要再去尝试了,即使会有一丝变好的机会,也不要轻易触碰那条底线。“明知道”充斥着生活的方方面面,用心观察和体会,我们会发现其中的魅力和暗藏的危机,我们需要勇敢、尝试,也需要放弃,遵守规则。12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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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秋“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不知何时,秋拨开夏日的纷扰,珊珊而至。一年中最美的时节,则能错过?——题记秋天的美,美在一份明澈。圣洁的天空湛蓝而透彻,宛若刚刚洗刷过的蓝色缎面,不时一席席浮云轻“波”荡漾在上面,涅磐成诗。纯洁而又宁静,高雅而又深邃,泛着明光,嵌着温情。明净的,并不止这天空呢。低头远望,一条溪水悄然流淌,简直看不出它在流动,金黄的落叶飞溅,平稳地行驶,俨然变为小船,悦耳的流水声如歌,为叶上的蚂蚁送行。轻风一吹,碧波荡漾,像是起了皱的裙幅,均匀地平铺在水面上。晶亮的溪水映着透彻的蓝天,鼓起的水花吻着流云的倩影,明极了,亮极了。杨过与小龙女是天上的神仙伴侣,而在我看来,地上的蓝天与流水则是绝配。“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不正恰合了这诗中美景吗?这云,这水,这天,这浪,和着柔柔的微风,好一派优美的景致,怎不使人心旷神怡?秋天的美,美在一份明艳。此时,正是丰收时节。美丽的田野,变为了一个艳丽的世界。站在一望无际的田边,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幅金色的画卷。一阵秋风吹过,金色的稻田漾起一圈圈涟漪,犹如那海上的波浪。哦,不,他是蓝色的,这千万金色此起彼伏我简直想不出用什么来形容它。在向里走,你就会闻到一股异香一阵阵飘来,是花香?向周围一看,连个花影儿也没有。是脂粉香?不是,脂粉香哪是这般丰腴淡雅!遍地都是这种香气,喔,太舒服了!这略带米香的味道随着漾起的“金浪”传来。哦,我知道了,那是田野的香气!伴着香味而来的,还有那阵阵爽朗的欢笑及清脆的蛙的欢唱。这时,你就抬起头,听着这悦耳的声音,嗅着这独特的香气,看着这荡起的“金浪”,你就会觉得除了走进这别具色彩风韵的田野,那里也没有出路,它辽阔得甚至连那天地相接的地方,也是田野。就想:“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不正合了这里的美景?这明艳的土地,是秋季的天使,穿着薄如蝉翼的秋雾凉衫,来到了人间,趁着大地来不及叠起天使馈赠的雾衣,便将金黄深情地挥洒在万物上。当雾退云消后,初升朝阳下的田野惊奇地发现:哦!迎接它的,竟是一派明艳的赫然金黄!秋天的美,美在一份明媚。秋天,落叶是最引人注目的美丽焦点。秋风掠过的数树木,拉下片片树叶儿,变为红蝶,翩翩起舞。有人说,秋天的落叶是枯槁的,没有任何价值。我却觉得,秋天的落叶是明媚而神圣的,这种明媚,不是它的姿,而是他的内在。尽管落叶已没有了春叶的可爱,夏叶的蓬勃,但在枯萎之下,是落叶最可贵的奉献精神:当叶子荫发于阳春三月之时,便开始吸收阳光与空气,孕育着鲜花和硕果累累。当烈日炎炎,叶子们手拉着手连成一把巨大的伞,为小鸟送去阵阵清凉。等到秋日来临,生命将尽的秋叶依然以金黄、火红装点大地,展现最后的俊美。秋风过,即使归根,也要化身养料滋养下一代,坦荡而安详地孕育着春的希望。也许,次年春日树上的嫩芽上,一定隐隐地泛着秋叶淡淡微笑的身影。“亭皋木叶下,陇首秋云飞”。无私的秋叶,也许只有秋云最懂你,可现在它飞走了,你,也远逝了……“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是啊,一到秋天,沉甸甸的,凉丝丝的,让人平生许多感慨。也就是这种终结的氛围里,这“明”,这“秋”正是一年佳景,不容错过!六年级:薄荷旖米1200字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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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一个在孤儿院长到17岁的孤儿,一个穿着别人施舍的衣服一直担心被衣服的主人揭发的女孩,一个每天除了学习,剩余时间得为孤儿院工作的大小孩,幸运地得到有钱理事的赞助,获得读女子大学的机会,附加条件就是每月给那位赞助理事写一封不得奢望回信的信。这位可怜、孤独、聪慧而又幸运的女孩,就是茱蒂。“长腿叔叔”是茱蒂对那位她只看见过模糊背影的理事的称呼。此书从第二章到最后八十二章,都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书信,主要是茱蒂学习情况、参加各种活动的介绍。这一封封信件,展现了一个善良、独立、心灵自由、懂得感恩的少女形象。孤儿,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很多人并不清楚。或许《雾都孤儿》等书籍中我们曾经感知过,或许有心的你去恩美福利院曾经见过,或许电视、电影中也有过他们的缩影,但毕竟那只是一闪而过,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那一种非常遥远的生活。在《长腿叔叔》的导读中,艾柯提出,“一生做一次孤儿”。是啊,我们的一生被一种叫做“理所当然”的元素所包围着:我们理所当然地享受父母的爱,理所当然地索取爱人的心,我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享有的同时似乎还在遗憾于我们的丧失、不满于我们的所得。有人劝解过我们:“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视视觉,哑默会教会他喜爱声音。”(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史铁生《病隙碎笔》)他们说得多么真诚,我们在对他们的真诚无比感动时,并不见得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常常依然故我。有人提出“感恩”,这真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概念。茱蒂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孩,她惭愧于两门学科不合格,之后更加发奋学习;对于收到的圣诞礼物,在像每个正常的女孩一样欣喜的同时,有过拒绝;在收到第一笔稿酬时,她第一时间将一张千元支票用来偿还对理事的亏欠……种种可见,茱蒂并不是一个理所当然的女孩。在几年前,银行推出学习贷款,在校学生可以申请贷款,用来完成学业,并签订合同,工作之后偿还。而今这种活动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据悉,银行迄今仍然为那些人没有及时偿还而犯愁。这是不是不同呢?这就是不同。“相信童话”,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评论家梅子涵如是说。美丽的童话与美丽的心灵有关,它微笑着在善良的茱蒂身上绽放。“善有善报”,我一直任性地坚信着这句土不拉机的话。好的书,都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她能端庄我们的行为,净化我们的心灵。《长腿叔叔》就是这样一本书。12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