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瓣,留香
在那流云走岚的山冈上,
一朵花开了。
一阵风吹来。
留下一缕花香,
却在不经意间发现。
花瓣早已碾转成泥。
遥遥望着远方的风儿。
——题记
小时候,坚信,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向着太阳,盼着一天天长大。
不要害怕漆黑的走廊,千万别看着课桌上的口水发傻。坚强的孩子不畏惧所有。
在那百宝箱里有自己的秘密,很小很小的秘密。别偷看,那只是一只烂掉的钢笔罢了。可那又是自己的梦想了把,老师,我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呵,脸红了,像熟透的柿子。
同桌在睡觉,揉揉眼,继续。嘿!听到没有,我的梦想是写出好的文章。你呢?
偶尔坐在阳台上,听妈妈说自己从前是多么的调皮。躺在摇篮里,抱着可爱的熊娃娃,听着那香香的摇篮曲。但是,是睡不着的,因为我在数星星,其实那时的我连1、2、3也是不认识的。
骗我,妈妈。
吖,别笑了,妈妈。
少年了,时间让人成长。还是坚信,花会开的,因为已经有了小小的芽。像刚睡醒一样,懵懵懂懂,把沙发当成一座高高的讲台,阔阔的念自己的稚气文章。父亲说不错啊,妈妈说儿子好有文采啊。
陶醉,陶醉,不知归路。上帝啊,既生雄,何生太白啊!感叹一句,心情好的时候还可以做那繁杂的作业的。
紧张的时候到了,喘不过气来了。
老师在讲台上,抬抬眼镜,再咳嗽两声。
“杨智雄,100分。恩,继续啊!”
掌声成片,啧啧,雄真的不一样。爸爸看了会怎么说,表扬我,让他睡觉都笑醒把,儿子真有出息!
别笑过头了,孩子。
到了现在,时间可以自豪了,孩子成熟了,算个大大人了。
花开花开,引来一群蝶,招来兴奋的蜜蜂。风,轻轻的吹,拂过我的脸旁。花香,那么的醉人。
回到家,爸爸!作文比赛的结果下来了,要听吗?绝对的诱惑。
“呵呵。第一,拉!”
“哦,是吗?儿子。可不要骄傲啊!”爸爸笑着说,还放下手中的报纸。“去,看看爸爸养的花怎么样了!去看嘛!”
我是不懂这些的所以也是不清楚这是什么花,但道是很好看的,开了很大的花朵,粉粉的,艳丽的,不失淘气的耷拉着。
“爸,你不错嘛!花开得很漂亮啊”
客厅里有了那痴醉的笑声。略带颤音,早已不是那么年轻的笑了。
花瓣伴随花的成长,像是一幅连环画,点点滴滴,倾注爱。
花,最终还是开了。
可是,花瓣呢?伴随他的成长,给他力量,却随时间的风散了。但是芳香留下,在花的心中,您,没有老去。
读《一粒种子改变世界》有感
盘古开天辟地,人类呱呱诞生,从那一刻起,摆脱饥饿、奋力生存便成了人类历史的不朽主题。滚滚历史长河中的历朝历代,各君各王,不同的国度,不同的疆域,都拥有着同一个亘古不变的梦想——解决粮食问题。
“民以食为天。”你们知道我国杂交水稻之父是谁吗?对,他就是袁隆平。袁隆平爷爷小时候在一次郊游中,来到一个农场,在那里,他被农场中一望无垠的美景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袁隆平爷爷树立了他一生的伟大志向——研究农业,让所有人远离饥饿。在以后的岁月里,他积极投身于农业,潜心改良水稻品种,研究杂交水稻,成功地将水稻产量从每亩300公斤提升到500公斤以上,并正努力实现着“禾下乘凉”的美梦。
读完《一粒种子改变世界——中国农业的迅猛发展》这篇文章后,我被袁隆平这位创造魔法种子改变世界,推动中国农业迅速发展的大英雄深深感动了。一粒种子改变世界,袁隆平爷爷他真的太伟大了,他为中国的水稻种植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并大幅度提高了水稻的产量,他的杂交水稻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他真是我们中国人的“米菩萨”啊!在这里,我要代表所有的中国人发自肺腑地说一句:“袁爷爷,你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我们谢谢您啦!”
“喜看稻菽千重浪,风流最数袁隆平。”袁隆平爷爷,他是一位真正的耕耘者。当他名满天下的时候,却仍然只做专注于田间、淡泊名利的一介农夫。袁爷爷的学识、人品、贡献真的令我非常的敬佩!从袁爷爷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此我要号召大家:要爱惜粮食,并向袁爷爷学习从小立下大志向,播撒智慧,收获富足,为我们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掩卷而思,一位伟大的“农民”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而同时一个伟大的志向也从我的心底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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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新鲜、危险、刺激的东西总是最感兴趣的。武林中有一个神秘家族,无人知道他们来自何方。他们信奉一种神怪宗教,被选中的女子作为圣女,必须为家族和宗教献身,不能再有凡人生活。这一”代的圣女之母不愿女儿终生寂寞孤独,于是看中了楚留香,用美人计一步步“请君入瓮”。楚留香虽交了桃花运,但也因此而屡遭劫杀。真情、假爱、柔情、罗网,这一,切都使楚留香难以自拔。这是他最像“凡人”而非“英雄”的一部作品。《鬼恋侠情》几乎就是一部侦探片的蓝本。东方的“借尸还魂术”与西方的现代侦破术很奇绝地结合在一起。看似扑朔迷离,波澜起伏,其实只不过是人性自然的渴求。书「一几对男女青年对爱情婚姻的主动争取,很有反封建的气息,楚留香在此,倒像是牵了“月老”红线的“冰人”。《午夜兰花》是《楚留香传奇》的最后一个故事,在这一部作品里,更没有楚留香什么具体事了,因为他一开始已是个“死人”。故事说的是江湖上出现一个非常神秘、非常有力量的人,组织了一个很可怕的组织,以楚留香的朋友作为诱饵,去查证楚留香是否真的已经“死”了。只是到了最后,才让楚留香作告别式的出场,让其他的人物去总结楚留香的一生与传奇。由此看来,楚留香实在是一个“高大全”的人物。虽然他有时会做出很傻的事,很冲动的行为,但总能很快地发觉,并没有错失良机,最不济的时候也仅止于“大智若愚”。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他不能解决的问题,没有什么事能够难倒他。虽然他有很多朋友,比如说少林寺的方丈大师,才高八斗的才子,满街化缘的穷和尚,冷酷无情的刺客,随便叫他“老臭虫”的却可以过命的人……但其实,他只是在喝酒和干点小事的时候需要他们,这些朋友对他的实际作用是不大大的。他是名副其实的“孤胆英雄”。正如江湖中第一位最有权力的女人金老夫人所言:“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种格调,也就是说,一种气质,一种气势,一种智慧,这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后天培养出来的。一个高格调的人,就算运气再坏,也要比一个低格调的人运气最好时好得多。”楚留香在古龙的笔下就是那个高格调的人,而且是世界上格调最高的那个人。其他的成名人物,或者武功很高,却不如楚留香侠义;或者富可敌国,却不如楚留香大方;或者风度翩翩,却不如楚留香有魅力;或者权势很大,却没有楚留香的威望;或者智慧过人,却没有楚留香的宽容;或者善解人意,却没有楚留香的温柔;或者屡建奇功,却没有楚留香的运气……总之,他们如果是云,楚留香就是星星,他们是星星,楚留香就是月亮,他们是月亮,楚留香就是太阳。烘云托月,众星捧月是古龙塑造楚留香时最常见的方法,甚至是唯一的方法。这确实让人奇怪。大约是在同一时期吧,中国大陆的所有的文艺作品所用的手法跟古龙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也很熟悉并已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习惯了这种创作方法:总有一个。“三突出”高大全的人物,他就像草原上一大群羊的头羊,所有的人都会唯其“羊首而瞻”。正如头羊若是跳过了关着的栅栏,后面的羊群也会一只接着一只地跳过去,即使后来开了栅栏门,羊群仍然不从里面出来。即使到了新时期,我们的文学创作依然没有摆脱这种惯性。当然,在经过了一个夸张的贬斥人情的时代后,新时期文学的一大主领“从英雄到普通人”已逐渐被人们广泛接受。但其实,英雄情结是人类的基本情结之一,也是一种最为宝贵的情感。当它与特殊的人、文化或时代思想结合起来时,会产生内涵上的意想不到的改变:如果与愚味结合起来,它的确是可憎乃至可悲的;然而当它作为人的一种主动精神,或作为一种明确意识到自身追求所在的意志力而存在时,它却是伟大的人性的体现。在这一点上,古龙把握得很准。他不仅知道中华民族是从异常恶劣的环境下艰难走过来的民族,他也知道中国人生活得虽然单调、沉重、平凡而缺少刺激,但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着绮丽的梦想,有着寻求变化的情结。有几个人在年幼的时候没有梦到过自己像鸟和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呢?谁不想轰轰烈烈地活一回,精彩一回呢?所以他塑造了楚留香,不惜用最奇崛的方式,最动听的语言,最浪漫的情感。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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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梗花瓣麦茶香紧张的比赛结束了,夏天已经回家二天了,马上就要去学校报告,继续学业。在国外时就有很多媒体非常关注这次比赛,不过在中国要稍微好些,因为比赛的队员基本上是美国的学生,夏天只是有幸被选中加入其中而已,所以很多中国媒体还不知道这件事。不过学校对于夏天的胜利,在夏天回来前就已经大力的表扬。她已经是学校的小红人了。不过更多的同学只是知其名而不知其人。“妈妈,我像平常一样去学校,真的好开心哟,看,我换上校服多精神。”“乖女儿,比赛结束了,成功也代表过去,现在是大二了,学习要抓紧,在学校要低调,要认真的学习。”“妈,我知道,你放心吧。”“还有,下午早点回家,妈妈有一位刚从美国回来的同学,今天晚上要请我们吃饭。”“没问题啦。”夏天匆匆答应了一句匆匆下了楼。夏天一路上非常的开心,看着自己生活的城市似乎越来越美丽。站在学校的门口,夏天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笑咪咪的对自己说:“我回来了,加油!”突然身后一群女生发出一声尖叫,夏天不敢回头,心想:难道有人认出我来了?不会吧?”夏天回头一看,尖叫并不是因为她,而是一辆宝马车停在了校门口。“谁这么不自量力?在美国碰到,在中国还一样,真是倒霉啊。”银色的宝马车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刺眼。正当夏天准备转身,从车里走出一位精神很好的老人,他恭恭敬敬地把车门拉开,一个非常熟悉的人下了车,他的出现立刻引起周边小女生的尖叫。“哇,好帅啊,他,他不就是林恒旭吗?”“林恒旭是谁?”“你真是傻啊,就是那个国际海鹰男子篮球队队长,而且她还是大名牌aesthetic手机公司董事长的儿子,超帅的,在美国就有好多他的球迷,不知迷倒多少外国女生。真没想到他会和我在一个学校耶!以后可以天天看到他了。”夏天一听身边的女生这么说,还不信,走近一看,果然是林恒旭,她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想迅速逃离,深怕林恒旭认出自己,倒不是怕别人认出自己,怕的是和他这种人说上话会引起麻烦。“你好,我们又见面了!”对方低沉悦耳的嗓音是那样的熟悉,不——会——吧——为什么总在这种她非常出乎意料的情况下遇见他!不过,林恒旭看上去却很镇定,也怪,谁又看过他慌张的样子呢?“好、好啊。”夏天勉强挤出一个微笑,一边还用手捂住脸。“怎么了?”“你真是——算了,”夏天突然低下头低声地说:“我告诉你,我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你不要说认识我!”夏天说完,头也不回地跑了。虽然夏天这样说,但在众人看来已经是不得了了,很多小女生就已经把夏天列入女生的公敌。“各位同学,大家好!”纪教授宣布道“新的一学期即将开始,大家也都是大二的学生了,在这一学期里,我们的夏天凯旋而归,不仅如此,我班又将转来一位新同学,他和夏天还是队友,林恒旭。”接着,雷鸣般的掌声,许多小女生惊叫起来。大家同时把眼光朝门处看去,灰色制服,飘扬的领带,十分有风度地走进教室朝大家微笑,又点了点头。不——会——吧——竟然还是林恒旭!本来他和自己在一个学校自己就很难忍受了,现在又和自己在同一个班,有没有搞错哇!最后,只能期望他不要和自己是同桌了。“夏天同学,林恒旭既然是你的队友,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我就把林恒旭安排和你坐在一起了,好吗?”纪教授笑了,那种笑叫人不忍心拒绝,夏天尴尬又痛苦的点点头,不这样还能怎么样呢?就这样他们成了同桌。夏天一上午都背对着林恒旭,林恒旭也没和夏天说话,看起来属于那种“对你我所谓”。不过,林恒旭也没有闲着,他一直在回答着班上那些花痴似的小女生的无聊问题。百感交集了一早上,夏天疲惫地走出校门。突然,一瓶矿泉水从天而降“需要帮助吗?”没错,还是他。他一只脚蹬着自行车,一只脚着地。夏天苦笑一声,“你还真是搞不清楚状况啊,早上宝马车,中午就换成了自行车,真是……”夏天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形容林恒旭这个人,最终什么也没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林恒旭看着远去的夏天,夕阳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发丝被晚霞染成了金红色。这个女孩,还真是让他很伤脑筋呢!甚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母亲问他回国后想上那所大学时,会毫不犹豫地说出“圣金”二字。母亲当时惊讶的目光他记得太清楚了,原本上新赐的,新赐对于林恒旭来说最理想的学校,但是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选择圣金。当然,在国内上哪所大学不是最重要的,林恒旭的未来母亲早已帮他铺设好了道路,回国,只是想让他多得到些磨练,想让林恒旭独立生活一段时间,所以林母也就没有多加反对。“天天!这么晚才回来,快去换衣服!”一回家就听见妈妈催促的声音。只见妈妈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晚礼服,爸爸穿了一件黑色的燕尾服,俩人看上去太高贵了。“爸妈,要见总统吗,穿得这么正式?”“说了妈妈的同学邀请我们吃饭嘛,人家是从美国回来,当然要正式啊。快快换件衣服!”在妈妈的催促下随便套了一件米色的披风,淡蓝色的薄毛衣,白色的九分裤显得简洁清淡,充满了青春的气息。五分钟后,车子到达了华盛顿大酒店。在伺者的带领下,夏天一家人被带到了一间无比宽敞豪华的房间。“琳琳!终于又见面了!”迎面走来一位贵妇人,身披一件金色的披肩上面是精致的刺绣,穿着一双像是特别为她设计的高跟鞋,她的长发被简单的盘起,中间插了一支剔透的玉钗,显得十分典雅。说她二十七八岁也绝对不过分。“小雅!你真是越来越美了啊。”夏天妈妈不由地赞叹道。“这位就是你的女儿夏天吧。”贵妇人注意到了夏天。“是呀!是呀!这么大了都不会打扮自己,平常啊,是个假小子。”妈妈连忙附和道“你家的好儿子呢?”妈妈也不忘问起。“恒旭啊,那孩子回来后事多的很,也不知道他忙什么。”正说着,一个帅气的男孩轻轻的推开了包厢的门,还恭敬地向夏天爸爸妈妈问好。不——会——吧——,又是林恒旭!那么面前这位林阿姨是林恒旭的妈妈?今天出来前怎么没看一眼日历,我实在太背了,为什么到哪都碰到他?“天天,还不快叫恒旭哥哥!”妈妈点点夏天的脑袋。“什么?!”夏天几乎惊叫。“阿姨,不用了,我和夏天是同学,所以,叫什么无所谓。”林恒旭绅士地一笑。“是吗?世界还真小,我们是同学,我们的儿女又是同学,太有缘了!”夏天的妈妈微笑的和恒旭的妈妈说。后面的饭吃的可真辛苦啊,手要放在哪里,脚要怎样摆,坐姿,站姿,统统要上规矩。最大的愿望就是赶快回家。终于,饭吃完了。“琳琳,我看我们今晚就启程吧。”夏天的心“咯噔”一下,启程?什么启程?夏天把目光转向妈妈,希望妈妈能够解释一下。“你林阿姨准备带我们去美国度假两个月。”说到这,夏天妈妈看了看林恒旭的妈妈。“小雅,不是说好先在中国呆几天再走的吗?”林恒旭妈妈抱歉地笑着说道:“是这样的,我刚接了一个美国公司的电话,有急事得立刻回去。”林妈妈接着说:“是不是担心女儿?放心吧,天天不会寂寞的,让她往后的二个月中就暂时住在恒旭那,周嫂会照顾他们,他们是同学,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我看就这样吧。”林恒旭母亲总喜欢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得依依当当。“那……”没待夏天妈妈说话,夏天爸爸就接过说:“那我们去吧,就二个月而已,你和小雅分开那么久,应该好好聚聚。”林阿姨赶忙说:“就这样决定了啊!”毕竟是发小,多年没见有多思念也是可想而知的,林恒旭妈妈又是个想的周到的人,夏天的父母也不好再推辞。饭后,夏天和爸爸妈妈回家都简单地准备了行李,夏天一直沉默着。到机场时,夏天的父母向夏天嘱咐着,在恒旭家,要照顾好自己。夏天虽然很不舍,可是心里明白妈妈有多想念林阿姨,也就懂事的接受一切了。看着父母上了飞机,夏天就跟着林恒旭来到了他家,一路上她都不说话,只是在透过车窗静静的看着星空,是在想爸爸妈妈吧,毕竟在书架分开了两个多月,现在又要非开,对于夏天来说,是个小小的考验。镂花铁门,两米多高的白色铁栏杆在月光下发出微微的白光。映照在别墅上,使得它像一座神秘的古堡。两排耸天的榕树探出墙来,巨大的叶片随风摇晃,显示着里面也是清幽扶疏,气质不凡的豪门深户。“请进。”林恒旭领着夏天参观。夏天看到林恒旭家的客厅就张大了眼睛,真是金碧辉煌。哇!红木大门足足有两米高,金色的房顶上挂着水晶吊灯,各种高档的家具摆放的井井有条。就像是五星级酒店的大厅。“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林恒旭接过夏天手中的行李,带夏天由旋转楼梯上了二楼。他轻轻地推开一扇米白色的磨砂门,是真的吗?自己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间,棕色地板中央放着一张一米八的大床,床上面放着一朵做成干花的桔梗花。窗帘,床单,枕头都是蕾丝的,夏天觉得好开心,心里暖暖的。她渐渐地把目光转移到雪白的床上那只可爱的小海豚身上。“哇!好可爱!”夏天兴奋得冲到床上抱住小海豚,微笑的说:“你妈妈真会设计房间!好梦幻啊。”夏天赞叹道。“如果说是我布置的,你有什么想法?”夏天想都没想就说:“你有这方面细胞吗?你怎么会知道我喜欢桔梗花呢?”“刚才你在家收拾行李,你就在那一直发呆,我呢,就简单的欣赏了你的房间,房间里到处是桔梗花,就顺便带了一朵来这,有点家的感觉吧。”林恒旭双臂抱在胸间,酷酷的,帅极了。夏天低着头说:“那是人家的闺房怎么能随便乱进啊。”夏天有点生气的说。“和你打招呼,敲你的门,你没反应我以为你默认了。”“算了。还好有桔梗花陪我。”夏天没什么心情说话,只是低着头。“我带你参观参观我家,别愣在那了。”接着,林恒旭带着夏天来到了书房,夏天不得不再一次惊讶。因为这儿放的书简直比自己原来家的面积还大,成百上千的书,蔚为壮观,书架旁还有一架钢琴。“你会弹钢琴?”夏天半信半疑。“钢琴是我的主修,我还练习其他乐器,大部分都收藏在那。”林恒旭修长的手指,往书房旁的一个储藏室一指。夏天顺着林恒旭的手指的方向,来到了储藏室前。用手一推,天!简直是乐器的海洋,小提琴、吉他、大提琴、黑管、单簧管、长笛等等。那时她眼中林恒旭,就像是浪漫童话中完美的王子,并不像她想象中那样,是个纨绔子弟。夏天看着林恒旭,呆呆地想:原来林恒旭还有这一面,和他呆上两个月,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啊?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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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梗花瓣麦茶香》桔梗花瓣麦茶香(一)一、夏天的故事“嗨!走,打篮球去!”“好!等等!啊——”她爽快的答应却又很爽快地第十八次被学校的台阶?倒,来了个很好的高难度动作,与水泥台阶作了个亲密的接触。拍拍衣服上的灰尘,顺顺头发然后像个没事人似的跑去操场,完全不顾旁人惊讶的目光,不用说,一定是大一新生中的风云人物——夏天。19岁,人如其名,夏天般的热情奔放、活泼开朗。不错,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利索的齐肩发、修长的颈项,虽说在校园里,算不上是校花级别,但是清爽的外表,开朗的性格,都让同学们对夏天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目前担任学校的文艺部部长,所有学校大小活动的主编兼导演。可是地理和音乐她差的离谱,从小学到大学,每次地理考试,都要考前啃上个十几本书,才能勉勉强强拿下良好。至于音乐,幸亏到了中学后就不学了,要不然及格都难。她搬到新家几个月时一次下楼买报纸,买完了却不认得回家的路,最后还是打公用电话让妈妈下楼找她,就连上学,放学回家的路也是沿路做记号,到半年的时候才完全不用看记号。所以说嘛老天爷从来不会让一个人十全十美。夏天还有个习惯,夏季从来不穿裙子。小的时候,在升旗仪式上,其他女生都穿上了统一的校服裙,但是夏天却不会穿的。很多人问她为什么,她只会说:“不喜欢嘛!”到夏天家里,一定会看到美丽的桔梗花,紫色的桔梗花散发着淡淡苦涩的香味。当然,谁也不会猜到这样一个外向的女孩子,喜欢的花竟是如此优雅。打篮球的时候,夏天不会为了引人注意,穿着名牌的运动衣或是穿显现自己身材的衣服,她说,篮球是一个伙伴,而不是一个用来炫耀的工具。所以,打篮球的时候,她永远都会是一件简单的体恤,披散的秀发被乖乖地结成一束马尾辫,随着身体的节奏晃悠,好像一架黑色的秋千。这,就是夏天!一晃,一学年已经度过。今年期末考试结束后那成绩单的情景和往年一样,教室里人声鼎沸,有的一同探讨个暑假要去哪里玩;有的是静坐一旁,甚至埋头痛哭,抱怨着自己这次没考好;有的大概考得太好,往桌子上一坐,滔滔不绝地讲起某某明星的八卦新闻还边吃着“掌上脆”。夏天呢,正在津津有味地看昨天刚从美国用特快专递传来的第五届国际大学生篮球争霸赛决赛通知书,这是她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夏天在通过要求极其严格各个测试后,在昨天拿到了决赛通知书。但夏天在兴奋的同时不免有一丝担心,因为在打决赛前还要在美国洛杉矶进行一次全封闭的训练,也就是说夏天在两个月的暑假里,见不到爸爸妈妈。很快,夏天要去接受封闭训练了。父母一起到机场送她。“天天!一定要保重身体,冷了热了要知道随时加减衣服。女孩子在外面要多加小心,比赛的时候只要尽力就可以了,别太逞强。不管你有没有拿到冠军,你在爸爸妈妈眼里都是最棒的……”夏天的妈妈唠叨个没完,眼圈也一直红红的。“我知道,我会很好。”夏天连忙应道,并用手去擦妈妈的泪水。“哭什么?我女儿是最棒的!”夏天爸爸一手搂着夏天妈妈,一手抚摸着夏天的头。一会后,夏天要上飞机了,刚刚才止住泪水的夏天妈妈这会儿眼泪又不住的往下流。“女儿,加油哦!”夏天爸爸把手提箱交给夏天,然后对夏天竖起了大拇指。“嗯,我一定可以。”夏天还笑咪咪地摆了一个OK的手势,接着就向检票口奔去。夏天还没走多久,夏天的妈妈才注意到了自己手上还紧紧握着刚给女儿买的护腕。夏天妈妈连忙冲向检票口,大声喊着夏天,可是夏天早已没了踪影。夏天妈妈呆呆地站在原地,手里攥着女儿最喜欢的那款黑白相间的护腕,心里默默地念叨:“女儿啊,妈妈等你回来!”夏天来到自己的飞机座位上,正好靠在窗户旁。打开通知书,按照手上的通知来看,到了美国后,直接加入“海鹰”女子篮球队。海鹰队是夏天一直梦寐以求想要加入的,这个队伍的凝聚性很强,在来到美国之前,夏天也看了一些海鹰队往日比赛的记录片,整个球队在在比赛时就如一个人一般,每个队员都把自己交给队友,没有一丝保留,或许,这就是海鹰队百战不殆的秘诀。另外,海鹰队的美女教练也是闻名的,要不然,怎么会训练出如此优秀的队伍呢!夏天知道强手如林,不知道明天那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所以,她要让自己时时刻刻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好充分的准备。想到这里,夏天她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吐出来,希望自己更加自信一些。“请各位乘客关上一切电子设备,飞机将在5分种后起飞。”广播里响起了清脆好听的声音,夏天这才回过神来,才注意到身边坐着一个男生。“林-恒-旭。”夏天喃喃地念出男生拿在手里的护照。见夏天念出自己的名字,男生缓缓地伸出手,淡淡的一笑:“你好。”他的声音那样清澈,清澈得不带一点杂音。夏天看看他,虽然她和他并不相识,但是出于礼貌,夏天友好地握住了他的手,应了声:“好。”心里不得不承认他的长相无可挑剔,深褐色的眸子像一泓清泉,白暂的皮肤不失男孩的阳刚之气,那略微削艰的下颚,再配上精妙绝伦的五官,天啊,好精致的男生。“你喜欢篮球?”夏天看到了林恒旭旁边的篮球,感到挺好奇。“嗯,是。”林恒旭简单地回答。一路上,林恒旭很少开口,大多数时间都在闭目养神,夏天在他身边,似乎能听到那匀称的呼吸。飞机上的八小时很快就过去了,不知不觉,飞机到了美国洛杉矶机场。“到了啦。”夏天轻轻摇醒林恒旭。林恒旭睁开一只眼睛,温柔一笑,轻轻的,却让人听得很清楚:“谢谢。”接着,夏天在硕大的机场里寻找机场的出口,“啊哈!终于到了!”她开心地喊起来。夏天坐了一辆的士来到规定的参赛队员的汇合地点---玛丽昂特饭店。刚进大门,夏天就看到了自己企盼以久的队旗:国际海鹰女子篮球队。夏天朝着队旗奔跑过去,因为太莽撞,没来得及刹车,一下子撞到一个戴着运动帽,非常漂亮的女人,她就是国际海鹰女子篮球队的教练。“您好!我是来自中国江苏的八号队员,夏天。”夏天笑得非常可爱。那名女教练,轻轻地握住夏天的手,用极为标准的中文对夏天说:“欢迎你加入海鹰女子篮球队,我是你的今后的教练Claire,希望我们今后能合作愉快。现在呢,请你去Amy那里领取海鹰队徽章。还有,夏天同学,请你以后小心一点。”Claire教练的语气和蔼可亲,在来之前就得知教练精通五国语言,果然是名不虚传。夏天顺着Claire教练手指的方向来到了Amy的面前,Amy是一个有着一头棕色头发,皮肤有些黝黑的德国姑娘,非常平易近人。“Hi.My name is Summer. Nice to meet you.”夏天彬彬有礼的对她说道,夏天为了这次来美国参赛在家是苦练英语,为的就是方便与队友们相处。“你好,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好朋友。”令夏天吃惊的是Amy然用中文与自己对话。之后,她遇到了同样来自中国的队友——蓝兰、梅耀娟。大家相处得愉快和谐,这让夏天这个第一次踏出国门的女孩心里倍感温暖。最后,在全体队员都来齐之后,Claire教练立刻召集大家开了一次会议。虽然融入这个集体还没有几小时,可夏天早已感觉到了海鹰女子篮球队的团结合作的精神,她对于比赛是充满信心!翌日清晨五点整,在一声刺耳的哨声中,夏天迷迷糊糊被唤醒了。看到室友们迅速洗漱完毕出去排队,而自己却还什么都没理好,在那时,她不禁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压力。在夏天入队后,已经是五点十分零二秒。没想到Claire教练立刻点出夏天的名字,道:“夏天,请出队,你在规定的十分钟内多用了两秒,晚上你围绕跑道跑四圈。”Claire教练很严肃,这和昨天的她真是180度大转弯。刚入队就被罚,这点是夏天怎么也想不到的。一天的严格训练告一段落后,其他的女队员都拖着疲惫的身躯进入食堂,只有夏天还要一个人孤独地在跑道上跑上四圈。这时,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飞机上帅帅的男生林恒旭。夏天停止了跑步,揉揉眼睛以为是错觉,瞪大双眼望着走近的他,注意到林恒旭肩膀上挂着只有篮球队长才能佩戴的标志,他身穿白色球衣,手里拿着一瓶大麦茶,缓缓地走到夏天面前。林恒旭伸出手里的大麦茶,很绅士地说:“喝吧。”夏天吃惊地看着他,惊讶道:“你——你怎么会在这?”林恒旭笑笑说:“我是男子篮球队的队长。”边说边把大麦茶递给夏天,大概是太渴了,也不客气地打开咕噜咕噜地喝起来。看着眼前这个傻得可爱女孩,林恒旭不察觉地笑了。夏天边喝边看着他,心想:他怎么会是篮球队的队长?看到夏天满脸的疑惑,笑着说:“喝水还想那么多啊。训练会很辛苦,你——你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夏天看看他,“谢谢你的麦茶,问你一个问题哦。”小心地提出自己的疑问“你怎么知道我是海鹰队的?”“飞机上,看到你手里紧紧撮着通知书就能猜到了。”林恒旭回答。“还有——”“还有,你赶快跑吧。”夏天的疑问顿时堆满了脑子,刚想开口问,却被林恒旭一句话堵了回来。此后的一个月中,夏天再也没有见过林恒旭,林恒旭也没有找过夏天。俩人都投入在紧张的篮球训练当中。不过每当夏天独自训练的时候,林恒旭都会在不远处观察着她。训练是很辛苦的,Claire教练一向以快、准、狠为标准,每个动作,她都要求的十分严格。前期的夏天常会有失误,常常会被罚,不过她从没放弃,没流过一滴眼泪,她不断的告诉自己:“付出这么多的努力,篮球争霸赛一定得拿冠。”而林恒旭也总会在心里对她说着:“你一定可以!”未完待续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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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香回首凝望,望不见来路苍茫;极眺远方,却只见月色寒凉。但我从不迷惘,只因疲倦的心头焚起的一缕留香。那一缕留香,随春意而来。刚回到老家的我,看什么都觉得新奇。院外种有一棵桃树,沐浴着春风吐露芬芳。我刚想折一枝玩赏,便被一只白嫩的小手拦了下来:“别伤害它呀,它也会痛的。”我看着她清澈的眸子不由得脸红:“真对不起,我……”“没关系。”她向我绽了个笑,笑靥如花。之后我便和她逐渐熟悉了起来,每天在那株桃树下共度辰光。一天雨后我们长跑着嬉闹,我一不小心摔在了一洼水坑里,裤子沾满了泥水,想到回家后要被妈妈责骂,我不由得红了眼眶。她见我如此害怕,便执意要与我换裤子。第二天听说她回家后被她家人狠狠地骂了一顿,我心中十分惭愧,她却笑着安慰我说没事。一丝微风挟着桃花的馨芳拂面而来,悄然浸入了心田。那一树灼灼血桃的留香,予我温情。那一缕留香,自炎夏而来。虽已夕阳在山,但炙热的温度却未曾消散分毫,尤其是厨房,只待片刻便汗如雨下。妈妈正在令人不堪忍受的地方忙来忙去,汗滴浸湿了乌发,又从鬓角而下。后背的衣服也贴在身上,隐没了汗水蜿蜒的痕迹。我几欲进去帮忙,妈妈都不同意,最后只是让我在门口干些小活。半个多小时后,我嗅着一桌菜肴四溢的香气,身体的每一处感官都浸润着幸福,在心底留下柔软的刻痕。那一桌佳肴的留香,予我温馨。那一缕留香,自玄冬而来。大雪纷飞的凌晨,街道上空无一人,商铺大多都暗着灯,世界仿佛陷入了无边的寂沉。我走在街上,想找一家早餐店,但除了呜咽的风声我什么也找不到。雪铺的道路仿佛没有尽头。突然,眸底跃入一点光,我不禁欣喜万分,加快了步伐。小店的灯明着暖橙色的光,在漆黑的天地间竭力撑起一方温亮。我推开凝满水雾的玻璃门,顿时一阵暖流环绕住冰冷的躯体,我缓了缓神,发现店里有好几位环卫工人,店主为他们端上热腾腾的豆浆包子,笑着说一些趣事逗他们开心。几位环卫工人饱经风霜的面庞上,也露出可掬的笑容。豆浆的香气逸散在空气中,温暖了心头的寒冷。那一碗豆浆的留香,予我温暖。心头缭绕着留香,在蛮荒中为我清晰了方向,不畏黑暗前行,因为它予我成长多坚强。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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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香又是一年秋日,窗外秋风萧瑟入骨,落叶满了一地,桂花也开了,只是那些鲜活的花朵已被秋雨扫落。芳香四溢,我知道,那些美丽的花朵并未逝去,而是将香气留在了人间。重阳节也近了,我和父母来到了乡下的老家看望年事已高的奶奶,一行人走在乡间泥泞的小路上。感受着乡间的舒适与安宁,心中也无意间多了几分惬意。终于走到了奶奶家,还未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馥郁的芳香,那是桂花树的气息。走进院子里,那棵桂花树似乎又长高了,碧绿的枝干上结着一朵朵可爱动人的小黄花,是热情好客的使者。风袭过,金黄的花瓣飘洒,带着沁心的香气落在我们心头……奶奶走出来了,依旧是一身古朴的素衣,只是脸上又多了几分时间的痕迹。见着我们,热情地迈着并不麻利的腿脚,引我们进门。我们赶忙过去搀扶她,却被她嗔怪。她赶忙招待我们坐下,稍后就一人钻进厨房,不知做什么去了。我好奇地跟进去,却意外地瞅见了温暖的一幕:只见奶奶双手正在揉搓着一个黄色的面团,一旁是一篮鲜嫩的桂花,奶奶使劲地揉啊揉,桂花和温情都那双皱纹满布的手揉进了面团,两鬓白发也冒出了汗珠……那金黄的面团居然是桂花糕!一块块晶莹的糕被端上了桌子,诱人的气息也在勾引鼻尖,我实在是抵不住那诱惑,抓起桂花糕就开始狼吞虎咽。一旁的奶奶笑了,开口道:"先别光顾着自己吃,快去隔壁邻居送去。"我端着桂花糕,走出院门,来到了邻家。开门的是一位大娘,她看见我手中的桂花糕,连忙热情招待我进门坐坐。我挡不住她的热情,只好随她入内。大娘脸上洋溢着真挚的笑容,开口道:"孩子,你是隔壁那家回家探亲的吧,一回来就过来送桂花糕,心可真善。你奶奶更是菩萨心肠,每年都来给我们送桂花糕。听说,她去年还帮村里的王大爷买了新衣服哩……我笑着与她道别,继续走在送桂花糕的路上。不知如何,我觉着奶奶就像这院里的桂花树,无声无息,将香气洒满人间。那是无声的奉献,浸润着我们的心……天空忽然飘下一朵桂花,我接在手心,只想留住那最馥郁的芳香。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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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香古镇,青砖黛瓦,小桥流水,空气中氤氲着檀木的清香。出于习惯地靠边低头走着,却突被几节台阶挡路,以前,好像从未见过呢,或许因它的新开,或许因它的不起眼。沉闷的格调与四周的吆喝声及颇有现代风格的门额实属两个世界。看中了它的安静,却未能想到背后的繁华,另一种与都市完全脱轨的繁华。极小的门面,我推门而进。半掩的门大概是不希望太多的顾客纷扰了其间意境吧。是的,那是一家书店。准确而言,也卖一些明信片、书签等小饰物,都算是古色古香。不很狭小的空间却充溢着很浓郁的纸墨香气。不知是店主人颇具雅致特意渲染还是这些书沉淀着历史,惊艳了岁月。捧起一本小心翻阅着,书页偏浅黄色,约摸是灯照下的普通白纸的色彩,还透出一股温暖。文字不是黑体,而是带有意蕴的仿宋,很是特别。又不禁凑近去闻书香,那刻是真的让我全身振奋,只觉得书香进入鼻腔,勾走了魂魄,却不会有窒息之感,恰到好处的味道。浓一分则嫌熏,淡一分则嫌寡然。在那一站便是一下午,闻了一下午的书香,守了一下午的沉静,看了一下午的书事繁华。眷恋至此,又为何离开,怎舍得离开?只可惜到了歇业时间。老板娘抱歉地朝我们笑笑,接过我们手中打算买下的书,扫码,收银。又用了一个极其精致的袋子装好,递还给我们。她的笑容,就像书店中的书一样温暖,一样美好,一样撞进我的心房。推开那扇古檀木制成的门,万分留恋地走出。不经意拭了一下嘴角,却依稀闻得指尖散落的书墨清香。香气尚存,存于掌心,存于记忆。别人是掌心化雪,我却是掌心化书香了。那日,离开古镇时,已是黄昏时许。夕阳映红了半边天空,绯红亦仍在向另一边蔓延。那抹红映进了云彩,映进了青石板路,映进了悠悠流水,映进了手中拎着的那袋书。又一次不经意地指尖触上脸颊,除了冰凉,我仿佛仍能嗅得逸出的书香。想到书中人一袭白衫,摊开一幅长卷,熬一碟墨,执一支笔,写下温存于岁月中的繁华。繁花似景,繁花似景,可若盛世起于书,伴于纸墨清香,不也十足令人欢喜?指尖的香气仍在继续,仍在静静流淌。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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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留香人生不过酸甜苦辣罢了,要问这个老人可是头头是道,我的生活可谓是美滋滋的,这就是所谓的甜吧!每次我都会与酸擦肩而过,可那次没有,至今仍然历历在目。毕业了,开个派对狂欢一下吧,这不,屋外盛气逼人,知了鸟儿满树飞;屋内盛气凌人,帅哥靓女眼泪横天飞,连老师也是。唉!对于我这个乐天派来说不至于吧!关键时刻还是让我来打破这个场面吧!冲上讲台,拍下桌子,大喊道“各位,大家打起精神来,闹腾个一晚上,老师你也是,这是派对狂欢,不是眼泪狂欢。”台下一片寂静,大眼瞪小眼的往我这看,好像用眼神诉说对我的不满,呃……咋办?我呆了半天,没一个替我解围的,算了不指望这帮哭货了,整点儿啥,啥也好,有了“大家来玩个游戏吧,叫盛夏留香,怎样?”既然喜欢哭,我就让你们哭个够,嘻嘻,这回不哭还不行了呢!“规则很简单,知道运输带不,和那个一样的,大家排成个v子行,这边两行,那边两行,然后面对面说离别话,可以拥抱可以握手,然后向运输带一样转起来,这样大家都可以见面说话了,懂?”“好,游戏开始,大家动起来。”说着,我也动起来,第一个和我面对面的是男生季祥,他平时不怎么和我在一起玩,我只对他说“会在见面的,平时不怎么和你玩,希望你不会忘了我。”我很吃惊,自己至今没有说过这么肉麻的话。下一个是李美洁,她和我都是乐天派的,她更像个姐姐“今天就分开了,你一直都像我的姐姐一样,谢谢呀,希望我们的友宜永恒。”抱了一下,她会复我“希望我这个姐姐可以像友宜一样永恒”眼泪快下来了,什么嘛,不可以,我可是乐天派,眼睛动了动泪回去了。下一个是马振豪,很帅,很豪放的男生,我们关系也很不错“你很开朗,也很漂亮,是我们的好大队长,平时看你开朗豁达,我也情不自禁的和你一起开朗快乐,听见老师在办共事夸你,我也开心,可惜,我们今天分开了,你也当不了我们的大队长了,希望你再初中你还可以当我们的大队长。”不等我开话,他先说了,这次不行了,实在不行了,眼泪下来了……那次千真万确成了眼泪狂欢节了,好酸,但好幸福……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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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留香夏季,美就美在万物竟绿,一缕清风,轻轻的吹送了一帘微雨,如洗的天空,格外的清澈透亮。倚在窗前,放眼望去,满目苍翠,生机盎然。或许生命的意义就在于风霜雪雨洗礼后的坚强。风雨能够磨练我们的性情,霜雪能让我们变得从容坦然,命运在磨难中千回百转,生命在挫折坎坷中隽永。那么,就算做一棵小草,也要向着阳光努力的生长;就算是一朵小花也要开成一抹风景;就算是一条彩虹,也要在雨后照亮天空;就算是一片叶子也要找寻属于自己的春天。因为爱着,所以执着;因为耕耘,所以收获着,生命因为懂得而散发出生脉脉清香。人生就是用感情勾勒的一幅画,五彩缤纷;岁月就是用经历写的一本书,浸满悲欢离合。沧桑是一种经历;淡泊是一种睿智;幸福是一种感受;酸甜苦辣是人生的滋味;姹紫嫣红是生活的色彩。最珍贵的是回忆;最美好的是纯真;最让我们瞬间成长的是苦难。每一次经历都会让生命丰盈;每一次聚散都是人生的一次升华。让阳光穿透生活的迷雾,照亮生命的每一个角落,人生有时需要的是回眸一笑的洒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扇窗子,打开是尘世烟火,关上是云水禅心,禅如一朵花,开在心中,会让生命豁然开朗。以一种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简单来生活,快乐就会一路相随。如烟的岁月里,有些事,终是要等到隔了万重山水,隔了岁月,才能悟得透,看得清。那些年少的浮躁,会在生命进行过程中蜕变的平和而深远,生命的美,就在于经历人生起起落落后的安然。安然,是岁月深处的一种静好;是繁华过后的一种美丽,是品尝过人生的千回百转后的从容。珍惜当下,便可安然。若可,做一个素色女子吧!在最深的红尘里守着自己,守住最初的萌动和欣喜,善良着,柔和着,便温暖着。我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岁月的恩赐,所有的过往,有一天都会化作唇边那一抹笑魇,风轻云淡。那么,在这静好的夏日,让我以如莲的心境,将青春洒下的汗水收集;将爱情的花瓣珍藏;将亲情的温暖捡拾,始终相信,只要心存美好,岁月便可不老,只要心中有风景,何处不是花香满径,其实我们所期待的幸福,一直在路上。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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