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之魔鬼的祝福
前言
这是一个妖与吸血鬼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有着鲜明的高低贵贱之分,弱肉强食本就是自然生命的法则,他们和人不一样,都是自私而又冷漠的,麻木中没有丝毫情感。他们信仰魔鬼,举行残忍的祭祀,他们在人间来去自如,为魔鬼寻找猎物,他们天生高贵,举止优雅,在谈笑风生间置人于死地。妖,天生就是狐狸和狮子的结合,既有狐狸的美艳动人,又有狮子强大的力量。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人,在爱和永恒中,前仆后继的用生命书写最残忍的誓言--我们,没有未来。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它告诉人们,偶然相遇的人也许就是令你怦然心动的那个人,然而命运注定你们只能擦肩而过,如果你想抓住它,请勇敢的告诉它你的名字。你曾经真的很爱它。在朋友面前,信任和背叛,有时候只有一秒钟的时间。那些帮助过你的人,往往也是伤害你最深的人,到最后,你拥有的,只有你自己。所以我说,要对自己好一点。
第一章猎人的学校
猎人学校学生条约
1、凡被本校录取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约,违者失去行动能力,剥去猎人资格,作退学处理。
2、凡本校学生出入校门出示本人身份卡,不得损坏、涂鸦。
3、凡本校学生不得佩戴任何饰品,尤其是戒指、项链、耳钻、手链。
4、凡本校学生一律短发,前不过眉,后不触肩。
5、凡本校学生不得携带武器,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不得纹身。
6、凡本校学生夜间严禁外出活动。
7、凡本校学生统一着蓝色校服,红色校鞋。
8、严禁女生化妆,男生斗殴。
——校长室
我惬意地斜躺在沙发中央,午后的阳光颇有诗意地洒在我墨绿色的长发上,记不得我是什么时候醒来的,朦胧中我只记得一个梦,一个可怕的厄梦,我只听到一个温柔而沉静的声音,在呼唤着我的名字。梦总是短暂的,梦中是如此的真实,一醒来却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我轻轻地抬起我的手,秀长的手指上戴着一枚黑色的宝石戒指,在阳光下显得熠熠生辉。每当我看到这枚戒指的时候,肩膀会莫名的剧痛,心里空落落的,无助而又绝望。
自从失去了爸爸妈妈以后,我很少会这样,生活教会了我坚强,随着我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从我身边消失,寻找他们是我活着的唯一念想。我无法寻求人类的帮助,没有人相信我,正如他们不相信吸血鬼和猎人的存在,普通的人类是永远看不到我们的,然而我们却可以穿梭在他们的世界,拥有他们的习性,享受着他们的生活。我时常望着窗外喧闹的人群,滚烫的发亮的车灯,林立的高楼,想象着那不属于我的快乐。也许我们本就是为他们而生的。我们猎人的职责就是保护他们,不受任何异常的伤害。对于一个猎人来说,吸血鬼是我们天生的仇人,仿佛我们和他们的骨髓里蕴藏着,与生俱来的仇恨。我的身体里流淌着猎人的血液,而我还远远没有达到成为猎人的资格,拥有猎人的能力。这注定我要继承父母的遗愿,进入猎人学校修炼,成为一名真正的猎人。
如今,我的身边只剩下三个朋友,她们是我最信任的人,但我从来不会把那些发生在我身上,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告诉她们,至少现在不会,请原谅我,她们就像是春天里开得最艳丽的花朵,是那么美好和快乐,我不忍心去惊扰她们,让所有的悲伤留给我一人承担吧。
“天哪,蜜娜,你还在睡,快醒醒快醒醒!”剧烈的摇晃使我陡然睁大了双眼,罗丹戴着鸭舌帽正一脸焦急地望着我,嘴里还咬着一张羊皮卷。
“怎么了,胖姐。”我懒散的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墨绿色的长发披到了肩上。
罗丹笨重地闪到一旁,拉开了我的视线,性感而又成熟的的小米一头秀气的短发,全身上下不着任何边饰,素面朝天,俨然一个清水出芙蓉的美人儿,正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书。可爱的瓷娃娃小珈也是一副清秀的样子,踩在沙发上笑眯眯地向我招手。
罗丹塞给我一张羊皮卷,急急地说道:“看到了吧,看到了吧,就差你了,再过一个小时就要去猎人学校报到啦!”
“蜜娜!你的头发、脸、脖子、耳朵对了,还有手,都不合格,这什么条约嘛,简直就是为女生准备的,真是痛心啊,我的青春,什么猎人学校嘛,简直就是地狱嘛!”苏小珈一脸的愤愤不平。
“糟了,我们的校长该不会头很大,厌恶女生吧,说不定校长是个残暴的中年妇女,见不得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看样子以后有我们的苦头吃了嘛。”小珈拿出一面小镜子对着自己左照右照,接着说道。
罗丹走上前,轻轻地撞了一下小珈,“别胡说,校长一定是个男的,为了培养像我一样最优秀的猎人,真是煞费苦心。”
小珈顺势倒在了沙发上,高举着小镜子,这个角度正对着正在安安静静看书的小米,呼天抢地地喊着,“胖姐要起义啦,胖姐要起义啦!”
“蜜娜,你再不抓紧就来不及了,快点快点,我们都等你好几个小时了。”罗丹边说边看了看手腕上镀银的手表,看样子胖姐是想转移话题了。
“急什么,还有一个小时。你们应该学学小米,去做一些你们喜欢做的事。”我放下羊皮卷,淡淡地说道。话一说完我就觉得不对劲了,连一向马虎的胖姐都发现了。
“蓝溪米。”小珈又叫了一声,“蓝溪米。”
小米还是没有反应,也可以说从一开始就没有反应。
“她一直是这样坐着看书的吗?”我问道。
“是啊,溪米明明不喜欢看书的,她还经常跟我说她这辈子最讨厌学校了,要不是爸爸妈妈硬逼着,她连书的手指头都不想碰,她一看到书就会头疼得厉害,今天怎么……”安静的小米正一动不动的盯着书看得似乎很认真。罗丹住了嘴,我和罗丹面面相觑,耳边传来小珈高分贝的尖叫,“啊……”
罗丹抓住小珈的双手,“怎么了?”
小珈用双手死死地捂住了眼睛,整个身体像猫一样得蜷缩在沙发里,结结巴巴地说道,“丹……丹……我我……看到……溪米的眼睛里有……有人影……”
“别怕别怕,胖姐用我庞大的身躯保护你。”罗丹安慰道,脸色已经变得有些难看。
我站起身,缓步走到小米身旁,拍了拍她的肩膀,她雪白的面庞渐渐泛起一阵红晕,眼波流转,抬起头冲我微微一笑,合上了书本,歉意地说道,“真不好意思,我刚才走神了,怎么了,吓着大家了吗,真对不起。”说着望了望抱着小米的胖姐,“嗯,我想时间也应该差不多了,蜜娜,你抓紧点,我还有点事,小丹,小珈,我们学校门口见。”小米站起身,朝我们抛下一记飞吻,然后风情款款地走了出去。
“苏小珈,你该去配副老花镜了,啥眼神啊,好端端的一个大美人儿,瞎说什么呐你,想吓唬吓唬你胖姐啊!”罗丹双手叉腰,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什么嘛,刚才明明看见了嘛,你在我旁边,是不是你在搞鬼啊。应该是你想吓唬吓唬我吧,然后好逞英雄!”小珈蹶起了嘴,恢复得还挺快。
“你胡说些什么啊你。”
“你才在胡说嘛!”
该来的终究会来的,我感觉小米一定隐瞒了什么,刚才她合上书的时候手都是颤抖的,书是金黄色的封面,五个扇形,周围是一些奇诡的线条,上面刻着“魔鬼的印记”。放在茶几上的羊皮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我推说时间快来不及了,要先整理整理自己,送走了争论不休的胖姐和小珈。整个套房里一下子清静了不少,客厅里摆着一个青色的花瓶,花瓶里插着几株兰花,好像摆了很久很久,显得更加空荡。我拉开了主卧室的门,四角的床,一个长方形的楠木衣柜,悬在头顶的一盏水晶吊灯,简简单单的陈设,我走近一面雪白的墙壁,将手放在墙壁之上,闭上了眼睛,冰冷的触感从指尖传达到我的心底。我的身体发出了奇异的柔和的光芒,这里是属于我和爸爸妈妈之间的秘密。连载【吸血鬼之魔鬼的祝福】
高一:胡乔杨
放弃也是一种宽容
一个人就像一个国家一样,没有宽容便没有成长。在一切成功要素中,胸怀是第一位,或者也可以说宽容是第一位的。
有的时候,放弃进攻的言词,放弃愤怒的冲动,放弃报复的渴望,本身就是一种宽容。
聪明的人也经常要放弃解释。在许多人看来,解释就是掩饰。李敖说得好:有时解释是不必要的敌人不信你的解释,朋友无须你的解释。许多事情根本就无须解释,天不晴有时就是因为雨没下透,下透了就好了。
成功的人不要怕挨骂,因为只要你做事,就会出错,就会触动一些人,就会引起某些人的不满。事实上,能有50%的人赞成你就很不错了,世上极少有百分之百的事情,越美的东东西越容易打碎。要锻炼自己正确对待反对的能力,要勇敢地主动去征询反对意见。不要抱怨反对者,他完全可以有他的看法,这是他的自由,与你无关。不必费力气去和他争辩,赶路要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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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福尔摩斯仔细地读了一封刚收到的来信,然后,漠然无声地一笑——这是他最近乎于要大笑的一种态度——就把信抛给了我。“作为现代与中古、实际与异想的混合物,这封信算是到家了,“他说道。”你觉得怎么样,华生?”我读道:旧裘瑞路46号 一月十九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敝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叶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先生,今日来函询问有关吸血鬼事宜。因敝店专营机械估价业务,此项不属本店经营范围,故特介绍弗格森先生造访台端以解疑难。足下承办马蒂尔达·布里格斯案件曾获成功,故予介绍。莫里森,莫里森-道得公司谨启经手人E。J。C。“马蒂尔达不是少女的名字,“福尔摩斯回忆说,“那是一只船,与苏门答腊的巨型老鼠有关,那个故事是会使公众吃惊的。但是咱们跟吸血鬼有什么相干?那是咱们的业务范围吗?当然喽,不管什么案子也比闲着没事儿强。但这回咱们一下子进入格林童话了。华生,抬抬手,查查字母V看有什么说法。”我回过身去把那本大索引取下来拿给他去翻。福尔摩斯把书摆在腿上,两眼缓慢而高兴地查阅着那些古案记录,其中夹杂着毕生积累的知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的航程,”他念道,“这个案子相当糟糕。我记得你作了些记录,但结局却欠佳。造伪钞者维克多·林奇。毒蜥蜴。这是个了不起的案子。女马戏演员维特利亚。范德比尔特与窃贼。毒蛇。奇异锻工维格尔。哈!我的老索引。真有你的,无所不包。华生,你听这个。匈牙利吸血鬼妖术。还有,特兰西瓦尼亚的吸血鬼案。“他热心地翻阅了半天,然后失望地哼了一声,把本子扔在桌上。“胡扯,华生,这都是胡扯!那种非得用夹板钉在坟墓里才不出来走动的僵尸,跟咱们有什么相干?纯粹是精神失常。”“不过,”我说道,“吸血鬼也许不一定是死人?活人也可以有吸血的习惯。比方我在书上就读到有的老人吸年轻人的血以葆青春。”“你说得很对,这本索引里就提到这种传说了。但是咱们能信这种事吗?这位经纪人是两脚站在地球上的,那就不能离开地球。这个世界对咱们来说是够大的了,用不着介入鬼域。照我看不能太信弗格森的话。下面这封信可能是他写的,也许能稍稍说明使他苦恼的到底是什么问题。”说着他从桌上拿起另一封信,这封信在他专心研究第一封信时没有受到注意。他开始含笑读这封信,读着读着笑容就变成专心紧张的表情了。看完之后他靠在椅子上沉思起来,手指之间还夹着那信纸。后来他一惊,才从深思中醒了过来。“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华生,兰伯利在什么地方?”“在苏塞克斯郡,就在霍尔舍姆南边。”“不算很远吧?那么奇斯曼庄园呢?”“我倒比较熟悉那一带乡间。那里有许多古老的住宅,都是以几个世纪之前的原房主的姓氏来命名的,什么奥德利庄园,哈维庄园,凯立顿庄园等等——那些家族早就被人遗忘了,但他们的姓氏还通过房子保留下来了。”“不错,“福尔摩斯冷冷地说。他那骄傲而富于自制的气质有一个特点,就是尽管他往往不声不响地、准确地把一切新知识都装入头脑,却很少对知识的提供者表示谢意。”我觉得不久我们就会对奇斯曼庄园有更多的了解了。这封信是弗格森本人写来的,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对了,他还自称认识你呢。”“什么,认识我?!”“你自己看信吧。”说着他把信递过来。信首写的就是刚才他念的那个地址。我读道: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律师介绍我同你联系,但我的问题实在过于敏感,不知从何谈起才好。我是代表一个朋友来谈他的事儿的。这位绅士在五年前和一位秘鲁小姐结了婚,她是一位秘鲁商业家的女儿,我的朋友在经营进口硝酸的过程中认识了她。她长得很美,但是国籍和宗教的不同总是在夫妇之间造成感情上和实际上的隔膜。结果,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对她的感情可能冷淡下来了,他可能认为这次结婚是一个错误。他感到在她的性格中有某些东西是他永远无法捉摸和理解的。这是特别痛苦的,因为她真是一个少有的温存可爱的妻子——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绝对忠实地爱着丈夫的。现在我来谈主要问题,详情还要与你面谈。这封信只是先谈一个轮廓,以便请你确定是否有意承办此事。不久前这位女士开始表现出某些颇与她的温柔本性不相称的怪毛病。这位绅士结过两次婚,他有一个前平生的儿子。这孩子十五岁了,他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而且重感情的孩子,可惜小时候受过外伤。有两次,有人发现后母无缘无故地痛打这个可怜的男孩子。一次是用手杖打他,在胳臂上留下一大块青痕。这还不算,她对自己亲生的不到一周岁的小儿子的行为就更严重多了。大约一个月之前,有一次保姆离开婴儿几分钟去干别的事。突然婴儿嚎哭起来,保姆赶紧跑回来,一进屋就看见女主人弯着身子好象在咬小儿的脖子。脖子上有一个小伤口,往外淌着血。保姆吓坏了,立刻要去叫男主人,但是女主人求她不要去,还给了她五镑钱要她保密。女主人没有做任何解释,事情就这么搁下了。但是这件事在保姆心里留下了可怕的印象,从此以后她就严密注意女主人的行动,并且更加着意护卫婴儿,因为她是真心爱这个孩子的。可是她觉得,正如她监视母亲一样,母亲也在监视着她,只要她稍一离开婴儿,母亲就抢到小儿面前去。保姆日夜地保卫婴儿,而母亲也日夜地不声不响地象狼等羊一样盯着婴儿。这对你来说必是难以置信的事,但我请求你严肃地对待我的叙述,因为事关一个婴儿的生死,也可能造成一个男子的精神失常。终于有一天事实瞒不过丈夫了。保姆的神经支持不住了,她向男主人坦白了一切。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异想天开,就象你现在的感觉一样。他深知他的妻子是爱他的,而且除了那次痛打继子之外也一向是疼爱继子的。她怎么会伤害自己亲生的孩子呢?因此他对保姆说这都是她的幻觉,这种多疑是不正常的,她对女主人的诽谤是令人无法容忍的。正在他们谈话之间,突然听到婴儿痛嚎起来。保姆和男主人一起跑向婴儿室。只见他妻子刚刚从摇篮旁站起身来,婴儿的脖子上流着血,床单也染上了血。请你想象他的心情吧,福尔摩斯先生。当他把妻子的脸转向亮处,发现她嘴唇周围都是鲜血时,他恐怖得叫出声来了。原来是她——这回是没有疑问了——是她吸了可怜的婴儿的血。这就是实际情况。她现在关在屋里不见人。没有作任何解释。丈夫已经处于半疯狂状态。他以及我除了只听说过吸血鬼这个名称以外,对这种事可以说一无所知。我们原本以为那是外国的一种奇谈,谁知就在英国苏塞克斯——罢了,还是明晨与你面谈罢。你能接待我吗?你能不吝帮助一个濒于失常的人吗?如蒙不弃,请电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弗格森。我将于上午十点到你住所。罗伯特·弗格森又及:我记得你的朋友华生曾经是布莱克希斯橄榄球队的队员,而我当时是李奇蒙队的中卫。在私人交往方面,这是我可提出的唯一自我介绍。“不错,我记得这个人,“我一边放下信一边说道。“大个子鲍勃·弗格森,他是李奇蒙队最棒的中卫。他是一个厚道的人。现在他对朋友的事又是如此关怀,这个人的脾气就是这么热心肠。”福尔摩斯深思地看着我,摇了摇头。“华生,我总是摸不透你的想法,”他说。“你总是有些使我惊讶的想法。好吧,请你去拍一封电报,电文是:‘同意承办你的案件'。”“你的案件!”“咱们不能让他认为这是一家缺乏智能的侦探。这当然是他本人的案子。请你把电报发了,到明天早上就自有分晓了。”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弗格森准时地大踏步走进我们的房间。在我记忆中,他是一个身材细长、四肢灵活的人,他行动神速,善于绕过对方后卫的拦截。大概在人生的路途中,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事了,那就是重见一位在其全盛时期你曾认识的健壮运动员,现在已成了一把骨头。这个弗格森的大骨骼已经坍陷了,两肩低垂,淡黄的头发也稀疏无几了。我恐怕我留给他的印象也是类似的吧。“嗨,华生,你好,“他说道。他的声调倒还是那么深沉热情。”我说,你可不是当初我把你隔着绳子抛到人群里那时节的身子骨儿啦。我大约也有点变了样儿了。就是最近这些天我才见老的。福尔摩斯先生,从你的电报中我可以看出,我是不能再装作别人的代理人了。”“实话实说更好办些,“福尔摩斯说道。“自然是这样。但请你想一想,谈论一个你必须维护的女人的事儿,是多么为难啊。我又能怎么办呢?难道我去找警察说这件事吗?而我又必须顾及孩子们的安全。福尔摩斯先生,请告诉我,那是精神病吗?是血统中遗传的吗?你经历过类似的案子没有?看在上帝的面上,求你帮帮我,我是没了主见了。”“这是很可以理解的,弗格森先生。请你坐下,定一定神,清楚地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并没有对你的案情束手无策,我自信可以找到答案。首先,请你告诉我,你采取了什么步骤,你起子还与孩子们接触吗?”“我和她大吵了一场。福尔摩斯先生,她是一个极其温柔深情的女子。她是真正全心全意地爱着我。见我发现了这个可怖的、难以置信的秘密,她伤心到了极点。她连话也不说了,根本不回答我的责备,只是含着惊狂绝望的神色瞅着我,瞅着我,然后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上。从那以后,她再也不肯见我。她有一个陪嫁的侍女,叫做多罗雷思,与其说是一个仆人不如说是一个朋友。由她给我妻子送饭。”“那么说,孩子目前没有危险吗?”“保姆梅森太太发誓日夜不再离开婴儿。我倒是更不放心可怜的小杰克,因为他曾两次被痛打,正如我告诉你的那样。”“没受过伤?”“没有。她打得相当狠。尤其是,他是一个可怜的跛足孩子。”当弗格森谈到他儿子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温柔了。“这个孩子的缺陷谁看了也会心软的。小时候摔坏了脊椎,但是他的心灵是最可爱、最疼人的。”这时候福尔摩斯又从桌上拿起昨天的信,反复读着。“弗格森先生,你宅里还有什么人?”“有两个新来不久的仆人。还有一个马夫,叫迈克尔,也住在宅子里。另外就是我妻子,我自己,我儿子杰克,婴儿,多罗雷思,梅森太太。就是这些。”“我想你在结婚时还对你妻子不甚了解吧?”“那时我认识她才几个星期。”“侍女多罗雷思跟她有多久了?”“有些年了。”“那么她对你妻子的性格应该比你更了解了?”“是的,可以这么说。”福尔摩斯记了下来。“我觉得,”他说道,“我在兰伯利比在这里更有用些。这个案子需要亲身调查。既然女主人不出卧室,我们在庄园也不会打扰她。当然我们是住在旅馆里。”弗格森显出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福尔摩斯先生,这正是我原本希望的。如你能来,恰好两点钟有一次舒适的列车从维多利亚车站出发。”“自然要来的。目前我刚好有空闲。我可以全力办你的案件。华生当然也同我们一起去。不过,在出发之前,有一两个问题我必须弄得十分确切。照我理解,这位不幸的女主人看来对两个孩子都动武了,包括你的小儿子和她亲生的婴儿,对吗?”“对的。”“但是动武的方式不同,是吗?她是殴打你的小儿子。”“一次是用手杖,另一次是用手狠打。”“她一直没有解释为什么打他吗?”“没有,只是说恨他。她一再地这样说。”“这在继母也是常有的。大概可以叫做对死者的妒嫉吧。她天性是爱妒嫉的吗?”“是的,她很妒嫉,她是用她那热带的深情来妒嫉的。”“你的儿子——他十五岁了,既然他的身体活动受健康限制,大概他的智力是较早发展的吧。难道他没有向你解释被殴打的原因吗?”“没有,他坚持说那是毫无缘故的。”“以前他和继母关系好吗?”“他们之间从来没有爱的感情。”“但是你说他是一个会疼人的孩子?”“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象他那样忠心的儿子了。我就是他的生命。他对我的一言一行都是关切的。”福尔摩斯又记了下来。他出了一会儿神。“再婚之前,你肯定和你儿子是感情很深的。你们经常在一起,对吧?”“朝夕相处。”“既然这个孩子很重感情,那当然对已故的母亲是深爱的了?”“十分深爱。”“看来他一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孩子。还有一个关于殴打的问题。对你儿子的殴打和对婴儿的神秘攻击是同时发生的吗?”“第一次是这样。就好象她突然中了什么魔,对两个孩子都发泄。第二次只是杰克挨了打,保姆并没说婴儿出了什么事。”“这倒有点复杂。”“我不大懂你的意思,福尔摩斯先生。”“可能。我是作出了一些假设,有待时间或新的资料去一一驳倒它们。这是一个坏习惯,弗格森先生,但人总是有弱点的。我恐怕你的老朋友华生把我的科学方法描述得有点夸张了。不管怎么说,目前我只能告诉你,我认为你的案件并非难以解决的,今天两点钟我们准时到维多利亚车站。”这是一个阴沉多雾的十一月的黄昏。我们把行李放在兰伯利的切克斯旅馆,就驱车穿过一条弯曲多泥的苏塞克斯马路,来到弗格森那座偏僻而古老的庄园,那是一座庞大连绵的建筑,中心部分非常古老,而两翼又很新,有图德式的高耸烟囱和长了苔藓的高坡度的霍尔舍姆石板瓦。门阶已经凹陷,廊子墙壁的古瓦上刻有圆形的原房主的图像。房内的天花板由沉重的橡木柱子支撑着,不平的地板显出很深的凹线。这座摇摇欲坠的房子散发出一股陈年的腐气。弗格森把我们让进一间很宽敞的中央大厅。有一座很大的、罩着铁皮的旧式壁炉,上面刻有“1670”年的字样,里边用上等木块生着熊熊的壁火。我环顾四周,只见这屋子在时代和地域上都是一个大杂烩。半截镶木墙很可能是十七世纪原农庄主搞的。在墙的下半部挂着一排富有审美趣味的现代水彩画。而上半部却挂着一排南美的器皿和武器,显然是楼上那位秘鲁太太带来的东西。福尔摩斯站起来,以他那无所不观的锐敏的好奇感,仔细研究了这些东西。他看过之后,眼中充满沉思地又坐下了。“嘿!“他突然喊起来,“你看!”一只狮子狗本来在屋角的筐里卧着,这时慢慢朝主人爬过去,行动很吃力。它的后腿拖拉着,尾巴拖在地上。它去舔主人的手。“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这狗。它有什么毛病?”“兽医也搞不清是什么病。是一种麻痹,他说可能是脑脊髓膜炎。但这病症正在消退。它不久就会好了——是不是,我的卡尔罗?”这狗的尾巴轻轻颤了一下以示赞同。它那悲凄的眼睛看看这个人,又看看那个人。它很明白我们在谈论它的病。“这病是突然发生的么?”“一夜之间。”“多久以前?”“可能有四个月了吧。”“很奇怪。很有启发。”“你觉得这病说明什么问题么,福尔摩斯先生?”“它证实了我的一种设想。”“什么,你到底在说什么呀?这对你也许是猜谜游戏,但对我却是生死关头!我妻子可能是杀人犯,我儿子时刻在危险中!福尔摩斯先生,千万不要跟我开玩笑,这一切太可怕了。”这个大个子中卫,从头到脚发起抖来。福尔摩斯把手放在他胳臂上安慰他说:“不管结论是什么,恐怕对你也是难免痛苦的。我一定尽力减轻你的痛苦。目前我还不能多说什么,但在我离开你家之前我可能给你明确的答复。”“但愿如此才好!请二位原谅,我要到楼上去看看我妻子的情况有无变化。”他去了几分钟,福尔摩斯再度去研究墙上挂的器物。主人回来了,从那阴沉的脸色看来,他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他带来一位细高黄脸的侍女。“多罗雷思,茶点已备好了,”弗格森说,“请你照顾女主人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病很重,“侍女大声说道,两眼怒视着主人,”她不要吃。她病很重。她要医生。没有医生,我一个人和她呆在一起感到害怕。”弗格森眼带疑问地看着我。“如有需要,我愿尽力。”“你女主人愿意见华生医生吗?”“我带他去。我不要征得同意。她需要医生。”“那我马上同你去吧。”侍女激动得微微颤栗着,我随她走上楼梯,走进一条古老的走廊。在尽头有一座很厚实的铁骨门。我瞧着这门心里说,要是弗格森想闯进妻子的房间可不那么容易呢。侍女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那沉重的橡木门板在折叶上吱吱地打开了。我走进去,她立即跟进来,回手把门锁上。床上躺着一个女子,显然在发高烧。她神智半清醒,但我一进来,她立即抬起一双惊恐而柔美的眼睛,害怕地瞪着我。一见是生人,她反而放心地松了一口气躺在枕头上了。我走上前去安慰了两句,她就安静地躺在那里让我诊脉量体温了。脉博很快,体温也很高,但临床印象却是神经性的,而不是感染性的热病。“她这样一天,两天地躺着。我怕她死去,“侍女说。女主人把她那烧红的俊美的脸朝我转过来。“我丈夫在哪儿?”“在楼下,他想见你。”“我不要见他,我不要见他。”后来她似乎神智开始不清了。“恶毒啊,恶毒啊!我对这个恶魔怎么办啊!”“我能以任何方式帮你忙吗?”“不。旁人没办法。完了。全完了。不管我怎么办,也全都完了。”女主人一定是在说胡话。我实在看不出,诚实的弗格森怎么会是恶毒或恶魔式的人物。“弗格森太太,“我说道,“你丈夫是深深爱你的。他对这事儿非常痛苦。”她再一次把她那美丽的眼睛朝我转过来。“他是爱我,不错。但我难道不爱他吗?难道我不是爱他到了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他心的地步了吗?我就是这样爱他的呵。而他居然会这样想我——这样说我。”“他极其痛苦,可他不理解。”“他是不能理解。但他应该信任。”“你不愿见一见他吗?”“不,不,我忘不了他说的那些话,也忘不了他那脸上的神色。我不要见他。请你走吧。你帮不了我。请你告诉他一句话,我要我的孩子。我有权利要自己的孩子。这是我要对他说的唯一的话。”她又把脸朝墙转过去,不肯再说话了。我回到楼下,弗格森和福尔摩斯还坐在壁炉边。弗格森忧郁地听我叙述会见的情景。“我怎么能把婴儿交给她呢?“他说道。”我怎么能知道她会不会再有奇怪的冲动呢?我怎么能忘记那次她从婴儿身旁站起来时嘴唇上都是孩子的血的情形呢?“他打了一个冷战。“婴儿在保姆那里是安全的,他必须留在保姆那里。”一个俏皮的女仆端了茶点进来,她是这座庄园内唯一时髦的人物。在她开门的工夫,一个少年走进屋来。他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孩子,肤色白皙,头发浅黄,一双易于激动的浅蓝色眼睛,一看见父亲就闪现出一种意外的激动而喜悦的光芒。他冲过去两手搂着他的脖子象热情的女孩子那样抱住父亲。“爸爸,”他叫道,“我不知道你已经来了,要不我早就在这儿等你了。我真想你!”弗格森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地轻轻拉开儿子的手。“好孩子,“他一边轻抚着浅黄色的头发一边说道,“我回来的早是因为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肯跟我来消磨一个晚上。”“那是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吗?”“是的。”这个孩子用一种很有洞察力、但在我看来是不友好的眼光看着我们。“弗格森先生,你的那个小儿子在哪里?”福尔摩斯说道。“我们能不能看看他?”“叫梅森太太把小孩抱来,“弗格森说。这个孩子以一种奇怪的、蹒跚的步伐走了,照我做医生的眼光看来,他是患有脊椎软骨症的。不大工夫他就回来了,后面跟来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怀中抱着一个秀美的婴儿,黑眼睛,金黄色头发,是撒克逊和拉丁血统的绝妙融合。弗格森显然很疼爱他,一见面就把他抱到自己怀里非常亲切地爱抚着。“真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忍心伤害他,”他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低头去看那天使般白嫩的脖子上的小红皱痕。就在这一刹那,我的眼光碰巧落在福尔摩斯身上,我发现他的表情特别专心。他的脸象牙雕一般文风不动,他的眼在看了一下父亲和儿子之后又极起好奇地盯在对面的什么东西上。我顺着他的眼光望去,却只能猜想他是在望着窗外那使人抑郁的、湿淋淋的园子。而实际上百叶窗是半关着的,什么也看不见,但他的眼光显然是在盯着窗子。然后微微一笑,他的眼光又回到婴儿身上。婴儿的脖子上有一块小伤痕。福尔摩斯不发一言地仔细观察伤口。最后他握了握婴儿在空中摇晃着的小拳头。“再见,乖乖。你生活的起点是奇特的。保姆,我跟你说一句话。”他和保姆走到一边去认真地谈了几分钟。我只听见最后一句是:“你的顾虑马上就会解除了。“保姆似乎是一个脾气有点倔、不大多说话的人,她抱着婴儿走了。“梅森太太是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表面虽然不使人有什么好感,但是心地非常善良,而且疼爱这个婴儿。”“杰克,你喜欢保姆吗?“福尔摩斯突然对大孩子说。孩子那富于表情的灵活多变的脸庞阴沉起来,他摇了摇头。“杰克这孩子有着强烈的喜欢与不喜欢,”弗格森用手搂着孩子说。“幸亏我是他喜欢的人。”杰克哼哼着把头扎到爸爸怀里。弗格森轻轻拉开他。“去玩去吧,好乖,”他说着,一直用爱抚的眼光看着他出去,然后继续对福尔摩斯说,“福尔摩斯先生,我真觉得让你白跑了一趟,因为你除了表示同情之外又能做些什么呢?从你的角度来看,这一定是一个特别复杂和敏感的案子。”“敏感确乎是敏感的,“福尔摩斯觉得有点好笑地说,“但我倒还没发现有多么复杂。本来是一个推理过程,但当原先的推理一步一步地被客观事实给证实了以后,那主观就变成客观了,我们就可以自信地说达到了目的。其实,在离开贝克街之前我已得出结论,剩下的只是观察和证实而已。”弗格森用大手按住布满皱纹的额头。“看在上帝的面上,福尔摩斯先生,”他急得嗓子都哑了,“如果你看出这事的真相,千万不要再让我挂虑了。我的处境究竟是什么?我应该怎么办?我不管你怎么发现的事实,只要是事实就行。”“当然我应该对你解释,我马上就要把问题说明。但是你总该允许我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吧?华生,女主人的健康情况可以会见我们吗?”“她病得够重的,但完全清醒。”“那好。我们只有当着她的面才能澄清事实。我们上楼去见她吧。”“但她不肯见我,“弗格森大声说道。“她会的,”福尔摩斯说。他在纸上匆匆写了几行字。“华生,至少你有进门权,就劳驾你把这条子交给女主人吧。”我走上楼去,多罗雷思警惕地把门打开了,我把条子递给她。一分钟以后我听到屋内高呼了一声,那是惊喜的呼声。多罗雷思探出头来。“她愿见他们,她愿意听,”她说。我把弗格森和福尔摩斯叫上楼来。一进门,弗格森就朝着床头抢了两步,但是他妻子半坐起来用手止住了他。他颓然坐在一张沙发椅里。福尔摩斯鞠了一躬坐在他旁边。女主人睁大了惊奇的眼看着福尔摩斯。“我想这里用不着多罗雷思了吧,“福尔摩斯说,”噢,好的,太太,如果您愿她留下我也不反对。好,弗格森先生,我是一个忙人,事务繁多,我的方式必须是简短扼要的。手术越快,痛苦越少。我首先要说那使你放心的事情。你的起子是一个非常善良、非常温存和爱你、但却受了非常大的冤屈的人。”弗格森欢呼一声挺起腰来。“福尔摩斯先生,只要你证实这个,我一辈子都感激你。”“我是要证实,但这么做我将在另一方面使你伤心。”“只要你洗清我妻子,别的我都不在乎。世界上一切别的都是次要的。”“那就让我把我在家里形成的推理假设告诉你。吸血鬼的说法在我看来是荒诞不经的。这种事在英国犯罪史中没有发生过。而你的观察是正确的。你看见女主人在婴儿床边站起来,嘴唇上都是血。”“我看见过。”“但你难道没有想到过,吸吮淌血的伤口除了吸血之外还有别的用处吗?在英国历史上不是有过一位女王用嘴吸吮伤口里的毒吗?”“毒!”“一个南美家族。在我亲眼看见你墙上挂的这些武器之前,我已本能地感到它们的存在了。也可能是别的毒,但我首先想到的是南美毒箭。当我看见了那架小鸟弓旁边的空箭匣时,我一点不觉得奇怪,这正是我期待着看到的东西。如果婴儿被这种蘸了马钱子的毒箭扎伤,要是不立即把毒吸吮出来是会致命的。“还有那条狗!如果一个人决心使用毒药,他不是要先试试以求万无一失吗?本来我倒没有预见到这条狗,但是至少一见之下我就明白了,而这条狗的情况完全符合我的推理。“这回你清楚了吧?你妻子在害怕这种伤害。她亲眼看见它发生了,她救了婴儿的生命,但她却避免告诉你真情实况,因为她知道你是多么爱你那个儿子,她怕伤你的心。”“原来是杰克!”“刚才你抚弄婴儿的时候我观察了杰克。他的脸清楚地映在了窗子的玻璃上,因为外面有百叶窗做底衬。在他脸上我看到了如此强烈的妒嫉和冷酷的仇恨心理,那是很少见的。”“我的杰克!”“你必须面对现实,弗格森先生。这是特别痛苦的,正因为它是出于被歪曲了的爱,一种夸张的病态的对你的爱,还可能有对他死去的母亲的爱,正是这种爱构成了他行动的动机。他的整个心灵充满了对这个婴儿的恨,婴儿的健美恰恰衬出了他的残疾和缺陷。”“我的天!这不可能!”“太太,我说得对吗?”女主人正在哭泣,头埋在枕头里。这时她抬起头来望着她丈夫。“当时我怎么能对你讲呢,鲍勃?我能感受到你可能受到的精神打击。我不如等待,等着由别人来对你讲。当这位先生的条子上说他全知道的时候,我真高兴哟,他仿佛有神奇的力量呢。”“我看远航一年对小杰克来说是有益健康的,这是我的处方,“福尔摩斯说。他站了起来。”只有一件事还不清楚。太太。我们可以理解你为什么打杰克。母亲的容忍也不能是无限度的。但是这两天你怎么敢离开婴儿呢?”“我跟梅森太太说实话了,她全明白。”“原来如此,我猜也是这样。”这时弗格森已经站到床前,伸着颤抖的两手,岂不成声了。“现在,我想,是咱们下场的时刻了,华生,“福尔摩斯在我耳边这样轻声说道。”你搀着忠实的多罗雷思的那只手,我搀这只。好了,"关上门之后他又说,“让他们俩自己解决其余的问题吧。”关于这个案子,我只有一句话要补充了,那就是福尔摩斯给本篇开头的那封来函的回信,全文如下:贝克街 一月二十一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接十九日来函后我已调查了贵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业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所提的案件,结果圆满。因承贵店介绍,特此致谢。歇洛克·福尔摩斯谨启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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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吸血鬼诅咒上帝,靠吸食人血维生。永远不能见到阳光,一被阳光晒到就会变成尘土消逝,所以吸血鬼总是在夜晚活动,猎捕那些迷失在月亮下不幸的旅人。有一天,一位天使来到凡间。她的容貌端庄秀丽,比任何天使都还要华贵,是上帝最心爱的一个孩子。而她来人世的目的是为了传达神迹。天使治愈无数人的疾病,即使是濒死的绝症,只要被天使的手轻轻碰触,马上就可以复原。吸血鬼也听到了这个消息,他乔装成一般的平民,前来求诊。天使对这名半夜出现的访客非常吃惊,当然她一下子就看破了吸血鬼的伪装,但是她也对吸血鬼的大胆感到兴趣。「请问您找我有什麽事呢?」天使好奇地问。「我生了一种不能见到阳光的病,请你医治我。」吸血鬼这麽回答。「因为这种疾病使我不得不藏匿在黑暗的地方,但是一次也好,我很想看看早辰朝阳的美丽。」这无异是无理的要求。因为天使的法力再大,也不可能改变吸血鬼不能晒到太阳的事实,因为那是上帝给的报应,是一种只要吸血鬼还存在於世界上就不会停止的惩罚。「对不起,我无能为力。」「一次也不行吗?」天使忽然觉得吸血鬼懊恼的样子很可怜,她安慰着对方。「虽然我不能让你亲眼看见,可是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形容给你听。」吸血鬼被天使的提议打动,他们约定好等下一次天空升起上弦月的时候,在吸血鬼匿居的城堡见面。时间倏地流逝,天使准时赴约。她坐在吸血鬼的身旁,以温柔的声音述说太阳空升的情景。当他们要分别的时候,吸血鬼又对天使说。「请原谅我再次向你祈求,但是一次也好,我很想看看正午艳阳的美丽。」善良的天使仍然无法实现吸血鬼的愿望,她又和吸血鬼说好下个上弦月夜时的相见约定。「虽然我不能让你亲眼看见,可是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形容给你听。」到了约定的时刻,吸血鬼正襟危坐,等待着天使的到来。天使沐浴在月光下,圣洁的翅膀闪闪发光,像穿了一件银色的披风那样,炫烂的光彩令吸血鬼转移不了视线。天使又坐在他的身旁,述说太阳当空的情景。她那无比纯洁的微笑使得吸血鬼着了迷,因此吸血鬼不禁第叁次开口。「请原谅我再次向你祈求,但是一次也好,我很想看看黄昏夕阳的美丽。」「虽然我不能让你亲眼看见,可是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形容给你听。」吸血鬼和天使相视而笑,这次不需要承诺,他们都有了在下个上弦月夜相见的默契。彼此都在心里期待着下一次见面,彼此都希望月亮快点变成一弯上弦月。终於盼到的月夜那天,天使照样坐在吸血鬼的身旁,述说太阳没落的情景。这样的话题告一段落时,吸血鬼怀着忐忑的心情说。「谢谢你亲切地告诉我这些事,如果可以,你愿意再答应我一件愿望吗?」「我尽力而为。」「我想再和你见面,我觉得只要能和你在一起,阳光就不算什麽了,不管是朝阳,艳阳,或是夕阳。你比太阳照耀的白昼更美丽。」天使为他这个要求稍稍皱起了眉。「我很希望能达成你的愿望,不过我明天就结束人间的任务,必须回到天堂去了,再也不能来这里跟你见面。」吸血鬼听到天使委婉的拒绝后,只得勉强地露出笑容。「……这样也好,比起这里,天堂想必是非常明亮温暖的吧。」谁叫我是生长在黑暗里的魔物呢?对这短暂的邂逅就应该满足了。「对不起。」天使很抱歉地离开了吸血鬼的住处,她回到了本来属於自己的天堂。上帝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心爱孩子脸上的异样,他问。「孩子啊,你在想什麽?」天使的心里想的不外乎是那个孤寂的吸血鬼。「我在人间遇见了一个吸血鬼,他非常渴求阳光。从他的眼神里我可以看得出来,他过得很寂寞,数百年都活在距离人群很远很远,而且很伤心的黑暗里。」天使试着向上帝剖析心里的想法。「因为这样,我实在很想帮助他。想靠近他,跟他说说话,当我说以后不能再见的时候,我知道他在身后用很不舍的目光送我离开。」「把他忘了吧,这不是值得你念念不忘的事。」上帝对天使吩咐,他彷佛已经预见了未来将会发生的事情,而再叁叮咛。「遗忘他,否则你会承受更大的痛苦。」而人间的吸血鬼也是如此。天使乖巧地听从了上帝的指示,她决定不再去想有关吸血鬼的事,她来到天堂的深处,静静地隐居起来。天使明明对自己说过不会再来,吸血鬼仍旧在每个上弦月夜痴痴地等待。「也许他会意外地出现也不一定。」吸血鬼喃喃自语,可是他的等待换来的却是反覆地失望与打击。渐渐地,吸血鬼变成每天每天的等待,他幻想或者天使曾经来过,和出外猎食的自己在无意间错过了。他不再出门吸血,魔力也越来越弱,像是在消耗生命一般等待着天使降临。其他的天使得知了这个吸血鬼的惨状后,纷纷向上帝报告。「天空不可能同时出现太阳和月亮,如果他们非要在一起,天使就必须永远地陪着对方被禁锢在黑夜里。」上帝不忍让心爱的天使?阕拍?锘钤诎滴尢烊盏氖澜纾铝钪谏癫豢梢越咏?俏灰?拥奶焓梗?膊坏冒盐碇鸾ッ鹜龅氖率低嘎陡?日子很快就无情地过去了,吸血鬼的力量孱弱到连夜晚都无力外出的地步。魔力耗尽之后,吸血鬼就会沉睡,一直睡到力量被月光补足为止。这段期间他完全没有知觉,也不会作梦,他会继续安静地睡着,如果时间不能带走什麽,睡眠或许可以淡化掉一些物质,至少吸血鬼能把想念天使的时间,用睡眠来打发。假使有教士放火烧了他的躯壳,吸血鬼也不会感到痛楚,就此烟消云散地灭去。他不怕毁灭,怕的是再也不能见到天使。他用空洞的眼神凝视着夜空,自己日夜不停思念的人就在那片天空的最上层,那里是神圣的领域,不是他这种不洁的魔物可以妄想进入的地方。天使现在正在做些什麽呢?大概正用优雅的姿态弹着黄金制成的竖琴,愉快的和其他天使说话吧。不知道他会不会记得,曾经坐在自己身边的那叁个上弦月夜?可能对天使而言,那只是一件任务过程里的小插曲,但对吸血鬼来说,那叁个黑夜里他所得到的幸福,已经足以抵销过去数百年来不断忍受着的寂寞煎熬,有了那叁个回忆,叫他再度过数百年的孤单也无妨。遗憾的是……自己恐怕没有再撑过下个百年的魔力。吸血鬼深切的悲哀,同样也传达到天使的心里。深入简出的她在天上看着太阳和月亮的运转,天使常常莫名其妙地低声哭泣,她觉得自己体内好像永恒的失去了一种东西。怎麽能简单的说忘就忘呢?太过净白闪亮的天堂,周围都是穿着鲜艳衣服的天使,温柔是假的,微笑是假的,宁静也是假的,一切都让他难过的想哭。忧郁的吸血鬼,现在是否正望着月空想念着我呢?长久居住的黑暗是唯一能保护他的薄膜,他其实是如此脆弱,如此空虚的,然而自己却背弃了他,背弃了那个比任何人都还渴望救赎的吸血鬼。天使的眼泪飘在地上,变成一场伤心的雨在人间下着。「我想见他。」天使这麽下了决心,可是没有上帝敕令的她是不能擅自下凡的,她只好偷偷地从天堂的边界溜走,没想到正要逃离的当口,上帝显现在她面前。「我的孩子,你为什麽要离开这里呢?」上帝分析着后果。「一旦你去了吸血鬼的身边,就再也不能回到天上了,而且会被狂信者视为黑暗的敌人般攻击你,那是很可怕的。」「那就让我变成黑暗里唯一的光吧,至少可以照亮他。」「你无论如何也不能遗忘他吗?」「如果他放弃等待我的话,我会遗忘他的。」「……」上帝沉默了,他心疼天使的坚决,也叹息天使的不幸。「让我祝福你吧,孩子。虽然你不能再回到天上过着安宁的生活,但我允许你在承受不了时可以把身上的翅膀拔起来,那时我会给你永远的平静。」於是天使慢慢在人间降落。那天正好是上弦月夜,当吸血鬼看到天使从月亮的光晕里飞来时,憔悴的他甚至高兴地跳了起来。「你会留下来吗?」「除了你身边,我已经哪里都不想去了。」天使一边流泪,一边拥紧了对方。他们就开始了这种奇妙的同居生活。吸血鬼的魔力耗弱到夜晚也不能走出棺木的程度,天使只能在他身边守护他,在夜晚吸血鬼苏醒的片刻里说话给他听。「我一无所有,你知道的。在遇见你之前,我一直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为我存在的事物,可是因为你,我看到了以前从来不曾看过的风景。」吸血鬼后来这麽对天使说。「风景好美,可是我却很不安,太过幸福了,对我这个魔物来讲是不允许的。我不知到沿路的风景将会通往何处,也许幸福会突然中断在转角处的地方。」「你会害怕吗?」天使牵起吸血鬼冷冰冰的手。「我不会离开你。」「如果离开的是我呢?」「你会吗?」「不会,我如果走了,留下不能回到天堂的你该怎麽办。」「我们的手要一直牵着,不放开。」天使亲吻吸血鬼的手掌,再把吸血鬼的手覆盖在自己脸上。某日,有一个小孩迷路闯进城堡,天使把他送回城镇里的家,从此天使居住在城里的消息就传开了,许多的朝圣者和教士都蜂涌而至,其中也有向天使求诊的病患。一时间谣言四起,有人说这位天使竟然跟魔物住在一起,可见她不是什麽好东西,也有人说天使是为了净化魔物,才会跟魔物共处一室。城镇里高官们私下决定,因为慕天使之名而来的观光信徒使得他们赚取了相当多的利益,所以不管用什麽手段都要抹灭掉这个魔物,他会造成天使的污点。他们派遣教士潜伏在城堡四周,再用计诱出天使。「不好了,房官大人生了急病,请您马上过去一趟。」天使眨眨眼,直觉有种奇怪的违和感,但他仍随着侍从离开城堡。城里的吸血鬼被持着十字架和木桩的教士团团包围,他们吟唱着刺耳的咒文,迫使吸血鬼醒来。这是怎麽回事?虚弱的吸血鬼从沉睡中清醒,他使劲咬开教士们的喉咙,杀出一条血路。天使呢?被这些人类带走了吗?他在哪里,会不会有危险?吸血鬼逃避着追捕者,毕竟地形他非常熟悉,很快他就躲藏在一个被厚重窗裹住的黑暗角落里。「魔物呢?」「逃得真快??教士们的脚步声在他身边来回奔跑着。该死的人类!要不是现在是白天,我会让你们通通死得很难看。吸过人血的吸血鬼多少恢复了一点往日的锐气,他计划着等天黑之后要如何带着天使离开的路线,忽然,吸血鬼发觉远处有个小孩正傻傻的走近自己。只要吸了这个孩子的血,我的力量就会更加强壮……他无声地窥视着幼童,幼童也离自己越来越近。说时迟那时快,他一把将小孩的嘴捂住,拖进黑暗处。「呜~呜~呜~」近看这个孩子,吸血鬼认出他就是天使曾经照顾过的那个迷路小童。如果杀了他的话,天使会难过的吧……想到这里的吸血鬼松开了手,小声说。「你走吧,我不杀你。」那孩子双眼圆睁,不敢相信自己这麽幸运,他连滚带爬地逃走,但是下一瞬间,那孩子像变了个人似的恶狠狠地回身瞪着吸血鬼。「你是亵渎天使的魔物,杀了你是我送给天使最好的礼物!」孩子使劲地掀开窗,完全来不及反应的吸血鬼被整个曝晒在阳光下……天使的心口忽地被揪紧般地疼痛了起来,他痛苦的蹲在地上,侍从惊慌地问。「您,您没事吧?」天使强烈地意识到发生了什麽大事,她急忙地掉头,轻盈地展翅飞回城堡,被留下的侍从着急地叫嚷,他也暂且不管了。城里像举行了一场大型的庆功宴那样,一个孩子被众人高高抛向天空,再被接住,他们大声欢呼,赞美那孩子勇气和胆识的词句如流水般从他们口中吐出。「应该颁一个勋章给你啊!」「真是我们的光荣,守护了我们全镇的小英雄。」「啊!天使!」有人发现到天使不知何时已呆然地站在一边,他们捧着那孩子,让他坐在肩头上,一齐涌向天使邀功。「这个孩子除掉了魔物啊!」「请天使给他祝福吧!」「这可是神圣之力战胜魔物最值得纪念的一刻,我们要立碑纪念才是。」天使排开了众人,她飞奔至庭院中央用红丝线围绕着的一堆尘土旁,脑中轰然一声巨响……「我生了一种不能见到阳光的病,请你医治我。」「……这样也好,比起这里,天堂想必是非常明亮温暖的吧。」上帝啊,吸血鬼是多麽期盼阳光的照耀,而阳光又回报了他些什麽?天使放声哭了出来,大家面面相觑,不知所措。「除了你身边,我已经哪里都不想去了。」哀恸地环视众人一周后,天使伸手用力地拽下身后的洁白双翅。大量的鲜血喷出,溅红了那些尘土,天使俯在尘土上,再也没张开过眼睛。风沾染了天使的情绪,狂乱地将红色尘土吹得漫天飘扬。或许眼睛里跑进了这些沙粒的关系,围观的人们散去时都流下了眼泪。如果永远真的存在……就让我爱你……在永远的每一天……如果永远不存在……就让时间停下来……在我爱上你的瞬间……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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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传说第一章月夜。森林。狼嚎。一听到这三个词,我就忍不住起鸡皮疙瘩。而我的姐姐丽萨就特别爱讲鬼故事吓唬我,反正她才不怕什么鬼魂呢,可我才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我又躲在被子底下,牙齿格格格地抖着。我在想,丽萨那些故事究竟是不是真的,金字塔和墓地真的有她说的那么恐怖吗?时不时,我的耳边会响起僵尸恐怖的笑声。我害怕极了。窗帘被风吹开,我都吓得直冒冷汗。“噢!胆小鬼克里斯又睡不着喽!”丽萨手舞足蹈地说。她可真没劲,成天吓唬一个比她小六岁的孩子。丽萨下了楼,还顺便给我关了灯。一声凄惨的猫叫。“臭猫!”我骂道,往上扯了扯被单。我做了一个荒唐无比的梦。尽管我尝试着不去相信鬼怪的故事,但它们还是始终缠绕在我脑海里。我走在山顶的一条鹅卵石小道上,瑟瑟的秋风不停的卷起我身旁的枯叶。前方的路灯朦胧不清,整个天也灰沉沉的。我清楚的意识到,我的两旁是墓地。当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处时,你肯定不会感到害怕,但时间越久,你会对未知的事物产生恐惧。我头皮发麻,丽萨讲的所有关于吸血鬼的故事一幅幅的呈现在我的眼前。德拉库拉冰冷的微笑啦,棺材里伸出的手指啦什么的。我该干什么?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这招通常是最有效的。最糟糕的,也是可怕的事发生了。我不是在做梦。我,克里丝,正深处高山之中,迷了路,还是在一片墓地。墓地,有阴魂的那一种。空旷的野山中渐渐浮上一轮明月,把不真实的恐怖光辉倾倒在歪歪扭扭的墓碑中。我哭了。我又累又渴,又冷,还想家。我用手背抹着眼泪。这要是个梦多好啊,哪怕是噩梦,只要我喊一声“妈”,就会有人来给我送热朱古力,给我讲故事,就算是丽萨,也好……回答我的只有寂静。二、夜色弥漫。一座城堡的轮廓渐渐地我面前清晰起来。起初,我并没有发现它。城堡高耸云。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瞥了一眼手表:十一点四十分。午夜快到了,而一个十岁的孩子还在这样的深山老林里,想想都觉得可怕。可是我并不想在外头冻一个晚上,趁早找个落脚地吧。我扣了扣古老的门,弄了我一手灰,看这样的子是没很长时间没人住了。“咚咚咚”,我又敲了几下,“有人吗”?我好好地打量了这个城堡。不起眼的地方挂着一块生了锈的铁牌,上面的字里血红的,写着:吸血鬼城堡我念了念这几个字。突然,门吱地一下就开了。我踏进了门槛。城堡里头是你想像不出来的宽敞。主厅里放着古老的轻音乐,几十盏长明灯“刷”地点亮了整个大堂。这儿有一张桌子,长得直通城堡的另外一头,桌子上摆满了香喷喷的烤鸡和点心。可却空无一人。“欢迎”远处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欢迎来到吸血鬼城堡”。我仔细辨这声音,它应该是从城堡的那头传过来的,这嗓音属于一个很老很老的女人,有几分热情,也有几分惊讶,更多还是不自然。过了很长时间,老太太才蹒跚地走到我跟前。三、这位老太太穿了一身印度袍子。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这么老的人,老到已经很难看清她的表情了。她在哭还是笑,我也纳闷。“我叫伊丽莎白·诺伯”,她一边说一边用她麻花一样的手拉我坐下,“你来了,真是太好了,姑娘,我都在这里等了三百多年了。我今年都三百三十二岁了。”“您……”“唔”,老伊丽莎白·诺伯的眼神有几分贪婪地望着我,“姑娘,你听童话故事吗?”还没等我回答,她就讲了起来。“从前,在这座山上住着一群快活的仙女”,伊丽莎白·诺伯呷了一小口豆子汤,“那时山上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仙女们安居乐业。”我入神地听着,比起丽萨的鬼怪,我对仙女更情有独钟。“直到后来有一天,山上来了个大巫婆,在这里横行霸道,她抢走了仙女们的所有珠宝和水晶球。山上当时混乱极了,许多仙女也死在巫婆的手里。”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在我心中,仙女一向是不会认输的。“后来,勇士斯宾塞出现了,他把巫婆囚禁在一座城堡里,施了魔咒,巫婆怎么也逃不出去。唯一能破解魔咒的是血!凡人的血!”伊丽莎白眼里突然目露凶光。“您接着讲吧!”我刚刚吞下一大块苹果派,真是饿死我了。“你这个蠢姑娘”!伊丽莎白突然瞪大了眼睛,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还不明白吗?我就是被斯宾塞囚禁巫婆!我是伊丽莎白·诺伯!你瞧瞧斯宾塞把我变成了什么样子!我需要你的血,有了你的血我才能变回往日的容颜,逃出这可恶的城堡!”伊丽莎白·诺伯亮出了她尖锐的毒牙,刺向了我的手腕!四、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居然还活着!现在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好?我正在一座账蓬里,周围还有一些人,但我看不表他们的脸。一个尖声尖气地声音说:“啊,主人,那个女孩醒过来了。”随后他朝我走来。这个人很矮,很胖,快活地迈着外八字。他的目光和我相遇了,我看见了他大得出奇的一对绿色的眼睛。小矮人留了一大把白胡子,头上插着一根逗乐的金色羽毛。他笑了:“你这姑娘可真漂亮”。“走开,坡尔。”另一个声音说。随后我看见了一张戴着头盔的脸,凭感觉我就知道他就是那个斯宾塞。斯宾塞友好地笑了笑。“欢迎加入凯斯宾王国。”他坐在我的床边说,“你就是昨天被伊丽莎白·诺伯袭击的女孩,现在你已经没事儿了,但你体内仍然残留着她的毒。”我说出了每句话:“我现在在哪?我是谁?”真蠢,我想,这简直不像我说的话。斯宾塞也觉得很怪异。“你当然是在一八九零年的凯斯宾国了,你是这儿的一位骑士啊,蒙娜?你怎么啦?”我说:“我不叫蒙娜!我是克里丝!”“天啊”,斯宾塞惊叫道,“蒙娜骑士失忆了!坡尔!”蒙娜一定是一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姑娘,这儿的人把她和我给弄混了,如果我碰见了蒙娜,她一定不会给我好果子吃。想想这几天真是奇怪,先是鬼使神差地迷了路,又被一个老吸血鬼攻击,最后又来到一个全是矮人的凯斯宾国。明天总该让我休息一下了吗。后来我开始担心起妈和丽萨来,他们该怎么找我呢?想着想着。我倒在一棵无花果树下睡着了。五、第二天,凯斯宾王国举国上下给我举行了隆重的欢迎礼。人们都认为我,“蒙娜骑士”,可以打败卷土重来的女吸血鬼伊丽莎白·诺伯,可事实上,他们连真正的蒙娜都没找到。我站在高高的城楼上,尽力装出蒙娜高贵的样子。下面的人山人海又是拍手又是跺脚,真是壮观。仪式结束后,我吃了人生中最饱的一顿饭。这个金色的下午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我决定逛逛整个城堡,这儿远远没有“吸血鬼城堡”大,但却装饰得很精致。红色的墙壁挂着凯斯宾国历届国王的肖像。大厅里很空旷,突然我听到了什么声响,这声音似乎像一个女人的高跟鞋发出的“嗒嗒”声。这声音跑到东头的一间屋子里,之后摔上了门。出于好奇,我要去寻找这个女人。但斯宾塞说过,小东屋是禁区。管不了那么多了,说不定我能从那儿逃出去呢,而不是待在这个荒诞的一八九零年。这儿战火纷飞,我可不想死在十九世纪。门锁上了,我使劲拽,怎么也拽不开。那个高跟鞋女人跑来给我开门。当我看见她的时候,她也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用手捂住嘴,她也用手捂住嘴。她根本不是女人,只是个和我一样大的孩子而已。他和我是如此的相像,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觉得我根本是在对着一面镜子演哑剧。更神的是,我和她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声:“你是?”时隔三秒,我们嘴里终于说出了不同的词。“克里斯。”我说。“蒙娜。”她说。蒙娜自然地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牙。“来吧,”她说,“我就知道你不是我。”六、我问:“你是大名鼎鼎的骑士,为什么不自己干掉伊丽莎白?”蒙娜啃了一大口苹果,没理我。我环顾了这整间屋子,除了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别无他物。“我从来就不是什么骑士,”蒙娜若无其事地说,“这些天他们一直在找我,对吧?可是我压根连最基本的骑术也没学过,怎么打败那么强大的敌人?”蒙娜的语气听上去是在说谎,显得很不自然。如果斯宾塞不知道真正的蒙娜在哪,他理所当然会把我认成她。蒙娜依旧望着她手里的苹果。“你是真正的骑士。凯斯宾王国里只有一个叫蒙娜的,你知道。”我理直气壮地说。见我这样肯定,蒙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终于肯说出实话。“我从小就生活在凯斯宾,我是一个被国王收养的孤儿,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蒙娜放缓语气,“我进入了骑士学校学习,七岁的时候,杀死了第一条喷火龙。”我瞪大了眼睛,不知道喷火龙怎么会被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杀死。“不费吹灰之力,”蒙娜接着说,“我轻轻松松的进入了凯斯宾皇家军队。从那以后,凯斯宾的军队和别的国家打仗,就从来没有输过。”蒙娜的语气平静得出奇。月光把她的脸照得有点吓人。“直到一天晚上,我才了解到自己的身世,”蒙娜说,“那一天是满月,我的牙齿突然疼了起来,一开始我没有注意,可是后来它就疼得越来越无常了,我疼得连蛋糕也咬不动。我决定去看牙医。路过一条清澈的小溪,借着如水的月光,我竟清楚的看见了那并不是普通的牙病我长出了一副獠牙。”蒙娜停了一下,看了我一眼。我心里一惊。夜静的出奇,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那是吸血鬼的獠牙,”蒙娜平静地看着我,似乎希望我被吓跑,“还有嗜血的欲望,我会突然向活人扑过去,抓住他们的脖子。不由自主的欲望,那是吸血鬼的本能!我必须得退出皇家部队了。巧合的是,我退出的那一天,正是斯宾塞和坡尔找到你的那一天。”就在那一刻,我全都明白了。我的大脑在不停的充血。我紧张地望了望窗外,现在可以看见百分之九十的月亮别在树杈上。满月,又是一次满月。蒙娜的獠牙开始出现。她的双眼泛起恶毒的目光,蒙娜企图向我冲过来,她的声音也发生了变化,让我想起来伊丽莎白!她的声音和伊丽莎白的一模一样!蒙娜控制不住自己,她大叫着:“对不起啦!克里丝。”她伸出尖尖的爪子要抓住我的脖子,我朝右边一歪,她扑了个空。“克里丝”,蒙娜咝咝地叫着来抓我,“忘了告诉你,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姐姐,你父亲和你妈妈结婚之前,他爱上过伊丽莎白·诺伯,那时我妈妈还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只不过后来……”我跑着,已经摸到了门把手,蒙娜还在穷追不舍,我一边跑一边劝告她:“不,不,蒙娜,不要这样。”“我是个恶魔,克里丝,一个罪恶的结晶!我都快恨死我自己了!”“不,蒙娜,你要控制住自己,相信我,你行的,蒙娜!”我们追到了城堡外面,此时正值夜半。“血!血……”蒙娜叫着,基本上克制住了自己的欲望,她倒在地上,不再追我了。“听着,蒙娜”,我气喘吁吁地说,“我,我们的家人都能够接受你,你不是罪恶,蒙娜,我爱你,你是我的家人……”满月结束了。尾声我和蒙娜疲惫地站在月光下。我看着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蒙娜扶着双膝,头也不抬地说:“克……克里丝,对不起……”我没有回答她,只是冲她笑了笑。“没事”,我说,“我们家欢迎你,蒙娜。”蒙娜直起腰来,说:“不行,我是个吸血鬼,不过我知道,只有一个方法可以治伊丽莎白·诺伯于死地。”我听见蒙娜哽咽了,谁也不可能对自己的妈妈说出这种话来,即使她妈妈是个吸血鬼。“我看着她,好像在问问题。“我死了,她也就死了。就这么简单。”蒙娜说。我惊奇地看着她:“不,你不可以的。”“我必须这么做了。伊丽莎白·诺伯无恶不作。”我惊叫起来:“但她是你的妈妈”。蒙娜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不远处的原野。“你看”,她说。我随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看我妈妈”。不远处一个女人正追逐那个叫坡尔的小矮人,她拥有狼一样恶毒的目光。终于,伊丽莎白·诺伯抓住了坡尔的领子,露出了尖尖的毒牙……“妈……”蒙娜歇斯底里地喊道,她的声音大到已经喊破了嗓子。伊丽莎白·诺伯转过身来,手里拎着可怜的坡尔。她看见了我。“妈!你不能杀死她!”蒙娜沙哑地喊道,但伊丽莎白·诺伯的牙已经离坡尔近在咫尺了。我刚跑过去要阻止伊丽莎白·诺伯,蒙娜就拦住了我。“克里丝,没用的!”她说。接着,蒙娜放开了我,伸手在贴身的衣兜里翻找着什么。匕首。“蒙娜”!!我惊叫着,去夺她手里尖着寒光的武器。可是为时已晚,蒙娜已经用它刺进了自己的胸膛。匕首落在地上的那一刹那,我哭了。我本想抱住蒙娜的脚,可搂住的却只是一堆泡沫。蒙娜没有留下尸体。我转过身去,果然,伊丽莎白·诺伯也不见了,只有坡尔小矮人在那儿愣愣地站着。我耳畔回响着蒙娜空灵的声音:“克里丝,记住,我是吸血鬼,而你是人……”蒙娜,如果我还能回到现实世界,我会想起你,永远永远。红山小学六年级:张萌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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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的吸血鬼(一)1719年,现牙买加的一个教堂。乌鸦从空中一闪而过,驮着夕阳,抹掉了最后一丝残存与天际的光明。黑夜,开始用那古老的墨,用属于死亡的黑色,深深浸透了大地的每一角。教堂的大门,年久失修,早已破烂不堪。如同那金发碧眼的老人,残缺着的鹰钩鼻,咧着嘴在风中冷笑。总之,死亡女神在夜的来临时降临,在寒冷的到来时,眷顾了这座教堂。走进这座古老的教堂。大门过后还是一扇小门,是残缺在现实与虚幻之间的门。门,本来就是人的一种自我的慰藉。继续跟着脚步声向前走,那是教堂的大礼堂,最重要的地方,或者说就是它的心脏。流过了血液,留下了脉搏。可一切都是杂乱无章,当年牧师所站的地方,早些年就已斑驳了。十几年前这个平静的村庄,因为一场瘟疫,该逃的人都逃了,该死的人也死了。逃了的是幸运的,但大多数村民并不幸运。灾难过后,教堂后的一小片坟地也就扩大成了一大片墓场。黑夜来了,拖着沉沉的脚步,“挞挞”地来了。是怨灵觅食的时候了。教堂后面是一片凄凉的野玫瑰林,穿过这片花林,便是怨灵的家了。枣红色的土地里是浸满了他们的热血。看到了,一次次绝望的回头眺望。听到了,一次次撕心裂肺的呼喊。到处是血和泪,到处是孤坟座座。有的坟露出一角,破棺材里,反射着凄凉柔软的月光的,那是一具具骸骨,写满了对世界的极端的仇恨,或许还有些别的。反正坟中除了那座之外,就没有别的完整的了。“那个”,离玫瑰林最近,微微突起用石头砌成的墓。完好无损。墓碑旁撒满了红如血的玫瑰花瓣,夜风吹得它们在空中打着旋,跳着舞,仿佛是围着撒旦,倾诉着死亡,那是亡灵之花。只有九瓣花瓣,永远是一个样式,像女人的手,或者尖利的爪子。你弯下身子拾起一片,细细观赏,瞥了一眼,墓碑上刻着几行清晰的字迹,像是昨天晚上用手剜上去的,但又有点模糊——“威拉德•采佩什(VladŢepeş)1500—1538”你怔住了,脑海里一片空白,突然竟在你脑海里出现一张英俊的白人的脸。蓝色的眼珠,金黄的头发,深陷的颅骨,挺挺的鼻尖,尖尖的,那是吸引人的鹰钩鼻。你停住想象,咧嘴笑了。今夜,无人能眠。(二)太阳伸着懒腰,打着呵欠,缓慢地爬上了地平线,同样缓慢地冲洗掉了浸透墨汁的眼球。太阳升起来了。第一丝光线射进着座古典的欧罗巴式建筑后,教堂里飞出了一群乌鸦,这阳光惊动了藏匿与此的魑魅魍魉,他们对这阳光带着一种本性的仇恨远去了。这座建筑是很久以前一位白人牧师酬钱修建的,紧接着一群白种人竟迁徙来到这里,一代代地生活了下去。一场瘟疫的降临,如同恶魔与浮士德的一个赌局,这里瞬间便再无人烟。也正是这场瘟疫,但是教堂自然而然也成了避难所,难民和医生护士都住在了这里,直到教堂里接二连三地发现颈部印有深深的两个小洞的死尸,人们害怕得陆续搬出这里,一时吸血鬼的传闻遍天飞,大蒜,十字架顿时洛阳纸贵。微风带着一股邪恶的味道,警告着人们藏匿在这地狱的恶灵的召唤。这里的夜,成了吸血鬼的舞台。那边是飘飞的舞女,飘飞的玫瑰花瓣,鬼美人。棺材盖带着“咔嚓”一声凉意在月光下被打开。让镜头定格在这一点,一双白皙的手,修长而整齐的指甲还淌着一滴又一滴的乌黑的鲜血,。“啪啪”他僵直地坐了起来,双手一推,棺材盖“砰”的一声掉落地上,惊起一片尘土。他拍拍落在身上的泥土,缓慢地副着棺材边沿站了起来。月光,妩媚地抚摸着他的脸颊,就像你想象中的一样,一张俊俏的脸儿,清风肆无忌惮地挑逗着他的身躯,如同美女蛇,美艳,娇柔。那件燕尾服就像陈年老酒,有点皱又那么有味道。紧接着,他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少不了的,是微笑是露出的两枚尖牙,仿佛还滴着鲜血,乌黑的。今夜,他将觅食。(三)飞翔。他冰冷地展开了自己无形的翅膀,他是属于夜的生物,沉睡是为了几百年来的夙愿,他不仅是为了享受吮吸那沸腾的人类的鲜血的一刹那间的快感,更是为了找寻,找寻那藏匿几百年杳无音讯的人,或许她还在人间羁绊,或许早已化作青烟一去不回。那身燕尾服在风中歌唱,他高大的身躯早已罩上了一层邪恶的阴影,他在前进,背后是一片黑压压的蝙蝠,“叽叽喳喳”里渗透了血腥,他露出一派整齐的牙,两枚尖齿在月光下随着死亡的风的乐曲,跳起了一支探戈。灯光,那边还依稀闪烁着灯光,从容地指引着这夜行动物,他漠然地奔走,朝着亮灯的人家。后面一切聒噪的声音都凝固了。透过不完整的墙,他看到了,看到了一个白人女子。正窗而坐,双目炯炯有神,却又在其中透露出一缕伤怀,金黄的头发,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眶,那仿佛就是雅典娜的雕塑,一切都是那么的圣洁,纯净。纤细的双手庄重地捧着一本黑皮旧书,月光倾泻在她的头发上,成了瀑布,或者一条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小河。她矜持地小声诵读着,生怕惊醒了周围的一花一草。那夜行动物惊诧地抬起了头,仰望星空,那就是他要找的人。他被她的一切所征服,就像几百年以前那样,他还能清晰地嗅到来自她身体的那种淡淡的清香,疯狂地占领了他的心窝。他还能感受到沸腾的鲜血,一种来自本能的诱惑。他蹑手蹑脚地溜进了房内,神不知鬼不觉,他深呼了一口气,那英俊的脸上刻满了苦苦的奢望,刻满了淡淡的忧伤,甚至刻着对诱惑的抵抗。“啪”,一滴晶蓝色的液体从他的眼角淌出,那是他的泪吗?分明是撕心裂肺的呼喊,分明是伤心欲绝的遥望。今夜,他已经很满足了。哪怕不再能用他的唇亲吻那女子的脸颊。飞翔。他拖着一丝留恋走了,没有带走那女子的鲜血。他走了,第一次空手而归,黑色的夜,是华丽残酷的乐章,谱写着他在玫瑰林的哭泣,谱写着生死之间的微妙情感,回去了。哪知,在夜的另一端,另一双眼洞穿了真相。(四)那是一双黑人的眼。在这个本应铺满血腥的夜,无意中窥窃到了这夜行动物的的所作所为,伟大的神灵,当邪恶的阴影笼罩凡夫俗子之时,他一定会在邪恶之下哭泣。那个黑人立即把吸血鬼半夜出没玛丽莲的家的事告诉了村长。刚开始村长并不大相信,可是越讲越悬乎,村长不得不相信,这里不是现在才有吸血鬼的传闻。第二天,玛丽莲竟毫发未伤。难道那哑巴女人是吸血鬼的亲信,甚至情人?村长召集除了玛丽莲的所有村民开会,一场会议下来,大多数的村民同意对玛丽莲施以绞刑。可怜的女人,在被村长派来的人带走之后,对于这莫名其妙的罪行满眼泪水,她想表明自己的无辜,可是伟大的耶和华上帝没有给她与生俱来的说话的权利,他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但是——“这该死的吸血鬼,这由该隐化身的恶棍,那用美貌勾引男人的蛇蝎女,请用神的名义处死她!”可怜的女人,无辜地被送上了绞刑架,下面是嘈杂的声音。“这德拉库拉的同谋,这黑夜长袍下的不可一世的贵妇人,处死她,再用十字架刺穿她的冰冷的心脏!”可怜的女人,就要这样失去自己的生命,甚至不能反抗。正午。绞刑圈套在了她的脖颈。向前走一步,下面是天堂,上面是地狱。前面是恐怖,与生俱来的对死亡的恐怖。她死了。村民来到破旧的教堂,穿过玫瑰林,来到“那个”前。“这可恶的吸血鬼的血巢,这里埋藏着多少的怨灵,让着吸血鬼在烈日下曝晒,让他流着悔恨的眼泪把自己的灵魂交给上帝,让他去阿鼻地狱,用圣水洗掉他身上的血腥。”“咚——”沉闷的响声打开了恐慌,从撬开棺材开始,恐怖如同病毒一样蔓延.棺材里空无所有。(五)夜,再次如期而至。寒风,持着利刀,将他的寒冷,在寂寞中绽放。月光,如水,仿佛最后依次倾泻人间,洗尽了污浊。刹那间,寒风用泪水吟唱了一首赞美诗,响彻云霄。一只蝙蝠,展开了凄美的翅膀,化身绝望的痴狂径直飞向了绞刑架。那里还有她的尸体。纯白色的孤单。她的脸黑一切都是纯白的,纯白得没有生气,毕竟她已经死了。蝙蝠,那只奇特的蝙蝠,灰色的绒毛,蓝色的尖爪,有力地飞行,然后滑行,它并不孤独,后面依然像从前那样,黑压压的一片。它带领其余的蝙蝠温柔地驮起了她。这次不再是孤独的头颅,不再是于连的孤楚,不再是手捧头颅的绝望。它们没有埋葬她。领头的蝙蝠突然扬起一片血色,他们在玫瑰林,那是一片血葩。“轰”……男子,蓝色的眼珠,金黄的头发,深陷的颅骨,挺挺的鼻尖,尖尖的,那是吸引人的鹰钩鼻。蝙蝠开始围绕他旋转,这看上去是一个仪式。复仇就要开始。后:如果换来的是永生,失去太阳又算得了什么呢?(完)注:1.在(一)中所提到的威拉德•采佩什(VladŢepeş)是传说中的有名的吸血鬼。2.在(二)中所提到的“鬼美人”是中国当代悬疑小说新秀蔡骏新书《蝴蝶公墓》中一种半美女半恶魔的稀有蝴蝶。3.在(四)中所写“这由该隐化身的恶棍”这是人们对吸血鬼的诅咒,远古欧洲传说吸血鬼是上帝对伊甸园中亚当,夏娃的儿子该隐的惩罚,所以后人称该隐为吸血鬼始祖。4.在(四)中所写到的“这德库拉的同谋”中,德拉库拉(也称德古拉)是中世纪欧洲有名的吸血鬼,后成了吸血鬼的代称。有名的吸血鬼还有很多,如与法国的德•莱斯(Gillede rais)和Valachie的督军VladIV有关的德考(Dracula),也是吸血鬼的代称。5.在(四)中所写“圣水”是指吸血鬼最怕的东西,吸血鬼据说还怕十字架,大蒜,但最怕的是阳光。6.在(四)中的“阿鼻地狱”为八热地狱之一。阿鼻,梵名Avi^ci。又作阿毗地狱、阿鼻旨地狱。意译无间地狱。‘阿言无,鼻言遮;阿言无,鼻言救;阿言无间,鼻言无动;阿言极热,鼻言极恼;阿言不闲,鼻言不住。不闲不住,名阿鼻地狱。阿言大火,鼻言猛热。猛火入心,名阿鼻地狱。7.在(五)中,类用到了法国作家司汤达的著名小说〈〈红与黑〉〉中的最经典一幕——女主公手捧男主人公于连的头颅,悲伤地将情人埋葬。)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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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祝福》教学设计周至县第三中学王皓英教学目标:1.分析、理解祥林嫂的形象特征,理解造成人物悲剧的社会根源,从而认识到封建思想和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2.学习本文综合运用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来塑造人物的方法。3.体会并理解本文环境描写的作用,尝试在作文中运用。教学重点:1.祥林嫂这一人物形象的分析。2.体会环境与人物的相互作用。教学难点:初步认识和理解封建思想和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教学方法:提问法、自主探究法、讨论法、点拨法教学课时:四课时教学过程:第二课时本课时重点:分析祥林嫂形象。一、回顾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人物、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二、分析祥林嫂形象:小说的主题是靠人物形象来体现的。这一课的主人公就是祥林嫂。我们只有弄清楚祥林嫂的性格和命运,才能懂得《祝福》的主题。而作为人物形象又是通过故事情节──人和人之间的联系或冲突表现出来的。那么,祥林嫂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我们就先来分析一下故事情节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由此来把握祥林嫂的形象,领会《祝福》的主题。2.1先请一个学生讲述祥林嫂的故事,然后再让其他学生评析、补充。师生一起归纳、总结完成下面的“祥林嫂年谱”简表。祥林嫂年普简表表到鲁镇以前在卫家山和比自己小十岁的丈夫结婚,后来的一个春天没有了丈夫。到鲁镇一年二十六七岁,冬初逃到鲁镇做工,很勤劳。祝福时很忙。到鲁镇二年春天改嫁。年底生阿毛。到鲁镇三年卫婆子说她交了好运。阿毛两岁。到鲁镇四年第二任丈夫贺老六死。到鲁镇五年春天阿毛被狼吃掉。秋天到鲁镇。年底祭祀时很闲。到鲁镇六年柳妈建议她捐门槛。到鲁镇七年秋天捐门槛。冬天祭祀,仍不被主人允许拿酒杯和筷子。到鲁镇八年头发花白,记忆尤其坏,反应迟钝。到鲁镇九年被赶出鲁四老爷家。沦为乞丐。到鲁镇十三年问我三个问题。死亡。2.1分析作者对祥林嫂眼睛的描写部分,通过眼睛这一“窗户”透视人物的心灵。“要极俭省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出他的眼睛。”——鲁迅先回顾:人物描写的方法有外貌、动作、语言、神态、心理等。再引导学生分析小说出现的人物。鲁迅说,刻画一个人,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找出文章描写祥林嫂外貌(特别是眼睛)的地方,画上横线,大声朗读一遍,并想一想有什么变化?分别表现了她怎样的特点?然后师生对话、互动,一起完成下列表格:找眼睛论特点初到鲁镇——顺着眼安分再到鲁镇——顺着眼,眼角带着泪再受打击,内心痛苦讲阿毛故事——直着眼精神有些麻木捐门槛后——分外有神又有希望不让祝福——失神、窈陷再受打击行乞——眼珠间或一轮麻木问有无灵魂——忽然发光一丝希望小结:祥林嫂的性格特点,从作者对她眼睛的描写可见祥林嫂悲惨命运的发展过程,生动具体地塑造了一个典型的旧中国农村劳动妇女形象。其形象特征如下:①祥林嫂是旧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典型。②她勤劳、善良、安分守己,想依靠自己的努力劳动生存下去;③但在旧社会她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被践踏,被迫害,被愚弄,被鄙视,最终为旧社会吞噬。引导提问:1.开端:①祥林嫂为什么要到鲁家做工?小说的一开始,祥林嫂就是封建的宗法制度的牺牲品。因为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迫使她嫁给一个“比她小十岁”的丈夫,而丈夫又过早地丧了命。祥林嫂因此陷入了“嫁而守寡”的悲惨的命运之中。按理说,“年纪大约二十六七”的祥林嫂是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劳动在农村生活下去的,可是“她家里还有严厉的婆婆”,于是祥林嫂才被迫逃到鲁四老爷家里。②祥林嫂是怎样对待使她“嫁而守寡”、“备受虐待”的宗法制度的呢?作者通过祥林嫂在鲁家生活的情况,写出了她的争扎与反抗。③祥林嫂在鲁家的生活是极其悲惨的:……为什么说她“反满足”?她希望凭借辛勤的劳动来换取起码的生活,寻求一条活路。这就鲜明地揭示出她勤劳、善良、质朴、顽强的性格,以及在生活道路上的争扎。然而,勤劳、善良的祥林嫂想通过加倍的劳动来摆脱悲惨的命运的愿望,很快破灭了。她在鲁家做工只三个半月,由于鲁四老爷的支持(P:“既然她的婆婆要她回去……可说呢”),被她婆婆像捆牲口一样,“捆了躺在船板上”,被抢了回去,封建的族权再次向她伸出了魔掌。2.发展:祥林嫂被迫改嫁到深山野是故事情节的发展。在这一部分中,哪些地方写出了封建宗法制度对祥林嫂的迫害而显示出了这种迫害是很残酷的呢?同一只封建宗法制度的黑手,伸出了两条绳索,捆住了妇女的脖子,朝着相反的方向紧勒,要把劳动妇女置于死地而后快。祥林嫂当时就处在这种极端悲惨的境地中:族权迫使她寡而再嫁,夫权又视此为奇耻大辱,使她忍辱含冤,永远生活在耻辱之中。祥林嫂以后的悲剧,都是由此而引起的。那么,祥林嫂是如何对待新迫害的呢?3.高潮:①祥林嫂为什么又一次来到鲁四老爷家?②有人认为,丧夫失子有偶然性,这种看法对不对?丧夫失子似乎有偶然性,然而隐藏在偶然性背后的,是那起决定作用的必然性。祥林嫂的丈夫死于旧社会中蔓延着的传染病“伤寒”,阿毛死于祥林嫂的贫困、劳碌。(若不是忙着“打柴摘茶养蚕”,能让年仅两三岁的孩子去剥豆吗?)因此,实质上,是罪恶的政权夺走了祥林嫂的丈夫和儿子的生命,使她陷于嫁而再寡的境地。作者开始把批判的笔触由封建夫权、族权扩展到封建政权。按照封建宗法观念,妇女“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旦丧夫失子,则连在家庭中生存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因此,“大伯来收屋”使祥林嫂走投无路,只好再一次来到鲁家。她到鲁家后,又遭受了更大的打击。③在鲁四老爷,人们对待祥林嫂这个“嫁而再寡”的不幸女人态度如何?A.鲁四老爷的态度:鲁四老爷站在顽固维护封建宗法制度的立场上,从精神上残酷地虐杀她。他暗暗地告诫四婶的那段话,就是置祥林嫂于死地而又不露一丝血痕的软刀子。(通过四婶先后喊出三句“你放着罢”,杀人不见血地葬送了祥林嫂的性命。)B.人们的态度:人们叫她的“声调和先前很不同”。鲁迅用他那犀利的笔锋,从广阔的领域里揭示了封建社会黑暗的程度。人们对祥林嫂的态度,使她感到痛苦与迷惑。她不时地向人们诉说着自己不幸的遭遇,她的精神却惨遭蹂躏。而柳妈的说鬼又给祥林嫂新的打击。C.柳妈说鬼:④祥林嫂是如何对待这如此沉重的打击的?其结果如何?为了争得做人的权利,为了求得一线生存的希望,她在竭尽全力地反抗着:她背着沉重的精神包袱,整日劳碌着,以便积够十二元鹰洋,用“捐门槛”的方法去摆脱人们在阳世、阴世间给她设下的“罪名”,她忍受着咬啮人心的嘲笑和侮辱,在无边的寂寞和悲哀中,默默干了一年,这是何等坚韧的反抗精神啊!而反抗的结果,出乎柳妈、祥林嫂的预想,这血淋淋的事实深刻地说明了:祥林嫂是无法“赎罪”的,祥林嫂陷入了求生不得,欲死不能的境地。4.结局:当祥林嫂被折磨得像“木偶人”,丧失了当牛做马的条件后,鲁四老爷就一脚把她踢出门外,使她终于成了“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的僵尸。即使这样,她在临死前,还向我提出了三个问题:A.“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B.“那么,也就有地狱了?”C.“那么,死掉的一家的人,都能见面的?”这是对魂灵的有无表示疑惑。她希望人死后有灵魂,因为她想看见自己的儿子;她害怕人死后有灵魂,因为她害怕在阴间被锯成两半。这种疑惑是她对自己命运的疑惑,但也正是这种疑惑,这种无法解脱的矛盾,使她在临死前受到了极大的精神折磨,最后,悲惨地死去。从祥林嫂一生的悲惨遭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封建的宗法制度正是用政权、族权、神权、夫权这四条绳索把祥林嫂活活地勒死的。祥林嫂一生的悲惨遭遇,正是旧中国千百万劳动妇女悲惨遭遇的真实写照。作者正是通过塑造祥林嫂这一典型人物,对吃人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进行深刻的揭露和有力地抨击的。小结:祥林嫂是生活在旧中国的一个被践踏、被愚弄、被迫害、被鄙视的勤劳、善良、质朴、顽强的劳动妇女的典型形象。总之,祥林嫂的悲剧是一个社会悲剧,造成这一悲剧的根源是封建礼教对中国劳动妇女的摧残和封建思想对当时中国社会的根深蒂固的统治。四、小写作:请你运用其中一种或几种描写人物的方法,刻画一个性格突出的人物形象,字数150左右。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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