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的滋味450字

我爱读书的滋味

450字 六年级

书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书使我们的视野更加开阔,书使我们不必行万里路,便可知万千事。我爱读书带给我的那一种滋味——快乐享受。

从幼儿园时的第一本绘本,二年级时的第一本纯文字书,这些书使我爱上了读书,彻彻底底地爱上了读书的滋味。读到鲁滨逊独自一人在一座孤岛上生活20多年时,我感受到他那种坚强的意志力;读到海伦·凯勒,作为一个看不见、听不见、说不了话的人,却被评为了“世界最杰出的女性”,她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更是值得我敬佩她、学习她。

再读《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了更多的科学知识,这些是在课本里学不到的,它们促使我继续探索、学习更多的科学知识。

我最爱的书的名字叫《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个跌宕起伏的情节,像一块块砖石捶打着我的内心,它吸引着我去阅读,阅读那一个个打动人心的故事。书中的简·爱更是让我敬佩不已,为了追求自由,不惜付出一切。

读书使我懂得了许多,我喜欢读书带给我的滋味,使我沉醉在书中无法自拔。

“你爱读书吗?”“当然爱,读书带给我快乐,读书像是沙漠里的最后一滴水,带给我无穷的知识。”

读书的滋味

450字 六年级

书是令人回味无穷的,书是那神圣的阶梯,让我们走向成功。

今日,我刚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文中的大师兄孙悟空,神通广大,不仅有各种各样的本领,还拥有一件神器——金箍棒。二师兄猪八戒,好吃懒做,是一头猪,不过别看他现在这样,他以前可是天蓬元帅,因犯下大错,被玉帝打到人间,成为了一头猪,从而跟着唐僧去西天取经。三师弟是一只流沙河的妖,奉命跟唐僧去取经。唐僧奉师之命,去西天取经。

这本书给了我快乐,有一次,我看到“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白骨精因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就变成了三人的模样去寺庙,白骨精分别变了村姑、老奶奶、老爷爷,而孙悟空看出了是白骨精变的,便打跑了两次,唐僧生气,便把孙悟空赶走,孙悟空被赶走,便去找众神作证,最后终于把白骨精打死了,我激动地说了一声:“好!”

到了中午,我吃完饭去跑步,坐在公园椅子上,翻开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追逐了海伦的人生轨迹。当莎莉文老师即将到来时,书中写道:“我抬起头,感受到了午后的阳光,它们穿透了遮满阳台的金银花叶子,暖暖地倾洒在我微微扬起的脸庞上。”这是多么精彩的描写啊,我不禁在心底赞叹道。

书的滋味是无穷的,书是神圣的阶梯,让我们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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