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光之恋(一)江离逃婚惨遭杀害_3000字
这一天,风和日丽,鸟语花香,江建国正在给自己的女儿江离举行婚礼。婚礼是在郊外的一座别墅花园内举行的,婚礼的布置透露着格外的浪漫与清新。这不仅是江离的婚礼,更是一场盛大的同学聚会。这时在别墅里新郎林浩然脸带着笑容,正在整理衣服。他像阳台走去,看了看婚礼现场,不经意的露出了笑容。他刚一转身,林梦就一把楼住林浩然。哭笑着问:“紧张吗?……终于娶到,做梦都想娶得女人了”林浩然笑着说:“不紧张,是太兴奋了。”林浩然吐了口气说:“当然,因为有你,我才得到现在的一切呀。”林梦说:“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甚至可以去死。”林浩然一边笑一边摸了摸林梦的头发说:“傻丫头”林梦摸了摸林浩然的领结说:“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就不去现场了,‘哥!’,你要记得我们是世界上最好的兄妹”林浩然笑了笑点了点头,然后林梦就红着眼走了出去。
在另一个房间,新娘的好朋友乐乐来叫新娘:“新娘子!新娘子……新娘子?”
这时江离正走到一个废工厂里,边走边思索着往四周看。她在心里想:“爱一个人,究竟可以爱到什么程度,爱到没有尊严爱到舍弃生命,我做着一切究竟为了什么,是为了他吗?”不是“是为了我自己,为了拯救我已经毁灭了的灵魂,和靠他才能活下去的,我的信仰。”江离笑了笑就在回想高中时发生的事。
他叫莫彦,我们是高中同学,在升到高中三年级以前,我从来都没注意过这个人,因为他太没有存在感了。“再回想中江离正在同学面前炫耀自己的手机突然莫彦撞了过来,手机掉到了地上。江离的好朋友兰兰说:“莫彦!你眼睛长后脑勺了!这可是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六千多块呢!你可别不认账,你得赔给江离。”莫彦拿过手机看了看说:“这,我赔不起,不如我找个地方给你修吧。”这时旁边的同学说:“这怎么能修好,这怎么能行呢。”江离一把夺过手机像垃圾桶走去她故意踩到莫彦刚掉了的试卷然后把手机扔进了垃圾桶说:“我讨厌用翻新过的东西。”然后像莫彦走去说:“不就一个手机而已吗!”莫彦看了看江离便想捡起试卷,没想到被江离踩住。莫彦抬起头看了看江离,而江离却一副很骄傲的笑了笑走向了自己的座位。
在回忆中江离想:你相信宿命吗?你相信有轮回吗?你今生爱上的人,都是因为你前世欠他的债。欠的越多,今生就越痛苦,今生他是一个乞丐,你会愿意陪他一起乞讨,他是一个绑匪,你也心甘情愿的帮他杀人越货。“在回忆中江离有一段难忘的事。在回忆中江离放学正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后面有一个人捂住她的口鼻她昏倒了。醒来以后他发现自己被绑在椅子上,有一位中年男子正拿着她的手机,对电话里的认说:”听好了,你女儿在我手上准备好五百万,我保证她可以安全回家,否则你就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了。“绑匪拿着电话走向江离说:“和你爸爸说几句话!”江离呼喊着说:“爸!爸来救我呀!爸爸!爸!”绑匪又用胶带粘住了江离的嘴,然后用迷药把她迷晕了。绑匪出去了一会,正在这时莫彦在墙后面,他听到声音连忙过去,莫彦很小心的走到江离面前,用刀把绳子割断。然后一直摇晃江离说:“醒醒!江离!醒醒!”江离醒来看到莫彦吓了一跳,莫彦连忙做出安静的动作说:“走!跟我走!快!。”绑匪这时回来了,看到他们要逃跑,惊慌的说:“你!”莫彦用手电筒晃了晃绑匪的眼,然后用酒瓶子砸了绑匪!然后就拉着江离跑了出去,骑着自行车迅速的离开了。江离在回家的路上想:“虽然做了三年的同学,但,那是我第一次记住他的脸。”江离大声的说:“莫彦!你怎么会出现在那里啊?那不是一个废弃工厂吗?”莫彦说:“我家就住在那附近,工厂早就搬走了,我只是去那里玩。”江离点了点头说:“你看到前面的那个红绿灯了吗?直走就到我家了。”江离回想中想:“从那天,我爱上了他,他一直以为我爱他,是因为他救了我,他错了,我爱他只是因为我知道,他和别人不一样。”
莫彦把江离送回来家,进了门江离的爸爸让莫彦坐下。江离的妈妈对江离说:“宝贝啊,你可算是回来了。”江离的爸爸说:“好了好了,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啊。”江离爸爸转过来对莫彦说:“你是我们家江离的同学呀?莫彦说:是。”江离爸爸说:“哦,今天这件事情谢谢你了,不过也凑巧你怎么会刚好在那呢?”莫彦说:“是因为那个地方一直没有人住,我家又小,而且就在那附近,我一直把那里当做我的秘密仓库。小时候的玩具呀,还有很多书什么的,我就偷偷藏在哪里,今天也是我过去拿几本书的时候,刚巧碰到的。”江离爸爸说:那个人的长相你还记得吗?莫彦说:“恩”江离爸爸说:“好!这样,到时候你帮叔叔把这个坏人绳之以法。”莫彦提了提眼镜框说:“好!”江离爸爸对妈妈说:“咱们女儿今天受到惊吓了,你赶紧陪她上去休息休息。”江离妈妈说:“来宝贝,妈陪你上去休息啊”江离答应了一声然后对莫彦说:今天谢谢你啊。然后上楼了。江离在洗澡时想了今天的一切一切……楼下江离的爸爸对莫彦说:“莫彦,今天谢谢你救我我们家离离。”莫彦说:“那是应该的。”而这时江离正在楼上往下看。江离爸爸说:“天气有点冷了,我让司机送你回去吧。”莫彦连忙回答:“不用,我可以自己回去。”江离爸爸答应了一声说:“哦,对了。”江离爸爸拿出了一张支票:“这个呢,是叔叔的一点心意,你把他拿着。”莫彦有点犹豫。江离爸爸说:“拿着!”莫彦只好收下说:“谢谢叔叔,我先走了。”莫彦出门之后江离回房间了,不经意在窗前看到,莫彦带着笑容把支票折成了纸飞机丢了出。江离看到后开心的笑了笑。想:“我喜欢那句话,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我相信有一天他会架着七色祥云来娶我,我的意中人终于出现了,只可惜他不是来娶我的。”
第二天早上,她和兰兰散步,跟她说她喜欢莫彦。当时兰兰吓了一跳说:“什么!你喜欢莫彦!你!你确定你是清醒的吗!你不会!”江离有些不耐烦的的说:“哎呀!兰兰,你不懂!莫彦呢,他是一个钻石,一颗被泥土覆盖了的钻石,只有我能看得见他的光芒,我是属于我的!”兰兰着急的说:“喂!我说你是不是!”
某日,江离在咖啡厅等兰兰,兰兰跑了过来叫了一声江离。江离高兴的说:“搞定了吗?”兰兰答应了一声,就递给江离一张纸条。江离边看边读:“莫彦,天蝎座,最喜欢的漫画,幽游白书·死神·棋魂·火影忍者,最喜欢的球星,热火队韦德,最喜欢的女明星,滨崎步。”江离惊讶的说了一句:“他喜欢这个类型的女生啊!”然后就拿着纸问兰兰:“你说我跟她长得像吗?”兰兰说:我觉得,你比她美多了!江离高兴的说:那当然啦!然后就接着念:榴莲蛋糕……我一听到这就想吐,土豆泥·香蕉牛奶,这都是什么东西啊!有什么好吃的!不过呢,我觉得,我又里莫彦的世界进了一步。只要了解他的人,就能了解他的心,总有一天我一定会跟莫彦在一起的!他是我的!“然后江离高兴的笑了笑,亲了一下那张纸。
第二天,莫彦刚进教室就发现同学们一个个笑眯眯的,走近一看才发现自己座子上有,奶·蛋糕·土豆泥还有一张纸,莫彦当时还纳闷,没有发现江离在他后面笑嘻嘻的,莫彦无所谓的坐下一边看一遍喝,当他看到内容的时候差点把奶喷出来,上面写的:“莫彦我喜欢你,我们可以在一起吗?江离。”而莫彦却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把纸条丢到了江离身上,江离脸色一下变了……
逃了婚的江离正在废弃工厂的斜梯上坐着,突然来了个电话,江离很高兴的接了电话说:“喂,我已经到了,我在等你呀。”而这时江离的父母正在准备婚礼,乐乐紧张的赶过来说:“叔叔……阿姨……这……这……江离他不见了,叔叔这是离离写的遗书。”江离妈妈顿时昏倒了,林浩然听到连忙跑了出去,开着车去找离离。
在废工厂的江离坐了一会听到有声音,以为是她等的人来了,很高兴的起来去找。却不曾想一个拥抱却变成锋利的刀刃。那个人捅了江离一刀,江离倒在了地上,那个人跑了……
初二:何晓韵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情_700字
很久很久以前,月牙族之王---风无意中学得魔法,于是依靠法术,迅速掠夺周边国家,短短几年时间就可与大国媲美,又过几年,称霸世界,只留下一个国家,国主叫清。——题记。
“禀告王,月牙族之王正准备攻打我国,不知王作何指示?”“不予理会。”水晶国国王冷冷地说完就走,只在大殿留下一个俊朗的男子。说话的丞相那个俊逸的男子满头雾水,为毛王一定要这样,有妇人之仁?不过看她现在的业绩也还蛮服她的,唉女人心海底针啊﹗
月牙皇宫里,一个帅气的男子用手摩挲着发簪,对着将军下命令:去把水晶国灭了,不要伤害任何一人。特别是国主要活捉。“是。”随着一声有力的回答,将军退下。男子一瞬间变得满目柔情:“清儿,你何时回来?”
于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情况下水晶国沦陷,抓住了国主清。然后成为世界霸主。正当月牙国举国上下设宴时,一侍卫来报告“国主,清服毒自杀了,留下一血书,呈给你。”
初二:落叶飘飘无言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
-
EXO之逆光_1200字离小夏/文Part2“啊,灿烈学长。”领头声音立刻放柔了。“你们五六个人,欺负一个比你们小两岁的女孩,有意思吗?”那个叫灿烈的男生冷着脸说。“我们下次会注意的。”领头用手势阻止了跟随者们的举动,毕恭毕敬地答道。“既然明白了,那就快走吧!别让我再看见你们了,如果还有下次,我决不轻饶!”灿烈毫不客气地说。“谢谢你啊,朴灿烈学长。”雪一边道谢,一边揉着脚企图站起来。“叫我灿吧!”灿突然缓和了语气,一把将雪“我这不是回来了吗?”雪突然感到心里好温扶了起来,因为太用力了,身体轻盈的雪一下子跌到了他怀里,红了脸,不好意思地推开了他。学校走廊里。“雪,你去哪了,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担心死我了。”允儿抱住雪,激动地说,好像快哭了。暖,用一种无辜的眼神望了望允儿。“咦,学长,你……”允儿轻轻地推开了雪。“哦,你说灿啊。今天还得好好谢谢他,若不是他出手相救,我早就被那几个playgirl给打进医院了。““什么?哪几个playgirl?告诉我,姐给你报仇!”“是金希澈的妹妹金汐湛,还有她的几个跟班。”灿突然接话,“那金汐湛实在不听话,听说家里人都不喜欢她。就像孤儿一样。”“那丫头,几天不打还真是皮痒了啊!明天姐姐我就揍她去。呀!快没时间准备了,学长再见!”“嗯,再见。”灿露出了他迷人的笑,想伸手挥一挥,但举到一半就放下了,只是阳光般地笑。允儿车上。“雪,你说,朴灿烈对你是不是有意思啊!”她挑了挑眉,用一种幸福的眼神看着雪。“呵呵,你想太多了。”“明明是你平时想得太少了好吧!他以前对我,总是保持着一种爱理不理的态度。但是啊,他知道了我是你的好朋友之后,对我的态度就立马来了个180°的大反转,180°诶!这还不是因为喜欢你?”“你那么在意他对你的态度干嘛,怎么,你喜欢他?”雪坏坏地问道。“啊风好大啊,雪你敢刚说什么来着?”允儿慌乱地转移话题,雪望向窗外,耸了耸肩。车终于停在一间商店前,只是这门,也未必太寒酸了吧!用书上的话来说,就是“才通人”。“允儿,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不是说要去参加白贤哥哥的聚会吗?”“对啊对啊,但你别告诉我你要穿着制服去参加你白贤哥哥的聚会。死蠢!“。正说着,允儿叩响了商店的门。“吱呀——”门慢慢地打开。初二:李骁霄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
逆光爱溺亡于时光,最后时光沉成海。——题记我逆光而行,穿过这一片紫藤花海,只为见到一个人,一个远在他乡的人,找到一个理由,告诉他,我真的很爱他!“这是我玩的一个游戏上的故事:男主帮助女主做过很多事。他爱她,却要帮女主追她爱的人。在她殴打了跟她喜欢的男生关系好的女生后,为她坐了牢,成为一个人人唾弃的人。最后女主爱上他时,说要嫁给他时,男主却以为她是可怜他才说爱他的。他于是离开了她,在女主早上醒来时就开始疯狂地找他,最后接到医院的电话,男主死了。死于女主造成的事故,被那个女生的姐姐为了替她妹妹报仇打死了他。最后,女主拒绝了她以前喜欢的男生,一直不愿相信男主死了的事实。看到最后,我哭了,就写了这篇诗歌来祭奠他们没有未来的爱情。”有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再次遇见,可有来生?——end初二:蒋丽文300字 初二 散文
-
逆光。逆光。泛红的湖面层层涟漪,一圈又一圈散开来。远方的夕阳渐落下来。天与谁交汇,呈现出一片红色。那时候的我们奔跑在山涧,总是那么的自由自在。童年时的笑声连同眼泪也一同湮没在了这片土地上。还记得我们一同堆积的城堡。还掩埋下了我们的记忆。虽然此地没有城市的喧嚣,但是回荡在山谷里的歌声却久久荡漾。后来一同在稻田里吹着缕缕的秋风,看着天空临走的雀鸟,你莞尔笑了,笑得很灿烂。昔日,阳光照进那简陋的教室里,如此明亮。窄小的操场上红旗依旧飘扬,同学们都奔跑在跑道上,那逝过的身影很快。很久以后,课室里的我们,书桌上的书多了,下课埋头的不知是我,还有所有的同学。因为当时的孩子都有梦想。就是离开这片让人热血沸腾的土地。正式走向城市里。我们都去了,初到深圳,天色已晚。霓虹灯在街上闪烁着,我们的眼睛不停地环顾四周。寻找着周边熟悉的身影。或则是一个人,一个物。月光照在身上更加显得幽静,后来我到了学校读书,那个学校很大,操场也很广,依旧也有许多的身影从操场上闪过。我不顾太多也和你一起奔了过去,这是我在这个学校留下的第一个脚印。课桌。书本。操场。食堂。每一样都很喜欢,都有一种看上则喜欢上这个地方的感觉。哎,后来我的衣食住行样样都有很大的变化。喜欢在下课坐在椅子上,拿出一张淡黄的纸张,笔尖在上面轻轻地点着一笔,两笔。然后写着自己喜欢写的字,再画上一两个小图片,有时也会用彩色笔在纸张的上涂涂颜色,这样看上去却能显出一种美。我们都渐渐地喜欢上了在学校的天台上面闲聊,看远方的绿,那绿色很艳也特别浓。最后你突然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说我的梦想是制造家。能够制造很多很多的快乐。你又笑了,这是我见到你第二次的笑容。而我问你的梦想是什么,你却说你的梦想是接受你营造的快乐气氛。你说完的时候我也露出了笑容,是腼腆的笑容。你我就这样,常常穿着白色的短袖校服和黑色长裤站在天台上,依靠在栏杆旁,那时就只有你和我两人。你说你现在的喜好开始转移,渐渐地就形成了那种相反的趋势。在逆光的日子里,我们很少相遇。那个时候我们并不小,都是十三岁的孩子。那次在饭堂,我看见了你,于是和你坐在一起吃完饭。那天晚上我们吃饭吃了很长时间,但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聊天,谈着我们以前的时间,而现在的转变。记得上次听她妈妈说我们都是小孩子,很多事情都不直到。可是现在我们感觉自己长大,可以独立了。而她却没有说什么,只是经常见到她下课在日记本里写着什么,我并没有过问很多很多。逆光。那不是美。可是到了后来,我依然仍不住了。我下课走到她的面前要求她拿出日记本。但是她没有执著不让我看。我打开里面一看。上面写着:我们永远都是孩子。天真可爱的孩子。在逆光的瞬间,我屏住了呼吸,却抓不住你的身影。我们都是好孩子。1200字 初二
-
逆光光,是宇宙中最耀眼的存在。有一束光,那瞬间,是什么痛得刺眼。我要跨越光年,逆着光,走向希望——那是泪光,那力量,我不想再去抵挡,面对希望,逆着光,感觉爱存在的地方。一直就在 , 我身旁。光芒,光芒的力量!背对着世界却如此漆黑,责备自己如此胆怯,我想,睁开眼、打开窗,就会发现那就是光芒。不要让困难把我们击散,在澄澈的瞳孔中,我看到了光,坚定的目光,就像逆光,跨越了那永恒的光年。为什么舍不得熄灭?在这片漆黑的光芒中,我们都需要逆光。感觉心像破碎的玻璃,折射着那金色的光,是空明透亮的。哪怕一直害怕这不会有答案,可遗憾还没有到达,拥抱后还是害怕,用力推开你我一人留下,只是为了那一束光。我以为无路后退,反复证明这感觉有多不对。但在这条平行线上,我要逆着光,光芒万丈!300字 初二 散文
-
逆光逆光,却看到了光的方向。那些影像越来越模糊,最终化作虚无。那些声音混成一片,渐渐听不见。那些画面交织在眼前,一片杂乱。当晨曦到来,第一缕阳光射在窗前,阴影里的我只是躲在那里看。听到外面的声音变得嘈杂起来。我看见窗外的阳光,在瓷地板上留下了它的印记。而我在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有时我会在做网络上的事,有时我会在做现实中的事。有时冥思,然后伸出手在键盘上敲几个字。那些光阴就这么虚度过去了,也许我该做点什么,然而迟迟没有下手。我看见大街上满是人,物品琳琅。人们忙忙碌碌地忘了自己,忘了他们也许不该在这里,忘了去抚平心底的荒凉。到底要等到哪一季,面朝大海,才会春暖花开。我看见窗外法桐树的叶子抽出了一点新绿。然而列车却还是没有到站,没有来接它应该接的人。恍惚中我看见等待的那一张张焦躁不安的脸,然后又被掩盖了去,随着记忆一点一点沉到水底。海边沙滩上的那些沙砾,不知那一颗能遇见改变自己命运的蚌。只是知道应该等待,它们的路途还很长。其实,最后我们不都是要回来的么?不能留在异乡,不能忘了自己。我想,也许今天那些花儿就开了,也许今天,一切的一切都会有结果。黑暗里我看见那些花儿真的肆虐地开了,花香满殇张扬着寂寞。当阳光渐渐漫过那里的时候,刚才的景象全都不见了。我所看见的,仍然只是过往。似水流年,在回忆中破碎,我不曾离开。无人来救赎那些迷惘的人们。他们只是找不到方向,心灵里光的方向。等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闭上眼,再睁开眼,一切都变了。花儿开了又败了,叶子绿了又落了,一季一季,循环往复。却还是找不到答案。然后我们学会了忘记,忘记那些令我们伤神的东西,也许是逃避,仅仅是逃避。最后我走到有阳光的地方,终于觉得温暖。我想,此刻我的心里,也会是阳光满地。我看见那些人笑容如故,原来一切都没有变。有些东西,永永远远地留在了我的心里。有些事情,你会发现我们本就无能为力。然而渡过了那条河却还是要追寻。逆光,也会有出口。700字 初二 议论文
-
失恋之网恋_3000字冯超今年17岁,是青城市一中高一(1)班的一名学生,学习成绩十分优秀,然而两个月前母亲的不幸病世,使得他整日以泪洗面,无心再听老师讲课。他的好友巴林见他整日愁眉不展,便建议他上网吧散散心,于是二人下午放学后就一起上了新华街的“红豆网吧”。以前冯超可从来都没上过网吧,现在进来,他觉得网上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里面的游戏千变万化,流行歌曲应有尽有。特别是在网上还能聊天,比学校电脑课上所学的内容精彩丰富多了,很快冯超便坐在那里不挪位了。他开始在网上与人聊天,一聊便好几个小时过去了。这一晚,他从网上认识了一位叫楚楚的女孩。女孩与他同龄,也在读高一,而且家中遭遇同他很相似,只不过女孩是刚死了父亲。她同他一样,也是在思念与痛苦中才上网散心的,没想到在网上两位同病相怜的人却遇到了一起,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所以二人一时间既感到亲切又感到惊喜。由于有着共同的感受,二人聊的话自然十分投机,相互间均产生了一种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感觉。下线时,双方约定:每晚网上相约,互诉衷肠。冯超下网后,已是夜里10点多了,巴林早已走得没了踪影,他只好一个人回家。冯超自打母亲走后,家中每日基本上就只有他一个人了。父亲在市公安局刑警队当队长,每天都忙于案子,很少回家照顾他。有时半夜回来,在家睡上几个小时,第二天便又匆匆离去。父子俩一星期也见不上两次面,有事经常是电话联系。好在冯超从小就养成了独立做事的习惯,晚上按时睡觉,早晨只要枕头边的闹钟一响,再困他也会睁开双眼,即使母亲在世的时候也从未喊过他起床。然而这天夜里,冯超却没能按时入眠,因为他心中一直想着当晚与楚楚聊天时的情景,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直到凌晨两点他才迷糊了一小觉。第二天傍晚放学后,他按照昨天的约定,如期来到了网吧。上网后他发现楚楚果然在线,二人随即又聊到了一起。这一次,二人的情感比上次更近了许多,相互间仿佛都已听到了各自的心跳。昨日二人一直不敢开口说的那个字眼,今晚禁不住从心中蹦了出来。二人聊得如痴如醉,又到了晚上10点多,他俩才恋恋不舍地互道一声:“拜拜”。从此之后,冯超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了,每天下午放学后便跑到网吧与楚楚在网上相会,晚自习概不理睬。楚楚自然也同他一样,二人的网上情感已发展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终于有一天,楚楚首先提出了要与冯超见面的要求,冯超又何尝不想见到日思夜想的她呢。于是双方约定:五一长假,冯超前往楚楚所在城市的湖心公园与楚楚见面。转眼之间,五一节便到了。冯超以与同学外出旅游为名,向父亲要了钱,来到了令他魂牵梦绕的那座城市。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见面地点以及衣着打扮和手持的信物,冯超在湖心公园果然看到了一位穿白色连衣裙、戴黑镜、打一把红色遮阳伞的女子在廊桥边等他。他激动的心立刻狂跳不已,三步并作两步地赶了过去,将手中的一束玫瑰花递给了白衣女子。“楚楚,你好!”“你好!”白衣女接过冯超的鲜花后,慢慢地摘下了她脸上的墨镜。“你……”冯超一下子惊住了,他看到眼前的白衣女子年龄足有三十多岁。“你不是楚楚?”“我是楚楚啊。只不过我的年龄稍稍大了一些。”白衣女子微笑着道。“每天跟我在网上聊天的那个楚楚就是你吗?”“是啊。”“我们都聊什么了?”冯超怀疑白衣女子是在假冒。“聊什么?你看我这身打扮,还有我手中的红雨伞,这不是咱们约好了见面时你认我的凭证吗?还有你和我曾说过的那些诗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难道这些话你都忘了吗?”白衣女子道出了二人聊天时冯超所说过的一些话。冯超听了傻愣住了。过了半天他才又问道:“你不是说你才17岁吗?你怎么骗人呢?”“我不骗你,你能来此和我相约吗?实话告诉你吧,你已经是被我骗过的第一千零一个男孩了。”冯超听了楚楚的话心中愤怒了,他真想上去给眼前的这位骗子一记响亮的耳光,但他最终还是忍住了,谁让他这么轻易相信人家呢?“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耐下性子想听听骗子的解释。“好玩呗。特别是和你这样的小屁孩谈恋爱,有刺激。”白衣女子似乎十分惬意。“可你能得到什么呢?你相信我会和你这样的半老徐娘拍拖吗?”冯超又问道。“可我得到了你送给我的这束鲜花啊。这鲜花最少也值一百多块吧。对了,我忘了告诉你,我可是开花店的老板,这花我能拿到我的花店里再卖呀。”白衣女子一直微笑着。“卖你个鬼!”冯超听着终于忍不住了,一把将白衣女子手中的花夺过来,狠狠地踩在了脚下,然后回头就走。对这样的骗子,他已没必要和她再说什么了。白衣女子怔怔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心中若有所思。经历了这么一场骗局,冯超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发誓,今后再也不上网吧了。因为有此一次经历已经够了——被骗的滋味真比被人捅上一刀或抽上两记耳光还难受啊。可是不上网又该干什么呢,恋爱是骗人的,而他对学习早已失去了兴趣,他心中一时间感到十分苦恼。他觉得人活着真是太没意思了。然而,正在他心烦意乱之际,这天放学回家,他眼前突然一亮,他发现父亲冯大刚早早地回到了家中,而且还特意为他包了他平时特别喜欢吃的饺子,这可是只有母亲在世时他才能享受到的特别待遇啊。他一时感到了父爱的温暖。“爸,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吧!”冯大刚自然听出了冯超话中的含意。“儿子,爸以前对你关心实在不够,从今天开始爸向你保证,我每天都回家来照顾你,同时也监督一下你的学习。”“你别骗我了。”冯超以为父亲是在同他开玩笑,因为他知道父亲干的是怎样的一种工作。“我已经把刑警队长的职务向领导辞了。”“什么?爸,您怎么作出了这样的决定?”冯超感到很惊讶。“我平时对家庭关心太少了,我已经失去了你的妈妈,我不能再不管我的儿子了。”冯大刚认真地说道。冯超听了父亲的话,心中既激动又难过。他知道父亲一向视工作如生命,可现在为了他却把刑警队长的职务给辞了,可见他在父亲心中的位置是何等的重要。“爸爸……”冯超想对父亲说什么,但话却哽咽了。打这以后,冯大刚果如他所说的那样,每天按时下班为冯超做饭、洗衣,关注着他的学习情况,尽心尽职地做着父亲的义务。冯超在父亲的温暖关怀下,倍受感动与鼓舞,他排除脑中的一切杂念,又将全部的心思投放到了学习上,学习成绩很快得到了提高。这期间,冯超也发现了父亲的一个秘密。父亲经常背着他在与一个女人通电话,而且他隐隐约约还能听到二人在谈他的一些学习情况。凭直觉,冯超感到父亲像是在谈恋爱了。不过这是他们大人之间的事情,他是无权过问的,但他打心眼里还是很希望父亲能够再重新组织一个家庭。这些日子,父亲为了他既当爹又当妈的实在也太累了,他真需要一个帮手。只是不知道父亲的那一位长什么模样,漂亮不漂亮。光阴荏苒,转眼间,冯超高中毕业了。这年高考,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全国的一所重点大学。当他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给父亲看的时候,冯大刚激动得流泪了。他赶紧拿起电话,将这一喜讯告诉了他的那一位:“小敏,冯超的大学通知书下来了,你明天带着孩子过来吧。”翌日下午,一位中年女人带着一位漂亮姑娘来到了家中。冯超一看那位女人,一下子怔住了:天哪,这不是曾经骗过他的那位骗子吗?“小超,这是你小敏阿姨。”冯大刚开始介绍女人。“爸,她可是位骗子,你千万不要相信她。”冯超忍不住向父亲说道。岂料冯大刚听了他的话不仅没感到吃惊,反而拉了那女人的手哈哈大笑:“傻儿子,你得感谢这位骗子,若不是她,我怎么会知道你的情况呢。”父亲的话倒把冯超给弄糊涂了。“小超,那次我同你会面的确是充当了骗子的角色。”被父亲称为小敏的女人说着将她身旁的漂亮姑娘拉到了冯超面前,“这才是你喜欢的楚楚呢。”“冯超,你好!”姑娘红着脸将一只纤手递给了冯超。“这,这……”冯超被弄得如丈二和尚,一时摸不着头脑。“我是楚楚的妈妈,我叫柯小敏。”中年女人开始自我介绍。“小超,你小敏阿姨那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啊。”冯大刚见冯超傻愣着,赶忙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原来,当初同冯超在网上真正聊天的女孩正是站在他面前的楚楚姑娘。然而就在他们那次约定准备见面的那天晚上,楚楚的妈妈柯小敏打开了家中的电脑,发现了楚楚同冯超所有的聊天记录,当时禁不住大吃一惊。那些日子,柯小敏因丈夫的去世而心烦意乱,从而忽视了楚楚的学习。现在她一看女儿在网上谈恋爱,而且还要和冯超见面,立刻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了让孩子将心思全部放在学习上,不使其过早地涉足爱情,当晚,柯小敏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说楚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她现在谈恋爱为时过早,等其考上大学后,她一定亲自带她去见冯超,不过前题条件必须是冯超也要考上大学。最后,楚楚终于被妈妈说服,答应妈妈好好学习,暂时不再和冯超来往。楚楚是被说通了,可那边前来赴约的冯超该怎么办呢?于是翌日,柯小敏便扮作楚楚前去同冯超约会,上演了那出戏,目的是为了斩断冯超的念头,使其迷途知返。她的这一表演,果然使冯超愤怒而退。事后,她觉得用如此法子来对待两位未成年的孩子未免有些过激,于是她一边继续做女儿的思想工作,一边来到青城,到冯超所在的学校秘密地找冯超的班主任老师打探冯超的家庭情况,以便找冯超的家长相互沟通,让家长再去做冯超的工作。从冯超班主任口中,她了解到冯超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只是因为母亲的去世才使得他最近的情况有些反常。于是她按老师提供的家长情况,迫不及待地找到了冯超的父亲冯大刚,将冯超和楚楚的情况讲述于他。至此冯大刚才知道了儿子在早恋,也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接受柯小敏的建议,在儿子面前并不捅破此事,而是及时辞去了刑警队长的职务,让领导安排了相对较轻的工作,开始在家中全力以赴地照顾冯超。从那时起,冯大刚就与柯小敏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二人相互关注着两位孩子的学习情况。在不断的联系中渐渐地也相互产生了情感,遂决定等二位孩子考上大学后,将真情告诉二人。眼下,两位孩子的目标都已达到,柯小敏实现其诺言,这才领着楚楚来见冯超。冯超在听了父亲的讲述之后,被楚楚母亲和自己父亲的良苦用心深深地感动了。他对柯小敏深情地喊了一声阿姨,然后挽了楚楚的手走出了房屋——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啊,等待他们的是如梦般的大学生活。初一:朱嘉俊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
狐恋_3000字殷商初时,我已学会幻化人形。我是只狐,叫媚儿,有着千年的道行,但是我不是妖精。外婆笑我说,傻丫头,你怎么不是妖呢?这世间不灭的除了妖,就只有仙。我不明白了,那仙是什么样,妖是什么样?外婆看着我,说,神仙是住在天上的,我们住在地上。我还是不明白,那仙最后回怎么样,妖最后又怎么样?外婆也答不上来,于是摸摸我的头,仙最后还是仙,妖的话,大概最后还是妖吧。孩子,别问这些奇怪的问题了,快去玩吧。我听话地点点头,跑到山下陈塘关找哪吒玩。哪吒是我在山下认识的玩伴,他会很多很厉害的把戏,例如他会飞,踩着一对叫“风火轮”的轮子。我也想飞,但法力不够,他就背我一起飞。哪吒不知道我是狐,外婆说对任何人都不能说这件事,还要我藏好自己的尾巴,因为我的外形是幻术,而尾巴是唯一的破绽。我看到哪吒的时候,他正在海里玩水。他要我和他一起玩,我不肯,怕打湿了衣服会露出尾巴哪吒笑着来拉我,我惊叫一声,跌进水里。海水凉凉的很舒服,我慢慢放松了戒备和哪吒嬉戏起来。突然一只手抓住了我的尾巴,随后手的主人从水里冒了出来。我认出那是龙王的小儿子敖丙,两百年前我随奶奶给龙王拜寿曾见过他,他还是老样子,额头很大,龅牙,小小的眼睛里尽是龌龊的光亮。后来他要向我提亲,还好龙王我是妖精,又非水族拒绝了他。小妖精,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敖丙涎笑。我怎样也挣不脱他的手,还好尾巴在水下,哪吒没有看到,而熬丙的调笑也让他没有对我起疑。来,让三太子看看,漂亮了没有?说着就用另一只手想去摸我的脸。放开你的脏手,哪吒冲了上去。两个人撕打起来,我借机挣开躲在一旁。敖丙看到我的挣脱,气急起来,但还是输得很惨,逃回龙宫。我和哪吒上了岸,哪吒以为我受了惊吓想过来安慰我,却无意中看到我没来得及收回的尾尖。那是什么,他好奇地想掀我的裙,不可以,我大叫。哪吒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我。你怎么可以动女孩子的衣服,我随便找个理由。他听了以后痴痴地笑了,老实地低着头不知道说什么,忘了刚刚的疑惑。我暗暗松了口气。它们水族,说是地仙,其实和妖精有什么区别,听说那个敖丙还会抓童男童女来吃,可恶。哪吒说。我不是妖精,我不害人的。我小声的说。你没有得罪它们,是那个敖丙找打。他单纯地安慰着我,我心里像堵了一块石头一样难受,于是小心地问他,你讨厌妖精吗?当然。他们专门害人,你刚刚不是还差点被欺负?他恨恨地说。那,你要是再碰到妖精怎么办?我又问。我不会放过它们的,别怕。哪吒说着,没有发觉我已经苍白的脸。回到山上,一连几天都是闷闷地,不想下山,也懒得追兔子。外婆问我,孩子,你怎么了?我反问外婆,为什么我们是狐,不是人呢?外婆温和地笑了笑,世上的事,有因就有果――前世的因,今世的果,明白吗?不,要我说,这世上的事是没有原因和结果的。说是前世的因,谁知道前世是怎样的,凭什么要为这个接受今世的果?我又没有死掉,我怎么知道下一世要接受怎样的果?因果?因果不过是让所有人安分起来的骗人的东西。我说外婆看着我,摇摇头说,妖气果然重了,孩子,很快你就会知道今世的果是怎样的了。果然,很快我就知道了今世的果,在五月初五那天。那天是个极阳的日子,我不敢下山,怕维持不了幻术,所以只是一个人早山上小溪里戏水。这时,一个貌美的女子走到我身边,问,你想不做妖了吗,媚儿?我吃惊地看着她,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她笑了,我是女娲,这世上的万灵都是我造的,我怎么会不知道?女娲?我有点吃惊,听外婆说她是最有道行的仙。告诉我,你不想做妖了,对吗?她问。嗯,不想,我不是妖精,我不害人的。我认真地告诉她。那我有机会让你做人,做世上最美的女人,怎么样?女人?大人吗?我怕我做不来。我泄气地低下头,我知道,做人是要守很多规矩的。但是做人你就不会怕尾巴被人发现,别人也不会骂你上妖精了,就像哪吒。哪吒,我轻轻地重复着这个名字,心没来由的一颤。天意让哪吒助武伐纣,现在商的还是那么强大,哪吒败了注定万劫不复。女娲平静的说,所以你回成为人,世上最美的女人,然后迷惑纣帮哪吒倾覆商,最后你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身份,去找哪吒,怎么样?我肯。我下定了决心。但是要怎样去迷惑人呢?我不解。你只要做你想做的事就对了,媚儿,你的妖气重了。妖气重了?我心口一紧,外婆也说我妖气重了,可是我不是妖精啊,我不害人的。女娲把我带到一处闺房,我看到了那个世上最美的女子,她叫苏妲己。我倒觉得她比较像我们狐,小巧的下巴,细而微翘的眼角,不像我,一双过大的眼睛,脸也是胖胖地。好了,妲己,你的时候到了,随我去吧。女娲对那个熟睡的女子说,那人的魂魄就真的出了身体,落在她手中。现在你去吧,女娲转身对我说,然后指了指那尸体。是的,尸体。没有魂魄的,纵然美艳,也不过是具尸体。我不会,我一边说,一边往后缩。我助你,她说完推了我一下。等我再睁开眼,就看到自己的身体倒在床边。那是我第一次好好地看着自己,一个小孩子留着总角,圆圆的眼睛、脸、还有身体。那尾巴,红红地,露了出来。我帮“自己”把尾巴藏好,落泪了。我终于摆脱了尾巴,也失去了自己。值吗?不知道。但我是人了,没人会说我是妖。可我真的不是妖精,我不害人的。转月,我就被冀州侯苏护,那个被称为我父亲的人无奈献给了纣。纣是个俊美的男子,近千年来,除了桀,就只有他是我见过的男子中最好看的。后来桀被纣的先人汤杀死了,却没有人悲伤,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仰视着纣,突然觉得他很可怜,我必须让他失去所有才能换得我想要的一切。我要害这个人,可我是不害人的。那夜,一个陌生的身体压向了我,我不知所措,忽然想起了哪吒。想到他说过不会让我受欺负的,就不自觉的笑出声来――很清脆的笑声。第二天,我听到后宫里的人说我是荡妇、妖妇。我不知道什么叫荡妇,我是我没有尾巴了啊。我不是妖精,我不害人的,我认真的辩解。后宫有好多女人,她们都好凶,不理踩我,也不和我一起玩。我问我的侍女涤为什么,涤说因为娘娘太美了,她们恨,恨你夺走了后宫唯一的目光。我还是不解,我不会伤害别人啊。涤说,娘娘,你太单纯了。我无措地看着她。正宫的娘娘来到了我的住处,还带来了很多很美的东西送我。我以为她会陪我玩,因为她看起来很温和可亲,结果她要我跪了整整一个下午,等到纣快回来的时候才让我起身。临走的时候,她说,以后有她的地方我只能跪着,这样我才能记住谁才识真正的主子,还说,今天的事不准对纣说,否则我以后的日子更难过。我什么都没对纣说,因为我知道做人是要守很多规矩的。何况跪是我每天常做的事情,不难受的,只是今天原本要和侍女们放风筝的,没去成。涤和纣说了这个,纣很生气,他生气的时候很吓人,因为他认为自己拥有一切,所以任性,但是我知道,最后他什么都不会有了。他罚娘娘跪祖宗的灵位整整一夜,第二天,那些臣子们开始骂我是妖精,陷害母仪天下的娘娘。我不明白,以前只要藏好尾巴,别人就不会骂你是妖精,为什么我没有尾巴了,反而被这么多人骂。我不是妖精,不是的,我真的不害人的。我还是怕娘娘的,她说纣知道了这些事我的日子会更难过,我怕她会把我整天的锁在屋子里,不让我出去玩。于是我对纣说,陪着我,我怕娘娘,纣从此就不再早朝。纣说要为我建造一座宫殿,里面筑一个高高的鹿台。他要让我在上面跳舞,让天上的神仙都知道他拥有如此美貌的女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我也想在高高的地方跳舞,就像以前哪吒背着我飞的日子一样。我想他,真的好想。从鹿台开始动土那天开始,臣子们就不断出现在纣的面前,他们指着我说我是要亡掉商的妖精,要纣杀掉我,但纣杀掉了他们。我开始奇怪,人人说我是妖,说妖精害人,但我从没害过人,反而是他们人才互相残杀,他们和妖比,那个更可怕呢?后来我看到了皇叔比干,人们说他有一颗七窍玲珑心,能看透世间一切。他看着我,说,好自为之。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聪明的人也看不出我不是妖呢?我想到了哪吒。他没有哪吒聪明,哪吒是知道我的。想到这里,我开心的笑了起来。于是,别人有开始传言我如何猖狂。那夜,我后花园找白天失落的玉钗,看到正宫娘娘在和一个陌生人的男人在假山后的草地上嬉戏。我没想到一向严肃的娘娘也如此贪玩。我想和他们一起玩,于是回房拉纣出来想加入他们。没想到纣看到他们以后大怒,处死了娘娘和那个男人。涤说他们是在偷情,该死的,只是娘娘发现了这个,又被别人误解了。我问为什么纣可以和我还有娘娘还有其他很多女人在一起,为什么娘娘就不可以。涤吃惊的看着我,说,一个女人一辈子只能忠于一个男人,要不然别人会骂她淫荡,这个人是会受到很大惩罚的。我习惯被骂了,也不怕什么惩罚,只是不知道哪吒是不是会像纣一样在乎我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于是我开始觉得女娲是在骗我。我成为了正宫娘娘,后宫的主人,没人再让我罚跪了,我很开心,真的――在不想哪吒的时候。别人说我心如蛇蝎,我也懒得辩解了。又是一年的五月处五,质子伯邑考进贡了野味给纣,纣说要与我分享。我一看到那食物就晕了过去。因为那竟是外婆。我已经几年没有看到过她了,没想到再见了却是这样。我知道他进贡狐狸肉就是想看看我的反应,看看我是不是像外面传闻的一样是一直狐狸精。我真的不能不恨。躺在盘子里的是我的外婆,我前年来唯一的亲人,伯邑考不但在极阳之日坏了她五千年的道行,还要外眼看着她被变成食物,我一定要把这个痛苦还给他,不惜任何代价。于是我对纣说西伯侯姬昌精通卜术,若造反后患无穷。纣是个多疑的人,又卤莽,他问我怎么该怎么做。我说,召姬昌觐见,再杀掉伯邑考,做成肉饼送给他吃。他若吃了,就证明其卜术不过是夸大,不足为虑。若不吃,说明他算到儿子遇害,那此人不得留在世上,以忤逆圣意处死。纣真的这样做了。我本想杀了姬昌逼伯邑考吃掉,但是我想起那年我前我与姬昌的一面之缘。那是个慈祥而又睿智的老人,他注视我的目光让我想起我的外婆,所以,我不忍心说出要他死。可是我不能够不恨,不能不去破坏。一切看他的造化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
惜别江上_3000字夜,静得出奇。江上人群来往,灯火通明。五年前,这个繁忙的城市给了我太多回忆,如今,早已物是人非——我们几个孩子一起走着散步,我们是一起参加一个夏令营活动认识的。我,我的表弟邵文艺,一个女孩刘洁和一个大我两岁的男生陆仅。当初第一次见面也是这样,几个人一起走着,也不管是否认识就相互聊开了。刘洁剪的个蘑菇头,刘海似乎剪的不大整齐,看起来有些好笑。我常拿头发跟她开玩笑,她也不甘示弱,给我争论发型,后来,我也剪了个怪发型陪她,每次见面都要互相嘲弄一番。至于我和她的关系是如何发展的,这要从当初在夏令营玩五子棋说起。现在想想,五子棋真是个无聊到极点的游戏,但是当初就是对它爱不释手。我不是个有天赋的孩子,这一点我自己清楚,但是对于我喜欢的东西,我也决不甘心认输。我本不会玩儿五子棋,刘洁就一点一点地教我,一开始我总是玩儿不过她朝她耍赖,现在却是轮到她朝我耍赖了。“哎呀!不玩了不玩了,不好玩!”刘洁每次要输的时候就这样说,然后一把推乱棋子。我不怪她,因为我心里是挺得意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当然不会傻到再说去惹恼她。一次玩棋玩腻了,我跟刘洁坐在小区的秋千上来回荡着。陆仅和表弟突然跑过来,“来,给你。”陆仅递给我一包优乐美,我不爱喝奶茶,忙着推辞。但是他已经塞进了我手里,表弟也劝我收下,因为他手里也有一包,显然是被收买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下来。“我的呢?我怎么没有?”刘洁有些不满的叫了起来。陆仅摆摆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刘洁有些生气了,我知道她是跟我闹着玩,她一把抢过我手里的优乐美跑开了。我也不爱喝奶茶,给刘洁了还正合我意,陆仅突然间来了一句,“我去帮你追回来。”我愣住了,想叫住他,但是他已经跑远了,我腿受过伤,不能激烈运动,实在追不上去,表弟和我坐到一旁的树荫下乘凉。当陆仅回来的时候,他已是满头大汗,刘洁已经回去了,我也懒得再去管他们。“我不要,你给刘洁吧。”“没事儿,我下次再请她喝。”“我真不要。”“是朋友就拿着,干嘛这么磨磨唧唧的。”我勉强信了。我去旁边的商店里泡好奶茶,陆仅和表弟也泡了两杯,奶茶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还微微冒着点儿热气,其实偶尔来一杯奶茶也不错。三个人坐在坐在花坛边,聊着些琐碎小事。过了没一会儿,我和表弟被叫回家写作业,陆仅也回到他家里去,他家其实就在我表弟家对面一栋楼,我只是来这里度假,所以住在表弟家。我的作业不多,很快可以解决,但是表弟就不一样了。不是他作业多,而是他不想写,他的作业其实只是我的一半不到。我小姨,也就是邵文艺妈妈,她公务忙,很少在家,所以一直是表弟的外婆照顾他,现在也顺道看着点儿我。表弟脾气不好,实在不想写了就开始发脾气。“呀!你烦不烦,你走!你走!哎呀!我走!”这是表弟对外婆说的话。表弟的脸已经变得通红,眼泪鼻涕满脸都是,我知道他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踢开门,表弟闯了出去,当我们追出去的时候,门前的水闸已经被撬开,水迸溅出来,整栋大楼一片狼藉。我追了上去,又碰上表弟抓了一把别人家晒的两小块花生向四处扔去。我知道表弟的性子,这时候我不好说什么,我唯一能给他的就是默默地陪伴。表弟冷静下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走到了一栋工作楼前。表弟突然拉着我走上去,我有些茫然失措,“哎,这是,你干什么?!”“带你去个好地方!”我没想到表弟自我调节能力这么强,或者说他一开始就是装的。他带我走上二楼,这里并不像楼房外面那么严肃,反给人一种温馨惬意感。转了一圈,我发现这里是一些社工办公的地方,有图书,各种棋,还有练习书法绘画的地方,当然还有他们办公的场所。一些社工跟我们打着招呼,“你们认识?”我悄悄问表弟,他朝我点了点头就跑去找其中一个女社工玩。那个女社工大概跟我差不多高,看起来似乎大学毕业没多久。“你好!”我走上前跟她打着招呼,她也很热情地接待了我。大概晚上七点左右,我看了他们到各地做活动的一些照片,这里每一张照片上几乎都有表弟和陆仅。我纳闷的跑过去问表弟,他说他从小一个人就跑过来这里找社工们玩,后来,几乎是每一次都跟着他们做活动,陆仅也一样。久而久之,表弟和陆仅成了熟人,陆仅的力气很大,又优秀,他俩就拜了把子,进一步发展到了大哥和小弟的关系。表弟的一番话也让我对陆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毕竟,像我表弟这么顽劣的人,能驯服他,靠的是真本事。在这以后的每一天晚上七点,我都会准时光临这里,陆仅也跟我们一起去。对于陆仅我有些生疏,一直是他主动跟我打招呼,大多数时候他都是默默地跟在我们身边。他个子挺高,足足比我高了半个头。一次公益活动,我们跟着去了,刘洁没去,上次她回去之后,我就再没见过她。每次我念叨陆仅就说,“你跟她就这么好?”我懒得理他,这次是一次免费旅游。我们三个孩子其实是跟着凑热闹。途中,陆仅一直站在我后面,我鄙视了一眼,“干嘛!不怀好意啊!”我是故意跟他开玩笑,他也照样逗我,“我要是不怀好意,你现在还能在这儿?”我别过脸去,正好看到表弟一脸的坏笑。“有本事你把我表弟举起来啊!”我转过去看着陆仅,我是想看好戏,因为我发现表弟的脸已经黑了下来。陆仅沉默了,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但是我没有想到陆仅一拍我的肩膀,“好!”我被吓了一跳,马上回过神来,“好就好,离我远点儿,搞得好像我跟你什么关系似的。”后面,陆仅又沉默了。在这之前,我认识的陆仅从来都是嬉皮笑脸,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回到小区,在我们所有人早已忘了那次玩笑话的时候,陆仅突然跑到我们家,“喂!你来这儿干什么?”陆仅依然笑着说,“我就不能来吗?”我很配合地告诉他“不能!”陆仅不再跟我纠缠,带着我们去小区的绿草枰上,“大哥,你真要举啊!”看到陆仅的动作,表弟整个人吓得发抖,陆仅没有给他任何逃走的机会。在表弟的尖叫声中,他的身体脱离了地面,陆仅小心翼翼地将表弟抬到最顶上。我的心也跟着揪起来,“好了好了,快下来吧,太危险了!”陆仅双手有些颤抖,吓了我一跳,最后,表弟还是安然无恙回到地上。从那一刻起,我对陆仅多了一丝敬畏,他实在很重情义,看得出来,他即不想违背他的的承诺,又不想伤害表弟。“天哪!陆仅,你太厉害了,收我为徒吧!”可是他看都不看我一眼就毅然否决了我。过了两天,表弟去补习,家里留下了我一个人,因为外婆要负责清理我们整栋住宿楼的清洁。我刚想跑去找陆仅玩,他就出现在我家楼下,他的身影忽隐忽现,站在走廊上才发现他在朝我招手。我急忙跑下去,陆仅看到我下来,又笑了。“今天一个人在家干嘛呢?”“跟我朋友聊天。”陆仅突然一阵坏笑,“是跟男朋友吧!”我气恼地看向他,现在我不想这么早谈论这个话题,“才不是!我还小,没有男朋友。”他硬是说我有男朋友,我也懒再得去跟他争论,我是个比较急性子的人。“来,这个给你。”他递过来一张纸条。“这是什么?”“加我微信。”其实我一开始就猜到了这是他微信号,只是想逗他玩玩儿。“我为什么要加?给我一个理由。”陆仅显然没想到我会拒绝,连忙说,“你加我,我教你下象棋,做个交易,怎么样?”我实在为陆仅的智商感到惋惜,虽然我一直跟他念叨想下象棋,但是陆仅说谎竟然会脸红,我转过身拿着纸条跑回家里去表示默认。片刻,我已经完成陆仅和我的交易,跑去找他的时候,我从家里抓了一把巧克力想分给陆仅吃。“好了,来,我请你吃糖!”陆仅笑得更开心了,但是他还是躲开了,委婉地拒绝了我的好意。我没有去勉强他,既然他不要,那我也不好再怎么样。“教我下象棋啊!”“今天我有点事儿,而且现在也没有象棋,下次教你吧。”陆仅转身往家里走,我逐渐意识到他说教我下象棋只是为了达到他的目的。“你骗我!”我生气地坐到一边的花坛上,平常我也没这么小心眼,但是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哎呀,好了好了,我是真的有事,今天先教你一点儿,这样可以了吧!”我强压下怒火,点了点头。后面我已经记不太清,只是知道陆仅教我的两句口诀“马走日,相飞田”。也正是因为这两句话,我爱上了象棋,即使是不惜一切代价去学它,因为这两句口诀是陆仅所教我的唯一的象棋知识。晚上回家,翻开手机就发现消息震动个不停。是陆仅,陆仅的昵称是“下一站,爱你”,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因为他给我的纸条上特意交待过。自从加了他之后,我发现他变得特别啰嗦,每一次点开手机,全是他的消息,东聊一下西聊一下,他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最后,甚至聊到了他的老家,陆仅老家在广西,他说,他不会再回去,除非到他将来结婚的时候,在我的记忆里,这是我们聊过的最无聊的一个话题。“我在你家楼下,快下来,我们去打篮球。”这天下午我刚醒来就收到了陆仅的来话。“我不会。”陆仅很快给我回了三个字,“我教你。”走下楼,陆仅两手抱着篮球,一看到我就拉我到篮球场上。我比较内向,对于篮球更是没有感觉,“你去打,我在旁边陪你。”陆仅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知道我的腿有病。对于篮球我只是一知半解,我从来就不喜欢这些球类,但是我是发自内心觉得陆仅投篮的样子很帅,看得出来他很爱篮球。其实,他也因为打篮球受过伤,医生说他如果再继续打篮球,他的腿以后有可能残废,这是后来聊天的时候他告诉我的,这也是一个只有他和我知道的秘密。太阳一点点远离地平线,陆仅的白衬衫被风一吹,贴在了身上。他跑过来,“我们回去吧。”我默默地跟在他后面,看着他,心乱如麻。表弟的补习班被安排得满满的,没有时间再陪着我。刘洁老家有事,前几天就回去了,这事还是陆仅在手机上告诉我的。现在,就只有陆仅可以陪陪我了,在我最后的假期里给我一点安慰。第二天一早,陆仅发了信息,约我去他家。我没去过他家,但是表弟跟我提前过,陆仅也把住址写的很清楚,其实就在隔壁楼,只有两步路,我却从来没去过。其实陆仅不是约我去他家,而是要我去找他,就像他每次去我家找我一样。记得一次去游泳,直到天黑了才回来,我回来的时候大概十点左右,陆仅还我家门口等着我,那一次,我是真真正正被陆仅震撼了。关上手机,拿着钥匙我就匆匆出门了。陆仅家不大,是所公寓,看着还算整洁,我一进去就看见他在煮粥。“你这是?”“我给我哥煮粥哪,煮好了我们出去,我哥还在睡,你小声点儿啊。”我点了点头,坐在客厅里等他。时间久了,米香味儿飘进了客厅,陆仅的手艺还算不错,不到一刻钟功夫我们就到了他家楼下。我们俩并排坐在他家楼下的台阶上。他突然从身后拿出一卷双面胶和一根三十厘米长短的彩带。“这是干什么?”我有些纳闷,我就是为了这普通的双面胶和彩带来的?“我给你变个魔术吧!”我倒从来没听说过陆仅会魔术,而且更没想到,陆仅仅仅看别人玩了一遍就自学会了。陆仅熟练地把一根彩带系成一个圈儿套在我的手上,彩带架在我两只手间,他又把双面胶套在彩带上。陆仅的手指在彩带间来回翻动着,我只是看着他的手指来回晃动,至于怎么晃动我就一无所知了。最后,陆仅把手指松开,“啪”一下,双面胶落到了地上,原本平行的彩带变得交叉,而且一直架在我的两只手上。“天哪!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惊讶地叫出声,陆仅得意地笑笑,“我教你。”听到这话我挺兴奋,陆仅仍然像一开始那样做给我看,速度放慢了不少。我很不配合地说,“看不懂。”他的笑变得无奈,只好一步步分析给我听,最后由他做我的助手,他怎么说我怎么做。这其实只是一个很简单的物理常识,而我却学了好长时间才学会,同时,这个魔术也成了他留给我的最珍贵的回忆。在我刚学会的几天里,几乎每一天我都要拿着陆仅的道具玩上十几次,他的道具每天就摆在我的床头最显眼的位置。那次变完魔术,我和他走在小区的小路上散步。“陆仅,你平常老说我有男朋友,那你有女朋友吗?”我忽然间的一句话打破了沉寂的气氛。“有。”他很爽快地给了我一个字。“那她是谁?介绍给我认识下呗!”我不自觉地就问了这句话。陆仅一阵坏笑,“就是你啊!”他说完,我们都相视笑了,我是笑他的幽默,至于他的笑我始终不能明白,他的笑似乎参杂着一丝凄凉。“好了好了,开什么玩笑,我叫你哥还差不多。”走到小商店旁,陆仅再次请我喝了奶茶,这次是他泡好了端给我的。坐在秋千上,再次品味着奶茶的美好,我渐渐地爱上了这种味道。奶茶的香味依然清新,我的眼泪止不住涌了出来,我背过身,悄悄地擦干眼泪。“陆仅,我先回去了,今天日记还没写呢。”陆仅一直送我到了家门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真的好想追上去,但是,我要走了,假期结束了,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晚上,我照样和他聊天,没有提起我要走的事,我想在这最后的时光里让他再感受到我给他的欢乐。第二天一早,我又哭了,这次是趴在被子里痛苦,泪水毫无顾忌地流出来,我想再最后哭一场,这一天也是我在这座城市的最后一天。早上,收拾好东西,我和表弟在门口背书,我又看见了陆仅,这次他不是来找我,而是路过,我很小声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没有回头,径直离开。我立马打开手机,给他发了一条信息,“陆仅,来我家,我们一起去二楼看看社工们吧。”可惜,这条消息我满怀希望的发,却直到我坐到回家的车上他也一直没有回我。这天晚上,看着他一直沉默的头像,我竟无言地落泪了。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给他发消息,他却不在。晚上七点,我照常去二楼看社工,跟她们到了别,那个跟表弟很好的女社工送了我一条手链,手链上有一个很小的铃铛。她抱了我一下,“以后常回来看看,只要铃铛一响,我们就知道你回来了,一定不要忘了我们哦!”我点了点头,勉强挤出个微笑。天越来越暗,我和表弟往家里走,就在我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陆仅的时候。他穿着旱冰鞋从我面前滑过,仅仅一秒,我们擦肩而过,我看到了他,他仍然是一身白衬衫,脸上多了一丝稳重。而他却没注意到我。我开始绝望了,他可能以为我已经走了吧。是啊,他和我一样,知道我要走,却把这事儿深深埋在心里,这么做只为了减轻分离的痛苦。晚上,我准备休息的时候,突然看到陆仅在我家楼下打篮球。我再也忍不住了,跑下楼向他招手,他似乎有些觉得不可思议,“你还没回老家去?”我轻轻摇了摇头,“我把回去的时间推迟了。”那一刻,我们都笑了,我的心里突然明白了什么,我明白了表弟曾经跟我说过的——陆仅的怪癖,其实这才是他真正的怪癖。例如微信,也是因为我才玩。回到家,陆仅又开始跟我聊天,他似乎没有看到我上次给他发的消息,我不再提那件事了。他突然说,“告诉你个秘密。”我回了他一个问号。他又给我发了一张动漫图,图上有一颗不算茂盛的树,树上是两只小黑猫背对背坐着。通过这些天的接触,我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意思,偷偷笑了笑,这是发自内心欣慰的笑容,笑得又有些悲哀。我还是故意问他是什么意思,但是至始至终他没有说出口。这个晚上,我失眠了,我又想起了陆仅。渐渐地,我发现,他已经替代了刘洁和表弟在我心里的位置,他的位置是无人能及的。我要走了,拖着行李,走到楼下,我悄悄忘了一眼陆仅所在的宿舍楼,我多么希望他来送我,即使是看一眼也好。这始终是我未完成的一个心愿。离开,我没有带走这里的任何东西,怎么来,照样怎么回去,希望这里的东西永远保留下去吧,我所带走的,只有我的回忆——想到这里,我的泪又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的泪,和我的心一样,仍然像五年前那样炽热滚烫。我和他之间却隔着着滚滚的长江。也是后来我才看到,手机里,陆仅的消息突然涨到了十几条,“在干嘛呢?”“有时间吗?我们去看电影吧”……最后一句是“Ilikeyou!”时间正是我走的那一天下午,看到日期,我的心中深深的后悔了。看到这些消息的时候,我已经回到老家接近一个月了。这个时候,陆仅的头像又暗了下来,我回了他一个微笑,然后我们彼此断了联系,事实是残酷的。他最终只能是我人生中的一个美好的回忆……初一:朱喆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
赛丁泉之恋_3000字一:我叫帕雷塞克?蒙特斯,来自距离地球25万光年的赛丁泉星系。现在担任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团长。2256年1月31日,我受赛丁泉星系的派遣,去美国作军事交流。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在美国新墨西哥州著名的第51禁区与美国国防部高级特派团之间进行了一次军事讨论会。在会上,美国国防部派遣来的赛丁泉语翻译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让我眼前一亮。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貌如天仙、美艳绝伦,具有忧郁气质和美丽容貌。她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在会上整个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所有成员中就数我和她说话最多。在会议结束后,我还是舍不得离开她。在我回到罗斯维尔飞碟基地之后,我惊讶地发现已经爱上了她,我的满脑子都是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在我的一生中,我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所以,这还是我的初恋。2256年3月20日,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访问美国的行程已经圆满结束了。但是我没有跟随副团长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和其他成员一起返回赛丁泉星系,因为我舍不得离开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我擅自脱团并且非法滞留在美国。然后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躲在了第51禁区。直到FBI联邦调查局来寻找我,我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原来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在发现我没有一起随团返回赛丁泉星系之后就找到了美国FBI联邦调查局,请求他们寻找我的下落。我不得不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东躲西藏。二:我在第51禁区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整天散步、聊天,快乐地生活在一起。2256年6月22日中午,在第51禁区的18号白色大机库门前,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观:在一个不大的呈非常规则的圆形的花坛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有紫色的、黄色的、柔白色的。在附近的一块草地里,传来了潺潺的流水声,悦耳动听。黄油般的一圈阳光笼罩着这个花坛给人以一种梦幻般的感受。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慢慢地走进这个花坛,穿过蹁跹起舞的野花,呼吸着暖融融的、镀了金的空气。在这明媚的、正午的阳光下,我非常虔诚地对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说:“这就是我们的《暮光之城》版本,希望我们能够像《暮光之城》中的爱德华?卡伦和贝拉之间一样,终有一天能够终成眷属。让我们永远相爱在一起吧!”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羞涩地点点头、笑了。这就是我们的幸福时刻、幸福时代、幸福地带!三:2256年7月28日,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我的幸福一天!因为在这一天,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终于同意了在2256年8月31日结婚并且举行婚礼。我们正在筹备婚礼的时候,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说了一句话让我倍感温馨:“这样的结婚礼服就是23世纪50年代的《绿山墙的安妮》版本!”其实我当初就是要尽量让结婚礼服具备梦幻般的超现实主义和超未来主义风格的。我们沉浸在我们之间自己的幸福地带中。四:在2256年8月31日,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幸福地结婚了,婚礼上的场面简直可以用超梦幻来形容。在婚礼上,我们互相读了誓词,我的心里松了一口气。我庄重地从小盒子里拿出一个美丽的戒指,那戒指顶上是一个美丽的蓝宝石,把它戴在她的无名指上。她也一样把戒指戴到我的手上。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我已经开始抽噎,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捧起她的脸,好像她就是个易碎的瓷娃娃,她的脸在我眼前放大。欲望似乎能烧光一切。她迫不及待的勾上我的脖子,猛烈的回吻着我。直到观众席中有几声清嗓子声,我才依依不舍的放开她,她对这个吻的短暂感到遗憾。我看着她的脸,我的脸上浮现出胜利者的微笑,我抱起她转起圈来,全场又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我的眼中只有她了。婚礼就差不多到此结束了。五:在婚礼当天晚上,我们经历了我们的初夜,但是令人觉得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初夜之后仅仅过了几分钟,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就开始恶心、呕吐,她还觉得她的肚子有点胀。对她来说这是奇怪的,因为就算是怀孕也没有这么快出反应的呀。但是对我来说,这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怀上了我的孩子。我非常平静地告诉她:“你已经怀上了我的孩子,这个孩子是不可能打掉的,而且你要做好思想准备,因为1个小时之后我们的孩子就会出生。建议你把我们的孩子取名为克里斯汀?玛丽安?蒙特斯。”在接下来的1个小时中,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的腹部突然隆起,而且越来越大。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觉得身体笨重,过分庞大,行动不便。我就叫她坐在一把椅子上等待孩子出生。1个小时之后,我们的孩子克里斯汀?玛丽安?蒙特斯准时出生了,而且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在分娩时一点也不疼。孩子刚一出生,我们就高兴地笑了,因为这个孩子是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的爱情的结晶。六:虽然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生了个女儿,但是我仍然非常高兴。2256年9月30日,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又一次怀孕了,这次生的是个儿子。我把他取名为爱德华?爱伦?蒙特斯。现在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但婚姻幸福,而且还儿女双全。我感谢我的命运,让我遇到了这么好的妻子!我们筹划着去游历外星球,也让我们的一对正在快速长大的儿女开阔眼界,见见世面。七:在2256年10月10日,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以及我们的一双儿女登上了超光速飞碟,从罗斯维尔飞碟基地出发,踏上了游历外星球的漫漫天路。在超光速飞碟起飞1分钟后,我们就成功地脱离了大气层。放眼窗外,天空已经不再是瓦蓝瓦蓝的了。我放眼观望太空,织女星像一颗透明的蓝宝石一样光彩熠熠;天狼星高悬太空,又白又亮,光芒耀眼;心宿二发出一闪一闪的红光;而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相爱、结婚、生育子女的地方——地球,它已经变成了一个蓝澄澄的球体;银白色的月亮高挂在太空,与地球遥相呼应。太空的景色实在是太美丽、太梦幻了!我们的第一站是月球人民共和国,它是由中国人在2149年10月1日成立的。它的现任总统是孙家栋的后代孙国华,首都在月球上雨海虹湾的广寒宫一号月球基地。我们在永远阳光明媚的月球北极着陆。漫步在宁静的广寒宫中,我觉得既心旷神怡又滋生了一种神秘感。放眼望去,近处是陨石坑和坑里的多层巨型储物格;远处是月球温室和巨型太阳能发电站;还有人造月球卫星的发射架和用来运送从月球上开采出来的原料和矿石的巨型抛射器。我们在月球上呆了1周,然后我们又乘坐超光速飞碟离开了月球。在这一周里,我们的一双儿女长大了不少,甚至比《暮光之城》中的蕾妮斯梅成长得还要快。八:我们的下一站是火星联邦共和国,它是由美国的X太空公司总裁爱伦?马斯克在2030年7月4日成立的,首都是坐落在火星上最大的平原乌托邦平原的螃蟹城。火星联邦共和国现任总统是斯托克?布劳恩,他是韦纳?冯?布劳恩博士的后代。我们着陆在火星上的三角洲阿瑞斯平原。我们在那里漫步时我惊讶地发现,聪明、伟大的地球人早已开发并且改造了火星。火星上现在大气中含有充分的氧气和水分,现在在火星上,就算是最大的红色沙漠也被种植上了大量的树木。这些树木都是经过放射性诱变的,可以适应火星上的微重力和强辐射。我们在火星上呆了半个月,然后又启程向下一站——银河系恒星际空间进发。九:在我们乘坐的超光速飞碟飞出了太阳系之后,我们透过舷窗看见奥尔特云的一片灿烂光华,有蓝的光、红的光和绿的光。我们仿佛置身于一片光的海洋之中。渐渐地,随着我们逐渐飞出了奥尔特云,我们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见银河系恒星际空间的星辰大海。有蓝的星、黄的星、红的星、白的星,在我们的周围一片繁星点点。我们的超光速飞碟正在向银河系中心飞去,因为宇宙联合国中最强大的24个常任理事星球——银河系24兄长就在离银河系中心非常近的地方,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不到1万光年。我们要让我们的一双正在急速长大的儿女到那里开阔眼界,看看银河系中最先进的超级文明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们在8个月后到达了银河系中心,根据超光速飞碟上的仪表显示:在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300光年处,那里的宇宙光辐射强度是奥尔特云里的2300倍!超光速飞碟每飞行一秒钟,我们就将承受强度为地球上的300万倍的超强辐射!在过了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118光年的近银心点后,我们开始向银河系24兄长飞去。在路上,我们看见了除了宇宙大爆炸之外宇宙中最壮观的景象:银心类星体“人马座A”!在舷窗外,它正在向银盘的上下两方以光速喷射超高温物质流,其喷射柱长达2800光年!我们在银河系24兄长依次降落,我们在那里看见了令人吃惊的一幕:天空中,“飞天轿车”往来飞驰;地面上,超音速跑车一掠而过;海面上,一座座海上城市鳞次栉比;城市里,每一座摩天大楼都高达千米以上;他们自豪地把这些摩天大楼称呼为宏伟的“摩天者”。在我的印象中,不管是地球上还是赛丁泉星系,都没有如此先进!等我回到赛丁泉星系之后,我一定要向赛丁泉星系的最高领导人汇报我们在银河系中心看见的如此先进发达的超级文明的经验以供整个赛丁泉星系学习!接下来,在我们结束了在银河系中心的历险之后,我们开始向我们游历外星球的旅程中的最后一站——对我来说已经阔别了5年的赛丁泉星系进发。这还是我们的一双儿女第一次回到他们的老家!我们的超光速飞碟的速度是5万倍光速,预计我们2261年回到我的故乡——赛丁泉星系。等着瞧吧,我的故乡,我回来了!十:2261年6月22日我们终于回到了已经阔别了5年的赛丁泉星系。我们在已经阔别了5年的故乡所在的星球着陆。在我们着陆之后,我的同乡和同事们都来迎接我们一家,其中还包括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的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在我们一家回家后,我和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联名写了一份报告,名为《在银河系24兄长的考察报告》,递交给赛丁泉星系的最高领导人,以在吸收银河系24兄长的文明和社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把我们的赛丁泉星系建设得更加美好。高三:曹宇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
仙魔之恋(五)_3000字碧婉仙子看到那炙热的目光,脸微微一红。。。。。。王母威严的声音传了出来:“既然如此,那几位女儿就开始表演吧,看看哪位能使我们的魔君大人失魂!碧婉也一同表演吧。”先上场的是紫雪公主,只见一个倩影缓缓走来,愈来愈清晰。一张未化妆却如此绝美的脸映入眼中,白而润红的脸蛋,柳眉弯弯,一对而乌黑的眼睛透出东方女性的柔美,右眼下点缀著几颗闪烁的白钻,小巧的鼻子,桃红的唇如夏日的莲花那样清爽迷人。一笑,两个浅浅的酒窝露出。耳上带著星形的吊坠。简单的盘头傻瓜插著金色凤簪,簪上挂着一条珍珠流苏,部分青丝拂在双肩,少许刘海淡淡遮住额前的荭三叶,若隐若现。身上裹著贝壳般的裹胸,以彩虹之色所装饰,内裙是白色的碎花裙,镶著粉色的花边。一件淡蓝色的纱衣披在玲珑的娇躯上。身上的饰物及为简单,进一条放著幽蓝光的夜明珠蝴蝶项链。微风吹过,裙摆飘起,送来阵阵清爽带著香气的微风。随之,一双小巧的点缀著蓝色宝石绣花鞋所现,裏外透出温柔的女性气质,当不失龄小的质气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迈着莲花步,缓缓走向殿中央,原来紫雪公主去换了身衣裳,盈盈一拜:“安菱给母妃准备了一舞蹈,美名曰《虹蝶舞》。”只见紫雪先转了三圈,后腾空而起,摆出各种姿势,随后她一挥手,却见空中飞出了七种颜色的蝴蝶,蝴蝶跟着紫雪,后在紫雪的脚下像驾着紫雪一般,紫雪在一转圈,蝴蝶便带着紫雪飞到了魔君面前,紫雪俏皮的笑了下,靠在魔君耳边言:“魔君莫要妄想我家婉儿姐姐了,她不是你配得上的!”后飞回正中央,蝴蝶散开,紫雪缓缓落下,摆出了完美造型!随后上场的是红袖公主,水红的里衫裙,用稍重的红色绣着细密的牡丹,外面罩着一件浅橘色的透明的轻纱衣,依旧是用金细丝线绣着雅致的花朵,双金缕鞋,鞋头晃动着一颗东珠,极其的珍贵,在脑后戴上一件如意首镶嵌镂雕双螭纹玉饰,侧面是累丝嵌宝衔珠金凤簪和蝙蝠纹镶琉璃珠颤枝金步摇,眼里含着暖意,莞尔笑道:“女儿没有什么才艺,便当场作画可好?”王母笑道:“也罢,玟萱边作画吧。”红袖用红色牡丹的一片花瓣做了花,最后显示出来的是:一个一身彩虹般七彩刻丝烟霞凌罗衣裙,色彩绚丽,轻薄柔软。宽大的水袖,飘然欲飞,展开时有如七彩的羽翼,巨大的裙摆逶迤于地,转动时如浮云飘动。腰侧系一丝带末端系着几个小巧精致的玉玲儿,舞动时清灵作响,煞是好听,发上簪着三对碧玉簪,末端垂着珍珠串,玉是蓝田碧玉,青翠欲滴光泽和润,珍珠是南海明月珠,润白明华,流光盈动,更加衬托的人清雅绝尘,高贵雍容。轻移间,珍珠垂帘摇曳而动,风流乍现,舞动时飞旋而起,如银帘环绕。长长的珍珠链摇曳间轻触脸颊,温润光滑的女子。谁都看出来了,那是碧婉仙子在倾城公主生日之时所穿的衣裳。随后,红袖将那礼物送给了魔君,魔军当场在哪个画卷上题词:其素若何,春梅绽雪。其洁若何,秋菊被霜。其静若何,松生空谷。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随后轮到蓝兰公主了,容貌肌肤胜雪,眉目如画,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出尘脱俗,肌肤光洁得吹弹即破,白璧无瑕、美伦美奂。人淡如菊,美若天仙,无可挑剔的五官,细致地排出了绝美的轮廓,眸光流转的淡淡阴影下,如幽幽谷底的雪白兰花。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穿上飘廖裙袄裹紧绸缎,显出玲珑剔透的诱人身姿。一袭水蓝色丝衫遮挡白皙肌肤。晶莹剔透的倒坠耳环垂下,摇曳。三千青丝被挽成一个简单的芙蓉髻,插着一支碧玉簪子。薄施粉黛,秀眉如柳弯。纤手将红片含入朱唇,如血。慵懒之意毫不掩饰,举止若幽蓝。但那冰蓝色的眼眸里,藏着一丝紧张,毕竟是在一个杀人无数的魔面前表演舞剑。浅蓝色的身影如同雏燕般的轻盈,伴随着幽幽的琴声,玉手抻出剑鞘里的蓝剑,手腕轻轻旋转,蓝剑也如同闪电般快速闪动,剑光闪闪,却与女子那抹蓝色柔弱的身影相融合。蓝色的剑光在空中画成一弧,女子的腰肢随机顺着剑光倒去,却又在着地那一刻随机扯出水袖,勾上房梁,绕着大殿如天仙般的环绕在蓝色的剑光中,只在一瞬,瞅准宫人手中的剑鞘,水袖扯下,作一飞仙之状,随即把手中的蓝剑甩出,正中剑鞘。水袖与蓝色的身影一同落下,:“幽栩献丑了。”幻橙公主穿着一件略显简单的素白色的长锦衣,用深棕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奇巧遒劲的枝干,桃红色的丝线绣出了一朵朵怒放的梅花,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腰际,一根玄紫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显出了身段窈窕,反而还给人一种清雅不失华贵的感觉,外披一件浅紫色的敞口纱衣,一举一动皆引得纱衣有些波光流动之感,腰间系着一块翡翠玉佩,平添了一份儒雅之气。手上带着一个乳白色的玉镯子,一头长的出奇的头发用紫色和白色相间的丝带绾出了一个略有些繁杂的发式,确实没有辜负这头漂亮的出奇的头发,头发上抹了些玫瑰的香精,散发出一股迷人的香味,发髫上插着一跟翡翠制成的玉簪子,别出心裁的做成了带叶青竹的模样,真让人以为她带了枝青竹在头上,额前薄而长的刘海整齐严谨。用碳黑色描上了柳叶眉,更衬出皮肤白皙细腻,妩媚迷人的丹凤眼在眼波流转之间光华显尽,施以粉色的胭脂让皮肤显得白里透红,唇上单单的抹上浅红色的唇红,整张脸显得特别漂亮。柔柔浅笑,发辫轻扬,缓缓抬起螓首,淡淡一笑,右手轻抬,微转螓首,甩出水袖,水袖恰好遮去脸庞,颇有些尤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玉手纤长,一拨,如缓流的溪水,清清静静,溪水潺潺,鸟语花香,绿草野花竞相开放,似风起云涌,波涛拍岸……一曲动天下轮到倾城公主了,其实倾城公主只要站在那儿就已经无人可比了,可是倾城公主却破天荒的表演了她最擅长的唱歌?那无人可比的独特嗓音,加上那才华横溢的头脑,瞬间唱出了一首新编的歌:乘一叶扁舟入景随风望江畔渔火转竹林深处残碑小筑僧侣始复诵苇岸红亭中抖抖绿蓑邀南山对酌纸钱晚风送谁家又添新痛独揽月下萤火照亮一纸寂寞追忆那些什么你说的爱花开后花又落轮回也没结果苔上雪告诉我你没归来过遥想多年前烟花满天你静静抱着我丝竹声悠悠教人忘忧若南柯一梦星斗青光透时无英雄心猿已深锁可你辞世后我再也没笑过独揽月下萤火照亮一纸寂寞追忆那些什么你说的爱我花开后花又落轮回也没结果苔上雪告诉我你没归来过独揽月下萤火照亮一纸寂寞花开后花又落轮回也没结果苔上雪告诉我你没归来过花开后花又落轮回也没结果苔上雪告诉我你没归来过重头戏来了,碧婉仙子所会的都被表演过了,她该如何是好呢?随后她表演了最不擅长的剑舞……可是她怎么能跟蓝兰公主相提并论呢?素白宫服一身,雅致玉颜、倾国倾城,一头乌黑的发丝翩垂芊细腰间,头绾风流别致飞云髻,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紫水晶缺月木兰簪,项上挂着圈玲珑剔透璎珞串,身着淡紫色对襟连衣裙,绣着连珠团花锦纹,内罩玉色烟萝银丝轻纱衫,衬着月白微粉色睡莲短腰襦,腰间用一条集萃山淡蓝软纱轻轻挽住,翩翩起舞……舞到一半之时,渐渐力不从心,可是魔君竟然前来相助,一白一青两道身影,看似缠绵悱恻,实际刀光剑影,妙妙妙!不愧是魔君,十足十的阳气;刚学会剑舞的仙子,绝对的阴柔之气;一刚一柔、一阴一阳、一白一青,惊天动地的舞剑,美极了!!六年级:陈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