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菜
在我的老家豫东南一带,有一种菜叫“黑菜”,它不是一般意义上自然着上黑色或暗褐色的菜,诸如木耳海带菊花菜之类;也不是指具体的哪一样菜。它是乡民们在生活困难时期开发出来的一种菜。它是人们在夏秋之际,具体为芝麻开花之时或萝卜收获之后,将其青青的叶片连同叶梗清洗水煮,经阳光暴晒变黑贮存而冬春食用的一种菜。
记得小时候,正是暑热天气,我光着肚子,提着小竹篮,跟在奶奶身后,到村南岗子上面,去采摘芝麻叶。不远处树上的蝉鸣正欢,芝麻长得很高,白而微黄或粉而浅红的花朵错落有致,一节高过一节,一张张肥大的芝麻叶碧绿发亮。奶奶要我靠着棵打,我伸出小手从上到下专拣又好又大的选采,一叶一叶的摞起来,直到手里拿不下才放进篮里。
奶奶左右开弓摘得很快,我跟不上,很快就急了。于是乱了阵脚,边跑边摘,虽然采的净是优质的叶片,但一会儿便出了一身汗,身上操的发痒,一挠发红起个小扁皮疙瘩,赶快向奶奶抱屈,奶奶拉着我的手,心疼的说:“看叫小孙子晒的!”说着用自己头上顶的蓝色粗布手巾给我披上,让我坐在路边凉阴处休息,她继续采摘。
我坐了一会儿,觉得无意思,便又跑进地里,帮奶奶把采好的叶子装进袋子。奶奶好像很有经验,过去几乎是一遍净,该采的全采了。几个来回,便装了满满一大袋子,那油光发亮的叶片,好似嫩嫩的碧绿的养蚕的桑叶,非常喜人。看得出当时奶奶很高兴,我也很兴奋。回到家,我玩去了,奶奶却忙着打水淘洗,然后晾在一个大菠萝里。等吃罢饭,趁锅“炸”了出来。说是“炸”,其实又不用油,只是在滚水里一烫便捞出来罢了。
芝麻叶原本看起来满满的一大袋子,经水一烫,也就只有一瓷盆那么多。奶奶把它摊在门外的席片上翻晒,火辣辣的太阳很毒气(热量大),“炸”好的芝麻叶在太阳的暴晒下越来越黑,越来越皱,越来越瘦,直到最后几乎裹成了一个细条,细碎的像粒茶叶,奶奶才把它像宝贝似的用纸包好,装在一个细细的布袋里。笑着对我说:“天冷了,我给你赶芝麻叶面片儿,等着吧!”说着就把它放在门后的沙缸里。
记得当时除了芝麻叶之外,黑菜的来源主要是深秋拔了萝卜后刷掉的缨子,当然也包括蔓菁辣疙瘩之类。这类叶子的采摘是现成的,无需多费力,只是挑拣的工夫,把那些干烂枯黄虫食过的踢掉就是了。“炸”的过程与芝麻叶很相似,只是量大,上锅需盖圆锥形的拍子,“炸”的时间也需稍长一些。
由于这类叶子较大,晾晒时可搭在绳上或摊在秫秸箔上。这时的阳光明显已弱,需晒的时间要长得多,好天的时候也无需收,有时一晾一晒就是四五天或一周的时间,等到真正干了,才装起来。这类黑菜不像芝麻叶那样稀少而珍贵,平时随时都可以吃,一般就放在灶火(厨房)的案板旁边,随吃随用。
奶奶说话总是算数的。每当冬天寒冷的时候,我想喝面条取暖时,她便给我用豆面掺些玉米或其它擀上几片面片,下锅时总不忘捏点条状或粒状的芝麻叶。那时烧的是地锅,火劲大,沸水翻腾的厉害,芝麻叶很快便舒展开来,一股幽幽的香味扑鼻而来,连汤带水,我总能喝上两大碗,喝得浑身是汗。
至于萝卜缨子一类的黑菜,平时隔三插五,奶奶总是把它切碎轧成丝,配些萝卜粉条之类,给我们蒸包子捏饺子吃。经过几番调理,几回整合,那些黑黑的菜叶便成了香香的肉泥,那些暗褐色的菜梗便成了耐嚼劲道的肉核。奶奶是我们村有名的巧手,她包的包子捏的饺子不但好吃又好看,我至今仍然念念不忘。
那来自大自然的绿叶,经过阳光的暴晒,在烈火沸水中升华的黑菜,能不好吃吗?采摘,清洗,蒸煮,贮存,哪一道工序又少得了劳动的汗水和创造的智慧?人们都说黑能补肾,肾能造血,血能活人,那凝聚劳动汗水而创造智慧的黑菜呦,你才是天人合一的精品,你才是人身心健康的补品啊!
黑蝶-白莲-清迈应不识
默坐莲池畔,看一朵洁净的白莲,沐浴着金色暖阳,静静开在水中央。
一只飘然而至的黑蝶,驮着浅秋的薄凉,凝止于那朵白莲之上,一对微震的透明翅膀,缓缓扑打着清秋的夕阳,一双轻踏花蕊的细足,沾满晶莹的芳香。
隔着时光的水岸,与这只黑蝶,那朵白莲,对视。
我的目光,应该是轻柔,温婉的。竟不敢直视这祯沁心的美丽,这幅诗意的画面。
这分明是美到极致的,白与黑的精灵。
我的心,不堪这白与黑组成的,完美无懈的一击。在此时,竟是如此的脆弱。一种灵魂颤抖的心动,让我的目光,有着微微的灼痛。
这黑蝶,这白莲,轻盈的相依相拥,那般高贵、典雅、清丽,让我不忍去碰触,也不敢去碰触。
就这样静静地坐着,看黑蝶,白莲,悄悄轻舞一曲禅意的恋歌。让昨日的忧伤,烙成洁净的纯美,呈现于纷扰红尘,凝止于我眼眸。我沉寂的灵魂,开始痴迷,开始沉醉。
也许,我的前世,应该就是佛前那朵白莲之上翩跹的蝶,只因耐不住云台的清寂,又贪恋了一点红尘的烟火,才有了今朝这场凡尘的游历。在红尘中飞越千里,却又只是为了和心中眷恋的那朵白莲,相依,相偎。
只是,岁月老去,我没有曾经的沧海,也没有今朝的桑田,只有,那么一点点,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恍然。
佛曰: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美,就凝止于眼眸。一个人的诗意,从莲池中漫开,渗透我岑寂的关关节节。
也许,这红尘中的每一种生灵,生来就是为了追寻自己心中的那朵白莲,那只彩蝶。用自身的美丽,一生的痴情,甚至短暂的生命,也不曾放弃,不曾后悔。
也许,生命的过程,就是为了追寻美,绽放美。
因为美,而成为瞬间的永恒,成为心中永远的蝶衣。
风吹。莲动。蝶飞。
蝶与莲,这清秀的一别,让我岑寂的魂魄,依旧在接近那朵白莲的地方,停泊着一种温婉心动的滋味。
是谁,在冥冥之中,安排这些有灵性的物象,在我的生命里不期而遇?比如:一片落叶多情的回眸;一朵花开纯洁的芬芳;一抹晚霞婉约的韵脚——而我,只需用一缕质朴的感动,一寸平凡的爱心,记住它们,曾在我的寂寞流年里,为我舞出过一片醉人的意境,就足够了。
也许,谁人与我,都可能只是永远一棹。而我,却遁不出一朵如莲的心事。饮尽月色华年,人生如若只如初见,可有一双红酥手,持一节彩练,为我轻舞一曲,羽衣霓裳的红袖盈香?
蝶远去。莲静立。
过往的岁月终已泛黄,摊开双手,我的生命空空如斯。我只有握紧,这瞬间的美丽,充盈我的魂魄。
我不知道:莲,是否会记起蝶的相拥相依?
我不知道:蝶,从那里来,又到那里去,为着怎样一段心灵的轨迹,在这一刻,与莲,相拥,相依?
世事如棋,子起子落的地方,也许就是皈依!
而禅意,又是一个多么轻灵的牵引,赐我一瞬得天独宠的美丽,让我的心,静在蝶衣的翩然中,净在莲花的心事中。我的生命,方才经得起岁月最苛刻的吟诵。
也许,我所遇见的美,只是在,适时的时间;适时的地点;适时的邂逅;适时的留恋;适时地沉醉;然后,适时的清醒,适时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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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黑暗与光明,君更爱哪一种?我想,除非心中有病者,答案定是唯一:光明!但我要问:没有黑暗作对比,怎显示得出光明的美好!透过窗户,光芒映入,对面楼上一户人家的灯突然灭了,明亮的窗户忽然变暗,随即,那扇窗又亮了,但不久,它又灭了。这样几次的轮回,也许就是人家不经意在关灯时又想起什么而开了灯,却让我心有感触——第一次如此鲜明地见证了光明与黑暗的差别。确实,这样明显的对比并不多见,太阳东升时,是慢慢地升,初是四周有些灰,随后逐渐变亮,直到天渐成蓝色,与还是暗灰的楼房形成鲜明的对比时,不消十几分钟,你便可以在朝阳的屋子中享受阳光了。而西落时,却是西方渐红,随后万物变黑,最后浸在墨一样的空气中。有时,一轮明月照得大地幽亮而深邃,但这两种景象毕竟相隔一天,给人的感受并不是如此强烈。如今,那闪烁的灯光让我明白了无数前辈歌颂光明的缘由!那如火似金的东西正是我们的希望。但我却要说说黑,那使你感到阴冷的东西,在中国却长时间的存在过。在一百年前,当清政府如一只肥羊让列强凌辱时,人们的生活真是黑暗之至,当没有光明或极少有人看见过光明的时候,黑暗是什么?在满世界都是黑的时候,人们怎么知道白与黑,怎么知道光明与黑暗?但总是有星星之火的,在黑暗中,它点燃了野草,照耀着大地,将太阳从地底下拽起,从此,人们看见了光明,奋力在争取光明,争取更多的光明,新中国成立了!而现在,人们在物质文明空前发展的时候,却还有一些不法之徒在为非作歹。可见,不论黑暗多么浓郁总有一线光明划破夜空,不论光明多么耀眼,也总有一隅阴影在制造黑暗。那么,面对黑暗,我们应怎么做?既然,光明与黑暗不能绝对存在,那么,就让世界在无影灯下,不论黑暗躲在哪一个角落,找出,用锋利的手术刀将它割掉,将它粉碎!7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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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黑天黑的时候,从不会丢失回家的路。可是街头那小小旧旧的路灯和被映得暖暖的长凳子,可曾让你有留连的时候。坐在沙沙作响的树下面,感觉很好。——题记不喜欢夜来得太晚。记得小时候冬天的傍晚,和几个同学留下排练,门卫室那个古板的老爷爷都要把我们往学校外面赶。当时并没有觉得很生气,只是和几个同学一起忍住笑,偷偷躲在道具间里用最低的声音排练。有几次被发现了,只是一起大笑。很冷的时候不单纯是笑,而是笑着一起发抖。听着很不可理解,但是那时觉得,很兴奋。心跳很快,很刺激。回家的时候同行的朋友说,什么时候,天已经这么黑了。天很黑,但是我们在笑。因为天很黑。小时候任何的笑是不需要理由的,也许唯一的理由是,我们开心呀,所以就要笑啊。笑某个男生怎么这么娘娘腔,笑出黑板报的时候被别人在背后用粉笔涂了圆圆圈圈,笑很多很多事情,看着别人笑我们,然后一起笑。现在想来会自己一个人笑出来,只是,为什么笑时有种难受的感觉。不是疼,而是……一向都觉得自己不是一个怀旧的人,以为进了中学会有更多值得高兴的事情,只是,什么时候经过小学回家的天桥,会想到曾经差点在角的地方被某某某推下去,会想到在这里摆摊的人在某年某月被抓走了,有人很不舍得。会想到天黑了的时候却觉得满大街都亮闪闪的。好多回忆。我们就这样离开,在门卫室老爷爷异样的眼神之后,正正经经走出校门,然后又是一阵大笑。以为自己走的很洒脱,以为我们都已经长大。毕业一点也不够轰轰烈烈的,也没有感动人的部分。我知道如果有这么一句触动人的话,我摇摇欲坠的眼泪就要落下来了。毕业得特别正式。站成一排拿毕业证,让父母给自己拍照。所以毕业的那一天没有人哭。没有感觉,真的没有感觉。但是一边唱歌一边碰到我最好的朋友的手,指尖有点颤动。至今没有为我们的离开好好哭一场——虽然也许所有的人都曾经有想哭的冲动。尤其是想起我们曾经在笑的时候。毕业典礼的时候下雨了。看着雨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有人哭了,那我就哭,那我就不装了,那我就把所有的情绪放出来。可是,没有人哭。也许所有的人都在忍着,都有哽咽的一瞬间感觉,但是所有人都挺着一张有点死板板的脸。以为这样就代表我们己经长大。我们离开了,在同学中有了“学长学姐”的称呼,听着这么地陌生。我们就这么毕业了么。怎么乱糟糟已经过去一年了呢。天都黑了。同学聚在一起还是会有一起大笑的时候。很久没笑得这么开心。很久没想过要笑出来这么简单。很久很久,大家的表情不曾这么单纯过。每一个人又在想着什么呢?天黑得很快。留着我们像疯子一样大笑的旋律。站在这个路口,有点晕眩。谨以此文送给和我同校毕业的同学。也许大家看了不会哭,只是同校毕业的,可能会有一点点感受吧。《天黑黑》我的小时候吵闹任性时侯我的外婆总会唱歌哄我夏天的午后老老的歌安慰我那首歌好象这样唱的欲落雨天黑黑黑黑离开小时候有了自己的生活新鲜的歌新鲜的念头任性和冲动无法控制的时候我忘记还有这样的歌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爱总是让人哭让人觉得不满足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天黑的时候我又想起那首歌突然期待下起安静的雨原来外婆的道理早就唱给我听下起雨也要勇敢前进….我相信一切都会平息我现在好想回家去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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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即是黑那英歌曰:“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像永恒燃烧的太阳不懂那月亮的盈缺。”黑,仿佛深渊不见尽头,仿佛永恒没有终结,我若趋之,便觉得万劫不复。它,仿佛不能用它,而是他,是一个有无尽智慧的人,而不是没有灵魂的事物或没有尊严的生命,更甚,他是至尊的主,天生一派高贵气质,深沉不易捉摸,美丽神秘却无限危机,黑即是黑,无论天地何言,他始终是独特的他。秦尚黑,以黑为尊,又称之为玄,秦只准许皇室着黑,玄衣加身,即彰显他非凡的地位。倾羡秦始皇眼光竟如此独到,以玄为尊,在我看来,比那金黄龙袍更加威严,更具一代帝王的深沉,睿智和从容,金色耀眼似太阳,永恒燃烧,至高无上,一瞰天下,可纵使耀眼如日,黑夜至,光芒毕,黑夜用黑色,将黄澄澄的炽热的阳光揉抚成轻柔曼妙,如乳如玉的月光,生生挫削了太阳的戾气,使之柔美如婵娟,也许有人会说,太阳一出,黑即无影无踪,可我似乎觉得,黑隐于阴影之中,哪里有光,哪里必有影。且黑不拘泥于区区小物,他是广袤辽阔的宇宙,那茫茫无边的星辰日月背后的巨大幕布。太阳只是照亮了一个太阳系,而宇宙之黑将其蕴含在其中。况且,黑比任何一种色彩更具有包容性,没有那种色彩比得上黑的胸襟。光学中,黑是吸收了所有的光,才成了黑。而白,则是反射了所有的光,才成白。这就注定了黑的包容性之大。任何污渍,污点在黑的衬托之下似乎只是添了一笔,有时竟没有冲突,但白就截然相反,任何一点污渍都无法在白中立足,它必须是洁白无瑕,不然就失了其本质之美,这是由包容性的差异所决定的。黑是更明智的包容方式,从宇宙中看,存在黑洞这一神奇的东西,他似乎能吸纳一切,连光也逃脱不了,包揽一切,吞噬一切,黑的锐气总是平静深远,毫无生息,却给人更强的窒息之感。爱执黑子与人对弈,偏爱黑夜给人以莫名的感觉,黑,亦让我既憎既爱,觉得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让人不知怎么说。偏爱黑夜,是因为每当夜幕降临,如果不随世俗浮沉于灯红酒绿之间,黑夜便能给予你白天给不了的安宁,寻一处地方,安然坐下或躺下,感受万物在黑夜中的休息,不同于白日的活跃,那是无言的默契,是心灵的休息,这时,自然的火便会以纯粹柔和的面目促你睡眠,安抚你亲近你,我总觉得“不眠之城”是个可悲的社会发展成果,它使人们延长了白天,折损了黑夜,无法心平气和地享受宁静的惬意,这是一种莫大悲哀。许多人,以黑掩饰自己,在漫漫黑夜中褪下所有伪装,用最本初的样子,最自然的素装笑对自己,没有人会嘲笑你身上的缺点,黑夜会把你拥入怀中,泪水,纯粹,就算掉了,也会替你轻轻贮藏,夜便成了许多人变回自己的唯一可以脆弱的地方。又害怕夜,若心畏,夜便成了魅影。夜因为给了你独自遐想的空间,这便给了你一把刀,一把凌厉的刀,若想偏了,想歪了,就会堕入黑无边界的深潭,无法自拔。黑给了你一双黑色的眼睛,也给了你一颗隐没在深处的黑色心灵,在漫漫黑夜中,便想得对,无妨;若纠结了,恐怕又是一个不眠之夜了,人只要被心事缠身,黑便成了枷锁,害怕他的来到会更添空虚之意。我总觉得,许多心理问题亦是黑造成的。这样,不妨在桌上点一支蜡烛,最好是小米灯光,橙色的,盘腿而坐,在烛光中理清理顺所有的纠葛,想出一切困扰自己的问题。可以自想,亦可诉诸于蜡烛,它会倾听你的一切,让你的心里有个慰藉,只要想清楚,说出来,你便觉得有人懂你,顿时轻松一片。不必担忧黑会生气,他会包容,能燃起你希望的烛光,因为他可以包容即使一无是处的你。黑即是黑,他存在,他亦不在。当你落寞,你便觉得他无处不在,那么就借他的怀抱,好好静心理清一切,错亦错,但我们尝试过。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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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菜中国有一件事最足以表示合作精神,就是吃饭。十个或十二个人共吃一盘菜,共喝一碗汤。酒席上讲究同时起筷子,同时把菜夹到嘴里去,只差不曾嚼出同一个节奏来。相传有一个笑话。一个外国人问一个中国人说:“听说你们中国有二十四个人共吃一桌酒席的事,是真的吗?”那中国人说:“是真的。”那外国人说:“菜太远了,筷子怎么夹得着呢?”那中国人说:“我们有一种三尺来长的筷子。”那外国人说:“用那三尺来长的筷子,夹得着是不成问题了,可怎么把菜送到嘴里去呢?”那中国人说:“我们是互相帮忙,你夹给我吃、我夹给你吃的啊!”中国人吃饭,除了表示合作的精神之外,还合于经济的原则。西洋每人一盘菜,吃剩下来就是暴殄天物;咱们中国十人一盘菜,你不爱吃的却正是我所喜欢的,互相调剂,各得其所。因此,中国人的酒席往往没有剩菜;即使有剩菜,它的总量也不像西餐剩菜那样多——假使中西酒席的菜本来相等的话。有了这两个优点,中国人应该踌躇满志,觉得圣人制礼作乐,关于吃这一层总算是想得尽善尽美的了。然而咱们的先哲犹嫌未足,以为食而不让,则近于禽兽,于是提倡食中有让。起初是消极的让,就是让人先夹菜,让人多吃好东西;后来又加上积极的让,就是把好东西夹到别人的碟子里、饭碗里,甚至于嘴里。其实积极的让也是由消极的让生出来的:遇着一样好菜,我不吃或少吃,为的是让你多吃;同时,我以君子之心度君子之腹,知道你一定也不肯多吃,为的是要让我。在这种相持的僵局之中,为了使我的让德战胜你的让德起见,我就非和你争不可!于是劝菜这件事也就成为“乡饮酒礼”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了。劝菜的风俗处处皆有,但是在素来著名的礼让之乡如江浙一带尤为盛行。男人劝得马虎些,夹了菜放在你的碟子里就算了;妇女最为殷勤,非把菜送到你的饭碗里去不可。照例是主人劝客人,但是,主人劝开了头之后,凡自认为是主人的至亲好友,都可以代表主人来劝客。有时候,一块“好菜”被十双筷子传观,周游列国之后,却又物归原主!假使你是一位新姑爷,情形又不同了。你始终是众矢之的,全桌的人都把“好菜”堆到你的饭碗里,堆得满满的,使你鼻子碰着鲍鱼,眼睛碰着鸡丁,嘴唇上全糊着肉汁,简直吃不着一口白饭。我常常这样想,为什么不开始就设计这样一碗“什锦饭”,专为上宾贵客预备,反倒要大家临时大忙一阵呢?劝菜固然是美德,但是其中还有一个嗜好是否相同的问题。孟子说:“口之于味,有同嗜焉。”我觉得他老人家这句话多少有些语病,至少还应该加上一段“但书”。我还是比较喜欢法国的一句谚语:“唯味与色无可争。”意思是说,食物的味道和衣服的颜色都是随人喜欢,没有一定的美恶标准。这样说来,主人所喜欢的“好菜”,未必是客人所认为好吃的菜。肴馔的原料和烹饪的方法,在各人的见解上(尤其是籍贯不相同的人),很容易生出大不相同的评价。有时候,把客人不爱吃的东西硬塞给他吃,与其说是有礼貌,不如说是令其难堪。十年前,我曾经有一次做客,饭碗被鱼虾鸡鸭堆满了之后,我突然把筷子一放,宣布吃饱了。直等到主人劝了又劝,我才说:“那么请你们给我换一碗白饭来!”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当时未免年少气盛;然而直到如今,假使我再遇到同样的情形,一时急起来,也难保不用同样的方法来对付呢!中国人之所以一团和气,也许是津液交流的关系。尽管有人主张分食,同时也有人故意使它和到不能再和。譬如新上来的一碗汤,主人喜欢用自己的调羹去把里面的东西先搅一搅匀;新上来的一盘菜,主人也喜欢用自己的筷子去拌一拌。至于劝菜,就更顾不了许多,一盘山珍海味,周游列国之后,上面就有了六七个人的津液。将来科学更加昌明,也许有一种显微镜,让咱们看见酒席上病菌由津液传播的详细状况。现在只就我的肉眼所能看见的情形来说:我未坐席就留心观察,主人是一个津液丰富的人。他说话除了喷出若干唾沫之外,上齿和下齿之间常有津液像蜘蛛网一般。入席以后,主人的一双筷子就在这“蜘蛛网”里冲进冲出,后来他劝我吃菜,也就拿他那一双曾在这“蜘蛛网”里冲进冲出的筷子,夹了菜,恭恭敬敬地送到我的碟子里。我几乎不信任我的舌头!同是一盘炒山鸡片,为什么刚才我自己夹了来是好吃的,现在主人恭恭敬敬地夹了来劝我却是不好吃的呢?我辜负主人的盛意了。我承认我这种脾气根本就不适宜在中国社会里交际,然而我并不因此就否定劝菜是一种美德。“有杀身以成仁”,牺牲一点儿卫生戒条来成全一种美德,还不是应该的吗?1200字以上 高三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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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煤球波斯猫太太生了三胞胎。老大是姐姐,雪白的长毛,漂亮极了。老三是弟弟,油黑油黑的,大眼睛,非常可爱。老二呢,是只雄猫,灰黄皮毛加塌鼻子,丑死了。 爸爸、妈妈的眼中只有老大和老三,给它们起名叫“白雪”和“王子”。它们讨厌老二,就叫它“黑煤球”。 平时,只要黑煤球犯点小错,爸爸就会对它拳打脚踢,妈妈则会把它关进厕所,让它干重活儿。一天,“黑煤球”吃饭,不小心掉了一点点肉末,爸爸妈妈把它训斥了一顿还不够,还命令它一整天不准吃饭。天渐渐黑了,“黑煤球”哭了。忽然,它听到门的响动,从门缝儿塞进一只盘子,盘子里放着一条鱼,鱼上放着一封短信: “哥哥:你一定饿了吧?我趁爸爸、妈妈、姐姐不在,偷来了鱼。吃完了鱼,你如果口渴,就从盘子上掰下几块,含在嘴里,一会儿就会尝到鲜肉汁了。因为盘子是用肉汁冻成的。你的弟弟。” “黑煤球”吃完了鱼,把盘子一块块掰开含在嘴里化开咽了。它太累了,躺在墙角睡着了。半夜,“黑煤球”的小弟“王子”又从门缝儿塞进一只盘子。“黑煤球”醒了,刚要伸爪子去取,忽然看到一只小老鼠跑过来叼走了盘子,美美地啃起来。不一会儿,它竟把盘子吃光了。“黑煤球”很生气,一把抓住了小老鼠。 小老鼠苦苦哀求说:“求求你放了我吧。我是因为反对我们大王偷人家的东西被关在这儿的。已经三天没吃饭了,我太饿了……” “黑煤球”心地善良,想:这只小老鼠怪可怜的。放了它吧。于是,它抬起爪子,让小老鼠逃走了。 小老鼠千恩万谢,伏在墙角说:“我应该报答你的好心。我有一丸药,这药能治世界上所有的怪病。现在把它送给你吧。” 天亮了,“黑煤球”的爸爸、妈妈将它放了出去,骂道:“丑八怪,滚!你如果再捅漏子,我们就关你一个月!”从此“黑煤球”小心翼翼地干活儿。吃饭的时候,爸爸、妈妈总是先和“白雪” “王子”一起吃,等它们酒足饭饱,剩下的才让“黑煤球”吃。因为吃不饱,所以它常常靠喝凉水填饱肚子,可“黑煤球”都忍受了。它常常暗自流泪…… 大概是经常挨饿和喝冷水的原因,有一天,“黑煤球”的肚子疼极了。疼得它“哎哟、哎哟”叫起来。姐姐“白雪”穿着睡衣跑过来伸出前爪打了“黑煤球”一个嘴巴,骂道:“丑八怪,你吵醒了我,讨厌!” “黑煤球”强忍疼痛,不敢出声了。可是“黑煤球”的肚子越来越疼。它忽然想起,小老鼠给的药丸能治病,吃了它可能就好了。它取出药丸,刚要吃,忽然听到姐姐“白雪”的哭喊声:“不好了,我的爪子!疼死我了——” “黑煤球”捂着肚子去看姐姐,只见“白雪”举着一只前爪大哭大闹。它那只爪子狠命地在抖动,疼得它大汗淋漓。看到姐姐痛苦的样子。“黑煤球”就把那丸药给姐姐吃了。果然,药到病除,姐姐的怪病好了。 可“黑煤球”呢,疼得在又破又冷的床上直打滚它……第二天醒来,太阳暖洋洋的照在黑煤球身上,这是在哪啊?黑煤球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呀!爸爸妈妈、姐姐弟弟怎么都围在自己身边,究竟发生什么事了?它摇摇头,努力地想记起点什么?一向严厉的爸爸先开了口,它说:“孩子,爸爸对不起你,这些天来让你受委屈了,你的心地那么善良,昨天的事你姐姐告诉我们了,如果没有你的那丸药,你姐姐可能会小命不保。”此时,眼含热泪的妈妈早已低下了头,它哽咽地说:“孩子,以后妈妈会好好待你的,以前亏待你的,我以后一定会想办法弥补……”从此,心地善良的黑煤球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爸爸妈妈给它买好吃的,姐姐弟弟陪它快乐玩耍,黑煤球时常会激动地想:老话说得没错,好人会有好报,以后我一定要多帮助我身边有困难的人。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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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拖鞋在窗台上和弟弟妹妹们放了些烟火,在烟火的闪耀的瞬间我看到我的过去。我曾经活得那样狼狈,城市每个黑暗角落里都有我的身影,那时候我如一只孤狼活在我走过的路上。没有家人的关爱,更没有自己的幸福传说。在家长和老师眼中我就是一双可以丢到垃圾筒里的黑拖鞋,他们让我放任自流,我以为很自由,没有学校的约束,可以自由自在的往我想去的地方流浪。我是个不肯被教条东西约束的人,我就开始了我的流浪,或穿梭在街道,或呆在那些他们呆过的地方。我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我知道流浪的痛苦,所以我每次上街都要在自己的裤子口袋里揣上一把硬币,看到那些跟自己曾经一样的人们就把硬币丢在他们乞讨的工具里。流浪的路上,我睡过公园的长椅,第二天的早上,当我醒来的时候,周围的人象观察未知生物一样看着我,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成了那些无家可归的那群人的同类,我告诉他们我有家,我只是不想生活在那个让我烦心的家而已,然后我就匆匆的走了。带着那颗不肯归家的心,我再也没登进家的门口,直到发生了那件事情,每天晚上我和那些有着同样经历的孩子们睡在一个没人居住的废楼内,我认识了大毛和阿三,大毛看到我一个人孤单的站在饭店的门口久久不肯离去的样子,他把一盒饭店打包给他的蛋炒饭送给了我,我狼屯虎咽的将蛋炒饭吃得一干二净,他问我想不想和他到一个有吃有喝的地方,为了这段流浪,我很爽快的答应了他,然后我就和大毛到了废楼里,加上我大约有五个这样的同样经历的人们,他们给我起了个很响亮的名字叫“黑拖鞋”,论年龄我比他们都大,但是论流浪的经历我只好拜认他们为师哥。大毛和阿三每天都带着我们去“干活”,这所谓的干活就是到那些无人的生活富裕的居民楼里偷些值钱的东西,比如手机、电视、凡是能卖钱的都成为了我们生存的维持品,我只负责站岗放哨,看到有人来的时候我就大喊“刀来了,快扯”。每次干活成功后卖下的钱都用来上网、去饭店、洗澡、买些生活用品之类的,那时候觉得那里就是我的家,而他们都是我的兄弟姐妹,我想一辈子跟他们,一辈子用干活得来的钱去拥抱属于自己的幸福,最后我的梦想还是破灭了。我和大毛去超市买了很多东西,刚走进我们的家里却发现有很多拿着冰冷手铐的警察站在我们的身边,我和那群兄弟一起被抓到了监狱里,卢管教对我很好,他鼓励我给家人写封信,希望他们能够原谅我,等我出来的时候就回到自己那久违的家里。那年三十,我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家人和我一起包饺子看春节晚会,爸离开了宴席走到家里的垃圾筒旁边把一双我穿过的黑拖鞋拣了出来,然后又把这双黑拖鞋摆放在门后的鞋架上,他又回到席上拿起了酒杯。“儿子,那双黑拖鞋鞋就是当年的你,我们没有好好保养把它丢在了垃圾筒里,如果把它拿到鞋匠那边就会变成一双崭新的黑拖鞋了。”“爸!”我举起了酒杯将那散装的白酒一口气喝进了肚里,然后又把酒撒在了门后的那双拖鞋上,然后回身跪在爸妈的面前磕了个想头,把我的心理话说了出来:“爸,妈,我回来了,我要重新做人,等年过后我就去打工,我还要娶一个漂亮的媳妇,你们看着吧!”那个叫黑拖鞋的人最终还是没有出去打工,他依然生活在父母的身边,但是他成为了他们的骄傲,他用自己的笔描绘出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就连他的qq资料上也写着这样一句话:“如果我能看透人生,写尽天下的话,我必须将我的故事写给世人,还望看我故事的世人不要把它当成笑话,永远,永远的记得,在本溪的某个角落里有这样一个爱写东西的人,他的名字叫黑拖鞋……”本文作者:辽宁本溪卢俊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