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回到大唐做明星1200字以上

穿越之回到大唐做明星

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亲爱的长安?

“沫,我现在需要你拿纸和笔写几个字。”

“什么字啊?坏事我可不做啊!”沫赶紧强调。

“不会的啦,咱两谁和谁啊,我怎么会害你呢?!”我贼笑满面的说。

在我的指挥下,沫写出了只要是人都不认识的字。我满意的笑了笑:“不错嘛,快赶上王羲之的狂草了。再多练几年老王就可以闪边喽~~~”

“别再夸她啦,再夸她就晕啦。”糖在一旁嬉笑道。

“好啦,我们现在去‘银行’取钱吧!”

“真是不知道你又在想什么鬼主意了。。。。”糖小声嘀咕。

长安城某钱庄内

我:“有没有人啊?”

“来啦!”一个看上去不大的小伙计正一边低头整理柜台一边答应,“请问您是要典……”当字还没有说出来呢,就用像看见怪物似的表情望着我们三人,“我说你们三个小丫头片子,这里可不是玩的地方,要玩到外面去,走开,走开!别妨碍我们做生意!还有年纪轻轻,就穿这种衣服出门,你们真是……”

“这位小哥,你误会了,我们是来提银子的。”我尽量用正常的语调说话。

“这样啊,那就请把本店的票拿出来,好让我帮你们去取银子。”

“不行,我们要见你的老板亲手把东西给他。”我装出神秘的样子,在那个伙计面前说:“告诉你,这样东西很重要的,必须亲手交给他。你快去把他找来。”

“这。。这可不行啊,我们老板很忙啊。”小伙计一脸无奈

“我劝你还是赶快去找你老板,要是晚了,你可负不起这个责!”

听至此处,小伙计脸色面露难色:“这。。。。。好吧。”说罢,转身进入内堂。不久一个挺着将军肚,又肥头大耳,油光满面,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从内堂出来了。

糖在我耳边小声的说:“你这是要干吗啊?你看看他衣服的料子,再看看他那指头粗的金项链,咦!~~~~一个大男人穿成这样不会好到那里去的,你自己看着办啊,我到旁边吐去了。”说完,就起身向大门走去,我刚想叫她别走远,却已经看不到她的影子了。

“姑娘,在下姓李,请问为何事找我?”大胖子很客气的问。

我心想:“是不是天下所有人妖和胖子都姓李啊?!呵呵,我忽然想起了人妖姐姐诶。”

我清清嗓子:“李老板,这里不方便谈我们的事,可否?”我用眼睛望了望内堂。

“可以,请。”胖子都是彬彬有礼的把我请进了内堂,“姑娘有话请直说,在下事务缠身,不便再次停留。”

“李老板也到开门见山,好!我也不拐弯抹角的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了沫写的非人类字体递到胖子面前说:“李老板,我们家主人路过此地,不料遭遇贼人,还恳请李大老板慷慨相助。”

“这个嘛。。。。可否告诉我你家主人是何许人也?”胖子充满不信任的问我。

“李老板不必知道。你只要知道,只要你肯帮忙,他日,必将如数奉还!”

“姑娘啊,你也知道,我是做小本生意的。这样吧,你说借多少?我看看可不可以帮主你家主人一下。”

忽忽~~~~这个胖子还真是“单纯”啊!~~~~“不多,不多,就一千两。”

“一千两。。。。。好,我答应你,不过听你的声音不是本地的吧?以后我改怎么联系你?”

“要是李老板,相信在下的话,请不用担心。”

“姑娘,银子请你日后请务必奉还!”

“哈哈,李老板果然爽快!好,我答应你,以后一定如数奉还,外加5分利。”

“好,姑娘,在下还有事,先行一步了。”“李老板慢走。”

长安大街上

我拿着一沓白花花的银票在沫和糖面前晃悠,沫和糖的眼睛都快直了,糖:“然,你太有能耐了吧!一千两诶!!!!”

“忽忽~~~小事小事。不说那么多了,我们先去布店看看,选点好衣服换上。”

钱庄内

“老板,你真的借给她们钱啊?不怕赔了吗?”

“哼,也不看看大爷我是谁!你现在赶去官衙报案,就说有人欺骗他人财物。”

“老板英明啊。”

布店内

“三位姑娘,你们需要点什么?本店可有现成的衣服款式精美。”布店老板热情的迎上来询问。

“把你们店款式最新,布料最好的衣服拿上来!”我用接近女王级的语气说。

“好,请稍等。”

片刻之后,果然有几件面料上等,款式独特的衣服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一眼便相中了一件斜领的黄色窄袖短衫,红色描金花的曳地长裙,浅紫的飘带系在腰间,然后加上一双云纹翘头鞋简直是完美!“老板,这件不错啊,只是肩膀少了点什么装饰。”

“姑娘好眼力啊,相中本店最好的。若是姑娘觉得不满意,小的再送你一条画帛怎么样?”

“画帛是什么啊?”

“画帛就是,轻薄的纱罗制成,上面印画图纹。用时将它披搭在肩上,并盘绕于两臂之间。走起路来,不时飘舞,十分美观。”

“是吗?那就谢谢老板了。”

这是沫和糖也挑了自己喜欢的衣服,“老板结账!”“姑娘一共四百两”“便宜点嘛三百怎么样?就三百吧,咱俩谁和谁啊!”说着把钱一塞,便飞跑出去了。

从平凡抵达伟大读《活着》有感

900字 初一 读后感

那天晚上,我突然心血来潮,打开了封尘了几年的钢琴盖,翻开了布满灰尘的钢琴谱,抚摸着黑白琴键,弹着几首十分简单的小曲,感受到了一种时间的重量。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在那天早上,妈妈买回了余华的《活着》。因为老师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看的小说,我很高兴,迫不及待的想一睹为快。故事比较短,我比较快地就读完了,而后,感觉很惆怅。

薄薄一本小说,却因为承载的死亡、苦痛,显得那么沉重。从中,我们见证了主人公福贵七个亲人离去的残酷过程:是父亲、母亲的忧郁而死,是儿子有庆的抽血致死,是女儿凤霞的出血而死,是妻子家珍的积劳而死,待我们所有人都以为幸福将至,苦难远去时,从天而降的二喜的意外死亡和随后苦根的活活撑死,几乎让读者情不自禁地目瞪口呆!小说中,个人的生命就像一根根芦苇,冲散,在了时间的长河中,渐渐湮没。死亡,真是简单不过的事,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尖刀,将生命拦腰截断。而亲眼目睹这一切的福贵,内心该有多么痛苦呀!

但再看看暮年的他,却常常面带着微笑,一遍又一遍的回忆着过去,保持着一份平静如水的心态。上天对他固然残忍,但他,却仍旧在田间快乐慵散地吆喝着自己亲人的名字,让和自己同名的老牛不觉得孤单!真是让人油然而生一种敬佩之情!是什么支持着他?我想,

是他要活下去的信念吧。正是离别太多,使他明白生的可贵,正是生的可贵,使他明白活着的意义。他一人,孤单却又快乐,与老牛谐乐,在这天园乡景中相互衬映,形成一幅别致的画。他为自己的生活添乐,看透了人生,从无知少年到一家之主,再到一块沉黑却又敦厚的树桩。他的生正逐渐升华。

他,在我看来:从平凡抵达到了伟大。他,太普通,既非一个饱读诗书、吟风弄月的人,也非一个天生异秉、特立独行的奇人。他,只是因为经历的多,是那些经历呀,磨炼了他的人格,是那些经历呀,锻造了他的高尚,只因额头被打上了岁月的烙印,使他明白了世间的真理,依旧快乐的生活着。如同作家余华爱听的那首美国民歌中历尽苦难,却依旧选择淡然乐观的老黑奴。

老人对生命的坦然,也感染了我。想到都市中的男男女女,心中欲望无穷无尽;他们富有着,却像少年的福贵一样,精神空虚,对生活依旧是抱怨,依旧是不能平息;现在的孩子们,那些整日泡在蜜罐里,整日不知天高地厚,要这要那的小皇帝小公主。当苦恼的人们

总在疑惑着:在长长的一生中,为什么欢乐总是乍现就凋落,走的最急的总是最美的时光?老人与田里的牛,会用沉默,给你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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