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迅哥儿事事
前言中曾这么写到: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我们的民族则不能没有鲁迅——它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
总觉得鲁迅有着一种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的精神,也许是因为他骨子里所透着的倔强,是为人们所折服的。曾几何时,“鲁迅”这个响亮而又有力名字便深深的印刻在了我儿时的记忆里,总以为这个伟大的文人是严肃而不可冒犯的。然而当我真正阅读了他的文集时却又有了不一样的看法。在《社戏》与《故乡》这两篇短文中才得知有“迅哥儿”这一称呼,在这其中的他总体现的那般的亲近和人。
人们总是称呼鲁迅为鲁迅先生,周先生亦或是豫才先生,然而若是相比之总是不及“迅哥儿”来的有亲切感。久而久之读迅哥儿的文章变成了我人生中的一大乐事。
念起迅哥儿,为人们最熟悉的便是他弃医从文一事。“弃医从文”所体现出的勇气,不是这单单四字寥寥几笔所能阐述的,《呐喊·自序》中让我看到,在面对国民精神为封建思想所禁锢时,迅哥儿最终还是选择了弃医从文,志在对国民予以根本的疗救,用他手中的笔去代替医生的手术刀,从而去改变人们的精神。
在《呐喊》中令我记忆最深的便是“狂人日记”这一篇
迅哥儿曾在其中写过这么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里是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乍一看,到令人吃得一惊,可若细细品酌,才知其意味。这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迅哥儿对当代社会封建思想的腐败的痛斥!想来,不知怎地,倒也有了些许愤愤然,可见迅哥儿的文字是极富有感染力的,使得我们这些局外者也似当局者一般愤慨了起来。
再谈谈《故乡》罢,记得初中时期,我们曾是学过的,也许是年龄太小不太能懂得这其中的深刻言语,又或许是少了这几年的历练读不出迅哥儿笔下的苍劲悲凉之感。如今再细细品来,却又读出了另一种淡淡的乡愁……故乡,是人之根本所在,是人的思想情感寄托之所,若是失了故乡,便是丢了自己的根……在迅哥儿的故土上,有着那么一个小少年,头戴小毡帽,颈套银项圈,红活圆实的小手便成了他真实的写照,这个五行缺土因而名叫闰土的小少年便成了我们迅哥儿儿时最要好的玩伴,也是他曾经崇拜的小偶像。闰土总能给迅哥儿带来外边的新鲜事儿,让他好一阵快活的,可惜好景不长,在时过境迁后的闰土却让迅哥儿怎也联系不起从前的那个小少年了。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情感让迅哥儿这般无奈叹息,穿梭于迅哥儿笔下的文字,所让我们感受到的是封建礼教,封建观念毒害了那个曾经天真无邪的小少年闰土,迅哥儿以闰土为代表统写了故乡里的人甚至是当时社会的农村人民所处在的水生火热的环境之中,是为封建礼教所迫害了的民众啊!
文末则有着迅哥儿的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迅哥儿的这些直面人生、向善求真的作品引导着人们发以深省,这是在当下的社会语言中依然不可或缺的。相对时代和民族,他都是超前的,在其笔下所蕴含着的是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也是我们读不完的迅哥儿精神!
上海嘉定区上海市嘉定区南翔中学高三:李梦洁
我的童年
在巨大的压力下、苦涩的学习中,有时想起童年,心里就会一甜——我的童年是多么美好啊!
记得小时候,家,是最好的地方。我父母从小对我的教育,是很开明的,这也养成了我不羁的个性,这让我自豪。每每听朋友说她被打是因为回家晚了时,我都会自豪的说:“我爸妈从来不打我!”心里满是骄傲。
爸爸,是万能的。无论是多大的事,在我看来,遇上我爸,它只能被迎刃而解,因为那是我爸。
每逢我看上了什么东西,我爸总能给我买来;不管是什么运动,我爸都强我百倍;不管天色多晚,他都有力气背我回家……
楼下,是最好玩的地方。无论是春夏秋冬,这里总有我玩的地方,在这里,我无拘无束,心里很安定。怕什么,楼上就是家!
春天的小雨一下,沉寂了一冬的大树小树都发出了新芽,地上也有很多叫得上名叫不上名的小花小草,天上还飘着飞絮,在我看来,这就是温暖的雪了,多美啊……
夏日有时是一望无际的阴霾,可是最终总会爆发的。一阵大雨如泼般泄下,在那时的我总认为是天在洗澡,可如今的我看来,却变成了无可奈何的发泄了。雨后总是很美的。蚯蚓在土地上爬着,蜗牛到处都有,天祥洗过一样,空气也好了很多。我四处去挖蚯蚓,找蜗牛,踏水洼,玩得不亦乐乎。
秋天的落叶很美。楼下有一棵大梧桐,秋日落下的落叶让我坐上去都有余,大得吓人,可又不失章法,细细看形状也相同。春天的出生,夏日的辉煌,深秋的凋零,来得快,去得更快。
冬天的雪,是最白的。冬天下的大雪,是几乎完美的。每次我“重装”出门,可回家时往往是帽子手套都收起来了,冻得小手通红,小脸通红,可又怎是一个快乐了得?
我的天真既已褪去,那我就要适应新的生活。可我美丽的童年,我是要终生铭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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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迅哥儿事事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前言中曾这么写到: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我们的民族则不能没有鲁迅——它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总觉得鲁迅有着一种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的精神,也许是因为他骨子里所透着的倔强,是为人们所折服的。曾几何时,“鲁迅”这个响亮而又有力名字便深深的印刻在了我儿时的记忆里,总以为这个伟大的文人是严肃而不可冒犯的。然而当我真正阅读了他的文集时却又有了不一样的看法。在《社戏》与《故乡》这两篇短文中才得知有“迅哥儿”这一称呼,在这其中的他总体现的那般的亲近和人。人们总是称呼鲁迅为鲁迅先生,周先生亦或是豫才先生,然而若是相比之总是不及“迅哥儿”来的有亲切感。久而久之读迅哥儿的文章变成了我人生中的一大乐事。念起迅哥儿,为人们最熟悉的便是他弃医从文一事。“弃医从文”所体现出的勇气,不是这单单四字寥寥几笔所能阐述的,《呐喊·自序》中让我看到,在面对国民精神为封建思想所禁锢时,迅哥儿最终还是选择了弃医从文,志在对国民予以根本的疗救,用他手中的笔去代替医生的手术刀,从而去改变人们的精神。在《呐喊》中令我记忆最深的便是“狂人日记”这一篇迅哥儿曾在其中写过这么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里是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乍一看,到令人吃得一惊,可若细细品酌,才知其意味。这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迅哥儿对当代社会封建思想的腐败的痛斥!想来,不知怎地,倒也有了些许愤愤然,可见迅哥儿的文字是极富有感染力的,使得我们这些局外者也似当局者一般愤慨了起来。再谈谈《故乡》罢,记得初中时期,我们曾是学过的,也许是年龄太小不太能懂得这其中的深刻言语,又或许是少了这几年的历练读不出迅哥儿笔下的苍劲悲凉之感。如今再细细品来,却又读出了另一种淡淡的乡愁……故乡,是人之根本所在,是人的思想情感寄托之所,若是失了故乡,便是丢了自己的根……在迅哥儿的故土上,有着那么一个小少年,头戴小毡帽,颈套银项圈,红活圆实的小手便成了他真实的写照,这个五行缺土因而名叫闰土的小少年便成了我们迅哥儿儿时最要好的玩伴,也是他曾经崇拜的小偶像。闰土总能给迅哥儿带来外边的新鲜事儿,让他好一阵快活的,可惜好景不长,在时过境迁后的闰土却让迅哥儿怎也联系不起从前的那个小少年了。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情感让迅哥儿这般无奈叹息,穿梭于迅哥儿笔下的文字,所让我们感受到的是封建礼教,封建观念毒害了那个曾经天真无邪的小少年闰土,迅哥儿以闰土为代表统写了故乡里的人甚至是当时社会的农村人民所处在的水生火热的环境之中,是为封建礼教所迫害了的民众啊!文末则有着迅哥儿的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迅哥儿的这些直面人生、向善求真的作品引导着人们发以深省,这是在当下的社会语言中依然不可或缺的。相对时代和民族,他都是超前的,在其笔下所蕴含着的是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也是我们读不完的迅哥儿精神!上海嘉定区上海市嘉定区南翔中学高三:李梦洁12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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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想儿他的身边,总弥漫着一股烟草味儿。我一直很讨厌那种味道,很刺鼻,很难闻。每当他在我身边抽烟,我都会皱皱眉头,捂住鼻子快跑。他吐出的一串串烟圈还在眼前晃来晃去,晃得我看不清任何东西。太公是一个极其严肃的人,他不善于表达,整天板着个脸,两撇胡子挡着嘴巴,也许是他不善于表达的原因吧。我想,他这一生说过的话估计加起来还没上千。加上他经常抽烟,我不喜欢他这个人,我觉得他一点儿也不会关心他人,换位思考一下别人的感受。妈妈让太公戒烟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几乎每天妈妈跟太公说要戒烟,太公只是咧开吐烟圈的嘴,笑笑,下次保准还抽。弄得我们家整天烟雾环绕。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人,竟然还有另一面。有一次,太公像往常一样对着阳台玻璃抽烟,烟圈一串串,被玻璃挡住,只好落在我种的小花上。我写完作业刚出房门,就看见一个黑黑的身影后,我的小花正倍受折磨。我十分生气,冲向我的小花:“太公,你又对着我的小花抽烟!真讨厌。”太公被我撞到,愣了愣,两撇胡子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没说什么,独自走了。我用手护着小花,把小花放在卫生间窗台上,但不久,我就忘了小花的存在。突然,太公进了我的房间,烟草味儿飘入房间,我习惯性了皱了皱眉,捂上了鼻子。太公手里,竟然拿着我的小花,它颤抖着,满身水珠。太公把它放在我的桌上,这时,我注意到,太公的袖子湿了好多。“我再也不会在你的小花前抽烟了。”一个雄壮的声音传来,很快,又“啪”的一声,太公将门关上,好像一切都没有过一样。我这才注意到,窗外“叮当”的雨点。我想,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几个月后,太公在医院里,听妈妈说,太公是因为抽烟才患病的。妈妈对太公说:“辉煌一生,你还是败在了抽烟上。”太公仍然是笑笑,烟草味儿依旧。如今,太公离世了,但是小花儿依然开在我的桌前,我有些理解太公了,但又有些不理解。但太公对我的爱从来都没消失过。环绕太公的烟草味,似乎没有那么刺鼻了。这也许,就是我对他的念想儿吧。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800字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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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是人非事事休时间慢慢的爬过我的皮肤,只留下空洞的过往,往事不堪回首。似乎已把痛品尝得淋漓尽致。未愈合的伤口被剥开般血淋淋的感觉。有些事情不该去想也不愿去想,但是为什么它总要在迷糊中点点滴滴的浮现在眼前,挥之不去,躲之不了。只好面对。只能面对。缘起缘落,竟是如此反反又复复。佛云:人生最痛苦是痴迷。曾以为我会潇洒地挥一挥手,把过往当作生命的回忆与历程越过世纪的时空,把痛苦蜕成忧伤。只是偶尔会想一想,不会有万古的思念交织着今后的生活。越想把回忆丢入无底的深渊,从此不再碰,不再痛,件件往事越是如影随形的跟着我。有时候确实想对别人说些什么来表达自己的感受。但是冰封三尺,冻结了所有声音。也冻结了我的心。面对自己赤裸的灵魂,总抹不去眼底的一丝忧郁。有些事实总是不愿意去接受,但它总在猝不及防的时候骤然发生。当遗失的、遗忘的美丽,如夜空闪烁的火花般悦目动人,我隐约看见的,只有微弱的萤火。那一瞬的昏眩,如蛇的姿态,蛊惑人心。文字或许没有多少人能领会,深入浅出的感受里,终究多少人可以领悟呢?惶惑总是深植在劫后余生的心中。时间永远公平得不着痕迹。无论什么激情,无论怎么守候,幻想终如风中的尘埃,总会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遗失在时光的长河里。于是,熟悉的人,熟悉的事,从此变的得模糊不堪。如此残酷的现实。还有谁仍以当初的心情,细细记录那些惨淡的历程。忘了吧。逐日冰凉的手指,无力的滑过默然的脸颊,蛰伏在苍白的灵魂外。飞羽无痕,依然柔弱无力。亘古不变的是盛筵终散。每个嫣然浅笑的刹那,究竟散飞多少如泣似诉的梦?每次帘幕启落、华光独照的背后。一点希望,一点绝望。一丝凄然,一丝淡然。来来回回,又仿佛有什么仍放不下来。昨夜星辰。昨夜风。再次凝视时间的流转,却发现岁月匆匆,昔日那生动的梦境竟如残叶在心的湖泊中飘零。蹉跎岁月无留意,缘到尽头方觉累。物是人非事事休。7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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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儿在一个寒冷的早上,下起了一场蒙蒙的细雨。这雨慢慢地下着,好像一位温柔的小姑娘。这场雨让我有几种不同的感觉,用手去摸:雨是冰冰凉的;用鼻子去闻:雨是没有气味的;用眼睛去看:雨好像穿着一件透明的衣裳;用耳朵去听:雨是“沙沙沙——”的;用嘴去尝:雨没有任何味道。雨是个善良的好孩子,她看见农田快枯死时,她会把雨下入农田里。雨也是个爱环境的好孩子,她落在树上,树木长大了,她落在小草上,小草更绿了。雨还是一个快乐的孩子,她落在树叶上,又像长了弹簧一样跳入水塘,像在水塘里游泳。 多么温柔、善良、爱环境、快乐的雨啊!2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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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是人非事事休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就像电视机的画面一样,不自然地扭动一下后便一片混乱。只见东方露出了一种奇幻的色彩,预示着天快要亮了,可是路上的街灯忽明忽暗,四面的景物突然变得模模糊糊,一片幽暗。鬼影幢幢,疑非人间。真是山也虚无,树也缥缈。忽然,从远处的地平线传来一阵阵惊叹,闷如钟声。————题记人有三急,即便是初升的太阳也有西沉的时候,更何况是人?好不容易发现了一个方便之地,眼前的景色又使我犹豫不决:只见那厕所上方阴云密布,不时溜出几道闪电,周围被紫色的妖气所笼罩,不时又透出几个鬼影。而且四面八方伸出黑色的受臂,都伸向了地底。本该市墙的地方形状更是奇怪:在昏黄的灯光下,墙壁不断扭曲,似乎一夜之间,地狱的魔鬼将这厕所重新设计过了,好让人们耳目一新。突然,身体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不行了,马上就要出来了”。我一咬牙,狂奔到那厕所门前。这门面摆置的还不错:隐约看到门框上有一副对联“举世皆醉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横批“世外桃源”。原来是个清净之地,高悬的心终于往肚里咽了咽。我伸出手推开门,刹时几团红黑呼之欲出,夹杂着各种味道将我团团围住。“好家伙!”我暗地里喊了一声。憋足了肺中那残留的氧气,一头钻了进去。人世间哪有地狱?但今天我真的在这种地方见到了!满地堆着从恶魔体内排出的污秽:有弯弯曲曲形如香蕉的,有插着烟头形如蛋糕的,还有新鲜出炉的,上面还冒着丝丝热气。它们有的已经发黑变干,有的干脆演变成了黑炭,而且周围还散落着恶魔用国的手纸,满眼白花花、黄通通、黑乎乎。真可谓资源宝贵,决不浪费!可这块宝地竟无从下脚!谁都不知道手纸身后的“故事”,每脚都要小心翼翼,一脚下去就能让你触到雷区,一臭万年。我强忍着“高原反应”,大步越过雷区,迎面却又撞到了一群“吊死鬼”。它们个头矮小,长着一双翅膀,不断在空中打,有的还超低空盘旋,绿色的眼睛让你汗毛四起,身上沾满了黑色的血液,还不断用腿梳理着身上脏乱的毛发。“老天!”我顿时泄了“真气”。为避免它们见缝就钻,借尸还魂,于是我果断的把手捂到鼻子前,无奈的吸了口那浑浊的气体。这一吸不要紧,我的ph值一直升到14,体内的血液顿时沸腾起来,内脏器官不断振动,大脑皮层也产生共振反应。越来越快,越来越难受。“老天!”我在心中大喊。终于,经过我慎重考虑,我决定放弃抵抗,一心只想着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务”然后就离开这个鬼地方。但事与愿违,好不容易找到个宽敞的地方,突如其来的一幕把我的血液凝成了一块:那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春风吹不进半点清香,上面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小珠变成大珠,有被那些吊死鬼捅破。周围还流淌着泛着黄光的“汽油”。我咽了一口唾沫,我的ph值又骤降到1.8,胃酸就突然泛滥了起来。没来得及控制,一阵翻江倒海之后终于平静了下来。我甘拜下风!放弃了那神圣的计划。我咒骂着那看厕所的老头,希望他能来看看这里的情况。没等我说完,又一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他熟练的拣起两块红砖,“嘭嘭”两声就抛向那蕾区。只见红砖下的地雷纷纷被引爆,黄色的“弹片”四处飞溅。一切风平浪静的时候,他就站在那两块巴掌大的地方展开自己的得意之作。我终于看清了,那不是人类,而是没有了责任心的魔鬼。它们肆无忌惮的在这里“狂欢”,然后就扬长而去,继续做自己的工作,有:大老板、学生、民工和无业游民,还有更多在黑暗中沉沦的人!虽然我一时的执著换回的是悲壮的结局,但我还是不得不说一句:“物是人非事事休,欲雨泪先流!”12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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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2015年的第一天,坐在电脑前,总觉得要写点什么来纪念那刚逝去的2014。昨天,仍是如往年那般,通宵QQ在线跨年。“叮咚——”信息提示音不断地响着,刚从原来班换走,原来的班群和新加的班群都聊得不可开交,一大帮夜猫子都在守着新年的到来。倒计时进入最后几秒,我掐着时间按下发送键,框里是苦思冥想了半天的新年祝福词,同时心中暗暗期待着两个闺蜜的祝福语。不料,以往总是准时的祝福,今年确是迟了,反而新认识的朋友和熟识的旧友都送来了祝福。失落是难免的,我给发来祝福的好友一一回了去。群里还在闹着,我盯着屏幕,望着时间从00变到01,再从01变到02。等着等着,忽然想起,是自己傻了。今年,三个人根本没像去年和前年那样约好一起跨年,只有我一个人傻乎乎的认为今年还是像以前那样一起跨年,一起从2014笑着踏入2015,就像我们从前一起从2012笑着踏入2013,再一起从2013笑着踏入2014。恩,是我的错,不能怪她们。我记得,在2015年1月1日的00:59,我这么对自己说。然后默默地发了晚安,关机睡觉。早上醒来,习惯性地上了空间,几个好友都上传了照片,是在给人过生日。我翻着图片,两闺蜜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我愣了下,继而打开QQ,没有新的信息。心中不知怎么,涌起淡淡的惆怅。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原本形影不离,无话不谈的三人,变得开始陌生了呢?还记得这两年,我们一起上厕所,一起去上课,一起去吃饭,一起去搬作业,一起去拿考试卷,一起被老师骂,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吃东西,一起去看电影,一起上下学……那个时候的我们,脸上无时无刻不洋溢着笑容,会因为一件小事而疯狂大笑,会因为被老师骂而伤心哭泣。眼看就要一起度过初中的最后一年,怎么这个时候,我突然发觉我好像被你们两排除在外了呢?我真的有好好反省过,我知道,这段时间我没有和你们一起走,下课也不怎么来找你们了,吃饭的时候也不先跑去给你们占位置了,可是,并不是我想这么做的啊。进入初三了,学习的任务更重了,身在这样的家庭,我知道我必须考上南菁中学,所以我晚上要补课,自然不能像以前那样和你们一起走,可是我仍旧坚持走之前和你们打招呼,我以为你们能懂我。课间十分钟,我知道这是写课堂作业的好时机,可我仍然选择来到距离我位置最远的地方,听你们和周围新认识的同学打闹开玩笑,我想加入的,可是真的不知道说什么。久而久之,我自然明白,其实你们并不需要我。所以,我选择在位置上写作业,记得之前化学课代表发作业时,感慨了句“你真是爱学习,我一直看见你在写作业,那么认真干嘛”,其实那个时候,我真的差点控制不住泪水,只是笑着回了句没有,便连忙低头掩饰泛红的眼眶。我能说什么呢?你们收拾东西比较慢,每次到食堂时,都没有了位置,我便自己一个人先去占位置,等你们来。两年来,我们都是这样度过的。到了新的班级,我也是早早先去,好多次一个人走在路上,看见别人手拉着手,我不是不羡慕。可是,这段时间我帮你们占了位置,直到吃完饭也没见到你们的身影,问你们只是说没看见我便和别人坐了。上次老师和我说事情,晚去了食堂,你们一桌人已经满了,我守了一会,独自一个人找了张桌子吃饭,那个时候,心里真的很难受。之后,便也没有之前那般积极地先跑去食堂了。时间真的很可怕,它抹去了我们一起许下要一起考上XX中学的誓言,它让距离一点一点的吞噬了我们的友情,在新年的第一天,我对未来第一次有了恐慌。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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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哥你可以从外表的美来评论一朵花或一只蝴蝶,可你不能这样来评论一个人。——泰戈尔没搬家前,每晚放学回家,在家的墙角边看见一丛丛狗尾草的展望,他们迎着落日的余晖在仅有的温度中画出了最动人的影子,那生机勃勃的影子微微颤动着,仿佛陆哥跳跃时执着而略带滞笨的身影……在我有限的记忆里,小时候家旁边住着一户人家,那人家里有一个大哥哥,他年轻,20出头,但却异常丑陋,他很矮,只比年幼的我高了那么一点儿,而且他的背上有一个大大的包袱,就像日本女人穿着和服,我们叫他陆哥。妈妈说,陆哥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背上的骨头变成畸形的,走路腿脚不方便,原本挺俊俏的一个大好青年只能住在父母家里,拿着父母的钱过日子。我经常和他一起打羽毛球,一开始,他打的并不好,甚至于不能发球,只能用球拍来颠球,然后顺着球起落的力将球打过网。但他一次又一次的尝试着,晶莹的汗水湿透了衣衫,他终于可以发球过网。我喜欢与他一起打羽毛球,因为那时的其他孩子都害怕他古怪的样子而不敢靠近他。但与他熟悉后,亲近他的人都清楚他的善良。颇有几分才气他喜欢写作和画画,我看见他的抽屉里放着好几叠厚厚的稿纸。他说,他想成为一个小说家,就算不能成名,也想赚点微薄的稿费来贴补家用,不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小时候的我不懂,于是我问为什么不要父母的照顾呢?他只是笑笑,轻拍我的头,说到“因为我长大了嘛,我要照顾我的父母啊,笑笑长大后也会照顾自己的父母哦。”我只能懵懂的点点头,应道“嗯”。其实我并不懂陆哥言语里的期盼,他眼神里的动情,我不明白他的渴望,就像不明白那些狗尾草为什么一刻不停的在舞蹈一样。我的心思,还太浅,以至于来不及回应陆哥隐隐的询问。轻悄悄的好几年过去,我已不是当年的小女孩,陆哥也不再住在我家隔壁。但我在回想起陆哥当年模糊不清的话,我想,那是一份对于我无言的鼓励,也是一份对于自己的无奈吧。“你可以从外表的美来评论一朵花或一只蝴蝶,可你不能这样来评论一个人。”泰戈尔曾经这样说道。是的,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他的心灵,就如墙旁的那一丛丛的狗尾草,大部分的世人不热衷于欣赏他的美丽,但每当凛冽的风吹过时,他总是仅仅轻轻地弯弯腰,或者摇摆一下僵硬的身体,他嫩绿的枝干上细小的毛穗,在令人厌恶的风里也能哼出快乐的曲调。陆哥就是这样的人,他总是在我所认为的绝境中活出精彩的味道,在似乎破碎的幸福里找到温暖。于是,在陆哥的回忆中,其实又多了一份遗憾,一份遗憾于年幼的自己不能像他鼓励我一样去激励他,不能让他笑出真正的快乐。对于陆哥的那一份无奈,我是空缺的,对于陆哥的那一份坚强,我还差得太远太远,对于陆哥的那一份善良,我好像已经看不见界限了。唉,不知道陆哥现在过得怎么样?愧怍的我,希望他安康,作为一个善良的人一直快乐的生活着吧。祝亲爱的陆哥,一切美满,快快乐乐!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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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哥我的数学老师,相貌平平,瘦瘦小小,却有个异常响亮的名字!------傅文东!别看我们对着他尊敬地叫傅老师,背地里却亲切地叫东哥呢!他发现后,摆出一大队关于辈分问题的个中道理,可大家左耳进右二出,依然如故。为什么?因为他本来就是“东”哥嘛。东同学在我们这里,“东”就是逗、耍的意思,老师就经常东我们,把我们东得晕头转向、天昏地暗,东西南北全分不清,所以,我们上课总会小心翼翼地作答。一次, 算圆柱体体积,刚学过的公式,大家都熟着呢一位同学说出了计算方法,大家都拖着长腔怪调“对--------”他却在讲台上躬着身子,和猫没什么差别,“对吗?”我们都以为他看错了,加重了语气“对!”“不是吧?”他疑惑地看着我们,眉毛成了三角型,眼珠都快奔出眼眶了,同学们被他这次的疑问弄得沉默了,一各个低头仔细看题型,“恩?”见我们没反应,他又质疑了一遍,不知是哪个糊涂蛋,大叫一声“不对!”他这一嗓子不得了,其他人也附和着:“不对,不对。”“为什么不对?谁跟我说说?”老师的表情是那样怪,好像在笑,刚才跟着喊的人立刻闭上了嘴,不吱声了,刚才领头的糊涂鬼也用书挡住了脸。“对吧。。。。。。”又是一个领头者,不过,他的声音很没底气,老师微笑着,注视着我们,回过神来的同学们终于彻底醒悟,你一言我一语地表示是对的。老师提高了音量,“对不对!”“对!”我们的语气坚定了起来!,“对不对!”“对!”这下,声音足以把房顶掀翻。老师小鸡啄米似的点头,眼睛闭了好久,接着把袖子一抖:“是对的,刚才是谁喊的不对啊~被我东了吧!”再东同学新学期到了,大家都很兴奋,东哥坐在小桌子前,百无聊赖地耍着笔,班上一半以上的都来报道了,还剩下一些在干什么呀!?终于,隐约出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王豆地,另一个,当然是我啦!我倒很开朗,跑上学,还没站稳,就给老师问好了,内向的王豆地只呆站在原地等老师开单字,先是胡乱说了几句,老师终于舍得拿起笔了,“报名!”短短两个字,却把王豆地问傻了,在一边的我也雾里看花,“报名!”“这不是来干这个的嘛?”我心想,眼看王豆地愣着不动,老师解释到:“报上名来!”“哦!王豆地。”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东哥啊东哥,又耍我们了。相处了这么久难道您还不知道名儿吗?别看老师老把我们耍的团团转。我们也有厉害的时候呢!又是一次讲圆柱,这下要求容积了,班上闹很闹,却又找不到罪魁祸首,老师只好放开了嗓子:“现在我们要求这个圆桶的---------------XX,还在讲话!”就在这句话的时间里,XX同学无里头地来了一句“马桶!”老师狠狠杀了他一眼,继续讲题“好了,现在我们要求这个马桶的--------”他这句话招来了哄堂大笑,肇始者却一脸无辜的表情。他也为自己的口误感到好笑,用手背遮住了嘴。“东”哥,你那15岁一辈的理论现在还有用么?就凭以上三件事,我们就有了充足的理由这样亲切地叫你。哑巴吃黄连了吧。再说,难道你不觉得这名字很霸气又亲切吗?1200字 高二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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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此阵容用的是4-4-2阵形,也就是4后卫,4中场,2前锋的阵形。(废话一堆,再说这样废话我把你红牌罚下!)先说守门员吧,主力守门员当然是德国三号门将希尔德布兰,我在这里比得并不是实力,而是“帅”字。守门员给人们的影响都是傻高傻高的,这人太高了,模样也难免跟着走形。而希尔德布兰则是个另类:一头金发,有时还挺深沉,关键的是,他脸上居然还有酒窝。当初在杂志上见到他的照片,我第一句话就是:“这小子竟然比我还帅!”我知道听我说这句话的人必倒无疑,所以我是看清周围没人才说得。希尔德布兰,帅哥2号!再说后卫,左后卫是捷克的扬库洛夫斯基。他让人觉得很平易近人,丝毫没有球星的架子。尤其是他的微笑,好像他就是一个29岁的大男孩,另外他的发型也不错。中后卫则是内斯塔与卡纳瓦罗,内斯塔很清秀,样子不像后卫那么凶猛,鲁莽。而内斯塔的技术也跟他的相貌一样有技术,沉着冷静,接球稳,速度也快。而卡纳瓦罗则有狮子般的威严,算的上是“狮子王”。右后卫是巴西的卡洛斯,别看他是个大光头,他留卷发时还是挺帅的,后来不知怎么把那头发剃光了,他还很幽默,我对此类型的人很有好感,幽默万岁!中场,中场可是个帅哥云集的位置。就连德国巴拉克这样不比贝克汉姆差多少的球员也不能入选此阵容。卡卡踢的是右前卫,他有巴西球员身上不多见的温文尔雅的贵族气质,这令他英俊的外表因此更加突出。年轻的卡卡还具有一种与他的年龄和相貌完全不相称的冷静,这令我更加喜欢他。如果不把贝克汉姆列入此阵容,我想第二天一出门我就会被揍成肉饼;如果不把贝克汉姆列入此阵容,我想全世界的人都认为我审美观有问题。贝克汉姆如今似乎已是庸俗的象征,但不能忘记的是他那一脚贝式弧线球,贝克汉姆的确帅的离谱,他还有领先潮流的时尚装扮。这个位子没人敢跟他争。还有一位不得不提的是内德维德,他在我眼里总是那么威严,是捷克的灵魂,尤其他有永远不屈,努力去拼的精神。飘逸的满头金发,更是让我崇拜到不行。C。罗也是中场帅哥一个,他的相貌可能并比不上贝克汉姆与卡卡,但是他在场上的随心所欲的举动,也值得我们为他尖叫。在他身上,比赛仿佛就是表演,多花哨的动作也能做,也敢做。他那些“舞步”绝对不比小罗的桑巴舞差。哎,看他踢球真是享受啊!现在该说前锋了。舍瓦的入选是最没悬念的一个,他本身就是米兰服装设计师口中标准的模特,可以想象他长得怎样,而且他还是一个善于制造奇迹的人,刚登陆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就拿到那个赛季射手王,还凭一人之力把实力并不强大的乌克兰从实力强大的欧洲区出线晋级世界杯决赛段,实力无庸置疑。第二个前锋…………呵呵…………嘿嘿…………哈哈(你傻笑什么?)最后一个前锋,是,那个……嗯,亨利!亨利长得可能在别人眼里并不帅,或许还挺丑。可亨利在我心中那就是帅哥一号,进球后的“飞翔”庆祝动作,还有脸上的神情,简直就是上帝的化身,最值得一提的是在场上的那一声“狮吼”,就让人联想到国王。所以,我知道人们对我的审美观会很怀疑,可能众多很帅却没入选的前锋的FANS会把我撕成碎片,但我还是把亨利写进来了,没办法,在我心里,亨利是唯一一个比我还帅的人(我这句话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希望入选帅哥阵容的球员在本届世界杯表现出一个帅样,多进几个球,多赢得一些球迷们的掌声,让别人知道:我不仅是偶像派,我也是实力派!12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