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
《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
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
这是我乐于探讨的。
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
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
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
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
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
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
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
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
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
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
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
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
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
“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
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
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
六年级:爱情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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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声音
【我身边的声音】
张芝裳
我最讨厌的声音是晚上万达工地传来的大货车的声音,“轰隆隆”,“轰隆隆”,简直就像有一只妖怪在不停的叫,有时候我真恨不得冲下去把他们的车摔个粉碎。
我还讨厌妈妈叫我去写作业的声音。每次一回家,我的“写作业闹钟”就“叮铃铃”响起来“张芝裳,还不去写作业!”真烦人,连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吗?算了,先不说了,她又叫我写作业了。
我也有喜欢的声音,每次姑姑叫“吃饭啦!”我就高兴的从椅子跳起来,因为我的肚子已经在“咕咕”打鼓了,“吧嗒吧嗒”,真是太好吃了!我真喜欢别人叫我吃饭的声音。
还有一个声音我也很喜欢,那就是老师发奖品时叫我的声音。“张芝裳!”一听到这个美妙的声音,我就像小兔子一样一溜烟跑过去,把我的奖品一拿,又一溜烟跑回来,心里高兴的乐开了花。
这些就是我最喜欢的声音和最不喜欢的声音。
【我身边的声音】
陈钰升
早晨,“铃铃”的闹钟,是我最讨厌的声音,这声音就像一个严厉的老师在给我下命令,“快点起床!”
我下了床,准备刷牙,听见妈妈在厨房里炒菜“铛铛”声,我还以为是鬼来了,就吓得放下牙刷钻到了被窝里,这是我最害怕的声音。
走在上学的路上,我听到鸟儿欢唱“叽叽”,很有节奏,好像在说:“早安,陈钰升!”我也就高兴地唱起来了。
来到学校,因为我考得非常好,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笑眯眯的对着我说:“陈钰升考了一百分,全班同学给他鼓掌。”“嗒嗒嗒,”全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感觉真是太爽了!
【我身边的声音】
王昱森
今天早晨,我妈叫我起床的声音就像打雷一般,“轰隆隆”,震着我的耳朵,这是我最讨厌的声音了。每天早晨,妈妈就没完没了的叫:“起床了,起床了,起床了,快起床,快起床了……”像弄错时间的闹钟一样吵。
中午吃饭时,我爸吃饭“吧唧吧唧”声,也是我最讨厌的一种声音。吃饭“吧唧吧唧”就不说了,还经常把菜汤溅到我的脸上,让我难以忍受。
下午,我做完作业,妈妈说:“下楼玩吧,越痛快越好,不过,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汽车呀!”这是我最喜欢的声音,每次听到这个声音,我就眼睛发亮,高兴得不得了。下楼玩够了,刚回家,妈妈又说:“你去玩一会儿电脑吧,要与电脑保持距离,保护眼睛哦!”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声音。
这就是我身边的声音。
【我身边的声音】
吴宇曈
今天早上一起床,就听到了电视“哗啦哗啦”的声音,这一定是爷爷开着电视忙其他的去了。我讨厌电视的声音,因为它很吵,还因为我要上学,大人们却可以享受和休息。
到了学校,又听到了组长催我交作业的声音:“吴宇曈,赶快交作业!”我讨厌这个声音,因为妈妈还有一项作业没有给我检查呢,交上去会不会被老师批评?
放学了,妈妈带我逛街。“欢迎光临!”我讨厌这个声音,因为这意味着妈妈要花很多钱,而且要逛好久才能回家,我都没时间玩了。
这是我讨厌的声音,希望这样的声音越来越少。
【我身边的声音】
甄紫绚
我喜欢学校广播通知我获奖的声音,我一直很认真的听,可是广播一直叨叨叨叨叨说个没完,根本没提获奖的事。正当我不想听的时候,广播突然说:“请甄紫绚同学到主席台领奖。”我咯咯咯地笑着,然后“噌噌噌”飞快的跑出教室。
我还喜欢小鸟叽叽叽叽的叫声,每当我出去玩的时候,它就在身边欢快的歌唱。
我不喜欢滴滴答答的下雨声,因为下雨的时候要穿雨鞋。穿上雨鞋时我的脚就感觉特别闷,难受极了。而且这下雨的声音,就像一个人不停的在我身边唠叨,听得我只想睡大觉。
我还讨厌小猫喵喵的叫声,就像一个巫婆的怪笑声。有一次一只猫跳到了我家窗户外面的一个阳台上,想要吃我家的鸟,把我气得一下子就把它打跑了。从此以后我就特别讨厌猫的叫声。
这就是我身边的声音。
【我身边的声音】
钟浩伦
我最讨厌的声音是放屁“噗噗”的声音。当我正在写作业时,突然“噗”的一声,一股臭味从下面传到上面,我被臭死了。要是在学校上课,班里很安静,突然我放了一个屁,发出“噗噗”的声音,全班同学都看我,还有人“咯咯”的笑起来,让我很害羞。
【我身边的声音】
张铭萱
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声音,我最喜欢听到发压岁钱的声音了!过年了,大家都会给我们发压岁钱,“沙沙沙”,这种声音代表着发财。每次听到这种声音时,我就知道又有几百元要进入我的钱包了。哈哈哈哈!
我还喜欢妈妈和爸爸说话时,那句“我们去‘某某’地方玩吧!”听到这种声音,我感到无比兴奋,好像我的心早已飞到了那里,想象我在那儿开心地玩耍,兴奋的我觉也睡不着了。
但是我最讨厌闹钟那“叮叮叮、叮叮叮”的声音,又要起床了!那声音就像一个烦人的老太婆在我耳边唠叨。噢,真烦人!我还讨厌妈妈的那句“经典名言”,“张铭萱,快点写作业去!”这时候我就知道要关掉心爱的电视,乖乖地去写作业了。
我喜欢的声音有很多,不喜欢的也有很多,你有哪些喜欢的声音呢?
【我身边的声音】
张家睿
我最喜欢的声音是小鸟“叽叽喳喳”的声音,因为早上听到这样的声音,我就知道要起床了。
我最喜欢的声音是老师表扬我,批评其他同学的声音。周五我们班的两个同学打起来了,我制止了他们。语文老师表扬了我:“张家睿,你很棒!”放学时,老师还奖励了我一块面包,我很开心。
我最讨厌的声音是妈妈早上叫我起床,她像一个复读机,反复说:“张家睿,起床!张家睿,起床!”我感到好烦,因为晚上睡不着,所以早上谁叫我,我都不想起床。
我最讨厌的声音是下雨时的“哗哗”声,因为下雨的时候地面很滑,不能乱跑,也没办法出去玩,只能呆在教室里。
这就是我喜欢和讨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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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_2000字记得,我参加了一节学校的一节体育课,那节体育课上的是有关于足球的,我觉得哪一节体育课,都没这一节体育课上的好!那一节体育课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足球,我们都兴奋的不得了,有的人他已经把足球当作自己的了,在脚下踢了起来,也有的人他们没有踢,而是把足球抛向对方,而对方也把足球抛向他,十分的好玩,那一个体育老师叫了好一会儿,我们玩足球的声音才一点点的小下来。那一个体育老师说“我们今天有足球,就用足球来玩一些有关于足球的游戏吧''我们大家异口同声的说“好”,这个体育老师先说了我们要玩的游戏,还把我们要玩的游戏的游戏用足球示范了一边,我们也跟着他先把2脚趴开,在用2只手把足球放在2脚趴开的空隙里,然后,在马上把手放开,你的左手是放在右脚边,那么你的左手必须放在左脚边才行,而你的右手必须放在左脚边,才行,还有最重要的一步那就是在把那一个足球给接住这样才算你成功了一次,而且你必须连续的做到5次,其中你不让足球碰到地你才可以。你做了超过5次你也可以和体育老师来比赛,来超过老师的记录,我们现在最高的记录是老师接了7个,我们练了一会儿,就有人上去,那一个人是张书涵我们班的读书最好的人,他一上去我们班级就不玩了,看他,他做了10个把老师的记录给打破了。本来我们班还有一些人也想上去大显威风的,不过可惜的是下课了,他们无法大显威风了。这一节体育课另我们一生难忘。六年级:李帅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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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真好!朋友送我一本书——《童年》。我开心的读完了,还做了一些读书笔记……阿廖沙自幼丧父,跟随母亲去了祖父家生活。而祖父脾气暴躁,经常打骂他,俩个舅舅也不是好人。也正因为阿廖沙生活在这个家里,外面的人也不愿和他做朋友。试问,有这样的祖父和舅舅,谁还会和你做朋友呢?阿廖沙的童年是那么黑暗,他生活在沙俄统治下的一个小城,几乎所有人都是残忍、贪婪的。他的祖父因为染坊生意不景气,变得愈加残暴,经常剥削工人甚至毒打自己的亲人。俩个舅舅因为想分家,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在家里大打出手,弄得鸡犬不宁……然而,正义和善良是永远存在的。以阿廖沙的祖母为代表的人是善良的,祖母经常讲故事给他听,小茨冈常替他挨打……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学会了克服困难,他那幼小的心灵开始成长。他必须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生存下去……与阿廖沙的童年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我们的亲人都对我们很好,如今世界和平,我们的社会愈加光明。而我们却不好好珍惜这幸福的生活,我们嫌这不好吃,嫌那件衣服不好看……在困难面前,我们总是搬出父母,要知道父母也会老,我们会长大,这些本领必须学会。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在挫折面前更不能想要其他人来帮助,得独自克服……放下《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初二:旷海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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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_2000字《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它更成为了被后人千古流传的四大名着之一。小时候,我住在外婆家。每次看电视,只要有台在播放《西游记》,外婆他们就别想看其它的……今年暑假,我依然在看……其中,我最喜欢得角色就是孙悟空了。他智勇双全,一路上降妖除魔、保护着唐僧,同时,他还做了许多善事。当然了,在此之前,却不是这样子的。要知道,他还大闹过天宫,把凌霄宝殿弄得一团糟……活泼好动的他更是逼得玉帝让他当齐天大圣。这个人物吸引了无数少年儿童……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师徒四人当中,猪八戒是最不好的,但我觉得并不是这样的。他虽然平时好吃懒做还贪图美色,动不动就说什么“要回高老庄”。但他也有许多优点,他经常也会吃苦耐劳,帮孙悟空干体力活。在孙悟空降妖除魔时,他更是一个得力助手……沙僧挑担子的这一形象也深深印在读者的心里。他为人憨厚,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唐僧是三人的师傅,他为人善良,遇上什么不公之事,总要管上一管。他的意志非常坚强,一路不辞幸劳的赶往西天取经。然而,他偶尔也会是非不分,有几丝顽固。就是这样的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经。这一路上,他们也害怕过,也放弃过,但,师徒四人团结一心,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我们的人生亦是如此,就像一个五味瓶:有酸、有甜、有苦、有辣也有咸。而且,我们的一生又岂止九九八十一难呀?遇到困难如果害怕,想放弃,那是本能;但如果客服了那就是本事!这一切的一切也让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只有团结一心,互相帮助,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的道理。写到这里,我放下了笔,又思考了起来……初二:旷海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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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那里面,会被愚笨和鄙陋的东西呛住。——高尔基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尽管作品中描写了那麽多目不忍睹的惨事与丑事,整部作品仍然象阳光透过云层一样放射出了乐观主义的思想光辉。主人公阿廖沙没有被艰辛、痛苦和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满怀信心,奋斗拼搏,冲破种种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这种乐观主义精神使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带上了积极的色彩。高尔基写童年的悲惨经历,目的不是为了向人显示他是多麽值的同情与可怜,也不仅仅是简单的回忆童年生活,而是用自己童年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无论环境多麽恶劣,生活多麽艰难。总有一些善良美好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在龌龊的环境下也能培养出健康、正直的心灵。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初二:深海未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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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的顿河》读后感_2000字去年年底,俄罗斯多家报纸报道: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的手稿终于找到了。莫斯科的记者列·科洛德内经过数年的追寻发现,手稿在肖氏的挚友库达绍夫远亲的手里。时任总理的普京命令财政部“立即筹款购买手稿”。至此流传了70多年的肖洛霍夫剽窃《静静的顿河》手稿之说不攻自破。就在这一年,俄罗斯的读者将《静静的顿河》推为十大畅销书的榜首。在这个时候来重读《静静的顿河》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静静的顿河》长期以来被苏联主流批评家阐释为“一部描写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时代的人民生活的史诗”,被视为社会主义革命的颂歌。应该说这些批评家们一点没说错。肖洛霍夫自己曾经这样谈论这部小说:在《静静的顿河》中想展示哥萨克人如何通过战争、痛苦和流血,走向社会主义。作品把拥护苏维埃、迈向社会主义称为“伟大的人类真理”。哥萨克经过痛苦的历程走向社会主义确实是小说的主题之一。无可否认,写这个主题,肖洛霍夫是真诚的,但这里也隐含着他作为一个苏联作家的生存智慧——假如不写这个主题,当时他这样一个20多岁的默默无闻的作家是很难为小说弄到准生证的。米·布尔加科夫的《白卫军》等作品的难产和作家本人的厄运就是前车之鉴。与这个主题相适应,肖氏采用了评价人物的历史伦理标准,即凡是符合历史进步趋势的人物就获得被叙述的权利。 但是正统的批评家忽视或视而不见的是,在《静静的顿河》中还有另一个主题,这就是关于“人的命运”和“人的魅力”的主题。这个主题是作家关注的热点。作家说,“我在葛利高里身上就想表现出这种人的魅力。”一方面葛利高里在痛苦地抗拒战争对他的人性的磨蚀和扭曲,另一方面,他在人格力量方面高于周围的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葛利高里和科晒沃伊同时出现的场面中,在两人的交锋中,叙述者情感距离离前者近,而离后者远。在别的一些场景(比如葛利高里目击的波得捷尔柯夫砍杀柴尔涅曹夫等场面)里,代表历史进步趋势的人物被叙述者冷落,而葛利高里这小子却成了叙述的聚焦对象,获得了叙述者的同情。这是因为在这里历史伦理标准被悬置,代之以审美标准。类似的情况在《麦克白斯》等作品中也出现过。对审美价值的张扬,自然凸现了人的价值,也就导致了对残酷行为的绝不宽容。肖洛霍夫对战争中戕害人的肉体和精神的残酷行为大加挞伐,不管其祸首是白军还是红军。作家揭露了在其兄被杀后葛利高里命令叛军滥杀俘虏的罪行,也不回避红军中的马尔金、波得捷尔柯夫们的暴行。在肖氏那里似乎有一种类似于黑格尔的“永恒正义”、托尔斯泰的“我必报应”的惩罚力量。彭楚克在顿河革命军事委员会革命法庭当执法队队长,每天半夜到城外去处决犯人,其中有很多是无辜的哥萨克劳动者。当时他形容枯槁,神情恍惚,甚至丧失了性功能。可推掉这差事后,他又能与恋人共享春宵了。对人的关怀就成了贯串这部小说的一条红线。 在《静静的顿河》中肖氏坚持了一种与历史家和政治家的立场迥然有别的作家立场。政治家以历史的进步的宏大目标为惟一的追求,在这样的追求中个人可能成为牺牲品。历史家则按照这样的精神来叙述历史。作家立场的实质是关注个体的权利、愿望和追求。麦列霍夫的家破人亡、彼得罗——伊万·阿列克塞耶维奇——妲妮娅之间的亲人仇杀的悲剧、并非事出无因的月申斯克暴动(肖氏对高尔基说,“发生暴动是由于对待中农哥萨克采取过火行为的结果。”)、双方都不经审判的滥杀俘虏等等,这些同时期别的作家的作品中不敢涉及、政治家和历史家被忽略掉的细节,这部小说却大书特书,革命和战争中被牺牲者的声音就这样曲折地传达了出来。 其实,对《静静的顿河》有一个不断重读的过程。对主人公葛利高里的评论就有一波三折的戏剧性转折。在作品刚问世的20年代,评论家通常称该形象为“人民的敌人”,50年代又认为他是“反叛者”,或认为他陷入了“历史迷误”,到了80年代他已被推崇为“真理的探索者”。葛利高里评论史中出现了如此巨大的反差,其实在我们看来,分歧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在评论葛利高里的时候,苏联的评论者们局限于同样的理论思维的框架中。不管是将葛利高里视为“人民的敌人”的批评者,还是将他看成是真理探索者的论者,都只局限在以社会历史价值确定人物的意义。批评家逐渐将葛利高里由人民的敌人变成真理的探索者,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真正认识到了这个人物形象的社会学价值或审美价值,这仅仅反映了主流意识形态对这位声望日隆的肖洛霍夫的招安策略。80年代的批评家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肖洛霍夫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那么他心爱的主人公葛利高里还会是坏人吗?于是就有了葛利高里由敌人而变为迷路者,再变为英雄的戏剧性过程。 在《静静的顿河》中肖氏采用了颇为聪明的写作策略。为了既要说出真理,又要让书能够到达读者手中,也为了保护自己,在作品中容纳了两个声部——胜利者的声部(即前面说到的第一个主题)和无辜受害者的声部。作家采取了将两个声部交织的叙述策略。因为有了胜利者的声部,反映了历史的趋势,他的作品就可以与主流意识形态吻合;因为包括了无辜受害者的声部,当人们重新认识历史中的冤假错案的时候,不能不折服作家在逆境中坚持讲真话的勇气。这是肖洛霍夫的作品能在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的人群中都能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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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读后感_2000字《侠客行》在金庸十四部里应该算知名度很小的一篇了。我想看是因为喜欢李白大人那首诗,太带感了!不同于其他作品,《侠客行》中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有关儿女情感的话题也只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却也有三位姑娘,丁当,侍剑和阿绣,一个泼辣,一个成熟,一个温柔。有人说丁当和石破天像黄蓉郭靖,真心不想。丁当那般爱慕虚荣,喜欢能讨女人欢心的男人,却不爱老实稳重之人,不似黄蓉,只有鬼点子却不像黄蓉用计。丁当给人印象很深,却不似黄蓉一般受人喜爱。侍剑姐姐在石破天被拐到长乐帮后第一个和他接触。石破天实话实说她却一直怀疑他在装,这个问题很严重现在先不写了……阿绣温柔,也是最能辨真假的人,石破天和石中玉虽然样貌极像,几乎所有人都认错,她却能分辨出两个人的区别,能分辨善恶。三个姑娘,都与石破天有些瓜葛,也确实是阿绣才能真正得到破天兄的真心喜欢。 书中还有一对夫妇引人注目,也惹人羡慕,石清闵柔夫妇,师出同门,互生情愫,结为夫妇,婚后恩爱无比,是最最幸福的家庭了。可惜生了个坏儿子,不知道热了多少麻烦。不过重点不在这里,而是闵柔的情敌梅芳姑,能写的只有一点,梅芳姑样貌比闵柔好,武功更高,才华横溢,几乎样样都高过闵柔,而石清却选择闵柔。石清自己交代,“你样样比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石清这番话应当是真的,但梅芳姑又何必苦苦追求他呢?梅芳姑有如此好的硬条件,何必缠着石清不放,武林中高手甚多,总该有和她门当户对的才是。 我看完书后问我爹,“如果有一天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站在你面前,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大脑和当今世界毫不接轨,你会觉得那是我妈?”我爹回答,“我会怀疑你吃错药了。”一般人都应是这个反应,《侠客行》中的绝大部分人也这么想。石破天和石中玉,样貌几乎完全一样,却是一个天真无邪,一个狡猾顽劣。石破天被当成了石中玉,当破天兄满头问号把他那天真的一面显露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是石中玉在装傻。唯一分辨出来的,只有阿绣姑娘。有一本长篇笑话书,叫《史上第一混乱》,萧强对项羽说,外表再像也不该认错,嫂子(虞姬)不是一般人能装出来的。项羽也玩笑回答,如果有一天一个和你长得一样的人,西服革履跟人说话彬彬有礼官腔十足,那也一定不是你。不管什么情况,不同人的性格是装不出来的,如果有一天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不大可能),一定不要轻易怀疑对方吃错药了。 作为看过水浒传看过福尔摩斯和华生喜欢羽泉的人,我对每部书里那纯洁的兄弟情很关注,侠客行中也有。最让人佩服的便是书中武功最高(除主角)的两位、侠客岛龙、木二位岛主。二人相交半生,互相扶持走过几十年,心意相通,让人佩服。最有感触的画面就是在石破天解开“太玄经”奥秘后,龙木二人的生生叹息,“白首太玄经,兄弟,你的头发也白了。”另一人在心里说“你又何尝不是?”不求同生,两人却同死。一辈子合作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多么伟大。石破天阴差阳错和赏善罚恶二使结为兄弟。起初那两人并不真心实意,石破天也只是少年好奇,向往那种结义的情感,而赏善罚恶使最后被石破天感动,在侠客岛生死未定之时,两人照顾石破天,并愿意履行“但求同死”的誓言。那段文字是全篇最动人最豪情的一段。这就说道这本书给我的总体印象,有些让我小小的失望,《侠客行》,再加上李白那首诗给我的印象,应该是豪气万丈的一篇吧。可惜这最豪情的一段,比不过郭啸天和杨铁心牛家村结义,比不过杨过和神雕在剑冢山与独孤前辈心灵对话,更比不过萧峰虚竹段誉三人在少林寺携手御敌。是,石破天傻,这个傻不似虚竹的死板,石破天的傻是真正傻得没治了。 这又说道《侠客行》中的“侠”,提到金庸笔下的大侠,郭靖是典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对杨过说,“我辈练功学武,所为何事?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固然乃是本份,但这只是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称我一声『郭大侠』,实因敬我为国为民、奋不顾身的助守襄阳。然我才力有限,不能为民解困,实在愧当『大侠』两字。你聪明智慧过我十倍,将来成就定然远胜于我,这是不消说的。只盼你心头牢牢记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八个字,日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万民敬仰的真正大侠。”杨过最后杀掉蒙哥解襄阳之围,也为国家做了贡献。萧峰,一个完美的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为了契丹和汉人之间的和平。而《侠客行》,先说李白的诗,写的侠客就是为国为民的大侠,而金爷的这本书,顶多也就是侠客岛“主持江湖公道”而已。 金爷的小说往往这样,石破天这样的傻帽因为各种各种奇葩经历巧遇练就了绝世武功,好像段誉先生也是,虚竹小朋友也是,张无忌更特么是!但是石破天这个真心觉得不公平,这人实在太傻太木头了。而最后《侠客行》和“太玄经”叫他领悟,要说明个神毛? 还有一点,我深深体会到,阿黄确实是一条狗,所以琦姐是不是考虑把你手机电话簿的名字改改……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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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_2000字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项链吗?当然了。嘻……我爱你。那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手链吗?嗯。我也爱你。他第一次送我礼物,应该是他自己用手折的帆船吧。以后我们买真的船,一起遨游世界。我低下头,头抵着书桌,怕别人看到我流泪。我们的手在书桌下紧握,那一年我们十七岁,在念高二。我那晚送给他第一个礼物,在学校后面的树林。你闭上眼,我送你好东西。他乖乖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在一颤一颤。我的唇离开他的脸,问他。好吗?他睁开眼没有回答,只是抱紧了我。不用回答,他的嘴唇已经在告诉我了。大学里,我足足一个星期的不眠。只是为了在圣诞节送他一条自己织的围巾。你的脖子又长又直,戴上围巾一定好看。结果他一直戴着它到春天,早早脖子上竟然生出痱子。他拉着我的手,给我戴上桃核手链。我却看见他手上满是伤痕,那是做手链时被弄伤的。你的手戴上手链真漂亮,以后我送你水晶,与你皮肤一般晶莹。后来听说他被学校批评,因为他爬遍学校的桃树只为摘几个桃子。从此,我让定他是我的一生一世。他说我是他一世一生。爱,一直爱着。虽然贫穷,一直贫穷着。可是快乐,一直快乐着。大学毕业,我们彼此都有了工作。却依然贫穷,但总不忘送对方礼物。那是我们的爱。第一个月工资,除了生活开销,我拿出所有钱,给他买了一条项链。脸红地把它戴在他脖子上,是因为兴奋。你的脖子还是那么直,那么长。戴上这项链真漂亮。脸红地坐在家里面对爸妈,是因为不好意思。爸妈,这个月不给你们钱了,下个月再给。他把那黑水晶手链戴到我手上时,我快乐地几乎晕倒。只是它太大、可是又没有想像中那么重。我开始怀疑它的成色。这个……是真的吗?他笑笑,脸瞬间红了。这个月钱不够用了,这个是我在地摊上买的玻璃的。心中有些不平,仿佛他的爱一下子打了折扣。不过还是抱紧了他,抱得紧紧的。那时,我们工作之余,就给对方电话,第一句总是。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项链吗?当然了。嘻……我爱你。那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手链吗?嗯。我也爱你。第一次把自己给他,水到渠成。我躺在他怀里,手指绕着他胸前的项链。这个项链就是我,它是你的,我也是你的了。我突然坐起来,直直地看着他。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戴着这项链,不许丢掉,丢掉了我们的爱情就完了。他微笑着点头,伸手摸我手腕。那我送你的手链呢?你弄丢了我也不要你哟。我啊地一声大叫,冲进洗手间。没习惯洗澡时带着东西,就连耳环都要摘掉。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一直过下去了吧。可是偏偏不能。就是不能。他有钱了,他变胖了,他的脖子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又长又直了。那项链戴在他脖子上,就像项圈。我老了,变丑了,手腕的皮肤也不像以前那样又光又滑了。感觉那个假黑水晶手链也变得越来越重,我想摘掉。却怕那爱情也跟着被摘掉。他不再看我,他想摘掉那项链。我不依不饶,大哭大闹。你敢摘掉那项链!虽然我知道他现在一件衬衣就是那项链的五倍价钱。突然发现有钱了以后,我们都忘了买给对方礼物。洗完澡,看见他在床上。心里叹口气,还是躺在了他身边。他把玩着手里的黑晶手链,看也不看我。我冷笑不已。怎么还记得你送我的玻璃手链?他讪讪递给我,关灯睡觉,不说一句话。我戴上手链,第一次发现它扎得手疼的睡不着觉。黑暗里睁开眼,爱情原来如此。不过如此。第二天清晨,在他车上,两个人依然无语。我举起左手,水链在腕上晃来晃去。原来爱情就像这水链,便宜货始终还是便宜货。他紧闭双唇,眼睛看也不看我。我索性转过身看着他。为什么你现在这样对我,你以为说的话跑哪去了。我伸手扯他衬衣,他冲我吼。你想干吗?开车呢!项链呢?我送你的项链呢?他愣了一下,伸手去摸自己的脖子。咦……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他的冷漠让我伤心。你的身子不住颤抖。我说过,那项链就是我,丢了它便是丢了我。他越来越不耐烦,神色急躁。你不要乱闹。我不依不饶,多少时间积聚的怨气瞬间爆发。两只手在他身上打来打去,心想哪怕你说一声对不起也好。他忍无可忍,转身抓住了我的手。却没有看到对面飞驰过来的卡车……等我醒过来,只看见自己满身是血,他已经倒在身边没了声息。我们的车被撞得滚下山坡,倒扣在山脚。电话?找不到了。车门?开不开车窗?已经坏了,降不下去了。怎么办?手来回地摸索,却找不到一样硬物。除了下手腕上的黑色水晶手链。我摘下手链,用丝巾缠在手上,抓着手链用力向车窗打去……再次清醒过来,已经躺在医院里。医生与警察都站在我的床边。我除了一些擦伤和手上的伤以外,并无大碍。警察告诉我他被方向盘嵌入了胸腔,刚到医院就已经停止了呼吸。我无力说话,感觉自己好像被抽空了一般难受。那个年轻的女警把手里的黑水晶手链递给我,一脸地羡慕。这黑晶手链真美!!我轻笑了一声。假的。假的!怎么可能,你用它把打碎了车窗才能逃出来。有好事的同事特地去珠宝行问了,这个可是货真价实的黑水晶。我接过手链,无语……回到家里,事过人非。一张双人床,再没有人陪我度过。我扑倒在他曾经躺过的地方,大哭。打开他的床头柜,想找到他的痕迹。却看见另一条黑水晶手链,左数第五颗水晶已经残缺一角。那是我有一次不小时碰掉的。他换了我的手链,我竟然不知道。我却还以为他不爱我。可笑!可悲到可笑。我打开自己的床头柜,那里也放着我曾经送他的礼物。那条项链!那晚是我偷偷摘掉了他的项链,其实只是想看看他的反应……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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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2000字读罢三国已数载,而今又重来信手翻阅,竟有新收获,可喜可贺。书贯通一条刘备的蜀汉重振汉室的线,其人似乎凭着忠义之名一步步由一介草民到贵为天子,难能可贵,虽然最后未能问鼎中原,在川地也算成就一番帝业。想当初初阅时,为其之破操,破权为之一振,为蜀汉最后被亡而失落惆怅。算而今却是另一番滋味,细看刘备,不也同样在干着诸侯割据的不忠之事,试想倘若刘某真能兴复汉室,那个汉室恐怕是蜀汉的汉了。只不过刘备深知师出有名之道,用匡扶汉室之名掩盖自己的行径,其手下亦一拍即合,口口声声刘备乃皇室之胄,行兴复皇室之功,刘备之谋可谓深也。不过仅仅师出有名并未有大用,正值乱世,群雄角力,要依仗的是实力,因而刘备不仅仅停留于名上,而是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植根于蜀川,实力才是硬道理,所谓枪杆子里出政权,这让我想起同是乱世的西汉末年,面对一个血脉皇室更为纯正但实力不济的对手施加舆论压力,汉光武帝刘秀手下邓禹直接给出就是汉高祖刘邦在世也不可能直接当皇帝的论断,令对手哑然。所以皇室之胄只是使人归顺的借口,可以说是刘备与前来投奔者心照不宣的托词,但关键的是刘备是有实力的,用邓禹的话来说就是即使是汉光武帝刘秀再世于东汉末年如果没实力也是无人问的。 大家都说诸葛孔明最懂谋略,就连刘备本人也讲得到诸葛孔明则如鱼得水,比喻刘备是离不开孔明的鱼,而孔明是兼济天下的水,其实刘备过谦了,真实恰恰相反,孔明离不开刘备,而刘备可以离开孔明,这一点是可以从刘备先后用徐庶,庞统一样势如破竹看出,而诸葛孔明若无刘氏的三顾茅庐,仅一介南阳村夫耳。也许这有过分贬低孔明之嫌,但笔者认为这是个人看法不同,笔者固然认同孔明是一个将才,他有提出隆中对的大局战略观,也有用兵如神的过人谋略之处,但他仅仅是个将,他能将刘备想要做的事做得很好,但要做什么要真正的帅刘备来决定。国人对诸葛亮的谋略神化以至于孔明近乎妖,殊不知一个人的环境决定眼界,本躬耕于南阳的诸葛孔明不大可能一人力挽狂澜。不过近来看见一个有趣的说法,诸葛亮其实是汉献帝,汉献帝从宫中脱走,化名隐于南阳,久为天子故有过人见解,甚至可以骂战王朗致死,王朗之死死于见到天子的惶恐。这真是一个创见,似乎与原着许多情节相吻合,供读者一哄绰绰有余。 不难看出刘备是一个极其注重仪式的人,称帝时的假意推辞,赵云面前摔阿斗。他这种仪式的最灵活体现在向孔明托孤,假意的禅让让孔明死心塌地继续为自己的封建王朝服务,在这一点上同时看出,刘备之谋略权术远于诸葛孔明之上。至于蜀汉之亡,全然在实力上,蜀汉确实是天府之国,物产丰富,但成就一番帝业或是太勉强,与人口众多,粮食更多的曹魏来讲,实力要逊色不少,同样可以解释东吴的灭亡,若无法打破这种局面,灭亡是必然的,刘备孔明都深知这一点,不断想要北伐是形势所迫。实力之于刘备,正如萧何之于韩信。最后蜀汉亡了,是一种历史的选择,也许可以算作是一种进步。 再来讲讲三国中看出的忠义,最佳的体现无疑是关云长,义薄云天的形象至今仍被津津乐道。毫无疑问,但得知刘备之讯息后便毫不犹豫地前去投奔,哪怕过五关斩六将,这是一种忠义。但换个角度,他镇守荆州,与东吴交恶,以至于自己最后身首异处,间接导致了蜀汉的颓态,这难道是忠义的表现?是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下,他对刘备一人忠心便是忠义,这是一种对封建忠君思想的宣传,君即是国,国即是君,只要他不背叛刘备便可以担任忠义的化身。作者罗先生也逃不开封建时代的束缚,这样来塑造关羽这一个忠义的形象。再来看看其它武将投降之事,庞统来降曹操,不影响其忠义之名,但有关羽斩庞统以全其名,投降与忠义之间是个难题,一念之差可能就有截然相反的评价。笔者认为,有智慧的降方可成就忠义之名。投降一事万不可自己主动提出,像于禁遭水淹七军后主动向关二哥投诚,落得守陵恼羞而死,一定要对方提出,自己要有一定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姿态方可半推半就以识时务者为俊杰之势投降,乱世之下易主并非罕见,但要讲求智慧技巧,当然一切的前提是武将要有自己过人之处,若为庸庸碌碌之辈,对方亦不会有招降之念,即是实力是必不可少的。 刘备在关张被诛后大举伐吴显得不妥,但笔者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刘备真正所图并非报仇,此举若成则可以吞并东吴,不成则至少可全其名,这是否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仪式呢。似乎在笔者的解说下,忠义似乎变作伪善,一切都是权与利。但这就是现实,人性就是如此,虽然古往今来我们推崇道德决定论,可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这不是并列而是先后关系,道德即使在和平年代也不起决定作用,勿言在乱世。再有好的意图,再能占据道德制高点,没有实力亦是空谈,这让我想到近代的百日维新,戊戌六君子就是六个书生谈论政治,拉上一个没有实权的光绪皇帝,引颈受戮之勇毅故可贵,但并未给大清带来一个光明前景,可谓不务实。三国似乎是中国历史分分合合的一个缩影,折射了许多,回味无穷。 结语 纷扰三国已过,对于收获,已结为标题。谋深取极,谋略的深度决定了最后的高度,何不取极;钻硬求通,实力方是硬道理作为通行证,必须钻研打磨自己的实力,即可求通。 笔者有一点想明确,三国演义无疑是一部值得一读的好书。近来在网上老看见一种论调说三国演义这种充斥虚构情节的书不值一读,什么空城计是假的尔尔。但可有曾想过文学作品从来都是高于生活,至少不以追求真实作为目的,如果说三国演义有虚构情节而不值一提,那些童话故事何有立足之地。毋庸置疑的是三国演义客观上起到一种很好的引导作用,培养我们对三国这一段历史之兴趣,即使是作者出于主观考虑作了文学加工,但不能抹杀它是一部极好的历史小说。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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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读《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小说《童年》.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部小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家童年的成长经历,描绘了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童年》读后感1000字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感想与感受: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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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读后感_2000字读罢路遥成名小说《人生》,感悟良多。 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中国西北年轻农民,受困于农村传统观念、社会飞速变化中的种种不公,以及自身的自卑心理,怀才不遇、渴望实现自我价值。故事的环境背景是西北农村,与我生活的环境有很大差异,然而那种小人物的奋斗故事却能够很快抓住我的心,不仅仅是因为它和我喜爱的另一部路遥着名小说《平凡的世界》有几分相似,更因为它与大多数读者(比如说我)的心理体验相贴近。 没有人的人生路是笔直、顺利的,从小到大,我们的生理与智力都由弱变强,没有人刚刚降生时就强悍,应对周围的世界和自己的生活,没有人有绝对的自信。一句话,我们都以前是弱者,都是经过无数的努力,才成为此刻的自己。于是,在高加林身上,我们无一例外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能够体会他被人顶替了民办教师职位后的愤恨,能够体会有知识有抱负的他,应对自己重新成为农民这一现实时的苦闷,甚至当他获得巧珍的感情时,作为读者的我,内心也浸润着清凉的感动,对加林在不幸中的幸福感同身受。 文学作品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在制造距离的同时,也制造了关联性,让你在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让你与作品中的人物不自觉地产生“同感”。 小说的上半部分并不十分精彩,却为下半部的跌宕铺垫着情节与情绪的背景。命运的不公与不幸、逆境中的感情、冰冷中的温暖、不屈不挠的自我奋斗……上半部以加林的自我实现为小结,然而所谓的“自我实现”,却又来的让人摸不着头脑:一个几十年不见的叔叔转业回乡在县里任局长,被人轻视的家庭因此而扬眉吐气,加林也因此被叔叔身边的溜须拍马者顺理成章地安排了有前途的职业,摆脱了他的农民身份。 然而,为他高兴之余,内心总有些许不安。下半部分故事的发展一波三折,来到县城的高加林果然一展他的才能,事业平步青云,而他也收获了新的感情。在感情的两难抉择中,他衡量的标准不再是内心的感受,而是现实的利益。为了事业的发展,为了从县城到真正的大城市,他用“缺少共同语言”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欺骗了自己,放下为他付出一切的淳朴的农家女巧珍。他成为了另一个人,不再是那个为我所熟悉、同情的小人物高加林,而是一个看不清自己、为眼前利益放下生活原则的迷途青年。 此时,读者和看着加林长大的德顺爷爷一样悲哀,为了加林的迷失自我而感到惋惜和痛心。 但是,在我们满以为出卖原则的人将和新欢奔赴幸福新生活,而故事将成为淳朴善良的巧珍孤苦一生的杯具时,作者又借命运之力和所有人开了个玩笑:受伤的小人捅了背后一刀,踢爆了加林借“后门”获得职位的秘密,刚正不阿的叔叔没有袒护亲属,春风得意的青年即将再次面临成为农民的命运。急转直下的故事进展不仅仅惊得主人公半天回但是神儿,连对他由同情、赞许到愤恨、不齿的读者,也无法不感到错愕。 路遥并非故意玩弄情节,事实上,人生本也如此。有人说,人生无常,然而作者在此就是在探讨,无常的人生中,冥冥中亦有定数。这听上去像是封建迷信思想,不妨打个比方: 人们常说“足球是圆的”,但这“定律”常常只能局限于一场球赛,偶然因素几乎能够主宰比赛、决定最终的胜负,而如果将探讨的范围扩大到一整个赛事,甚至某队或某国多年的足球事业发展,我们看到的就不再是“足球是圆的”,我们看到的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就是偶然中的必然。就像黄亚萍父亲说的,“生活永远都是公正的”。而用时兴的话说,就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于是,一切回到原点,加林重新回到农村老家,成为农民,只是他身边已不再有大小姐黄亚萍那“高雅”的爱,更可悲的是,他把自己最珍贵的宝贝给弄丢了——痴情淳朴的巧珍已嫁做他人妇。 加林就是我们每个人,他和我们一样,有信念、敢追求,但也有我们都有的弱点。很多人不也和他一样,为了到达目标,有时甚至出卖原则。德顺爷爷对加林爱得深切,由爱而生恨,但恨是以爱为基础,恨其不坚持,却并不一棒子打死。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走弯路,跌倒了敢爬起来,人生还要继续。 回过头来看,巧珍的美是美到极致的。那不仅仅是因为小说中的她是农村远近闻名的俊女子、身体像白杨树般苗条,更是因为她的纯粹。她爱得纯粹,没有半点虚假,也不掺杂半点个人利益。加林的需要,她总是最懂,就连分手后她对自己婚事的决定,也是为了他——她明白加林仍然在内心中爱着她,为了禁绝他对自己的留恋,让他勇敢地追寻自己的“幸福”,她在悲痛中很快地把自己嫁掉了。就像德顺爷爷所说,巧珍的心像金子一样。她虽然斗大的字不识一升,但她勇于追求,更重要的是,她一向坚持自己的生活信念和原则,从未改变。 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读者,依然会被朴实、美丽的巧珍感动,会为她的善良以及为爱甘愿奉献一切的纯真而赞叹不已,但已经很少有人愿意以她为榜样,只求付出不问回报了。追求结果而忽略过程,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原本应有的微妙平衡之间,毫不犹豫地选取后者,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大悲哀。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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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读后感_2000字“胜利的花朵在烈士的血泊中蓬勃开放,去年今日——满天乌云弥漫在祖国天空,今年今日呀,人民的军队早已飞渡黄河,扫荡着敌人的残兵败将。”这是伟大的革命战士龙光华为了战友的安危送水,趁挡风时刻,捧着装有水的罐子给江雪琴送去,但被特务发现后不仅打落了罐子还抽打他。他只好把仅剩的一点水,爬到江雪琴的牢房前,但还没来的及递给江雪琴就牺牲了。“热铁烙在胸脯上,竹签子钉在每一根指尖,凉水灌进鼻孔,电流通过全身……人的意志呀,在地狱的毒火中熬炼,”这是女同志江雪琴,她拼尽自己的意志,艰决不吐出一个字,不投降,这就是她的坚持,“一杆红旗,哗啦啦的飘,一心要把革命闹,盒子抢,土抢,卡啦啦地响,打倒那劣绅和土豪!”这是黑牢外的游击队员最爱唱的歌,这是坚强的英雄们更是《红岩》中的英雄。红岩的作者是罗文斌,杨益言,罗文斌于1948年9月因叛徒出卖,在成都被捕,革命胜利后,1967年再次被诬为叛徒,被迫致死,杨益言于1948年8月被捕,他们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亲眼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为革命牺牲的壮烈场面,在1957年写了《烈火中的永生》,在这个基础上写了《红岩》。这本书叙述了1948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妄想用炎热、蚊虫、刑具得到口供,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下,敌人一败涂地。1948年到1949年的这一段历史是血红的,是悲惨的,但也是坚强的,当作者杨益言和罗文斌回忆着这段残酷的历史时,是愤慨的,是悲壮的,也是激动的,这段历史是新中国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在这时的重庆,中国共产党地下党的活动比任何时候都要活跃,当然,在这时的敌人的威逼、迫害也十分残酷,在重庆的渣滓洞和白公馆里,有着无数的坚强意志、无数的热血、无数的惨叫,这一切的一切都叫嚣着敌人的残酷。当敌人将竹签子狠狠刺入江雪琴的十指中时,都说十指连心,这种刻苦铭心的痛哪能是一般人能忍受下来的,可偏偏江雪琴把这种刻苦铭心的痛转化成了意志;小萝卜头是个可怜的孩子,小小的身体便要承受着这种凌迟莫过于是一种伤害,他八个月大的时候,就被带入了监狱,因为一直常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八九岁的年龄却只有四五岁孩子那么高,因为敌人觉得他小,便看的不是很紧,所以他在牢房里帮忙传递着东西。可谁又知道,当他看到蝴蝶飞入牢房又飞出去,在天空自由飞翔时,他又是怎样渴望着自由,他又是多希望能和蝴蝶一样飞出去,飞出这个噩梦,飞出这个牢房呢!他又是有多想去看看这个世界的精彩呢?但和他们相反的甫志高,刘国定,冉益智,李文祥,涂孝文等。他们虽然受党的教育多年,但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没有经受的住考验,从而背叛了革命,一个队伍再怎么强大,一旦出现了叛徒,这个对于以后的路必定是艰苦的,这种人对于这个队伍,对于这个国家,对于整个世界来说就是可耻的,是可恨的。因为《红岩》中甫志高,涂孝文等叛徒,使得江雪琴被捕,让一个女人承受着这巨大的考验,还是因为他们的背叛,使得地下组织受到严重破坏,这种人是极其可耻的。小萝卜头从八个月就在监狱,一直到死都没有再看到外面的世界,他都快忘记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了!但他也坚强的对抗敌人,那么身为榜样的大人,又有什么资格背叛国家,又有什么资格懦弱呢?现在是和平时期,没有战争,只有安宁,人民的愿望实现了。和平,就是他们的愿望,现在家家户户有手机,电脑,电视,这一切都几乎已经走入了每个家庭,现在的生活越来越好,人们的贪恋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就像一小潭溪水经过时间的磨洗,慢慢汇聚成了一天河流的贪恋,怎么也止不住。难道现在的人们都忘了吗?忘了那些祖先的屈辱?忘了那些祖先的经历了吗?不,不能忘,更不应该去忘,忘了那些属于我们中国人的屈辱,忘了那些属于我们中国人的坚强意志,我们经过了岁月的消融,是否忘记了初心,忘记了那些祖祖辈辈宣告的誓言呢?那点点滴滴的事件,那一个个英雄人物,那一段段屈辱历史,我们又怎能忘记,只因为我们是中国人!中国应该是一个坚强、团结,有坚强意志力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是伟大的,在新中国成立是,毛泽东说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是的,中国人民从这一刻站起来了,中国人民不用再惧怕敌人,我们也可以听起腰杆了,共产党员仅仅只有小米加步枪就赢了一场场战斗,就让世界和平,就让中国成立,成立过后将会是新的中国,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吗?这一切都是英雄们的鲜血筑成了的胜利,这是有着人民的后盾,这一刻,人民在欢呼!现在爱国爱党的书,歌都在校园里传播,孩子们都知道爱国了,为什么那些官还要贪呢?难道那些自古以来为和平,为国家,为党而战斗牺牲的英雄们还不够多吗,在新中国成立初,中国的那些代表人物代表中国去世界,我们面对世界时,是喜悦的,是崇敬的。那么,世界面对我们呢,那是赤裸裸的不屑,是的他们不屑和我们讲话,因为中国很差,但中国努力让世界接受中国,让世界都知道中国是一个热爱和平,坚强的国家时,那是祖祖辈辈辛苦的汗水,勇士们的热血为我们铺下的路啊!难道这一切就就让我们毁了吗?“同志们,听吧!像春雷爆炸的,是人民解放的炮声!人民解放了!人民胜利了!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我们……”这是刘思扬在牺牲前看到“山那边熊熊的火焰,来自渣滓洞的火光,一阵阵映红了他苍白的脸,他仿佛听见,从那烈火与热血中升起了庄严的歌……”时喃喃唱起的歌!坚持!再坚持一下,他就能看到革命胜利了,但终归还是没有看到。“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是啊!黑暗过去了,就该是黎明啊,是啊!我们现在安稳的生活都是他们给的,我们必须珍惜,那些执迷不悟的人啊!醒来吧!醒来吧!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