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一座城,藏一份纯_1500字
青春像一只纤细的玉手,在我们心间划过,不留下痕迹;青春又如一把刻刀,在我们心里刻下令人难忘的花纹;但我说,青春更像一座城池,只属于我们的城池,这座城中不但藏着酸甜苦辣,疯狂欢笑,悲伤泪水,还藏着那酸涩且甜蜜的纯真感情。
试问,谁不曾拥有过青春年华,谁的青春中不曾出现一个令你刻骨铭心,无可替代的人?青春太美好,我们太年少,在那些懵懂纯真,情窦初开的时候,任何人,都会碰到一个令你心动,让你愿意永远把他(她)藏在这座城中的人。
在我十五岁的花季,我遇见了他。说不出当时是怎么看到彼此的,又是怎么认识的,只知道,他爱好电子游戏,就因为一个网页小游戏,从而认识了彼此。
记得那一天,是一个冬日的黄昏,黯然的天边折射出黄色的晚霞,就像是恍惚不清的思绪,我看到在人前有说有笑的他,当时,我怔怔的盯着他,他如星辰一般的双眸是那么的有神,他嘴角的笑意是那么的温暖,本来是很冷的天气,我却不觉得冷,反而有种暖暖的感觉。
他穿着一件蓝色的羽绒服,整个人帅气英俊,文质彬彬,后来才知道,他是大我一介的一个学长。等到他身边的同学散去后,我小心翼翼的跟在他的身面,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察觉了我在跟着他,忽然转过来,看着我。仅仅是这一眼,仅仅是这回眸一笑,我的心里立刻小鹿乱撞,脸颊滚烫,有些手足无措。
“同学,有什么事吗?”他磁性低沉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在我听来宛如天籁。我只好支支吾吾的和他说他刚刚玩的那个游戏我也玩,可不可以加我一起玩?他想都没想,留下了自己的账号,说了句好,在我听来,那是世间极为好听的声音。
就这样,我和他认识了。他告诉了我他的名字,我每次看书在书上看到他名字里的字,我都会觉得这几个字是文字里最美的字,尽管他学习成绩并不好,尽管他并不是老师喜欢的尖子生,但他在我眼中就是一个非常美好的男孩。
那一年的暑假,在我们校园里流行起了桌游《三国杀》,我学会了玩《三国杀》,就约他陪我一起玩,他本来不会,后来我教会了他。
在那些临近黄昏的下午,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玩着时下最流行的桌游,我的心里是说不出的甜蜜,感觉全世界都在宠着自己,感觉上天对我额外眷顾。
夕阳在我们背后灿烂的就像绽放的玫瑰,粉红色的云霞更添了几分浪漫的色彩。虽然我心里是那么喜欢他,对他的那份喜欢胜过爱我自己,但我却不敢对他说,我觉得就这样也不错,等到有一天,他发现了我的心意,岂不是更好?
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没有等到那一天,在开学的时候,他就已经和我断了所有的联系,他最后留给我的话就是:我觉得我们性格相差太远,你那么活泼好动,我却喜欢安静,其实,你对我的心意我早已知晓,但是很抱歉,我们真的不合适。
今后,无论我再怎么发他的QQ他都不肯回我,他与我断了联系后,我每天听着伤感情歌暗自伤心,想起曾经我们有那么多美好的过往我就觉得心痛,那些美好现在早已离我而去,仿佛从来都不曾发生过。
现在我依然加着他的QQ,偶尔让他帮个忙,他还是会帮我,但最初的那份纯情早已烟消云散,我只所以不肯删他,或许是心里或多或少对他有些留恋,他在我的青春里就是一个无可替代的人,唯有他,让我品尝到初恋的滋味,也唯有他,令我知道青春不但有甜蜜,也有酸涩。
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我不想与谁分享,我也不需要他们的倾听,我只需把他默默的藏在我心中的那座城里,在清风明月,静谧恬淡的夜晚拿出来自己悄悄品尝,回味,这也许就是青春里最纯洁,最懵懂的感情吧?
我只愿一个人,默默的守护着只有我和他的这座城池,静静的藏着这一份只有他和我能懂的这份纯情,这便足矣。
记忆里,欠你一声“对不起”_1500字
九月,天高云淡,凉风习习,又是一个新学期,看着被这所大学录取的学弟学妹们在开学第一天前来报道,种种思绪涌上心头,往事再次划过了眼前。
去年的九月,我和这群学弟学妹们一样,也是刚刚来报道。
经过了几个月的艰苦奋战,高考过后,终于放假,经过一番忐忑的等待后,我被一所一本的大学录取。
开学第一天,父母送我去火车站,我依稀记得那时候的我梳着一根清爽的马尾辫,蕾丝上衣加牛仔裤,粉红色的行李箱里装满了我需要的日用品和父母对我满满的期待与爱。
那天,风和日丽,微风和煦,有着初秋独有的清凉,它不像夏日般燥热,也不似深秋那样凄凉,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刚刚好。
明明有说有笑,明明还答应父母寒假的时候去大学所在的城市买几件衣服给他们,可到了快要上车的那刻,我看到母亲一边喊着我的乳名,一边流下了两行清泪,我隔着火车的玻璃看着我的双亲,眼里的泪水也禁不住潸然而下。
我看到父母的身躯比以前矮小了不少,父亲不再是宽大健壮,而母亲也不再秀丽挺拔,依稀可以看到阳光下,他们的鬓角变得斑白如霜,在不知不觉中,在我还没有察觉到时光在悄悄夺走他们的年轻的时候,他们已经老了,在我没有任何察觉的情况下老了。
本来近在眼前的父母,只隔着一扇窗的父母,在那时,却是离我那么遥远,仿佛相隔了天涯海角的距离,就那样,我眼睁睁的看着火车渐行渐远,父母的身影慢慢在我眼前消失。
记得初中的时候,爱好收藏一些花花绿绿的橡皮,老是和父母要钱买各种各样的橡皮,有时候母亲不给钱,就偷偷告诉父亲,父亲从小就娇宠我,我的所有条件,只要是他能办到的,他都会尽所能给我,于是,在母亲不给我一分零花钱买橡皮的情况下,父亲去文具店给我买了一堆各种各样的橡皮。
现在想起来,才知道他们的不易,母亲平时不舍得买一件新衣服,她的衣服每件都要穿四五年才会换,而给我却年年换新的,我当时还那么不懂事,和她要钱买一堆没用的橡皮,几次还差点与她翻脸,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可恶,连自己都恨当时的自己。
在高考完的那个暑假,和同学一起迷上了一款手游,就是当今最火的手游《王者荣耀》,当时只记得自己的技术很烂,常常被队友责骂,反正高考后的这个假期很长,也没有其他作业可以做,一天到晚不停的练技术,直到后来,成了人人仰慕的“大神”。
玩久了,逐渐对这个游戏摸的知根知底,有一天无意中点开商城,看到了里面有一些英雄的皮肤,那些皮肤栩栩如生,靓丽美型,一瞬间使我的视线再也无法移开。
看到下面的标价,最便宜的也要三百点券(三十元),而且,那些三百点券的皮肤都是最普通,最不好看的,我想要一个史诗级的皮肤。
史诗级的皮肤需要七百八点券,相当于现实中的七十八块钱,要知道,母亲平时连二十块都舍不得花,怎么可能舍得拿出七十八块给我买一个根本不存在的,虚拟的游戏装备呢?
家中的钱平时由母亲掌管,我想要买皮肤只能和母亲说,父亲是做不了主的。经不住那些绚丽多彩的皮肤的诱惑,有一天终于鼓起勇气去和母亲要钱说自己想买个皮肤,但是,得到的回答竟然是,不要花钱买那些虚拟的没用的游戏装备,你花那么多钱买一个虚拟物品,根本不值。
听到母亲的话,心里的火苗瞬间熄灭,眼里的希望变成了深深的失望,当时别提心里有多委屈了。后来,因为皮肤的事,不知和母亲吵了多少次架,有好几次都是两人吵完默默去流泪,我知道,那个时候气愤的不只是我,母亲的心也被我一句句的回击彻底伤透。
皮肤最终还是没有买,临近开学的几天,我已经退游了,去了大学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任何手游,一来是没有太多的空闲时间去玩,二来或许是后来明白了母亲对自己的良苦用心,把自己从沉迷于游戏的歧途拉回来时心怀的愧疚,所以没有再玩过任何手游。
直到踏入大学的门栏,我才明白,母亲并非对我不好,相反,她对我是最好的,她会把最好的东西都给我,宁可自己什么都不要,也要为我准备周到,我穿的每一件衣服,吃过的没一顿饭,甚至母亲对我每一句关心的慰问,都包含着她对我最纯最浓的爱和关心。她为我在黑暗中撑起一盏照亮前方的明灯,给我一世光明,而我却多次伤了她的心,因为我的无知,因为我的任性,也因为我那点可怜的虚荣心。
在绵长的时光里,在漫漫的前路上,在我十九年的记忆里,我欠她一句“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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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一片景,恋一座城作文“山川之美,古来共谈。高峰入云,清流见底。两岸石壁,五色交辉。青林翠竹,四时俱备……实是欲界之仙都,自康乐以来,未复有能与其奇者。”鞍顶山,舞龙峡,水下孔,花溪……有数不胜数的自然美景——磐安。在我家附近的水下孔,就是远近闻名的自然美景之一。国庆,我们一家来到水下孔。尚未进入景区,一座高约200多米的观光电梯冲进我的眼帘。据景区工作人员介绍,坐观光电梯可以鸟瞰整个水下孔的风景,一次大约3.4分钟。虽然很想尝试,但转念一想:坐观光电梯虽然可以看到全景,到底还是没有身临其境地投入到大自然中好,便还是选择徒步游览。随着台阶的一步步向下延伸,我们也慢慢地回归到自然。重岩叠嶂,清泉连山,美不胜收,没有城市中的车水马龙,没有浓重遮天的雾霾,没有让人大汗淋漓的毒辣太阳,有的只是清爽的空气,舒服的气温。山间小道旁,五色交辉的石壁上写着两句诗“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眼前如此的美景,用这两句诗形容也不为过。我们继续向下走,休息时,我开始赏山。真怪,从这儿看,山简直变了样,它们的形状与平原或半山望去大不相同,它们变得十分层叠,杂乱,雄伟而奇特。往上仰望,山就是天,天也是山,前后左右尽是,好像你的鼻子都可随时触到山。秋日的来临,更是给山添上了不同的色彩。缤纷又不失淳朴。青山绿水,游览过青山,怎能缺绿水?一步一步,石阶也渐渐到了尽头。还沉浸在山的绵连伟岸中的我们,眼前又出现了一幅柔和的流水画。不同于山的高高在上,水是谦逊的。踏着摆在溪流上的石块,听着水哗哗地从脚边流过,看着水不紧不慢地趟着,却又是急匆匆地奔流着。但使我非常惊奇的,是水的绿,绿得浓极了,时己深秋,但那浓绿,却给人春深如海之感。原来雄伟的山,苍郁的树,苔染的石避,滴水的竹林,都在江中投下绿油油的倒影,事实上是天空和地面整个绿成一片,就连我自己也在那闪闪绿色之中了。顺着指路牌的指引,我们来到了五星潭。这是个不大不小的水潭,如果不是它的形状,绝不会引人注目。但就是它的形,如其名,是一颗五角星的形状,让许许多多人慕名前来观赏。不知不觉中,马上就要到出口了。想起五星潭到出口这段路上:微笑着站在山头的寿仙,紧靠着崖边上有着普照大地光芒的观音,有着雕堡外形让人傻傻分不清的洗手间,岩石突出如罗汉洗浴的罗汉瀑布……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水下孔景区的美如画卷,让我们感叹不已。走台阶的劳累也就不足记挂在心。水下孔,我迷这片景;磐安,我恋这座城。900字 初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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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城12013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还能在哪,老家呗!”“你不是在台北吗?”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2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是如此。启华初中好似名校,能进启华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唯一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3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4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唯一读者。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最好“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5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6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编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7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最好的房间。”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编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8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谢谢你,宁宫。9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编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13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2013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END初三:ai爱哭的猫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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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墨脱,那个始终存在于我念想中的远方。是从安妮宝贝的书中知晓这个地点的,一段旅程,三个人。它隐匿在人的视野之外,默默衍息,静静滋长。空灵如墨色山水,天地间只有黑白二色。淡妆浓抹,让你无法忘怀。它太干净了,没有现代城市的高楼大厦,没有夜间灯红酒绿,没有日常喧闹鸣笛。它有的,不过是那一片不算肥沃的土地,那弯宁静的月光,还有那久久不散的安静祥和。雨水总在墨脱缠绵。往往不是迅疾的,而是那种 缓缓的潮气,很慢很慢地浸润你的心。闭上眼睛,似乎能感受到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尽情地呼吸着这一片纯净。天地一色,雨给这个莲花圣地平添了一份神秘的气息。高贵而质朴。大相径庭的两个词,都是那么的适合这片土地。爱上那份纯净,那份难存在尘世的美丽。我开始怀疑,那带着宗教色彩的佛土净地,能否沉淀这颗不知所措的心?那个未通柏油大道泥泞坎坷的乡间小路,能否指向一个符合所想的地方?那片清新舒适没有硝火香烟味的淡淡空气,能否滤净沉积太久的灰土?或许这一切是没有答案的。因为对这个小城,寄托了太多,反而不敢前往。怕现实的简陋毁了心中的念想,也怕心中的念想被现实击垮。无法说出它的具体方位,也无法解开心中那么多的不确定。不想问,也不敢问。只想让它一直活在我的记忆里,静静地不去追根究底,模糊着就好。(二)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曾对巴黎痴狂。尤其酷爱那座曾被鄙夷、被视为破坏巴黎美的一堆烂铁——埃菲尔铁塔。沉重的金属,厚重的历史感。有人说,埃菲尔的每一个铁柱内,都藏着幸福。仰望着埃菲尔,就是在仰望幸福。或许吧,在遥遥相望的那一瞬间,我便坠入了它为我编织的网,然后缠上自己,绕上心弦。它后来被浪漫的巴黎人称为铁娘子,的确,坚硬如它,却有一颗柔软的心。建筑师埃菲尔,顶住了数百艺术名家的联名反抗,用了10年时间建起了那座塔。登上最高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他对已逝多年的妻子说,我爱你,然后终身未续娶。很简单的爱情故事,却因为那座塔,而变得那样美好。有些人爱那座塔,能说出数个理由来,而于我,或许只是人的一种内心的触动。它的存在,让我对巴黎充满了好奇。是怎样的一个城市,才可以和那座塔相得益彰。于是,爱上那个洋溢着浪漫的香榭丽舍大街,爱上那片含着淡淡咖啡香的空气,爱上那个遥远的未知的城市。正如三毛对那个遥远的撒哈拉的感情,未曾相见却早已相恋。仅在见到那张照片的瞬间,心便已在那片土地上跳动。巴黎之于我,或许远远比不上撒哈拉之于三毛。她那样活得惊心动魄的一个女子,愿意放弃一切奔向撒哈拉。而我,只想去看一眼那座塔,去看一眼那个城市,看看它,是否如想象中一样美好。(三)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而如今的东方之都,我很确定地知道它的存在,也知道,它,就是我要为之努力的那个城。曾经,那光耀迷离的夜上海,那弯弯曲曲的巷弄里藏了多少的恩怨情仇?如今,那璀璨夺目的东方明珠,那高高矮矮的建筑里又有着多少的灯红酒绿?但是,不论它怎样改变,都以一种特殊的面容吸引着我前行。上海是混杂的,没有墨脱的干净,没有巴黎的浪漫。快节奏是它的主打旋律。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每个人都在自己和他人的世界里来来回回,坐着自己的国王。有时会觉得那样的快速会让人感到压抑,但仍克制不住的去好奇那份匆忙之后的充实和温暖。零星的温暖,却可以被无数倍的放大。上海是真实的。即使真实的东西往往不完美,但缺失掉的那一份,更让你充满了希望。如果它没有缺失那一份会怎样?它会不会有一天找到缺失的那一份?太过理想化的东西在现实中是注定要遍体鳞伤的。而上海的不完美,更让它拥有了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的目光。我爱的上海,我深深爱着的那个城。总有一天,我会带着那几分考卷离开,然后奔向你的怀抱,就此不离。有些爱恋,我们需要用汗水和努力将她变成真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城。每个人都在为那座城保留着最初的念想,有时甚至无法明确那份念想的真实性,但仍然会为那座城描上美好的色彩,让它在心里永驻。暖暖的色彩。暖暖的城市。暖暖的心房。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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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因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因为一段往事,因为一池荡漾的湖水。澳门对我来说就是如此。现在但凡听到或看到有关澳门的消息,我就会想起一些往事。初中时的很多个寒暑假,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我都会前往澳门。第一次去澳门之前,我在网上查了有关澳门的知识:它是邻近珠海的小城,是中国南部沿海对外开放及交流的重要门户之一。由于葡萄牙曾管理澳门长达150年,澳门的建筑、街道、文化、艺术、语言都展现了葡萄牙风格。在还没有进入澳门之前,总有一种未知的神秘感。去过一次之后,我不禁感慨,澳门不愧是中西方文化的包容和谐之地。当然,澳门的“赌城”之风也果然是名不虚传。随着去澳门的次数越来越多,当有人问起澳门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哪里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水塘。然后对方就会露出一脸困惑的表情,表示不知道澳门还有这么个地方。其实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水塘是一般的旅游团队不易走到的地方。提起水塘,要先说珠海。澳门这么小,没有任何的自然资源,哪来的生活、饮用水呢?这当然要靠珠海了。珠海有个竹仙洞,位于南屏将军山与湾仔加林山之间,那里山溪清洁无污染,水质甘甜纯净,1958年修建了第一座对澳门供水的水库。从此,那里的水源源不断地引流向澳门的水塘,形成一道风景———水塘湖,水流经过水塘边特设的水处理厂处理,便生生不息地流进了52万澳门人的家里与心田。在澳门,我曾多次听到这样的说法:没有珠海,澳门人会口渴。的确,水塘是澳门人的生命线,而竹仙洞就是那生命线的源泉。水塘位于澳门半岛新口岸水塘巷,邻近港澳码头,景色很美。白天,可见来往于港澳的飞航船只的出发与归来。入夜,可观远处新葡京变幻莫测的美妙霓虹,静静的水面被东望洋山上灯塔的探照灯温暖地照射着。环绕水塘的是全长约2400米的呈半岛型的步行道,步行道两边都是健身器械,这里是澳门居民晨晩锻炼的好去处,有足够充裕的金属与木质相结合的转椅供游人休息;侧面的马路还是著名的亚洲三级方程式赛车道,旁边的阶梯就是看台。水塘还能接收到移动、联通的信号,持内地手机号的人常常到这里打电话发短信,是一举几得的好地方。连续两年的寒假,我都陪父亲在澳门度过,连续两年我都到水塘给家人、同学或朋友发去祝福的短信,落款总是:我在澳门水塘祝福你!俨然一个澳门人。其实,成为哪里的人并不重要,我更愿意把地球看成是人类共有的不分彼此的家园。而一个人对某个地方心生好感,以致难忘,一定是因为那里的某些人或某些事,而不是单纯因为美景,尤其对于那些行色匆匆的旅行客而言更是如此。而我也正是因为一日夜里散步时遇见的一位女孩,才对水塘的印象如此深刻。环水塘有2400米长的步行道,同时也有2400米长、1米多宽的铸铁状网伸出罩住水塘的部分水面,使其不受垃圾的污染。但据我多次观察,并没有见过有什么人将垃圾扔在网罩或步行道上。那晚我和妈妈正在步行道上散步,一位看上去十八九岁肤色较黑的女孩突然挡在了我们前面,她先用广东话对我们说着什么,后来见我们听不懂的样子,便改用并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经过几番沟通,我才听明白了,她是找我们借纸巾。她指着稍远处的一只小狗说,她的狗狗随地拉了大便,她要把粪便清理一下。我们赶紧把兜里剩的半包纸巾给了她。她连声道谢并开心地笑了。在那一刻,我觉得她的笑容真的很美。我不知她的姓名,但她的笑容美,行为也美,我就姑且叫她“小美”吧。遗憾的是,美好的经历总是让人产生不愉快的联想。我马上想起了在北京住家小区的花园里曾见到的一幕:当时是白天,一位比“小美”长得漂亮且长发飘逸的时尚女孩也是在遛狗,小狗同样也是随地大便,但那个女孩却视若无睹,扬长而去。呜呼,我总不能尖刻地叫这个女孩“小丑”吧?我宁愿相信她只是异类。水塘是澳门人的生命线,澳门人用他们的方式,维护着这一湖水的洁净。他们的环保理念让人肃然起敬。感恩大地山川,爱护人类共有的生存空间,无论是澳门人还是内地人,只要是地球人,就是我们的本分。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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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座城池》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今天生平第一次去电影院看了电影——《一座城池》,很激动。这是一部改编自韩寒的同名小说《一座城池》,去电影院的时候有很多人,看着大屏幕上《一座城池》的宣传片,内心很澎湃,好像是自己拍的电影要搬上大荧幕了。由于这是偶像第一部作品搬上大荧幕,先前由关锦鹏执导韩寒的《他的国》不幸被毙掉,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这一部电影上了。也许是我抱了太大的希望,也许是由于自己太过于喜欢韩寒的文章,总之感觉拍的不是很好。进入放映室的时候原以为会看到人山人海的景象,因为电视电影里演的时候都是这样的。没想到进去的时候只有不到五个人,并且一直到影片结束都保持着这个人数,感觉就像今天爷包场了。不过这些都没有影响我看电影的心情。我始终抱着批判的眼光来看这电影的,偶像的也不例外。影片的叙事手法用第一人称来描述,期间有大部分原着的旁白来增添影片的黑色幽默效果。事实证明,这种手法还是对的。韩寒文章本身的魅力就在于文字功底强,不注重情节而注重情怀。这类型的影片要想有意思,就必须得把主人公内心所想的东西表现出来,除了旁白,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这就正是“韩式幽默”的特点,用独特的视角表达“韩式”独特的思想。花大钱制造场景和特技效果很容易做,但内心想要表达的东西是很难表达的。就像影片里所说的:一个人很难正真理解另一个人的悲伤。有人评这部影片的时候说是一个冷笑话的锦集,这话也许正确。但这始终不是故事的主题。但也许是由于原着作者太过离经叛道,很不幸的是这部小说没有多高尚的主题,因为它的主题是:生活就是这样混混沌沌的过日子。电影中笑点很多,但由于制度的原因,原着中很多更好笑更能让人发人深省的旁白在电影中没有出现。明眼一看就知道是因为审查制度的原因,作者挖空心思想的许多有趣有意义的事大部分都遭到枪毙,导致中国电影始终发展不起来。有很多人拿这部影片和郭敬明的《小时代》比,这其实没有多大的意义。首先,这又不是韩寒导演的作品。并且,《一座城池》和《小时代》明显不是一类影片。一个注重思想性,一个注重塑造物质世界来衬托精神世界;一个描写巨商豪门的感情纠葛,一个描写纯屌丝的内心世界,完全没有什么可比性。但可以知道的是,从拍摄技巧的角度来讲,《一座城池》的难度绝对要比《小时代》难许多。但两部影片本身不管好坏,演员们都不差。王太利和房祖名的表演非常好,尤其是王太利,有很强的幽默细胞。但《一座城池》仍然有许多缺点,许多细节做的不够好,比如健叔在看球时对着那颗正飞的十几米高的足球大喊一声“头球“的时候,不够入戏,表情不对,像是故意为了叫出那句台词而说的台词;在看火灾时碰到的幽灵女子,在对话中都很僵,没有将下面更好笑的笑话衬托出更适合的语境,更像是将一个超好笑的笑话排练一千次以后的效果。另外,房祖名读的旁白也过生硬,像是拿着剧本在读。还有就是……我个人觉得里面的女主角不是很漂亮,甚至没有一些没名气的三流电视剧中的女主角漂亮,更没达到所谓的”校花”的级别。如果韩寒去当监制,我相信这些细节会处理的非常好,《三重门》就是韩寒深厚的古典文学基础和对细节精确的把握之下的产物,成就了这部中国近二十年销量最大的文学作品。最后,电影放完后,我们起身离开。身后一位女性朋友明显没看懂,说了句:啥烂电影啊。这位朋友明显抱错了看这种电影的心态,看惯了有剧情有节奏有前戏有高潮的电影,的确很难接受这种没有情节的电影。主人公就是屌丝一个,终日混混沌沌的过日子,没有高潮迭起的叙事手法,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只有操蛋到几乎平淡的生活和无数个被生活恶搞的笑话。如果要给这部电影打个分的话,我想我会给7分。原着本身的精彩5分,拍出这样高难度电影+1,王太利和房祖名的精彩表演+1。还有还有,左小祖咒的配乐非常非常好。很荣幸的再次向大家推荐这位歌手。尝试着听一些左爷的作品,一定会有你喜欢的。高三:王倓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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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藏·舞会(一)_1500字1.黑黑的夜,伸手不见五指,藏着一丝神秘。景露颤抖着爬向山腰,雨后的水珠已经将自己的衣服浸湿,风一吹,刺骨的风便袭面而来。景露“嚏”地一声差点掉下山,但又没办法,只好找到一根较粗的木棍继续前进。忽然山下有喊声响起:”杀了她!她是个怪物!“景露又加快了脚步;”都是我不好……“说着”噌“地一下,又释放出一片冰刃!景露抛下手中的木棍,将双手捂住心口,就在当时,心中如刀搅,又头疼,渐渐支持不住,便晕倒……2.黑暗,依然是黑暗。这个颜色执着地跟了自己一辈子。景露缓缓睁开眼,颤抖着的睫毛上水珠还没有蒸腾,头也是都湿透了,仿佛自己享受了大自然沐浴。然而-不是享受。只要脑袋里一想事情,便嗡嗡直响,如虫蚁啃咬。景露不敢想那么多,挣扎着爬起来,才发现——这是什么地方?一遛长长的地道,自己正坐在路中间,抬头看上方,恩,是一个洞口加些藤,自己原来就是从那里掉下来的。景露扶着墙站起来,想走,可是自己的脚腕早已扭伤,景露咬着牙,拖着自己的脚一瘸一拐想找到出口。她突然想起了妈妈,眼泪不禁簌簌留下,泣不成声。“滴!”长鸣声响起,景露惊奇地回过头,却看到一辆汽车直奔她而来。景露本能用手挡住自己的眼睛,等待着死亡的降临。然而,过了一会儿,却没有动静。景露诧异地拿开双手,才发现自己将整辆车冰冻起来。她怀着一颗砰砰跳的心,小心翼翼地靠近那辆车。随着“咳咳”的声音,一名男子走了出来。“你是谁?”那个男子带着银色的面具,黑色的头发在昏暗的灯光中显得帅气逼人。“我?小景。”景露下意识地猜测这不是个好人。“呵呵,你的全名?”“如果是你能把你的姓名,家庭住址详细的告诉一个陌生人吗?”景露掐着腰,后来想了一秒钟又补充道,”你能告诉我这是哪里吗?如果你能跟我说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陌生人心想奇怪,但还是如实回答:”墨兰镇“。景露叹了一口气,幸好她现在已经脱离家乡人的追杀,这一段距离够他们找的了。不过……景露回头看他诧异地眼神,毕竟自己的魔法不能让他人知道,所以连忙岔开话题。景露笑了笑,问他:“你要去哪里?打扮成这个样子啊?”陌生人冷笑一阵:“今天是茉莉公主的生日,你难道不知道吗?你到底是什么人?”景露,顿了一下:“这是私密,我不希望告诉他人。你叫什么名字?”冷笑一阵:“私密。”景露:“好的,陌生人,舞会的时候能不能加我一个,我也要去!”说着用冰变出了一个音乐水晶盒,里面有雪花在不断地飞舞,而且外壁有一个小口,摇一摇就会有雪花飞出。“送给公主,怎么样?”“送给公主,怎么样?”问了两遍。陌生人连忙接过,并从车里扔出一件衣服,“换上。公主的备用衣服。”景露递回:“算了吧,我可不要。”自己到舞会上明明只是去躲避,顺便看看热闹,可不要这么引人注目。陌生人疑惑:“那你怎么办?不会不穿衣服吧?”景露露齿一笑;“怎么可能,你放心吧,我不会给你丢脸的。”3.陌生人下意识地看了看表,瞪了景露一眼,接着向前奔去。“喂,怎么了?”景露追上去,看着气喘吁吁的陌生人。“还有五分钟。”陌生人又白了她一眼,加快了脚步。“停下!”景露拉住他,手一挥,一阵银雾将他们刮走。一秒钟之后,她们来到了舞会的洗手间。景露“啪”地一下将他扔进男卫生间,接着用自己的魔力给自己选了一件漂亮的礼服,洗了洗手,看到他出来后笑着对他说:“你叫什么名字。”“夜凨。”他痴痴地说。“很好。”景露微微一笑,甩起银色长发,迈开脚步走进舞厅。不愧是公主的生日,大厅内被灯光照的辉煌,大理石地板下微有水晶的闪耀晶莹,整个屋子带有欧美风的意味。到来的贵族们纷纷拿出手中的红酒与一位可爱有魅力的小姐谈着话,那些笑容让景露直发抖。景露倾听,夜风将他们的声音传入她的耳朵里:“公主,玩的开心吗?这是奔富葛兰许干红葡萄酒,价格不菲呢,何况还是3瓶。”景露耸了一下肩,这种酒售价五万美元,据说存世量不足20瓶,这些人还真有些浪费啊……公主笑了一下:“恩,不错呀,谢谢。”之后警觉地向四周望望,发现没有人,低声说:“鹏,那件事情准备好了吗?”初一:赵今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