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座城
1
2013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
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
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
“还能在哪,老家呗!”
“你不是在台北吗?”
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
“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
2
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
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是如此。
启华初中好似名校,能进启华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唯一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
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
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
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
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
3
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
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
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
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
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
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
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
“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
“为什么?”
“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
“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
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
“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
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
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
4
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唯一读者。
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最好“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
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
“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
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
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
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
“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
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
5
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
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
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
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
“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
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
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
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
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
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
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
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
6
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
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编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
“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
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
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
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
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
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
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
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
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
7
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
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最好的房间。”
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
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
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
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
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
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
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
编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
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
8
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
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
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
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
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
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
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
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
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
谢谢你,宁宫。
9
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
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
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
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编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
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
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
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
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
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13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
2013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
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
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
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
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
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
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
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END
初三:ai爱哭的猫
我们还有明天
萧妃
“小姐,到了,下轿吧。”
在轿内,我停了一下,还是下来了,走进这道门,我就不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少女,而是妃子。皇上的妃子。
“小姐?”娇巧见我停了一下,试探的叫了一声。
“嗯?”随即我笑了笑“你在让我停留片刻吧,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是啊!最后一次,如果这是最后一次,就让我在停留片刻吧。
脚,还是落在了那个朱红的大门内,宫门,缓缓的关上了。我留恋的看了最后一眼。
柳儿哥哥,永别了。
街角,有一双含泪的眼睛,看着我。
“萧松儿听旨……”
宫门前,一群人齐刷刷的跪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封萧松儿为萧妃,赐宫玉成宫,钦此。
“松儿谢主隆恩。”我抬起双手接了圣旨,心中却高兴不起来。默默的想着:柳儿哥哥,再见了,松儿不能为你跳舞了,不能了。
我先去拜见了皇后,这点道理我还是明白的,皇后看见我并不理睬,只是看着我请安后,就叫我退了出去,让我选四个太监和四个宫女用。回到宫里,我只是随便的选了四个太监,三个宫女,最后的一个,我可要细细的选。
一个并不起眼的女子占据了我全部眼球,我只是指指她,就这样结束了这次选宫女。
回到宫里,我问了问那个女子,知道了她是柳儿哥哥的妹妹,叫喜儿。我见她还跪在地上,便扶她起来,心里默默的说:柳儿哥哥,我留她在身边,好好照顾她。
其实这些宫女不过是摆设,我只是喜欢娇巧,这女孩从十岁开始服侍我,我很信任她。然而,我错了……
那天,我漫步在园内,看见很远的地方有个妃子,我慢步踱过去,她也看见了我,摇着手里的帕子,我笑着迎了过去----在宫里,这样的人并不多。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她是一个姓何的婕妤,她还说她很羡慕我,进宫就被封为妃……
皇上是个很无聊的男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昏君。每天晚上就寝地点,都要选好久好久。
现在是春末夏初,花很多,很香。这个皇上选地点时便是放出一只蝴蝶。蝴蝶落在谁身上,谁就被“临幸”。
连续几天,蝴蝶都没有理睬我。我不知为何。还是喜儿告诉我:把花园里的花采集起来,用花泡澡,或者服用一些无毒的花瓣,然后再选花时选香的。我照着她的办法做,不久身体果然发出淡淡的清香。
又是一个选宫的时刻,随着皇上一声令下,妃子们四散开来,各自选择花朵。
我选了一朵很大略显笨的一朵花,它很香。我牢记着喜儿的话。妃子们都笑我,说我选了那样一朵笨又不美的花,只有何婕妤用她的手轻轻的折掉长的花柱,拨开我的头发,替我插了进去,还说这朵花很香。我也替她插了进去,然后就各就各位了。
皇上亲启朱盒,放出了玉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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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张爱玲说,因为一个人,爱恨一座城。其不然,或许是因为城里的一道风景,一段往事,一次经历……上海对我而言正如张爱玲说如此。我,生活在南京——不缺水,自然灾害少,治安管理OK 的江南小镇。本该有所满足,却迷恋那繁华热闹的都市,只因为一个人,从此爱上了那座城。南京这里曾有许多回忆,我却只能于脑中电影式回放。 记得儿时每当我犯错,常会尝到“皮带炒肉丝”的滋味。幸而有外婆——我的庇护神,常使我免受皮肉之苦;每当玩耍的又累又饿,我总会心安理得的倚到外婆怀里。这时外婆像是机器猫哆啦A梦,从口袋里变出我爱吃的小零食;夏夜天闷我睡不着,就闹着外婆唱歌给我听。这时,外婆总会摇她手中的蒲扇,边摇边唱道:“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伴着缕缕手摇来的清风,我随虫儿一同飞入梦乡。可是曾经的曾经已不在,我又何尝不思念那熟悉的脸庞。所有的容颜虽不曾老去,却也渐渐地模糊。天地各一方的我和外婆,纵然可以思念,却也抵挡不住空间的界限。我因外婆,爱上了上海这座城。虽然,对我来说陌生,但对外婆的思念已超越陌生。现在的我每每听到和上海有关的,多少会关注一下。或许有一天,我会被带到那城,走过那里的每条街,每道巷。感受一个人,让我爱上了这座城的温情。4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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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这座城渭南作为县名,始于前秦苻坚甘露二年(公元360年),以县城在渭河南岸得名。考其沿革,更为悠久。这便是我对渭南最为宏观的历史认识。渭南,我土生土长的一个地方,若说了解,恐怕也只是百度上的客观文字。在记忆的某个角落,街道总是平平静静,偶尔来几声鸣笛,以缓慢仰或“强劲”的节奏。小的时候,曾经把渭南想象成各种样子,金碧辉煌,绿茵遍野,这时我就会进一步想:渭南是不是整个世界的全部亦或者是最美最美的风景。那里有树,有车,有人,还有热乎乎的肉包子,那里仿佛是天堂,一切都万分新奇,父母会满足的带我四处逛,耐心的告诉我我未知的。但是也许是那时年纪小,虽说如此,却对渭南没有具体的印象,只是平白觉得很温和,很好……总之,渭南成了我眼中的万花筒,我想要什么,他就能变出什么。这时的渭南显得神奇而可爱。在蓝天下,随着太阳的升起,随着麻雀缓缓的叽啾声,伴着懵懂的心绪……这样的节奏和美,令人回味。长大后,发现渭南就是渭南,他不过是一座城市,地图上的一个小点,可以随着时间变幻出更多的东西。老师会告诉我们渭南的地理位置,父母会讲他的过去历史。马路愈变愈宽,车辆愈变愈多,会有高大的大厦耸起。那里还有树,还有车,还有暖呼呼地肉包子,甚至有了更多的美食。那变幻的记忆也并非可以生出多少“传奇”或者想象,样子也只能是姿态的变化呈现不同形态,并非有幻想般的气质和境界。渭南仿佛变了样,成了灰色,成了知识……此时的渭南没有了儿时的魅力,除此之外,天空似乎也在变小,变矮,变得没有活力。渭南从全世界变成了一个点,从温和的马路变成了喧哗的街道,连肉包子似乎也在变……不知怎的,仿佛一切都不同于我的记忆。到现在,想想自己所处的城市,在世界地图中变得渺小和惨淡,就像夜空中的点点灯光,总让人想起弱不禁风或者微不足道的形象。我总是情不自禁的想探出除中国外的世界,了解他们,用自己的想象编织一个幻想的小宇宙。而同时也豁然开朗,我身处的城市是一个远方,他的容貌不如儿时的梦幻却愈发的真实美丽,相比起儿时的虚无缥缈,现在的渭南则更有让人着迷的资本,他独一无二,稳重平实……天空中总蒙着一层雾,不由使人想突破它,想象突破后的光景。行走在车水马龙中的我,堙没在座座高楼中的我……我已身处远方,于那个虚幻的城市越来越远……然而,这更是让我心安,现在的我知道,无论渭南如何的变,无论对渭南的记忆如何,他永远是我的故乡不会变,他永远是我前行路上休息安心的港湾亦不会变。渭南城仿佛随着日出日落的节奏,变换而又谐和。变换出想象和溪流,变换出岁月和记忆的酒,一种萦绕在心头的神圣与宁静,扩散开来……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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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一座城深圳深圳是一座奇特的城市,她站在中国发展的前沿,走在时代发展的前沿,是和世界交流的窗口,是美丽的东方城市,我深爱着我生活的城市——深圳。国庆节期间,我去了中国的腹地——陕西做为期六天的游览观光,去领略兵马俑的宏伟壮观,去尝试陕西的特色肉夹馍和凉皮,去华清宫感受玄宗皇帝李隆基和杨贵妃的爱情,更要去亲眼看一次黄河的壶口瀑布。行程的第二天下午,大巴车就带着我所在的旅游团开往黄河壶口瀑布的地方。渐渐地,进入了陕北的黄土高原,沟壑纵横,黄土广布,群山巍峨峻拔、连绵不断。由于大量人工造林,不显得那么光秃秃,隐隐约约藏有生机盎然的感觉。经过两三个小时的乘车,来到了距黄河壶口瀑布大约六公里的地方,就堵着了。这是一条山路,来往都是单行道。前面有一些小轿车耐不住了,看到旁边道路没人,就都逆行前进,不过我们司机没跟上去。小轿车一辆接一辆,前路似乎畅通无阻,但突然的,那条道也堵着了。导游见状,只能叹口气跟我们说:“陕西这边的交警,不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那样负责任,这样一堵,还不知何时交警才能来梳理梳理一下,大概二十几分钟吧。大家想下车的都下车散会步吧,不要走远了,不要离车超过20米。”在百无聊赖中,我下了车,周围的山给人以阴凉沧桑之感,笼罩在一片死气沉沉之中,没见一户人家。不禁想到了我生活的深圳,交通管理好,再堵车也是交通事故,没车敢逆行,在陕西确实一辆接着一辆逆行。终于,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两位交警先生骑着摩托车来了,神气地把摩托车支在地上。接着指挥逆行的小轿车们往后一辆接着一辆倒,倒在最后面。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总算把另一条道弄通了。让我们载着旅游团的大巴逆行先走。一路上,看到了起码一百两大货车在道上,怪不得堵得水泄不通,几乎一直到景区门口那里。虽然比预计到达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左右,但我们还是抓住了夕阳的尾巴,好好领略了一下黄河水,还有壶口瀑布的壮观景象。用“急湍甚箭,猛浪若奔。”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这才感受到什么是波涛汹涌。在深圳,交通事故很快得到处理,才使我们生活跟便捷,更方便,节约我们的时间。在深圳,大都会有好几个车道,使交通不拥堵。正是因为这一些,我才爱上这一座城市——深圳,如今改革开放已有四十年,她如愿走在前列,在东方,屹立在美丽的东方。我恋上了一座城,她的名字叫深圳。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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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梦,一座城一个人,一种沿着心忧伤弧度的情愫,愈合时光的水纹。燃一盏心灯,照亮前方的路,我用掌心写满,关于你和城的回忆。脱下皮靴,静坐在沙滩上,水纹涌上足尖,愈合时光的伤疤,又破散。远处,云影悠悠,碧海蓝天,倦鸟余花,我将一切,画在掌心里,用指尖点点,冰冷而修长的指尖轻轻扫过,那是一种无言的痛。一座孤立的城,我一人,静静坐在沙滩上,风过耳畔,是一种温柔而深情地回响。我记得,那天,当你踏上飞机红色地毯时那莞尔一笑的回眸,我的心,便已碎得无可弥合。我深知,有些回忆,藏于心底,便是素净,有些美丽,赋予韶华,便是深情。从前,你说,你喜欢牵着我的手,握着零零星星的幸福,过随遇而安的生活。生活在只有两个人的城里,听雨打芭蕉的幸福,风吹花落的甜蜜。将一切一切的温暖,写在这落红纷纷的秋日里。你说,两个人的城市里,有花开凝香,有车溅春泥,还有,相濡以沫。我怀抱琵琶,弹一份水心柔骨的感动,将春花秋月的人情世故,含情脉脉的诉姬听。今夜,我将思念编织成花,别于心口,摇曳暗香,每每触碰,心,便温暖着。你幼稚的勾我鼻尖,说等我们老了,待白发绾青丝时,依然能够执手共赴江南水乡,相濡以沫,搀扶着过完一生,将青春岁月织成一帘幽梦,独自朦胧其中。或许,我已经熟悉了一个人的城市,不再那样俏皮的捏你的脸,将你的长发挽起,傻傻的微笑着将它揉乱,然后勾勾你的鼻尖。看穿了红尘紫陌,世俗情缘,只愿你没有将我遗忘,当成身边转身而过的路人。我翻着相册,看着时光定格的那一瞬,回忆里缀满了如琉璃般甜蜜的美好。当初那短发齐肩的青涩少女和带着框框眼睛的酒窝少年,如今已成为了长发齐腰气质出众的婷婷少女和帅气俊俏玉树临风的成熟少年,或许,我们在不经意间已然成熟懂事,只怪岁月太仓促,没有留下一点光阴的痕迹。流水潺潺,轻敲出缘分的天青色。愈合时光的水纹,终是破散。有一种思念,叫望穿秋水;有一种相思,叫痛断肝肠;有一种痴迷,叫相恋无悔。倦鸟余花,终是黄了一场相思路口的等待。我在茫茫人海中,将你洞穿回眸千年的守候,愿这一世情缘,回到千年以前。若说人间苦长短,最是相思情难断、红颜几许,岁月斑驳。白发青丝,将生活过回清粥的简单甜蜜,将我们共同涉足的痕迹,用斑斓的笔刻画。我一个人,独守一座城,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日,待你回心转意,从那银灰色的火车上跳下来,拥抱我,以及温柔。一个人,一场梦。一个人,一座城。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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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小城的意象在我构思这篇作品的时候,我的头脑里面浮现出一座小城的意象。这是一座微雨的小城,有很多山,所以它在我的意识里是湿湿的。当一辆墨绿色列车静悄悄地在某一个安谧的黄昏插入这座小城的时候,坐在列车内的我用眼睛看见了这座小城,它从我的意识里跳到了我的眼前,不变的只是,它仍带着微雨、湿湿的,像个新嫁的姑娘。我想给这座小城下个定义,抑或想给它勾个轮廓,却无从下手。它甚至连个名字都没有,因为它捉摸不透,跟我自己捉摸不透无异。华灯初上之时,满城的灯火为它罩了一层虚幻的光影,由此这座小城顺势成了一个反射外界光影的五光十色的泡沫,我担心自己什么时候就会不小心把它扎破。25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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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小城的意象(2)在我构思这篇作品的时候,我的头脑里面浮现出一座小城的意象。这是一座微雨的小城,有很多山,所以它在我的意识里是湿湿的。当一辆墨绿色列车静悄悄地在某一个安谧的黄昏插入这座小城的时候,坐在列车内的我用眼睛看见了这座小城,它从我的意识里跳到了我的眼前,不变的只是,它仍带着微雨、湿湿的,像个新嫁的姑娘。我想给这座小城下个定义,抑或想给它勾个轮廓,却无从下手。它甚至连个名字都没有,因为它捉摸不透,跟我自己捉摸不透无异。华灯初上之时,满城的灯火为它罩了一层虚幻的光影,由此这座小城顺势成了一个反射外界光影的五光十色的泡沫,我担心自己什么时候就会不小心把它扎破。25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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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课一阵急促的上课铃,把我从庄周梦蝶中惊醒,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讲台上一个敦实的黑色身影映入眼帘,温文尔雅的脸上,淡然的神情,看不出喜怒哀乐,如深潭一般波澜不惊,他察觉到教室的喧嚣,似是有些不满,眉宇间的墨黑长眉一挑,平静的水又骤然激起圈圈涟漪,刹那间,一股淡淡地威严蔓延开来,原本喧闹的教室哑然无声——玺校长!我猛然惊醒,急忙掏出政治书,正襟危坐,不敢有一丝懈怠。一节同以往一样的政治课便悄然拉开序幕。玺校长是我初三的政治老师,在他执教我们班以前,班上的政治氛围可谓乌烟瘴气,上课时我们开小差、做飞机、纸团漫天飞的场景屡见不鲜,成绩当然好不到哪里去,前任老师也无可奈何地黯然离去,可自从玺校长来到班上后,这样的情况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我说不清楚为什么,同学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他身上仿佛有一股与生俱来的特殊气质,叫人在他一丝不苟的课堂前愧于作秀,这种强大的气场督促了我们的课堂纪律,也让我们打心眼儿里折服,从此,我们每个人的政治成绩都开始有了长足的进步。初三已经过半,我没有睡觉更没睡觉念头的课,除了语文就唯有政治了。每节政治课,在玺校长生动的教学中,我都会不自觉的全神贯注,这是其他学科所没有的……不知不觉中,即将下课了。玺校长停止了授课,一丝不苟地合上了书本,他温和地一笑,如同三月春风迎面而来:“同学们,今天,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政治课了。明后天,我就要去云阳支教了。”那熟悉的独特的普通话让我们错愕了,尽管之间有听说过玺校长要去外地支教,可我们都不信以为真,心中仍然抱着一丝侥幸,但这一刻,破碎了。“老师,为什么要去支教啊?”“老师是上头派下来的任务吗?”刹那间,班上便炸开了锅。“老师,那你走了,我们怎么办?”我心中黯然地问道。“是啊!”“我们怎么办?”同学们纷纷附和,校长仍然保持着微笑,他用手虚按,我们便心领神会的安静下来,等待下文。“我要去帮助比你们更需要帮助的人!”话音刚落,气氛安静得蚊鸣若雷,没有一个人再出声,因为我们觉得没有任何理由将他挽留,挽留住一颗远赴贫困地区支教的赤子之心!看着那并不高大的背影,他那坚定的话仿佛还在耳畔回荡……不容置疑的,如同刚开始一样。尽管我只有年轻的十五岁,尽管我只有微薄的初中学历,但能让我真正折服的人,不多!玺校长正是其中之一!我始终认为,他是一个成功男人的典范,始终保持高度热情的职业热情,始终坚守岗位的恪尽职守,始终追求梦想的坚定信念!而最重要的——是他始终怀有一颗无私奉献的赤子之心,“帮助更需要帮助的人”,这句话让我终身受益无穷!初三:nevermore10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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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天。2008年的最后一天。有许多遗憾,在这个唯一的2008。也有许多目标,没有实现。不知道明年,又会是什么样子的生活。期待着明天,到底会是一个怎样的新年。晚上,看着电视,找到了中央电视台,津津有味的看起了元旦联欢晚会。都是一些无聊的节目。唱唱跳跳,很是无趣。还有不到两个小时就会来到新一个年头了。都会有什么?放学的路上,碰见一个算命的。看看身上,还有五毛钱。去看看。到了哪里,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自己看见了一个鬼。这个人神神秘秘的,好像真的会算。谁知道呢?反正我不信,只不过随便玩玩罢了。我问那个算命的:“叔叔,您帮我算算我2009年会有好运吗?”那个叔叔好像很高兴。把我的手拽过去,仔细地看了起来。心里也没想什么,只是想看看那个算命的到底说出什么歪门邪道。那个人说:“没什么,但是运气会很好。”“……”我彻底无语了。这个职业赚钱也太容易了吧。乱说一句话,就ok了?还在回想着那句话:没什么,但是运气会很好。以前我一直不信这个的。怎么这次……也许2009对我太重要了,自己的心里有许多不能解开的结。实在是太重要了。这年,为什么这么让我心烦?4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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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课当梦在现实来临之时如泡沫破碎,心,也随着破碎,那一秒,学会珍惜……梦的真实,却在现实前伤得极惨……心,若醉……我,叹服于你的谎言……——序现在,才知道,之前的我,陷入的是你的陷阱,可笑的心甘情愿地臣服。那一切的一切,如同一场虚无的梦,来的美好,去的感伤。梦,破碎后,你离我而去……不带走一片灰尘,却带走了我的泪。昨天的唯美,化为如今的心伤。永远无法抹去你在我心中的记忆,回忆时,心却像被针扎一样疼痛,痛得滴血。现在,才发现,你如同一朵 ,美得迷离,却伤人极惨。迷惑的外表,令我叹服。完美的谎言,令我叹服。决然的背影,令我叹服。不该承担这一切。极端的谎言,流干了我的泪。铭记的如此深刻,它却逝去的如此决绝。你我只剩下了回忆,不是吗?爱上你,我不撤退……这条路让我一个人走,你不再陪我。只有那片阴霾……对你的偏爱,只能换来我的忧愁么?或许,你早已编好一个剧本,让我心甘情愿的跟着你走,然后再考虑何时将我丢掉。这只是一场游戏吗?心碎的记忆,不该回忆的回忆,不该心痛的心痛。你的谎言,我叹服。遗忘的伤感。我现在才知道我不可能将这一切遗忘,因为它曾经如此真实,哪怕这只是一场梦的真实,或者说是是一场真实的梦。后记:我叹服你的技巧把爱情玩转的如此巧妙在你的心里早已设计好什么时间把我丢掉我叹服你的技巧把爱情玩转的如此花哨可你的内心不配你的外表我该庆幸自己成功地脱逃只是,遗忘,不了。让这一切不了了之了……云淡风轻……500字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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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墨脱,那个始终存在于我念想中的远方。是从安妮宝贝的书中知晓这个地点的,一段旅程,三个人。它隐匿在人的视野之外,默默衍息,静静滋长。空灵如墨色山水,天地间只有黑白二色。淡妆浓抹,让你无法忘怀。它太干净了,没有现代城市的高楼大厦,没有夜间灯红酒绿,没有日常喧闹鸣笛。它有的,不过是那一片不算肥沃的土地,那弯宁静的月光,还有那久久不散的安静祥和。雨水总在墨脱缠绵。往往不是迅疾的,而是那种 缓缓的潮气,很慢很慢地浸润你的心。闭上眼睛,似乎能感受到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尽情地呼吸着这一片纯净。天地一色,雨给这个莲花圣地平添了一份神秘的气息。高贵而质朴。大相径庭的两个词,都是那么的适合这片土地。爱上那份纯净,那份难存在尘世的美丽。我开始怀疑,那带着宗教色彩的佛土净地,能否沉淀这颗不知所措的心?那个未通柏油大道泥泞坎坷的乡间小路,能否指向一个符合所想的地方?那片清新舒适没有硝火香烟味的淡淡空气,能否滤净沉积太久的灰土?或许这一切是没有答案的。因为对这个小城,寄托了太多,反而不敢前往。怕现实的简陋毁了心中的念想,也怕心中的念想被现实击垮。无法说出它的具体方位,也无法解开心中那么多的不确定。不想问,也不敢问。只想让它一直活在我的记忆里,静静地不去追根究底,模糊着就好。(二)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曾对巴黎痴狂。尤其酷爱那座曾被鄙夷、被视为破坏巴黎美的一堆烂铁——埃菲尔铁塔。沉重的金属,厚重的历史感。有人说,埃菲尔的每一个铁柱内,都藏着幸福。仰望着埃菲尔,就是在仰望幸福。或许吧,在遥遥相望的那一瞬间,我便坠入了它为我编织的网,然后缠上自己,绕上心弦。它后来被浪漫的巴黎人称为铁娘子,的确,坚硬如它,却有一颗柔软的心。建筑师埃菲尔,顶住了数百艺术名家的联名反抗,用了10年时间建起了那座塔。登上最高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他对已逝多年的妻子说,我爱你,然后终身未续娶。很简单的爱情故事,却因为那座塔,而变得那样美好。有些人爱那座塔,能说出数个理由来,而于我,或许只是人的一种内心的触动。它的存在,让我对巴黎充满了好奇。是怎样的一个城市,才可以和那座塔相得益彰。于是,爱上那个洋溢着浪漫的香榭丽舍大街,爱上那片含着淡淡咖啡香的空气,爱上那个遥远的未知的城市。正如三毛对那个遥远的撒哈拉的感情,未曾相见却早已相恋。仅在见到那张照片的瞬间,心便已在那片土地上跳动。巴黎之于我,或许远远比不上撒哈拉之于三毛。她那样活得惊心动魄的一个女子,愿意放弃一切奔向撒哈拉。而我,只想去看一眼那座塔,去看一眼那个城市,看看它,是否如想象中一样美好。(三)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而如今的东方之都,我很确定地知道它的存在,也知道,它,就是我要为之努力的那个城。曾经,那光耀迷离的夜上海,那弯弯曲曲的巷弄里藏了多少的恩怨情仇?如今,那璀璨夺目的东方明珠,那高高矮矮的建筑里又有着多少的灯红酒绿?但是,不论它怎样改变,都以一种特殊的面容吸引着我前行。上海是混杂的,没有墨脱的干净,没有巴黎的浪漫。快节奏是它的主打旋律。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每个人都在自己和他人的世界里来来回回,坐着自己的国王。有时会觉得那样的快速会让人感到压抑,但仍克制不住的去好奇那份匆忙之后的充实和温暖。零星的温暖,却可以被无数倍的放大。上海是真实的。即使真实的东西往往不完美,但缺失掉的那一份,更让你充满了希望。如果它没有缺失那一份会怎样?它会不会有一天找到缺失的那一份?太过理想化的东西在现实中是注定要遍体鳞伤的。而上海的不完美,更让它拥有了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的目光。我爱的上海,我深深爱着的那个城。总有一天,我会带着那几分考卷离开,然后奔向你的怀抱,就此不离。有些爱恋,我们需要用汗水和努力将她变成真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城。每个人都在为那座城保留着最初的念想,有时甚至无法明确那份念想的真实性,但仍然会为那座城描上美好的色彩,让它在心里永驻。暖暖的色彩。暖暖的城市。暖暖的心房。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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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因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因为一段往事,因为一池荡漾的湖水。澳门对我来说就是如此。现在但凡听到或看到有关澳门的消息,我就会想起一些往事。初中时的很多个寒暑假,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我都会前往澳门。第一次去澳门之前,我在网上查了有关澳门的知识:它是邻近珠海的小城,是中国南部沿海对外开放及交流的重要门户之一。由于葡萄牙曾管理澳门长达150年,澳门的建筑、街道、文化、艺术、语言都展现了葡萄牙风格。在还没有进入澳门之前,总有一种未知的神秘感。去过一次之后,我不禁感慨,澳门不愧是中西方文化的包容和谐之地。当然,澳门的“赌城”之风也果然是名不虚传。随着去澳门的次数越来越多,当有人问起澳门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哪里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水塘。然后对方就会露出一脸困惑的表情,表示不知道澳门还有这么个地方。其实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水塘是一般的旅游团队不易走到的地方。提起水塘,要先说珠海。澳门这么小,没有任何的自然资源,哪来的生活、饮用水呢?这当然要靠珠海了。珠海有个竹仙洞,位于南屏将军山与湾仔加林山之间,那里山溪清洁无污染,水质甘甜纯净,1958年修建了第一座对澳门供水的水库。从此,那里的水源源不断地引流向澳门的水塘,形成一道风景———水塘湖,水流经过水塘边特设的水处理厂处理,便生生不息地流进了52万澳门人的家里与心田。在澳门,我曾多次听到这样的说法:没有珠海,澳门人会口渴。的确,水塘是澳门人的生命线,而竹仙洞就是那生命线的源泉。水塘位于澳门半岛新口岸水塘巷,邻近港澳码头,景色很美。白天,可见来往于港澳的飞航船只的出发与归来。入夜,可观远处新葡京变幻莫测的美妙霓虹,静静的水面被东望洋山上灯塔的探照灯温暖地照射着。环绕水塘的是全长约2400米的呈半岛型的步行道,步行道两边都是健身器械,这里是澳门居民晨晩锻炼的好去处,有足够充裕的金属与木质相结合的转椅供游人休息;侧面的马路还是著名的亚洲三级方程式赛车道,旁边的阶梯就是看台。水塘还能接收到移动、联通的信号,持内地手机号的人常常到这里打电话发短信,是一举几得的好地方。连续两年的寒假,我都陪父亲在澳门度过,连续两年我都到水塘给家人、同学或朋友发去祝福的短信,落款总是:我在澳门水塘祝福你!俨然一个澳门人。其实,成为哪里的人并不重要,我更愿意把地球看成是人类共有的不分彼此的家园。而一个人对某个地方心生好感,以致难忘,一定是因为那里的某些人或某些事,而不是单纯因为美景,尤其对于那些行色匆匆的旅行客而言更是如此。而我也正是因为一日夜里散步时遇见的一位女孩,才对水塘的印象如此深刻。环水塘有2400米长的步行道,同时也有2400米长、1米多宽的铸铁状网伸出罩住水塘的部分水面,使其不受垃圾的污染。但据我多次观察,并没有见过有什么人将垃圾扔在网罩或步行道上。那晚我和妈妈正在步行道上散步,一位看上去十八九岁肤色较黑的女孩突然挡在了我们前面,她先用广东话对我们说着什么,后来见我们听不懂的样子,便改用并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经过几番沟通,我才听明白了,她是找我们借纸巾。她指着稍远处的一只小狗说,她的狗狗随地拉了大便,她要把粪便清理一下。我们赶紧把兜里剩的半包纸巾给了她。她连声道谢并开心地笑了。在那一刻,我觉得她的笑容真的很美。我不知她的姓名,但她的笑容美,行为也美,我就姑且叫她“小美”吧。遗憾的是,美好的经历总是让人产生不愉快的联想。我马上想起了在北京住家小区的花园里曾见到的一幕:当时是白天,一位比“小美”长得漂亮且长发飘逸的时尚女孩也是在遛狗,小狗同样也是随地大便,但那个女孩却视若无睹,扬长而去。呜呼,我总不能尖刻地叫这个女孩“小丑”吧?我宁愿相信她只是异类。水塘是澳门人的生命线,澳门人用他们的方式,维护着这一湖水的洁净。他们的环保理念让人肃然起敬。感恩大地山川,爱护人类共有的生存空间,无论是澳门人还是内地人,只要是地球人,就是我们的本分。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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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座城火车经过砀山,这是陇海线上的一座小城,很多火车都不停靠,包括我乘坐的这个班次的列车。列车呼啸而过的时候,甚至连月台上的站台名,都难以看清晰。但我的心,还是怦然跳动了一下。当年我的一位大学室友,就是来自这个小城的。每年新学期开学的时候,他都会用网兜背来一大袋的梨子,给我们以及周围寝室的同学,每人分一个。那梨子,又大,又脆,又甜。他告诉我们,这是他家乡的特产——砀山梨。因为这位同学,我记住了在偏远的皖北,有一座小城,叫砀山,盛产梨子。这也是迄今为止,我对这座县城唯一的了解。大学期间,他几次邀请我们去他的家乡做客,可惜最终都没能成行。大学毕业后,他留在了省城工作。我知道,也许这辈子我都可能没机会去这座小城走走看看了,但这丝毫也不影响我对它的好感以及一闪之念,因为在这座小城,曾经有一位与我同寝室四年之久的同学。一个地方,给我们留下印象的,可能是因为我们去过,留下过匆匆的脚印,也可能是因为地理课或新闻上看到过,留下了一鳞半爪的记忆;可能是因为别致的美景、风味独特的小吃,也可能是因为深厚的文化底蕴而被它吸引……还有一种可能,仅仅是因为一座城市,一个地方,有某个人,一个和你一样普普通通的人。经常是因为知道了某个人,才知道在遥远的地方,还有这么一座城市,或县城,或小镇,或乡村,而它的名字,可能在此之前从未听说。义乌是全国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其名声之大,不言而喻。但是,每次别人和我说起这座城市的时候,我的眼前浮现的,并非琳琅满目的小商品,而是一个留着一字胡、总是笑容满面的人。他是我认识的一位写小说的朋友,在全国的小说笔会上遇到过几次,相谈甚欢。我相信如果有机会去义乌,我首先想到的,一定不是去逛小商品市场,而是打电话给他,约他见见面,喝杯茶,聊聊天。是他,一个爱好文字的普通人,让我与这座世界闻名的小商品城市,有了某种联系。关注或喜欢一个地方,很多时候,也是因为一个人。我有个亲戚的妻子是河南遂平县的,以前从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因为这层亲戚关系,我知道了河南还有这样一个小县城,偶尔听到遂平的消息,我都会关注一下。有一次家里的卫生间漏水,从家政公司请了一个水电工来维修,说一口河南话,于是问他老家是哪里的,他告诉我是河南遂平县的。真有点喜出望外的感觉,骤然觉得,与他亲近了很多。我告诉他,我的一个亲戚也是遂平的呢。话题多了很多。有一天,忽然接到来自长春的一条信息,关切地问我,你们那儿是不是地震了?你有没有事?她告诉我,刚刚在网上看到说杭州有震感,怀疑是地震了,立即就想到了我,所以问候一下。她是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平时我们只谈一些稿件的事,此外就没有过什么联系。她的问候,让我觉得无比温暖。我告诉她,没有地震,是误传。一个普通的作者,因为住在杭州,所以,当远在千里之外的她一听说杭州有震感的时候,首先想到了我。也许在她看来,杭州除了有美丽的西湖之外,还有一个她认识的作者呢。很多外地的朋友告诉过我,每次从萧山机场乘机或机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有个朋友就在这里工作,安家落户。他们中的很多人,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甚至都没有联系我,但是,只要来到杭州,或者路过杭州,都会想起我。他们就这样将我与杭州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在近千万人口的杭州,我只是沧海一粟,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是,在他们心中,我和杭州,又是如此密不可分。这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啊。虽然你很普通,很渺小,但一定因为有了你,才让有的人记住了一个地方,一个城市。你怎么能小觑了自己呢?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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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袭烟雨,一座城大地复苏,万物生辉,我从冬的襁褓里涉寒而至,三月的季节,独看一场花飞寂寞不语,观江南的山水无言。那一袭烟雨,锁住这座城,时光也湿润。心头,一抹微漾的情愫,留下一份执着和纯真。这春天的旅行者,又踏上了曼妙的步履,恍若梦里一道道深浅的印痕。——题记烟火流年,如梦翩跹。此刻,岁月的信笺上,被涂染了一份流转的绿意盎然。天空,是一层薄薄的阴云,一袭烟雨,湿湿的,宛如一些缥缈久远的往事。雕花的窗棂绿了,瓦檐下,坠落一个个晶莹的词语,门前的庭院深深,卉木萋萋,那仓庚喈喈的枝头,已是苞蕾吐芽,芳香盈袖。春天就这样来了,满眼皆绿,那一江春水,载着落花,被一只多情的鸟赶来,衔起一朵,它能读懂春天的寓意么?陌上,柳树一身新绿,纤尘不染,春风梳理这些青青的睫毛,缀着一颗晶莹的泪,打湿了我纸上多情的诗句。灵魂藏在三月的深处,看山幽静,水秀清,那重重叠叠的美丽,宛如一道轻描淡墨的风景。冰雪消融,泥土解冻,我又听到了春天心跳的声音。好似那寒流滚滚,朔雪飘飘的冬季,在一夜之间逃逸。流水破冰,叮咚而透明;那欢快的音乐,敲碎了山峦的清寂,也敲碎了年华里静谧的梦。一直喜欢晴耕雨读的日子,携一颗简约的心,用淡然濡墨,把多少个黑白日月,静写为流年安稳。春韵的气息,是一股芬芳馥郁,草色清新,又是一份明媚自然,婉约诗意。轮回的四季,在这里又找到了起点,我浅浅执笔,将积蓄了一冬的心事,醉化成一纸柔情。一袭烟雨,打湿了春天的背景;一座城,一抹微漾的情愫,氤氲散开。春天,多么明媚的字眼啊,古往今来,被点缀了无数的唐诗宋词。它的妩媚,灵气,更像一幅水韵流动的画卷,装帧着多少生机蓬勃的故事。我生长于春,爱着它,更爱花柳繁华的江南水乡,白墙黛瓦,碧水画舫,总是如此的简静安稳。草长莺飞,巷柳堆烟,那一条熟悉又悠长的雨巷,有着湿漉的油纸伞,散发一阵芬芳,原来是久萦梦里的丁香花姑娘。忆往昔,颠沛流离的时光中,我如一片流浪的叶,从春走到秋,将四季的风雨,浓缩在了表面,一路飘泊,摇曳,把每一份思念,编织成洁白的梦,把每一份孤独,装进明天厚重的行囊。春染着心林,回首那过往相遇的温暖,一点一滴,早已编织成记忆。滚滚红尘,有太多的千丝万缕,烟火人间,让我们感恩这平淡的岁月,给不平凡的生命,一段段美丽的相遇。有人说,人生,似一朵花开的芳华,一片叶落的寂寥,最终,孤独地归入尘埃。这刹那的时光,一晃而过,演绎着悲欢冷暖,聚散离合。多少是来不及等待的故事,人去楼空;又有多少是镜花水月,过眼烟云。如梦的岁月,韶华易老,我们都只是匆匆的过客,在这纵横的阡陌上,风雨兼程,万千个忙碌的身影,像是一群不羁的马,奔涌向东,又在深夜里温柔地歇下了旅程。一袭烟雨,沐过天空;一座城,春天的旅行者,又踏上了曼妙的步履,恍若留在梦里——深浅的印痕。尘路漫漫,飘泊的船只,总有一颗归岸的心。多想寻一方幽境,收留起岁月的浮华。坐酌于溪边,听牧童吹一曲柳笛,看小荷才露尖尖角,渔翁忙放春网的身影。与山风对弈,将世间的恩恩怨怨,悠然淡去。在心中修篱种菊,看缘来缘去的从容,宠辱不惊。水很绿,山很青,春天很亲。隔着一帘烟雨,品几盏清茶寄素心,任幽香冲去浮尘。在清浅的时光中,阅一本书,拾一抹暖意;或看一场老戏,体味曲终人散的落寞。春梦无痕,随遇而安。领略花为悦己者开,月为心闲者明的禅意,面对尘世的纷扰,浅笑嫣然,即使活在红灯酒绿,如云山水墨间,心看淡者,自得其乐。一袭烟雨,一座城,谁在粗茶淡饭中,默默体会生活的快乐?谁又留意了诗情画意的黄昏?物转星移,冬去春来。这一袭烟雨,又将一季的忧伤洗涤,浮躁滤清。朦胧的远山,吐出几个氤氲的烟圈。疲惫归家的姿势,是黄昏最生动的注解。飞鸟沉默了,捡起一句一句春天的诗行,飞向温暖的巢窝。云霞醉梦,晓雾生烟。也许明天拂晓,雨止云开,阳光会更加鲜美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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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座城,一生潦倒一个人,一座城,一生潦倒。一张纸,一支笔,一生挥毫。心中有座城,沧桑了许久,只因一个人的离去,萧条弥漫了大街小巷。只想用手中的笔,祭奠流走的光阴,把心中的城,画满斑驳。一笑情仇,一醉红尘,一生自世随缘。一抹夕阳,一缕秋风,一生淡漠浮华。习惯了在爱情的左右辗转,尝到过爱情给予的伤痛,一路走来,或坚强,或沉醉,都将是一生的回忆,也许平平淡淡,也许缤纷如花,无论如何,都是宝贵的阅历。看天边的夕阳,感受风吹过脸颊的温柔,想着自己的过去,等心里平静下来,才发现,最后的淡然才是最好的解脱。一点墨,一块砚,一生画意,一句诗,一行字,一生诗情。弹指流年,沧桑尽染,孤城苍茫,守望人苦等年华一步一步的蹒跚,迈向寂寞的城,一个人的城门,一个人的斑驳,盘踞的树根刻满回忆伤痕。青石板上的琴音,杳杳着古城的明月,月下瑶阶上,竹影重重,楼宇厢房内,夜风席卷着房内的珠帘,窗外的柳叶间,瑟瑟寒意冷却了一个人的等待。眉宇间的朱砂,烙印着前世地老天荒的爱情,妩媚的一笔在柔软的心间独添灿烂的忧伤。 季节的风霜抖落如花似玉的曾经,残留一丝余温的花瓣,摇曳在寂寞的苍穹里,从记忆的深处飘来令人难忘的画面,也许,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只是无声的随缘,或者是无言的天意吧,说不出的释怀,是对流年的感悟,还是对人生的感慨,浅浅的情怀,此时如潮水般拍打着心的两岸,久久不能平静。静听风吟,静看花开,静等花落,就这样,在回忆的枝头上,岁月的脚步走过天边的夕阳,留下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感叹,在断肠人的眼里,只剩下天涯的身影,在我的诗句里,还有一个把酒远望,临风伫立在楼台上的离别客,翘首望断车尘路,一抹斜阳不胜离愁。有时,静下心来想,对于我来说,写作是一种填补空虚的方式,提起笔,诸多的记忆便萦绕于脑海,笔尖蕴含的情愫,在安静的白纸上挥毫出草长莺飞的春天,滴落的浓墨,在缠绵的诗行中,许下一生的的感叹。我想,喜欢写作的人基本都是感情细腻的,心中的寂寞只能顺着手中的笔,落在纸上,触景生情,常常在窗台边上,一盏台灯,一张椅子,望着窗外,把心中的所感写出来,窗外的景色变幻,或天街小雨润如酥,或雾色迷城夜氤氲,不一样的风景,不一样的心情。在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徘徊久了,认不清最真实的自己,努力的想回到过去,回到当初,假如那一刻真的来临,我又能改变什么,或者,我又能在谁的梦境里,如风一般无忧无虑的穿梭着。一座城,埋藏多少岁月遗留的想念,缓缓飘落的枫叶上,写着我的思念,寄给那一年潦倒的秋天,温暖那一团摇曳的烛火。一个秋天,一个季节,对于我一个人来说,是一个不可重来的曾经,而我,急忙的挣脱岁月的束缚,把月色照进现实,却又忍不住蓦然回首来时路,这一路走来,在人生的竹篮里,宛如打水一般,留下了什么。殷勤的思绪翻开孤单的扉页,若有若无的蝶翼翩翩,似梦的画面,若隐若现的柳絮纷飞,似幻的妩媚,若真若时的烟花绽放,似醉的月光,随着一个人的节奏慢慢变化成一生的凋零。念着那首愁寂的《枫桥夜泊》,我想到了作者,在那座夜半时分的姑苏城里,他是如何过的,是寂寞陪伴,还是听着古刹钟声,彻夜不眠。一盏灯,一夜燃,一生摇曳。一枫桥,一夜泊,一生惆怅。月落乌啼,寒霜漫天,江枫渔火,缱绻了一个落魄的读书郎,忧伤的诗句飘进了江岸边的客船,许许哀愁在姑苏的城里城外,一生飘荡,一世流传。一个落魄的学子,深夜独卧于江边的渔船,听夜半的钟声,感叹自己的遭遇,感叹命运的坎坷,一座寂寞的城,城里萧条,城外远处寒山,只是这游荡的心绪,何时才能安静下来。命运如此,注定一生潦倒,在一个人的城。一个人,一座城,一生徘徊。一个人,一座城,一生潦倒。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