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座城
450字
初三
记叙文
张爱玲说,因为一个人,爱恨一座城。其不然,或许是因为城里的一道风景,一段往事,一次经历……上海对我而言正如张爱玲说如此。
我,生活在南京——不缺水,自然灾害少,治安管理OK 的江南小镇。本该有所满足,却迷恋那繁华热闹的都市,只因为一个人,从此爱上了那座城。
南京这里曾有许多回忆,我却只能于脑中电影式回放。
记得儿时每当我犯错,常会尝到“皮带炒肉丝”的滋味。幸而有外婆——我的庇护神,常使我免受皮肉之苦;每当玩耍的又累又饿,我总会心安理得的倚到外婆怀里。这时外婆像是机器猫哆啦A梦,从口袋里变出我爱吃的小零食;夏夜天闷我睡不着,就闹着外婆唱歌给我听。这时,外婆总会摇她手中的蒲扇,边摇边唱道:“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伴着缕缕手摇来的清风,我随虫儿一同飞入梦乡。
可是曾经的曾经已不在,我又何尝不思念那熟悉的脸庞。所有的容颜虽不曾老去,却也渐渐地模糊。天地各一方的我和外婆,纵然可以思念,却也抵挡不住空间的界限。
我因外婆,爱上了上海这座城。虽然,对我来说陌生,但对外婆的思念已超越陌生。现在的我每每听到和上海有关的,多少会关注一下。
或许有一天,我会被带到那城,走过那里的每条街,每道巷。感受一个人,让我爱上了这座城的温情。
爱上你的美
200字
初三
诗歌
掌心里
还残留着你余香的温柔
让我一时
竟忘记了回家的路
不问爱情
是多么的浪漫和痴迷
我只需要
你的那颗最真的心
融化我今生
所有的激情
爱上你的美
甜蜜的滋味
在你那长发飘飘的发丝里
藏匿太多的眼泪
给我以妩媚的多情
能够爱上你
那是你给足我暧昧的机会
更因为
我的爱
吻上了你的唇曦
我不在乎
有一天会被你
彻底征服
不问
是非恩怨
只要你能给我一个
全身心的爱
我将给全世界一个承诺
珍爱你的美
到海枯石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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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青石路,流水涧,月光洒满面。躺椅摇,风车转,桂花舞满天。七月,与盛夏的苏州邂逅,树叶在水面轻轻点起波纹,望一眼湖水,来自苏州的欢迎第一次荡漾在我的心里,就这样爱上了这座城。同里古镇,早有听闻的景点,是苏州之行的起点,也是最难以忘却的地点。同里古镇位于市中心,苏州城市布局十分惊奇,所有现代化高楼都在城区的四周此举似乎是为了保护古建筑,也在冥冥之中向古时的繁华苏州表示敬意。同里周围都是如其一般的古镇,连成一片,让每个到此的游客有着“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感慨。三点钟的太阳,仿佛是少女脸上温暖的微笑,洒到人身上,很温暖。我们跟着阳光,走进了同里。进门,古镇的气息扑面而来,古镇的人们在现代化的洗礼下仍未丧失其本身的特色。在他们身上,我仿佛看见百年前的繁华苏州。在古建筑上,《清明上河图》似又重现眼前,仿佛看见盛世的苏州,散发出辉煌的灯光,点亮了整个天空。向里走去,一扇小门吸引了我们,穿过小门,仿佛进入了一个新世界,原来这里是一座古代的庭院。充满着浓厚书香的院子,四周许多高耸的树撑着一把把绿色的伞。走在青石路上,望着两旁的景物,着实令我震撼,我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在这小小的花园,竟也如此美丽,一间读书房立在不远的湖边,这一切似如梦如幻,但却也真实。走到一个类似堂屋的地方,停了下来,一切都使人沉醉其中,檀香木制成的椅子,摆在桌子两旁,散发出阵阵沁香,桌上摆着茶具,在不远的地方摆着写字台,那一支支毛笔犹如跳动的音符,流进了我的心里。据说苏东坡先生在苏州有一座宅子,眼前恍然出现苏东坡先生那白色的身影,他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端着茶,静静地品着。他脸上没有被贬的不愉快,被不待见的抱怨,他微微笑着,仰起头,同周边的景物和为一体,这一刻,没有身心不悦,没有国家大事,只是浅望这美景,微微笑着,他仿佛知道自己的梦还没有结束,它只是在旧时光里睡着了。此时,苏轼似又与景物相连,变成一幅水墨画,深深印于我脑海。绕过椅子,轻轻拉开窗帘,盛夏的太阳在苏州的大地似乎变得温柔,轻轻洒在人们的身上。眼前,四周竹树环和,颇有柳宗元笔下小石潭的趣味,阳光射入水底,同水里的鱼儿共舞,小鱼们静止不动,突然向远处游去,它们欢快的溅起一滩又一滩的水,洒在岸上,使青石路愈发的透绿,明亮。几只不知名的鸟从空中掠过,几声鸟鸣唤醒了沉醉在美景中的我,一行开始返回,太阳渐渐西斜了……山光日落,水月东上,四野凝暮,绿暗江香。一把蒲公英飘向远方,白茫茫……山光水月桂花香,江南独望,这里风景独好。爱一城山水,择一城终老。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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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有人说,爱上一座城不只是城里的风景,而是城里住着某个人。只要走进这座城,心里就是欢喜的。哪怕于一个角落,静静地凝望他的眼眸,竟也会淡淡地露出笑容,哪怕触不到他的温柔,闭上眼,脑海清晰浮现他的面容,同在一座城,呼吸着他的呼吸,幸福着他的幸福,我便也心满意足。他望着远处的风景,我在望着他,他从不曾晓得我来过这座城,我也从不曾晓得我会到达这座城。他继续他的生活,我继续我的继续--只为守候他的一场欢喜,等待他的一场问候--原来你也在这里。静候花开花落,默然相守,伴他一世繁华,让我独自老去,葬在城隅,等下一世的轮回。还是那个角,还是那缕阳光,我等了一朵花开的时间。前世无力挽留你的目光,那今生就让我亲吻你的脸庞,却不知,我在这,原地等你,蓦然回首,你不见了踪影,我慌了,是我走得太快,还是你已忘了你的誓言--相守此生不忘,如今竟没了方向,你消失在拥挤的人潮,我独自奔赴遥远的地方。从此往后,我再也寻不到你的臂膀,再也无法依偎在你的胸膛。喜欢张爱玲说的那句"爱上一个人,为他变得很低,低到尘埃里,心里却是欢喜的,然后在尘埃里开出花来."如果某年某月某一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你惊奇地发现窗前落着尘埃,请不要拭去。因为那是我前世留给你的等待,被风风化的支离破碎的灵魂,散落在你身旁,继续我的守候。而今,小城里只留有我的身影,你的模样飘散在风里。后记:我打小城走过,化作一粒尘埃,静默中爱上了这座城。从此,人们称我为“怀念”。高三:薛梦茹5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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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有人说过:爱上一座城,是因为那里有你喜欢的人。我一直深爱着那座城,只因为我一直爱着你。那时我们懵懂,天真,但是拥有一颗悸动的心。你也许不知道,你走之后,我一直会盯着那个空的位置。我时常偷偷地看着那个位置,偷偷看你不经意的笑,可能你不知道吧,在那些消逝的一日一日里藏有多少我对你的爱啊。我喜欢看着你坐在窗边认真的样子,看着窗外流动的白云,湛蓝的天。也许你察觉有人一直看着你,过头,四目相对,你冲我微微一笑。我心中的那扇门,正等待着你的轻叩。但是后来,你要为你的前程奔去了,本来我们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但是你的那段有一条线,我的这个是那根与你相连的线,所以在生命中我们有交集,但我们还是擦肩而过了。你离开的那一天,天空跟我认识你的时候的天空一样,那么澄澈。后来朋友跟我说了:“你看她离开的时候是晴天,她离开一个月后的今天还是晴天。”是的,她是一轮暖阳,所以我们就不知不觉的环绕着她。教室里你的位置空了,我总喜欢到那个位置坐回,摸着桌面,我又看见相遇时的情境。我走在我们一起牵过手的走廊,看着你的笑,笑得多么甜蜜。也许你的一切让我甘愿静静地在你身后为你等待,不愿走开,紧紧隐藏着宛如细沙的落寞。亲爱的,你是我的城。我站在城门上,却望不见你的身影。4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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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墨脱,那个始终存在于我念想中的远方。是从安妮宝贝的书中知晓这个地点的,一段旅程,三个人。它隐匿在人的视野之外,默默衍息,静静滋长。空灵如墨色山水,天地间只有黑白二色。淡妆浓抹,让你无法忘怀。它太干净了,没有现代城市的高楼大厦,没有夜间灯红酒绿,没有日常喧闹鸣笛。它有的,不过是那一片不算肥沃的土地,那弯宁静的月光,还有那久久不散的安静祥和。雨水总在墨脱缠绵。往往不是迅疾的,而是那种 缓缓的潮气,很慢很慢地浸润你的心。闭上眼睛,似乎能感受到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尽情地呼吸着这一片纯净。天地一色,雨给这个莲花圣地平添了一份神秘的气息。高贵而质朴。大相径庭的两个词,都是那么的适合这片土地。爱上那份纯净,那份难存在尘世的美丽。我开始怀疑,那带着宗教色彩的佛土净地,能否沉淀这颗不知所措的心?那个未通柏油大道泥泞坎坷的乡间小路,能否指向一个符合所想的地方?那片清新舒适没有硝火香烟味的淡淡空气,能否滤净沉积太久的灰土?或许这一切是没有答案的。因为对这个小城,寄托了太多,反而不敢前往。怕现实的简陋毁了心中的念想,也怕心中的念想被现实击垮。无法说出它的具体方位,也无法解开心中那么多的不确定。不想问,也不敢问。只想让它一直活在我的记忆里,静静地不去追根究底,模糊着就好。(二)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曾对巴黎痴狂。尤其酷爱那座曾被鄙夷、被视为破坏巴黎美的一堆烂铁——埃菲尔铁塔。沉重的金属,厚重的历史感。有人说,埃菲尔的每一个铁柱内,都藏着幸福。仰望着埃菲尔,就是在仰望幸福。或许吧,在遥遥相望的那一瞬间,我便坠入了它为我编织的网,然后缠上自己,绕上心弦。它后来被浪漫的巴黎人称为铁娘子,的确,坚硬如它,却有一颗柔软的心。建筑师埃菲尔,顶住了数百艺术名家的联名反抗,用了10年时间建起了那座塔。登上最高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他对已逝多年的妻子说,我爱你,然后终身未续娶。很简单的爱情故事,却因为那座塔,而变得那样美好。有些人爱那座塔,能说出数个理由来,而于我,或许只是人的一种内心的触动。它的存在,让我对巴黎充满了好奇。是怎样的一个城市,才可以和那座塔相得益彰。于是,爱上那个洋溢着浪漫的香榭丽舍大街,爱上那片含着淡淡咖啡香的空气,爱上那个遥远的未知的城市。正如三毛对那个遥远的撒哈拉的感情,未曾相见却早已相恋。仅在见到那张照片的瞬间,心便已在那片土地上跳动。巴黎之于我,或许远远比不上撒哈拉之于三毛。她那样活得惊心动魄的一个女子,愿意放弃一切奔向撒哈拉。而我,只想去看一眼那座塔,去看一眼那个城市,看看它,是否如想象中一样美好。(三)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而如今的东方之都,我很确定地知道它的存在,也知道,它,就是我要为之努力的那个城。曾经,那光耀迷离的夜上海,那弯弯曲曲的巷弄里藏了多少的恩怨情仇?如今,那璀璨夺目的东方明珠,那高高矮矮的建筑里又有着多少的灯红酒绿?但是,不论它怎样改变,都以一种特殊的面容吸引着我前行。上海是混杂的,没有墨脱的干净,没有巴黎的浪漫。快节奏是它的主打旋律。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每个人都在自己和他人的世界里来来回回,坐着自己的国王。有时会觉得那样的快速会让人感到压抑,但仍克制不住的去好奇那份匆忙之后的充实和温暖。零星的温暖,却可以被无数倍的放大。上海是真实的。即使真实的东西往往不完美,但缺失掉的那一份,更让你充满了希望。如果它没有缺失那一份会怎样?它会不会有一天找到缺失的那一份?太过理想化的东西在现实中是注定要遍体鳞伤的。而上海的不完美,更让它拥有了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的目光。我爱的上海,我深深爱着的那个城。总有一天,我会带着那几分考卷离开,然后奔向你的怀抱,就此不离。有些爱恋,我们需要用汗水和努力将她变成真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城。每个人都在为那座城保留着最初的念想,有时甚至无法明确那份念想的真实性,但仍然会为那座城描上美好的色彩,让它在心里永驻。暖暖的色彩。暖暖的城市。暖暖的心房。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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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因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因为一段往事,因为一池荡漾的湖水。澳门对我来说就是如此。现在但凡听到或看到有关澳门的消息,我就会想起一些往事。初中时的很多个寒暑假,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我都会前往澳门。第一次去澳门之前,我在网上查了有关澳门的知识:它是邻近珠海的小城,是中国南部沿海对外开放及交流的重要门户之一。由于葡萄牙曾管理澳门长达150年,澳门的建筑、街道、文化、艺术、语言都展现了葡萄牙风格。在还没有进入澳门之前,总有一种未知的神秘感。去过一次之后,我不禁感慨,澳门不愧是中西方文化的包容和谐之地。当然,澳门的“赌城”之风也果然是名不虚传。随着去澳门的次数越来越多,当有人问起澳门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哪里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水塘。然后对方就会露出一脸困惑的表情,表示不知道澳门还有这么个地方。其实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水塘是一般的旅游团队不易走到的地方。提起水塘,要先说珠海。澳门这么小,没有任何的自然资源,哪来的生活、饮用水呢?这当然要靠珠海了。珠海有个竹仙洞,位于南屏将军山与湾仔加林山之间,那里山溪清洁无污染,水质甘甜纯净,1958年修建了第一座对澳门供水的水库。从此,那里的水源源不断地引流向澳门的水塘,形成一道风景———水塘湖,水流经过水塘边特设的水处理厂处理,便生生不息地流进了52万澳门人的家里与心田。在澳门,我曾多次听到这样的说法:没有珠海,澳门人会口渴。的确,水塘是澳门人的生命线,而竹仙洞就是那生命线的源泉。水塘位于澳门半岛新口岸水塘巷,邻近港澳码头,景色很美。白天,可见来往于港澳的飞航船只的出发与归来。入夜,可观远处新葡京变幻莫测的美妙霓虹,静静的水面被东望洋山上灯塔的探照灯温暖地照射着。环绕水塘的是全长约2400米的呈半岛型的步行道,步行道两边都是健身器械,这里是澳门居民晨晩锻炼的好去处,有足够充裕的金属与木质相结合的转椅供游人休息;侧面的马路还是著名的亚洲三级方程式赛车道,旁边的阶梯就是看台。水塘还能接收到移动、联通的信号,持内地手机号的人常常到这里打电话发短信,是一举几得的好地方。连续两年的寒假,我都陪父亲在澳门度过,连续两年我都到水塘给家人、同学或朋友发去祝福的短信,落款总是:我在澳门水塘祝福你!俨然一个澳门人。其实,成为哪里的人并不重要,我更愿意把地球看成是人类共有的不分彼此的家园。而一个人对某个地方心生好感,以致难忘,一定是因为那里的某些人或某些事,而不是单纯因为美景,尤其对于那些行色匆匆的旅行客而言更是如此。而我也正是因为一日夜里散步时遇见的一位女孩,才对水塘的印象如此深刻。环水塘有2400米长的步行道,同时也有2400米长、1米多宽的铸铁状网伸出罩住水塘的部分水面,使其不受垃圾的污染。但据我多次观察,并没有见过有什么人将垃圾扔在网罩或步行道上。那晚我和妈妈正在步行道上散步,一位看上去十八九岁肤色较黑的女孩突然挡在了我们前面,她先用广东话对我们说着什么,后来见我们听不懂的样子,便改用并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经过几番沟通,我才听明白了,她是找我们借纸巾。她指着稍远处的一只小狗说,她的狗狗随地拉了大便,她要把粪便清理一下。我们赶紧把兜里剩的半包纸巾给了她。她连声道谢并开心地笑了。在那一刻,我觉得她的笑容真的很美。我不知她的姓名,但她的笑容美,行为也美,我就姑且叫她“小美”吧。遗憾的是,美好的经历总是让人产生不愉快的联想。我马上想起了在北京住家小区的花园里曾见到的一幕:当时是白天,一位比“小美”长得漂亮且长发飘逸的时尚女孩也是在遛狗,小狗同样也是随地大便,但那个女孩却视若无睹,扬长而去。呜呼,我总不能尖刻地叫这个女孩“小丑”吧?我宁愿相信她只是异类。水塘是澳门人的生命线,澳门人用他们的方式,维护着这一湖水的洁净。他们的环保理念让人肃然起敬。感恩大地山川,爱护人类共有的生存空间,无论是澳门人还是内地人,只要是地球人,就是我们的本分。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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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城12013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还能在哪,老家呗!”“你不是在台北吗?”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2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是如此。启华初中好似名校,能进启华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唯一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3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4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唯一读者。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最好“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5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6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编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7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最好的房间。”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编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8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谢谢你,宁宫。9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编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13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2013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END初三:ai爱哭的猫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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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这座城渭南作为县名,始于前秦苻坚甘露二年(公元360年),以县城在渭河南岸得名。考其沿革,更为悠久。这便是我对渭南最为宏观的历史认识。渭南,我土生土长的一个地方,若说了解,恐怕也只是百度上的客观文字。在记忆的某个角落,街道总是平平静静,偶尔来几声鸣笛,以缓慢仰或“强劲”的节奏。小的时候,曾经把渭南想象成各种样子,金碧辉煌,绿茵遍野,这时我就会进一步想:渭南是不是整个世界的全部亦或者是最美最美的风景。那里有树,有车,有人,还有热乎乎的肉包子,那里仿佛是天堂,一切都万分新奇,父母会满足的带我四处逛,耐心的告诉我我未知的。但是也许是那时年纪小,虽说如此,却对渭南没有具体的印象,只是平白觉得很温和,很好……总之,渭南成了我眼中的万花筒,我想要什么,他就能变出什么。这时的渭南显得神奇而可爱。在蓝天下,随着太阳的升起,随着麻雀缓缓的叽啾声,伴着懵懂的心绪……这样的节奏和美,令人回味。长大后,发现渭南就是渭南,他不过是一座城市,地图上的一个小点,可以随着时间变幻出更多的东西。老师会告诉我们渭南的地理位置,父母会讲他的过去历史。马路愈变愈宽,车辆愈变愈多,会有高大的大厦耸起。那里还有树,还有车,还有暖呼呼地肉包子,甚至有了更多的美食。那变幻的记忆也并非可以生出多少“传奇”或者想象,样子也只能是姿态的变化呈现不同形态,并非有幻想般的气质和境界。渭南仿佛变了样,成了灰色,成了知识……此时的渭南没有了儿时的魅力,除此之外,天空似乎也在变小,变矮,变得没有活力。渭南从全世界变成了一个点,从温和的马路变成了喧哗的街道,连肉包子似乎也在变……不知怎的,仿佛一切都不同于我的记忆。到现在,想想自己所处的城市,在世界地图中变得渺小和惨淡,就像夜空中的点点灯光,总让人想起弱不禁风或者微不足道的形象。我总是情不自禁的想探出除中国外的世界,了解他们,用自己的想象编织一个幻想的小宇宙。而同时也豁然开朗,我身处的城市是一个远方,他的容貌不如儿时的梦幻却愈发的真实美丽,相比起儿时的虚无缥缈,现在的渭南则更有让人着迷的资本,他独一无二,稳重平实……天空中总蒙着一层雾,不由使人想突破它,想象突破后的光景。行走在车水马龙中的我,堙没在座座高楼中的我……我已身处远方,于那个虚幻的城市越来越远……然而,这更是让我心安,现在的我知道,无论渭南如何的变,无论对渭南的记忆如何,他永远是我的故乡不会变,他永远是我前行路上休息安心的港湾亦不会变。渭南城仿佛随着日出日落的节奏,变换而又谐和。变换出想象和溪流,变换出岁月和记忆的酒,一种萦绕在心头的神圣与宁静,扩散开来……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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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一座城深圳深圳是一座奇特的城市,她站在中国发展的前沿,走在时代发展的前沿,是和世界交流的窗口,是美丽的东方城市,我深爱着我生活的城市——深圳。国庆节期间,我去了中国的腹地——陕西做为期六天的游览观光,去领略兵马俑的宏伟壮观,去尝试陕西的特色肉夹馍和凉皮,去华清宫感受玄宗皇帝李隆基和杨贵妃的爱情,更要去亲眼看一次黄河的壶口瀑布。行程的第二天下午,大巴车就带着我所在的旅游团开往黄河壶口瀑布的地方。渐渐地,进入了陕北的黄土高原,沟壑纵横,黄土广布,群山巍峨峻拔、连绵不断。由于大量人工造林,不显得那么光秃秃,隐隐约约藏有生机盎然的感觉。经过两三个小时的乘车,来到了距黄河壶口瀑布大约六公里的地方,就堵着了。这是一条山路,来往都是单行道。前面有一些小轿车耐不住了,看到旁边道路没人,就都逆行前进,不过我们司机没跟上去。小轿车一辆接一辆,前路似乎畅通无阻,但突然的,那条道也堵着了。导游见状,只能叹口气跟我们说:“陕西这边的交警,不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那样负责任,这样一堵,还不知何时交警才能来梳理梳理一下,大概二十几分钟吧。大家想下车的都下车散会步吧,不要走远了,不要离车超过20米。”在百无聊赖中,我下了车,周围的山给人以阴凉沧桑之感,笼罩在一片死气沉沉之中,没见一户人家。不禁想到了我生活的深圳,交通管理好,再堵车也是交通事故,没车敢逆行,在陕西确实一辆接着一辆逆行。终于,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两位交警先生骑着摩托车来了,神气地把摩托车支在地上。接着指挥逆行的小轿车们往后一辆接着一辆倒,倒在最后面。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总算把另一条道弄通了。让我们载着旅游团的大巴逆行先走。一路上,看到了起码一百两大货车在道上,怪不得堵得水泄不通,几乎一直到景区门口那里。虽然比预计到达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左右,但我们还是抓住了夕阳的尾巴,好好领略了一下黄河水,还有壶口瀑布的壮观景象。用“急湍甚箭,猛浪若奔。”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这才感受到什么是波涛汹涌。在深圳,交通事故很快得到处理,才使我们生活跟便捷,更方便,节约我们的时间。在深圳,大都会有好几个车道,使交通不拥堵。正是因为这一些,我才爱上这一座城市——深圳,如今改革开放已有四十年,她如愿走在前列,在东方,屹立在美丽的东方。我恋上了一座城,她的名字叫深圳。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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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梦,一座城一个人,一种沿着心忧伤弧度的情愫,愈合时光的水纹。燃一盏心灯,照亮前方的路,我用掌心写满,关于你和城的回忆。脱下皮靴,静坐在沙滩上,水纹涌上足尖,愈合时光的伤疤,又破散。远处,云影悠悠,碧海蓝天,倦鸟余花,我将一切,画在掌心里,用指尖点点,冰冷而修长的指尖轻轻扫过,那是一种无言的痛。一座孤立的城,我一人,静静坐在沙滩上,风过耳畔,是一种温柔而深情地回响。我记得,那天,当你踏上飞机红色地毯时那莞尔一笑的回眸,我的心,便已碎得无可弥合。我深知,有些回忆,藏于心底,便是素净,有些美丽,赋予韶华,便是深情。从前,你说,你喜欢牵着我的手,握着零零星星的幸福,过随遇而安的生活。生活在只有两个人的城里,听雨打芭蕉的幸福,风吹花落的甜蜜。将一切一切的温暖,写在这落红纷纷的秋日里。你说,两个人的城市里,有花开凝香,有车溅春泥,还有,相濡以沫。我怀抱琵琶,弹一份水心柔骨的感动,将春花秋月的人情世故,含情脉脉的诉姬听。今夜,我将思念编织成花,别于心口,摇曳暗香,每每触碰,心,便温暖着。你幼稚的勾我鼻尖,说等我们老了,待白发绾青丝时,依然能够执手共赴江南水乡,相濡以沫,搀扶着过完一生,将青春岁月织成一帘幽梦,独自朦胧其中。或许,我已经熟悉了一个人的城市,不再那样俏皮的捏你的脸,将你的长发挽起,傻傻的微笑着将它揉乱,然后勾勾你的鼻尖。看穿了红尘紫陌,世俗情缘,只愿你没有将我遗忘,当成身边转身而过的路人。我翻着相册,看着时光定格的那一瞬,回忆里缀满了如琉璃般甜蜜的美好。当初那短发齐肩的青涩少女和带着框框眼睛的酒窝少年,如今已成为了长发齐腰气质出众的婷婷少女和帅气俊俏玉树临风的成熟少年,或许,我们在不经意间已然成熟懂事,只怪岁月太仓促,没有留下一点光阴的痕迹。流水潺潺,轻敲出缘分的天青色。愈合时光的水纹,终是破散。有一种思念,叫望穿秋水;有一种相思,叫痛断肝肠;有一种痴迷,叫相恋无悔。倦鸟余花,终是黄了一场相思路口的等待。我在茫茫人海中,将你洞穿回眸千年的守候,愿这一世情缘,回到千年以前。若说人间苦长短,最是相思情难断、红颜几许,岁月斑驳。白发青丝,将生活过回清粥的简单甜蜜,将我们共同涉足的痕迹,用斑斓的笔刻画。我一个人,独守一座城,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日,待你回心转意,从那银灰色的火车上跳下来,拥抱我,以及温柔。一个人,一场梦。一个人,一座城。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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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一座城,因为梦无论是出生在何地?落地就有一座城在等着你,有的城大一点,有的城小一点,有的城厚实些许,有的城薄如蝉翼。大的空旷博大,烟波浩渺;小的小巧玲珑,小家碧玉;厚实的如森林里沉沉的落叶,有你挖掘不完的魅力,沉到心坎里的敬畏;薄的如天边的云彩,生机活泼。于是我们知道了有一种依恋就是乡情,就是城!城垣颓弃着慢慢的故事,似乎也成你挥之不去的孤城旧梦,然后是沁入你心脾的淡淡的想念。随着年轮的滚动着,你的守候从月亮蜕变成了太阳,从花开锦簇到不肯散去的雨季,是否会有雨季不再从来,只有你的城慢慢的被一种被叫住梦的东西占有,然后是病入膏肓的迷恋。或许你会因为某一个灿烂的瞬间恋上一座城,也许你也会因为痴梦于一幅画而恋上一座城,你也会因为恋上一个人而喜欢上一座城。不是有人说: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吗?一个窄窄的城,坐着一个人,不知道是因为怎样的邂逅,或是怎样的怅惘流连之后,城住进了你的梦里。城里的雨讨厌得让人魂牵梦绕,或是登高台的了望,或是展开相思的笺,寥寥几行,挥毫殆尽对城的响音!或许是因为喜欢,多么无辜的城却成了小巧玲珑、晶莹剔透让人神往,又暗自神伤,为之黯然的了无痕迹。或是因为梦,朦朦胧胧知道一座城,一个思维漪涟荡漾,便恋上一座城。寻梦!带上不倦的疲惫,踏上一个不羁的旅程,然后是慢慢的亲临或是侵入梦水波里。走进城的小巷里,拼命的吮吸着城的气息,咀嚼一座城的味道。意犹未尽的淡出又投入!不肯离去的寻寻觅觅……走过一座城的大街和小巷,然后紧紧的拥着,像那久别重逢的梦!那么亲近,那么自然的流露,没有芥蒂的创痕,只是有思念的瘤疯长在岁月的星辉斑斓里,撑着长蒿,此刻你活在城的最深里……正如有人写过:城内你望穿秋水城外我道尽沧桑6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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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房子=一座城在3330年的大街上,有一座起眼的房子立在路旁,它看起来和旁边的房子没什么两样,可是,人们却格外敬仰这座平凡的房子,因为在这个平凡的外表后,曾经上演了一座房子=一座城的传奇事迹……那是在几年前的一午,房子的主人一位每天给孩子们讲故事的老人,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故事大王”的老人用了毕生积蓄,用多种珍惜材料,耗时5年建造出了这座特别的房子:房子内全部家具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颜色,屋里有智能防盗系统……当然,它最大的特点不是这些,而是一个机器人,这个机器人可以预知灾难,只不过,这个机器人不能出门,在故事大王走后,家里的东西它可以乱动,也不会惹麻烦,这座房子一直被老人埋在心里,没有跟任何人透露。一天,故事大王出门给小孩子说故事去了,刚走没一会儿,正在看电视的机器人突然预感到,在3-5个小时后,这个城市将发生100多年不遇的大地震,死伤无数,机器人顿时没了看电视的兴趣,故事大王一听说几个小时后将发生大地震,很是激动,他快步走到街上,大声告知人们这个坏消息,可是有谁会相信在光天化日之下听一个讲故事的老头说地震了呢?他刚把消息喊出来,周围的民从有的摸摸他的头,想知道他是不是发烧了,有的人说:“地震了,好怕啊!回去避难了,哈哈。”还有人拍拍老人的肩,调侃道:“故事大王,这个故事挺搞笑的。”他气得脸都红了,直跺脚,因为没有人愿意相信他,故事大王有大声说了几遍,仍没有人相信他,故事大王只好跑回家,刚到家,就看见机器人把门、窗全封了,故事大王很奇怪,边敲门边问机器为什么,机器人含着泪说道:“主人,还有几分钟地震要开始了,时间紧迫,我为了整个城市的安全,我必须牺牲自己,再见了主人,请原谅我这冲动的行为。”话音刚落,只感觉地面一动,随后停止了,而故事大王前面的这座他的心血“轰”的一声倒塌,故事大王含泪,对天大喊:“不―”这时,故事大王发现房子倒塌的瓦砾消失了,原来,机器人为了瓦砾不伤害他人,用自己的生命来替换了……这时,电视、广播上紧急播出了一则新闻:“据地震局测定,本市发生10年以来最大地震,在地震刚开妈,故事大王的房子里发生巨大能量,把地震吸收了,专家已赶往调查。”故事大王向科学家描述了经过,市长同意将机器人封为“烈士”,房子也按原样建好,只不过,没有机器人,没有人住,只不过,在房门前挂着这样一个牌子:感谢故事大王,感谢机器人,他们用行动证明了:一座房子=一座城!9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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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孤城一座孤城一生心疼谁在几更谁还要等等狂风吹来刮落了那满墙苔痕露出那默然失色的城门似隔绝脱离了红尘关闭已久何时再生几段季节几世情节还是那个梦到如今一样冷漠一样似冰封孤城一座却惹得我心疼宁愿在等草木枯荣释存余温拖延寒冷凌萧风一吹逼退了世人问一声我何必如此认真用余温为它解封打开城门若不行围绕它做个行脚僧佛卷青灯地陷山崩都只为这一座孤城天地之大少了它不过是座坑我却不能为它转身沦落红尘又倾它温柔一生问世俗人我见它只能认真温柔默认突现吻痕这一世成败之间不变是诚恳佛卷读破有几本耗尽了青灯我站立城门前已成一座孤坟草木枯荣终究苦等一座孤城一生心疼高二:江水250字 高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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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天使城天气晴朗,屡屡阳光透过云层投射在金色的光圈上,虚幻、飘渺。偶尔几只飞过的小鸟也忍不住惊叹这座城市的美丽。空中之城,又名天使城,居住着无数拥有一双洁白翅膀的天使,她们头上都拥有金色光圈,无比耀眼。从前的天使城到处充满祥和、温馨,可如今……堕天使凯撒回归天使城,他已变了模样,红眸,紫发,一身黑衣,背后黑色的双翅,嘴角总是若有若无地挂着一丝邪恶的笑容。原本堕天使是禁止入天使城的,可他以前是六翼大天使,而且他真诚的说他不会再回地狱了,所以才能进来。天使们都不明白守护天使王身边的六翼大天使为什么要背叛天使王洛特,并且擅自下凡投奔地狱里的恶魔撒旦,从此成为堕天使。没有人知道,凯撒的归来带来一个巨大的阴谋。他归来的同时,也带了一件所有人都想要的宝贝——翼之羽,一条项链,只吊着一根最强天使米切尔翅膀上的一片羽毛,可它聚集了米切尔所有的法力,传说带着它的人,可以练成最强大的法力。可它到底在哪,除了凯撒以为没有人知道。于是,战争爆发了。由于太多的天使想得到翼之羽。所以,每个人心里都想着,死一个少一个竞争对手,于是在这种心理怂恿下,昔日温和的天使们都变得噬血,不断地残忍杀害比自己弱的天使,天使城从此笼罩在一片血腥中。就这样,天使城最后只剩下一座小小的城市了。这个城市外面环绕的光圈,在触目惊心的血迹反衬下,似乎也染成一片红莲,像地狱的死之花——曼珠沙华一样,红的欲滴出血来,妖娆魅惑。也并不是没有天使阻止,天使王看到此情此景,下令不准再打翼之羽的主意,停止战争,可连他的侍卫都背叛了他。因为他们认为天使王是想平息战争后,再独享翼之羽,于是,几十个天使联手击败了天使王,天使王一死,王位又该让谁坐呢?所有王子们大开杀戒,为争王位,自相残杀。还有一个四翼天使妄想阻止剩余的天使自相残杀,可被凯撒用小小一个咒语制服了。天使城即将毁灭。凯撒看着这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杀红了眼的天使们,心里只有冷笑,他会投奔撒旦,是因为想要毁灭天使城,他有很大的野心,他知道自己是打不过天使王的,于是他和黑暗沦为一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他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他看着天使城最后一个六翼天使,不屑的笑,风吹散了紫色的发丝,他的嘴唇缓缓吐出一句话:“其实,翼之羽就在你们每个人的心里。”六翼天使跪倒在地,他明白了。其实每一个天使都很自私,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他们都被欲望冲昏了头,所以才做出了这样的事。凯撒开着那个跪地忏悔的六翼天使,冷笑一声,一团鬼火蓝莹莹地慢慢聚集在他指尖,鬼火越来越大,正在他准备发出时,六翼天使一脸平静地站起来,说:“你不必亲手杀死我,我自己忏悔。”他慢慢的扇动翅膀,去吟唱天使之音,可代价就是死亡。六翼天使的身体逐渐上升,从脚开始,身体逐渐变成了点点光晕,一如他们头上的光圈一样,发出金色的光芒。空灵的歌声传来,充满悔意。凯撒看着最后一座天使城毁灭,笑着点了点头。数年后,天使城早已消灭殆尽,撒旦王朝日益强大。从前的天使城里,开满了曼珠沙华,风一吹,就会有空灵的歌声传来,浅浅杂杂。没人知道,为什么风吹就会有歌声传来。原来那个六翼天使临时启动了空之音,所以这个声音会一直延续到现在。最后的一座天使城,淡然消失在了魔鬼的利爪下!12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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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这座城南京,被明太祖朱元璋称为虎踞龙盘的地方,曾是六朝古都的地方,被屠杀洗礼的地方,也是我生活了如此之久的地方。它的名字叫南京,南,京。既是京,那它就必然是一座繁华更胜异地的城。不知从几千几百年前起,它就成了南方重镇。说是南方,也只是相对于北方而言,实际在中国的版图上这里应该处于南北交界地带。独特的地理位置赋予了这里独特的意义,不论从哪个领域讲,南京都是一个特殊的地方。这里有太多闻名遐迩的旅游景点,有的是自然名胜,有的是人文古迹。在历史的沉淀中,南京这四四方方的两个字渐渐变成了今天边线漫长、极不规则的模样,昔日的城外也变成了城内,它早已与从前大不相同。犹记多年前,我骑着小自行车,行在半新半旧的水泥路上,向后倒退的景致是斑驳的砖墙,笑呵呵的煎饼阿姨,爱聊天的油条公公和老实厚道的豆伯伯。那是早晨日出之时,我将自行车停在路旁,靠在一旁不知多少岁的桑树树干上,慢条斯理地吃着早餐,身前初升的太阳配合着火车极富节奏感的铿锵之声抖开最艳丽的丝绸,晃得我眼中只剩下了灿烂……我惊异于这一情景竟在我的脑中如此清晰,可惜,那只是一幅画,多年前的一幅。墙上大大的“×”如此触目惊心,已被翻修一新的门面房前不见了和蔼的笑脸。自行车坏了,我只好徒步走向熟悉的地方。老桑树处只剩下了一个被挖得乱七八糟的土堆,听说前一阵子它被移到了哪个公园。铁轨前已设置了栏杆,虽然火车此时并未经过。城市中高楼林立,我已多年没有看到过未被切割得支离破碎的朝阳,可惜现在已是傍晚。铁轨那边原先一望无际的田野四周都竖起了围墙,“某某房产”的字样大得恨不得全世界都看见。我闭眼侧首,土地不甘被挤压在冰冷混凝土下的声音近在耳畔。南京近年来发展得飞快,几乎处处都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必然需要大量的地,于是我看到了什么呢?城郊大片肥沃的土地被蚕食,远处的空中总是冒出滚滚黑烟,连长江水都越来越浑浊。媒体频频报道南京的空气质量十分糟糕,每当我看到天上高高挂着的太阳时都会听到它无奈的叹息——没有人帮它洗净身上厚厚的尘埃。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因为它地处富饶的长江中下游平原,因为它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因为它自古就人杰地灵,因为它是连接着中国与世界的纽带,所以它必须走在一切的前沿,对吗?只可惜了那万亩良田。从前,它是一座城;现在,它是一座城;将来……它还将是一座城,永远是一座城。南京这座城。9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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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小城的意象在我构思这篇作品的时候,我的头脑里面浮现出一座小城的意象。这是一座微雨的小城,有很多山,所以它在我的意识里是湿湿的。当一辆墨绿色列车静悄悄地在某一个安谧的黄昏插入这座小城的时候,坐在列车内的我用眼睛看见了这座小城,它从我的意识里跳到了我的眼前,不变的只是,它仍带着微雨、湿湿的,像个新嫁的姑娘。我想给这座小城下个定义,抑或想给它勾个轮廓,却无从下手。它甚至连个名字都没有,因为它捉摸不透,跟我自己捉摸不透无异。华灯初上之时,满城的灯火为它罩了一层虚幻的光影,由此这座小城顺势成了一个反射外界光影的五光十色的泡沫,我担心自己什么时候就会不小心把它扎破。25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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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中的一座城一天,一个可爱的时光机带我穿越到了3000年。我抬头一看,只见大门上写着四个大字“零食城堡”。我推开大门,看到眼前的一切,我惊呆了,眼前迷人的景象真是让我如痴如醉。那里的房子是用巧克力做的,地板是饼干和糖果拼接而成的,烟囱是美味的“呀!土豆”。一打开水龙头,“哗啦啦”源源不断地流出新榨的橙汁。冰激凌不用放冰箱,因为外面的包装纸可以制造冷气。最霸气的还是零食国王的城堡。大家猜城堡肯定比普通的房子更美味。哦,不!不!为了保证零食国王的安全,城墙和城堡都是用仙人掌搭的,而城堡里面是美味的零食。我真想进去看看……城里的人们出行时都乘飞毯。飞毯是由柔软的棉花糖做的。飞毯一般可以坐4-6人,它上面有一根小柱子。你只要对着小柱子说出你想去的目的地,飞毯就会像飞机一样,带着你迅速飞向你的目的地。夜晚,柿子树上的柿子像灯笼一样,照亮了街道的每个角落。地面的饼干和糖果就像星星一样,一闪一闪,五彩缤纷,漂亮极了。公园里,人们有的在玩刺激的香蕉滑滑梯,有的在跳拉面绳,还有的在糖果堆里玩捉迷藏,真是热闹极了。“丁零零……”啊!又是个梦啊!真希望这不是个梦,而是我们真实的未来。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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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这座城浮华笼罩着这片繁华。锦枝黄叶俏,醉花无荫休。发动机伴随着轰鸣声,在有节奏地颤粟;汽油味夹杂着煎饺、油条的气味,混乱弥漫在每一个角落……山雨欲来风满楼,昨日温暖难解今昔冰凉。弹指间,风云翻涌,压抑着这片天地。片刻的宁静触手可及,来之不易。冷色调的乌云似乎在酝酿着一个惊天秘密。百花颔首,百草伏地。生命的卑微,似乎经不起这番恐吓。它们拼命的挣扎,妄想挣脱这六道的轮回,可根终究是在土里。缠绕城镇的秋雨,飘飘洒洒谁来停。雨滴夹杂着单调的冰冷,不停不息,天地难逃凄凉。秋雨击黄叶,一落一归根,雨后虹何处能寻?哀叹绿叶处,见草不见花。风雨飘摇,高低已成孤岛;落红了不少,浅声笑秃枝,期年依旧好。湿泥溅了不少,憧憧不见人影。铜锁门前,枫叶红的早。雨后清晨,清澈、清新。街角黄叶铺满地,与这座城市亲密无间;触手可及的清晰笼罩着这片繁华。阳光穿过稀薄的云层,投射出一道虹,与玻璃上手绘的弧线重合,难分彼此。光滑的墙壁反射出表情无喜无悲的冷漠,这钢筋水泥的诅咒还要多久?班车飞驰而过,卷起一片沾泥的落叶飞到我的手上,也许是这片土地最后的祝福!发动机伴随着轰鸣声,在有节奏地颤粟;汽油味夹杂着煎饺、油条的气味,混乱又弥漫在每一个角落……4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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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桥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看电影约6点,弟弟说:“哥哥你为什么可以去看电影?”小明说:“因为我数学考了100,爸爸妈妈为了奖励我带我去看电影。”弟弟说:“原来这样,那我可以去吗?”妈妈说:“当然可以。”弟弟说:“太好了,”妈妈说:“你赶快去洗个澡现在已经3点你们的爸爸4点下班,然后带我们买东西再看电影的时候吃。”小明和弟弟异口同声说:“那我们这就去”,洗好澡打扮一下,在小明他们去洗澡的时候妈妈画一下妆穿上新衣服再挑选一下包就可以了。小明和弟弟洗好了就在自己的房间挑选帅的衣服再带上眼镜。妈妈和小明弟弟打扮好已经4点。爸爸回来了,爸爸赶紧脱掉鞋子回到房间,找了一件帅气点的衣服再找一双新的袜子,然后走出房间。穿好鞋子开车去超市,可是在一座弯弯的桥上堵车了,爸爸按一下喇叭就发出滴滴嘟嘟的声音,前面人也跟着按喇叭,终于通了,我们到了超市买一些吃的,再开到八街到银泰。我们下了车把好吃的拿出来再坐电梯到6楼,6楼很快就到了,我们到电影院又买了4杯饮料。进去看了很久,这部电影很感人把我们大家都看哭了,我们回到家睡觉还会想着这个电影。450字 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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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座山不必说春日的嫩芽,夏日每欲开放的花朵,秋日金黄的树叶,冬日的银装素裹。单是山里一切有生命,有活力的事物都让人满心欢喜。爬虫在林间闲逛,蚯蚓在土里洗澡,山雀在林中歌唱、舞蹈,翻开一块石头来,下面的泥土很潮湿,各种小虫子都生活在这里,他们从来不争吵、打闹,因为它们每一位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小块地盘,没有的,只好另寻住处。有时会遇见蜈蚣,但很少,大都是鼠妇居多,以我们汉阴的方言就是“西瓜虫”,倘若你趁它不注意,用手指轻轻的碰它一下,它会立即卷成一个黄豆大小的球,很是可爱,样子很像小的不能再小的西瓜,背上有条纹,因此得名。如果幸运,在百合花开放之际,还可以找到百合,百合是百合花的果实,但它深深的埋在土里,也可以说成是百合花的根吧,百合花在城里的花店也都可以找得到,但山里的百合花是野生的,花朵显得更大,颜色也更为洁白。判断百合花的年龄很独特,只要在百合花开放时,看一枝上有几朵花,那么,它就活了多少年。山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清新的空气葱郁的绿树,轻盈的雾气,山尖那悠闲自在的白云,山脚那潺潺的流水,山中的鸟雀声,虫鸣声……无不令人心旷神怡。……不禁自觉的闭上眼,嘴角荡起一抹微笑来用心来看着山里的一切。用心去倾听鸟雀的喃语。用手去触摸生命的真谛……4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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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雷雨,爱上蘩漪说实话,起初是因为看了课本下的有关雷雨的简介,被他“重口味”的剧情所吸引。可最近,我发现自己深深地爱上了雷雨。这是一本你一旦接触就根本停不下来的书。它本书被称为中国现代话剧成熟的标志,是著名现代剧作家曹禺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家庭三十年的情感纠葛,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 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批判了封建旧社会吃人,压人的本质。就我而言,我最爱的是蘩漪,这个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她敢爱敢恨,一旦爱上了就绝不放手;她生的端庄漂亮,是追求妇女解放,争取自由的新女性代表。只是在重压下,她变得疯狂,扭曲,这正是封建就社会造成的悲哀。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用“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来形容她最为合适。她太爱周萍,以至于因爱生恨,妒火中烧,最后真的变得疯狂痴傻,但这不正是她倔强独立,个性鲜明的体现吗?《雷雨》的结局很悲惨:四风和她的孩子在雷雨交加的夜晚触电身亡,而周冲义无反顾去救她,致使自己也落个触电而亡的结局。周萍开枪自杀,用死亡来解脱自己。蘩漪和侍萍这两个女人则疯了,而罪孽最深重的周朴园却好好地活了下来,想来这也是作者对他最大的惩罚:在无边的悔恨与痛苦中清醒地忍受,赎罪。爱上雷雨,爱上蘩漪。45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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