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座城
青石路,流水涧,月光洒满面。躺椅摇,风车转,桂花舞满天。
七月,与盛夏的苏州邂逅,树叶在水面轻轻点起波纹,望一眼湖水,来自苏州的欢迎第一次荡漾在我的心里,就这样爱上了这座城。
同里古镇,早有听闻的景点,是苏州之行的起点,也是最难以忘却的地点。
同里古镇位于市中心,苏州城市布局十分惊奇,所有现代化高楼都在城区的四周此举似乎是为了保护古建筑,也在冥冥之中向古时的繁华苏州表示敬意。同里周围都是如其一般的古镇,连成一片,让每个到此的游客有着“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感慨。三点钟的太阳,仿佛是少女脸上温暖的微笑,洒到人身上,很温暖。我们跟着阳光,走进了同里。
进门,古镇的气息扑面而来,古镇的人们在现代化的洗礼下仍未丧失其本身的特色。在他们身上,我仿佛看见百年前的繁华苏州。在古建筑上,《清明上河图》似又重现眼前,仿佛看见盛世的苏州,散发出辉煌的灯光,点亮了整个天空。
向里走去,一扇小门吸引了我们,穿过小门,仿佛进入了一个新世界,原来这里是一座古代的庭院。充满着浓厚书香的院子,四周许多高耸的树撑着一把把绿色的伞。走在青石路上,望着两旁的景物,着实令我震撼,我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在这小小的花园,竟也如此美丽,一间读书房立在不远的湖边,这一切似如梦如幻,但却也真实。
走到一个类似堂屋的地方,停了下来,一切都使人沉醉其中,檀香木制成的椅子,摆在桌子两旁,散发出阵阵沁香,桌上摆着茶具,在不远的地方摆着写字台,那一支支毛笔犹如跳动的音符,流进了我的心里。据说苏东坡先生在苏州有一座宅子,眼前恍然出现苏东坡先生那白色的身影,他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端着茶,静静地品着。他脸上没有被贬的不愉快,被不待见的抱怨,他微微笑着,仰起头,同周边的景物和为一体,这一刻,没有身心不悦,没有国家大事,只是浅望这美景,微微笑着,他仿佛知道自己的梦还没有结束,它只是在旧时光里睡着了。此时,苏轼似又与景物相连,变成一幅水墨画,深深印于我脑海。
绕过椅子,轻轻拉开窗帘,盛夏的太阳在苏州的大地似乎变得温柔,轻轻洒在人们的身上。眼前,四周竹树环和,颇有柳宗元笔下小石潭的趣味,阳光射入水底,同水里的鱼儿共舞,小鱼们静止不动,突然向远处游去,它们欢快的溅起一滩又一滩的水,洒在岸上,使青石路愈发的透绿,明亮。几只不知名的鸟从空中掠过,几声鸟鸣唤醒了沉醉在美景中的我,一行开始返回,太阳渐渐西斜了……
山光日落,水月东上,四野凝暮,绿暗江香。一把蒲公英飘向远方,白茫茫……
山光水月桂花香,江南独望,这里风景独好。爱一城山水,择一城终老。
轻嗅回忆也是一种乐趣
纵然时光如水流逝,总有一星回忆留在心底。在雨后的薄暮中轻嗅回忆的滋味,也是一种缥缈而温润的乐趣。
时值七月,南方的夏免不了雷雨阵阵。窗外的雾蒙蒙,是细雨给城市的滋润,为这钢筋森林平添了一抹郁郁然。实在胸中烦闷,我拎起伞下楼散心,期望能找到那么一点点乐趣。
雨中的空气清新湿润,满眼的植被似乎把世界都染成了绿色,包裹着每一寸土地。无根的雨水敲在伞面上,时紧时松,大概是只是属于自然的节奏吧。脚下是窄而潮湿的红砖路,蜿蜒着探向前方,头顶几枝小叶紫薇擦过,花瓣凄凄零落了。在这样的环境中,我的心情很快就舒畅起来。
不知何时雨已经悄然停下,收好伞,我才发觉小区的音乐喷泉开了。高高的水柱直冲天际,翻卷出雪白的浪边,又轰然坠进池中。时而微风拂过,领着小水珠扑向行人的面庞,凉凉的。我站在池边,感受这种特殊的清凉。忽地,几抹浅浅的橘红映着绿跃入了我的眼帘。那是龙船花。
一丝回忆的味道悄悄在脑海中晕开了。记起幼时,假期课业疏忽,每每约上邻家小伙伴一同乱窜,最喜欢在绿化带里找寻各种各样的花,品尝它们的蜜酿。还是觉得龙船花的蜜最香最甜,便数人一齐呼啦冲上去,在喷泉池边的灌木上大肆摘采,只一会儿就在手里抓了满满一捧橘红色花朵。当时尚不知它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它好看且能产蜜。为了嘴里舌尖那一点点甜,“辣手摧花”之事我似乎也没少干。犹记得它们那副娇小清秀的样子,一团团四瓣五瓣的小花簇成一团,挨挨挤挤在绿叶间,甚是好看。有时正准备抽出花蕊拽出花蜜时却发现花茎里塞了一只蠢蚂蚁,只得悻悻扔掉;有时好不容易扯出一大滴晶莹剔透的蜜汁却不慎掉落,难过得嘴角下撇;有时在一丛四瓣的花中偶尔发现了一朵五瓣的花,高兴得大叫起来甚至相信能带来好运……
现在又见到它们了。浓绿的叶子上,一只蜗牛懒懒地卧着,身后留下一道意义不明的痕迹,娇嫩的花瓣上缀着颗颗清澈的水珠,倒映出一片变了形的蓝天白云。我想再折下一枝花,尝尝当年花蜜的滋味,却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做到像当初那样毫无顾忌,只得放下僵在半空的手,笑笑作罢。每年开的花都不一样,每年的孩子都会长大。花上的露珠如明镜,映出我的脸庞,相比先前少了稚嫩,多了成熟。但我知道这是必然,不能去怨怪时间,更不须去怨怪时间。
在茫茫的世界中,每个人都在悄然变化着。或许这是时间他独有的残酷,在一分一秒中悄悄擦淡人们的足迹,并坚定而不容置疑地前行。在这样的生活里,轻嗅那一丝回忆的气息,对过去的自己一笑,不需要什么理由,便已是一种乐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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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有人说,爱上一座城不只是城里的风景,而是城里住着某个人。只要走进这座城,心里就是欢喜的。哪怕于一个角落,静静地凝望他的眼眸,竟也会淡淡地露出笑容,哪怕触不到他的温柔,闭上眼,脑海清晰浮现他的面容,同在一座城,呼吸着他的呼吸,幸福着他的幸福,我便也心满意足。他望着远处的风景,我在望着他,他从不曾晓得我来过这座城,我也从不曾晓得我会到达这座城。他继续他的生活,我继续我的继续--只为守候他的一场欢喜,等待他的一场问候--原来你也在这里。静候花开花落,默然相守,伴他一世繁华,让我独自老去,葬在城隅,等下一世的轮回。还是那个角,还是那缕阳光,我等了一朵花开的时间。前世无力挽留你的目光,那今生就让我亲吻你的脸庞,却不知,我在这,原地等你,蓦然回首,你不见了踪影,我慌了,是我走得太快,还是你已忘了你的誓言--相守此生不忘,如今竟没了方向,你消失在拥挤的人潮,我独自奔赴遥远的地方。从此往后,我再也寻不到你的臂膀,再也无法依偎在你的胸膛。喜欢张爱玲说的那句"爱上一个人,为他变得很低,低到尘埃里,心里却是欢喜的,然后在尘埃里开出花来."如果某年某月某一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你惊奇地发现窗前落着尘埃,请不要拭去。因为那是我前世留给你的等待,被风风化的支离破碎的灵魂,散落在你身旁,继续我的守候。而今,小城里只留有我的身影,你的模样飘散在风里。后记:我打小城走过,化作一粒尘埃,静默中爱上了这座城。从此,人们称我为“怀念”。高三:薛梦茹5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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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有人说过:爱上一座城,是因为那里有你喜欢的人。我一直深爱着那座城,只因为我一直爱着你。那时我们懵懂,天真,但是拥有一颗悸动的心。你也许不知道,你走之后,我一直会盯着那个空的位置。我时常偷偷地看着那个位置,偷偷看你不经意的笑,可能你不知道吧,在那些消逝的一日一日里藏有多少我对你的爱啊。我喜欢看着你坐在窗边认真的样子,看着窗外流动的白云,湛蓝的天。也许你察觉有人一直看着你,过头,四目相对,你冲我微微一笑。我心中的那扇门,正等待着你的轻叩。但是后来,你要为你的前程奔去了,本来我们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但是你的那段有一条线,我的这个是那根与你相连的线,所以在生命中我们有交集,但我们还是擦肩而过了。你离开的那一天,天空跟我认识你的时候的天空一样,那么澄澈。后来朋友跟我说了:“你看她离开的时候是晴天,她离开一个月后的今天还是晴天。”是的,她是一轮暖阳,所以我们就不知不觉的环绕着她。教室里你的位置空了,我总喜欢到那个位置坐回,摸着桌面,我又看见相遇时的情境。我走在我们一起牵过手的走廊,看着你的笑,笑得多么甜蜜。也许你的一切让我甘愿静静地在你身后为你等待,不愿走开,紧紧隐藏着宛如细沙的落寞。亲爱的,你是我的城。我站在城门上,却望不见你的身影。4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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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张爱玲说,因为一个人,爱恨一座城。其不然,或许是因为城里的一道风景,一段往事,一次经历……上海对我而言正如张爱玲说如此。我,生活在南京——不缺水,自然灾害少,治安管理OK 的江南小镇。本该有所满足,却迷恋那繁华热闹的都市,只因为一个人,从此爱上了那座城。南京这里曾有许多回忆,我却只能于脑中电影式回放。 记得儿时每当我犯错,常会尝到“皮带炒肉丝”的滋味。幸而有外婆——我的庇护神,常使我免受皮肉之苦;每当玩耍的又累又饿,我总会心安理得的倚到外婆怀里。这时外婆像是机器猫哆啦A梦,从口袋里变出我爱吃的小零食;夏夜天闷我睡不着,就闹着外婆唱歌给我听。这时,外婆总会摇她手中的蒲扇,边摇边唱道:“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伴着缕缕手摇来的清风,我随虫儿一同飞入梦乡。可是曾经的曾经已不在,我又何尝不思念那熟悉的脸庞。所有的容颜虽不曾老去,却也渐渐地模糊。天地各一方的我和外婆,纵然可以思念,却也抵挡不住空间的界限。我因外婆,爱上了上海这座城。虽然,对我来说陌生,但对外婆的思念已超越陌生。现在的我每每听到和上海有关的,多少会关注一下。或许有一天,我会被带到那城,走过那里的每条街,每道巷。感受一个人,让我爱上了这座城的温情。4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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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墨脱,那个始终存在于我念想中的远方。是从安妮宝贝的书中知晓这个地点的,一段旅程,三个人。它隐匿在人的视野之外,默默衍息,静静滋长。空灵如墨色山水,天地间只有黑白二色。淡妆浓抹,让你无法忘怀。它太干净了,没有现代城市的高楼大厦,没有夜间灯红酒绿,没有日常喧闹鸣笛。它有的,不过是那一片不算肥沃的土地,那弯宁静的月光,还有那久久不散的安静祥和。雨水总在墨脱缠绵。往往不是迅疾的,而是那种 缓缓的潮气,很慢很慢地浸润你的心。闭上眼睛,似乎能感受到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尽情地呼吸着这一片纯净。天地一色,雨给这个莲花圣地平添了一份神秘的气息。高贵而质朴。大相径庭的两个词,都是那么的适合这片土地。爱上那份纯净,那份难存在尘世的美丽。我开始怀疑,那带着宗教色彩的佛土净地,能否沉淀这颗不知所措的心?那个未通柏油大道泥泞坎坷的乡间小路,能否指向一个符合所想的地方?那片清新舒适没有硝火香烟味的淡淡空气,能否滤净沉积太久的灰土?或许这一切是没有答案的。因为对这个小城,寄托了太多,反而不敢前往。怕现实的简陋毁了心中的念想,也怕心中的念想被现实击垮。无法说出它的具体方位,也无法解开心中那么多的不确定。不想问,也不敢问。只想让它一直活在我的记忆里,静静地不去追根究底,模糊着就好。(二)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曾对巴黎痴狂。尤其酷爱那座曾被鄙夷、被视为破坏巴黎美的一堆烂铁——埃菲尔铁塔。沉重的金属,厚重的历史感。有人说,埃菲尔的每一个铁柱内,都藏着幸福。仰望着埃菲尔,就是在仰望幸福。或许吧,在遥遥相望的那一瞬间,我便坠入了它为我编织的网,然后缠上自己,绕上心弦。它后来被浪漫的巴黎人称为铁娘子,的确,坚硬如它,却有一颗柔软的心。建筑师埃菲尔,顶住了数百艺术名家的联名反抗,用了10年时间建起了那座塔。登上最高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他对已逝多年的妻子说,我爱你,然后终身未续娶。很简单的爱情故事,却因为那座塔,而变得那样美好。有些人爱那座塔,能说出数个理由来,而于我,或许只是人的一种内心的触动。它的存在,让我对巴黎充满了好奇。是怎样的一个城市,才可以和那座塔相得益彰。于是,爱上那个洋溢着浪漫的香榭丽舍大街,爱上那片含着淡淡咖啡香的空气,爱上那个遥远的未知的城市。正如三毛对那个遥远的撒哈拉的感情,未曾相见却早已相恋。仅在见到那张照片的瞬间,心便已在那片土地上跳动。巴黎之于我,或许远远比不上撒哈拉之于三毛。她那样活得惊心动魄的一个女子,愿意放弃一切奔向撒哈拉。而我,只想去看一眼那座塔,去看一眼那个城市,看看它,是否如想象中一样美好。(三)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而如今的东方之都,我很确定地知道它的存在,也知道,它,就是我要为之努力的那个城。曾经,那光耀迷离的夜上海,那弯弯曲曲的巷弄里藏了多少的恩怨情仇?如今,那璀璨夺目的东方明珠,那高高矮矮的建筑里又有着多少的灯红酒绿?但是,不论它怎样改变,都以一种特殊的面容吸引着我前行。上海是混杂的,没有墨脱的干净,没有巴黎的浪漫。快节奏是它的主打旋律。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每个人都在自己和他人的世界里来来回回,坐着自己的国王。有时会觉得那样的快速会让人感到压抑,但仍克制不住的去好奇那份匆忙之后的充实和温暖。零星的温暖,却可以被无数倍的放大。上海是真实的。即使真实的东西往往不完美,但缺失掉的那一份,更让你充满了希望。如果它没有缺失那一份会怎样?它会不会有一天找到缺失的那一份?太过理想化的东西在现实中是注定要遍体鳞伤的。而上海的不完美,更让它拥有了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的目光。我爱的上海,我深深爱着的那个城。总有一天,我会带着那几分考卷离开,然后奔向你的怀抱,就此不离。有些爱恋,我们需要用汗水和努力将她变成真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城。每个人都在为那座城保留着最初的念想,有时甚至无法明确那份念想的真实性,但仍然会为那座城描上美好的色彩,让它在心里永驻。暖暖的色彩。暖暖的城市。暖暖的心房。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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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因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因为一段往事,因为一池荡漾的湖水。澳门对我来说就是如此。现在但凡听到或看到有关澳门的消息,我就会想起一些往事。初中时的很多个寒暑假,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我都会前往澳门。第一次去澳门之前,我在网上查了有关澳门的知识:它是邻近珠海的小城,是中国南部沿海对外开放及交流的重要门户之一。由于葡萄牙曾管理澳门长达150年,澳门的建筑、街道、文化、艺术、语言都展现了葡萄牙风格。在还没有进入澳门之前,总有一种未知的神秘感。去过一次之后,我不禁感慨,澳门不愧是中西方文化的包容和谐之地。当然,澳门的“赌城”之风也果然是名不虚传。随着去澳门的次数越来越多,当有人问起澳门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哪里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水塘。然后对方就会露出一脸困惑的表情,表示不知道澳门还有这么个地方。其实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水塘是一般的旅游团队不易走到的地方。提起水塘,要先说珠海。澳门这么小,没有任何的自然资源,哪来的生活、饮用水呢?这当然要靠珠海了。珠海有个竹仙洞,位于南屏将军山与湾仔加林山之间,那里山溪清洁无污染,水质甘甜纯净,1958年修建了第一座对澳门供水的水库。从此,那里的水源源不断地引流向澳门的水塘,形成一道风景———水塘湖,水流经过水塘边特设的水处理厂处理,便生生不息地流进了52万澳门人的家里与心田。在澳门,我曾多次听到这样的说法:没有珠海,澳门人会口渴。的确,水塘是澳门人的生命线,而竹仙洞就是那生命线的源泉。水塘位于澳门半岛新口岸水塘巷,邻近港澳码头,景色很美。白天,可见来往于港澳的飞航船只的出发与归来。入夜,可观远处新葡京变幻莫测的美妙霓虹,静静的水面被东望洋山上灯塔的探照灯温暖地照射着。环绕水塘的是全长约2400米的呈半岛型的步行道,步行道两边都是健身器械,这里是澳门居民晨晩锻炼的好去处,有足够充裕的金属与木质相结合的转椅供游人休息;侧面的马路还是著名的亚洲三级方程式赛车道,旁边的阶梯就是看台。水塘还能接收到移动、联通的信号,持内地手机号的人常常到这里打电话发短信,是一举几得的好地方。连续两年的寒假,我都陪父亲在澳门度过,连续两年我都到水塘给家人、同学或朋友发去祝福的短信,落款总是:我在澳门水塘祝福你!俨然一个澳门人。其实,成为哪里的人并不重要,我更愿意把地球看成是人类共有的不分彼此的家园。而一个人对某个地方心生好感,以致难忘,一定是因为那里的某些人或某些事,而不是单纯因为美景,尤其对于那些行色匆匆的旅行客而言更是如此。而我也正是因为一日夜里散步时遇见的一位女孩,才对水塘的印象如此深刻。环水塘有2400米长的步行道,同时也有2400米长、1米多宽的铸铁状网伸出罩住水塘的部分水面,使其不受垃圾的污染。但据我多次观察,并没有见过有什么人将垃圾扔在网罩或步行道上。那晚我和妈妈正在步行道上散步,一位看上去十八九岁肤色较黑的女孩突然挡在了我们前面,她先用广东话对我们说着什么,后来见我们听不懂的样子,便改用并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经过几番沟通,我才听明白了,她是找我们借纸巾。她指着稍远处的一只小狗说,她的狗狗随地拉了大便,她要把粪便清理一下。我们赶紧把兜里剩的半包纸巾给了她。她连声道谢并开心地笑了。在那一刻,我觉得她的笑容真的很美。我不知她的姓名,但她的笑容美,行为也美,我就姑且叫她“小美”吧。遗憾的是,美好的经历总是让人产生不愉快的联想。我马上想起了在北京住家小区的花园里曾见到的一幕:当时是白天,一位比“小美”长得漂亮且长发飘逸的时尚女孩也是在遛狗,小狗同样也是随地大便,但那个女孩却视若无睹,扬长而去。呜呼,我总不能尖刻地叫这个女孩“小丑”吧?我宁愿相信她只是异类。水塘是澳门人的生命线,澳门人用他们的方式,维护着这一湖水的洁净。他们的环保理念让人肃然起敬。感恩大地山川,爱护人类共有的生存空间,无论是澳门人还是内地人,只要是地球人,就是我们的本分。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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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城12013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还能在哪,老家呗!”“你不是在台北吗?”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2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是如此。启华初中好似名校,能进启华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唯一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3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4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唯一读者。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最好“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5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6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编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7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最好的房间。”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编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8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谢谢你,宁宫。9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编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13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2013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END初三:ai爱哭的猫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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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这座城渭南作为县名,始于前秦苻坚甘露二年(公元360年),以县城在渭河南岸得名。考其沿革,更为悠久。这便是我对渭南最为宏观的历史认识。渭南,我土生土长的一个地方,若说了解,恐怕也只是百度上的客观文字。在记忆的某个角落,街道总是平平静静,偶尔来几声鸣笛,以缓慢仰或“强劲”的节奏。小的时候,曾经把渭南想象成各种样子,金碧辉煌,绿茵遍野,这时我就会进一步想:渭南是不是整个世界的全部亦或者是最美最美的风景。那里有树,有车,有人,还有热乎乎的肉包子,那里仿佛是天堂,一切都万分新奇,父母会满足的带我四处逛,耐心的告诉我我未知的。但是也许是那时年纪小,虽说如此,却对渭南没有具体的印象,只是平白觉得很温和,很好……总之,渭南成了我眼中的万花筒,我想要什么,他就能变出什么。这时的渭南显得神奇而可爱。在蓝天下,随着太阳的升起,随着麻雀缓缓的叽啾声,伴着懵懂的心绪……这样的节奏和美,令人回味。长大后,发现渭南就是渭南,他不过是一座城市,地图上的一个小点,可以随着时间变幻出更多的东西。老师会告诉我们渭南的地理位置,父母会讲他的过去历史。马路愈变愈宽,车辆愈变愈多,会有高大的大厦耸起。那里还有树,还有车,还有暖呼呼地肉包子,甚至有了更多的美食。那变幻的记忆也并非可以生出多少“传奇”或者想象,样子也只能是姿态的变化呈现不同形态,并非有幻想般的气质和境界。渭南仿佛变了样,成了灰色,成了知识……此时的渭南没有了儿时的魅力,除此之外,天空似乎也在变小,变矮,变得没有活力。渭南从全世界变成了一个点,从温和的马路变成了喧哗的街道,连肉包子似乎也在变……不知怎的,仿佛一切都不同于我的记忆。到现在,想想自己所处的城市,在世界地图中变得渺小和惨淡,就像夜空中的点点灯光,总让人想起弱不禁风或者微不足道的形象。我总是情不自禁的想探出除中国外的世界,了解他们,用自己的想象编织一个幻想的小宇宙。而同时也豁然开朗,我身处的城市是一个远方,他的容貌不如儿时的梦幻却愈发的真实美丽,相比起儿时的虚无缥缈,现在的渭南则更有让人着迷的资本,他独一无二,稳重平实……天空中总蒙着一层雾,不由使人想突破它,想象突破后的光景。行走在车水马龙中的我,堙没在座座高楼中的我……我已身处远方,于那个虚幻的城市越来越远……然而,这更是让我心安,现在的我知道,无论渭南如何的变,无论对渭南的记忆如何,他永远是我的故乡不会变,他永远是我前行路上休息安心的港湾亦不会变。渭南城仿佛随着日出日落的节奏,变换而又谐和。变换出想象和溪流,变换出岁月和记忆的酒,一种萦绕在心头的神圣与宁静,扩散开来……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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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一座城深圳深圳是一座奇特的城市,她站在中国发展的前沿,走在时代发展的前沿,是和世界交流的窗口,是美丽的东方城市,我深爱着我生活的城市——深圳。国庆节期间,我去了中国的腹地——陕西做为期六天的游览观光,去领略兵马俑的宏伟壮观,去尝试陕西的特色肉夹馍和凉皮,去华清宫感受玄宗皇帝李隆基和杨贵妃的爱情,更要去亲眼看一次黄河的壶口瀑布。行程的第二天下午,大巴车就带着我所在的旅游团开往黄河壶口瀑布的地方。渐渐地,进入了陕北的黄土高原,沟壑纵横,黄土广布,群山巍峨峻拔、连绵不断。由于大量人工造林,不显得那么光秃秃,隐隐约约藏有生机盎然的感觉。经过两三个小时的乘车,来到了距黄河壶口瀑布大约六公里的地方,就堵着了。这是一条山路,来往都是单行道。前面有一些小轿车耐不住了,看到旁边道路没人,就都逆行前进,不过我们司机没跟上去。小轿车一辆接一辆,前路似乎畅通无阻,但突然的,那条道也堵着了。导游见状,只能叹口气跟我们说:“陕西这边的交警,不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那样负责任,这样一堵,还不知何时交警才能来梳理梳理一下,大概二十几分钟吧。大家想下车的都下车散会步吧,不要走远了,不要离车超过20米。”在百无聊赖中,我下了车,周围的山给人以阴凉沧桑之感,笼罩在一片死气沉沉之中,没见一户人家。不禁想到了我生活的深圳,交通管理好,再堵车也是交通事故,没车敢逆行,在陕西确实一辆接着一辆逆行。终于,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两位交警先生骑着摩托车来了,神气地把摩托车支在地上。接着指挥逆行的小轿车们往后一辆接着一辆倒,倒在最后面。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总算把另一条道弄通了。让我们载着旅游团的大巴逆行先走。一路上,看到了起码一百两大货车在道上,怪不得堵得水泄不通,几乎一直到景区门口那里。虽然比预计到达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左右,但我们还是抓住了夕阳的尾巴,好好领略了一下黄河水,还有壶口瀑布的壮观景象。用“急湍甚箭,猛浪若奔。”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这才感受到什么是波涛汹涌。在深圳,交通事故很快得到处理,才使我们生活跟便捷,更方便,节约我们的时间。在深圳,大都会有好几个车道,使交通不拥堵。正是因为这一些,我才爱上这一座城市——深圳,如今改革开放已有四十年,她如愿走在前列,在东方,屹立在美丽的东方。我恋上了一座城,她的名字叫深圳。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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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梦,一座城一个人,一种沿着心忧伤弧度的情愫,愈合时光的水纹。燃一盏心灯,照亮前方的路,我用掌心写满,关于你和城的回忆。脱下皮靴,静坐在沙滩上,水纹涌上足尖,愈合时光的伤疤,又破散。远处,云影悠悠,碧海蓝天,倦鸟余花,我将一切,画在掌心里,用指尖点点,冰冷而修长的指尖轻轻扫过,那是一种无言的痛。一座孤立的城,我一人,静静坐在沙滩上,风过耳畔,是一种温柔而深情地回响。我记得,那天,当你踏上飞机红色地毯时那莞尔一笑的回眸,我的心,便已碎得无可弥合。我深知,有些回忆,藏于心底,便是素净,有些美丽,赋予韶华,便是深情。从前,你说,你喜欢牵着我的手,握着零零星星的幸福,过随遇而安的生活。生活在只有两个人的城里,听雨打芭蕉的幸福,风吹花落的甜蜜。将一切一切的温暖,写在这落红纷纷的秋日里。你说,两个人的城市里,有花开凝香,有车溅春泥,还有,相濡以沫。我怀抱琵琶,弹一份水心柔骨的感动,将春花秋月的人情世故,含情脉脉的诉姬听。今夜,我将思念编织成花,别于心口,摇曳暗香,每每触碰,心,便温暖着。你幼稚的勾我鼻尖,说等我们老了,待白发绾青丝时,依然能够执手共赴江南水乡,相濡以沫,搀扶着过完一生,将青春岁月织成一帘幽梦,独自朦胧其中。或许,我已经熟悉了一个人的城市,不再那样俏皮的捏你的脸,将你的长发挽起,傻傻的微笑着将它揉乱,然后勾勾你的鼻尖。看穿了红尘紫陌,世俗情缘,只愿你没有将我遗忘,当成身边转身而过的路人。我翻着相册,看着时光定格的那一瞬,回忆里缀满了如琉璃般甜蜜的美好。当初那短发齐肩的青涩少女和带着框框眼睛的酒窝少年,如今已成为了长发齐腰气质出众的婷婷少女和帅气俊俏玉树临风的成熟少年,或许,我们在不经意间已然成熟懂事,只怪岁月太仓促,没有留下一点光阴的痕迹。流水潺潺,轻敲出缘分的天青色。愈合时光的水纹,终是破散。有一种思念,叫望穿秋水;有一种相思,叫痛断肝肠;有一种痴迷,叫相恋无悔。倦鸟余花,终是黄了一场相思路口的等待。我在茫茫人海中,将你洞穿回眸千年的守候,愿这一世情缘,回到千年以前。若说人间苦长短,最是相思情难断、红颜几许,岁月斑驳。白发青丝,将生活过回清粥的简单甜蜜,将我们共同涉足的痕迹,用斑斓的笔刻画。我一个人,独守一座城,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日,待你回心转意,从那银灰色的火车上跳下来,拥抱我,以及温柔。一个人,一场梦。一个人,一座城。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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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一座城,因为梦无论是出生在何地?落地就有一座城在等着你,有的城大一点,有的城小一点,有的城厚实些许,有的城薄如蝉翼。大的空旷博大,烟波浩渺;小的小巧玲珑,小家碧玉;厚实的如森林里沉沉的落叶,有你挖掘不完的魅力,沉到心坎里的敬畏;薄的如天边的云彩,生机活泼。于是我们知道了有一种依恋就是乡情,就是城!城垣颓弃着慢慢的故事,似乎也成你挥之不去的孤城旧梦,然后是沁入你心脾的淡淡的想念。随着年轮的滚动着,你的守候从月亮蜕变成了太阳,从花开锦簇到不肯散去的雨季,是否会有雨季不再从来,只有你的城慢慢的被一种被叫住梦的东西占有,然后是病入膏肓的迷恋。或许你会因为某一个灿烂的瞬间恋上一座城,也许你也会因为痴梦于一幅画而恋上一座城,你也会因为恋上一个人而喜欢上一座城。不是有人说: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吗?一个窄窄的城,坐着一个人,不知道是因为怎样的邂逅,或是怎样的怅惘流连之后,城住进了你的梦里。城里的雨讨厌得让人魂牵梦绕,或是登高台的了望,或是展开相思的笺,寥寥几行,挥毫殆尽对城的响音!或许是因为喜欢,多么无辜的城却成了小巧玲珑、晶莹剔透让人神往,又暗自神伤,为之黯然的了无痕迹。或是因为梦,朦朦胧胧知道一座城,一个思维漪涟荡漾,便恋上一座城。寻梦!带上不倦的疲惫,踏上一个不羁的旅程,然后是慢慢的亲临或是侵入梦水波里。走进城的小巷里,拼命的吮吸着城的气息,咀嚼一座城的味道。意犹未尽的淡出又投入!不肯离去的寻寻觅觅……走过一座城的大街和小巷,然后紧紧的拥着,像那久别重逢的梦!那么亲近,那么自然的流露,没有芥蒂的创痕,只是有思念的瘤疯长在岁月的星辉斑斓里,撑着长蒿,此刻你活在城的最深里……正如有人写过:城内你望穿秋水城外我道尽沧桑6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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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这座城又回到这个自己曾经说过讨厌的城市,踏下火车,天下着雨,气温微凉,可内心却是感觉一片舒心温暖。至于曾说过的讨厌,此时,似乎已在这熟悉的雨滴声中淡去。蓦然间觉得,情绪变得好快,在内心存留了好几载的想法,却就在这一年多岁月中消逝。也或许,对我而言,其实也算不得太快吧,那兜兜转转的时光,兜兜转转的路途,迎春花开了,菊花落了,而后迎春花又开了;从这个城市离开,去向另一个城市,而后又回到这个城市,原来生活,是如此经得起折腾。我也折腾了很久吧,只是对我而言,虽然也才一年多的时光。可是回首,那走过的路途,却令我自己都感到惊讶。那一座座城市,在我眼中掠过亦或是脚步踏过,可是我都没有寻到我想要的,似乎我想要的,距离我太过遥远,即使我全部的路途加起来也仿佛距它有天涯之远,那种在路途上的孤单,和未来看不见亮光的茫然,让我,想就此停住脚步,让我,不想再漂泊。安安定定的寻一份工作,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是此时踏上这片土地上唯一的想法,真是渺小而又平凡的想法啊,可是,生活不是一个人的生活,活着,也不是为一个人而活,就好像那些陡然涌起的记忆,都夹杂着些放不下的人与景。我不知道,为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是什么感觉,也不曾遇见,有一处景而让我停留的城,可是那源自灵魂的舒心与熟悉,在这座我曾说过讨厌的城市来的那么汹涌。爱或不爱,讨厌亦或喜欢,原来都是在某些经历里转换的那么快,就如同梦想,在时间里变淡,消逝,最后回首,却对那曾是心中的梦想感到惊讶,好复杂的内心,好无奈的生活。只是,无论心绪怎样,一切都还得继续,无奈的顺着时光的流逝向前,或许,每个人都想着后退,只是都一如东去的水,回不了头。我一直在犹豫着,思索着,生活,生命,到底于我而言有着怎样的意义,曾经的梦想,到而今的想也不敢想,是在何时又为何变至如此,我想我也是一个伤感的人吧,不然怎会有如此多莫名而又奇怪的抑郁在心头萦绕呢?不过,也或许只是因为我太过寂寞了,无人可诉,无言可说,于是便想用着些拙劣的文字来倾诉那些莫名的伤感。我又想起了一座座城呢?套用一句歌词所说,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当泪落下的时候,所有风景都沉默。我也沉默了呢,只是因为我知道我的脚步不会在这个时间段里停止,或许是因为生活,也或许是并没有懂得自己胸腔里那颗跳动的心。可我还是知道了,我其实并没有讨厌这座城,我其实很爱这座城,我生在这座城,我长在这座城,或许某天我也会葬在这座城。我离开这座城,是想去寻找自己想要的,回到这座城,是因为我拥有的太多都在这里,我不舍,我依恋。爱上这座城,不因爱情,不为风景,只是流转在记忆里的欢乐悲伤印刻在这里,我在这里笑过,也在这里哭过。爱上这座城,不因其他,只因,在这座城,我不是一个过客,我是归人。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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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每个人心里,都向往着一座大城市,并努力去到达。可惜,大城市的夜是看不到星空的。却依然有那么多人为之奋斗。纪伯伦曾说:“在任何一块土地上挖掘,你都会找到珍宝,不过你必须以农民的信心去挖掘。”而城市便是开在人类沃土上的绚丽之花,凝聚了人类的灵魂。幻想一座城市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在小城市的生活总是被压抑着,看到大街上充斥着难闻的气味,以及唾沫横飞的菜市场,心下便对这个城市反感。于是,想快点逃离此地,去看看别处的高雅生活。奇怪的是,在不懂事的年纪误打误撞地去了一次那座城市。无奈此后我的生活都是靠那曾经的美好存活,相信自己会再回去。初到这里我以为我坠入了繁星之城,满目灯光细碎闪耀,宛如钻石项链镶嵌成整座楼宇。立交桥就像密网一样布满了这座城。对一座城市的感情大概也是离开他之后才有的。在现实与过去交织时,总觉得如此残酷的现实不像是我所应经历的,怎配得上过去的那般美好?吃着五羊牌甜筒;在小摊前和母亲吃麻辣烫,凌晨惊醒只因梦里母亲离开;走过公墓毫无畏惧竟是满腔好奇,只因从未见过如此盛装的肃穆;和母亲在树荫下打牌,后悔那么小的年纪教我打牌,至今却忘了牌如何打;会偷偷拿硬币去便利店买墨鱼丸,发现后被打了一顿;在郊游时傻B地竖了两根食指,活像一个土鳖,却也只能在那样的年纪才能做到;那里的小伙伴单纯的像漫天的蒲公英;第一次跟父亲坐地铁去看80层高楼的天河中信广场……那样的年纪,望着那时澄澈的天空,恐是无法忘怀。想念一座城市的时候,一切都会在脑海里仿佛是上了一层温暖的色调。小小的年纪没什么大风大浪,只怀念那里的天空,那里的大树,那里的新市。我没有理由不爱这座城市,就像我没有理由留住我的童年。上帝总会在你觉得幸福刚来时,让一切戛然而止。在大城市里待过的人说,大城市的人低头快速走路,偶尔双目交接,都不自觉警惕地手摸一下背包拉链;大城市的商业气氛太浓,看人看打扮看长相,还有钱包里的信用卡;大城市的店家千篇一律,横过来竖过去也就那几个满世界可见的品牌,货架上满世界差不多的商品。卡尔维诺曾在书中写道:城市犹如梦境:凡可以想像的东西都可以梦见,但是,即使最离奇的梦境也是一幅谜画,其中隐藏着欲望,或着隐藏着反面的恐惧,像梦一样。可就是这样。还是有那么多人拼命往大城市挤,每年的春运如何,就是一年一度中国的人口大迁移。而那一刻,大城市将变为空城。也许此刻我们在故乡向往着大城市或者外面的世界,但或许我们在真的离开故乡的那一刻,会怀念故乡。但此刻我们满腔热血,我们心怀梦想。唯独一座超级大城才能让有欲望的人找到出口。就是这样的梦想,我们才十年寒窗一遍又一遍烦琐地练题,累的时候抬头望着澄澈的天构想那座心中向往的城市。一座城市,让你迷恋、追逐。因为那是一座连夜晚都有彩虹的夏天城市。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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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_1200字每个人心里,都向往着一座大城市,并努力去到达。可惜,大城市的夜是看不到星空的。却依然有那么多人为之奋斗。纪伯伦曾说:“在任何一块土地上挖掘,你都会找到珍宝,不过你必须以农民的信心去挖掘。”而城市便是开在人类沃土上的绚丽之花,凝聚了人类的灵魂。幻想一座城市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在小城市的生活总是被压抑着,看到大街上充斥着难闻的气味,以及唾沫横飞的菜市场,心下便对这个城市反感。于是,想快点逃离此地,去看看别处的高雅生活。奇怪的是,在不懂事的年纪误打误撞地去了一次那座城市。无奈此后我的生活都是靠那曾经的美好存活,相信自己会再回去。初到这里我以为我坠入了繁星之城,满目灯光细碎闪耀,宛如钻石项链镶嵌成整座楼宇。立交桥就像密网一样布满了这座城。对一座城市的感情大概也是离开他之后才有的。在现实与过去交织时,总觉得如此残酷的现实不像是我所应经历的,怎配得上过去的那般美好?吃着五羊牌甜筒;在小摊前和母亲吃麻辣烫,凌晨惊醒只因梦里母亲离开;走过公墓毫无畏惧竟是满腔好奇,只因从未见过如此盛装的肃穆;和母亲在树荫下打牌,后悔那么小的年纪教我打牌,至今却忘了牌如何打;会偷偷拿硬币去便利店买墨鱼丸,发现后被打了一顿;在郊游时傻B地竖了两根食指,活像一个土鳖,却也只能在那样的年纪才能做到;那里的小伙伴单纯的像漫天的蒲公英;第一次跟父亲坐地铁去看80层高楼的天河中信广场……那样的年纪,望着那时澄澈的天空,恐是无法忘怀。想念一座城市的时候,一切都会在脑海里仿佛是上了一层温暖的色调。小小的年纪没什么大风大浪,只怀念那里的天空,那里的大树,那里的新市。我没有理由不爱这座城市,就像我没有理由留住我的童年。上帝总会在你觉得幸福刚来时,让一切戛然而止。在大城市里待过的人说,大城市的人低头快速走路,偶尔双目交接,都不自觉警惕地手摸一下背包拉链;大城市的商业气氛太浓,看人看打扮看长相,还有钱包里的信用卡;大城市的店家千篇一律,横过来竖过去也就那几个满世界可见的品牌,货架上满世界差不多的商品。卡尔维诺曾在书中写道:城市犹如梦境:凡可以想像的东西都可以梦见,但是,即使最离奇的梦境也是一幅谜画,其中隐藏着欲望,或着隐藏着反面的恐惧,像梦一样。可就是这样。还是有那么多人拼命往大城市挤,每年的春运如何,就是一年一度中国的人口大迁移。而那一刻,大城市将变为空城。也许此刻我们在故乡向往着大城市或者外面的世界,但或许我们在真的离开故乡的那一刻,会怀念故乡。但此刻我们满腔热血,我们心怀梦想。唯独一座超级大城才能让有欲望的人找到出口。就是这样的梦想,我们才十年寒窗一遍又一遍烦琐地练题,累的时候抬头望着澄澈的天构想那座心中向往的城市。一座城市,让你迷恋、追逐。因为那是一座连夜晚都有彩虹的夏天城市。高二:戴清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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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一座城每座城市的街角,都积淀着破碎的冗长时光,被刺眼的光线均匀切割。生命里,些许亲近来源于莫名的温暖,些许怜惜来源于相同的感觉,有些迷恋则来源于偶然的心动。 曾经不止一次以一个旅客的身份踏入这座让我欢喜的城市。 凝视着一个个或明媚或凄冷的身影,默读着一些或幸福或悲伤的文字,聆听着一些或温馨或甜蜜的声音。 时间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却足以抚平自己躁动不安的心绪。城市的居民都是病人,他们时常恐慌,时常悲伤。他们怨天尤人,直到整个世界都变灰暗了才惊慌为什么只有自己置身其中。他们疑神疑鬼,不知所措,你要对我热情、觉得我好,这样我才觉得安全。城市的景色亦真亦幻。早晨醒来,会看见朦胧的太阳在高大的钢筋水泥之间蠢蠢欲动,给喷薄而出的希望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城市不会有黑夜。夜幕还未降临,稀稀落落的灯光次第出现,午夜时分,城市开始摇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居民享受着摇摆不定的灯光,交流着病情,好像也只有这时候,那些惴惴不安的未来才有了寄托,有了依靠。次日太阳再次升起,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划破城市的上空,昨夜的喧哗与泪水就成为这座城市和这些居民为数不多的秘密。城市的心情捉摸不定。城市包容了我们太多太多,我们也对城市寄托了太多太多。他见证了我们的成长,又目睹了我们的消亡 。每一次欢笑,每一次哭泣,城市都不动声色地、冷眼旁观。城市给了我们奋斗的方向,又坏脾气的拉出一条条纵横交错的黄线。站在城市正中央,竟不知要奔向何处,脚下的路早已分了叉,心中也早已遗失了最初的梦想。城市的天气变化多端,中午明明还艳阳高照,傍晚乌云就遮天蔽日。迅猛的风在建筑物之间左奔右突,轰击着一扇扇透明的窗户,空气对流发出巨大的轰鸣,就像是自然对人类的挑衅。不动声色的望着窗外,耳膜连接着大脑冲击着出一波又一波的兴奋。然而,在一次次的震撼之后,内心竟撕扯出一种莫名的恐惧,无止休的欲念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自然宏大的气势所胁迫,人类还不够强大。所有的感觉都是来自于对这座城市深深的迷恋。城市的背面留下了孤单而冷漠的字迹。 年复一年,我们依旧走着自己的路,唱着自己的歌,虽然寂寞却也幸福。 城市的中央写满了无数居民的心声,它们印证着成长道路上的坎坷,困难却无畏。 只要你想,你就能够在这里编织属于你的梦想,演绎属于你的别样流年。时间的指针继续匀速的旋,城市里那些沉浮于晦暗之上的信念依旧存在。在生与死的斑驳墙上,城市中的居民烙下了深深浅浅的印记。失却了曾经了年少轻狂,只是在这世界的万千人流中,重复着自己的开心与不幸,体味着人生的酸甜苦辣。当那些过往的繁华画上句号的时候,我们在城市学着沉淀,写下属于内心的真实感受,祭奠我们曾经的故事。当那些感动的人或事由熟悉为陌生的时候, 我们依旧在城市学着沉淀,写下属于内心的无奈和无助。就这么猝不及防地,恋上一座城。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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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城的雨时常梦见那座城,被笼罩在缥缈的烟雨中,遥远得看不清,触不到。唯有从前的回忆,如潮水般涌来,大概一辈子也忘不掉了。醒来,枕头上濡湿的那一片,不知是泪水,还是远方那座城捎来的雨水……那是一座南方城市,沿海,四季如春。空气是湿润的,甘甜的。那座城陪我走了五个春与秋,记忆里的很多事,都与那座城的雨有关。小时候,我是每日清早坐父亲的电动车上学的。父亲骑着车,断断续续地哼着歌,我便在父亲背后大声背课文。电动车在平坦的柏油路上驰骋,路旁,榕树垂下流苏般的根条,陌上,洒满阳光与馥郁的花香。下雨天是常有的,那座城的的雨,不缠绵,不多情,简单粗暴,说下就下。父亲便在我的鞋上裹了一层塑料袋,我钻进父亲的雨衣里,电动车依旧飞驰,风吹起雨衣,车轮碾过水坑,时常溅起千层巨浪,打在塑料袋上……我们一路上说说笑笑,那些细碎的小时光,虽艰苦,却又那么美好,童年的点滴,却在风雨中慢慢成了曾经……小时候,常和父母步行半小时去书店看书,淋过雨的城市,如一位刚出浴的少女,洗去了一身污秽,四周似还有雾气缭绕。我喜欢穿着凉鞋从积水处走过,雨水亲吻着我的双足,细腻而又柔软,甚至还有点儿温暖。我一边踩着积水,一边读着街上的各式店名,偶尔从饭店飘来阵阵香气,我不禁会想到“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我们一家唠着家常,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夕阳为一切镀上了金色,倘若运气好,还能在雨后的天边看到朦胧的彩虹,架在城市之巅,美得一塌糊涂!比夜晚的霓虹灯还要绚丽多姿!那是一座多雨的城,一座多情的城!就这么恋上了一座城,一辈子念念不忘的是大雨中同学递来的一把伞,是风里雨里父亲无怨无悔的接送,是一家人雨后悠闲的漫步时光;又或许是我贪恋着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吧,恋上一座城与城中的雨,还需要理由吗?故乡偶尔也下点雨,雨点敲着窗,同样的晶莹剔透,可我知道这不是那座城的雨,它没有我所熟知的霸道与任性,没有我所习惯的干脆与利落……世界那么大,那座城,却独一无二。我离开那座城时,雨下得好大,下得好认真。倾盆大雨很快淋透了火车的窗户,火车悲鸣着,呜咽着,驶出那座城。我将脸贴在车窗上,透过玻璃,感受着雨水的彻骨寒凉,那个下午,仿佛银河倒泻,远远地,那些高楼大厦,似乎已被雨水淹没,眇眇忽忽。五年的时光,不要说轻易割舍,就是碰一碰都能感觉到钻心蚀骨的疼……不知过了多久,抬头望去,窗外已晴空万里,映入眼帘的是大片大片稻田,唯有窗户上那残留的雨迹,还恋恋不舍地,不愿意蒸发。原来,我已距那座城数万里……如果,所有土地连在一起,我会向南一直走,一直走,这样我们终会重逢。渐渐喜欢眺望南方,让目光跋涉千山万水,看到那座城,看到那座城的雨……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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